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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书记应知应会测试试卷
一、选择题(单选30题×1分=30分、多选10题×2分=20分,共计50分)
1、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 )。 A、民主制 B、集中制 C、民主集中制
2、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可以直接采取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到会的正式党员数应超过全体正式党员人数的( )。
A.三分之二 B.五分之四 C.二分之一
3、党员的党龄,从( )之日算起。
A.支部大会通过他为预备党员 B.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 C.支部大会讨论他转为正
4、党章规定,党员可以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 ),要求处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要求罢免或撤换不称职的干部。
A.负责人 B.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 C.干部
5、党的各级代表大会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 )的意志。A.民主 B.选举人 C.党组织
6、党章规定,任何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不能( )。
A.个人决定重大问题 B.个人说了算 C.个人决定问题
7、党的上下级组织之间要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 )。
A.互相促进 B.互相批评 C.互相监督
8、《中国共产党章程》第31条规定了基层党组织三大方面的任务( )。
A.政治任务、自身建设、群众工作 B.支部建设、党员教育、群众工作
C.政治任务、群众工作、支部建设
9、( )以下的青工入党的,必须经过团内推优。 A.28周岁 B.35周岁 C.30周岁
10、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需要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 )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得少于( )年,最长不超过( )年。
A.一次,三个月,半年 B.二次,半年,一年 C.一次,半年,一年
11、党支部要按规定认真做好党费收缴工作,对于不按时交纳党费的党员,支部要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故连续( )不交纳党费的党员,通过支部党员大会,按照( )处理。
A.6个月、自动退党 B.3个月、自动退党 C.6个月、自行脱党
12、党总支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在( )内讨论审查。
A.3个月 B.6个月 C.1个月
13、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是党的活动的主体,党的先进性要靠党员的先进性来体现,加强( )是党支部的根本任务。
A.支部建设 B.党员队伍建设 C.职工队伍建设
14、党员的党龄是从( )算起。
A.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其从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
B.基层党总支会议审查通过其从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C.中心党委会审批通过其从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15、新任职党支部书记原则上应具有( )年以上党龄、( )年以上工作经历和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基层党支部每届任期( )年
A.3年、5年、2年 B.2年、3年、3年 C.5年、3年、3年
16、在加强自身建设工作中,党支部要健全和落实“三会一课”制度,除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课外,另一会是( )
A.民主生活会 B.中心组学习 C.党小组会
17、党组织在企业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指导思想为( )
A.围绕中心、服务群众、维护大局、增进和谐、促进发展
B.围绕中心做工作、进入管理起作用 C.以人为本
18、党组织在企业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基本思路是( )
a、围绕政治做工作,提高管理起作用。 b、完善党组织工作机制,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c、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促进企业改革发展。d、围绕中心做工作,进入管理起作用
19、党的基层委员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总支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 )产生。
A.党员代表大会选举 B.党员大会选举 C.上级部门任命
20、《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规定了( )条禁止、( )个不准。
A.8、72 B.8、52 C.52、8
21、实行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责任制,要坚持( ),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
A.党委领导,党政齐抓共管 B.党委领导 C.党政齐抓共管
22、党支部、党小组民主生活会( )召开一次。 A.一年 B.半年 C.季度
23、实行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责任制,要把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与生产经营、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要( )。
A.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B.同计划,同落实,同指导,同考核。
C.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24、实行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责任制,要坚持( ),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A.谁主管、谁负责 B.谁负责、谁管理 C.谁主管、谁考核【党小组是党支部的组成部分,可以形成决议】
25、发展对象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经支部大会)审查通过,拟接受为预备党员的,必须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 )天
A.3天 B.7天 C.10天
26、党支部工作的原则( )。 A.诚信、协同 B.聚焦、务实、有效 C.八个人工作机制
27、一般情况下,正式党员在( )人以上的可设立党的总支委员。
A.60 B.50 C.100
28、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 )办法进行正式选举。
A.差额选举 B.等额选举 C.直接选举
29、党支部积极倡导党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成为( )。
A.优秀党员 B.合格党员 C.学习型党员
30、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日期和议题,应提前( )天报告上级党组织,以便派人参加。
A.5天 B.10天 C.15天
31、“八个人”工作机制是( )(多项选择)
a、尊重人 b、了解人 c、关心人 d、帮助人 e、规范人 f、激励人 g、团结人 h、凝聚人 k、依靠人 z、提高人
32、“7+5”党组织生活设计中的7个规定动作是( )。(多项选择)
a、形式任务通报 b、制定提出“登高计划” c、党员大会交流活动 d、党员学习或读书心得交流活动 e、党员做群众工作交流活动 F、党工团联合组织生活 g、民主生活会活动 h、检查“登高计划”的落实 k、党员社会责任或家庭责任主题交流活动 z、党支部家访交流活动
33、民主评议党员的步骤和顺序是( a、c、b、f、d、e、 )。(多项选择)
a、学习教育 b、民主评议 c、个人总结 d、表彰和处理 e、材料归档 F、支部鉴定
34、党的纪律处分有( )五种。(多项选择)
A警告 B记大过 C严重警告 D记过 E撤销党内职务 F留党察看 G开除党籍
35、“党员登高计划”具体包括( )三类内容:
A.联系职工类 B.素质、能力提升类 C.关心职工类 D.思想觉悟类 E.业绩提升类
36、各级党组织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要按照( )的原则作出决定。(多项选择)
A.集体领导 B.领导决定 C.个别酝酿 D. 民主集中 E.会议决定 F.书记例会决定
37、党章规定,预备党员的权利除了没有( )以外,也同正式党员相同。(多项选择)
A.阅读党内文件 B.表决权 C.参加党内会议 D.提出建议 E. 被选举权 F. 选举权
38、民主评议党员的步骤是:第一步( )第二步( )第三步( )第四步( )第五步( )第六步( )。(多项选择,按顺序填写)( d b c e g f )
a书记鉴定 b个人总结 c民主评议 d学习教育 e支部鉴定 F材料归档 g表彰和处理
39、发展党员必须遵守( )的原则。(多项选择)
A.坚持针对性发展的原则 B.坚持标准的原则C.坚持党性的原则 D.坚持规范程序的原则 E.坚持突击发展的原则 F.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G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
40、在全面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建设的过程中,党支部要集中精力推进( )四个方面的工作。(多项选择)
A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 B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 C加强做好群众工作 D深入开展“党员登高计划”活动 E加强党组织生活设计 F加强党支部学习制度 G加强维护稳定和民族团结工作
二、判断题(15题×1.5分=30分)蓝色标识为错误点
1、党章规定,凡年满十八周岁(„„的优秀份子)即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 ( × )
2、党章规定,凡有(正式党员)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建立党的基层组织。 ( × )
3、发展党员工作要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 ( √ )
4、党支部应积极倡导和组织党员和职工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成为学习型党支部(党员)。( × )
5、注重调查研究,注重依靠支委会和全体党员开展工作,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创建学习型党支部是改进党支部工作的方法。 ( √ )
6、党支部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 ( × )
7、中国共产党党员(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 ( × )
8、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时,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 √ )
9、发展党员,必须经过党的支部,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 ( √ )
10、在党的会议上可以(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 ( × )
11、党小组是党支部的组成部分,是党的一级组织。(不是) ( × )
12、党组织应用组织生活设计创新“三会一课”制度内容,不断提高党员自身素质(政治和业务素质)。 ( × )
13、党员经过留党察看,确已改正错误,应恢复其党员的权利;坚持不改的延长察看期(应当开除党籍)。 ( × )
14、预备党员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批准(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 )
15、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有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其中“三重一大”是指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使用。 ( √ )
三、工作程序题(请将正确的序号填入前面括号中)(5题×2分=10分)
1、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 5、6、2、3、1、7、4、8 )
1)支委会将支部大会表决结果填入《入党志愿书》。2)支委会审查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3)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通过。4)接到转正审批通知单后,支部书记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宣布。5)本人提出书面申请。6)党小组讨论酝酿,提出意见。7)报上级党总支审查,报上级党委审批。8)将发展党员材料入档
2、支部党员大会流程:( 2、1、3、5、7、6、8、4、9 )
1)通知全体党员。2)支委会确定会议时间和议题。3)按期召开支部大会。4)做好记录5)统计人数,宣布开会。6)归纳意见。7)提出议题、展开讨论。8)进行表决、形成决议。9)分工贯彻落实决议。
3、支部委员会的选举产生:( 2、4、1、3、5、7、6、9、10、8、)
1)向上级党组织写出请示。2)提出方案,报上级党组织审批。3)做好选举准备:进行选举教育,酝酿、确定支委候选人,制作选票。4)召开党员大会酝酿方案。5)召开党员大会选举。6)分发、填写选票,投票,计票,宣布选举结果。7)通过选举办法,介绍候选人情况,推选工作人员。8)划分党小组。9)召开支委会进行支委分工。10)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批。
4、支部委员会会议流程:( 1、5、2、4、3 )
1)确定会议时间和议题,通知支委,召开支委会。2)展开讨论。3)明确分工。4)形成决议。5)宣布会议议题。
5、党支部委员民主生活会流程:( 2、1、3、5、6、4 )
1)支委相互谈心,征求各小组意见。2)会前准备,向上级报告,通知各支委。3)召开会议,学习文件。4)向上级党组织汇报。5)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6)归纳小结,作好记录。
四、案例分析题(10分)
1、职工李三和党员赵二是党员群众安全对子。李明由于最近家中有事,在工作中注意力不集中造成了一起操作事故,当李明工作间隙回到休息室时,班长刘大对党员赵二说:“赵二,你的对子李三又违章操作造成事故了,按照规定不但班组受到了考核,我也要受到牵连,遇到你们这一对“活宝贝”,我真是倒霉!扣你100元,扣李三300元。”赵二和李三本身心里就不太舒服,听班长刘大这么一顿训,顿时脸上挂不住了,当着大家的面与班长刘大吵了起来,最后双方不能自制动起了手,影响了班组正常工作。此事很快反映到党支部,支部书记认为员工在工作中打架,影响恶劣,
学生会内部党小组建立
一、总则
(一)党小组的性质
党小组是党支部的组成部分,不是党的一级组织,它是在党支部的直接领导下,对党员进行管理的一种组织形式。
(二)划分党小组的必要性
划分党小组是为了具体组织、推动和指导每个党员的日常活动,便于对党员的管理。便于集中组织学习、讨论、活动,有利于监督和检查党员执行支部决议的情况,而且支部通过党小组把一部分工作和任务分散到多人身上,可以调动和发挥更多人的积极性。
(三)划分党小组的基本原则
1、每个党小组至少有3名党员,其中至少有一位正式党员。
2、担任重要工作的党员干部不宜单独划分成一个小组或集中安排在一个党小组内,这样可以使干部有更多机会接受和联系党员、群众、接触受监督。
3、根据学生会内部具体情况,党小组以主席团正式党员若干、预备党员若干组成,以各部门的党员情况划分为一组。如有人员不足可合并两个以上部门人员组成。
4、小组的划分和建立,由党的支部委员会决定,不必经过上级党组织审批,为了便于上级党组织掌握情况,支部委员会应将建立党小组的情况及时向上报告。
(四)党小组的任务
党小组在党支部的领导下,组织本组党员开展各项工作,实现党支部的决议,确保各项任务完成。主要的任务包括六个方面:
1、组织和指导党员认真执行党支部的决议,努力完成党支部布置的各项任务。党小组不是党的一级组织,而是党支部的一个组成部分,它没有任何决策权,不能脱离党支部自己单独制定对党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它充当执行者的角色,对于党支部布置的任务,凡是需要党小组实施的,党小组要服从分配,认真有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保证按时完成。对于有些安排,党小组认为不合适,或者在执行过程中遇到困难,应由党小组长及时地向党支部反映、汇报,当得到答复后,方可改变原来的计划。
2、组织好党员学习。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时事政治和文化科学技术,用正确的理论武装头脑。
3、定期召开党小组会。小组会要定期召开,一般每月一次。小组会的主要内容一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党员进行教育和监督;二是及时布置支部总体工作和阶段性工作,制定工作安排、计划,开展创造性活动;三是做好党员评议鉴定、分析和评优工作;四是推荐入党积极分子;五是做好党小组工作的小结。
4、分配党员工作。确定党员责任区,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
5、强化党小组自身建设,做到内强素质。接受党员的汇报,及时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及时向支部委员会做出汇报。
6、做好周围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到外树形象。组织党员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做群众的知心朋友,关心群众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及时向支部委员会汇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以示范带头作用影响周围群众。
(五)党小组的作用
党小组在党支部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直接组织党员的活动,使之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完成党交给的工作,搞好党小组的工作是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基础。
1、党小组是完成党支部日常性工作的主要力量,应经常性地加强对党员的管理教育和监督,搞好自身建设。严格地讲,应当建立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制度,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群众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和定期分析党员制度。
2、党小组是联系周围群众的桥梁与纽带。因为党小组来自于基层,接触群众较多,一些情况了解的最清,便于上情下达,下情上达,能够发挥相互沟通承上启下作用。
3、加强党小组与团小组及其它班组的联系。
(1)必须明确党小组与各班组的关系,不同于党支部同行政组织、群众团体的关系,党小组与这些班组之间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2)党小组与其他班组的关系也不是互不相干,毫无作用的。党小组不能凌驾于这些班组之上指手划脚,发号施令,作为党小组应该积极地协助和支持其他班组负责人做好本职工作,同时能够经常与这些组织负责人进行工作上的沟通与相互配合,确立工作的结合点,达到合拍共振。
(3)正确处理好党小组与支部委员的关系。支部委员与党小组是领导被领导关系,支部委员可以受支部委员会的委托向党小组传达上级指示,检查布置工作。
(六)党小组长的基本要求
党小组长应由具有一定的党性修养、熟悉党的基础知识,能联系群众,有一定组织能力的正式党员担任。他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素质。
1、具有较强的党性。所谓党性就是一个政党固有的本性。
(1)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自己行动的指南。
(2)要有党员标准意识,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3)具有严格的组织观念,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要有一定的政治觉悟和辩别是非的能力。
(5)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有不怕吃苦甘于奉献精神。
2、在业务上是骨干。党小组长必须是本职工作的骨干。
3、善于联系群众。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带领党员和群众落实支部的各项工作。
4、熟悉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基本知识,首先包括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奋斗目标、组织原则、作风的纪律、权利义务及做好党员教育与管理的相关知识。
5、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即然是一组之长,就要发挥组织人和带头人作用,贯彻支部决议,组织好小组内的活动。
(七)党小组长的主要职责
党小组长的职责,是在党支部的领导下,组织本小组的党员,积极开展各种活动,以实现党支部的决议,发挥党小组的作用。
1、根据支部的决议和工作布置,给党小组的党员布置一段时间的工作任务,并负责检查督促。
2、坚持执行党小组的各项制度。如生活会制度,联系群众制度,评议党员制度,培养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制度。(细则见附表)
3、了解本组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如工作表现的好坏,学习成绩的优劣,特长的有无,能力的大小以及性格、特点等,并经常向党支部反映党员的意见和要求。
4、组织本小组成员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组织党员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5、发现和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协助支部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工作。
二、党小组制度
第1篇: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2、支部党员大会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精神,并结合实际制定本支部贯彻意见。
(2)听取和审议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
(3)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的代表。
(4)讨论通过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问题。
(5)提出对党员的奖励表彰和处理意见。
3、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委员会召集,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不在时,由党支部副书记或其他支委主持。
4、支部党员大会的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本支部工作需要确定,并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提前通知全体党员,让党员作好准备。
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需要做出决议的,要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进行表决。
6、参加会议党员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会议有效;赞成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决议有效。
7、做好会议记录。
二、支部委员会
1、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紧急和特殊情况也可以随时增加。
2、支委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全体委员参加,必要时也可以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3、召开支委会必须有2/3以上支委参加,否则不能召开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应将需研究决定的事项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4、支委会的主要内容是:
(1)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决议和指示精神意见,讨论制定完成生产经营(工作)任务的办法、措施。
(2)分析党员队伍、职工队伍思想状况,制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
(3)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党员表彰和处分,以及党小组工作。
(4)研究协调工会、团支部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5、党支部书记要做好会前准备,将会议内容提前通知每位支委。
6、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集中正确意见,形成决议并经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由支委贯彻落实。
7、做好会议记录。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若党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以增加。
2、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召开,全体党员参加。党员因故不能参加党小组会,应履行请假手续。
3、会前,党小组长应与党支部书记或有关支委商定会议内容,并提前通知每个党员。
4、党小组会主要内容:
(1)组织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
(2)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的措施。
(3)接受党员汇报,检查党员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
(4)研究人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
(5)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5、每个党员要紧紧围绕中心议题,深入讨论,畅所欲言,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6、做好会议记录。
四、党课
1、党支部每年要制定党课教育计划,每季度上一次党课,也可根据情况适当增加。
2、党课一般由党支部书记或支委授课,也可请上级有关部门同志授课。
3、党课教育内容要以《党章》为基本教材,既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教育,也可以结合本单位中心任务和党员思想实际确定内容。
第2篇: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一、党组会议
1、党组会议参加的成员是本局党组成员。
2、党组会议应在其成员超过半数的情况下召开,由党组书记主持,会议人员不得无故缺席。
3、党组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并指定专人作好记录。
4、凡涉及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及重大工作事项,由党组会议研究决策,交本局(办)下属机构执行。党组会议还负责权力范围内的人事任免、申报、调配等。
二、支部会议
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如遇紧急事,随时召开。支委会议内容包括:组织支委学习文件和上级有关会议精神;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决议的具体意见;研究和制定本支部党建工作规划;支委过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总结前段工作,布置下段工作;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综合考察情况。支部委员会要注意遵守规定的程序,事前让委员知晓会议议题,有所准备。对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要注意检查督促。
三、党员大会
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党员大会。会议内容包括: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订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听取和讨论支委会的工作报告;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评选优秀党员。
四、党课
党课应结合本局的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在一般情况下,一两个月要上一次党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马列主义理论、毛泽东思想、“三个代表”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第3篇:什么是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指学院各党支部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二、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
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贯彻落实本支部的计划、措施;向党员报告工作,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向党员提出新的任务和要求等。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事项,讨论接受入党申请和预备党员的转正;讨论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三、支委会的主要任务
研究制订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决议的措施;制定支部工作计划,检查、总结工作进展情况;研究确定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支部工作事项;听取党小组工作汇报;分析、研究党员队伍的思想状况,讨论研究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总结前期工作,对下一阶段工作作出安排等。
四、党小组会的主要任务
组织党员学习、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汇报交流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反映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讨论党员的奖惩意见,落实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考察措施等。
五、党课的主要任务
比较系统地讲解党章、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进行现代教育理论、现代科技
和法律知识教育培训等。
六、活动要求
1、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一次,支委会一般每月一次,党小组会一般每月一次,党课一般每季度一次。
2、党支部要对“三会一课”作出统筹安排,拿出全年活动计划,固定党员活动日,确保党员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组织活动。
3、每次活动要准备充分,主题明确,记录详细。
4、所有党员都必须按时参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事先向党支部书记提出并得到同意。党支部要及时向流动党员通报组织活动情况。
5、组织活动要坚持质量,活化形式,解决问题,注重实效。
6、“三会一课”活动情况纳入党支部工作的年终总结。每个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的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对连续3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组织活动的,党支部要找其谈话教育;对连续6个月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的,要劝其退党或予以党内除名。
机关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课)是我党经过长期实践证明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党组织生活制度。为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特制定“三会一课”制度如下:
一、党支部大会制度
党支部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党支部大会可提前召开,无特殊情况,一般不推迟举行。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由组织委员或宣传委员主持。
开会前,党支部委员会要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并将会议内容、要求事先通知全体党员。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列席会议。
党支部大会的主要任务: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二、党支部委员会议制度
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可随时召开。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问题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支部委员会人数的半数才有效;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能到会的委员又不超过半数时,必须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党支部委员会负责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所作出的决议不能修改或推翻。支部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和决定,支部党员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如发现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时,支部委员会可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三、党小组会制度
党小组会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以推迟召开。
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的决议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根据支部的统一安排,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分析群众的思想状况,研究如何做好群众的工作,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研究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方面的有关工作。
四、党课制度
党课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是提高党员政治思想觉悟的重要措施。根据局党委的要求和根据形势任务的需要,进行党课教育。
上好党课应注意以下问题:一是突出党员教育的特点。党课的内容要紧密结合国内外形势及党的中心任务,讲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授党的基本知识。二是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切忌空谈,要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解决党员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三是根据党组织的要求,结合工作情况,研究制定党课教育计划。四是定期检查和讲评党员接受教育的情况,作为党支部党建考核的一项内容。
第4篇:村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是党内生活的主要形式。三会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是指:党课。“三会一课”制度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方式,是加强支部建设,提高党支部战斗力,凝聚力的重要保证。为使“三会一课”更具规范化、制度化,特制订以下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2、支部党员大会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的决议、指示精神,并结合本支部的实际制定贯彻实施计划。
(2)听取和审议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
(3)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或党代表会议的代表。
(4)讨论通过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问题。
(5)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提出对党员的奖励表彰和处理意见。
(6)对村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要工作安排、重大改革事项进行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支部委员会
1、支部委员会每两个月召开一次,遇有紧急和特殊情况也可以随时召开。
2、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全体委员参加,必要时也可以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3、召开支部委员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支部委员参加,否则不能召开;不设支部委员会的党支部,应将需研究决定的事项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4、支部委员会的主要内容:
(1)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决议和指示精神,讨论制定完成任务的办法和措施。
(2)分析党员队伍思想状况,制定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
(3)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党员表彰和处分,以及党小组工作。
(4)研究本支部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上级党委精神,结合本支部实际,做出决议和决定。
(5)研究协调团支部工作。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若党支部有特殊任务,也可根据需要随时召开。
2、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召开,全体党员参加。党员因故不能参加党小组会,应履行请假手续。
3、会前,党小组长应与党支部书记或有关支部委员商定会议内容,并提前通知每个党员。
4、党小组会主要内容:
(1)组织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
(2)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的措施。
(3)接受党员汇报,检查党员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
(4)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
四、党课
1、党支部每年要制定党课计划,每半年上一次党课,也可根据情况适当增加。
2、党课一般由党支部书记或支委授课,也可请上级有关人员授课。
3、党课教育内容要以《党章》为基本教材,既包括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教育,也可以结合村的中心工作和党员思想实际确定内容。
第5篇: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基层组织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为进一步加强畜牧兽医学院党支部在新的历史条件要求下的自身建设,提高党的战斗力,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一)会议时间:一般每季度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二)会议主持:由支部负责同志主持。
(三)会议内容
1、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和指示,总结报告支部工作,征求党员意见。
2、讨论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有关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讨论决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
3、党员大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必须有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出席,并经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同意,决议方为有效。
二、支部委员会
(一)会议时间: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因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二)会议主持:由支部书记主持。
(三)会议内容
1、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和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讨论加强支部自身建设问题,对需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问题提出初步意见。
3、讨论决定职责范围内的其他重要问题。
4、支部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到会委员必须超过支委人数的二分之一方可开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所做决定应到会委员半数同意才能有效。
三、党小组会
(一)会议时间:每月一次,由党小组长主持。
(二)会议内容
1、学习上级有关文件。
2、讨论贯彻支部决议;交流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讨论发展党员的问题等。
4、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一个党小组,参加党小组会。党小组长应将召开党小组会的情况及时向党支部汇报。会议要求:会前要有充分准备,会议主题要明确,会议内容要充实、新颖,会后要有会议记录或纪要,会议具体内容可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四、党课
(一)会议时间:一般每季度一次。可以支部为单位上课,也可以由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统一组织,集中上课。
(二)会议内容
根据党的中心任务和上级党委安排,从实际出发,针对党员当时的思想状况确定,每次集中解决党员思想方面存在的一两个突出问题。党课教育的形式要多样化,做到集中听课与分散讨论相结合。上课教育与开展生动活泼的活动相结合。每次党课,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或党支部应提前确定教育内容,并安排好主讲人,认真进行,保证党课教育质量。
五、“三会一课”制度的纪律要求
(一)严格会议请假制度。凡学院安排的会议,各部门必须按照会议通知的要求安排人员参加,并准时到会。需要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未经会议主持人或主办部门领导同意,不得安排他人代会。
(二)建立会议情况通报制度。各主办会议的部门要做好会议考勤,将与会人员到会情况及时报到党委办公室或院长办公室。两办将会议到会情况及时通报给其单位、部门和与会本人,并以“会议简报”的形式将一定时期的会议出席情况进行全院通报。
(三)建立会议考核制度。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及时将各成员参加会议的情况定期报送到党委组织部,组织部要把干部参加会议的情况列入干部考核之中,并将考核结果记入干部个人考核档案,作为干部日常考核的主要依据。
(四)加强会议纪律。与会人员不准迟到早退,更不得无故缺席;会议期间要关闭一切通讯工具,不得中途无故出入会场。
(五)与会人员要作好会议纪录,会后要切实贯彻落实会议内容。会议主办部门要做好会议内容落实的督办工作。
支部三会一课内容
党组织生活中“三会一课”指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课,主要依托党支部、党小组开展活动。通过“三会一课”对党员进行党的知识教育,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十七大”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业务知识,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指示,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
一、三会一课的内容:
1. 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是党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在党支部中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党员大会每月必须召开一次。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本支部的工作需要确定。
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吸取和审查党支部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本支部的重大总是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接收新党员;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党员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支部委员会作出的决定,支部委员会如发现党员大会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院党委的决议时,可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党员大会再次讨论决定。
支部党员大会是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的重要形式,要充分开展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议。对于经过讨论暂不能统一认识的问题,不要急于作决议,下次会再议,必要时可报告上级党组织。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支部党员大会有时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大会协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2. 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会议议题一般包括:研究、贯彻上级党委的决议和指示,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方针办法,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管理教育方面的问题,分析支部党员队伍状况,检查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
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议的内容要提前通知与会人员。议事要遵守规定的程序。对会议议题的执行情况要检查督促。
3. 党小组会。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党小组会的内容一般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党支部的近期工作,结合本小组的实际情况确定,每次解决一两个问题。内容包括:组织党员学习;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工作事项。要抓住四个环节:一是会前要与党支部沟通确定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二是抓住中心内容讨论,
力求统一思想;三是明确责任,及时督促检查议定内容;四是做好记录,向党支部汇报。
4. 党课。党课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的重要形式。党课应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结合本校实际和党员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内容包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基本知识和科技文化知识,党员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等。授课人主要由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党龄较长的党员担任,也可由本支部党员分别准备专题,轮流上课或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和有关专家、学者授课。
党组织应在上党课前抓好授课人教材的准备,授课过程中组织好听课和讨论,注意收集党员的反映和要求,不断改进党课质量。每个党员都应当自觉地接受党课教育,不断提高党性修养。
二、三会一课的要求:
第一,要体现在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上。通过坚持和创新“三会一课”活动,规范基层党支部委员会的各项活动和工作,进一步疏通和拓宽党内民-主渠道,推进基层领导班子建设,从而不断增强基层党支部的凝聚力,成为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坚强战斗堡垒。
第二,要体现在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员意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上。通过坚持和创新“三会一课”活动,健全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接受组织教育的长效机制,从而不断加强党员的党性锻炼,促进党员坚定理想、牢记宗旨、立足本职、埋头苦干,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第三,“三会一课”活动的效果要体现在促进企业的和-谐发展上。通过坚持和创新“三会一课”活动,将企业的中心工作融入到“三会一课”活动中,充分发挥党小组和党员在企业稳定、经营、管理和生产中的桥梁、骨干、带头作用,把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实现国企又好又快发展方针落实到基层、班组、岗位,促进企业的和-谐健康发展。
支部三会一课内容 [篇2]党的制度 “三会一课”制度是加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党员党性教育的课堂,是提高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具体措施。为提高“三会一课”的效果,特制定本制度。
一、支部大会制度
1、会议时间: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
3、会议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局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发展新党员和接受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5)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它重要事项。
4、会议形成的决议由支委会负责检查落实。
5、会议记录:支部组织委员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年终归档备查。
二、支部委员会制度
1、会议时间:
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
2、与会人员:
会议由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
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
3、会议内容:
(1)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
(2)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5)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党员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
(6)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4、会议要求:
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到会的委员不超过半数时,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5、会议形成的决议,应确定有关支委会成员负责检查落实,并向书记报告执行情况。
6、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由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三、党小组会制度
1、会议时间: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推迟召开。
2、与会人员:会议由小组全体党员参加,由党小组长主持。
3、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
(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
(3)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定期召开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4、注重效果:会前要有准备,会议内容要集中,每次会议有针对性、有重点地解决一两个问题即可。
5、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四、党课制度
1、上课时间:每个季度上一次党课。
2、党课内容:
(1)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
(2)学习党的方针政策。
(3)学习党建相关理论和知识。
(4)结合当前形势,对党员进行先进性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
3、党课要求:
(1)要认真制定党课计划,由组织委员负责。
(2)建立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能无故缺席。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
(3)党课教员由支部书记担任,也可以邀请上级领导及党员先进典型人物和由具备授课能力的其他支委担任。每次授课必须要充分准备,讲课时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
(4)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以备上级检查考核。
支部三会一课内容 [篇3]三会一课是指,党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
一、什么是党支部委员会?其主要议题是什么?
答:党支部委员会是指党支部委员参加的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必要时还可召开党支部委员会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会议的议题一般包括以下方面: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讨论制定完成工作任务的方针办法,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方面的问题,研究有关干部选拔、调整方面的问题,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讨论研究协调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党支部委员会研究讨论有关问题,既要防止在重大问题上个人意志代替集体决定的现象,也要防止事无巨细,把应由个人分工处理的事都提交集体讨论的现象。党支部委员会议事要注意遵守规定的程序,事前让委员知晓会议议题,做好准备,对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要注意督促检查。
二、什么是党小组会?其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党小组会是党员参加党内组织生活的一种最经常、最普遍的方式。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二次,如遇特殊情况,也可以增加次数,或推迟召开。党小组会的内容一般要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根据当前形势任务的要求和党员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做到讲求实效。开会前,党小组长应与支部书记和
有关委员沟通情况,共同商定会议内容和开法以及应注意的问题,并把会议相关事宜事先通知到每个党员,使他们做好准备。会上,党小组长要认真掌握中心议题,善于启发引导,提高组织生活质量。要针对提出来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党小组长对本组的党员领导干部要大胆管理,切实负起责任。党小组会的活动情况要及时向党支部汇报。
三、什么是支部党员大会?其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在党支部中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支部委员会召集,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主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党员大会的内容由支部委员会在会前通知党员,一般要有支部半数以上党员参加。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有效。
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单位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定期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开好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要事先确定支部党员大会的议题。会前要把内容和要求通知全体党员。会上要充分发扬民-主,给党员以发表意见的机会,最后按照少数服从多
数的原则作出决议。如对讨论的问题有分歧,要注意尊重少数人的意见。一次会议不能统一的,如无特殊情况,可以下次再议,不要匆忙作出决议,必要时要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一经作出决议,就要坚决执行。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支部党员大会有时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党小组是党支部的组成部分,可以形成决议】
四、什么是党课?
答:党课是党组织以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党课应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和党员的学习、思想和工作状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内容一般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文件,党的基本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等。授课人可为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也可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有关专家学者和优秀党员授课。党组织应在上党课前做好授课的准备工作,授课过程中组织好听课和讨论,课后注意收集党员的反映和意见,不断改进和提高党课质量。党课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的重要形式,对于提高党员素质、完成党的各项任务具有重要的作用。因此,每个党员都应当自觉地接受党课教育,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和锻炼。
支部三会一课内容 [篇4]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有关规定,增强党员的党性修养,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支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特制定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
党员大会
一、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调整会议时间和增加会议次数。
二、支部党员大会应做到议题明确、中心突出。会前应将会议内容、要求、议程、时间通知全体党员,做好充分准备。党员大会需做出决议时,应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三、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
(一)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研究决定本单位贯彻落实的计划和措施。
(二)对支委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听取和审查支委会工作报告、总结并讨论通过。
(三)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联系实际,讨论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讨论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事宜。
(五)评选并向上级党组织推荐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对犯有错误的党员、不合格党员,提出初步处理意见。
(六)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委员;选举或推荐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七)讨论上级党组织布置的任务和支部委员会提交的其它主要问题。
支部委员会
一、党支部委员会议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二、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全体委员参加,必要时也可以召开支委会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召开支部委员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支部委员参加,否则不能召开。
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内容:
(一)关于党支部的工作计划、总结、重要活动的安排部署等。
(二)本单位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教育管理。
(三)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
(四)有关发展党员工作。
(五)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证完成本单位各项任务。
(六)对党员的奖惩。
(七)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众组织的有关问题。
(八)关于党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
(九)其它相关内容。
党小组会
一、党小组会是党员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每月召开一次。
二、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主持召开,全体党员参加。党员因故不能参加党小组会,应履行请假手续;会前,党小组长应与党支部书记商定会议内容,并提前通知每个党员。
三、党小组会的内容:
(一)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
(二)研究如何贯彻执行党支部决议和决定,制订完成各项任务的措施。
(三)听取党员关于思想、学习和生活的汇报。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
(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党员发扬成绩、克服缺点、纠正错误,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五)根据党支部的部署,向党员分配和布置任务。
(六)讨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预备党员转正事宜。
(七)讨论违纪党员的处理问题。
(八)进行党员鉴定、民-主评议,评选优秀党员。
(九)分析党员干部职工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密切同群众的联系,研究如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党课教育
一、党课是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和基本经验等方面教育的一种主要形式,是党支部活动的重要内容。党课教育每季度进行一次,党员应全部参加;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也可以吸收他们听党课,进行有计划的培养。
二、党课教育的内容要注意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求形式多样,可采取专题讨论、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
三、党课教育的内容:
(一)结合中心工作对党员进行形势政策教育。
(二)对党员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
(三)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和基本经验的教育。
落实三会一课情况汇报
一、落实好支部(支委会)大会
多年来,我镇党委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本单位的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突出中心,做到心中有数。会上,充分发扬民-主,努力做到人人发言,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力求把议题议深议透,并形成统一的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集中多数者的意见,提请大会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同时,尊重少数人的意见,对经过充分讨论仍然存在较大分歧的问题,留待下次会议继续讨论;必要时报请上级党组织决定。形成会议决议后,在规定的时限内按照会议要求落实好决议内容。
二、开好党小组会
我镇各支部围绕党支部近期的中心工作,结合小组实际,结合实际加以考虑、并将会期、议题等提前通知本组的党员。会上,围绕中心议题,大家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议结束前,小组长归纳小结,形成结论,经多数党员同意后做出决定。
三、坚持党课制度,落实党课教育
我镇各党支部在课前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在熟悉课题内容、掌握基本观点的基础上,联系实际,归纳提炼,写出详细的讲课提纲或讲义,做到胸有成竹,言之有物。课上,讲课人员努力回答党员思想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最关心的问题,解开他们的思想扣子,做到有的放矢、讲其所需、解其所惑,切实做到每上一次党课,弄清一两个基本观点,使大家提高一次认识、接受一次教育。同时,根据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和党员思想新的变化,充实新的内容,以丰富讲课的内容,拓宽讲课的路子,提高讲课的质量。
四、联系实际,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
多年来,我镇各党支部结合当前的政治形势、工作实际、思想实际,有效地解决了思想问题,促进了实际工作的开展。同时,领导重视、组织严密、制度落实、联系实际地落实好“三会一课”,做到确保时间、人员、内容和效果四到位。时间到位:每月至少安排一次党日活动,召开支部大会、开展党小组活动;支委会、党课每季度最少安排一次半天时间,遇到紧急情况,随时召开支委会或组织党课教育,如学习贯彻上级重要文件或重要指示等。人员到位:党日活动列入劳动纪律考勤考核制度,原则上应参加人员不得缺席,特殊情况应事先请假,但参加人员不得少于应到数的2/3。内容到位:上级规定的“三会一课”内容必须落实到实处,同时要给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好党日活动。效果到位:每次“三会一课”要努力解决实际问题,达到预期目的,做到高质量地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
落实三会一课情况汇报 [篇2]“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加强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载体。“三会”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
一是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党员大会主要是听取支委会的工作报告,对支委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同时讨论审议应由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事宜。
二是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职责主要是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大会的决议;做好对党员的管理教育和发展工作,抓好党支部自身建设;处理支部日常事务,按期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群众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的工作,充分发挥其重要作用;保证监督行政工作的正确方向和任务的完成。
三是党小组会议。党小组是党支部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小组会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小组会由党小组组长主持。党小组的任务主要有组织和指导党员努力完成党支部布置的各项任务;接受党员的汇报,关心和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思想工作,及时向支部委员会做出汇报;定期召开党小组会,组织党员学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帮助党员发扬成绩,克服缺点,纠正错误,更好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协助支部做好党员鉴定、入党积极分子教育考察、预备党员的转正,党费收缴等党务工作;教育党员服从行政领导,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完成工作任务;分析研究周围干部职工的思想,关心他们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密切同他们的联系,做群众的知心朋友。
四是党课。党课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组织好党课教育,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党课一般由支部书记讲课,也可以采取上大党课的形式,请上级党委负责人、优秀党员或专家教授讲课。主要是结合党员的思想工作实际,进行形势、任务等方面的教育;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有关政策规定的教育及其它有关事宜。
为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我们主要从四个方面入手狠抓落实。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面对当前住房和城乡建设的形势和任务,结合城乡建设工作实际,我们大力加强党的,首先是始终坚持抓好党的“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市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管理、教育、监督的重要内容。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组织生活的主要形式,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是增强各级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和党员先进性的有力举措。全委上下都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相逢模范作用得到突出,各项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我们在全体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形成了“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共识。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的第一责任人,也都高度重视,切实负起了责任,履行了“一把手”的职责把“三会一课”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了工作计划,并指定分管领导或组织委员具体靠上抓,把“三会一课”制度抓出了成效。此外,我们把各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纳入了工作目标考核及评选先进单位的主要内容。
三是强化措施,确保落实。住房城乡建设委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制定了具体措施,严格了纪律,确保了所有党员按时参加党的“三会一课”。对“三会一课”的内容,党支部都事先有准备、有安排,做到了重点突出,确保了活动实效。委党委做出了具体安排,每月的第一个星期一为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的时间,每月的第二个星期一为召开党小组会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的第三个星期一为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的第四个星期一为党课时间,各单位在此原则下,也都根据工作实际作了临时调整,确保了活动有效开展。
四是加强了督导检查,以强化落实党“三会一课”制度为动力,推动力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及队伍建设的新发展。各党支部都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三会一课”和党员到位情况进行了详实的记录,委党委组织有关人员对委属单位各党组织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随机检查,及时对检查结果进行了通报,为进一步激发党员的先进性、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城乡建设工作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落实三会一课情况汇报 [篇3]党组织开展“三会一课”活动情况汇报
XX党工委坚持和完善“三会一课”制度,要求各基层党组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按时上好党课,做到“三会一课”活动开展时间、人员、内容和效果四到位,进一步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
一是确保时间到位。各基层党组织围绕党工委的中心工作,结合支部换届选举、党员教育、发展党员等工作实际,一般情况下每3个月召开一次支部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月开展一至两次党小组活动,一两个月要上一次党课,每季度党课最少安排一次半天时间;如遇到紧急情况,可随时召开支委会或组织党课教育,如学习贯彻上级重要文件或重要指示等。
二是确保人员到位。各基层组织在召开“三会”或者上党课都及时将会议时间、内容和要求通过通知、告示或者借助短信、电话等信息媒介事先告知全体党员,确保党员出席率;同时建立健全考勤考核制度,原则上应参加人员不得缺席,如特殊情况应事先请假,但参加人员不得少于应到数的 2/3,有时候吸收党外干部或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列席会议。 三是确保内容到位。各基层党组织根据工作实际和党员思想特点,以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扎实开展“三会一课”
活动。比如机关党组织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的核心,以转变作风、树好形象为重点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党日活动,事业单位党组织围绕服务大局、服务群众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窗口”党日活动,社区党组织围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维护稳定开展“一帮一结对子”党日活动,“两新”党组织围绕促进生产经营、服务科学发展开展“我为企业生产经营献良策”、创建“红旗班组等党日活动。
四是确保效果到位。为高质量地开展好“三会一课”活动,各基层党组织着力抓好三个环节:即活动前要加强沟通,充分确定会议的内容和方法,并通知党员做好准备;活动中充分发扬民-主,努力做到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力求把议题议深议透,并形成统一的意见;活动后要落实责任,及时督促和检查议定内容。比如各基层党组织在开展党课教育前要制定出党课教育计划,写出详细的讲课提纲或讲义。课上讲课人员努力回答党员思想上、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最关心的问题,解开他们的思想扣子,做到有的放矢、讲其所需、解其所惑,切实做到每上一次党课,弄清一两个基本观点,使大家提高一次认识、接受一次教育。同时,根据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和党员思想新的变化,充实新的内容,以丰富讲课的内容,拓宽讲课的路子,提高讲课的质量。
落实三会一课情况汇报 [篇4]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的自身建设,要重视和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它是党基层支部长期必须要坚持的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现结合本镇实际,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常抓不懈
“三会一课”是党支部基础建设中的基础环节,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保证“三会一课”质量,对于健全党内生活,加强党内监督,严格党员管理教育,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吸引力、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我镇领导班子对“三会一课”制度充分认识,高度重视,分级负责,常抓不懈,把提高“三会一课”质量作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二)认真落实,定期自查
(1)定期召开,做好会议记录。
支部党员大会一般为三个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推迟举行,支部委员会必须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说明。支部委员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召开。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党课必须定期进行,一般情况下,每两个月上一次党课。如果有特殊情况,可适当增减上课次数。不过,至少每个季度一次。党员(含预备党员)必须自觉参加党课学习,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或缺席。每次召开会议,都必须做好会议记录。
(2)定期督查,确保“三会一课”制度。
为确保“三会一课”制度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化,保证农民党员的经常性教育能够持之有效地进行,我镇制定了相关的规则,对农村基层党组织落实“三会一课”的情况进行督查。每次督查都采取不事先通知的形式,抽查其中的3个村委会,检查“三会一课”召开的会议记录,随机抽取3名党员进行谈话,摸清会议是否如期召开,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是否坚持举行。同时制定奖惩措施,对抽查中不合格的村委会进行警告,对其中优秀的村委会进行表扬,确保督查取得实际成效。
(3)注重质量,不断改进内容和形式。
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要注意不断改进内容和形式,注重质量,避免流于形式。它可以使党员经常受到党性教育、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教育。对于怎样做一个合格党员的教育,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有更好地提高,从而在各项工作中自觉地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除了传统的会议模式之外,各基层党组织还应积极探寻更加丰富多彩的、多渠道的形式来开展“三会一课“,比如座谈会、谈心会、定期培训,不断地提高”三会一课“的质量。
(三)下一步打算
(1)加强组织学习。党支部通过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经常组织党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时事政治和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和工作水平,从而适应新形势,更好地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任务。
(2)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可以使党员对党的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在党的会议上进行民-主讨论,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统一思想,做出决议。
(3)继续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党员定期讨论支部工作,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总结工作经验,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使党组织和党员更好地接受批评和监督。坚持 “三会一课”制度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时间、人员、内容、保障和效果五个到位,逐步建立“三会一课”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
第1篇:党支部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党支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党支部应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结合本单位业务工作,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第三条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自身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党员队伍。
第四条党支部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完成上级党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第二章党组织的设置
第五条医院党总支根据《党章》和有关规定,从有利于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有利于开展党内活动和业务工作等实际,合理设置党支部。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可划分为若干个党小组。
第六条党支部委员由本支部党员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确定的委员候选人应征得党总支原则同意后方可提交党员大会选举,选出的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七条支部委员一般为3-5人,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青年委员等,必要时设副书记。
第八条支部每届任期二年或三年。任期届满应按期换届选举。如需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任期内委员缺额或需增设委员时,应及时补选,补选前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第九条支部委员会应由党性强、作风正、热爱党务工作、有较强组织领导能力的正式党员组成。
第十条党支部的活动经费,列入行政经费预算。
第三章党支部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第十一条党支部主要职责和任务: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决议,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对党员的政治理论教育。建立并坚持学习制度,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教育引导党员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加强对党员的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和民主生活会制度。教育督促党员履行应尽的义务,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不断提高党员的素质。
(四)加强对党员的监督。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情况,经常了解党员的思想和工作状况,教育党员自觉遵守和执行党的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和不良倾向。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五)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重视在医疗上作一线、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
(六)积极主动做好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紧密联系新的形势任务和医院实际,经常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切实解决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化解各种矛盾。充分调动和发挥党员、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和支持党员群众在医院的改革、发展、稳定中作出贡献。
第四章党支部书记、委员主要职责
第十二条支部书记在支委会的集体领导下,主持支部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一)主持召开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制订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代表支委会定期向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
(二)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有关指示、决议。
(三)经常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认真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重要问题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反映。
(四)抓好支委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各位委员的作用。
第十三条组织委员协助书记负责组织建设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了解掌握支部的组织工作情况,提出加强组织建设的意见,并按支部决议组织实施;
(二)加强对党员管理,抓好组织生活,做好党费收缴工作;
(三)负责民主评议党员和党员目标管理;
(四)负责党员发展工作中的具体事务。
第十四条宣传委员协助书记负责思想建设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加强思想建设的意见,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党员学习,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抓好精神文明建设;
(三)负责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受理的党员申诉、控告的情况。
(四)负责组织开展文体活动。
第十五条纪检委员协助书记负责纪律检查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负责党支部的作风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教育,不断提高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
(二)保障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经常检查党员执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情况。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
(三)对党员进行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党的纪律的情况,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违反党的纪律的案件。
(四)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帮助、教育工作,鼓励他们改正错误、积极工作。
第十六条青年委员协助书记负责青年群众方面的工作,主要职责:
(一)制定党支部青年工作计划;指导团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结合青年的特点,开展团的各种活动,充分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二)定期听取团组织工作汇报,掌握情况,指导工作;指导辖团支部搞好换届改选;指导团组织做好团的发展工作,培养优秀青年加入团的行列。
(三)做好团干部的管理教育工作,指导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
(四)指导团支部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引导团员青年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青年。
第十七条党小组长的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党支部要求,组织好党员的学习,贯彻党支部的决议。
(二)按时召集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三)组织党员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四)听取、收集党员的思想、工作汇报,及时向支部委员会反映情况,做好党员的思想工作。
第五章党支部基本制度
第十八条“三会一课”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
1、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根据形势任务或遇重要事项时,可随时召开。
2、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决议、指示的措施和本支部工作计划;听取支部委员会工作报告,并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决定其他需由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重要事项。
(二)支部委员会会议
1、支委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实际,可适当增加次数。
2、支委会研究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何贯彻执行上级的决策、指示;党员、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党支部的工作计划、总结;对党员的教育、奖励和处分;党员发展工作及其他相关工作。
3、支委会召开会议时,必须坚持集体领导,重大问题需经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可以吸收党小组长列席会议,听取他们的意见。
(三)党小组会
1、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
2、主要内容: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讨论贯彻支部决议和工作安排;听取党员思想汇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推荐党员发展对象,提出对党员奖惩的意见。
(四)党课
党课每半年安排一次,由医院党总支安排。可邀请有关专家、学者、先进模范授课。党课可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参加。各支部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做好“三会一课”计划,并认真做好记录。
第十九条思想政治工作制度
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本单位的业务工作,与行政领导配合,共同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一)建立干部职工思想状况分析制度,及时了解掌握干部职工思想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措施和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二)建立每年一次向院党政主要领导报告思想政治工作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三)建立领导干部谈心制度。院党政领导干部、支部负责人、科室负责人要与干部职工进行谈心谈话,关心干部职工的工作和生活,帮助解决干部职工遇到的思想认识问题和实际困难。
第二十条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党员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根据医院实际,评议工作与年度支部组织生活会相结合一并进行。评议的基本要求和方法是:
(一)做新时期合格共产党员教育;
(二)对照党员标准进行个人小结;
(三)组织民主测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四)支委会根据党员平时表现和评议情况,告知本人,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督促改进;
(五)表扬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
第二十一条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
(一)支部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年底召开,与党员民主评议、年度考核工作相结合。本支部全体党员参加;
(二)组织生活会应遵循“团结一批评和自我批评一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交流思想,总结经验,达到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
(三)组织生活会应注意把握会前征求意见,会中对照检查,会后落实整改等重要环节,切实提高会议的质量和效果;
(四)召开组织生活会应提前三天报告医院党总支,以便派人参加进行帮助指导。
第二十二条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发展党员票决制工作办法》的规定,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重视在医疗工作一线、业务骨干和优秀青年中发展党员,其主要程序是:
(一)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的性质、纲领、宗旨教育,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
(二)党支部每半年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分析,经过一至两年培养考察并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后,列为发展对象;
(三)列入发展对象的同志参加党组织举办的基本知识培训;
(四)对发展对象进行政审,并形成政审材料。
(五)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为介绍人,支委会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严格审查的基本上,提交支部大会讨论、表决,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六)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主动向所在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支部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讨论。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需进步教育和考察的,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超过一年;一年后仍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第二十三条发展党员票决制
(一)适用范围:拟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拟转为正式党员的预备党员。
(二)票决方法
1、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2、参加支部大会的有表决权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能进行票决。讨论两人以上入党或转正时,应逐个进行讨论,一并投票表决,分别计票、汇总。
3、票决设监票人和计票人。监票人和计票人由党支部提名,经到会有表决权党员过半数表决通过。监票人负责对票决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负责领取、发放并清点、统计表决。
4、有表决权的党员对票决对象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
5、因故未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但可在会前正式向党支部提出书面意见,计票时统计在票数内。
6、票决结果应当场统计并公布。票决对象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半数的,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或转为正式党员。
7、票决结果写入支部大会决议,票决情况汇总表随同《入党志愿书》和其他材料一起报上级审批。对未经票决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一律不予审批。
8、票决未通过的,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党内监督制度
(一)党支部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主要内容:
1、能否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与党中央在思想上、行动上保持一致;
2、能否自觉参加上级党组织、所在支部组织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
3、能否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
4、能否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和党纪条规;
5、能否廉洁从业,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
6、能否密切联系群众,正确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
(二)实施监督的主要方法:
1、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每半年检查一次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在支部会议上通报;
2、督促领导干部按规定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收集党员、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意见,并如实转告本人或在会上报告;
3、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干部工作,经常了解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行政领导反馈;
4、对党员违法违纪案件,协助纪检部门调查核实,按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第二十五条外出党员管理制度
党员因工作需要,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长(6个月以上),且地点比较固定的,应按规定转移党员正式组织关系。党员外出学习或工作时间较短(6个月以内)或工作流动性较大,地点不固定的,一般应出具党员证明信。
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还应持有《流动党员活动证》,持证在外出所在地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有外出党员的党支部应通过适当方式与外出党员保持联系,了解党员外出期间的思想工作情况,党员返回后,查验《流动党员活动证》记载内容,以了解掌握外出期间的表现。
第2篇:党建工作制度为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县扶贫办党总支结合组织建设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发展党员制度
1、由申请入党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后,支部召开党员会,根据申请人的现实表现,讨论能否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经党员同意,由支委会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对象,并确定2名正式党员为入党积极分子联系人;
2、支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系统的教育,帮助其端正入党动机,入党积极分子定期向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培养联系人要经常向支部汇报积极分子表现及培养情况;
3、对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所在支部进行讨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支委会根据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和支部的意见,确定发展对象;
4、将积极分子的有关考察材料上报县直机关工委,并由总支委派专人到发展对象的所在支部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考察合格的发给《入党志愿书》,由发展对象填写后,交给支部并由支部组织讨论;
5、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经全体党员表决后,填写“支部大会决议”,签名盖章后逐级上报审批。
(二)党费收缴制度
1、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中相对固定的,经常性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2、交纳党费的比例为:每月工资收入在400元(含400元)以下者,交纳月工资收入的0、5%,400元以上至600元(含600元)者,交纳1%,600元以上至800元(含800元)者,交纳1、5%,800元以上(税后)至1500元(含1500元)者,交纳2%,15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3%;
3、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以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为交纳党费计算基数,领取养老保险金的党员,以养老保险金基数,参照上述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应交纳党费,党员向其正式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交纳党费,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
5、按时交纳党费。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三)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总支的领导下,以支部为单位有步骤的进行,方法简便易行,时间相对集中,每年开展一次;
2、开展新时期合格党员教育,通过政治学习,检验每名党员是否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是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站在改革的前列维护改革的大局,是否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是否密却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的疾苦;
3、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每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进行总结,严肃认真地开展民主评议,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方向;
4、支委会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指出每个党员的主要优、缺点,并行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督促其改正缺点;
5、对民主评议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对评议不合格的党员,由支委会提出妥善处理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表决。
(四)妥善处理不合格党员制度
1、处置不合格党员,是贯彻党章规定的精神,坚持从严治党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支部需按照“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方针,有组织、有领导的妥善进行;
2、在民主评议党员中,支委会对于大多数党员和非党群众认为是不合格党员的主要问题,进行调查取证和核实,并整理成综合材料;
3、经支委会讨论,依照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政策界限,提出初步意见;
4、召开党员大会,讨论支委会意见,听取本人的说明和申辩,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
(五)党内监督制度
1、党支部每半年对党员履行义务、执行党的纪律和廉政制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情况进行一次检查;
2、党支部要督促本办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负责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意见,并与会前转告本人或在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上报告;
3、党支部要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帮助党员改正缺点和错误,对机关中存在的问题向行政领导反映,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上级党组织;
4、党支部对本单位干部的提拔使用、奖惩应当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讨论通过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选举支委会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发展党员的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讨论决定支部的其它重要事项;
2、支部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组织党员学习贯彻党的决议和行使教育、监督职责,讨论研究思想思政治工作,党员教育管理,支部工作安排、党员奖惩,搞好支部自身建设;
3、支部会每月召开1—2次,组织党员学习和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指示,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由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讨论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评议和讨论对不合格党员的奖惩等;
4、党课每季度安排一次,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的论述和十六大精神,结合党员的思想实际,系统的进行党的纲领、宗旨、任务和方针政策等方面的教育。
(七)请示汇报制度
1、党支部每年要认真进行工作总结并书面报告上级党组织,支委就履行职责情况向支委会汇报,支委会应认真对支部全年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支部书记代表支委会就支部工作情况向党员大会报告,由党员评议;
2、党支部要按时参加上级党组织召开的会议,对上级党组织的文件要及时传达,认真贯彻落实;
3、党支部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重要问题要及时请示汇报;
4、党支部还应主动向党总支和行政领导汇报工作,听取党总支的指导意见,争取行政领导的支持。
第3篇:党建工作制度汇编“三会一课”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主要是听取支部委员的工作汇报,总结上月党建工作情况,研究本月工作。
2、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主要是由党小组长根据党支部的要求组织本小组党员学习理论、提合理化建议等,支部定期进行督促、检查。
3、每季度召开一次支部大会。主要是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重要决议、指示,讨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每半年上一次党课。主要是联系实际工作和党员思想状况,采取集中授课、收看电教片、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对全体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性党风教育、政策形势教育、实用技术教育等。每次党员到课率原则上达90%以上。
5、以上“三会一课”,如有特殊情况,由党支部根据工作需要,酌情安排。
6、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的会议记录要完整、清楚,专本专用。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缺席人员及原因、会议内容、形成的决议和决定。
组织生活制度
1、党支部制定年度组织生活计划,做到组织生活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时间充分,每月组织生活不少于6小时。
2、组织生活的主要形式: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课,民主评议党员、评选先进党员和党组织,组织党员参观学习等。
3、组织生活的一般内容:对党员进行党的知识教育;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党的方针政策及有关业务知识;传达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文件,指示;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展党员;处理违纪党员和不合格党员;开展适合党员特点的各种形式的活动。
4、每个党员无特殊情况都必须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5、党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
6、坚持党的组织生活的政治性和原则性,从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坚定政治立场,旗帜鲜明,着力端正党风、增强党员党性、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力。
民主生活会制度
1、民主生活会(含党组织生活会、党员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2、民主生活会的主要任务是每个党员汇报思想、工作情况;相互展开批评与自我批评。生活会要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原则,对人对事要开诚布公,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每名党员都要正确对待批评与自我批评,不准打击报复。
3、民主生活会的主题要相对集中,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
4、民主生活会前,支部(含党委、总支)要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对班子集体或党员个人的意见或建议,整理后在民主生活会上反馈。
5、民主生活会由党组织书记或副书记主持或召集。主持人或召集人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6、民主生活会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提出意见建议。
7、党员要自觉参加组织生活会,因故不能参加者,要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8、党组织领导成员要积极参加双重民主生活会。
9、民主生活会检查出来的问题,党组织和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要及时报告。
10、民主生活会结束后,15日内按要求将会议情况报告上级党组织。
发展党员制度
1、发展党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为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每个党员至少联系培养一名入党积极分子,建立保持一支占本村(居)人口5‰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3、对没有联系人的入党积极分子,党组织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其培养联系人,党支部至少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并将考察情况记入考察表。
4、对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5、对发展对象,要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合格后方可发展入党。
6、发展对象须经为期5—7天或不少于40个小时的短期集中培训,因客观原因不能集中进行培训的,应安排他们学习指定的文件,并搞好辅导;未经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7、发展28周岁以下的青年入党,一般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一般应经团组织推荐。
8、发展新党员以妇女和35周岁以下青年为重点,文化程度一般在初中以上,文盲一般不发展。
9、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由党支部组织仪式的,须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10、党支部每季度听取一次预备党员的工作思想汇报,并进行讨论和反馈。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不得拖延。
党组织任期目标承诺制度
1、党组织要根据上级党委要求,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三年任期工作目标,报上级党委审查后,经党员大会讨论通过。
2、党组织书记要代表党组织就任期工作目标向党员和群众(代表)作出承诺,并报上级党委,作为考核评议的重要依据。
3、任期工作目标要分解落实到年度,逐年制定工作规划,逐年对照检查,逐年进行总结,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党委报告。
4、按照工作职责分工,党组织要将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个人,明确考核奖惩措施,落实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党小组是党支部的组成部分,可以形成决议】
5、任期届满时,结合换届选举,党组织要对任期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向党员和群众(代表)报告,接受查询和评议。
党员目标管理制度
1、党员必须带头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组织活动,在群众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2、要组织开展党员“双带”活动。有帮带能力的党员都要就近联系1-2户贫困群众,力所能及地帮助联系户解决生产、工作、生活中的困难。
3、老弱病残党员,如参加组织生活困难,由支部派人向其传达党的文件和重要活动,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他们。
4、对外出党员,外出前必须向支部报告,说明外出理由、时间和地址,返回后,要及时报告外出情况。3名以上集体外出又在同一地点工作的党员,必须建立临时党支部或党小组。外出6个月以上的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往所在地的党支部;外出在3个月以上6个月以内的党员,开具党员介绍信,参加所在地的党组织生活;对外出时间较长,地点不固定的党员,由支委分工负责,定期联系联络,及时了解外出党员的学习、思想和工作情况。
5、对外来党员,转来组织关系的必须接纳;对持党员证明信的,认真组织他们过好组织生活,并做详细记录。
6、对党员的纪律处分,须经支部大会讨论,按照处分党员的批准权限逐级上报,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经得起历史考验。
党务公开制度
1、党务公开内容:除涉及党的机密不宜公开或党员有较大异议暂缓公开的,一律向群众公开。党组织的组织设置和人员分工、党组织年度工作目标和任务为固定公开内容;党员党费缴纳、参与组织活动情况、党员民主评议结果、党员结对帮扶等情况为定期公开内容;新党员发展公示、后备干部推荐情况、党员党纪处分情况、党员其他应当公开的为随时公开内容。
2、党务公开要求:实行“四个统一”,即统一使用村(居)党务(政务)公开栏,统一公开重点项目,统一公开形式,统一公开时间。党组织书记作为党务公开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好职责,确保党务公开及时、准确。同时党务公开与村(居)务(政务)公开、财务公开结合起来,及时解答群众的疑问和要求。
3、党务公开结果的运用:设立党务公开检举、意见箱,及时了解群众的反映和接受党员群众的检举。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由纪律检查部门认真核实,并作出处理,同时把党务公开是否规范、及时作为干部年度考核的内容,确保党务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党员学习制度
1、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省、市、区重要会议精神;《党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现代科技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技能。
2、学习形式: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每月组织一次党员集中学习,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1小时。有重要、紧急的学习任务随时安排。每名党员要按照支部安排的学习内容进行自学。每周1-2小时。
3、学习要求:每名党员必须重视政治学习,端正态度,认真对待。学习时,不得做与该次学习内容无关的事,不得随意议论,干扰他人。要积极踊跃发言,围绕学习内容,结合工作实际,本着有利于提高素质、改进工作的积极态度进行,不得漫无边际谈天。讨论时必须由专人作好记录,发言记录要妥善保管。将党员学习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集体学习和自学都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定期不定期进行抽检。对党员经多次检查仍无学习笔记的,将在党员大会上予以通报公布名单,公布名单后仍不改正者将对其本人提出批评。
4、组织领导:党组织书记作为学习的组织者,负责制定学习计划和组织实施学习活动;全体委员要带头参加学习,并做好学习辅导,努力提高学习效果;全体党员必须按时参加学习教育活动,不得无故缺席,更不得以工作为借口不参加学习活动,要确保人员、时间、内容三到位。
党员汇报制度
为了加强同党员联系,及时了解党员思想、工作、学习情况,掌握群众对党组织的意见和要求,特建立党员汇报制度:
1、汇报时间:党员应定期向党支部作汇报。
2、汇报方法:可以口头汇报、书面汇报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汇报。
3、汇报内容:执行党的决议和完成任务情况、自己的思想动态及掌握的民情、对党支部或党员的意见建议。流动党员重点汇报在外活动情况及向党组织提出合理化建议。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每年进行一次,在上级党组织的指导下进行,按照党员标准,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强化党性、党纪和党风教育。
2、民主评议党员采取“三评一定、末位定格”的方法,即:党员评议、群众评议、民主测评、组织定格。具体评议方法由党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导性意见研究决定。
3、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由党组织书记主持,必要时由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评议结束后,主持人应将评议情况转达本人,并报上一级党组织。
4、对被评议为基本合格、不合格党员(开除党籍及被除名外),党组织对其实施诫勉谈话,对不合格党员要限期整改,并落实帮教人和帮教措施。
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
党支部要组织党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根据岗位特点,选择适当方式,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1、结对帮扶困难群众。有帮扶能力的党员要与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从项目、技术、信息、物资、资金等各方面进行扶持,帮助他们尽快脱贫致富。
2、参加主题实践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十万党员联群众”主题实践活动,推行党员承诺,有条件的党员每年要承诺为群众办一、二件实事。承诺内容要切合实际,具体可行,履行承诺的情况要自觉接受党支部和群众的监督。
3、参加设岗定责活动。党员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照自主申报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办法,选择所在党组织设立的联系和服务群众岗位,履行岗位责任,努力做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
4、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党支部开展的便民、利民活动,积极参加爱心捐赠活动。
5、做好群众工作。党员干部要根据各自岗位职责,定期走访群众,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解决的要及时解决,受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并协调有关部门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
党员干部“双述双评”制度
为切实加强党员和干部管理,增强广大群众的民主政治意识,特制订本制度如下:
1、“双述双评”的含义:“双述”即村干部述职、无职党员述责,“双评”即群众评议、党支部考评。
2、“双述双评”的对象:参加“述”的对象为本村全体村干部和活动能力的无职党员。参加“评”的对象为村支委委员和群众代表。
3、“双述双评”的内容。村干部就一年来根据分工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述职,村支部书记还要就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落实管党职责加强党的建设进行述职。无职党员的述责内容除在工作和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外,重点就参加“设岗定责”履行岗位职责和参加“十万党员联群众”活动所做的工作进行述职。
4、“双述双评”的程序。一是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动员,要求全体党员认真总结年度内个人履行党员义务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以及在学习、生活、工作等各方面表现情况,并对照党章中党员标准认真查找自己的缺点和不足,严肃认真的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实事求是地准备好书面“述职述责”报告。二是党支部组织党员面向全体群众代表,按照要求进行“述职述责”。流动党员应向支部请假并书面上交“述责”报告。三是群众代表根据各述职述责党员、干部平时表现和现场陈述,向党员、干部本人提出的一些问题,请党员、干部当场进行答辩。四是全体群众代表根据党员、干部的实际表现,实事求是地对其进行“无记名”满意度测评。五是党支部对党员“述职述责”情况和群众代表“满意度测评”结果进行统计,并将结果(支部书记、党员本人签字)反馈给党员本人,帮助党员查找原因,分析不足,制定改进措施。六是党支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要求党员针对“述职述责”活动中群众代表提出的缺点和不足,认真进行总结和反思,制订出整改计划和具体措施,切实达到增强党员的党性观念,保持党员先进性的目的。七是对于表现不好、作用不突出、测评结果较差的党员,在支部内对其进行口头通报批评,并进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八是总结活动的开展情况。
5、“双述双评”的要求。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无特殊情况,党员、干部都要积极参加。无法参加的党员应向支部请假并书面上交“述责”报告。评议结果作为党员、干部评先表模的参考依据。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1、党员外出务工经商或从事其他正当职业,应事先向党支部报告。
2、党员外出时间在6个月以上,且有固定地点的,将其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地区或单位党组织。
3、党员临时或季节性外出且无固定地点的,组织关系仍由原单位党组织管理,并报乡(镇、街道)党委核发《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身份证明。
4、正式党员3人以上集体外出且相对集中的,建立临时党小组。
5、外出党员和临时党小组负责人应主动经常与党支部保持联系,定期汇报情况。外出党员接到党支部重要活动通知后,应按时返回参加,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应履行请假报告手续。
6、党员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身份证明。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但不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7、对外来务工经商的党员,积极接受他们的组织关系和党员身份证明,安排他们参加党的活动和过组织生活。
党员电化教育管理制度
1、按照上级有关电教工作规划和安排,认真组织好播放和收看工作。每年播放电教片不少于15部。播前有预报、有准备,播后有讨论、有记录。
2、落实专人做好电教设备的管理、使用与维护工作,做好有关记录工作。
3、要建立党员电教设备、器材和电教片档案,内容包括电教器材、设备明细、电教片目录,电教片发放、借用登记等。管理人员变动时,要办理移交手续。
4、党员电教设备要用于党员教育,不得挪作它用,不可播放与党员电教无关的节目。使用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要求操作。党员电教设备一般不得外借,特殊需要时,须经领导批准。
“城乡互联、结对共建”制度
为深入实施“五个基本”建设提升工程,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特制定本制度。
1、双方应在民主、平等和自愿的前提下,本着优势互补和互惠互利原则,开展结对联建活动。充分发挥城乡双方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各方面的优势,促进双方共同协调发展。
2、双方要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相互借鉴,相互帮助,统筹城乡共同发展,逐步实现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一体化的党建新格局。
3、双方从实际出发,在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制订结对联建的规划和方案,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确定工作内容和形式,落实工作措施,在双方人力、财力、物力允许的情况下,每年确定突破、创新的工作重点,不定期开展各类联建活动。
4、达成协议的共建活动在区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由双方党组织共同负责实施,主要围绕“建强一个好班子、制定一个好规划、选准一个好项目、建设一个好阵地、制定一个好规划”等“五个一”开展工作。
5、双方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创先争优“五好”领导班子创建活动,不断创新活动内容,丰富联建内涵,提高统筹城乡党的基层组织科学发展水平。
结对帮扶制度
1、党组织根据每个党员的活动能力、专业特长和各自的具体情况,采取组织决定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的方式,确定联系对象,凡有联系能力的,一般应联系1-2户(名)贫困户或建国前入党的老党员或特困职工。
2、要建立结对帮扶活动台帐。结对党员要与被帮扶对象签定帮扶责任状,责任状一式三份,党组织、党员与被帮扶对象各一份。
3、结对帮扶活动要做到“三明确”、“三经常”,即:帮扶对象明确、帮扶内容明确、帮扶职责明确;经常了解被帮扶对象的思想和生产、生活情况,经常做被帮扶对象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为被帮扶对象提供资金、技术和信息服务,共同商讨致富的思路和办法。
4、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帮扶工作专题汇报会,并做好记录。每半年进行一次工作经验交流,每一年进行一次总结、评比,并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对优秀党员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民情访谈制度
1、访谈对象:村(居)两委干部按联系级开展“民情访谈”。访谈对象为各村(居)群众,重点是村(居)民代表、党员、“三培养”对象和困难户。
2、访谈时间:白天或晚上均可,每月三次以上。
3、访谈要求:每次访谈有两人以上参加,携带《民情日记》并详细记录访谈情况。对访谈时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帮助记录并帮助解决,自己不能解决的向上级有关领导反映,一时不能解决的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
党员干部值班制度
为了推进基层组织规范化建设,提高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办事,切实发挥基层组织活动阵地服务人民群众的积极作用,特制定党员干部值班制度:
1、值班人员:村(居、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部分党员在办公室轮流挂牌值班,开门办公,服务群众。
2、值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防汛抗旱等特殊时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
3、值班任务:①、值班人员对值班当天的群众来访和出现问题负首问责任;②、积极做好接待、协调和处理工作,解决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接待群众来访,调解群众纠纷、邻里矛盾,办理有关手续,受理村(居)民对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答复解释村(居)民提出的问题;③、受理村(居)民委托代办事项,并做好相关记录工作;④、负责处理日常村(居)务工作,记录处理过程和结果;⑤、接待上级检查考核,搞好上传下达,上下联络工作;⑥、及时更新党务、村(居)务公开内容;⑦、维护活动室的环境卫生及财产安全;⑧、值班期间遇有突发性紧急事件,应及时向乡(镇、街道)党政办公室或主要领导汇报,并通知村(居)其他领导共同做好应急处理;⑨、填写好值班日志,办理好交接班手续。
4、值班要求:①、村(居)干部实行轮流值班制,按时交接班,不得缺岗漏岗。值班干部有事外出应按AB岗制度办理;②、将规定工作日和干部轮流值班表及联系电话在本村(居)醒目位置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方便群众办事;③、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得有失职渎职、酗酒、赌博等不良行为;④、值班人员应严格按规定工作日、工作时间值班,发现脱岗一次罚款30元,在值班人员工资中扣除;⑤、村(居)干部个人连续脱岗3次以上者,年终考核为不称职,并进行诫免谈话;单位发现连续缺岗5次以上者,年终考评单位为不合格,不得参加任何评先表优活动;⑥、聘请区乡(镇、街道)党代表、人大代表、老干部等为村(居)干部值班制的监督员,对值班制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将全年值班考勤情况作为村(居)干部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议五公开(议事恳谈)制度
1、五议五公开内容:“五议”包括村(居)民党员建议、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居)民党员代表大会决议;“五公开”包括提议事项、审议程序、决议结果、实施方案和办理结果公开。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参会人要积极维护集体领导,敢于发表自己的意见,畅所欲言,求真务实。
3、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参会人要坦诚相见,密切合作。党支部的决议形成后,党员要自觉、模范的贯彻执行,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反映,但不得在行动上有任何反对。
4、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原则。凡需提请会议讨论的议题,会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提出初步意见,再提交会议研究决定。对一时不能解决的事宜,应暂缓做出决定,相互交换意见,下次再议。做出决议后,要按照分工,抓好工作落实。5、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参会人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对会议决定的内容,凡属应保密的,不得向外泄露,如有违反纪律造成不良后果,将按照党内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组织处理。
群众说事制度
1、说事地点:“群众说事”室设在村委会办公室(或党员活动中心)。
2、说事时间:“群众说事”日定为每周五。
3、听事人员:乡(镇、街道)包村联系(居、社区)领导干部、村(居、社区)干部。
4、说事内容:群众想说的话、想说的事和困难等。
5、凡说事日,乡(镇、街道)包村联系(居、社区)领导干部、村(居、社区)干部在村(居)委会办公室值班,接待群众说事,及时解决处理问题。
6、建立群众“说事”登记簿、信访意见反馈卡。在规定的时间内调处好所“说”的纠纷,处理完所“说”的事项,解决好所“说”的困难,并请当事人在说事(调解)记录簿上填写满意度评价。对所反映的事项,能直接答复解决的应现场及时给予答复解决;一时不能答复需要调查处理的,按照矛盾排查调处的程序和原则进行调处。
7、“群众说事”纠纷调处接待室要做到:热情接待、热情询问、热情处理、热情回访。及时公开信访内容、公开调处程序、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处理结果、公开反馈意见。乡(镇、街道)包村(居、社区)联系领导、村(居、社区)干部在规定的时间内不到岗、接待不热情、记载不详细、调查不耐心、处理不公开、群众不满意或激化矛盾的,给予责任人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取消当年评先表优资格;情节严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
代办(上门)服务制度
1、应依据公开、公平、公正,依法、高效和自愿的原则。
2、代办(上门)服务代办点设在“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也可到村(居)办公室办理。
3、代办(上门)服务范围:属乡(镇、街道)全程办事代理室受理的事项(按规定申办人必须到场办理的除外);需由村(居)两委办理的事项;为申办人提供咨询和解释等服务事项;其他适宜在村(居)级代办点受理的事项。
4、代办(上门)办事程序由受理、传递(上门)、回复(办理)三个环节组成。
5、受理时,可采用书面、口头等方式受理,做好代办(上门)服务记录,并向申办人告知承诺时限。对申办人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书面告知补办事项。无明确办理时限的一般半月内办结。
6、传递(上门)时。要主动与乡(镇、街道)“党员群众服务中心”等及时做好衔接工作。
7、回复(办理)时,及时做好说明和资料归档工作,并听取申办人的意见。
8、申办人可采用书面、口头、电话等形式,向乡(镇、街道)办公室投诉。各代办点遇到重大投诉事项以及涉及到其他单位的投诉事项。应及时上报乡(镇、街道)办公室。各代办点应定期对申办人进行回访,遇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
9、代办员由乡(镇、街道)包村(居)干部和村(居)全体干部等组成。村(居)干部负责受理和回复工作以及传递需由
村(居)两委办理的事项;包村(居)干部负责传递需由乡(镇、街道)受理的事项。
10、代办(上门)服务工作情况与村(居)干部和包村(居)干部年度考核挂钩,有3次以上不满意记录的取消年度评先表优资格,有5次以上不满意记录(非人为因素)的建议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
机关党支部书记职责
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区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工作任务。
2、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及经济、科技、文化和业务知识等,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强化党性党风教育,促使党员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3、负责所属党组织和党员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提高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党员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围绕“五个基本”要求,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党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地发展党员工作,特别要重视从一线、基层青年干部职工中培养积极分子。
5、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抓好本系统和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6、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领导直属单位党的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本级和下级党组织任期届满换届选举工作;推进党务公开,及时公布党内信息;支持本部门(单位)党代表开展工作,为代表履行职责提供保障。
7、坚持从严治党,监督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严格遵守国法政纪,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独罪行为作斗争。
8、每月坚持党的组织活动,坚持“三会一课”和党课等制度。每月进行一至两次党课教育。经常听取党员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和完成支部分配任务的情况,遇有重要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社区党支部书记职责
社区党支部书记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社区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上级的决定、决议、指示,研究安排党支部的工作,将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2、了解掌握居民区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搞好各项服务;
3、检查党支部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及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与支部委员交流情况,相互配合,积极协调社区各种组织、单位的关系,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做好各项工作。
5、抓好支部委员的学习,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加强团结,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6、围绕“五个基本”要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社区党组织建设。
7、坚持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村党支部书记职责
村党支部书记在村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的决议,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1、结合本村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府的法令,以及上级的决议、指示。
2、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主持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符合本村实际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富民强村路子,推动全村科学发展。
3、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各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带领和引导党员群众抓好农业生产,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带领农民致富。
4、紧密联系群众,了解群众所思所想,组织党员干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5、加强村民群众教育,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计划生育等工作,疏导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6、围绕“五个基本”要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村党支部建设。
7、坚持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支部书记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企业重大问题的决定,同企业负责人(业主)保持密切联系,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组织党员和员工努力完成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等任务。
2、抓好自身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关心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参与讨论决定本企业的重大问题,参与对奖金分配、人员调整、员工奖惩等问题的研究。支持和协助企业负责人(业主)在经营管理、生产指挥、技术开发等重大问题上作出正确决策。
4、抓好本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生产经营,做好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和依靠职工群众,关心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发挥他们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领导本企业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支持群团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并根据企业特点,独立开展工作。
6、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教育和引导员工尤其是班组长以上骨干积极靠近党组织,搞好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壮大企业内的党员队伍。
7、围绕“五个基本”要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切实加强企业党组织建设。
8、坚持从严治党,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9、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任务。
党组织议事决策制度
1、党组织议事决策原则: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坚持遵守党章和国家法律,严格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议事决策;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贯彻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使决策符合时代要求、符合客观规律、符合工作实际。
2、议事决策内容:讨论制定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党委、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意见和措施;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的措施;贯彻落实有关领导重要讲话和批示的措施;讨论制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研究干部职工的任免、调动、退休、奖惩、聘用及干部的推荐工作;研究确定党组成员工作分工、调整等;研究加强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及安排意见;研究有关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问题;研究决定党组织向上级报告的重要事项;其它需要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3、议事决策程序:党委(总支、支部)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议题由党组织书记、党组织成员提出。无议题不开,紧急情况随时召开。会议议题要提前拟定,并经主管党组织成员审核把关、党组织书记审定后提前2天通知党组织成员,围绕研究的事项做必要准备。党组织书记不在时,党组织会议由受委托的党组织成员主持,会后向党组织书记汇报,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党组织会讨论重大问题,事先要充分酝酿。讨论决定干部问题,会前党组织书记要与所涉及干部的主管党组织成员沟通。党组织会议应有超过三分之二以上的党组织成员参加方能举行,讨论干部问题时必须全部党组织成员到会。会议的有关材料应同时送出席会议人员。特殊原因或不宜提前送达的,可在会场分发。党组织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党组织书记请假,并可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事项时,赞成者超过应到会党组织成员的半数为通过。党组织会议讨论多个事项,应逐项进行;推荐、提名干部和决定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个进行。对应由党组织会议决定的事项,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召开党组织会时,党组织书记可与有关党组织成员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党组织会报告。
4、议事决策纪律:凡属党组织职责范围内决定的事项,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程序,由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讨论决定问题时,每位党组织成员要根据集体决定和分管工作切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要积极参与集体领导,会上讨论问题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实行正确的集中。允许保留个人意见,但必须无条件执行会议形成的决定。
党委(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1、党委(组)中心组学习实行组长负责制,党委(组)书记为组长,负责审定学习计划,确定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中学习活动,检查和指导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党委(组)书记不在时,可由书记委托主持工作的党委(组)成员负责。
2、所有党委(组)班子成员为参学对象,并可根据需要适当扩大参学人员范围。
3、学习内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等重要理论;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党的创新理论等;中央、省、市、区重要会议精神;经济、政治、文化、科技、法律、历史等各方面综合知识。
4、学习时间:原则上每月集中学习1次,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
5、建立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档案,记录学习计划、学习资料、考勤记录、个人学习笔记、集体研讨学习发言和中心组学习成果等资料。坚持集中学和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积极开展读书自学活动,提倡和鼓励利用业余时间认真看书学习。每个人都要建立读书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年终交组长审阅。理论中心组成员要根据自己工作业务特点,每年深入基层进行专题调研,每人每年至少要撰写1篇理论联系实际的论文或调研报告,并在理论中心组学习时进行交流。
6、理论中心组成员要带头自觉参加集体学习,不得无故缺席。因事因公不能参加学习必须向组长请假,并须经同意。
第4篇:机关党建工作制度为了更好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市直机关党工委的《实施意见》。促进局机关党组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增强机关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结合局机关实际,特制定以下党建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
一、总支部委员会会议议题
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直机关党工委,局党委工作部署,结合局机关工作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措施,
2、讨论研究局机关党建工作的重大问题和以机关总支部委员会名义上报下达的文件;研究机关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实施意见;研究年度工作总结。
3、研究局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思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4、研究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团体工作的重大事项。
5、研究讨论机关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新党员发展及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6、讨论决定对机关党员的奖惩(含对先进集体,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推荐,考核,表彰;对违法违纪党员的处理并上报)。
7、研究市直党工委,局党委临时交办的有关事宜。
二、总支部委员会议事规则
1、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规范的议事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2、总支部委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和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3、会议由书记召开并主持,会议时间,议题,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通知,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委员,必须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4、总支部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才能举行,讨论决定问题时,必须充分发挥民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吸收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5、会议记录由组织委员负责,记录要清晰,忠于发言人的意愿,对听不清楚或未记全的重要意见,要及时请发言人核对补充。会议记录在会后由副书记审核签注后送书记审定。
6、对会议议定的事项,各委员必须坚决执行,对归口负责上报或落实的该项要按时完成,并及时反馈(包括市直机关党工委要求上报的有关事项)。
7、与会人员要遵守会场纪律,集中精力开会,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处理与会议无关事宜,更不能中途擅自离会。
8、与会人员要自觉遵守会议保密纪律,杜绝自由主义现象发生。
三、请示报告工作制度
1、支部委员会每半年、总支部委员每年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征求党员的意见,接受党员的评议和监督。
2、总支部至少每年召开一次机关党员干部大会,听取局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
3、支部每季度向总支汇报党建工作,总支每半年向局党委汇报机关党建工作,
4、总支坚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对政策上把握不准的党内重大问题随时请示报告,对党工委布置的工作要及时汇报完成情况。接受上级党组织的监督和指导。
5、每个党员都要按时参加党的组织活动,认真负责地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党员外出时间较长,应以书面形式,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归队后应当面向党组织负责人汇报,自觉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平时有重大事项,要随时向党组织汇报和反映。
6、入党介绍人要定期向所在党支部汇报被介绍人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取得支部的指导和帮助。
四、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1、党员交纳党费应做做到自觉,主动,积极,在每月的20日前应由本人亲自交给党小组长,党小组长应及时登记,造册,做好党员党费证记录,并将收缴党费及时上交支部组织委员。支部组织委员按时上交总支组织委员。
2、党员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交纳党费,可以补交,但补交党费的时间不走超过三个月。对不按时交纳党费的党员,支部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3、党员应交纳的党费比例,由各支部组织委员按照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比例和按照统一的核定,党员必须足额交纳。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由支部组织委员会核算后通知党员本人,按新工资标准领取工资的当月起,按照规定比例交纳党费。总支应在每年年终,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4、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预备党员之月开始同正式党员一样按规定交纳党费。
5、所有收缴的党费由机关总支每季度一次统一上交汇入党工委的党费账户,局机关党组织不留成党费,不得拖延上缴或借支,挪用党费。
五、党员学习培训制度
1、培训内容:系统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基本政策,党的基本知识,科学文化知识,法律知识和形势任务教育等内容。
2、党员学习教育要做到“六有”:有学习计划,有相对固定的学习时间,有学习记录本,有学习考勤中,有个人笔记本,有学习心得体会。
3、每个月召开一次党员学习会,学理论,学党章,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局领导每年要为党员上课2-3次。
4、党员每年写2篇以上学习心得,每半年召开一次学习交流会,党员中心发言,交流学习心得。
5、机关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及专职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每2年至少轮训一次。
6、积极选送党员干部参加党校各种学习培训,定期举办党员培训班。
7、创新学习载体,丰富学习内涵,采取辅导报告,办培训,组织对党员进行学习培训。
8、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市直机关党工委培训班学习培训
9、努力搞好党员干部职工的岗位培训和技能培训,积极创造有利条件,鼓励不脱产学习,深造学习,倡导岗位成才,自学成才。
六、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制度
1、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积极做好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党小组会每月一般安排一至两次,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总支部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课教育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
2、加强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学习教育,时事政策教育和自我教育,特别是加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党员素质,
3、严格党员管理。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一个支部过组织生活,督促党员履行义务,并按照规定交纳党费。
4、坚持民主生活制度,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对照党员标准,个人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作风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防止的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克服和制止党内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5、机关党总支每半年,支部每季度分析一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状况,切实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6、党员领导干部,机关党总支部委员,支部委员每半年至少与党员谈心一次;党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群众之间每年至少开展谈心一次。
7、定期组织民主评议党员,每年年终,结合工作总结,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对违法违纪党员要严格按《党章》及《党纪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9、严格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入党员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教育,培养得考察,严格把好质量关。
10、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每半年在党内通报一次;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的情况,每年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一次。对多次或长期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进行批评教育。
11、严格按照规定接转党的组织关系。党员在调动工作办理行政关系同时,要办好转接党组织关系的手续。
12、建立党员活动室,配发党报党刊,及时下发上级文件,扩大党员的行情权,定时公开党内事务。
13、积极开展革命传统,爱国主义,思想道德等教育,每年组织1-2次市区周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参观学习,每年组织一次义务活动。
七、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每年开展一次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在年度考核,年终总结时或上级党组织同意安排的时间内进行。
2、民主评议党员按照“学习教育,自我评议,民主评议,组织考核,表彰和处置”等五个环节进行,重点抓好党内互评,群众评议和支部考评工作。
3、对党员进行在新形势下坚持党员标准的教育,组织学习《党章》党的重要理论和领导讲话精神,提高对党的性质,理想,宗旨,纪律的认识,为自我评价和民主评议打好基础。
4、评议按支部或党小组进行。党员在学习讨论的基础上对照党员标准,总结个人在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特别是学习实践中“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方面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5、每个党员都要认真参加民主评议,对照党员标准进行的处评,互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小组长要做好会议记录。评议期间非特殊情况不得请假。
6、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和本局的保持共产党先进性具体要求,在对党员进行坚持党员标准教育和党员做出自我评价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党员要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支委会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对每个党员形成评议意见通知党员本人,并向支部大会报告评议情况。
7、对评出的优秀党员进行表扬或表彰;对模范作用不突出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助;对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区别不同情况,提出限期改正或者劝退,除名的意见提交支部大会表决,报党工委审批。
8、认真做好评议党员工作总结,并将评议党员情况上级组织。
八、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1、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决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和各项规定。及时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议,决定,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和廉政谈话制度。
3、建立党风廉政建设逐级汇报制度。定期向党工委,局党委汇报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原则上每半年汇报一次。如发生违纪违法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4、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组织协调,其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5、实行廉政责任制。局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按照分工,负责对机关各处室和直属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党员领导干部及党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6、加强党内外监督。经常听取党员,民主党派,党风廉政监督员和群众的意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对反映党员在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并反馈通报有关情况。
7、要把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列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批评和监督。
8、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的建设,把上级有关规定与本部门责任范围内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完善相关制度和具体实施办法。确保有效的管理机制,监督机制的实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9、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准使用公车办个人私事。不准收受“”红包,礼金,礼品,不准借婚喜庆这机敛取财物,严禁参加一切可能影响公务的活动,不准向管理对象索要任何好处,发现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行为要及时纠正和处理。
10、展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和诫勉谈话等三项谈话制度,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谈旖教育,指出不足,限期整改。
11、履行监督职责。每年对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廉政从政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和考核;定期监督检查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和制度的落实情况
12、实行责任追究。在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责任人,按中央《规定》和省市《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对其实行责任追究。
九、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1、建立和完善机关工委统一领导,局党委负总责,机关党总支组织抓落实的机关党建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2、局党委书记为机关党建的第一责任人,对局党建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机关总支书记为党总支工作的具体负责人,支机关实施党工委,党委的决议,决定,要求和党建各阶段工作目标的实现负主要责任,党委其他成员齐抓共管机关党建,机关党组织具体负责抓落实,做到党建工作与本局的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一起总结。
3、总支,支部委员在局党委和总支的领导下,负责日常党务工作,严格执行各项工作任务,协同完成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任务。
4、中层行政领导要按照总支分工,落实“一岗双责”制,抓好分管的党建工作,在布置。检查。考核,总结行政业务工作时,同步强调党建工作。
5、党小组长要按照各级党组织的要求,对本小组党建工作负责,认真抓好本小组的党建和思想政法工作,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协助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认真组织好党小组的各项会议和活动,带领党员完成各项任务,定期向总支报告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及时收缴党费,做好会议记录,
6、抓好党组织的自身建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报告,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月工作安排,实行目标管理,组织分工任务落实到人,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总支委员会,结合局中心任务,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工作,审核发展党员,布置,总结党建工作任务。
7、深入开展党建创先工作,创文明单位和创“五好支部”等活动,建立创建工作责任制,每半年研究一次创先情况,每年表彰先进党支部,党小组,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及时总结党建工作经验。
8、格党的组织生活。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下自我批评;严肃党的纪律,处置不合格党员;按规定及时收缴党费;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9、坚持按期换届选举制度。按期《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按时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按规定配齐强总支、支部班子。
10、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不履行职责,工作不落实的党组织,党务干部和党员。要实行诫勉谈话或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