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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改后 单位保留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篇一
《车辆使用管理制度修改》
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讨论稿)
为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保障各项工作正常运行,同时,遵循节约能源,提高效率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管理
1、机关公务车辆一般只限于局级领导干部公务活动使用。外出学习及其它活动五天以上者不配带车辆,只负责接送;局领导干部在节假日或其他时间非公务用车,直接向局主要领导申请,征得同意后,办公室方可派车;其他干部一般不予派车,确因情况特殊需派车时,要首先征得主管办公室局长同意,方可派车,但只送到目的地,不予停留等候。
2、节假日期间,办公室安排值班车辆,其他车辆将钥匙交回办公室,未经办公室派车,车辆不得私自出库,局领导或其他人员若确需用车,经办公室、主管领导同意后机动派车,驾驶人员要服从指挥,随叫随到。
3、机关公务用车原则上不作固定,由办公室统一调配使用。重点保证重大事项公务用车。其它用车,视情况统筹安排。
4、机关车辆不能保证局领导正常公务活动时,由分管单位负责出车为分管领导服务,若分管单位公务活动和局领导公务活动有矛盾时要优先考虑局领导用车,用车期间发生的油料费、过桥(路)费、司机差旅费由局机关承担。
5.喷涂标志车辆除正常公务活动外,严禁出入各类景区、娱乐场所,如发生问题,由使用人承担相关责任。
6.车辆加油实行刷卡制度,驾驶员统一使用加油IC卡。持卡人须妥善保管和使用加油卡及密码,确保专车专用,不得转借、转让他人使用。加油卡必须在指定的IC卡加油站加油,一户一卡。每次加油后及时在行驶卡片油料消耗情况栏中如实填写。办公室不定期审查登记情况。
二、车辆调度
1.本单位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度,其它人员不得随意调度用车。
2.本单位车辆原则上不得外借。如相关部门因工作需要借用车辆的,在确保本单位工作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可由办公室请示局分管领导同意后调剂安排。
3.机关车辆主要保证局领导公务用车。其它公务用车需提前与办公室联系,长途用车需经局分管领导同意,并将出车事由、出车时间和目的地书面报办公室后根据情况统一调配。
三、驾驶员管理
1.驾驶员必须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听从交警指挥。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确保安全。凡是因违章驾驶、乱停乱放等造成事故的罚款和损失均由责任人承担。
2.驾驶员须自觉遵守工作纪律和单位各项制度,服从办公室调度,不得擅自出车。上班时间无出车任务时应在办公室或车内待命,不得随意离岗。
3.驾驶员作为车辆保养人,要保持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尤其要做好季节转换期的车辆保养工作。
5.驾驶员发现油料不足时,要及时加油,以免影响正常用车。驾驶员必须按规定加油,在非指定地点加油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除外)。
6.驾驶员在车辆行驶中不得打手机,领导乘车与他人谈话时不得主动插话,不得将领导的谈话内容外传。
四、 车辆的维修
1.车辆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汇报。车辆维修、设备更换和增添须履行手续,驾驶员不得自行作出决定。
2.车辆需要修理的项目,由本车司机提出申请,经办公室分管车辆的同志核实后,根据修理项目填写《修车委托单》,经办公室主任审核并经分管领导批准,到指定的厂家修理。
3.车辆修理中,司机不能随意增加维修项目,确需增加项目,应报请办公室主任,经同意后方可修理。
4.为保证修车质量,送修车辆司机要切实负起责任,跟车盯修,期间不得将车开出厂外。
5.所修车辆的司机必须在修车单及材料单上签字,以便结账时核实。
6. 维修后更换下的废旧零部件集中存放,定期处理.
7.要厉行节约,减少开支,提倡自己动手,小修小换不进厂。
8.因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的,按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的有关规定维修。
五、车辆管理记录档案
办公室对车辆油耗、维修保养、事故、保险、违纪等实行单车档案记录,定期进行考核、公示、点评。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1、机关公务车辆一般只限于局级领导干部公务活动使用。外出学习及其它活动五天以上者不配带车辆,只负责接送;局领导干部在节假日或其他时间非公务用车,直接向局主要领导申请,征得同意后,办公室方可派车;其他干部一般不予派车,确因情况特殊需派车时,要首先征得主管办公室局长同意,方可派车,但只送到目的地,不予停留等候。
2、公务车辆禁止外借,确需外借的,要征得主管局长同意,由办公室提出派车意见,并由使用方承担油料费、过路(桥)费和司机差旅费用,严禁只借车不用司机。
3、坚决禁止公车参与迎亲活动。
4、车辆维修先由司机提出维修计划,经车管人员初审后,报经主管局长审批,开支在500元以下的小故障修理经审批后,直接到定点修理单位安排修理;开支在500元以上的修理,经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字后报主管财务局长审批执行;超过1000元以
上的修理计划须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审定。
5、机关公务车辆实行单车登记、单车计核。市区外用车须经办公室同意后按派车单出车,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并按行程数核发油票或刷卡,若因行程延长,确需在外加油,须经用车人员签字认可,并经办公室核实凭派车单报销。
6、市区内公务活动用车由办公室机动调用,其他(科室)人员不得私自调动车辆。因特殊情况确需用车,经办公室派车后方可出车。
7、机关车辆不能保证局领导正常公务活动时,由分管单位负责出车为分管领导服务,若分管单位公务活动和局领导公务活动有矛盾时要优先考虑局领导用车,用车期间发生的油料费、过桥(路)费、司机差旅费由局机关承担。
8、车辆要加强保养,未经派出车辆,在每天下午下班完成公务活动后要及时入库,不得在机关以外停放过夜。驾驶人员更不能私自将车开回停放。
9、驾驶员要保证安全行车,经常坚持车况检查,保证不开病车, 不开疲劳车。司机在外出差要确保充足的休息时间,严禁晚上长时间打牌或参与娱乐活动,不得酗酒或过量饮用酒精性饮料。
10、节假日期间,办公室安排值班车辆,其他车辆将鈅匙交回办公室,未经办公室派车,车辆不得私自出库,局领导或其他人员若确需用车,经办公室、主管领导同意后机动派车,驾驶人员要服从指挥,随叫随到。
11、每年汛期或非常时期,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值班车辆,驾驶员要克服困难,顾全大局,自觉承担值班任务。
车改后 单位保留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篇二
《车辆管理制度(修改版)》
车辆管理制度(修改版)
为了在节约成本和提高工作效率的前提下,更好的管理公司车辆,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分、子公司,监管部门为公司行政部,各分、子公司综合管理部。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
一、车辆调派制度
1、派车原则:
① 本着提高工作效率和节约成本的原则;
② 根据事情的轻重缓急和申请时间先后顺序的原则。
2、派车范围:
① 紧急客户谈判、合同签订可派车(比如:客户临时通知我方当日几点几分必须到,而且通过乘坐公交、长途汽车无法赶到的可派车);
②重要客人的接机、接站可派车;
③财务人员到银行、客户处取款、送款 (5000元以上)可派车;
④采购人员采购无法随身携带的物品可派车;
⑤工程人员携带大量物料进行工程施工的可派车;
⑥公司领导交待的其它用车;
⑦一个目的地,无论是市内还是市外,不携带物品或携带物品较少的原则上不予派车。
3、申请派车程序:
① 部门及个人用车,应提前半天到行政部填写派车单(见附件1),经部门领导签字后,行政部予以派车,对于行程较远的用车(出市区)须由主管副总签字确认后,行政部方可派车;
② 领导临时或直接派车,司机接到派车任务时,应先以电话或短信方式报行政部负责人;因故不能第一时间上报应尽早告知行政部负责人,无特殊原因未及时上报则按私自用车进行处罚(每次处罚30元);完成领导用车返回公司后,应及时补填派车单并找相关领导签字上交行政部;
③ 司机接到派车任务后须仔细按要求记录完整用车记录单,并以周报方式汇总上交行政部门;
④ 用车完毕,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后,将行车手续和钥匙及派车单一并
交回行政部;
⑤ 原则上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公车私用,不得开车回家;特殊情况下:如当日派车自深夜23:00后或次日7:00前出车,在以电话或短信告知行政部负责人后方可将车辆开回家安全停靠;但司机本人须自行承担开车回家过程中因事故产生的一切费用;(关于这条,是否可以考虑晚上出车后将车子送回公司停车位,然后打车回家?因为实际打车费用和开车回家费用基本相同甚至便宜。便于管理公车私用的现象。可以规定时间,在夜里23点后允许司机送车回去后打车回家,这样有车辆使用记录,同时也有出租车小票时间明细)
4、对行政部派车人员的要求:
① 行政人员要本着服务的心态,给予积极安排或协调车辆,不得刁难或拖延,如车辆实属安排不开,应主动向用车申请人说明原因;
② 行政人员对已派出的车辆要加强监督,杜绝公事申请办理私事的现象发生,并不定期的抽查巡检公司车辆是否停放在指定位置;
③ 公司为部门或个人配备的专用车辆,在公司车辆紧张或事情紧急的情况下,行政部可协调调用;
④ 行政人员每月将派车单汇总归档,催收所有车辆的行驶记录、公里数、加油量等,并及时公布车辆违章情况;
⑤ 行政人员每周定期做在线违章查询,及时向公司汇总上报当月的违章情况;对于本月因个人违反交通法规产生的处罚费用应在当月进行及时铲除,做到不拖欠、不积压;
二、司机人员管理制度
1、交通法规及制度遵守:
① 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安全行车;
② 司机必须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
③ 交通违章罚款、交通事故的赔付一律由个人负责,由于司机个人行
为产生的违章罚款、罚分,司机本人自行承担;
④ 当月超过三次违章或连续两个月发生交通事故的,公司不再安排其行车任务,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⑤ 因司机请假或较忙无法出车时,行政部在其他岗位上借调的代驾人员出现违章时,违章罚款由代驾人和公司各承担一半。
2、司机行为规范:
① 司机是公司的另一形象展示窗口,应时刻注意自身形象;
② 司机人员应保持睡眠充足,精力充沛;
③ 司机应保持面部清洁,口腔清新,不可穿背心、短裤,拖鞋类,应保持衣着的整齐、干净;
④ 司机行车时严禁吸烟、喝酒、连续讲电话;
⑤ 司机人员与他人沟通时,应文明用语,不得满口粗话、脏话;
⑥ 司机人员不得随意插话和泄露公司机密;
⑦ 司机人员不出车时,应待在所属办公室,随时待命,不得随意窜岗、离岗、迟到、早退;
⑧ 司机人员不得随意关机,应保持24小时通话畅通;
以上任一条款违者,每次罚款10-50元。
3、行车规定:
① 司机人员严格按派车单的要求行车,不得随意拒绝或改变行车路线;出车前,行车人员应了解清楚到达目的地的行车路线,严禁行车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绕行;
② 司机人员行车途中不得随意更换他人驾驶,严禁交由无证人员驾驶或教人学车;
③ 司机人员不得在行车过程中为个人和他人办理私事,更不得中途让与公司无关的人员乘车;
④ 司机人员应规范驾驶,严禁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严禁疲劳驾车,严禁酒后驾车;
⑤所有司机或驾驶人员都应认真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见附件2)和《油卡使用登记表》(见附件3)并每月定期报行政部,送主管副总裁审核;
⑥所有司机人员应将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位置,无论因何原因没将车停放在指定位置,均要向行政部或综合管理部登记备案。
以上条款违者,每次罚款30元。
由于司机不按规定停放导致车辆丢失的,在保险公司赔偿以外的费用由责任司机全部承担。
4、车辆检查、维护:
① 司机人员应爱惜公司车辆,行车前应认真检查车辆状况,对车辆进行简单擦拭,保持车内无异味,交车时在公司指定点停车并进行擦洗;
②司机人员平时要注意车辆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发现有故障的应及时报行政部,经批准后送汽修厂维修;
③司机人员应及时加油,禁止低油量干烧。
以上任一条款违者,每次罚款10元 。
三、车辆加油、维修管理规定
1、车辆加油:
① 公司实行“油卡加油、一车一卡制”。油卡由行政部采购、发放、管理,公司车辆一车一卡,司机或使用人加油时,做好加油登记,《加油卡使用登记表》见附件3;
②特殊情况下以现金加油的车辆,需提前到财务部借款加油后再冲账报销。
2、车辆维修、保养:
① 司机应清楚了解车辆的保养时间,车辆需要保养、维修时,司机到行政部填写《车辆保养、维修申请单》(见附件4),经批准后方可到修理点保养或维修;遇到紧急情况,需要电话告知行政部,事后补办手续;
② 保养、维修费用500元以下的,行政部负责人审批;500 -2000元 ,由主管副总裁审批;2000元以上,由总裁审批;
3、任何人不得利用车辆加油、保养、维修徇私舞弊,中饱私囊,一经发现, 清理出公司队伍。
四、车辆交通事故处理管理规定
1、严格按照交通法规和公司规定出车,所造成的交通事故,经事故鉴定,对方负全责的,公司承担保险公司赔付以外的全部费用;
2、经事故鉴定, 驾驶人员负有一定责任的,驾驶员应按鉴定的责任比例承担保险公司或对方赔付以外的损失,其余由公司承担 (包括经公司批准在处理事故过程中产生的交通费、公关费等其它费用) ,如:驾驶员占20%事故责任,就承
担赔付以外部分的20%,80%由公司承担,依此类推;
3、未经公司批准的用车出车,所造成的交通事故,一切损失全部由驾驶员承担;
4、发生交通事故后,无论何种方式用车出车,驾驶员都是事故的当事人和第一责任人,应该保持冷静,以高度的责任心和积极的心态配合交警尽快处理,不得丢车不管或拖拉处理,更不得逃逸,一经查处立即开除,并追究给公司带来的损失和相应的法律责任;
5、发生交通事件后,驾驶员立即在第一时间向主管部门的领导汇报。不得隐情不报、延报或谎报,一经查处,罚款100元,因此造成的后果均由个人承担。
五、车辆保险、年审办理的相关规定
公司所有车辆的保险、年审办理工作由行政部或综合管理部指定专人负责办理。
六、附则
本制度自2012年7月1日起执行。
附件1:派车单
附件2:车辆行驶记录
附件3:油卡使用登记表
附件4:车辆保养、维修申请单
车改后 单位保留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篇三
《单位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安全、高效、合理、有序使用车辆,确保用车生产、经营工作需要,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所有车辆(不包括分、子公司)和驾驶员的管理。
3. 职责
3.1所有车辆统一由总经理办公室归口管理,
3.2总经理办公室车队负责对所有车辆的车况、维护、鉴定和驾驶人员的业务管理。
3.3下属各部门协助总经理办公室管理本部门的车辆。安全保卫部配合总经理办公室对车辆安全进行检查。
4. 工作内容
4.1车辆管理与使用
4.1.1公司所有车辆必须确定专人负责,并向总经理办公室书面报告,做到定人定车。该车辆专职驾驶员不在岗时,其他驾驶员要相互调剂补位。
4.1.2车辆使用按先后、轻重缓急原则安排。特别重要生产工作任务,应当优先安排。车辆完成任务后,应及时返回单位,不得擅自停放在外。如有意外损失要承担经济责任。
4.1.3车辆原则上在舟山市范围内使用,需要外出的,必须经公司行政领导或总经理办公室批准。 车辆外借,属公司机关的车辆,由公司领导或总经理办公室批准;属公司下属各部门协管的车辆,由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外借出岛的报公司领导批准,一般情况借车应配备公司专职驾驶员。
4.1.4车辆用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凭卡对号加油。
4.1.5车辆保险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安排指定保险。
4.2驾驶员管理
4.2.1驾驶员应对行车安全和车辆保管、维护、保养等切实负起责任。
4.2.2驾驶员应爱护车辆,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保持车况良好和车容整洁,防止人为机械事故发生。发现车辆机械异常应主动向公司机关车队长汇报,采取相对措施,禁止车辆带病上路。
4.2.3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严格遵守各项交通法规,严禁酒后驾车。
4.2.4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调度,不出私车或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使用。
4.3车辆维护与保养
4.3.1车辆进厂保养维护或故障检修或换置部件,每次费用超过1500元的,应事先向总经理办公室报告,由公司车队派员认定后,方可进厂修理。
4.3.2因特殊情况来不及认定的,应及时说明情况,未经认定擅自进厂修理或换置部件的,其费用由驾驶员自理。
4.3.3车辆实行定点维修,无特殊情况不得到非定点厂修理。公司下属各部门指定的定点修理厂应
报总经理办公室备案。
4.3.4车辆发生碰刮,损坏或事故的,应立即向总经理办公室报告,并及时报车辆投保公司理赔。
4.3.5车辆购置、报废必须报总经理办公室检定,由总经理办公室提出购置或报废意见报总经理审批。
4.4车辆安全管理
4.4.1各驾驶员必须按照公司的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4.4.2总经理办公室和安全保卫部定期对车辆安全进行检查。
5. 相关文件
5.1
车改后 单位保留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篇四
《公司车辆管理制修改后》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 车辆管理
1.公司公务车的证照及稽核等事务统由管理部负责管理。配属于各部门之车辆由主管指派专人调派,并负责维修、检验、清洁等。
2.本公司人员因公用车须于事前向车管专人申请调派,车管专人依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不得派车。
3.重新建立车辆管理台账,建立登记使用制度,外借制度,其他单位来公司借车需本人到车管专人处本人亲自签名登记,并经欧阳总,何总同意方可外借。
第二条 车辆使用
1.使用人必须具有驾照,而且必须在车辆管理办公室进行登记。
2.公务车不得借予非本公司人员使用。
3.使用人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煞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4.驾驶人须严守交通规则。
5.驾驶人不得擅将公务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受罚。经
公司特许或返回时已逾晚上9时者例外。
6.为私人目的借用公车应先填“借车协议”,注明“私用”,并经主管核准后转办公室稽核。其他任何人员不得私自借车给任何非本公司以外的单位及个人。
7.使用人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并应将车辆清洗干净。至少每周清洁一次,如在特殊天气情况下可以适当调整,雨雪等恶劣天气后及长途返回时,车辆外表严重污染的应及时清洗。
8.不得野蛮粗暴用车。公司对驾驶员进行培训驾驶技术。
9.私用时若发生事故,而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于扣除理赔后全部由私人负担。
10.车辆在公司期间应停放在制定车位,外出期间驾驶员应寻找合理的停车场停放并保证车辆的安全。
第三条 车辆保养及加油卡的使用
1.车辆维修、包养等,应先登记“车辆维修台账”。核准后由车管小组送修。车辆的清洗保洁由驾驶人用车后自行负责。车管小组不定期检查。
2.车辆应由车管专人指定修理厂及4S店维修,否则修护费一律不准报销。可自行修复者,可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3.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
时,可 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2000元时,应与车管专人联系请求批示。
4.加油卡由专人负责保管,如需使用加油卡,需到办公室办理借出登记。在使用后立即归还办公室,并出示加油小票,严禁私用或借出给非公司车辆使用。
第四条 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3)酒后驾驶。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及主管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管理部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 人与公司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公司各负担一半。
第五条 费用报销
1.公务车油料及维修费由车管人员核对后以凭证实报实销。
2.私车公用凭实证报销。
车改后 单位保留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篇五
《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第一条 车辆管理
1.单位公务车的证照及稽核等事务统由办公室负责管理。由办公室负责人指派专人调派,车管专人负责维修、检验、清洁等。
2.本单位人员因公用车须于事前向车管专人申请调派,填写《派车单》;车管专人依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不得派车。
3.每车应设置“车辆行驶记录表”,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办公室每月抽查一次。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应呈报领导提出批评,对不听劝阻屡教屡犯者应给以处分,并停止其借用权利。
4.每车设置“车辆使用记录表”,由会计于每次加油及修护时记录,以了解车辆受控状况。每月初连同行驶记录表一并转办公室稽核。
第二条 车辆使用
1.公务车不得借予非本单位人员使用。
2.使用人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煞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3.驾驶人须严守交通规则。
4.驾驶人不得擅将公务车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受罚。经单位特许或返回时已逾晚上9时者例外。
5.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
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6.为私人目的借用公车应先填“车辆使用申请单”,注明“私用”,并经领导核准后转财务部会计稽核。
7.使用人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并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8.私用时若发生事故,而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于扣除理赔额后全部由使用人负担。
第三条 车辆保养
1.车辆维修、清洗、打蜡等,应先填“车辆使用申请单”,注明行驶里程,核准后方得送修。
2.车辆应由指定各厂牌保养,特约修护厂维修,否则修护费一律不准报销。可自行修复者,可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3.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500元时,应与车管专人联系请求批示。
4.如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而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的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单位与驾驶人或车管专人负担。
第四条 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因公务经特批的情况除外)。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立即向附近交警部门报案,并即与办公室及领导联络协助处理。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人与单位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单位经协商后共同负担。
关于车辆使用的规定
公司的车辆专供于公司的业务,一切为公司服务是司机的天职,为真正起到这一作用,特做如下规定:
公司的高档轿车只供公司中高层以上领导公出使用。
普通轿车供公司采购、业务、现场服务等使用。
其他工作人员因公务需用车时,必须由公司统一安排,司机方可出车。 个人私事一律不准动用公车。
司机不得擅自用车,不得用公车为自己或他人办私事。
擅自用车一经发现轻者扣当月工资的50%,重者当场解聘。
汽车司机要作好汽车的养护工作,按使用说明保养汽车。
在本市一律用油卡加油(包括近郊区县),如未经批准者用现金加油,产生的费用自付。
如因工作失误使车辆损坏,由司机本人负责修理,所有费用由本人承担。
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企业管理部
渤冶科联(北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七月
车改后 单位保留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篇六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修改》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统一合理化,合理有效的使用各种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更有效的控制车辆使用,最真实的反映车辆的实际情况,尽可能的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所有车辆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控制,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定本制度。
一、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各部门的所有车辆。、
二、 车辆使用管理
1、 职责
1.1 行政经理负责办公室车辆派遣及使用,并对各部门用车进行审批、协调、安排,保证办公室车辆的有效使用。
1.2 运营车辆由车辆管理人员负责车辆调度及管理,旨在最大限度的配置车辆使用,最有效的管理车辆。
2、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2.1 公务车辆使用管理
公务用车除财务外原则上是各部门经理,因公使用公车的须填写《公务车辆使用申请表》,必须由总经理批准,行政部备案。
2.2 公务车辆使用安排
2.2.2 行政部对审批通过的用车申请,填制《车辆派遣表》,将每次外出的时间、地点、公里数记入并有申请外出人签字认可。
2.2.3 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在收到《车辆派遣表》时,应提前检查车辆状况及油量情况,按照派遣表上的时间按时出车,并填写好派遣表的相关数据。
2.2.4 公务车辆申请人员在办理公司事宜时,应严格按照派遣表中所规定的时间返回公司,如果在派遣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及时返回公司,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后方可延时返回公司。
2.2.5 公务车辆驾驶人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公司的,应提前向行政部说明原因,获得批准。
2.2.6 公务车辆驾驶人员返回公司后应将填好的派遣表及时上交行政部审核,审核无误后存档。
公司公务车驾驶人不得擅自将车开回家。办完公事必须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点。不得因私使用车辆。
2.3 运营车辆使用管理
2.3.1 公司配送部、备件库、售后部均配有营运货车,且车辆数量较多,应设专人管理,旨在保证车辆安全运营的同时,最大化的配置车辆运营。
2.3.2 各部门车辆出车、送货应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调度,公司任何人员不得私自调度车辆,更不能因私使用公司车辆。
2.3.3 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公司总体的运营要求,对车辆的出车及保养进行合理安排,驾驶员应服从车辆管理人员的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管理人员。
2.3.4 公司车辆驾驶人员须有驾驶证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和上海市路况、路名。
2.3.5 公司车辆不得对外出租和出借。
2.3.6 公司所有车辆钥匙应有车辆管理人员统一保存、管理,出车时连同《车辆出车安排表》一起交给需要出车的驾驶人员,驾驶人员应在《车辆出车安排表》上签字,表示钥匙已收到。
2.3.7 公司所有驾驶人员每天下班前须将公司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地方后,将车辆钥匙交由管理人员保管。如遇特殊情况车辆当天不能返回公司的,须经部门经理批准。
2.3.8 车辆管理人员根据公司运营需要,及时安排车辆出车,对需要出车的车辆应填制《车辆出车安排表》。
2.3.9 驾驶人员在接到《车辆出车安排表》时,在规定的时间应到达指定的地点,完成配送任务后应及时返回,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返回公司的,应及时向管理人员说明情况,获得批准后方可。
2.3.10 车辆管理人员应对出车车辆进行登记,填制《车辆送货登记表》,当车辆返回时,应及时填写返回公里数,并由驾驶员确认签字。对出车异常的车辆应询问其原因,情况严重的应上报公司。
2.3.11 驾驶人员在车辆送货过程中的停车,要遵守交通法规,在允许停车的区域停放车辆,防止因此罚款。
2.3.12 部门间车辆调用应经部门经理批准,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
三、 车辆用油管理
1、 职责
1.1 行政部经理负责对公务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
1.2 运营部门由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车辆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
1.3 各部门应加强车辆用油管理,节约用油开支,使车辆均能在经济耗油的情况下有效的运营。
2、 车辆油卡管理
2.1 公司所有车车辆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
2.2 公司所有车辆禁止现金加油,驾驶人员应随时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须经部门经理、财务经理批准,并报车辆管理人员备案。
2.3 车辆加油卡办理后,管理人员应按车牌号与油卡号码进行备案登记,每月进行核对。油卡一经备案,不允许变更,如遇到特殊情况,比如油卡坏了,不能正常加油时,应报车辆管理人员,及时修理或使用备用油卡加油。
2.4 禁止车辆间互换油卡,禁止使用其它车辆的油卡加油,如遇特殊情况,应经车辆管理人员同意。
2.5 车辆管理人员应根据车辆需要办理备用油卡,在车辆所配油卡金额不足时备用,车辆在使用备用油卡时应做好备用卡使用记录,便于月底数据统计。
2.6 驾驶员在使用油卡加油时,应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小票要保持连续性,月底按顺序粘贴在《车辆用油统计表》上。
2.7 驾驶员在油卡充值前,应统一根据车辆管理人员的口令,在某一统一的时间点记录本月车辆用油的实际数据,其中:
a.月初余额为油卡在上次充值前的余额。
b.本月充值为油卡上次充值的金额。
c.月末余额为油卡最后一次加油后的金额。
d.本月用油=月初余额+本月充值-月末余额+备用卡加油金额+现金加油
f.起始公里数为上次记录数据时的车辆公里数。
l.中止公里数为本次记录数据时的车辆公里数。
j.中止公里时油箱所剩油量为本次记录数据时油箱的油量金额化。
2.8 一车一卡,一车一表,管理人员在申请充值时应将每辆车的《车辆用油统计表》上报财务审核。
2.9 车辆在使用备用卡加油时,应收集好小票,并在小票背面注明加油车辆车牌号,交给车辆管理人员,车辆管理人员对每张备用卡须填《备用卡加油统计表》,连同《车辆用油统计表》一齐上报财务审核。
2.10 特别注意事项:《车辆用油统计表》中的现金加油与备用卡加油应详细记录日期与备用卡号。
3、充值申请流程
3.1 车辆管理人员应实时了解车辆油卡的用油情况,在油卡金额接近500元时,及时申请油卡充值。
3.2 车辆管理人员在申请充值时,须做好《车辆用油统计表》工作,并保证将《车辆用油统计表》及时上报财务,财务在对油卡充值审核时要对上次充值的用油情况进行审核。
3.3 车辆油卡充值申请审核通过后,财务部将以支票或本票转交车辆管理人员,车辆管理人员应提供正确的公司名称,并指定专人领取,及时充值。
3.4 车辆油卡充值要求开具增值税票,车辆管理人员应在收到支票或本票后一周内将充值增值税票带回公司财务部。
3.5 车辆管理人员给油卡充值后,应将各车辆充值明细连同增值税票一齐带回公司财务部。
四、 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 职责
1.1对维修服务公司需有行政和部门经理及车辆管理人员共同考评和选择,使用哪家维修厂原则上使用4S店的维修。车辆管理人员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
1.2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维修质量进行验证,并保存相关的评定、维修质量、维修记录等资料。
1.3驾驶人员负责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并处理简单的车辆故障。
1.4驾驶员负责及时发现、检查故障;并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确认保养维修合格;保留更换部件交公司验审;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
2、 工作流程
2.1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2.1.1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2.1.2行驶中注意车辆是否有异常声响。
2.1.3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补充或更换。
2.1.4驾驶员每月底进行检查保养。
2.1.5每月由驾驶人员对电瓶外表进行清洁,经常检查电瓶使用情况,保持电瓶周围干燥清洁和有效工作能力。
2.1.6每月由驾驶人员检查车辆消防设施。
2.1.7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车辆造成机械事故及影响运输任务。
2.1.8车辆日常补胎及小零件更换必须在正规的4S店进行,取得正规发票,不允许抵票报销。
2.2定期保养
2.2. 1驾驶人员要严格按照车辆保养相关规定定时对车辆进行保养。车辆公里与保养项目标准见《保养标准表》。
2.2.2保养维修必须在指定的维修厂进行,驾驶员不得自行选择修理厂。
2.2.3驾驶员根据车辆运行里程数填写运行记录,经车辆管理人员核实后,由部门经理安排车辆保养时间。
2.2.4驾驶员须办理完审批手续后方可对车辆进行保养、修理,不允许先斩后奏。
2.2.5定期保养操作流程:
驾驶员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部门经理检查---审批(需要财务经理及部经理审批须审批)--凭审批后的《车辆维修申请单》(项目、金额)通过报帐中心借款---对审批后的项目进维修---维修过程中如需增加维修项目,由部门经理确认维修---对维修车辆进行检查---索取发票及维修清单----会计人员对维修项目进行审核------通过报帐中心冲销借款。
2.3.1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
2.3.2如驾驶员无法排除故障,须估算费用并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对故障严重程度及发生故障的原因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
2.3.3发生修理后必须将更换的部件交回公司验审。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突发修理原因进行鉴定、审核。
2.3.4突发修理的操作流程:口头向领导进行维修申请---获批准后进行维修(不能到指定处修理时,选择就近的修理厂)---补填《车辆维修申请单》---对维修质量进行反馈和记录-----车辆管理人员鉴定、审核----部门经理签字----走报帐中心报销。
2.4保养、维修后的车辆须经车辆管理人员及驾驶员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运输。
3、特别事项
3.1公司应指定有资质的专门车辆保养、修理点,便于修理、维修,可指定两至三个点。
3.2公司为避免修理点配件价格过高,应根据修理点单独指定汽车配件供应点。
3.3公司应根据修理点提供的保养及维修清单去指定的配件供应点购买所需配件,杜绝在同一个点既买配件又做维修。
3.4车辆保养、维理不允许驾驶员用现金交易,驾驶员应在指定维修点修理后,由公司隔月统一支付。
3.5新车在5000公里时都有一次免费保养,各新车驾驶员注意利用。
五、车辆罚款及理赔管理
1、车辆罚款管理
1.1 客运车载货罚款
1.1.1此类罚款为公司计划内罚款,驾驶员应在送货过程中有意识的避免此类罚款的发生。当发生时,驾驶员态度应良好,争取少罚款或不罚款。
1.1.2驾驶员应妥善保管开具的罚款单,经部门经理审核后,可用其它发票冲抵报销。
1.2 车辆停车罚款
1.2.1驾驶员应熟知交通停车相关规定,将车辆停放在允许停车的地方。
1.2.2该类罚款公司不允许发生,如有发生,应详细了解罚款原因,属于驾驶员出于个人利益而发生的乱停车罚款,公司不予报销。该类罚款在报销时应特别注意审核。
2、车辆事故理赔管理
2.1 车辆事故理赔是基于车辆保险的意外保证,驾驶人员应在提高自身驾驶技能的同时,认真遵守交通法规,鉴于公司车辆之多,理赔业务之多,特制定此办法。
2.2 车辆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联系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进行事故鉴定,出具鉴定报告。
2.3 驾驶员应及时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点将车辆尽早修好,不要耽误正常工作,修理费先由驾驶员垫支或凭保险公司的事故受理单向公司借款支付。
2.4 保险公司在受理交通事故后,会将一联写有理赔号码的受理单交于驾驶员,尔后保险公司系统会将该起事故的理赔号码发送至驾驶人员所留的手机上,驾驶人员应妥善保管。
2.5 驾驶人员应将正确无误的公司名称及银行帐号告知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受理事故后应跟踪保险公司及时将理赔款汇之公司帐号。
车改后 单位保留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篇七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修改》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为使公司车辆统一合理化管理,有效使用公司各类车辆,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控制车辆使用,及时对公司所有车辆进行保养和维修,以确保车辆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 车辆使用管理
1、配送部长负责人负责公司各类车辆调度及管理。
2、员工因公用车须填写《用车申请表》,由分管副总批准,配送部方可派车。驾驶员持配送部长确认的《用车申请表》,前往门卫室填写《车辆派遣表》,记录外出的时间、地点、起始公里数,回厂时必须将车钥匙交配送室并到门卫室填写《车辆行驶单》,记录回厂时间、结束公里数并签字。 3、公司驾驶员须有驾驶证件,并且要熟知交通相关法规和北京市路况、路名。
4、公司车辆出租必须填写《租车单》,单上必须体现租车原因及使用时间,由配送部长根据公司实际用车情况安排是否出租,若公司同意出租,随车驾驶员出车时必须持《租车单》前往门卫室填写《车辆行驶单》,记录出的时间、地点、起始公里数,回厂时将车辆钥匙交门卫室,并填写《车辆行驶单》,记录回厂时间及结束公里数。
5、车辆出租收费标准按(依维柯2.5元/公里、金杯2元/公里、小面1.5元/公里,含油费)收取,租车期间出现安全、违章等所有事故,租车人负全责。
6、公司所有车辆钥匙应由配送部长统一保存、管理,出车时连同《用车申请表》或《租车申请单》一起交给随车驾驶员。
7、配送部根据公司需要,及时安排车辆出车,驾驶员在接到派车通知时,在规定的时间应到达指定的地点,完成配送任务后应及时返回,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返回公司的,应及时向配送部长说明情况。 二、 车辆用油管理
1、 配送部长负责对车辆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 2、 车辆油卡管理
2.1 公司所有车辆统一使用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
2.2 公司所有配送车辆禁止现金加油,驾驶员应随时携带油卡,不得以任何理由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须经配送部长同意。 2.3 车辆加油卡办理后,配送部应按车牌号与油卡号码进行备案登记。油卡一经备案,不允许变更,如遇到特殊情况,比如油卡坏了,不能正常加油时,应报配送部长,及时补办。
2.4 配送部长应根据车辆使用情况,每月定期给油卡充值,油卡充值前,配送部长必须登记油卡余额。
2.5 配送部长在申请总卡充值时应将每辆车的油耗及使用公里数上报财务审核。
3、充值申请流程
3.1配送部长应实时了解车辆油卡的用油情况,在油卡金额接近8000元时,及时申请油卡充值。
3.2 配送部长在申请总卡充值之前,须做好油耗及车辆行驶公里数统计工作,并及时上报财务,财务部审核,审核通过后,财务部将支票或现金交配送部长办理充值业 三、 车辆维修、保养管理
1、 职责
1.1配送部长负责对维修质量进行验证,并保存相关的维修质量、维修记录等资料。
1.2驾驶员负责发现、检查故障,并及时通知配送部长安排维修。负责维修驾驶员必须保留更换部件交公司验审;对维修质量进行及时反馈。 2、 工作流程
2.1驾驶员负责指定车辆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2.2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辆内、外清洁。
2.3配送部长应对车辆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避免车辆机械事故及影响运输任务。
2.4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若驾驶员无法排除故障,须估算费用并征得配送部长同意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对故障严重程度及发生故障的原因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发生修理后必须将更换的部件交回公司验审。配送部长对车辆突发修理原因进行鉴定、审核。 四、车辆罚款 1、客车载货罚款
1.1此类罚款为公司计划内罚款,驾驶员应在送货过程中有意识的避免此类罚款的发生。当发生时,驾驶员态度应良好,争取少罚款或不罚款。 1.2驾驶员应妥善保管开具的罚款单,经配送部长审核后,可用其它发票冲抵报销。
2、车辆停车及违章罚款
2.1驾驶员应熟知交通停车相关规定,将车辆停放在允许停车的地方。 2.2该类罚款公司不允许发生,如有发生,应详细了解罚款原因,属于驾驶员个人原因而发生的乱停车或违章罚款,公司不予报销。 附表一:《用车申请表》 附表二:《车辆行驶单》 附表三:《租车申请单》 附表一:
用车申请表
附表二:
车辆行驶单 车牌号:
附表三:
租车申请单
车改后 单位保留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篇八
《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为合理有效使用车辆,最大限度节约成本,提高使用效率,并确保车辆安全、良好地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车辆:
二、车辆管理
1.公司车辆的证照及稽核等事务统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管理。司机负责维修、检验、保养、清洁等。
2.各部门用车前须向车辆管理员申请调派,填写《司机出车单》;车辆管理员依重要性顺序派车。不按规定办理申请,不得派车。
3.出车前车辆管理员应填写《车辆行驶记录表》,使用前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记录表上前一次用车的记载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等。行政人事部每月抽查一次。发现记载不实、不全或未记载者应呈报领导提出批评,对不听劝阻屡教屡犯者应给以处分,并停止其借用权利。
4、车辆管理员在派车时,对相似方向、相似时间的用车申请应尽量安排共用车辆,减少派车的次数和成本。
5、驾驶员办完事后应及时返回公司,如遇交通阻塞或意外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公司的,应及时向车辆管理员说明原因。
三、车辆使用
1.车辆不得借予非本单位人员使用。
2.驾驶人于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煞车
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否则最后使用人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3.驾驶人须严守交通规则。
4.驾驶人不得擅将车辆开回家,或作私用,违者按情节严重性罚款20--100元,经单位特许者例外。
5.车辆应停放于指定位置、停车场或适当、合法位置。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犯交规、损毁、失窃,由驾驶人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6.为私人目的借用公车应先填《司机出车单》,注明“私用”,并经领导核准后转行政人事部稽核备案。
7.使用人应爱护车辆,保证机件、外观良好,使用后并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8.私用时若发生事故,而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等,于扣除理赔额后全部由使用人负担。
四、车辆使用费用管理
1、每次出车产生费用时,司机应附上相关的凭证交给车辆管理员审核。
2、车辆管理员应认真审核并保管司机的行车记录。
3、由于司机违章造成的费用,由司机全额承担。
4、车辆管理员应每周核对车辆的实际行驶里程与《车辆行驶记录表》的总里程,将误差控制在5%以内。否则,应彻查原因并予以纠正。
四、车辆用油管理
1、车辆管理员负责对公司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
2、车辆需加油时,由驾驶人从财务借支现金加油,也可先自己垫付,再凭相关票据到财务报销。
3、驾驶员在加油后,应保留好每次加油的小票,并按顺序在《车辆行驶记录表》上登记;否则造成加油数据无法确认的,车辆管理员有权对该驾驶员批评或处罚。
4、车辆管理员应每月分析一次车辆的百公里油耗,按照百公里耗油标准作为司机的月度考核标准。
五、车辆保养
1.车辆维修、清洗、打蜡等,应先填“车辆维修申请单”,注明行驶里程,核准后方得送修。
2.车辆应由指定各厂牌保养,特约修护厂维修,否则修护费一律不准报销。可自行修复者,可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
3.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他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但无迫切需要或修理费超过500元时,应与车辆管理员联系请求批示。
4.如由于驾驶人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而导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的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单位与驾驶人负担。
六、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因公务经特批的情况除外)。流程如下:
(1)车辆管理员每月两次网上机动车违法查询,确定责任人后,开具《违
规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交给违规责任人,一份留底,于下月初考勤时一起报总经理后递交财务部。
(2)财务部负责核实、并汇总记录,罚款于当月工资中扣除,车辆违规记录于年底前一起消除。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立即向附近交警部门报案,并即与公司及领导联络协助处理。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人与单位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单位经协商后共同负担。
车改后 单位保留车辆使用管理制度篇九
《修改后运输车辆管理制度》
山西磐龙建材有限公司
运输车辆管理制度
为了充分合理配置公司运输资源,发挥整体运输效能,降低运输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一、运输车辆管理:
1.车辆实施统一管理、统一调度,以达到资源共享,减少费用,提高整体运能。
2.车辆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运输部负责统一预算审核上报。
3.车辆实施定车定人管理,利于对车辆技术状况的掌控,保证行车安全。
4.车辆必须按规定的统一地点停放,排列整齐有序,车内外
保持整洁干净,随车工具和消防器材齐全完好。
5.车辆必须经公安、交通部门审验合格,达到安全技术状况良好,设备齐全。
6.车辆行驶必须相关证件齐全有效,以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查验。
7.车辆统一建立规范的车辆技术档案。
二、车辆使用
1.车辆使用每天由车队长根据运输工作量需求进行派调。
2.送货采取定时和随时送货相结合的方法,统一按线路调配
车辆,提高车辆使用率,降低运输成本。
3.非经营用车,根据具体运力情况,合理调派车辆。
4.车辆行驶必须凭车队长或货场、料场签发的“路单”行驶,驾驶员在行驶途中不得任意改变行车路线。
5.员工不的私自用车,如需使用必须经领导部门批准,同时
一切费用自理。
6.车辆是公司的固定资产,是完成目标任务不可缺的经营工
具,使用管理人必须规范操作,妥善管理,确保车辆状况良好。
三、车辆保养及维修
1.驾驶员对分管车辆要经常进行例行检查。即出车前、行车
中、收车后进行检查,以便及时排除故障。(检查项目:水、气、电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制动系统是否完好正常;轮胎装置是否完好正常;电气、灯光系统是否正常使用;发动机、底盘运转是否正常,有无异声;当前停车位置是否有渗漏痕迹等)
2.车辆实行计划保养和平时保养相结合。每季一次进行维护
保养(清洗、润滑、紧固、检查调整为中心),以上保养作业驾驶员自行完成,维修人员技术指导。
3.车辆如有故障,原则上由本部门维修人员自行修理,确实
不能修理的经输部经理同意后可送价格优惠、质量好的指定修理厂修理。
4.做好车辆零部件的收旧利废工作,对使用过的车辆零部件,凡修理后能继续使用的,都应在保证质量和行车安全的前提下,尽量修理以减少浪费,节约开支,降低维修成本。凡修理后不能继续使用的通一交运输部收存。
四、燃料与配件管理
1.车辆加气统一到公司气库加气并办好相关手续,原则上不
允许到其他加气站加气,特殊情况除外(遇到车辆行驶中途供气不足等情况)。
2.车辆出长途必须在公司气库加满后方可出车,确因路途较
远,需在途中加气,驾驶员报车队长批准少量加气。
3.经常使用的零配件,机油等易耗品,采取批量购买,专人
负责保管领用登记。
4.驾驶员要求更换车辆零配件,必须由运输部审核同意,方
可更换。
五、安全检查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正确处理安全与经营、安全与效益的关系,保证主营运输任务的完成。
2.维修人员逢周一早上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以便及时发现
安全隐患,杜绝带“病”行车,确保行车安全。
3.定期进行安全行车教育,使驾驶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观
念。
4.实施安全行车奖励和处罚,年终或半年给予相应的安全补
贴或奖励,如发生安全行车事故,责按责任轻重,损失大小进行处罚。
六、车辆出车前检查项目
1.气箱液位
2.发动机油位
3.刹车及离合器液位
4.蓄电池电解液液位
5.离合器、刹车踏板
6.轮胎及胎压
7.所有电气设备(雨刮/车灯/喇叭)
8.工具箱工具齐全
9.个人防护用品(防静电阻燃工作服/安全帽/安全鞋/安全眼镜/手套/防爆电筒/反光背心/防护靴/呼吸面罩等)
10.灭火器(压力表指针在绿色区域)
11.随车文件(MSDS,运输应急卡等)
12.车辆清洁
13.卸料管无老化破损,管口盖在位并紧固
14.车辆和驾驶员的所有证件完整有效
七、车辆事故处理和处罚
事故的处理
1.车辆运输部接获肇事驾驶员通知后,应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并迅速前往肇事地查勘处理(条件允许的情况下)。
2.当事驾驶员应先急救伤患,通知交管部门,保险公司及相关部门。
3.尽量寻觅目睹事故第三者作证,并记清楚姓名,住址,电话。
4.如无人员伤亡,待交警、保险公司现场取证后,方能撤离现场。
5.如有人员伤亡,待交警、保险公司到达现场后,应查看是否有物损、货损。需告知保险公司或交警现场勘查人员。
6.当交警、保险公司现场取证完成后,驾驶员应向对方索取姓名、地址、电话、车辆号牌及相关资料(双车事故)。
7.肇事发生后迅速以电话通知部门领导并由运输部在两天内以书面形式请求理赔及填汽车肇事报告表呈报公司经理,若车辆有较大的损害,人员有严重伤亡时,需通知行政部协助处理。
肇事驾驶员处罚
1.责任属于对方车辆的过失,公司概不负赔偿之责。
2.肇事责任属于公司驾驶员的过失,其赔偿款项由保险公司负担,公司并对肇事驾驶员处以200—500元罚款。
3.肇事责任属于公司驾驶员与对方驾驶员或第三者共同过失的,按各方应负责任之比率分担,公司对肇事驾驶员视情节处以100—300元的罚款。
4.肇事后对方车辆逃逸能制止而未制止,或对方车号能注意而未注意,致使肇事责任无从判明或追究者,所造成的损害赔偿,由肇事驾驶员负责。
5.肇事事故如发生人员伤亡,公司对找事驾驶员视情节处以1000—50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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