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申清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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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申清书篇一
《取保候审申请书格式》

【 】第 号

申请人: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__________律师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为犯罪嫌疑人_________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与理由:

犯罪嫌疑人_______因涉嫌______因涉嫌______一案,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经_______批准逮捕羁押。根据犯罪嫌疑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要求,本所为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请取保候审。其保证方式是由_________提供担保(或交纳保证金_____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6条、第51条之规定,特为其提出申请,请已与批准。

此致

申请人:XXX律师事务所(章) ______律师(签名) 年 月 日

申请人:河南天基律师事务所XXX律师

地址:郑州市经一路北9号清华国际大厦12层

联系电话:

申请事项:为犯罪嫌疑人甲因涉嫌XXX一案,于XXX年XX月XX日经检察机关批准而逮捕羁押。受犯罪嫌疑人甲父亲(或其他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乙的委托,河南天基律师事务所丙律师担任甲的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依照我国刑事法律相关规定和甲亲属的授权委托,丙律师申请对甲变更强制措施,改为取保候审,其保证人是甲的父亲乙(或者甲按侦查机关的要求交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取保候审的具体理由如下。

1、对甲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

《刑事诉讼法》第60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发生社会危害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

《刑事诉讼法》第51条第2项规定:“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知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根据以上两处《刑事诉讼法》条款的规定,可以看出,防止社会危险性的是逮捕羁押的一个充分条件,而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是取保候审的必要条件。此处的社会危险性不是指犯罪的社会危害性,而是指嫌疑人若离开羁押场所会妨碍对案件的刑事侦查,或者对他人和社会造成侵害。

就本案而言,甲是否受贿的有关证据应该已经被侦查机关掌控,如果嫌疑人有罪,其隐匿证据、逃避追诉已无可能;涉嫌收回的20万元款项,甲也已经退回,社会损失已经降低;且嫌疑人是年迈妇女,体质赢弱,无畏罪潜逃或暴力伤害他人的能力。因此,对甲取保候审不至于发生社会危害性。

2、对甲取保候审便利其治疗疾病,符合刑事法律中蕴涵的人道主义原则。

《刑事诉讼法》第60条第2款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可以取保候审。”这体现了我国刑事法律中的人道主义关怀。

在本案中,申请人调查了甲的身体情况,根据我们从XX省人民医院提取的甲病例(全部病例复印件附后,共审查机关审核),家患有严重的脑血栓症状,而且,近十年来甲罹患严重的未能查清原因的突然昏厥,呕吐病症,多次反复发作入院治疗,医院多次组织专家会诊判断可能是颈椎神经病变,尚待观察;而且甲因年老力衰,心脏和肾脏也有病变。多名医生多次在医嘱中建议患者静养。

甲的病情客观上需要持续的治疗和医务人员的护理下静养。但是,长期被羁押的环境非常不利于甲的健康,并有可能导致健康状态恶化。所以,在不影响案件正常侦查的情况下,对甲取保候审,为其治疗疾病提供便利,符合法律的规定,符合刑事法律中蕴含的人道主义原则。

3、对甲取保候审,使其能安置八旬父母的照料,符合中国人的伦理道德要求。

本案中,甲因为和其丈夫丁涉嫌共同受贿而被逮捕侦查,甲无疑属于从属地位,即便刑事犯罪成立,甲的责任为轻;夫妻二人突然被捕后,在家内没有青壮年家属,甲年近八旬的年迈父亲还要护理同样年迈的因病卧床不起的甲的母亲,年迈老人守望自助,家庭生活困顿,令人悲悯。若能将甲取保候审,使其暂时照料双亲,并安置好两位老人未来的照料事宜,既符合中国人的伦理道德要求,也与共建和谐社会相吻合。

综上,对嫌疑人甲采取取保候审,既不会妨碍本案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不会有社会危害性,而且都能使甲治疗自身严重疾病,并安排照顾年迈父母亲事宜,是他们暮年生活尽可能平顺,符合《刑事诉讼法》有关取保候审的规定,也符合人道主义原则和中国家庭的伦理标准。

基于以上的理由,申请人认为:对犯罪嫌疑人甲采取取保候审是合法、合理和合情的,请侦查机关予以批准。如果侦查机关批准对甲取保候审,律师将督促其随传随到,积极配合侦查机关侦办案件。

此致

XX省XX市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河南天基律师事务所 律师:_________(签名) XX年XX月XX日

取保申清书篇二
《取保候审申请书范本(家属用)》

取保候审申请书

(注:本范本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警方刑事拘留时,

由家属提起取保候审申请时使用。)

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单位职务、住址、联系方式。) 被申请犯罪嫌疑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单位职务、住址)因涉嫌某某罪名已被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刑事拘留,现羁押于朝阳区看守所。)

申请事项:恳请贵局对犯罪嫌疑人XXX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事实与理由:

犯罪嫌疑人XXX自本月中旬得知自己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已被上网通缉后,自愿、主动、在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所属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就该案中涉及其本人的具体情况进行解释说明,并且自愿置于警方控制之下等待北京警方前来处理,积极配合调查。

犯嫌疑人XXX仅因其短暂就职于XXXX有限公司受命给公司员工进行业务培训,便莫名涉案,并被列为网上通缉犯,感到既是困惑、无奈,又是无辜、委屈。因此,无论是XXX本人还是家属都会竭尽全力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以便尽早查明案件真相,还XXX自由与清白。

鉴于XXX具有主动投案、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的情节和强烈意愿,再结合本案涉嫌罪名和具体案情,XXX的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51条关于可以适用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的规定。

因此,申请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52条规定为犯罪嫌疑人XXX提出取保候审申请,并且,为保证刑事诉讼顺利进行、保证犯罪嫌疑人XXX随传随到,申请人愿意依法向公安机关交纳保证金、提供保证人或者其他力所能及的保证。

恳请贵局依法予以审查批准!

此致

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

申请人:

年 月 日

取保申清书篇三
《解除取保候审申请书范例》

申请人:东方说

身份证:xxxxxxxxxxxxxx348

手机:134xxxxxxxxx

身份证住址:xx市xx区xx路xx号xx座xx房

申请事项:解除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X公XX保【20XX】第XXXXX号)解除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X保【2020XXXX】第XXXXX号

XXXXX故意伤害案》犯罪嫌疑人,事实经过详见致事实及理由:申请人系《申请人系《XXXXX故意伤害案》犯罪嫌疑人,事实经过详见致

《供述书》》检察院检察院《供述书《供述书》,申请理由详见致检察院《辩护意见书,申请理由详见致检察院《辩护意见书》。

关于伤情鉴定,申请人对事主唇部轻微伤予以确认,但对头部轻伤不予确认。因为申请人在事发前后均未击打事主脑部,申请人只抽打了事主的嘴

,完全没有故意伤害事主的动机和必要,头部部。另外申请人与事主从未谋面另外申请人与事主从未谋面,完全没有故意伤害事主的动机和必要,

轻伤并不是申请人行为所致。但由于事主虚构事实经过,申请人推断事主头

,另外伤情鉴定以医院病历为依据并无事主受伤部位照片,部轻伤为陈旧伤部轻伤为陈旧伤,另外伤情鉴定以医院病历为依据并无事主受伤部位照片,根

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六条“勘验、检查伤害案件现场,应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对现场情况和被伤害人的伤情进当制作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绘制现场图,,并将上述材料装订成卷宗。”第二十二条“人身伤情鉴定文书格式,并将上述材料装订成卷宗。”第二十二条“

和内容应当符合规范要求。鉴定文书中应当有。对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公安机关办》。案单位应当制作《鉴定意见通知书案单位应当制作《鉴定意见通知书》,”,“第

,四十条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四十条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形成完整卷宗。卷宗内的材料应当,检验、鉴定结论等证据材料……”申请人在案发前后一直,检验、鉴定结论等证据材料……”……”申请人在案发前后一直到和签署有伤情照片的书面材料,头部轻伤是否具有真实性?事实不清,未见未见到和签署有到和签署有伤情照片伤情照片的书面材料的书面材料,头部轻伤是否具有真实性?事实不清,

依据不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事主头部轻伤是申请人所为的鉴定结论明显事主头部轻伤是申请人所为的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依据不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刑诉法》国刑法》第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国刑法》第十三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以下简称《刑诉法刑诉法》)

“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第十五条第一项和第四项规定,理应第十五条第一项和第四项规定,理应“

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和《公安机关办理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第168条“、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二)情节显著轻微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

;。第五十八条“人民罪的罪的;(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和《刑诉法》和《刑诉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八条“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

…。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十二个月十二个月…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综上所述,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综上所述,

,特申请审查批准!故申请免予追究刑事责任解除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故申请免予追究刑事责任解除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申请人积极配合公检各部门的调查工作,态度好且办事在取保候审期间在取保候审期间,申请人积极配合公检各部门的调查工作,

,减轻了办案人员的工作压力。在取保候审期间并未违反认真仔细认真仔细,减轻了办案人员的工作压力。另外申请人另外申请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并未违反

任何规定,故申请贵所退还取保侯审保证金。《刑诉法》第五十六条之《刑诉法》第五十六条之任何任何规定,故申请贵所退还取保侯审保证金。

此致

xx市xx区xx派出所

申请人:东方说

代理人:爱币加押

xxxx年xx月xx日

取保申清书篇四
《取保候审申请书》

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北京市XX律师事务所××××律师

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 ××××××××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与理由:

犯罪嫌疑人××××因涉嫌××××一案,于××年××月××日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逮捕羁押。根据犯罪嫌疑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要求,本人为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请取保候审。其保证人是××××(或保证金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51条、第96条的规定,特为其提出申请,请予批准。

此致

××××公安局或(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

北京市XX律师事务所(章)

年 月 日

辩 护 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北京市百伦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 XXX 的家属委托并征得 XXX 本人同意,指派贾清林、王华律师担任宋四维的辩护人。在接受委托后,辩护人详细查阅了本案卷宗,走访了相关证人,多次会见了本案被告人, 并进行了相关的调查取证。刚才又参加了庭审,听取了被告人、被害人的陈述和公诉人的意见。现在法庭调查的基础上就被告人宋四维故意伤害一案发表以下辩

护意见:

一、…………

二、…………

以上辩护意见供合议庭合议时慎重考虑并请予以采纳。

此致

北京市 XXX 区人民法院

辩护人:

(北京市 律师事务所)

二○○七年八月八日

上 诉 状

上诉人:XXX,男,1961年11月28日出生,户籍所在地江西省永丰县。

上诉人因 XXX 有限公司及XXX、XXX、XXX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不服XXX人民法院(2006) XXX字第XXX号刑事判决书,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撤销 XXX 人民法院(2006) XXX 字第 XXX 号刑事判决书;

2、依法宣告上诉人无罪。

上诉事实及理由:

一、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认定上诉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没有充分

证据

二、原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认定上诉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没有法律

依据

三、原审法院避重就轻,对本案关涉定罪量刑的焦点问题含糊其辞甚至视若无睹,在罪与非罪的关键问题上逻辑混乱,前后矛盾,是非颠倒

综上,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判,依

法宣告上诉人无罪。

此致

XXXXXX人民法院

上诉人:XXX

xxx年xx月xxx日

附带民事起诉状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以下简称原告人):

(基本情况)……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以下简称被告人):

(基本情况)……

诉讼请求:

1、依法追究被告人××、××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

2、判令被告人××、××赔偿原告人因其犯罪行为所遭受的损失人民币×

×. ××元。

事实与理由:

××年×月×日,被告人××、××进行××犯罪行为。对被告人的罪行,原告人已向公安机关进行了揭发和控告。现被告人××一案,已经××公安局侦查终结,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情节以及造成的危害后果,××人民检察院×检刑诉字[20××]第××号起诉书中有详细的叙

述,这里不再重复。

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原告人造成了物质损失,现依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请一并审理,其事实和理由如下:

原告人上述物质损失,完全是由被告人犯罪行为造成的,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依上述规定,原告人特向贵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依法审判。

此致

XXX人民法院

诉人:XXX

XX 年 XX月 XX日

附:本状副本×份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协议

甲方:XXX(被告人或其亲属)

乙方:(被害人或其亲属)

因XXX(被告人)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一案,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自愿签订本协议。

1、甲方自愿就XXX(被告人)涉嫌故意伤害犯罪一案向乙方支付赔偿金共

计人民币三万元(¥30,000),于本协议签订后一次性付清。

2、乙方在收到甲方上述赔偿金后,撤回其向XXX人民法院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起诉,并放弃主张与XXX(被告人)故意伤害案有关的任何民事赔偿权利。

3、乙方在收取甲方上述赔偿金的同时,自愿向XXX人民法院递交甲方认可的书面申请,表明对被告人XXX的伤害行为表示谅解,并不再追究被告人XXX

的刑事责任。

4、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送XXX人民法院一份,自双方签字之

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2007年8月 日 2007年8月 日

取保申清书篇五
《取保候审申请书(打印) 2》

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王振华、李学江律师,北京市百瑞(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

联系电话:王振华律师 13705311011

申请事项:对涉嫌交通肇事罪的犯罪嫌疑人程其欣申请取保候审 申请理由:

犯罪嫌疑人程其欣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一案,于2013年4月13日被莒县公安局刑事拘留,现羁押于日照市看守所。根据犯罪嫌疑人程其欣配偶韩东的委托,申请人为其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的配偶愿依法为程其欣提供保证人或缴纳保证金。具体事实和理由如下:

一、嫌疑人是否实施犯罪行为证据不足,无法排除合理怀疑

1.侦查机关未提供充分的客观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

本案卷宗中认定嫌疑人程其欣有罪的唯一直接证据是受害人陈述(参见询问受害人辛在军的笔录),另有其子辛有贵、辛有宝的证言。

申请人认为:从证据的角度审视,受害人辛在军陈述属于言词证据,与同为言辞证据的犯罪嫌疑人程其欣供述完全矛盾。程其欣始终陈述肇事司机是韩国人河重源,而自己系坐在副驾驶位上的同乘人,供述前后一致从无反复。侦查机关调查的证人辛有贵、辛有宝均非现

场目击人,其关于肇事司机的陈述均系从受害人辛在军处听来的,且二人系辛在军的直系亲属,二者利害关系明显,证言证明力低。而侦查机关调查的田宗旺其人,系与韩国人河重源所办公司有过业务关系的莒县当地企业职员,其对肇事司机系韩国人的信息,来源于事发当日中午程其欣在河重源等众人在场的情况下,对其询问的答复,该证言证明力明显高于辛有贵、辛有宝证言。由此可见,侦查机关认定程其欣系交通肇事嫌疑人的证据远未达到确实、充分的程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四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八项之规定和第七十九条之规定,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对被害人陈述和证人证言应重点审查其是否直接感知、证人是否和被害人具有利害关系、被害人陈述和证人证言是否相互印证、有无矛盾。

本案中,侦查机关并未提供任何客观证据,且被害人陈述和嫌疑人供述完全矛盾,均为传来证据的证人证言也同样存在重大不同。刑事证据要求证据链的严谨足以排除合理怀疑,单凭被害人陈述无法达到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定罪证据确实、充分的要求。在仅有言词证据且无法相互印证,矛盾明显的情况下,根本无法认定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

2.本案存在其他嫌疑人的可能性

本案嫌疑人在侦查机关的多次询问中前后一致,一直坚持如实陈述所知事实真相,明确告知侦查机关肇事者是韩国人河重源,而和河重源相识的苏清强、苏淑霞兄妹证言同样显示河重源具有重大嫌疑。

如:2013年4月16日询问笔录证实,苏淑霞陈述称2011年9月份,苏淑霞打电话问河重源交通事故是怎么回事,河重源明确告诉苏淑霞此事不用她管,交由程其欣处理就行了(参见卷宗编码第78-81,苏淑霞询问笔录)。同年4月17日苏清强询问笔录证实,苏淑霞告诉他“老河(河重源)又出事了”(参见卷宗编码第82-84,苏清强询问笔录)。另,嫌疑人程其欣陈述,其在向保险公司电话报案时,河重源就在其身边并主动将驾驶证拿出并由程其欣告知保险公司驾驶员信息。

综上,申请人认为,在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的情况下,不宜盲目将嫌疑人羁押,申请人有正当理由申请变更强制措施,采取取保候审,以免冤假错案无可挽救。

二、对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无社会危害性

申请人经过会见嫌疑人、调查了解嫌疑人生活环境、处世为人,参阅卷宗,即使假设嫌疑人有罪,申请人同样认为对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无任何社会危害性。

1.交通肇事罪本身属过失犯罪,此罪社会危害性小

交通肇事罪是典型的过失犯罪。嫌疑人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使公私财物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此罪。此罪的主观过失,本质上嫌疑人并不期望发生事故,即使发生了事故,一般也会积极采取措施救助被害人。因此,此罪的主观恶性轻微,社会危害性小。

2.嫌疑人事故发生后的行为证实其无社会危害性

本案中,事故发生后立即报警,河重源和嫌疑人程其欣第一时间

将被害人送到中楼镇医院,后又送被害人到县医院。在被害人就医过程中,嫌疑人程其欣受河重源指派为被害人垫付6500元的医疗费用,并留下联络方式。事故当天下午安顿好受害人后,河重源和嫌疑人程其欣主动到莒县交警大队协助调查,但因为承办警官出警,未能及时反映事故情况。同日,嫌疑人程其欣向保险公司报案,并如实向保险公司提供了肇事者河重源的护照信息和驾驶证信息。事故发生后7天左右,河重源和嫌疑人又再次租车到医院看望受害人,并第二次到莒县交警大队准备接受调查。遗憾的是,两次皆未见到承办警官,而莒县交警在其后河重源留在中国的几个月里也从未主动要求其前去说明情况。

在事故发生7个月后,侦查机关才向嫌疑人程其欣进行调查,程其欣每次均积极配合,如实陈述其所了解的案情,即使被刑事拘留后,仍积极配合侦查机关做调查,并提供重大嫌疑人韩国人河重源的线索。嫌疑人在此过程中,自始至终陈述一致,并无反复、欺骗侦查机关的行为。

综上所述,嫌疑人程其欣在事故后,实施了积极协助抢救受害人、陪同看望被害人、受托垫付治疗费用、主动向保险公司报案、主动配合侦查机关做调查、提供重大线索等行为,其目的是为了尽早查明真相,还事实以本来面目。以上行为,证明嫌疑人是一个秉公守法,善良热情的普通公民,不具备社会危害性性,更证实其自身的清白和无辜!

三、从量刑角度,嫌疑人符合采取取保候审条件

根据《山东省高院量刑指导意见实施细则》第五条交通肇事罪量刑的事实细则规定:重伤一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并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二款所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的,量刑起点为六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在相同情况下,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可以根据责任大小减少刑期的30%以下确定基准刑。综上分析,即使申请人殚以最坏的恶意推测,嫌疑人的量刑基准刑可能为:{拘役或者(6个月-1年有期徒刑)}*(1-30%)<8.4个月。

根据本案损害事实可知,肇事司机可能获得的刑罚为拘役、或者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

四、嫌疑人所受教育及家庭、工作环境等因素,决定其被取保候审后,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

1.嫌疑人有照顾尚年幼孩子的强烈愿望,取保候审不至于发生社会危险性

嫌疑人尚有正在读书的孩子,嫌疑人作为一位母亲,天然具有回归家庭和照顾子女的愿望,如今不幸涉及刑事案件,结合在刑事拘留前嫌疑人数次应侦查机关要求,积极配合调查的事实,足以证实嫌疑人无社会危害性。一个人若真正实施了犯罪,绝不可能在完全享有自由的两年内,始终积极配合着侦查机关的各种调查。从犯罪心理的角度,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后往往积极采取销毁证据、说谎掩盖罪行、逃跑等逃避法律追究的一系列行为。本案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调查后,不仅积极配合而且如实陈述所知事实,提供有力破案线索。此种行为

取保申清书篇六
《故意伤害罪取保候审申请书》

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XX律师事务所律师,李XX。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吴xx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和理由:董XX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于 年 月 日刑事拘留。现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理由如下:

一董XX伤害被害人严XX的行为实属于偶然,其主观恶性不大。董XX与被害人严XX原系同一个村庄的,董XX平常与邻里之间的关系一直都是很不错的。因家族的祖坟被挖掘一事与村干部被害人严XX讨说法时双方发生了争执才在情急之下打伤了严XX,吴XX的行为属于激情犯罪,属于偶犯。事发前,董XX根本就没有想到过要伤害被害人,其主观恶性不大。

二、董XX所犯罪行的社会危害性应当与其他暴力犯罪有所区别。吴XX会打伤严XX,实乃情有可原,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敬重祖宗,尊崇孝道的教育有关。事发当日是清明节,是我国传统上山祭拜祖宗的传统日子,深受传统文化影响的董XX看到自己家族的祖坟被挖掘,一时气愤难奈才找村干部严XX理论,在双方激烈争吵中,不慎酿下了犯罪的恶劣后果,引发了事故,其社会危害性相对较轻。

三、董XX被拘留后,家属已经完全同意对被害人受伤所产生的经济损失进行了赔付,并且已经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事故发生后,

嫌疑人的家属已经代表董XX向被害人陪礼道歉。被害人对董XX,表示已经完全原谅他的一切过错,不再追究董XX的责任,请求公安机关从轻处理。董XX的家属已经用实际行动来弥补其所犯罪行,用行动来表示忏悔。

四、董XX系家中的顶梁柱,上有丧失劳动能力且多病的父母,下有未成年的孩子需要抚养,全家人的生活重担全部由董XX一人承担。现董XX被刑事拘留,家里的唯一顶梁柱垮塌,现在一家人生活非常困难,急需董XX回家,承担起家庭重梁。

五、董XX认罪态度很好,能够配合公安机关查清犯罪事实,且系初犯。如果能够让他取保候审,更加能够体现司法机关的人文关怀,达到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立法宗旨。让董XX更加努力改造自己,让自己脚踏实地地生活,为社会、为家庭贡献出自己应有之力。如果能够让他取保候审,我们愿意应公安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应担保,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保证董XX随传随到。

综上所述,我认为,董XX由于一时冲动,犯下了故意伤害罪。但犯罪后董XX悔罪态度明显,家属也已经完全赔偿了受害人的损失,受害人已经表示对董XX的犯罪行为予以谅解。现特依法向贵局申请取保候审,望贵局批准。

此致

公安局

申请人: 2013-6-6

取保申清书篇七
《取保候审申请书》

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北京市XX律师事务所××××律师

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 ××××××××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与理由:

犯罪嫌疑人××××因涉嫌××××一案,于××年××月××日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逮捕羁押。根据犯罪嫌疑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要求,本人为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请取保候审。其保证人是××××(或保证金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51条、第96条的规定,特为其提出申请,请予批准。

此致

××××公安局或(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

北京市XX律师事务所(章)

年 月 日

辩 护 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北京市百伦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 XXX 的家属委托并征得 XXX 本人同意,指派贾清林、王华律师担任宋四维的辩护人。在接受委托后,辩护人详细查阅了本案卷宗,走访了相关证人,多次会见了本案被告人, 并进行了相关的调查取证。刚才又参加了庭审,听取了被告人、被害人的陈述和公诉人的意见。现在法庭调查的基础上就被告人宋四维故意伤害一案发表以下辩

护意见:

一、…………

二、…………

以上辩护意见供合议庭合议时慎重考虑并请予以采纳。

此致

北京市 XXX 区人民法院

辩护人:

(北京市 律师事务所)

二○○七年八月八日

上 诉 状

上诉人:XXX,男,1961年11月28日出生,户籍所在地江西省永丰县。

上诉人因 XXX 有限公司及XXX、XXX、XXX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不服XXX人民法院(2006) XXX字第XXX号刑事判决书,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撤销 XXX 人民法院(2006) XXX 字第 XXX 号刑事判决书;

2、依法宣告上诉人无罪。

上诉事实及理由:

一、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认定上诉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没有充分

证据

二、原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认定上诉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没有法律

依据

三、原审法院避重就轻,对本案关涉定罪量刑的焦点问题含糊其辞甚至视若无睹,在罪与非罪的关键问题上逻辑混乱,前后矛盾,是非颠倒

综上,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判,依

法宣告上诉人无罪。

此致

XXXXXX人民法院

上诉人:XXX

xxx年xx月xxx日

附带民事起诉状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以下简称原告人):

(基本情况)……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以下简称被告人):

(基本情况)……

诉讼请求:

1

、依法追究被告人××、××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

2、判令被告人××、××赔偿原告人因其犯罪行为所遭受的损失人民币×

×. ××元。

事实与理由:

××年×月×日,被告人××、××进行××犯罪行为。对被告人的罪行,原告人已向公安机关进行了揭发和控告。现被告人××一案,已经××公安局侦查终结,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情节以及造成的危害后果,××人民检察院×检刑诉字[20××]第××号起诉书中有详细的叙

述,这里不再重复。

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原告人造成了物质损失,现依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请一并审理,其事实和理由如下:

原告人上述物质损失,完全是由被告人犯罪行为造成的,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依上述规定,原告人特向贵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依法审判。

此致

XXX人民法院

诉人:XXX

XX 年 XX月 XX日

附:本状副本×份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协议

甲方:XXX(被告人或其亲属)

乙方:(被害人或其亲属)

因XXX(被告人)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一案,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自愿签订本协议。

1、甲方自愿就XXX(被告人)涉嫌故意伤害犯罪一案向乙方支付赔偿金共

计人民币三万元(¥30,000),于本协议签订后一次性付清。

2、乙方在收到甲方上述赔偿金后,撤回其向XXX人民法院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起诉,并放弃主张与XXX(被告人)故意伤害案有关的任何民事赔偿权利。

3、乙方在收取甲方上述赔偿金的同时,自愿向XXX人民法院递交甲方认可的书面申请,表明对被告人XXX的伤害行为表示谅解,并不再追究被告人XXX

的刑事责任。

4、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送XXX人民法院一份,自双方签字之

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2007年8月 日 2007年8月 日

取保申清书篇八
《取保候审申请书》

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北京市XX律师事务所××××律师

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 ××××××××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与理由:

犯罪嫌疑人××××因涉嫌××××一案,于××年××月××日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逮捕羁押。根据犯罪嫌疑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要求,本人为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请取保候审。其保证人是××××(或保证金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51条、第96条的规定,特为其提出申请,请予批准。

此致

××××公安局或(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

北京市XX律师事务所(章)

年 月 日

辩 护 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北京市百伦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 XXX 的家属委托并征得 XXX 本人同意,指派贾清林、王华律师担任宋四维的辩护人。在接受委托后,辩护人详细查阅了本案卷宗,走访了相关证人,多次会见了本案被告人, 并进行了相关的调查取证。刚才又参加了庭审,听取了被告人、被害人的陈述和公诉人的意见。现在法庭调查的基础上就被告人宋四维故意伤害一案发表以下辩

护意见:

一、…………

二、…………

以上辩护意见供合议庭合议时慎重考虑并请予以采纳。

此致

北京市 XXX 区人民法院

辩护人:

(北京市 律师事务所) 二○○七年八月八日

上 诉 状

上诉人:XXX,男,1961年11月28日出生,户籍所在地江西省永丰县。

上诉人因 XXX 有限公司及XXX、XXX、XXX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不服XXX人民法院(2006) XXX字第XXX号刑事判决书,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撤销 XXX 人民法院(2006) XXX 字第 XXX 号刑事判决书;

2、依法宣告上诉人无罪。

上诉事实及理由:

一、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认定上诉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没有充分

证据

二、原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认定上诉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没有法律

依据

三、原审法院避重就轻,对本案关涉定罪量刑的焦点问题含糊其辞甚至视若无睹,在罪与非罪的关键问题上逻辑混乱,前后矛盾,是非颠倒

综上,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判,依

法宣告上诉人无罪。

此致

XXXXXX人民法院

上诉人:XXX

xxx年xx月xxx日

附带民事起诉状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以下简称原告人):

(基本情况)……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以下简称被告人):

(基本情况)……

诉讼请求:

1、依法追究被告人××、××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

2、判令被告人××、××赔偿原告人因其犯罪行为所遭受的损失人民币×

×. ××元。

事实与理由:

××年×月×日,被告人××、××进行××犯罪行为。对被告人的罪行,原告人已向公安机关进行了揭发和控告。现被告人××一案,已经××公安局侦查终结,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情节以及造成的危害后果,××人民检察院×检刑诉字[20××]第××号起诉书中有详细的叙

述,这里不再重复。

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原告人造成了物质损失,现依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请一并审理,其事实和理由如下:

原告人上述物质损失,完全是由被告人犯罪行为造成的,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依上述规定,原告人特向贵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依法审判。

此致

XXX人民法院

诉人:XXX

XX 年 XX月 XX日

附:本状副本×份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协议

甲方:XXX(被告人或其亲属)

乙方:(被害人或其亲属)

因XXX(被告人)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一案,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自愿签订本协议。

1、甲方自愿就XXX(被告人)涉嫌故意伤害犯罪一案向乙方支付赔偿金共

计人民币三万元(¥30,000),于本协议签订后一次性付清。

2、乙方在收到甲方上述赔偿金后,撤回其向XXX人民法院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起诉,并放弃主张与XXX(被告人)故意伤害案有关的任何民事赔偿权利。

3、乙方在收取甲方上述赔偿金的同时,自愿向XXX人民法院递交甲方认可的书面申请,表明对被告人XXX的伤害行为表示谅解,并不再追究被告人XXX

的刑事责任。

4、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送XXX人民法院一份,自双方签字之

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2007年8月 日 2007年8月 日

取保申清书篇九
《取保候审申请书》

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北京市XX律师事务所××××律师

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 ××××××××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与理由:

犯罪嫌疑人××××因涉嫌××××一案,于××年××月××日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逮捕羁押。根据犯罪嫌疑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要求,本人为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请取保候审。其保证人是××××(或保证金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51条、第96条的规定,特为其提出申请,请予批准。

此致

××××公安局或(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

北京市XX律师事务所(章)

年 月 日

辩 护 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北京市百伦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 XXX 的家属委托并征得 XXX 本人同意,指派贾清林、王华律师担任宋四维的辩护人。在接受委托后,辩护人详细查阅了本案卷宗,走访了相关证人,多次会见了本案被告人, 并进行了相关的调查取证。刚才又参加了庭审,听取了被告人、被害人的陈述和公诉人的意见。现在法庭调查的基础上就被告人宋四维故意伤害一案发表以下辩

护意见:

一、…………

二、…………

以上辩护意见供合议庭合议时慎重考虑并请予以采纳。

此致

北京市 XXX 区人民法院

辩护人:

(北京市 律师事务所)

二○○七年八月八日

上 诉 状

上诉人:XXX,男,1961年11月28日出生,户籍所在地江西省永丰县。

上诉人因 XXX 有限公司及XXX、XXX、XXX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不服XXX人民法院(2006) XXX字第XXX号刑事判决书,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撤销 XXX 人民法院(2006) XXX 字第 XXX 号刑事判决书;

2、依法宣告上诉人无罪。

上诉事实及理由:

一、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认定上诉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没有充分

证据

二、原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认定上诉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没有法律

依据

三、原审法院避重就轻,对本案关涉定罪量刑的焦点问题含糊其辞甚至视若无睹,在罪与非罪的关键问题上逻辑混乱,前后矛盾,是非颠倒

综上,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判,依

法宣告上诉人无罪。

此致

XXXXXX人民法院

上诉人:XXX

xxx年xx月xxx日

附带民事起诉状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以下简称原告人):

(基本情况)……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以下简称被告人):

(基本情况)……

诉讼请求:

1

、依法追究被告人××、××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

2、判令被告人××、××赔偿原告人因其犯罪行为所遭受的损失人民币×

×. ××元。

事实与理由:

××年×月×日,被告人××、××进行××犯罪行为。对被告人的罪行,原告人已向公安机关进行了揭发和控告。现被告人××一案,已经××公安局侦查终结,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情节以及造成的危害后果,××人民检察院×检刑诉字[20××]第××号起诉书中有详细的叙

述,这里不再重复。

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原告人造成了物质损失,现依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请一并审理,其事实和理由如下:

原告人上述物质损失,完全是由被告人犯罪行为造成的,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依上述规定,原告人特向贵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依法审判。

此致

XXX人民法院

诉人:XXX

XX 年 XX月 XX日

附:本状副本×份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协议

甲方:XXX(被告人或其亲属)

乙方:(被害人或其亲属)

因XXX(被告人)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一案,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自愿签订本协议。

1、甲方自愿就XXX(被告人)涉嫌故意伤害犯罪一案向乙方支付赔偿金共

计人民币三万元(¥30,000),于本协议签订后一次性付清。

2、乙方在收到甲方上述赔偿金后,撤回其向XXX人民法院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起诉,并放弃主张与XXX(被告人)故意伤害案有关的任何民事赔偿权利。

3、乙方在收取甲方上述赔偿金的同时,自愿向XXX人民法院递交甲方认可的书面申请,表明对被告人XXX的伤害行为表示谅解,并不再追究被告人XXX

的刑事责任。

4、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送XXX人民法院一份,自双方签字之

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2007年8月 日 2007年8月 日

取保申清书篇十
《取保候审申请书》

取保候审申请书

申请人:北京市XX律师事务所××××律师

通讯地址或联系方法: ××××××××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事实与理由:

犯罪嫌疑人××××因涉嫌××××一案,于××年×月××日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逮捕羁押。根据犯罪嫌疑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要求,本人为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请取保候审。其保证人是××××(或保证金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

51条、第96条的规定,特为其提出申请,请予批准。

此致

××××公安局或(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

北京市XX律师事务所(章)

年 月 日

辩 护 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北京市百伦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 XXX 的家属委托并征得 XXX 本人同意,指派贾清林、王华律师担任宋四维的辩护人。在接受委托后,辩护人详细查阅了本案卷宗,走访了相关证人,多次会见了本案被告人, 并进行了相关的调查取证。刚才又参加了庭审,听取了被告人、被害人的陈述和公诉人的意见。现在法庭调查的基础上就被告人宋四维故意伤害一案发表以下辩

护意见:

一、…………

二、…………

以上辩护意见供合议庭合议时慎重考虑并请予以采纳。

此致

北京市 XXX 区人民法院

辩护人:

(北京市 律师事务所) 二○○七年八月八日

上 诉 状

上诉人:XXX,男,1961年11月28日出生,户籍所在地江西省永丰县。

上诉人因 XXX 有限公司及XXX、XXX、XXX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不服XXX人民法院(2006) XXX字第XXX号刑事判决书,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1、撤销 XXX 人民法院(2006) XXX 字第 XXX 号刑事判决书;

2、依法宣告上诉人无罪。

上诉事实及理由:

一、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认定上诉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没有充分

证据

二、原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认定上诉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没有法律

依据

三、原审法院避重就轻,对本案关涉定罪量刑的焦点问题含糊其辞甚至视若无睹,在罪与非罪的关键问题上逻辑混乱,前后矛盾,是非颠倒

综上,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请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判,依

法宣告上诉人无罪。

此致

XXXXXX人民法院

上诉人:XXX

xxx年xx月xxx日

附带民事起诉状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以下简称原告人):

(基本情况)……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以下简称被告人):

(基本情况)……

诉讼请求:

1、依法追究被告人××、××犯罪行为的刑事责任;

2、判令被告人××、××赔偿原告人因其犯罪行为所遭受的损失人民币×

×. ××元。

事实与理由:

××年×月×日,被告人××、××进行××犯罪行为。对被告人的罪行,原告人已向公安机关进行了揭发和控告。现被告人××一案,已经××公安局侦查终结,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情节以及造成的危害后果,××人民检察院×检刑诉字[20××]第××号起诉书中有详细的叙

述,这里不再重复。

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原告人造成了物质损失,现依法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请一并审理,其事实和理由如下:

原告人上述物质损失,完全是由被告人犯罪行为造成的,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依上述规定,原告人特向贵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依法审判。

此致

XXX人民法院

诉人:XXX

XX 年 XX月 XX日

附:本状副本×份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协议

甲方:XXX(被告人或其亲属)

乙方:(被害人或其亲属)

因XXX(被告人)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一案,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自愿签订本协议。

1、甲方自愿就XXX(被告人)涉嫌故意伤害犯罪一案向乙方支付赔偿金共

计人民币三万元(¥30,000),于本协议签订后一次性付清。

2、乙方在收到甲方上述赔偿金后,撤回其向XXX人民法院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起诉,并放弃主张与XXX(被告人)故意伤害案有关的任何民事赔偿权利。

3、乙方在收取甲方上述赔偿金的同时,自愿向XXX人民法院递交甲方认可的书面申请,表明对被告人XXX的伤害行为表示谅解,并不再追究被告人XXX

的刑事责任。

4、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送XXX人民法院一份,自双方签字之

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2007年8月 日 2007年8月 日

本文来源:http://www.guakaob.com/jisuanjileikaoshi/905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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