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植合作社的经营与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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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
种植合作社的经营与管理办法 第一篇

和硕天鹏农业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目 录

组织管理架构 …………………………………………………………………1 第一章 财务管理制度…………………………………….……………………2 财务核算规则及要求 ………………………………………………………2-4出纳工作细则 ……………………………………..………………………4-5 会计工作细则………………………..……………………………..………6-7 会计核算业务处理流程………………………………………………………8 第二章 人事管理制度…………………………………………………………9 岗位编制管理……………………………………………………………….9 员工聘用管理………………………………………………………………9-12 员工薪酬管理……………………………………………………………...13 劳动合同管理……………………………………………………………...14 员工作息与请假休假管理 ………………………………………………15-18 行政管理制度……………………………………………………………….19 办公用品领用管理 …………………………………………………………20 保密管理 …………………………………………………………………20-26 员工考勤管理…………………………………………………………….26-27 车辆管理………………………………………………………………….28-30

第三节 组织管理架构

第一章 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核算规则及要求

1、公司采取借贷复式记账法、权责发生实现制记账。 2、公司会计核算年度为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3、公司记账本位货币采用人民币,人民币同其他货币的折算,按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规定办理。

4、财务会计核算科目执行国家《企业会计制度》中所订的会计科目。

5、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6、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7、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指定的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8、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公司主办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9、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更正、补充。

10、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

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11、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12、财务审计每季度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

13、公司资本坚持资本确定、资本充实的原则。 14、公司的收益与费用计算,实行分级核算,按类设帐。 对同一时期的各项收入及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都必须在同一时期内反映,如工资、折旧等均按规定时间进行,不应提前或延后。 15、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总经理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16、凡与公司合作经营的企业,应按合同规定的资本总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投入资本。

17、公司向其他单位投出的资金,应按投出时交付的金额记帐,所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应在投资损益科目中入帐,在利润表中单独反映。

18、公司对外的所有投资或购臵房屋等大型固定资产,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行。

19、公司长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使用部门用款时间计算利息。

20、公司以单价2000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5大类:

⑴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⑵机器设备;

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
种植合作社的经营与管理办法 第二篇

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

一、办社宗旨及原则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社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销售、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服务。以服务社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农民专业合作社坚持以农民为主体,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和盈余主要按照社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额比例返还的原则。

二、合作社财会人员职责

合作社分别设会计、出纳。其职责是:

㈠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

㈡核算经济业务的发生、记录和如实反映生产经营活动;

㈢编制会计报表,正确反映合作社经营成果;

㈣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管理制度,清正廉洁,坚持原则;

㈤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三、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㈠现金管理实行账款分管制度。会计员负责登记现金收支账簿,保管员负责现金管理。

㈡实行备用金制度。为了确保合作社正常开展工作,核定1000元以下的备用金,用作合作社日常零星开支。超过核定限额的现金一律存入银行。 ㈢不得借支、挪用合作社现金,不准坐收坐支现金,不准白条顶库。

㈣银行存款实行备查制度。每月与银行核对一次,做到账账相符,账款相符。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套用银行信用。

㈤印鉴与支票实行分管制度,名负其责,相互制约。

四、收入管理制度

㈠合作社收入管理范围

1、社员会费、社员股金;

2、利润收入;

3、接受的捐赠款物;

4、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扶持资金;

5、提取的公积金、公益金、风险金等;

6、其他收入。

㈡收入管理规定

1、合作社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建立健全各种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

2、合作社的所有收入一律纳入账内核算,不准设账外账;

3、合作社的收入业务使用专门的收据,不准匿报收入等。

五、支出管理制度

1、坚持勤俭办社的方针,做到量入为出。

2、合作社日常开支由理事长审批,超过1000元的大额开支或对外投资,需经理事会研究决定。【种植合作社的经营与管理办法】

3、合作社的开支范围

①日常办公费;

②本社经营性支出;

③科研、咨询、培训、推介和宣传教育等开支;

④聘用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费用;

⑤其他符合财务制度规定的开支;

⑥本社税后利润按一定比例提取公积金、公益金、风险基金;

⑦合作社年经营盈余按社员与合作社交易额的比例返还。

六、档案管理制度

1、明确专人负责合作社档案管理工作,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2、合作社档案包括:

①合作社章程、内部各种制度文本、社员登记表和社员入股资金清册等资料; ②合作社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重要活动记录;

③合作社的社员大会、理事会会议记录、工作纪要、工作决议; ④合作社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资料;

⑤合作社所签订的各种合同、协议;

⑥所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完整、真实,进行科学分类、编目、登记和装订成册,做到专橱存放,专人管理;

⑦档案保管人员离任要编制交接清单,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要签字盖章。

七、民主管理制度

1、合作社坚持民主理财的原则,成立民主理财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由社员推选,一般3至5人为宜。民主理财小组对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实施有效监督。监督重点为:财务计划、承包合同及其它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审查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

2、合作社要定期公布账目,至少每季公布一次。

3、合作社重大事项需经过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
种植合作社的经营与管理办法 第三篇

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

社员(代表)大会制度

一、社员(代表)大会由全体成员(代表)组成,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监事会成员;

3、决定社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

4、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5、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7、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

8、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9、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作出决议;

10、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和任期;

11、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2、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二、召开成员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社员(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或者作出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章程对表决权数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基本表决权。出资额或者与本社交易量(额)较大的社员按照章程规定,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本社的附加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本社社员基本表决权总票数的百分之二十。享有附加表决权的社员及其享有的附加表决权数,应当在每次成员大会召开时告知出席会议的社员。

四、社员(代表)大会的召集由章程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例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代表)大会:百分之三十以上的成员提议;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社员(代表)大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社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六、本社社员超过一百五十人时,可以按照章程规定设立社员代表大会。社员代表大会按照章程规定可以行使成员大会的部分(或者全部职权)。

理事会工作制度

一、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对社员(代表)大会负责。

二、理事会由5-7名理事组成,设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理事3-5名。理事会成员由社员(代表)大会从本社社员中选举产生,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

三、理事会职责

【种植合作社的经营与管理办法】

1、组织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

2、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审议;

3、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审

议;

4、组织开展社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5、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

6、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7、决定社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

8、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9、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理事会表决制度

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理事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应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执行监事(或者监事长)和经理列席理事会会议,理事会会议可以邀请3至5名社员代表列席,列席者无表决权。

五、理事会接到监事会质询或建议的书面通知后,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六、本社理事长为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其主要职责:

1、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按章程主持社员(代表)大会;

2、签署本社社员出资证明;

3、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

4、组织实施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5、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

6、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监事会工作制度

一、监事会(执行监事)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代表全体社员监督合作社的财务和业务执行情况。

二、监事会由3人组成(或设1名执行监事),设监事长1人。监事会成员(执行监事)由社员(代表)大会在本社社员中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合作社理事长、理事、经理和财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三、监事会(执行监事)职责。

1、监督理事会对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2、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情况,负责本社财务审核监察工作;

3、监督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成员和经理履行职责情况;

4、向社员(代表)大会提出年度监察报告;

5、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6、提议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

7、代表本社负责记录理事与本社发生业务交易时的业务交易量(额)情况;

8、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四、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监事长因故不能召集会议时,可以委托其他监事召集。

五、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监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方能召开。重大事项的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同意方能生效。

六、监事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监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也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议事规则制度

一、本社按照“成员(代表)大会决策、理事会执行、监事会监督、成员团结合作”的民主管理机制运行。

二、成员(代表)大会按照章程规定召集和主持召开,其选举、决议、表决必须在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根据其内容,按照充分发扬民主的原则,采取举手通过、举手表决、票选票决方式民主进行。

三、理事会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民主集中制;理事会由理事长主持在其职权范围内研究决定事务,制订提请成员(代表)审议事项的方案;决定事务需表决的一律采取票决方式进行。

四、监事会由监事长主持(执行监事负责本社的监督),按照章程规定的职责,研究制订对理事会及其成员、经营管理人员、合作社成员进行监督检查的办法和方案,提出质询建议内容、方式和答复要求。监事会(执行监事)书面提出质疑问题的同时,有权书面通知停止所质疑对象的此类行为,当答复通过后方才解除;质疑对象答复解释说明不清,或者拒不整改的,根据质疑问题的大小和质疑对象的不同,通过提请理事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表决解决。

五、根据全社社员居住分布状况和生产状况,实行每个理事、监事、社员代表分工联系社员制度,进行社情员意上传下达,开展生产经营指导服务,确保信息畅通,运作有序。

社员管理联系制度

一、入社管理

1、入社条件和程序。凡是从事与本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公民,以及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符合理事会规定的入社条件,自愿加入本社,承认并遵守本社章程和管理制度,即可书面向本社提出申请,填写《入社申请书》,经本社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在社员花名册上登记,颁发社员证,即成为本社社员。

2、社员比例规定。本社社员中,农民必须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成员总数二十人以下的,可以有一个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二十人的,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百分之五。

二、社员义务

1、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2、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

3、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

4、维护本社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社员共有财产;

5、不从事损害本社社员共同利益的活动;

6、不得以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社员所拥有的债权,抵消已认购或已认购但尚未缴清的出资额;不得以已缴纳的出资额,抵消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社员的债务;

7、承担本社的亏损;

8、社员共同议决的其他义务。

三、社员退社、死亡、除名管理

1、社员要求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团体社员退社的,须在会计年

度终了的六个月前)前向理事会提出书面声明,填写《社退社申请书》,方可办理退社手续。退社社员的社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在本会计年度决算后一个月内,办理退社财务结算。如本社经营盈余,按照本社规定退还记载在该社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并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社员在其资格终止前与本社已订立的业务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2、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

(1)不履行成员义务,经教育无效的;

(2)给本社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

(3)成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本社对被除名成员,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结清其应承担的债务,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因第(2)项被除名的,须对本社给予相应赔偿。

3、社员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符合法律及本章程规定的条件的,在一个月内提出入社申请,填写《入社申请书》,经理事会讨论通过后办理入社手续,并承继被继承人与本社的债权债务。否则,按照退社处理。

4、合作社要对退社、死亡、除名成员的《社员证》及时收回,按规定注销社员资格。

四、社员联系制度

根据全社社员居住分布状况和生产经营状况,实行每个理事、监事(或者社员代表)分工联系社员制度,进行社情员意上传下达,开展生产经营指导服务,确保信息畅通,运作有序。

生产销售管理制度

一、统一生产计划

合作社根据市场需求和本社产品实际,统一制订年度生产计划和各个阶段生产计划,由社员(或者生产场、加工厂)按生产计划落实生产,与合作社签订生产合同,计划合同做到“八定”。即定定面积产量、质量规格、定农资农械需求、定技术服务、定安全生产责任、定产品交售办法、定加工要求、定管理人员工资报酬奖惩。

二、统一供应农资

合作社根据生产需要和技术要求,统一组织为社员(或者生产场、加工厂)采购、供应生产资料和设备。实行规模采购,努力减少社员的生产成本。合作社统一采购供应的农资必须保证质量,适合本社各种生产和质量安全技术标准。否则,造成的损失由负责采购的当事人赔偿。

三、统一技术标准

合作社按照质量安全要求,统一组织制订、实施生产技术规程,按产品质量标准组织生产,逐步建立产品质量追溯、检测监督等制度。

四、统一产品认证

合作社统一认证认定无公害基地、无公害农产品、有机产品及地方名牌、著名商标等,提升产品品牌和档次。

五、统一指导服务

合作社实行管理人员(或者社员代表)分生产区域、分产业产品品种负责制,统一对社员(或者生产场、加工厂)进行产前、产中、产后的指导服务和管理。合作社对管理人员的报酬或补助按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发放。因指导服务不到

位,造成损失的由负责人负责赔偿。

六、统一加工销售

1、合作社统一生产加工,统一商标品牌,统一包装销售。积极开拓市场,扩大销售网络,寻求定向加工,努力降低销售费用,提高产品的附加值。

2、在合作社收购社员产品环节上,要严格执行合同规定的收购质量、价格、数量,对待社员要公平公正,不厚此薄彼;社员要维护本社形象和利益,要履约守信,不贪小利;社员要听从统一指挥,服从统一调度,保证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的交售产品,使产品能及时加工、包装、调运,进入市场。

3、在产品交售加工期,合作社要确保信息畅通,按市场行情,随时公布交售产品的品种、质量、价格以及交售办法和要求,使社员及时组织采收、整理、分级、包装,使产品适时进入市场。合作社要确定专人,定期对收购、储存、调运的产品以及待交售的产品,分社员、分生产场,分产品种类、分质量规格,分客户、分市场建立台账,做好统计分析,以指导、调度好加工、储存和销售。

资产财务管理制度

一、管理机构

理事会负责本社资产财务管理的全面工作。监事会负责本社的财务资产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会计负责建立总账和明细分类账,作好财务收支、成本费用核算、会计报表编制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出纳负责建立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合作社资金收支、账款划转和支取。

二、管理内容

合作社资产财务管理包括流动资产、农业资产、对外投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等管理。合作社资金管理包括成员出资、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国家扶持补助资金、他人捐赠款和其他资金。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截留、私分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财产。

三、资产管理

本社的资产实行内部牵制制度管理和台账登记责任管理。在资产的购置、验收、保管、使用、处置等环节上,实行“五分开”,即购置计划与审批、审批与采购、采购与验收保管、保管与使用审批、处置与审批相互分开,相互牵制、相互监督。建立资产台账登记责任制度,确定专门理事对资产的购置、验收和保管、使用进行登记,建立台账,落实责任。凡造成资产损失或者浪费,又不能补救的,其直接和间接损失由责任人赔偿。财务部要根据本社实际,分门别类的确定易耗品使用期限和周期以及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和比例,以实事求是的原则确定资产折旧。财务部定期对实物资产进行账账、账卡、账实清查,向理事会呈报实物资产清查报告,提出实物资产管理问题解决方案。加强对本社商标、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无形资产的管理,防止无形资产流失。

四、财务账款管理

本社现金、各种存款、账目、支票和印鉴要按规定妥善管理。支票和印鉴不得由同一人保管,账目保管要安全完整,不得缺失。凡因保管现金、存款和账目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负责赔偿。本社银行帐号、账户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不得将公款外借,禁止以合作社名义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本社应收及暂付款项应当由当事人负责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帐;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回的应

合作社管理办法
种植合作社的经营与管理办法 第四篇

天山绿旺合作社运行管理办法

三连对已拆除的占地面积300亩危旧住房区进行研究讨论,功能转换,建设成为适宜新疆区域生长,以林果树为主的天山绿旺合作社。为了加强我连天山滤网合作社的管理,促进合作社的健康发展,特制定了《天山绿旺合作社运行管理办法》如下:

一、组织机构:社 长:王建军 刘世雄

副 社 长:杨光友 职工代表两名

社 员:30名职工(每名职工种植6亩)

二、建章立制。结合实际制定好本合作社章程,贯彻执行好章程的各项约定;建立健全合作社内部各项制度,重点是财务制度、民主议事制度以及生产经营和技术规范等制度,使合作社的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三、完善办公设施。为合作社腾出一间专门的办公室,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和办公用品,各种制度上墙,档案资料齐全。

四、合作社采取五统一的管理办法。

一是统一种植。合作社统一育种种植,品种统一增强闯市场能力。

二是统一服务。合作社社员所需化肥、种子、农药、微耕机等物资统一购置,达到质优价廉,切实减少投资成本,创造直接效益。

三是统一标准。坚持"科技兴社、项目带动、服务三农"的办社宗旨,加强基地生产的全过程管理,严格控制化肥、农药的使用,提高品质。

四是统一收购。将合作社社员生产出的产品进行统一收购,解决职工销售难的后顾之忧,保障种植户的利益。

五是统一销售。与市场建立良好的业务关系,对生产出来的苗木、水果进行销售。

五、苗圃基地苗木前两年由合作社垫付成本,第八年以后按出售苗效益提取管理费、土地使用费,收取效益的2%。

六、合作社单独建账,独立核算,按照相关财务会计制度规范记账,准确核算。由合作社成员担任会计、出纳等业务领导。要依法建立完善的成员账户,成员出资、公积金份额、与合作社交易情况、盈余返还情况的资料记录准确无误。

七、加强民主管理。合作社重大事项决策等要召开社员大会,并做好完整会议记录,认真执行民主决策制度,坚持按“一

【种植合作社的经营与管理办法】

人一票”制进行表决。

八、加强社员的教育,人人自觉遵纪守法。合作社所有成员在生产经营中必须要自觉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认真贯彻团场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正气,树立社会责任感,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014年7月25日 红星四场三连天山绿旺合作社

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
种植合作社的经营与管理办法 第五篇

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

一、合作社机构设置

合作社除《章程》设置社员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外,还在理事会下设办公室、财会科、技术信息科。

二、合作社运作机制

(一)本社实行理事会会议制度。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召集和主持,在民主平等基础上,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对所议事项作出决策。

(二)理事会除履行《章程》规定职责外,对下列事项作出决策:

1、合作社工作计划和产业发展规划;

2、合作社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3、合作社管理制度的制定;

4、合作社聘请人员劳动报酬标准;

5、合作社其他重大事项。

(三)理事会公章由理事长负责保管,以理事会名义形成的合同、文件等文书资料,应加盖合作社公章。

(四)聘用人员除履行理事会《章程》规定的职责外,实施岗位目标管理。

(五)监事会除履行理事会《章程》规定的职责外,应对理事会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财务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及理事会决策执行情况等实施监督。

(六)理事会实行“权、责、利”相统一的目标管理责任制。目

标责任制由理事会按年制定并负责考核,对违反《章程》、内部管理制度及未完成其目标任务的,按合作社制度及目标制度规定的标准承担经济责任;对工作业绩佳、完成目标任务好的,按制度及目标制度规定的标准给予经济奖励。

三、财务管理制度

按本合作社制定的《安福县洋溪镇顺生中药材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四、人员聘用制度

会计、出纳、技术员的聘用由理事长提名,理事会审查同意后,由理事长聘用,实行合同聘用制,每三年一聘,所聘人员在理事会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五、所聘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会计员职责

1、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按规定使用印章;

2、负责按《会计法》和国家制定的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账簿,进行财务核算,并确保其真实和完整;

3、负责编制合作社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财务状况说明书和利润分配表,按月定期提供会计信息,确保会计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4、负责保存、管理财务档案,并确保财务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5、负责定期核查帐表及财务明细,盘查合作社物资、货币资金等,确保帐款、帐实、帐据、帐帐和帐表“五相符”;

6、按《会计法》及合作社规章制度的规定,对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财务档案等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7、对不按规定使用合作社《财务专用章》而造成的损失,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出纳员职责

1、负责协会财务收支、款项的划转和存取;

2、负责建立、登记现金、存款日记帐;

3、定期核对现金、银行存款和有价证券,确保“帐款”相符;

4、负责保管、使用合作社现金、存款支票,管理合作社有价证券,确保其真实、安全和完整;

5、负责审核合作社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对不合法规的财务收支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其他工作人员职责

1、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管理及中药材营销;

2、技术信息科负责技术指导、技术推广、技术培训和相关自信传达等。

六、合作社办公室管理制度

(一)、学习制度

办公室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的素质、加强学习、坚持学习制度,做到学有所长、学有所得,创建学习型机关。

1、实行每个星期一学习的制度。安排政治和业务学习,并汇报各自一个星期所做的工作和下一星期工作打算,对各工作进行周调度;

2、每月30日为月例会日,主要是对当月工作进行小结,提出下一月工作计划。

(二)、考勤制度

1、本合作社工作人员实行上下班签到制,出差、下乡、请假人员均由办公室负责人在《考勤表》上注明;

2、上下班签到时间为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内15分钟内(即每天上班后15分钟内和下班前15分钟内),在规定时间内未签到的,视为旷工;

3、签到结束后,由办公室负责人及时收回考勤表,并将《考勤表》存放好,每月公布一次;

4、严禁签到后从事工作之外的家务和娱乐活动等;

5、工作人员临时外出办事,应向单位领导或办公室说明去向,一时不能按时签到的要向办公室报告。否则视为旷工;

6、每月旷工三次扣除全月考勤费,一年内旷工十次扣除全年考勤费。

(三)、请假制度

1、请假半天以上者,均要履行请假手续,并填写书面请假条,报领导批准;

2、请假者必须在准假后才能离开工作岗位,擅自离岗者或超假者,均按旷工处理;

3、假条统一由办公室保管,并由办公室按制度进行管理,请假必须履行销假手续,假满的第二天即应销假,未销假的一律视为超假。因特殊情况超假的,应及时向单位主要领导报告理由,经领导同意后,方可续假。

(四)、值班制度

1、值班分工作日值班和节假日值班,实行8小时制。工作日值班人员必须提前到岗,负责做好每日的小扫和人员签到,保证8:15

前烧好开水,打扫好卫生;

2、值班人员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值班;

3、值班人员要认真接好电话,承接上级部门的指示,通知等,做好值班记录,有重要或紧要事情,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根据领导意见妥善处理。值班人员在值班时一律不能关手机。

4、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因违反纪律造成的影响和后果,由当事人负责,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2015合作社管理制度
种植合作社的经营与管理办法 第六篇

第1篇:林西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

一、理事会职责

一、组织召开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并向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其它需要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审议、通过的事项。

二、在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执行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决策。

三、制定本社的生产经营计划、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内部管理制度。

四、设置内部管理机构,聘用或解聘合作社经理和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并制定奖惩办法和报酬标准。

五、代表本社对外签订协议、合同和契约。

六、组织社员参加培训和开展各种互助协作活动。

七、组织编制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

八、接受监事会对本社生产、经营、分配、财务状况等进行监督,并对监事会提出的监督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

九、讨论本社社员的加入、退出、除名、继承等事项。

十、履行本社章程和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二、理事长岗位职责

一、主持理事会的全面工作,组织召开理事会、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

二、制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计划,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内部管理制度。

三、主管合作社财务部工作,按照费用开支制度审批合作社的费用开支。

四、代表合作社承担市、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产业发展的科技推广应用,全面负责合作社的生产、加工和营销,并代表合作社签订营销及收购协议、合同和契约。

五、维护社员的合法权益,反映社员的意愿和要求,充分发挥合作社在生产、加工、营销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搞好各种优惠政策的落实,做好协调服务。

三、监事会职责

一、监督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对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二、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收支及盈余分配情况,负责对本社的财务进行内部审计并向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审计结果。

三、监督检查理事会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

四、向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提交监事会工作报告和各项决议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

五、列席理事会会议,向理事会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

六、建议召开临时理事会、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

七、履行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四、执行监事岗位职责

一、主持监事会的全面工作,组织召开监事会;

二、向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作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监督理事会及管理工作人员的职责履行、制度执行情况;

四、监督检查合作社生产计划、营销计划的完成情况,资金积累及盈余分配情况;

五、监督检查合作社资金运转、费用开支和社务公开情况;

六、代表监事会建议召开临时理事会、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

七、履行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监事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五、技术部工作职责

技术部按照章程规定和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授权,实行部门经理负责制,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负责按年度生产计划组织本社产品生产。

二、负责组织推广优良品种。

三、负责组织种子(种苗、树苗、种羊、种牛、仔猪、鸡苗、鸭苗、鱼苗鱼种)及生产资料的供应,拟定并执行本社产品的生产或原材料采购成本定额标准。

四、负责生产技术指导、培训和技术咨询,开发和建设本社产品生产基地。

五、负责制定、实施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岗位责任制。

六、未经理事会批准超过规定成本标准采购产品造成的损失,由技术服务部主任及其责任人承担一定的经济赔偿责任;对因管理不善造成的财产物资损失和发生的安全事故等,负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营销部工作职责

营销部按照章程规定和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授权,实行部门经理负责制,其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负责按理事会制定的年度生产计划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及时掌握市场动态,谋划营销策略,实施营销宣传,拓展销售渠道;

二、制定本社产品收购价格和销售价格,并报理事会批准;

三、对内与合作社社员签订本社产品收购合同,对外与销售商签订本社产品销售合同;

四、按合同约定搞好合同的履行兑现;

五、负责对经济合同纠纷的诉讼工作;

六、负责本社产品的加工,创优本社产品品牌。

七、制定本部门管理制度和本部门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七、财务部工作职责

财务部按照章程规定和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授权,实行部门经理负责制,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搞好会计核算,按照《会计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政策建立账目,确保会计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二、负责管理好货币资金,督促管理好财产物资、产成品,确保资产安全完整。

三、负责制定、实施财务管理制度,包括会计员、出纳员岗位责任制、资金管理及费用开支制度、社务公开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

四、管理好各种档案资料,包括文书档案和会计档案等资料。

五、负责制定、实施本部门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八、会计员岗位责任制

一、负责保管合作社《财务专用章》,按规定使用印章;对不按规定使用合作社《财务专用章》而造成的损失,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二、负责按《会计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和国家有关政策建立账目,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三、负责编制合作社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财务状况说明书和盈余分配表,按月定期提供会计信息。

四、负责财务档案的整理、装订、分类立卷归档,并确保财务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五、负责定期核查账表及账目明细,盘查合作社物资、货币资金等,确保账证、账表、账账、账款和账实“五相符”。

六、负责拟定合作社成本控制标准,进行成本核算及合作社的其他财务工作。

七、负责为每个社员设立社员账户,准确记录该社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社员的公积金份额和该社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

八、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对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开支有权拒绝入账,有权反映财务上存在的问题。

九、为本社民主理财小组对账目的审计提供便利,并负责解答提出的问题。

十、根据合作社财务公开的要求,做好本社财务公开,及时填写公开内容。

九、出纳员岗位责任制

一、认真执行《会计法》、《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财经制度,忠于职守,坚持原则。

二、严格公私分明,严禁公款私存,不得贪污、侵占和挪用合作社资金。杜绝因私借款。白条抵库、库存现金发生短缺,由出纳员自负。因公借款或临时经手集体现金收付的人员,应在办完公事后五天内结清账目,前账不清,后账拒付。

三、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坚决抵制乱开支行为,对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和没有事由、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的开支拒绝支付。对超越审批权限的开支票据,要退回去补办手续。

四、及时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账款相符。日清月结,收付款凭证不跨月保管,账款核对无误后向会计员结账并填报出现金存款结报单。

五、坚持库存现金限额制,及时把收到的资金和超库存限额的现金存入银行,保证资金的安全。

六、积极主动催收各类应收款项,保证合作社资金及时回收。

七、按财务制度规定范围,使用好收款收据,使用完后,及时向会计员结报交还存根,入档保管,做到领交手续齐全。

八、做好营销统计、合同管理等工作。

十、现金管理及开支审批制度

一、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不准坐支现金,不准挪用公款,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白条抵现。不准设“小金库”。因公借款应填写预领(借支)款项凭单,应在当月结清,因实际情况不能当月结清的,应报理事会同意后入账核算。

二、所有现金必须由出纳员负责管理,其他人员经手的收入应立即交给出纳员保管,非出纳员不得管理现金。库存现金限额为1000元,超过1000元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或信用社。

三、严格控制资金出借。确因业务工作需要须暂借资金的,资金出借金额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的由理事长审批同意;出借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由理事会集体研究决定,理事长签字,且写明理事会研究时间、出借原因、归还时间等情况。借款人应在规定(借款归还)时间内与出纳结清款项,不得重复借支。

四、会计要定期或不定期盘点出纳库存现金,与出纳核对现金账款,发现差错,查明原因,及时纠正。

五、银行存款必须实行支票户管理制度,设立基本账户,严禁多头开户;坚持账、款及支票分开保管原则,支票由出纳员保管,预留印鉴由出纳、会计、理事长分别保管。

六、合作社所有资金的开支由理事长一支笔签字审批;出差补助、人员工资及各种费用开支,严格按规定执行。

七、开支实行一支笔审批和集体讨论相结合的制度,严禁多头审批,500元以下小额开支由财务主管一支笔审批;500元以上(含500元)的较大金额开支由合作社理事会讨论同意后,再由财务主管签字,预算外大额开支(2000元以上)须报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财务主管经手的开支须确定其他一名理事交叉审批。

八、一切现金收付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和清楚的手续,要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手续不完备的出纳员有权拒付,拒绝入账。

(注:本制度中的各项开支数额,可以由合作社理事会或社员大会讨论后,根据本社情况,自己确定。)

十一、社务公开制度

一、社务公开的范围包括生产经营、财务收支、资产负债和收益分配及社员入社(入股)、退社(退股)等。

二、财务收支、社员入社(入股)、退社(退股)等情况在每季第一个月10日前对上季度的情况进行张榜公布。

三、生产经营情况可根据生产、销售季节定期或不定期公布。

四、资产负债、收益分配等情况在年终结算后公布。

五、重大事项应随时公布。

六、所有公布内容可采取黑板或纸质张榜公布,年终在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上口头公布。无论哪种公布方式,其内容均应通过理事长、监事长审阅后公布。

七、社务公开后,会计人员应及时收集社员意见,并解答社员提出的疑问;需要改进的意见应及时反馈给理事会,理事会要认真研究加以整改。

十二、档案管理制度

一、本合作社档案包括合作社文件、年度计划、发展规划、会议纪录、往来函件、购销合同及协议等各种文书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等各种会计档案。

二、合作社会计负责对各种文书档案和会计档案的统一管理。会计账簿、收据存根、承包合同等资源共享资料要实行专柜存放。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三、会计人员必须按季度对会计凭证整理、装订成册;年度终了,对会计账簿、财务报表及其它会计资料和文书档案进行分类整理装订、立卷归档,按年度分类编制档案目录。

四、查阅或调用档案资料,必须经合作社负责人同意,并建立档案查阅或调用登记簿,对查阅时间、内容、归还时间等作好记载。

五、销毁档案资料要严格按程序进行,属销毁范围的会计档案资料必须登记造册并报县有关部门批准后才能销毁。

十三、社员管理制度

一、符合下列条件,经理事会审查批准,即可成为本社社员。

1、承认本社章程;

2、种植、养殖量超过本社社员平均量;

3、缴纳股金10元以上;

4、写出书面申请。【种植合作社的经营与管理办法】

二、社员均享受本社章程规定的权利。

1、参加社员大会,并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优先参加本社组织的各项活动,优先享受本社提供的各种服务,优先利用本社设施;

3、享受本社的股金分红和按本社主要产品交售数量进行的利润返还;

4、有权对本社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收益分配等提出建议、批评和质询,并进行监督;

5、建议召开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

6、本社规定的其它权利。

三、社员必须履行本社章程规定的义务,

1、执行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的决定;

2、按照章程规定交纳入社股金和会费,按照入股金额承担责任;

3、按照章程规定与本社进行交易;

4、积极参加本社活动,维护本社利益,保护本社共有财产,爱护本社设施;

5、按本社的技术指导和要求组织生产经营,按时保质保量履行合同协议;

6、发扬互助合作精神,群策群力,共同搞好本社生产经营活动;

7、本社规定的其它义务。

四、非本社社员入社可随时提出申请,理事会每季度讨论一次,对符合入社条件者吸收为社员,并发给《社员证》,讨论通过之日为入社时间。

五、社员退社须在履行当年义务后,于年终决算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理事长或理事会提出,经理事会批准,方可办理退会手续,并收回《社员证》。

社员退社时,其入社股金于年终决算后两个月内退还。如本社亏损,则扣除其应承担的亏损份额;如本社盈利,则分给其应得红利,不退会费。

六、社员不履行义务或不执行章程规定的其他款项,或因社员个人行为损害合作社形象及经济利益的,除承担相应经济责任外,根据情节轻重在社员大会上通报批评。社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取消其社员资格:

1、不遵守本社章程及决议,不履行社员义务;

2、从事与本社相竞争或与本社利益相矛盾的活动;

3、不按本社的技术指导和规定进行生产经营,给本社信誉、利益带来严重危害;

4、其它有损本社利益的行为。

十四、决算分配制度

一、本社按年度盈余20%的比例提取公积公益金,主要用于增强服务功能、扩大生产能力、弥补亏损等。

二、本社在年度盈余中提取股本金的10%,用于按社员的入股金额进行分红。

三、本社按不低于年度盈余60%的比例提取返还给社员,用于按社员向本社交售产品的数量或交易额进行利润返还。

四、当年新入社的社员,以理事会讨论通过的时间为入社时间,按月份计算分红和利润返还。

五、社员缴纳的身份股、投资股均参加分红,不保息。

六、社员退社或除名时,如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承担经济责任外,根据合作社的盈余、亏损情况,以理事会讨论通过的时间为截止时间,享受待遇或承担义务。

七、决算分配方案每年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由理事会制定,交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八、本社决算分配的财务时间为每年月日,执行决算方案的时间为次年月日前。

(注:本制度中除了按年度盈余不低于60%比例返还社员的规定是法律的强制规定以外,其他比例可以由本社自己讨论决定。)

十五、组织活动制度

一、社员(代表)大会由本社理事长主持,每年召开一次以上,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社员或社员代表出席方可召开。

二、本社社员(代表)大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各项决议,须由本社社员表决权总数半数以上同意方能生效。

三、作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除名社员等重要决议,须由本社社员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临时召开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

1、理事会认为有必要;

2、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

3、30%以上的社员提议。

五、理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理事长主持,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

六、理事长提议或三分之二以上理事要求,可临时召开理事会。

七、理事会所作决定,须取得出席会议半数以上理事的同意方能生效。

八、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社员出席方能召开。

九、监事会所做决定,须有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同意方能生效。若参会人只有三分之二的,需全票通过方能生效。

十六、民主管理制度

一、组建民主监督小组,其小组社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非理事会、监事会社员及本社管理人员;

2、政治思想较好、为人正直、热心为群众服务、甘于奉献的本社社员;

3、具有较好的种植(养殖)技术,在合作社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4、关心合作社发展,有一定经济头脑。

二、本社民主监督小组由3人组建,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与理事会、监事会任期一致。

三、民主监督小组的职责是:

1、对本社分配方案及重大事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对社务公开、财务公开、资金审批等制度的执行进行监督;

3、对本社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对财务收支票据,每季度进行一次审核,并盖上本合作社专用章,会计人员据此入账。

4、如实反映社员的意愿和要求。

四、民主监督小组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因工作需要,理事会提出召开的应随时召开。

十七、岗位目标考核制度

一、岗位目标考核对象是本社理事会成员。

二、岗位目标考核的目的是增强理事会成员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更好地为本社社员服务,增加社员收入,促进合作社发展。

三、岗位目标年度考核内容每年一定,包括开展种植(养殖)技术培训次数、人数,优良本社产品品种引进情况,种植(养殖)规模,本社产品产量、销售收入、品牌注册、标准化生产及社员增收金额等。

四、社员(代表)大会每年年终对理事会社员进行一次评议,确定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奖惩实行与工资补贴挂钩,并对不称职者,由理事长提请社员(代表)大会罢免其职务。

十八、定期报表制度

一、本社报表种类有种植(养殖)、销售情况表、科目余额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财务状况说明书和盈余分配表。

二、本社每季度首月5号前向乡镇农经(农业、畜牧)部门报送种植(养殖)、销售情况表。

三、本社每季度首月5号前向乡镇农经部门报送科目余额表、资产负债表。

四、年度终了15日内向乡镇农经(农业、畜牧)部门报送财务状况变动表、损益表、财务状况说明书、盈余分配表、种植(养殖)、销售计划完成情况表和下年度种植(养殖)、销售计划表。

五、种植(养殖)生产、销售报表由营销部主任负责编报;财务报表由会计人员负责编报。

六、本社报表做到字迹清晰、内容完整、填写认真、数字准确、上报及时。

十九、产品销售管理制度(以肉羊养殖合作社为例)

一、合作社对社员所养殖的肉羊应进行造册登记,并每季度上报工商、税务、动物检疫等部门;

二、社员交售肉羊,由合作社统一租用车辆到社员户就近的地点收取;

三、主要产品销售前三天向动物检疫报检点报检,经检疫人员检疫合格后,凭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和免疫耳标出售;

四、合作社统一收购生猪时,要认真填写《社员出售肉羊登记表》(包括社员姓名、时间、地点、只数、重量、品种、交售人员签名。)逐户登记造册;

五、合作社销售肉羊由当日有肉羊出售的社员选出代表2-3人,亲自前往销售;

六、肉羊销售价格按当日实际销售价格计算;

七、销售所获的收入,扣除税费、运费等必需开支外,合作社按每只2元收取服务费,并记入财务账目,其余收入按填写的《社员出售肉羊登记表》中肉羊的品种、重量计算,返还给社员。

(注:本制度是以肉羊养殖合作社为例进行制度设计,不一定符合全县每个合作社的具体情况,各合作社可以根据本社实际,进行具体约定,但必须经集体讨论后决定。)

二十、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制度

一、合作社建立民主理财小组,小组社员设3名,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可由社员代表和监事会分管监事的同志组成,设组长一名。

二、民主理财小组有权监督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对财务计划、收益分配方案、公积公益金、福利费的提取和使用、管理人员的工资确定、承包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执行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有权检查现金、银行存款、物质产成品、固定资产的库存情况;有权检查会计账目。任何人不得妨碍民主理财小组行使上述职权。

三、合作社要组织民主理财小组和财务监督小组开展正常活动,履行工作职责,由会计提供账簿进行清理、审核,每年不少于2次,审核后的账、据要盖章,写出审核意见存档。

四、经审核后,按财务公开有关规定在公开栏向社员公布。

五、公开方式,由财务会计负责抄写公开内容,合作社负责做好具体公开事项,对社员提出的问题作出解释,并收集改进财务管理的意见。

二十一、社员入股退社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业部《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社实际,依据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民主管理、盈余返利的原则,特制订本制度。

一、社员认购股金,可以货币出资,也可以实物、知识产权等能够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

二、社员认购股金后,合作社向社员签发股权证书作为所有权益和盈余分配的依据,并以记名方式进行登记。

三、社员之间可以联合认购股金,联合认购的社员应推选一位社员,并由其进行注册,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四、社员要求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长或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方可办理退社手续,也可以在社员之间进行转让;团体社员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提出。退社社员的社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

二十二、饲养员岗位职责(以养羊合作社为例)

饲养员除协助技术员做好各项工作外,还必须做到:

一、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种植合作社的经营与管理办法】

1、服从工作分配,遵守劳动纪律。

2、团结友爱,做到既分工、又协作。

3、认真参加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养羊技术水平。

4、执行劳动定额,遵守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要请假,半天假向组长请假,一天假的要向场领导请假。

二、严格贯彻各项操作规程

1、对所负责的生产任务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2、工作认真细致,做到不断水,不影响肉羊自由采食。拌料要细致、混合要均匀。

3、搞好羊舍内外清洁卫生,保证饮水槽清洁,发现羊舍损坏后要及时维修。

4、每天观察羊群精神状态、粪便情况、食料情况、饮水量,准确判断羊群是否活动自如、好动还是好卧、有无患病,粪便颜色、数量、干湿度是否正常,槽内剩草及饲料状况,饮水量是过多、过少还是合适,精神如何,从而为采取合理措施提供依据。

5、如发现羊只发病,要及时向合作社领导(或养殖场领导)汇报,并及时处理;病羊及时隔离或送交兽医治疗。

6、认真做好本舍羊群生产各项记录,接受领导和技术员的督促和检查,月底上交存档,以使进行核算统计。

8、冬春季节,要做好接羔保育工作,对待产母羊,要用温水及时对乳房进行清洗,并及时观察待产母羊的反应,如有产前征兆要及时对其进行隔离并加强营养;对产羔后母羊要加强饲养管理,对初产母羊,要加强对羊羔的哺乳管理。对所有刚诞生的羔羊,要尽快想办法让它吃上初乳,以增强羊羔的疾病抵抗力。

8、协助技术员做好群体整理工作(分群、不宜饲养或不宜育肥的及时淘汰)。

三、按规定认真填好表格,登记转入转出数、耗料、温湿度、防疫情况、意外事故及处理结果等。

二十三、无公害养羊场饲养员岗位职责

一、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1、服从工作分配,遵守劳动纪律。

2、团结友爱,做到既分工、又协作。

3、认真参加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养羊技术水平。

4、执行劳动定额,遵守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要请假,半天假向组长请假,一天假的要向场领导请假。

二、爱惜场内产品及生产工具

1、节约用水用电。

2、妥善保管饲草料,防腐烂、防浪费,撒落在地面上的饲草要拾起,饲料要扫起。

3、领生产工具要登记,使用者保管好,不能随便乱丢,对损坏或遗失生产工具者,要追究责任。

4、对场内的一切生产工具要负责保护,严格私拿私用。

5、严禁在养羊场内宰杀病羊,严禁将病死羊在养羊场内食用、送人、售卖或其他作用,并按兽医卫生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三、严格执行场内的卫生防疫制度

1、进生产区时,必须换工作鞋、工作服。

2、不能把工作服和工作鞋穿出场外或带回家。

3、不能私拿场内用具装食物回家。

4、不准擅自带亲威朋友进入生产区参观。

二十四、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一、财务会计应按照会计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妥善保管会计资料及其他文书资料,会计账簿、收据存根、承包合同等资源共享资料要实行专柜存放,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同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二、对合作社的会计资料、承包合同等应装订成册,专柜存放,由现任出纳负责保管。

三、会计档案的查阅、交接、销毁必须严格执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2篇:信用合作社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科学规范的人事管理制度,加强联社机关及信用社员工队伍建设,使人事管理制度适应农村信用合作社发展的需要,并结合各联社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

1、联社机关及信用社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外,皆依本规定办理。

2、本规定所称员工,指联社机关本部及其下属信用社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

第三条根据联社机关的发展实际,在联社机关员工引进方面,主要招聘有丰富工作经验、较强业务能力和较高综合素质的人员及具有良好发展潜质的应届大学毕业生。

第四条联社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由人事部负责进行人员招聘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1、由主任办公会议根据联社机关工作需要确定招聘人员数量、专业、学历等条件。

2、具体招聘工作由人事部安排(

3、由分管副主任、有关部门负责人及业务骨干组成面试小组,对初试人员进行面试考察,确定初试录用名单。

4、由主任与初试录用者进行面谈,确定录用名单。

第五条新聘员工必须在联社机关试用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正式被聘用,并根据试用期内工作能力和成绩确定职务级别。试用期内如因品行不良或工作成绩欠佳,可随时辞退。

第六条新聘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门交验下列证件:

1、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毕业证复印件

2、最后工作单位离职证明,应届毕业生交学校派遣证

3、应届毕业生交户口迁移证明和粮食关系迁移证明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现实表现及无劣迹证明

5、专业培训或计算机等级证明及其他奖励材料文本

6、一寸照片三张

7、其他能说明本人详细情况的有关材料

第七条新聘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经过一个月的业务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新聘员工应服从组织分配。

第八条为避免造成单位及客户的现金及其他损失,应聘人员应交纳安全保证金,试聘期间交纳3000元,正式聘用后交纳5000元。安全保证金专项存储并按国家规定的活期利率计付利息。

第九条应聘人员一律办理担保手续,由介绍人或有独立经济能力的成年公民做担保人,试聘及聘用期间,由于员工违反单位制度或国

家法律,造成经济损失的,在扣除安全保证金后的损失由担保人负责支付。

第三章考勤

第十条联社机关本部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第十一条员工上班实行打卡制度,主任办公室根据考勤卡记录确定每位员工当月工资发放金额;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代替他

人打卡,一经发现,违纪双方各罚款人民币伍拾元。

第十二条上午8:30以后打卡者视为迟到,迟到一次扣发工资贰拾元,迟到一小时以上者视为旷工。

第十三条下午下班不打卡者,按早退处理,早退一次扣发工资贰拾元。因公外出办事不能打卡者,员工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部门负责人由分管主任签字批准。

第十四条月累计迟到(早退)达三次者,按旷工一天处理,并免去当月目标工资的50%。

第十五条凡一天内早、晚均未打卡且未向主任办公室或分管主任请假者,按旷工处理,旷工一次扣发工资人民币贰佰元;旷工二次者下岗学习。旷工一天扣发工资人民币肆佰元。月累计无故旷工三天者,予以辞退。

第十六条员工上班时间要礼貌待客,与顾客发生争执、吵架,一次罚款壹佰元,二次者下岗。

第四章请假、休假制度

第十七条员工请假分为事假、病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

第十八条员工请假,均应先填写《请假审批单》,然后按员工→部门负责人→分管主任的审批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办好后方可离开,否则以旷工论。对因突发事件或疾病不能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他方式先行请假,假满后到主任办公室办理请销假手续。

第十九条员工请假:事假二天(含二天)以内,病假四天(含四天)以内,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或信用社主任审批;事假二天以上,病假四天以上,经各部门负责人或信用社主任签字,报联社分管主任审批,人事部备案。

第二十条员工请病假三天(含三天)以上,需出据县级以上医疗单位的证明。

第二十一条探亲假。

1、工龄满三年的正式员工探望配偶,每年给予探亲假一次,假期为20天。

2、工龄满一年的未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4、员工在校脱产学习一年以上,已享受了学校寒暑假待遇的,不在另外享受探亲假。

5、探亲假期与公休假和法定节假日重合的,不在另外计算。探亲假期不包括路途时间。探亲期工资、奖金照发。

6、员工探亲可报销一定的路费,原籍在外省,配偶或父母在外地工作的员工,每年可报销单位至家乡往返硬卧火车票一次。

第二十二条婚丧假。

1、婚假一般为三天(不包括路途时间),晚婚(男二十五岁,女二十三岁)延长至30天。

2、员工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配偶和子女)去世,给予三天假期(赴外奔丧者给予路途假)。

3、婚丧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

第二十三条产假。

1、女员工产假不得少于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产假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女二十四岁)休产假100天,在产假期满前,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可增加产假50天(均包括产前休假天数)。

2、女员工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医疗部门的意见,给予15至30天的产假;怀孕四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流产的,产假为42天;七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90天。

3、女员工在妊娠第七个月起至产前和上班后至婴儿一岁前,每天可减少工作时间一小时。女职工有不满一周岁的婴儿,每天给予

工作时间内两次哺乳时间,每次三十分钟。

4、根据有关规定,凡符合晚婚、晚育条件的,男方可享受15天护理假。

5、女员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经医疗部门证明,办理了有关请假手续的,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员工请病假的有关规定办理。

6、产假和护理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

第二十四条公休假。

1、凡参加工作满十年以上的员工(不含临时工),可按下列条件享受公休假待遇。

2、参加工作满十年至二十年者,每年休假15天;二十一年至三十年者,每年休假20天;三十一年以上者,每年休假25天。

3、以下人员不享受本休假待遇。

(1)脱产学习时间在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员工。

(2)凡一年以内,事假累计超过十五天,病假累计超过30天或病事假累计超过40天的,当年不享受公休假待遇。如当年休假后,又请病假、事假超过以上规定的,下年度不享受公休假待遇。

4、享受公休假待遇的员工,仍可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休假和探亲假待遇。休假时间原则上一次使用,如遇特殊情况,经联社主任批准方可分两次使用。公休假不能跨年度累计使用。

5、因各种原因不能休假的,一律视为自愿贡献,原则上不发给加班工资等工资性补贴。

6、公休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第二十五条员工请假期满,必须在请假期满次日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因特殊情况需续假,在本地居住者,必须在假期满前一天办理续假手续并报批;在外居住或不能及时赶回者,必须在假期满前三天委托他人办理续假手续。

第二十六条凡不符合请假手续和规定的或未经领导批准的,无故擅自离岗或超假者按旷工处理。

第二十七条长期病假期间的待遇。

1、员工请病假在两个月以内者,发给原工资。

2、员工请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1)工作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90%;(2)工作满十年以上的,发给原工资。

3、员工病假超过六个月,从第七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工资。(1)工作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工资的70%;(2)工作满

十年以上的,发给本人工资的80%。

第五章人事任免及考核

第二十八条联社机关管理部门:管理部门应严格控制员工数量,部门负责人的任命由联社机关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后,提请联社主任批复任命。部门员工经年度考核,根据部门负责人和员工个人的意见,由联社机关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员工的调动和奖惩。

第二十九条业务部门(各信用社):业务部门负责人(含坐班主任)由联社机关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确定后,提请联社主任批复任命。部门员工由本部门负责人根据业务能力和年度考核提出建议,由联社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确定任职及奖惩。

第三十条联社机关每年定期进行考核,通过考核,对员工的综合能力与工作表现做出全面评价,并作为员工的工资定级、奖惩、调动及部门调整的客观依据。

第三十一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绩效、敬业精神、纪律状况和品德言行等方面;另外坐班主任以上负责人还考核领导能力,其他员工还考核发展潜力。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一般和不合格四类。人事部根据考核结果报请主任办公会议确定每位员工的晋升、加薪或辞退。

第六章工资及福利

第三十二条联社机关员工工资实行信用社等级工资。试用期内实行试用期聘用工资。

第三十三条每年年初,视上年度财务决算结果,适当发放年终奖金,对员工一年来努力工作做出回报,具体发放方案由联社机关主任决定。

第三十四条工资的计算期为当月一日至月底,工资支付时间为次月1日。

第三十五条联社机关员工享有国家规定的福利及保险待遇。各项福利及保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七章离职

第三十六条员工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工作时,部门负责人以上员工应于三十日前,其他员工应于十五日前提交“辞职报告”,呈由所在部门和人事部审核并报联社主任批准后,办理离职手续,工资以辞职报告被批准之日起停发。

第三十七条员工在离开联社机关前,必须退还联社财物,移交有关业务材料。如果其经手的业务有尚未收回的应收款项,应在收回后方能离职,否则联社保留诉诸法律的权利。

第三十八条合同期满被联社解聘,或因违反联社机关制度或国家法律被联社辞退的,亦应按上述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十九条在办理手续时,员工需结清有关部门手续后方可离职。

第八章其他

第四十条本制度由联社机关人事部负责解释。

第3篇: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农村信用社)的监督管理,规范农村信用社行为,保障其依法、稳健经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农村信用社,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农村信用社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农村信用社的债务承担责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其财产、合法权益和依法开展的业务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和干涉。

第三条农村信用社的社员,是指向农村信用社入股的农户以及农村各类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农村信用社职工应当是农村信用社社员。社员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风险和民事责任。

第四条农村信用社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方针政策,依照法规开展金融业务,不断改进金融服务,坚持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服务的宗旨。

第五条农村信用社要在提高资金使用流动性、安全性的基础上,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持资产负债比例的合理性,实行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努力规避金融风险。

第六条农村信用社依法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督管理。

农村信用社应当向所在县(市)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县联社)入股,并接受县联社的管理。

农村信用社接受行业统一的业务制度管理。

第二章机构设立和变更

第七条农村信用社营业机构要按照方便社员、经济核算、便于管理、保证安全的原则设置。农村信用社可根据业务需要下设分社、储蓄所,由农村信用社统一核算。

分社、储蓄所不具备法人资格,在农村信用社授权范围内依法、合规开展业务,其民事责任由农村信用社承担。

第八条农村信用社及其分社和储蓄所必须以所在乡镇、集镇、村名称命名。

第九条设立农村信用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本规定的章程;

(二)社员一般不少于五百个;

(三)注册资本金一般不少于一百万元人民币;

(四)有具备任职资格的管理人员和业务操作人员;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

本条第二、第三款数额可由中国人民银行省级分行适当调整,报总行备案。

第十条设立农村信用社,申请人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县(市)支行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申请书(应当载明拟设立的农村信用社的名称、所在地、注册资本、业务范围等);

(二)可行性分析报告;

(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十一条设立农村信用社,申请人应当填写正式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资料:

(一)章程草案;

(二)拟任职的理事长、副理事长和主任、副主任的资格证明;

(三)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四)发起社员名单及出资额;

(五)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的产权或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和安全防范措施、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的资料;

(六)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提供的其他资料。

自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筹建之日起满六个月,仍不具备申请开业条件的,自动失去筹建资格,且六个月内不得再提出筹建申请。

第十二条农村信用社筹建完毕,应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开业。其审批程序是: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初审,中国人民银行地(市)分行复审,中国人民银行省级分行批准。

经批准设立的农村信用社,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发《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并凭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第十三条农村信用社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的,需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其审批程序如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

(一)变更名称;

(二)变更注册资本;

(三)变更营业场所;

(四)调整业务范围;

(五)变更理事长、副理事长和主任、副主任;

(六)农村信用社的分立、合并。

第十四条农村信用社的分社、储蓄所的设立、撤并,由农村信用社提出申请,报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审核,由中国人民银行地(市)分行批准,并颁发或注销《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

农村信用社分社、储蓄所的设立条件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规定。

第三章股权设置

第十五条农村信用社的注册资本金是农村信用社社员缴纳的股本金和农村信用社公积金转增形成的资本总额。

第十六条农村信用社所有社员必须用货币资金入股,单个社员的最高持股比例不得超过该农村信用社股本金总额的百分之二。

农村信用社现存股份需重新登记、确认。

第十七条农村信用社不得印制股票,只发记名式股金证书,作为入股者所有权凭证和分红依据。股金证书应载明认缴股金数额及所享有的所有者权益份额。

第十八条农村信用社社员持有的股本金,经向本社办理登记手续后可以转让。

第十九条农村信用社社员,经本社理事会同意后,可以退股。年底财务决算之前退股的,不支付当年股息红利。

第四章组织机构

第二十条农村信用社实行民主管理,其权力机构是社员代表大会。社员代表大会由本社社员代表组成。选举社员代表时每个社员一票。社员代表每届任期三年。

社员代表大会由理事会召集,每年召开一次。理事会认为必要,可随时召开;经二分之一以上的社员代表提议,或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提议,也可临时召开。

社员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或修改农村信用社章程;

(二)选举或更换理事会、监事会成员;

(三)审议批准理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

(四)审议批准农村信用社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对农村信用社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盘事项作出决议;

(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章程的修改,农村信用社的分立、合并、解散和清盘,要经社员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其他议案必须经社员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二分之一以上多数通过。

第二十一条理事会是社员代表大会的常设执行机构,由5名以上(奇数)理事组成。理事均由社员担任,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和更换。每届任期与社员代表大会相同。

理事会会议由理事长召集和主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社员代表大会,并向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

(三)选举和更换理事长、副理事长;

(四)审定农村信用社的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五)聘任和解聘农村信用社主任、副主任;

(六)审议农村信用社主任的工作报告;

(七)批准农村信用社的内部管理制度;

(八)批准农村信用社内部职能部门和分支机构的设置方案;

(九)拟定农村信用社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十)拟定农村信用社合并、分立、解散等重大事项的计划和方案;

(十一)章程规定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理事长、副理事长的选举和更换,要经理事会全体理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其他议案必须经理事会全体理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多数通过。

理事会设理事长一人,主持理事会工作;副理事长一至二人,协助理事长工作。理事长、副理事长由县联社提名,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进行任职资格审查合格后,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二条监事会是农村信用社的监督机构,由三名以上(奇数)监事组成。监事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和更换。每届任期同社员代表大会,行使职权到下届社员代表大会选出新的监事为止。监事应有社员代表、职工代表组成。理事、主任、副主任和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和主持,每半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派代表列席理事会会议;

(二)监督农村信用社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三)对理事会决议和主任的决定提出质询;

(四)监督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

(五)向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六)章程规定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监事长的选举和更换要经监事会全体监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其他议案须经监事会全体监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多数通过。

监事会设监事长一名,主持监事会工作。监事长由监事会选举和更换。

第二十三条农村信用社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

农村信用社设主任一人,为法定代表人,副主任一至二人。

农村信用社规模较小的,其主任、副主任可由理事长、副理事长兼任。

农村信用社主任由县联社推荐并进行考核,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进行任职资格初审,中国人民银行地(市)分行批准其任职资格后,由理事会予以聘任。

农村信用社主任全面负责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管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二)提出农村信用社内部管理制度草案;

(三)提出农村信用社发展规划、经营方针和经营计划草案;

(四)提出农村信用社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

(五)拟定农村信用社内部机构设置;

(六)决定对工作人员的奖惩;

(七)征得理事会同意后,向县联社推荐副主任人选;

(八)章程规定和理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四条农村信用社的理事长、副理事长、主任、副主任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在党政机关任职,不得兼任其他企事业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从事除本职工作以外的其它任何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

第五章业务管理

第二十五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农村信用社可经营下列人民币业务:

(一)办理存款、贷款、票据贴现、国内结算业务;

(二)办理个人储蓄业务;

(三)代理其他银行的金融业务;

(四)代理收付款项及受托代办保险业务;

(五)买卖政府债券;

(六)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

(七)提供保险箱业务;

(八)由县联社统一办理资金融通调剂业务;

(九)办理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二十六条农村信用社必须按规定缴纳存款准备金。如需动用存款准备金,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七条农村信用社对本社社员的贷款不得低于贷款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其贷款应优先满足种养业和农户生产资金需要,资金有余,再支持非社员和农村其他产业。

第二十八条农村信用社坚持多存多贷、自求平衡的原则,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资产风险管理:

(一)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

(二)年末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八十;

(三)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

(四)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本农村信用社资本总额的百分之三十。

农村信用社的资产负债管理和风险管理的具体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制定。

第二十九条农村信用社应按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县联社报送信贷、现金计划及其执行情况,报送统计报表和中国人民银行所需要的其他统计资料。农村信用社对所报报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第六章财务会计管理

第三十条农村信用社执行国家统一制定的农村信用社财务会计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真实记录并全面反映其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及时向中国人民银行县(市)支行报送会计报表。农村信用社不得在法定的会计帐册外另立会计帐册。

第三十一条农村信用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呆帐准备金和坏帐准备金。

第三十二条农村信用社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制定的结算规章制度,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办理本地和异地结算业务。办理同城结算,可参加中国人民银行组织的同城票据交换和多边结算,也可通过县联社办理;办理异地结算可自由选择开户银行办理。

第三十三条农村信用社应以县联社为单位,统一聘请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财务报表及财务状况进行审查。

第三十四条农村信用社应定期向本社理事会、监事会报告其财务状况。

第七章接管与终止

第三十五条农村信用社在已经或可能出现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利益时,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按有关规定对该信用社实行接管,对其进行整顿,改善资产负债状况,恢复正常经营能力。接管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接管期限届满,中国人民银行可视情况决定延期,但接管期限最长不超过两年。

第三十六条农村信用社因分立、合并或者出现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需要解散的,应当向中国人民银行提出申请,并附解散的理由和支付存款的本金和利息等债务清偿计划,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解散。

农村信用社解散的,应当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按照清偿计划及时偿还存款本金和利息等债务。由中国人民银行监督清算过程。

第三十七条农村信用社因吊销许可证被撤销的,由中国人民银行组织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按照清偿计划及时偿还存款本金和利息等债务。

第三十八条农村信用社资不抵债,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中国人民银行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其破产。

第三十九条农村信用社因解散、被撤销或被宣告破产而终止。

第八章罚则

第四十条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农村信用社或农村信用社分支机构的,由中国人民银行予以取缔,没收其非法所得,并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农村信用社超越批准的业务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中国人民银行有权责令其停止超越部分的经营活动,没收其超越部分的非法所得,并处以一万元至三万元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农村信用社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中国人民银行有权责令其纠正,并可处以五千元至二万元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农村信用社违反本规定,除依照本章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外,情节严重的,中国人民银行可以责令其停业,直至吊销其营业许可证。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的行政处罚,由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并执行。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处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中国人民银行省级分行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天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和起诉,处罚决定生效。对不执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复议期间和人民法院审理期间,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停止原处罚决定的执行。

第四十五条农村信用社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本规定生效之前设立的农村信用社不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应当在三年内依照本规定进行规范。具体方案由中国人民银行一级分行确定。

第四十七条本规定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解释、修改、废止。

第四十八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1990年10月12日颁布的《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暂行规定》同时废止。中国人民银行以前制定的农村信用社管理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相抵触的,适用本规定。

第4篇: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专业合作社社员(代表)大会制度

一、为了保护合作社社员的合法权益,体现民主管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社员(代表)大会由全体社员(代表)组成,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

三、社员大会职责:

1、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

2、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

3、决定社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注:如设立理事会此项可删除;

4、决定社员出资标准及增加或者减少出资;

5、审议本社的发展规划和年度业务经营计划;

6、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

8、审议批准理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交的年度业务报告;

9、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10、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对外联合等做出决议;

11、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报酬和任期;

12、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社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13、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四、社员代表从全体社员中选举产生,每____名社员选举产生一名社员代表,组成社员代表大会。社员代表大会履行社员大会的____、____等〔注:部分或者全部〕职权,社员代表任期____年,可以连选连任。)。本社社员超过一百五十人时,成立社员代表会。不成立社员代表大会的可以不设立此条

五、社员(代表)大会由理事会(理事长)负责召集,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六、合作社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出席人数应当达到社员(代表)总数三分之二以上。

七、社员(代表)大会选举或者做出决议,应当由本社社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做出修改章程或者合并、分立、解散的决议应当由本社社员表决权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遇下列情况,可以临时召开社员(代表)大会:

1、百分之三十以上的社员提议;

2、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议;

3、理事会提议;

4、社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情形。

九、社员(代表)大会对有关议案进行表决时,实行“一人一票”制。社员(代表)因故不能参加时,可书面委托社员代理,一个社员最多只能代理两个社员。

十、社员(代表)大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社员、理事、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十一、本制度从___年___月___日起执行。

专业合作社理事会工作制度

一、为了规范理事会的行为,促进合作社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对社员大会负责。

三、理事会由_______名理事组成,理事会成员由社员(代表)大会从本社社员中选举产生,任期___年,可连选连任。

四、理事会职责:

1、组织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决议;

2、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审议;

3、制定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社员(代表)大会审议;

4、组织开展社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5、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

6、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7、决定社员入社、退社、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注:如不设立理事会此项可删除;

8、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9、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五、理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理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六、社员(代表)大会从本社社员中选举产生1名理事长,依照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七、理事长是本社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职责:

(一)主持社员(代表)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

(二)签署本社社员出资证明;

(三)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

(四)组织实施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

(五)代表本社签订合同等;

(六)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八、理事会接到监事会质询或建议的书面通知后,应在___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

九、理事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理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十、本制度从____年___月___日起执行。

专业合作社监事会工作制度

一、为了规范监事会行为,促进合作社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代表全体社员监督合作社的财务和业务执行情况。

三、监事会由_____人组成,设监事长一人。监事会成员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____年,可连选连任,合作社理事、监事不得互相兼任。

四、监事会职责:

1、监督理事会对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

2、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情况,负责本社财务审核监察工作;

3、监督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成员和经理履行职责情况;

4、向社员(代表)大会提出年度监察报告;

5、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6、提议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

7、代表本社负责记录理事与本社发生业务交易时的业务交易量(额)情况;

8、履行社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注:如不作具体规定此项可删除〕。

五、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监事长因故不能召集会议时,可以委托其他监事召集。

六、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监事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方能召开。重大事项的决议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同意方能生效。

七、监事会所议事项要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监事个人对某项决议有不同意见时,其意见也要记入会议记录并签名。

八、本制度从____年___月___日起执行。

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一、为了规范合作社财务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合作社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

三、合作社资金来源包括成员出资、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国家扶持补助资金、他人捐赠款和其他资金。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平调和挪用合作社资产。

五、合作社财务管理坚持“增收节支、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项支出必须用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及日常管理等相关事项。

六、合作社费用支出由理事长负责审批,一般经费开支在_____元以内,由理事长直接审批;______-______元,经理事会集体审核后,由理事长审批;_______元以上及重大项目建设、投资,由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理事长例行审批手续。办理各项支出,要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审批人签字方可入账。经集体审核通过的,需有会议记录或形成的决议作为依据入账。

七、合作社年度收益分配顺序依次是:(1)弥补上年度亏损:(2)计提积累,包括提取公积金、公益金、风险金。提取比例按章程规定;(3)向社员进行盈余返还;(4)向投资者分利。

八、合作社设会计和出纳各一名,会计负责建立总账和明细分类账,作好财务收支、成本费用核算、会计报表编制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出纳负责建立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合作社资金收支、账款划转和支取。支票和印鉴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九、合作社银行帐号、账户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不得将公款外借,禁止以合作社名义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十、合作社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监督”,每季度将财务收支情况张榜公布于办公地点。每年1月底前向社员(代表)大会汇报上年度财务决算情况、盈余分配方案和本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十一、合作社购销产品的价格确定,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实行透明化管理。购销价格的确定及变更要经理事会通过。购销价格确定后,要将购销价目表(如果有变化,原因要注明)张贴在办公地点明显位置,便于社员了解。

十二、合作社要建立社员账户,详细记载社员的出资额、应享有的公积金份额、国家财政扶持资金和接受捐赠份额、交易量和交易额。社员与非社员要单独核算。

十三、合作社财务要接受执行监事(监事会)的监督指导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审计监督。

十四、本制度从___年___月___日起执行。

专业合作社社员管理制度

一、为保护社员的合法权益,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规范社员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本社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二、社员入社管理

(一)入社手续

1、凡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从事___________经营,能够利用并接受本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本合作社章程,即可书面向本合作社理事长(或理事会)提出申请,填写《专业合作社入社申请书》。

2、提出书面申请后,经社员(代表)大会核查讨论通过后,即成为本社社员。

3、自提出书面申请后,一周内理事长(或理事会)应做出答复。

4、本社社员统一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证》。

(二)社员权利

1、参加社员(代表)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

3、按照本社章程规定或者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分享本社盈余;

4、查阅本社章程、社员名册、社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5、对本社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

6、提议召开临时社员(代表)大会;

7、自由提出退社声明,依照本社章程规定退出本社;

8、社员共同议决的其他权利。

(三)社员义务

1、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社员(代表)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

2、按照章程规定向本社出资;

3、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

4、维护本社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社员共有财产;

5、不从事损害本社社员共同利益的活动;

6、不得以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社员所拥有的债权,抵消已认购或已认购但尚未缴清的出资额;不得以已缴纳的出资额,抵消其对本社或者本社其他社员的债务;

7、承担本社的亏损;

8、社员共同议决的其他义务。

三、社员退社管理

1、社员要求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会提出书面声明,填写《_______专业合作社退社申请表》,方可办理退社手续。

2、团体社员退社的,须在会计年度终了的六个月前提出,并填写《______专业合作社退社申请表》。

3、退社社员的社员资格于该会计年度结束时终止,资格终止的社员须分摊资格终止前本社的亏损及债务。

4、社员资格终止的,在该会计年度决算后三个月内,退还记载在该社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如本社经营盈余,按照本章程规定返还其相应的盈余所得;如经营亏损,扣除其应分摊的亏损金额。

5、社员在其资格终止前与本社已订立的业务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6、退社社员需要将《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证》上缴收回,进行社员资格注销。

四、其他情况规定

社员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符合法律及本章程规定的条件的,在三个月内提出入社申请,填写《_____专业合作社入社申请书》,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办理入社手续,并承继被继承人与本社的债权债务。

五、本制度从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执行。

专业合作社入社申请表

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

文化程度政治面貌民族

家庭住址家庭人口

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经营项目经营规模

入社申请_______合作社:

我自愿加入______合作社,遵守合作社章程、制度,执行合作社各项决议,履行社员义务,接受合作社的管理和指导,维护本社的权益和声誉,共同推进合作社发展。

申请人:

年月日

社员(代表)大会意见

经_______年____月_____日社员(代表)大会研究,同意______加入合作社。

理事长(签章):

年月日

专业合作社退社申请表

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

文化程度政治面貌民族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社员证号

经营项目经营规模

退社申请

______合作社:

由于_________原因,本人声明退出本社。

申请人:

年月日

社员(代表)大会意见

经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社员(代表)大会研究,同意_______退出本社。

理事长(签章):

年月日

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制度

一、为了保护社员的合法权益,体现合作社的本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参加盈余分配的人员为持有本社《社员证》的社员。

三、合作社在进行年终盈余分配工作以前,要做好财产清查,准确核算全年的收入、成本、费用和盈余;清理财产和债权、债务。合作社的盈余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盈余公积按不低于10%的比例提取。用于发展生产,可转增资本和弥补亏损。

2、提取风险基金。按照章程或成员大会决议规定的比例提取。用于以丰补歉。

3、向社员分配盈余。合作社的盈余经过上述分配后的余额,按照交易量(额)向社员返还,返还比例不低于60%;按照出资额、成员应享有公积金份额、国家财政扶持资金及接受捐赠份额向社员返还,返还比例不超过40%。入社不满一年的社员,根据社员实际出资、入社时间,按比例按时间段进行分配。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方案要经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执行。

五、按交易量(额)比例返还金额及平均量化到社员的资金份额要记载到《社员证》中。

六、本制度从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执行。

专业合作社学习培训制度

一、为了给合作社社员提供良好的服务,提高社员的生产经营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参加学习培训的为本社持有《社员证》的社员。

三、定期组织社员学习培训,提供技术指导、信息服务及相关知识的传播。

四、每年的信息、技术、学习培训等服务不少于5次。

五、本制度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执行。

第5篇: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

一、为了规范合作社财务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合作社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财务管理工作。

三、合作社资金来源包括成员出资、每个会计年度从盈余中提取的公积金和公益金、未分配盈余、国家扶持补助资金、他人捐赠款和其他资金。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平调和挪用合作社资产。

五、合作社财务管理坚持“增收节支、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项支出必须用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及日常管理等相关事项。

六、合作社费用支出由理事长负责审批,一般经费开支在_____元以内,由理事长直接审批;______-______元,经理事会集体审核后,由理事长审批;_______元以上及重大项目建设、投资,由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由理事长例行审批手续。办理各项支出,要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审批人签字方可入账。经集体审核通过的,需有会议记录或形成的决议作为依据入账。

七、合作社年度收益分配顺序依次是:(1)弥补上年度亏损:(2)计提积累,包括提取公积金、公益金、风险金。提取比例按章程规定;(3)向社员进行盈余返还;(4)向投资者分利。

八、合作社设会计和出纳各一名,会计负责建立总账和明细分类账,作好财务收支、成本费用核算、会计报表编制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出纳负责建立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以及合作社资金收支、账款划转和支取。支票和印鉴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九、合作社银行帐号、账户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不得将公款外借,禁止以合作社名义为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担保。

十、合作社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监督”,每季度将财务收支情况张榜公布于办公地点。每年1月底前向社员(代表)大会汇报上年度财务决算情况、盈余分配方案和本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十一、合作社购销产品的价格确定,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实行透明化管理。购销价格的确定及变更要经理事会通过。购销价格确定后,要将购销价目表(如果有变化,原因要注明)张贴在办公地点明显位置,便于社员了解。

十二、合作社要建立社员账户,详细记载社员的出资额、应享有的公积金份额、国家财政扶持资金和接受捐赠份额、交易量和交易额。社员与非社员要单独核算。

十三、合作社财务要接受执行监事(监事会)的监督指导和业务主管部门的审计监督。

十四、本制度从__年__月__日起执行。

2015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种植合作社的经营与管理办法 第七篇

方案一: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区及项目概况

(一)项目区情况

项目共涉及幸福村、联盟村、金新村、桃元村四个村,重点发展区在幸福村,幸福村位于金沙县城关镇东部,距县城3公里,地理位置东经106.288°,北纬27.479°,东面是新坝乡关平村,西面是黎明村,南面是金谷、金坪村,北面是玉屏金堡村,总面积6.34平方公里。东西地势较高,地貌以山间盆地为主,海拔900-1000米之间。小洋溪水库位于金丰村中央,村民生活饮水以山间挖井蓄泉水为主。全村有耕地342亩,林地6500亩,农作物以水稻为主,经济作物以油菜为主。

(二)项目区建设概况

项目所涉及的四个村共有贫困户313户847人,其中:低保户245户530人,占贫困人口62%;五保及因病因残丧失劳动力,需民政救济67户,199人。项目村总劳动力4551人。其中:文盲半文盲劳力845人,小学文化程度劳力2185人,初中文化程度劳力1437人,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劳力108人。目前输出的劳力只有715人。除有部分打散工外,大部分劳动力都闲置在家,劳动力较丰富。

项目村重点发展区幸福村金丰组农业总产值374万元,其中:农业238万元,牧业136万元,人均纯收入2760元,农民纯收入1200元以下196人,占全村人口的18.2%。目前没有属于村集体、村民的企业。农作物总播种面积342亩;粮食播种面积343亩;粮食总产量483.75吨,人均占有粮食450公斤。猪存栏数672头;猪出栏数583头;家禽存栏数1980只,家禽出栏数1200只。

幸福村金丰组村级公路3公路,桥3座;东南面还没有通公路。饮水困难户135户375人,饮水困难牲畜310头(只),无自来水,农户自己在山间挖井取泉水饮用。

二、目标任务

(一)目标

项目实施1年后,受益农户户均增收33000元,人均增收7250元,实现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目标。

(二)任务

以贫困户增收为目的,着力提高劳动者素质,开展农民劳动力技能培训,农民适用技术培训一户一人,开发人力资源和人力资本;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搞好通村公路建设以及人畜饮水安全,农村环境整治和生态建设。

三、项目建设内容

(一)产业发展

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围绕以肉鹅养殖为主的产业化发展,创建种鹅养殖基地,开展农民劳动力技能培训,农民适用技术培训一户一人。

(二)基础设施建设

强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搞好通村公路建设以及人畜饮水安全,农村环境整治和生态建设;为扶贫开发创造条件,打下坚实基础。通过发展种养殖业、劳务经济等产业,带动就业,解决剩余劳动力。

(三)农村社会事业

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提高干部理论水平,修建村级综合服务站、群众综合活动室等,做到医保、低保、农村新型养老保险对象全面覆盖。

四、项目建设标准及建设方式

(一)产业发展项目

走“循序渐进、优势先行、以短养长、长短结合、种养加配套、农工贸一体”的路子。以养鹅为主导,养牛、禽、劳务经济为辅助,带动果蔬产业发展,使之形成畜(鹅、牛、禽)——沼(沼气)——果蔬——畜良性循环发展,即鹅牛禽粪便用于发展沼气,沼气废料做为肥料发展经果林、粮食、蔬菜,粮食秸杆又作为牛的饲料来源。【种植合作社的经营与管理办法】

(二)基础设施项目

使自然村通公路,扩大黔西北民居改造范围,加大农村危房改造范围,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加大农村沼气池建设力度,修建饲养肉鹅所需的圈舍及其配套设备。

(三)社会事业项目

做好送科技下乡、农民技能培训、村级远程教育、农家书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等工作。

五、资金筹措及投资概算

(一)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规模:295.8万元。其中:申请中央和省财政扶贫资金186.354万元,地县财政资金79.866万元,农户自筹资金 29.58万元。

(二)投资概算

1、补助标准:

(1)修圈:现标准为25元/㎡(包括新建圈舍、废弃圈舍改建、搭建简易圈舍)。

(2)种1亩草养50只鹅,1个平方按5只鹅喂养。

按技术部门测算,1年可出栏3槽,每只鹅出栏时在7~8斤左右,每只鹅纯收入在20元左右。

2、产业发展

购置鹅苗:43500只×26元/只=xx31000元

精饲料:43500只×4.5公斤/只=195750公斤

购买精饲料:195750公斤×2.4元/公斤=469800元

3、基础设施

修建圈舍:8700平方米×120元/平方米=1044000元

4、种植饲草

种植饲草:870亩×360元/亩=313200元

六、建设任务

(一)产业发展

完成43500只肉鹅的饲养及其相应的防疫、出售等工作。

(二)农村社会事业

依托村级远程教育中心播放户、科技示范园,强化农村适用技术宣教工作。

七、项目进度安排

1、种植饲草870亩:20xx年3月——20xx年4月

2、圈舍8700平方米修建:20xx年4月——20xx年5月

3、购置鹅苗43500只及发放时间:20xx年5——20xx年7月

4、整合项目完成时间:20xx年12月

八、项目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项目实施完成后将为项目村的受益农户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饲养鹅4.35万只,每只鹅重4—5公斤,每公斤按15元计算,一年三次出栏计算,预计新增产值880万元,受益农民纯收入约87万元左右,户均增收33000元,人均增收7250元。

(二)社会效益

规划项目的实施,从农民群众出发,针对贫困农民缺资金、少技术、市场经济转变观念等原因,使他们靠扶贫项目,发挥他们的自我创造力,变“输血式”扶贫,为“造血式扶贫”,达到脱贫致富目的,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基础。

(三)生态效益

项目的实施,在经济发展的同时,有效地改善了项目村的生态环境,提高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九、项目管理

(一)资金管理

1、县成立“试点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遵循“大扶贫”理念,按照“来源不乱、渠道不变、分头实施、各记其功”的原则,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

2、成立县农业产业发展投资公司,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的合作加大农业产业发展投融资力度,用以支持农户贷款贴息、农业产业保险、建设农村专业市场、培育专业协会和合作社、引领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安排投资超前实施计划内项目,争取发展时间。

3、通过税收、土地等优惠条件,引进企业发展农业产业化项目,为贫困户提供技术、能力培训和资金支持,发展二、三产业,拓宽贫困户脱贫门路。

(二)物资管理

一是严格执行国家财经纪律;二是建立专户专人管理,防止挪作它用;三是严格保障制度,保证财务人员的工作独立性,避免领导干扰

(三)建设管理

1、纪委监察部门进行全方位监督,一经发现违规违纪现象,坚决从严查处,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

2、审计部门定期不定期进行工程跟踪审计和资金审计。

3、建立群众监督制度。①是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对所有项目的资金、物资、工程管理、投工投劳等都要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②是充分发挥群众监测评价的职能,加强过程群众监督,对工程建设不符合要求的及时纠正;③是制定乡规民约,建立工程管护制度。

(四)档案管理

项目规划办公室对项目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办公室设专人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管理工作。归档的文件材料包括纸质、照片、光盘等各种载体形式。

十、主要措施

(一)组织措施

1、成立城关镇党委、政府规划实施领导小组,由书记、镇长分别任组长、副组长,并明确分管领导负责抓此项工作。

2、强化村级组织建设,发挥党员、共青团、民兵组织的作用,形成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管理体系。

(二)宣传措施

采用多种类型的访谈方式对各种类型农户贫困情况、存在困难、发展思路及意愿进行了解。同时对农户调查情况进行核实,基本掌握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项目意愿等情况。

(三)项目发展管理责任状

由城关镇人民政府与项目村签订项目发展管理责任状。

(四)建立服务体系

通过政策引导,技术服务跟踪,有计划开展一些适用技术专业课培训,对缺乏技能的村民进行技能培训,培养适用型人才,使规划有足够的人才保障。

(五)运行机制(大户、联户、合作组织、中介机构、企业、市场目标等)

组织科技示范户、规模种养和各类致富能手,分期分批地进行重点培训,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动作用。依托幸福村生态养殖示范园形成“基地+养殖大户+农户”的利益共同体。

方案二: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市、县两级扶贫开发会议精神,结合我村20xx—20xx年扶贫工作开发规划,紧紧围绕“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这一核心,以培植特色产业为重点,大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为切实抓好规划的落实,夯实农民增收脱贫的根基,特制定新华村20xx-2015年农村产业项目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新华村位于成温邛高速公路旁,距成都35公里,崇州市3公里,双向6车道怀华公路横贯境内,主干交通便利。现新华村共20个村民小组,1024户,总人口3093人,其中妇女1267人,劳动力1876人,初中以下文化程度964人,常年外出打工383人。全村低收入486户,1323人,低保户34户。党员91名,党小组17个。全村人均收入低于全乡平均水平。

二、指导思想

以“产业扶贫、整村推进、巩固提高、全面发展”为指导;以群众增收和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主要目标;以搞好农村产业扶贫为主线,坚持防止返贫与巩固提高相结合,产业扶贫与社会扶贫相结合;立足资源优势,发展特色产业,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带动、群众参与”的方式,提高农村生产经营的组织化、协作化、规模化程度,努力提高贫困人口收入水平,力争综合实力增强,加快全村脱贫致富步伐。

三、20xx-20xx年产业项目实施方案

全村20xx年-20xx年计划总投资220万元,其中申请成都市扶贫资金50万元,申请县级扶贫资金70万元,对口帮扶单位40万元,村级公共服务资金60万元。

新华村是典型的农业村,农业发展基础薄弱,近年来在农业产业发展上作了一些尝试,其中,富硒大米种植、蔬菜基地、西瓜种植等有一定基础,在这次扶贫开发中拟作为农业产业发展的重点进行扶持。

(一)富硒大米基地建设

可行性分析:水稻种植是新华村传统,种植技术较为简单农民易于掌握;新华村已与崇州市国家粮食储备库合作多年,由国家粮食储备库提供种子和技术服务,对产品实行保护价收购;去年全村种植1800余亩,每亩比种植一般水稻平均增收300元;经济效益明显,有技术和市场保障。

建设规模:3000亩

建设内容:以改善基地内道路、沟渠等基础设施建设为主。对19组、12组、20组、3组、4组、5组、6组、15组、16组老陈堰到三公堰的沟渠约1800米、深1米、宽80厘米进行整修,涉及300农户,约需资金32万元;机耕路2800米、宽2米,约需资金6万元;农户按20%投工投劳;补助350户种植户种子、农药、化肥,约需资金5.6万元。

运行模式: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合作社为主,散户种植为辅。新华村外出打工农民较多,土地闲置和种“应付田”的现象普遍;合作社经营管理能够实现种植的规模化、机械化和生产技术标准统一;截止目前新华村已成立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合作社8个,基础条件成熟。合作社涉及到312户、952人、耕地面积xx00亩、转移劳动力243人、村民外出务工增收360余万。

资金需求:基础设施建设38万元,物资补助5.6万元。

(二)蔬菜基地建设

可行性分析:该基地原为当地能人何卫东、林兵、林其凤有情等发起,引进蜀兴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为龙头,作为技术和市场支撑;在此基础上成立了新隆蔬菜专业合作社,现有规模200余亩,主要种植番茄、辣椒、茄子、黄瓜等蔬菜,主要以订单式生产为主,基地常年务工人员50-60人;经往年测算,每亩平均增收在1500元以上。经济效益明显。

建设规模:500亩

建设内容:以基地内基础设施和农业设施(大棚)为主,修复农田机耕道约3 km,需资金约10万元;修建U形槽沟渠约200m,需资金15万。

运行模式:土地承包经营权合作社和新隆蔬菜合作社为运行机制。土地合作社以土地入股,蔬菜合作社负责基地种植、销售经营管理。

资金需求:25万元

(三)农资服务超市建设

可行性分析:该项目是崇州市农发局扶持项目,具有一定公益性质,主要提供农资服务和农技服务,可降低新华村农业生产成本,保障农资产品质量,具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建设规模:300平方米

建设内容:经营场所(房屋)建设和经营设施建设

运行模式:为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经营。主要在农发局的指导下,购买正规厂家的农资产品,并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卖给农民,收益部分归村集体统一管理,并作为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公共服务资金。

资金需求:经营场所和设施建设需10万元,经营流动资金20万元。

(四)泡菜粗加工基地

可行性分析:泡菜加工原料如青菜等种植技术简单易于掌握,生产季节主要为小春;新华村已成立8个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合作社,具备规模化生产条件;与成都市古味觉食品有限公司合作,由公司提供技术和市场保障(订单式生产),按每亩净收益600元计算,种植户就增收60万元;新华村现有闲置厂房一座,可盘活资产;基地建成后可解决20人常年务工,按每人年收入18000元,解决村民就地增收36万元。

建设规模:生产基地1000亩,加工基地年加工5500吨

建设内容:旧厂房整修、建25个泡菜池和相关设备购置,需资金约60余万元。

运行模式: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合作社采取股份合作形式运行,由合作社负责原料蔬菜的种植,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泡菜的生产加工销售,收益部分归村集体统一管理,并作为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公共服务资金。

资金需求:改造资金约需20万元,设施设备购买约需20万元,基地流动运转资约需40万元,共需投资约80万元。

双流县的扶贫资金主要用于我村资服务超市建设和流动资金运转项目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农村产业项目的成功发展是关我村村民能否致富增收,也是关系党群、干群关系的大事,是党的温暖在农村的具体体现。按照乡政府负总责,村“两委”具体抓落实的要求,严格落实产业项目发展规划,把责任落实到人,措施到位,确保扶贫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做好服务,强化管理

根据农村产业项目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乡、村两级积极组织协调做好服务工作。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产业项目的管理。

(三)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用好扶贫资金。扶贫项目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报帐管理。

全村通过发展特色支柱农业产业、建农产品粗加工基地、成立“农资服务超市”等农村扶贫产业项目逐步带动全村经济发展,使全村贫困人口有计划有步骤逐步减少,加快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的步伐。

方案三: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现代农业发展的相关精神,切实加大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力度,加快我县经济发展缓慢村发展步伐,现就20xx年产业扶贫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 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的历史定位和长远目标,以县域内经济发展相对缓慢村为帮扶对象,以产业帮扶为重点,以全面增强造血功能,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扶持发展地方特色优势产业,逐步缩短贫富差距,为协调发展农村经济、构建和谐小康社会作出贡献。

总体目标是:通过产业扶贫,突出体现特色优势产业在经济发展缓慢村的支柱地位,把地方优势产业进一步做大做强;着力解决经济发展缓慢村发展的产业支撑问题,促进农民稳定增收,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帮扶范围和工作重点

唐昌镇留驾村、花园镇麻柳村、安德镇红专村等13个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具有一定产业基础、农民致富愿望特别强烈、已建成或在今年内将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村纳入20xx年产业扶贫范围。重点围绕特色蔬菜、花卉苗木等优势产业,做好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因地制宜搞好发展,全力打造一村一品。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扶持:

(一)结合各村实际,统筹规划产业发展的区域规模、经营形式,扶持一批与产业发展、农民脱贫致富关系紧密的专合组织,带动农户开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和产业规模发展。

(二)促进农产品提档升级,支持标准化生产,鼓励生产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以适应市场需求。

(三)加大农业科技培训力度,培养思想先进、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加大科技成果的转化和运用力度,支持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

(四)支持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和专业大户延伸产业链条,开展农产品初、精、深加工;鼓励对特色农产品进行包装,打造地方品牌,提高产品附加值。

三、进一步落实工作措施

(一)全面加强项目和资金监管

产业帮扶项目一经确定不得再作调整,产业扶贫资金一律用于经济发展缓慢村发展产业,不得挪作它用。各镇要成立专门的工作组,指导产业帮扶项目所在村做好项目实施方案,要严格按照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和项目实施方案管好用好扶贫资金,要指导督促相关村在项目实施的各阶段,及时将有关资料(包括有关文件资料,原始资料、票据、影像、图片资料)整理归档,为项目竣工验收、报帐提供依据。年底,要形成1篇项目运行报告报县扶贫办。县农发局联系项目所在镇的分管领导要整合力量支持和指导镇村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县扶贫办要加大产业帮扶项目实施方案的审查力度;同时将不定期地会同财政、纪检等部门对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扶贫资金发挥最大的使用效益,年底,要形成1篇全县产业扶贫项目的运行分析评估报告。

(二)经费保障

产业扶贫实行报账制。由县扶贫办落实资金并根据项目进度划拨到镇财政所,相关村作为项目实施的主体,在项目实施到一个阶段或完毕后,持相关票据到镇上报账,经镇上审查核实后,镇上可先期垫支。各镇要根据项目实施的进展情况适时向县农发局申请扶贫资金,申请资金时要附上相关票据的复印件,同时要合理安排扶贫资金,确保扶贫资金落实到项目、落实到村。

方案四: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第一节、基本情况

大方镇海拔在1500-1800m之间,夏秋气温凉爽,具有“天然空调”优势,无“三废”污染,病虫害少,土地肥沃,水源丰富,经农业部农业环境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重庆)检测,空气、土壤、灌溉水源无污染,五种重金属、碳酸盐、亚硝酸盐及农药残留均不超标,非常适宜种植夏秋反季节无公害蔬菜。

项目区地处大纳公路、贵毕公路两测,距贵阳190公里,距泸州280公里,距重庆400多公里,距广西各主要城市500多公里,汽车运输时间不超过12小时。泸州、重庆、广西等沿海及内陆城市夏秋气温高,湿度大,种植蔬菜病虫害严重,需大量施用农药,既达不到无公害标准而且成本又高,所以夏秋季节蔬菜严重不足,价格偏高,形成合同性经营,利用大方气候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夏秋反季节无公害蔬菜产业,市场前景十分广阔,目前已与周边市场建立比较稳定的销售关系。生产大量蔬菜供应这些地方。

自1998年以来,在县委、政府领导及各级扶贫部门的关心下,在省农科院和大方县农业局技术人员的指导下,项目区经过试验、示范、推广,开展技术培训,现在基地初具规模,培养了一批科技示范户及农技人员,并建立了较强的技术体系和营销体系,为今后大规模的发展夏秋反季节无公害蔬菜打下良好基础。

项目区蔬菜常年种植面积在8000左右,其中大棚设施蔬菜种植面积300多亩。亩均产值、纯收益分别在3000元和2000元以上。发展蔬菜生产已经成为项目区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通过长期以来的生产实践,探索总结了一套蔬菜产业发展的技术和经验,对黄瓜、番茄、芹菜、辣椒、花椰菜、芫荽、茄子、菜豆等蔬菜的周年生产技术有了相当的掌握。种植夏秋无公害蔬菜,取得明显的效益,已与周边市场建立比较稳定的销售关系,并培养出一批能胜任种植无公害蔬菜的技术人员和农民。已探索出一条发展大方蔬菜产业的产业化生产经营方式,基本形成政府引导、公司协会、连接市场的产、供、销一体化的发展格局,社会、经济、生态效益极为显著。

第二节、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分析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大方镇果蔬种植是经过多年的培育发展形成目前规模的,但由于基础设施薄弱,严重制约了全镇果蔬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壮大,规模化、专业化、科技化种植受到了很大的限制,单位产量普遍不高,为使全镇蔬菜种植高效、增收,实现100%以上农田亩产万元以上,切实提高农户的种植效益,

2、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大方镇蔬菜种植历史悠久,农民掌握了种植技术,降低了种植风险;各地城市扩容及城市开发建设,减少了城市周边的蔬菜种植面积,各地蔬菜种植总量下降,加之目前各种蔬菜价格上扬,农户种植利润空间大,农户种植积极性高。

第三节、建设内容、规模及投资概算

一、资金投资概算

1、标志牌:在石关村核心区建总标牌1块、育苗中心标牌1块、在小路村建产地批发市场标牌1块,规模规范化种植区6个村建小型标志牌6块,投入资金9.86万元。

2、病虫害防治设施:太阳能杀虫灯20台(套),每台(套)投入6400元,需投入资金12.8万元。

3、排灌系统:建容积为xx5m3的高位水池1座,容积为30m3的供水池3座。

安装输水主管80级PE管dn75mm的1960m。配备育苗大棚6400㎡棚内灌溉管道80级PE管4000m,其中:dn40mm的2000m,dn32mm的2000m。

蔬菜基地3000亩,安装灌溉管道80级PE管9000m,其中:dn50mm的1000m,dn40mm的4000m,dn32mm的4000m。

工程投资41.22万元。

4、产地批发市场建设投资xx7.23万元,其中:

(1)建设彩钢大棚800平方米,场地硬化4000平方米。

(2)水电附属设施:变压器、电线、供水管安装,

(3)市场信息网络,户外防水P10双基色LED显示屏1块,电脑设备3套,控制设备、软件、及线路安装,

(4)管理用房建设面积150平方米,其中:专业合作社办公室50平方米,质检室50平方米,市场管理办公室50平方米,

(5)公共厕所40平方米,20个蹲位,

(6)场平土方开挖14000方(1#地块工程量)。

5、育苗中心建设投资170.66万元,其中:

(1)建钢架连4连栋大棚5栋,每栋规格长40m,宽32m,面积1280㎡,总建设面积6400㎡,

(2)营养盘10000个,营养杯10万个,

(3)可移动苗床架,规格18.5m×1.5m×0.6m,热度锌钢架结构,每个27.75平方米,共计200个,

(4)排水管沟,规格80cm×80cm,长度80m,

(5)电力设施:5000伏/安变压器1台,线路4000米,

6、辣椒育苗:在在石关村、金鱼村、大屯村、小路村育苗500亩,投入资金20.59万元。

7、育苗中心管理房:建设育苗中心管理房200平方米,投入资金17.83万元。

8、育苗中心进场公路:建设育苗中心进场公路1公里,投入资金8万元。

二、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398.19万元。其中申请财政扶贫资金398.19万元,不足部分由项目区企业自行解决。

第四节、技术措施

1、大力推广无公害辣椒种植、绿色辣椒栽培技术,生产管理措施、田间辣椒生产技术档案、新技术推广档案、科学用肥,全理用药,集约化的管理,保证辣椒产品的质量安全。无公害技术到位率100%。

2、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研究试验。①择适宜大方项目区生态条件下种植,周边市场需求量大,耐运输、贮藏、产量高的品种示范推广;②地自宜转化利用科技成果,推广抗旱增产栽培技术;推广节劳高产栽培技术,推广生态农业生物技术工程,测土配方施肥工程。

3、开展农业技术人员进村入户驻村指导服务工程,承担辣椒种植的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服务,聘请省、地辣椒专家规划设计辣椒产业发展规划,培训农技干部提高辣椒种植技能,下派农技干部驻村指导,每年驻村指导时间不少于6个月。

第五节、项目综合评价分析

一、市场分析

目前全国蔬菜种植面积1.95亿亩,而无公害蔬菜仅占5%左右,远远满足不了市场需求,全国性秋淡特别是项目区周边的贵阳、四川、重庆、广西等地夏秋季节蔬菜严重供应不足,且价格偏高,项目区已与这些地方蔬菜批发市场建立了比较稳定的销售网络,生产出的产品完全能销售出去。

二、社会需求

项目区一季可生产蔬菜3500万公斤,本县可自行销售450万公斤,可在贵阳五里冲蔬菜批发市场销售500万公斤,已与贵州省绿佳、陈琦公司商定,经他们外销广西市场800万公斤,已与重庆盘溪蔬菜批发市场、成都五块石蔬菜批发市场、泸州小市蔬菜批发市场和南充桑园坝蔬菜批发市场商定销售蔬菜1500万公斤。

三、生态效益

该项目属高产、优质、高效产业,以施用有机肥为主,病虫害防治使用高效低毒农药,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大量施用有机肥可有效地改良土壤理化性状,增加土壤团粒结构,减轻土壤水、土、肥的流失,从而达到改善生态环境的作用。

四、风险分析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蔬菜的消费趋势正向无公害方向发展,国内无公害蔬菜生产起步较晚,种植面积目前尚小,仅占蔬菜种植面积的5%左右,有较大的产品开发空间,市场前景看好。另外,为了保证蔬菜产区农户取得较高的经济效益,在项目区组建村级专业合作社,拓展经营渠道,建立蔬菜产品直销网点,2015年元月,农业局组织蔬菜专业合作社,在长沙马王堆蔬菜批发市场,南宁五里宁蔬菜批发市场,广州江南市场,重庆盘溪市场,成都五块石市场建立了大方蔬菜营销窗口,采取网上或传真互通报价,进行产品的包装预冷处理直销,有较好的蔬菜流通体系。

2015村级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种植合作社的经营与管理办法 第八篇

方案一:村级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则

(一)万莲水村概况

万莲水村位于绩溪县东北隅,皖浙两省、宁(国)绩(溪)临(安)三县市交界处,由原莲坑、水浪头、万富山三村合并而成,岛(石)洪(门)公路穿境而过,村委会所在地距乡人民政府36km,全村辖万富山、横坞、高山、安基坪、水浪头、里、中外莲坑,8个自然村,480户、总人口1640人,全部居住在崇山峻岭中。绝对贫困人口137人,占总人口的8.35%,相对贫困人口441人,占总人口的26.9%,是典型的贫困山区、革命老区。

特殊的地形地貌,使全村人均可耕地面积不足0.2亩,山场资源丰富,宜林山场达18600亩,人均达11.3亩。因地处天目山系的余脉,十分适宜山核桃的种植与生长,山核桃种植历史悠久,目前全村有山核桃经济林12000亩,其中中、幼林占2/3,村民收入主要还源于外出务工及传统农业,增收渠道狭窄,小农意识强,组织化程度低。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的开发扶贫方针,以扶贫工作到村到户为中心,以提高全村人口综合素质和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方式为着力点,全面实施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工程,加快万莲水村脱贫致富步伐,早日实现新农村建设目标。

二、整村推进实施项目(详见项目建议书)

(一)村级道路建设。

1、水浪头村口至万莲水小学路段道路硬化(见项目1—1),总投资1.53万元,其中:请求财政扶贫项目支持0.8万元,自筹0.73万元;

2、莲坑口至里莲坑村道拓宽、路基补强、路面硬化(见项目书1—2),总投资36.31万元,其中:请求财政扶贫项目支持20.00万元,自筹16.31万元;

3、万富山路拓宽改造(见项目书1—3),总投资13.07万元,其中:请求财政扶贫项目支持7.0万元,自筹6.07万元;

(二)产业发展

山核桃标准化深加工及QS认证。总投资75.3万元,其中:请求财政项目30.0万元,群众自筹资金45.3万元。

以上项目总投资126.21万元,请求财政扶贫资金支持57.80万元,群众自筹资金68.41万元。

三、具体目标

1、完成村级道路交通网络,改善村民交通条件,提高生产力水平。

2、建立农业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强化农民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综合素质,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3、17周岁以下青少年义务教育完成率达95%以上;

4、贫困人口有病能在半小时内到达具有资质的医疗单位就医;

5、贫困户居住危房基本得到改善;

6、减少纯农业人口,使剩余劳动力一半以上转移至非农产业;

7、村容村貌得到明显整治,各自然村村内主干道得到硬化平整,并逐步建立环卫机制;

8、改造完成安全饮用水工程,使户户都饮上安全、清洁卫生的自来水。

综合指标为:全村农民人均收入增长速度高于全县平均人均纯收入增长速度3个百分点以上。

四、保障机制

1、建立组织和落实项目责任制

成立万莲水村整村推进工程实施领导组,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任组长,党总支委员、村委会委员担任成员。村委会负责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及资金的筹措,工作任务分解到人,责任措施落实到人,建设和管理好公益性的扶贫项目。

2、群众广泛参与项目设计、实施和监督

推行参与式扶贫,让村民参与整村推进规划的设计,通过村民代表大会民主公选扶贫项目,动员群众以出工投劳方式参与项目建设全过程,激发村民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增强他们扶贫开发的责任心,成立财务监督组,项目实施财务公开,增加透明度,按照“阳光工程”的要求实施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工程项目,确保建设项目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

方案二:村级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市、县两级扶贫开发会议精神,结合我村20xx—20xx年扶贫工作开发规划,紧紧围绕“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这一核心,以培植特色产业为重点,大力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为切实抓好规划的落实,夯实农民增收脱贫的根基,特制定新华村20xx-20xx年农村产业项目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新华村位于成温邛高速公路旁,距成都35公里,崇州市3公里,双向6车道怀华公路横贯境内,主干交通便利。现新华村共20个村民小组,1024户,总人口3093人,其中妇女1267人,劳动力1876人,初中以下文化程度964人,常年外出打工383人。全村低收入486户,1323人,低保户34户。党员91名,党小组17个。全村人均收入低于全乡平均水平。

二、指导思想

以“产业扶贫、整村推进、巩固提高、全面发展”为指导;以群众增收和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为主要目标;以搞好农村产业扶贫为主线,坚持防止返贫与巩固提高相结合,产业扶贫与社会扶贫相结合;立足资源优势,发展特色产业,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带动、群众参与”的方式,提高农村生产经营的组织化、协作化、规模化程度,努力提高贫困人口收入水平,力争综合实力增强,加快全村脱贫致富步伐。

三、20xx-20xx年产业项目实施方案

全村20xx年-20xx年计划总投资220万元,其中申请成都市扶贫资金50万元,申请县级扶贫资金70万元,对口帮扶单位40万元,村级公共服务资金60万元。

新华村是典型的农业村,农业发展基础薄弱,近年来在农业产业发展上作了一些尝试,其中,富硒大米种植、蔬菜基地、西瓜种植等有一定基础,在这次扶贫开发中拟作为农业产业发展的重点进行扶持。

(一)富硒大米基地建设(见附表1)

可行性分析:水稻种植是新华村传统,种植技术较为简单农民易于掌握;新华村已与崇州市国家粮食储备库合作多年,由国家粮食储备库提供种子和技术服务,对产品实行保护价收购;去年全村种植1800余亩,每亩比种植一般水稻平均增收300元;经济效益明显,有技术和市场保障。

建设规模:3000亩

建设内容:以改善基地内道路、沟渠等基础设施建设为主。对19组、12组、20组、3组、4组、5组、6组、15组、16组老陈堰到三公堰的沟渠约1800米、深1米、宽80厘米进行整修,涉及300农户,约需资金32万元;机耕路2800米、宽2米,约需资金6万元;农户按20%投工投劳;补助350户种植户种子、农药、化肥,约需资金5.6万元。

运行模式: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合作社为主,散户种植为辅。新华村外出打工农民较多,土地闲置和种“应付田”的现象普遍;合作社经营管理能够实现种植的规模化、机械化和生产技术标准统一;截止目前新华村已成立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合作社8个,基础条件成熟。合作社涉及到312户、952人、耕地面积1100亩、转移劳动力243人、村民外出务工增收360余万。

资金需求:基础设施建设38万元,物资补助5.6万元。

(二)蔬菜基地建设

可行性分析:该基地原为当地能人何卫东、林兵、林其凤有情等发起,引进蜀兴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为龙头,作为技术和市场支撑;在此基础上成立了新隆蔬菜专业合作社,现有规模200余亩,主要种植番茄、辣椒、茄子、黄瓜等蔬菜,主要以订单式生产为主,基地常年务工人员50-60人;经往年测算,每亩平均增收在1500元以上。经济效益明显。

建设规模:500亩

建设内容:以基地内基础设施和农业设施(大棚)为主,修复农田机耕道约3km,需资金约10万元;修建U形槽沟渠约200m,需资金15万。

运行模式:土地承包经营权合作社和新隆蔬菜合作社为运行机制。土地合作社以土地入股,蔬菜合作社负责基地种植、销售经营管理。

资金需求:25万元

(三)农资服务超市建设

可行性分析:该项目是崇州市农发局扶持项目,具有一定公益性质,主要提供农资服务和农技服务,可降低新华村农业生产成本,保障农资产品质量,具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建设规模:300平方米

建设内容:经营场所(房屋)建设和经营设施建设

运行模式:为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经营。主要在农发局的指导下,购买正规厂家的农资产品,并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卖给农民,收益部分归村集体统一管理,并作为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公共服务资金。

资金需求:经营场所和设施建设需10万元,经营流动资金20万元。

(四)泡菜粗加工基地

可行性分析:泡菜加工原料如青菜等种植技术简单易于掌握,生产季节主要为小春;新华村已成立8个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合作社,具备规模化生产条件;与成都市古味觉食品有限公司合作,由公司提供技术和市场保障(订单式生产),按每亩净收益600元计算,种植户就增收60万元;新华村现有闲置厂房一座,可盘活资产;基地建成后可解决20人常年务工,按每人年收入18000元,解决村民就地增收36万元。

建设规模:生产基地1000亩,加工基地年加工5500吨

建设内容:旧厂房整修、建25个泡菜池和相关设备购置,需资金约60余万元。

运行模式: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股份合作社采取股份合作形式运行,由合作社负责原料蔬菜的种植,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泡菜的生产加工销售,收益部分归村集体统一管理,并作为村基础设施建设的公共服务资金。

资金需求:改造资金约需20万元,设施设备购买约需20万元,基地流动运转资约需40万元,共需投资约80万元。

双流县的扶贫资金主要用于我村资服务超市建设和流动资金运转项目上。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农村产业项目的成功发展是关我村村民能否致富增收,也是关系党群、干群关系的大事,是党的温暖在农村的具体体现。按照乡政府负总责,村“两委”具体抓落实的要求,严格落实产业项目发展规划,把责任落实到人,措施到位,确保扶贫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做好服务,强化管理

根据农村产业项目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乡、村两级积极组织协调做好服务工作。并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产业项目的管理。

(三)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用好扶贫资金。扶贫项目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报帐管理。

全村通过发展特色支柱农业产业、建农产品粗加工基地、成立“农资服务超市”等农村扶贫产业项目逐步带动全村经济发展,使全村贫困人口有计划有步骤逐步减少,加快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的步伐。

方案三:村级扶贫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名称:青川县姚渡镇王家村特困村扶贫项目

二、申报单位:姚渡镇人民政府

三、责任单位:青川县扶贫移民

四、实施单位:姚渡镇人民政府

五、建设地址:姚渡镇王家村

六、建设期限:20xx年1月至20xx年10月

七、立项背景:

(一)项目村基本情况

姚渡镇王家村位于姚渡镇东南部,属“宝电”库区移民村,是姚渡镇唯一一个不通公路的村,距青川县城64公里,距场镇15公里。王家村幅员面积20平方公里,辖6个村民小组193户768人,人均纯收入2800元,全村耕地1010亩,其中:退耕还林730亩,林地19000亩。“5.12”汶川地震及几次强余震使该村的农房、基础设施与产业遭受重创,王家村损失严重,193户共788间农房垮塌,总面积约面积15300m;圈舍垮塌约4000m;渠堰受损6000米;6个社人畜饮水工程全部损毁,使本就贫困的王家村雪上加霜。灾后后建以来,王家村群众积极投入到重建中,农房重建193户,其中:王家坪集中安臵点共有84户,20xx年11月,县委县22政府将王家村纳入全县十个特困村之一。

(二)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1、必要性分析

由于王家村属“宝电”库区移民村,“5.12”地震前王家村耕地少,基础设施差,经济落后,“5.12”地震使本就困难的王家村雪上加霜,因此王家村特困扶贫项目建设,是王家村经济发展的需要;是王家村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王家村造福于民的需要;是王家村新农村发展的需要;是进一步改善王家村人民群众生活条件、生活水平,的需要;是进一步改善基础设施条件,改善人居生活环境的需要。

2、可行性分析

王家村做为“宝电”库区移民村,一、二、三社村民相对集中,且建成集中安臵点一个涉及村民80户,覆盖王家村一、二、三社80%的村民,群众迫切希望政府对王家村基础设施的投入,一是姚渡场镇至王家村的大桥已于2015年建成,加快了王家村的灾后重建步伐,有利于扶贫项目的实施,能解决王家村一、二、三社村民的材料运输问题。二是营姚路的修建也将改善王家村四、五、六社运输难问题。通过前期多项工程的实施,加之全村群众对生活改善的渴求,更是有利于王家村特困村扶贫项目的实施。

八、建设内容

(一)基础设施建设

1、四建(建厨、建厕、建圈、建沼气池)工程:涉及王家村一、二、三社农户80户

2、硬化连户路:长1700米,宽1米,涉及农户34户。

3、院坝改造:1700平方米,涉及农户34户。

4、庭院文化:涉及农户100户。

5、人畜引水工程:新建人畜引水管道3000米,受益户数118户,人口437人

6、居民点村道工程:新建村道500米路基并硬化。

7、居民点排污工程:新建化粪池2口(10m3/口),排污管道400米。

(二)产业发展

1、银杏富民工程:全村人均栽植20株。

2、生猪养殖:全村养殖规模达500头,发展养猪大户3户,带动其它农户分散养殖。

3、食用菌种植:全村发展木耳、竹荪100亩,其中大户3户。

(三)建设标准

1、公共设施:排污管网、大型化粪池由政府统一组织施工。

2、居民配套设施:建厨房、沼气、圈道、厕所,按镇村统一规划设计的施工平面图自行建设,不得私自更改标准。

3、居民配套设施标准:

厨房:节能灶、灶面贴瓷砖、地平硬化;厕所:冲水式或沼气式厕所、地漏、贴墙砖、蹲便器、吊顶;圈道:封闭式。

九、投资概算

工程预算总投资555.37万元,其中:四建(建厨、建厕、建圈、建沼气池)工程投资184万元、硬化连户路投资

8.5万元、院坝改造投资8.5万元、庭院文化项目投资15万元、人畜引水工程投资30万元、居民点村道工程投资35万元、居民点排污工程投资14万元、银杏富民工程投资20.37

万元、生猪养殖投资90万元、食用菌种植投资150万元。

十、资金筹措

工程总投资555.37万元,其中:政府补助35万元;部门投入197.18万元;农户自筹323.19万元。

十一、效益分析

通过项目实施,农户集中居住点的基础设施将进一步完善,群众的居住环境得以改变,生产生活条件得以改善,将为安臵点的经济发展和村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奠定坚实基础。一是加快了特困村扶贫建设进程,有效改善了王家坪居民点群众的人居生活水平,保证了农民早安居早乐业;二是促进了城乡环境整治,加快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真正缩小城乡差别,让山里群众提前享受城里人生活;三是方便群众交流与沟通,方便群众教育管理,有利于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有利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四是通过大力发展产业使人民群众增收致富。

十二、保障措施(组织领导、管理办法、运行机制等)(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为确保姚渡镇王家村20xx年特困村扶贫工程进展顺利,完成特困村扶贫工程各项目标任务,经镇党委会研究决定,确定了由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驻村工作组全体成员具体实施。

(二)深入发动,加强宣传。村委会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通过会议宣传特困扶贫项目内容及优惠政策,扶贫工作小组成员要进村入户,让群众对特困村扶贫建设的意义,政策要求,时间等内容进行全面地了解,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目标管理,奖惩兑现。为确保特困村扶贫工程的顺利完成,经研究把特困村扶贫工程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并根据整个工程的完成情况和个人工作情况,实行奖惩。

2016果品质量整治工作方案
种植合作社的经营与管理办法 第九篇

一、整治重点及目标

(一)整治重点。在全街道范围内,加强从种植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针对2016年全县果品质量安全监测查出的风险隐患,强化源头治理。重点领域是农药、肥料等投入品的销售和使用,严厉打击违规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和滥用农药的行为,重点是八个树种,包括小枣、冬枣、梨、苹果、桃、葡萄、杏、柿子。

(二)整治目标。全面加强果树投入品的管理,规范农药、肥料和植物生长调节剂生产经营和使用,促进农药、化肥科学减量使用。严厉打击农药残留超标、非法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及其他违禁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快发展现代果业,大力推进果品标准化生产,使我街道果品标准化生产程度提高到65%以上;积极组织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的认定工作,使“三品一标”产品产地认定面积的比率提高到42%以上,从源头上确保果品质量安全。严厉打击不当贮藏等行为,及时通报监督抽检和风险检测结果,督促问题单位及时整改,确保果品质量安全。

二、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组织建设,落实责任分工。我街道建立了果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将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具体责任人,确保领导到位、组织到位和责任到位。保障果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形成果品从种植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责任网。

(二)加强督导检查,严控源头污染。按照“安全、生态、优质、高效”的发展要求,严格落实生产环节监管责任,严厉打击违规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的不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农药、肥料、植物生长调节剂等投入品的科学合理使用。配合有关部门集中力量,对重点领域、重点品种,组织开展果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广泛排查整治各类果品安全风险隐患。及时掌握当地果品质量安全状况,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切实防范区域性果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三)完善标准体系,推进标准化生产。我街道要从实际出发,加快制定从选种、育苗到整地、栽培、管理、采摘等各个环节的标准化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形成完善的地方标准化生产体系,逐步提高标准的层次和档次。同时,逐步建立有效的果树标准化生产运行机制,培育果业新型主体,鼓励果树行业协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参与果业生产经营,积极推广“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标准化基地+农户”的经营模式,全面提升果树生产的专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水平。我街道逐步做到有示范村,村有示范户,通过典型示范、辐射带动,大力推广实施果品标准化生产,使全街道果品标准化生产程度提高到65%以上。

(四)加快产品认证,抓好品牌培育。支持和鼓励龙头企业、合作组织、种植大户积极开展产品认证和品牌建设。一是加快认证国际化,鼓励生产、初加工和流通合作组织和企业采用国际先进标准,积极开展国际质量标准体系等质量管理认证,取得通向国际市场的通行证。二是积极开展国家认证,使“三品一标”产品产地认定面积的比率提高到38%以上。三是支持各地利用区域特色和优势果品,通过注册商标,举办观光节、采摘节、展销会、推介会等节会活动,打造区域品牌,提高果品的知名度和信誉度,靠特色优势树立品牌,靠龙头企业打造品牌,靠文化内涵提升品牌,通过名牌产品培育达到提质增效的目的。

(五)强化监督管理,建立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完善果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应急处置等工作体系,构建监管长效机制,做到源头严控、产中严管、产出严检。一是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农药、肥料等生产投入品的销售管理。二是建立完善检测体系,开展日常检测,我街道配备了专门人员及简易检测设备,切实做好果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三是加强果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工作,建立完备的档案记录和果品标签管理制度,切实做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或发生果品安全事故的单位或个人,要依据有关法规追究责任。

(六)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安全意识。我街道要广泛开展果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和培训。一是加强典型宣传。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集中宣传一批在果品质量安全方面守法合规、诚实经营、事迹突出的正面典型,同时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件。二是推广先进经验。要把果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标准化生产工作方面较为突出的龙头企业、合作组织、种植大户和监管单位等有创新意义的举措、好的经验做法加以总结推广,树立质量安全的良好形象。三是开展培训活动。采取各种形式,深入社区、深入基地,广泛开展果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把果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到广大消费者,培训到每个生产经营者。四是广泛发动群众。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果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举报违法经营行为,营造全社会知法守法的浓厚氛围,增强广大生产者诚信经营的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推动果品质量安全科学监管、依法监管、有效监管。

三、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中旬-4月10日)。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内容、专项整治方案和工作计划,明确整治目标和整治重点任务,细化分工,落实责任,保障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0日-12月31日)。按照专项整治方案,结合当地实际,配合公安、农业、药监等部门,在果品产区开展以查处销售和使用国家禁限用农药为主的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标准化生产的指导,通过标准化生产、产品认证、安全监管、果品质量安全抽检监测等多种途径,稳步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并及时通报整治过程中发现的果品质量安全问题,对问题单位督促整改。

(三)中期总结调整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在实施专项整治的中期,总结专项整治成功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整治方案,进一步强化果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年终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我街道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2016年11月10日前报县枣业生产管理办公室,汇总形成全县果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并按规定报送市林业局等有关部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我街道办事处对本辖区的果品质量安全负总责。要实施督查督办制度,按照“属地管理、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专项整治问责机制。要根据职责分工,逐环节、逐区域、逐品种地开展专项整治,切实抓好任务落实。

(二)抓住关键,突出重点。街道林业站针对果树生长特点,在集中施肥、用药时期,深入农药、肥料等销售网点和果园,加强对农药、肥料、植物生长调节剂等投入品监管;加大对主栽树种、品种的“三品一标”的生产技术培训和标准化生产推广力度;加大对企业、合作组织、种植大户等生产主体存贮果品的监管检查。

(三)从严要求,确保质量。要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工作部署,按照标准要求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严防整治工作搞形式、走过场,确保果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抓出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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