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离婚起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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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离婚起诉书范本
2016离婚起诉书 第一篇

2016离婚起诉书范本

第1篇:离婚起诉书样本

如果夫妻双方对离婚、离婚后子女抚养或财产分割等问题不能达成协议,那么就要向人民法院诉讼离婚,由一方向法院起诉,并且起草起诉状。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原告:王××,女,汉族,××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房,电话:......

被告:陈××,男,汉族,××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房,电话:......

诉讼请求: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儿子陈×由原告抚养,被告依法支付抚养费每月3000元。

三、××市××区××路××号××房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其他财产依法分割(见清单)。

事实和理由

原告于××年×月经人介绍与被告认识,见过一面后,在父亲之令、媒妁之言的撮合下,于同年××月××日到××镇人民政府领取结婚证。××年××月××日生下儿子陈君。

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双方学识、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不同,尤其是被告有非常严重的大男子主义、性格暴躁,对原告经常恶言恶语。婚后不到二年,被告更是寻找借口在外租房另居,长年不归家。结婚这么多年以来,我们没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我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互相照顾,也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关爱和家庭的幸福。做家务、照料老人、照料儿子,都是我一个人独力承受。

第2篇:离婚起诉书范文

离婚起诉状

原告:秦香,女,汉族,某年某月某日生,住某市某区某路某号某房,电话:......

被告:陈世,男,汉族,某年某月某日生,住某市某区某路某号某房,电话:......

诉讼请求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儿子陈秦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万元给原告(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每月元计);

三、某市某区某路某号某房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其他财产依法分割(见清单)。

事实和理由

我于某年某月经人介绍与被告认识,见过一面后,在父亲之令、媒妁之言的撮合下,于同年月日到某镇人民政府领取结婚证。年某月某日生下儿子陈秦。

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双方学识、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不同,尤其是被告有非常严重的大男子主义、性格暴躁,对原告经常恶言恶语。婚后不到二年,被告更是寻找借口在外租房另居,长年不归家。自此以后,我与被告便过上牛郎织女式的分居生活。结婚这么多年以来,我们没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我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互相照顾,也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关爱和家庭的幸福。其实我所希望的只是家庭的一点点温暖。但是,累了,只有自己默默承受;苦了,无人知晓;病了,自己照顾自己;受了委屈,没人可以倾诉和理解。照料儿子,都是我一个人独力承受。

在分居期间被告也极少过问本人的情况,偶尔归家对我也是漠不关心,彼此积怨,没有沟通,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更令人伤心的是,被告在外还沾花惹草,与他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没有尽到夫妻之间应有的忠实义务,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

由于无法忍受这种没有感情、没有温暖的夫妻生活,我曾于年月提出协议离婚,双方虽然均认为没有和好可能,但被告却不同意离婚。而经实践证明,夫妻双方分居多年,性格不合,更因被告不履行夫妻之间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义务,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无和好可能。没有感情和关怀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因原、被告双方没有感情基础,且分居多年,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已没有意义,因而理当结束这段婚姻。

儿子陈秦一直与原告生活,从小到大一直由原告携带,而被告从未关心和照顾儿子的生活,为有利于儿子的健康成长,应保持现状,继续由原告抚养为宜。被告现月收入上万元,且其经常不归家、无法联系,因而应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元。由于原告收入不多和不稳定,为维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告现居住的房屋应判归原告所有。

为此,原告根据《婚姻法》和《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你院提起诉讼,请你院依法判决。【2016离婚起诉书】

此致

某市某区人民法院

第3篇:2016年离婚起诉书范文

离婚起诉书的含义

当夫妻双方之间不能就离婚事项达成一致或者虽然愿意离婚、但未能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一方或双方要求离婚的,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向法院起诉离婚时,应提交起诉状,名称可以是:离婚起诉书、离婚起诉状、离婚诉状、民事起诉书、民事起诉状、民事诉状。

原告:张××身份证号:×××××,性别:女,出生年月日:×年×月×日,职业:××,籍贯:××,住居所:××市××区××里××路×巷×号

被告:陈××身份证号:×××××,性别:男,出生年月日:×年×月×日,职业:××,籍贯:××,住居所:××市××区××里××路×巷×号

诉讼请求:

(一)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双方所生子女陈××由原告监护,扶养费有双方共同负担,被告每月五日前,应给付扶养费人民币贰万元整。

(三)被告应给付原告人民币壹百万元整之精神损害赔偿。

(四)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事实与理由:

(一)原告与被告于一九×年×月×日结婚,婚后育有一子陈××,有户口本可证(证据编号一号)。

(二)被告婚后开始酗酒,酒后动辄对于原告及子陈××拳打脚踢,屡次报警处理,有纪录为证(证据编号二号)及至医院验伤,验伤单显示原告与子陈××多处淤伤,子陈××性格呈现畏缩(证据编号三号)。

(三)被告既然已婚,应该对于婚姻忠诚,但是原告及子陈××曾至被告同事聚会,撞见被告与公司会计李××,在餐会上公然拥抱与亲吻。在被告E-MAIL李××通讯记录数十封,对话暧昧(证据编号四号)。

(四)双方婚姻因被告动辄施加暴力,已到达不堪同居之虐待,更因被告对于婚姻忠诚的轻视,而陷于无可挽回的窘境。因此,原告爰依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第一项第五款规定,诉请与被告离婚。

(五)被告对子女动辄体罚与不明就里的殴打,已造成子女身体上有形伤害,心灵上更留

下难以弥补的创痛。原告对于子女关怀,本身有正当工作(证据编号五号)依民法通则第××条第一项定,请法院针对未成年子女最大利益斟酌,判定监护归属于原告。

(六)被告施加之精神、身体虐待与婚姻的不尊重,已令原告身心俱疲,在子女家族朋友间难堪、痛苦,并严重损及原告自尊、人格。请法院依民法通则第××条规定判给精神损害赔偿。

此致

××人民法院

第4篇:离婚起诉状范本

北京蓝鹏(成都)律师事务所·周艳涛

【2016离婚起诉书】

原告王××,女,汉族,19××年××月××日出生,四川×××××人,无业,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

被告李××,男,汉族,19××年××月××日出生,四川×××人,四川××××公司职工,身份证号:×××××××,住×××××××××楼。联系电话:××××

案由:离婚纠纷

诉讼请求:

1、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2、抚养权归属

3、抚养费支付;

4、夫妻财产分割财产清单;

5、费用支付。

事实与理由:

1、结婚前的交往,结婚的感情基础;

2、何时结婚,是否育有子女;

3、感情破裂的理由,结合法定情形进行事实描述;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

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婚姻法解释三第九条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最高法院关于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若干具体意见》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三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

2016年离婚起诉书范文
2016离婚起诉书 第二篇

2016年离婚起诉书范文

2016年离婚起诉书范文【2016离婚起诉书】

> 离婚起诉状:

原告李某,女,××年×月×日出生,汉族,职工,住××市×××路×××号。 电话:×××

被告陈某,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职工,住××市×××路×××号。 电话:×××

诉讼请求:

1、请判令原、被告离婚。

2、婚生女儿由原告抚养,由被告支付抚养费。

3、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共同债务依法承担(具体见清单)。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在1990年上半年经人介绍认识,1991年5月18日在某某镇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1993年2月1日生一女,取名 ,现在 小学读书。

婚后,原、被告感情尚好,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后,被告丑陋脾气暴露无遗,每次酗酒后就动手殴打原告。在原告怀孕5个月时,原告去叫被告回家,被告不顾原告有孕在身,动手殴打告,还用甘蔗刀吓原告。

1998年4、5月,被告开始在夜总会坐台,长期包嫖,今年还把坐台女带回家,2000年3月8日,在 出租私房嫖娼时被 派出所警察抓住。1998年9月2日,被告又因琐事殴打原告,致使原告头部、鼻出血,左足多处软组织挫伤,全身乌青。

2000年 11月9日,被告又乘酒兴殴打原告,还用菜刀背敲打原告头部,至今原告头部常常疼痛。2000年11月19日,被告跑到原告上班处叫原告回家,遭原告拒绝,被告就把原告拉到本市人民路上殴打,致使原告多处皮血肿,软组织挫伤。

原告认为:被告的种种恶劣行径严重伤害了原告的感情,致使原本脆弱的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今原告为解除痛苦,特根据《婚姻法》第32条之规定,向贵院起诉,请依法判如诉请,不胜感激。 离婚起诉状由精品学习网提供! 证据及证据来源:

1、身份证复印件。

2、结婚证复印件。

3、房产证复印件。

4、财产及债务清单各一份

此致

敬礼!

style='text-align: right;'> 市人民法院

style='text-align: right;'> 附:本诉状副本一份

style='text-align: right;'> 起诉人:李某某

style='text-align: right;'> 20**年月1月12日

2016离婚起诉书范文
2016离婚起诉书 第三篇

第1篇:离婚起诉书范文汇总

离婚起诉状

原告:秦香,女,汉族,某年某月某日生,住某市某区某路某号某房,电话:……

被告:陈世,男,汉族,某年某月某日生,住某市某区某路某号某房,电话:……

诉讼请求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儿子陈秦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万元给原告(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每月元计);

三、某市某区某路某号某房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其他财产依法分割(见清单)。

事实和理由

我于年月经人介绍与被告认识,见过一面后,在父亲之令、媒妁之言的撮合下,于同年月日到某镇人民政府领取结婚证。年月日生下儿子陈秦。

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双方学识、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不同,尤其是被告有非常严重的大男子主义、性格暴躁,对原告经常恶言恶语。婚后不到二年,被告更是寻找借口在外租房另居,长年不归家。自此以后,我与被告便过上牛郎织女式的分居生活。结婚这么多年以来,我们没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我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互相照顾,也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关爱和家庭的幸福。其实我所希望的只是家庭的一点点温暖。但是,累了,只有自己默默承受;苦了,无人知晓;病了,自己照顾自己;受了委屈,没人可以倾诉和理解。照料儿子,都是我一个人独力承受。

在分居期间被告也极少过问本人的情况,偶尔归家对我也是漠不关心,彼此积怨,没有沟通,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更令人伤心的是,被告在外还沾花惹草,与他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没有尽到夫妻之间应有的忠实义务,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

由于无法忍受这种没有感情、没有温暖的夫妻生活,我曾于年月提出协议离婚,双方虽然均认为没有和好可能,但被告却不同意离婚。而经实践证明,夫妻双方分居多年,性格不合,更因被告不履行夫妻之间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义务,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无和好可能。没有感情和关怀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因原、被告双方没有感情基础,且分居多年,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已没有意义,因而理当结束这段婚姻。

儿子陈秦一直与原告生活,从小到大一直由原告携带,而被告从未关心和照顾儿子的生活,为有利于儿子的健康成长,应保持现状,继续由原告抚养为宜。被告现月收入上万元,且其经常不归家、无法联系,因而应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元。由于原告收入不多和不稳定,为维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告现居住的房屋应判归原告所有。

为此,原告根据《婚姻法》和《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你院提起诉讼,请你院依法判决。

此致

某市某区人民法院

第2篇:离婚起诉状范文

原告:张某某,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xx省xx市xx镇xx村xx号。联系电话:xxxxxxxx

被告:陈某某,女,19xx年xx月xx日出生,汉族,住xx省xx市xx区xx镇xx居委会xx号楼xx单元xx室。联系电话:xxxxxxxx

诉讼请求

1、依法判决解除原被告间婚姻关系;

2、依法判决孩子张xx归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xxxxxx元给原告(从xxxx年xx月起至xxxx年xx月止,按每月xxxx元计);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于xxxx年xx月份与被告认识,经媒妁之言,奉父母之命,原被告于xxxx年xx月xx日到xx省xx市xx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孩子张xx于xxxx年xx月xx日出生,

由于双方学识、生活环境、生活习惯及生活方式不同,婚后双方产生了大量的家庭矛盾,被告也对原告充满了不满,xxxx年夏天,被告离家出走,常年不归家。自被告离家后,原被告就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现分居已满两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局满两年的,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由于无法忍受冰冷的婚姻现状,原告在xxxx年上半年曾找到被告,要求其配合办理离婚手续。被告也认为原被告间感情基础破裂,无任何修复的可能性,当即表示同意协议离婚。后因原告户口本未在身边而未办理成功,待原告找到户口本再次找到被告请求其配合办理离婚手续时,被告仍表示同意离婚,但拒不配合原告办理离婚手续。

儿子张xx一直跟着原告生活,从小到大一直由原告携带,而被告从未关心和照顾孩子的成长,尤其是其离家出走后,再也没有对孩子尽一丝抚养义务,为了让孩子健康成长,应保持现状,由原告继续抚养孩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父母有抚养孩子的义务,被告现在收入稳定,且经常不回家

、无法取得联系,为给孩子张XX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被告应当一次性支付抚养费XXXXXXX元。

为此,原告为维护自己及孩子的合法权益,特诉至贵院,望判如所请!

此致

XXXXXX人民法院

第3篇:女方离婚起诉书

离婚起诉书范文内容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如下事项:①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②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③证据和证据的离婚起诉书范文内容

我国的《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如下事项:

①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②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③证据和证据的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就一份好的离婚起诉书来说,应当具备下列内容:

一、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

二、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1)婚姻状况中应当写明何时结婚,在何地登记;怎样相识,是自由恋爱还是经人介绍,或是包办、买卖婚姻,是初婚还是再婚;婚后有无子女,子女的年龄及其他情况;现在是否分居,分居多长时间等。

(2)离婚的理由中应当写明:婚姻基础怎样,是好是坏,还是一般;婚后的感情如何;是否常吵打,吵打的主要原因、经过,被告的现在态度如何;是否经过双方单位或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调解,调解的效果怎样;以前是否到法庭诉讼过,法庭处理结果。如果是因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离婚案件,起诉方必须提出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总之,这部分里要提出自己要求离婚的充分理由。

(3)诉讼请求部分应当写明自己的离婚态度,离婚后对子女如何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家庭共同财产如何处置。

三、写明起诉时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告人自己签名或盖章,起诉的时间。

起诉状写完后,要求一式两份,送到法院即可。

离婚起诉书应当注意的问题

书写离婚起诉书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起诉书是引起诉讼程序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书,起诉书的书写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书写,同时要在事实及理由部分将结婚的时间,婚后的情况,及不能再维持夫妻关系的理由写清楚。但一定要避免事无巨细全都写上的流水账式的书写方式,要将主要问题,主要观点,主要理由写清楚即可。实践中往往有些原告,总是担心没有将事实书写清楚,结果长篇大论,侃侃而谈,实际上这样做于事无补。

2、原告与被告的姓名一定要绝对准确,不能有任何的错误,换句话说只要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一致就可以了

3、要写对各自的住址,电话,从而避免在法院传唤时产生错误,耽误时间。

4、在起诉书中避免使用过激的语言,及不文明的言语。

5、写完后一定要好好的检查,不要因为不小心写上了对自己不利的话。

第4篇:离婚起诉书范文2016

原告:林××,女,汉族,××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房,电话:……

被告:金××,男,汉族,××年××月××日生,住××市××区××路××号××房,电话:……诉讼请求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儿子金×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万元给原告(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每月元计);【2016离婚起诉书】

三、××市××区××路××号××房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其他财产依法分割(见清单)。事实和理由

原告于××年×月经人介绍与被告认识,见过一面后,在父亲之令、媒妁之言的撮合下,于同年××月××日到××镇人民政府领取结婚证。××年××月××日生下儿子金秦。

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双方学识、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不同,尤其是被告有非常严重的大男子主义、性格暴躁,对原告经常恶言恶语。婚后不到二年,被告更是寻找借口在外租房另居,长年不归家。自此以后,我与被告便过上牛郎织女式的分居生活。结婚这么多年以来,我们没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我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互相照顾,也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关爱和家庭的幸福。其实我所希望的只是家庭的一点点温暖。但是,累了,只有自己默默承受;苦了,无人知晓;病了,自己照顾自己;受了委屈,没人可以倾诉和理解。照料儿子,都是我一个人独力承受。

在分居期间被告也极少过问本人的情况,偶尔归家对我也是漠不关心,彼此积怨,没有沟通,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更令人伤心的是,被告在外还沾花惹草,与他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没有尽到夫妻之间应有的忠实义务,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

由于无法忍受这种没有感情、没有温暖的夫妻生活,我曾于年月提出协议离婚,双方虽然均认为没有和好可能,但被告却不同意离婚。而经实践证明,夫妻双方分居多年,性格不合,更因被告不履行夫妻之间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义务,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无和好可能。没有感情和关怀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因原、被告双方没有感情基础,且分居多年,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已没有意义,因而理当结束这段婚姻。

儿子金秦一直与原告生活,从小到大一直由原告携带,而被告从未关心和照顾儿子的生活,为有利于儿子的健康成长,应保持现状,继续由原告抚养为宜。被告现月收入上万元,且其经常不归家、无法联系,因而应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元。由于原告收入不多和不稳定,为维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告现居住的房屋应判归原告所有。

为此,原告根据《婚姻法》和《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你院提起诉讼,请你院依法判决。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年××月××日

说明:

一、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λ和住址。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λ、代理权的范Χ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

二、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

(1)婚姻状况中应当写明何时结婚,在何地登记;怎样相识,是自由恋爱还是经人介绍,或是包办、买卖婚姻,是初婚还是再婚;婚后有无子女,子女的年龄及其他情况;现在是否分居,分居多长时间等。

(2)离婚的理由中应当写明:婚姻基础怎样,是好是坏,还是一般;婚后的感情如何;是否常吵打,吵打的主要原因、经过,被告的现在态度如何;是否经过双方单λ或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调解,调解的效果怎样;以前是否到法庭诉讼过,法庭处理结果。如果是因为第三者插足引起的离婚案件(

(3)诉讼请求部分应当写明自己的离婚态度,离婚后对子女如何抚养、抚养费的承担,对家庭共同财产如何处置。

三、写明起诉时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告人自己签名或盖章,起诉的时间。起诉状写完后,要求一式两份,送到法院即可。

第5篇:2016离婚起诉状范文

原告:秦一,女,汉族,某年某月某日生,住某市某区某路某号某房,电话:……

被告:陈二,男,汉族,某年某月某日生,住某市某区某路某号某房,电话:……

诉讼请求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儿子陈三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万元给原告(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每月元计);

三、某市某区某路某号某房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其他财产依法分割(见清单)。

事实和理由

我于年月经人介绍与被告认识,见过一面后,在父亲之令、媒妁之言的撮合下,于同年月日到某镇人民政府领取结婚证。年月日生下儿子陈三。

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双方学识、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不同,尤其是被告有非常严重的大男子主义、性格暴躁,对原告经常恶言恶语。婚后不到二年,被告更是寻找借口在外租房另居,长年不归家。自此以后,我与被告便过上牛郎织女式的分居生活。结婚这么多年以来,我们没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我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互相照顾,也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关爱和家庭的幸福。其实我所希望的只是家庭的一点点温暖。但是,累了,只有自己默默承受;苦了,无人知晓;病了,自己照顾自己;受了委屈,没人可以倾诉和理解。照料儿子,都是我一个人独力承受。在分居期间被告也极少过问本人的情况,偶尔归家对我也是漠不关心,彼此积怨,没有沟通,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更令人伤心的是,被告在外还沾花惹草,与他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没有尽到夫妻之间应有的忠实义务,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

由于无法忍受这种没有感情、没有温暖的夫妻生活,我曾于年月提出协议离婚,双方虽然均认为没有和好可能,但被告却不同意离婚。而经实践证明,夫妻双方分居多年,性格不合,更因被告不履行夫妻之间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义务,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无和好可能。没有感情和关怀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因原、被告双方没有感情基础,且分居多年,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已没有意义,因而理当结束这段婚姻。

儿子陈三一直与原告生活,从小到大一直由原告携带,而被告从未关心和照顾儿子的生活,为有利于儿子的健康成长,应保持现状,继续由原告抚养为宜。被告现月收入上万元,且其经常不归家、无法联系,因而应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元。由于原告收入不多和不稳定,为维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告现居住的房屋应判归原告所有。

为此,原告根据《婚姻法》和《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你院提起诉讼,请你院依法判决。

此致

某市某区人民法院

第6篇:离婚起诉书范本

原告:张××身份证号:×××××,性别:女,出生年月日:×年×月×日,职业:××,籍贯:××,住居所:××市××区××里××路×巷×号

被告:陈××身份证号:×××××,性别:男,出生年月日:×年×月×日,职业:××,籍贯:××,住居所:××市××区××里××路×巷×号

诉讼请求:

(一)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双方所生子女陈××由原告监护,扶养费有双方共同负担,被告每月五日前,应给付扶养费人民币贰万元整。

(三)被告应给付原告人民币壹百万元整之精神损害赔偿。

(四)诉讼费用由被告负担。

事实与理由:

(一)原告与被告于一九×年×月×日结婚,婚后育有一子陈××,有户口本可证(证据编号一号)。

(二)被告婚后开始酗酒,酒后动辄对于原告及子陈××拳打脚踢,屡次报警处理,有纪录为证(证据编号二号)及至医院验伤,验伤单显示原告与子陈××多处淤伤,子陈××性格呈现畏缩(证据编号三号)。

(三)被告既然已婚,应该对于婚姻忠诚,但是原告及子陈××曾至被告同事聚会,撞见被告与公司会计李××,在餐会上公然拥抱与亲吻。在被告E-MAIL李××通讯记录数十封,对话暧昧淫荡(证据编号四号)。

(四)双方婚姻因被告动辄施加暴力,已到达不堪同居之虐待,更因被告对于婚姻忠诚的轻视,而陷于无可挽回的窘境。因此,原告爰依民法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第一项第五款规定,诉请与被告离婚。

(五)被告对子女动辄体罚与不明就里的殴打,已造成子女身体上有形伤害,心灵上更留下难以弥补的创痛。原告对于子女关怀,本身有正当工作(证据编号五号)依民法通则第××条第一项定,请法院针对未成年子女最大利益斟酌,判定监护归属于原告。

(六)被告施加之精神、身体虐待与婚姻的不尊重,已令原告身心俱疲,在子女家族朋友间难堪、痛苦,并严重损及原告自尊、人格。请法院依民法通则第××条规定判给精神损害赔偿。

此致

××人民法院

具状人:××(印章)

××××年××月××日

2016民事起诉书范文
2016离婚起诉书 第四篇

第1篇:民事起诉状范文

原告:何x,男,汉族,1971年11月19日出生,身份证号:4305x91113,地址:x229号3单元602号;范x,男,汉族,1964年02月03日出生,身份证号:432x4570,地址:xx村6组17号;彭x,男,汉族,1962年04月02日出生,身份证号:43x217,地址:x开发区45号。

被告:x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某某,地址:x工业厂区。

诉讼请求:

1、依法判定dg市xx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双倍返还原告押金及赔偿原告投资损失合计人民币500万元;

2、本案诉讼费用全由被告自行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原告三人之间的关系为自然合伙人,合伙人略有变动,有相关合法变更手续证明)于2016年06月10日与被告签订了《**客运站租赁合同》。截至今日这段时期内,原告屡次强烈要求被告严格按合约履行自身的职责和义务,被告却充耳不闻、视而不见,完全视合约为一纸空文,严重违反了合同的各项约定,亦严重损害了原告的经济利益,被告的行为已属严重违约。原告不得不向人民法院陈述事实,主张自身的合法权益,其中,被告严重违约事实主要体现在如下几方面:

1、交付的建筑物及附属物问题重重根据合同法诚实信用、等价有偿的原则,被告交付给原告经营使用的建筑物应该是合法合规合标的。时至今日,被告交付原告使用的建筑物主体工程及附属物都未合格验收,主体工程合格验收证仍迟迟未见下达。车站在原告连续经营长达一年后,被告的施工人员依然驻守在车站,还隔三差五地进行相关项目的施工和整修,就连消防许可证亦是不久前才审批下来。与此同时,被告拥有车站物业相关的资料和手续只有部分与原告沟通或移交过。截至目前,原告全然不知车站的建筑物及附属物究竟还有多少手续仍未办理完毕或合格验收。

2、协助办理的营业执照与合同约定大相径庭“**汽车客运站”与事实上由被告协助办理的“dg市**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完全是两码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广东省交通厅实施〈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办法》相关规定,等级、简易站的站名为“地名+标志名+(汽车)客运站”,如“广州××汽车客运站”,配客点的站名为“地名+配客点名称+(汽车)客运配客点”,如“dg××汽车客运配客点”,而以范才云为法人注册的“dg市**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为客运站(配客点),而合约上所签约的“**汽车客运站”,只有等级和简易站才能配有该名,而目前经营范围上明确规定为(配客点)的**客运站,按照法律规定只能配用“dg市**汽车客运配客点”这一名称,而不是现注册的“dg市**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这一名称。显现,合约上所签署的“**汽车客运站”跟实际营运的“dg市**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在法律规定和实际经营范围方面完全是南辕北辙、极不吻合。

3、核心经营租赁物迟迟未实际履行《**客运站租赁合同》明确提出:“乙方承包甲方出资成立的**客运站及dg市**镇公共汽车有限公司、dg市**客运有限公司”。而事实上,原告现经营的“dg市**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是由原告出资成立(法人代表为范才云)的,被告只是充当一个协助办理的角色。可想而知,就连原告租赁的核心经营标的物,被告从一开始就未交付,也未交付任何由其出资成立的公司给原告实际经营使用,难道不是蓄意欺诈和有意违约吗?同时租赁期间,合同约定由被告出资成立的dg市**客运有限公司,虽未明确什么时间成立、如何成立等问题,但原告经营车站长达一年之久后,被告对dg市**客运有限公司的成立没有任何反应和作为,甚至避口不谈或虚与委蛇。而**客运站实际经营的需要,客运有限公司的成立便显得迫在眉睫、弦在箭上。如果客运有限公司成立不了,原告根本就无法以客运公司的名义向zhèng fǔ 部门申请相关营运线路的经营权,也就是说在客运有限公司未成立之前,原告根本无法正常开展自身的线路业务,致使原告进驻车站长达一年之久依然连续巨额亏损、债台高筑,蒙受了巨大的经营压力和经济损失。被告的不作为和违约行径,严重有悖原告承包车站经营的初衷,原告就连一个核心业务的客运有限公司都没有,拿什么去谈车站实际性的经营和润利呢?

4、其它违约事实《**客运站租赁合同》中的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中的第四款:“该客运站可先以临时配合点名义进行营运,并开始报验,一年后,zhèng fǔ 部门方可按客运站的营运情况进行验收,达到标准后,方授予三级站的资格”。其文字中的‘配合点’按规定应为‘配客点’,不知被告是有意为之,还是故意混淆视听,以此来逃避法律事实。同时,一年之后,**汽车客运站虽经相关部门验收后,但因主体工程未合格验收和消防资料不齐等原由,三级站资质亦迟迟未见授予下来,被告完全对这一约定视而不见、置若罔闻;《**客运站租赁合同》中的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中的第八款:“甲方应负责与**镇政府沟通,确保所有途径**、并在**境内经营客运的车辆务必进入**汽车客运站,由乙方统一管理”。合约规定被告必须履行义务,商请**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协调等。而事实上,被告对这一约定没有任何积极作为的表现,直至2016年07月15日,在原告自身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投诉和上访政府各主管部门后,才有了目前车辆初步进站的事实。

5、实际损失金额原告实际投资和经济损失折合人民币500万元(见损失清单)。

综上所述,被告已严重违反合同多项约定、损害了原告的切身利益,致使原告蒙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根据《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宗旨原则和相关规定,被告行为已属严重违约,同时,被告的违约事实确凿清楚,证据充分肯定,原告现依法向dg市人民法院提请民事诉状,请求dg市人民法院秉公依法办理和审判。

第2篇:民事起诉状例文

原告:阿凤,女,出生,汉族,无职业,现住阜新市某区,电话:

被告:阿学,男,出生,汉族,个体,现住址同原告。电话:

诉讼请求

一、坚决要求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女阿美归原告监护抚养,由被告一次性给付抚养费;

三、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事实与理由

我与被告于1987年经人介绍相识,1991年结婚。婚生一女阿美,1992年1月28日出生,现就读于阜新某中学

我与被告结婚初期感情尚可,结婚半年后,因性格原因及生活琐事双方经常吵架,原告多次遭到被告打骂。为此我曾于2016年11月份起诉离婚,经法院2016年12月份调解结案。此后,我与被告一直分居,加上以前分居的时间,已连续长达42个月,双方感情仍没有任何改善。

以上事实足以说明我们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维持这样的夫妻关系,双方都痛苦,对正在高中就读的孩子成长更不利。另外,被告多年来一直不负家庭责任,在从事个体饭店经营收入很高,但从未向家中交付,并有意隐瞒收入,而且其居住地点也不固定。婚姻存续期间尚且如此,如果离婚判决其分期给付子女抚养费,将会是一纸空文,根本无法执行。所以我要求被告一次性给付抚养费。综上,请人民法院支持原告诉讼请求,维护我及女儿的合法权益。

此致

阜新市某区人民法院

第3篇:民事起诉状范文

原告:胡**,女,汉族,1991年3月2日出生,籍贯:广东梅州市**县**镇现住:广州市*****301房,电话:0755-61200000010000415516

被告:蔡**,男,汉族,1982年1月9日出生,住址:广东省**县**镇永*街*号。身份证号码:44152*****01091315,联系电话:181221*****

诉讼请求:

1、判决被告返还原告借款98000元。

2、判决被告支付借款利息30000元。

3、判决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被告祖籍广东海丰,现住广州越秀区。2016年1月我和被告在广州相识,后来通过电话联系,唱歌、约会,相互了解了一些情况。2016年3月,双方在广州天河区同居。由于双方接触了解较少,我又年纪尚小,被被告花言巧语所蒙骗,误以为他是家境富裕的老板,对其死心塌地,不惜抛弃几个有多年感情的男友。但是同居后被告的真正面目暴露出来。被告以欺骗无知女性为业,好逸恶劳,以打理生意为由经常在外地出差,对我不理不睬,我和父母一劝他,就遭到他的辱骂和殴打。被告素质低下,脾气暴躁,道德极其败坏,采取卑劣的手段,同居期间经常对我进行身体和精神上的虐待,使我不堪忍受。

原被告相识期间,被告蔡**以生意失败需要周转为由,在2016年7月22日至2016年2月15日期间,向原告胡**借款人民币153000元(拾伍万叁仟元整)。其中转账93000元(玖万叁仟元整),现金60000万(陆万元整)。截止2016年4月21日,被告已归还55000(伍万伍仟元整),仍欠原告胡**98000元(玖万捌仟元整)。针对欠款98000(玖万捌仟元整),原被告于2016年4月21日补充签订了借款协议,约定以人民币98000元为基准,每月按3%作为利息,即为2940元/月。针对尚欠的款项,原被告约定分三期付清:在2016年4月30日之前还款50000元整,第二期2016年5月15日还款48000元整,第三期2016年5月30日归还30000元整;所产生的利息人民币3万元整,借款人应在2016年5月30日支付完毕。

此后,原告一直向被告催促还款,但直至原告向贵院提起诉讼之日,被告都没有再向原告偿还任何借款。原告在此期间多次找被告,要其按约还款,但被告不见踪影,手机也逾半个月无法打通。后来经过一番查找,发现被告的真实身份竟是一个专门欺骗女性的骗子,有妇之夫,还育有儿女!当初原告对被告有深厚的感情,为了被告的生意,也为了两人的将来,相信真爱无敌、时间改变一切,所有的付出都会证明是值得的。我于是倾其所有,向亲朋戚友借贷,甚至专门办理信用卡为其透支取现,节衣缩食,这一年期间,面对同事、朋友、家人、其他男友们的不理解,饱尝了人情冷暖,已不记得多少夜,多少次为他流下过多少泪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原被告之间的借贷关系成立且合法有效。但被告在取得借款后,拒不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被告逾期未按约支付第一、第二期应还款,且存在逃避债务倾向,又有其他缠身债务未能按期偿还,对第三期应还款依法构成预期违约。原告现要求被告归还全部借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判如所请。

此致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第4篇: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大理)马培杰律师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以下简称原告):关XX,男,1984年5月2日生,汉族,住四川省德昌县XX村15号。身份证号:513424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

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以下简称被告):王XX,男,1982年6月24日生,云南省剑川县人,联系电话138872XXXXX。

诉讼请求:

一、依法追究被告人王XX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并从重处罚;二、判令被告人连带赔偿原告残疾赔偿金、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鉴定费、精神损失费等损失共计42416。82元。

事实与理由:

2016年7月4日晚,梁XX、李XX等三人到原告合法经营的“夜来香”美容美发店消费。消费后,三人无故拒付费用,并叫来多人在美容美发店门口闹事。被告人王XX被叫到现场后,不问事情缘由,不听原告解释,即对原告关XX拳打脚踢,进行殴打。原告被打后,被送往剑川县人民医院治疗,后转院至丽江市人民医院治疗,住院十八天,休息至今。

被告的故意伤害行为导致原告受伤,被诊断为:1、鼻骨骨折,断端稍塌陷;2、右侧第十根肋骨背段骨折、折骨错位0﹒5米。经昆明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轻伤,并经四川鼎诚司法鉴定所鉴定达到九级伤残等级。

被告的犯罪行为致使原告关XX经济及精神上均遭受巨大损失,具体损失为:残疾赔偿金13476。00元、医疗费3090﹒82元、误工费2250。00元、护理费50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500。00元、营养费500。00元、交通费1000。00元、鉴定费1100。00元、精神抚慰金20000。00元等,共计42416。82元。这些损失因被告的故意伤害行为产生,依法应由被告王XX负责赔偿。

综上所述,被告人沈剑馗故意伤害他人,导致他人轻伤,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从重处罚。另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关XX

二O一0年八月十九日

附:1、昆明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书复印件(原件待查);

2、四川鼎诚司法鉴定所伤残等级鉴定意见书复印件(原件待查);

3、受害人住院费用单据复印件(原件待查);

4、原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原件待查);

5、相关赔偿费用清单及计算标准说明一份。

第5篇:民事上诉状范本

上诉人(原审被告):马某,女,生于1976年4月12日,汉族,现住美国丹佛市某路某号。国内住址:北京市海淀区某楼某号。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郭某,男,生于1972年8月12日,汉族,住北京市海淀区某楼某号。

上诉人因离婚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6)海民初字第5952号民事判决,现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一、撤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2016)海民初字第5952号民事判决,查清事实重新审核和认定夫妻共同财产,并依法合理分割或者将本案发回重审。

二、涉诉一二审费用全部由被上诉人承担。

上诉理由被上诉人诉上诉人离婚纠纷一案,业经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该判决认定事实错误,程序违法,适用法律不当,依法应予撤销改判或者发回重审。

一、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程序违法,明显故意偏袒被上诉人。理由有三:

1、一审判决“经审理查明”部分认定:“2016年8月回国后二人(指上诉人和被上诉人)在306号房屋内居住生活,郭某于2016年再次去美国攻读MBA,马某于2016年再次去美国学习”。由此可见,郭某和马某长期固定地共同居住在北京市海淀区某楼某号房屋,这个某号房屋,不是二人的临时居所,最起码的生活必须的家具家用电器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吗?马某主张306号房屋内家具家用电器为夫妻共同财产,一审法官仅仅凭郭某一句“不予认可”,马上就对马某的主张“本院不予采信”了,马某的所有财产全部顷刻间化为乌有,强行剥夺了马某合法的财产权利,就这样让这个为婚姻无私付出十二年美好年华且无过错的弱女子净身出户了。一审法院哪怕只认可共同生活十几年只有一张床,一个沙发是夫妻共同财产也能安慰马某受伤的心啊!二次庭审中,上诉人多次强调夫妻共同财产包括房产、家具家用电器、日常生活用品,并请求依法分割。一审法官在郭某淡淡的一句“没有共同财产”后,就对上诉人所要求分割306房屋里的夫妻共同财产到底有没有连问都懒得追问郭某。郭某绝不可能自己抢着去承认有床、沙发、电脑等等共同财产去拿过来分割。马某与郭某在306号房屋共同生活十几年,没有共同财产连鬼都不相信!上诉人认为:一审法官没有以事实为依据,妄下论断,人为的剥夺马某合法的财产权利,这是不公平的!一审法院判决离婚的同时不对夫妻共同财产作出认定和判决,是非常明显的错误,人为的错误!

2、在认定法律事实方面,一审判决犯有有证据不认、对重要证据的质证存在疏漏的重大错误。2016年3月27日第一次庭审,被上诉人郭某对上诉人马某质问所涉及问题已经认可,证据如下:

(1)法官问郭某:有没有婚外情同居之事?郭某略停顿后,毫不在乎大声回答:朋友之间玩玩。

(2)法官问郭某:是否隐满生育能力问题?郭某停顿后小声回答:不生育不等于沒能力。(有能力早就生育了)

(3)法官问郭某:有没有家暴问题?郭某承认确有此事。(多次下狠手打马某,从北京打到美国)

(4)法官问郭某:你资助过马某学费和生活费吗?

郭某回答:沒有,一次也沒有。

(5)法官问郭某:婚后还买过什么?郭某回答:一辆汽车,回国后留给马某。(汽车属于婚后共同财产,郭某用过近五年的破车。)

(6)法官问郭某:有没有北京某教育咨询有限公司。郭某回答:承认该公司。

(7)法官问郭某工作单位,月收入等。郭某回答:工作单位是某有限公司,月收入两万元。法官继续问:干什么用了?郭某支支吾吾答不出。法官说:都花了是吧?郭某回答:是,都花了(乱搞婚外情同居花了。有意偏袒郭某,帮助其逃避认定高达16万元的夫妻共同财产——参见判决书第三页中间自然段:“郭某对上述均不认可。郭某对此提交上海某有限公司出具的退工证明(该证明载明郭某自2016年8月15日进入该单位工作,自2016年4月1日合同解除”)“。2016年8月起至2016年4月止共计8个月工资,月收入2万,合计16万元夫妻共同财产)。

上述对话完毕后,马某的父亲对法官连说三遍:“他承认了,他承认了,他承认了。”法官不做声。第二次开庭时(即2016年5月31日),上诉人将上述对话写成书面文字递交法庭,法官看后没有说话。上诉人认为:上述证据是郭某在第一次庭审中亲口承认,这在《民事诉讼证据规则》上称为“自认”,系“证据之王”,该证据法律规定可以直接作为定案的依据。可笑的是一审判决置之不理,在庭审笔录上不予体现,导致对证据的认定没有体现出法律的公平,公正。这绝对是对上诉人权利的一种掠夺和藐视,严重的不公平、不正义!法官的言行有悖于其职业道德!

3、一审法官在整个庭审中明显偏袒被上诉人。两次开庭,法官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理案件,没有法庭调解和法庭辩论环节。上诉人每次都是刚要张口说话,法官就说:“给你5分钟,快说!”要么就厉声呵斥:“叫你说了吗?”,让上诉人胆战心惊,吓的想说什么都忘了。还有,在法庭上,郭某的谎话被上诉人当庭驳斥后,法官依然采信郭某的谎话,并写在判决书中。对马某的句句真话都要证据,否则就不予采信,没有用统一的标准对待双方,让上诉人非常气愤和不满,导致判决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在上诉人的心目当中荡然无存,上诉人不服。

二、一审判决适用法律不当,严重损害了上诉人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包括:“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以及“实施家庭暴力的”情形。被上诉人婚姻存续期间与多位女性婚外情,且与他人长期非法同居,是婚姻破裂过错方,上诉人则是受害方,无过错方。2016年3月27日第一次庭审,法官问郭某:有没有婚外情同居之事?郭某略停顿后,毫不在乎大声回答:朋友之间玩玩。这难道不是对婚外情的自认吗?郭某多次对马某实施家暴,2016年3月27日第一次庭审法官问郭某:有没有家暴问题?郭某承认确有此事,(多次下狠手打马某,从北京打到美国)这难道不是对家暴的自认吗?(家暴证明人还有:双方父母,美国某公司的黄某夫妇,周某夫妇,陶某夫妇,肖某等人)。每次家暴之后,郭某都跪地请求原谅,还请朋友调解夫妻和好。马某愚蠢的一次又一次原谅他,以为爱情

和亲情能够感化郭某。然而郭某的出轨和家暴行为给马某心理上和身体上造成了严重的难以抚平的创伤。一审法院对郭某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事实以及长期的实施家暴的行为视而不见,置若罔闻的冷漠,更是给这个弱女子的心灵造成了严重的伤害,马某只能仰天质问苍天不长眼了。经历过郭某这个阴险的丈夫之后,马某对再婚有本能的排斥和心理恐惧,需要很长的时间去重新树立三观,再重新择偶生子不知道何年何月。郭某隐瞒不能生育的事实,直接造成马某现在37岁还未生育,错过了女人最佳生育年龄,这种遗憾终生不能弥补。郭某蓄谋离婚,资产转移,不承认有一点点的共同财产,对马某的这些境遇,马某只能自己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了。马某将依法保留对郭某二次起诉的权利。《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碍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婚姻法解释二》第31条规定:“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现在上诉人马某正在积极寻找郭某的财产证据,时刻准备再次提起诉讼分割财产。婚姻十二年,女方美好青春年华无私付出,被无情的人阴谋离婚,深受其害,就因暂时无法提供法庭认可的财产证据,就被判绝净身出户。深受其害的无过错方权益没有得到一丝丝的维护,品质恶劣的过错方消遥法外,没有受到法律一点点惩罚,太不公平!不能拿一审法院的错误来惩罚上诉人!

综上所述,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程序违法,适用法律不当,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查明事实,为上诉人主持公道,依法纠正一审错误且极其不公正的判决,以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还法律以公正、公平,还上诉人以公道!

此致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马某201x年7月22日附:本上诉状副本二份

第6篇:民事起诉状

原告:XXX,男,汉族,广西贵港市人,生于1980年11月21日,现役军人,住驻贵港某部队。邮编:150030,电话:13338230XXX1,XXX9637。

被告:XXX,女,汉族,广西贵港市人,生于198X年X月26日,户籍所在地:贵港市港北区中山路11号,联系电话:54XXX922。

案由:离婚纠纷

诉讼请求

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准许原告与被告离婚;

2、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非婚生子XXX由被告抚养;

3、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精神损失费5万元,判决返还婚前财产及其他费用14万元。

4、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在部队服役期间,于2016年经他人介绍与被告XXX相识并确立恋爱关系。于2016年5月8日办理了结婚登记。2016年9月13日被告生育非婚生子取名XXX。原告于2016年10月16日起诉离婚,后被港北区人民法院裁定剥回起诉,现原告再次起诉到人民法院,请求依法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原告由于在部队服役,双方仅凭电话交流和仅见面一次,便在双方父母的劝说下草率结婚,原、被告之间没有任何感情基础。同时,被告严重违背社会道德,在与原告结婚期间,竟然与他人同居怀孕,严重伤害了原告的人格,使原告在部队无法安心服役,精神上已遭受到严重打击。加之由于被告性格古怪,不珍惜婚后俩人的感情,好吃懒做,不理解和支持部队的工作,不仅在家对原告实施身体伤害,而且被告先后二次随其母亲到原告住地部队无事生非,与原告大吵大闹,将部队配发的生话设施砸烂和被告要求原告将其带入部队军事禁区,被告的行为严重影响到了部队的管理制度。更为严重的是在今年7月2日原告回家探亲期间,晚上被告在招待其前男朋友走后,晚上原告叫其被告洗澡过程中,被告不问任何理由,用脚狠狠向原告下身踢去,当场导致原告疼痛难忍,并无法站立,因被告的伤害行为先后使原告在XXXX医院输液治疗。在遭其伤害后,被告及其母亲还对原告强行搜身和扣留其探亲所携带的衣物,原告因身无分文次日还是其父从老家ZZZ乘车带来路费将原告接回黄龙乡卫生院继续治疗。由于被告的上述行为不仅严重伤害了原告与被告之间的感情,更为严重的是被告的行为严重影响到部队的各项军事训练及军队管理制度,并造成原告不能安心服役。原被告之间的婚姻纠纷经部队连、营、团和司令部各级组织和领导多次调解无效,现原、被告双方婚姻关系已名存实亡,双方感情现确已破裂。

综上所述,由于被告不履行夫妻忠诚义务,在婚姻存续期内,又与他人非法同居,并生育一子,使原告身心受到了严重打击而无法安心在部队服役。同时,被告与原告结婚是看重部队工资高而达到骗婚的目的,并没有与原告共同组建家庭的愿望,现原、被告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在婚后多次发生家庭矛盾后,被告也曾多次向原告提出离婚要求,但因被告提出给付赔偿费用过高未果。为解除原告与被告的痛苦婚姻,经部队司令部同意原告与被告离婚。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特再次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致

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

2015离婚起诉书范本
2016离婚起诉书 第五篇

第1篇:离婚起诉状范本

原告王____,男,________年__月__日出生,住所地:____省____市________路__号__幢______房。电话:______________

被告刘____,男,________年__月__日出生,住所地:____省____市____路__号__幢______房。电话:______________

案由:离婚

诉讼请求:

1、要求与被告离婚;

2、由原告抚养儿子刘__;

3、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约_______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_____元归我所有。

4、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承担(或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________年__月经人介绍相识,于________年__月__日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生育儿子刘__。由于婚前我对被告了解不够,草率地与其结婚,婚后发现被告经常参与赌博、嫖娼等违法活动,不务正业,经我多次苦心规劝,仍劣性不改。被告婚后的所作所为,对家庭及亲人极端不负责任,已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加之双方性格不合,夫妻长期分居,现夫妻感情已完全、彻底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另我们夫妻存续期间拥有夫妻共同财产约______________元。现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离婚并由我抚养儿子刘__,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______________元中的______________元归我所有。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起诉人:王____

________年__月__日

第2篇:离婚起诉书范本

原告:王____,女,汉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告:李____,男,汉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号,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1、请求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2、请求将双方婚生女李__判归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________元整,直至女儿能独立生活为止;

3、请求本着照顾女方及无过错方的原则对共计价值________元夫妻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

4、请求判决被告给予原告精神损害赔偿________元;

5、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与被告于________年初认识并确立恋爱关系,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民政局登记结婚,结婚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随后双方在父母及亲友的操办下按民间习俗举行了婚礼,并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育了女儿李__。目前双方的共同财产包括房子、车子及共同存款共计________元,无共同债务。

原告与被告结婚以来,由于被告不关心原告甚至殴打原告,导致夫妻关系恶化。原告认为双方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一、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符合我国《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离婚条件

1、被告的家庭暴力行为深深伤害了原告,原告已经失去了和被告共同生活的信心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被告在面对原告关于第三者的质问时,竟然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对原告进行殴打,致原告右耳鼓膜穿孔。受伤后,原告在大理医学院附属医院做了鼓膜修补手术(有医院的病历证明),之后留下严重的后遗症,至今经常会耳内疼痛、听力下降、心慌,以及由此引发的头痛,给原告的生活带来很大的痛苦,心理上也有很大的创伤。

________年____月,这次事件发生后不到一个月,被告又动手打过原告一次。婚后几年间,被告经常找各种借口与原告吵闹,有时甚至会深夜两三点将原告从熟睡中拉起来吵闹。几年来,原告一直在提心吊胆中度过,原告已经失去了和被告共同生活的信心。

2、原被告经常因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1)________年初原告怀孕之后,因妊娠反应大,身体无法适应,被告让原告辞了工作,在家料理家务。孩子出生前一个月,被告不顾原告的反对,对其置之不理,让原告独自生活,这期间是原告的母亲来陪伴和照顾原告一直至今。

(2)在孩子出生后不到一个月时,原告因胆结石病情严重住院一周,医生建议立即手术,因考虑要给孩子喂奶并且孩子小需要原告照看,双方商量等孩子三、四岁时再做手术。之后原告经常在深夜发病,发作时疼痛剧烈,严重时无法站立,需要有人陪护才能去医院就诊。原告因此曾多次向被告说明,不能让原告一个人留在家中,要是病发时没人陪我去医院,可被告根本不理会。这两年间,原告发病多次,需要被告陪同前往医院时,被告总是骂骂咧咧,原告只好一个人去医院就诊。

(3)原告听从被告的安排,近两年一直在家带孩子,做家务,没有工作和收入,被告因此经常骂原告吃他的用他的。我们为此经常吵架,孩子出生几月后至今,原告已经找过好几份工作,但被告却百般阻拦。在今年七月份被告强行将我留在大理后,原告便在大理找了一份工作做,可被告却回来和我大吵大闹,并提出要和我离婚,理由是被告去上班就不能很好的照顾孩子。

(4)结婚以后,原告提议隔两年回娘家过次春节,众所周知,这是探望父母的传统节日,可结婚以来被告从未陪我回老家过过春节和中秋节,我们因诸类情况也引发多次吵架。

二、请求人民法院判决被告给予原告精神损害赔偿并本着照顾女方及无过错方的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共同财产清单附后)

鉴于被告对原告实行家庭暴力,属于过错方,原告请求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照顾无过错方及照顾女方的原则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此外,原告请求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6条之规定,判决被告给予原告精神损害赔偿。

三、请求将双方婚生女______判归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________元整,直至女儿能独立生活为止;

由于原告具备以下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有利条件,恳请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之规定,将婚生女李__判归原告抚养,理由如下:

1、婚生子______还未满两周岁;

2、孩子出生至今一直由原告及母亲照看,熟悉她的生活习惯;

3、原告是大专学历,被告是小学学历,原告对孩子有更好的抚养和教育能力;

4、被告的工作性质经常出差且经常应酬,没有时间照顾孩子,而原告的工作则固定在一个城市,有时间照顾孩子;

5、被告有吸烟、喝酒、赌博的习惯,并且烟瘾及大,每天自己一人要抽两至三包烟,对孩子的成长极其不利

关于孩子的抚抚育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的规定,由被告按每月固定收入的__%承担,即每月________元。

综上所述,由于被告的所作所为,致使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双方恩已断、情已绝,已无和好可能。原告无奈,只有起诉到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实,主持公道,判如诉请。

此呈

______人民法院

起诉人:王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1、共同财产清单一份;

2、起诉状二份。

第3篇:离婚起诉状

答辩人:______,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住武汉市______区______大道______号。

诉讼代理人:______,______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答辩人:______,男,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住____市______区______路______号。

被答辩人诉答辩人离婚纠纷一案,现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双方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并有幼子需要双方抚养教育,答辩人不同意离婚。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双方______年相识恋爱,经过______年的相互了解和慎重考虑,两人于______年结婚,婚后感情很好,两人相互鼓励,共同进步,在各自的事业上都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婚后,两人不仅在事业上获得了大丰收,______年______月还生下了一名健康、可爱的儿子。

然而被答辩人全然不念夫妻之情和答辩人的牺牲,违背夫妻间相互忠实的法定义务,先后与名叫______的女青年保持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使答辩人长期忍受了令人难以想象的痛苦和屈辱。考虑到这里面也有第三者不道德使然,不完全是被答辩人的过错,更加考虑到儿子现在年纪还小,这么早就双亲离异,得不到健全家庭的温暖,绝对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必然会造成儿子童年的人间悲剧,答辩人多次找被答辩人谈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在这种情况下被答辩人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多次对答辩人保证不再做出对不起被告的事情,还对答辩人作出书面的保证,承认了对妻子不忠的事实,并下决心改正,答辩人也因此原谅了被答辩人的错误。故答辩人认为双方婚前基础牢固(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

三、(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

四、(子女抚养权归谁所有的问题。)

答辩人: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4篇:离婚起诉状范本

原告王____,男,________年__月__日出生,住所地:____省____市________路__号__幢______房。电话:______________

被告刘____,男,________年__月__日出生,住所地:____省____市____路__号__幢______房。电话: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

请求依法解除原、被告的婚姻关系。

事实和理由

20____年初原告提出过离婚诉讼请求,同年3月由____区人民法院移送贵院审理,在(20____)第__号民事判决书中已经审理查明,原被告因感情不和从20____年分居至今,虽然贵院在此判决中希望被告方能珍惜一次改善夫妻关系的机会,但半年多来,原被告的情况依旧,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法弥补。为此,对已经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原告再闪依法提起诉讼,请求贵院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5篇:离婚起诉状范本

原告李某,女,____年__月__日出生,汉族,职工,住____市______路______号。电话:______

被告陈某,男,____年__月__日出生,汉族,职工,住____市______路______号。电话:______

诉讼请求

1、请判令原、被告离婚。

2、婚生女儿由原告抚养,由被告支付抚养费。

3、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共同债务依法承担(具体见清单)。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在1990年上半年经人介绍认识,1991年5月18日在某某镇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1993年2月1日生一女,取名__________,现在________小学读书

婚后,原、被告感情尚好,共同生活一段时间后,被告丑陋脾气暴露无遗,每次酗酒后就动手殴打原告。在原告怀孕5个月时,原告去叫被告回家,被告不顾原告有孕在身,动手殴打告,还用甘蔗刀吓原告。1998年4、5月,被告开始在夜总会坐台,长期包嫖,今年还把坐台女带回家,2000年3月8日,在______出租私房嫖娼时被__________派出所警察抓住。1998年9月2日,被告又因琐事殴打原告,致使原告头部、鼻出血,左足多处软组织挫伤,全身乌青。2000年11月9日,被告又乘酒兴殴打原告,还用菜刀背敲打原告头部,至今原告头部常常疼痛。2000年11月19日,被告跑到原告上班处叫原告回家,遭原告拒绝,被告就把原告拉到本市人民路上殴打,致使原告多处皮血肿,软组织挫伤。

原告认为:被告的种种恶劣行径严重伤害了原告的感情,致使原本脆弱的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今原告为解除痛苦,特根据《婚姻法》第32条之规定,向贵院起诉,请依法判如诉请,不胜感激。

证据及证据来源

1、身份证复印件。

2、结婚证复印件。

3、房产证复印件。

4、财产及债务清单各一份

此致

________市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一份

起诉人:李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6篇:离婚起诉书范文

原告:______,女/男,(民族),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号____房,电话:……

被告:______,女/男,(民族),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住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号____房,电话:……

诉讼请求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儿子______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万元给原告(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每月元计);

三、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号____房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其他财产依法分割(见清单)。

事实和理由

(陈述支持诉讼请求的事实和理由)

原告于____年__月经人介绍与被告认识,见过一面后,在父亲之令、媒妁之言的撮合下,于同年____月____日到____镇人民政府领取结婚证。____年____月____日生下儿子______。

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双方学识、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不同,尤其是被告有非常严重的大男子主义、性格暴躁,对原告经常恶言恶语。婚后不到二年,被告更是寻找借口在外租房另居,长年不归家。自此以后,我与被告便过上牛郎织女式的分居生活。结婚这么多年以来,我们没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我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互相照顾,也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关爱和家庭的幸福。其实我所希望的只是家庭的一点点温暖。但是,累了,只有自己默默承受;苦了,无人知晓;病了,自己照顾自己;受了委屈,没人可以倾诉和理解。照料儿子,都是我一个人独力承受。

在分居期间被告也极少过问本人的情况,偶尔归家对我也是漠不关心,彼此积怨,没有沟通,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更令人伤心的是,被告在外还沾花惹草,与他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没有尽到夫妻之间应有的忠实义务,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

由于无法忍受这种没有感情、没有温暖的夫妻生活,我曾于年月提出协议离婚,双方虽然均认为没有和好可能,但被告却不同意离婚。而经实践证明,夫妻双方分居多年,性格不合,更因被告不履行夫妻之间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义务,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无和好可能。没有感情和关怀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因原、被告双方没有感情基础,且分居多年,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已没有意义,因而理当结束这段婚姻。

儿子______一直与原告生活,从小到大一直由原告携带,而被告从未关心和照顾儿子的生活,为有利于儿子的健康成长,应保持现状,继续由原告抚养为宜。被告现月收入上万元,且其经常不归家、无法联系,因而应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元。由于原告收入不多和不稳定,为维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告现居住的房屋应判归原告所有。

为此,原告根据《婚姻法》和《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你院提起诉讼,请你院依法判决。

此致

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2016起诉书
2016离婚起诉书 第六篇

第1篇:民事起诉书格式及范本汇总

民事起诉书的作用在于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必须通过起诉书,把案件的事实记叙清楚,把起诉的理由和法律根据讲得明白,把起诉的目的和请求告诉人民法院,让法院了解原告对案件的看法、意见和要求,以便对案件进行审理。正因如此,民事起诉书是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或调解的依据和基础,写好民事起诉书对法院了解情况和正确处理案件是十分重要的。

民事起诉书的内容和结构由首部、正文、尾部组成。此外,还有“附项”。

一、首部。1、标题文书上部正中写“民事起诉书”。2、当事人基本情况。在原告和被告栏目内,分别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和住址。当事人的书写程序是:(1)原告,有几个依次写几个。原告如有代理人,就写在哪个原告的下一行。(2)后写被告,有几个依次写几个。(3)再写第三人,有几个依次写几个。原被告如果是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时,就在原、被告栏内写明单位名称、地址,再写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有委托代理人的,注明委托代理人姓名、单位和职务。

二、正文。正文是民事起诉书的主要部分,包括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

1、请求事项。即诉讼请求。要简明扼要地写出请求法院解决的民事权益的争议问题,也就是案由。即请求法院依法解决原告一方要求的有关民事权益争议的具体事项。如请求赔偿,偿还债务,履行合同等。

2、事实。即双方争议的具体问题,要把争议的起因、经过、现状、特别是争议的焦点,具体地写清楚。叙述案情时,必须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案件事实,叙事要明确,与争议事实有直接关系的事实,要详细叙述明白,与案件事实关系不大的,但又必须交待清楚的,可以简要概括。

3、理由。即诉讼请求的根据,主要是列举证据,说明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同时根据事实,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分析论证。

总之,写正文部分时要注意以下问题:a、请求目的必须明确具体。b、提出的要求合情、合理、合法。c、写事实和理由时,着重写争议的焦点和实质性重点,阐明因果关系,写过程尽量概括,力避拖沓,空洞;分析必须有根据,引用法律必须准确。

3、尾部。在正文之后,另起一行写明致送机关,而后在其右下方,由具状人签名或盖章,注明具状的年月日。

4、附项。这是民事起诉书的附加部分。应具体写明民事起诉书副本的份数和证据的种类、名称、数量以及证人的姓名、住址等。

第2篇:起诉书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

起诉书

江宁检诉刑诉2016851号

被告人董杰,男,1973年12月8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20xxxxxxxxxxxxxxx,汉族,初中文化,个体,住南京市江宁区xx街道xx栋x号。2016年12月8日因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南京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刑事拘留,2016年1月14日经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次日由该局执行逮捕,2016年3月7日变更为取保候审。

被告人陈珠,女,1972年6月14日出生,身份证号码320xxxxxxxxxxxxxxx,汉族,初中文化,个体,住住南京市江宁区xx街道xx栋x号。2016年12月8日因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南京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取保候审。

本案由南京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董杰、陈珠涉嫌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于2016年5月5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16年5月8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同日已告知被害人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法讯问了被人董杰、陈珠,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本院于2016年6月20日、2016年9月4日二次决定将本案退回南京市公安局直属分局补充侦查,2016年7月20日、2016年10月4日南京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二次重新移送本院审查起诉。2016年6月4日、2016年8月19日、2016年11月3日,经依法批准,本案三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半个月。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16年以来,被告人董杰、陈珠在玩网络游戏过程中了解到利用非法外挂程序可以代游戏玩家代练升级并可从中牟利。遂购买了数十台电脑,申请了QQ号、银行账号、客服电话和电信宽带,向他人购买外挂经营代练升级。

2016年9月至2016年春节,被告人董杰、陈珠雇佣人员在其居住的南京市江宁区xx街道xx栋x号,通过使用向他人购得的名为"小金鱼"的外挂帮助热血传奇玩家升级并牟利。2016年3月,被告人董杰、陈珠又通过互联网向他人购得名为"冰点传奇"的外挂程序,以"土人部落"工作室的名义,雇佣员工在上海盛大网络发展有限公司经营的"热血传奇"游戏中以80元/周,300元/月的价格帮助玩家使用"冰点管家"外挂代练升级,自2016年3月至2016年12月7日,接受来自全国各地游戏玩家汇入的资金1989308。6元。

因董杰、陈珠所使用的"冰点传奇"外挂程序绕过了正常的游戏客服端与服务器之间的通讯协议,使盛大公司计算机系统中的客户认证功能丧失,从来干扰了热血传奇游戏的正常运行。同时,又因破坏了网络游戏规则的均衡和公平,引发了众多游戏玩家的不满和投诉。严重影响了盛大公司的生产经营秩序。

认定上诉事实的证据如下:

1.户籍证明、互联网出版许可证、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等书证;

2.证人郑武、徐斌、胡波、江雨等人的证言;

3.被告人董杰、陈珠的供述和辩解;

4.南京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出具的现场勘验检查工作记录、远程勘验检查工作记录;

5.天津市质量监督检验站第七十站出具的检验报告、上海东方计算机司法鉴定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等鉴定结论。

本院认为,被告人董杰、陈珠违反国家规定进行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非法经营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

款的规定,构成共同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代理检察院:赵迅

二OO八年十一月十九日

第3篇:浅谈起诉书的制作

起诉书作为检察机关这一国家法定公诉机关的重要对外法律文书,用于代表国家行使指控刑事犯罪的专有工具,起诉书可视为检察机关的一面"镜子",其质量的好坏直接反映和代表检察机关的形象和声誉,因而必须重视和加强起诉书的制作。下面笔者就起诉书的制作谈点个人体会和观点。

一、格式必须做到规范、标准。

所谓规范、标准,那就是必须做到以下三方面:

1、应当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人民检察院法律文书格式(样本)》制作起诉书,这是最起码的基本要求。重点要注意:(1)在起诉书首部中,对于院名,除最高人民检察院外,其他各级人民检察院的院名前都必须冠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另外涉外案件,还必须加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名。(2)文书编号必须完整、齐全。按照高检院规定的文书编号格式为"检刑诉[]号",空格地方依次为检察院简称、具体办案部门简称、年度和文书序号。特别需要指出的是,笔者发现绝大部分检察院制作的起诉书均忽略了"具体办案部门简称",几乎都是"×检刑诉[××]×号",而规范、标准的格式应为"×检×刑诉[××]×号",以笔者本院举例如下应为"石检公刑诉[2016]01号",其中"公"字为具体办案部门公诉科的简称。(3)在起诉书"案由和案件审查过程"方面,对于检察院自行侦查的案件的表述与公安、国家安全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的表述是不同的,对于公安、国家安全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表述为"本案由××公安(国家安全)局侦查终结,以被告人涉嫌××罪,于×年×月×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而对于本院自行侦查的案件其规范、标准的表述方式为"被告人××涉嫌××罪一案,由本院侦查终结,×年×月×日,本案进入审查起诉阶段",这需要引起注意和重视。(4)对于退回补充侦查和延长审查起诉情况也要注意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叙写,不要忘记。(5)在起诉书"起诉的要求和根据"方面,要特别注意一个方面就是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与适用"认罪审"的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有不同之处:前者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而后者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应以"与"应当以"一字之差的区别,这也需要在制作起诉书时加以注意。(6)在起诉书尾部中,"此致"应单独成行且位居正中,笔者发现很多院将"此致"位列于行前空两格,这是不符合格式要求的。(7)对于起诉书尾部的署名部分,现在有一些检察院不再以具体承办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员、助理检察员的姓名署名,而以院名代替。笔者认为目前高检院没有新的相应的规定,应该还是以具体承办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员、代理检察员的姓名署名,才是符合格式要求和规范、标准的。

2、应当参照"国家行政公文格式GB/T9704-1999"国家标准对起诉书进行页面设置,包括起诉书字体、字号、纸型、页边距等,都应当要求符合国家公文格式标准。如正文字体、字号必须用"仿宋_GB2312三号",纸型为"A4"大小等等。

3、起诉书中使用数字必须规范、标准。对于首部中的文书序号、年号和正文中的年月日、物品目录、型号、价值、百分比等应使用阿拉伯数字;引用法律条文中的条、款、项时应当使用汉字数字;尾部中制作时间应使用汉字数字。在制作起诉书时,数字的使用不管是阿拉伯数字还是汉字数字,其前后应相互一致。

二、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应叙写全面、完整。

被告人的基本情况是起诉书中重要的部分,这是不言而喻的。(1)要求对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和户籍地、经常居住地、暂住地都须一一列明。对未成年被告人,可以在出生年月日后,加上具体周岁数,以清楚显示属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不要忽略被告人曾经受到的行政处罚,这点也应当加以叙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行为人受过两次行政处罚后仍又实施某种行为的,即可构成某种犯罪,因而要求叙写被告人曾经受到的行政处罚就显得必要。因此,检察人员在具体承办案件过程中,对于公安机关或本院自侦部门移送审查起诉、不起诉的案件,要审查被告人是否受过行政处罚并要求移送单位、部门补充相应证据材料。(3)对于被告人被采取的强制措施包括刑事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等决定、批准、执行的机关、时间都应当逐一写明,而不能省略、简化。(4)对于有的被告人是以其自报的身份情况予以起诉,对于这个情况,有的检察院以附上被告人的近照这一做法来进一步表明该被告人的身份,笔者认为这种做法值得借鉴和倡导,目前笔者本院在具体办案过程中已经在借鉴这种做法,效果很好。

三、叙写案件事实要简明扼要、主次分明、符合法理。

起诉书正文部分中案件事实是起诉书的核心部分,必须把握好对案件事实的叙写是制作起诉书的关键和重点。

1、对于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经过、手段、使用工具、目的、动机、危害后果、参与人员和犯罪所得处理、挥霍、归案、鉴定等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要素均要加以阐述。力求围绕该罪的构成要件、犯罪特征叙写,要求简明扼要,要防止东拉西扯,牵强不连贯,要做到前后不矛盾,顺序不颠倒,要做到重点突出、主次分明,有理有节。有些人认为叙写案件事实不能详细,容易被辩护人抓住漏洞、把柄予以反击,这种观点显而易见是片面和偏颇的。简明并非过于简单,详细并非面面俱到,在制作起诉书时,只要充分依托全案事实和证据,以证据为基础,以事实依据,实事求是叙写案件事实,做到思维缜密、逻辑严密,就不会出问题。

2、符合法言法语和法理要求。起诉书本身就是法律文书,当然地要体现法言法语,所使用的法律方面上的用语必须依据法律规定、法律条文上的用语、术语叙事,符合法律逻辑、法律理论要求。

3、叙写案件事实要体现客观、公正,不偏不倚。公诉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代表国家指控犯罪,是维护法律的公正与程序正义。因此,作为公诉人在制作起诉书时,绝不能带进感情色彩和个人因素、目的,绝不能偏向被告人或被害人任何一方,一切以证据为基础,以事实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来叙写案件事实,这样才能做到客观、公正,体现权威性、正义性。

4、用词、用语规范、准确,体现中性化、人性化。

起诉书是用于指控犯罪、依法惩治犯罪的法律依据和文书工具,对象是针对被告人。应注意这四点:(1)在制作起诉书叙写案件事实时,应使用规范、准确的普通话用语,尽量不用方言,用词符合中性化,不褒不贬,不能让人产生歧义,充分考虑被告人的客观心态,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体现人性化,尊重人权。如以前惯常使用的"窜入"、"窜至",应当以"来到"、"进入"、"翻越"等中性化词汇代替。又如"心狠手辣"、"丧心病狂"、"狗急跳墙"等等包含贬义的用词不应当在起诉书中加以使用。(2)针对涉及的赃款、赃物,笔者认为受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启发,"赃款、赃物"这一用词应当代之以"犯罪所得"更准确、恰当,既中性、科学,又符合法律特点。(3)在叙写案件事实时,如遇到需要叙写涉及人员的谈话、问(答)话的,在此应按照讯(询)问笔录中反映的原话加以叙写,以体现起诉书所依据的事实、证据来源,体现客观性,并非公诉人加以杜撰。(4)尽量少用形容词。起诉书是法律文书,不是散文、小说,不需要加以渲染和抒情,因而在叙写案件事实时,尽量少用形容词等,不要夸大其词,要做到平铺直叙、客观合理。

四、证据部分概括、归类列举

起诉书中对证据的列举,一般以《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七类证据进行概括、归类列举。如"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物证,××、××等书证,××、××等人证言……"进行列举,既要有种类,也要有具体名称。个人认为不能以"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这样的表述方式列举,既不清楚,也不完整。至于证据列举是否采用一事一证的方式,应当分情况:对于被告人实施的多起、同种类犯罪,一般在叙写完案件事实后,对证据进行总的列举,不必要一事一证;对于被告人实施的不同种类犯罪,应当采用一事一证方式列举。

五、附项部分列明清楚、完整

起诉书的附项部分主要便于人民法院了解和掌握被告人现在处所、有关涉案款物、犯罪所得、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情况。因此在制作起诉书时,对于这一部分,一定不要遗漏某一方面,做到列明清楚、完整。重点应注意:(1)列明各被告人具体的羁押场所;对于被取保候审的,除列明详细地址外,还应加上移动电话、固定电话等联系方式,便于人民法院及时联系和送达被告人。(2)涉案款物、犯罪所得必须载明清楚。(3)刑事附带民事部分不要遗漏,一方面保证被害人能及时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维护其合法权益;一方面也能防止被害人到检察院上访,避免因遗漏这一部分而引起被害人不必要的纠缠。(4)为了让被告人懂得自己所犯罪行和触犯的法律,明白自己犯罪的社会危害和应受的刑事处罚,进一步了解法律法规,增加法律知识,在附项中增加相关法律条文部分十分必要,笔者本院近年来一直采取这样的做法,实效非常明显。

第4篇:刑事起诉书范文

被告人褚时健,男,70岁,汉族,高中文化,云南省华宁县人,身份证号码:(略),原系云南玉溪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裁,住玉溪卷烟厂职工宿舍。因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1997年2月8日被本院监视居住,同年7月8日本院决定逮捕,7月10日由云南省公安厅执行逮捕。现关押于云南省公安厅看守所。

辩护人马军、罗涛,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罗以军,男,45岁,汉族,大专文化,云南省通海县人,身份证号码:(略),原系云南玉溪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住玉溪卷烟厂职工宿舍。因贪污一案,1997年8月8日本院决定刑事拘留,同年8月20日本院决定逮捕,由云南省公安厅分别执行拘留、逮捕。现关押于云南省公安厅看守所。

辩护人王北川、何京,云南北川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乔发科,男,57岁,汉族,研究生文化,云南省晋宁县人,身份证号码:(略),原系云南玉溪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住玉溪卷烟厂职工宿舍。因贪污一案,1997年8月8日,本院决定刑事拘留,同年8月20日本院决定逮捕,由云南省公安厅分别执行拘留、逮捕。现关押于云南省公安厅看守所。

辩护人宦锐,云南东陆律师事务所律师。

褚时健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罗以军、乔发科贪污一案,由本院侦查终结,经依法审查查明:

一、被告人褚时健、罗以军、乔发科共同贪污

1993年至1994年,玉溪卷烟厂在下属的香港华玉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华玉公司)存放销售卷烟收入款(也称浮价款)和新加坡卷烟加工利润留成收入款共计28570748。5美元。褚时健指使罗以军将该款截留到玉溪卷烟厂和华玉公司的账外存放,并规定由其签字授权后才能动用。1995年6月,褚时健与罗以军、乔发科先后两次策划将这笔款先拿出300多万美元进行私分。褚时健决定自己要100万美元,给罗以军、乔发科每人60-70万美元,华玉公司总经理盛大勇(在逃)、华玉公司副总经理刘瑞麟(另案处理)也分一点儿,并把钱存放在新加坡商人钟照欣的账户上。1995年7月15日,罗以军身带由褚时健签字的4份授权委托书,向盛大勇、刘瑞麟转达了褚时健的旨意,盛、刘二人同意要钱。罗以军在授权委托书上填上转款数额,褚时健为174万美元,罗以军为68l061美元,乔发科为68万美元,盛大勇和刘瑞麟45万美元。罗将填好转款数额的授权委托书和向钟照欣要的收款银行账号交给盛大勇,叫盛大勇立即办理。7月19日,盛大勇将3551061美元转到了新加坡商人钟照欣账号上。罗以军返回玉溪卷烟厂后,将办理情况报了褚时健、乔发科。

上述款项,案发后已被本院扣押。

二、被告人褚时健贪污

1995年11月中旬,褚时健指使罗以军将华玉公司账外存放的浮价款银行账户及相关的资料销掉,把剩余的1500多万美元以“支付设备配件款项”的名义全额转出。褚时健决定自己要1150多万美元,并拿给罗以军一个钟照欣提供的用英文打印的银行收款账号,叫罗以军把钱转存到该账户。罗以军在褚时健给的收款账号上注明“1156万美元”,连同褚时健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一起带上,找到华玉公司总经理盛大勇,叫盛大勇立即办理。1996年1月23日,钟照欣提供给褚时健的账户上收到了1156万美元。

上述款项,案发后已被本院追缴。

三、被告人褚时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1995年8月至1998年4月,洛阳市公安局和本院在侦查本案过程中,先后在云南省昆明市、玉溪市和河南省偃师市等地,扣押了褚时健的货币、黄金制品、房屋以及其他贵重物品等财产,共折合人民币521万元,港币62万元(详见附表)。对此,褚时健能说明其合法收人来源并经查证属实的为人民币118万元。其余财产计人民币403万元,港币62万元,褚时健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经查证,也无合法来源的根据。

上述事实,有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物证、书证及照片予以证实。被告人褚时健、罗以军、乔发科亦作了供述和辩解。本案事实清楚(

综上所述,被告人褚时健、罗以军、乔发科等人利用职务便利,共同贪污公款3551016美元,褚时健还单独贪污公款1156万美元;褚时健共计贪污公款1330万美元,罗以军贪污公款681061美元,乔发科贪污公款68万美元。褚时健的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人为人民币403万元、港币62万元,差额巨大。褚时健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2条第1款、第383条第(1)项、第395条第1款之规定,构成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罗以军、乔发科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2条第1款、第383条第(l)项之规定,构成贪污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条、第26条、第27条之规定,褚时健在共同贪污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罗以军、乔发科属从犯。褚时健在被捕后,如实供述其组织共同贪污3551061美元的事实,具备《刑法》第67条第2款规定的以自首论的情节。褚时健在预审中积极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并经查证属实,具备《刑法》第68条第1款规定的重大立功表现。罗以军也有立功表现。本院为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严惩严重经济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41条之规定,特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第5篇:离婚起诉书范本2016

起诉请求:

1、判决原、被告离婚。

2、婚生子女即将于年月出生,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元抚养费至小孩年满18岁止。

3、双方共同财产依法平均分割。

4、房产归原告所有。

5、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双方于年月日结婚,因原告与被告性格不合,尤其是孩子出生后,经常吵闹,并强迫原告搬走。再加上被告有赌博恶习,屡教不改,拒不履行家庭责任。被告的行为对原告造成了极大的精神伤害,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特提起诉讼,请依法做出公正判决。

此致

人民法院

第6篇:民事起诉书格式及范本汇总

民事起诉书是民事案件的原告,为了维护其民事权益,就有关民事权利义务的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追究被告民事责任的一种书状。民事起诉书是依法维护民事原告合法权益的重要诉讼文书。

民事起诉书的作用在于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必须通过起诉书,把案件的事实记叙清楚,把起诉的理由和法律根据讲得明白,把起诉的目的和请求告诉人民法院,让法院了解原告对案件的看法、意见和要求,以便对案件进行审理。正因如此,民事起诉书是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或调解的依据和基础,写好民事起诉书对法院了解情况和正确处理案件是十分重要的。

民事起诉书的内容和结构由首部、正文、尾部组成。此外,还有“附项”。

一、首部。1、标题文书上部正中写“民事起诉书”。2、当事人基本情况。在原告和被告栏目内,分别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和住址。当事人的书写程序是:(1)原告,有几个依次写几个。原告如有代理人,就写在哪个原告的下一行。(2)后写被告,有几个依次写几个。(3)再写第三人,有几个依次写几个。原被告如果是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时,就在原、被告栏内写明单位名称、地址,再写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有委托代理人的,注明委托代理人姓名、单位和职务。

二、正文。正文是民事起诉书的主要部分,包括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

1、请求事项。即诉讼请求。要简明扼要地写出请求法院解决的民事权益的争议问题,也就是案由。即请求法院依法解决原告一方要求的有关民事权益争议的具体事项。如请求赔偿,偿还债务,履行合同等。

2、事实。即双方争议的具体问题,要把争议的起因、经过、现状、特别是争议的焦点,具体地写清楚。叙述案情时,必须实事求是,如实反映案件事实,叙事要明确,与争议事实有直接关系的事实,要详细叙述明白,与案件事实关系不大的,但又必须交待清楚的,可以简要概括。

3、理由。即诉讼请求的根据,主要是列举证据,说明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同时根据事实,依照法律有关规定,分析论证。

总之,写正文部分时要注意以下问题:a、请求目的必须明确具体。b、提出的要求合情、合理、合法。c、写事实和理由时,着重写争议的焦点和实质性重点,阐明因果关系,写过程尽量概括,力避拖沓,空洞;分析必须有根据,引用法律必须准确。

4、尾部。在正文之后,另起一行写明致送机关,而后在其右下方,由具状人签名或盖章,注明具状的年月日。

5、附项。这是民事起诉书的附加部分。应具体写明民事起诉书副本的份数和证据的种类、名称、数量以及证人的姓名、住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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