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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全国各省农机购置补贴目录
甘农机管发〔2016〕17号
各市州农机(农牧、农业、农林)局(委):
根据农业部、财政部的安排部署,今年我省继续开展农机报废更新试点工作,总体要求还是报废更新与购机补贴紧密衔接,同步实施,操作办法仍按照甘肃省农牧厅、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商务厅联合制定的《2015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执行。为做好今年的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2016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市县区由2015年的16个增加到35个,具体为:嘉峪关市、皋兰县、永登县、甘谷县、景泰县、靖远县、平川区、金川区、永昌县、肃州区、瓜州县、敦煌市、玉门市、阿克塞县、甘州区、临泽县、民乐县、山丹县、高台县、凉州区、民勤县、陇西县、安定区、礼县、文县、宕昌县、西和县、武都区、泾川县、灵台县、庄浪县、宁县、庆城县、东乡县、临夏县。
二、有关要求
1.各级农机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报废更新补贴是当前解决老旧废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难题唯一有效的途径。今年全省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按照扩大范围、提高总量、优化程序、规范操作的总体原则,各实施市县区要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落实报废更新与购机补贴同步实施、优先补贴工作要求,加强与财政、商务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进农机报废更新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2.在实行“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基础上,我省购机补贴全面实施“先购机、后补贴”方式。申请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的机主按照购机补贴政策实施要求,凭《甘肃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申请表》、《甘肃省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和身份证、报废机具档案复印件等凭证,到当地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办理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和购置补贴审核手续。经审核、公示、复核无异议的,由当地县级财政部门将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和购置补贴资金拨付机主。
3.试点市县区农机管理和监理部门要确定1名领导专门负责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积极推行民勤、甘州经验与好的做法,加强领导,强化工作力度和政策宣传。今年省上未对试点市县区报废更新补贴资金额度和实施规模提出具体要求,各试点市县区要优先安排,首先满足报废更新补贴资金需求,采取有力措施,做到应补尽补,尽可能扩大实施规模。省上将对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成效显著试点县区,给予下批和下年度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倾斜。
4.新增的试点市县区以及尚未确定农机回收单位的,要根据规定的条件在辖区内确定1家农机回收单位从事农机回收拆解业务,保证报废更新补贴工作顺利开展。试点市县区要加强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监督农机回收单位按规定回收、拆解、销毁旧机,严查伪造报废证明、套取资金等违规行为。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和成效,做好执行进度统计信息报送工作。各市州要抓紧组织试点县区开展工作,并于12月20日前,将试点实施情况工作总结报送省农机局监管办。
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6年3月9日
2016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改善农民生产条件,提升农机作业水平。根据《2016年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目标,以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化作业水平为主要任务,巩固提升小麦生产机械化,加快推进以茎穗兼收为主的玉米收获机械化,积极发展畜牧业、设施农业、水稻生产机械化,促进农村各业机械化全面发展。注重扶优扶强,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机具;注重阳光操作,加强监管,进一步推进补贴政策执行过程公平公开;注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切实保障农民选择购买农机的自主权;注重发挥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促进我县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范围及补贴规模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全县范围内实施,我县第一批国家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370万元。
三、八八)核资金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规范操作,统一管理。三补贴机具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机具种类
列入国家或我省《2016--2016年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的农机产品,属于我省补贴范围的,均可享受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供农民自主选购。
对茎穗兼收型玉米联合收获机、100马力以上四轮驱动拖拉机、深松机械、小麦宽幅精播机、免耕播种保护性耕作机械等优先满足农民需求,实现应补尽补。
玉米小麦两用收割机作为小麦联合收割机和单独的玉米收割割台分别补贴。免耕播种机必须为非全旋轴,全旋轴的一律不予补贴。手扶拖拉机在我县不予补贴。
(二)补贴标准【2016农机购置补贴目录】
根据省农机局、省财政厅规定,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继续执行定额补贴,补贴额不超过近三年市场平均价格30%。按照“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同一补贴额”、“分档科学合理直观、定额就低不就高”的原则,农业部和省农机局分别确定了通用类和非通用类补贴机具补贴限额。具体补贴标准执行《省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确定的补贴额度。不允许对补贴农机具实行产地差别对待的政策。
四、补贴对象和经销商确定
补贴对象为我县范围内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农场(林场)职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对于购买重点补贴机具、单独购买配套作业机具、脱贫奔康农户、第一书记帮扶村、种粮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优先补贴。
补贴额在1万元以上(含)的机具,每户农民、农场(林场)职工年度内享受补贴机具台数限制为1台(套),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机具台数限制为6台(套)。补贴额在1万元以下(不含)的机具,每户农民、农场(林场)职工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3万元,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10万元。 补贴机具经销商资质条件、确定程序由省农机局按照《省农机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通知》(鲁农机计字〔2016〕11号)和有关规定确定备案。补贴机具经销商必须规范操作,诚信经营。严禁经销商或生产企业代办补贴报名手续。
补贴对象在本县获得补贴资格后,可以在本县选择经销商购机,也可以在全省范围内跨县选择经销商购机。
五、工作程序
(一)制定实施方案
县农机局、县财政局制定《2016年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报市农机局、市财政局备案。
(二)对补贴政策及报名办法进行公告
在县农机局及各镇政府(办事处)政务公开栏,对补贴政策及报名办法进行公告,并通过县级新闻媒体进行宣传。
(三)确定补贴对象
购机农民自主确定购机品目后,本人持身份证、加盖村委会公章的购机申请到所在镇(办事处)报名申请,镇政府(办事处)对购机者身份等进行初审,加盖镇政府(办事处)公章。购机农民本人持身份证、加盖镇(办事处)村公章的购机申请到县农机局确认补贴资格和购机品目,并进行公示,公示到村。公示无异议后,县农机局通过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打印自动生成的《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一式三份,县农机局、县财政局签字盖章后生效。一份由县农机局留存,一份由县财政局留存,一份交购机农民留存。
(四)供货及核实
补贴对象本人持身份证和《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在全省范围内自主选择经销商,并办理购机手续,经销商查看《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根据农户需求及时在农机购置补贴系统中选择机具品牌、型号等,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供货确认表》。同时,在补贴机具上喷涂补贴标识及编号,并负责督促拖拉机、联合收获机购机户及时到县农机局办理挂牌落户手续。县农机局收到经销商报送的《供货确认表》后,会同县财政局进行入户核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核实情况及处理情况逐级上报省农机局、省财政厅,核实情况存档备查。核实无误的,及时在《供货确认表》上盖章,在网上进行供货确认,并加强补贴档案管理工作。
(五)资金结算
县农机局入户核实、网上确认供货、市农机局进行抽查审核通过后,生产厂家凭手续齐全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供货确认表》和销售发票复印件,按照要求打印、整理相关纸质结算汇总资料,及时向县农机局提出结算申请。县农机局审核后向县财政局提出拨款申请。县财政局审核无误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农机生产企业。县农机局、县财政局将高度重视资金结算工作,增加结算频次,补贴资金结算工作12月中旬完成。
(六)信息报送
县农机局将认真做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宣传、信息报送工作,每周至少向市农机局报送一期补贴工作简报。
(七)工作总结与考核
县农机局、县财政局将认真搞好补贴工作总结,及时总结经验、查找并解决存在问题,年底进行绩效分析。上半年和全年总结分别于6月5日、11月15日前报送市农机局、市财政局。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县农机局、县财政局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任务和责任。在补贴申请、审核与审批、公示与核实、监管与检查、档案管理等方面,建立“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制,成立由县领导牵头,人大政协、纪
检监察、财政、农机、公安、工商、农口相关部门参加的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补贴工作,并联合对补贴政策实施进行监管。同时,强化县农机局内部约束机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对补贴资金分配、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问题的初步意见,经县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上报市农机局备案后实施。
县财政局将按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16〕11号)要求,积极支持和参与补贴资金落实和监督工作,增加资金投入,保证必要的组织管理经费。
(二)规范操作,严格管理。我县将严格按照市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公平公正公开确定补贴对象。在确定补贴对象时,不优亲厚友,不人为设置购机条件。严格执行补贴对象公示制度,县农机局负责为公示无异议的农民办理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经与县财政局联合确认后,交申请购机农民。对价格较低的机具将购机与公示同时进行。
不采取不合理政策保护本地区落后生产能力,对所有生产同一品目机具的企业一视同仁。不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严禁企业借扩大农机购置补贴之机乱涨价,同一产品销售给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不得高于销售给不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
全面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网络化管理,实现购机申请、审核、结算、档案管理等信息化网络化,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工作效率。
加强对补贴机具的牌证管理。享受补贴政策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购机后,其所有人必须及时向县农机安全监理站申请登记。
(三)公开信息,接受监督。严格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6〕33号)要求,及时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册、明白纸、挂图等形式,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到村,宣传到户到人。
县农机局将及时公开补贴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支持推广目录、补贴经销商名单、操作程序、投诉举报电话、资金规模等内容,至少每半月公布一次补贴资金使用进度。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列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及时公布资金执行进度以及每名购机户的购买机型、生产厂家、经销商、销售价格、补贴额度、姓名住址(不涉及个人隐私部分)等信息。
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县农机局将以公告的形式将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和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在政务网上公布,并确保5年内能够随时查阅。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包括:姓名,所在乡、村、组,所购机具型号、单价、数量、产销企业、补贴额等;县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包括:补贴机具种类,数量,受益农户数,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将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作为村务公开的内容。
县农机局将按规定设置固定专栏,公开补贴信息。
(四)严肃纪律,加强监管。严格纪律,进一步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把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及我省“21条”规定的要求落实到实处,深入领会贯彻《省农机局关于加强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通知》精神。
县农机局将加强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有组织有预谋倒卖补贴机具、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落实监督检查责任制,实行“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
加大财政部门监管力度。县财政局将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主动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具体实施工作,在补贴资金使用
管理、补贴对象和补贴种类确定、农民实际购机情况核实等方面,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就地就近实施监管优势。
严格管理补贴产品产销企业。严格按照农业部及我省关于补贴产品生产及经销企业监督管理有关规定,重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黑名单制,被列入黑名单的经销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永久不得参与补贴产品经销活动;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生产企业要及时取消其补贴产品补贴资格,非法侵占补贴资金应足额退回财政部门;对违规违纪性质恶劣的生产或经销企业,建议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协调司法机关处理。
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县农机局将安排专人受理农民投诉,对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做到凡报必查、一查到底。对于农民投诉多、服务不到位、产品质量差的产销企业,以及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产销企业、国家公职人员和农民,一经查实,严厉惩处。
(五)及时结算、搞好服务。县农机局、财政局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沟通配合,确保购机补贴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高度重视补贴资金的结算兑付工作,在认真核查购机情况的基础上,提高工作效率,增加结算频次,减轻农机产销企业资金周转压力。
积极协调农机企业做好补贴机具的供货工作,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工作。依法加强补贴机具的质量监督,了解补贴机具的质量状况和农民的反映,对存在质量问题、农民投诉较为集中的机具及其生产企业,及时取消其补贴资格,保护农民的权益。
为切实做好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改善农民生产条件,提升农机作业水平。根据《2016年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目标,以转变农机化发展方式为主线,以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化作业水平为主要任务,巩固提升小麦生产机械化,加快推进以茎穗兼收为主的玉米收获机械化,积极发展畜牧业、设施农业、水稻生产机械化,促进农村各业机械化全面发展。注重扶优扶强,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服务到位的机具;注重阳光操作,加强监管,进一步推进补贴政策执行过程公平公开;注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切实保障农民选择购买农机的自主权;注重发挥补贴政策的引导作用,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促进我县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范围及补贴规模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在全县范围内实施,我县第一批国家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370万元。
三、八八)核资金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和实施方案,规范操作,统一管理。三补贴机具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机具种类
列入国家或我省《2016--2016年支持推广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的农机产品,属于我省补贴范围的,均可享受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供农民自主选购。
对茎穗兼收型玉米联合收获机、100马力以上四轮驱动拖拉机、深松机械、小麦宽幅精播机、免耕播种保护性耕作机械等优先满足农民需求,实现应补尽补。
玉米小麦两用收割机作为小麦联合收割机和单独的玉米收割割台分别补贴。免耕播种机必须为非全旋轴,全旋轴的一律不予补贴。手扶拖拉机在我县不予补贴。
(二)补贴标准
根据省农机局、省财政厅规定,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继续执行定额补贴,补贴额不超过近三年市场平均价格30%。按照“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同一补贴额”、“分档科学合理直观、定额就低不就高”的原则,农业部和省农机局分别确定了通用类和非通用类补贴机具补贴限额。具体补贴标准执行《省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确定的补贴额度。不允许对补贴农机具实行产地差别对待的政策。
四、补贴对象和经销商确定
补贴对象为我县范围内符合补贴条件的农民、农场(林场)职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对于购买重点补贴机具、单独购买配套作业机具、脱贫奔康农户、第一书记帮扶村、种粮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优先补贴。
补贴额在1万元以上(含)的机具,每户农民、农场(林场)职工年度内享受补贴机具台数限制为1台(套),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机具台数限制为6台(套)。补贴额在1万元以下(不含)的机具,每户农民、农场(林场)职工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3万元,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10万元。
补贴机具经销商资质条件、确定程序由省农机局按照《省农机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营行为的通知》(鲁农机计字〔2016〕11号)和有关规定确定备案。补贴机具经销商必须规范操作,诚信经营。严禁经销商或生产企业代办补贴报名手续。
补贴对象在本县获得补贴资格后,可以在本县选择经销商购机,也可以在全省范围内跨县选择经销商购机。
五、工作程序
(一)制定实施方案
县农机局、县财政局制定《2016年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报市农机局、市财政局备案。
(二)对补贴政策及报名办法进行公告
在县农机局及各镇政府(办事处)政务公开栏,对补贴政策及报名办法进行公告,并通过县级新闻媒体进行宣传。
(三)确定补贴对象
购机农民自主确定购机品目后,本人持身份证、加盖村委会公章的购机申请到所在镇(办事处)报名申请,镇政府(办事处)对购机者身份等进行初审,加盖镇政府(办事处)公章。购机农民本人持身份证、加盖镇(办事处)村公章的购机申请到县农机局确认补贴资格和购机品目,并进行公示,公示到村。公示无异议后,县农机局通过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系统打印自动生成的《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一式三份,县农机局、县财政局签字盖章后生效。一份由县农机局留存,一份由县财政局留存,一份交购机农民留存。
(四)供货及核实
补贴对象本人持身份证和《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在全省范围内自主选择经销商,并办理购机手续,经销商查看《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根据农户需求及时在农机购置补贴系统中选择机具品牌、型号等,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供货确认表》。同时,在补贴机具上喷涂补贴标识及编号,并负责督促拖拉机、联合收获机购机户及时到县农机局办理挂牌落户手续。县农机局收到经销商报送的《供货确认表》后,会同县财政局进行入户核实,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将核实情况及处理情况逐级上报省农机局、省财政厅,核实情况存档备查。核实无误的,及时在《供货确认表》上盖章,在网上进行供货确认,并加强补贴档案管理工作。
(五)资金结算
县农机局入户核实、网上确认供货、市农机局进行抽查审核通过后,生产厂家凭手续齐全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供货确认表》和销售发票复印件,按照要求打印、整理相关纸质结算汇总资料,及时向县农机局提出结算申请。县农机局审核后向县财政局提出拨款申请。县财政局审核无误后,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农机生产企业。县农机局、县财政局将高度重视资金结算工作,增加结算频次,补贴资金结算工作12月中旬完成。
(六)信息报送
县农机局将认真做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宣传、信息报送工作,每周至少向市农机局报送一期补贴工作简报。
(七)工作总结与考核
县农机局、县财政局将认真搞好补贴工作总结,及时总结经验、查找并解决存在问题,年底进行绩效分析。上半年和全年总结分别于6月5日、11月15日前报送市农机局、市财政局。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县农机局、县财政局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任务和责任。在补贴申请、审核与审批、公示与核实、监管与检查、档案管理等方面,建立“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机制,成立由县领导牵头,人大政协、纪检监察、财政、农机、公安、工商、农口相关部门参加的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共同研究补贴工作,并联合对补贴政策实施进行监管。同时,强化县农机局内部约束机制,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对补贴资金分配、重点推广机具种类等问题的初步意见,经县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上报市农机局备案后实施。
县财政局将按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农〔2016〕11号)要求,积极支持和参与补贴资金落实和监督工作,增加资金投入,保证必要的组织管理经费。
(二)规范操作,严格管理。我县将严格按照市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公平公正公开确定补贴对象。在确定补贴对象时,不优亲厚友,不人为设置购机条件。严格执行补贴对象公示制度,县农机局负责为公示无异议的农民办理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经与县财政局联合确认后,交申请购机农民。对价格较低的机具将购机与公示同时进行。
不采取不合理政策保护本地区落后生产能力,对所有生产同一品目机具的企业一视同仁。不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严禁企业借扩大农机购置补贴之机乱涨价,同一产品销售给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不得高于销售给不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
全面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网络化管理,实现购机申请、审核、结算、档案管理等信息化网络化,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工作效率。
加强对补贴机具的牌证管理。享受补贴政策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购机后,其所有人必须及时向县农机安全监理站申请登记。
(三)公开信息,接受监督。严格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6〕33号)要求,及时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册、明白纸、挂图等形式,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到村,宣传到户到人。
县农机局将及时公开补贴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支持推广目录、补贴经销商名单、操作程序、投诉举报电话、资金规模等内容,至少每半月公布一次补贴资金使用进度。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列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及时公布资金执行进度以及每名购机户的购买机型、生产厂家、经销商、销售价格、补贴额度、姓名住址(不涉及个人隐私部分)等信息。
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县农机局将以公告的形式将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和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在政务网上公布,并确保5年内能够随时查阅。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包括:姓名,所在乡、村、组,所购机具型号、单价、数量、产销企业、补贴额等;县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包括:补贴机具种类,数量,受益农户数,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将享受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情况作为村务公开的内容。
县农机局将按规定设置固定专栏,公开补贴信息。
(四)严肃纪律,加强监管。严格纪律,进一步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把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及我省“21条”规定的要求落实到实处,深入领会贯彻《省农机局关于加强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通知》精神。
县农机局将加强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厉打击有组织有预谋倒卖补贴机具、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落实监督检查责任制,实行“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
加大财政部门监管力度。县财政局将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主动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具体实施工作,在补贴资金使用管理、补贴对象和补贴种类确定、农民实际购机情况核实等方面,积极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就地就近实施监管优势。
严格管理补贴产品产销企业。严格按照农业部及我省关于补贴产品生产及经销企业监督管理有关规定,重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黑名单制,被列入黑名单的经销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永久不得参与补贴产品经销活动;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生产企业要及时取消其补贴产品补贴资格,非法侵占补贴资金应足额退回财政部门;对违规违纪性质恶劣的生产或经销企业,建议工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协调司法机关处理。
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县农机局将安排专人受理农民投诉,对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做到凡报必查、一查到底。对于农民投诉多、服务不到位、产品质量差的产销企业,以及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产销企业、国家公职人员和农民,一经查实,严厉惩处。
(五)及时结算、搞好服务。县农机局、财政局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沟通配合,确保购机补贴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高度重视补贴资金的结算兑付工作,在认真核查购机情况的基础上,提高工作效率,增加结算频次,减轻农机产销企业资金周转压力。
积极协调农机企业做好补贴机具的供货工作,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工作。依法加强补贴机具的质量监督,了解补贴机具的质量状况和农民的反映,对存在质量问题、农民投诉较为集中的机具及其生产企业,及时取消其补贴资格,保护农民的权益。
大家好,我叫王树勋,现担任农牧局农机管理站站长,今天我把上半年工作给大家汇报一下:
2016年中央安排我县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750万元,我县共申请农机购置补贴资格人数848人,申请补贴机具2881台,申请补贴资金946.5万元,截止到8月20日共落实受益农户504户,补贴机具987台,补贴资金499.997万元。
一、采取的主要工作措施 1、建立组织,加强领导按照河北省农业厅、河北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16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计发【2016】40号)文件精神,成立了由主管县长杨爱民任组长,人大、政协、财政、农牧、监察、审计、公安、工商等多部门组成的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饶阳县2016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饶政办函【2016】25号),下发到各乡镇及有关部门,为我县今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开展打下了基础。
2、多种形式发动,广泛深入宣传①在饶阳县政府网站上公布了《饶阳县2016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2016年第一批购机户公示名单。②印发《河北省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0余份,饶阳县农牧局《关于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的通告》等文件。③召开了各乡镇主管农业的副乡(镇)长参加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并要求197村,每村张贴一份,通告政策告知书。④是在县电视台连续3天播放《饶阳县农牧局关于2016年农机补贴政策的公告》。⑤是报名期间,在县政务中心共发放政策告知书2000余份,使今年的“农民全价购机,县级分别结算,补贴直补到户”的新的农机购置补贴方式宣传到家喻户晓。
二、公开申请报名,入驻政务大厅我县的农机购置补贴报名地点设在县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严格按照《饶阳县2016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精神分类别、分批次申报,邀请纪检会全程监督,秩序正常,记录完整,确保补贴政策公开透明。
三、严格程序确认按照《饶阳县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方案》文件精神,我们对申报的收获机械、畜牧养殖机械、设施农业设备的购机者全部确定为享受补贴的购机者,共占用中央补贴资金326.983万元,剩余资金按报名顺序依次发放。购机者名单确定后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四、认真做好购机核实工作今年新的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方式,最主要的程序是购机核实,我们的具体操作办法是:所有补贴机具全部到农机监理站进行办理牌证、喷号、人机合影、微机录入、资料审查核实工作,我们准备订做“农机补贴机具核实流程图”标志牌挂在院内显著位置,引导购机者按照程序核实,准备开会制订“补贴机具核实岗位职责制”核实人员做到谁核实,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确保对每台补贴机具认真核实,绝不允许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现象的发生。
经销商承诺书
区域经销商(甲方):
特约分销商(乙方):
生产厂家(丙方):
为维护甲、乙、丙三方共同利益,加强厂商合作、实现共赢,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三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方为丙方产品的区域经销商,乙方为甲方、丙方共同确定的特约分销商。
甲方和乙方应积极配合丙方推广和销售 ,并保证在甲方和乙方市场畅通。
第二条 供销价格体系:
单位: 元/瓶、盒
第三条 分销区域及期限
一、 分销区域:
二、分销期限: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 特约分销商的选择必须与丙方共同确定,共同签订本协议。
二、 因特殊情况造成代理产品货紧缺时,甲方应重点保证乙方的货源。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一) 须从甲方购进分销产品。
(二) 价格体系维护:
乙方不得将丙方产品纳入任何形式的促销让利、变相降价等活动,应按照本协议第二条规定的价格体系销售丙方产品。否则丙方对乙方按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违约责任进行处罚。
(三) 销售区域管理:
须在本分销区域内销售协议产品。不得跨省销售,同时乙方不能向黑名单客户供货(名单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否则,丙方对乙方按本协议第六条违约责任处罚。
(四) 每月向丙方提供经销商品真实、完整的销售台帐或流向清单。
(五) 对下一级经销单位的销售价格,销售区域进行监管,防止下一级经销单位发生低价销售或跨区域销售行为。
(六) 全力主推协议产品。
(七) 积极支持和配合丙方进行分销区域内的宣传、推广和促销活动。
(八) 甲、乙、丙三方在业务往来期间,乙方未经丙方书面同意,不得借货、借款给丙方人员,否则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本条款不因协议终止而失效)。
(九) 乙方下属直营药店有义务维护协议各产品零售价格的稳定,不得低于规定的最低零售价销售,不得以店庆、会员价等理由特价销售协议产品。
(十) 如甲方货源供应不足,乙方有权在征得丙方同意后在丙方指定经销商处购进协议产品。
第六条 违约行为的处理约定
甲方承诺对违反约定的经销商进行公平公正处罚,经销商“销售价格违规”和“销售区域违规”的处罚约定如下:
1、 在销售年度内,乙方第一次违规,丙方将停销一个月,并通报甲方全国客户。 2、 在销售年度内,乙方第二次违规,丙方将终止与乙方的经销合作,并列入“黑名单客户”,通告甲方全国客户。
第七条 甲方和乙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及纠纷等由甲方和乙方自行处理,丙方不承担任何
责任。
第八条 其他
一、 二、 三、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经三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销售协议专用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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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丙方代表: 甲方印章:
月日乙方印章:
月日丙方印章:
年 月 日
经销商服务承诺书 尊敬的经销商:__________您好!当您牵手广州xx-x(品牌商标号)公司,携手共创美好事业之时,您就是我们公司一名尊贵的客人,在此您将享有五星级服务承诺保障:
★##款到发货的“安全快捷”服务
款到三个工作日内,结合您的实际情况,公司立即以邮政快递或物流的方式将货发出,如遇到特殊情况未能即时发出,保证事发即时向您做电话或书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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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货:公司将对经销商三个月内滞销产品进行同价值换货政策,客户可以任意调换等价值其它品名、规格的产品。
另如果产品自身出现质量问题(包装破损),我公司在收到问题产品第二天保证全额保质换货,若由于加盟商存储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双方协商解决。
温馨提示:由于路途及运输的原因,为了不耽误您市场运作,请经销商提前一星期订货。
广州xx-x品牌服饰有限公司 ####盖章生效 经销商承诺书(以下称为“甲方”)申请注册为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或其关联公司(以下称为“乙方”)的渠道合作伙伴,甲方郑重向乙方做出如下承诺:
1、 甲方是一家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组建并合法存续的从事通信设备、it产品经营销售的法人企业,愿意成为乙方的经销商。
2、 甲方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和法规,遵守商业道德,坚守诚信原则,将以合法、合乎商业道德的方式开展业务,不采取违法、违约、不正当方式谋取不当利益,并且不会从事任何将对乙方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
3、 甲方同意并接受乙方渠道政策及经销商管理政策各项规定,并认同乙方对其针对经销商管理与产品代理销售的各项文件的单方制定权、发布权、修改权、解释权、撤销权。
4、 甲方是独立的合同方,不得因任何文件、协议的代理字样被解释为乙方法律上的代理、代表或合伙人,甲方不得声称其是乙方的代表,并且在所有与发展客户直接或间接相关的来往函件和其他行为中,甲方应明确表示其行为为本人的行为。
5、 未经乙方的事先书面许可,甲方做出的或甲方雇员、分销代理商/经销商及合作伙伴等做出的任何违反乙方渠道政策及经销商管理政策的行为是独立于乙方授权行为之外的甲方本人行为,由甲方本人独立承担法律后果或甲方与其分销代理商/经销商、合作伙伴连带承担法律后果。
6、 甲方自行承担其发展业务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和责任。
7、 甲方将遵守商业道德,不向华为公司员工或其家属提供馈赠与款待,不行贿拉拢,如:不向华为公司员工或其家属提供招待、游玩、礼物、现金、购物卡、贷款、股票、期权或其它有可能影响双方业务关系的利益。
8、 甲方承诺,如乙方现职员工或其主要亲属任职于甲方(包括但不限于专职、兼职及股东、董事、监事等),甲方将及时如实向乙方渠道管理部门报备。
9、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各项材料是合法、有效的,无任何虚假与不实记录与陈述。 10、
(1) 知识产权及保密条款承诺: 知识产权定义,指乙方拥有或控制的或合法有使用权的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专利、外观设
计、设计图样、商标、版权、文档、半导体布图、掩膜作品、申请上述权利的权利、上述权利中所固有的权利、商业秘密、未申请专利的专有技术、保密信息、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或者法规所承认的其他知识产权或者工业产权。
(2) 甲方严格依法律、法规与乙方管理政策的规定,尊重乙方的知识产权,甲方在任何时候
都不实施任何可能损害乙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的行为;或与他人共同实施或协助或允许他人实施上述行为。
(3)
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以任何形式许可任何第三方显示或与第三方共同使用乙方的
知识产权;也不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泄密乙方的知识产权信息。
(4) 甲方自觉维护乙方品牌声誉,尊重并不侵犯乙方的商标权、专利权、名称权,不以乙方
企业商标或产品商标、品牌销售非乙方产品。
(5) 甲方严格保守乙方的商业秘密,保护乙方的秘密信息。本承诺书中的秘密信息指在甲乙
双方合作过程中甲方得到的乙方开发、创造、发现的、或为乙方所知的、或转移至乙方的、对乙方业务有商业价值的任何信息。这些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电脑程序、设计技术、想法、专有技术、工艺、数据、网站信息、网站及业务系统ID、商业和产品开发计划、双方订立的合同条款、与乙方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或乙方从他方收到的保密信息。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将对任何秘密信息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或实体披露这些秘密信息。
(6) 甲方须对交易与业务中的所有重大事务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因一方泄密
而造成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法律责任,并应赔偿乙方由此遭受的损失。
(7) 为经销经营的需要,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所有秘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秘
密、技术诀窍、报价、产品清单、网站及业务系统ID、资料),其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享有在相关政策范围内的使用权,不享有其它权利,且应严格保密。
(8) 甲方承诺只对有必要知悉相关秘密信息的员工披露该秘密信息,同时甲方须对其“所属
人员” (“所属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正式员工、临时雇员、外聘人员或与甲方具有协议关系的人员)进行保密责任的规定,促使其“所属人员”履行保密义务。甲方对其“所属人员”的违反保密承诺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所属人员”的保密责任不因工作调动、辞职等原因而终止;甲方“所属人员”在工作调动或辞职后两年内对本承诺书涉及到的保密信息泄密,所造成的乙方任何损失的赔偿责任由甲方承担。
(9)
11、 本承诺书终止后,本保密条款对甲方仍具有约束力。 甲方成为乙方的注册经销商、获得乙方产品经销资格后,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擅自将乙方产品经销权转让给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子公司、非法人分支机构、联营体、其他商业合作伙伴)。
12、 本承诺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终止合作关系而终止。
对于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接受乙方的监督。如有违反之处,自愿接受乙方相关的处罚。如违反国家法规,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并取消乙方经销商资格。
甲方名称:北京海量智能数据技术有限公司 (盖公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2016年经销商对公司的承诺书惠州雷士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为“贵司”):
我方为贵司在 惠州运营中心 运营中心 (即 惠州市安信光电 有限公司 )的“nvc”、“雷士”注册商标产品(关于雷士产品定义见贵司与运营中心年度经销协议和贵司相关文件资料)经销商,为充分和严格履行经销商职责,共同促进雷士产品市场的良性发展,我司向贵司承诺并保证如下:
一、同意并遵行贵司与运营中心签署的经销协议中与我司相关的条款。
二 、不伪造、擅自制造贵司注册商标产品和专利产品,不销售伪造、擅自制造 (含未销售库存) 贵司注册商标产品和专利产品。
三、不伪造、擅自制造贵司注册商标标识、专利标识、专利证明文件,含注册商标标识和专利标识的包装材料;不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贵司注册商标标识,专利标识、专利证明文件,或者含贵司注册商标标识和专利标识的包装材料。
四、向贵司申请工程项目报备、保护、或经授权运作工程项目后,未经贵司和所属运营中心同意,不在该类工程项目中销售其他任何厂家同类竞争性产品。
五、未经贵司书面授权许可,不登记注册含“雷士”字号或近似的文字为的企业字号或个体工商户商号;不利用贵司的任何商标(部分或全部)单独、或与其他图文一起向任何国家或地区申请商标注册,亦不得受让任何国家或地区与贵司商标近似的商标;不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经销贵司注册商标产品。
六、认同雷士企业文化及核心价值观、严格执行与遵守贵司的经营方针和市场营销政策。
七、与所属运营中心解除、终止合作后 1、于解除或终止协议之日起60日内,返还所有有关贵司的文件商业宣传资料、授权委托书、未到期的商标授权经销牌,商标使用许可文书、《vi手册》、《产品手册》、及相关展示物料等物品,且均不能保留复印副本; 清除经营场所内含贵司注册商标标识的门头、店招、展板;清除经营场所所有含贵司的注册商标、文字、图案及广告等一切商业宣传及说明性物品。
2、于解除或终止协议之日起60日内,清除我方已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中注册的含贵司注册商标标识、字号及其拼音音译、英文英译的网站及网络域名;删除、屏蔽网站
内含贵司注册商标、字号、文字、图案及广告等一切商业宣传及说明性标识。
3、于解除或终止合作之日起90日内,我方企业名称或个体工商户商号中含“雷士”字号或近似的文字的,应办理企业注销登记或办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消除其中 “雷士”字号或近似的文字;
八、我方违反本承诺书的违约责任
1、我方违反本承诺第二项,我司愿向贵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由贵司按侵权产品金额在人民币30万元-300万元内决定。
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贵司所造成的损失的,贵司还有权按已查明的侵权产品价值的1倍以上3倍以下追究我方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侵权产品价值计算方式如下(取计算结果金额高者):
i:侵权产品价值=侵权产品数量×甲方同型号/同类产品售价×倍数;
ii:侵权产品价值=侵权产品数量×乙方售价×倍数。
2、违反本承诺书第三项约定的, 愿向贵司支付违约金,数量在1万份(套)以下的,违约金数额为20万元;数量在1万份(套)以上的,按每份(套)30元单价向贵司支付违约金;
3、我方违反本承诺书第四项的,我司愿向贵司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万元至20万元;
4、我方违反本承诺书第五、六项的,我司愿向贵司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万元;
九、我方如有违反本承诺书的承诺与保证约定的,同意按约定向贵司承担违约责任和侵权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由贵司报送国家主管机关依法处理。
十、贵我双方发生的一切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一致同意提交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裁决。
经销商名称:
(盖 章)
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签字盖章)
签署日期:2016年1月1日
经销商承诺书为严格遵守云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行为,共同实施和维护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维护消费者权益,本企业承诺如下: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云南省农机购置补贴的各项政策规定,守法经营,规范操作,诚信服务,坚决不做损害农民利益的事,坚决不搞恶性及不正当竞争。
二、坚决不借农机购置补贴之机乱涨价或以任何方式变相涨价,坚决不套取、骗取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自觉杜绝商业贿赂行为。
三、不诱导或强迫购机者购置某种补贴机具,不搭车销售,不拒开发票。
四、严格执行《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做好产品销售的售后服务工作,保证零配件供应。
五、负责对购机者进行安全和技能培训。
六、承担因产品质量、配置、价格、售后服务等问题而导致的后果。
七、主动接受农民、部门、社会和媒体的监督检查。
如有违背以上承诺,愿意接受云南省农业(农机)部门、财政部门的相关处理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企业地址:
承诺日期:年 月 日
农机经销商公开承诺书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作为农机经销企业,在农机补贴工作中我企业郑重承诺:
一、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开展经营服务工作
1、依照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财政和农机部门的监督管理,主动配合支持协助农机部门开展购机补贴工作。
2、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财会、税务等各项法规,按国家规定为购机者及时开具财税部门的全额发票。
3、诚信承诺,文明经营。保证销售补贴机具标明产品价格,补贴机具由农民自主选择并由农民与经销企业按市场规律商定产品销售价格,不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不强买强卖,不欺行霸市,对消费者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
4、扎实搞好售后服务。为购机户办理“三包”服务卡,并积极配备售后服务技术人员和设备、车辆,按国家“三包”规定按时按质提供补贴机具和做好售后服务。
二、严格遵守国家、省、市有关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定和要求,杜绝违法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1、不弄虚作假冒领国家补贴资金;
2、不以任何形式向实施补贴的单位及个人给予推广费、服务费、好处费等进行贿赂;
3、不以参股等任何方式与实施补贴的单位及个人合伙
经销补贴产品;
4、不与实施补贴的单位及个人串通,强制农民购买违背农民-意愿的补贴产品;
5、不委托实施补贴的单位及个人代收农民购机款、押金等;
6、不为实施补贴单位代收挂牌报户、年审年检、培训办证等费用;
7、不与他人串通转手倒卖补贴机具;
8、不销售与农机补贴目录不相符及低配的补贴产品;
9、不违背农机补贴政策恶性涨价,侵害农民利益。保证同一产品销售给补贴的农民的价格不高于销售给不享受补贴农民的价格;
10、不违反现行政策先售先批;
11、不收取农民身份证、惠农卡或逼迫农民占购机指标。
三、我们的经营行为对农民负责、对企业负责、对农机部门负责。如有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定,愿接受农机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依照相关法律、法纪、法规、政策的处理和处罚。
经销企业:
法人代表:(签名)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三日
近年来,国家进一步加大对农机化事业的投入,农机化事业得到迅猛发展,农机装备水平逐年提高,农机安全隐患也日益突出。市农机办在市委、市政府及安委会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农机安全监管职能,扎实开展田检路查,确保了农机安全生产。根据市安委会意见,现将一年来农机安全监管工作报告如下:
一、农机安全监管基本情况
2016年,全市农机装备动力为76.22万千瓦;各类拖拉机保有量达到19540台(其中大型拖拉机1836台),收割机577台,插秧机524台,油菜直播机113台。全年检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3531台,注册登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1003台,出动农机安全执法车300余车次,排查安全隐患400余起,处理农机事故5起,死亡1人,农机安全事故率和死亡率控制在农业部规定的范围之内。
二、主要措施
(一)加大安全宣传力度,强化宣传教育工作
制定了2016年农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方案,成立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小组。一是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与农业机械年度检审验相结合。出动宣传车27台次,发放宣传资料1200份;二是与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相结合。分乡镇、分农业机械类型开展为期18天的培训考证工作;三是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相结合。印制发放了给机手朋友的一封信3000份,借助新闻媒体在“乡村行”栏目制作12期宣传农机安全生产的节目;四是与农机通工作相结合。利用农机通短信平台发送安全生产、天气预报、购机补贴等信息24条。
(二)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开展安全执法工作
1、落实安全责任,抓好目标管控。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了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三项责任”,即各级政府的领导责任、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农机业主的主体责任,建立了三位一体的责任体系。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农机主管部门依法监管、农机经营者全面负责、全社会广泛支持的农机安全生产格局。
2、扎实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总体要求,组织力量对影响农机安全生产的隐患和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治理,排查治理多管齐下,不走过场,把做好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政治任务,切实负起农机安全生产的管理责任,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的发生。在排查中做好“三个结合”:一是把事故隐患排查与“平安农机”创建相结合。结合创建“平安农机”示范乡镇、示范村(合作社)活动,为机手办好事、办实事,使“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深入人心。二是把事故隐患排查与清理整顿相结合。通过实行优质服务,促进拖拉机牌证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拖拉机持牌持证率和年检率进一步提高。充分利用集中检审验时机进一步搞好了未检拖拉机的清理整顿和隐患治理工作。三是把事故隐患排查与专项整治相结合。针对专业合作社、集镇中心、重点时段开展排查治理工作,以大中型拖拉机驾驶人、联合收割机操作手为隐患排查治理的重点。与公安、安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重点检查上道路拖拉机的违章情况,做到农机安全检查和宣传教育不留死角,重大隐患及时根治。
(三)扎实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1、加强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年初市农机办专门成立了农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安全月督查专项行动工作组,完善了《市一般农机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制定了《2016年市农机安全生产执法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以治理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无证、超速超载、长期未检验拖拉机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安全执法行动的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2、强化措施,整改落实。组织全市农机监理人员深入到乡、村组、农户、田间、场院等拖拉机作业场所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查处违章行为,检查发现的“无牌、无证、无年检”的“三无”现象督促机主自觉接受管理。出动监理人员346人次,共查处无牌照无证81起,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105份。
3、开展平安农机进乡村、进校园。通过科技下乡活动,进行社会宣传,同时走进校园为中小学生讲安全知识,法规常识,促使农机安全知识家喻户晓,老幼皆知。
三、存在的问题
(一)农机监管执法手段薄弱,对上道路的拖拉机农机执法缺少法律依据,农机监管法规层面存在缺失和不足。
(二)社会认识不到位。部分农机手对农机安全监管存在认识上的偏差,甚至产生抵制情绪。有些部门对农机监理执法认识不够,认为农机监理对拖拉机实施管理是对农业生产的束缚,妨碍了农业生产,特别是农忙季节应停止检查工作。
(三)农机监管装备落后。装备建设是强化行政执法工作的基础,由于缺乏专项资金投入,我市农机执法缺少相应的配套设备、技术,制约着农机监理工作开展。在检验检测设备的配置上,检验人员还只能用“眼看、耳听、手摸、锤子敲”的传统做法工作。
(四)监管专项经费缺失。2016年农机监理规费收入全额上缴国库,财政对农机监理站经费预算也紧紧是基本人员工资和基本支出数,没有专项执法检查经费,连交通费支出预算都没有。
四、加强和改进农机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切实加强对农机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农机安全生产是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级政府应当对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切实加强对农机安全生产的领导,将其列入议事日程,将农机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列入对政府的考核范围。
(二)建立与公安交警部门联合执法的长效机制并真正落到实处。联合执法能有效解决交警警力不足的问题,又可补充农机监理执法手段的不足,最大限度保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三)加大政府投入,发挥惠农政策的引导作用,推进农机监理零收费管理。
第2篇今年以来,市农机局在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农机技术推广为先导、农机安全监理为保障、农机技术培训为基础、农机管理服务为手段,着力打造“改革、转型、平和”农机,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
一、目标完成情况
(一)农机装备和作业水平持续增长。预计至2016年6月底,全市农机总动力76.58万千瓦,各类拖拉机27173台(新增拖拉机443台),收割机798台(新增86台),插秧机577台(新增8台),烘干机12台(全部为新增)。上半年全市机收小麦面积17万亩,机收油菜18万亩,机收水平77.78%;机械耕整96万亩,比去年同期增加2.1万亩,占年计划的75%;完成机插水稻12万亩,同比增1.8万亩,占年计划的100%。
(二)农机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升。今年上半年,全市共检验拖拉机2659台,核发号牌524副,考发驾驶证(操作证)255本,未发生重特大农机安全事故。
(三)农机技术培训及推广能力不断提高。今年上半年,共培训各类学员3504人次,完成年计划的70.08%,其中:拖拉机及其他农机手培训1035人;汽车驾驶培训1955人;从业资格培训284人;阳光工程培训230人。推广普及农机新技术3项(水稻育秧机械化技术、油菜机收技术、桔杆粉碎还田技术),极大提高了农机科技贡献率。
二、主要措施
(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稳步实施。
今年我市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910万元,市政府办公室出台全市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方案。市农机局严格执行补贴程序,实行阳光操作。
1、按“先到先补”方式公平办理农机购置补贴手续。今年是全省首次实行“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补贴方式,根据全市摸底情况,市农机局决定首次在全市采取“先到先补”程序办理补贴手续,保障购机农民利益。
2、强化培训,保障补贴机械安全生产。对补贴对象进行免费培训,保障补贴对象安全操作补贴机械。5月15日-5月28日,市农机局集中市农机学校、市农机安全监理站、市邮政储蓄银行工作人员在农机学校流水线办理补贴手续,并集中免费培训农机手1100多人。
3、实行“一站式”服务。从6月9日开始,市农机局在局院内集中给补贴对象发放补贴机械,组织全体专班人员实行补贴、登记、发机一站式服务,对部分难以移动的补贴机械市农机局将在7月份开始到农民家中现场发机、核机。
(二)农机新技术推广工作扎实有效。
上半年,市农机局成功组织了鄂西片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培训班和全市早稻机插现场会。
3月28日,全省鄂西片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培训班在市开班,省、农机局局长、相关处室负责人及市委、市政府分管农业副书记、副市长到现场指导。来自全省鄂西片70余名县(市、区)农业、农机局领导、技术人员及合作社社员参加培训,深受与会领导及学员好评。
4月28日,由市农机局主办、安福寺镇农业服务中心、市农机技术推广站、市腾农农机专业合作社承办的全市早稻机插现场会在安福寺镇成功召开,全市水稻主产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农机岗位责任人、农机、水稻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机手及安福寺镇农民130多人参加培训并现场观摩。
(三)农机跨区作业成效显著。
1、做好跨区机收内引工作。一是将收割机、烘干机作为特殊补贴机械提前操作,补贴收割机45台、烘干机12台,保障本地收割机械需求和粮食烘干需要。二是召开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经销企业及相关加油站负责人会议,组织本地农机专业合作社及农机大户的收割机600余台进行抢收,切实做好收割机械用油、维修等后勤保障。三是成立马东、马西两个片区跨区作业办公室,组织农业服务中心农机岗位责任人、公安民警加强值班,引导外来跨区作业队作业,保障跨区作业秩序。四是引进江苏、浙江等地跨区作业队12个300多台收割机参与本地小麦、油菜抢收。截止5月底,全市共投入收割机1017台,全力奋战10多天,全市17万亩可机收小麦全部抢收结束,收割油菜18万亩。
2、做好跨区作业外联工作。一方面加强跨区农机手培训工作免费培训机手200余人,免费发放跨区作业证120个;另一方面加强与当阳、荆门等地联系,组建跨区作业队,外出跨区作业机车120台,实现跨区收割9万多亩。另外,市农机推广站首次组织农机专业合作社插秧机80台开展水稻机插跨区作业,机插面积5000余亩。
(四)农机系统安全生产再上新水平。
今年来,市农机局突出“六抓”,保障全系统安全生产。一抓领导。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市农机安全监理站、市农机学校、市农机推广站负责人及安全监管科科长为成员的市农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二抓宣传。与市电视台《乡村行》栏目合办有关农机安全生产节目3次。三抓培训。抓好每月8日农机驾驶员培训考试和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对象集中培训,上半年培训农机手1400多人。四抓检查。共开展农机安全执法检查130人次,查处无牌行驶、无证驾驶96台人次,纠正违法载人21起,排查农机事故隐患39起,检查农机销售网点和维修网点17户,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状983份。五抓制度。编印了《安全手册》,完善了《安全教育制度》、《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值班制度》、《安全信息报告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以及门卫、教室、宿舍、集会、学生活动等各项安全规定。六抓防范。建立信息预警机制,依靠安全员、教练员加强信息收集工作,及时发现苗头性、敏感性信息,完善各级各类矛盾纠纷调解体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营造气顺、心齐、和谐、向上的氛围。
今年以来,市农机局各项安全工作扎实有效,全市没有发生一起农机重特大安全事故及汽车驾驶员培训安全事故。
(五)农机手操作水平不断提高。
今年上半年,市农机学校一是抓好培训场地、教具机械更新改选工作,投资40多万元维修培训道路300m2400㎡,新增洋马收割机教练车1台。二是抓好两个方面的培训。一方面开展好农村实用技术培训,主要围绕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油菜机械收获等实用技术来开展,培训农民、农机手600余人。另一方面开展好机动车驾驶技术培训。主要包括拖拉机、汽车驾驶技术和汽车从业资格培训三部分,培训驾驶操作人员3000余人。
(六)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
上半年来,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已达24家,全市农机服务总收入已实现1500万元。市农机局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扶持工作:一是在政策上给予支持。所有合作社成员均享受送检、送证上门服务。二是在资金方面给予扶持。市农机局安排农机购置补贴指标、资金时对农机专业合作社倾斜,安排60万元用于合作社育秧硬软盘补贴,安排130多万元用于合作社烘干机补贴,安排30多万元用于柑桔打蜡机械补贴,用于合作社的拖拉机、收割机及水产畜牧养殖机械补贴资金150多万元。占全市补贴资金的40.66%。三是在技术上给予免费培训。把农机专业合作组织成员的技术培训纳入“阳光工程”服务内容,免费培训机手300余人。四是在业务上给予优先安排。优先在跨区作业直通车上登记,对全国发布农机跨区作业需求情况,及时与各农机专业合作组织联系,免费发放农机跨区作业证件,引导农机专业合作组织跨区作业。
(七)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有声有色。
1、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面完成。2016年上半年,市农机局中心工作主要包括董市镇征地拆迁及第四轮“三万”活动,目前,董市镇征地拆迁工作已进入尾声,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工作,到5月23日,市农机局已完成土地征用507.78亩,占任务的93.73%;房屋签约、房屋拆除25户,占任务96.15%;清障500亩,占任务92.28%。第四轮“三万”活动以“万名干部进万村惠万民”为主题,组建工作专班,积极参与“关爱留守儿童笑脸行动”。5月25日上午,市农机局“笑脸活动”小组全体成员与驻村的33名留守儿童及监护人面对面交谈,仔细询问他们在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爱心“爸爸妈妈”为孩子们送上“六一儿童节”礼物,让留守儿童得到社会的关爱。
2、教育活动有声有色。一是教育活动突出六抓:抓领导带头、抓督导检查、抓送学上门、抓交流互动、抓专家辅导、抓书记上党课。通过“六抓”,促进全系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规定动作”全面完成,“自选动作”全部到位。二是听取群众广泛深入。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采取“三进五访”、“结亲拜年”等方法,聚焦反对“四风”,倾听服务对象、基层同志、老同志、老党员和“两代表一委员”的意见,开诚布公地接受他们的批评和建议。截止目前为止,市农机局共召开座谈会3次、个别座谈15人次,设置意见箱4个,设置征求意见热线电话4部,走访困难职工7人、基层干部37人、先进英模2人、代表委员18人、服务对象71人;发放征求意见表165份,参与征求意见的党员干部43人。收集问题意见建议数77条,其中领导班子查找“四风”问题数28个,班子成员个人查找“四风”问题数49个。三是对照职责边整边改。通过边学边改,查找群众最厌烦的三件事;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及时研讨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扎实开展“六亮”:亮权力清单、亮审批程序、亮办事规范、亮干部身份、亮监督电话、亮群众评价,改进农机安全监理站、农机学校等窗口单位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对照习总书记画出的20字“好干部”标准像,制定了《市农机局“好干部”标准》。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农机购置补贴标准降低导致农民购买力下降。今年国家对插秧机、手扶拖拉机、微耕机补贴标准同往年相比降幅达到近50%,导致农民购置插秧机实际价格比去年上升300%以上,去年农民除去补贴后实际购机价格约2000元,今年达到6000元以上。
(二)农机结构不优化,装备不合理。主要表现:一是大型动力机械设备优良,其配套作业机械一般或较差;二是动力与配套作业机械匹配不合理;三是部分重点农时环节的农业机械设计落后,甚至没有机械代替。
(三)农机技术推广及服务经费缺乏。按照市财政预算口径,市农机推广站实行财政定补,工作人员工资得不到保障,因此许多新机具、新技术不能得到很好推广运用。
(四)农机监理站安全监理经费严重不足。我市农机保有量大,点多、面广、线长,监管难度大,农机事故发生存在上升隐患;由于经费不足,导致农机监理工作不能全面顺利进行。
(五)农机技术人才青黄不接,农机队伍断层现象突出,已严重影响今后我市农机化事业的发展。
四、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继续抓好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核查结算及后续资金的争取工作。目前,全市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已录入730万元,预计到7月底可以录入结束,后期将陆续进入发机、核查及补贴资金兑付工作。同时,市农机局将进一步加大后续补贴资金的争取力度,着力保障全市农民购机补贴需要。
(二)进一步抓好水稻及油菜全程机械化生产。一是加强水稻机械化生产管理。通过全市24家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带动,加强全市水稻机插秧稻田管理,保障机插秧田稳产高产。二是加大油菜机械直播技术推广力度。通过引进先进的油菜直播机械开展广泛的现场作业演示,提高农民对油菜机械直播技术的认识;出台优惠补贴政策,下半年准备推广油菜直播机30台以上。
(三)不断加大农机技术推广力度。一是引进先进的新机械、新技术来我市进行试验、示范、推广,在试验成熟的基础上召开各类新机具、新技术现场演示会。二是对试验、示范的新机具、新技术及时与厂家联系,将试验结果包括优点、缺点、问题反馈给厂家,以便及时改进。三是找准适合生产的新机具在市内推广,明确推广任务,力争在三项技术机具选型定型上有突破,在推广机具数量上有突破。
(四)加大对新型农民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一是着力培育农机大户(包括农机作业、农机维修、农机经销大户等),鼓励农机大户组建农机专业合作社,2016年下半年全市再增一个全省农机专业合作示范社。二是引导农机专业合作社开展农机跨区作业服务,增加本地农机手作业收入30%以上,通过引进机械作业,完成本地农业生产机械作业量20%以上。
(五)全市农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常抓不懈。认真贯彻安全生产以“防”为主的思想,突出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抓宣传教育,将安全时刻挂在嘴上,放在心上,拿在手上,做在行动上。二抓督促检查,定时或不定时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做好检查记载,将不安全因素扼杀于萌芽状态。三抓事故查处,对已发生的事故认真查找原因,强化措施,忘羊补牢。同时,严格按照制度规定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六)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及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再创新特色。一是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董市镇征地拆迁工作任务。二是全面完成第四轮“三万”活动工作任务。三是继续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全系统工作效能。
第3篇一、加强领导
市农机办成立了以主任任组长的农村公益性服务农机化目标考核领导小组。
二、强化措施
一是采取座谈、走访及目标考评多种形式进行考核。在今年农村公益性服务目标考核中,我办组织了部分农民和农机手对各镇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相关座谈和走访,认真听取各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服务对象的心声。
二是对照目标进行逐项考评,按照完成任务进度情况综合评分。在充分征求农民和农机手意见的基础上,对照市农机公益性服务2016年考核评估表逐项进行考评,力求做到公平合理地评价公益服务完成情况。
三、考核基本情况
2016年,全市各镇镇道农业服务中心均能较好完成农机公益性服务工作,大部分目标得到提前完成。主要体现在:
(一)今年农机新机具、新技术技推广工作任务全面完成,问安、安福寺、董市、仙女等镇超额完成了今年水稻插秧机推广任务,全市计划推广插秧机50台,到11月底实际购置插秧机212台,还有很多欲购置插秧机的农民因补贴资金不足没有实现自己的愿望。【2016农机购置补贴目录】
(二)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推广任务基本完成,问安、安福寺等镇召开了多次早稻、中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推广现场会,特别是鄂西片早稻机械化育插秧培训班在市召开,对市工厂化育秧给予了高度评价,受到市农机局、市政府领导及农民的好评。
(三)油菜机械化收获现场会在市问安镇举行。市承担了市油菜机械化收获现场会,市政府副市长王国斌、省农机局副局长周立民等领导亲自到会,油菜机械化收获技术得到与会代表及广大农民一致认同。
(四)扎实抓好拖拉机、收割机及其他农机技术人员培训工作。为了保障补贴机械安全生产,市农机办将拟补贴对象进行免费培训,培训合格的农机手可优先享受补贴政策。4月21日-5月3日、11月19日-23日,各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积极组织补贴对象到农机学校集中培训,共免费培训补贴对象1300余人。
(五)抓好农机作业。今年以来,各镇街道重点做好农业机械内引外联工作,确保农业生产需求和农机作业创收。一方面加强内引,除组织全市11家农机专业合作社、600余台联合收割机开展机械作业,完成机械收割11万亩外,在外地引进跨区作业机车(重点引进江苏久保田车队)300余台到本市作业,完成小麦机收7万余亩,使全市小麦机械收获面积突破18万亩,可机械收获率达到100%,机械化收获水平突破98%;另一方面做好本地机车外出跨区作业工作,培训机手300余人,免费发放跨区作业证200余个,准备远赴河南、河北、四川等地机收。预计外出跨区作业机车200余台,可实现跨区收割15万亩以上。
(六)扎实开展好油菜机械直播工作。2016年9月20日,市农机办在仙女镇组织召开全市油菜机械直播技术现场会,仙女、问安镇农业服务中心积极配合,组织本镇信达植保合作社、龚坪、腾农农机专业合作社共同完成现场会的布置及作业机械调配,圆满地完成了全市油菜机械直播现场会工作任务。
(七)其他各项目标得到了较好的落实。
四、存在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镇街道农机推广人员素质偏差。农机新机具新技术发展很快,而高素质专业人才比例较低,尤其是技术精、善经营的复合型人才奇缺,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同时因推广待遇低,留不住人才。二是农业服务中心后设农机管理岗位1个(实际半个),农机专业技术人员极少,农机工作在镇街道难以开展。三是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对农机专业合作社扶持监管不足,合作社建设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运作不规范,抗御市场风险能力差等问题。三是少数镇街道农机岗位责任人员更换频繁,不能很好完成农机岗位工作。
第4篇一、建章立制规范运作
为进一步加快合作社发展的步伐,促进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农机专业合作社成立以后,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各项政策要求,及时制定了财务管理及分配、货币资金管理、社员管理、档案管理、机械管理等一系列管理制度,配齐办公设施和日常维修设备与工具,设立机械台账和维修记录,建立与健全作业合同、作业档案,并指定专人管理。使合作社各项活动有章可循。并经过民主选举成立了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明确领导成员工作职责及会员的权力和义务,制定出行之有效的合作社章程,为农机专业合作社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实行“一独立六统一”的管理方式保证合作社工作有序进行
自合作社成立以来,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均沾”和“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将服务所得利润实行按劳分配和按股分红相结合,以组织机耕、机插、机收等一系列农机作业、供应成员农业生产中所需的生产资料、并引进农机新机具、新技术,开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为业务范围,采取“基地+农户”的形式开展农机服务。为了使合作社的各项活动能够有序开展,合作社采取“一独立六统一”的运作模式具体运作。“一独立”即实行单机核算,由机具所有人自负盈亏;“六统一”即统一联系业务、统一作业质量标准、统一技术培训、统一零配件供应、统一收费标准、统一签订作业服务合同。根据农作物播种先后,统筹安排,机动灵活,有组织地进行连片作业,切实提高作业效率。具体作法如下:
一是狠抓技术培训,确保服务质量。合作社成立以来,始终把社员的技术培训放在首位,从机插秧和油菜直播技术入手,共举办机插秧技术培训班6次,油菜直播技术培训班4次,油菜收割技术培训班2次。分别召开水稻机插、油菜直播等现场会8场次,共培训农民技术员50余人,现场培训农民机手58人,为合作社实现优质服务提供了保障。
二是实行“订单作业”。与周围村庄、农户签订农田作业服务合同,按合同或订单为农户进行统耕、统收等机械化作业,解放了农村劳动力,促进了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开辟了农民致富新途径。如2016年和问安镇双湖村签订1000亩机耕机插订单合同;分别与镇村和董市镇的村签订200亩机耕、机插、机收订单合同,提高了机具利用率,增加合作社的收入。
三是实行“一条龙”服务。协助周边乡镇开展夏季小麦机收、麦杆还田,开展水稻机械化育插秧和水稻机收、秸杆还田、油菜精量直播等“一条龙”作业,使“三夏”变“两夏”,“三秋”变“两秋”。如2016年“三夏”“三秋”期间,将本社经营的1000亩流转土地以及周边村庄的部分土地实行统一耕整、统一机插、统一机收,各个环节都由合作社负责,机械化程度提高,生产时间缩短,与往年机手单打独斗、农户各自为战的情况相比,可减少5——7天时间,解决了农民农时季节的后顾之忧。
四是组织跨区作业,拓宽收入渠道。合作社充分利用其组织化、规模化作业的优势,组织社员和机具到周边村镇进行对外作业,以最低的价格、最佳的质量为全市农民提供耕、种、收等系列服务,这样,既拓宽了收入渠道,增加合作社的收入,又提高了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知名度。2016年年初,农机专业合作社分别与问安镇的双湖村、方家畈村、张家桥村、袁马头村、镇的村、董市镇的村等签订作业合同,为其农户提供耕整、育秧、机插、收割等一条龙服务,实现收入近10万元。
五是开展承包流转土地和“土地代管”等农机服务,合作社合理利用现有人力和机械资源,大胆承包流转土地1000余亩,并与家庭劳动力欠缺的农户签订合同,代管承包土地,实行统一耕种、统一管理、统一收割,极大地提高了机械化水平,为合作社规模化经营创造了条件。
六是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为农机户发家致富作坚强后盾。农机户参加农机专业合作社后,机械的入户挂牌,年检年审、加入保险、维修保养、作业联系、合同签订等,都由合作社专人统一组织,作业市场及一系列后勤保障都有合作社统一负责,扩大了作业区域,延长了作业时间,提高了机械利用率,增加了作业收入。
三、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提高社员工作积极性
合作社的入社方式有带机如社、带资入社、带土地入社等多种形式,分配方式根据入社方式加以确定,带机如社的社员按照单机核算,分户管理的原则进行分配;以土地入社的社员,享受的机械作业服务低于市场价格,同时还可以参与分红。合作社从服务收入中,提起一定数额的公共基金,主要用于合作社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保障合作社工作的正常运转。合作社年终召开总结大会,公布每个社员全年经营作业情况,公开收入分配方案,评选出服务好、水平高、群众满意的社员和机手,最大程度在精神和物质上给予奖励,极大地提高了社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带动了当地农民共同致富。
四、抓住重点,突破难点,扎实推广农机新技术
新机具、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既是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内在要求,又是实现农业机械化的重要保障,而新机具、新技术的应用,主要取决于农民对其的认可和掌握程度。农机专业合作社始终围绕粮食、油菜增产增收,以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技术和油菜精量直播技术为切入点,扎实推广水稻、油菜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为全市的粮食、油菜增产增收做出了贡献。
(一)、打破僵局,水稻机插秧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农机专业合作社始终把水稻育插秧机械化技术示范推广工作放在首位,以实施科技兴粮为主战略,以推广水稻机插秧技术为切入点,积极探索“标准化育秧、机械化插秧、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新路子,实行了统一育秧、统一机耕、统一机插、统一配方施肥、统一机防、统一机收、统一农资采购、统一田间管理的“八统一”经营模式,充分发挥农机专业合作社的作用,与农户签订机插秧合同,从备土、育秧、机插到后期管理等水稻生产全过程由合作社全面负责。同时,聘请机插秧农民专家龚祖明同志为组长的技术专班全程指导,机插秧技术指导小组人员分片负责,以集中育秧区域为重点,加强苗期观察,统一田间管理,通过采取一系列得力措施,使广大农民对机插秧技术有了新的认识,突破了水稻机插的瓶颈,打破了僵局,今年,合作社连片推进水稻机械化育插秧面积17000亩,其中早稻6000亩,中稻1万亩,晚稻1000亩。在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示范带动下,全市今年新增水稻插秧机116台,实施整镇推进水稻机械化育插秧生产镇2个;整村推进水稻机械化育插秧生产村32个;全市实现水稻机械化育插秧面积91000亩,其中,连片推进水稻机械化育插秧面积50000亩;使全市的水稻机插秧工作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2016年,农机专业合作社极力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多方筹集资金,投资近150万元兴建的2400平方米高性能智能育秧大棚已于2016年7月16日顺利通过验收,为机插秧技术在全市全面推广提供了保障。
(二)油菜生产机械化技术稳步推进
农机专业合作社把发展油菜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为工作重点,将推进油菜生产全程机械化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从试点示范入手,先后建立示范基地4个,以油菜机械化精量直播、油菜机械化收获为突破口,为了让农民接受油菜生产机械化技术,充分发挥各示范户和示范点的辐射带动作用,先后召开油菜精量直播现场会6次,机械收割现场会4次,现场演示,现场培训油菜精量直播机手180人;油菜收割机手150人。经过对油菜机直播、油菜收割等机械化技术的反复试验示范,使农民初步接受油菜生产机械化技术,在合作社的示范带动下,全市今年完成油菜精量直播面积38000亩;新增油菜精量直播机具33台;高性能油菜收割机18台,机收油菜1800余亩。实现油菜生产全程机械化面积15000亩。目前,全市农民对油菜生产机械化技术加深了认识,栽种油菜的积极性空前高涨。
(三)、秸杆综和利用技术推广初见成效
今年,农机专业合作社把推广秸杆还田和秸杆综合利用技术作为新技术推广的一个主要内容,大力推广秸杆还田和秸杆综合利用技术。通过一系列措施,今年棉花秸杆综合利用技术在百里洲和七星台两个乡镇得到顺利推广,并在35%的棉农中得到应用;水稻秸杆还田技术也在问安、安福寺、等乡镇得到了很好的应用,农户反响良好。通过秸杆还田和秸杆综合利用技术的推广,有效地保护了生态环境,极大地减轻了农民的劳动强度,增加了农民收入。
五、热情服务,共奔小康
“立足三农建基业,以人为本铸灵魂,优质服务树形象,与时俱进奔小康”。农机专业合作社在开展农机作业过程中,始终坚持“诚实守信、服务周到”的原则,以服务社员、服务农民为宗旨,围绕耕、种、收和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先后参与周边村落和内部作物收、耕、种、管,创服务产值200多万元,加之合作社内部经营的1500多亩标准化粮食生产基地,2016年创总产值700多万元,合作社社员人均创收7万多元,纯收入近5万元,实现了社员小康。同时,在合作社带动下,使当地农机化水平提高到90%以上,农业病虫害统防统治率提高到70%以上,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16年被省农机推广总站评为全省农机推广先进单位。在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中真正起到了示范作用。目前,农机专业合作社正引领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朝着“建设标准化、管理规范化、经营企业化、作业规模化、生产科技化”的五化方向健康有序发展。
第5篇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为促进全市农业机械化,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农业副市长为组长,农业、农机、财政、公安、工商、水利、发改、质监、科技、税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机化促进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协调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农机化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起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合作的协调工作机制。2016年,市委、市政府把促进农机化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计划。市政府每年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均明确提出农机化综合作业水平目标,把农机化工作纳入对农机部门和各镇街道的工作目标考评内容,认真检查考核,增强了政府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发展农机化的责任感。
(二)强化宣传教育,增强法律意识。
《农机化促进法》出台后,市政府组织农机等相关职能部门召开全市《农机化促进法》宣传工作会议,广泛动员宣传《农机化促进法》。多年来,我们以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农机化信息网、三峡网、电视台及部门政务宣传栏为载体,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印发资料、法律咨询、知识竞赛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共参与省、市农机局举办农机法律知识竞赛3次,组织编制《农机化促进法》专题宣传片40余场次,组织《农机乡村行》文艺汇演1场次,悬挂宣传横幅80多条,印发《农机化促进法》单行本2000多册,宣传资料5余万份。通过广泛宣传教育,切实增强了广大农机操作人员及社会各界的知法守法意识,营造了促进全市农机化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实施惠农政策,提升装备水平。
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农机化促进法》重要内容之一。在市委市政府的积极争取下,我市于2016年被国家农业部纳入首批50个农机购置补贴试点县(市)之一,近3年来,全市共争取农机购置补贴资金3193万元,累计补贴农业机械近9000余台套,直接引导农民和专业合作组织投资农机9000多万元,拉动农机行业投资近2.5亿元,加快了全市农机化发展步伐。
在政策实施中,我们严格按照农业部、省农机局文件要求,公开、公平、公正地确定补贴对象、实施补贴政策,加强对补贴对象、补贴机具管理,保障补贴资金安全及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益。市委市政府切实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组织领导,市纪委、检察、财政、税务、农业、农机等部门密切配合,保障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顺利实施,全市农机装备水平和作业水平得到快速提升。
在农机装备水平方面,预计到2016年底,全市农机装备总动力达到77.2万千瓦,大型拖拉机3114台,手扶拖拉机24000台以上,配套农机具7.5万余台套,分别比2016年底增长31.28%、37.96%、26.54%、67.18%;农机具配套比达到1:2.77。新型农业机械层出不穷:插秧机、油菜直播机先后实现零突破,分别达到574台、112台,联合收割机630台,水产、畜牧养殖机械大幅度增加,小型水泵、植保机械等趋进饱和,农业生产各个领域、各个环节相继有机械来代替。
在农机作业水平方面,预计2016年全市粮油机收面积可达96万亩,机械化作业水平达到94%以上;机械耕整可达123万亩,机械化作业水平达到96%;可完成机插水稻15.1万亩,油菜精量机播6万亩,小麦精量播种7万亩,玉米精量播种5万亩;全年小麦、水稻、油菜3项主要农作物农机耕种收综合作业水平72.5%,比2016年高出近5个百分点。
(四)强化技术推广,拓展服务领域。
一是强化农机新机具、新技术试验示范。2016年来,市农机推广部门为满足农业生产环节的需要,累计召开各类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现场演示会37场次,推广机械收割、耕整、植保、水稻工厂化育秧、机插、机播、桔杆还田、机械制钵、节水灌溉、养殖、清淤等技术11项,推广拖拉机、收割机、插秧机、油菜直播机、植保、灌溉、沼液沼渣清运、棉田管理、微耕、果园管理、养殖等机械11大类32种。二是积极承担农业部、省农机局下达的农机新机具、新技术推广项目10个。其中:2016年,水稻育插秧技术推广项目获市科技进步二等奖,市科技进步三等奖;2016年,棉杆综合利用项目获市科技进步三等奖。
农机化新机具、新技术的推广运用,不断拓宽了农机化服务领域,为农业新技术运用和农业集约经营发挥了重要作用。市农机推广站连续多年被省、市农机主管部门评为农机化推广工作先进单位。
(五)强化安全监管,保障农机安全。【2016农机购置补贴目录】
一是强化农机安全监理队伍建设。我们主要从自身队伍抓起,安排农机安全监理人员参加省、市农机局及本级农机部门组织的农机安全监理业务知识培训10余次,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农机化促进法》及农机各项法律法规,切实履行农机安全监理职能,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高农机安全监理队伍素质。
二是配齐农机安全监理执法设备。我们在经费极度困难的情况下,先后帮助市农机安全监理站解决农机安全监理执法车4辆(目前已报废2辆),添制移动式农机性能检测设备1套,维修办公楼400平方米,硬化办公场地1100平方米,增添了办公电脑、空调,保障了农机安全监理执法硬件需要。
三是加强农机安全管理,提高农机列管率。2016年来,我们重点抓好农机安全监管执法,认真开展田检路查,打“非”打“违”,使我市农机列管率不断提高。2016年,省“平安农机”示范县(市)创建把作为标准,省农机监理总站号召全省农机安全监理部门学习成功经验;2016年,市农机安全监理站被农业部授予“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单位”。
多年来,全市农机数量大幅度增长,农机安全隐患日趋突出,但是全市总体农机安全事故率却明显下降,事故率控制在农业部、省农机局规定的1.5‰以内,全市未发生重特大农机安全事故。
(六)加强教育培训,提升机手素质。
一是强化农机培训基地建设,增强农机培训实力。2016年以来,我办努力克服投入不足等困难,充分挖掘内部潜力,积极开拓培训领域,强化内部管理,严把培训质量关,举全系统之力累计投资150多万元用于市农机学校的教学设备及训练场更新改造,先后完成1.2万平方米的训练场地建设,50余车次的教练车辆更新。现在,市农机学校已建成为一所拥有各类汽车、拖拉机教练车辆45辆、年培训规模5000余人的农机成人教育培训基地,2016年增挂省拖拉机培训学校教员教练员培训基地牌子。
二是不断拓展培训领域,寻求生存发展空间。2016年以来,市农机学校除本职拖拉机驾驶、维修、微耕机、插秧机操作等农机技术(均为免费培训)培训外,先后举办了大专、中专、中技、机动车驾驶技术、从业资格、职业技能培训等多个项目培训,以外领域培训养活了本职培训,确保了农机培训工作的正常开展。
近3年来,市农机学校累计完成各类农机技术人员培训2.5万多人次,其中:农机操作及阳光工程培训1万余人次,汽车驾驶技术培训1.5万人次。全市基本实现了“家家有农机、户户有熟练农机手”目标,农机从业人员素质不断得到提高,市农机学校连续三次被评为农业部农机培训先进单位,年年被省、市农机主管部门评为农机教育培训先进单位。
(七)强化典型引路,抓好示范建设。
2016年,我市把问安镇纳入全市农机化综合示范区建设,同年,该镇又被市政府纳入市农机化综合示范区,先后投入30万元用于示范区“三牛替换”(铁牛替代耕牛,耕牛变成肉牛,肉牛变卖换铁牛)建设。《农机化促进法》出台后,我们进一步加大对示范区建设的投入力度,全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进一步向问安镇倾斜,每年用于示范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约占全市资金总额的20%以上。2016年首次“以机代牛”政策在问安等镇试点,累计示范区替代耕牛3858头,全镇耕牛从10年前的4294头减少到现在的436头,基本向“菜牛”转型。
2016年,市首家农机专业合作社——龚坪农机专业合作社在问安镇成立,该社连续两次被命名为全国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市财政、农机及问安镇政府先后无偿投入近50万元用于该社建社。2016年,龚坪农机专业合作社被省经管局、农机局联合表彰为“十佳农民合作社”,奖励现金3万元;2016年被省农机局确定为全省示范社,奖励资金20万元。2016年,该社副理事长李作孝被农业部授予“中华神内农业科技推广奖”,奖励现金3万元;2016年,李作孝第一次以农机手身份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全市先进工作者。
由于示范区卓有成效地工作,到2016年全镇主要农作物的耕收环节已全面实现了机械化,播种环节基本上实现了机械化,全镇主要农作物耕种收机械化综合作业水平达到76.7%,率先在市向全面实施农机化过渡,为全市农机化发展起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八)完善社会化服务,规范市场秩序。
2016年,我市成立市农业机械协会,9个镇街道分别成立农业机械协会分会,现已发展会员6400余名。2016年4月,我市成立省农机安全协会市服务站,农机安全互助会员3200多人。近3年来,全市发生农机安全事故26起,结案26起,理赔26起,理赔金额35000元,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机手的事故损失。
全市登记农机维修网点61个(3星农机售后服务站2个)、农机销售大户23个(年销售1000万元以上的销售大户2户)。全市现已注册登记的各类农机专业合作社达23家,拥有会员近572人,注册资金2418万元,年服务创收2700多万元,服务社员农户1万多户。农机社会化服务已遍布全市各村,基本满足了全市农业生产需要。
与此同时,市质监、工商、公安、农机等部门积极配合,加强对农业机械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涉农机黑恶势力,较好地维护了农机销售、维修、作业等市场秩序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及生命财产安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农机化促进法》宣传不是很到位。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镇街道虽然高度重视农机化工作,但仍然有少数部门、镇、村对农机化促进工作缺乏足够认识、重视不够,没有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规划上缺乏目标,工作上没有具体安排,甚至认为手扶拖拉机就是农民的“板板车”,对《农机化促进法》及相关农机安全法规等宣传不够深入、不够到位,没有全部做到家喻户晓。
(二)推广新型农机技术适用性不强,不能满足农业生产需求。现行部、省级主推的油菜机械直播技术、秸杆还田技术、马铃薯、花生等机械收获技术适用性不强,还有待进一步试验、示范、改进,不断适应农田作业和农民需求。
(三)执行政策的灵活性不足,燃油补贴未到位。争取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不够,执行政策灵活性不足,补贴机械机型调剂不灵活,一些需要补贴的机械未纳入范围,少数纳入范围的机械并不是农民需要的机械;燃油补贴按农田面积直补到农户,没有补贴给直接从事作业的农机手,不利于降低农机作业成本,提高农机作业收入。
(四)农机安全教育维修不到位。主要表现在:农机安全监理人员不足、措施不到位、执法手段欠缺;农机教育培训存在死角死面、教育培训手段落后、方法不灵活;农机维修网点不健全、农机维修工人不合格、农机维修配件不全,影响农机作业时间,减少农机手收入。
(五)农机投入不足,能力建设欠缺。
一是农机系统力量不足。市农机办属市农业局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下设市农机安全监理站、农机技术推广站、农机学校3个二级事业单位。2016年来,除市农机学校本来就是差额定补单位外,市农机安全监理站、市农机技术推广站均由全额拨款单位改为差额定补单位,农机安全执法和技术推广人员工资都得不到保障,更谈不上事业发展经费需要。原管理的镇街道农机站合并到农业服务中心后,设农机管理岗位1个(实际半个),农机专业技术人员极少,农机工作在镇街道难以开展。二是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缺乏资金扶持。现在我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已具雏形,但最缺乏的就是资金支持。然而,合作社现在完全靠自身发展,没有得到相关经费支持,且合作社的成立并不能让金融部门对合作社提供信贷服务,发展后劲不足。三是农机售后服务功能不强。全市没有一家大中型农机配件销售店,没有一家较大的农机维修企业,很多零件还要到外地购买,既降低农机使用效率,又误农时。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强化宣传,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农机化意识。
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促进农机化是转变现代农业生产方式的迫切需要。为此,我们将进一步采取过硬措施,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现场会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贯彻《农机化促进法》及其相应的法规条例,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农机化意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农机化建设。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机大户实行土地流转,引导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自主选购、采用新型农机具和熟练掌握农机安全生产技术。广泛开展经常性的农机化知识普及宣传、启发教育,促进全市农机化快速发展。
(二)狠抓服务,进一步保障农机化发展需要。
一是培育和发展农机专业协会、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家庭农场,完善社会化服务网络,提高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二是加强农机队伍建设,争取市委市政府将农机安全监理站和农机技术推广站恢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巩固市农机学校培训基地建设;有计划地选调农机专业技术人员或者每年从农机专业毕业的大学生中招录1—2名充实到农机部门,不断改善农机队伍人员结构,确保农机技术推广的需要。争取各镇街道重视,把精通农机技术的人员固定到农机岗位上工作。三是加强对跨区作业的组织引导,会同社会化服务组织共同做好协调和服务工作,及时解决有关问题,保障跨区作业的顺利进行。四是用足用活政策,扶持农机生产、销售、维修企业做大做强,切实解决好农机维修、零配件供应和售后服务等问题,消除广大农机手的后顾之忧。
(三)增加投入,进一步提高农机化装备和作业水平。
一是积极争取国家更多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好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二是争取把市纳入更多高层次农机化综合示范区建设,加快农机化发展步伐。三是争取加大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力度,加强机耕道及水渠建设,完善水源供给,为提升农机化水平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四是争取金融政策支持,切实解决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资金筹措困难和农民购买力不足等问题。五是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逐年加大对农机化事业经费投入,确保农机化事业发展需要。
(四)突出监管,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农机化发展环境。
一是完善领导机制,切实加强对农机化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及时调整市农机化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建立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制度,及时通报农机化发展情况,研究解决农机化发展中存在问题的措施和办法,推进农机化健康发展。二是开展综合执法,强化农机市场监管。会同工商、质监、公安、交通、物价等部门定期开展综合执法活动,加强对农业机械产品质量的监管;加强跨区作业管理,为跨区作业者提供通行、作业便利,维护作业秩序;加强维修网点管理,确保农机维修质量;加强农机产品、维修和作业监管,出现质量问题经查证属实的,严肃处理,并给予公开曝光。三是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确保作业安全。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农机,促进新农村建设”等活动,大力宣传农机安全监理法律法规,努力增强广大农机手的安全意识;依法加强拖拉机管理,简化办事程序,努力提高办证率和年度检验率;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密切配合,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无牌行驶、无证驾驶和载人载客等违法行为,减少事故隐患,防止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对非登记管理的脱粒机、粉碎机等容易造成人身伤害的农机操作人员,免费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并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第6篇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市农机办高度重视农机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立了由农机办主任吕邦运任组长,副主任汪春燕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治理市场中介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结合农机化实际,制定具体自查方案,明确了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为扎实有效地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奠定基础。
二、强化宣传引导,广泛动员部署
利用周四学习日组织召开了市场中介组织专项治理工作动员会议,认真学习了枝源治领[2016]2号文件。同时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加大教育、警示、规范的力度;重点排查整改监管制度是否健全、监管责任是否到位、对违法执业行为纠正是否及时的问题。以及机关工作人员是否在中介组织和从事中介服务业务的社会组织中兼职、领取报酬、无偿占有财物、报销个人费用和为中介组织招揽业务等问题。
三、全面开展自查,确保取得实效
认真组织开展好专项自查工作,市农机办将印制《是否在市场中介组织兼职等问题自查表》,全面排查干部职工是否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咨询、评估等市场中介组织兼任职务;是否存在为中介组织招揽、指定业务和从事中介执业的行为;是否存在从中介组织执业活动中谋取经济利益的行为;是否存在提供虚假评估、鉴证等行为。切实做到底数清、问题清,情况明。
第7篇2016年度,市农机办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扎实做好公共节能目标管理工作,认真开展公共节能自查,现将自查查情况如下:
一、领导重视,把节能工作纳入议事日程
一是今年以来,我们制定了节能工作计划,按照市统一要求,领导带头开展一周不用车,一天白天办公不用电的活动。二是加强节能宣传。今年我们利用宣传画、宣传标语、在网上倡导等形式,让每个干职工都知晓节能工作的重要性,并从自身做起,从而增强了节能意识。三是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
突出节约用电、节约用水、节约燃油、节约办公经费,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确保节能工作有效推进。
1、节约用电。一是合理设置办公室空调温度,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做到冬季无人不开空调、禁止开窗使用空调,提倡每天少开一小时,下班一律关闭空调系统。二是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尽量采用自然光,尽可能少开灯或不开灯。离开办公室要随手关灯,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三是加强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用电管理,尽可能即用即开,用完后及时关闭电源,杜绝长时间待机现象。四是楼梯、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区域照明应使用节能型灯具,根据需要尽量少开照明灯。五是优先采购节能效果明显、性能比较成熟的节能(包括节水)产品,及时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能耗设备和产品;严格控制新增用电设备。
2、节约用水。一是加强用水设备维护管理,自觉检查、处理和通知相关人员及时解决供水故障,杜绝跑、冒、漏、滴和长流水现象。二是控制各个阀门、龙头的出水流量,在满足基本使用要求的基础上,切实减少耗水量。
3、节约燃油。一是严格执行上级规定,控制车辆编制和配备标准;二是合理安排出车任务和行驶路线,提倡合乘车辆,减少单车出驶台次,提高使用效率;路程较近时不使用车辆。三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节假日封存停驶制度,严禁公车私用。四是坚持规范行驶、按时保养,减少车辆部件非正常损耗,努力降低车辆油耗和维修费用支出。
4、节约办公经费。一是充分利用网上办公系统,文件起草、修改发放,尽量在公务网上进行,减少纸质文件印发和使用传真的频率。二是加强办公经费和办公用品的使用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的配备、采购和领用,严格配备标准,尽量选择环保、质优、价廉、能耗小的办公设备。三是严格控制文件的发放范围,准确核定印发份数,实行双面印刷。文件能传阅的尽量不复印,减少复印次数。
三、加强监管,力求实效
加强节能工作管理和考核。建立健全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相关制度,注重以制度管人管事,制定了小车管理制度、公务接待制度、文印管理制度等,规范机关日常管理,将节能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督查事项,对节能工作不到位的股室和人员启动问责制。
第八篇
一、基本情况
2016年,我市共实施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三批次,总资金1214万元,主要用于全市耕整、收获、插秧、植保、水产养殖、钢架大棚等生产环节机械购置补贴以及“以机代牛”机具补贴。受益群众及专业合作社2492户,补贴各类农机具3181台(套),其中大中型拖拉机116台,补贴额338.1万元;各类收割机77台,补贴额233.6万元;油菜直播机33台,补贴额27.25万元;手扶拖拉机1452台,补贴额340.34万元;其他机械1503台,补贴额274.71万元。
2016年上半年,省级安排我市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880万元。截止2016年9月10日,全市共发放指标确认书1585份,资金使用完成864.09万元,受益群众及专业合作社1556户,补贴各类农机具5532台(套),其中大型拖拉机80台,手扶拖拉机756台,耕整地机械464台,收割机82台,插秧机116台,油菜直播机1台,养殖机械174台。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职责任务。一是成立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农业的副市长任组长,纪委、农业(农机)、财政等相关领导为成员,负责全市农机补贴政策的实施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市农机局。同时市农机局成立农机购置补贴实施专班,设立前台办理和后台监督两个小组。专人负责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实施、管理、督导和检查,有效确保政策实施不走样。二是根据各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要求,制定了《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并到市纪委备案,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下发。结合我市农业生产实际,在《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的基础上,确定了适合我市农机购置补贴的机具种类和补贴标准,明确了全市农机购置补贴重点及农机购置补贴操作流程。三是召开会议,明确工作责任。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下达后,立即召开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详细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切实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工作人员直接负责”的责任机制,签订了两个层面的责任状:市政府与镇街道签订责任状,市农机局与农机购置补贴经销商签订责任状。做到目标到岗、责任到人、层层落实。
(二)广泛宣传引导,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召开之后,及时将农机购置补贴相关政策法规和会议精神,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同时将《农机购置补贴申请程序图》张贴到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政务公开栏以及农机经销店铺明显位置。通过多种形式对购机补贴重点、补贴程序等内容进行广泛宣传与引导,全市广大农民对补贴农机购买热情高涨。补贴工作启动前期,到各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咨询购机补贴事宜的农户络绎不绝,有关购机补贴的咨询电话也是接连不断,这为补贴工作顺利实施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规范申报程序,透明公开操作。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过程中,以补贴对象确定和机具发放最为重要。我市在补贴对象确定中采取多项措施严把报名关:一是农民承诺提供真实信息。购机者自主提出申请,填写《市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并对所填写的个人信息等真实性签字按手印负责;二是村委会出具证明。村委会负责人对申请人是否为本村村民、家庭经济状况、购买能力等进行审核把关,并签字、盖章;三是镇街道农机和财政部门联合初审。镇街道农机站和财政所组成联合审核组对申请人的个人信息、所购机具是否符合补贴范围进行初次审核;四是市农机部门严格审核。市农机局成立由局长、分管副局长和综合科负责人参加的审核小组对《申请表》进行审核,重点审核个人信息和申请补贴的机具,对于不符合的取消申请资格,减少了报名的随意性,保障了报名申请、补贴资格确定工作的顺利进行。在机具发放工作中,实行现场发车,对补贴机具实行统一编号,统一喷注标识,统一发放,统一办理牌证。对于到现场来提车的农民要求出示身份证和购买发票,与《申请表》上填写的个人信息及机器型号与读卡器录入补贴系统的信息核对,避免冒领错领,同时也杜绝了经销商联合农民进行“补大售小”合伙套取国家资金等违规违纪情况。市纪检监察部门和财政部门全程参与、全程监督。
(四)面向社会公开,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一是加强工作透明度。市农机局详细制作了《市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公开表》,刊登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向社会各界公开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将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展情况报送相关部门,并在全市范围内公开咨询及监督投诉电话。公示到村,“公开摇号”及其结果在三峡网公示内容。二是严格落实监督检查有关文件精神。严肃工作纪律,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活动,不定期检查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三是联合市财政部门对补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2016年6月及11月、2016年6—7月市农机办和财政局联合对全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进行多次专项核查。主要采取听汇报、查档案、看现场等方式,对补贴额9000元以上的机械100%核查到户,对补贴额9000元以下的机械每个镇街道抽查3~4个村,每个村抽查10户,进行入户检查和电话核实(其中现场核实5户以上),现场核实做到逐台核实,见人见机,做好文字或影音像记录,并征求农机户对农机补贴产品的质量、性能和售后服务质量进行评价。四是市政府与各镇(街办)签订责任状,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考核重要内容之一。
(五)安全培训前置,保障机手操作安全。从2016年下半年开始,我市将机手安全操作培训与“阳光工程”培训相结合,并在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中明确规定:只有参加了培训且培训合格的农民可优先纳入初步享受购置补贴对象。农机安全操作技术培训前置于农机购置补贴,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机手安全操作培训问题,保障了机手安全操作。
(六)健全补贴档案,加强机具规范管理。对享受补贴的机具登记编号、拍照,建立购机补贴档案,严格实行一机一档,做到规范化管理,为下一步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及农机具的需求调查提供分析依据。对已经购机的拖拉机,要求办理入户牌证手续,确保了档案规范完整。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
近几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广泛开展,得到了农民朋友的一致好评和认可,但是在补贴政策实施的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补贴资金缺口大。虽然近两年国家投入农机购置补贴资金越来越多,但是与农民的购机需求相比却是杯水车薪。资金的有限导致部分农民无法享受补贴政策,对此,有一部分农民意见很大。建议省级部门在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的情况下,优化资金分配方式,进一步加大急需资金县市的保证额度。
二是补贴时间问题。一般而言,省补贴政策上半年在4月份下达,下半年在9月份下达,我们县级部门的补贴工作在5~7月、9~11月开展,这两个时间段刚好是农忙时节,给补贴政策的实施带来不便。建议省级部门合理安排时间,尽量与农忙时节错开。
三是部分补贴机具售后服务存在问题。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促进了生产企业的快速发展,生产由过去的常年性生产变成为季节性极强的生产方式,有的甚至超过了企业的极限生产能力,必然导致生产的部分机具不合格,零配件供应不上,且售后服务质量差、机具不能及时到位等问题。同时,新机具处于试验、示范、推广及不断优化完善阶段,导致前几年购置的新机具现在因更新换代速度快而维修配件难。建议出台有关政策确保供应商供货及时,提供满足购机农户需求配置相同的农机具及配件。
第九篇
一、2016年农机化工作
(一)农机装备总量不断增长、结构持续优化。预计至2016年12月底,全市农机购置补贴总资金1180万元,受益农户3000户,补贴机具8000台。全市新增农机装备动力1.51万千瓦,总量达到76.22万千瓦;各类拖拉机保有量达到19540台(其中:大型拖拉机1836台),收割机577台,插秧机524台,油菜直播机113台。分别新增拖拉机1201台(大型拖拉机增加101台),新增收割机110台,新增插秧机166台,新增油菜直播机31台。各类高效新型植保、水产畜牧养殖、排灌机械设备、林果生产、农林产品加工、设施农业等机械均实现快速增长。
(二)机械化生产发展势头强劲。加强春耕、“三夏”、“双抢”、秋冬播农机化生产部署,强化信息引导、科学调度机具、协调市场管理,发挥农机服务组织作用,着力提高重点作物、关键环节的农机化作业水平。组织各类插秧机500余台、组织引进收割机械1500余台、各类拖拉机2万余台、油菜播种机200余台(套)参与农业生产,组织机械120多台次参与外出跨区作业。全年完成粮油机收总面积达到100.76万亩(其中:水稻41.37万亩、小麦24.52万亩、玉米8.37万亩、油菜26.5万亩),同比增加6.64万亩,是年计划的102.82%,机械化水平达到96%;机械耕整122.64万亩(其中:水稻机耕41.34万亩、小麦24.57万亩、玉米8.34万亩、油菜26.9万亩,棉花21.49万亩),占年计划102.2%,机械化水平95.62%;完成机播(插)32.47万亩(其中:水稻15.1万亩,油菜6.1万亩,机播玉米5.27万亩,小麦6万亩),机械化作业水平30.94%;全市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作业水平达到72.5%。全市农机作业服务预计总收入5.5亿元,纯收入1.55亿元,同比增长7.84%和5.44%。
(三)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在政策实施中,市农机办严格按照农业部、省农机局文件要求,在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制定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和配置计划,采取摇号等方式公开、公平、公正地确定补贴对象,实行岗前培训,农民自主选机购机、价格与经销商自行协议;加强对补贴对象、补贴机具管理,采取定点集中发机、现场办理牌证、人机合影照相,确保补贴资金足额补贴给农民,保障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顺利实施。同时,市农机办积极与市纪委、检察、财政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的检查,采取到户核查与电话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做到核查率100%,补贴额9000元以上的机械到户率100%。2016年5月-6月历时30多天,组织全系统力量现场发机;6月-7月历时40余天,联合市财政局对全市200多台大型机械逐机到户核查,对小型机械电话抽查,没发现虚签不售、签大售小、虚列配置等违规现象,保障补贴资金安全及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益。
(四)加强农机农艺融合,大力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化新技术和新机具。一是加强与农业部门配合,整合农机农业项目,在水稻、油菜高产示范区推广水稻机插、油菜机直播及耕整、植保、收获、秸杆还田等机械化新技术,为实施农机新技术的农户免费提供种苗。二是强化农机新机具、新技术试验示范。为满足农业生产环节的需要,市农机办狠抓农机技术推广工作,累计召开送科技下乡、水稻机械化育插秧、收割、油菜机播、收割等各类农机新技术、新机具现场演示会10余场次,先后承担省鄂西片早稻工厂化育秧培训班、市油菜机械化收获现场会、水稻机插现场会、全市油菜机械直播现场演示会等大型会务4场次,得到省、市农机局领导一致肯定。三是向省局推荐财政资金竞争性谈判项目2个,落实农机新技术推广项目1个,项目资金15万元。向市科技局申报棉杆综合利用项目1个,获市科技进步三等奖。
(五)农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扎实有效
市农机办始终把农机安全生产作为加强农机管理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在全市建立起“政府主导,农机主抓,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农机安全社会化管理机制。认真贯彻执行《农机化促进法》及其相关《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省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接受市人大《农机化促进法》执法检查。一年来,组织编制农机法律法规专题宣传片10余场次,悬挂宣传横幅30多条,印发宣传资料5000余份;组织实施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2次1180万元;出动农机安全执法车300余车次,查处安全隐患300余车次,处罚农机违章100余人次。全市共检验拖拉机3722台,核发号牌1620副,考发驾驶证1418本(其中:操作证550本),办理安全互助保险1432份,全年发生农机安全事故5起(死亡1人),处理5起,结案率100%,事故理赔1.6万元,农机安全事故率控制在农业部规定范围之内。
(六)加强农机技术培训,农机操作手素质得到提高。一是强化农机培训基地建设,增强农机培训实力。市农机办努力克服投入不足等困难,充分挖掘内部潜力,积极开拓培训领域,强化内部管理,严把培训质量关,投资50多万元用于市农机学校的教学设备及训练场更新改造,先后完成1.2万平方米的训练场地、50余台电脑科目一考场及校门建设,已建成为一所拥有各类汽车、拖拉机教练车辆45辆、年培训超过5000人的农机成人教育培训基地。二是不断拓展培训领域,寻求生存发展空间。市农机学校除本职拖拉机驾驶、维修、微耕机、插秧机操作等农机技术(均为免费培训)培训外,还开办了汽车车驾驶技术、从业资格、职业技能培训等多个项目培训,以外领域培训养活了本职培训,确保了农机培训工作的正常开展。三是承担全省拖拉机培训学校教员教练员培训班一期。2016年8月23日,省拖拉机培训学校教员与教练员培训班在开班,省农机局质管处处长徐华侨、市农机局局长刘明东等领导出席了开班典礼,来自全省各县市(区)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的60余名学员在市农机学校集中培训2天。2016年,全年共招生培训各类学员5218人次,完成年计划的104.36%,其中:汽车驾驶培训3000人;从业资格培训800人;拖拉机及其他农机手培训1418人。
(七)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一抓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目前,全市现已注册登记的各类农机专业合作社达23家,拥有会员近572人,注册资金2418万元,年服务创收2700多万元,服务社员农户1万多户。其中:市龚坪农机专业合作社该社连续两届(2016-2016、2016-2016)被命名为全国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市腾农农机专业合作社被市政府表彰为全市“十佳农民专业合作社。二抓省农机安全协会市服务站建设。全市拥有农机安全互助会员3200多人(自愿加入)。一年来,全市发生农机安全事故5起,结案5起,理赔5起,理赔金额1.6万余元,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机手的事故损失。三抓农机销售维修网点建设。全市登记农机维修网点61个(3星农机售后服务站2个)、农机销售大户23个(年销售1000万元以上的销售大户2户)。两年来,市农机办加强与市质监、工商、公安等部门配合,加强对农业机械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涉农机黑恶势力,较好地维护了农机销售、维修、作业等市场秩序和农民的合法权益及生命财产安全。
(八)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有声有色。2016年是市委市政府安排中心工作较多的一年,市农机办积极参与,认真组织,保障了中心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一是参与全市抗旱救灾。市农机办积极服从市委市政府安排,一把手亲自到帮扶村了解旱情,制定方案,在自身经费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挤出2万元资金用于帮扶村抗旱救灾。在联系抗旱的董市镇了解到高石岗村农民人畜饮水困难时,积极联系相关厂家、经销商组织水泵,安排农机技术员限时安装,12小时内出水,解决了该村人畜饮水问题,深受农民好评。二是参与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抽调得力干将组建工作专班,按时按质完成上级交办的文明城市创建任务,决不在本部门辖区内拖全市后腿。三是参与三轮车退市工作。安排一名班子成员挂帅,工作专班认真做好退市三轮车司机的思想工作,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保证分配市农机办的三轮车正常退市。四是参与全市统一征地拆迁工作。一把手亲自带队,抽调工作经验丰富、年富力强的工作人员6名脱产参与拆迁,历时近3个月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征地拆迁任务。
(九)机关管理上新台阶。市农机办出台《市农机办效能考核工作方案》及《市农机办效能考核量化评分标准》,向社会公开承诺“门好进、脸好看、事好办”三好服务,打造审批程序最优、办事效率最高、服务态度最好行业;认真开展政风行风建设,聘请行风监督员和政风行风信息员,积极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收集整理意见和建议5条,及时拿出整改措施,认真整改落实,进一步转变了以机关及农机系统工作作风。在接受市政风行风热线现场采访中,积极解答农民群众提问,解决热点难点问题,深受农民好评。突出“五化”——硬化、绿化、净化、亮化、美化,狠抓农机系统环境建设。一抓场地硬化。全系统挤出近30万元资金用于市农机办机关、市农机安全监理站、市农机学校场地硬化建设,改变过去院内杂草丛生,乱堆乱放,乱搭乱建面貌。二抓园地绿化。聘请市林业局绿化专家为农机办机关及二级单位办公场地设计绿化园地,筹资5万元用于办公场所绿化园地建设。三抓环境净化。充分利用周末义务劳动时间搞好机关院内、办公场所环境净化工作,扎实抓好督办区域环境整治工作,每半年聘请家政公司进行一次全面保洁,保障办公环境及督办区域环境卫生,净化家园。四抓夜间亮化。筹资2万元为市农机局机关、市农机安全监理站、市农机学校院内居民安装15盏路灯,监控摄像头6个,保障居民安全。五抓心灵美化。利用周四学习时间和文明市民学校阵地,组织农机系统工作人员及院内居民开展文明教育,促进农机系统文明建设,美化农机工作人员及居民心灵。
(十)调研信息上新水平。2016年,按照《调研信息报道奖励制度》要求,市农机办规定了各二级单位、机关各科室调研信息任务目标,广泛宣传农机新经验、好做法,弘扬农机先进人物和事迹,提高广大农机工作人员撰写调研信息的激情。一年来,全系统累计向各级农机化信息网、信息、快报、《农机化》专业杂志等媒体投稿并被采用100余篇,调研论文10余篇。同时,狠抓农机信息平台建设,全年完成“农机通”1800余部,发布农机相关信息100多条,在市名列前茅。
二、农机化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农机事业经费投入不足,力量欠缺。市农机办属市农业局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下设市农机安全监理站、农机技术推广站、农机学校3个二级事业单位。2016年除市农机学校本来就是差额定补单位外,市农机安全监理站、市农机技术推广站均由全额拨款单位改为差额定补单位,农机安全执法和技术推广人员工资都得不到保障,更谈不上事业发展经费需要。原管理的镇街道农机站合并到农业服务中心后,设农机管理岗位1个(实际半个),农机专业技术人员极少,农机工作在镇街道难以开展。
二是农机装备水平需进一步提高,结构需不断优化。除耕整、收获等机械作业外,机插(播)、农产品加工、秸杆还田、设施农业等都还处于较低水平。大中型拖拉机及配套机具、高恨不能复式作业机具、高恨不能复式作业机具比例小,大部分机械装备性能低、产品单一、质量不高,有相当一部分处于报废更新状态。
三是农机专业合作社还需加强规范性建设。全市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较快,还存在建设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运作不规范,抗御市场风险能力差等问题。
四是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不足,工作经费欠缺。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正处于转型期,资金量相对缩减,与去年相比减少10%,而农民的购机需求量却逐年增加,需求矛盾日趋突出。实施政策要求配套工作经费,但由于我市财政经费紧缺,安排工作经费60万元却建立在农机经销商捐赠基础之上,与各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要求相违背。
五是农机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滞后、基础设施薄弱、服务手段落后、发展后劲不足。场库棚等农机化基础设施缺乏,机耕道年久失修,影响机械的正常通行和作业。农机维修、质量监督等公共服务体系不健全,不能适应农机化发展和农民需求。
六是农机技术推广人员和人才队伍综合素质亟待提高。一方面农机新机具新技术发展很快,而高素质专业人才比例较低,尤其是技术精、善经营的复合型人才奇缺,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另一方面因推广待遇低,留不住人才。
三、2016年农机化工作打算
(一)预期目标
1、确保农机装备总量持续增长。2016年,全市要在积极优化农机装备结构的基础上,稳步增加农机装备总量。到年底,全市农机总动力77万千瓦,比上年净增加0.78万千瓦;拖拉机保有量21000台,比上年增加1460台;联合收割机650台、水稻插秧机700台、油菜直播机200台、植保机械3.2万台。农机具配套比达到1:2.8。
2、实现农机作业水平整体上升。2016年,主要作物耕种收机械作业综合水平达到73%,比上年增长0.5个百分点。全年完成机械耕整作业面积124万亩,比上年增加1.36万亩;机械播种作业面积35万亩,比上年增加2.53万亩;粮油机械收获作业面积102万亩,比上年增加1.24万亩。农机作业服务总收入6亿元,纯收入1.7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9.09%和4.37%。
3、着力提高农机监管服务能力。大力提高以农机技术推广、质量监管、教育培训、安全监理和信息宣传等五个体系为重要内容的公共服务能力。强化安全监管,提高农机“三率”(列管率、检验率、持证率),使?“三率”水平分别比上年提高10个百分点;农机事故同比下降,力争不发生重特大农机安全事故。
(二)工作思路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市农机化工作,按照全国、全省、市农业机械化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创新方式方法,着力解决影响全市农业机械化“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问题,围绕发展“创新农机、和谐农机、平安农机”,着力提升农机化科技创新能力、推进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加强农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实现市农机化事业跨越式发展。
(三)主要措施
1、规范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认真开展购机补贴需求调查,严格制定政策实施方案,公开透明实施补贴政策,政策办理与发机监督分设,确保政策实施不走样。
2、扶持农机合作社做大做强。重点培植5个流转土地面积大、机具配套齐全、作业质量高、服务诚信好、机手收益多、内部运行规范、社会反响良好的示范型农机专业合作社,着力提升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质量。鼓励镇街道建设示范合作社,增强合作社的作业能力、维修能力和服务能力。完善以农机合作社为龙头、农机大户为主体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3、进一步提高粮油作物机械化水平。水稻机插秧和油菜机直播是提高粮油作物机械化水平的重要环节,购机补贴政策将进一步向粮油作物机械倾斜,向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工厂化育秧倾斜,向农田作业机械倾斜。
4、大力推进重点环节机械化技术推广。紧扣农业生产实际和农作物特点,改进农机产品,加强技术集成,着力提升农机农艺融合度。重点推广水稻和小麦全程机械化技术,重点突破播栽机械化技术,主动配合农业局把早稻机械插秧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大力推广油菜机械播栽、机收及秸秆还田机械化技术。
5、突破性开展秸秆还田及综合利用机械化试点示范。大力推广秸秆还田和捡拾打捆机械。严格执行作业质量标准,控制收获留茬高度,稻、麦、油菜留茬高度不得超过15公分。鼓励秸秆粉碎还田和回收利用。
6、注重典型示范,加强信息宣传和技术培训。加强技能培训,提高农机手驾驶、操作、维修保养技能和安全意识,着力提升农机作业质量。加强知识更新培训,着力提升农机部门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法律意识、办事质量和业务能力。建设好“农机通”等服务平台,及时向广大农机手提供政策宣传、新型农机具、新技术、作业信息,天气预报、维修知识和售后服务等信息,为他们提供良好的信息技术服务。宣传农机化发展的好典型好经验,营造农机化发展的良好氛围。
7、创新监管机制,加强农机安全生产。认真开展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免费牌证照办理工作。按照农机安全监理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建立“职责明确、措施到位、上下联动、奖惩严明”的农机质量保障和安全监管长效机制,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摸清家底,重点探索手扶拖拉机和微耕机的列管机制,提高农机列管率,继续推进农机互助保险工作。加强农机产品质量检测和维修,确保下田农机产品合格率在98%以上,控制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
第十篇
一、工作完成情况
截止6月7日,全市共检验拖拉机1334台,核发号牌263副,考发驾驶证142本,换发驾驶证18本,道路内农机事故三起,伤一人。
二、具体做法
1、广泛宣传,深入持久开展“平安农机”创建工作
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是抓好安全生产的基础工程。今年上半年我站在全市确定了18个行政村为今年“平安农机”创建示范村,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农机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教育,有力提高农机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举办各类驾驶培训、法规培训班共12期,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
2、突出重点,狠抓源头,努力提高“三率”
〈1〉开展送牌证下乡活动。一是三月份集中年检审阶段组织全站人员到各镇中心及区域联系点,送检审工作;二是4-5月联合农机学校对享受国家购机补贴的农机手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及牌证办理,送考下乡。
〈2〉加大对其它农业机械的牌证管理。我站按照省总站文件要求加大了对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安全监管。核发农机操作证、登记证,进行实地免费安全技术检验。半年共核发两证352人套。
3、扎实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活动
上半年我站根据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和安排部署,继续开展了农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农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活动、“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等一系列专项检查活动。在各镇主要路口和机械保有量大的村路口,悬挂横幅标语30多条,在电视台《乡村行》栏目播放专题片11次。组织全站监理人员深入田间、场院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半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20人次,排查事故隐患163个,已整改到位163个;查出无牌无证等违章行为25起,均教育改正。
4、积极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示范窗口活动。我站按照部总站要求对照争创窗口考评标准逐一落实硬、软件条件。开展了无纸化理论考试,启用了移动式安全检测装备。加强站内人员学习培训,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加强农机监理装备建设,提高监管能力。
5、继续加强农机安全互助工作。上半年,我站将安全互助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开展安全互助宣传工作,靠领导重视抓落实,靠补偿及时赢信任。目前已完成互助金25.4万元,占去年总完成额的91%。
6、启动“农机通”项目,推动安全监管新模式。我站成立了农机通推广工作领导小组,把农机通项目同年度检审验工作相结合,同安全生产工作相结合,大造舆论宣传工作,让农机手认知参与农机通的重要意义。目前我市已发展农机通用户320名。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1、继续抓好农机监理业务规范化管理工作;
2、继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专项活动;
3、宣传好农机互助工作,强力推进农机通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