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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制度篇一
《人事管理制度范本》
人事管理制度范本
为加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队伍建设,增强员工素质,提高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水平,特制定本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公司人事管理的主管部门为企管部,对上向主管经营的副总经理负责,对下由人力资源主管负责日常事务。
公司的部门设置、人员编制、企管部经理的任免、去留及晋级由总经理负责;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的任免、去留事项由董事会负责。
第二条 企管部有关人事管理的职责如下:
(1)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人事方面的政策法规,结合本公司情况,制定
并实施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和具体计划。
(2) 根据各部门的人力需求计划,负责对人才引进和招聘工作进行具体操
作。
(3) 负责拟订和修改公司的人事、劳资、培训等方面的政策及规章制度,
经批准后,负责监督执行。
(4) 负责拟订员工岗位薪酬制度。
(5) 负责拟订本公司员工绩效考核体系及奖惩方案,并组织实施。
(6) 根据公司员工实际状况和企业发展的需要,制定并实施公司的人员培
训计划。
(7) 负责组织员工的各种岗位培训。
(8) 负责公司员工的社会保障工作。
(9) 负责员工辞退及内部调配,代表公司处理劳动纠纷。
(10) 负责办理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续订、入职和离退职等人事手续。
第三条 本制度除另有规定外,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四条 本制度中所涉及的“员工”,是指在公司工作的所有在职人员,包括正式职工和短期聘用员工。
正式员工是本公司系统员工队伍的主体,享受本制度中所规定的各种福利待遇;
短期聘用员工指具有明确聘用期的临时工、离退休人员以及少数特聘人员,其享受待遇由聘用合同书中规定。短期聘用员工聘期满后,若愿意继续受聘,经公司同意后可与公司续签聘用合同。
第五条 正式员工和短期聘用员工均应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本人事制度可以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规范员工和公司双方的行为。
第二章 聘用
第六条 公司聘用的原则是:“任人唯贤,择优录用;竞争上岗,岗上竞争”。
第七条 聘用各级员工应综合考虑思想、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等,以适合于所任职务或工作为考察原则,但有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第八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助理的聘任由董事会负责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方式由董事会制定、执行。
各部门经理、副经理的聘用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
公司其它岗位的聘用,由企管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负责。
第九条 公司的人员编制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岗位设定要求,不得自行增加岗位设置。公司鼓励通过员工增加岗位技能的学习,达到“一岗多能”的要求,以便合并岗位,减少人员,增加劳动效率。
第十条 各年度人员需求计划的编制程序如下:
(1) 在经营年度结束前,企管部将下一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表》发放给各部门,部门
主管须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后,上报企管部。
(2) 企管部汇总后,结合岗位编制、公司的投资(经营)方案编制下一年度人力资源需求
方案,报总经理批准;
(3) 经总经理所确定的人力资源计划,由企管部负责办理招聘事宜。
第十一条 普通员工招聘的一般程序如下:
人员需求部门的负责人向企管部提出申请,由企管部结合年度计划审核需求,
给出审核意见;
企管部审核同意后,会同需求部门,根据岗位说明书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岗位
任职资格,形成招聘文件;
企管部制定招聘计划,经企管部经理批准后执行;
企管部按照批准的岗位要求确定初始人选,送需求部门审核,确定最终候选者
名单;
企管部会同需求部门共同进行面试(如有需要,可增加面试的次数),并共同决
定聘用人选;
企管部负责聘用人员的通知,进入试用期管理;
企管部负责落实岗前培训。
第十二条 部门经理的聘用,参照上述程序;企管部经理的聘用,由总经理会同副总经理进行;其它的部门经理由企管部会同总经理、副总经理进行。
第十三条 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与集团中层以上干部有亲属关系的人员(对历史形成的此类情况不予追溯)。
剥夺政治权力尚未恢复者。
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有赌博、吸食毒品记录者。
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品行恶劣,曾被其他单位辞退、开除人员。
体格检查不通过者。
第十四条 公司招聘采用内外一视同仁的原则,即外部招聘与内部推荐共举,统一考察标准,择优录取。
第三章 试用
第十五条 新聘用人员均应经试用合格才予任用。
第十六条 试用期为1-3个月。
第十七条 新进员工的试用,由所在部门进行,企管部负责监督。
第十八条 新进员工向企管部报到,并以其向企管部报到的日期作为起薪日。
第十九条 公司员报到时应交验的材料:
(1) 公司统一印发的登记表
(2) 身份证(复印件)
(3) 毕业证明书(复印件)
(4) 技术等级证(复印件)
(5) 健康检查表
(6) 近期免冠1寸半身照片2张
(7) 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二十条 企管部应于新员工报到当日与其签定“试聘协议”;试聘协议一式两份,一份交由企管部存档,一份由试用员工自留。
第二十一条 试用员工经试用期考核成绩合格者,其服务时间统一从正式任用之日起计算,公司与其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书(订立集体劳动合同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 试用员工在试用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随时停止试用,并不可请求任何遣散费或补助。
(1) 品行欠佳,违反公司有关规定;
(2) 申请事假超过规定;
(3) 经试用单位认为不适合工作岗位;
(4) 发现进入公司前曾有不适合岗位的违法行为;
(5) 递交的个人资料被查证为虚假的;
第二十三条 公司员工办妥报到手续,经公司分派试用工作后,应即赴目标部门工作,不得借故拖延或请求更换;并由企管部填发工作记录卡,按照规定时间到职工作,无故拖延一星期未到职者即停止试用。事先以书面呈准者不在此限。
第二十四条 试用期的考核
(1) 新员工在试用期满后,向企管部领取“员工转正考核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实
事求是地填写表中的“评核内容”和考核内容中的“自评部分”。
(2) 部门主管根据新员工在试用期的表现,公正地评分并写出初核评语。
(3) 人力资源主管根据新员工在试用期间的出勤情况,如实填写考勤状况。
(4) 考核结果将根据初核评分和考勤状况来确定。
a) 考核结果以百分制核算,60分以上为合格;
b) 考核不合格的新员工由企管部办理退职手续;
c) 考核合格的员工由企管部负责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核定岗位及相应的岗位
薪点数;
d) 考核分数在90分以上的员工可以晋级确定岗位薪点数;
第四章 服务
第二十五条 公司正式聘用的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各项规定、通告、公告。
第二十六条 员工工作守则包括:
(1) 建立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处处以公司利益为重,为公司的发展而奋斗。
(2) 树立服务意识,始终面向市场,面向用户,提供具有“国际品质、名牌服务、物
超所值”的产品。
(3) 牢记“质量第一、用户第一”的原则,努力消除可能给顾客带来不便的任何瑕疵。
(4) 具备创新能力,通过培养学习新知识、新技能,使个人素质与公司发展保持同步。
(5) 讲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确效率是企业的生命。
(6) 培养敬业和奉献精神,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地投入日常工作。
(7) 保持坚韧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气战胜困难和挫折。
(8) 善于协调、融入集体,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分工不分家。
(9) 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直无私的个人品质。
(10) 明确公司的奋斗目标和个人工作目标。
第二十七条 员工行为准则包括:
(一) 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职的行为。
(二) 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及职务上有关的业务,或兼任其他职务。 (三) 不断提高工作技能,工作上做到精益求精,以期提高工作效率。
(四) 不泄漏业务或职务上机密,或假借职权,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
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
(五) 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六) 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携带公物出厂。
(七) 未经主管或部门负责人的允许,严禁进入变电室、质量管理室、仓
库及其他禁入重地;
(八) 工作时间中不准任意离开岗位,如须离开应向主管人员请准后始得
离开。
(九) 员工每日应注意保持作业点的环境清洁。
(十) 员工在作业开始时间不得怠慢拖延,作业时间中应全神贯注,严禁
看杂志、电视、报纸以及抽烟,以便增进工作效率并防范危险。 (十一) 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吵闹、斗殴、搭讪攀谈或互为聊天闲谈,
或搬弄是非,扰乱秩序。
(十二) 各级主管及各级单位负责人务须注意本身涵养,领导所属员工,同
舟共济,提高工作情绪,使部属精神愉快,在职业上有安全感。
第五章 工资及福利
第二十八条 公司执行岗位薪点工资制,即工资包含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年功工资三部分。各部分工资均采用薪点数计算,汇总后结合薪点值确定工资。
第二十九条 岗位工资、年功工资按月核算,绩效工资按季度核算;
第三十条 公司的年度工资总额须与公司的经营效果密切相关。
第三十一条 工资采用“下发薪”制,即每月5日发放上月工资,遇节假日提前。绩效工资(奖金)按季度发放,最迟不晚于下季度第一月末。
第三十二条 公司提供的福利包括按黑龙江省规定的社会统筹保险,以及公司规定的各项福利措施。
有关工资及福利的具体内容见公司《工资管理制度》《员工福利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六章 考勤及假期
第三十三条 公司员工正常工作的作息时间为:
夏季: 8:00-17:00
冬季: 8:30-17:30
人事制度篇二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大全》
四川XX建设工程试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人 事 管 理 制 度
目 录
总则··········································(2) 第一章 聘用·······································(3--5) 第二章 报到·······································(6--9) 第三章 培训·····································(10--11) 第四章 试用······································(12--13) 第五章 转正·····································(14--15) 第六章 劳动合同·································(16--30) 第七章 考核·····································(31--53) 第八章 人事调整·································(54--61) 第九章 公司员工奖惩办法·························(62--73) 第十章 员工行为准则和规范·······················(74--80) 第十一章 办公室管理制度···························(81--84) 第十二章 会议制度·································(85--93) 第十三章 QQ群管理制度·····························(94--96) 第十四章 廉政管理制度·····························(97--99) 第十五章 安全管理制度···························(100--105) 第十六章 档案管理制度···························(106--113) 第十七章 考勤管理制度···························(114--127)
人事管理制度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人事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基础管理,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为公司人力资源方面的基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自总经理以下所有员工。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的聘用、报到、培训、试用、转正、劳动合同、考核、人事调整、公司员工奖惩办法、员工行为准则和规范、办公室管理制度、会议制度、QQ群管理制度、廉政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考勤管理制度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皆按本规定办理
第四条 本公司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定。 第五条 《人事管理制度》解释权归有综合办公室。
第一章聘用
第一条 招聘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
2.择优录取,唯才是举,宁缺毋滥 3.规范化,程序化
4.所聘人员:试验室人员必须具有大专及大专以上的文化程度;办公室文职人员必须具有高中及其以上的文化程度;临聘人员必须具有初中以上的文化程度(如司机)
第二条 人员需求的确认
1.各部门根据公司年度计划,确定自己部门的人员编制,增补人员
2.根据公司战略规划,经总经理批准进行的人才储备
3.因人员的离职、调岗而增补人员
4.因部门工作量的增加,现有人员不能完成,确需增加人员。
附表1--1:
四川XX建设工程试验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 聘用程序
1.用人部门填写《人员增补申请表》,交由综合办、财务处审核后,报经
总经理批示。
2.综合办接到总经理批准的《人员增补申请表》后,优先以内部调动的方式解决,报财务处和总经理批准后施行。
3.若不能以内部调动方式解决时,则组织对外招聘。
第四条 招聘方式的选择
场
1.网络招聘:1--3人时,则通过网络招聘,招聘地点在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2.人才市场招聘:3人以上时,则通过人才市场进行招聘,招聘地点在人才市
第五条 招聘的组织及分工
1.招聘工作由综合办具体组织实施,包括:
(1) 整理招聘广告内容,报总经理批准。
(2) 回答应聘人员的电话提问,包括公司地址、来公司的路线、工作时间、岗位职责等,
但不包括工资待遇。
(3) 组织应聘人员填写《面试人员登记表》。
附表1--2
四川XX建设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
面试人员登记表
(4)提出面试计划,包括主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等,并具此组织实施。
(5)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
(6)通知录用人员按指规定时间报到。
2.分工
(1) 总经理和综合办主任负责筛选和初次面试,评估和考察内容为: A. 应聘者的知识背景,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等。
B. 应聘者的仪容、仪表、精神面貌是否符合公司员工行为规范。
C. 应聘者的个性品质、语言表达能力、职业倾向、求职动机、协调沟通能力等。 D. 应聘者是否适应公司企业文化。
(2) 综合办汇总初次面试结果交二次面试人员。
(3) 需求部门的负责人负责二次面试,评估和考察内容为:
A. 应聘者对应聘岗位所需知识的掌握情况。
B. 应聘者胜任工作的能力和工作经验。 C. 应聘者对行业、专业的了解程度。
必要时,一次面试和二次面试可合并执行。
(4) 对应聘项目负责人的面试最后必须经由总经理综合考察后作出录用决定。
(5) 综合办公室依据《人员增补申请表》中的用人标准和公司的员工行为规范对人员的录用
拥有否决权,部门负责人和主管副主任依据岗位职责对人员录用拥有决定权,总经理拥有最终裁定权。所有人员的录用决定均由综合办主任汇总后报总经理批准。 (6) 除综合办公室,任何部门无权招聘人员,特殊情况应报总经理批准。 (7) 面试录用后,均为试用人员。
人事制度篇三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为实现公司的经营管理目标,规范管理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1、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各项目部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2、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录用
1、公司各部门、项目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提出申请,经人事办审核、总(副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办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招聘事宜。
2、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3、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办办理试用手续。一般员工试用期一个月,主管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能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4、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办送交以下证件: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5)员工服务承诺书;
(6)其它必要的证件。
5、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1)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3)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4)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5)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6)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7)身体条件不适合所从事的岗位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
(8)其它经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6、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7、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到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三、福利待遇
1、公司依照企业的发展和兼顾工作人员生活安定及逐步改善的原则,以贡献定报酬、凭责任定待遇,给予员工合理的报酬和待遇。
2、员工的基本待遇有基本工资、通讯补贴和绩效奖金,按月计发,出勤天数未足月的,按日(实际出勤天数*基本工资/30天)计发。月薪工资在次月底前发放,如遇工程回款未及时到位,工资发放适当顺延。
3、新进人员从报到之日起计薪,离职人员自离职之日停薪,按日计发。
4、试用人员试用期间不享受综合保险。转正后,由公司统一办理。
5、在公司上班的外地员工,可申请安排集体宿舍;在项目部的员工统一由项目部办公室主任安排住宿。
6、公司依据有关国家规定,发放员工年终奖金,年终奖金的评定方法及额度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7、在工程项目完工后,新项目未进场前,公司可根据需要安排项目部人员休假,休假期间的员工工资按当月工资的70%发放。
四、休假及请假
1、按国家规定,员工享有以下带薪假日(有基本工资,无绩效工资):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婚假:3天+晚婚7天;丧假:3天;产假:90天+晚育15天。
2、由于业务需要,公司可临时安排员工于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照常上班,公司发送适当补贴或安排调休(调休不另计补贴)。
3、春节期间休假或探亲的,按照公司规定的休假天数休假;放假期间在公司和项目部值班的,发放值班补贴或安排调休。如在值班时间内擅离职守者,除不计有效工作时间外,还以旷工论处。
4、春节探亲往来旅途费,可按公司规定报销相应的费用,超支部分由个人承担。具体额度由公司根据经营情况确定。
5、委托或代人打卡或伪造出勤记录者,一经查明属实,双方均以旷工论处,不发薪资及奖金。
6、员工请假须提前提出申请,2天以内的须经所属部门主管、行政办主任批准;3-5天的,须经副总经理批准;5天以上的须经总经理批准。未经准假离岗者,以旷工论处。
五、培训
1、为提高员工业务、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在智能,使公司人力资源能适应公司日益迅速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举行各种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2、新员工入职后,须接受公司概况与发展的培训以及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岗前专业培训,培训时间应不少于20小时,合格者方可上岗。新员工培训由公司根据人员录用的情况安排,在新员工入职的前三个月内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再继续留用。
3、员工调职前,必须接受将要调往岗位的岗前专业性培训,直到能满足该岗位的上岗要求。特殊情况经将调往部门的主管同意,可在适当的时间另行安排培训。
4、公司对员工在业余时间(不影响本职工作和任务的完成)内,在公司外接受教育和培训予以鼓励,并视不同情况可给予适当报销培训费。由公司报销培训费的员工,如在此一年内离职(含辞退),须向公司退返该报销的费用。
5、公司所有员工的培训情况均应登记,由人事办保存在相应的员工档案内。
六、调职
1、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随时调动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被调员工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到职。
2、公司或项目部之间人员的调动,须经双方部门主管、人事办主任的书面批准。
3、公司、项目部调动员工时,应充分考虑其个性、学识、能力,使其“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4、员工接到调动通知书后,限在2天内办完移交手续,前往新职单位报到。
七、辞职及辞退
1、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填写书面离职申请,一般员工经部门主管、人事办主任核准;主管以上员工须经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手续。并视需要,由人事办开具《离职证明》。
2、一般员工辞职,需提前7天提出申请;部门主管辞职,需提前2个月提出申请。
3、违反国家法令、公司制度而被辞退者,在赔偿公司的损失及办理完交接手续后,限当天内撤离。
八、保密
1、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公司、项目部的信息、资料和成果,应对上级领导全部公开。未经上级领导许可,不得向其它任何人公开或透露。
2、明确职责,对于非本人工作职权范围内的机密,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参与小道消息的传播。
3、非经发放部门或文件管理部门允许,员工不得私自复印和拷贝有关文件。
4、树立保密意识,涉及公司机密的书籍、资料、信息和成果,员工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或偷窃,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
九、考核
1、试用考核:员工试用期间由试用部门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写《试用人员考核表》经总(副总)经理批准后正式录用。
人事制度篇四
《XX公司人事制度(完整版)》
总部人事制度
(讨论稿,尚未执行) 目 录
第一章 组织架构及定岗定编 02-05页 第二章 招聘制度 06-09页 第三章 考勤制度 10-12页 第四章 奖惩制度 13-17页 第五章 薪酬制度 18-22页 第六章 绩效考核制度 23-25页 第七章 员工异动 26-28页 第八章 员工福利 29-32页 第九章 出差与外派 33-35页 第十章 工服管理 36页 第十一章 会议室管理 37页 第十二章 车辆管理 38-40页 第十三章 宿舍管理 41-44页
第一章 组织架构及定岗定编
一、公司组织架构:
二、各部门定岗定编:
人事制度篇五
《人事制度完整版》
公司人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公司人事管理制度,加强公司人事管理,促进公司队伍建设,依照国家和北京市关于劳动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参照国内外企业人事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突出企业管理以人为本,强调尊重人格、维护人格尊严,重视沟通和理解,力 求通过强化人事管理,提高职员素质,建立起和谐、团结、共同进取的良好人际关系,推动公司事业稳步发展。
第二章 编制与定编
第一条 公司各部门用人实行定岗定员。
第二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的设置、编制、调整、撤消,由各部门提出方案报公司领导批准后,并在行政人事部备案后实施。行政人事部负责建立和更新各部门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档案。
第三条 各部门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或根据临时业务需要,制定年度、季度用工计划, 经领导批准后,在行政人事部备案。
第四条 因工作需要,各部门增加员工时,原则上应不超出本部门的用工计划。
第三章 公司员工招聘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适应公司不断发展壮大的需要,及时为公司提供各种所需人才,坚持任人唯贤、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原则,实现公司行政人事的合理配置。
第二条 公司的招聘形式为社会公开招聘及内部招聘两种。招聘人才既看学历、资历,更注重个人品格、实际经验和工作成绩。在不影响其他部门工作的前提下,应优先考虑录用内部应聘人员。
1、申请:用人部门填写《员工招聘申请表》,经部门主管签字批准后交至行政人事部
2、审核:行政人事部核查申请部门的编制情况及用工计划,如不属于计划内招聘,应在一个工作日内退回《招聘申请表》。申请部门须向公司领导进行特批。批准后再提交给行政人事部。
3、发布信息:行政人事部根据《招聘申请表》要求,在一个工作日内开始寻找适合人选。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向公司内部员工和社会发布招聘信息,并负责收集和整理应聘资料。
4、内部应聘:内部员工应聘时,应填写《内部应聘申请及审核表》并上交行政人事部。
第四章、面试:
行政人事部根据《招聘申请表》,对获得的简历进行初选,将初选合格的简历转交用人部门,行政人事部负责安排面试日程,通知用人部门,并对应聘者进行仪表、求职的动机与工资期望、所学专业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复试。用人部门在《面试情况登记表》中填写面试意见。如属于内部招聘,用人部门还应与应聘人主管进行咨询和协商,以免影响其他部门正常工作。
第五章、录用:
用人部门决定录用后,新员工应填写《员工招聘审批表》,并报请相关部门主管批准后,提交给行政人事部。由行政人事部向应聘人发作出《录用通知》。
第六章、员工入职:
6.1新员工到行政人事部报到,应提供身份证及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
6.2 行政人事部在新员工入职当天发放新入职员工基本办公用品和办理新员工考勤卡。
6.3 在新员工报到两个工作日内为新员工安排座位、电话机等。
64 新员工入职后一周内,更新员工通讯录及部门编制等。
6.5 新员工录用后,组织进行入职培训。
6.6 公司规定的试用期为两个月,对于业绩特别突出的员工,各部门可为员工申请提前转正,流程为:向行政人事部提交申请 行政人事部审核 总裁批准。
6.7新员工试用期发试用工资,不足7天者不发工资。
第七章、转正:
7.1 行政人事部在员工试用期结束前一周,通知待转正员工至人事部领取并填写《员工试用考核表》。
7.2 行政人事部将待转正员工的《试用考核表》交至所属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
7.3 经总经理批准,行政人事部签署《转正通知》。
7.4 员工转正当月行政人事部办理员工转正后的人事手续
第八章、岗位异动:
1.晋升
1.1提升原则
(1)公开、平等原则。提升的条件、执行标准公开,凡具备提升资格的都有均等机会。
(2)竞争、择优原则。在提升公开平等的前提下,凡符合资格条件的候选人员,可通过竞聘的方式,择优录用。
1.2申报条件
(1)先有岗再提升;
(2)所提升的员工需具备:业务熟练,管理能力较强,绩效突出,有一定潜力,无不良违纪记录,能胜任岗位要求。
1.3组织选拔的程序
(1)用人部门提报用人需求,由人力资源部于公司内发布竞聘信息;
(2)人力资源部根据岗位职责书的任职资格条件,结合候选人的工作经历、以往工作业绩、教育背景等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进行对比和考察,确定候选人;
(3)参照《员工招聘管理办法》进行面试,并视必要程度采取个人述职及民主评议的方式确定录用人选;
(4)填报《岗位异动审批表》,逐级报总裁批准后予以晋升。
(5)用人部门提交用人需求时,可以推荐承担该岗位的候选人,由部门负责人填写《岗位异动审批表》,经分管领导签字确认,提交人力资源部。
2.平级调配
2.1用人部门有调配需求时,及时填写《岗位异动审批表》,部门内的调配经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提交人力资源部协调调配;部门外的调配由调入部门、分管领导及调出部门、分管领导分别签字确认后,递交人力资源部协调调配。
2.2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的岗位设置情况进行核实,对当事人的资质条件与拟调配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调查了解,并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确定调出后是否影响部门工作。
3.降职
3.1员工工作能力不足,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或履职期间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造成不良影响的,可给予降职。
3.2部门负责人根据下属的工作绩效、工作态度和工作需要,对于有必要予以降职的员工,填写《岗位异动审批表》,后附反映该员工工作绩效或违纪违规的见证性资料,经分管领导签字确认后,提交人力资源部。
3.3人力资源部调查核查,通过与部门及降职员工本人充分沟通,在了解降职事实的基础上,填写明确意见,并逐级上报总裁批准。
4.异动手续办理
4.1岗位异动审批生效后,由人力资源部联系调入及调出部门,确定岗位异动员工到新岗位的报到时间,向调出及调入部门下发《员工异动通知单》。
4.2调出部门负责人安排调动员工进行工作交接。
4.3新员工按时到调入部门报到,调入部门办理接收手续。
第九章、离职
9.1 离职申请:
1、 正式员工辞职需提前1周申请,填写《员工离职申请单》;
2、公司辞退的员工,收到《辞退通知》之日应立即结束工作,进行交接,即为最后工作
9.2 离职形式:
1、 员工本人主动离职/公司辞退,由员工本人填写《员工离职申请单》;
2、 旷工3日的员工,视为自动离职
9.3 离职审批:
员工自提出离职申请之日起,至离职到期日,应逐项办理交接手续,填写《员工离职交接表》部门经理审查其填写的《员工离职申请单》,如无问题,在上面签字确认。同时,于员工申请离职当日将员工离职情况,上报人力资源部
9.4 离职办理:
1、员工自提出离职申请之日起,至离职到期日,应逐项办理交接手续,填写《员工离职交接表》; 2、 离职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a) 公司应收回下发员工的工作工具、资料等,由行政文员在《员工离职交接表》上签名确认b) 员工持部门经理、总裁等部门负责人签字生效后的《员工离职申请单》、《员工离职交接表》,于离职到期日之后,到公司财务部,请相关负责人对其借支状况进行审核,由财务部负责人签名确认
9.5离职结算:
1、离职人员办理完离职手续后,统一在每月实际发薪日结清所有薪资。 2、辞退和开除人员在办理离职后的最近一次实际发薪日,结清所有薪资,如造成公司损失的,在薪资中扣除
9.6、离职归档
人力资源部按照《员工离职申请单》、《员工离职交接表》、离职当月《考勤表》,以及入职时归档资料的顺序,将离职人员的资料归档备案
附 离职流程:部门经理签字(交接) 行政文员(交接)
总裁审批 财务(结算工资)
行政人事部经理(审核)
人事制度篇六
《人事制度范本》
目录
总则
员工招聘与培训教育
劳动合同管理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
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奖励与惩罚
保密制度与竞业限制
宿舍与食堂管理
附则
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 公司简介(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投资者、主要产品和生产规模即可)
第3条 公司机构(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部门划分、管理层次和主要管理人员即可)
第4条 本规章制度所称的公司是指×××××有限公司;员工是指×××××有限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5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7条 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 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8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9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
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10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11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12条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3条 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4条 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和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员工无过错而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
第15条 劳动合同对培训费用的支付没有约定时,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办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第16条 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6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满两年以上的,试用期3至6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 劳动合同管理
第17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8条 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9条 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20条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深圳户口的员工,男性连续工龄满25年、女性连续工龄满20年,且在本公司连续工龄满5年的,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21条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22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23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
依本条第一款第(1)项解除劳动合同,除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同时支付员工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50%,患绝症的增加100%。
第24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
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5条 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26条 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27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8条 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
第29条 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30条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31条 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公司依本规定第21条和第23条第(2)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12个月工资;依本规定第23条第(1)、(3)、(4)项等员工无过错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可以超过12个月工资(不封顶)。
依本规定第23条(1)、(3)、(4)项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公司月平均工资的,按公司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以解除劳动合同前三个月员工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和工资性的补贴、津贴。
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32条 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33条 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
上午 8:00~12:00,下午 13:30~17:30
第34条 公司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3小时,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35条 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36条 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 星期六、星期日;
(2)休假日: 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节3天、国庆节3天。
第37条 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 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与春节假一起连休。
(2)、婚 假: 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3)、丧 假: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4)、产 假: 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5)、探亲假: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与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间安排探亲,不再另行休探亲假。
深圳户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为3至24个月:
(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劳务工(非深圳户口员工)的医疗期为15日至90日:不满一年的,为累计15日;满一年的,从第二年起每年增加15日,但最长不超过90日。
人事制度篇七
《人事制度通知》
关于严格落实人事管理制度的通知
公司所属各车间、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人事管理工作,科学合理的做好员工招聘、录用等人事工作,公司制定了《山西曜鑫煤焦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现将部分制度下发,各单位在接到通知后,要组织员工认真学习,严格落实制度中的各项规定。
附:员工招聘制度
人员需求申请表
新进员工任用规定
员工调配规定
员工招聘、录用流程
员工转正流程
员工离职流程
山西曜鑫煤焦有限公司 2012年2月23日
员工招聘制度
1 目的
为了使公司的招聘工作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车间、部、室。
3 内容
3.1 招聘计划的提出:
3.1.1 由公司各部门主管提出本部门的用人计划及要求,即填写人员需求表。
3.1.2 公司中、高级管理、技术人员的用人计划由公司分管总经理或其指定人员和部门提出。
3.1.3 人员需求表主要包括不同岗位员工的年龄、性别、学历、专业、工作经验及工作能力等。
3.1.4 人员需求表应提前一个月报到向人力资源部。
3.2 招聘准备工作:
3.2.1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交回的人员需求表进行汇总审核,上报人事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后,确定所需招聘人员。
3.2.2 确定企业发展过程中员工的变化量和必需量。
3.2.3 确定应聘人员的来源:
3.2.4 各种人才市场、劳务市场。
3.2.5 各级人才库、人才招聘洽淡会。
3.2.6 利用新闻媒体刊登广告招聘。
3.2.7 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
3.2.8 其他来源。
3.3发布信息及发布日期的确定。
3.4 招聘经费的预算,包括:广告费、差旅费、其它费用——如电话费、文具费等。
3.5 招聘计划的拟定:
人力资源部根据整理汇总的信息,科学预测未来企业发展所需的人力资源,制定出科学合理的招聘计划。上报人事副总审
核,总经理审批后实施。
3.6 招聘计划的实施
3.6.1
3.7 新员工的试用与转正:
3.7.1 新员工上岗试用期为3个月,有特殊业绩者,由部门主管提出申请,经审核可提前转为正式员工。
3.7.2 试用期满不合格者或在试用期内严重违法违章的员工予以辞退。
3.7.3 试用期满,对试用期员工逐条审核岗位描述的执行情况,直接上级出具书面评语决定员工的转正。
3.7.4 人力资源部办理员工转正手续。 新进员工任用规定
1 目的
为使新进员工对自己的报到、试用、录用及核薪等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新进员工。
3 内容
3.1 报到:新进员工报到时,需亲笔填具人力资源部的基本资料卡(招聘报名登记表),并缴验身份证件、学历证件、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及近期1寸半身免冠照片三张。
3.2 考核:新进员工不论是考取、介绍以及有无工作经验,均须先经试用,并由用人单位考核一周,合格者则继续试用,不合格者即予辞退。
3.3 试用与录用
3.3.1 试用期一般定为三个月
经岗前培训,考核合格的员工,直接进入工作岗位的,其试用期从进公司的第一日算起。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即予辞退。
经岗前培训程序考核合格,继续参加技能培训的员工,需签订《员工外培协议书》。外培考核合格回公司上岗的,其试用期从回公司上岗工作日算起。外培考核不合格的员工,即予辞退。(参照外培协议)
3.3.2 录用
新进员工试用期满后,经鉴定、评议、考核由其部门主管呈报《试用员工申请录用核定表》。如确认其能胜任本岗位工作,则予以正式任用;如认为尚需延长试用,则酌情延长最多不超过六个月;如确属不能胜任或经调查有不法行为者即予辞退。
3.4 核薪
3.4.1 员工经试用后每月按照规定时间统一办理核薪手续,未核薪的新员工若自动离职,不发放工资。
3.4.2 试用期的第一日,即为核算工资的起始日。
3.4.3 采用薪金保密制,薪金核定后经人力资源部登记备案。
3.4.4 试用期第一个月内自动离职的员工或由于员工自身原因与其解除合同的员工,均不发放工资。
3.5 试用期间考勤规定
3.5.1 试用期第一个月内不允许请假(特殊原因除外)
3.5.2 事假累计达10天者,即予辞退。
3.5.3 病假累计达15天者即予辞退或延长其试用期予以补足。
3.5.4 有旷工记录或迟到早退五次者应予辞退。
3.5.5 其他比照人事管理制度规定办理。
3.6 停止试用或辞退
经停止试用或辞退的员工,仅付试用期间的薪金,不另支付任何费用,亦不发给任何证明。
3.7 试用期间的待遇
试用期间薪金据公司工资表标准核支。试用期工龄、考勤、奖惩均予并计。
3.8 员工录用后即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凡未签约者其薪金仍按试用期计算,并遵守下列原则:
3.8.1 员工录用于劳动合同签订日期生效。
3.8.2 员工录用劳动合同签订后,服务未满一年,而故意旷工离去,视为自请辞职,并以违背聘雇合同论。
3.9 临时雇用人员另订办法。
人事制度篇八
《人事制度编写》
人事制度篇九
《人事管理制度范本》
人事管理制度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的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为规范公司人事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第三条 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四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部门、企业,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公司职能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
第八条 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第十条 公司内部若有空缺或有新职时,可能由内部晋升或调职,出现下列情形进行对外招聘。
1. 公司内部无合适人选时;
2. 需求量大,内部人力不足;
3. 需特殊技术或专业知识须对外招募人才时。
第十一条 甄选员工任用之主要原则是应聘者对该申请职位是否合适而定,并以该职位所需的实际知识及应聘者所具备的素质工作态度、工作技能及潜质和工作经验等为准则,经所属部门考核合格任用。
第十三条 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培训由劳动人事部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员工试用期间,由劳动人事部会同用人单位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试用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
第十四条 员工试用期满15天前,由用人单位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录用者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决定不录用者退回原单位。
第十五条 临时工由各下属公司、企业在上级核准的指标内雇用。报劳动人事部备案。
第十六条 公司按照 按劳取酬、多劳多得 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蘑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
第十七条 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
第十八条 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退休、待业等保险。员工享有相应的保险待遇。
第十九条 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第二十条 员工的奖金由公司、下属公司、企业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第二十一条 员工享有公费医疗待遇。员工本人的医药费按规定凭县级以上医院报销凭证核准报销。
第二十二条 员工按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因工作生产需要不能休假的,节日按日工资200%、假日按日工资100%计,增发给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二十三条 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探亲待遇。具体如下:
1. 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开始享受探亲待遇;
2. 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一年可探望配偶1次30天,另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3. 与父母都不住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未婚员工探望父母一年一次20天,已婚员工一年一次20天,另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4. 员工探亲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销往返路费,超过规定的费用自理;
5. 探望配偶和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程,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出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6. 员工请假探亲必须由所在单位统筹安排,经人事部核准;未经核准的按旷工处理。
7. 员工探亲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行李托运费以及参观游览等费用,均由员工自理,不得报销。
第二十四条 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假13天,异地结婚可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照发。
第二十五条 产育假;
第二十六条 节育手术假;
第二十七条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
第二十八条 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年休假的,由劳动人事部会同各单位统筹安排员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休假的,增发100%日工资。
第二十九条 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第三十条 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劳动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辞职手续。
第三十一条 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第三十二条 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雇)用的领导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给予办理辞职手续。
第三十四条 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 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三十六条 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辞退员工审批表 ,提出辞退理由,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对符合聘用合同规定的辞退条件的,报原批准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被辞退的员工如未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
第三十七条 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
第三十八条 聘(雇)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劳动人事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第三十九条 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
第四十条 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劳动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第四十一条 公司对被辞退及未获公司续聘用的员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龄计算每年发给其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的按1年计。
人事制度篇十
《第一章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确人事管理权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职员,即公司聘用的全部从业人员
第三条 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公司的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章 人事管理权限
第四条 总经理确定公司的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一线经理的任免去留及晋级,决定全体职员的待遇。
第五条 人力资源部工作职责:
一、 协助各部门办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续。
二、 负责管理公司人事档案资料。
三、 负责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
四、 负责薪资方案的制定、实施和修订。
五、 负责公司日常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
六、 组织公司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
七、 组织公司人事培训工作。
八、 协助各部门办理公司职员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等人事手续。
九、 负责公司各项保险、福利制度的办理。
十、 组织各部门进行职务分析、职务说明书的编制。
十一、 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岗位设置制定人力资源规划。
十二、 负责劳动合同的签定及劳工关系的处理。
第六条 部门主管提出部门人员需求计划;部门主管决定部门经理以下职员的任免、考核、去留及晋降;部门主管建议本部门职员待遇方案。
第三章 人员需求
第七条 在经营年度结束前,人力资源部将下一年度的《人员需求计划表》发放给各部门,部门主管须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后,上报总经理审批。
第八条 总经理根据部门所上报的人数,以及公司的投资、经营方案,来确定公司下一年度人员的规模和部门设置,并上报董事会通过方可实施。
第九条 经总经理所确定的人力资源计划,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招聘事宜。
第四章 职员的选聘
第十条 各部门根据工作业务发展需要,经总经理核定的编制内增加人员,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 进行内部调整,最大限度的发挥现有人员的潜力。
二、 从公司其他部门吸收适合该岗位需要的人才。
三、 到人力资源部领取《人员增补申请表》,报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主管、总经理审批。
第十一条 各部门编制满后如需要增加人员,填好《人员增补申请表》后,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二条 上述人员的申请获得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招聘所需人员。 第十三条 求职人员应聘本公司,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 所有求职人员应先认真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由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初试。
二、 初试合格后,应聘人员详细填写《应聘人员工作履历表》和《应聘人员工作经历、社会关系情况表》,然后由人力资源部门安排与业务部门主管复试。
三、 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应聘要经总经理面试通过。
四、 复试合格后,通知应聘人员一周内等结果。
五、 用人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应聘人员填写表格所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无误后,报总经理审批,由人力资源部门通知应聘人员到岗,并办理体检手续。
第十四条 体检合格后,人力资源部通知应聘者报到,所有应聘人员的材料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存档备查。
第五章 职员报到
第十五条 所有招聘录用的新职员正式上班当日先向人力资源部报到,并以其向人力资源部报到的日期,即起薪日。
第十六条 报道当天所有新职员须携带:
一、 两张一寸免冠照片;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职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服务自愿书、医院体检表;
第十七条 担保书
一、 本公司的所有员工均需办理担保手续,并经人力资源审核后方可报到;
二、担保人须是具有正式职业、有固定住房、绍兴户口。
三、凡为本公司员工与担保的员工有配偶或直系亲属关系者,不能做担保。
四、被担保人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担保人应负赔偿责任:
1、 亏空公款或借用财物不还者
2、 偷窃、丢失本公司资料、器材、工具及物品者
3、 假冒本公司名义向外诈骗、招摇有确凿证据者
4、 故意毁坏本公司的设备或其它物品者;
5、 营私舞弊或其他不法行为导致本公司受损害者
6、 移交不清或弃职潜逃导致本公司受损害者
五、担保人因故退保,应以书面通知本公司,经同意后方能解除担保责任;
六、 担保人应于员工离职半年后而无未了事项时方能解除担保责任,保证书自动失效;
七、 公司每年定期对保,并在认为必要时,随时办理对保;
第十八条
一、 本市的员工要将档案转入本公司,由公司统一寄存在《人才交流中心》;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将档案调入的,经人力资源主管同意后,暂缓办理,并同时携带原单位出示的《离职证明》,下岗人员出示《下岗证》;
二、 如果是外地职员须办理完《就业证》或《暂住证》方可上岗,《就业证》或《暂住证》、《毕业证书》的原件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否则视为拒聘,员工离职时交换本人;
第十九条
一、 报到当日,人力资源部应向新职员介绍公司的简介以及有关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并由人力资源部主管与其签定《试聘协议》,一式两份,一份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一份试用员工自留。
二、 办理报到手续领取下列资料:
1、 员工手册
2、 员工资料卡(填写交行政中心)
3、 办公桌的钥匙
第二十条 新职员办理完报到手续后,人力资源部门领其到用人部门试用,由部门主管接受,并安排工作;
第二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试聘合同中的工作级别填写《工资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交财务部门,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六章:职员试用
第二十二条 新职员一般有三个月的试用期。
一、 新员工试聘期间按公司《职员考勤及休假、请假管理制度》可以请事假和病假,但试聘期按请假天数顺延。试用期上班不足三天的职员要求辞职,没有工资。
二、新职员在试用期间旷工一次或迟到早退累计三次(含三次)以上,即随时解聘。
第二十三条 试用期的考核
一、 新职员在试用期满后,人力资源部将《职员转正考核表》发给试用的新员工,新职员根据自身情况,实施求是填写表中的“评核内容”和考核内容中的“自评部分”。
二、 部门主管根据新职员在试用期的表现,公正地评分并写出初核评语。
三、 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新职员在试用期间的出勤情况,如实地填写考勤状况。
四、 考核结果将根据初核评分和考勤状况来确定。
第二十四条 转正
用人部门根据考核结果,在新职员试用期满之后一周内,做出同意转正,延长试用或不拟录用的决定,并将该《职员转正考核表》报请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主管审批。
第二十五条 提前结束试用期:
一、 在试用期间,对业务素质、技能、工作适应能力及工作成效特别出色的新职员,试用部门主管可以提前结束试用期,并将《职员转正考核表》报请人力资源主管、总经理批准。
二、 在试用期内,对明显不适合某岗位或不适合录用的职员,试用部门可以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职员转正考核表》,经部门主管或人力资源部主管批准后,安排在其他岗位试用或提前辞退试用职员。
第二十六条 考核结果的评定
一、 考核办法采用项目评分发进行,考核内容分成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标准,每个标准限定一个最低分数,下一个标准的最低分数到该标准的最低区域为分数选择区间。
二、 考核结果的评定标准:
1、 考核结果95分以上 提前转正 晋升工资;
2、考核结果85—94分 按期转正 晋升工资;
3、考核结果75—84分 按期转正 不予晋升工资;
4、考核结果60—74分 延长试用期;
5、 考核结果低于60分 试用不合格,不拟聘用;
第七章 职员录用
第二十七条 被正式聘用的新职员,由人力资源部发给《职工聘用合同》,由人力资源部与其签定《职员聘用合同》,一式两份,一份交由人力资源部存档,一份交新职员自留,聘用日期及正式工资的起算日期自试用期满之日计算。
第二十八条 《职员聘用合同》按公司经营年度一年签定一次。聘用期满,如不发生解聘和离职情况,将继续聘用。职员如不续聘,须在聘用期满前十五天书面通知人力资源部。年中新进职员,转正后聘用合同签到公司经营年度终了。
第二十九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职员聘用合同》填写《工资通知单》,一式两份 一份交给新职员本人,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第八章 职员培训
第三十条 为提高员工的自身素质和工作技能,公司举办各种培训并根据业务的需要和员工的表现选派优秀的员工参加IBM、CA、Lotus、微软、培训机构等举行的各种培训。
第三十一条 员工的培训分为职前培训、在职培训、专业培训三种。
一、职前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内容为:
1、 公司简介、人事管理规章的讲解;
2、 企业文化知识的培训;
3、 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职责的说明;
4、 请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技能培训;
二、 在职培训:员工不断的研究学习本职技能,各级主管应随时施教,提高员工的能力;
三、 视业务的需要,挑选优秀的员工参加培训机构的专业培训,回公司后将学习的内容传授给其他同事;或邀请专家学者来公司做专题培训。
第三十二条 为加强培训管理,使接受培训的员工更好地为公司创效益,公司制定培训协议书,凡参加 IBM举办的一些重要项目培训的员工,在接受培训前应与公司签订协议;并遵守下列条款:
一、保密条款:
对在培训过程中所获得和积累的技术,资料等相关信息(包括软、硬件),乙方在培训后立即叫技术中心统一保管;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私自拷贝、传授或转交给其它公司或个人。
二、服务期条款
具体服务期的规定如下: 员工每完成1个项目培训,其服务期为二年,培训前公司服务的年限按一半折算为培训后的服务期。
三、赔偿标准条款:
乙方接受培训后如未按照甲方服务期要求执行的,乙方应按服务逐月等份递减的原则向甲方培训补偿费。培训补偿费缴纳公式为:
培训前服务年限为M1,培训所花费用Y。
培训后服务年限为M2,培训补偿费为X。
应服务期限为M3,年限以月份为单位。
X=Y(M3-1/2M1-M2)/M3
第九章 工作守则和行为准则
第三十三 条 员工工作守则包括
一、 每位员工都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处处以公司的利益为重,为公司的发展努力工作。
二、 树立服务意识,始终面向市场,面向用户,提供具有“国际品质、名牌服务、物超所值”的信息产品。
三、牢记“用户第一”的原则,主动、热情、周到的为顾客服务,努力让顾客满意。
四、员工要具备创新能力,通过培养学习新知识使个人素质与公司发展保持同步。
五、讲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确效率是企业的生命,实行四小时答复制(即所有上级安排的任务,均须在四小时内答复工作进度)。
六、要有敬业和奉献精神,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是对所有员工提出的敬业要 求。
七、具有坚韧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气战胜困难、挫折。
八、要善于协调,融入集体,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分工不分家。
九、要注意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直无私的个人品质。
十、明确公司的奋斗目标和个人工作目标。
第三十四条 职员遵守的行为准则包括:
一、 职员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
二、 职员应服从公司的组织领导与管理,对未经明示事项的处理,应请示上级,遵照指示办理;
三、 职员应尽职尽责、精诚合作、敬业爱岗、积极进取;
四、 职员应严格保守公司的经营、财务、人事、技术等机密;
五、 遵守四小时复命制,把1%做到100%。
六、 职员不得利用工作时间从事第二职业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七、 职员不得损毁或非法侵占公司财务;
八、 职员必须服从上级命令,有令即行。如有正当意见,应在事前陈述如遇同事工作繁忙,必须协同办理,应遵从上级指挥,予以协助;
九、 在公众面前做到仪表整洁,举止端庄,行为检点,谈吐得体。切记每位员工的言行是公司形象和风貌的体现;
十、 公司内员工之间要团结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学习,沟通思想,交流感情; 十一、 遵纪守法,遵守公共道德,对外交往要有理、有利、有节;
十二、 执行员工手册;
第三十五条 工作时间八不准:
一、 不准聊天、吵闹;
二、 不准无故离岗、串岗;
三、 不准打私人电话闲聊天;
四、 不准唱歌、听音乐;
五、 不准看闲书、玩游戏;
六、 不准上班时间接待亲友或办私事;
七、 不准迟到、早退、旷工;
八、 不准渎职、失职,贻误公务;
第十章 员工的考勤、休假、请假制度
第三十六条 职员考勤、休假和请假应严格按照公司《职员考勤即休假、请假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十七条 工作时间
实行每周五个半天工作日,每天工作7小时(周六除外)
周一及周五:9:00---17:30 工作 11:45---13:00为午餐休息时间 周 六:9:00---12:00
第三十八条 迟到、早退或旷工
员工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早退、旷工。从每月月初开始累计迟到(早退)按分钟计算扣除当月工资,1分钟扣除1元,第一次迟到(早退)提醒注意,第二次迟到(早退)口头警告,第三次迟到(早退)写出书面检查,并再加罚款50元。当月累计7次迟到(早退)的,给予警告处分,当月连续三次警告的,公司有权予以劝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