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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网2016”专项行动启动
思途CMS软件盗版者被判高额罚金
2016年7月12日国家正式开展“剑网2016”专项行动,突出整治未经授权非法传播网络作品的行为。2016年7月29日,四川思途智旅软件有限公司(简称“思途智旅”) 收到来自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成都梦旅程(注:思途为成都梦旅程旗下公司)诉盗版网站侵害作品复制权纠纷案,依法判决广西xx国际旅行社侵权事实成立,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成都梦旅程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20000元。思途破解软件使用者被判高额罚金,彰显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更加坚决。法律对盗版使用者的坚决打击,是国家对创新创业者最好的支持。
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在7月12日召开了“剑网2016”专项行动新闻通气会,正式启动“剑网2016”专项行动。此项行动突出整治网络侵权盗版。思途智旅收到的这纸判决书体现了国家和法律对盗版侵权行为的严厉打击,对仍怀有侥幸心理的盗版网站将起到强烈的警示作用。
不同于传统的盗版产品,网络产品盗版传播速度快,覆盖面积广,造成的影响尤为恶劣。企业对盗版可谓是深恶痛绝。然而部分企业面对盗版采取放任不管的态度,造成盗版者的侥幸心理,致使网络上泛滥着各类产品的盗版。
思途智旅法律事务负责人表示,他面对盗版零容忍,采取坚决打击态度,并一直在进行盗版数据收集,保留证据的工作,以便在合适的时间对盗版提供者和使用者进行法律制裁,也配合国家的“剑网2016”专项行动。这纸获胜的判决书,让之后的打击盗版流程更加顺畅,有了这个先例,打击盗版工作将更顺利。
据悉,他们打击盗版有如下步骤:
第一步:以电话的形式要求侵权网站在规定期限内关闭网站,停止使用盗版CMS系统,前往思途官网获取正版授权。
第二步:对到期后仍未停止侵权行为的网站,以邮件形式正式发送侵权告知函,进行严肃警告,并勒令停止侵权行为。【2016剑网行动,投诉,上海,举报】
第三步:对拒不配合的网站,通过律师进行起诉,承担法律责任,赔偿经济损失。
在思途智旅打击盗版的判决书中写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
(一)项“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其作品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项“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复制或部分复制著作权人的软件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的规定,被告作为计算机软件用户未经著作权人原告的许可,将“思途CMS V3.0”软件非法复制安装在电脑上,进行商业性使用,其行为侵犯了原告享有的“思途CMS V3.0”软件的复制权,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侵权责任。”
判决书中还写到“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可见,法律对于盗版的打击力度非常大。据悉,公司主体造成侵权的,将赔付受害方数倍金额,并承担诉讼过程中产生的绝大部分费用。
这份判决书不仅代表着思途智旅成功维权,也代表着中国对于知识产权的大力保护。法律对于盗版的严厉打击,鼓舞着企业创新与大众创业。 据悉,“剑网2016”专项整治行动将持续开展5个月,更多盗版者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2012“剑网行动”对顶风作案网站将一律从严查处 在今天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工信部联合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于慈珂指出, 2012年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已于7月1日在全国正式启动。
于慈珂指出,“剑网行动”将持续到10月底,为期4个月。这是继2005年以来开展的第8次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行动。他表示,对于顶风作案、多次实施侵权盗版活动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网站,要一律从严查处,特别要加大网络刑事案件的移送力度,确保在办理大案要案方面取得新的突破。
查破办结一批大案要案
于慈珂说,本次专项治理行动要针对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等内容的网站、提供存储空间或搜索链接服务的网站以及提供网络交易平台的网站,围绕网络文学、音乐、影视、游戏、动漫、软件等重点领域以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网络出版物等重点产品,加强监管力度,以查破办结一批大案要案为目标,有力维护网络环境下健康、规范的版权秩序,有效遏制网络环境下侵权盗版违法行为的高发势头,建立网络环境下版权保护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促进互联网产业繁荣发展。
据于慈珂介绍,前7次网络专项治理是由国家版权局、公安部、工信部3部委联合开展。今年增加了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由4部委联合开展,并由4部门成立“全国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担任组长。 处罚一批违法企业和个人
于慈珂对2012年“剑网行动”部署了5项重点工作:【2016剑网行动,投诉,上海,举报】
查办一批大案要案。各地版权执法部门、公安机关要确定一批网络侵权盗版重点案件,集中突破、快速查办。处罚一批违法企业和个人、关闭一批违法网站,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加大行政及刑事惩处力度。
继续开展视频网站主动监管工作。各地版权管理部门要继续开展视频网站主动监管工作,加大对本地有影响的各类提供视频内容、搜索链接、存储空间服务的视频网站的监管力度,规范视频网站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
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的版权监管。各地版权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本地有影响力的各类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的版权监管工作,要求此类交易平台经营企业建立完善的版权保护制度和交易规则,通过提供相关经营者身份地址和交易记录等信息、断开或删除侵权盗版商品信息链接、取消相关经营者会员资格等措施积极配合版权执法部门的执法工作。积极推动权利人及组织与网络交易平台企业建立版权保护协作机制,方便权利人维权。对发现的各种利用网络交易平台销售侵权盗版制品等违法行为,要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完善督办协调机制。国家版权局将会同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挂牌督办一批网络侵权盗版重点案件,对列入督办范围的案件采取派员参加专案组、巡视督促、跨区域协调等方式,形成便捷高效的办理机制。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企业和公众在网络环境下的版权法律意识。加大网络版权法律宣传教育力度,曝光一批网络侵权盗版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对检查、督查中发现的违法企业、个人进行法律教育,使其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鼓励社会积极提供案件线索
于慈珂指出,要发布举报奖励公告,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提供案件线索,尤其是大案要案的重要线索,集中查处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
同时,要继续加大对网络侵权盗版案件的处罚力度;突出重点领域,精确打击;密切协
作、加强联动;要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网络版权行政执法工作流程。
据悉,2012年“剑网行动”将分为部署阶段,自查自纠与收集案源阶段,集中治理阶段,督查总结阶段4个阶段展开。
本文转自:法制网
关于打击CFA教材盗版侵权案件的通知——剑网行动
今天上午,“剑网2014”专项行动通报了第二批10起网络侵权盗版案件。根据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公安部四部门关于“剑网2014”专项行动的有关部署,随着专项行动进入集中整治阶段,各地区版权行政执法部门、互联网管理部门、电信主管部门和公安部门根据上级移交、部门移送和自行搜集的案件线索,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加快办案进度,对一批网络侵权盗版案件集中查办,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安徽胡某某等通过网络制售盗版图书案。2013年,安徽省池州市公安部门与池州市版权行政执法部门联合对胡某某等通过淘宝网店制售盗版图书案进行调查。经查,胡某某等伙同他人形成统一供货、统一进价、统一销售价格、统一分红的销售盗版CFA教材的协议联盟,至案发前,各被告人销售盗版CFA教材的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130万元。近日,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法院以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依法判处三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缓刑两年,并各处罚金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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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未经授权大量转载传统媒体作品将 被严打
6月12日,国家版权局等四部门联合召开“全国版权执法监管工作座谈会”,“剑网2014”专项行动正式启动。此次专项行动将打击部分网站未经授权大量转载传统媒体作品,严重侵害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纳入重点任务之中。将确定一批网络侵权盗版重点案件,集中力量、快速查办。对人民群众意见强烈、社会危害大的侵权盗版网站,一律从严查处,依法吊销其备案资格或相关行政许可资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网络版权执法监管工作,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依法治理网络空间,净化网络版权环境,根据国务院2014年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部署要求,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定于2014年6月至11月联合开展第十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简称“剑网2014”专项行动)。
与以往专项行动相比,此次专项行动将打击部分网站未经授权大量转载传统媒体作品,严重侵害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纳入重点任务之中,并通过规范网络转载行为,推动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建立合作机制,引导权利人采取多种渠道进行维权等方式,促进互联网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剑网2014”专项行动确定了四项重点任务,分别是:
保护数字版权。重点围绕文字、影视、音乐、游戏、软件等作品的数字版权保护,加大对互联网网站、网络销售平台、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商店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种网络侵权盗版行为,加强网络版权保护,规范网络版权秩序,以版权管理促进网络治理,以版权保护维护网络安全。
规范网络转载。通过查办案件和引导规范两个手段,组织网站开展自查自纠,加大主动监管工作力度,加强网站版权监督审核,完善网络版权许可付酬机制,引导报刊社与大型商业网站开展版权合作,完善网络转载许可付酬措施,形成网络转载等使用作品依法依规许可付费使用的合作双赢机制。【2016剑网行动,投诉,上海,举报】
支持依法维权。积极推广重庆日报报业集团发表版权声明的做法,支持传统媒体规范版权声明,推动网络版权保护自律。鼓励、调动权利人维权积极性,引导支持权利人采取行政投诉、民事诉讼和刑事报案等手段,开展正当维权,主张合法权益。支持权利人采取实施通知——删除程序、申请民事诉前禁令等法律手段及时制止侵权。
严惩侵权盗版。加强对新闻网站、音视频网站、文学网站、游戏网站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未经许可转载、非法传播他人作品的侵权盗版活动;严厉打击故意为侵权盗版提供搜索链接、广告联盟接入、信息存储空间以及服务器托管、互联网接入等违法网络服务行为;重点规范网络销售平台、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商店、网络电视棒、电视机顶盒等网络载体的版
权经营行为。
从严查处群众意见强烈的侵权盗版网站
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将对重点互联网网站、网络销售平台、移动智能终端应用软件商店、搜索引擎、网络广告联盟和网络电视棒、电视机顶盒等网络载体进行全面清理检查,并组织辖区互联网企业开展自查自纠,查找侵权盗版问题。对检查、自查发现的问题,责令企业进行限期整改,对未按期完成整改的将依法严厉查处。
发动群众投诉举报。向社会公布“剑网2014”专项行动的具体措施和投诉举报受理方式,并将按照《举报、查处侵权盗版行为奖励暂行办法》对经核实线索查处案件的举报人予以奖励。各地各有关部门将通过媒体公布电话、网络、信函、电子信箱等投诉举报方式,发布举报奖励公告,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提供案件线索。
查处侵权盗版案件。国家版权局等四部门将根据主动监管发现的问题和收到的投诉举报线索,及时向各地移转案件。各级版权行政执法部门、公安机关采取多种手段深挖案件线索,确定一批网络侵权盗版重点案件,集中力量、快速查办。各地各有关部门将依法加大行政处罚力度,进一步提高办案的数量和质量,对人民群众意见强烈、社会危害大的侵权盗版网站,一律从严查处,依法吊销其备案资格或相关行政许可资质。加大刑事打击工作力度,对涉嫌构成犯罪的,根据“两法衔接”机制及时移交公安部门立案。各地电信主管部门将对版权行政执法部门和公安机关移送的“三无”网站坚决予以关闭。
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国家版权局等四部门将会同全国“扫黄打非”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单位,联合挂牌督办一批网络侵权盗版重点案件,对列入督办范围的案件采取专题研商、巡视督促等方式,加强督办协调,积极构建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对重点新闻、视频、文学、音乐网站和网络销售平台的主动监管工作,积极推动权利人及组织与互联网企业建立版权合作机制,逐步建立网站版权信息库、权利人维权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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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省第六次党代会和县委十二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集中解决乱砍滥伐林木资源突出问题。
二、工作重点
在年开展各项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的基础上,集中力量,坚决制止乱砍滥伐林木现象的发生和蔓延,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重点开展以下4项专项整治工作:
(一)治理乱砍滥伐林木,特别是乱砍滥伐生态公益林、天然林以及国家保护珍贵树木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规范林木采伐行为;
(三)治理非法经营、加工木材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治理非法运输木材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工作任务
(一)严厉打击乱砍滥伐违法犯罪行为,从严、从快、从重查处一批乱砍滥伐林木违法案件。建立群众投诉举报奖励制度,通过社会和舆论监督、群众参与,加大打击乱砍滥伐林木违法犯罪行为力度,对群众举报的乱砍滥伐林木违法案件及时查处,依法查处率要达到100%。
(二)规范林木采伐管理,对林木采伐实行采伐限额和林木采伐许可证管理。对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人员及林木采伐区调查设计人员实行资格证上岗制度,缩小人为自由裁量空间,从根源上抑制乱砍滥伐行为的发生。
(三)建立木材经营加工监管制度,规范木材交易市场。木材经营加工企业要执行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和经营加工依法承诺制度,保护合法经营者权益,严厉打击违法经营加工木材行为,查处取缔无证经营加工者。
(四)强化木材运输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木材运输检查呈报和追溯制度,规范木材运输证核发程序。对无证运输木材、运输木材货证不符、伪造木材运输证等行为坚决依法严处。
(五)落实保护森林资源责任制,加大森林资源的监管力度,确保生态公益林管护责任落实率要达到100%。
四、工作步骤
我镇分三个阶段开展乱砍滥伐林木专项整治工作,时间从2016年3月至2016年12月。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3月)
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组,明确工作任务和步骤,确定工作重点,落实人员和单位工作责任。通过宣传栏,海报,流动宣传车,广播等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全镇对加强保护森林资源和开展乱砍滥伐专项整治行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在全镇形成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非法运输和违法经营加工木材行为的强大声势。
在部署专项整治工作的同时,深入群众调查走访、深入实地勘查了解、设立群众投诉电话,结合年各项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专项行动的成果,对发现排查的问题进行调查梳理分类,分析其原因,查找工作漏洞,确定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
(二)集中整治阶段(2O14年4月至11月)
1.从严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和打击违法犯罪分子。在确定重点区域和重点对象的基础上,集中查处一批乱砍滥伐林木、非法收购木材、非法运输木材以及其他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从严打击处理一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分子。
(1)对无证采伐、超面积采伐、盗伐林木和各类毁林种植、养殖的乱砍滥伐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和打击。对于涉嫌毁林刑事案件以及重大毁林案件,由镇派出所提前介入,依法从严、从快、从重处理,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2)对涉嫌违法犯罪的木材加工企业进行整顿。县林业部门对未取得《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而从事木材经营加工活动的,一律依法取缔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已经取得《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而存在经营加工非法木材的,严格按照《省木材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对超越《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规定的经营加工范围从事木材经营加工活动的,责令限期改正;对违法经营加工行为重、社会影响恶劣、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由森林公安局依法进行刑事立案查处。
(3)加强对木材运输的检查和制度落实工作。对木材检查站的检查记录进行检查指导,对违法运输木材的企业和个人除依法进行处理外,将企业名单或个人姓名移送县交通管理部门,由县交通运输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进行重点监管。县林业主管部门按照管辖权限,追溯违法运输木材的有关问题,查明违法运输的原因,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2.建章立制,强化工作落实。一是建立森林资源保护定期通报制度和群众投诉举报奖励制度,提高群众参与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和积极性。二是强化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办理和监督程序,建立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人员和林木采伐区调查设计人员上岗证制度。三是建立木材经营加工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和经营加工企业依法承诺机制。四是建立非法运输木材黑名单制度,完善木材运输检查呈报和追溯制度。五是逐步落实生态公益林的生态功能修复方案,全面落实森林资源保护责任制。
3.及时报送情况。将我镇内的乱砍滥伐等案件依法查处后,及时将查处结果报县林业局;
(三)总结通报阶段(2016年12月)
集中整治结束后,认真进行总结,并于2016年12月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县林业局。
五、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做好开展乱砍滥伐林木专项整治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镇政府决定成立镇乱砍滥伐林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乱砍滥伐林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机构和办公室,具体负责乱砍滥伐林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抽调业务骨干负责集中乱砍滥伐林木专项工作的具体调查、清理、整治、汇总、分析、协调等工作,确保乱砍滥伐林木专项整治工作有序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开展乱砍滥伐专项整治工作是我镇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举措,也是针对当前我镇森林资源管理形势而作出的重要工作部署。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镇委、镇政府的要求和部署上来,把解决乱砍滥伐林木等突出问题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强化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各项整治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海报、广播等宣传媒体,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教育群众依法保护森林资源,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三)通力合作,依法严惩。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林业行政部门、森林公安、公安行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对乱砍滥伐案件的查处力度,对乱砍滥伐案件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林区和主要交通要道的巡查工作,及时掌握木材运输情况,对无证无牌运输木材的车辆,依法进行处理;要对辖区内的木材加工厂进行全面审查,发现违法收购林木行为要严肃查处。各林区、林场、保护区要积极主动与县林业局、森林公安局沟通协调,提供有效线索,依法查处有关案件。对有黑恶势力介入形成砍伐、收购、运输、销赃“一条龙”的违法犯罪团伙,林业、公安、交通等部门要积极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坚决予以摧毁。
(四)强化管理,建立机制。要根据当前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探索建立有效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长效机制。林业部门要与县公安机关、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建立部门定期通报制度和举报奖励制度;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林业部门,依法制定切实有效的保护措施,规范执法行为,建立长期有效的森林资源保护机制。
人力资源安全承诺书
根据部公司党委“创先争优”活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人力资源部自身工作实际,作如下承诺:
1、认真履行各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和锻炼,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弘扬团队精神。
2、积极协助各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确保公司各项指标达到既定目标。
3、监督党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做合格党员,争做优秀党员,让全体党员能切实感受到加强自身建设的紧迫感,在部门中营造人人讲奉献的良好氛围,自觉融入到“创先争优”活动中来。
4、抓好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工作,做好管理干部的党风廉政教育工作;配合工会做好厂务公开工作,对职工关心的问题及时向职工代表公开,使职工代表参与并监督部门的管理工作,确保部门干部的廉政自律,不发生违规现象和事件。
5、不断完善管理和服务的体制机制,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效率和质量。
6、加强对部门职工干部的法制教育,确保部门不出现综合治理案件和违法违纪情况。
以上承诺请全体党员和全体员工监督!
承诺人:人力资源部
承诺时间:2016年09月30日
人力资源部公开承诺书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水平,人力资源部将积极响应党委的号召,结合部门工作,以实际行动完成好组织赋予的责任和使命。我部向党组织、全体党员和全体员工郑重承诺:
一、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严格按照国家地方相关政策法规,集团公司和医院制定的管理办法和规定,做好组织人事、薪酬保险、劳动合同管理、社保管理、人才评价等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二、优质服务,树立形象。
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的宗旨,强化工作作风,提高素质,提升服务意识。对人态度热情,语言文明,耐心解释政策,答复清楚准确,树立人力资源部门良好工作形象。
三、高效务实,提高效率。
严格落实责任,提供便捷、高效、准确的服务,杜绝推诿、扯皮、故意刁难等不良现象。人资相关管理工作,在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前提下,按承诺时间要求及时办结。
四、信息公开,阳光操作。
公开政策、岗位职责、工作程序、办理时限和经办纪律,及时公开人力资源有关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结果,提高工作透明度,严格按程序办事,实行阳光操作。
五、务实廉洁,弘扬正气。
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讲原则、讲风格,讲协作。在部门工作中加强廉洁自律,严格遵纪守法,维护公平正义。强化民-主意识,坚持正确政绩观、利益观,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六、强化学习,提升素质。
强化学习意识,提高理论素养。在部门内建立学习制度,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实践“三宽行动计划”、“彼岸行动计划”和“跨越行动计划”,拓宽知识范围,提高业务知识和理论修养,做到学以致用,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将人力资源部建设成为学习型部室。
七、建立机制,接受监督。
自觉接受职工监督,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严肃对待职工在干部、人事、薪酬、保险、人才评价等工作中的举报、投诉,认真查证处理,对违纪违规行政进行严肃处理。
人力资源部
二〇一二年四月一日
定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承诺书为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讲究工作效率,我代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就强化作风抓落实、优化环境促发展及加强廉政建设等事项,向全县人民郑重作出以下承诺:
一、推行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率。严格依据《社会保险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公务员法》、《纪律处分条例》等现行政策和行政法规,规范权力运行,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事,坚决杜绝不讲原则、不讲大局、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推进政务平台建设,公开工作职责、政策依据、办事程序、办理结果等,设立投诉举报箱,开通投诉举报电话,提高群众对人社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公正执法。
二、简化办事程序,打造阳光政务。针对人社系统存在的57个风险点,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精简办事程序,完善督查机制,实行责任追究,奖优、治庸、罚劣,确保各项工作执行有力、落实有效,实现当场办理、及时办理。围绕群众关心的工资、职称、福利和招考等热点、难点问题,坚持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专业技术职称评聘等工作政策、程序、结果全公开。对涉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中的审批事项、办理程序、办事时限、办事部门、收费标准等全部实现公开化,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以民为本,推行优质服务。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才市场、人力资源市场作用,免费为城乡各类劳动者提供免费培训,提供小额担保贷款,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实现老有所养、病有所医。认真履行劳动保障监察职能,关注、支持弱势群体,加大对欠薪、劳动侵权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做到有报必接、有案必查、依法查处。提高为人民服务意识,对前来办事人员坚持“零距离”指导、“零关系”办事、“零利益”服务,把为民服务落到实处。
四、加强廉政建设,树立良好形象。加强“信仰、信念、信心”教育学习,加强干部职工廉洁从政教育,带头当好廉洁自律表率。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严格工作纪律,下功夫解决突出问题,坚决杜绝工作日饮酒。实行首问负责制、程序公开制、责任追究制,做到办事不拖延、处理问题不推诿、完成任务不打折扣。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乱罚款、私收费以及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树立人社系统风清气正的行业形象。
以上承诺,我们真诚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若未能兑现承诺,我将承担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承 诺 人:县人社局局长 杨艳玲
人力资源部承诺书在公司3000吨项目实施单机调试、工艺联试,1500吨项目连续稳定生产的时期,为做好人力资源工作,特做出如下承诺:
一、广揽人才,人员配置适应项目需求。按照公司对人力资源的要求,全力以赴群策群力,广开渠道广揽人才,使人员招聘工作适应和满足工程建设对人力资源的需求。
二、狠抓培训,员工综合素质满足项目需要。加强经营管理、科技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其经营管理水平、科研及工艺技术能力水平,和操作技能能力及工艺规范的执行力,全面提升人员的综合素质。
三、用活绩效,薪酬管理体系具有竞争力。加强考核兑现力度,使薪酬的经济杠杆在考核兑现的过程中真正发挥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和养成员工绩效优先的效益意识和成本意识;培养和养成员工良好的安全、质量观。
四、廉洁奉公、厉行节约体现良好的职业道德。明确人力资源部每个岗位职责,在职责范围内行使职权,从各个环节着手厉行节约,不吃、拿、卡、要,乐意接受员工的监督检查。严格保守公司人事机密,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
按照县食品安全委员会要求,经研究决定今年5月至6月在全县流通环节开展打击经营、销售私宰肉、病死畜禽和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切断私屠滥宰肉品非法经营网络,杜绝经营病死畜禽行为,净化肉品生产经营市场,威慑违法犯罪分子,健全肉品监管长效机制,维护群众食品安全。
二、工作原则
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之下,与相关部门协作,展开联合行动,围绕工作目标,坚持严厉打击与规范管理相结合、治理整顿与振兴产业相结合、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有力有序开展专项行动。
三、工作任务
1、宣传阶段:5月1日—10日对辖区内肉制品经营户进行宣传;
2、排查阶段:5月11日—5月20日对辖区内肉制品经营户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排查;
3、查处阶段:5月21日—5月30日对检查出经营、销售私宰肉、病死畜禽问题的经营户进行查处和曝光;
4、整顿阶段:6月1日—25日对查处问题的经营户进行整改和规范;
5、总结阶段:6月26日—30日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上报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多措并举,深入排查整治违法行为
各分局要深入开展排查,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广泛收集案件线索,深挖私屠乱宰、非法加工病死畜禽“黑窝点”。在深入排查的基础上,集中力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屠宰、加工、流通和餐饮单位的现场检查,对农村、城乡接合部、主要交通道路周边、肉食品加工集中地等重点区域实施拉网式集中整治,对企业外租厂房、车间进行突击检查,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在检查中发现屠宰、加工、经营病死畜禽的,按照私屠乱宰或其它违法行为处理;对病死畜禽加工“黑窝点”一律依法取缔、没收设备和非法所得;对购销、屠宰病死畜禽等涉嫌犯罪的,立即移交公安机关进行侦办。
(三)加强宣传,调动公众积极参与行动
各分局要通过采取悬挂横幅、标语和张贴告示、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打击经营、销售私宰肉、病死畜禽和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专项行动。要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积极举报病死畜禽违法活动线索,对提供有价值线索的举报人予以奖励。
供电公司安全承诺书
我已认真学习并理解、掌握了《德安供电有限责任公司反违章工作规定》和有关文件规定,找出了自己工作岗位可能违章的条款。我承诺自己在工作中,严格遵章守纪、不违章,并监督制止他人违章。我不会因为不知道或不理解这些规定而违章,如有违章,我愿意承担自己应负的责任并接收处罚。
部门: 班组:
承诺人签名:
日期:2016年 月 日
注:此承诺书一式两份,安监部和签字人各持一份。
供电公司服务承诺书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提高行政效能优化投资环境的十项规定》,以“安全优质供用电,人民电业为人民”的服务宗旨,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完善服务措施,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向社会承诺如下:
一、压缩业务办理时限,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
1.居民用户用电申请答复期限由5天压缩为3天,客户工程竣工检验期限集体客户3天,装表接电期限3天。
2.低压电力户用电申请答复期限由10天压缩为7天,客户工程竣工检验期限5天,装表接电期限5天。
3.高压供电户用电申请答复期限:单电源30天压缩为15天、双电源60天压缩为30天,客户工程竣工检验期限7天,装表接电期限5天。
二、优化服务措施,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
1.在供电营业场所公开电价、收费标准和服务程序。
2.供电方案答复期限:居民客户不超过3个工作日,低压电力客户不超过7个工作日,高压单电源客户不超过15个工作日,高压双电源客户不超过30个工作日。
3.城乡居民客户向供电企业申请用电,受电装置检验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3个工作日内送电。
4.非居民客户向供电企业申请用电,受电工程验收合格并办理相关手续后,5个工作日内送电。
5.供电设施计划检修停电,提前7天向社会公告。
6.提供24小时电力故障报修服务,供电抢修人员到达现场的时间一般不超过:城区范围45分钟;农村地区90分钟;特殊边远地区2小时。
7.客户欠电费需依法采取停电措施的,提前7天送达停电通知书。
8.电力服务热线“95598”24小时受理业务咨询、信息查询、服务投诉和电力故障报修。
三、进一步强化监督投诉
对客户的投诉,从接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答复受理情况。
投诉接待部门:镇江供电公司纪委、监察室
监督和投诉电话:95598,地址:电力路182号
以上承诺自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镇江供电公司
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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