旧房改造动员拆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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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方案
旧房改造动员拆迁方案 第一篇

桐梓县和平北路玉龙桥旧房改造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为了认真搞好桐梓县娄山关镇和平北路玉龙桥的房屋拆迁和安置工作,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贵州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之规定,结合桐梓县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拆迁基本情况

(一)、拆迁范围(原县酒厂周边07-09号宗地):

东区(07号宗地):南起杨开文户至北令狐昌柏户(抵小坝道路);东起杨开文至西黄德林户及原酒厂围墙;北起令狐昌柏户至西陈明忠户。

西区(09号宗地):南起黄天荣户至北抵小坝道路;东起原酒厂围墙至西距崇遵高速公路边沟6米;北起令狐克松户至西顺抵小坝道路至距崇遵高速公路边沟6米。

(二)、拆迁总户数及面积:

1、拆迁总户数53户(其中陈万忠户砖混建筑约256平方米,拆迁评估时房屋已拆除;金敏户砖混建筑约2,205平方米,属拆迁评估后的违章建筑);

2、拆迁总面积13,229.28平方米(其中2,435平方米是拆迁评估后的违章建筑)。其中:按建筑结构分:砖混结构11,689.05平方米;砖木结构1,253.93平方米;木结构63.11平方米;简易结构223.19平方米。按建筑用途分:a.门面(13间)建筑面积483.26平方米,其中:砖混结构348.01平方米;砖木结构135.25平方米。B.住宅建筑面积12,682.91平方米:其中:砖混结构

12,459.72平方米;简易面积223.19平方米。C.其他建筑63.11平方米:猪圈面积63.11平方米。

(三)、拆迁期限:

拆迁期限从2008年5月1日起至2010年4月30日止。

(四)、拆迁实施步骤:

和平北路玉龙桥旧房改造拆迁工程实行分阶段拆迁:

第一期拆迁范围:东区(07号宗地);

第二期拆迁范围:西区(09号宗地)。

二、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对被拆迁人安置的原则:拆迁补偿安置实行产权置换(就地、就近)与货币一次补偿两种方式,由拆迁人自主选择安置方式,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以协议方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产权置换:

1、拆迁房处理:

(1)、被拆迁房屋面积的认定,以原有房屋产权证面积为准(除产权证注明外),本方案涉及的“面积”一律为建筑面积。没有产权证的则按建造时间进行处理:2000年5月1日以前建造的房屋建筑可按实际丈量面积计算和补偿安置。2000年5月1日以后建造的房屋,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贵州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之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即:按实际丈量面积以每平方米为60-100元作价进行一次性补偿,拆迁人不予计算搬家补助和临时过渡费。

(2)、门面的认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A、有房产证和土地使用权证;

B、有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旧房改造动员拆迁方案】

C、位于临原210国道,属于敞开式经营;

D、连续经营,有拆迁当年的完税凭证;

E、沿街进深10米以内作为门面,其余作住房安置。

(3)、生产用房根据结构类型、用途予补偿。院坝按照有效附属物给予适当(一次性)补偿。

(4)拟被拆迁房产有多家声明同一产权的,以现有产权证为准;没有产权证,可共同签名与拆迁人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对有租凭情况的,由被拆迁人自行解决,拆迁人不与使用人发生关系。

(5)、拟拆房屋室内装修凡能拆除的,原则上由住户自行拆除;无法拆除的,依据桐梓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桐梓县旧城改造房屋拆迁室内装修补偿标准》的通知”(桐府„2003‟12号)规定标准进行一次性补偿(见附二)。未具体列明、且未规定补偿标准的附属物,按桐府„2000‟34号文件规定,一律不予补偿。

(6)、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被拆迁人交付的房屋及附属物归拆迁人所有,被拆迁人交旧房钥匙时,应保证旧房原设施现状和原有的安全水平,否则拆迁人有权按损失金额扣除相应拆迁补偿费;被拆迁人与拆迁人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限期进行搬迁,超过期限,拆迁人有权立即处置房屋内所有残物和进行断水断电、拆除。

2选房和签约:

(1)、被拆迁人选房按谁先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谁先选房的原则,但门面原则上按原相应地段和位置依顺序安排,在规定期限内属门面的被拆迁人若能提前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拆迁人给予一定奖励。

(2)、被拆迁人能提供国家政策明确的老干部、高级知识分子、烈属、70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下肢残、智障、盲人)六种特殊对象的有效证明的,可优先先房,并给予适当优惠。

(3)、被拆迁人选定安置还房户型、面积、楼层后,必须在七日内凭身份证(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4张和联系电话)、房屋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证件,与拆迁人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逾期签订协议,视为自愿放弃已选定的安置还房楼层房号,只能在剩余安置楼层房号中重新选定。

(4)、被拆迁人原则上每户只能签订一份协议(多套安置房不在一个区域除外)。

(5)、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后,若出现不可抗力或其它特殊原因,需要改变安置房重新安置的,拆迁人应及时通知被拆迁人,被拆迁人接到通知后10日内与拆迁人协商重新安置,被拆迁人逾期不协商的视为接受拆迁人的重新安置;经协商达不成重新安置协议的被拆迁人可在7日内申请县建设局裁决,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接受拆迁人的重新安置。

三、还房区域及价格补差

(一)、采取就地就近安置的办法,即东区的被拆迁户安置在东区,西区的被拆迁户安置在东区。具体位置见规划图。

(二)、拆迁安置的房屋,被拆迁人应按原房屋结构类型及旧

房评估价格进行补差:

1、住房:

(1)、砖混结构成套住房

A、外墙面砖、铝合金的,等楼层、等面积部分不补差。

B、外墙涂料、水泥砂浆墙面、木门、铝合金窗,等楼层、等面积部分每平方米补差:二楼25元;三楼25元;四楼20元;五楼10元;六、七楼不补差。

C、外墙清水墙、毛墙、木窗,等楼层、等面积部分每平方米补差:二楼60元;三楼60元;四楼50元;五楼30元;六楼10元;七楼不补差。

(2)、非成套住房

A、外墙涂料、水泥砂浆墙面、木门、铝合金窗,等楼层、等面积部分每平方米补差:二楼40元;三楼35元;四楼30元;五楼20元;六楼10元;七楼不补差。

B、外墙清水墙、毛墙、木窗,等楼层、等面积部分每平方米补差:二楼80元;三楼70元;四楼60元;五楼40元;六楼20元;七楼10元。

(3)、砖木结构

等面积部分每平方米补差:二楼130元;三楼110;四楼100元;五楼60元;六楼20元;七楼10元。

(4)、木结构

等面积部分每平方米补差:二楼190元;三楼190元;四楼180元;五楼120元;六楼60元;七楼40元。

选房面积超出原旧房面积3平方米以内,按市场销售价下浮

危房拆迁还建方案
旧房改造动员拆迁方案 第二篇

危房拆迁还建方案

笔架办事处领导:

我们是原荆州钢厂三生活区二栋十八户居民,因住房旧危,经共同商议,计划拆除重建,现将还建方案报批,并请报市政府领导批准,(方案如下)

一、还建方案

1、还建房计划占地面积为540平米(40×13.5),比原占地面积扩大16平方米(40×13.1=524平方米)

2、还建房计划朝向不变,由于与北面居户较近,按规划局要求,计划向南整体移动4米,长度不变。

3、还建房计划层高为四加架,比原房增加一防潮层及一居住层(因其它住房地基高出很多),户均居住面积为88平方米左右,在规划局檐口限高15.5米的范围内确立层高。

4、还建房的基础处理为承台构筑、上部为砖混结构、油毡防水,坡形屋面防水隔热,外墙处理同类。

5、还建办法

联系有资质的建筑商(已有三人)采取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的办法进行。

与建筑商签订书面承也合同。【旧房改造动员拆迁方案】

聘请业主办事处及居委会领导监督管理。

住户代表监督管理。

6、还建房总造价约264万元,每平方米1500元左右,因户平面积基本相等,户平为13.2万元(应以实际面积为准)资金来源以自筹为主,报请上级政府减免规费,按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办法给予资助,恳请有关主管局给与人力物力支持,我们将万分感谢。

7、我们负责做好,旧房拆除及还建房的防尘、防噪、防护保安全工作。

8、主动做好周边居住户的工作。

二、资金筹集

1、户平筹资13万元,分次交纳(5+5+3二13万元)。

2、资金管理:社区管存折,推选代表管密码,社区主要负责人和推选代表一致同意后给予支付。

3、资金支付:由办事处指定建筑商、社区负责人、居住代表分期评估共同确认后分期给予建筑商转账支付。

4、资金补充,如需追缴,由办事处指定领导人居民代表统一核算后,一次付清。

三、危房拆除方案

1、选择有资质的拆除单位,保证顺利实施。

2、采用书面合同,保证安全实施。

3、采用以拆养拆,适当补偿,保证高质量的实施。

4、尽量减少对周边居民的损害,保证和谐实施。

四、搬迁公约

1、为保证还建顺利实施,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各住户主动交清还建款项后,按规定时间主动搬出。

2、所属十八户居民的搬迁房由自己租、借。租借的房款由自己出资。

3、原住房的活动财产,一律按规定时间搬出。

4、旧房上的有值物,不得自行拆除或出售。

5、还建房因特殊原因推迟搬入,不予经济补偿。

6、搬迁后的房地任何人不得重新使用(指还建中)

7、代表实行记事影像管理。

8、所有公用设施及外搭电线水设施由代表出面处理。

十八户居民表示:如违反以上公约,愿为还建无偿出资一万元。 恳请批准以上方案!

原荆州钢厂居民代表签字:【旧房改造动员拆迁方案】

原荆州钢厂十八户居民

2013年8月2日

旧城改造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旧房改造动员拆迁方案 第三篇

文昌片区灾后重建与旧城改造

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文昌片区灾后重建与旧城改造拆迁补偿

安 置 方 案

为了加快推进文昌片区灾后重建与旧城改造步伐,确保片区内居民早迁新居,根据《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经多次征求住户意见,结合文昌片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文昌片区拆迁房屋情况

该片区共涉及原文昌新华书店及居民住房共约4000㎡,(其中:私人住宅约3200㎡,共30户。私人营业用房约500㎡,单位住宅及营业用房约300㎡)。房屋多为土木、砖木或砖混结构,层数为一、二层或三层。片区内房屋为集体土地使用权或国有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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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使用权。

二、 文昌片区旧城改造总体实施方案

按照文昌镇总体规划,对该片区实行统一重建改造和安置。将片区分为安置区与非安置区,即安置区为拆迁户的统一安置楼幢号,非安置区为对外出售区。

三、 制定本方案法规、政策依据

按照《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四川省汶川地震灾后城镇住房重建工作方案》、《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实施改造。

四、 住房补偿安置方案

(一)补偿安置方式:采取产权调换方式或货币补偿方式。

1、产权调换:按拆一还一的基本原则进行产权调换。具体补偿标准如下:

(1) 以原产权证的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调换,如安置房面积

(含公共面积)大于原产权建筑面积的,每户超出20㎡以内按照市场价优惠5%进行结算。其余超出部分按市场价结算。

(2) 以原产权证的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调换,如安置房面积

(含公共面积)小于原产权建筑面积的,差额部分面积按拆迁户原房屋评估价的120%进行补偿。

2、货币补偿:有房屋产权而不需要安置房的住户,按原产权房屋评估价的120%进行补偿。

(二)“五通”补偿:对原房屋内有水、电、有线电视、宽带、电话的拆迁户,安置房“五通”通至进户门口。但协议签订后,拆迁户必须结清原房屋涉及的水、电、有线电视、宽带、电话等费用,并办理报停手续。在签订协议时必须提交原房屋涉及的相关证件。对原房屋内无水、电、有线电视、宽带、电话及新增户头的拆迁户,需承担相应的立户、安装及材料费用。

(三)安置房面积及选择原则

1、安置房面积:安置房面积初设计方案为 ㎡左右等 种基本户型(具体户型、面积、数量以规划、设计为准)。

2、选房原则:

①拆迁户必须在拟建安置区内选择安置房。

②每户可按自己的需求选择安置房建筑面积大小,对于每户超出原住房产权面积的,超出面积在20㎡以内按产权调换原则优惠5%,超出20㎡以外的其余面积按市场价结算。

(四)面积计算:旧房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房产权凭证记载的面积为准。

(五)房屋产权认定:房屋的产权人认定,原则上以房屋所有权证为准。

(六)房屋性质认定:房屋性质认定以产权证记载为准。

(七)土地置换原则:原房屋土地属出让土地的,安置房土地为出让土地;原房屋土地属于划拨土地的,安置房为划拨土地。住户若需将划拨土地转为出让土地或增加出让年限的,需按政策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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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交纳土地出让金。

五、营业用房补偿安置方式

采取产权调换方式:按拆一还一的基本原则进行产权调换。具体补偿标准如下:以原产权证的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调换,如营业房面积(含公共面积)大于原产权建筑面积的,每户超出的面积按照市场价优惠5%进行结算。

六、土地补偿方式

对土地面积大于房产产权占地面积的个别拆迁户,按土地使用证面积与房屋产权证占地面积差值的20%补偿住宅建筑面积。

七、过渡方式及过度期限

(一)住宅:片区住户采用自行过度方式,过渡期限为12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根据具体搬迁时间和原住房面积,按照2元/平方米〃月的标准执行。超过渡期限,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住宅搬迁补助费按照1元/平方米〃次的标准执行,实行产权调换的支付两次(搬出、搬入),实行货币补偿的支付一次。临时安置补助费和住宅搬迁补助费在移交安置房时结清。

(二)营业用房:采用自行过渡方式,过渡期限为12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根据具体搬迁时间和营业面积,按照5元/平方米〃月的标准执行。超过渡期限,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营业用房搬迁补助费按照1元/平方米〃次的标准执行,实行产权调换的支付两次(搬出、搬入),实行货币补偿的支付一次。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搬迁补助费在移交安置房时结清。

旧城改造流程
旧房改造动员拆迁方案 第四篇

旧城改造工作流程

一、前期准备阶段(时间:一个月)

(一)旧城改造办公室(以下简称旧改办)前往地块现场勘查,确定是否符合旧改的条件;如需进行危房鉴定,报区危指办申请危房鉴定。

(二)街道办对将要改造的地块进行入户摸底调查,确定地块的搬迁户数及面积,并征求拟被搬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住户意见(需90%以上同意)。街道办将摸底调查情况整理后报区旧改办。

(三)投资方与旧改办签订旧城改造投资整理协议。

(四)区旧改办向区政府提交旧城改造申请,获得区政府同意将地块纳入旧城改造的批复文件。

二、搬迁实施阶段(时间:五个月)

(一)投资方与区旧改办签订委托搬迁工作协议,明确搬迁过程中双方的责权利关系。

(二)投资方、旧改办、银行共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

(三)旧改办依照法定程序确定搬迁代办公司

(四)由区旧改办编制搬迁维稳评估报告,街道办编制搬迁维稳方案,投资方按照搬迁评估维稳风险等级向区财政缴纳维稳基金。

(五)区旧改办、投资方和搬迁代办公司共同拟定搬迁

补赔偿安置方案。

(六)召开搬迁动员大会,由住户代表在大会现场抽取评估公司,邀请公证人员做现场公证。

(七)若搬迁户对房屋实际面积和权证面积存在异议,搬迁户可提出申请,旧改办组织测绘单位对搬迁房屋实际面积进行测量。

(八)在评估公司出具拟搬迁房屋评估价格后,区旧改办和投资方共同明确搬迁安置方案。

(九)将旧城改造批复、搬迁公告、安置方案、补赔偿安置协议(空表)、评估报告等在搬迁现场公示上墙。

(十)带方案进行模拟搬迁,入户签订模拟搬迁安置协议。若在模拟搬迁期限(64户通常为2个月)内,签约率达到100%,则所签模拟搬迁安置协议正式生效;若在模拟搬迁期限内签约率达不到100%,则终止模拟改造搬迁,所签搬迁安置协议自动终止。

(十一)模拟搬迁安置协议正式生效后,投资方向区旧改办缴纳按时安置返迁户保证金(返迁户搬迁面积乘以评估价的50%)。

(十二)正式开展发放补赔偿款工作。

(十三)搬迁住户向旧改办移交腾空房屋。

(十四)搬迁代办公司对搬迁房屋进行拆除、打围平整、产权销户等。

(十五)审计单位对搬迁项目进行审计。

三、土地上市拍卖阶段(时间:两个月)

(一)区旧改办向国土局申请国土证销户。

(二)区旧改办向成都市土地拍卖中心提出土地拍卖申请。

(三)市土地拍卖中心分别向市规划、国土、文化、电业等有关部门发函要求出具土地拍卖相关文件:

1、面积计算(市规划勘察设计院);

2、地籍前前置调查(市地籍调查中心);

3、红拨、界址点成果表(市规划勘察设计院);

4、红线图(市规划局);

5、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市规划局);

6、文物勘探(市文化局);

7、电网配套方案(市电业局);

8、地籍前置调查(市地籍调查中心);【旧房改造动员拆迁方案】

9、起始价评估(市地籍调查中心);

10、搬迁安置审查(市征地事务中心);

(四)与市土地拍卖中心商议土地起拍价和上市拍卖条件。

(五)由市土地拍卖中心上会(土地供应会)审批,并根据旧城改造土地上市条件的要求,制定上市拍卖标书(带返迁设计条件)。

(六)区旧改办与土地拍卖中心签订土地上市工作责任协议(带详细拍卖内容、条件)

(七)市土地拍卖中心在拍卖开始日前 30 日发布公告,公布拍卖出让宗地的基本情况和拍卖的时间、地点。招标拍卖挂牌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出让人的名称和地址;

2、出让宗地的位置、现状、面积、使用年期、用途、规划设计要求;

3、投标人、竞买人的资格要求及申请取得投标、竞买资格的办法;

4、索取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5、招标拍卖挂牌时间、地点、投标挂牌期限、投标和竞价方式等;

6、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7、投标、竞买保证金;

8、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八)公司索取土地出让文件,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主要包括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投标或者竞买须知、宗地图、土地使用条件、标书或者竞买申请书、报价单、成交确认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文本。

(九)报名及缴纳竞买保证金,报名所需资料:报名表、法人代码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

份证、资质证书等。

(十)根据土地出让的方式(注:商业兼住宅可挂牌,住宅兼商业或纯住宅必须拍卖)、竞买人数等确定竞价的策略。

(十一)公司竞得土地后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订土地成交确认书,土地成交确认书应当包括出让人和中标人、竞得人的名称、地址,出让标的,成交时间、地点、价款,以及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时间、地点等内容。成交确认书对出让人和中标人、竞得人具有合同效力。

(十二)公司竞得土地之后,根据成交价格向市土地拍卖中心缴纳服务费。

(十三)公司向市地税局缴纳拍卖总价3%的契税,并与市国土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按土地成交价格的50%缴纳土地款给市国土局,经市财政局收取土地成交价的5%的耕保基金和社保基金后,市国土局将余额返还区财政局。区旧改办收到投资方的返还土地整理成本申请后,上报区政府审批。审批后区财政局按土地整理成本的50%(已含资金成本)将资金返还投资方。

(十四)公司与市国土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2个月后,按土地成交价格的20%缴纳土地款给市国土局,经市财政局收取土地成交价的5%的耕保基金和社保基金后,市国土局将余额返还区财政局。区旧改办收到投资方的返还土地整理

旧城改造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旧房改造动员拆迁方案 第五篇

文昌片区灾后重建与旧城改造

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文昌片区灾后重建与旧城改造拆迁补偿

安 置 方 案

为了加快推进文昌片区灾后重建与旧城改造步伐,确保片区内居民早迁新居,根据《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经多次征求住户意见,结合文昌片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文昌片区拆迁房屋情况

该片区共涉及原文昌新华书店及居民住房共约4000㎡,(其中:私人住宅约3200㎡,共30户。私人营业用房约500㎡,单位住宅及营业用房约300㎡)。房屋多为土木、砖木或砖混结构,层数为一、二层或三层。片区内房屋为集体土地使用权或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 文昌片区旧城改造总体实施方案

按照文昌镇总体规划,对该片区实行统一重建改造和安置。将片区分为安置区与非安置区,即安置区为拆迁户的统一安置楼幢号,非安置区为对外出售区。

三、 制定本方案法规、政策依据

按照《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四川省汶川地震灾后城镇住房重建工作方案》、《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实施改造。

四、 住房补偿安置方案

(一)补偿安置方式:采取产权调换方式或货币补偿方式。

1、产权调换:按拆一还一的基本原则进行产权调换。具体补偿标准如下:

(1) 以原产权证的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调换,如安置房面积

(含公共面积)大于原产权建筑面积的,每户超出20㎡以内按照市场价优惠5%进行结算。其余超出部分按市场价结算。

(2) 以原产权证的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调换,如安置房面积

(含公共面积)小于原产权建筑面积的,差额部分面积按拆迁户原房屋评估价的120%进行补偿。

2、货币补偿:有房屋产权而不需要安置房的住户,按原产权房屋评估价的120%进行补偿。

(二)“五通”补偿:对原房屋内有水、电、有线电视、宽带、电话的拆迁户,安置房“五通”通至进户门口。但协议签订后,拆迁户必须结清原房屋涉及的水、电、有线电视、宽带、电话等费用,并办理报停手续。在签订协议时必须提交原房屋涉及的相关证件。对原房屋内无水、电、有线电视、宽带、电话及新增户头的拆迁户,需承担相应的立户、安装及材料费用。

(三)安置房面积及选择原则

1、安置房面积:安置房面积初设计方案为 ㎡左右等 种基本户型(具体户型、面积、数量以规划、设计为准)。

2、选房原则:

①拆迁户必须在拟建安置区内选择安置房。

②每户可按自己的需求选择安置房建筑面积大小,对于每户超出原住房产权面积的,超出面积在20㎡以内按产权调换原则优惠5%,超出20㎡以外的其余面积按市场价结算。

(四)面积计算:旧房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房产权凭证记载的面积为准。

(五)房屋产权认定:房屋的产权人认定,原则上以房屋所有权证为准。

(六)房屋性质认定:房屋性质认定以产权证记载为准。

(七)土地置换原则:原房屋土地属出让土地的,安置房土地为出让土地;原房屋土地属于划拨土地的,安置房为划拨土地。住户若需将划拨土地转为出让土地或增加出让年限的,需按政策规定交纳土地出让金。

五、营业用房补偿安置方式

采取产权调换方式:按拆一还一的基本原则进行产权调换。具体补偿标准如下:以原产权证的建筑面积为依据进行调换,如营业房面积(含公共面积)大于原产权建筑面积的,每户超出的面积按照市场价优惠5%进行结算。

六、土地补偿方式

对土地面积大于房产产权占地面积的个别拆迁户,按土地使用证面积与房屋产权证占地面积差值的20%补偿住宅建筑面积。

七、过渡方式及过度期限

(一)住宅:片区住户采用自行过度方式,过渡期限为12个月,

临时安置补助费根据具体搬迁时间和原住房面积,按照2元/平方米〃月的标准执行。超过渡期限,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住宅搬迁补助费按照1元/平方米〃次的标准执行,实行产权调换的支付两次(搬出、搬入),实行货币补偿的支付一次。临时安置补助费和住宅搬迁补助费在移交安置房时结清。

(二)营业用房:采用自行过渡方式,过渡期限为12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根据具体搬迁时间和营业面积,按照5元/平方米〃月的标准执行。超过渡期限,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营业用房搬迁补助费按照1元/平方米〃次的标准执行,实行产权调换的支付两次(搬出、搬入),实行货币补偿的支付一次。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搬迁补助费在移交安置房时结清。

七、安置房标准

(1) 符合国家相关的质量安全标准,并经验收合格。

(2) 进户防盗门,外墙塑钢窗。

(3) 楼地面为现浇板,内墙面为清水墙,天棚为免抹灰现浇板,临

街面外墙为外墙漆,其余外墙面为清水墙面。

(4) 楼梯间地面为豆石地面,栏杆为金属栏杆,墙面为仿瓷涂料。

(5) 水、电、有线电视、电话铺设到安置房进户门口。

八、选房及结算

原则上以签订重建安置房协议和交换旧房钥匙的先后顺序进行选房。对于有超面积需求的住户,在签订协议时须预交超面积总价款的60%,在房屋修建至三层时预交总价款的30%,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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