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教务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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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教务管理系统(一)
菏师专校字[2003]78号 - 菏泽学院教务处

菏泽学院文件 菏院政字[2009]22号 签发人:郁章玉

菏泽学院大学生研究创新训练计划项目 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着力构建我校实践教学体系,推进大学生实践能力、创新与创业能力、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创造有利于大学生活跃创新思维、锻炼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氛围,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实施 “大学生研究创新训练计划”。

第二条 大学生研究创新训练计划 (STUDENTS RESEARCH AND INNOVATION TRAINING PROGRAM),简称“SRITP”。是以基金项目的形式,重点资助学习成绩优良、学有余力、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利用学校实验室、实训中心、图书馆、教师已有的科研条件以及其他的教学科研资源所开展的创新实践活动。

第三条 教务处负责SRITP基金项目的具体组织,包括SRITP基金项目的评审、检查、结题、评优、总结表彰及项目经费的审

核与管理等有关事宜。

第四条 各教学单位负责本单位SRITP基金项目的实施工作。

第二章 项目申报

第五条 SRITP基金资助的项目范围:

1.教师(包括实验技术人员)或科技人员把教学、科研、生产和管理等不同领域中的基础性、应用性和开发性的研究课题,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细化为大学生研究创新训练计划的项目;

2.校内、外各种科技竞赛的主要项目,如电子类竞赛、机械类竞赛、建模类竞赛、动漫设计竞赛等;

3.实验教学中的创新性实验项目;

4.小发明、小创作、小设计等项目;

5.社会调查项目;

6.其他有研究与应用价值的项目。

第六条 申请人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学习成绩优良,学有余力,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对科学研究、科技活动或社会实践有浓厚兴趣和坚强毅力的在校学生。

2.在同等条件下,凡公开发表过研究论文、艺术作品者,以及在校内、外各类科技竞赛中获得较高奖励的学生。

第七条 立项原则:

1.可行性原则。应从学生的实际出发进行选题,充分考虑学生学习阶段的知识结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以及知识的综合应

用。项目选题应充分考虑利用图书馆、实验室的教学科研资源、教师已有的科研条件,以及学校其他教学资源,在一定时间、经费允许范围内能够完成。

2.创新性原则。以各学科的研究热点,国内外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方法和社会热点等内容作为选题主要方向, 让学生了解学科发展的前沿,开拓学生的视野,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良好的科学素养。

3.实用性原则。帮助学生以适应市场经济为背景,引导学生带着社会的需求信息,主动提出问题、获取知识、参加实践;充分调动学生学习主动性,培养学生实践能力。

第八条 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工作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各教学单位组织项目申报。

2.成立项目组。项目组可以自行组建,也可由教学单位组织学生报名择优组建。每个项目组人数一般为3—5人。同一个学生只能参加一个项目组。

3.确定指导教师。学生拟题的项目由所在教学单位确定指导教师;教师命题的项目,原则上由命题教师担任指导教师。一个项目至少有一名指导教师。

4.填写《菏泽学院大学生研究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交所在系。

5.各教学单位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学生资格、指导教师资格等进行审查,并按学校下达的项目数推荐上报教务处。

第三章 项目评审与立项

第九条 教务处负责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立项评审。

第十条 经专家组评审通过的项目报学校批准后予以立项。教务处、申请人所在系、申请人三方共同签订《菏泽学院大学生研究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合同书》,合同书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三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第十一条 被资助的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1~2年,并在资助对象离校前完成,项目成果署名单位为菏泽学院。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评审:

1.申请者不具备申请项目的基本条件;

2.申请手续不完备或申请书不符合要求;

3.对已获得SRITP基金资助的项目,尚未完成者。

第四章 项目实施与管理

第十三条 项目一经立项,学生即可进入项目组开展工作。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学生应严格遵守菏泽学院SRITP基金项目实施的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 项目一经立项,不得擅自改变项目内容和名称,不得随意调整项目组负责人及成员;因特殊原因需要变动,须提前提出申请,经所在系同意,报教务处批准。

第十五条 项目执行至中期,项目组需提交中期进展报告,由教学单位汇总报送教务处。

第十六条 指导教师负责指导项目实施,统筹经费开支,协调有关事宜。

第十七条 教学单位应组织项目检查,加强项目督导,了解研究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研究中的问题。

第十八条 各实验室应根据开放实验室的有关规定,为需要利用实验室资源进行研究的项目提供条件保障。学校图书馆、系资料室要为项目提供便利。

第十九条 教务处要定期检查项目实施情况,对立项后无故不开展项目研究工作、项目执行不力、未按要求上报项目进展报告、项目经费使用不符合有关财务制度等情况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中止或撤销项目、取消申请资格等。

第五章 结题验收与奖励

第二十条 项目结题后,项目负责人提交全部结题材料。结题材料包括工作总结报告、成果材料(设计图纸、调查报告、开发的软件或系统、技术研究报告、论文、实物装置<含照片>、软件、专利申请材料等)。

第二十一条 学校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项目完成的质量将作为滚动资助的依据。特别优秀的,经指导教师推荐、系专家组审核批准,SRITP项目取得的成果可以作为相关课程的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的内容,并报教务处备案。项目成果亦可申报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或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

第二十二条 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专利权归学校所有,对

菏泽教务管理系统(二)
2015年菏泽市教育局面向社会人员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通知

2015年菏泽市教育局面向社会人员进行普通话水平测

试的通知

市教育局、市语委办定于2015年3月份举行面向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范围

参加2015年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没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或普通话水平达不到二级乙等及以上者(语文、外语教师达不到二级甲等及以上者);其他普通话爱好者。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交费时间

(一)网上预报名时间:1月20日—3月3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方式见附件。

(三)公布预报名信息:3月4日—3月8日。

(四)信息确认、交费:3月9日—3月11日,预报名成功的考生请到菏泽市开发区育才路1号(市教育局西院)交费。按照鲁价费发〔2004〕28号文件规定,报名测试费每人次50元。测试合格人员免费发放合格证书,证书工本费不再缴纳。

(五)打印准考证:3月16—20日考生通过“菏泽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

三、测试时间及地点

(一)3月21日开始测试。

(二)测试地点:菏泽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育才路1号)

四、测试要求

(一)测试人员按照考试时间安排,提前45分钟到达考点,测试全程录音。

(二)测试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场、凭考场安排的座号就坐参加测试。

普通话水平测试按照教育部《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执行,统一使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题库试题,达到测试要求的由省语委办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申请教师资格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

(三)2015年普通话水平测试由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菏泽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是经山东省语委授权的菏泽市唯一面向社会人员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定点机构,其它组织和个人均不得组织类似的测试。

附件:2015年菏泽市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须知

菏泽市教育局

2015年1月15日

附件

2015年菏泽市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须知

为了进一步规范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和《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本次普通话水平测试实行信息化管理,为保证测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具体工作流程安排如下:

一、1月20日—3月3日,考生网上预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3月3日下午18:00点。报名方式有两种途径:

一是考生登陆《菏泽教育服务网》→“网上报名” →“普通话考试” →菏泽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网上报名系统”(菏泽教育服务网网址:

二是考生登录“菏泽教育信息网” →“语言文字栏” →“普通培训测试” →“菏泽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网上报名系统” → 《菏泽教育服务网》→“网上报名” →“普通话考试” →“菏泽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网上报名系统”【菏泽教务管理系统】

首先认真阅读“报名须知”,了解报名的方法和要求,然后再点击最下方的“我要报名”按钮或左上侧的功能菜单“网上报名”,根据提示,依次填写完整的个人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报名结束。如要查看个人报名是否成功,有无错误,请点击左上侧的功能菜单“报名信息查看”;如要修改个人信息,请点击左上侧的功能菜单“报名信息修改”,信息只能修改两次。

二、3月4日—3月8日,公布预报名成功考生名单。。具体方式为:考生登陆《菏泽教育信息网》→“语言文字栏”→“普通话培训测试”查看预报名成功的考生名单。

三、3月9日—3月11日,考生信息确认,交费。

四、3月12—15日整理数据并将数据导入管理系统,进行考场编排。

五、3月16—20日,考生打印准考证,获取本人的考试日期,考试场次,座号,考试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另外,考生也可以登陆《菏泽教育信息网》“语言文字栏”→“普通话培训测试”下查看考场安排一览表,了解本次测试安排的详细信息。

六、3月21日开始测试,网上报名的考生按考试安排时间准时参加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测试者,按自动放弃处理,不再另行安排测试。

七、测试流程

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抽题→备测10分钟→测试。

八、成绩查询、证书领取

(一)测试成绩评审结束后,报省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复核,复核结束后,考生可到《菏泽教育信息网》“语言文字栏”或“山东省语言文字网”进行成绩查询,时间大约在测试完毕2个月后。

(二)普通话证书打印完成后,在《菏泽教育信息网》“语言文字栏”发布信息,领证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另行通知。

请考生严格遵守各项时间安排,经常关注《菏泽教育信息网》“语言文字栏”发布的信息,凡错过时间安排,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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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教务管理系统(三)
菏泽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菏泽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的顺利实施,实现我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的规范化,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菏泽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普通中小学。

第三条 学籍管理采取分级负责制。高中学籍由学校和市、县区教育局共同负责,实行学籍和考籍的统一管理;初中由学校和县区教育局共同负责;城区小学学籍由学校、镇(办事处)中心学校和县区教育局共同负责;农村小学学籍由学校和乡镇中心学校共同负责。

第二章 招生和新生入学

第四条 中小学招生必须强化依法治教的观念,严格执行有关教育法规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当年制定的招生政策及规定,确保新生按时正常入学。

普通高中学校不得超过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不得接收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录取的学生入学,不得接收已被其它普通高中学校或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要认真执行“划片、免试、就近”的政策。小学新生入学年龄原则上为6周岁。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学区组织招生,任何公办学校不得拒收本学区内有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按时入学。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必须由儿童

的父母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并备案。

第五条 高中招收新生一律使用全省统编学号,学生在学籍注册的同时,即取得考籍和参加学业水平考试资格。初中、小学招收新生一律使用全市统编学号。

第六条 流动儿童少年的入学问题,按本细则第三章“借读”的有关条款办理。

第七条 新生应按时到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须持有关证明在开学后两周内向学校请假,请假不得超过两个月。如开学后两周不到校办理手续或虽请假但两个月后仍不能入学者,高中学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初中、小学按《义务教育法》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 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由学校建立学生电子及纸质档案,并按照要求采集学生数码照片。学生电子档案和数码照片信息核实无误后报所在县区教育局审查,县区教育局须在当年10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备案后方可取得学籍。

中小学新生的纸质学籍档案,须经教育主管部门(中学由县区,小学由乡镇)审核验印,否则一律无效。学籍档案应留学校长期保存。

第九条 高中新生入学后,如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学籍,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冒名顶替,弄虚作假;

(二)已经被其他高中学校或中等职业学校录取;

(三)已经是普通高中学校或中等职业学校在籍学生。

第十条 各学校要严格控制班额,新生注册时,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中学每班不超过50人。接受正常转学、复学后,小学班额不得超过50人,中学班额不得超过56人。

第三章 转学和借读

第十一条 由外地转入我市的初中、小学生应持本人常住本市户口、家长调动或迁移证明、转学证明、学生档案,到规定的服务学校联系,经学校同意审查盖章后,再到接收学校的教育主管部门办理转入审批手续。

由外地转入我市的高中学生,除交验上述转学证明材料外,还须同时持转出地(市)教育主管部门的转学介绍信、省统编学号、地(市)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出具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外省转入我市的,须有省级学业水平考试机构出具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和在原校使用的学业水平考试准考证到市教育局办理审批手续,否则不予接收。

一般高中就读的学生,不得转入市重点高中(省级规范化学校);同级重点中学之间,可以办理转学。

第十二条 本市学生转往外地的,应持户口迁移证明和接收学校的接收函向转出学校提出申请,转出学校审查同意后,出具转学证明,到县区和市教育局办理转出备案手续,最后到转出学校提取学籍档案和《山东省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报告》。

转往外省的高中学生在本市签署意见后,到省教育厅学业水平考试办公室办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

第十三条 县区内高中学生不得转学。普通高中学生在本市范围内跨县区转学的,学生家长须持学生户口迁移证明或父母工作调动证明,到转出学校和转出学校教育主管部门联系,转出学校和转出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开具转学证明。家长持以上材料到转入学校和转入学校教育主管部门联系,审查合格的,再到市教育局办理转学备案手续。教育主管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要求家长提供其它与转学有关的证明材料。

初中和小学学生因户口迁移、家庭住址搬迁需转学的,由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双方学校审查同意后,再到教育主管部门办理转出或转入的审批手续。未经接收学校同意,原校开具转出证明造成学生失学的,由原校承担责任。未经原学校开具转学证明,接收学校擅自接收学生造成学籍管理混乱的,由接收学校承担责任。

初中、小学对迁入本校服务范围内符合转入条件的转学学生必须接收。

第十四条 军人子女、部队转业干部及交地方安置的离退休干部子女、华侨、烈士子女,随迁转学时,应遵照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对肢体残疾的学生,转学时应特殊照顾。

学生出国就读按转入地相关规定办理转出手续。

学生在受处分期间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

第十五条 学生转学一般在开学前或开学初两周内办理,学期中途一般不予办理,学生的学籍档案应一并转交转入学校。

第十六条 无本市常住户口的流动儿童少年或外地学生,可以由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员持家庭户籍和监护人身份证、在当地的有效暂住证和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并由劳动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或监护人的工商执照、常驻户籍所在地乡级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外出借读的证明等材料到流入地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借读申请(在乡镇就业的应到所在乡镇中心学校)。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具体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人员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菏政办发[2006]150号)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在我市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借读生可以在本市参加中考,经考试录取后进入高中阶段学习。高中学校应当与本地其他考生同等对待。

第十八条 到外地借读的学生,应持当地接收学校证明信向原校提出申请,学校同意后,方可外出借读,同时原校应保留该生的学籍。

第十九条 中小学毕业年级的第二学期,一般不办理转学或借读。

第四章 休学、复学和退学

第二十条 在校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休学的,由学生家长持县区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病历,向学校写出书面申请,经班主任审验和校长审查同意,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由学校发给休学证明。高中学生休学须经市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一条 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年,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应持地市级以上医院证明,续办休学手续。

菏泽教务管理系统(四)
菏泽市普通中小学常规管理暂行规定

菏泽市普通中小学常规管理暂行规定

菏泽市教育信息网 2007-4-23

第一章 教育教学管理

第一条 教育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学校其他各项工作和活动要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有利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二条 建立规范、稳定的教育教学秩序。学校必须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及有关规定,按照教育教学内在规律组织教育教学活动,开全课程,开足课时,不准任何学校和个人随意取消规定课程和增减课时。

第三条 小学、初中的课程表必须经县区教研机构审查后方可执行;高中的课程表必须经过市教研机构审查后方可执行。

第四条 将德育工作摆在首要位臵,体现时代要求,突出实效性、针对性、主动性。学校德育工作由校长负责,教职工参与,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要与家庭教育、社会实践活动相结合,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开展教育活动。

第五条 要加强对学生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切实有效地贯彻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严格要求、严格训练,使学生逐步达到行为规范的要求。学生对中、小学

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的内容知晓率达100%,思想品德评定合格率达98%以上。

第六条 加强学生的班、团、队组织建设,提高其自理、自治能力。对上课、自习、就餐、就寝、值日、板报、课外活动及学校举办的运动会、艺术节等其他教育教学活动方面,在制定相应的管理要求基础上,要放手让学生自己管理自己。推行学生干部轮换制度、竞任制度,培养、锻炼学生的组织管理能力,充分发挥其创造性和自主性,促使学生个性、特长得到健康的发展。

第七条 班主任要与各科任课教师、学生家长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品德、行为、学业等方面的情况,对学生实施思想品德教育。举办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讲座,定期召开家长会并进行家访,帮助学生家长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掌握科学的教子方法。要特别重视对特殊家庭学生的教育。

第八条 教学工作要重基础、重能力、重特长、重发展,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因材施教,实施分层次教学。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培养正确的学习方法和良好的学习习惯。

第九条 认真贯彻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指导纲要》,积极进行课程改革实验,推进研究性学习,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校要积极开发校本课程。

【菏泽教务管理系统】

第十条 严格执行教学常规。教学工作的每个环节都要有明确具体的要求,有检查、督促、指导、评价教师执行教学常

规的措施。

第十一条 严格实行集体备课制度。做到定时间、定地点、定人员、定内容、定中心发言人,克服随意性和盲目性。学校要经常对集体备课和教师教学情况进行检查。各学科组集体备课至少间周一次。

第十二条 要加强教学研究工作。重视教研组建设,认真开展经常性、群众性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大力推行教学改革。推广教科研成果及成功经验,促进教科研成果的转化。

第十三条 布臵作业要精选内容,难度适宜,数量适当,有针对性、典型性、层次性、实践性、多样性。小学一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二、三年级每天课外作业总量不超过30分钟,四年级不超过45分钟,五、六年级不超过60分钟;初中每天最多不超过90分钟;高中每天最多不超过120分钟。学校应对学生的作业质量和每日课外作业总量进行有效的监控。

第十四条 严格控制考试科目和次数。小学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每学期只进行一次期末考试,其他学科可平时考查,不得组织考试。初中除毕业、升学考试外,其它考试均由各学校组织。高中每门学科每学期可以举行2次考试。要逐步改革考试内容和考试组织形式,要对考试结果进行科学分析,充分发挥其对教育教学活动的诊断、评价、激励功能。禁止学校擅自组织、参加其他任何形式的统考、统练、联考、竞赛活动。

第十五条 学校要制定符合学生身心发展和认知规律的

切实措施,定期对教学质量进行科学监测,建立“级级”把关、“段段”落实的质量管理机制,重视起始年级的教学。

第十六条 制定科学、合理的作息时间表,严格控制学生每日在校活动总量(包括自习与课外活动)。小学不超过6小时,初中走读生不超过7.5小时,高中走读学生不超过8小时。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可分学校类别统一制定本区域内普通中小学的作息时间表。

第十七条 保证学生的睡眠时间。学校与家长配合,保证小学生每天有9小时以上的睡眠,初中生每天有9小时的睡眠,高中生每天有8小时的睡眠。

第十八条 要加强对学生用书的管理。按上级规定为学生选用教材及教辅用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或统一组织学生购买规定之外的各类资料和教辅用书。

第十九条 严格禁止学校、班级、任课教师利用节假日或课余时间为学生集体补课、上新课及办辅导班。有特殊原因确需在节假日为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的,要报经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第二十条 学校不得随意停课,若遇特殊情况必须停课时,一天以内由校长决定,并报县区教育局备案;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经县区教育局批准,报市教育局备案;超过三天的,必须经市教育局批准。

第二十一条 学校不得提前结束课程,不准以任何理由让【菏泽教务管理系统】

学生提前离校。禁止分重点班,禁止用考试成绩排列班级和学生名次。

第二十二条 改革学生学业评价办法,要结合学生考试成绩、学习态度、学习能力、课堂表现、作业质量、动手能力、个性发展等,进行综合评价。

第二十三条 重视安排、指导学生的课余生活。根据本校实际,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兴趣小组,活动内容要健康、丰富;教育学生自觉抵制不健康的书刊、影视、录像和歌曲的影响,不登录黄色、反动的网站,文明上网;每学期按规定安排学生参加社会实践、为社区服务或参与社会公益性活动,安排组织好学生的节、假日活动。

第二十四条 重视体育工作。认真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积极稳妥地推行《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通过体育课和其他活动形式,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

第二十五条 重视艺术教育工作。落实《学校艺术教育规程》,上好艺术教育课,其他学科要从本学科特点出发,发挥美育功能,培养学生健康、高雅的审美情趣。【菏泽教务管理系统】

第二十六条 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定期安排学生健康查体,认真组织学生做好眼睛保健操,努力控制近视眼新发病率。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防止传染病、常见病在学校流行。

第二十七条 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并将安全教育渗透

菏泽教务管理系统(五)
山东省菏泽市2016年中考数学试卷(含答案)

2016年山东省菏泽市中考数学试卷

一、选择题(本大题共8个小题,每小题3分,共24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A、B、C、D中,只有一个选项是正确的,请把正确的选项涂在答题卡相应位置) 1.下列各对数是互为倒数的是( ) A.4和﹣4

B.﹣3和

C.﹣2和

D.0和0

2.以下微信图标不是轴对称图形的是( ) A.

B.

【菏泽教务管理系统】

C.

D.

3.如图所示,该几何体的俯视图是( )

A. B. C. D.

4.当1<a<2时,代数式|a﹣2|+|1﹣a|的值是( ) A.﹣1

B.1 C.3 D.﹣3

5.如图,A,B的坐标为(2,0),(0,1),若将线段AB平移至A1B1,则a+b的值为( )

A.2 B.3 C.4 D.5

6.在▱ABCD中,AB=3,BC=4,当▱ABCD的面积最大时,下列结论正确的有( ) ①AC=5;②∠A+∠C=180°;③AC⊥BD;④AC=BD.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②③④ D.①③④

7.如图,△ABC与△A′B′C′都是等腰三角形,且AB=AC=5,A′B′=A′C′=3,若∠B+∠B′=90°,则△ABC与△A′B′C′的面积比为( )

A.25:9 B.5:3 C.: D.5:3

8.如图,△OAC和△BAD都是等腰直角三角形,∠ACO=∠ADB=90°,反比例函数y=在第一象限的图象经过点B,则△OAC与△BAD的面积之差S△OAC﹣S△BAD为( )

A.36 B.12 C.6 D.3

二、填空题(本大题共6个小题,每小题3分,共18分,只要求把最后结果填写在答题卡的相应区域内)9.2016年春节期间,在网络上用“百度”搜索引擎搜索“开放二孩”,能搜索到与之相关的结果个数约为45100000,这个数用科学记数法表示为 .

10.如图,将一副三角板和一张对边平行的纸条按下列方式摆放,两个三角板的一直角边重合,含30°角的直角三角板的斜边与纸条一边重合,含45°角的三角板的一个顶点在纸条的另一边上,则∠1的度数是 .

11.某校九年级(1)班40名同学中,14岁的有1人,15岁的有21人,16岁的有16人,17岁的有2人,

则这个班同学年龄的中位数是 岁.

12.已知m是关于x的方程x2﹣2x﹣3=0的一个根,则2m2﹣4m= .

13.如图,在正方形ABCD外作等腰直角△CDE,DE=CE,连接BE,则tan∠EBC=.

14.如图,一段抛物线:y=﹣x(x﹣2)(0≤x≤2)记为C1,它与x轴交于两点O,A1;将C1绕A1旋转180°

得到C2,交x轴于A2;将C2绕A2旋转180°得到C3,交x轴于A3;…如此进行下去,直至得到C6,若点P(11,m)在第6段抛物线C6上,则m= .

三、解答题(本题共78分,把解答和证明过程写在答题卡的相应区域内) 15.计算:2﹣2﹣2cos60°+|﹣

16.已知4x=3y,求代数式(x﹣2y)2﹣(x﹣y)(x+y)﹣2y2的值.

17.南沙群岛是我国固有领土,现在我南海渔民要在南沙某海岛附近进行捕鱼作业,当渔船航行至B处时,测得该岛位于正北方向20(1+

)海里的C处,为了防止某国还巡警干扰,就请求我A处的鱼监船前往|+(π﹣3.14)0.

C处护航,已知C位于A处的北偏东45°方向上,A位于B的北偏西30°的方向上,求A、C之间的距离.

18.列方程或方程组解应用题:

为了响应“十三五”规划中提出的绿色环保的倡议,某校文印室提出了每个人都践行“双面打印,节约用纸”.已知打印一份资料,如果用A4厚型纸单面打印,总质量为400克,将其全部改成双面打印,用纸将减少一半;如果用A4薄型纸双面打印,这份资料的总质量为160克,已知每页薄型纸比厚型纸轻0.8克,求A4薄型纸每页的质量.(墨的质量忽略不计)

19.如图,点O是△ABC内一点,连结OB、OC,并将AB、OB、OC、AC的中点D、E、F、G依次连结,得到四边形DEFG.

(1)求证:四边形DEFG是平行四边形;

(2)若M为EF的中点,OM=3,∠OBC和∠OCB互余,求DG的长度.

20.如图,在平面直角坐标系xOy中,双曲线y=与直线y=﹣2x+2交于点A(﹣1,a). (1)求a,m的值;

(2)求该双曲线与直线y=﹣2x+2另一个交点B的坐标.

21.如图,直角△ABC内接于⊙O,点D是直角△ABC斜边AB上的一点,过点D作AB的垂线交AC于E,过点C作∠ECP=∠AED,CP交DE的延长线于点P,连结PO交⊙O于点F. (1)求证:PC是⊙O的切线; (2)若PC=3,PF=1,求AB的长.

菏泽教务管理系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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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教务管理系统(七)
山东财经大学教务管理系统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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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财经大学坐落在山东省省会济南市,是财政部、教育部、山东省共建高校,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财经特色鲜明、综合实力突出,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普通高等财经院校。
  学校于2011年7月4日由原山东经济学院和原山东财政学院合并组建而成。山东经济学院的前身山东财经学院,创建于1952年,由山东会计专科学校与齐鲁大学的经济系合并组建而成,是山东省建校最早的财经类普通高校,也是全国建校最早的财经类普通高校之一。“文革”期间,山东财经学院中断办学。1978年,经国务院批准恢复办学,更名为山东经济学院。199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山东财政学院始建于1986年,是财政部与山东省人民政府共同创办的普通高等财经院校。建校初期实行部、省共建,以部为主的领导管理体制。1998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0年后,学校领导管理体制改为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领导管理体制。2012年6月9日,山东财经大学正式揭牌成立。2012年8月23日,财政部、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签署协议,共同建设山东财经大学。2013年7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学校取得博士学位授予权。

  学校共有4个校区,占地4818亩。现有21个学院,62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33000余人。其中,本科生31000余人,研究生2100余人。拥有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管理科学与工程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0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涵盖73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拥有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等11个专业学位授予权。形成了以经济学、管理学为主,文、法、理、工、艺术和教育等八个学科门类相结合的学科结构,现有16个山东省重点学科,19个校级重点学科。其中,财政学、金融学、企业管理、会计学、国际贸易学和管理科学与工程为省级特色重点学科。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939人,教授、副教授966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1675人,其中具有博士学位的554人。教师中有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1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15人,“泰山学者”特聘教授2人,入选“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1人,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3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10人,山东省高层次人才库19人,全国优秀教师15人,山东省教学名师14人,博士生导师27人。
  学校在2006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取得优秀成绩。现有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2个,教育部特色专业7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15个,教育部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省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2门,省级精品课程44门。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研究成果奖38项,其中国家级二等奖1项、省级一等奖5项,二等奖14项。学生在全国全省数学建模竞赛、“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和学术论文竞赛、CCTV英语演讲比赛等各类比赛中屡获嘉奖,毕业生就业率位居全省高校前列。

  学校拥有完善的现代化教学基础设施和实验设备。共有各类实验室141个,设有各类实践教学基地85个。有山东省企业电子商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数字媒体技术实验室、山东省金融信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山东省经济运行动态仿真实验室和金融服务外包创新实验室等5个省级重点实验室,山东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山东省骨干学科教学实验中心26个。校舍建筑总面积108.29万平方米,其中教学科研行政用房75.33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7亿元。图书馆藏书389万册,中文现刊2786种,外文现刊420种,电子图书171万册,数据库31个,自建特色数据库6个,实现了与省市图书馆图书资源共享。建有现代化演播中心、CATV教学系统和千兆以太校园网络系统。实验室、图书馆、体育场馆、学生公寓和食堂等教学科研生活设施比较齐全。
  学校不断强化科研的先导地位,加大科研投入,加强科研工作的激励和引导,科研水平不断提高,取得了丰硕的科研成果。近五年来,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1076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项目等国家级项目191项、省部级项目885项;获国家级、省部级科研奖励153项;被SCI、EI、ISTP和SSCI等检索收录论文793篇;获得科研经费17324.4万元,年均科研经费3464.8万元。有山东省政府规制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基地、山东省区域经济发展软科学研究基地、山东省财政金融研究基地、山东省公共财政制度与社会保障制度研究基地、服务业创新与发展软科学研究基地和山东省公共政策软科学研究基地等13个省级研究基地和研究中心,成立了区域经济研究院、经济研究中心、农业与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等一批科研机构。
  学校主办的《经济与管理评论》和《山东财经大学学报》,是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综合性经济理论期刊,是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全国城市经济十佳期刊、华东地区优秀期刊、山东省优秀期刊,在全国学术界具有较高的影响力。
  学校实行开放式国际化办学的发展战略,与美国、英国、法国、加拿大、德国、荷兰、捷克、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的100余所高校和教育机构在师生交流、科研合作、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方面建立了多层次、多形式的交流合作关系。每年聘请长期外籍专家80余人,承担英语、德语、日语等语种以及部分专业课授课任务;学校于1993年获得招收留学生资格,现有来自美国、法国、荷兰、捷克、印度尼西亚、韩国等国家的语言留学生、学历本科留学生以及来自瑞典、捷克、巴西等国家的交换生。学校与美国明尼苏达大学、西敏大学、纽约州立大学奥维西布雷学院、哈特福德大学、佛罗里达国际大学、圣托马斯大学、纽海芬大学、英国龙比亚大学、英国埃塞克斯大学、英国普利茅斯大学、法国雷恩第一大学、加拿大达尔豪斯大学、新西兰Unitec理工学院、捷克布拉格经济大学、捷克布拉格城市大学、日本东京经济大学、台湾地区淡江大学、世新大学等国(境)外大学合作,每年选派500余名学生赴海外访学或本科就读研究生项目,实施本科、研究生双学位教育,增加学生的海外经历,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的复合人才。
  学校与国内高校的交流与合作不断扩大,与山东大学、天津财经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山东科技大学、山东省社会科学院等建立了全面合作关系,每年选送部分优秀研究生、本科生到山东大学和天津财经大学等高校相关专业进行为期半年或一年的访问学习。
  学校与山东黄金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建立了独立学院——燕山学院、东方学院,现有在校生10000余人。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学校将认真贯彻国家与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以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导向,深入推进“一体两翼”发展战略,大力实施“凝心聚力工程”和“特色名校工程”,不断提升人才培养水平,增强科学研究能力,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深入推进文化传承创新,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国内一流、有较大国际影响的多科性教学研究型大学,成为山东省高层次财经人才培养和经济研究的重要基地,为地方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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