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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方案10篇
第1篇
为做好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根据《县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被考核对象
各股室
二、考核内容
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以深化政府服务、规范适用裁量权基准、贯彻落实执法程序以及执法证据制度为准则,重点考核《法治建设纲要》、《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服务规定》、《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的贯彻实施情况和工作情况。(详附件2、)。
三、考核方法及要求
1.日常考核。包括每月向局法规股报告依法行政情况,考核任务落实、案件报告和局党组与局法规股交办事项完成情况。
2.年终核实依法行政考核评分细则的落实情况。核实方式采取现场核实、问卷调查、民意测试、专家评议、座谈访谈、社会监督意见等方式。
四、考核程序和方式
(一)动态监测。被考核对象应当按考核细则的要求完成好各项工作
(二)组织抽查。考核机关对被考核对象依法行政情况进行抽查。经批准,考核机关可根据工作需要抽调有关单位法制工作人员对被考核单位进行交叉检查。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年度考核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被考核对象年终总得分将分类予以排序。
(二)根据考核所得分值情况,分为优秀(90分以上)、合格(75-89分)、基本合格(60-74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次。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等级的不予扣分。在优秀等级中产生表彰对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予以扣分,扣分纳入年度考核,实行倒扣分制。被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年终不能评先评优,须制订整改方案并按要求整改到位,整改结束后,报局法规股申请验收。
第2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为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今年我局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贺孟良任组长,副局长蔡赛西、文德辉、杨立庆、钟灿华任副组长,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其他股室通力合作的工作机制,使责任分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逐级分解,责任到人”。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今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年度计划的落实。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推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
二、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大法制宣传工作力度。
一是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要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法,积极主动地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开展法制学习。二是把握好学习的重点内容。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关于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理论,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重点学习与价格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新颁布的《物权法》、《反垄断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价格法》等。三是丰富价格法制宣传形式。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为契机,大力开展专题价费宣传活动,
利用公众信息网等载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价格宣传活动,不断探索价格法制宣传新途径,提升群众价格法制意识和维权能力。
三、落实制度,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要高度重视法制工作,要不断完善依法行政的相关制度,坚持以好的制度管好人、管好事,努力使依法行政工作中上一个新的台阶。一是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和价格审批项目实施办法要求,进一步提高价格行政审批质量和水平,实现依法审批、廉洁审批、高效审批;二是要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政府价格决策听证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价格听证各项工作,扩大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社会参与面,努力从制度上、形式上和监督机制上不断完善价格听证工作,进一步提高价格听证工作的质量。在价格听证过程中要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切实做好依法听证、依法调价,坚决纠正和制止越权定价、违法定价等行为;三是不断完善集中审价、集体审案、行政执法责任评比考核、规范性文件备案等方面的制度,提高透明度,增强集体决策的科学性。
四、全面深化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行政执法水平。【2016信访局依法行政工作方案】
按照省、市、县政府对深化行政执法责任的工作要求,继续抓好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要依照相关制度和办法做好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处罚的备案审查工作,研究改进备案审查办法,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工作,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依法依规制定规范性文件,完善落实有关工作制度;要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遵守价格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处罚文书制度,提高办案水平;要进一步落实价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和价格回访制度,做好价格行政诉讼等工作;要和人事等有关部门共同搞好公务员岗位法律知识的培训和学习。
五、切实依法履行职责、继续加强价费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出台的各项价格调控政策措施,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保价格听证制度的落实。认真贯彻《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程序、指南和公开目录,加快信息内容填报,及时公开信息,依法办理公众申请公开事项,提高物价工作的透明度。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把握好价格走势,积极维护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继续贯彻落实国家、省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相关规定;按照县委、政府“行政收费负增长”要求,运用专项调查督察、收费年度审验、《收费许可证》换证和企业缴费监测等手段,跟踪了解取消和停止征收项目、降低收费标准与收费优惠减免政策的落实情况,确保政策执行到位,严防涉企负担的反弹和转嫁。
六、加强行政执法干部队伍建设。
要坚持以人为本,加大行政执法干部思想教育,采取以会代培、研讨交流等形式,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干部的素质和能力,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执法人员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廉洁自律能力,建立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正派、形象良好的行政执法队伍。
第3篇
一、组织机构
成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行政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有关股室、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法制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二、工作目标
按照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坚持“突击重点、量化考核、严格规范、全面推开”的原则,通过执法监督检查,完善、落实各项制度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考核内容
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以深化政府服务、规范适用裁量权基准、贯彻落实执法程序以及执法证据制度为准则,重点考核《法治建设纲要》、《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服务规定》、《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的贯彻实施情况和工作情况。具体任务见考核细则。
四、考核程序和方式
(一)动态监测。被考核对象应当按考核细则的要求完成好各项工作,将资料汇编后按时报送局依法行政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抽查。局依法行政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被考核对象依法行政情况进行抽查。
五、工作措施
(一)完善制度。结合自身实际,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等依法行政制度。完善工作信息报送机制,完成本方案考核细则中的某项工作后,应按要求及时向考核机关报送有关资料或信息。
(二)建立档案。在日常依法行政工作中,注意收集相关文件、会议记录、行政执法案卷、行政复议案卷等各种数据、资料,建立依法行政工作档案,动态记录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完成情况。
(三)自查自评。相关责任股室和二级机构对照考核考核细则进行自查自评,形成依法行政工作年度自查报告,连同相关资料于2016年10月30日前报至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依法行政考核结果列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将在局年度总结表彰大会上予以表彰。
(二)对考核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被考核单位并督促整改,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或股室要制订整改方案并组织落实。
第4篇
2016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将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根据省委建设“法治”总体部署和“率先建成法治政府”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建设“法制”总体目标,认真贯彻实施《法治建设纲要》和“一规划两规定六办法”为主要内容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为实现依法治县战略,建设法治政府提供保障。
一、强化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采取举办法制讲座、专题培训等形式,推动完善干部学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积极组织参加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举办的培训班。计划本局开展一至二次行政执法人员培训。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报批、清理、汇编
改进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方式方法,完善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机制,不仅要审查其内容和制定程序的合法性,还要适当兼顾文件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异议的文件应作出相应处理。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持证上岗。对未取得省政府颁发的执法证而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 二是有针对性地开展案例分析,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实践能力。
三是规范行政强制行为。加强对行政强制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认真做好有关行政强【2016信访局依法行政工作方案】
制规定的清理工作,依法规范行政强制实施主体。完善行政执法流程,细化执法环节和步骤,健全调查取证规则,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做到职责分明、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
四是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行为,必须建立完整、规范的案卷,客观全面地记录行政行为的事实、理由、依据和行政决定,并将有关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执法文书立卷、归档。
五是转变行政执法理念。按照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积极推行理性、文明、平和执法,寓管理于服务中,努力推动行政管理方式的创新和完善。要总结推广行政指导、首案不罚和公众参与管理等好的经验做法,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妥善处理行政管理中碰到的矛盾和问题。探索建立行政许可等领域控制行政裁量权的规则。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时将执法主体、执法依据和执法职权等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关事项向社会公布。
四、积极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将行政调解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矛盾化解机制来抓,充分发挥其功能作用。局属各单位要健全工作机构,充实工作力量,建立和完善行政调解有关配套制度,使行政调解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积极探索行政复议的途径和方法,创新机制,完善制度,落实经费,为行政复议工作创造必要条件。
第5篇
一、指导思想
我局依法行政工作以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指导,以《省行政程序规定》为主线,以贯彻实施《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省政府服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为重点,以推进依法行政,构建和谐交通为目标,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和执法监督,努力提高执法队伍建设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全面完成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县人民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主要任务
(一)继续抓好普法和法制宣传
1、继续做好“六•五”普法工作,积极组织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六五”普法学习,进一步加强督促指导系统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六.五”普法计划。
2、广泛宣传依法行政知识和行业法规,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环境。采取各种形式,宣传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加强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增强全社会了解、遵守有关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观念和意识,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继续抓好法制教育培训
1、组织开展运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学习。于2月份组织各所分管法制所长和法制员进行培训学习,并要求各所自行组织干职工进行法律法规的学习。计划在6月份,由局法制股牵头,运管所配合,到局属各运政执法二级机构进行案卷评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4、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发放和更换工作。对去年新进人员和停薪留职人员以及行政执法人员有异动的,及时发放和更换执法证件。
(三)推进法治交通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为深入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和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行行政审批工作“便民、高效、服务”的精神,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行政服务效能,完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本系统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及收费项目由
政务中心交通窗口受理,各业务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要做到责任明确,程序公开,在行政许可的受理、审查、决定等方面严格遵循法定的程序和时限要求。
(四)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1、进一步规范完善行政机制和程序,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
2、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将我局的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进行公开,促进政府管理的公开、廉洁、规范、便民。
3、建立健全决策后评估机制,对决策机制情况进行跟踪反馈,由行政相对人和有关专家对决策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按程序修改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1、依法、科学、合理地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并积极开展调研工作,主动向社会征集规范性文件立项的意见和建议。
2、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提高规范性文件透明度。进一步改革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对重大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应当组织论证,广泛听取、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3、规范性文件下发后,及时采取各种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
(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加强对执法人员管理,坚决杜绝无执法证人员上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省行政程序规定》,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行使权力,违法处理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运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合理行使本局制定的《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
3、加强队伍行为规范建设。贯彻实施《县交通运输局执法队伍形象建设工作规划》,树立文明执法形象。
4、加强案卷评查工作。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今年继续抓好案卷评查工作,拟在6月份和12月份对全局行政执法案卷分别进行一次评查。评查情况纳入全年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内容,并纳入局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同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案卷归档制度。
三、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1、进一步推行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建立以局领导为核心的执法责任体系,明确执法责任范围、任务、权限和执法目标。切实做到工作环节到位,工作任务落实到位,责任明确到位。
2、加强评议考核,落实执法责任。积极探索完善本单位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办法,健全执法过错(错案)责任追究制。完善听证、协商制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四、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加强我局行政复议能力和诉讼建设,力争不发生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和经行政复议、诉讼被撤销案件。加大宣传力度,畅通复议、诉讼渠道,依法积极办理涉及我局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自觉履行上级的行政复议决定或法院的判决和裁定。
五、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
1、加强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局领导和干部要带头学习和掌握宪法、行政法及交通运输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全面落实年初制订的学法计划。增强宪法和行政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与依法行政和履行职务相适应的法律素质和能力。于2016年2月20日至21日以两天的时间组织机关全体干职工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中华
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1、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提高依法行政的工作质量,着力解决依法行政的公信力、执行力、操作力,规范依法行政权力和自由裁量权工作运行,结合我中心的工作实际,特制定XX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大、xx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不断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具体措施
(一)加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建设。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制定全年学法计划,进一步学习《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通用货物和服务招标文件范本(试行稿)的通知》、《省财政厅关于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公示的通知》等内容,着力培养干部职工良好的法律思维和依法解决矛盾的能力,提高干部队伍整体法律素质。
(二)切实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按照市政府法制办统一部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招标采购、信息发布、质疑答复等进行全面清理,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并通过德阳市公众信息网对外公布,使行政权力运行程序规范、简明清晰、公开透明、高效便民。
(三)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府公开信息审批、发布等工作程序,利用四川政府采购网、德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德阳市公众信息网等,及时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同时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保证政府信息及时、全面和准确。为进一步促进定点协议供货执行的规范及透明,从今年6月起将在德阳市公众信息网上公布定点协议供货产品清单及最高限价。
(四)广泛开展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宣传。利用《政府采购信息》、《德阳市政府采购政策文件汇编》、《德阳市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手册》等大力宣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同时借助公众网、党政网宣传政府采购工作动态。既注重宣传权利与义务,又注重宣传法制与服务,积极引导广大政府采购对象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更好地支持和配合政府采购工作,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强化政府采购监督。一是加强内部监督。坚持实施好已有的内控制度规定,在德阳市政府采购管理系统上运行业务流程;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健全项目负责、供应商资格审查、招标文件互审会审、开标与评标组织相分离、保证金管理等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做到既分工协作,又相互牵制。二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在开展政府采购活动中,自觉接受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重大项目招标邀请公证参加。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按照部门工作职责、任务,始终把依法行政作为部门工作的基本准则,各科室要根据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将依法行政贯彻日常各项工作之中,努力促进依法行政工作建设。
(二)认真执行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按照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安排,做好部门各项依法行政工作,形成的资料及时完整归档,按时向市政府法制办汇报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2、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计划【2016信访局依法行政工作方案】
20XX年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年,做好20XX年全市系统依法
行政工作,对于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推进法治质监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贯彻“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监”工作方针,完善制度体系,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严格公正执法,强化法制监督,努力提高各级质监部门的依法行政意识和水平,牢固树立全市系统刚正廉明的依法行政形象,促进法治质监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领导体制和机制
各县(区)局要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本单位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局领导班子每年至少听取1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及时解决依法行政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部署本单位依法行政的任务和措施。
强化行政首长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行政首长要对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对依法行政工作应亲自部署、亲自督促指导、亲自检查落实,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本单位目标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本单位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每年要将本单位依法行政情况书面向市局报告。
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各级质监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行政决策程序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XX〕3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豫政〔20XX〕62号),结合实际,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规则,坚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备程序。
(二)强化质监法律知识培训
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每年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集中学习法律知识或专题研究依法行政工作不得少于4次,要制定年度学法学习计划,保证计划落实。
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制度。对各级质监行政机关、执法部门、检验检测技术机构要制订切合实际的学习培训制度,有计划组织开展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加大法制研究力度,加强与复议机关、审判机关的沟通协作和与外地市的交流,以法治质监建设疑难问题和行政应诉知识为内容,以法制骨干为对象组织实务研讨与培训。
(三)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
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以合法性和合理性为原则,加强质监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决定和公布工作,要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制度和统计制度,及时向政府法制部门备案,并予以公布,适时组织规范性文件清理,确保规范性文件审查率、备案率、合法率达100%。
(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按照中央关于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项目,对涉及行政许可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再清理。重点是对违法设定许可、变相设定许可、增设许可条件的文件进行清理,对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或由基层质监部门管理更便捷有效的职责事项及时下放,对省局取消、下放、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认真落实。
继续推进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为重点的行政许可制度改革。要严格按照法定要求实施行政许可,严格规范各类审批主体,进一步清理行政许可项目,合理下放行政许可权限,适时更新网上行政许可公示信息,优化行政许可流程,规范行政许可程序,推动网上受理取得实质性进展,切实提高审批效率。
(五)严格行政处罚案件审理
结合行政执法实践,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充分利用案审会工作平台,加强与稽查机构、业务机构的沟通交流,深入研究行政执法中的复杂法律和业务问题,不断在重大问题上协调一致,力争行政处罚案件合法合理,推进全市系统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六)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健全行政复议机构,规范行政复议行为,提高复议案件的办理质量。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组织行政应诉。及时受理,公正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下级部门依法行政,树立质监部门公正廉明的良好形象。承办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应诉事宜,参与办理其他针对本单位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应诉答复工作,及时为相关机构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统计分析研究,针对复议诉讼中暴露的突出问题、热点问题,及时采取预警措施,引导全市系统依法行政。
(七)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继续组织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复议案卷评查和其他专项检查活动,并将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具体行政行为,规范性文件制定等抽象行政行为,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应诉等行政救济行为的合法性,以及普法教育、法制研究工作的成效等纳入对市局的监督范围,落实法律责任,通过行政执法监督促进法治质监建设。
制定《行政应诉规则》和《行政案卷管理办法》,提高应诉效能,规范案卷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产品质量申诉、行政应诉、执法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制度,规范程序,落实责任,确保正确高效履行职责。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十八大和省政府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发展环境,将法治政府建设推向深入,奋力迈出“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实干兴赣”新步伐,为我县奋力跻身全省发展第一方阵,早日建成全省经济强县和全国旅游名城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检查对象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行政执法单位。
三、组织实施
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县监察局、县政府法制办牵头,从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中抽调精干力量,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检查。
四、检查方式
本次依法行政工作检查实行自查自纠、集中检查、日常考核相结合,其中集中检查占总分70%,日常考核占30%。
1、自查自纠。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行政执法单位于10月中旬前,按《县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检查量化评分表》(附后),对本乡镇、本部门的依法行政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将自查自纠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本报送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集中检查。由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并抽调精干力量组成检查组进行集中检查。检查方式采取查看文件、会议记录,查阅行政许可案卷、行政处罚案卷、行政复议案卷以及走访行政管理相对人尤其是重点项目企业代表等。
3、日常考核。由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专项工作开展、行政执法投诉、执法案件回访、参加执法培训、矛盾纠纷化解、法制信息报送等情况综合评议出各乡镇各单位得分情况,报县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检查结果作为县委、县政府综合考评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依据,对依法行政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县政府予以表彰。
五、时间安排
自发文之日起至10月15日,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行政执法单位组织开展自查自纠。10月下旬至11月初组织开展集中检查。
2016年全街道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市、县有关要求,以“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为抓手,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和推进依法行政这一时代主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督查督导、改革创新、综合考核、自身建设四项工作措施;突出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法制监督、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四项重点工作;努力实现立法质量、执法水平、监督能力、队伍整体素质四项提升;打造一支“崇法护民”的政府法制工作队伍,当好政府的参谋助手与法律顾问,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法治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
一、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1.做好贯彻实施《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第五个五年规划(2016--2016年)》总结验收工作。总结交流五年来全街道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的经验做法,推动全街道依法行政工作整体发展。筹备并提请街道办事处召开2016年全街道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办事处与各部门签订《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2016年度依法行政责任书》。
2.在全街道开展“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制定并下发《关于在全街道组织开展“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升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
3.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认真落实《省行政程序规定》、《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五个”法定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提请集体讨论前必须经政府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
4.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切实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主体作用,强化对全街道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积极推进街道办事处法律顾问工作。健全工作制度,规范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重大涉法事务的工作程序。积极探索党政一体的法律顾问制度体系。
5.组织领导干部集体学法。以《行政诉讼法》、《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省行政程序规定》为重点,认真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学法活动,特别是抓好《行政诉讼法》和《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新实施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
二、以规范行政行为为重点,加大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力度
6.制定《街道办事处2016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发计划》。紧紧围绕党工委、办事处中心工作,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急需为先、质量为上的原则,科学安排规范性文件制发计划。重点做好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工作急需、惠及民生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充分发挥制度对经济社会的规范调节和引领作用。
7.继续贯彻实施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和有效期制度。
8.加大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力度,提升规范性文件质量。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提高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审查率、纠错率。按照《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法定程序。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的原则,不断创新公众参与的方式。
9.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活动。按照《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府法办〔2016〕56号)要求,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省行政程序规定》出台前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清理评估后,对确需继续执行的,重新登记、编号、公布,并重新设定有效期;需要修订的,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办理。没有重新登记、编号、公布的规范性文件,宣布无效,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三、以贯彻实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为抓手,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0.组织开展《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利用广播、橱窗、文化广场、法制长廊等多种平台,采取专题培训、法制讲座、案例解析、印发宣传图册等多种形式在全街道范围内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的知晓度及依法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11.完善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加强专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为符合条件的人员申领《行政执法监督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备案制度,督促各部门对作出的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并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按照法定期限向街道办事处法制机构备案。开展全街道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对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执法权和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评议考核。研究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网上政府法制监督系统和行政权力事项动态管理系统,推进网上办案、网上监督、网上服务,实现行政权力运行规范化、信息化、公开化。
12.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告制度,加强对全街道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档案。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对聘用的劳动合同制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临时借调人员以及其他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进行清理。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推进网上考试。
13.制定权力清单,规范权力运行。全街道法制系统结合自身职能梳理权力清单,确定廉政风险点,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把转作风、抓廉政作为重要内容,加强日常内部督查和社会评议监督,把权力清单及廉政风险点主动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营造清正廉洁、优质高效的政府法制工作环境。
四、以化解矛盾纠纷为落脚点,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
14.畅通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渠道。加强街道办事处行政复议受理联络点建设,在全街道普遍建立行政复议联络员制度。
15.提高行政复议工作的公信力。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好案件审理工作。所作维持类的复议案件,通
过宣传教育、以案释法等形式说服申请人,做到“案结事了”。
对纠错类行政复议案件,要严格依据法律程序,突出复议监督
职能,使行政机关做到知错能改、知错善改。
16.增强行政复议工作的沟通协调。强化与办事处有关单位的联系,着力做好“事前介入”工作。充分利用调解、和
解等手段,将行政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强化行政复议与法庭、检察室等部门的联系,着力做好“事中介入”工作。在案件审
理过程中,强化行政复议与纪检监察部门的联系,着力做好“事后介入”工作。建立联系协作机制,对在行政复议中被撤销的案件向纪检监察部门备案,对发现的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落实司法与行政互动,完善行政与司法合作平台。强化行政复议与信访维稳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化解涉法信访、维稳行政争议,提升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7.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重点把握好行政复议立案审查、案件审理、复议决定、复议监督等四个关键环节。不断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受案通报制度,形成复议案件审理工作长效机制,同时加大行政复议公开审理机制;深入推行行政复议决定书公开、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等制度;健全行政复议案件统计、通报,分析报告和行政复议
案件归档制度。
18.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加强学习和研究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及时转变出庭应诉观念,按规定推动落实复议机关当被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法定新要求。
19.完成县法制办指派到街道办事处的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
五、以“为民务实清廉”为总要求,着力打造“崇法护民”政府法制工作队伍
20.强化督查督导。街道办事处将重点工作特别是列入党工委、办事处重大任务的指标进行分解细化,加强工作调度。坚持月调度、季汇报,随时了解工作推进和任务落实情况,研究分析工作形势,加强具体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1.强化改革创新。要始终把工作创新贯穿工作全过程,积极推动体制机制、思维思路、方式方法创新,倡导采用科学手段推进工作,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各项工作的新举措、新模式,运用工作创新适应和引领新常态。
22.强化综合考核。根据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工作的要求,健全考核方式,完善考核办法,加大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力度,并突出考核结果运用,形成激励机制,以考核为抓手,全面推进政府法制工作再上新水平。
23.强化自身建设。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着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敢于担当“崇法护民”的政府法制工作队伍,为建设环境优美、产业高端、社会和谐、群众安康的现代化新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016年将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服务保障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建设法治型政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16年度依法行政保障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经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批准实施,具体如下:
一、认真做好学习培训宣传工作
继续做好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依法行政学习培训工作,广泛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普法和法制宣传,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氛围。
1、落实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2、落实依法行政集中培训制度,对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法律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测试制度。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人大办公室)
3、制定2016年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行政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4、专题法制专题讲座两场,区人社局、区司法局各安排一场。
(责任单位:区法制办会同单位:区人社局、区司法局)
5、以营造依法行政良好社会氛围为重点,结合“五五”普法,开展《行政复议法》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区法制办)
二、加大组织领导力度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关键在领导。各部门要完善行政首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体制,切实把依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行政首长要定期听取依法行政汇报,研究依法行政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6、依照《纲要》、《决定》,突出重点,制定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责任单位:镇、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7、严格落实行政责任追究制,继续落实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为重点的绩效管理制度。
(责任单位:区监察局)
8、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使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会同单位:区编办)
三、严格落实行政决策机制
正确决策是保证区各项社会事业顺利发展的重要前提,决策正确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决策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程度。倾听群众心声,听取专家意见,完善民主集中,才能切合实际、符合规律、反映民意,真正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9、完善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制度。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10、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估制度。
(责任单位:区监察局)
四、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
规范性文件作为行政机关制发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决定、命令,既是行政决策的结果,又是行政管理的依据。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并通过法定载体向社会公开发布。
11、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责任单位:区法制办、会同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五、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进一步改革行政管理方式,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进一步简政放权,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强化公共服务意识,简化公共服务程序,降低公共服务成本,逐步建立统一、公开、公平、公正的现代公共服务体制。进一步增强社会自治功能,探索建立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机制。
12、完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13、完善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完善电子政务建设。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会同部门:区直各部门)
14、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和工作体系,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拓展信息公开载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年度报告、责任追究等制度。
(责任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
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改革行政执法体制,加快行政程序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是建立权力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的关键所在,各部门应按照要求大力推进。
15、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制度、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16、落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在三区开展相对集中处罚权》批复,积极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责任单位:区行政执法局)
17、制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方案,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完善并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
18、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责任单位:区监察局会同单位:区政府法制办)
19、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做到依法征收。
(责任单位:区征迁办)
20、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培训,贯彻落实持证上岗制度。
(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
七、加强行政行为监督
行政机关应自觉接受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其他多种形式的社会监督。依法办理信访案件,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发挥行政复议、应诉和调解在解决社会矛盾中的作用。切实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创新监督模式、畅通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措施、丰富监督手段,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
21、以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情况和执行情况为重点,开展依法行政督查工作。
(责任单位:区监察局会同部门:区法制办)
22、严格落实《区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加大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力度。
(责任单位:区监察局)
23、健全审计监督制度,依法开展审计监督工作。
(责任单位:区审计局)
24、建立健全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
(责任单位:区监察局)
2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要求,健全行政复议机构,成立行政复议办公室,行政复议办案人员不少于2人,配备行政复议专用车辆。
(责任单位:区劳人局、会同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26、完善招标代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积极开展招标代理工作。
(责任单位:区监察局)
27、成立区行政复议委员会,改进行政复议工作方式,制定行政复议流程,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做到有案必接,公开公平公正地审理。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
28、落实《区应诉讼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落实行政机关应诉主办责任制度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
29、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
八、强化依法行政考核
结合区工作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考核办法,明确考核内容,规范考核程序,统一考核标准,正确运用考核结果。
30、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制定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办法和考核方案,报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会同单位:区目标办)
31、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制度。区政府每年12月31日前向市政府、区人大报送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镇、办事处、区直各部门每年12月25日前向区政府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
根据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2016年全市国土资源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法治国土建设为目标,紧紧围绕我市国土资源管理中心工作,在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年”活动成果的基础上,以继续贯彻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五年规划为主线,以提高国土资源部门依法行政能力、完善依法决策机制、规范行使行政权力、强化权力监督制约为重点,促进全市国土资源依法行政工作全面纵深发展,为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加大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推进力度
1.深入开展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以“转作风、重规范,提效能”为主题,以建立“标准明确,责任清晰、考核严格、奖惩兑现”的工作机制为目标,查摆在思想、作风、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
2.完善推进依法行政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落实推进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健全依法行政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完善依法行政的年度计划、日常监督、严格考试和年度报告制度。健全全市国土资源部门法制机构,加强法制人员培训和业务交流,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
二、加强国土资源行政决策机制建设
3.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和制度。根据国土资源部门的特点和职责,进一步细化和量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具体范围。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专家咨询论证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全面落实国土资源听证和行政事项内部会审制度。
4.清理现有制度,再造业务流程。对现有制度进行全面清查,列出拟完善、建立、废止的制度目录;对业务流程进行再造,梳理和设计每项工作的受理范围、申报材料,工作程序。在清理汇总的基础上,编制《市国土资源局机关工作制度汇编》和《市国土资源局办事指南汇编》,作为培训教材,组织干部职工学习。
5.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科学安排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主要领导签发、报送备案、公开发布等制度。积极推行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凡与法律法规规章相抵触的,及时废止或修改。
三、进一步转变国土资源管理职能
6.围绕保障科学发展做好服务和监管工作。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的决策部署和各项政策措施,积极主动服务,严格规范管理,强化创新举措。保障全市科学发展用地需求,推动城乡统筹发展,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强化执法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的国土资源开发利用秩序。
7.强化国土资源调控职能。全面落实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继续深化耕地保护机制建设,大力实施土地整治,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严格规范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服务社会、保障民生为目标,创新社会管理,切实维护农民土地合法权益。巩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成果,推进重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
8.健全国土资源应急和防范、化解纠纷机制。健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防协调机制,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快速反应能力。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减少进京到省信访量。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调处国土资源行政争议,有效化解矛盾,坚决纠正行政违法和不当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四、全面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9.严格落实政务公开责任制。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做好国土资源政府信息主动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加强政务公开监督检查。完善国土资源部门门户网站的功能,扩大网上在线办事、查询、咨询、投诉等服务项目的范围。
10.规范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加快推进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和土地、矿业权市场建设,逐步实现国土资源全业务、全流程的网上运行和监管,全面提升国土资源信息化管理水平。
五、严格规范国土资源行政执法行为
11.深化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依法理顺系统之间、部门之间的执法职权和责任。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制度,提高行政效率。强化基层国土资源所依法行政建设,配强人员,提高素质,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12.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执法主体和程序要合法。严格落实告知、听证等程序规定。科学编制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及适用规则,严格限制和规范裁量权的行使。倡导和推行文明执法,维护行政机关权威和形象。
13.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完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强化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监管,对行政违法和过错行为,严格落实责任追究。组织开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