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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平安建设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根据县综治办部署要求,我局决定于3月份在全县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为确保宣传活动顺利、有序进行,我局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宣传目的
通过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集中宣传社会管理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法规和规定,不断激发社会各界积极了解、参与和推动我局司法行政实务工作,努力营造浓厚的法制宣传教育氛围。
二、时间要求
2016年3月1日至3月31日。
三、宣传重点
1、深入推进我局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矫正安帮、法律援助、律师管理等各项工作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2、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法规和有关规定;
3、2016年司法行政工作计划及工作重点;
4、司法工作先进经验、先进人物及先进事迹。
四、宣传形式
1、在社区举办大型的司法专项宣传活动;
2、利用横幅、标语口号进行流动宣传;
3、利用公益广告、户外广告、宣传栏、宣传册、宣传画进行深层次、全方位宣传;
4、利用知识竞赛、现场咨询、下基层等现场活动进行面对面宣传。【2016年杨岐乡综治宣传月】
五、宣传步骤
综治宣传月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1、第一阶段(3月14日—19日)动员部署。召开局机关全体干部、局直属各单位代表司法所综治工作会议并制定工作方案,要求各基层司法所结合工作实际,制订相应的实施方案,广泛动员,扎实做好开展各项宣传活动的前期准备工作。
2、第二阶段(3月20日—28日)实施阶段。集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局办公楼门前悬挂横幅,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县综治委举办的宣传咨询活动,各基层司法所在本单位宣传栏内开展司法工作宣传,悬挂宣传画、宣传横幅,派发宣传册;积极向县司法局提交宣传先进工作经验的新闻稿件;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知识竞赛、现场咨询等活动。
3、第三阶段(3月29日—31日)总结阶段。各司法行政工作部门分析总结此次活动的成功做法和存在问题,为今后的宣传工作积累经验。并将宣传过程中的照片、宣传单、新闻稿件等资料复印件提交县司法局。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基层司法所要高度重视本次宣传月活动,加强领导,周密策划,精心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抓好责任落实。以综治宣传月活动为契机,深入推进各项司法实务工作。
(二)突出特色,营造声势。各基层司法所要紧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在特色上下功夫,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提高群众对司法工作的知晓率,同时,加强与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联系。
(三)加强督导,务求实效。各基层司法所要认真落实本方案规定的各项宣传内容,不得走过场,确保宣传质量和宣传数量,取得宣传实效。县局将不定时对综治宣传月活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第2篇综治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维护人民利益为根本,以保证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县政法综治及信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深入推进平安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扎实做好维护稳定工作,为推进又好又快又稳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一、以“法律六进”为载体,全面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1、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局性工作,均衡推进“六五”普法和“法律六进”活动。要坚持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的宗旨,围绕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主题,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和依法治理活动,加大对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在改进方法、创新手段、增强效果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教育引导公民依法维权,履行义务。
2、突出重点,突破难点,关注焦点、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宣传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生产生活、整顿和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公平正义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合理地表达利益诉求;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教育培训,努力营造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注意对典型人和事进行认真剖析,加强政策和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干部群众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3、集中开展平安建设和综治宣传活动。创新载体,丰富形式,认真开展综治宣传月活动;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切实抓好经常性的平安建设和综治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综治工作和平安建设的积极性;宣传过程中,要与新闻媒体保持密切联系,注意针对本地本单位实际,研究新时期综治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借鉴和学习外地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推动综治工作不断创新和发展。
4、认真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结合三月份综治宣传月、“三八”妇女维权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5”土地日等重要宣传节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扩大教育面和宣传覆盖面。
二、以维护稳定为中心,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以全省示范化司法所建设和争创人民调解能手活动为契机,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切实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一步加强部门的协调配合和联动,努力形成相互衔接、密切配合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坚持以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越级上访的矛盾纠纷作为主攻方向,积极探索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新思路,进一步明确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任务、方法和责任,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提高调处成功率。不断完善预防和处置群体性预案,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
三、以“平安建设”为抓手,全面落实综治各项措施
1、要在巩固前期平安创建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整合基层力量,以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为载体,突出工作重点,拓展工作领域,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成效,扎实开展平安单位、平安家庭等形式的平安创建活动。
2、继续加强对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工作的指导和督查,配合县综治委组织召开全县法制副校长工作会议,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在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同时,以社区和村为依托,协助做好社会闲散青少年和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工作,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提升全县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水平。
3、积极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减少重新犯罪,消除和减少不稳定因素,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四、以司法行政职能为依托,大力强化法律服务工作【2016年杨岐乡综治宣传月】
要继续坚持“大服务”的理念,在规范巩固常规业务的同时,大力拓展新的业务领域,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1、要继续发挥“12348”法律咨询服务窗口示范作用,切实履行服务承诺,注重跟踪问效,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服务效果,为广大咨询者排忧解难;要适时掌握社情民意,及时向各级党政部门反馈信息,各方联动,疏导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2、要大力组织全县律师及法律工作者参与县领导信访接待日活动,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要积极推动和引导律师参与处理涉法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协助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群众工作,化解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3、要进一步净化服务市场,完善投诉、查处机制,依法加大对违法违纪人员的处罚力度,保障法律服务业的健康发展。要加强法律服务队伍职业道德建设,以“诚信服务”为主题,积极推广服务承诺制,建立法律服务行业诚信体系。
4、要继续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切实解决弱势群体“打官司难”、“请律师难”等问题,维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五、以专项活动为契机,全面提升队伍素质
1、要坚持把政治教育放在首位,以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为重点,加强对司法行政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开展“小鬼难缠”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教育内容,深化教育成果,把学习活动作为干部队伍建设的一条主线,贯穿于服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全过程,并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2、要以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正在开展的“爱民大走访”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精细意识,用新的视角和思路创新发展理念、发展思路和发展举措,着力解决影响良性循环发展的实际问题,不断推进综治及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发展。
3、要把开展“小鬼难缠”专项整治活动同政风建设和政务公开工作结合,以广大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进一步创新司法行政服务理念、服务方式、服务手段和监督机制,使全体干部和法律服务人员的服务态度有所改善,服务质量有所提高,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再塑队伍的整体形象。
4、要结合本系统实际,以强化维护稳定、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为重点,加强和完善综合治理的领导机制;以动员全社会力量、形成齐抓共管局面为重点,加强和完善综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机制;以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奖惩为重点,加强和完善综治工作的激励制约的机制。
第3篇一、重调解强宣传,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16年杨岐乡综治宣传月】
(一)着力化解社会矛盾
组织实施《人民调解法》,巩固人民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基础地位。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机制,把人民调解向医患纠纷、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物业管理和诉前调解、刑事和解等领域拓展、延伸,深化仲裁、保险引入专业调解的探索实践,完善大调解工作体系。广泛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巩固深化“争当人民调解能手”竞赛成果,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把调解优先原则贯穿于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职能和资源,共同参与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形成整体工作合力。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全面实施“六五”普法规划,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县、乡、村(居)三级同步推进,各行业、各部门协调联动,不留死角,不留断层。加大创新力度,丰富普法教育内容、形式和载体,完善做法,放大效应,增强普法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深入推进多形式、多层面、广覆盖的法治实践活动,尤其要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普法教育整体规划,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二、紧扣进位赶超步伐,做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这篇文章
(一)拓展延伸法律服务领域
加大服务“保发展”力度。以服务经济建设为切入点,积极为稳增长、控物价、扩内需、调结构以及推进自主创新、发展绿色经济、扩大招商引资提供专业和专项法律服务。
加大服务“惠民生”力度。以深化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为主线,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服务为民创优年”活动,加强“12348”法律援助专线管理和应用,最大限度地满足贫困群体就业、就医、上学、社保、维权等法律援助需求。
加大服务“三农”工作力度。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和推进新农村建设,推动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向农村倾斜,积极为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以及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村综合改革和农村基础建设提供有效法律服务。
(二)着力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鼓励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为政府宏观调控、经济决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法律咨询,提出法律建议,继续参与领导干部大接访活动。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通过深化“法企联姻”、“法律体检”、“企业大走访”等活动,为企业转型升级,开拓新兴市场,扩大规模,做大做强提供法律服务。
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中的作用。引导律师积极承办经济、金融领域犯罪案件和专项治理活动,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鼓励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代理经济纠纷案件,引导当事人以调解、和解方式解决争端,促进案结事了。
(三)规范完善法律服务管理
健全完善司法行政机关行政管理和法律服务机构自律性管理相结合的体制,加大制度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和法律文化建设力度,推进法律服务机构走规范化、制度化发展之路。
规范律师工作管理。引导律师忠诚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职责使命,着力推动中办发[2016]30号文件中保障和促进律师事业发展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不断优化律师执业环境。
规范公证工作管理。推进公证体制改革,增强公证事业发展的生机活力;重视公证后备人才的培养和补充,发展壮大公证员队伍;强化公证质量监管,严格投诉处理,杜绝错证、假证、减少瑕疵公证。
规范司法鉴定工作管理。严把从业准入关,提高准入门槛,严格审批条件,优先发展诉讼需要的稀缺专业门类鉴定机构;积极推进认证认可和能力验证工作,提高资质等级和能力水平,树立司法鉴定的权威。
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管理。认真落实《法律援助条例》,建立健全我县法律援助体系,提高法律援助质量。优化法律援助网点布局,打造便民利民窗口形象。加强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的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加强宣传,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三、强化社会管理创新,全力做好特殊人群管理
(一)健全和完善社区矫正管理
坚持把教育人、矫正人放在首位,把降低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作为检验工作的首要标准,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矫正对象重新犯罪。推广建立社区矫正监管中心的做法,推动建设社区矫正示范所,推进社区矫正数据库与GpS定位系统协调联动、动态监管的信息辅助管理体系,探索符合我县实际的教育矫正方式方法,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和水平。健全制度机制,强化执法监督,尤其要积极争取管理人员和经费的落实,确保有人做事、有钱办事。
(二)健全无缝对接工作机制
积极围绕县政法综治工作会上提出的“无缝对接、专人帮教、特长安置、友情帮扶”的工作思路,组织整合多方资源,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机制,推动建立“大帮教”工作格局,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在推进数据库的管理和应用上,及时更新相关数据信息,真正发挥数据库的基础平台作用,提高刑释解教人员信息衔接、人员对接、监管互联、帮教互动的效能和成功率。
强化无缝对接各项措施,完善督查通报制度,加强考核,把必接必送、生活补助、就业扶持、过渡安置、困难帮助等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真正做到刑释解教人员出来必接、回去必管、就业必扶、有难必帮,不留死角,不留缝隙。
四、夯基础强信息,全力打造优质综合服务平台
(一)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认真落实省厅制定的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指导标准,广泛开展“五好司法所”创建活动,做到组织机构、干部队伍、业务能力、所务管理、基础建设规范达标,努力打造市级、省级标杆所、示范所。以落实司法所人员、编制、经费、待遇为重点,通过多种方式,解决司法所人员短缺困难;把解决司法所长副科级待遇作为“一把手”工程,配齐配强司法所领导力量。坚持建设、管理、工作并重,全面履行司法所各项职能,真正把司法所建成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综合服务平台、一线指挥部。
(二)加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
提升全系统信息化应用水平,着力推进各项业务管理的数字化、信息化、网络化,努力提升司法行政业务审批网络化、管理流程化、服务电子化水平。加强安置帮教数据库的管理和应用工作,拓展和延伸服务功能,推进司法所联网工程建设,实现市、县、乡三级互联互通。重视信息管理人才、技术人才和操作人才培养工作,加大培训、引进力度,为提高全系统信息化水平提供人才保障。
五、抓作风促效能,全力提升司法行政队伍整体水平
(一)强化核心价值观教育
把开展核心价值观教育作为队伍建设的中心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形式,搞好分类指导,加强督促检查,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部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对照“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要求,查找问题,剖析原因,积极整改,确保人人参与进来、人人受到教育、人人得到提高。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若干问题的决定》精神,组织开展好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突出重点,着力抓好“治庸、治懒、治浮、治赌、治贪”,务求干部作风建设活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学习型党组织建设
加大教育培训力度,重点加强对新进班子人员的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工作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重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政策措施,不断增强他们的职业认同感和职业自豪感。
(三)强化司法行政惩防体系建设
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防线。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积极推进风险岗位廉能管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落实主要领导干部“一岗双责”。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廉洁自律,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行政党风、干风、政风、行风。
根据区综治办[2016]8号文件精神,在今年三月份,在我系统广泛开展以“讲法制、讲平安”为主题的综治宣传月活动,结合本系统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宣传重点
1、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平安建设,法制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决策部署。
2、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平安的鲜活经验。
3、推进系统内基层,平安建设,促进基层平安稳定。
4、依靠群众化解矛盾,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成功做法。
5、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
6、开展法制法规教育,增强群众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
7、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先进事迹及经验做法。
二、宣传形式
1、各单位要利用学习日,组织学习上级的有关综治工作的文件和报刊文章,收听收看有关电视和广播。
2、利用黑板报、标语,深入开展宣传,提高广大职工对和谐平安建设的知晓率。
三、工作要求和目的
要按照区综治委的统一部署,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开展宣传活动月的各项工作,为章贡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做出不懈地努力!
为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切实维护我局政治稳定,扎实宣传《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条例》,进一步深化平安建设,提升公众安全感,根据县综治办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现开展以“讲法治、话平安”为主题的综治集中宣传月活动,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内容
1、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省、市关于推进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决策部署;
2、宣传《法治建设规划纲要》2016-2020精神;
3、宣传《深化平安建设行动方案》、《贯彻<深化平安建设行动方案>三十条》精神;
4、宣传各级综治委成员单位、责任单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着力解决社会治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增加人民群众安全感,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经验做法。社会各界和各部门广泛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推进平安建设的先进典型和鲜活经验。
5、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建好“三网”、用好“三网”,充分发挥“三网”工作体系“服务惠民、平安护民”作用的主要成果和典型经验。
6、宣传各地各有关部门依靠基层、依靠群众、依靠法治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成功做法。
7、宣传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维护社会管理、见义勇为的先进事迹。
8、宣传开展“严打”整治专项行动、排查整治社会管理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成效。
9、宣传开展全民法制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的经验。
10、宣传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增加人民群众防范和抵制邪教的能力和水平。
二、时间安排
3月1日——3月31日。
三、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成立专班。成立以局长为组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丁功文为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抽调两名成员负责日常事务。
2、形式多样,务求实效。既要采取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宣传,又要充分利用横幅、标语、板报、讲座等多种形式,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广泛宣传综治创安工作,防止前紧后松,力求实效。
3、突出重点,科学安排。本次综治宣传月活动要把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贯穿始终,要在宣传时间、宣传内容、宣传重点上科学安排,确保宣传工作不走过场,努力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平安创建的参与率、知晓率。
4、建立机制,立足长效。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的综治宣传工作机制,密切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开展综治宣传工作。此次活动结束后,各股室要认真总结活动经验和做法,收集并妥善保管好有关图片资料,建立长效机制,适时开展宣传活动。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平安”建设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制定综治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宣传重点
1.宣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习主席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讲话精神;宣传开展法治型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的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2.宣传司法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面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着力解决社会管理热点难点问题所取得的成效。
3.宣传流动人口、青少年群体、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及其他特殊群体等重点人群管理,法制宣传、服务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4.宣传我县开展“六五”普法教育以来所取得的成效以及有效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的做法和经验。
5.宣传当地开展防范和处理“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和暴力行为的情况和案例为重点的警示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和青少年学生识别和抵御非法组织活动的能力,努力营造崇尚科学、反对邪教和暴力行为的情况。
二、活动时间
3月10日至5月26日。
三、具体开展形式
1.开展一次与群众互动宣传活动。各司法所要以“3.8”、“3.15”、“4.22”等节点为契机,开展一次以上法律宣传活动。
2.召开一次村(社区)普法骨干、家庭学法明白人、中心户长、村两委干部法律知识讲座。各司法所在活动期间至少应召开一次村(社区)普法骨干、家庭学法明白人、村两委干部等人员的法律知识讲座,主要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信访条例等和基层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安排部署。
3.按照法律进家庭“八个一”要求,进行一次入户宣传。各司法所结合法律进家庭“八个一”要求,做好相关工作,开展一次入户宣传,发放一份“法制宣传教育告知单”、一份“法制入户宣传单”,一期法制专栏,动员广大群众收看电视台的法制宣传栏目。
4.开展一次农村居民学法用法工作调研活动。3-5月份,各司法所要深入村民家中,就农村居民学法用法情况进行一次调研,并结合司法所工作职能,就如何做好新时期农村居民学法用法工作,完成一篇调研文章,予8月20日前上交宣教科。
5.开展一次校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各乡镇司法所要开展一次校园法制宣传,上一堂法制教育课,开展一次中小学生带法回家。
6.制作一条标语。各司法所要以深化“平安”建设为主题,新增1条以上平安建设宣传标语牌,为本乡镇各村出一期法制专栏。
四、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领导,动员部署。各司法所要高度重视宣传活动,主动和乡镇分管领导报告,结合实际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确保宣传活动有计划、有落实、有成效。
二要齐抓共管,营造氛围。各司法所要主动和当地党委、政府联系,充分利用其他部门开展相关宣传活动机会,广泛参与、相互配合,资源共享。推动各乡镇政法综治宣传工作深入开展,努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三要强化督查,抓好落实。各乡镇司法所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活动计划,并于3月30前上报县司法局宣教科,开展相关活动的文字图片信息要及时上报宣教科,5月25日前把开展此次活动的总结报告和文字图片信息上报县局宣教科。逾期未交的,年终考评普法宣传中扣3分。
第2篇根据中共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开展综治暨平安建设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拟开展“市司法局2016年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活动”,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2016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按照“平安”建设新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扎实工作,务求实效,为全面推进各项工作打牢思想基础,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营造和谐的舆论氛围。
二、工作目标
通过扎实开展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市各级政法会议精神,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抓好“维护社会稳定,深化平安建设”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两条主线,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努力为构建“和谐”“平安”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更加坚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三、组织领导
㈠成立综治平安建设宣传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扎实抓好单位平安建设
1.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将平安建设和综治工作任务落实到岗到人,切实履行“管好自家人,看好自家门,办好自家事”的职责。加强对干警的教育,增强责任意识,明确各自职责,把全局干警思想统一到建设“平安”上来。
2.在每两月例会上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各级综治委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组织向先模人物和单位学习。
3.加强机关安全保卫制度建设,实施节假日值班制度(领导带班,工作人员值班),每月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活动,完善财务管理,办案纪律规范等一系列制度,确保全局干部职工不发生违法违纪和犯罪行为。
(二)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宣传舆论导向
1.结合综治宣传月活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在打击各类犯罪、反对邪教、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方面所取得的成效,大力宣传社会各界和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所取得的成效,使之家喻户晓、妇孺皆知。
2.结合“六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在坚持做好常规的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坚持抓好与重点项目、中心工作相关的法制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全民法治理念和建设法治政府的思想,努力开创我市综治平安建设工作新局面。
3.结合广大干群的作用。发挥广大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社区、村(居)干部、综治协管员、中心户长、自愿者、治安信息员、离退休老干部、中小学生等义务宣传力量的作用,形成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宣传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