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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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
什么是相互保险?众惠、信美、汇友建工三互助保险公司获批网络互助还合法吗?

  6月22日,保监会批准信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汇友建工相互保险社和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筹建,这是保监会2015年2月发布《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之后,首批批准筹建的相互保险机构,引起人们对相互保险的极大关注。

  近年来,赴港买保险成为一种时尚,然而这背后也暗藏不少风险。不过,不久之后,市民可能不需要千里迢迢奔赴香港买保险了。

  6月22日,保监会批准信美相互保险社、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和汇友建工财产相互保险社(下称“信美相互”、“众惠财产”、“汇友建工”)筹建,开启了相互制寿险、财险在中国的探索里程。

  什么是相互保险?与目前的股份制保险公司保险有何不同?目前,市面上打着“保险互助联盟”的机构层出不穷,相互保险“正规军”的出现,又将对此带来哪些影响?

  解释:

  什么是相互保险?

  它是指由一些对同一危险有某种保障要求的人所组成的组织,以互相帮助为目的,实行“共享收益,共摊风险”。集团成员交纳保费形成基金,发生灾害损失时用这笔基金来弥补灾害损失。相互保险主要有相互保险社、保险合作社、交互保险社和相互保险公司四种形式。其中,发展最成熟的是相互保险公司——所有参加保险的人为自己办理保险而合作成立的法人组织。

  什么是相互保险公司?

  相互保险公司是由所有参加保险的人自己设立的保险法人组织,其经营目的是为各保单持有人提供低成本的保险产品,而不是追逐利润。

  相互保险公司没有股东,保单持有人的地位与股份公司的股东地位相类似,公司为他们所拥有。
相互保险公司没有资本金,也不能发行股票,其运营资金来源于保费,该公司设立前期所需的资金一般是通过借贷等方式由外部筹措;各成员也以其缴纳的保费为依据,参与公司的盈余分配和承担公司发生亏空时的弥补额。

  相互保险与普通保险的有什么区别?

  相互保险是当今世界保险市场上最主要的形式之一,它是指由一些对同一危险有某种保障要求的人所组成的组织,以互相帮助为目的,实行“共享收益,共摊风险”。组织成员交纳保费形成基金,发生灾害损失时用这笔基金来弥补灾害损失。

  普通保险可以是人寿保险,商业保险但是都属于保险公司的,而保险公司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是采用公司组织形式的保险人,经营保险业务。 保险关系中的保险人,享有收取保险费、建立保险费基金的权利。同时,当保险事故发生时,有义务赔偿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

  一个是自愿性质的互助保险,一个是花钱买平安的保险,这样相比下来,还是相互保险更加适合普通群众。同心社就是一个相互保险的平台,利用区块链技术实现去中心化信息共享,创新实现全面透明化运作,是一个公平、公正、公开、安全高效的开放性互助信息服务平台。

  新闻:

  破冰

  信美互助等一寿二财三公司获批

  在《相互组织监管试行办法》出台一年半后,第一批相互保险公司牌照终于来了。

  6月22日,保监会批准“信美相互”、“众惠财产”、“汇友建工”一寿二财三公司筹建。

  根据保监会发布的《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相互保险是指具有同质风险保障需求的单位或个人,通过订立合同成为会员,并缴纳保费形成互助基金,由该基金对合同约定的事故发生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活动。

  记者获悉,首批批筹的三家相互保险组织中,信美相互主要针对发起会员等特定群体的保障需求,发展长期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业务。

  其他两家分别为众惠财产和汇友建工。前者主要针对特定产业链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融资需求,开展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等特定业务;后者主要针对建筑领域的特定风险保障需求,开展工程履约保证保险、工程质量保证保险等新型业务。

  “更多元的公司通过相互保险的形式参与到保险领域,有利于将保险保障深耕到各种产业或细分人群。”湖南省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曹瑞华表示。

  虽然和股份制有着诸多的不同,但相互保险和股份制保险之间并不是所谓的代替和颠覆关系。

  有业内人士认为,互助相较传统机构最直接的优势在于自传播和自运营,但在落地服务和风控上需要更多资源支持,两者相互补充形成差异化发展,不排除存在更多合作的可能性。“二者各具特色,各有所长,互为有力补充,将共同推动保险业不断向前发展。”

  特点

  互助共济 特定人群风险共担

  从保障内容来看,信美互助的长期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与市民息息相关。

  那么,互助保险和常见的股份制保险机构有何不同?

  以信美互助为例,按照保监会的解释,未来在信美购买保险后将变成会员,成为它的主人,而不是客户;同时信美不以追求盈利为目标,着力为会员提供保险保障。

  目前国内共有约200家保险主体,不过专注相互制寿险的此前并未有过。

  曹瑞华表示,虽然国内很多人对相互保险感到陌生,但在国际上它是成熟、主流的保险形式,历史比股份制保险更加悠久。

  据国际相互合作保险组织联盟统计,截至2014年相互保险占全球保险市场总份额的27.1%,覆盖9.2亿人。

  “人们面对风险时,凭借个人力量难以抵御,于是有共同风险的人便缴纳保费形成保障资金池,通过互保来分摊风险,这便是相互保险的起源。”信美相关人士介绍,相互保险和中国传统文化中“扶危济困”、“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理念十分相近。

  随着国内老龄化等社会现象凸显,老百姓保险意识的觉醒,与生老病死相关的寿险需求不断增加。另一方面,相互保险在高风险领域和中低收入人群风险保障方面具有广泛应用,能有效覆盖到现有保险主体未能覆盖到的人群。

  以会员为中心 普惠保险是亮点

  根据规划,信美将聚焦于特定群体的养老健康需求,专注发展养老和健康等长期保障型产品,不经营类似短期理财业务的高现价保险产品,目标是为保险需求没有得到很好满足的特定群体提供便捷、实惠、互助的普惠保险服务,让金融的共享性、公益性得以进一步体现。

  信美方面表示,信美将以会员为中心来开展业务。

  在股份制保险公司,投保人买完保险之后成为客户,公司的主人是股东;而在信美,投保人买了特定保险产品后则成为会员,会员也是这家保险机构真正的主人。

  “相互保险的特点决定了信美不以追求利润为目标,我们将聚焦会员需求,追求稳健经营、永续成长,为会员提供更好的保险保障和服务,经营上会更多围绕这些目标展开。”信美相关负责人表示。

   互联网+实现保险私人定制

  公开资料显示,信美的初始运营资金达到10亿元人民币,集结了蚂蚁金服、天弘基金、国金鼎兴、成都佳辰、汤臣倍健、腾邦国际、新国都、北京远望、创联教育9家主要发起会员,并得到了中央财经大学教育基金会、真爱梦想公益基金会的支持。

  据介绍,这9家主要发起会员除负责筹集初始运营资金外,还是信美重要的战略协同伙伴,未来将和信美在技术、渠道、产品共创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

  业内专家指出,互联网新技术的发展为相互保险试点提供了十分有利的外部条件。互联网可以更大范围聚集有同质风险保障需求的人群,为相互保险发展提供更加便捷的条件。而其开放、协作、分享等基因有助于私人定制互助保险的落地。

  “保险在互联网时代一定会回归本质,其本质就是互助,健康险同样如此。”一位保险公司精算师表示。他认为,互联网技术的成熟,使得互助保险焕发了新的生命力。

  而信美方面也表示,会充分利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与会员开展产品共创,让保险更加个性化和精准化。

  影响

  杜绝非法相互保险组织

  2015年国内保费收入达到2.4万亿,增幅为20%,中国已成全球最大的新兴保险市场。自国家提出发展相互保险以来,各类社会主体也对参与相互保险表现出了很高热情。

  近期一些互联网平台相继推出了多种形式的互助计划,一定程度上扰乱了正常保险市场秩序,损害了消费者正常权益。

  保监会在正式批准筹建相互保险社以“正本清源”的同时,再次对时下不断冒出的互联网“互助计划”做出了严厉警示。

  保监会此前已数次就“互助计划”的风险隐患发出消费提示,并点名批评了“夸克联盟”等“互助计划”。目前,不少互联网平台推出的互助计划都采用了低门槛、先收费、无服务的形式,并借助互联网迅速聚集起大量会员。这些互联网公司并不具备保险经营资质或保险中介经营资质,互助计划也非保险产品。同时也没有政府部门严格监管,容易给消费者带来经济损失,甚至是演变成非法集资。

  对此,一位财险公司人士分析称,相互保险“正规军”的出现,意味着在此之前,以“××互助”、“××联盟”等为名的机构组织或将面临清理整顿。

  “在相互保险牌照开闸后,这一市场将逐步规范、有序发展,其发展潜力将得到进一步释放。”本土一位财险公司人士作出了如是判断。 

  观察

  发展相互保险

  任重道远

  相互保险历史悠久,在古埃及的驼队、古罗马的互助组织“格雷基亚”中,就产生了相互保险的萌芽。1756年英国的公平保险公司(诞生了保险业第一个精算师),通常被认为是现代相互保险公司形态的起源之一。

  在国外,相互保险的诞生要早于股份制保险,现行保险行业的众多标准都脱胎于或来源于相互保险。当前,相互保险仍是全球主流、成熟的保险组织形式之一,可以说代表了保险本真的样子。

  根据国际相互合作保险组织联盟(ICMIF)统计数据,截至2014年,全球相互保险收入1.3万亿美元,占全球保险市场总份额的27.1%。法国、日本、德国和美国的互助保险的占比分别高达46%、45%、43%和37%。

  虽已破冰,但我国相互保险仍处于起步探索阶段,与国外市场的水平还有相当大的差距,中国发展相互保险依然任重道远。■记者 蔡平

  实习生 罗梓豪 沈潘

篇二 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
克里曼.斯通(美国联合保险公司董事长)

  克里曼.斯通,1902年出生。很小的时候,他的父亲就去世了,他的母亲是一家保险公司的推销员。

  克里曼.斯通是美国联合保险公司董事长,是全美乃至整个欧美商业界都享有盛名的大商家。斯通通过自己的奋斗,为社会做出了非凡的贡献。他根据自己的经历,向世人告知成功的秘密以及由之所带来的幸福生活的意义。

  克里曼.斯通追随拿破仑.希尔学习创富之术,由一个只有100美元的年轻人,自我奋斗成为令人瞩目的富豪。

  斯通一生都在从事推销,既推销保险,也推销信念和使人成功的方法。

  为了广泛传播自己的思想和信念,他与人合写了《用积极的心态获得成功》

  一书,该书发行了25万册。1962年,他又写了《永不失败的成功之道》,这本书也很畅销。为了在更大范围内传播自己的信念,他还创办了杂志《无限制成功》,斯通在出版业的最大举措是于1960年买下霍斯恩出版公司。

  至此,斯通身兼三职——美国混合保险公司的董事长、阿波特公司的董事、霍斯恩公司的董事长。他成了美国最富有的人之一,在六七十年代,拥有的资产已达4亿美元之巨。

  斯通童年时曾卖过报纸。斯通卖报时,有一家餐馆把他赶出来好几次,但他还是一再地溜进去。那些客人见他这样勇气非凡,便劝阻餐馆的人不要再踢他出去。结果他的屁股被踢得很疼,口袋里却装满了钱。

  这事不免令他深思:“哪一点我做对了呢?”“哪一点我做错了呢?下次我该怎样处理同样的情形呢?”他一生中都在这样地问自己。

  ’斯通很小时父亲就去世了,他由母亲抚养长大。他母亲对他个性的形成有着很深的影响。

  斯通的母亲替人缝衣服,干了好几年,存了一点钱。还在小克里曼十几岁的时候,她就把钱投到底特律的一家小保险经纪社。这个保险经纪社替底特律的美国伤损保险公司推销意外保险和健康保险:每推销出一笔保险,就收到一笔佣金。这家保险经纪社仅有一间租来的、积满灰尘的小办公室。推销员也只有一个人,那就是斯通的母亲。她第一天一点成绩也没有。然后,她来到底特律最大的银行,一位高级职员买了保险,又准许她在大楼里自由走动,结果那天共有44个人向她买了保险。

  这个经纪社发展起来了。斯通16岁念中学时那个夏天,他也试着出去推销保险。他的母亲指导他去一栋大楼,从头到尾向他交代了一遍。但是他犯怵了。这时,当年卖报纸的情景又重现在他眼前,于是他站在那栋大楼外的人行道上,一面发抖,一面默默念着自己信奉的座右铭:“如果你做了,没有损失,还可能有大收获,那就下手去做。马上就做!”

  于是他做了。他像当年卖报纸那样壮着胆子走进大楼。他没有被踢出来。每一间办公室他都去了。那天,只有两个人向他买了保险。以推销数量来说,他是失败的,但在了解自己和推销术方面,他收获不小。回家的时候,斯通赚了几元佣金,觉得已经不错了,他知道他有克服恐惧的那种勇气,而且他还想出了克服恐惧的技巧。

  第二天,他卖出了4份保险。第三天,6份。他的事业开始了。

  那个假期及后来放假的日子里,他继续替母亲推销健康保险和意外保险。他居然创造了一天10份的好成绩,后来一天15份,20份。他分析自己:为什么成功了?他终于发觉,因为他有了“积极人生观”(PMA)。

  20岁的时候,斯通搬到芝加哥,开了一家保险经纪社即“联合登记保险公司”。不久,他就雇用了1000多名保险推销员,遍布各州。而且每州都有一名推销总管,领导推销员,他自己管理各地总管。后来又在芝加哥设总部,总部之下的几个副职帮助斯通主管全盘,那时斯通还不到30岁。【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

  但那时候,整个美国笼罩在经济大恐慌之中。有一阵子,斯通好像也要走上末路:大家都没有钱买健康保险和意外保险,真有钱的人却宁愿把钱存下来以防万一。这一段艰难时光给斯通添加了几条如何对付困难的座右铭:

  “如果你以坚决的、乐观的态度面对艰难,你反而能从中找到益处”、“销售是否成功,决定于推销员,而不是顾客”。

  为了证明他说的不是空洞的口号,他走出办公室,直往纽约州去推销了。在经济大恐慌最严重的时期,他每天成交的份数,竟与以前鼎盛时期相同。

  但是由于20世纪20年代是经济繁荣的年代,那时候几乎什么都可以推销出去,因此他对每一个推销员及其推销方式和态度[来源:

  1938年底,克里曼.斯通成了一名百万富翁。

  他开始觉得也许该自己组织个保险公司了。他找到了一个近乎十全十美的计划。一度很赚钱的宾夕法尼亚州伤损公司因经济恐慌停业了,公司的拥有者欲以160万美元把它出售。让斯通感兴趣的是它的潜在价值——它仍拥有35个州的营业执照。第二天,他就前往巴尔的摩去找商业信托公司的人——伤损公司的拥有者。

  “我要买你的保险公司。”

  “好的。160万美元,你有这么多钱吗?”

  “没有。但是我可以借到这笔钱。”

  “跟谁?”

  “跟你们。”

  在几度唇舌交锋以后,商业信托公司还是同意了。

  它成了今天克里曼.斯通王国的一个基础。由当初的小保险公司,一步一步变成了今天巨大的美国联合保险公司,经营范围不但包括美国,还伸展到国外,1970年的销售额是2.13亿美元,拥有5000名推销员,每一个推销员都懂得PMA。据的统计,这5000人中有20人是百万富翁。

  斯通一面搞保险公司,一面搞其他赚钱的事业。1955年,一个名叫利莫那.拉文的年轻人跑来找斯通借一笔款子,声言要开个小化妆品公司。斯通觉得他的话有道理,但他没有直接借钱给拉文,而是替拉文保证归还一笔45万美元的银行贷款,代价是他拥有拉文这家新公司的1/4股权。拉文创建的公司叫阿拉度—卡佛。斯通拥有的股份(本来一分钱的资本都未投下)到1969年时,已经价值约3000万美元。

  同时,斯通也从事另一项事业:出版。1960年,斯通写了一本书,叫做《利用积极的人生观走向成功的方法》。跟他合作写这本书的,是以前写过畅销书《动大脑发大财》的拿破仑.都尔。这书卖出了25万册。1962年他乘兴又写了《保险业巨子的王牌》。好多想当大亨的人都买了这本书。

  为了继续宣扬他的哲学,斯通后来创办了《成功无限》杂志。这本杂志的文章,都是关于成功的人;有时斯通也亲自撰文,宣扬PMA。

  斯通在出版界最大的成绩是在1965年买下了几家出版公司的分公司,把它们合并成霍桑公司。今天,虽然霍桑公司跟联合保险公司和阿拉度—卡佛比起来,不过是九牛一毛,但它也很赚钱,且是斯通宣扬PMA的讲台。

篇三 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
2016-04-13:《网上互助保障的无牌尴尬 新模式牌照放行路漫漫》

网上互助保障的无牌尴尬 新模式牌照放行路漫漫

2016年04月13日

尽管保险业都在探索创新经营,并鼓励发展互助(相互)保险,然而牌照发放一直未开闸。于是,一些社会资本迫不及待打起了擦边球,接连推出网上互助保障服务计划。然而,这一互帮互助的方式却被监管层内部认为涉嫌非法经营保险业务,其中“夸克联盟”率先中枪。一时间,互助保障服务何去何从成为各界热议的焦点。

尽管保险业都在探索创新经营,并鼓励发展互助(相互)保险,然而牌照发放一直未开闸。于是,一些社会资本迫不及待打起了擦边球,接连推出网上互助保障服务计划。然而,这一互帮互助的方式却被监管层内部认为涉嫌非法经营保险业务,其中“夸克联盟”率先中枪。一时间,互助保障服务何去何从成为各界热议的焦点。

探寻新模式 牌照放行路漫漫

由于市场条件不完善以及政策空白,互助保险在国内发展较为缓慢。目前,国内仅有一家相互保险公司,即 2005年成立的阳光农业互助保险,由于受到地域、业务范围限制,这种模式一直没有得以推广。

不过,两年前新“国十条”释放出了信号,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互助合作保险,这一经营模式随即引起了社会资本的关注,直到2015年初,保监会发布《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市场才认为互助保险真正迎来拐点。

所谓互助保险,是指投保人以互相帮助、共摊风险为目的,为自己办理保险而合作成立的法人组织,主要是为社会公众提供风险保障,而不是提供高额投资回报。

平安证券分析师缴文超表示,股份制保险公司往往纠结于降低保费和提高公司收益两难选择中。对于相互保险公司而言,能用较低廉的价格为会员提供保障,会员既是保单持有人又是公司股东,公司的盈利为全部保单持有人所有,这使该类机构更专注于风险管理,同时还可减少逆选择风险,降低销售成本。

事实上,互助保险是当今世界保险市场上最主要的形式之一,拥有约四成的全球市场份额。国内自政策开闸以来,在排队等待牌照的险企中,便有多家互助保险公司的身影,如信美相互人寿、众惠财产相互保险总社、汇友建工相互保险、中海达财产相互保险、众康互助保险和万诚相互人寿等。而这些正在申请的互助保险机构不乏借助互联网征集会员、发展业务。

不过,对于互助保险牌照放闸,却并没有那么快。截至目前,监管层未放行任何一家互助保险机构的筹备。

蠢蠢欲动 互助保障计划抢跑

尽管监管层对互助保险牌照未松口,但是有关“类保险”的互助保障服务计划却接二连三冒出来,e互助、壁虎保险、互助家、夸克联盟等互助组织相继成立。“监管层鼓励创新形态的出现,但对于剑走偏锋的创新,监管层一直高度关注。”一位接近监管层人士指出。 目前来看,拟筹建的“类保险”互助服务计划运作方式分为线上和线下,如天津南开大学公能相互保险主要以线下校友为征集对象,而e互助和抗癌公社等主要从线上寻找加盟者。

这类组织目前的运行模式是注册成为会员后,无需缴纳费用或只需缴纳较少的、象征性的会费,当会员患有特定的疾病并确认后,由其他成员众筹不超过一定额度的资金助其治病。 借助互联网,在降低经营成本、满足客户需求、提高客户黏性等方面具有天然优势,为保险业在渠道创新、产品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提供了强大动力支持。但保监会财险部撰文指出,实践中也有一些互联网公司脱离保险监管,涉嫌非法经营保险业务,对消费者利益保护和市场秩序维护带来隐患。

微信公众号“保保集微服务”3月22日发布了“夸克驾车风险互助计划”,宣布消费者支付9元初始加入费用即可成为会员。若会员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在交强险和三责险赔付后,超额部分可享受最高80万元车损和人伤保障额度。这一看似为会员提供额外保障服务的互助项目,却被保监会盯上了。

保监会财险部认为,“夸克驾车风险互助计划”项目以“会员费”名义向社会公众收取费用,承诺出险时对超出商业车险限额部分区分人伤和车损分别给予赔付30万元和50万元赔付,其承保、理赔活动基本符合商业保险特征,而运营“夸克联盟”、“保保集”的上海卓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具备保险业务经营资格,所以,该公司涉嫌非法经营商业保险业务。

此互助非彼互助 涉嫌非法集资混淆概念

事实上,早在2012年保监会下发《关于涉嫌非法经营保险业务问题的复函》中便指出,“实践中,符合商业保险特征,以保险费以外名义向社会公众收取费用,承诺履行的义务中含有保险金赔偿、给付责任或者其他类似风险保障责任的活动,可考虑认定为非法经营商业保险业务行为。是否认定,应结合案件具体情况予以明确”。

依据监管部门来看,目前市场上出现众多的互助计划并非监管层所划定的互助组织,但由于其收费、开户等所有经营行为脱离金融保险监管,难以保证不被挪作他用。如果存在非法集资或其他诈骗行为,消费者利益将受到极大侵害。

为此,去年保监会曾两次下发风险提示,指出一些以“××互助”、“××联盟”等为名的非保险机构基于网络平台推出多种与相互保险形式类似的“互助计划”,部分“互助计划”借助保险名义进行宣传,极易造成保险消费者将其与保险产品混淆。

同时,保监会消保局也表示,大多数“互助计划”只是简单收取小额捐助费用,与保险产品存在本质差异,主要体现社会公益性质;相互保险则通过精算进行风险定价和费率厘定,遵循保险经营的等价有偿原理,财务稳定性具有充分保障。

事实上,上述《试行办法》也为相互保险组织的成立条件、资金运作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一般相互保险组织和专业性、区域性相互保险组织等组织形式。对一般相互保险组织要求需要满足不低于1亿元初始运营资金、不低于500个初始会员等条件。

但相较于其他互助平台不预收费用、事后分摊机制,并寻找公益基金组织管理会员剩余资金等,保监会指出,保保集无保险经营及保险中介资质,其10余名工作人员均为IT及互联网从业背景。“夸克联盟”在开展车险业务前,还吸纳其他会员费,会员费在该公司内部形成资金池,规模应在400万元以上。

监管真空犹存 互助保障藏风险隐患

不过,上述互助组织并非保险机构,因此并不在保险监管部门的管辖范围内,因此保监会曾连接发布风险提醒。如何规范此类组织的经营备受关注。

【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

“借助于互联网的形式可以拓宽发展空间,但新风险也随之而来。”中国社会保险学会理事庹国柱提醒,有些发起者可能一开始动机就不纯,以相互保险名义骗取公众钱款,扰乱正常金融秩序。对相互保险的资金运用,监管层未来会出台更明确的投资范围和比例规定。 北京商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大多数拟成立的互助保险组织都在积极招募会员,而监管对此并没有明确的条件限定。有保险公司高管担忧,部分消费者误以为互助平台是保险机构,一旦互联网公司服务不到位或卷款跑路,又可能引发如P2P一样的群体事件。

北京中高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滨表示,非保险公司的市场主体经营保险的行为是法律予以禁止的,这些没有纳入监管的商业行为对消费者而言,所缴费用是否能安全,发生事故后是否能及时理赔,都是风险。网络互助计划体现了很多互联网公司在保险领域的商业冲动。 有保险专家指出,类似互助平台想开展保险业务,可以选择与传统保险公司合作。李滨也认为,这种基于互联网技术的保险经营,由于成本降低而形成的竞争优势必然会受到传统保险公司的阻碍,如何突破阻碍,需要监管部门的创新监管,以规范互助保障业务发展。

篇四 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
趣互助:自助者天助也

【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

趣互助:自助者天助也

保险自诞生之日起,就是人与人之间互助的一种机制,诚如谚语“千家万户保一家”所言,互助是保险的本质特征。

无论是几千年前东方扬子江上船伙们共担风险的承诺,还是修建埃及金字塔时工匠们汇聚丧葬基金的行为,都是同行之间为应对共同风险而相互扶助开创的保险萌芽。今日之现代保险虽已远离其滥觞期的形态,但却未能改变其人人互助的精髓。穿越历史的长河,保险制度发展到今天,已经形成以股份制公司为主体的众多纷繁复杂的组织形态,相互保险则以其较低的成本和其对保险互助本质的坚持而历久弥新,且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而大有再度繁盛之势。

当保险监管部门以《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挑开中国保险市场舞台前的大幕之后,一幕以相互保险为主角的戏码就此登台。

舞台之上,已经有2005年就已经成立的阳光相互农业保险公司,1994年就已经成立的中国渔业互保协会以及1993年已经创办的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它们在各自的领域内都取得了很好成绩,发挥重要的作用,为我国相互保险的未来发展积累了丰富经验。年轻一点的还有2011年成立的慈溪农村保险互助社,作为地方性农村相互保险组织,其做法和经验为保监会制定《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提供了鲜活的样板。

而尚未登台,但已热闹非凡引人瞩目整装待发的,是众多未来的名角,比如九鼎投资和深圳前海新金融投资等9家公司共同参与拟设立的众惠财产相互保险总社;中国保险中介行业协会征集拟发起的安平责任相互保险公司;新国都、汤臣倍健等四家上市公司联合发起拟设立的信美相互人寿保险公司;在国家工商总局披露的预核准名称和在中国保监会申请批筹的名单里面出现的汇友建工相互保险有限公司、国民互助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中海达财产相互保险有限公司、众康互助保险有限责任公司和万诚相互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上海金仕达卫宁软件股份

有限公司参与发起设立的互助家互联网财产保险相互合作社;南开大学“校友会”发起拟设立的公能相互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等。

而在此之前,就已经出现一些“众保”模式的平台,介于众筹和相互保险之间,属于类相互保险平台,吸引了大量拥趸,展现出强大的生命力。新型网络互助公益平台“趣互助”要紧跟公益新潮流,开拓创新,为公益奉献出一份力量。

互联网将是互助保险更新换代飞速发展的沃土,基于互联网的互助保险至少体现了“多、快、好、省”四个方面的优势。

“多”是指网络可以集中海量会员,网络社区聚集人力的能力是前所未有的,短期内抗癌公社、夸客联盟等平台都已经汇聚了几十万以上的会员,突破了地域和人群的界限。保监会颁布的其不意相互保险试行办法中规定的一般发起会员数不低于500个的门槛利用互联网是可以轻松突破的。而这一特征恰恰也是保险稳健经营的基础,大数法则原理可以得到更好利用。

“快”是指借助网络的相互保险可以在极短时间内将筹资支付等重要信息及时通知到每位会员,归集到位资金并通过网络及时理赔,会员利用网络能够实现有效监督,并形成快速而透明的决策。

“好”是指相互保险以保障为第一要素,不以盈利为目的,每个成员既是贡献者也是受保障者。互联网平台可以使信息透明,会员参与决策与管理容易实现。可以保证组织利益与成员利益的激励相容,真正实现保险“一人为众,众人为一”的理念。而更重要的是,基于互联网技术的成员互动则是更大的突破,成员参与到产品的研发、设计、体验与监督等环节中,可以调动群体的积极性,而大数据的归集与使用又可以为会员提供个性化的保险服务。【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

“省”是指“互联网+相互保险”的模式更具有P2P的意义,互联网摆脱了传统保险营销和管理的人海战术和运营成本,以最少的人力、物力、财力服务更多的人群,成本可以降低40%甚至更多。相互保险的价格优势将是相互保险迅速成长的最大动力,也将对当前经营成本较高的股份制保险公司经营模式构成挑战,但对广大的保险消费者而言,对中国保险业的健康发展而言,则是非常有益的。

中国的文化传统中,互助是不熄的火焰。自助者互助,互助者天助。可以预期的是,未来相互保险将在技术、政策与文化传统的合力下迅速成长,并最终成为中国保险市场上一支重要的生力军。当然,相互保险不会一帆风顺,也不是没有风险和劣势,更面临着法律制度未能跟上、监管细则尚未出台等障碍,但“道路曲折,前途光明”,让我们共同呵护、期待着每一个能够让保险业变得更美好的新生事物。

篇五 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
互助保险行业研究报告:未来偿付能力堪忧!

助保险的监管逻辑。

P2P贷款起源于Propser和Lending Club等在线借贷平台,利用网络直接连接借款人和资金提供方,平台不做信用担保,只做信息撮合。在2010年传入中国后,由于中国的金融和信用环境,P2P平台不得不提供刚性兑付的信用背书。早期很多P2P平台通过滚动投资和自动投标建立资金池和期限错配,成为事实上的银行。由于很多P2P没有风控能力,结果导致P2P公司关闭,造成资金提供方的财物损失。

在监管方面,起初,一行三会认为只要互联网创新不声称替代现有银行和保险就不属于自己的监管范围,不知道如何管理P2P,后来借鉴美国证监会管理P2P的经验,国内起初也是交给证监会监管P2P。但是P2P涉及的功能更多与银行相关,因此2016年新规定后交与银监会管理。P2P发展的正面意义是促进了中国银行利率的自由化改革,解决了中小企业资金困难的问题。

相比P2P贷款,互助保险的监管方一开始就非常明确,由保监会管理。另外,P2P贷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已经引起了国务院的重视,明确了追责的处理原则。所以在P2P贷款整顿的环境下,互助保险的飞速发展当然引起保监会的高度重视。互助保险因此并没有管理真空的发展机遇。相比来说,因为保险的本质就是资金归集、期限错配、风险分担、投资理财,因此互助保险相比P2P贷款更容易造成金字塔一样的金融诈骗。

另外,互助保险与P2P贷款所遇境况不同还在于,传统银行相比P2P贷款拥有无法替代的资金成本优势,因此拥有服务大型企业等优质客户的垄断优势。P2P贷款服务的都是银行不愿意服务的客户,对银行的冲击很小。可互助保险却从整体上冲击了持牌保险公司,所以引起了传统利益更激烈的反抗。

要理解保监会的监管逻辑,必须要理解保险的本质和互助保险的逻辑。下面结合历史上保监会叫停几个互联网创新的案例来理解保监会的监管逻辑。

一. 保险的商业本质

关于传统保险的定义,保险是一种以经济保障为基础的金融制度安排。他通过对不确定事件发生的梳理预测和收取保险费的方法,建立保险基金;以合同的形式,由大多数人来分担少数人的损失,实现保险购买者风险转移和理财计划的目标。

这个定义具有五个核心要点:

1. 经济保障是保险的本质特征;

2. 经济保障的基础是数理预测和合同关系;

3. 经济保障的费用来自于由投保人所缴纳的保险费所形成的保险基金;

【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

4. 经济保障的结果是风险的转移和损失的共同分担;

5. 保险有经济保障的作用衍生出金融中介的作用。

以上为传统保险的五要素,对比Fintech对传统金融的改造,互联网保险仍然会有经济保障和风险分摊的本质特征,但是在去媒介化,去中心化方向有所革命,这个革命会导致精算模型预测和保险基金管理方面的突破。

从保险人的角度来看,适合承保的风险应当满足以下要求:经济上具有可行性,独立、同分布的大量风险标的,损失的概率分布是可以被确定的,损失时可以确定和计量的,损失的发生具有偶然性,特大灾难一般不会发生。

发生频率高,损失程度大的,一般只有在战争或者恶劣的自然条件下发生,不能保险;

发生频率高,损失程度小的,国内绝大多数创新险属于这一类型。如果消费者是理性的,那么购买这类保险通常是不经济的,这种保险更多的用来为保险公司获得用户的信息资料;

发生频率低,损失程度小的,属于自留风险,个人和企业一般不会投保,而是自我化解损失;发生频率低,损失程度大的。正如火灾、盗窃、人身意外保险等,是具经济可行性的可保风险。一旦发生,就会给人们造成极大的经济困难。对此类风险事件,保险便成为一种有效的风险管理手段。

二.互助保险与相互保险的区别

相互保险(Mutual Insurance)起源于17世纪的英国,保险公司由保单持有人共同所有,公司赢利以分红或者保费的形式返还给保单持有人。在美国,相互保险占整体保险市场的36%,日本占45%。美国的Liberty Mutual、State Farm Insurance都是相互保险公司。除了股东结构不同,相互保险和股份制保险公司在保险产品设计和风控业务模型上一模一样。中国目前有3家获批的相互保险公司,分别是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汇友建工财产相互保险社和信美人寿相互保险社。

互助保险(Peer-to-peer insurance)在2010年由德国的Friendsurance创建。由于德国的车险欺诈率比较高,导致德国车险费用非常高,这对于诚实的消费者是不公平的。因此Friendsurance的创始人建立一个网站,熟人圈子可以组成一个小组,积聚所有人的保费中一部分组成现金池,圈子里面的每个成员仍然依旧购买原来一样的车险,不需要改变原有车险产品设计。结算周期内产生的小额理赔直接由资金池出,超出池子的理赔需求仍然通过传统保险公司。

比如:每人交纳1000元,一共10人,共建立10000元资金池,如果A产生2000元索赔,那么由资金池负担;然后B产生9000元索赔,这样超过了池子里面的资金,多余的1000元将由传统的保险公司支付。如果池子里面的资金没有用完,则返还给会员或者流转到下一年的池子。Friendsurance的收入来自于会员必须购买的传统车险佣金。

这样做的好处是,熟人圈子组成的互助群体,从人群选择和互相监督两个角度减少了虚假索赔。保险公司间接的利用社交关系进行了用户群风险偏好细分,这样产生的结果是保险公司针对风险小的互助群体可以减少保费,对于风险高的群体提高保费。这种保险形式的产生主要得益于社交网络的渗透,就像Lending Club早期就是Facebook上的一个社交app。

总结来说,互保的优点包括:

利用社交网络便宜的获取客户降低营销费用;

利用自然的社交圈获取同风险特征用户;【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

利用社交降低欺诈,核保,理赔等费用。

Friendsurance创立以后,先后在英国产生了Guevara,2014年中国上海成立了人人互保公司,之后还迅速诞生了Lemonade、InsPeer、Peercover等众多互助保险公司。

三. 中国的互助保险的特点、问题以及积极意义

就像Lending Club和宜信的相同性仅仅停留在P2P这个名字,中国的互助保险和Friendsurance有非常大的区别,包括:

完全脱离了传统保险;

以重大疾病保险为主;

带有浓厚的公益性质;

由于要分散大额重大疾病理赔的风险,中国的互助保险涉及用户非常多。

其设计的主要模式为:

每个会员缴纳非常少(经常低于10元)的会员费,在180天的观察期结束后,就成为正式会员享有保险福利。如果某一个会员产生重大疾病索赔,就将索赔额除以会员数,通知会员缴纳互助费,因为重大疾病的索赔额一般很高,所以一般互助平台的索赔上限为30万元,为了避免单个会员缴纳互助费过高,一般平台都在聚集上万用户后才开始理赔,一般平台的互助费一般都在100元以下。如果不缴纳互助费的用户,就被平台认为自动退会,结束会员资格。

这个模式存在的问题包括:

会员不确定自己缴费多少?因为索赔案例的发生是不可预测的,尽管可以通过统计模型预估出来。

不确定获益多少?当索赔案发生的时候,由于缴纳互助费的会员数目未知,所以索赔额不确定。

这样产生的根本问题是,购买保险的初心是用确定的支出获得未来索赔的确定性,互助保险并没有满足这个需求。

这次保监会对互助保险的监管依据集中在:如果不能给用户保障,那就不能叫保险,也不能和保险产品对比误导用户。

很多人对互助保险的商业模型也持有怀疑态度,所有平台宣称的平台服务费是否够支撑公司运营?更多的问题比如:

谁来托管资金?

如果让托管资金产生收益?

这么多的会员如何防止欺诈?

从正面来看,互助保险在短短两年内吸引了数百万会员,凸显了用户对保险的需求。反映出了传统保险高价格、购买的不便利和体验不佳,抑制了保险购买的需求。

四. 互助保险产品到底能否替代传统保险产品呢?

保监会特别指出现有的网络互助平台的收费模型“未基于保险精算进行风险定价和费率厘定”。

我委托了一位保险精算师对比了互助保险的费率模型和保险公司的费率模型,将传统保险模型中的营销成本归零,统一投资收益率,对比水滴互助的保险产品,得出的结论是水滴互助保险收取的保费很难满足偿付能力。

研究方法如下:

《健康随e保重疾保障计划》是阳光在网上销售的保险,披露了精算报告,根据报告中的保费计算方法,这款产品没有任何的销售成本。

这款产品能够盈利的前提条件是,《中国人寿保险业经验生命表》的数值比实际情况保守。以及,目前中国的投资利率肯定是要超过年化3.5%的。

《健康随e保》有A,B,C,D四类,我们只考虑A类(癌症,恶性肿瘤)以及B类(包含恶性肿瘤的常见的6种重疾)。

我们可以假设一款不挣钱的防癌险的费率应该是接近《健康随e保》A类的费率的。水滴互助防癌的费率不应该有太大的偏差。

试验思路:

篇六 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
2015-2016年度前海蛇口自贸片区 优秀金融创新案例名单

附件1

2015-2016年度前海蛇口自贸片区 优秀金融创新案例名单(拟)

篇七 众惠财产相互保险社
第五章 保险形态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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