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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检查记录(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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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检查对象: 检查场所: 住址(地址): 营业执照编号: 粮食收购许可证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电话: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时 分
检查人员: 记录人: 我们是 泾县粮食局 的执法人员
姓 名: 执法证件编号:
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
规定,现就2014年夏粮收购进行专项监督检查,请予配合。
检查过程及有关情况:
注:被检查人应在每页检查笔录和修改处签字、盖章或摁指印。
现场检查记录(副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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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粮食收购相关活动的监督检查
4. 执行粮食流通统情况的监督检查
注:该文书为相关执法文书的续页。
现场检查记录(末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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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其他监督检查事项
5.1 被检查对象截止检查日共收购 (夏粮) 吨;
粮食实际库存 吨。 5.2 5.3
被检查人对检查的意见:
被检查人(签字或盖章): 检查人: 记录人: 见证人: 年 月 日 注:该文书为相关执法文书的末页。
关于开展夏粮收购调研和市场检查工作的
情 况 汇 报
根据x粮调函[2010]11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夏粮收购和储备粮收购轮换等情况汇报如下:
一、早造粮食生产、收购和价格情况
我县在今年粮食生产中,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农村工作的有关政策,对种粮户给予补贴,从而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今年我县早稻种植面积25.6万亩,去年种植面积25.57万吨,同期对比增0.03万亩;今年亩产364公斤,去年亩产354公斤,同期对比增10公斤;今年早稻总产量
9.32万吨,去年总产量9.05万吨,同期对比增0.27万吨。实现粮食丰产稳产。
新粮入库前,我们对江西、湖南、安徽等产粮区的收购、销售价格,以及本市周边地区的价格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并
结合我县实际,定出合理的粮食收购价格。目前,我县夏粮收购价格每100市斤早籼稻谷为:105—108元之间,并按质论价,敞开收购农民粮食。
二、做好粮食收购的主要措施,收购政策执行情况 一是加强了市场调查与分析,密切关注市场粮情变化。局主要领导亲自带领有关人员到周边地区开展夏粮生产调查和分析。对周边省和周边地区粮食收购政策和市场趋向有了清楚了解,为科学指导我县粮食收购工作定下了基础。对本地的粮食面积、产量、质量等情况做到了心中有数。
二是加强了收购环节管理,规范了收购行为。进一步明确了各收购库点的工作职责,严格了粮食入库流程,严明了收购纪律,规范了资金管理,加强了责任追究,为收购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了保障。
三是加强了仓库维修力度。对仓库防漏、防潮、通风、降温系统进行改造维修,不断改善储粮条件,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今年投入了9万元对各库点进行了仓库维修改造,确保粮食安全储存。
四是通过技鉴部门对全县各库点收购用的磅称、水份测
量仪等进行检查,确保收购器材能正常使用及计量衡器准确。
五是在全县各镇增加收购网点,加大宣传力度,对本县粮食收购点的粮贩,拖拉机手,采取差价补贴等奖励措施。
我县粮食收购工作始终当作中心任务来抓,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xx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要求,做到敞开收购农民粮食,及时支付售粮款,不打“白条”,既保护了农民的利益,又为粮食收购工作创造了良好氛围,并坚决按照“收多少粮、贷多少款,卖多少粮、还多少贷”的原则,确保收购资金专款专用和粮食销售后的贷款足额归还市农发行。
三、各地储备粮油收储轮换进展情况
我县现有各级储备粮xxxx吨。其中:中储:xxxx吨,省储:xxxx吨,县储:xxxx吨。
今年省级储备粮轮换计划xxxx吨,县级储备粮轮换计划xxxx吨,均价100元/百斤。2010年7月底前已完成县储xxxx吨的轮出任务,目前,正在组织轮入新粮;省储轮换任务因市场价格较低暂未轮出。
四、收购市场监管措施,各类市场主体入市收购情况 一是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粮食市场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扰乱粮食收购程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如通过工商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制止外地不法抢购的粮贩跨入我县进行哄抬价格抢购现象。二是深入做好市场调研工作,加强对粮食市场行情的监测分析,加强对粮食价格监测预警和价格监督检查。
目前,夏粮收购工作正在进行中,至本月有13日止,我县共收购稻谷1100吨。
五、开展粮食收购市场监管的典型案例
因我县粮食局属事业单位编制,无法行使《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的行政职能,在粮食市场监管工作中是缺位的,只能协助工商部门做好粮食市场的监管工作,无市场监管的典型案例。
六、当前粮食收购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受粮食收购价格不断上升的影响,给收购轮换工作带来很大压力;
2、受到邻近市县,xx、xx等地区粮食收购单位提高价【夏粮收购市场专项检查方案】
格收购的影响和一些不具备收购资格的个体粮贩流入我县xx、xx、xx、xx等镇进行高价抢购现象,使大部分粮食流出本县。
3、轮出和轮入储备粮价差较大。主要原因是:我县实行包干轮换,给承储企业增加很大压力,甚至造成亏损。而xx、xx等地轮换价差补贴全额由财政负担。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六日
为切实履行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检查工作职责,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秩序,确保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落实到位,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为依据,以《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为指导,以服务种粮农民为根本,大力宣传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指导粮食收购企业做好各项收购准备工作,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敞开收购农民余粮,采用日常巡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坚决查处无证无照收购、打“白条”、克斤扣两、压级压价、不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不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市夏粮收购顺利进行,切实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秩序。
二、检查对象
辖区内所有从事小麦收购活动的各类粮食经营者,以及代收代储企业、委托收购企业和跨地区收购企业等。
三、检查时间
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应贯穿整个夏粮收购全过程,与夏粮收购同步进行。
四、检查内容
强化政策性粮食收购检查,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的底线,保护农民的利益和种粮积极性。开展粮食收购“五要五不准”守则和“三个绝不允许”要求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综合采取全面检查、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有效方式,严肃查处打“白条”、“转圈粮”、压级压价或抬级抬价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粮食企业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
(一)是否具备粮食收购资格,有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粮食收购许可证》的行为;
(二)跨地区来我市从事收购活动,是否在收购地县级粮食、工商部门进行备案;
(三)是否严格执行粮食收购政策公示制度,有无公示收购的粮食品种、质量标准、收购价格和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投诉举报电话;
(四)是否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水、杂等增扣量标准,有无压级压价、抬级抬价,垄断或者操纵价格的行为;
(五)是否向售粮者及时足额支付售粮款,有无打“白条”和代缴代扣有关税费等行为;
(六)是否按规定建立粮食经营台帐,定时向收购地县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收购数量,有无虚报、瞒报、拒报的行为;
(七)是否做到敞开收购,有无停收、限收、拒收行为;
(八)是否按规定规范使用粮食收购码单(凭证),有无二次填写行为;
(九)粮食仓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储粮设施是否安全可靠,粮食是否与有毒有害的物质混存,有无超设计标高、超设计容量储存粮食行为;
(十)是否建立粮食质量档案,粮食出库是否执行质量检验制度;
(十一)是否存在“转圈粮”行为;
(十二)群众投诉和上级交办的案件。
五、工作要求
加强对夏粮收购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好国家和省粮食收购政策,对保护种粮农民利益,做好“广积粮、积好粮、好积粮”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维护粮食流通市场秩序。
(一)加强领导,细化方案。要加强对夏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职能科室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切实抓好落实。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科学制定检查方案,细化工作安排,明确工作要求,增强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建立健全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协作机制,加强与工商、质检、交通、海事、公安等部门沟通,进一步推进粮食行政执法职能上的协调联动,健全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消除执法监管盲区,提高执法监管效能。
(三)认真实施,规范行为。要深入夏粮收购现场,采取抽查、巡查、交叉检查等形式,对各收储库点正在收购和收购入库的粮食进行全面检查,对近几年收购工作中反映突出的问题和一些重点库点增加检查频率重点监控,将专项检查贯穿于收购工作始终。进一步规范检查文书,建立检查工作档案,健全检查工作日志,详实记载检查时间、对象、结果、整改及处理等情况,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四)严肃查处,绝不姑息。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加强对夏粮收购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反收购政策的行为,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责令纠正,限期整改,对性质严重、影响较大的案件,要反应迅速,依法及时组织查处。对违规的国有粮食企业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员,按照人事管理权限,责成有关部门和单位给予严肃处理。
在夏粮收购监督检查期间,各地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公众参与督查,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市粮食局将对各地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择机进行巡查和随机抽查。
各地要按要求及时上报夏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信息,每月5日前,将专项检查工作信息报送市粮食局监督检查处,重大问题随时上报。在夏粮收购结束后,及时报送本地区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报告,并选取1~2个典型案例一并报送。
全市的夏粮收购在望、丰收在望。为切实履行对粮食收购行为的监管职责,提升惠农、助农、为农服务能力,打击各类侵农、坑农违规行为,维护全市正常的粮食收购市场秩序,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省粮食局《关于做好夏粮收购工作的通知》(苏粮调[2016]4号)等有关通知要求,结合省、市夏粮收购工作会议精神和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市2016年夏粮收购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全市的夏粮收购检查工作。
一、工作指导思想
粮食部门组织开展的粮食收购期间监督检查,就是要在坚持持证收购的前提下,进一步巩固依质论价的基础,及时足额结清售粮款项,最大限度地维护粮食收购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做好服务三农的大文章。同时,为了保障粮食储存安全,强化对粮食仓储设施和在库粮食质量的监管工作,督促粮食收购经营者履行粮食及时整理义务,落实粮食储存安全措施,又是收购监管的另一个重要方面。去年下半年,国家发布的“提高2016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格水平”和“国家继续在小麦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的公告发布后,又进一步促进了农民种粮积极性,进一步促进了粮食生产。由此可见,在全市夏粮收购期间,市和各辖市、区粮食行政部门要在大力宣传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尤其是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前提下,通过采取市场巡查、举报受理、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市级重点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的监督检查实务,查处、打击一批在收购期间的无证、照收购、打“白条”收购、克斤扣两收购、故意压级压价收购、不执行国家最低收购价政策收购、不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等违规行为,切实将国家一系列惠农政策落到实处,确保全市夏粮收购的顺利进行,确保收购入库的粮食能够安全储存。
二、明确检查对象
今年夏粮收购监督检查的对象为全市范围内所有从事粮食收购的经营者(含跨地区来我市从事粮食收购的对象)。通过市场巡查、重点抽查和专案查处的方式,对所有从事夏粮收购的经营者实现全覆盖;当最低收购价预案启动实施后,将最低收购价库点100%纳入检查范围;根据需要,必要时将联合质监部门启动对小麦粉加工企业原料及成品粮的监督检查活动,全面落实原料质量安全。
三、落实检查内容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油仓储管理办法》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国家七部委联合发布的《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以及全省、全市粮食收购工作会议有关“加大粮食收购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压级压价、抬级抬价等损害农民利益、扰乱收购市场秩序等行为”和“加强粮食质量监管,把住原粮收购入库质量关,严防劣质粮流入口粮市场”等有关规定,依职、依管辖开展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重点内容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一)粮食收购资格具备情况。从事粮食收购活动是否取得了粮食收购许可资格,粮食收购许可证是否通过了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核查或审核,检查持证收购义务的落实情况;检查是否仍拥有必备的检验化验仪器、设备以及检验能力、粮食储存仓间和相应的专业人员的配置或配备情况;检查有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粮食收购许可证》的行为,验证行政许可法的贯彻情况;
(二)收购粮食执行国家质量标准情况。收购粮食是否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检查按质论价义务履行情况;检查是否在收购现场醒目的位置公示了粮食收购的品种、质量标准以及收购价;检查是否按照粮油质量标准开展质量检验,检查是否编制了粮食收购原始凭证以及是否真实注明收购品种、质量等级、具体质量指标、收购数量、收购价格、质量检验人员确认签字等要件情况;粮食收购经营者是否及时落实了粮食的整理义务,确保入库的粮食满足储存安全的要求;
被确定的最低收购价托市收购点收购粮食执行《小麦最低收购价预案》的规定、规范编制收购原始凭证以及落实专收专储、作价、按标准收购粮食等政策性收购政策落实情况。
(三)售粮款项支付情况。收购粮食是否向售粮者及时足额支付了售粮款项;在收购粮食时有无代扣力资费、整晒费、烘干费、称重费等款项以及代缴有关税等行为;检查粮油仓储单位的准确计量情况;
(四)粮食储存与仓储设施情况。粮食收购者的粮食仓储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储粮设施是否安全可靠;有无粮食与可能对粮食产生污染或与有毒有害物质混存情况;
(五)粮食出库检验制度落实情况。粮食销售出库是否落实了质量检验制度并严格执行;是否依照规定落实了粮食出库检验报告制度;出库粮食使用的包装物和运输工具是否有可能对粮食产生污染;粮油仓储单位有无将高水分粮食安排长途运输的情况;
(六)落实宏观调控情况。粮食经营者是否建立并及时编制了粮食经营台帐,列入统计范围的经营者是否执行了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是否及时向当地粮食部门报送了统计报表和粮食收购进度;当《粮食应急预案》启动后,粮食收购者是否履行了必要的粮食库存量义务;
(七)其他情况。包括跨地区收购粮食是否严格执行了备案规定、价格公示规定及粮食储存期间的卫生情况等其他情况。
四、检查时间
自今年6月初至8月底;最低收购价预案启动后,检查期间顺延到9月底。
五、检查组织与层次
今年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由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由市和辖区同步开展,收购检查采用日常巡查和重点抽查、专案查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断创新监管方式,重点包括三个层次。
(一)粮食部门组织的全面巡查。6月20日前,市和辖市(区)开展并完成本辖区粮食收购的巡查工作。通过自行组织检查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对全辖区内粮食收购经营户,落实收购环节市场随机巡查,对其中存在的违法、违规收购粮食的各种行为,依照职责和管辖督促整改、实施处罚、办理移交、落实移送处理等工作。同步开展相关夏粮质量检验工作。
日常巡查期间,常武地区拟试行整合执法资源、减少执法成本,按照“统一抽调、合理分工、属地管理、分别处理”的原则和坚持落实执法监督的需要;探索市区范围内(含武进区)巡查执法机制,对检查现场发现的问题按不同管辖处理。有条件的地区,可以试行、探究诚信分类监管的方法,提高监管工作效率,确保监管工作质量。
(二)各级联席会议组织的重点抽查。巡查期间或巡查结束后,各地要切实发挥联席会议联动机制的合力作用,各地粮食部门要主动牵头组织本地工商、质监、价格、卫生等职能部门和粮油质量检验机构,开展重点抽查工作,查处、取缔无证照收购粮食等行为,查处肆意压级压价、不按规定兑付农民售粮款行为;查处计量器具失准,有意克扣斤两行为、查处污染变质粮食的行为。
(三)市级组织联合执法抽查。在全市夏粮收购检查全覆盖的基础上,针对各级检查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全市将进一步借助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联席会议的合力作用的发挥市粮油质量监督检测机构的检验技术优势,针对汇总后点、面收购行为情况和突出的问题,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落实粮食、工商、物价、质监、卫生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联合执法对象采用随机方式确定,每地区拟重点抽查3到4户。联合执法期间,适时安排有资质的粮食质量检验机构对收购入库的粮食进行质量抽样检验工作。
当最低收购价预案启动后,粮食部门将联合价格、农发行等综合部门适时开展涉价专项检查实务,做售粮农民合法权益的保护人,做粮食经营者奉公守法的示范引领人。
委托市粮油质量监督检测站负责按计划对被检查单位落实小麦的质量抽检工作。具体抽样计划、检验项目按本局《关于印发〈2016年度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质量抽样计划〉的通知》执行,检验样品不少于5批。组织实施的粮食质量抽样检验不收取费用,采样费用等由本局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专项工作经费列支。
六、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对在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一方面要做好相关工作记录记载工作,另一方面要在检查现场及时向被检查单位指出。对其中情况轻微的违规行为,要责令其限期改正;对其中情节严重、影响较大的,属于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的,要依《条例》、依《办法》、依《预案》予以处罚;对不属于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的,由粮食部门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移交、移送手续。对发现的重大粮食质量安全问题按照《国家粮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办理。
对监督检查举报事项,按照《粮食监督检查工作规程(试行)》的有关规定处理。
七、工作要求
开展好夏粮收购期间的监督检查活动,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油仓储管理办法》明确的监督检查职责之一,做好收购期间的监督检查工作也是粮食部门服务“三农”的具体表现。
(一)要切实提高对做好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认识。全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局夏收工作会议要求,把夏粮收购检查工作作为当前粮食流通的重点工作和监督检查部门的首要任务,坚持一手抓收购,一手抓检查,将监督检查贯穿于粮食收购工作的始终;各地要周密制定检查方案,确保方案科学合理、便于操作,组织有力、快捷和效率的需要;
(二)要切实做好收购政策的宣传工作。要利用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国家惠农政策和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精神以及粮食质量、卫生标准,为监检实务的顺利开展营造氛围;要做好政务信息的公开工作,要及时将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情况、工作进程情况通过信息的形式在相关媒体上公开,落实透明执法要求;
(三)要进一步畅通夏粮收购期间的举报渠道。夏粮收购期间,全市将统一公布监督检查举报电话,落实专门机构负责登记、受理以及查处工作。今年夏粮收购期间的举报电话实行24小时接听(录音)机制,对实名举报的电话落实跟踪、回访机制,按照《粮食监督检查工作规程》的要求及时处理举报事项,市受理夏粮收购违规行为举报电话为:,来人举报地设在市粮食局监督检查处。各区、市粮食部门也要落实畅通举报机制和履行对实名举报人的保密机制、回访机制;
(四)切实做好监督检查与为收购者服务的有机结合。要把深入开展监检实务与全心全意为监管对象服务有机结合起来,要在监检实务中,指导经营者做好收购、储存和粮食经营业务,全方位宣传粮食质量安全标准,力所能及地解答(决)经营者面临的涉粮问题,虚心听取粮食经营者的心声;
(五)严格程序规范,提高工作效率。要全面落实市政府有关创优服务环境、服务企业发展的规定,不得非法干预粮食收购经营者的正常经营活动;要切实坚持双人持证亮证执法机制和规范使用法律文书,全面落实国务院有关公开、公正执法要求;要严格落实执法审批、立案规范、处理得当的要求和省局有关自由裁量的规定,要保障当事人行使陈述申辩等救济权利,确保符合依法行政的要求。要将省局诚信数据信息的更新工作、及时规范做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日志和开展的各项监督检查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提高监督检查工作效率;
(六)要善于发挥联动合力。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和粮食收购资格核查工作涉及粮食、工商、质量、卫生、价格等多个部门的职责,要充分发挥各地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联席会议平台作用,及时衔接、协调同级工商、价格、质监、卫生等部门,善于借力聚力,维护正常的粮食收购秩序;
(七)检验规范、检测结果客观公正。受托的粮油质量检验机构要强化对质量检验人员业务知识的培训工作,保证质量检验人员取样、检验、检测的规范性与公正性;要强化粮油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创造条件为本辖区内从事粮油质量检验的人员提供检验、操作平台,积极提供粮油质量标准方面的服务。要在检查工作中做好技术指导工作,帮助从事粮油质量检验人员提升检验水平;要在依据规范要求的前提下,进一步落实科学的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提供科学权威的检验结果;
(八)认真总结,不断提升。要善于总结监督检查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与存在的不足;要善于思考解决问题的办法,要善于创新监检方法,提升监管工作效率。各地的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方案于2016年6月15日前上报本局监督检查处,夏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总结情况请于2016年8月底前书面报市局。
为加强对粮食流通市场的有效监管,规范粮食市场经营行为,引导和督促经营者认真履行法定义务,根据《市2016年粮食经营者履行最低最高库存量义务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号精神,特制定本方案。【夏粮收购市场专项检查方案】
一、检查对象和方式
县辖区内从事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的各类粮食经营企业。
由县粮食流通中心相关股室按照在地原则组织检查。检查结合收购资格核查、早稻收购监督检查等活动同时进行。【夏粮收购市场专项检查方案】
二、检查内容
1、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是否按照省局核定了粮食经营者的最低最高库存量。
2、粮食经营者是否按照核定的库存量履行粮食最低最高库存量义务,保持必要的粮食库存量。
3、粮食经营者是否按月上报粮食购销存情况。
4、粮食经营者是否有其他不履行粮食最低最高库存量义务的行为。
三、检查时间
2016年8月20日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检查工作小组。
(二)严格依规检查。建立检查工作档案,详实记载检查情况,尤其要摸清各类粮食经营者上年度收购、加工、销售底数,并以此作为企业经营活动守法诚信评价的依据。对违反规定又拒不整改的粮食经营者,将依据《省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三)注重宣传督导。开展检查工作时一并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督促辖区内所有粮食经营者及时向当地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送粮食收购、加工、销售等相关数据,切实履行最低最高库存量标准的义务。
第2篇:机关党员干部下基层实施方案根据市委、县委“活动办”《关于印发<集中组织党员干部下基层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县粮食流通服务中心为有效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以“三送”工作和“连心、强基、模范”工程为载体,集中开展机关党员干部下基层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专项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参加活动的对象
机关全体党员干部
二、活动时间和方式
在本单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前,集中2-3天时间,分期分批深入“三送”联系村镇村,入户听诉,开展“夜宿夜谈”活动,并分别在农户家住宿,蹲点解决实际问题。
三、主要任务
1.重点解决“三送”村的民生问题、信访问题、发展难题等。具体包括:①掌握联系户的愿望需求,帮助解决危旧土坯房改造、道路硬化、农田水利、饮水安全、电网改造、垃圾处理、农村社保、就医就学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②搞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信访积案;③开展民主法治教育,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合法权益;④对联系户有反映,但因管辖权限、条件欠缺、没有政策支持等原因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认真做好解释工作,理顺群众情绪;⑤加强学生安全意识教育,谨防学生溺水事故,帮助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等特殊群体解决一些实际困难;⑥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其他实际困难。
2.开展集中宣讲。重点宣讲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宣传苏区振兴发展两年来取得的显著成效。同时,提高群众科学储粮水平,防止农民利益受损。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民主法治意识的教育,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水平,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益,拉近干群关系。
3.深入征求群众意见。把班子和个人的对照检查材料带下去,请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重点围绕如何写好对照检查材料、如何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如何抓好问题整改、如何开展专项整治、如何提高粮食流通服务工作水平等方面征求意见、建议,进一步聚焦“四风”,查摆问题根源,明确整改方向。
4.帮助群众增产增收。扩宽群众增收渠道,帮助群众找市场、寻信息、送技术、送服务,加快致富步伐;加强与外出务工流动人口的联系和服务,积极引导他们返乡创业,加快发展步伐。同时指导本系统认真解决服务基层和群众不够,履职不到位,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突出问题。
5.帮助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帮助镇村解决做好村容村貌、产业发展、班子建设、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有效提升该村形象和工作水平。
四、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实施。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照“双向全覆盖“的要求,制定活动实施方案,细心研究,强化落实责任。各党员干部要制定个人工作方案,报本单位备案。
2.注重成果运用。要善于从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中,深入查摆班子和党员个人“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修改完善对照检查材料,为开好高质量的专题组织生活会打牢基础。活动结束后,参加活动的每个同志要形成简要书面材料,对帮助群众解决了什么问题,还有哪些问题没有解决,列出清单。
3.严格纪律要求。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不得大吃大喝,一律不准饮酒,不准打牌、赌博。在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中,不能搞形象工程和短期行为,更不能为追求问题解决而突破法律和政策底线。
4.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本单位开展下基层为群众办事解难题活动的宣传报道。同时将相关影像、照片、宣传等资料存档并报备县委“活动办”宣传组。
第3篇:粮食局监管能力提升年活动方案一、活动内容
围绕进一步完善粮食监督检查职能,提升粮食监管执法水平来开展。主要做好四个方面工作,即健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体系,提升粮食流通监管手段,强化监管队伍能力,提高监管工作质量。
二、活动时间
2016年6月至12月底。
三、活动措施与目标
(一)建立健全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体系
1、落实职责机构和人员。理顺农粮部门内部执法关系,监督检查机构中取得粮食监督检查证或行政执法证的专职检查人员分别不得少于3人或2人。添置必要的执法工具,配备摄像机、照相机、录音笔等必要的调查取证器材和粮食数量质量快捷检查设备,以及执法交通工具。
2、加强部门协调。争取政府支持,粮食执法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经费不足应追加落实,确保监督检查工作正常开展。
3、巩固省级示范单位成果。今后,省局将对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示范单位实行严格的动态管理和年度考评审核,为此,要认真对照示范单位标准,进一步强化管理,切实起到示范单位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并确保年度考评审核中不被取消。
(二)大力提升粮食流通监管手段
1、提升粮食流通监管工作信息化水平。积极参与、配合国家和省局关于监管检查信息系统的开发建设工作,早日实现粮食库存检查、检查工作日志、档案管理、诚信评价、案件查处等工作的电子化。
2、做好粮食经营者守法诚信评价体系建设工作。建立诚信评价相关信息,实现粮食经营者档案“一户一档”全覆盖,基本实现对粮食经营者的分类监管。
3、客观真实填写监督检查工作日志,保持常态化。2016年底,配合省局做好库存粮食识别代码编制试点工作,基本实现监管检查日常工作的电子化。
(三)不断提高监管队伍的能力和水平
1、加强业务学习培训。建立和完善监督检查人员学习和培训制度,注重学习培训效果,开展典型案例剖析,提高办案技能,打造一支执法理念端正、作风过硬、业务精谌的粮食流通监管队伍。
2、加强执法资格培训。根据监管人员的变动和知识结构等情况,适时派人参加国家和省局组织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执法资格学习培训,充实和优化粮食库存检查专业人才库成员。
(四)显著提高监管工作质量。
1、开展“转圈粮”专项整治行动。根据省、市局的部署,今年6月至10月开展“转圈粮”专项整治行动,要求我们把整治地方储备粮“转圈粮”问题作为全年粮食库存监管的重要任务来抓。为此,我们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防控机制,追踪问题线索,严肃处理违规行为。县粮食收储公司要在7月中旬前开展自查自纠,做好迎检工作。
2、开展粮油“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执行情况专项检查。结合夏粮和秋粮收购工作,全面深入各收购库点开展检查,督促粮食企业自觉遵守“五要五不准”收购守则,保护种粮农民利益。
3、强化对政策性粮食储存企业的出库检查。督促实际出库点和竞买企业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管理暂行办法》,确保粮食及时出库供应市场,严肃查处掺杂使假、拖延阻挠出库、索取不合理费用等违规行为。
4、加大涉粮案件查处力度。高度关注网络舆情,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并及时查处,不断提升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影响力和威慑力。
四、活动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这次全国粮食系统统一开展“监管能力提升年”活动是国家粮食局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适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完成新任务作出的重要部署,是提高监督检查队伍综合素质、提升监督执法能力、健全监管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这次活动开展,对于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履行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职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加强领导,注重实效。加强对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确保整个活动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
3、周密组织,广泛宣传。利用相关媒体宣传活动的意义,进一步提高粮食执法工作的社会认知度,营造良好的粮食执法氛围。
第4篇: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方案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检查范围
对我县地方国有承储企业所有国家最低收购价粮、地方储备粮、商品粮库存进行全面检查。
(二)检查内容
1.粮食库存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情况。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的数量、品种、性质情况,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银行台账对应相符情况,以及账务处理是否规范、准确等。
2.库存粮食质量安全情况。结合落实粮食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检查国家最低收购价粮、地方储备粮的主要质量指标、储存品质指标和食品安全指标,并将2016年新收购的中晚稻作为检查重点。同时,对企业质量检验人员和检化验设施配置、执行粮食定期质量检验及出入库质量检验制度、质量档案管理等方面情况进行检查。
3.储备粮轮换情况。重点检查2016年度地方储备粮轮换情况,包括轮换计划下达是否及时规范,轮换任务执行时间以及轮换的库点、品种、数量、质量等级是否与计划一致,是否严格执行轮换验收制度等。
4.政策性粮食补贴拨付使用情况。重点核实2016年度地方储备粮保管费、轮换费,以及国家临时存储粮保管费的拨付情况。
5.企业仓储管理等情况。一是资格资质情况。从事粮食购销活动的企业是否具有粮食收购资格,具有资格的企业是否符合相关条件。二是企业安全生产情况。三是库存粮食储存安全情况,有无严重虫粮、高水分粮、霉变粮、发热粮等储粮安全隐患。四是仓储设施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尤其是露天囤搭建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6.企业执行国家粮食购销政策情况。检查企业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严格履行政策性粮食出库义务情况,对执行2016年中晚稻收购政策形成的库存,以及租仓库点的政策性粮食库存进行重点检查。
二、检查时点和方式
(一)检查时点
以2016年3月25日为检查时点。
(二)检查方式
检查工作按三个阶段进行:企业自查、市级普查、省级复查。省级复查结束后,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重点抽查。
三、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
1.成立机构。为加强对今年全县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负责协调解决粮食库存检查有关问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粮食流通中心,县粮食流通中心工会主席黄小敏同志为办公室主任。
2.做好动员和培训。3月下旬,县粮食库存检查领导机构要完成库存检查工作的动员和部署,同时组织查库工作人员进行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培训。
3.做好数据分解登统工作。县粮食流通中心负责做好辖区内地方储备粮和地方国有企业商品粮库存分解登统,将统计结报日统一截止在3月25日。此后发生的粮食库存变化纳入下个月统计,并督促企业结报粮食统计库存、整理账务资料、平整粮堆货位。县粮食库存分解登统数据于3月28日前报市农粮局。
4.做好设备和资料准备。县国有粮食企业应按照省市实施方案要求,备齐相关文件、账务和报表资料,提前准备工作底稿。对不规则货位进行形态整理,备齐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校正的称重(含大容器)、计量和质量扦样等检查工具。
(二)自查阶段。4月10日前,县粮食流通中心认真组织和督导辖区内纳入检查范围的地方国有承储企业进行全面彻底自查,抽调相关专业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并邀请县农发行派员参加。自查工作结束,企业应写出自查报告,内容应包含企业的基本情况、库存情况、自查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等内容,4月12日前企业向粮食流通中心报送,4月15日前,县粮食流通中心向市农粮局报送。
(三)普查阶段。4月20日前,市农粮局将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和单位组成工作小组,对辖区内纳入检查范围的全部粮食库存进行逐库、逐仓全面检查,坚决做到“有库(点)必到、有粮必查、有账必核、查必彻底”。
(四)复查阶段。4月30日前,省粮食局将会同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农发行组成联合复查工作组,中储粮分公司派员配合,对省内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环节进行复查。复查比例不低于纳入检查范围库存总量的15%,兼顾库存的品种和性质。5月5前,国家有关部门将进行随机抽查,储粮企业要做好迎检准备。
四、检查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今年粮食库存检查工作量大,任务繁重,各单位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搞好粮食库存检查是全面贯彻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重要措施。要加强领导,协同配合,确保检查工作方案周密、分工明确、要求严格、措施到位。
(二)认真检查,强化整改。检查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库存检查规程操作,规范检查程序和手续,严格填写检查工作底稿,履行检查结果签字确认手续,复核检查结果,切实做到谁检查,谁负责,确保检查工作深入细致,检查结果客观公正。要坚持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将整改工作贯穿到检查的全过程全环节。
(三)争取支持,落实经费。粮食流通中心积极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统筹安排工作经费,本着实事求是、勤俭节约的原则使用好检查经费,确保不将检查费用转嫁给企业。
(四)注重安全,严格保密。检查工作人员要按照执行国家保密制度的规定,切实做好粮食库存检查数据录入、汇总、传送等环节的保密工作,防止发生失泄密事件,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数据汇总要指定专用计算机,数据存储传输要采用专用介质,专人负责传送。处理过涉密数据的计算机未经专门技术处理,严禁接入互联网。
(五)严明纪律,廉洁检查。检查人员要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全省查库十项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廉洁自律,阳光检查。
第5篇:危仓老库维修改造方案为改善仓储设施条件,提升仓储设施整体功能,根据国家对“危仓老库”维修改造的要求和省粮食、财政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粮食工作的有关指示精神,按照“守住管好”天下粮仓,做好“广积粮、积好粮、好积粮”三篇文章的总体要求,实施“危仓老库”维修改造,修复粮食仓储设施,改善条件,提升功能,满足安全保粮和便民售粮需要,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发展,保障粮食安全。
二、规划与布局
(一)基本情况
是农业县,有10个乡镇,130个村委会。全县人口32万,其中农业人口26万,非农业人口6万。粮食播种面积45万亩,总产量14.5万吨,其中:早稻17万亩,产量5.5万吨,中晚稻28万亩,产量9万吨,年商品粮量10万吨以上。
全县现有10个粮管所,19个库点,职工47人,总仓容34700吨,仓库共49座。1979年以前仓房18座,仓容12100吨;1980-1998年共26座,仓容16100吨;1999年以后仓房5座,仓容6500吨。仓型为平房仓,房顶结构为瓦木,仓库结构砖混。大部分仓房陈旧,建筑简陋,使用年限久,存在上漏下湿、密闭性能差、门窗破损、地面沥青老化等问题,无法满足粮食保管的基本要求,给安全储粮带来很大隐患。
(二)、粮食仓库布局
1、根据我县历年粮食生产情况和商品量以及国有粮食企业收储最高量情况,确定我县最高仓容保有量为6.8万吨。
2、根据我县粮食生产和粮源分布情况以及交通条件,将我县粮食仓储布局规划为:1个中心库,4个收纳库,共5个库点,仓房41座,仓容为67850吨。
①中心粮库的布局:中心库定在小别粮食直属库(2016年动工,在建),该库现有仓容2.8万元吨。将琴江粮管所、小松粮管所、珠坑粮管所及其所属粮站全部收缩并入小别粮食直属库,新建仓容1.2万吨,中心库仓容总量达到4万吨。
②收纳库的布局:收纳库确定为4个。将粮源较少的下水片的屏山、大由、粮管所及其所属粮站收缩至粮管所,在粮管所新建仓容6500吨。继续保留粮源较多上水片的、、粮管所。
三、仓储设施维修改造计划
(一)中心粮库维修改造计划:
中心粮库维修改造以防水、隔热、提升功能为主,主要内容有:
1、8栋2.8万吨仓容库顶防水隔热处理。
2、搭建2-4座仓棚。
3、配备粮情电子监测、环流熏蒸和机械通风设施。
4、增配一套粮食进出仓需要的输送机械设备。
5、新建化验室,配备必要的检验仪器设备。
6、配备除杂机。
7、库区间除绿化带外地面硬化。
(二)收纳库维修改造计划:
4个收纳库必须进行改造维修。共要维修改造仓房24座,仓容16800吨,改造的主要内容是:仓房的基本设施设备(门窗、地面、外墙)、机械通风系统、粮情检测系统、流熏蒸系统以及粮食进出仓工艺设备。
(三)重建、扩建仓容计划:
全县共需重建、扩建仓房13座,仓容46500吨,其中:中心库,新建仓房12座、仓容4万吨(已建成8座,2.8万吨);粮管所需扩建仓房1座,仓容6500吨。
四、项目实施
(一)项目实施原则:
①项目资金使用原则,严格执行财政部《粮油仓储设施维修改造管理办法》,做到专款专用,不截留、不挪用,保证资金使用安全。
②项目质量保证原则,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粮食局《粮食仓房维修改造技术规程》,积极推进新仓型、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应用。规范工程管理,狠抓工程质量,保证工程安全和工程质量。精心组织施工,全程监督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质量万无一失。
③项目进度计划安排原则,认真做好“危仓老库”维修改造的编制,人员安排,时间安排,项目安排、进度的落实,做到有制度,有分工,有计划,有落实。
(二)项目实施时间安排:
从2016年9月初到2016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作。
1、维修“危仓老库”项目实施时间安排:2016年3月重点对粮管所房顶、墙体、库区地面硬化进行施工,4月对粮管所房顶、墙体、库区地面硬化进行施工,5月对粮管所房顶、墙体、库区地面进行施工,6月对粮管所房顶、墙体、库区地面硬化进行施工,6-9根据仓库粮食出库情况,分别对地面、门窗、通风系统进行全面维修改造。10月对“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程全面验收。
2、重建扩建项目实施时间安排:2016年10月前完成粮管所新建仓容6500吨任务;2016-2016年底完成中心库新建仓容1.2万吨任务。
五、维修改造内容及投资测算
改造内容:对1980-1997年建设的各类粮食仓房的房顶、墙体、门窗、仓房地面进行防潮、防雨、保温隔热、地面硬化等进行维修改造,配置先进适用的仓储作业设备(清理、装卸、输送等设备),对储粮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提升粮情检测、机械通风、环流熏蒸等功能。
(一)“危仓老库”维修改造投资测算:共计360.38万元。
1、粮管所维修改造投资测算,共需维修9座仓库,仓容8450吨,其中:房顶改造4550㎡,单价90元/㎡,计币40.95万元;墙体改造:5200㎡,单价100元/㎡,计币52万元;门窗改造220㎡,单价600元/㎡,计币13.2万元;仓内地面、内墙改造必须等粮食出库后进行,预计需资金40万元;库区间地面道路硬化1500㎡,单价180元/㎡,计币27万元,总共需投资173.15万元。
2、粮管所维修改造投资测算,共需维修4座仓库,仓容1450吨,其中:房顶改造720㎡,单价90元/㎡,计币6.48万元;墙体1100㎡,单价100元/㎡,计币11万元;门窗改造64㎡,单价600元/㎡,计币3.84万元;仓内地面内墙改造必须等粮食出库后进行,预计需资金12万元;库区间地面道路硬化210㎡,单价180元/㎡,计币3.7万元,总共需投资37.1万元。
3、粮管所维修改造投资测算,共需维修6座仓库,仓容3900吨,其中:房顶改造2100㎡,单价90元/㎡,计币18.9万元;墙体改造2700㎡,单价100元/㎡,计币27万元;门窗改造160㎡,单价600元/㎡,计币9.6万元;仓内地面内墙必须等粮食出库后进行,预计需资金24万元,;库区地面道路硬化360㎡,单价180元/㎡,计币6.48元,总共需投资85.98万元。
4、粮管所维修改造投资测算,共需维修5座仓库,仓容3000吨。其中房顶改造1750㎡,单价90元/㎡,计币15.75万元;墙体改造2300㎡,单价100元/㎡,计币23万元;仓内地面内墙改造必须等粮食出库后,才能进行,预计需资金20万元;库区地面道路硬化300㎡,单价180元/㎡,计币5.4万元,总共需投资64.15万元。
(二)重建、新建投资测算:共需资金3616万元。
1、中心库建设。共需资金3256万元。
①已建成仓库8座,仓容2.8万吨,完成投资2000万元。
②新建仓库4座,仓容1.2万吨,需资金800万元。
③搭建仓棚2-4座,需资金46万元。
④仓库房顶加装隔热层,需资金80万元。
⑤配备粮情电子监测、环流熏蒸和机械通风设施需资金90万元。
⑥配备粮食进出仓的输送机械设备需资金20万元。
⑦新建化验室,配备必要的检验仪器设备需资金40万元。
⑧配备汽车衡需资金12万元。
⑨配备除杂机需资金6万元。
⑩库区间地面道路硬化9000㎡,需资金162万元。
2、收纳库扩建仓库1座,仓容6500吨,需资金360万元。
(三)功能提升投资测算:共计90万元。
功能提升是对条件较好收纳库进行,主要是配备粮情电子监测20万元,环流熏蒸设施20万元,机械通风设备20万元,粮食进出仓输送设施20万元,配备地中衡10万元,共计90万元。
(四)项目总投资测算:总计4066.38万元。
六、资金筹措
(一)申请中央及省级财政补贴资金,共计2000万元。
(二)县财政资金配套300万元。
(三)企业自筹资金1766.38万元,其中处置资产收入1200万元,企业通过增收节支自筹资金66.38万元,银行贷款500万元。
七、组织领导
加强“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作领导。成立以中心主任为组长的“危仓老库”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危仓老库”改造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明确工作任务、目标、职责,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工作顺利进行。
粮食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汇报材料
2016年,**分局紧紧围绕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绩效目标考核要求,紧扣“依法管粮、构建和谐”的目标,着力推进“放心、保障、和谐、勤廉”四大工程和系统经济发展双百工程,加强区域粮食流通监管,加大转型升级服务,真抓实干,积极进取,求实争效,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全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大流通监管力度,不断促进粮食流通环境转型升级
1.加大收购市场监管力度。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夏秋粮收购监管领导小组及后勤保障、效能监察专业小组,明确分工责任,确保夏秋收监管与日常工作统筹推进。加强夏秋两季收购资格核查。5月上旬和9月中旬,对主城区具有收购资格的各类涉粮主体逐户进行收购资格核查,促进了收购主体的依法收购、规范管理。认真开展收购形势宣传。5月底,分局和执法支队牵头联合工商、质监、物价等部门,对主城区参与夏收的近20家收购主体负责人进行了培训,宣传相关政策法规,客观分析夏收行情,提醒收购主体对收购形势要审慎判研、及时谋划,以便开展理性收购。对秋收市场及时进行调研、预估收购形势,主动上门开展政策宣传。加强收购市场的巡查和联合监督。落实“全时段、全覆盖、全内容”的监管要求,发放了《粮油食品安全诚信经营倡议书》、《2016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摘录》、《2016年夏粮收购市场监管内容》、《关于切实做好小麦赤霉病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以及规范收购行为的告知函等,分局还牵头组织工商、物价、质监等部门,邀请媒体和行风监督员参加,重点对主城区夏收现场的收购行为、市场秩序进行联合监督检查,对秋收市场的收购行为进行监督,确保实现“收购政策宣传执行到位、收购市场秩序规范运行”双目标。
2.加强对原粮质量的监管。开展收购期原粮质量抽检。联合市粮油质监所,对收购主体收购的原粮上门抽样、免费检测,促进粮食收购的质量。加强粮食出入库质量监管。联合相关部门,对加工企业库存原粮质量进行检查,保障加工环节的原粮监管到位。规范基础管理。加大对非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仓储备案、熏蒸作业备案的宣传和管理力度,对区域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的商品粮开展库存调查。促进企业做到粮油库存帐实相符、帐册相符。
3.加强对成品市场的监管。加强对经营网点的现场监管。以经营单位的内部环境卫生、粮油商品质量检查、商品索票索证和粮油经营收支存台账的规范记载等方面为突破口,制定工作方案、开展入户动员与宣传、通报检查情况、开展回访等举措,促进主城区成品粮油市场整体规范水平的提升。加强普法宣传。利用网站、信息简报等载体和《条例》颁布实施八周年、食品安全周等活动,印发《粮油政策法规及粮油安全知识宣传汇编》,对零售市场规范要求进行宣传教育。从严开展放心粮店创建工作。按照提质控量、升级改造、严格把关、从严监管的创建要求,及时启动放心粮店创建复评,全年放心粮店新创1家、复评审通过17家、复评不合格摘牌3家。坚持零售市场常态监管,区域各涉粮主体对粮食统计制度的认识及重视程度均有所提高,粮食流通统计监督检查与规范执行之间形成了有效的良性循环。
4.创新粮食流通监管机制。利用区粮食流通联合监督检查办公室综合执行平台,将原区域粮食流通信息员整体划转为市场巡查协管员,组建全区粮食流通市场巡查协管员队伍,协助执法人员开展市场监管,形成了监管内容全面、监管责任落实、监管绩效考核和队伍培训管理为一体的协管工作制度。全年共开展各项检查32次,出动监督检查人员95人次,检查216家次。
(二)积极提升资产营运水平,不断促进系统经济转型升级
1.强化目标必成意识,全面完成创收任务。年初确定全年国有资产营运创收努力目标。全年完成出租收入*万元,占年度目标的115.9%,全年收支缺口*万元,控制在目标以内。积极加强对三资运作的效益目标责任的跟踪、协调和服务,促进三资运作效益最大化,实现资金运作收益*万元。继续抓好合同管理,完善充实合同条款,认真落实“合同一年一签、先缴费后租用”等各项规定;对涉拆资产实行短期合同,减少退租风险;加大闲置资产招租力度,通过刊登广告、网上发布等形成,适时发布招租信息,确保资产出租率和收益;不断优化出租结构,提升资产出租质态。
2.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有效维护老旧资产。开展资产普查。对企业自身资产出租情况、企业职工住房情况进行全面清查登记,并入永达公司资产管理台账系统,规范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不遗漏、不流失。开展资产营运集中整治月活动,整改隐患,明确责任,完善制度,国有资产营运企业共投入*余万元,消除屋面漏雨、门窗破损等安全隐患7处,封闭隔离危旧闲置房安全隐患区6处,消除脏乱差现场26处,整顿清退存在生产安全隐患承租企业1家,消除用电消防隐患43处,更换开关、配电箱43只,报废危旧变压器1台,报停动力用电1户,更换危旧电力线路600多米,添置消防器材85台(套),设立岗位责任牌、安全警示牌、安全标语牌、安全生产责任制牌80余个,建立健全4大类规章制度66条,使企业安全保障能力得到提升,现场面貌焕然一新。强化定期检查和正常巡查。坚持集中安全检查和周安全巡查制度相结合。在节前、月度、季度、周末等时间段开展集中安全检查和周巡查制度,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及时回访督查。全年资产维修投入*万元,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加强防范意识,提高资金运作能力。积极推行资产拆借风险抵押制,除政府部门和市局批准的系统内国有企业拆借资金外,非国有企业拆借资金在全面掌握合作方风险、实力、信誉的前提下,推行风险抵押制度,无有效的风险抵押或合法担保手续一律不拆借资金。坚持资金拆借审批制,非经企业申请、分局集体研究和市局专项批准一律不拆借,杜绝违规运作。严格把握资金拆借期限,对非国有企业借款期限一般控制在三个月以内,最长不超过六个月,有效地促进了资金的迅速回笼。严格资金本息清收决算制度,拆借资金的月息一般不低于6‰,拆借期满须按照收回本息,一律不得延期或展期,并按专项资金监管程序上报决算。
(三)加大服务保障力度,不断促进主城区应急保供能力的转型升级
1.加强基础信息的完善,促进自身保障能力的提升。继续开展诚信等级评定。全年通过巡查、专项检查,对111家涉粮单位重新评定了诚信等级,并根据巡查结果,及时更新粮食流通管理信息,建立健全涉粮者相关信息台账。加强粮食流通统计工作的监管。重点加强收购期间的五日报、周报及收支存台账数据的更新维护和监督检查,开展对非国有粮食企业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促进非国有粮食企业流通统计制度执行规范。加强动态管理,完善应急供应载体。形成由1家储备企业、2家中转存储单位、7家加工企业、1家运输企业、17家供应网点组成的主城区应急供应载体。
2.加强产业项目服务,增加产业发展后劲。加强服务协调。定期发布《海粮信息》,加强对企业的产业政策指导、业类发展动态引导,对有关企业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资金问题、拆迁难题等方面及时开展协调,促进企业项目的正常开展。对区域涉粮企业和系统改制企业实行挂钩服务。先后到10余家企业开展走访调研,对区域涉粮企业的基本情况及主要诉求进行了归纳总结和综合分析,形成了《关于对区域涉粮企业实行挂钩服务的意见》,对相关企业提出的服务诉求进行挂钩服务,并将责任落实到每个负责人、每个科室。加强企业转型升级服务。协调落实改制企业资金运作、拆迁变更登记手续,促进了企业工贸并举。寿星植物油公司新厂建设投产,产能、设备得到升级,公司制改造得到完善,成品灌装车间年底建成。投资5.3亿元的苏中最大粮食物流中心--江苏天利农产品物流中心项目的立项、规划、环评、土地征用及土地建、码头港池设计已完成,最大装卸容量达6000吨的内河码头港池已开工建设。正大饲料公司退城进郊,成功迁址高港永安洲的新厂区,积极协调该企与高港局的统计、监管的工作衔接。强化品牌建设。引导寿星植物油公司提升现有寿星牌产品形象,扩大销售。结合梅兰春酒厂迁址和300亩新厂区的建设,引导企业加强基础建设,强化质量管理,提升企业的市场知名度,进一步做大做强“梅兰春”**地产品牌,引导红五星食品有限公司近期在其他四市一区建立分厂的实施规划,帮助企业进一步提高涉及烘焙、调味品、酱制品、食用油及肉食品等五大类产品的知名度,实施“品牌经营”战略,增强市场竞争力。
全年区域内非国有收购主体累计收购夏秋季粮油26830吨,区域内列统粮油加工企业完成销售收入59863万元,同比增长40%;实现利税总额为2705万元,同比增长100%;促进了主城区应急保供能力的提升。
(四)加大维稳工作力度,不断促进系统和谐稳定转型升级
1.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整体素质。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单位党组织牵头负责学习培训工作,以先进的理论、专业的技术和先进的典型为教材,加强对党员干部及全体职工的教育培训,促进系统整体素质的提高。坚持领导带头,认真开展中心组学习活动,不断丰富中心组学习内容,以领导带头促全员学习氛围的形成。继续开展读书活动和网上培训及考核。认真制定学习计划,定期开展交流,相互促进。主动开展普法活动。加强粮食行业法律宣传培训活动,组织党员义工服务、开展放心粮油进社区等活动,引导系统党员干部加强法制意识,促进服务对象、系统职工法制意识的增强,有效维护系统稳定。
2.强化安全监管,促进行业安全。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各企业层层分解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继续推行安全生产告知制、安全生产承诺制和安全生产报告制,形成了规范文本,并公布上墙。落实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重点加强系统企业的隐患排查整改,加强区域涉粮企业的安全生产引导。结合集中整治月活动,加大对清剿火患的专项安全整改力度,认真开展对非国有涉粮企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服务指导,全年上门督查服务16家次。
3.加强矛盾化解,确保和谐稳定。全面落实各类特群政策。及时调增系统职工工资水平,让全体职工共享改革成果。继续开展“四送”活动,全年筹资15万元用于各类弱势群体的慰问,为系统特群排忧解难送温暖。及时开展调研,努力化解矛盾。深入维稳隐患较大的企业,指导企业董事会在兼顾各方利益的前提下,妥善处理好企业拆迁与深化改革之间的关系,促进了企业按时、平稳搬迁。对拆迁收益较大的改制企业积极引导,加强资金运作,提高资产增值水平,为企业发展增添后劲。重视信访工作。全年受理信访来访7件,100%办结,未发生集访和越级访事件。主动“三解三促”。围绕“下得去、重实效、有创新”的总体要求,深入企业社区调研,在党建共建、环境整治、帮扶解困、维护稳定等方面开展帮扶,既锻炼了队伍,又彰显了部门形象。
(五)加大勤廉内控力度,不断促进效能建设转型升级。
1.加强党建党廉建设。按期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党委纪委班子,为系统经济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落实党建党廉责任。制订党建党廉工作意见,专题部署党建党廉工作,层层建立党建党廉责任制,对基层企业经济、党建、安全责任分解情况进行督查,紧紧把握“依法管粮,构建和谐”主题,使党建党廉与服务中心、发展粮食经济相结合,与关注民生、维护系统稳定相结合,与效能转型、执行力提升相结合。切实推进系统勤廉文化建设。认真贯彻省市粮食纪监工作会议精神,开展“勤廉文化进机关、进企业活动”和“建立健全系统内控机制活动”。在制定活动方案、明确活动要求的基础上强化领导,扎实推动,取得明显成效。机关和基层支部基本实现“十有”目标,即:有方案、有学习动员、有勤廉测试、有排查整改、有公开承诺、有宣传栏或公示栏、有创建园地、有勤廉警句、有一套规章制度、有安全警示,勤廉文化氛围初步形成。切实抓好正常性教育,鼓励系统党员干部善于学习,甘于奉献,自立自强,艰苦奋斗,认真组织《廉政准则》等党纪党规和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到基层党组织开展专题调研,谈心沟通,化解基层党员干部和职工的疑惑,引导他们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发挥自身作用,立足岗位创先争优。
2.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落实效能建设目标责任。年初制定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意见,并与各科室签定效能建设目标责任制。继续推行副科职领导干部项目化管理,对整体工作切块分工,形成分局副科职领导干部项目化管理目标责任书,实行月点评、季讲评,促进各项目标按序时进度完成,以目标责任的明确促进效能建设。认真开展机关效能转型升级专项活动和公开评议活动。从把握效能转型升级专项活动的指导思想、明确专项整治内容、开展“勤廉文化进机关进企业”、“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副科职领导工作项目化管理等项活动、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提出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召开效能转型升级专项活动动员会,印发了一份“四服务、四不让”倡议书,制作了一个宣传栏,签订了一份承诺书,观看了一部警示片,召开了一次点评会,开展了一次学习交流,完善了一套规章制度,制定了一个整改方案,公开了一部禁令。认真开展“三服务”活动、重点职能科室负责人挂钩服务,实行全员述职述廉,全员参与公开评议活动,发动全员排查当前影响粮食工作的突出问题,在全员排查的基础上,党委归纳梳理形成全局性的主要问题,以效能转型、公开评议促全年工作的开展。加强内外部监督。(
3.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强班子,促自律。在效能转型上,班子同志积极查找自身问题,带头制定整改方案,集体深入基层开展“三解三促”和具体调研,有效促进了资产整治、勤廉文化建设、内控机制建设、改制企业发展等工作的顺利推进。二是强队伍,树形象。结合中心活动的开展和夏收工作,多次组织机关人员下基层调研,认真组织机关人员参加演讲比赛和征文竞赛,取得较好成绩,使机关人员工作作风问题在基层一线得到好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在实践中得到提高。三是强基层,促提升。坚持教育为先,增强危机意识、勤廉意识。按季进行廉政警示教育和法律法规培训,实行资产营运岗位责任公开,设立资产出租监督举报电话,建立健全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内部管理、安全管理、党建管理等方面的相关制度,使基层责任得到加强,作风得到转变,执行力得到提升。
2016年,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粮食流通管理水平、产业服务水平有待提高,粮食流通监管方式仍需继续创新;自身经济发展缺乏后劲,保持系统稳定仍然任重道远;企业干部队伍老化,基层资产管理断层现象日趋明显等等,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