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住房公积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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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副处级的事业机构,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对全市住房公积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中国招生考试网www.chinazhaokao.com 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惠州住房公积金查询供大家参考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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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管理,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充分利用网络进行住房公积金信息的公开发布,及时宣传全市住房公积金工作成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公开发布的网站为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hzgjj.cn/)与惠州市信息公开集约化平台(http://zwgkadmin.huizhou.gov.cn/)。

  第三条 严格实行上网信息审批制度,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和使用工作,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保密规定。上网信息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涉密信息一律不得在网站上发布,各科(部)对其提供的信息须认真检查,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的内容出现。坚持“先审后上、分级负责、保证质量”和“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原则,未经审核的信息一律不准上网发布。

  第二章 职责划分

  第四条 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计划科具体负责网站监督、管理和上网信息的审核工作,网站建设和维护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对网站进行总体规划设计、网站建设管理、栏目设置管理、页面版式设计等。

  (二)负责中心网站日常维护、运行管理等工作。监控网站的运行状况,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解决网站运行中出现的问题,确保网站的正常运行。

  (三)负责网站信息发布上传工作。

  (四)配合相关科室(单位)完成网站栏目及信息的更新和维护。

  第五条 中心各科室及各县区管理部应指定专人负责重大新闻事件,政务信息、业务信息、专题专栏等网站信息公开目录内容的采集、整理、上报工作,并确保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并符合安全保密工作的要求。

  第六条 综合计划科负责将经由各科(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的上报信息交付网站管理员及时发布。

  第三章 网站信息报送

  第七条 信息报送要严格把关,对所报送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时效性和准确性进行审核,网站发布所有信息未经报送科(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确认,不得报中心综合计划科发布。

  第八条 各县区管理部须指派1名责任心强、业务能力突出的人员担任网站信息员,信息员要认真做好信息采集、整理工作,撰写校对相关稿件,经科(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后,负责将本科(部)所需上报的网站信息(附信息公开呈批表)及时上报中心综合计划科,同时做好报送信息的备案存档工作。

  第九条 各科(部)上报信息的信息公开呈批表,需明确指定发布相应网站和栏目,综合计划科交付网站管理员发布。

  第四章 网站信息审核及发布流程

  第十条 网站信息审核及发布流程

  (一)中心各科(部)经办人或指派的信息员拟稿、核稿,填写信息公开呈批表(附后)。

  (二)由经办人或信息员提交本科(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核签字。

  (三)审签通过后,由经办人或信息员将信息公开呈批表以及需公开的电子版信息报送综合计划科,并做好备案存档工作。

  (五)综合计划科交由网站管理员正式发布信息。

  第十一条 网络信息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国家有关法规,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中心网站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十二条 网站信息发布实行责任追究制。对发布涉密信息或未经审核批准的信息,将追究信息发布审核负责人和信息员以及发布人的责任。制作、复制、发布、传播本规定第十条所列内容之一的信息,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章 发布时限

  第十三条 信息的采集要有时限性。重大的会议(活动)信息的采集发布要与会议(活动)同步,一般的会议(活动)要在会议(活动)开展后两日内报送信息,过期的信息将不予发布。

  第十四条 网站调查、在线咨询的处理需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流程的运转报送综合计划科。

  第六章 发布信息备份

  第十五条 经发布的所有信息均应进行备份存储,并保存相应信息的呈批表。

  第七章 奖励与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 报送信息工作纳入中心各科室各县区的年度目标考核。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年底将不予评选先进。

  第十七条 对应及时报送而没有报送的,综合计划科提出警告,并限期整改;对逾期不予整改的,中心综合计划科报经中心领导批准后予以通报批评。

  第八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合计划科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本文来源:http://www.guakaob.com/jisuanjileikaoshi/9007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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