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重点排污单位信息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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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说明
台州市重点排污单位信息管理系统 第一篇

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确定办法

1、相关条款

1.1《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五条

城镇排水主管部门会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列入重

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二十三条

应当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由设区的市

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的环境容量、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以及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等因素,商同级有关部门确定。

1.3《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释义第二十四条

本条款所指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是指既属于依照条例第二

十一条规定的应当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排水户,同时又属于依照《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单位。主要包括排放含有有毒有害的重金属和高浓度有机污染物等的废水、水质污染严重、对环境和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均有较大危害的排水户,如冶金、电镀、化工、印染、制药、造纸、屠宰等行业。

1.4《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境保护部环境监察局解释)

1.4.1“重点排污单位”是指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企业事业单位,由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保主管部门确定,并于每年3月底前公开发布。

1.4.2“重点排污单位”包括了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保主管部门确定的重点监控企业。

1.4.3《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的第九条、第十条和第十一条分别对重点排污单位的强制性公开内容、方式、时限做出了规定。

1.4.4具体为:

1.4.4.1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环保主管部门确定为重点监控企业的,属于排污量大;

1.4.4.2具有试验、分析、检测等功能的化学、医药、生物类省级重点以上实验室、二级以上医院、污染物集中处置单位等污染物排放行为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或者可能对环境敏感区造成较大影响的,属于城镇居民高度关注;

1.4.4.3三年内发生较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因环境污染问题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属于社会关注度高;

1.4.4.4其他有必要列入的情形,属于兜底条款,各地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2、排水户分类

2.1根据上述规定,将排水户分为一般排水户和重点排水户。

2.2一般排水户指写字楼、商场、物业服务公司、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中小学校等除重点排水户以外的其他所有行业排水户。

2.3重点排水户共分为8类:化工类、机械类、电子类、制药类、印染类、医院类、光伏类及其它。

3、重点排污单位(重点排水户)的具体界定

设置预处理设施的工业企业,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排水户可列为重点排污单位:

4.1日排放污水量500立方米以上;

4.2电镀行业、化工行业、医药行业

4.3印染行业(日排放污水量300立方米以上)或含有浆染工艺的企业

4.4电子类(日排放污水量100立方米以上)

4.5机械类(日排放污水量100立方米以上)

4.6光伏类(日排放污水量300立方米以上)

4.7医院(日排放污水量100立方米以上)

4.8其它排放污水易对城镇排水系统正常运行造成危害的企业。

4、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初稿(详见附件)

宜航重点排污单位应公开信息表
台州市重点排污单位信息管理系统 第二篇

【台州市重点排污单位信息管理系统】

重点排污单位应公开信息表

绍兴市2015年度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台州市重点排污单位信息管理系统 第三篇

广州市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格式规范表
台州市重点排污单位信息管理系统 第四篇

广州市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格式规范表

单位名称(盖章)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

表1 基础信息

表2-1上年污水及污染物排放信息【台州市重点排污单位信息管理系统】

表2-2上年废气及污染物排放信息

表2-3上年固废污染物处置信息

表2-4核技术利用项目信息

备注:1. 活动种类:生产/销售/使用;

2. 项目类型:射线装置/密封放射源/开放性放射性工作场所。

2014年度河南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台州市重点排污单位信息管理系统 第五篇

附 件

2014年度河南省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2015环境监察大队上半年工作总结
台州市重点排污单位信息管理系统 第六篇

第1篇:环境监察大队上半年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我大队在分局党组的领导下,在市环保局环境监察支队的支持指导下,按照全市环境保护工作确定的目标、要求,结合北湖区政府的环保工作任务,坚持突出重点,全面推进的原则,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环境监察职能,全队人员克服金融危机等各种困难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在时间紧、任务重、人少事多的情况下,求真务实,团结一致,全方位地开展各项工作,尽力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上半年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一、排污申报情况

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去年以来,省、市环保局对排污收费企业的排污申报工作要求日益严格。按照国家法规的有关规定除放射性废物、生活垃圾外,其余缴费排污企业均需申报,在上级要求严、工作量大XX法,边学习边工作。经过多次与市局支队协商、解释,通过筛选按最低要求,我区至少有21企业需要申报,目前仅13家前来领表,完成申报的只有4家,此项工作目前仍然面临较大困难。

二、环境监察情况

1、按照市局监察支队有关要求,及时制定了20XX年主要污染物减排项目监察方案;对5个区级污染减排重点项目减排进度进行了监督检查,各减排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正常,并按要求上报了相关情况和报表,同时,配合市局监察支队对金贵有色金属有限公司、裕湘面业有限公司、新田岭钨业有限公司等企业进行了多次现场环境监察,还根据北湖区政府要求,配合安监、国土等相关部门及相关乡镇开展了5次非法小沙场综合整治行动,整治中出动人员300余人次,车辆40台次,拆除厂棚120平方、电力线路1000米、设备32台。

2、加大建设项目环境监察力度:今年上半年根据企业提出的试生产申请和分局领导的有关安排,共派出8人次先后对4家企业的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情况进行了试生??监察意见,督促其整改。

3、进一步加强后监察工作,加大违法建设项目依法查处力度,对涉及政府督办、关闭、未批乱建、未经环保验收且已投入生产或使用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以及城区医院进行了重点清查,按照目前“首犯不罚”的要求,通过限期整改的形式,要求建设单位落实“三同时”制度,并向环保部门申请验收,对整改不力的予以查处

三、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情况

针对20XX年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计划的有关要求,按照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制度规定的“每月现场环境监察不得少于1次”的规定,对列入市级重点监管计划的5家重点污染源单位进行了现场环境监察;对群众反复投诉的3家污染危害严重的企业开展了现场调查,并及时向市局报送了调查处理意见;对5家有环境保护违法行为的排污企业进行了查处。

四、应急工作情况

做好预案,确保及时处置突发事件,保障环境安全。积极主动,扎实认真地组织开展了环境污染隐患排查工作。为准确掌握全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动态,防止辖区内的重点行业可能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把饮用水源地、化工、洗选行业、矿山尾矿库、放射源涉源单位、运输危险化学物品等易出现环境污染问题的对象作为监管重点,逐一进行认真排查。同时还按照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严防环境污染事故的通知要求,协同安监、国土部门对全区30家矿山企业及时开展了检查,有效防止了环境安全和污染事故的发生。据不完全统计,排查工作中大队共出动排查人员160人次,排查相关企业和隐患源点30家(处)。

五、环境信访工作情况。

一是上半年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环境信访制度和管理办法。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坚持及时处理及时回复,确保全区环保系统群众举报渠道信息畅通,各类环境污染问题及时解决。

二是高度重视环境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的调查处理工作。在相关部门、乡镇的配合下,先后8次召集相关企业业主和当地受污染的居(村)民召开环境污染纠纷协调会,较好地协调解决了因环境污染引发的群体性环境污染纠纷案件。

三是抓好督查督办,切实做到群众投诉的“每一个问题”都有回音,查处的“每一个案件”都有结果。据统计到6月10日止,大队共接受各类环境信访案件共46件(其中市区政府和市局转办20件),已办结43件,其余3件正在办理。

四是认真开展影响社会稳定的污染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针对高速公路建设和小养殖场污染问题,对群众反响强烈的投诉,采取及时通报有关乡镇和相关部门协调处理的办法,既保护了重点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又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防止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六、目前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建议

排污申报和排污费征收中存在的主要困难。

一是受金融风暴影响,辖区内大部分企业处于停产和半停产状况,收费工作面临“无米之炊”而难以开展。【台州市重点排污单位信息管理系统】

二是市局今年明确城区第三产业排污收费污染因子由水改气,抽样试点检测名单上报数月但至今没有进行,对收费造成很大的不利影响。

三是标准化建设严重滞后,环境监察能力建设至今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受车辆不足影响,环境监察现场执法工作无法按要求开展,主要表现在对重点工程、重点建设项目的监察力度还不够,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不及时、不到位的情况依然存在,建立健全环境监察机构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是依法行政方面存在明显不足。科室、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存在严重问题,现行的管理模式无法适应依法行政工作的时代要求。主要表现在排污许可证的发放严重违反《湖南省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无视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在没有对监察部门的监察报告等资料进行审核的情况下,单个部门擅自发放排污许可证,造成监、管脱节,增加行政成本和收费难度。

七、下半年工作思路

1、结合排污申报,依法加大排污费征收力度,提高排污费的收缴入库率。按照《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排污费征收工作稽查办法》的规定和要求,采取不定时的方法和措施,组织人员对各小组排污费征收行为进行监管、核查,对企业排污费征收工作情况进行稽查,对不按国家有关规定的程序征收排污费的单位或个人将进行立案稽查,并实行问责制;针对以往城区娱乐业监察和收费力度不足的情况,对工作进行相应调整,将其由小组收费改为大组监察收费,以加大其工作力度,确保年度排污费征收任务的圆满完成。

2、继续加大现场环境执法力度。对列入20XX年度的污染减排项目和重点污染源及重点建设项目实施突击性检查,依法打击各种违法行为。扎实认真地组织开展好专项行动,重点对饮用水源保护区上游、危险化学品等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

3、结合科学发展观的学习教育,用“科学发展观”指导大队人员,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从组织领导、现场执法、公文拟定等诸多方面提高支队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确保年底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第2篇:环境监察大队上半年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我队在局领导的指导下,在局有关科室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认真贯彻党的XX大及全国、省、市环保工作会议精神,以支持经济发展为中心,以强化环境监管为核心,紧紧围绕,《20XX年环境监察大队目标管理责任书》的各项目标任务,按照省、市、区环境保护工作部署,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团结拼搏、真抓实干,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现将半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排污收费

20XX年上半年,为了较好地完成排污费征收任务,在排污单位中树立环保部门的良好形象,我队采取了:一是采取抓大不放小的原则,积极拓展污染源征收面;二是通过管理来促进收费,通过收费达到改善环境质量的目的,注重以征收排污费为手段促进企业加强治理,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体现了以管促收、以收促治的原则。上半年,完成排污费征收95户,共137万元,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目标。

(二)以强化环境监管为核心,切实抓好现场环境监察工作。

1、强化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法行为。

上半年我队按照分片区的管理模式,落实监察任务到人,避免相互推诿、脱管、漏管的现象,对辖区的环境问题做出迅速反应,消除污染隐患,避免污染扩大化和减少污染投诉。我们采取定期、不定期检查和抽查、巡查等方式对全区重点污染源工业企业污染防治设施和一般污染源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按规定进行常规检查,检查次数分别为165次和326次,每次检查均认真做好检查记录,针对检查发现的情况提出可行的整改建议。对违反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坚决严肃处理。

2、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做好排污申报年审(变更)及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

为确保各企业切实按污染物浓度控制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相结合的要求,做到持证排污,规范排污行为,有效改善环境质量。我队按照省、市环保局工作要求,圆满的完成了排污申报年审(变更)及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上半年共发放排污许可证145家。

3、加强“两节”、“两会”期间环境管理,确保社会稳定。

元旦、春节“两节”和省人大、政协“两会”期间,为维护社会稳定,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坚决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的发生,我队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投诉电话的畅通,及时处理来电、来信、来访。并对全区所有重点企事业单位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检查,确保了“两会”期间无一例因污染纠纷引发的热点上访事件发生。

4、强化环境安全制度,杜绝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加强节假日、汛期环境监督管理,消除污染事故隐患,杜绝污染事故发生。根据国家、省、市环保局的文件精神,严查对各饮用水源地产生污染环境违法行为,防止污染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定。首先对辖区所有纳入管理的污染源单位下发了《关于加强“五一”假日和汛期环境管理杜绝污染事故发生的通知》;其次对各单位落实《通知》精神的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辖区污染源单位90余家次,重点检查污染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和运行记录,及时责令存在环境污染隐患的企业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特别要求企业对有害物品、危险化学物品仓库、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堆放地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加强监督管理,防止因跑、冒、滴、漏造成污染事故的发生,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污染事故,及时现场处理。

5、加强中、高考期间施工工地等噪声查处工作。

为给考生创造一个安静的学习和休息环境,我队在中、高考期间采取了四大措施,严查施工工地等噪声污染。一是有计划地对我区噪声敏感区域内的施工工地采取巡查、突查等方式进行现场监督执法检查,重点督促对施工工地建筑施工、五金加工、装潢等行业环保行为进行规范,并根据现场检查的情况提出相关要求,责令各单位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和《贵阳市噪声污染防治规定》的有关规定加强环境管理。二是与辖区内涉及建筑施工、装潢、广告制作、五金加工、娱乐场所等行业86家单位签定了责任状,确保在高、中考期间无噪声产生,绝不影响考生的生活、学习和考试。三是公布举报值班电话,值班电话专人24小时值班,接受群众有关举报。四是在中、高考期间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停止办理夜间施工噪声排放许可证,并加强夜间巡查,确保无一例噪声污染投诉,从而有效改善周边声环境质量,为考生营造了良好环境。

(三)以人为本,及时调处各类污染纠纷,为群众办实事

上半年共查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及污染纠纷31起(有一件来信同时投诉水气声的),其中水14起、气16起、声6起、其它1起。对每件群众来信来访,坚持文明受理、及时出现场、限期结案、跟踪问效、急事急办的原则,始终以受害人的切身利益为出发点,将人民满意作为工作的最终目标,积极参与协调和及时调查处理,处理率达100%。

(四)继续加大力度开展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

为切实做好今年我区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顺利实现减排计划。上半年,我队继续加大主要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和排放浓度及排放量的监管力度,最大限度减少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

1、继续加强企业宣传力度,提高企业、特别是企业法人对开展减排工作的重要认识,消除工作怠慢情绪,并积极做好服务,帮助和指导企业正常开展工作,努力实现减排工作计划。

2、加大对主要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和排放浓度及排放量的监管力度,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一是在对主要污染物现场日常环境监察工作中增加监察频次,督促企业加强污染治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二是积极开展主要污染物环境监测工作,及时为环保行政管理和减排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和建立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数据库。三是加大环保行政处罚力度,对检查中的环境违法行为严惩重罚,督促企业加强污染治理,并最大限度实现中水回用的目标。

(五)积极开展“整脏治乱”、 “城市管理”工作

严格按照《乌当区20XX年“整脏治乱”城市目标管理实施工作方案》和《目标责任书》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主要体现在:一是继续开展好建成区餐饮业油烟、工业噪声整治,加大餐饮业油烟、工业噪声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二是加强对工业污染源的监管,重点整治境内南明河流域工业污染源的废气、废水、固废等造成的污染,以及国道、省道、高等级公路沿线的环境污染。三是配合城管、工商、卫生等部门实施好“门前三包”工作。四是积极参与评比活动工作,定期接受考核或检查。

(六)认真审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积极开展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检查工作。

上半年,完成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检查121家次,督促项目单位落实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按时完成环保验收项目100个。

(七)认真完成创模工作

一直以来积极开展创模工作,认真完成44家污染源企业的“一源一档”建立、规范排污口建设,确保按时按量通过创模工作的阶段性考核。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现场执法力度不够,特别是饮食服务企业油烟、各类小加工厂现场执法监管难度大。

(二)环境监察人员的整体素质、业务能力仍需加强学习,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下半年的工作思路及安排:

(一)加大力度,克服困难,依法征收排污费。

(二)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尽职尽责地处理好环境污染投诉。

(三)强化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不法行为。

(四)强化环境安全制度,杜绝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五)进一步加强监察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监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提高执法水平。

第3篇:环境监察大队上半年工作总结

2015年上半年,在局党组的坚强和正确领导下,支队严格按照市环保局中心工作和年初确立的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实施方案,突出工作重点,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

(一)春季环保执法专项检查取得实效。自4月上旬以来,市、县(区)环保部门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采取现场检查和取样监测相结合,企业汇报和调阅资料相结合方式,不走过场,查清问题,督促整改到位。检查期间,共对134家企业(含医院)进行了检查,发现存在环境问题的有40余家,并依法实施了行政处理。其中:对学习颜料有限公司、学习阀门股份有限公司、学习立医院等18家企业实施了限期整改;责令学习化工有限公司、学习山黄金矿业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立即纠正环境问题,并对其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对学习特种线材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可能存在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进一步调查处理;函告学习区和学习区政府,要求对辖区内这些石料厂等5家石料矿山企业实施彻底关闭(实施断电、拆除设备等措施);函告市经信委对学习炉料有限公司、学习选矿厂烧结项目是否属落后产能进行认定。

(二)污染减排项目环境监察圆满完成。

1、完善我市国控、省控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管理档案,配合市环境中心站开展一、二季度国控企业污染源在线设施现场比对工作,完成第一季度国控企业污染源在线数据有效性审核报告工作。

2、指导企业开展排污口整治工作,安装污染源雨水电动阀门1套,对在线设施存在问题的10多家企业下达限期整改函,督促国控烟气在线存在问题企业对在线设备的更换,对污染源在线运营商(学习公司)进行现场污染源在线运营商资质的考核,制定我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并召开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营研讨会。

3、加强国控、污染减排项目的环境监管,按要求开展每月1-2次的现场环境监察,开展国控企业污染源驻点监察工作并编写驻点监察报告,开展笑嘻嘻电力的旁路挡板的铅封工作,上报学习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统计和电力行业铅封月报。

4、陪同省环境监察局来铜对排放重金属企业进行检查,迎接省厅一二季度国控、省控重金属及电力行业的季度巡查,对存在问题企业下达限期整改函,开展重金属排放企业的污染防治的现场检查和建档工作,开展涉重金属采选、电镀企业检查工作。

(三)排污申报与排污收费工作进展顺利。

1、督促企业按时完成了2015年排污申报,全面完成2015年排污费核定工作。

2、按省厅要求上报20XX年排污申报年报、20XX年度排污申报有关数据分析,对2015年4季度及2015年1季度国控企业排污费进行网上公示。

3、根据扩展排污费征收方式要求,利用物料衡算法测算并征收了学习发电公司、学习发电公司2015年1季度排污费,利用在线监测数据征收了上峰水泥公司、海螺水泥公司1季度排污费。

4、根据环保部国控校验工作要求,对2015年国控申报数据库进行了完善,同时督促县区进行数据录入。

5、根据《学习省环境保护厅转发环保部办公厅关于推行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的通知》要求,开展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准备工作和软件部署调试工作。

6、赴绍兴、嘉兴市考察排污权交易工作,整理排污权交易资料,拟定排污权交易考察报告,准备排污权交易的试行工作。市本级6月底前将完成2000万元以上排污费征收目标。

(四)环境信访案件处理积极有效。

1、加强元旦、春节,国家、省、市“两会”以及我市重大活动敏感期间的值班、巡查和矛盾纠纷排查,即时启动环境信访应急机制,快速处理信访投诉,经常梳理我市较大、较敏感的环境信访,全面掌握我市环境污染纠纷和不稳定因素。

2、切实加大对信访直接和会同办理件的查处力度,逐一制定化解和稳控措施,落实责任部门和人员,进行跟踪办理,及时召开学习市铁路噪声协调会、学习学习社区居民座谈会学习社区、学习社区法制宣传会等多种形式,解决了多起疑难、敏感性信访案件,有力的维护了社会稳定和群众权益。

3、加强了对转入区县和相关部门处理的油烟、噪声、气味、烟尘等污染投诉件的各类转办工作,努力落实投诉件处理的责任主体,防止推诿扯皮,并取得初步成效。

4、顺应网络媒体投诉增多的时代及民众要求,简化了工作流程,加快加大了对各级各类网络、媒体环境信访的转办、办理及跟踪办理工作。

(五)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初见成效。

1、先后制定《学习市2015年扬尘污染综合整治深化工程实施方案》、《学习市扬尘污染综合整治考核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强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

2、加强对水泥、电力、钢铁等重点企业的环境监管,督促富鑫钢铁公司实施粉尘深度治理工程,督促上峰、海螺公司实施污染治理提标升级改造并签订责任书。

3、联合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开展了道路运输扬尘污染整治联合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对存在问题进行通报并报告市政府。

4、自3月份开始对我市南部城区、东部城区、石料矿山企业等重点区域扬尘综合整治情况进行不定期巡查、监测,有效遏制了矿山扬尘污染反弹的势头。

5、为落实市政府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和粉尘治理专题会精神,及时制定了《学习市石料矿山企业粉尘防治技术规范》,使得保留的石料矿山停产整治有章可循,同时会同市经信委对石料矿山企业安装视频在线监控系统。扬尘污染深化治理工程(参保服务类项目)工作已全面展开,上半年平均可吸入颗粒物浓度为0.085 mg/m3,较去年同期(0.086mg/m3)有所下降。

上半年共受理各类环境信访有效举报403件,已办结390件(其它信访件正在办理),结案达到96%,其中省环保厅交办11件,市委、市政府、纪委交办8件,信访局转办7件,人大代表和政协提案5件、网络投诉133件,行风热线投诉10件,群众来信5件、来访4件,12369电话有效投诉220件。

(六)绿色护考专项执法成效明显。

1、根据今年以来受理的各类噪声投诉和处理情况,全面开展噪声源专项调查摸底工作,掌握噪声敏感区域和敏感点情况,及时与市招生办等部门对接,研究制定加强中高考期间加强噪声污染监管工作方案,会同公安、教育、行政执法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学习市2015年中、高期间噪声污染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并公布相关部门投诉监督电话。

2、加大“禁噪通告”宣传,给各工地等噪声源发放近百份“禁噪通告”,并将“禁噪通告”在铜陵日报上进行刊登。

3、会同县区环保局、媒体记者开展夜查,对建筑工地、娱乐场所进行突击检查,及时制止噪声源,并由市报社、电视台进行监督和曝光。

4、成立高考噪声污染防治应急小分队,在高考日组织市、县两级环境监察人员在各个考点周边进行巡查,对突发性噪声污染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

(七)环境突发事件处置有力。

1、2月份在沪渝高速小学习段先后发生的苯泄漏、不饱和聚酯树脂泄漏两起环境突发事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稳妥方式对泄漏液进行了紧急清理,确保未出现残留,有力维护了事故周边的环境安全。

2、积极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对辖区内24家化工企业进行了排查,发现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5家,其中涉及环评手续不全的1家,危险废物管理不规范2家,未履行环保“三同时”验收2家,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立即进行整改。

3、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按时上报突发环境事件月报、季报,紧急重大信息第一时间上报、第一时间处理,没有发生一起漏报、瞒报、迟报、轻报的情况。

4、开展部分重点企业的环境应急预案更新完善和评估,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预案管理暂行办法》要求,针对涉重金属、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的国控、省控企业进行环境应急预案更新完善,要求企业加强环境应急队伍和装备建设,落实应急物资储备,强化人员培训和演练,不断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能力。

(八)能力和队伍建设深入推进。

1、根据市局学习活动月要求,支队制定了春训活动方案,切实把春训活动与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的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2、组织环境监察人员汇编《学习市重点排污污染源监察手册》,对25家企业环保信息、生产工艺、污染治理设施工艺等进行整理汇编,提高环境监察工作水平。

3、加强重点区域环境监管,执法四科、五科办公前移,提高环境监察效率,及时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处理。

4、按照市委落实“十八大”精神的指示,自2月下旬集中开展了治理“庸懒散奢”问题的整风行动,切实有效地改善了办事效能。

5、根据省厅要求,针对实际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环境执法培训,通过在线学习不断加强人员执法素质、规范执法模式、提高执法效能,为全面提升我市环境监察系统的整体能力和工作水平打下坚实的基础。

6、按照省环监局统一部署,积极组织实施环境移动执法项目,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第4篇:环境监察大队上半年工作总结

20XX年是“十二五”XX之年,市环境监察支队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污染减排为中心,强化环境监管、保障环境安全、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整治违法排污企业,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支队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和下半年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上半年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一)污染源现场监察

年初,支队制定了年度监察计划,以国控减排企业为重点,并结合实际对重点地区、流域、企业、污染源环保法规执行、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执行等情况开展了环境现场监察工作,并督促指导各县(市)区环境监察大队开展现场监察工作。

1-7月份,支队共出动256人次对辖区范围内31家国控企业,重点企业和项目环保设施运行、达标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安装使用、减排工程进度等情况开展了现场监察,出动12人次对3个建设项目开展了“三同时”监察。督促存在问题企业落实有关环保整改要求,督促有关企业完善减排管理、尽快完成减排工程

(二)中高考期间噪声监管工作

历年来,支队把中高考环境噪声整治工作作为给群众办实事的一项民心工程,摆到突出位置来抓好落实,早动员、早部署,专门发文各县(市、区)大队提出具体管理要求,布置加强噪声监管工作。20XX年中高考期间,支队落实好值班制度,要求全队人员电话24小时开机,随时待命。累计出动48人次,检查了工厂企业、建筑工地、文化娱乐场所等噪声污染源,重点加强对学校周围区域的现场监督。考试时间,加大对考场周围加强巡查频次,及时处理噪声污染事件,给考生营造一个安静、舒适的考试环境。

(三)排污收费工作

年初,对全市全年排污申报和核定作了全面安排部署,组织完成300余家企业完成排污申报工作,为全年排污费计征工作打好基础。每月、每季度按时收集、汇总上报了各季度排污申报核定报表和排污费征收报表,及时掌握全市排污费征收工作动态。上半年,全市解缴入库的排污费共计2166万元。及时组织各监察大队按时完成排污费征收管理系统软件升级,组织完成全市排污单位申报录入工作,按时上报全市所有申报单位的数据库文件。完成了我市列入国家重点监控的 37家企业申报录入工作,建立了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基础信息数据库。

(四)环境案件调处及人大政协提议案办理工作

截止20XX年6月30日,支队共受理55件环境信访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率为63.66%,其中国家、省、市级有关部门批转来30件,来访15 件,来访54人次,12369电话举报10件。55件环境信访件中涉及水污染12件,大气污染36件,噪声污染5件,固体污染2件。现已办结41件,其余案件正在办理中。

(五)环保专项行动

制定全市环保专项行动方案,督促各地制定工作方案抓落实,开展了重金属污染企业及铅蓄电池企业整治工作。每月按时报送《环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表》、《环境违法企业基本情况说明表》、《12369环保热线投诉受理情况统计表》,认真统计报送《挂牌督办环境问题基本情况表》。

(六)其他工作

1、积极参加组织省厅组织红歌赛

2、开展向杨善洲学习活动,加强队伍思想、组织、作风、业务和制度建设。

3、召开全市环境监察工作会议。会议认真学习全省环境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十X五”环境监察工作,部署“十二五”工作,安排20XX年工作任务,会议圆满成功,达到预期效果。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

1、继续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有效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深入整治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问题,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重金属污染事件频发势头,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进一步加大污染减排重点项目监管力度,巩固“十X五”污染减排成果;加强对重点流域、重点区域监管力度,加强南盘江、牛栏江沿江沿岸企业特别是化工、重金属企业的监管,防治南盘江砷污染,努力改善牛栏江上游调水水质,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有效促进全市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2、以减排项目监察为重点,加强现场监察工作

(1)加强重点污染源的现场检查,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按照上级要求部署,根据企业所属行业、生产工艺、污染物种类和设施类型等特点,突出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工艺和重点设施的监管,做到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加大巡查和突击检查频次,同时完善污染源监管档案建设,重点是加强电子档案的建设。

(2)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现场检查,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加大环保设施检查力度,提高重点污染源稳定达标率,监督企业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严肃查处擅自停运、拆除和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污、超总量排污等违法行为,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源稳定达标。

(3)强化污染减排项目现场监察

深入污染减排一线,对列入减排计划的企业或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管,确保减排企业按要求、按规范、连续稳定实现减排。对全市31家国控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及68 家省级减排项目工程进度情况,市环境监察支队每季度监察不少于1次;各县(市、区)环境监察大队每月监察不少于1次。其中,对三十万千瓦以上燃煤电厂稳定达标排放情况,每季度监察1次。围绕氨氮和氮氧化物等新增减排指标,各地要研究制定好监察实施计划,并组织落实好。为确保完成四项主要污染物削减1.5%的目标任务提供执法保障与支持。

3、加大重点地区、重点流域重金属污染监察

以“十二五”重金属污染防治规划为重点,继续开展全市涉金属企业专项整治,在20XX年专项检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涉及铅、汞、镉、铬、砷污染物产生和排放的企业进行全面的排查检查。确定市、县两级监察重点,分级负责,重点是会泽者海片区、陆良西桥工业园区等。对辖区内所有涉重金属企业各地要严格按照《XX省重金属排放企业环境监察工作方案》贯彻执行。

4、规范征收,确保完成今年排污费征收任务

完善排污申报登记工作,按时完成管辖单位的排污申报登记和审核工作,做到文书齐全、规范。对重点污染行业和企业加大现场核定工作力度,确定科学、准确的污染物排放量。加强对排污费征收制度执行的日常管理,强化排污费征收数据汇申工作。扩大排污费征收面,确保完成今年下达的排污费征收任务。加强对国家新增减排项目收费政策的学习和理解,并自觉地给予贯彻和落实。积极推行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排污费公示工作,加强相关申报数据的审核工作,对重点区域征收排污费工作开展稽查,进一步规范排污费征收工作的全面落实。

5、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在已开展沿江沿河化工石化企业排查、环境风险企业排查、尾矿库排查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日常现场监察工作,积极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检查应急机构、预案和相关规章制度的完善情况,检查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和应急设施在事故状态下的启动、运行情况,确保环境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消除。对已发现环境风险和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针对跨行政区环境纠纷、事件,要加强对敏感区时段的环境监管力度,同时对污染源较为集中,污染较为严重的重点地区组织开展区域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对重点领域、特定区域的环境执法工作常抓不懈。面对突发环境事件及群体性事件,要始终保持高度敏感性和政治责任感,扎实做好应急管理各项基础工作,积极应对突发事件。

6.加强环境监察队伍建设和管理,提高队伍综合实力

一是根据《XX省(20XX-20XX)五年环境监察培训计划》,有计划、分层次、分重点组织监察培训。适时开展环境监察人员执法技能考评、知识竞赛、业务交流等活动,提升环境监察人员技能和队伍整体素质。使监察执法人员熟悉环保法规,提高执法效率;熟悉企业生产工艺,提高监察执法水平;熟悉区域环境状况,提高监察执法的反应速率。

二是推进环境监察队伍标准化建设。各地要尽快提出并制定本级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方案及规划并上报,争取当地政府支持,不断加大自身投入及人员编制协调工作,提高环境执法基础能力,努力早日通过达标验收。

三是加强思想道德、职业规范和廉政勤政的教育。规范并约束监察人员执法行为,继续深入推行环境监察“五项承诺”,严肃查处违反“六项禁令”和“六不准”的违纪行为,从身边的反腐倡廉事例中得到深刻教训,做到警钟长鸣,促进干部队伍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积极促进服务型环境执法的转变。以 “创先争优”和向杨善洲、田洪光同志先进事迹学习等活动为载体深入挖掘和大力宣传环境监察系统“讲政治、顾大局、爱学习、能吃苦”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严格恪守环境监察“六不准”,继续深入推行环境监察“五项承诺”,积极促进服务型环境执法的转变。

2015环保专项行动方案
台州市重点排污单位信息管理系统 第七篇

第1篇:环保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要求和部署,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湖北省20XX年度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环办[20XX]71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20XX年下半年在全市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和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及全省人口资源环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各级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为构建和谐天门服务。

工作目标是:到20XX年底,建设项目环评率达95%以上,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合格率达90%以上,限期治理任务完成率达100%,市直重点排污企业稳定达标排放率达90%以上,群众反复投诉的环境污染问题基本得到解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错误做法基本得到纠正。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检查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重点检查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是否出台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地方及部门规定;有关部门在环境监管中能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存在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

(二)整治因企业违法排污严重影响群众健康的问题。重点整治各乡镇“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的死灰复燃;群众两年内连续举报大气污染、噪声污染、饮用水源地污染等问题;造纸、水泥、化工等重污染行业工业企业超标排污问题;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水泥、造纸等行业进行清理。

(三)检查企业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政策规定情况。继续开展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情况的清理;检查工业企业是否按规定方式排放污染物;有无擅自拆除、闲置或者故意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等行为。

(四)检查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环境保护的规划、生态保护、改善环境质量的措施等。重点检查饮用水源保护、建设项目环评率、污染防治及辖区内环境质量等环境保护责任状落实的情况。

(五)加强对环境违纪违法行为责任人的查处。重点是查处违法排污、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负责人;查处部分乡镇擅自收取排污费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个人;查处拒不纠正已出台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地方政府及部门的负责人。

三、工作方法和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采取自查、抽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分为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15日以前)。市政府召集各乡镇、有关部门及市直重点排污单位负责人召开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16日-7月25日)。环保和监察部门要按照本意见的要求,精心组织、集中力量,认真清理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地方规定,对群众举报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对企业排污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整改,确定第一批挂牌督办的企业和乡镇名单并上报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全面整治阶段(7月26日至10月10日)。对辖区内清查出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并公开处理一批典型案件,确定第二批挂牌督办企业和乡镇名单并严格按全省的统一部署上报整改情况。同时认真做好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专项督查准备和迎检工作。

(四)总结阶段(10月11日-10月25日)。全面整治工作结束后,认真总结专项检查工作的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的措施,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堵塞漏洞。年底市政府将对各地开展专项检查工作的情况以及工作目标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检查验收,并将检查验收的情况综合打分评比、通报,并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实绩考核作为重要依据。

四、有关要求

(一)统一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坚决纠正企业违法排污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群众利益无小事理念的重要体现。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整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市政府成立以副市长汪发良为组长,市政府办、监察、环保、发改委、工商、卫生、安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环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要建立工作专班,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将开展环保专项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纲化实施方案,突出重点、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全面开展整治工作。

(二)严格执法,坚决纠正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环境保护部门要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按照环保系统“六项禁令”和环境执法人员“六不准”的要求,深入检查,严格监管。对企业违法排污行为,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新、改、扩建项目未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的要立即责令停建停产;拒绝排污申报或申报时弄虚作假的,要责令限期改正;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的,要责令恢复使用或限期重新安装使用;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要责令停业或关闭;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违法设置排污口的,要责令限期拆除,并处罚款;拒绝、阻碍环保部门依法行政的,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要确定一批严重影响群众健康又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典型问题,并实行地方行政首长挂牌督办,严肃查处并公开曝光。

(三)协调配合,建立部门联运机制。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能,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定期联系会议,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制度、协同作战,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发展改革和经济主管部门要监督落实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监察机关要依法依纪追究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政府及部门负责人、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司法机关要加大环境保护法制宣传和法律援助力度;工商部门要及时注销、吊销被依法关闭企业的营业执照;安全监督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监管。

(四)强化责任,落实环境保护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今年的专项行动,省政府明确规定,辖区内有5家以上企业存在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使用、限期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设备、产品等未按时淘汰、“十五小”和“新五小”出现严重反弹等环境违法行为的,要追究当地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因此,各地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全国和全省纠风工作会议精神,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坚决纠正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突出问题。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甚至包庇、纵容违法排污企业,致使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对不依法行使职权,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地方政府及部门负责人,有关人员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五)畅通投诉渠道,加强公众监督。全面开通和大力宣传12369环保热线,加强举报受理工作,完善公众监督机制。对于群众反映的污染问题,环保部门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调查处理工作,并向投诉举报人及时反馈调查处理结果。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第2篇:环保专项行动方案

为切实解决当前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环境权益,根据《20XX年省厅环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力度,紧密围绕“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环境安全、服务科学发展”的环保工作主线,以维护环境安全为主题,着力解决涉气、涉水企业超标排放或恶意偷排等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确保我县生态县建设、人类宜居水城建设的顺利完成。

二、工作重点及要求

【台州市重点排污单位信息管理系统】

(一)继续加大重点企业的监管力度。【台州市重点排污单位信息管理系统】

一是继续加强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填埋场运行监管。要重点加强海源水务城镇污水处理厂日常监督检查,进一步提高运行负荷率和出水达标率,确保已建成的环境基础设施正常运营。对设施运行不正常或进水浓度明显变化的情况,要及时查明原因,马上整改。要进一步加大对污水处理厂产生污泥处理处置的监管力度,严格管理污泥处置台账,规范污泥运输和接收手续。加强与公安机关的配合,严厉查处非法倾倒和违法处置污泥行为。对垃圾填埋场的渗滤液重点监管。对周围环境造成严重污染或威胁饮用水源地,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及时查明原因,重点解决。对偷排偷放废水废渣违法排污企业实施重点监管。加强食品园区污水处理厂、化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和开发区重点企业的日常监管,确保园区污水处理厂与园区企业同时生产运行。

二是继续加强燃煤、扬尘对大气污染企业的监管。大气中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是空气治理的关键,控制燃煤污染、扬尘污染、汽车尾气排放是治理的三个重点。全面开展煤化工、水泥、砖瓦、玻璃制造行业等大气污染治理,以上行业向大气排放的气体,必须加装脱硫脱硝或高效除尘治理设施,并确保正常有效运行。经常督促企业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和管理。对偷排、超标排放、无故擅自停运脱硫脱硝设施,要依法从重从严处罚、追缴排污费。推行机动车环境保护标志管理。尽快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严防大气污染工作格局。

三是继续加大对地表水、河流断面污染企业的监管。认真落实市政府下发的《济宁市重点河流水质稳定达标实施方案》,以南水北调工程为总抓手,确保我县出境河流断面水质稳定达到南水北调控制目标要求。对难治理的小型脱水、小型化工用水企业,坚决进行关停,严防我县已关停的小蒜干厂死灰复燃。工业向三大园区集中,污水集中处理,进一步强化环境监管力度。

(二)着力构建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建设。各企业要紧紧围绕预防、预警和应急三大环节,建立和完善环境风险评估、隐患排查、事故预警和应急处置四项工作机制,切实形成全防全控的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充分发挥环境预警监测、断面特征污染物自动监测系统的作用,有效预防环境突发事件,保障环境安全。

(三)认真查处环境信访和媒体报道的突出环境问题。要将人民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反映的和媒体报道属实的环境污染问题列为环保专项行动重要内容,严厉查处危害群众健康、社会反响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对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多次被查处仍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停产整顿;对超标排放的,依法给予高限处罚,责令限期改正;对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完成的依法关闭;特别是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排水企业和无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要一律取缔。

三、主要工作措施

各镇街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围绕今年确定的各项重点任务,着力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确保今年的环保专项行动取得更大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县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监察局、司法局、财政局、环保局、建设局、工商局、安监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镇街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确定重点,制定方案,周密部署,细化专项行动的工作目标和整治任务,具体落实到部门和负责人。将整改完成情况作为镇街人民政府环保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对未能按期完成的单位予以通报。

(二)加强部门配合。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坚持联合执法,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全面整治违法排污问题,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环保部门要主动做好和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公众广泛参与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工作格局。要利用媒体曝光、绿色证券、绿色信贷、责任追究等综合措施,切实解决环境热点难点问题。发改、经信等部门要严把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关,查处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行为,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定期向相关部门通报淘汰落后企业名单。监察机关要强化行政监察职能作用,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司法部门要加强环境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财政部门要保障环保专项行动的经费支出。住建部门要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工程建设和垃圾处理的监管。安全监管部门要严肃查处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或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行为,避免由于生产事故引发环境污染事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及时责令被依法关闭企业变更、注销或吊销其营业执照,严肃查处相关企业违反注册登记法律法规的行为。电力监管机构要监督供电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节能环保电价政策,对违法企业依法采取限电、停电、断电等措施。

(三)严格执法监管。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明查和暗访相结合、专项执法检查和“四个办法”例行巡查相结合以及多部门联合执法等方式,丰富执法形式,充分利用在线自动监控高新技术强化执法手段。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规范行使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对于检查中发现的环保违法问题,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监督并指导企业切实解决问题;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时解决;对于存在主观恶意的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要依法从重处罚,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拒不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企业违法排污屡禁不止、群众反复投诉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企业坚决进行关停。

(四)加大督办力度。各镇街要按照环保专项行动各阶段工作要求,将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环境问题作为重点,落实责任,跟踪督查,做到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严格执行《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办法》,督促环境违法企业切实履行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命令,及时纠正环境违法行为。

(五)加强宣传教育。各镇街要根据专项行动阶段工作重点,利用各种媒体,加强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群众参与和监督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好舆论监督作用。同时,要积极组织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向社会公布环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一批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畅通“12369”投诉渠道,鼓励人民群众对违法排污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营造全社会关心和参与“2015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的良好氛围。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3月10日)。各镇街环保专项行动的要求确定本辖区整治重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阶段(3月11日-至9月30日)。各镇街要对重点排污企业、污染减排重点行业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对一些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的违法排污企业,县和镇街两级要联合办公查处一批、处理一批企业主。

(三)督查阶段(10月1日-10月31日)。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适时对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总结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对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完成全县20XX年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总结报告。

第3篇:环保专项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X中、X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XX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的总要求,切实解决我县境内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按照省、市关于20XX年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要求,20XX年继续在全县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对重点污染物排放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遏制重点污染行业违法排污行为,进一步加大对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为推进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调整和“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实现提供环境执法保障。

二、专项行动工作重点

(一)集中整治重点排污企业环境违法问题

在20XX年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结合污染源普查成果,全面排查原辅材料、中间产品、产品及排放废水、废气、废渣中涉及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的污染源。重点查清有色金属矿采选、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危险废物处置等重点污染企业及历史遗留废物堆场。进一步加大污染物排放监督性监测和现场执法检查频次,重点检查和监测企业废水、废气(包括无组织排放)排放情况、废渣收集、贮存及处置情况和应急处置设施情况。建立定期的监督性监测制度,对重点污染企业排放口、厂界无组织排放情况,每个月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公布不达标企业名单。加强督促指导,消除环境污染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限期淘汰落后产能。县环保、发改、经济等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彻底取缔关停国家明令淘汰的小钒厂、小冶炼等落后工艺装备和生产能力。暂停新增重点防控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严肃查处重点排污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未经环评审批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建设和生产。认真梳理有关重污染行业排污企业环境污染问题投诉、举报、信访案件。对屡查屡犯、明知故犯、偷排偷放、多次被查处仍未整改到位的,一律停产整顿;对超标排放的,依法给予高限处罚,责令限期改正;对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责令停产整顿,限期改正,逾期未完成的依法关闭;对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二级保护区内的排污企业,一律取缔关闭;对无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企业,一律取缔。严格禁止向城镇下水道排放重金属超标的废水,导致污水处理厂不能正常运行的,依法取消其排水许可,并予以处罚,造成城市排水设施损坏的,承担赔偿责任;严格禁止含有重金属的工业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二)加大对污染减排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

要结合本区域污染减排工作,在环保专项行动中确定重点整治区域和行业,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节约能源、清洁生产、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依法淘汰落后产能,巩固污染减排成效。重点加强对污水处理厂的日常监管和开发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监督检查。污水处理必须安装进出水监测系统,并与环保部门联网运行;实时监控进出口水质水量等各项指标。加强对污水处理厂进出口水质的监督性监测,排查超标污水来源,严格依法按上限处罚超标排污行为。加强对排入污水处理厂的工业企业废水排放监管,对于超标排放污水进入城镇下水管网的企业,要责令其限期整治,并予以处罚;对长期超标排污的,要责令其停产整治。

对20XX年环保专项行动集中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回头看”。重点检查淘汰落后产能、设备的取缔关闭情况,超标、超总量污染企业限期治理完成情况,未批先建建设项目停止建设、停止生产情况,防止污染反弹,对重污染企业实行清洁生产审核,从源头根治污染。

(三)大力查处环境违法案件

要结合去年重点流域污染整治成果,加强对环河上游和全县重点水库的监管,宣传环境污染治理好的企业,严肃查处环保手续不全和超标排污企业,加强流域治理,大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开展一级和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后督察工作,确保饮用水源水质主要指标100%达标。重点检查城镇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设项目取缔关闭措施的落实情况。

(四)加大环境执法检查力度

坚决遏制上“两高一资”企业,县环保局要大胆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治污,促进污染减排,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结合环保专项行动、后督察行动和环境风险重点行业检查行动集中整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对未批先建的要坚决停建、停产;对未落实“三同时”的企业要责令停止生产运行;对拖延试运行时间不申请验收的,要依法限期验收,并追缴排污费;对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手续存在问题的,要依法严格处罚。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环保专项行动的领导,县政府成立了大悟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并在县环保局设立环保专项行动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的协调及日常工作。各乡镇、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继续把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作为重要工作内容,把环保专项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深入基层、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务必把责任和措施落实到实处,抓出成效。各乡镇、各相关企业要根据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在制定方案时,要抓住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污染,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恢复,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等重点,并与县政府部署开展的环境保护“专项治理”工作、环保后督察、总量减排任务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完成任务时限和责任人,尽快组织实施。各乡镇、各相关单位的环保专项行动方案于5月23日前,以正式文件报县人民政府并抄报县环保专项行动办公室。

(二)形成整治合力

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坚持定期协商、联合办案制度和环境违法案件移交、移送、移办制度,强化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形成工作合力。县环保部门要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加强挂牌督办、后督察等环境行政执法手段,联合相关部门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抑制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经济部门要切实发挥在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中的职能作用,督促和指导各地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力度,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加速落后产能退出;监察部门要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督促乡镇政府及部门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司法部门要有序推进环境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建设部门要强化排水许可管理,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的监管,确保发挥减排效益;工商部门要严肃查处企业违反注册登记法规的行为;安监部门要督促危险化学品企业严格防范生产事故的发生,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尾矿库要责令停产整改、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提请县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并督促被取缔关闭尾矿库企业落实闭库资金,限期履行闭库手续;供电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节能环保电价政策,对依法关闭的企业采取限电、停电、断电等有效措施。要进一步加强相关管理部门的配合,在金融信贷、进出口监管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放大环境执法效果。要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合行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三)严肃追究责任

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将群众反映强烈、污染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典型环境污染问题作为重点,分批进行挂牌督办,落实相关责任,做到处理到位、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环保部门要切实贯彻监察部、国家环保部《环境保护违法违纪处分暂行规定》,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造成辖区或相邻区域环境受到严重污染或者造成破坏的;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甚至包庇、纵容违法排污企业,致使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对不依法行使职权,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政府及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加强宣传报道

县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分阶段制订宣传计划,确定宣传重点,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专项行动和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报道,进一步增强全民的环境保护和法律意识,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环保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和典型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要通过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公开曝光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的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典型案件的曝光要列入宣传计划,深度报道,形成声势。

2015文化局人才工作总结
台州市重点排污单位信息管理系统 第八篇

第1篇:市文化局2015年人才工作总结

2015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事部门的有力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新余市“十一五”时期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新余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人才工作的若干规定》,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大力加强以文化行政人才、文化艺术专业人才为主体的文体人才队伍建设,着力营造了有利于优秀文化人才大量涌现、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实现了文化人才总量稳定增长文化人才队伍素质明显提高,为文化事业发展提供了组织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全市文体系统现有正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2人,副高以上职称 27人,中级职称50人。

一、实施“人才兴文”战略,建立健全人才工作新机制

繁荣文化事业壮大文化产业,提高文化竞争力,关键靠人才,靠队伍。我局从“人才兴文”战略高度,一向重视文化人才队伍的建设,专门召开了局党组会议、研究布置人才工作,采取多种措施,切实推进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一是成立了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万新安亲自担任组长,亲自抓人才工作,此领导小组作为局党组领导下的文化人才工作的决策研究和组织协调机构,进一步加强了对我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掌握和综合指导。二是摸清文体系统人才现状。我们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了《全系统文化事业单位人员情况统计》、《全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与年龄、学历情况统计》、《全系统文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历变动情况统计》,从制度上保证本系统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人员稳定、一专多能、门类齐全的高素质文化人才队伍。三是把人才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十一五”文化事业发展规划,把实施“人才兴文”战略作为文化工作的重点,大力开发人才资源,切实推进和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二、拓宽人才培养渠道,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机制。

在文化行政人才培养方面,我局按照文化人才培训规划,以加强行政管理能力为重点,以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为目标,一手抓思想政治教育,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重要内容;一手抓知识更新和业务培训,重点开展以胜任本职工作为目标,以创新能力为核心的能力培训。一是加大智力投资,采取送出去的办法,选拨人员外出培训。去年安排了三位同志进京参加高级艺术人才培训班,同时我们还根据工作要求,多次选送人员参加市以上党建、财会、信息等方面的学习和培训,进一步提高了相关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二是鼓励干部积极参加成人高考、自考、函授等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文化素质,我系统现有一大部分干部通过这一种途径取得了本科及研究生文凭。三是以短期培训、集中学习等方式,开展理论及业务知识学习,促进大家业务水平的不断提高。四是为文艺人才提供施展才能的舞台。去年我局配合中心工作举办了25场大型群众文艺活动,通过举办各类广场群众文化活动,为各类文艺人才创造了充分展示自我、表现自我的大好舞台,涌现了一大批业余文艺骨干,发现和培养了一批具有表演才华的优秀文艺人才。

三、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人才选拔引进机制。

我局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导向,从扩大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民主、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后备年青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干部人事制度等建设四个方面,深化文化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用人机制,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人才竞争环境,大胆起用高素质专业人才。一是注重人才的选拔。建立能上能下、动态管理的选人用人机制,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开辟“快车道”。08年我局将下属单位市歌舞剧院副院长、市歌舞剧院艺术总监、市歌舞剧院艺术副总监三个职位公开竞聘,将优秀人才选拔到领导岗位。选拔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组织程序,通过笔试、面试、民主测评及德能勤绩综合考察,将优秀人才推荐到管理岗位。二是注重人才的引进。针对文化系统干部队伍专业人才现状,去年我们会同市人事局等,向社会公开招聘了12名舞蹈声乐专业人员。这一重点人才引进措施,为市歌舞剧院打造成我省地市级一流演出团体提供了强大的人才资源。

四、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建立健全科学的人才考核评价机制。

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是科学选人的基础和依据,是激励人才干事业的重要手段。首先,我局把年度考核作为考察评价文化人才的重要手段和途径,通过年度考核,发现人才队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采取有效办法加以解决。其次是为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良好的成才环境。我局注重营造以事业留人的良好环境,为人才提供干事业的舞台,不断给他们提供参与重大活动重要工作岗位上实践锻炼的机会,使他们的聪明才智在实际工作中得到充分发挥,出色地完成任务,从而增强了干事业的成就感和自豪感。其三是深化职称制度改革,通过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水平做出科学评价,为使用人才提供依据,为人才充分发挥作用和合理流动创造条件。

第2篇:临海市文广新局2015年人才工作总结

一年来,我们紧紧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狠抓文化人才引进、培养、使用三个环节,切实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注重各类人才的培养,继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为提升我市文化竞争力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人事保证。

一是建立了详实的文化人才信息数据库。将全市文化人才的教育培养纳入全市人才工作的总体系,建立了详实的全市文化人才信息数据库,根据不同文化种类、不同年龄层次、不同地域单位,将全市文化人才的详细资料登记造册。全市共有5000余名各类文化人才的详实信息入库建档。

二是理清了文化人才工作思路,落实了文化人才发展计划。制订并下发了临文广新[2015]62号《临海市文广新局2015—2015年人才工作要点》,明确提出了实施“文化人才123工程”。力争到2015年,培养10名在省内外富有影响、专业水平较高的文化拔尖人才,200名专业优秀、有一定创作、表演能力、在台州文化领域享有知名度的优秀文化人才,3000名热爱文化事业,对文艺创作、表演、管理有浓厚兴趣,愿为文化事业发展作出贡献的文化后备人才与文化志愿者队伍。为了达到这一目标,一是每年选拔一类重点培养对象50名,年龄在35—50周岁,建立培养、激励与考评机制,为他们的发展搭建平台,提供机会。条件成熟的还将为他们建立专门的工作室,充分发挥他们文化主力军作用与文艺传、帮、带作用,带动第二类文化人才快速成长;二是每年选拔二类培养对象400名,年龄在25—40周岁,建立培养、激励机制,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通过定期举办专业培训班、组织文艺采风活动与召开文艺研讨会等形式,帮助他们快速成长;三是圈定4000余名年龄在18—35周岁、对文化工作有兴趣、对文艺创作表演有基础的第三类文化后备人才与文化志愿者队伍,建立培养机制,跟踪他们的成长,使之尽快向二类文化人才过渡,形成我市文化人才源源不断、梯次有序发展格局。

三是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培养人才。一是依托戏曲舞蹈学校,充分发挥市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继续教育基地作用,做好“普及”工作,对在职人员进行岗位培训,转岗培训和业务培训。二是采取“请进来,送出去”的办法,强化专业人才的培养工作。有重点地选送了40余名有发展前途的业务干部到浙江艺术学校、浙江传媒学院、浙江师范大学等大专院校学习舞蹈编导、舞蹈教育、导演、灯光、音响、文物鉴定、经营管理等专业知识。聘请了4名在省内外有一定影响的专家、学者到临海排演重大剧目、讲学、座谈指导,提升本系统文化业务干部的专业水平。三是通过举办、观摩重大艺术赛事、艺术活动,并派人外出参与考古、鉴定、图书管理等多种形式的学习交流,增加了本系统业务干部的专业水平。四是建立了文化后备干部队伍。对年青干部,通过挂职锻炼、轮岗等形式,促使人才尽快成长。一年来,我局结合基层班子的年终考核、届满考核,要求各单位推荐年青干部,并在班子考核中掌握情况,不断充实后备干部队伍。在日常工作中,也有重点地安排后备干部参加业务学习和理论学习,强化训练他们的综合能力。五是大胆使用人才。对年青干部能够做到大胆使用,严格管理。针对文化系统专业性强,艺术、文博、图书等各个专业差别较大,领导干部交流难等特点,加大对年青干部的培养力度,公开选拔机关中层干部和局属各单位的班子成员。一年来,在局系统,先后有9名年轻后备干部走上中层管理岗位,独当一面开展日常工作。

四是采取“刚、柔”结合的方式引进人才。一年来,结合局系统对各类人才的不同需求,局党组采取“刚、柔”结合的办法,不拘一格引进人才。对于文艺编导、创作等领域的重点人才,主要采取“柔性引进”方式,即采取短期聘用的方式,通过签订短期合同,引进智力型人才5名;而对于定编定岗的专业人才,则主要采取“刚性引进”的方式,从应届大专院校的毕业生中通过公开招考的方式引进了2名图书与文博管理专业的人才。

五是成功举办了一系列重大艺术活动,锻炼和造就了一批专业艺术人才。今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我局成功举办了《2015中国·临海江南长城节》开幕式晚会、《2015年临海市农民文化节》、《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合唱比赛》等大型文化活动,积极参与浙江省艺术节、台州市农民文化节、台州市第四届艺术节等活动,多项作品获奖。全年获省级金奖4项、银奖2项,台州市级金奖3项、银奖12项、铜奖8项的良好成绩。临海艺术人才队伍得到了一次检阅,临海举办大规模文化艺术活动的能力和水平也得到了提升。在文艺作品的创作、编排上也取得了明显进步,小品《冬日车站》几经加工,获省小品大赛表演金奖、创作金奖和最佳女演员奖,2015年将冲击全国群星奖,这是我市小品创作与表演首次获得的最高荣誉。排舞《美国摇滚乐》也获得省排舞大赛金奖,林慧俊油画作品《大家一起来》入选《璀璨山河——浙江省油画大展》等等,文艺创作呈现良好态势。

六是重视并加强了对外文化交流工作。今年第八届江南长城节期间,我们邀请了韩国横城郡御使梅艺术团、朝鲜牡丹峰杂技团等国外文艺团体来临海表演。通过与他们同台协作,增进了我市艺术表演人才与两国艺术家之间的交流与友谊,开拓了艺术视野。同时,我局组织的2批次、32人次的“文化艺术交流考察团”也赴省内部分县、市、区进行了较好的文化艺术交流与考察。考察团在全面了解当前的文化生态和文化政策的基础上,提出了富有建设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引起市委领导的高度重视,为我市进一步推进文化交流提供了决策参考。此外,省内外来我局考察学习的团体也日益增多,今年,先后来访的省内外文化团队共有6批次、130余人次。

第3篇:洞头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2015年人才工作总结

县委组织部:

2015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关于人才工作的部署,大力加强以文化行政人才、文化艺术专业人才为主体的文体人才队伍建设,着力营造了有利于优秀文化人才大量涌现、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实现了文化人才总量稳定增长文化人才队伍素质明显提高,为文化事业发展提供了组织保证、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全县文体系统现有正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1人,副高以上职称1人,中级职称20人。

一、实施“人才兴文”战略,建立健全人才工作新机制

繁荣文化事业壮大文化产业,提高文化竞争力,关键靠人才,靠队伍。我局从“人才兴文”战略高度,一向重视文化人才队伍的建设,专门召开了局党组会议、研究布置人才工作,采取多种措施,切实推进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局党组领导下的文化人才工作的决策研究和组织协调机构,加强对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掌握和综合指导,局党组书记、局长邱国平亲自担任组长,亲自抓人才工作。二是摸清文体系统人才现状。我们在全系统范围内开展了《全系统文化事业单位人员情况统计》、《全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与年龄、学历情况统计》、《全系统文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学历变动情况统计》,从制度上保证本系统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人员稳定、一专多能、门类齐全的高素质文化人才队伍。三是把人才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十一五”文化事业发展规划,把实施“人才兴文”战略作为文化工作的重点,大力开发人才资源,切实推进和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二、拓宽人才培养渠道,建立健全人才培养机制。

在文化行政人才培养方面,我局按照文化人才培训规划,以加强行政管理能力为重点,以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为目标,一手抓思想政治教育,把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重要内容;一手抓知识更新和业务培训,重点开展以胜任本职工作为目标,以创新能力为核心的能力培训。在专业人才培养方面,我局着力建立国家、单位、个人三方面负担的继续教育投入机制,积极支持和鼓励专业技术人才进行知识和技能的更新和补充,拓展和提高创新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完善知识结构。

三、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人才选拔任用机制。

我局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为导向,从扩大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民主、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加强后备年青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干部人事制度等建设四个方面,深化文化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用人机制,形成能者上、庸者下的人才竞争环境,大胆起用高素质专业人才。今年我局提拔了2名表现优秀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为中层干部,与此同时,今年我局还通过公务员考录引进人才4人。

四、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建立健全科学的人才考核评价机制。

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是科学选人的基础和依据,是激励人才干事业的重要手段。首先,我局把年度考核作为考察评价文化人才的重要手段和途径,通过年度考核,发现人才队伍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采取有效办法加以解决。其次是为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创造良好的成才环境。我局注重营造以事业留人的良好环境,为人才提供干事业的舞台,不断给他们提供参与重大活动重要工作岗位上实践锻炼的机会,使他们的聪明才智在实际工作中得到充分发挥,出色地完成任务,从而增强了干事业的成就感和自豪感。其三是深化职称制度改革,通过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水平做出科学评价,为使用人才提供依据,为人才充分发挥作用和合理流动创造条件。

2015区委区政府年工作要点-范文
台州市重点排污单位信息管理系统 第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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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是“十五”计划的最后一年,是继续贯彻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的关键之年,也是区委换届之年。做好2015年工作对路桥经济社会保持较快协调发展至关重要。2015年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市系列重要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中求活,加快转型,重点推进,再造优势,继续大力推进制造路桥、商贸路桥、都市路桥、开放路桥、人文路桥、一体化路桥和平安路桥建设,切实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全力打造工贸互动的区域性现代商贸中心和先进特色制造业基地。

2015年主要预期指标建议为:全区生产总值增长12.5%、争取1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 ,争取15%,其中工业性投入增长15%,争取20%。财政总收入增长13%,争取15-18%,其中地方财政收入增长13%,争取15-18%。全区外贸自营出口增长20%,争取25-30%;实际利用外资增长15%,争取20%。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9%,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才长14%。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为保证顺利完成上述任务,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着力于推进先进特色制造业基地建设,不断加快产业集聚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1、加快重点产业和骨干企业培育。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我市五大主导行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结合路桥制造业实际,制定产业培育规划,出台产业扶持政策,重点扶持汽车整车及零部件产业、模具及塑料制品产业、空调及制冷配件产业、机电产业及建材产业的发展。以实施“1212”工程为载体,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促进企业上规模、上档次、上水平,争取新增规模企业35家以上,新增亿元企业5家以上。

2、积极推进产业集群发展。加快产业基地建设,全面完成吉利汽车城二期工程,确保生产汽车2.5万辆,争取3万辆;强势推进中部工业园区建设,着力做好企业入园工作,实现从投入到产出的跨越;尽早启动沿海产业带路桥区块6.68平方公里首期区块,加快路网、水电管网等设施建设,努力形成产业新增长点。放手发展中小企业,使之成为主导产业、骨干企业的配套“车间”。加快黄礁涂和三山涂围垦速度,加大土地整理和收储工作力度,尽最大努力争取保障工业用地;充分利用闲置、废弃土地,多渠道筹资,继续大力推广多层厂房和标准厂房建设;探索工业用地制度改革,让市场机制在土地资源配置中发挥更多的作用,努力提高土地利用率;加强对已供土地项目的稽查,加快建设进度,缩短产出周期。

3、继续推进企业整体创新。着力构建区域科技创新体系,鼓励、支持企业多形式建设技术研发中心;立足于用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坚持先进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创新相结合,完善鼓励创新的政策体系;坚定不移地走品牌发展之路,引导企业确立品牌意识,培育更多的省市名牌和全国名牌。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引导企业对研究开发、工艺设计、生产过程控制和营销环节的信息化改造,鼓励企业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和先进设备,提高我区制造业的总体装备水平。积极引导企业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加快股份制改造步伐,逐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积极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重点抓好金龙、三鸥、通宇的股票上市工作。加强企业管理改革,通过推进管理信息化、引进职业经理人、推广精益生产等方式,切实提高企业的科学管理水平。继续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充分利用好中外名家系列讲座、总裁高级研修班、企业家俱乐部等载体,积极培养企业家的战略思维、开放眼光、创新冲动和诚信理念。

4、全力推进对外开放步伐。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强化政府推动,扩大招商领域,综合运用以会招商、以商招商、以业招商、以点招商等多种手段,构建大招商格局。进一步扩大外贸出口,积极培育生产企业和外贸流通公司两大出口主体,扶持清洗机、电机、空调器、电脑绣花机等机电产品出口,鼓励企业开展加工贸易出口。建立驻沪外贸促销、招商、信息服务三大窗口,加速接轨大上海、融入长三角步伐;鼓励企业在境外设立办事处、贸易机构、研发中心和加工中心;继续推进对台经贸交流,通过邀请路桥籍在外知名人士回乡讲学、技术辅导,积极开展经济、文化、科技合作。

5、努力发展节能清洁生产。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全面节约使用各种生产要素,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着力推进工业节水、节电,努力降低万元工业增加值耗水量、耗电量。广泛推行清洁生产,强化企业环保管理,完善清洁生产的评价指标体系和技术导向,支持发展低污染和无污染产业。

二、着力于推进区域性现代商贸中心建设,不断加快现代商贸业态培育和商贸转型。

6、积极推进商贸功能区块布局优化。全面实施《路桥区商贸发展规划》,加快构建完善中心商业区、远东商务区、生产资料市场区、生活资料市场区与物流园区五大商贸功能区块。加快银座街、富仕路、邮电路等传统商业街的改造,不断提升中心商业区档次。加快人气集聚,进一步促进十里长街的兴旺和繁荣。加快中国建筑装饰城二期、台州电子数码城、台州塑料城、耀江新世纪广场、台州市粮食批发市场等商贸项目建设。抓紧实施生产资料市场区首期工程,动工兴建钢材、二手车交易等市场,启动中部工业区欧式商业街。着手生活资料市场建设前期工作,抓紧完成选址、项目论证和规划设计,争取早日动工。

7、加快发展物流业和会展业。依托甬台温铁路台州货运场站建设,加快规划建设集运输、储存、装卸、包装、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于一体的现代综合物流中心。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运作、规范市场、配套服务”的原则,努力构筑以现代交通体系为主的物流运输平台、以邮电通讯及网络为主的物流信息平台和以引导、规范、扶植为主的物流政策平台。继续大力发展会展业,在重点办好塑交会、汽车展等大型展会的同时,努力吸引一批展会在路桥举办,做到“月月有会展”。管理运作好台州市国际会展中心,强化会展业与本地优势产业的联动。加快会展主体的培育,积极引进和发展会展企业,加强会展组织和人才队伍建设。

8、大力提升商贸业态。加快零售业态转型,积极发展连锁超市及各类便利店、专业店和专卖店,大力发展仓储式超市、大卖场、购物中心等新型业态,积极引进沃尔玛国际连锁超市。不断完善商贸功能,建设一批高档次的餐饮、休闲、娱乐设施,重点抓好远东区块精品写字楼、商住楼、星级酒店的建设。提升市场发展层次,建立与现代流通方式相适应的商品检测、物流配送、流通加工、网上交易、金融结算等服务体系,积极发展总经销、总代理、连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经销手段,加快“数字市场”建设。积极扶持商贸优势企业发展,通过若干年的努力,培育和发展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影响力的商贸企业。加强市场整合,充分发挥中国日用品商城的龙头骨干作用,树立路桥商贸整体品牌,增强市场整体竞争力。

9、加快发展金融业与现代服务业。积极引进异地知名金融机构在路桥落户,千方百计提高资金供应能力。深化金融企业改革,支持泰隆城市信用社组建商业银行,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多元化经营,努力开拓中介业务,提升金融核心竞争力。整合信贷资源,突出解决好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外向型经济发展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三个重点的资金供需问题,继续加强对“三农”和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大力推进金融安全建设,积极防范金融风险。研究制订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推动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加快信息和技术咨询、旅游等服务业发展;积极推进服务业对外开放,主动承接国际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的转移,努力扩大服务贸易。

10、努力营造良好的商贸发展环境。规范市场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加强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欺诈交易等不法行为,积极引导行业自律,提高各专业市场和专业街商业声誉,努力营造诚信经营氛围。设立商贸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第三产业发展中具有全局性且带动作用大的项目,推动商贸业结构调整和升级。

三、着力于完善城市功能,不断提升城市品位和丰富城市内涵

11、继续完善城乡规划。根据路桥分区规划,加快编制控制性详规,重点抓好给排水、道路、绿化、燃气等专项规划和路桥远东商贸广场西扩区块、螺洋火车场站区块、台州沿海产业带路桥区块和几个入城口控制性详规的编制,加快编制镇村规划。加强规划管理,严格项目审批制度,强化审批后管理。

12、加快城市建设步伐。完善城区路网,完成财富大道、银座街北延、南官大道南延、双水路东西延、石浜路拓宽、文化路延伸等城市道路建设,加快完善停车设施,切实解决“行车难、停车难”问题;实施东方大道二期、甬台温高速公路连接线院桥至路桥一级公路、椒新公路机场北段改建、路泽太一级公路北延等建设,做好台州沿海高速公路路桥段、104国道西复线等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动工建设。大力推进世纪大厦、刚泰大厦、玉宏大厦、双菱大厦、永源大厦、泰隆新大厦等40多幢20层以上高楼建设,丰富城市内涵;加快三大工程、马铺、螺洋三个入城口的建设和改造,彰显城市形象。加快城市配套设施建设,协助台州市做好樟岙水厂工程及管线建设,完成自来水厂沉淀池建设,加快推进“一户一表”改造,实施城区和部分村庄供水管网改造;加快城乡电网改造和中低电网建设,完成220KV双水变和110KV横街变,启动110KV广场变建设;建设垃圾填埋场三期工程,规范垃圾填埋管理,在城区新建若干座垃圾中转站和公共厕所;启动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继续实施城区三级管网建设;建设液化天然气站,推进供气管网建设,实现管道向外供气。尽力发展房地产业,抓紧完成10多个拆迁安置小区和山水华庭、水天一色等高档次小区建设,推动我区住宅开发档次的整体提升。启动十里长街二期改造工程,加快旧城改造步伐。

13、大力优化城市环境。加强城市绿化,重点做好沿路、沿山、沿河绿地建设,抓好中央山公园、石浜公园二期等项目建设,实现新增绿地30万平方米,建成区绿地率达33%,绿化覆盖率达37%,人均绿地达8平方米。设计、建设一批城市雕塑,完善城市亮化系统,美化城市景观。继续实施河道整治,将河道整治、河岸绿化与自然环境和城市面貌有机组合起来,优化水系功能,提供绿化和造景平台。

14、努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积极配合台州市争创中国优秀旅游城市,继续做好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市、国家卫生城市和省级园林城市的创建工作。加大规划和土地管理执法力度,深化非法占地建房专项整治,有效遏制违法违章建设现象。进一步深化城管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城市综合执法体制,理顺区、街道、社区三级关系,强化城市管理职能。探索推进“城中村”改造,抓好撤村建居工作,强化社区管理和服务。

四、着力于提高人的综合素质,不断推进社会事业全面进步。

15、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健全基础教育体系,完善从学前3年到高中段15年普及教育体系,提升教学质量。增加教育投入,完成校校通工程,争取路桥中学等6所学校创建市教育基本现代化学校。加快学校标准化建设,争取新桥中学等3所学校通过省标准化验收。继续实施名师名校长工程,不断提高师资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努力发展与产业直接相关的高等教育,做好浙江工商大学在路桥办学,支持吉利集团在路桥兴办汽车学院。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推广现代教育技术,营造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氛围。

16、加快发展文体事业。积极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制定文化发展纲要和总体方案。加快文化产业发展,通过政策引导和市场调节,逐步形成以城区和金清镇为重点的大众娱乐、高品位演艺、多功能电影、信息网络等文化产业。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深入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加强保护民间特色文化,清查和挖掘民间艺术资源。组建路桥区艺术团,加强文化设施建设。继续推进“文化百村工程”建设,形成初具规模的区、镇、村(社区)三级文化网络。加强文化市场整治,进一步落实长效监管措施。运作好文体中心,积极举办国内外大型文体活动;积极创建全区健身苑,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发展竞技体育。

17、切实加强卫生、计生工作。进一步完善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预警监测体系,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加快区中医院、区二院迁建和台州市恩泽医疗中心建设,积极推进农村卫生院所改制,提高城乡医疗水平。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继续推行优质服务,开展对性别比偏高专项整治活动。

18、努力提高信息化水平。加快“政务专网”建设,将网络向镇街道和村居延伸,建立城乡一体的电子政务网络体系。大力推行政务信息化、党务信息化,进一步完善网上办公、网上办事和政务网站的运行管理制度。抓好“数字路桥”二期工程建设,完善信息化工作平台。加快广电网络和有线电视数字化步伐。

五、着力于推进统筹发展,不断提升城乡一体化水平

19、千方百计促进农民增收。扎实推进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和就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转产转业能力。在确保农业增效的同时,加快发展农村工业和农村服务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使更多的农民转移到第二、三产业中。积极拓宽集体经济发展路径,鼓励区位优势明显村兴办第二、三产业设施,发展加工业和服务业;落实帮扶措施,强化发展薄弱村集体经济;加强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健全村级财务公开制度,强化村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努力使村集体经济壮大发展成为农民增收的有益补充。

20、大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乡交通网络建设,探索建立城乡一体的公共交通体系。完成椒新公路泉井至新桥、乡道洋屿至山后潘、永长路拓宽改造,做好白剑线农垦场至黄屿、山金线(温岭山前至金清)路面硬化改造。加大农村危桥改建力度,不断完善道路安全辅助设施建设。继续以“百村示范、千村整治”工程为龙头,抓好村庄整治、旧村改造和中心村形成等事关农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被征地农民住房安置“立改套”,尽力解决农民建房问题。

21、全面推进生态区建设。认真实施《路桥生态区建设规划》,出台实施意见,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开展生态区建设宣传、培训,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生态意识和参与热情。围绕构建“生态产业、生态人居、生态环境和生态文化”四大体系,合理安排一批重点项目,建立督查、评估和激励机制。结合省政府“811”环境整治实施方案,继续深化固废拆解业和小冶炼行业整治。积极推进生态镇(村)创建,争取到年底创建完成市级生态村7个、区级生态村75个。

22、大力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积极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南山区块和金泉农庄区块等一批高效、休闲农业建设,推动优势农产品不断向优势区域集中,形成相关产业带。加强农产品品牌的培育和营销,大力发展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业和名、特、优、稀农产品,形成具有我区特色的优质名牌农产品。加强农业科技研究推广体系建设,积极与农业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联姻,引进推广一批先进实用的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和新成果。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积极推进产品质量标准化。继续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和社会资金投资农业,积极扶持、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业专业合作社,推进农业产业化。加强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农产品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鼓励发展各类农产品购销大户和农民经纪人,缩短农民与市场的距离。加强职业化农民队伍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规模经营。

23、继续完善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坚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适当提高低保标准。完善并推行农民工、个体工商户及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继续推行、不断完善以大病统筹为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快镇(街道)敬老院建设,积极推进城镇“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人员的集中供养。认真落实贫困生义务教育、高中段免费补助入学和贫困大学生扶助政策,确保每个学生不因贫困而辍学。大力发展社会慈善事业,积极鼓励企业和社会各界人士捐资助善。建立健全镇(街道)及村居、社区社会保障和救助服务网络,完善结对帮困制度,逐步提高社会化帮困水平,形成较为完善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

七、着力于推进“平安路桥”建设,逐步建立和谐社会。

24、构建严密有效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入开展平安市场、平安社区、平安村居、平安企业、平安校园等创建活动,继续抓好社会面巡控、单位守控、农村防控相结合的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治安队伍建设,完善城区网格化巡逻工作机制。加强外来人员管理和服务,寓管理于服务中。抓好出租私房管理、中小旅馆整治,加强对闲散青少年、吸毒人员的教育管理。继续做好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积极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

25、继续开展严打整治专项斗争。坚持“严打”方针,严防FLG分子煽动、参与群体性事件,加大对爆炸、杀人、抢劫等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暴力恐怖犯罪以及盗窃、抢夺等侵财型犯罪的打击力度。坚决遏制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铲除黄赌毒等丑恶现象,进一步净化社会环境。加大对各类专业市场、联托运行业及治安混乱地区和重点部位的治安控制力度,严厉打击地霸、村霸、市霸、行霸等恶势力,铲除其滋生蔓延的土壤。坚持每月定期排查,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完善群体性事件处置预案。

26、全力维护社会公共安全。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地位,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加强对事故隐患的综合排摸和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加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力度,严厉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体系和机制建设,制订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处置的组织领导和专业队伍建设。落实保障措施,开展模拟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深化农村消费安全建设,高度重视食品和药品安全。保障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安全。加强重大节庆活动的申办管理和安全管理。

27、努力做好信访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就地解决”的原则,进一步完善信访目标管理责任制。认真研究当前人民内部矛盾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重点解决广大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学习“枫桥经验”,积极探索新型协调机制。推广义务信访协理员制度,不断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量。健全领导干部下访制度,完善领导接访、定期约访制度,努力提高重要信访的按时办结率、当事人息诉率和群众满意率。

八、着力于强化根本保证,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政府自身建设

28、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教育,继续把“三树一创”教育活动贯穿在学习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全过程,把握精神实质,以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的实际成效推动当前各项工作的开展。健全党委(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思维和战略思维水平。积极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进一步引导广大党员自觉地把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同执行现行政策结合起来,始终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多渠道、多形式宣传路桥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努力营造观念再更新、思想再解放、精神再振奋、发展再加快的良好创业氛围。

29、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继续大力优化各级领导班子的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和专业结构,形成能力互补和梯次配置。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健全党委(组)内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增强团结,激发活力。积极探索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按照省委组织部推进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的要求,以加快建立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目标,着力构建完善干部准入、教育培养、监督管理、有序退出四大体系。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积极推进中层干部(股级)竞争上岗和岗位轮换制度。

30、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继续推行镇街道“三重一大”事项票决制,不断完善政务优化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党委决策议事规则,明确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议的议事范围。继续开展“抓五强、创五好”活动,切实把“先锋工程”、党员“四培三带”工程和“五化”管理等融入到“三级联创”活动中去。认真做好村级换届选举有关工作,完善“两推一选”、“公推公选”等办法,选好配强村党支部班子,依法组织好村、居委员会选举工作。大力推进企业、新经济组织和社团党建工作,按照“先行组建、逐步提高、分类指导”的思路,在继续扩大党组织覆盖面的同时把重点逐步转到发挥党组织作用上来。结合社区建设实际,以服务群众为重点,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拓宽服务领域,强化服务功能,提高社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31、积极改进党的领导制度和领导方法。试行党代会常任制,探索党代表直选制度和常任制度,实行党代会年会制,建立发挥党代表作用的工作机制,完善相关制度,合理安排活动,真正构建起“区委-党代表-党员-群众”的双向互动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区委常委会向全委会负责、报告工作和接受监督的制度,完善由全委会投票表决重大决定和全委会任免重要干部票决制。根据“把握方向、谋划全局,提出战略、制定政策,推动立法、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的职责要求,建立区委财政领导小组和区委常委会经济分析会议制度,加强和改进区委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导,支持政府依法充分履行职责。继续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加强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特别是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形成正确的决策思路。

32、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认真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抓紧构建符合路桥实际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扎实推进以“五上五进”为主要内容的廉政文化建设,进一步增强廉政文化的渗透力、影响力、吸引力和感染力,努力营造廉政风尚。坚持从完善体制、机制和制度入手,进一步规范事权、财权和人事权,重点在经营性土地出让、工程招投标、重点工程建设等领域抓好廉政建设;坚持和完善以党风廉政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为重点,包括领导干部任前公示、任期和离任审计、廉政谈话、廉政档案、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坚持依法依纪查办案件,拓宽案源渠道,确保规范办案、文明办案。

33、切实加强党对人大、政协、武装、群团和人才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政治协商制度,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选举任免权,支持人民政协履行职责,认真落实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议案、建议。改善党对武装、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的工作领导,充分发挥武装和群团组织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作用。贯彻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进一步加强人才培养和人才引进工作,加快人才市场体系建设,发挥市场机制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34、加强和改善政府管理与服务。根据“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四大职能特点,按照务实、高效、廉洁、节俭的要求,打造服务型政府、透明政府、信用政府和效能政府。继续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全面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再造办事流程,提高效率。建立为民办实事长效机制,把工作重点放在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上。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推行政府重大决策专家咨询制度、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政府投资项目专家论证制度,推进政府决策珠科学化、民主化。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评议考核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促进政府机关和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责。完善公共财政预算体制,加强财政收支和国有资产管理,深化投融资体制、部门财政预算管理体制和镇街道财政体制的改革,开展财政专项资金立项评审和绩效考评工作。分类启动事业单位改革,增强事业单位服务于群众的生机和活力。完善公务员及机关其他工作人员录用、培训、考核和奖惩制度,切实解决收入分配不公问题。制定好路桥区“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和2020年远景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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