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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问题与对策
一、我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总体情况
自2008年,省委、省政府确定我市为全省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以来,市委、市政府从铜陵实际出发坚持不懈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特别是在农村产权制度上大胆探索、勇于创新,在全省率先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2011年11月,在赴成都、重庆等地考察学习的基础上,经过深入调查研究论证,出台了《铜陵市推进城乡一体化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提出以还权赋能为核心,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切实推动农村产权、资源资本化、市场化,促进农民生产生活方式转变,保障和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在遵循严格保护耕地、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前提下,坚持农民自愿、民主决策,依法办事、阳光操作,分类指导、重点突破,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原则。从2012年开始,用2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其主要的工作内容包括,依法全面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建立农村产权交易、有偿流转机制,建立农村产权、资源价值评估体系,创新农村产权、资源资本化的实现形式,健全农村金融市场体系等五个方面。目前,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是在确权发证方面。自2011年10月正式启动以来,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发证工作已进入常态化管理,农村宅基地确权发证工作已完成
50%;全市102330户农村房屋测绘登记工作已经完成,并已开展农村房屋发证试点工作;年内将全面完成25个示范点的29个村及老洲乡和平村的农村承包地确权发证工作。
二是在产权交易方面。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正在加快构建,农村房屋交易、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有偿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流转市场和管理、操作、服务平台正在培育和形成。目前,全市土地流转率超过50%。
三是在产权抵押融资方面。制定出台了铜陵市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总体方案及与之相配套的6个相关配套方案,简称1+6方案,具体包括:《铜陵市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总体方案》、《铜陵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融资管理办法》、《铜陵市农村房屋抵押融资管理试行办法》、《铜陵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抵押融资管理办法》、《铜陵市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担保管理办法》、《铜陵市农村产权价值评估办法》和《铜陵市农村产权融资风险补偿办法》。正在探索建立农村金融市场体系,积极参与国家农业部、国家开发银行大力推进的支持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的开发性资金投放合作,积极推进开展银农
合作、银保合作、保农合作。自9月份开始,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办法开始稳步实施,截止11月中旬,仅铜陵县就已发放抵押贷款9048万元。
自我市开展农村产权制度以来,成效较为明显,最核心的有以下六点:
一是农村产权明晰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林地、承包地确权登记
后,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对农村产权的自主权进一步明晰,特别是处置权。
二是农村产权资本化。农村生产要素进一步激活,赋予农村产权商品属性,促进其流动增值,赋予农民利用农村产权自主发展的能力,为解决发展过程中的资金瓶颈问题提供了一个有效的融资途径。具体就是实现了凭农村产权证书维护权益;凭农村产权证书对产权进行流转;凭农村产权证书抵押融资。
三是土地利用集约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后,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规划对田、水、路、林、村、房进行综合整治,在土地相对集中连片后进行土地流转,大大提高了土地利用集约化,也提高了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同时还增加了耕地面积、提高了耕地质量、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
四是农民居住社区化。在交通方便的地段,比照城市社区的标准,集中规划建立农村居民居住点,引导农村居民集中居住。同时,可以将确权后的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吸引城市居民来农村居住。这些新型农民社区的建设,将极大提高农民的居住水平。
五是农民收入多元化。通过土地流转,带动了农民收入的进一步多元化。一是农用地出租、出售固定收入,二是房屋出租、出售固定收入,三是集体经济组织分配收入,四是为土地流转大户、外来投资商工作的工资收入。
六是城乡管理一体化。通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使得一部分农村居民摆脱对土地的依赖,从而进入城市或城镇生活,一部分居民通过流
转土地,进入比照城镇建设的集中居住点生活,还有一部分农村居民通过产权抵押融资,成为推动农村经济产业化、规模化的主体。这些都必然使得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得以更好的推进,让农村产权改革后的农村居民都能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基本相同的基本公共服务,这也必然带来城乡管理的一体化。
二、我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不足【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文件】
(一)确权颁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一是群众积极性不高。突出表现为对农房确权颁证不积极、不主动的被动应付型;因拥有一套以上的住房,担心登记一套后其他的住房将因政策调整而不受法律保护的等待观望型;因非法搭建违章建筑的消极抵抗型。二是部门的联动性欠缺。比如规划部门与城建部门在审批上缺乏统一意见、互相推脱,公安部
门与辖区政府在农房分户上意见不一。三是特殊原因造成的遗留问题。比如因历史原因造成的对一些土地权属的不明确,还有一些无据可查或资料丢失造成权属争议后无法确认权属的变动及归属、流转利益分配及土地权益纠纷的处理等。四是人手不足,特别是铜陵县,仅农村总户数就有约9万户,占全市的80%以上,但工作人员只有数十人。
(二)农村产权交易流转方面的问题。虽然,目前我市正在大力推行农村产权流转的平台建设,但尚未建立完善的农村资产流转制度及相关的产权交易平台,也没有健全的土地流转中介组织。在实际交易流转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农村房屋虽然通过确权发证实
现了流转,但流转的对象还仅限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这也是当前我国各地推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一个共性难点;二是在当前的承包地流转工作中,乡镇成立了土地流转中心主要是对流转土地的进行审查、备案,对土地流转的供需信息发布不足,农民参与的当地土地流转合作社对土地流转的需求信息掌握也受多种因素限制,造成土地流转市场的信息不畅、不对称;三是农村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与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在现阶段还不能同证同权。
(三)耕地保护机制的不健全。我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涉及的农用地面积707.4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的63%,其中很大一部分是耕地,但在整个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对耕地保护的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需要形成明确的耕地保护机制。比如,如何在土地综合整治中让耕地和建设用地实现最大的节省、如何妥善解决比较普遍的农村耕地抛荒现象等。
(四)农村产权融资评估机制不完善。根据我市颁布的《农村产权价格评估管理办法》,现行农村房屋评估主要是用重置成本法进行评估。而产权价值评估机制应当考虑被评估房屋的市场价格而不是其实际造价,考虑的是现行及未来的升值空间而不是实际成本,所看重的是房屋的效用,而不是它的实际建造成本。因此,要推动集体产权抵押融资的开展必须建立起集体产权的价值评估机制。
(五)相关配套政策问题。当前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不是一个孤立的问题,它必然涉及到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目前,农村留守现象
试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内容摘要
摘要:深化农村改革的核心是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无论是理论准备、法律制度,还是农村经济条件的变化,进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条件已经成熟。各地近年来也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提供了许多成功的经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包括创新耕地保护机制、农村集体土地和房屋确权、农村土地使用权和农村房屋流转三个方面的内容。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有利于加强耕地保护,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促进我国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促进我国现代农业的发展,同时,也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促进农村资源和城市资源在全社会范围内统一配置,从而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
关键词: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土地流转 农村集体土地和房屋确权
目 录
一、基本情况„„„„„„„„„„„„„„„„„„„„„„„„„„ 1
(一)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深入人心,确权工作扎实推进„„„„„„„„„„„„„„„„„„„„„„„„„„„2
(二)积极搭建产权流转平台,产权流转实现初步突破„„„„„„„„„„„„„„„„„„„„„„3
(二)建立健全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机制,推动现代农业发展„„„„„„„„„„„„„„„„„„„„„„„„„„4
二、存在问题及思考 „„„„„„„„„„„„„„„„„„„„„„„„8
(一)按照改革的精神健全现行法律、法规,完善法律支撑 „„„„„„„„„„„„„„„„„„„„„„„„„
(二)坚持发挥农民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中的主体作用,循序推进土地流转和土地规模经营
(三)完善村级治理机制,以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新农村发展。
(四)建立公共财政体制,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
参考文献„„„„„„„„„„„„„„„„„„„„„„„„„„„ 30
试论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指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和房屋所有权进行确权登记,明确产权;创新耕地保护机制;推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和房屋所有权的流转。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归属清晰、产权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
云梦县位于江汉平原北部,北高南低,三面环河。面积604平方千米,为湖北省面积最小的县。2004年末总人口570755人,农民年人均纯收入7602元,人均耕地仅0.58亩,人多地少矛盾十分突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比较明显。
今年以来,我县按照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部署,深入实施“两化互动、城乡统筹”发展战略,按照“抓点带线促面”的思路,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基本情况
今年初,我县在连续多年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的基础上,又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耕地保护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的意见(试行)》文件,制定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相关配套办法,明确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内容和方向。随即,我县又建立健全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相关工作机制和机构,确定将胡金店、清明河作为首批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其余乡镇选择一个村进行试点,目前已完成了制定政策、动员部署、试点实施、灾后恢复、扩面提速、流转探索等阶段工作。通过扎实开展“确权赋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生产力得到进一步解放,耕地得到有效保护,为农村新一轮的变革夯实了基础。
(一)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深入人心,确权工作扎实推进
我县各级各有关部门统一思想,明确实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就是要在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的前提下,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保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建立健全了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推动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保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和房屋所有权等合法权益。坚持在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发挥农民的主体性,实行由农民民主选举代表全程参与确权改革,将确权改革方案从制定到实施都交由农民代表讨论决定,并把调查摸底结果、办证程序、确权办证情况等每一环节工作都上墙公示,全面接受农民群众监督,成功地解决了一些诸如权属不清、人口变化等历史遗留问题。同步开展会议培训、新闻媒体等灵活多样的宣传形式,促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相关政策入村入组、入户入心,有效调动了农民群众参与改革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改革具备了坚实的群众基础,有力地推动了确权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积极搭建产权流转平台,产权流转实现初步突破
县级有关部门抓紧制定了《云梦县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暂行办法》等配套办法,根据自身实际,建立健全相应流转办法,积极完善市场化运作机制,搭建产权流转有形市场,形成了土地流转融资和操作的平台,有效调动了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和农业龙头企业的力量,促进了产权有序流转。
(三)是建立健全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机制,推动现代农业发展
农村产权的有序流转推进了土地规模经营,农民籍此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龙头企业建立了紧密利益联结机制,一些先进科技和生产手段被引入到农、林业生产领域,生产的组织
化程度和节约化水平得到了有效提高,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经营服务体系正逐步形成。同时,各试点乡镇注意立足自身优势,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积极培育和形成农业农村的市场主体,引导发展以农村产权为纽带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股份合作社等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和完善农村市场经济体制机制,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取得了明显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以胡金店镇易棚村村为例,该村多年来一直经济发展缓慢,村集体无收入,是我县贫困村。在启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后,很快完成了对集体建设用地面积总数145亩、耕地面积总数2529亩、林地面积总数81亩的确权工作,基本构建了农村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同时,易棚村根据本村种植青花椒和铌蒿的传统和基础,建立了促进产业发展的机制,稳步推动了土地流转,实现土地规模集中经营300多亩,促进了农民充分就业,农民有了比较稳定的工资性收入。另外还创新市场化运作机制成立了村集体经济组织,以20亩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抵押贷款,入股龙头企业保底分红,彻底告别了“空壳村”的历史。2011年底,该村实现了年人均收入5130元,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一举摘掉了贫困村的帽子。
从一年的实践来看,我县实行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符合党的十八大精神,符合国家关于试验区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我县探索破解“三农”难题、走科学发展之路的重大举措。
二、存在问题及思考
就此次改革而言,产权是不同于所有权的。所有权是法律上的归属权,而产权是指财产的使用、收益分享与转让。明确承包地产权,所有权不动,其归集体所有的性质不改变。此次改革,必须要以发展好、维护好农民的利益为前提,确立农民对承包地产权的主体地位。但现实情况却与我国的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存在一些矛盾,给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如《土地法》第五章六十三条规定:“集体土地不能出让、转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国务院出台了“农民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国土资源部出台了“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等等,均明确农村集体土地不得直接出让、转让或者出租,该类土地只有在先行转化为国有土地后才能在市场上流转,农村房屋所有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也仅限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又如《担保法》第37条和《物权法》第184条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明确土地承包权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农民的生活保障,不能进行抵押担保贷款等,这直接制约了农村产权的融资功能,不利于全面激活农村产权要素。确权颁证后,若不能在这些农村产权流转上有所突破,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将很难深入下去,农民由此而享受到的改革成果将十分有限。
此外,政府对农村公共服务的投入也还没有真正形成持续增长机制,造成了现行农村公共服务不足;现行的基层治理机制尚不健全等也给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带来了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按照改革的精神健全现行法律、法规,完善法律支撑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关系到我国农村经济社会能否持续健康发展的大问题,也是解决好“三农”问题的关键。因此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借鉴过去国企改革的一些经验和教训,坚持对现行法律、法规中不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规定进行全面清理,尽快纳入立法程序提请有立法权的各级人大常委会进行审议,保障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深入开展。要从法律上确立农民对承包地的产权地位,按照城乡一体的理念,从维护农民的发展权出发来进行改革设计,确保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不留后患。具体而言,就是要在法律层面上体现统筹城乡发展的精神,放宽对农民土地发展权的限制,即“成本分摊”,充分体现中央强调的对农民“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即以土地发展权的贴现来分摊土地管制成本,有效发挥市场对“18
亿亩”红线之外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包括农民宅基地)用途配置的基础性作用,通过重新修订土地管理法规,放宽乃至取消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用途管制,使这部分土地能在不影响“18亿亩”红线和粮食安全的前提下,由市场机制来复归、凸显和兑现其本源和潜在价值,把农民理论上的财产转变为货币和资本形态的财富,同时达到保护耕地的目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文件】
此外,我县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中积累了不少成功作法和经验,如探索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路和办法推动灾后重建工作。有的地方在重建因地震损毁的农房时,针对政府财力有限和农户建房资金不足的问题,加快完成了对灾区农村土地的确权,以共享宅基地使用权吸纳社会资本参与灾后重建的“联建”。此操作同步明确了严格的实施条件和范围,并且由愿意联建的农户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将宅基地交给集体经济组织,转变为集体建设用地,然后由集体经济组织与投资者签订协议。这一针对灾后重建也结合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在农村土地使用制度上的新举措,创造性地解决了灾后农民安居与资金缺口的矛盾,得到了灾民热烈拥护,大大加快了灾后重建进程。但这一政策为灾后重建的特殊政策,不能在面上推广。长远来看,也需得到法律上的确认。
(二)坚持发挥农民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中的主体作用,循序推进土地流转和土地规模经营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涉及千家万户的民心工程,又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合理处理引导与主导、主体与帮扶的关系,充分调动农民内在的积极性,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必须始终坚持的发展方向。在实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时,要充分考虑农村实际,针对目前农民存在一定依赖性的情况,在制定产业规划、确定项目方面,严格征求和尊重农民意愿,有效将政府的支持引导和农民的自愿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激发农民参与改革的热情,做到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把解决问题的权利还给农民,努力发动群众用自己的智慧和创造力来化解改革面临的困难和障碍。同时还要始终坚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深入做好群众工作”的原则,在土地流转、征地拆迁、推动农民向城镇转移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上,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发挥群众作用,坚决反对代民作主和强迫命令。要坚持在土地流转和推进规模经营方面量力而行,按客观经济规律办事,做到因势利导,循序渐进。要针对各地区条件相差较大的情况,科学客观进行土地规模经营和产业开发,对暂无合适项目的村组,可以先明确土地产权,待条件成熟时再实施土地流转,避免土地荒芜,实际损害农民利益。同时,对已二次流转而未充分利用的土地,有关部门要尽快出台相关措施,做好、做细农村和农业产业规划,及时安排项目入场,或构建新型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承接流转土地,使其能尽快更好地发挥功能。同时要建立相应制度,防止项目实施对生态和水土保持造成破坏。
关于农村林权流转,我认为有两点要注意:一是个别存在的低价流转现象。这使农民的权益不能充分得到保障,埋下了农民与企业利益之争和不稳定的隐患。一些地方发生的此类群体性事件教训值得深思。二是流转后有的企业为追求一时的经济利益,加之政府监管不到位,出现新的过度砍伐、滥伐,造成森林植被的破坏。关于这一点,可借鉴耕地保护的办法,建立利益补偿机制,不让林农(林企)吃亏;同时要严格监管机制,有效防止乱砍滥伐。
(三)完善村级治理机制,以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促进新农村发展
坚持以制度化的方式保障和维系农村基层组织的“民主自治性”,进行农村组织体系的创新,逐步构建“以农民为主体,让农民得实惠”的村级治理机制。即村级组织整体按政经分离原则进行构建,设置党组织、自治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在自治组织中,实行议事监督权、决策权和执行权相互分离,充分发挥农民参与自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吸引方方面面的农民代表参与村经济社会事务管理;在集体经济组织中,村“两委”干部要按照法定程序进入决策管理层,集体经济组织要从村委会中逐步剥离出来,直接通过股东大会等形式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负责。条件成熟的要适时实行政事分离,成立公共服务平台承接
第1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推进成都试验区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场化配置资源机制,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根据市县关于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加强耕地保护,进一步改革完善农村和房屋产权制度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总体战略,统筹推进“三个集中”,深化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产权制度,切实推动农村资源向资产和资本转化,促进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改革城乡二元结构,缩减城乡差距,实现农民、农业增收,为统筹城乡科学发展创造条件。
二、基本原则:
(一)严格保护耕地。珍惜和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资源。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确保耕地总量不减,质量不降,基本农田得到有效保护。
(二)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土地家庭承包经营是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核心,必须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为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制度。
(三)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与农民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必须以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为前提,充分调动和保护好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依法保障农民各项权利,让农民得到更多实惠。
三、目标任务:
按照市、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统一安排部署。12月底前全面完成各乡镇改革试点的调查摸底、确权工作,使我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入全市先进。并通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健全归属清晰、债权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化农村产权制度,不断完善农村市场经济体制。同时,配合县上有关部门积极搭建产权流转平台,进一步深化改革试点配套工作,将改革试点工作推向纵深发展。
四、工作内容:
一是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的清理调查并确权。二是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房屋所有权的清理、核实、并确权。三是创新耕地保护机制、落实耕地保护。四是搭建流转平台推动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房屋产权、林权等的流转。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一是镇政府召集全镇相关干部和村(社区)组干部,召开宣传动员会,进行业务培训、安排部署相关工作。二是村(社区)在镇干部的指导下邀请议事监事代表、党员代表、人大代表、群众代表、以及各村民小组长参加产权制度改革的宣传动员会。三是各村民小组召集村民和村民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员召开宣传动员会。三级宣传动员明确改革的目的、意义及主要内容。要通过横幅、标语、宣传资料等形式多样的方式进行广泛宣传。特别要对外出务工的人员要去信去函告之,做到改革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做到人人知晓改革、人人参与改革,为下一步的工作营造良好气氛。并完成村组班子领导组建,各村(社区)要挑选公正、公道年富力强人员担任议事监事组、各村民小组完成工作组人员搭配。
(二)调查摸底和土地勘查
各村(社区)议事监事代表、各村民小组工作人员在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对村组的边界进行勘查,完成集体建设用地调查,特别是认真完成各村组农户承包地、林地、宅基地、空闲基地以及房屋的丈量、调查。农户承包地做到边界准确,四至清晰,宅基地和空闲基地认真勘验,绘制草图,计算出面积。农户房屋要确定方向和四至。按标准计算面积。并完成相关表册填写和报送。
(三)数据录入复核及公示
各村(社区)、组对调查摸底数据进行复核后,统一报政府,政府将组织机关人员认真复核,按照县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数据录入,并建立台帐。录入完成后交村组进行审核、复核后对基础数据公示7天,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确权方案并报镇政府和相关部门审批,审批完成后下发村组并进一步公示7天并确认。
(四)确权发证
国土、农发、房管、林业部门对上报无误的数据和资料进行审核并发放相关证书。
六、组织机构:
(一)花桥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组 长:杨学强
第一副组长:张启勇
副 组 长:王凯、葛师勇、贺文良
成 员:何志伟、李菊、徐勤、吴琼英、张平安
联 络 员:张平安 (联系县指导联络组,指导全镇产权制度改革,负责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发放)
(二)县指导联络组
组 长:李中华
成 员:余冲、李洁林、覃玉光、徐艳、龚非凡
(三)各村(社区)要成立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由四大柱及村民小组长组成,由镇提供表格各村填写即可。
(四)各村民小组要成立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议事监督工作组。由村民推举的村民代表组成,每个村民小组3-5人,并报镇审查。
(五)数据录入组。由何志伟、张灿负责,主要由大学生志愿者组成,主要负责数据录入,建立台帐。张诗启负责原秀峰项目调查数据收集、整理。
(六)后勤保障组:由李菊、何志伟组成,主要负责后勤保障、会务安排、宣传资料陪办、办公设施筹备以及经费保障。
第2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从根本上破除制约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化解当前农村存在的各种矛盾,解决制约农村产业发展的难题,按照省市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工作要求,县统筹城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启动我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摸清底子,明确权属,搭建平台,以激活农村资源,促进农村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为推进改革的顺利进行,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XX届X中全会精神,以依法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法权益、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目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为依据,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城乡统筹,深化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切实推动农村资源向资产和资本转化,促进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变,消除城乡二元结构,缩减城乡差距,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为统筹城乡科学发展创造条件。
二、内容、目标和原则
改革内容: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的确权登记,农村资产流转平台建设。其中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工作。
改革目标:通过改革摸清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农村承包地、农村房屋的现状和数量,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的基础配置作用,使农村资产变为“资本”进入市场,最终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和城乡一体化产权流通市场。从根本上化解当前农村存在的各种矛盾,破除制约发展、影响稳定的体制性障碍,解决农村产业发展的资金难题,还权于民、还利于民,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进程,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实力,促进工业向园区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农民向社区集中,把更多的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从事二、三产业,使其收入趋于多元化。
改革原则:坚持加强耕地保护原则、坚持稳定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原则、坚持尊重村民自治原则和不搞均贫富原则。
三、实施步骤
全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分两步完成,第一步完成确权登记工作。第二步建立城乡一体化资产交易平台。
(一)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步骤
确权登记工作分三个阶段、一年半时间完成。第一阶段基础工作阶段(20XX年9月-10月),采取“组由村管”的方式,将全县范围内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到村,发放《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第二阶段为试点启动阶段(20XX年11月-2015年3月),先在药惠管委会、通远镇分别选择1-2个村进行先期全面改革试点,将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到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确权到户(其他经济组织),并进行发证工作,逐步完善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政策体系。第三阶段是全面推行阶段(2015年4月-2015年3月),在总结前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分批在全县范围内推开,全面完成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任务。农村产权的确权登记工作具体通过以下5个步骤完成:
1、摸底调查。分别从县国土资源局、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县农林局、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和乡镇、村、组干部组成联合工作组,进村入户进行摸底调查。分级、分户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调查摸底表;同时完成土地、房屋的勘丈、面积核实工作。
2、汇总核实资料,公示摸底调查结果。完成摸底调查工作之后,县国土资源局、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分别按集体土地所有权信息、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信息和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信息进行分类、核实,对核实无误的的信息进行汇总、整理,分别形成分类统计表。核查、统计工作完成后,按权属对摸底调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对公示过程中群众提出异议的问题,由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研究解决,解决不了的报高陵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
3、登记公告。由所有权人提出申请登记后,县国土资源局、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农村产权进行登记前公告,公告期为15天。
4、登记颁证。对公告期满无异议的,分别由县国土资源局、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报高陵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并经县政府批准,予以注册登记,并向所有权人(集体经济组织)颁证。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文件】
5、档案整理,信息处理。确权登记工作结束后,县国土资源局、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将所有登记信息资料移交产改办统一完成资料归档和信息处理工作。
(二)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实施步骤
在完成确权登记的基础上,用一年半时间分两个阶段完成城乡一体化资产交易平台建设。
第一阶段:学习调研和制定方案阶段(20XX年6月前)。学习外地,结合我县实际进行深入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
第二阶段:启动工作(20XX年12月前)。完成城乡一体化资产交易平台建设。
四、成果验收
1、验收方式。农村产权确权颁证工作验收实行:乡镇自查、组织联合抽查两种检查验收方式。
(1)乡镇自查。农村产权确权颁证工作结束后,各乡镇组织人员对本辖区内的农村产权确权颁证情况进行全面核实,确认区域内各类农村产权的确权颁证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上报。
(2)组织联合抽查。由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采取查看档案资料和实地访问农户的方式对农村产权颁证质量进行随机抽查。
2、验收程序。乡镇自查——组织联合抽查——形成验收报告。前一个步骤是后一个步骤的基础,如果前一个步骤检查未能通过,则不再进入后一个步骤。
3、验收标准。由县级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和改革要求,分别制定确权颁证的验收标准。
五、保障措施
1、成立组织机构。成立由县委副书记范九利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胡建超、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军利和县委常委、副县长陈旭辉任副组长,县统筹办、县国土资源局、县农林局、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信访局、县档案局、县文体广电局、人行高陵支行、县监察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10个乡镇(管委会)负责人为成员的高陵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主任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何建斌兼任,副主任由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局长李治中、县农林局局长陈兴文、县土地流转中心主任张文祥、县农林局副局长闵小平兼任。综合办公室内设综合科、宣传咨询科、督察协调科、信息处理科,具体负责文件制定、组织协调、督促落实、资料收集、政策解释、信息处理和日常管理等工作。综合办公室下设三个工作组,第一工作组组长由县国土资源局局长何建斌兼任,具体负责县国土资源局承担的工作任务;第二工作组组长由县土地流转中心主任张文祥兼任,具体负责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承担的工作任务;第三工作组组长由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局长李治中兼任,具体负责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承担的工作任务。各工作组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组建工作队,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和工作细则。
2、明确责任分工。各乡镇(管委会)是本次改革的主体,负责与领导小组及有关业务部门联系,完成本辖区内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县国土资源局具体负责全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调查摸底、勘测定界、确权登记、发证、纠纷处理、管理工作以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中的勘测定界、面积核实工作;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调查摸底、确权登记、发证、仲裁、管理工作和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以及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相关资料的搜集整理工作;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具体负责全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房屋所有权的调查摸底、勘测丈量、确权登记、发证、管理工作;县司法局负责农村房屋产权纠纷的调解工作;县民政局负责行政村的勘界工作;县信访局负责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期间的信访工作;县档案局负责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县文体广电局和县农林局负责做好各项政策的宣传工作;人行高陵支行负责协调县内各金融机构做好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工作;县监察局负责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的监督工作。
3、召开动员部署会。20XX年9月召开全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启动大会,对此项工作进行总体动员、安排部署。各乡镇、职能部门也要召开动员会,安排具体工作,分解工作任务。
4、开展业务培训。一是通过动员会、专题会、组织讨论等形式,对各部门和乡镇负责人进行培训,达成共识。二是统一编印培训材料,对乡镇部门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5、建立联系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农村产权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开,由县统筹办、县国土资源局、县农林局、县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信访局、县档案局、县文体广电局、人行高陵支行、县监察局等及10个乡镇(管委会)分管相关工作的领导及职能科室的主要负责人组成,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以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
6、确保工作经费。此项工作的经费由各部门根据工作实际需要,经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同意后,向县政府申请专项资金。
六、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的系统工程,承担改革工作任务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和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县文体广电局、县农林局、乡镇(管委会)以及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切实做好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思想工作,要向村干部和村民讲清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讲清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政策,消除广大村干部和村民的顾虑,积极参与和支持此项改革。
3、分工明确,务求实效。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 各相关部门要本着分工负责,密切合作的原则,互相配合,形成合力,抓好落实,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4、严肃纪律,规范操作。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改革过程中,必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严肃纪律,坚持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开展工作,决不允许暗箱操作,损害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按照批准的实施方案,循序渐进,规范操作,保证质量。
第3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根据大委发【20XX】28号文件《关于加强耕地保护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和县委县政府7月9号召开的农业产业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林权制度改革专题会议精神,结合王泗镇庙湾村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经验,现拟定王泗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充分尊重农民群众主体地位,发挥群众主观能动性,坚持原则与灵活相结合的方法,深化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产权制度,推进农村生产要素和农业资源资本化。激活“三农”发展动力,促进城乡相融,和谐发展。
二、基本原则
1、严格保护基本农田,节约利用土地资源。
2、坚持原则和灵活性相结合,稳定完善家庭承包经营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体制。
3、切实维护农民利益,依法保障农民各项权利,坚持市场化配置资源,运用市场机制,优化配置资源,让农民得到更多实惠。
4、坚持主体改革与综合配套体制完善相结合。结合实际,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积极稳妥推进,确保实效。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1、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为副组长,班子成员和有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协调和指导全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推进。党委政府成员挂片,指导到村。
2、成立工作组。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镇、村(社区)和社干部和部分群众代表为成员的各村(社区)产权制度改革的摸底、登记、确权,确保工作按要求、按进度推进。
3、落实三包责任制。镇干部(至少一名)包到村(社区),村干部包社,社干部包户。
4、成立各社资产管理小组。在各社召开群众宣传动员会,并由群众推荐出5—7名代表组成资产管理小组,负责解决产权制度改革中的调查摸底和确权登记工作。
5、成立纠纷调解组。抽调思想觉悟高、业务能力强、责任心强和有威望的同志组成村(社区)产权制度改革纠纷调解组。深入到农户,及时了解和掌握情况,制定信访和矛盾调处预案,并及时进行调解,确保在确权过程中不出现违法违纪事件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四、调查摸底工作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工作(7月10日开始)
利用召开会议,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农村集体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的目的意义,充分调动群众支持、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农户宣传资料100%到户。
(二)业务培训工作(7月12日—7月18日)
请县级有关部门对村(社区)的工作组成员、登记员代表进行业务培训。明确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必要性、基本原则,方法步骤以及各自的职责任务。调查摸底工作中各种表格的规范填写等相关业务工作。
(三)调查摸底登记工作(7月19日—8月15日)
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各社提前1—2天书面通知农户带上资产证明、户口薄、户主身份证等到指定地点,由调查登记员对承包地、自留地、农村房屋、集体建设用地进行调查摸底,并填写摸底表。调查摸底工作结束后,迅速转入录入工作。
(四)、梳理调处问题,制定村、社规民约(8月1日—8月20日)
解决调查摸底工作出现的问题。由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及时召开片工作会,及时回报和解决调查摸底中反映的问题,确保调查摸底顺利进行。
(六)确权公示工作(8月21日—8月30日)
由农户提出书面确权登记申请(承包土地经营权,房屋产权、林权、宅基地使用权),并按照职能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关的登记材料,到指定的登记点进行产权登记。并填写公示榜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也可以召开群众会在会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农户签订产权确认书。公示有异议的农户,可以书面申请核查或调处。农户与农户之间的纠纷由各社资产管理小组进行调解;社与社之间的争议由纠纷调节组或召开村民小组会议调解处理。
(七)归档立卷、完善配套机制(9月1—9月15日)
工作组要指导村、社做好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中归档收集、整理、归档立卷。社级原始档案完成后,统一交村委会管理。
建立耕地保护机制,以社为单位建立耕地保护台帐逐级签订耕地保护责任书,落实每块耕地的保护责任。
(八)审核颁证、总结阶段(9月16日—9月25日)
配合县级职能部门填写证书,经认真审核后打印证书并发放到户。拟定写出王泗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并做好迎检工作,确保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全面完成。
第4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根据《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试行)》(嘉委办[20XX]17号)、秀洲委办[20XX]38号及秀洲农[20XX]101号文件精神,为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成员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优化集体资产、资源配置,促进农村经济的和谐发展,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通过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明晰各类农村产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农村房屋所有权、林权),建立配套保障机制,促进农村产权流转,推进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到2018年实现农村各类产权流转交易金额达到5800万元;实现各类产权抵押融资贷款余额达到2亿元。
二、工作重点
(一)农村产权确权颁证
在年内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林权确权颁证工作。
(二)推进农村产权流转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采取出租、转包、股份合作、互换、转让等流转方式。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可采取出让、出租、转让、转租等方式流转。农村房屋采取转让、抵押、租赁等方式流转。林权采取转包、租赁、互换、拍卖、招标、转让等方式流转。
(三)推进农村产权抵押融资
通过建立农村产权价值评估,制定农村产权抵押登记办法,建立抵押债权风险保障机制,创新抵押融资产品和服务,推进农村产权的抵押贷款工作。
(四)开展农村产权交易
在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设立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乡(镇)建立流转服务站,在重点行政村落实协办员,形成区、乡(镇)、村三级农村产权流转服务体系,开展农村产权交易。
三、工作现状
我区辖21个乡镇及2个街道办事处,497个村,33个社区居委会,4788个村民小组,现有承包农户20.2万户,农业人口71.9万人,幅员面积1258平方公里,农村承包地面积62.4万亩(国土二调耕地面积113.66万亩)。2016年11月,我区全面启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房屋所有权、林权等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一)农村产权确权颁证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已完成了1258平方公里航摄和影像资料处理;已完成497个村4788个组的资料收集、农户指界、实地测绘等外业入户调查工作,占497个村的100%、占4637个组的100%(暂缓确权的145个组除外);已公示审核4637个组,占任务100%;录入农户信息数据19.71万户,占100%;已建立登记簿17.94万户,占91%。
2、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颁证。我区集体建设用地确权颁证工作总任务190421宗(其中宅基地189500宗,集体公益事业建设用地878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43宗)。截止目前,该项工作外业宗地地籍测绘及权属调查工作已完成;集体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已完成;宅基地完成证书制作9672个。
3、农村房屋所有权确权颁证。我区农村房屋约15.3万户,面积约3000万平米。2016年10月,联系市测绘协会组织6家测绘公司(菠源、支点、广惠、金合、维益、精绘)开展农房测绘工作。截止目前,完成全部房屋测绘约15.3万户,办理登记约2000户,核发农房产权证约2000户。
4、林权产权确权颁证。2016年全面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全区林改16.5万户,涉及人口57.75万人,发证16.63万本,宗地数达51.3万宗,林地登记面积为61.42万亩。
(二)农村产权流转
鼓励和支持农村产权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通过农村产权流转,获得资金、技术等支持,将资源要素转化为资本要素。目前已建立区级农村产权交易流转中心,下一步将逐步建立乡镇农村产权流转服务站,在重点行政村落实协办员,形成区、乡(镇)、村三级产权交易服务体系。全区共流转林地5.4万亩,流转金额1548万元;流转土地24.29万亩,流转金额1.6亿元。
(三)农村产权抵押融资
在创新开展农村产权抵押担保业务的基础上,引导金融机构大力开展信用贷款,互保互助贷款和农用生产设备、水域使用权抵押融资和股权、仓单、存单权利质押贷款。充分抓住农村产权改革试点,盘活农村闲置资源,破解农村、农业、农户融资难难题,取得了初步成效。截止2016年10月末,金融机构已发放农村产权抵押贷款1700万元,贷款余额1130万元。其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500万元,农村房屋抵押贷款600万元,农村林业抵押贷款30万元。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我区是典型的农业大区,与其他区县相比,存在底子薄、财力弱、历史欠账多等困难,确权颁证资金总投入约8780万元,目前只筹集到资金1800万元(包括明后两年财政预算),尚差资金6980万元,资金差口巨大。
二是农村产权流转体系不健全,特别是乡镇和村无专门从事农村产权改革的工作人员,也无工作经费保障,给工作推进带来一定影响。
三是农村产权价值评估难,单位融资总量难以提高。由于农业是一个风险较高的行业,农村产权价值普遍偏低,同时缺乏专业的农村产权价值评估机构,价值评估难,农村产权价值难以准确认定,必然导致产权价值低估,抵押融资难,难以满足业主的融资需求。
四是农村信用环境较差,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难。由于农村经济的特殊性,农村信用环境较差,金融机构对农村产权的认可度不够,必然导致农村产权融资难和融资成本较高。
五、下步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强有力的组织体系,周密策划,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和完善各级联系会议制度,健全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工作机构,完善区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特别是落实乡镇专门从事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人员,明确职责,提供工作经费保障,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加快农村产权颁证步伐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开展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处理农村产权权属争议,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农村房屋产权确权登记颁证进程,确保2016年完成确权颁证工作。
(三)创新农村产权流转模式
一是鼓励农户采取互利互换方式,解决承包土地细碎化问题,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二是鼓励和支持农村产权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通过农村产权流转,获得资金、技术等支持,将资源要素转化为资本要素。广泛吸引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跨越,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三是鼓励支持农户兴办专业合作、股份合作等新型合作组织,以产品和产业为纽带开展合作与联合,促进农业规模经营,推动现代农业发展。四是引导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紧密型利益联动机制,开展企业产权(经营权)、农村产权(经营权)相结合的组合经营,盘活农村资源,优化农村资源配置,促进农村资产财产化、资产化、财富化,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同时,积极探索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的改革新路,视条件组建农村资产管理公司,推动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向深度发展。
(四)建立抵押债权风险保障机制
一是建立流转风险防范机制。借款人无法偿还债务的,其抵押产权可通过市场化手段再流转,也可通过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所有权人收购,根据发展需要,也可受当地人民政府委托,通过交易中心收购;二是建立风险补偿机制。区本级要根据当年抵押融资规模,按一定比例设立风险基金,并按抵押产权造成损失责任大小与贷款银行协商确定对未有效处置的抵押产权造成损失的风险分担比例;三是深化银保财合作机制。稳步推进政策性保险,大力开展特色农业保险,为农业提供风险保障。四是充分发挥政策性担保公司为产权抵押贷款的担保功能,提高农户信用保证能力。
(五)创新开展抵押融资产品和服务
制定金融机构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总体实施方案,各金融机构、村镇银行和小额贷款公司要加快制定农村产权抵押担保贷款具体实施办法。加快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涵盖农村各类产权信息的农户、涉农企业和新型农村经济组织的信用档案。鼓励金融机构向农村延伸经营网点和推广使用自助银行设备,逐步消除支付结算空白村。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组建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涉农金融服务机构。在创新开展农村产权抵押担保业务的基础上,引导金融机构大力开展信用贷款,互保互助贷款和农用生产设备、水域使用权抵押融资和股权、仓单、存单权利质押贷款。
(六)完善农村产权交易中心
农村产权交易服务中心是专门为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的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农村产权交易、股权交易、农业类知识产权交易、集体建设用地挂钩指标交易、耕地占补平衡评估指标交易和资产处置提供交易平台,为抵押当事人双方提供信息法规咨询服务,为借款人无法偿还债务的抵押物实行再流转。目前已建立区级农村产权交易流转中心,下一步将逐步建立乡镇农村产权流转服务站,在重点行政村落实协办员,形成区、乡(镇)、村三级产权交易服务体系。
根据我单位承担的2016年度综合考核目标内容,现将半年来各项工作的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一、各项工作进展情况
(一)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完成通远、耿镇等8个镇街(管委会)的农村产权确权工作,实现全县农村产权登记全覆盖。
2016年,我们已完成了两个乡镇十二个村的确权登记工作,今年还有四个乡镇需要进行确权,目前,我们已完成了如下工作:
一是完成无人机航拍工作,取得了1:1000的正射影像图;
二是完成了宣传资料的印发及各涉及试点镇的业务培训工作,共举办各类培训会十余次;
三是各镇街(管委会)、村、组之间界址正在确认;
四是户调资料收集基本接近尾声,药惠除东樊外其余村基本完成,张卜除杏王和庙西村,其余村基本完成,通远和耿镇部分村已经完成,其余村正在审核;
五是登记软件已经购买,所需的硬件设备正在采购中。
预计今年可完成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并将权证发放到群众手中。
(二)围绕增强农村发展活力,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大力培育家庭农场、土地股份公司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建农村集体资产经营公司,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1、出台扶持政策。为促进家庭农场发展,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县加快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实施意见》,对家庭农场发展从政策扶持、财政奖励、规范化建设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扶持。
2、强化技术服务。通过基层农技推广、新型农民培训、农技人员下乡包村等方式开展农业技术指导服务,指导家庭农场开展标准化生产和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推广。
3、鼓励土地集中流转。针对农村当地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户,鼓励其通过承包、投资入股等形式,集中当地分散的土地,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家庭农场形成规模经营主体,促进农业区域化、规模化和集约化。
4、试点农业财政性保险。为降低家庭农场生产经营风险,我们充分利用农业保险“保费低、赔付快、覆盖面广”的特点,采取“财政补贴大部分,农民缴纳小部分”的方式,开展了以设施蔬菜、地膜玉米、能繁母猪等现代农业产业为核心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三)做好城中村(园中村)农村资产管理公司组建工作、官寺村农业股份公司组建工作、东樊土地股份化改造工作试点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化改造:
2016年4月份,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印发了《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我们就《实施方案》制定了具体的操作方案。目前,湾子镇官寺村已经成立了土地股份合作公司,并在县工商局注册;集体经济股份化改制试点我们正在积极筛选试点。
(四)健全完善农村信用体系、抵押担保体系,扩大“三权”抵押贷款覆盖面。
组建农村产权抵押担保中心可以大大降低信贷双方风险,盘活农村资产,促进金融机构支持农业发展的积极性,目前农村产权抵押担保中心成立的相关文件已起草完毕,并已上交县委县政府审批;
(五)建立农用地流转资格准入审查制度,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引导工商资本有序参与农业发展,新增流转面积1.2万亩。
采取四措施推进土地流转工作再上新台阶,确保完成2016年流转土地1.2万亩的工作任务:
一是深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为农村土地大规模流转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是探索建立了农业经营主体经营能力审查制度,制订了《县规模经营主体农业经营能力审查办法(试用)》,明确审查主体、审查对象、审查内容和审查程序以及流转后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是尝试建立企业流转土地年审制度,主要审核流转土地后的生产经营行为与全县规划是否一致,防止企业恶意圈地和改变农地用途行为。
四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开发新的农业产业项目,推动土地规模化流转,同时做好项目可行性论证工作,确保农村土地流转取得较好效益。
五是通过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服务和新增合作社登记工作,不断吸引农民加入,改变农民的种植习惯,促进土地集中经营,使规模化种植得以迅速铺开。
截止目前,全县累计流转土地面积9.6万亩,其中2016上半年共流转土地0.65万亩,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
(六)做好农村财务人员培训工作,全年培训2场次,培训财务人员累计达100余人次。
为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提高农村财会人员的管理水平,全面推行“三资”管理电算化,2016上半年以来,我们采取集中培训、单独指导等方法分头对全县十个乡镇(管委会)的相关工作人员及63个村的农村财务工作人员进行集体“三资”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业务培训,培训场次达十七次,培训人员200余人。
(七)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新增农民专业合作社6个。
2016年上半年共组建专业合作社六年,已全面完成2016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建任务.同时我们正在积极筹备,一场就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村级财务人员的培训会。
(八)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体系建设,完成6个村的财务审计工作。
通过召开动员会、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业务培训、是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编印“三资”管理工作简报等措施,推进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顺利开展。
在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2016年5月,全县10镇街(管委会)88个行政村又先后建起农村资产资源公开交易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代理服务平台,镇、村分别搭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站和交易所,连同2016年成立的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我县已全面建成农村资产资源县、镇、村三级管理服务体系,这标志着全县88个村将理清家底,23万农民人人成为大总管。
同时,积极开展农村财务审计工作,目前正在审计崇皇街办高墙村、通远镇的官路村。
(九)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搞好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审核管理。
一是定期不定期的对财政奖补项目进行检查,并建立健全村级公益事业项目管护机制,确保发挥项目的长期效益。
二是强化自身建设,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工作能力。
三是继续严肃查处加重农民负担的人和事,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重大事件一票否决制。
四是逐步建立切实可行的奖惩结合、赏罚分明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确保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的全面落实。
(十)继续完善产权交易大厅各项职能服务,不断拓展农村产权抵押贷款范围,增加贷款额
完善了农村产权价值评估体系、抵押担保程序,为妥善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纠纷和流转纠纷,成立了纠纷仲裁委员会,创新了农村产权交易的风险防范机制。截止目前,全县各类农村产权抵押贷款额累计达到3亿多元,发放贷款3596笔,惠及农户近4850户,用土地抵押面积达2.65万亩。
对农村产权交易的工作流程、管理办法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完善了县农村产权交易信息网建设,建立健全了各类农村产权依法有序顺畅流转和交易的机制。建立了全县产权交易信息统一发布平台,县内全部产权交易信息可通过该平台实现实时、快速、权威地发布。
(十一)完成农村产权抵押贷款担保及收储中心建设工作。
目前农村产权抵押担保中心成立的相关文件已起草完毕,并已上交县委县政府审批。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夯实责任,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登记工作按时圆满完成。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
二是对确权登记过程中的特殊问题拿出具体的解决办法,争取尽快解决。
三是加大扶持,不断提高合作社、家庭农场生产力水平,鼓励家庭农场增加技术、资本等要素投入,提高农业集约化水平。财政要设立专项发展资金,用于家庭农场提高生产能力建设,家庭农场自产自销的农副产品要给予农民自产自销的税收待遇。开展优秀家庭农场评选并予表彰。
四是股改时全方位考虑,紧紧把握好试点村的选择、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界定、合理设置股权以及股改后健全管理机制等问题。
四是成立农村产权抵押抵押贷款担保中心和收储中心,扩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
五是加快合作社建设,拟组织一次大型培训会,对全县合作社社长就发展壮大合作组织方面进行培训。
六是加大宣传力度,完成农民专业合作联合社建设工作。
第2篇一、开展的主要工作及进展情况
1、以农村土地流转为抓手,加快现代都市农业体系建设:截止目前,全县累计流转土地面积8.1076万亩,其中2016上半年共流转土地1.2万亩(全年2万亩流转任务),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
主要措施:
一是深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为农村土地大规模流转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开发新的农业产业项目,推动土地规模化流转,同时做好项目可行性论证工作,确保农村土地流转取得较好效益。
三是通过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指导、服务和新增合作社登记工作,不断吸引农民加入,改变农民的种植习惯,促进土地集中经营,使规模化种植得以迅速铺开。
四是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进行规范指导,对一些不规范的土地承包合同进行了重新签订,对未签订合同的进行了补签。
2、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化改造试点工作:根据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内容,我县将从今年开始按照“依法、自愿、民主、公正”的原则,通过清产核资、清人分类、折股量化、建章立制、规范监管等程序,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将集体资产按一定标准折股量化到人,加快推进村级集体非土地资产和土地资产相分离、社会成员和经济成员身份相分离,建立起新的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和运作模式,让农村经济焕发新活力。2016年我们选定通远镇何村、姬家管委会杨官寨和高刘村以及药惠管委会东樊村四个行政村作为改革试点村,截止目前,我们已完成了集体资产股份化改造工作的前期调查研究工作,待县上安排后即可全面铺开;
3、积极组建农村产权抵押担保和收储中心:组建农村产权抵押担保中心可以大大降低信贷双方风险,盘活农村资产,促进金融机构支持农业发展的积极性,是我单位2016年承担的重点工作任务,在大量考察调研的基础上,目前我县农村产权抵押担保中心成立的相关文件已起草完毕,并已上交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批;
4、加强农村财务人员培训工作:为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提高农村财会人员的管理水平,全面推行“三资”管理电算化,2016上半年以来,我们采取集中培训、单独指导、重点辅导等方法分头对全县十个乡镇(管委会)的相关工作人员及63个村的农村财务工作人员进行集体“三资”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业务培训,培训场次达十七次,培训人员200余人。
5、完成了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前期准备工作
2016年我县被确定为全国五十个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县之一,去年,我们已完成了两个乡镇十二个村的确权登记工作,今年还有四个乡镇需要进行确权,目前,我们已完成了如下工作:
一是做好了宣传资料的印制工作;
二是在试点的基础上已经完善了《确权登记实施方案》的制定工作;
三是对于已经完成确权登记工作的湾子、鹿苑两个乡镇,正在做好后期的完善和档案归档工作;
四是出版印刷了《县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探索与实践》一书,该书收录了县在试水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的实践经验、具体做法、配套文件等资料,是一本很有借鉴价值的资料汇编。
6、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任务已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2016年我单位承担着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社10家的建设任务,截止目前,我们已新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六家,其中包括:药惠草王小麦新特品种专业合作社、奉正苗木专业合作社、泾渭枣业农民专业合作社、鹿苑手工艺品农民专业合作社、兴国名贵苗木花卉科技发展专业合作社、榕胜园苗木专业合作社,同时我们通过搭建对接平台,培育对接主体等手段积极引导、鼓励我县合作社参与县内各种“农超对接”洽谈工作,以减少合作社产品的流通环节,降低营销成本。目前已有县源田农业专业合作社、宏愿果蔬专业合作社成功与县内各大超市实现2016“农超对接”,对接双方的收益率都得到不同程度的提高。
7、创新农村“三资”管理新模式,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全面推行:通过召开动员会、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业务培训、是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编印“三资”管理工作简报等措施,推进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顺利开展。
截至2016年6月15日,已全部完成“三资”清理、登记、核实、公示程序,并按照有关规定,召开了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依法对各村清理结果进行确认,已将账务全部进行了移交。
8、完善了县农村产权交易信息网建设:农村产权信息网的建立和完善,有利于我们掌握和了解全县农村产权的总量等相关情况,高效率地推进农村产权有序流转,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奠定基础,截止目前,我们已建立了全县产权交易信息统一发布平台,县内全部产权交易信息可通过该平台实现实时、快速、权威地发布。
9、完善了农村产权交易大厅相关的服务机制:对农村产权交易的工作流程、管理办法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建立健全了各类农村产权依法有序顺畅流转和交易的机制。今年以来,共累计办理土地流转经营权证37本,已经为28家农户及企事业单位做了抵押贷款评估报告,贷款金额为230万元,全县农村产权抵押贷款累计达1.813亿元。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由于测绘公司尚未确定,我单位承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迟迟不能开展;
二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方面,个别乡镇(管委会)对“三资”清理阶段的资料收集、整理上过于简单,不能反映出清理、核实、确认等工作痕迹和过程;同时在在报账流程上手续还有不完善的地方,特别是在大额支出中,附带的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记录等资料不规范。
三是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中,大多数缺少起步资金,不能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在清理二轮承包台账的基础上,对通远、药惠等四个涉农乡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进行一户一户测量核对,确保年底全面完成。
二是“三资”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要求,从现在到7月底,督导各乡镇要切实做好总结自查工作,进一步完善清理阶段的资料整理和资料上报工作,同时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服务工作力度,严格按照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各项办法、制度、流程进行资产资源的处置和资金报账,坚持以制度建设推进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的正常化、规范化。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继续加快土地流转工作,加大农业产业方面的招商力度,同时做好流转合同的签证工作。
四是成立农村产权抵押贷款担保中心和收储中心,同时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基础上,试点农村房屋抵押贷款,扩大农村抵押贷款范围。
五是加快合作社建设,拟组织一次大型培训会,对全县合作社社长就发展壮大合作组织方面进行培训。
六是加大宣传力度,完成农民专业合作联合社建设工作。
七是积极组织农村资产拍卖工作。
四、保障措施:
1、加大《土地法承包法》和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农村土地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农户对土地流转的认识,切实规范土地流转行为,促进农村土地有效流转,以土地流转带动农业结构调整,促进土地产出率,增加农民收入,保护流转农户的合法权益。
2、组织干部对农户进行问卷走访调查,重点围绕群众知晓、干部认识、程序规范、纠纷调处、政策执行等内容查找问题、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中可能存在或正在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进行预防,确保确权颁证不走过场;
3、加强宣传和培训,通过印发宣传资料、举办讲座等方式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进行宣传,真正做到了人人懂政策、人人讲政策、人人按政策办事。
4、加强调查研究,探索农经工作及土地流转新思路。开展专题调查,进行分析研究。在对统计年报进行认真汇总分析的基础上,深入农村进行调研,随时掌握农村经济运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同时进一步加强乡镇农经机构队伍的培训工作,使农经人员全面了解和掌握业务知识,熟悉党的政策,指导好农村经营管理工作
5、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为契机,加大对农村基层干部的教育力度,切实提高他们对推进农村“三资”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既是一项经济工作,同时也是一项政治工作,加强农村“三资”管理工作不仅是农村基层组织政权建设的需要,更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
社区调查报告范文(一)
为更好的指导和开展社区建设,提高社区工作的工作效率,我街道办事处于4月9日至13日对辖区内四个社区建设工作进行了调研,期间召开社区工作人员座谈会、深入各社区居委会实地调查并收集各社区居委会对社区建设工作的综合意见,现就在新形势下建设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如何创新社区体制,加强社区管理,推进社区责任分片包干管理利与弊等情况谈几点看法。
一、当前社区建设工作在新势下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社区是城市的细胞,社区建设是城市社区服务深化发展的产物,随着城市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在新的形势下,大力推进社区建设,是解决城市发展中诸多社会问题的有效途径,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黄沙湾街道社区建设工作面对政府转变职能,企业转变经营机制,单位功能不断弱化和解体,城市管理出现横不到边,纵不到底等诸多复杂情况下,应运而生有几个急待解决的问题。
(一)社区工作行政化倾向比较严重。由于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我们的社区居委会尚扮演着政府的角色,是政府的一条“腿”,其主要精力还是在完成政府部门或派出机构交办的任务,没有更多的时间、精力,人员解决社区自治事务和为居民服务。
(二)社区服务功能尚不完善,虽然大多数社区建立了社区服务机构,但服务内容单一,服务方式和手段落后,服务机制不活,服务队伍不全,服务水平和质量不高。
(三)社区自治意识和居民参与意识不强。社区居民参与社区管理和自治的意识不强,社区志愿者队伍人数较少,驻社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必不高,社区凝聚力不强。
(四)社区工作者队伍的工作能力有待提高。20**年全市通过公开招考的形式,吸引大量的年青同志进入社区工作,其中部分同志,文化程度虽高,但缺乏专业知识与工作经验,而且思想素质和责任心不尽人意,缺少经常性、专业性的业务提高培训,社区干部队伍不稳,已成为当务之急。
(五)还有其他诸多问题急待解决。如办公经费短缺,社区干部待遇偏低,社区办公场所建设缺乏规范化,现代化标准,政策落实不到位,全社会对社区工作的认识不高等问题,急待上级相关部门解决。
二、在新的形势下,创新体制、强化责任、科学推动社区工作上新的台阶
(一)创新社区体制,大力推动社区工作。
在新的形势下,基层社会出现的种种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给基层社会管理提出新的课题和新的要求。对此,在创新社区管理机制体制上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摸索,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创新组织体制。完善组织体制,是提高党对社区各项工作全面领导能力的基础。形成以街道党工委为核心,以居民区党组织为基础,以社区全体党员为主体,以共同需求,共同利益,共同目标为纽带,各类组织踊跃参与的社区大党建工作格局,从而使党组织对居委会各级工作的领导更好地落到实处。
2、创新管理体制。改变社区政府职能作用,增强社区服务功能。工作进社区,必须加强社区居民自治意识,强化社区居委会自治能力,增强社区居民的参与意识。加强街道与社区自治组织之间的联系,探索新的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提高基层社会管理效率。着重体现“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新要求,进一步增强社区服务功能。
3、深化社区居民自治制度建设。一是要完善社区党组织与社区居委会联席会议和社区成员代表会议制度。社区重大事务和涉及居民的切身利益的大事都应由两委联席会议研究形成方案,提交社区成员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二是要推广社区事务民主听证制度。凡是与社区居民利益相关的重要事项决策前都要实行民主听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要进一步规范听证程序,把议题选定、代表确定、会议公示、召开会议、议题办理落实等各个环节。三是要逐步设立楼(门)院联络员制度。推进楼(门)院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完善居民自治体制机制。
4、健全社区工作机制。要逐步建立与新形势下的社区管理体制相适应,服务功能完善,体制机制健全,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较高的社区工作体制,为居民群众提供更加多样、快捷、优质的社区服务。要理顺关系,完善制度,要在明确政府各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职责与分工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社区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 ,包括社区居委会等组织参加的社区事务协商议事制度、廉政建设制度、居务公开制度、财务制度、学习培训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等,完善社区工作制度。要在进一步掌握社会变化规律的基础上,不断创新、不断探索,提高社区工作的效率与能力,从而更好地实现以关注民生为重点的社区建设。
社区调查报告范文(二)“社区”无论是作为一个学术概念理解,还是作为一个区划来解释,都有其道理。目前全国上下都在就如何搞好社区建设进行积极的尝试和有益的探索。那么我区的社区建设情况如何呢?带着这样的问题我们桃源政协地区组组织了张建德、张占明、于海涛、杜建4名委员对桃源街道的长源社区、滨河社区进行了调查,并形成如下调研报告。
一、被调查社区的基本情况
1、自然情况:被调查社区共有71栋居民楼,5047户居民17875人,其中有困难户262户,158名在籍党员,两个社区20**年经济总收入为5万元,20**年为1.4万元,20**年为0。呈递减趋势,两社区共发生治安案件20**年为33起,20**年28起,呈下降趋势。详见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
2、社区组织建设情况:按照20**年3月13日中国共产党南关区委、南关区政府关于《南关区社区居委会组织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分别在两个社区成立了社区组织,分别设立主任一名,副主任五名。工资统一由街道办事处发放。见附表四。
3、现阶段社区服务网点分布情况。至20**年共有各类便民服务网点91处,主要类型:食杂店、小吃部、超市、美发店、自行车修理、粮油经营、药店、卫生所、养老院、自行车停车场、农贸市场、网吧等。见附表五
二、调查结果反映的基本问题
以两个社区调查数据看,(
(一)较好的方面
1、经过几年来的工作,全社会上下特别是各级政府部门对搞好社区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上有了进一步提高,可以看出在搞好社区建设上达成了共识,同时,增强了抓好社区建设的紧迫感。
2、自96年江泽民总书记提出搞好社区建设以来,特别是市区两级政府出台有关政策(制定工作方案)以来,社区组织载体得到了落实,社区工作者的工资相对稳定,同时稳定了队伍。
3、吸收了一部分新人充实到社区工作者队伍中,社区干部的年龄结构得到了改善,文化程度有了进一步提高。因此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能力得到了提高。
(二)存在的问题
1、社区中各类设施和场所仍处于初级化、简单化阶段,且数量少、种类少,缺项较多,尤其是缺少群众欢迎的文化活动设施和场所。
2、社区主任缺少社区工作实践经验,各类组织载体缺乏,作用发挥较差,就如何开展社区工作缺乏理论上的指导。
3、功能弱化,依附性强:从目前社区居委会工作上看依旧沿袭老的传统,承担着区街各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社区居委会很大程度上成为各级政府部门工作的承受层、落实层,理论上社区自治功能很难体现。
4、目前社区组织载体模式仍旧沿袭自上而下的方式。仿政府机构设置,很难适应社区功能的实际需要。主要表现在一是社区主要工作集中在承担政府指派任务;二是社区自我生存、自我发展能力不足;三是上情下达容易,下情上达意图无法实现;四是目前社区工作者承担的工作任务和所得报酬不成比例,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社区工作者的积极性。
(三)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分析
1、在社区建设的方向问题上仍然存在着认识偏差一些部门同志不能把握社区建设的实际内容,存在社区建设就是加强硬件投入,没有认识到体制创新的问题。
2、责、权、利不统一。目前按照长南办发[20**]5号文件规定各社区居民委员会主要职责有九项,包括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发展社区文化、教育、体育事业,搞好社区环境卫生,搞好综合治理,发展社区服务,促进社区经济发展等。可是明确社区的权力范围确没有一个具体的规定,更无从谈起利益问题,这种责、权、利不统一导致社区工作走入误区,成为各级部门工作的落实者。
3、社区资源问题:由于地域不同导致社区在经济、人文、环境等诸多方面的差异,是必导致社区可利用资源的差异,相应增加资源少社区工作的难度工作的难度。
4、发展社区的政策明显滞后,目前如何发展,给社区以什么样的政策,社区发展的方向许多问题只是停留在理论上,在实践上由于各种权力机构的设置及认识不到位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社区的自我壮大。
三、几点建议
建议市区政府尽快了台政策, 主要内容
1、明确社区建设的方向。
2、明确社区组织在社区建设中的地位,比如杭州等地明确社区服务中心就是一个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社区各类服务中介实体。
3、明确社区组织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包括水、电、气、物业等管理部门及驻区单位等,特别是监督及制约机制的建立。
4、加大对社区扶持力度,一是费随事转,增加时社区组织的经济投入;二是权随责走,各级行政部门(工商、税务、城管等)加大对社区的政策扶持力度。
社区调查报告范文(三)一、我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现状和成效
我市农村社区建设起步于20**年。20**年被确定为全省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来,市委、市政府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以农村居民群众需求为导向,以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为载体,以创新农村社区管理体制机制为重点,陆续出台并实施了一揽子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方案。尤其是将农村社区建设纳入城乡一体化发展统筹推进,确立了党委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协同、村级组织承办、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运行机制,有力促进了农村社区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良性互动,初步形成了目标同向、工作同步的良好格局。主要做法有:
第一,坚持科学规划,合理优化村庄布局。一是着眼群众需求。倾听民意、反映民声、让民做主、为民说话,始终把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需求放在第一位。二是切合地方实际。依据地区经济、社会和人口发展水平,以及村庄自然肌理与资源环境条件,有的放矢、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不强求一致,不搞大拆大建。三是符合发展方向。坚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与城乡一体化发展、美好乡村建设无缝对接。在执行规划时,将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与各项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在“四百工程”、城乡社区结对共建、“阳光村务”、创先争优、“平安家园”等活动载体中设置和融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内容、标准和要求。同时,及时完善规划,体现群众需求,最大限度地调动基层干部群众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的积极性。
第二,坚持改革创新,着力打破城乡壁垒。一方面,全面实施户籍制度改革。着力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实行一元化户籍登记管理和外来人口居住证制度。全面落实户籍制度改革“1+12”方案,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了城乡低保、养老、医疗并轨,就业和社保城乡一体。目前,全市74万户籍人口已全部登记为“铜陵市居民户口”;办理流动人口《居住证》3.7万张。另一方面,积极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围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市场配置、抵押融资、保证保险等“1+8”方案的具体内容,在明晰所有权、保障收益权基础上,完善配套政策,实行常态管理,努力从制度上最大限度地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目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基本完成;农房测绘工作已全部结束,截至目前,累计申请房屋登记76561余户,受理65451余户,发证2623余本。建立了农村产权综合交易机构和农村产权抵押融资、保证保险等运作机制,防范小额贷款可能存在的风险。
第三,坚持政策引导,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在政策引导方面,先后出台了《关于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文明和谐幸福社区建设的意见》等系列文件,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同步攻坚。去年又专门下发了农村社区建设“五五工程”计划,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实现农村社区建设日常运行规范化、资产效益最大化、服务组织多元化、村务党务公开阳光化、服务团队专业化。在资金投入方面,几年来,市、县(区)两级结合民生工程,投入资金5200多万元,先后建成133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去年8月份铜陵县被民政部授予“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示范单位”。同时,结合美好乡村建设,对农村居民小区进行综合整治,促进了社区环境明显改善,居民生活的舒适度、满意度有了较大提升。在持续加大“输血”的同时,不断增强农村发展的“造血”功能,积极谋划产业项目。近年来,围绕农村发展需求,谋划项目437个,总投资54亿元,其中产业项目32个,总投资50亿元。
第四,坚持民主公开,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扩大公开范围,在广泛征求基层意见、进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指导县区编制《村务公开目录》,除国家政策法规统一规范的内容外,把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内容纳入村务公开目录,保障农民群众对村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创新公开形式,探索实践村务公开“6+4”工作法,统一财务审批和公开程序,做到常规性工作按季公开,固定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真正让群众参与村务管理全过程。同时,建立公开承诺制度,明确办事时限和质量,向群众公开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和决策过程。坚持民主管理,对照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要点,统一部署、适时检查,确保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我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认识基本到位,但观念转变不够。部门、县区、乡村、农民对要不要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思想 是较为统一的,但在具体推进中,一些干部对“什么是新型农村社区”理解不深,习惯于凭老经验办事,缺乏有效的组织、协调和推进,有以“物”代“人”的现象;部分群众对“谁来建新型农村社区”有片面认识,存在“等、靠、要”思想 ,参与积极性不高;少数部门和干部对“怎样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把握不准,特别是对如何与美好乡村建设相衔接研究不深,忽视乡土文化,以城市规划建设的思维建设农村。此外,受客观条件和经济条件影响,还有少数基层干部存在畏难情绪,工作中自我减压、降低标准。
二是规划比较齐全,但具体落实不够。主要原因:一是突出单个农村社区功能而忽视区域及区域间的整合。比如,就单个农村社区的规划来看,有的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甚至是应有尽有,但从整个区域来看,彼此间定位不准确、特色不鲜明、重点不突出,社区间未能形成彼此呼应、相互补位的有效体系。二是少数规划设计缺乏论证,未能充分考虑农村群众的生产生活实际,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了地方产业承载能力和实际财力,客观上使基层干部和群众在具体落实中产生抵触情绪。三是由于农村村庄人口少、分布散,且人口素质与城市相比有一定差距,以中老年居多,这些也增加了规划落实的难度。
三是措施相对有力,但顶层设计不够。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是“既不离土也不离乡”的城镇化,意义重大。若干年前,李克强同志在《论我国经济的三元结构》中,就曾对相关问题有所阐述。就现实而言,一方面,从市级及市级以下层面,各级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工作措施十分有力,比如在推进城乡保障方面实行同城同待遇、在增加农民收入方面加速农村土地流转等措施,都有力促进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另一方面,政策的制定仍是以“地域性”、“行业化”的特征为主,未能实现更大领域和更高层次的衔接。许多工作仍停留在“单兵推进”层面,需要进一步总结探索。
四是合力已经形成,但要素保障不够。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有两大经济要素:一是资金;二是土地。从资金方面来看,一是政府投入相对不足。近两年全市投入“农林水”的资金达6.8亿元,但投入主要集中在农田水利、农技推广、农资补贴等刚性需求上,投入农村综合改革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资金份额较小。二是集体经济较为薄弱。20**年全市144个行政村,无经营收益的有56个,经营收益在10万元以下的有53个,经营收益在10万元以上的只有35个,仅占25%,难以支撑农村社区建设和管理维护。三是社会自愿投入有限。由于缺乏有效的政策引导和激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程度不高,资金投入未能实现多元化。从土地方面来看,农村建设用地审批程序多、指标少;少数农户小农意识强,农村土地流转发展不平衡,局部地区成片流转难度大,影响人口集聚、资源整合和公共服务的延伸,给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带来了困扰。
三、我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第一,突出规划先行,构建城乡一体发展的新格局。一是坚持城乡一体、产城联动。以县区规划、产业规划和城市整体规划为依据,做到新型农村社区规划与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土地利用整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四规联动”,确保规划的前瞻性、合理性和统筹性。打通城乡之间、农村社区之间生产要素合理流动的市场渠道,促进农村社区的劳动力、土地等要素和城市的人才、资本、技术等要素,有效组合和多向流动。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一切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当地的交通条件、资源配置、生态环境等因素,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既与周围的自然山水环境有机融合,又与未来的区域发展方向高度一致。同时,结合村庄历史沿革、村民居住习惯,合理确定社区建设规模,科学规划空间布局,稳妥有效进行合村并点,降低公共服务成本,提升公共服务效益。三是坚持创新模式、量力而行。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与当前绿化提升、“三线三边两小”整治、美好乡村建设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把农村发展与城镇化建设、重大项目布点、重点产业发展统筹考虑。同时,针对村庄不同特点,采取针对性办法。比如,对具有较好经济基础和对外交通条件,有一定建设规模和基础设施相对配套,周边用地能满足改扩建需求的村庄,进行重点建设,打造亮点;对规模小、人口少或因城镇建设、重点项目建设需要,必须整体拆迁的村庄,进行拆迁新建;对配套设施不完善,但需要保留的村庄,进行旧村整治、改造提升;对具有特殊人文景观(古建筑、古民居)和自然景观,需要保护的村庄,进行特色保护。
第二,突出政策引领,建立多元扶持保障的新体系。一是用足用活土地政策。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契机,一方面,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增加农村建设用地指标,拓展农村用地空间。另一方面,采取土地增减挂钩、相邻滚动、合村并点、集中连片的方式,充分整合原有建设用地、空闲地和废弃地,最大限度挖掘农村土地潜力,提高土地利用率。二是整合资金集中投入。一方面,进一步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实行“五个一点”,即:通过市、县、乡各级财政安排一点,积极向上争取一点,整合政府资源筹集一点,共建单位协调帮扶一点,发动社会力量捐助一点,解决项目资金问题;另一方面,按照市场化运作原则,加强对投入资金的监管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投入产出比。三是深化配套制度改革。继续深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户籍管理制度等综合配套改革,率先实现教育基本现代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同城同待遇”,真正使农民与城市居民一样享受社会保障、医疗、科教文体等方面的权利。
第三,突出产业支撑,拓宽农民就业增收的新渠道。一是在科技创新上下功夫。以铜陵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为契机,加大科技投人,构建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业化为目的的创新模式,不断加大科技人才的培养力度和农业科技的推广力度,加快形成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的生产体系。二是在产业特色上下功夫。按照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的要求,针对目前存在的生姜、凤丹等传统特色农业产业种植规模小、集聚效应弱、加工企业少、产业带动力不强、销售平台单一、市场开拓不够等特点,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和科学发展的思路,加大扶持力度,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品档次,增强品牌效应,努力做大做强特色产业。三是在规模生产上下功夫。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升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速度、质量和效益。积极推广“公司+农户”模式,培养一批技术水平高、产品附加值高、带动能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引导企业适应市场变化,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附加值和竞争力。及时兑现奖扶政策,加大农民培训力度,提高合作经营能力,引导帮助龙头企业发展壮大。
第四,突出配套建设,增强农村社区服务的新功能。一是提升农村社区服务供给平台。一方面,注重硬件的提升,搞好社区道路、水电管网、通讯设施及景观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达到硬化、亮化、绿化、美化、净化标准,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另一方面,以完善医疗计生、户籍管理、社会保障、就业培训等事关群众日常生活的服务项目为重点,加快提升已建成的集“五室三站两栏一校一场所”配置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的服务水平,使各类公共服务真正“落户”农村、“扎根”农村。二是拓展农村社区服务供给网络。按照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建立起村、镇、县(区)一体的社区服务供给网络。借鉴城市社区的经验做法,发展壮大各类农村社区非盈利型社会组织,对市场和政府职能进行补充。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工作,协调社保、卫生、公安、民政、文化等有关职能部门根据自身职责搞好相应服务的延伸和覆盖,提升社区服务功能,减轻社区事务负担。三是创新农村社区服务供给模式。一方面,不断提升政府或社区的公共产品供给水平、层次和覆盖范围。比如均衡教育向农村区域的进一步延伸和覆盖。另一方面,探索政府采取委托、补贴、购买等方式,鼓励其他社会主体参与公共产品的提供,提高服务效率。可以预见的是,当政府、企业、非营利组织和公民社会都参与提供公共产品服务之中,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被打破时,从单一向度的自上而下的管治,转向平等互动、彼此合作、相互协商的多元关系,农村社区服务质量和水平必然实现新的突破和提升。这也是***全会提出的“改进社会治理方式”的题中之义。
第五,突出基层民主,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新模式。一方面,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在农村社区成立社区党组织,由原党总支书记或从合村并点的村(居)党支部中选拔优秀党员担任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在此基础上,对社区党员重新组合,建立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产业和行业支部,探索实行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农村合作组织党支部设置模式。拉长基层党支部服务产业和行业的链条,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另一方面,增强群众参与意识和能力。加强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根据新的形势与任务,创新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制度,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建立健全农村社区自治章程、社区党组织议事制度、社区协商议事会制度、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制度、社区居民公约和社区各类专项工作制度,探索开展政府性工作、行政性任务由居民自治组织去完成,从制度上保证社区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居民权益得到保障。
第六,突出工作实效,健全各方协调联动的新机制。
一是加强领导力量。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和社区建设领导小组的重要工作日程,推动领导力量从过去的重城市、轻农村转变为城乡一体、统筹推进,切实发挥指导、协调和督导作用,确保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有序推进。
二是加强宣传 引导。总结美好乡村村企合作共建机制的经验,广泛动员和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发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间组织 采取捐资捐物、献智献力等形式,开展帮扶和互助活动,形成各级各部门乃至全社会各负其责、各尽其能、支持配合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浓厚氛围。
三是加强督查考核。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纳入对各县区及有关部门的年度目标绩效管理考核范围,切实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同时加强日常督促检查,不断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法,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促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扎实开展,走在全省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