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办理低保整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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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违规办理低保整治方案
专项整治低保方案

中共八会镇委员会 文件 八会镇人民政府

辽八委发【2012】3号

辽八政发【2012】12号

关于贯彻落实全市开展低保资金

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根据省、市、县委的要求,为认真落实辽县纪发【2012】8号文件精神,现将《关于贯彻全市开展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村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八会镇委员会

八会镇人民政府

2012年5月15日

关于贯彻落实全市开展低保资金发放【违规办理低保整治方案】

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全市开展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辽县纪发【2012】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全镇低保资金发放工作的监管,确保低保工作规范运行,镇党委、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执政理念,建立审批严格化,管理规范化,结果公平化的工作体系,保证我镇低保资金发放公平、公正、公开。

(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着力解决低保工作中存在的程序不规范,资金发放不及时,错保、漏保、人情保、关系保等违规违纪问题,实现政策法规落实到位,低保对象准确合理,低保人员有进有出,工作程序规范到位,资金发放及时足额,档案资料齐全完整,实现“阳光低保”的工作目标,为构建文明、富庶、和谐的八会镇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治理的范围和内容

重点检查2010年以来低保资金发放情况,具体检查低

保对象确定是否准确,程序是否公平,是否存在人情保、关系保现象,低保资金发放是否足额到位,有无滞留、挪用、挤占、套取低保金行为,治理内容主要体现“五查”:

一查保障标准是否科学合理。查看保障标准中是否达到上级规定和本地实际;补差水平是否达到政府要求,是否能够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二查保障对象确定是否准确。一是入户调查,由镇政府和各村选派低保监督员,对各村各居民组逐一进入低保户家中核查家庭基本情况,通过邻里调查和单位调查核实生活困难情况,并按照家庭收入的核定与家庭实际生活水平的评估情况,确定低保对象,做到入率达100%,与户主见面率100%,筛查率100%;二是民主评议,村委会要组织人员建立评议小组,统一对本村低保对象逐户逐人进行评议,确定续保还是停保,杜绝人情保,关系保现象,做到该保的一个不漏,不该保的一个不保;三是张榜公示,村委会对民主评议确定的续保或停保对象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四是乡镇审核,召开评审会议,对各村委会上报的入户核查材料逐户审核和评议,对有疑问的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复查;五是抽样复查,由县民政部门对乡镇(村)报送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按照10——15%的比例,对续保或停保对象进行抽样审查。

三查操作程序是否规范。查看是否坚持个人申请,村

(组)入户调查,公示的工作程序,对评议、评审、审批的情况是否进行“三榜公布”,是否存在“隐瞒不报”现象。【违规办理低保整治方案】

四查规范管理是否到位。查看低保制度是否健全。配套政策法规是否完善,分类管理、动态管理、资金管理、档案管理、监督管理是否到位。

五查资金发放是否足额及时。查看城乡低保资金是否按照每月或每季度发放一次的要求,按时实行社会化发放,查看有无滞留,挪用、挤占、套取、虚报冒领低保金行为。

三、主要步骤

专项治理工作从2012年5月份开始至8月底结束,共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中旬)。召开全镇开展低保资金发放治理专项会议,进行部署。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有关文件,明确专项治理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自查自纠阶段(6月份)。以镇、村为单位,紧紧围绕“五查”重点工作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查后将无问题的低保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监督,有问题的上报专项治理办公室,对自查出来或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分类,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对人情保,关系保要坚决清退,不讲情面,对在自查中低保对象因病去世,子女就业已参加工作,已退休享受社保,已找到工作生

活改善的,必须无条件退出低保,对操作不规范问题,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完善管理措施,形成长效机制。

(三)督促整改阶段(7月中旬前)。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镇组织人员对各村进行检查,检查面要达到100%,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提出处理意见,逐项督促整改落实。县纪委、县监察局将会同民政、财政、审计等部门组织人员进行督察和抽查,对自查自纠不认真,查出问题不纠正,弄虚作假的,要严肃处理。

(四)立章建制阶段(8月10日前)。要坚持边查边纠边改,县民政部门将制定低保标准、低保家庭收入核算办法,规范低保申请及审核审批,低保待遇渐退等制度。建立完善低保公平施保,分类施保,应保尽保,动态管理的制度和办法。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大宣传力度。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低保资金发放专项治理工作。既是镇党委、镇政府关注民生、改善民生,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举措。也是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民政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的现实需要。更是进一步规范低保工作,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各村要扎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篇二:违规办理低保整治方案
关于严格规范低保工作的整改工作方案(2014.4.21)

关于严格规范低保工作的整改工作方案

为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镇党委坚持边学边查边改,根据党员干部及群众普遍反映存在低保工作不规范的突出问题,积极回应党员干部及群众关切,强化整改措施,立行立改,即查即改,扎实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提高整改落实工作的针对性,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泰安市委及市委有关规定要求作为切入点,聚焦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奋力开创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提供坚强保证。

二、整改目标

加大低保政策执行力度和工作监管力度,严格低保审批程序,重新核实低保家庭实际情况,确保低保政策落实到位,努力打造“阳光低保”“公平低保”。

三、整改措施

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操作制度化、管理规范化、结果公平化为目标,开展低保工作专项整治工作,彻查“人情保”“关系保”“福利保”等各种违规批保现象。结合双千双万连心工程,家家到,户户访,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组织村开展逐户排查,自查自纠,镇民政办进行督查,在自查自纠中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切实把好“四个关口”,着力打造“阳光低保”工程。

一是严把政策宣传关。通过张贴宣传资料、发放政策要点和组织对象学习政策等形式,对政策措施进行广泛宣传。定期组织工作组深入村户,对因病、残、家庭变故特殊群体、缺乏劳动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的群众进行引导,确保政策宣传更到位。

二是严把对象审批关。成立低保审批领导小组,实行村、镇两级评议、调查、监管低保工作制度。村级审批由村“两委”和群众代表参加,对申请户逐一进行亮化评议,当场签字做好评议记录;驻村工作组和包村干部对申请人进行入户调查,签字上报镇民政办;镇审批小组再对各村上报的对象进行二次评议审核,最终确定审报对象。

三是严把审核管理关。在低保审核过程中,严格执行入户走访和调查制度,落实低保动态管理机制。低保死亡人员和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收集信息,进行评审取消,并做好答复工作,保证低保管理和审核更透明,操作更亮化。 四是严把资金监管关。坚持低保资金及时发放、安全使用的原则,全面落实“一卡通”,及时足额发放到农户手中。镇党委集中进行专项督查,逐步完善低保管理监督体系,设立举报电话和接访室,随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违规办理低保整治方案】

四、整改时限

在6月30日前完成。

五、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责任部门:民政办;责任人:朱丽媛、郭德阳、周菊、李彬。

篇三:违规办理低保整治方案
2016城乡低保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实现城乡低保的公正、公平,进一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根据上级精神,我镇决定从即日起至2016年9月底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最低生活保障专项整治活动,加快推进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设,提高为民服务水平。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成立低保专项清理整治领导小组

镇里成立低保专项清理整治领导小组,低保清理专项整治办公室设在民政所。

二、整治目标

以贯彻实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主题,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准确核定低保对象,切实加强动态管理,清退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政策条件的低保对象,推动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规范实施,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更好实现阳光低保。

三、重点任务

(一)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错保”、“漏保”问题和推行“阳光低保”为重点,以核查家庭收入和财产为主要手段,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开展全面排查,坚决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对象,有效促进低保政策公平公正实施。

(二)以探索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为重点,创新社会救助工作方式,完善社会救助窗口服务功能,全面提升基层为民服务水平,真正做到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社会救助利民便民。【违规办理低保整治方案】

(三)以建立完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为重点,做到“五个有”:有核对机构、有工作人员、有工作经费、有核对平台、有操作办法。对新低保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开展手工核对实质性工作。

(四)以规范低保对象审核审批工作为重点,严格操作程序,坚持个人申请、镇里统一受理、调查、审核,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工作程序,对审核、审批情况实行“两榜公示+长期公示”。

(五)以督促检查资金管理发放为重点,严查低保资金发放中的滞留、挪用、挤占、套取等行为,严禁非低保对象冒领、重分低保金。

四、具体措施

(一)集中开展低保专项整治活动

1、严格落实审核审批程序。在复核低保对象的过程中,要对照《县最低生活保障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低保审批程序,尤其要把握好关键环节,严禁不经过调查核实将任何群体或者个人直接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在申请环节,做到全部由乡镇受理;在审核环节,乡镇要100%入户调查,并全面组织实施公开透明的城乡低保听证;对备案登记的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的低保申请,以及有疑问、有举报或者其他需要重点调查的低保申请,镇民政所会全部入户调查。

2、全面实行阳光公示。要严格执行低保“两榜公示+长期公示”的规定,审核审批过程中,要坚持在申请人所在村(居)委会两榜公示,未经公示的不得审批为低保对象,审批结果确定后,做到所有低保对象都向社会长期公示,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3、严肃查处“人情保”。要进一步健全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备案制度,规范备案的范围、内容、程序,并严格执行,加强监督管理。对群众反映和媒体披露的问题,做到件件有核实,对发现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4、有效遏制“错保”。我镇将利用全省搭建的“数字民政”云平台,加快推进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建设,改进经济状况核查手段。在尚未开通网络比对平台的情况下,要建立核对工作的协调机制,通过手工比对的方法,全面启动核对工作。联合车管、房管、人社、公积金、工商、税务、教育、金融等部门,重点核查拥有私家车辆人员、拥有2套及以上房屋人员、已退休并领取退休金或养老金人员、单位为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员、已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人员、缴纳个人所得税或者营业税的人员、有子女就读私立学校或者缴纳择校费的家庭、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及成员的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信息。通过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提高低保等社会救助对象认定手段,切实把不符合条件的对象清退出低保范围,有效解决“错保”问题。

(二)加快建立完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

1、探索建立统一的“社会救助服务窗口”。依托我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统一的救助申请受理窗口,在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申请受理的基础上,拓展窗口服务功能,对申请人难以确定社会救助管理部门的,敞开求助之门,积极帮助办理或者转介其他社会救助管理部门办理。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责和分工,制定社会救助申请分办、转办流程,规范办理时限,加强结果跟踪,为解决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打造“绿色通道”。

2、统一规范社会救助窗口服务标准。以方便服务群众为根本点,结合各地实际制订统一规范的窗口服务标准,在统一窗口标识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窗口服务内容、服务流程等,做到“一明显三上墙”,即窗口标识明显,救助政策上墙、工作职责上墙、监督投诉电话上墙。

3、积极开展救助对象主动发现工作。对陷入生活困境的困难群众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救助。通过“一门受理”和“主动发现”,力求救助无盲区;通过“协同办理”和“快速响应”,真正做到救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

五、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和建立完善机制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7月下旬)

各村(居)委会根据本方案,召开会议做好动员部署,组织好核查力量,启动低保核查宣传,公开核查政策,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监督。

第二阶段:全面排查阶段(2016年8月)

各地开展自查自纠,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务必取得实效,对自查问题“零报告”的地区,将重点督查。对自查出来或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分类,拿出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对“人情保”“错保”问题要坚决纠正,对“漏保”的对象要及时纳入低保,对“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建设,要积极争取政府支持、部门配合,积极作为,务必取得初步成效。自查自纠情况于8月22日前报镇民政所汇总。

第三阶段:检查督导阶段(2016年8月下旬至9月上旬)

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县局三级将分别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按照不低于40%的比例,结合年中社会救助绩效考核工作,对各地专项治理和机制建设情况进行重点督查。及时掌握各地工作动态,协助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对工作流于形式、走过场的,将责令整改并严肃处理;对于低保重大信访事项或社会影响恶劣的违规违纪事件,将派专人现场督办解决。

第四阶段:总结整改阶段(2016年9月上旬至9月底)

各村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体安排,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深入总结,对自查和重点督查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限时整改,确保到位。请各村于9月18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报镇民政所。

六、工作要求

(一)重点突破,敢于碰硬。各村对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情保”“关系保”,要敢于啃硬骨头,不怕捅“马蜂窝”,强化正风肃纪,下决心解决本辖区在社会救助领域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保证困难群众话有地方说、事有地方办、困难有人帮。

(二)强化整改,力求实效。对于专项整治和完善机制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限期整改。对政策落实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部门或责任人责任;对基层能力保障不足的,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支持,力求得到较好解决,确保“阳光低保”全面推行。

篇四:违规办理低保整治方案
2016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整改工作方案

为严厉查处基层干部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套取骗取惠农补助、非法占用集体资金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推动全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三严三实”要求的贯彻落实,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根据县委关于认真做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依法治国、依法行政为遵循,以党纪国法为准绳,围绕基层干部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套取骗取惠农补助补贴、非法占用集体资金违规违纪违法等突出问题,集中力量,查办一批基层干部违规违纪违法案件,以儆效尤,堵塞漏洞,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政策制度,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转变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为XX振兴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整改内容

(一)整治涉农专项补助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重点整治在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补助、粮食直补、林业补助、农机补贴、农村低保等政府专项补助补贴资金的拨付、使用、分配环节中,违规操作、贪污、挪用、侵占,或者假公济私、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

(二)整治征地拆迁领域中的违纪违法。重点整治在征地拆迁中违规操作、弄虚作假,或者侵占截留、虚报冒领征地补偿款;在拆除违法建设中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等问题。

(三)整治农村“三资”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法。重点整治违规处置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损害集体利益,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设立“小金库”,侵吞、截留、挪用、坐支公款或集体收入等问题。

(四)整治公共服务管理领域的违纪违法。重点整治利用农民办证、建房、入学、入保、计生和兴办公益事业等机会搞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收受“红包”礼金、购物卡等问题。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25日—6月30日)

各村、各有关站所要根据本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村和站所实际,制定务实管用的具体工作方案,镇纪委要制定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集中排查处理专项整治方案,镇组织办要制定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镇财政所要牵头制定惠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镇纪委要制定涉农资金审计工作方案,各村依据本方案和镇纪委、组织办、财政所出台具体工作方案,并做好动员部署工作。

(二)集中整改阶段(7月1日—7月20日)

1、由镇纪委牵头集中查办一批基层干部违纪违法的案件。具体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线索交办。各村、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发动干部群众,通过电话、手机信息和网上邮箱等平台广泛征集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各村及单位征集的问题线索要及时将上报镇纪委,经镇纪委排查、筛选后,将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进行集中交办,问题线索涉及乡镇站室所、村(居)干部,交办各乡(镇)进行核查处理,问题线索涉及乡科级以上领导、县直单位机关干部,直接由县纪委进行核查处理。要优先安排办案力量,有关单位要通力配合,于每周五向镇纪委上报办理结果。

(2)全面排查。针对本方案确定的集中整改内容,立足于“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紧盯矛盾比较突出、问题比较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基层站所和村(居)及其党员、干部,镇纪委将通过组织明察、暗访、函询、约谈、监察建议等方式开展全面排查。

(3)专项巡查。以发现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为巡查主题,积极开展专项巡查。在集中整改阶段,发现被巡查村存在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并且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镇纪委巡查组应当及时向被巡查村、单位党组织或其主要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并进行跟踪督办。

(4)建立台帐。在线索交办、全面排查和专项巡查的基础上,镇纪委对农村基层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进行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对应受理未受理、已受理未处理、已处理未解决的要逐一落实办理,努力做到有可查性的举报线索核查率100%。对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特别是容易激化干群矛盾、诱发群体性事件或造成其它不安定因素的村官贪腐、小官大贪等问题,要重点纳入台帐,逐个提出调查方案,实行销号管理。

(5)重点查纠。坚持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严查快处和“一案双查”,对新闻媒体曝光和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快速反应、及时处理。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严肃查处,典型案件予以通报。对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发生顶风违纪问题,出现区域性、系统性腐败案件的村、单位,除严肃查处违纪违法人员外,严格追究村、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2、镇组织办牵头做好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村级组织建设、村级党员干部教育培训、村级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

3、镇财政所牵头,组织惠农资金项目单位开展惠农资金自查自纠,全面梳理盘查,深入查找惠农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各类问题,边查边整改,涉及到基层干部违纪违法的一律移送县纪委、检察院处理。

4、镇纪委重点选择一项惠农补助资金专项审计,从“线”上进行排查,并延伸到重点村,从“点”上进行全面排查,形成专项“突破”。对审计出来的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该移交的移交,该整改的整改。

(三)重点督查阶段(7月21日—7月31日)

镇联合督查组重点督查各村、有关单位动员部署、集中整改等阶段工作落实情况,并提出整改建议,限期整改。

(四)巩固提高阶段(8月1日—8月10日)

各村、各有关单位对本专项整改进行全面深入总结,对典型案件认真分析,寻找治本之策,不断完善制度,建立健全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全面抓好落实。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顺利推进整改各项工作,成立由镇党委书记黄XX任组长,镇人民政府镇长xx任第一副组长,镇纪委书记XX任常务副组长,镇党委委员xx、副镇长xx任副组长,镇新村办、组织办、纪检办、财政所、民政所、农业综合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新村办,负责日常整改工作,新村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村、各有关单位要也要成立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抓好本村、本单位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改工作。

(二)加大督查巡查力度。一是加大督查力度。由镇新村办、组织办、镇纪委、财政、农粮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阶段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督查情况将第一时间反馈给乡镇和单位,并立行立改,每个阶段压茬到位。一是加大对案件的巡查力度。镇纪委要成立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改工作巡查组,突出巡查重点,紧盯重点案件、重点人、重点村和重点问题,确保工作管到位、抓到点。

(三)强化责任追究。整改过程中,发现存在对专项整改组织不力、工作不实、敷衍应付等现象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坚持落实“两个责任”,对在农村基层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中应当发现违纪违法问题而没有发现;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应当及时查处而不及时查处或查处不到位;发现的违纪违法案件线索应当移送而不及时移送或隐瞒不报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乡镇、单位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广泛宣传。开展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专项整改活动,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是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转变干部作风的有效手段,是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重要举措,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改的重要意义。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集中曝光一批性质恶劣、影响重大的典型案例,起到威慑和警示教育作用。

(二)健全机制,明确责任。牵头部门要履行好组织、部署、督促、协调等职能,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组织部门要深入开展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农村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村级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提高基层党员干部自觉遵纪守法的意识;纪检部门要认真履职履责,真抓实干,查处一批典型案件、解决一批突出问题;财政部门要整治惠农补助补贴、征地拆迁资金的在拨付、使用和管理上的违法违纪行为。

(三)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各有关部门要紧扣涉农专项补助资金、征地拆迁领域、农村“三资”管理使用、公共服务管理领域等4个方面违纪违法问题,突出抓好集中整改环节,真查真改,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以本次整改发现的典型案件为例,深挖问题根源,寻找制度上的“漏洞”,不断完善补贴补助、征地拆迁、农村“三资”等重点领域制度,尤其建立健全村级组织相关制度,强化“两委”议事规则、村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等制度的落实,建立预防基层干部违纪违法的长效工作机制。

篇五:违规办理低保整治方案
2016街道群教与建章立制工作方案

整改落实、建章立制是教育实践活动出成果、见实效的关键所在。做好这一环节工作,对于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取信于民,形成反“四风”、改作风的长效机制,都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央、省委、、市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相关实施意见,结合实际,现对做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做好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要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市委部署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论述,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深入学先进、转作风、抓落实,做到动真格、打硬仗、出成果,切实把握六个方面要求:

(一)坚持敬终如始、从严从实。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思想,以钉钉子精神持续用力,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防止前紧后松、防止矛盾积压、防止简单粗糙、防止短期效应,确保活动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

(二)坚持问题导向、真改实改。严格落实回应征求到的群众意见,回应对照检查材料查摆的突出问题,回应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提出的批评意见,回应上级党组织和督导组点明的问题“四个回应”,把解决实际问题与作风问题、共性问题与个性问题、眼前问题与长远问题、上面问题与下面问题结合起来,坚定不移反“四风”转作风,以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汇聚党心民心。

(三)坚持领导带头、上下联动。督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始终做到“五个带头”,推动上级机关和下级机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和基层单位上下联动,确保改进作风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四)坚持开门开放、群众参与。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真开门、开大门,坚持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整改方案听群众意见,整改承诺向群众公开,整改情况请群众监督,整改成效由群众评判,努力把教育实践活动办成群众满意工程。

(五)坚持严格政策、慎重稳妥。要严格按照党章和有关纪律规定处理有这样那样问题的党员、干部,已经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规定不明确的要认真研究,形成明确政策意见,并注意统筹协调,避免政出多门、政策偏颇、宽严皆误。

(六)坚持“五个结合”、统筹推进。紧扣发展稳定大局,鲜明崇尚实干、大抓落实导向,强化党员干部的责任担当,坚定不移的实施“项目推动战略”,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推动各项工作,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中抓整改、见实效,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促进,努力实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解决“四风”突出问题

(一)聚焦“四风”问题彻底改。对查摆剖析出来的问题,特别是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查找出来的问题,要进行再梳理、再归类,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在边学边改、边查边改基础上,持续用力,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作风漂浮、工作不实,特别是文山会海出现反弹、检查评比过多等问题;解决在岗不在位、在位不履职、履职不尽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解决及时行乐、特权现象和挥霍浪费、骄奢淫逸“隐形”、“变种”,公款吃喝转入隐蔽场所,利用电子礼品卡收礼送礼,红白喜事不请客但收礼等问题。

(二)突出分层分类重点改。针对不同层级、不同领域的特点,定向精准用力。(1)班子和党政主要负责人重点解决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重制度建设、轻制度执行等问题。(2)部门重点解决庸懒散拖、推诿扯皮等问题。(3)窗口单位、服务行业重点解决吃拿卡要、执法不公、办事效率低下、服务质量差等问题。(4)办事处重点解决“机关化”现象严重、责任心不强、工作方式简单粗暴甚至欺压群众等问题。(5)社区等基层组织重点解决软弱无力、优亲厚友等问题。

(三)推进专项整治不留“死角”。深入推进“9+x”问题专项整治。继续整治政绩观不正确、执行不力、侵害群众切身利益、行政行为不规范、违规选用干部、乱发钱物、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敛财、违规经商办企业和违规兼职、变相公款旅游等突出问题,大力纠正群众办事难、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与民争利的突出问题。逗硬整治公款吃喝公款送礼,“三公”经费支出过大等问题。同时,要深入整治“会所中的歪风”,严肃查处违规出入会所的党员领导干部;严肃查处社区等基层干部违法违纪行为;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党员干部参赌涉赌、“吃空饷”、收“红包”和购物卡、干部“走读”等问题。深化低保专项清理工作,继续全面开展中介服务专项清理。机关各部门、社区各党委(总支)、居委会结合履行职能职责和作风建设实际,把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作为重中之重,确定“x个问题”专项整治重点,增强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四)坚决纠正“为官不为”不良作风。认真落实“三严三实”要求,把解决作风问题和精神状态问题作为整改落实的重要内容,刹“不为”之风,换“不为”之将。对那些对工作不在状态、萎靡不振、得过且过,在岗不在位、在位不履职、履职不尽责的;对中央、省委、市委和市委部署要求不认真执行甚至变形走样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对消极畏难、逃避责任、不敢担当,回避矛盾、遇到困难问题绕道走,“怕出错不愿干事、怕麻烦不愿抓事、怕吃亏不愿揽事”的;对责任心不强,抓落实满足于部署发文,不到一线、不下深水的;对唱功好做功差、做表面文章、务虚功,甚至弄虚作假、玩数字游戏的;对群众诉求推三阻四、没有好处的事拖着不办、为群众服务口惠而实不至的;对改革发展稳定问题不上心、不研究,不违规不违纪但也不干事不担责不作为的,要从严监督问责,情节严重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要把履职尽责情况作为评价班子、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把抓落实、重实干、办实事、求实效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标准,及时发现和使用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清正廉洁、敢于担当、苦干实干、实绩突出的好干部,树立正确导向,教育引导干部一心为民、干在实处。

三、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

(一)集中力量为群众办实事。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大力实施和推进十项民生工程,推动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惠及广大群众。认真梳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区分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加大“事要解决”力度,对目前能够解决的马上办,对通过努力可以解决的要限期办。对暂不具备条件解决的,要及时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感到满意。

(二)积极回应群众期盼做好事。着眼为民利民便民,从小事改起,深入开展“走基层”活动,从解决群众饮水、住房、行路、用电、看病、就业、上学以及环境卫生、物业管理、老旧小区改造等身边困难做起,扎实开展中心城区和城乡结合部“脏乱差”专项整治,要想方设法解决受灾群众、空巢老人、留守儿童、残障人员、孤寡老人、低收入家庭等特殊困难群体的生产生活问题,带着感情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和问题。

(三)切实担当为群众解难事。对群众反映强烈、久拖不决、目前有条件解决的老大难问题,特别是信访积案中反映的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要牵头负责,强化责任,实行领导干部“包案”制,集中攻坚,努力解决。扎实推进拆迁还房建设,纳入目标考核,加快工作进度。对生态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等情况复杂、涉及面大,单靠一个地方、部门和单位难以解决的问题,要摆上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加强统筹协调,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

(四)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对群众切身利益问题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千方百计推动解决,既不能束之高阁、绕着走、往外推,也不能说大话甚至乱开政策口子、过分承诺、不可持续,更不能用花拳绣腿的“面子工程”糊弄群众。要安排充足时间,普遍开展谈心交心活动,把问题谈开谈实,把思想谈深谈通,消除隔阂、形成共识,为达到整改落实群众满意打下基础。

四、解决好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一)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把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作为一项重点任务来抓,认真落实“四个一批”工作措施,对前期整顿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已经整顿的要继续巩固提高,防止“回潮”;效果不明显的,党工委领导、机关干部各自负责联系点,限期整顿到位。要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建立社区基层组织后备人才库,建立健全考核评价监督制度、不合格基层党组织书记调整制度,切实选好、用好、管好基层党组织带头人。

(二)落实和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大力推行“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和民主管理社区“五权”模式,深入推进社区监督委员会建设,建立健全民生事项意见收集、公开听证、党员审议、群众决议及民主管理“五步法”社区党组织民主决策机制,全面推进党务、居务公开。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对“两委”成员履行职责、廉洁自律情况普遍进行一次评议。要强化基层基础保障,对“一定三有”、“三有一化”等政策要求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排查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基层干部报酬待遇和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等基础保障政策落实情况,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建立健全党组织书记党建联述联评联考制度,在教育实践活动基本结束时普遍开展一次专项述职,上级党组织负责同志进行点评,邀请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代表进行评议。

(三)健全服务群众体系。建立完善办事处一站式服务大厅、社区便民服务站三级服务平台,做到上下衔接、优化流程、提高效能。深化“文建明工作法”,推进社区“四化”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在社区全面推行为民服务代办制度。推行社区干部错时上班等制度,公开干部联系方式,坚决防止基层干部空岗、服务站点空置、群众办事找不到人等问题。

(四)抓好惠民便民政策的落实。着力解决落实惠民政策不公开、不公正,不及时、不到位,群众应得的实惠没有得到得全等问题。对惠民便民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分配、社保医保低保办理、安全生产、医疗卫生、教育发展、食品安全、农业直补、救灾救急扶贫、涉法涉诉等惠民便民政策落实情况。对查找出的问题要列出清单、查明原因、细化措施、逐项解决,特别是要严肃查处和解决在办理低保社保工作、救灾救济物资发放中优亲厚友,在城镇保障性住房分配中谋取私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

【违规办理低保整治方案】

五、坚持务实管用建章立制

(一)增强制度建设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科学性。制度建设要务实管用,确保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要对已有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制定制度建设计划,认真做好废、改、立工作。要把中省市出台的制度承接好,贯彻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和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规范公务接待、办公用房和会议费、差旅费、培训费等管理,加强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等制度规定。制定每项制度都要深入研究讨论,广泛听取意见,特别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制度,要从群众角度出发,不能只方便自己、不方便群众。防止制度建设中的形式主义,反对烦琐哲学,对那些层层加码、重数量轻质量、简单照搬照抄、重复建设甚至搞制度作秀的,坚决叫停。

(二)结合实际健全相关制度。注意把教育实践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围绕解决“四风”方面突出问题,着力规范资源分配权、财政资金管理权和人事权,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1)班子重点围绕科学民主决策、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直接联系服务社区和群众;(2)窗口单位、服务行业重点围绕便民服务、高效服务、优质服务;(3)机关和社区重点围绕联系服务群众、加强民主管理、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健全完善制度机制;(4)各基层党组织要重点围绕增强党组织功能、严格党内生活、加强党员管理等健全完善相关制度。

(三)强化制度的落地落实。要加大对制度的执行情况督促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制度形同虚设等问题。要把贯彻制度执行情况纳入班子和干部年度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法制意识、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增强遵规守纪、执行制度的自觉性。

六、持续深入碰硬推进正风肃纪

(一)严肃查处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坚持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高度重视网民留言和群众举报、网络舆情等反映的问题,充分运用巡视、审计和干部考察等成果,对违法违纪问题,以“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搞例外、绝不姑息迁就。对班子存在突出问题的,要认真整改并进行组织整顿。对存在一般性作风问题的干部,要立足教育提高,只要主动讲清问题,深刻认识,认真纠正,有的可不予追究,有的可免予处分。对在教育实践活动中主动查摆收“红包”,不构成违法和严重违纪、主动如数上交、如实报告组织的,根据情节,可不予处分、免予处分或减轻处分;不上交、不主动报告组织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群众意见大、没有明显改进的干部进行组织调整。对在活动中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移交有关方面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对顶风违纪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形成强大震慑,防止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二)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党工委将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十一项规定”精神情况、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情况、整治基层干部违法违纪行为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督促检查。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反映问题较多的部门和社区要增加检查频率,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限期整改。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开展跟踪报道、新闻调查、媒体问政,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七、注重加强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督导责任。党委(总支)要善始善终加强对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和指导,特别是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主持制定班子整改方案、专项整治方案和制度建设计划,牵头协调解决整改中的难点问题,着力抓好重点制度的建立健全。各督导组要进一步加强督导工作,要充分抓好常规整治和专项整治的督导,审核把关好制度建设计划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和实效性。切实做到教育实践活动关键收尾环节督导工作劲头不松、作风不减。

(二)建立上下联动整改机制。各社区要认真抓好专项整治,办事处和社区两级重点解决好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对需要上下联动整改的事项要认真梳理分析,该上级主动的上级要主动认领,该下级主动的下级要主动解决,该上下共同拿方案的要共同研究解决办法。加强统筹协调,整合资源、集中力量解决问题。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主动认领和帮助解决社区反映的问题特别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实行垂直管理,要上下协力,把整改任务落实到基层。

(三)列出清单公开整改。各社区党委(总支)班子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列出整改问题清单,按照“四个回应”的要求,与人对应、与事对应,明确具体目标、推进措施、责任主体和进度安排,并主动向群众公开。

(四)开展活动评议和纪实评价。教育实践活动结束时,要集中通报整改情况,组织群众评议,群众不满意的要“返工”、“补课”。认真开展党员干部参加教育实践实践活动纪实评价,重点是“四看”,看是否敢于查找和解决问题,看是否虚心接受基层和群众意见,看是否敢于坚持原则、严格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看是否立改立行、工作作风和精神状态产生新变化。

(五)加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推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实践成果、制度成果、理论成果。宣传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宣传广大群众对活动的感受评价,及时曝光反面典型,发挥警示作用。加强言论评论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篇六:违规办理低保整治方案
2016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管理工作方案

根据地区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县安全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和我县《关于做好元旦、春节及“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工作部署要求,为切实加强民政机构节假日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从现在至全国“两会”结束期间,认真做好各项安全保障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全国、自治区、地区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和我县工作部署,切实做好民政机构当前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机关、所属各单位要从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出发,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保安全”的要求,紧密结合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实际,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和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层层制定工作方案,层层抓好部署落实。要加强内部自查,认真梳理隐患、制定隐患排查措施,堵塞工作漏洞,强化事故预防,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逐一督促整改,逐项进行复查,确保整改彻底到位和工作责任落实,提高防范和处置能力,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实现民政系统人员、机构安全“零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民政系统安全工作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民政局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总支副书记任组长,副局长、总支书记吴庆思、社工委书记、副局长任副组长,行政办、医疗救助办、低保办、福利院和殡葬所等负责人任成员,指导和落实全系统安全工作。儿童福利院、城乡敬老院、殡葬所等民政机构要高度重视节假日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单位负责人要亲自安排,迅速动员部署此项工作。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防范制度,落实工作措施,强化责任,加强对春节至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民政机关及所属单位安全职责任务分解

(一)民政局机关安全职责及责任人

1、认真学习传达自治区、地区、我县有关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和文件的部署要求,确保人人知晓工作要求、人人承担安全责任、人人维护机关安全、人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

2、加强机关办公场所、值班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工作设施设备正常、消防设施正常、电线无过载、无乱拉乱接用电设备、无违规使用取暖设备。

3、机关人员做到人走灯熄,杜绝长明灯。

4、加强值班安全、做好外来人员登记和身份查验,杜绝携带危险、有害、易燃易爆和管制刀具进入办公场所,一经发现,及时收缴和报告局领导。

5、提高冰雪、大雾、大风天气驾车、乘车时的安全,教育家人做好用电、用气、用火安全,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6、不到人员密集的地方长时间逗留、注意人员密集场所消防通道所处方位,提高安全自我防范意识。

7、检举、揭发机关违反有关安全的人员和事件,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为安全、人人保安全的氛围。

8、做好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要健全完善应急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制定和完善从现在至“春节”、“两会”期间应急预案。

【违规办理低保整治方案】

责任领导:

责任人:

(二)城乡敬老院安全职责及责任人

1、组织职工和院民学习自治区、地区、我县有关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和文件。普及安全应急、自救、互救知识,努力增强职工和院民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2、敬老院不举办集会和欢庆活动,避免人员聚集。

3、做好隐患排查,重点对用电、用气、用火区域检查;预防人员食物中毒、锅炉管道爆裂、高空物体坠落伤人,杜绝使用电取暖设备。

4、保持消防设备正常,消防通道畅通。

5、加强食堂管理,确保食堂使用天然气安全。提高炊事人员安全防范意识。

6、注意老人上下楼梯安全,安排工作人员对老人的搀扶。

防止楼梯摔倒跌伤。

7、区域内禁止燃放鞭炮烟火。

8、落实安全工作制度。

9、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确保信息畅通,随时掌握辖区安全动态,每天17:30前向民政局行政办报告值班和安全情况。

责任领导:

责任人:

(三)儿童福利院安全职责及责任人

1、召开专门会议,组织职工和儿童学习自治区、地区、我县有关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和文件。普及安全应急、自救、互救知识,努力增强职工和儿童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2、保证接送儿童车辆正常,杜绝带病行驶。注意冰雪、大雾、大风天气驾车、乘车时的安全,杜绝安全事故。教育儿童上下车安全,不得在行驶车内大闹嬉戏。按要求系好安全带。注意安全区域停放车辆。

3、儿童福利院原则不举办集会和娱乐活动,确需举办儿童节日娱乐活动,必须向民政局写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并确保活动期间人员安全。

4、加强儿童福利院24小时工作人员值班值守,关注儿童夜间睡眠状况,按时就寝休息。

5、杜绝工作人员和儿童使用电取暖设备,防止引发火灾。

6、杜绝儿童在台阶、楼梯拥挤打闹,防止发生人员拥挤踩踏事故和人员伤亡。

7、关注儿童身体状况,对生病儿童及时救治。

8、防止儿童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确保食堂卫生安全。把好食物、蔬菜安全采购观,杜绝食用发霉、变质食品。做好防鼠防疫工作。

9、落实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随时掌握辖区安全动态,每天17:30前向民政局行政办报告值班和安全情况。

责任领导:

责任人:

(四)殡仪馆安全职责及责任人

1、组织职工学习自治区、地区、我县有关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工作会议和文件。增强职工、安全意识。

2、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确保用电安全,预防火灾事故。

3、加强丧户燃放鞭炮安全,制定殡仪馆内鞭炮燃放区域。

4、做好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实名登记使用鞭炮的丧户。及时收集墓区未爆燃的鞭炮,防止流失社会,造成危害源。

5、做好取暖锅炉的安全使用,杜绝发生管道爆裂伤人事故。

6、做好殡葬车辆管理。确保行车安全,杜绝违章驾驶。

7、落实24小时安全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随时掌握辖区安全动态,每天17:30前向民政局行政办报告值班和安全情况。

责任领导:

责任人:值班工作人员

四、工作要求

1、民政机关和所属单位要把落实安全责任作为当前一项首要任务,及时动员部署,精心组织安排,人人要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预防能力。

2、所属单位要制定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案,注意掌握安全工作动态。深入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3、民政机构要严格执行安全责任制,单位领导要亲自抓安排、抓部署、抓落实,做到安全制度健全、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民政机构安全有序,确保人员和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

4、对发生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向民政局和有关单位报告,并及时启动预案,开展有效施救工作,保护人员安全。

5、做好安全工作信息报送工作。

本文来源:http://www.guakaob.com/lizhiwendang/5110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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