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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废弃物处置制度篇一
《食品生产企业废弃物管理制度1》
食品生产企业废弃物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更有效的控制本公司生产过程及相关过程中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的产生,防止其污染环境,并对其进行合理回收利用,降低生产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运行过程中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的控制和综合处理。
3 职责
3.1 各部门负责将本部门的废弃物、危险废弃物分类存放。
3.2 生产部负责车间废弃物、危险废弃物折控制和处理工作。
3.3 检验室负责实验过程产生废弃物、危险废弃物的控制和处理工作。
3.4 各办室负责各自办公区域内废弃物的控制和处理工作。
3.5 仓管员负责仓库的废弃物、危险废弃物的控制和处理工作。
4 管理办法
4.1 各责任产部门负责将本部门的废弃物和危险弃物分类存放和标识。
4.2 公司的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分类如下:
(1)办公活动产生的一般废弃物:废包装材料、废旧纸张和报纸,办公垃圾。
(2)生产活动产生的一般废弃物:废弃包装物、废旧设备零部件,生产垃圾。
(3)质检活动产生的一般废弃物:废玻璃瓶、废液等实验垃圾。
4.2.2 危险废弃物:
(1)办公活动生产的危险废弃物:废旧灯管和电池。
(2)生产活动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废机油及其沾染物,废旧危险化学品,废液包装物。
(3)质检活动生产的危险废弃物:危险废液,沾有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
4.3 原材料仓、成品仓应做好防潮、防晒、防锈、防变质等工作,避免废品、废料的形成。
4.4 生产车间在产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工艺文件,合理使用包装材料,尽量减少废料、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的产生。
4.4.1 各办公区的废弃物由回收公司进行处理,企不定期部负责对各办公区废弃物处理的监控。
4.4.2 生产车间由机器的维修等产生的废部件、废零配件等放入指定的废料区,达到一定数量后由仓管员进行处理。
4.4.3 检验室在检验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废弃物和危险废弃物分门别类放置在相应的废弃物区和危险物区,生产过程产生的废品、废料、废弃物、危险废弃物应集中分类存放在废品废料区和危险废弃物区,达到一定数量后,由生产部将危险废弃物交有资质的回收商回收处理,并作好记录。
4.4.4 生产、办公、检验、生产活动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旧设备零部件、生产垃圾、实验垃圾、办公垃圾和生产垃圾等一般废弃物应集中存放,由仓管员
定期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和垃圾回收站,并作好记录。
4.4.5 机修产生的废机油应单独存放,标志清楚,定期送有资质的化学危险回收公司处理。
4.5 生产部每月应对废品、废料进行统计,必要时做出分析评价。
食品经营废弃物处置制度篇二
《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餐饮服务单位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1、餐饮服务单位必须与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企业签订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经营协议;
2、安排专人负责本店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收运、台账管理工作;
3、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4、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5、废弃物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具有餐厨废弃物标识,整洁完好,运输中不得泄漏、撒落;5、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
7、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8、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并定期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及环保部门报告;
9、发现餐饮服务环节违法违规处置餐厨废弃物的,应第一时间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环保部门举报;
10、企业负责人应实时监测单位餐厨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并对处置行为负责。
食品经营废弃物处置制度篇三
《食品加工企业废弃物管理制度》
食品加工企业废弃物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食品加工企业废弃物管理,保障食品安全,促进资源循环利用,维护城乡面貌和环境卫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
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食品加工企业废弃物,是指除居民日常生活以外的食品加工、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余和废弃食用
油脂等废弃物。
前款所称的废弃食用油脂,是指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
水混合物。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食品加工企业废弃物的产生、
收集、运输、处置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 食品加工企业废弃物的治理,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的原则。
推进食品加工企业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一体化运营。
第五条 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省食品加工企业
废弃物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
内食品加工企业废弃物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公安、环保、农业、商务、卫生、工商、质监、价格、食品药品监管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食品
加工企业废弃物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食品加工企业废弃物治理资金的投入。采取措施,鼓励通过净菜上市、改进食品加工工艺、节约用餐等方式,减少食品加工企业废弃物的产生;通过经济、技术等手段,促进食品加工企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
无害化处理。
第七条 食品加工企业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费用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当地人民政府适当补贴,并组织制定统筹解
决措施。
第八条 餐饮行业协会应当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参与制定有关标准,规范行业行为;推广减少食品加工企业废弃物的方法,将食品加工企业
废弃物的管理工作纳入餐饮企业等级评定范围。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食品加工企业废弃物管理规定
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
第二章 治理规划和设施建设
第十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等,编制环境卫生
专项规划。
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应当包含食品加工企业废弃物治理的内容,统筹安排食品加工企业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设施的布局、用地和规模。 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按照区域统筹的模式,规划建设区域性食品加
工企业废弃物处置设施。
第十一条 食品加工企业废弃物处置设施用地应当作为环境卫生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 第十二条 食品加工企业废弃物收集、处置设施建设,应当符合环境
卫生专项规划。
食品加工企业废弃物处置设施规模达到100吨/日以上的建设项目,由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者核准。省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在审批或者核准项目时,应当征求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意
见。
跨行政区域范围服务的食品加工企业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由上级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或者核准。上级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在审批或者核准项目时,应当征求同级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
的意见。
第十三条 食品加工企业废弃物收集、处置设施工程建设的勘察、设
计、施工和监理,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第十四条 食品加工企业废弃物收集、处置设施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向当地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竣工验收
备案并报送建设工程项目档案;同时告知当地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
管部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对已经建成运行的食品加工企业废弃物处置设施,由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无害化等级评定标准。无害化等
级评定由省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第三章 食品加工企业废弃物申报、收集和运输
第十五条 食品加工企业废弃物实行分类投放、专业收集和运输。 第十六条 食品加工企业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当与食品加工企业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企业签订协议,并报当地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在向环保、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或者许可申请
时,应当主动出示协议。
第十七条 食品加工企业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当每年定期向当地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申报下一年度食品加工企业废弃物产生情
况。
新设立的食品加工企业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当自食品加工企业废弃物首次产生之日起10日内向当地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申报食
品加工企业废弃物产生情况。
办理食品加工企业废弃物产生情况申报时,食品加工企业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当提交其与食品加工企业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企业签订的协
议复印件。
食品加工企业废弃物产生单位经营场所发生变更或者食品加工企业废弃物产生量发生较大变化时,应当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
生主管部门。
第十八条 食品加工企业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设置符合标准的食品加工企业废弃物收集容器;
(二)将食品加工企业废弃物与非食品加工企业废弃物分类收集、单独存放,并按照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设置油水分离器或者隔油池等
污染防治设施;
(三)保证食品加工企业废弃物收集容器、污染防治设施完好、密
闭和整洁,并保持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四)在食品加工企业废弃物产生后24小时内将食品加工企业废弃物交给与其签订协议的食品加工企业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企业;
(五)不得将食品加工企业废弃物排入雨水管道、污水管道、河道、
湖泊、水库、沟渠和公共厕所。
第十九条 市、县(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招标等公平竞争的方式作出食品加工企业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许可决定,向中标企业颁发食品加工企业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并与中标企业签订食品加工企业废弃物收集、运输经营协议。食品加工企业废弃物收集、运输经营协议应当明确约定经营期限、服务标准、违约责任等内容,并作为食品加工企业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附件。
食品经营废弃物处置制度篇四
《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龙凤区六小附属幼儿园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园食堂餐厨废弃物的管理,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杜绝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特别制定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食堂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幼儿园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二、食堂必须按要求将餐厨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三、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食品原料粗加工产生的垃圾(菜叶、根须、动物内脏、毛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处理,即倒入垃圾桶加上盖子,运往垃圾站,由环卫工人转运处置;泔水类垃圾(食物残渣、饭、菜、汤水、锅底、留样处理物等)按规定倒入专用泔水桶,回收给养殖户。
四、泔水类垃圾按要求要与回收方签订回收协议书,注明泔水类垃圾回收仅限于养殖用,不得另作他用。
五、餐厨废弃物处置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完整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报告总务处,并接受监督检查。
六、总务处加强对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督,对不按规定处理餐厨垃圾的食堂,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相关人员一定的处罚。
食品经营废弃物处置制度篇五
《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为加强食堂餐厨废弃物的管理,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杜绝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师生食品安全,特别制定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食堂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二、食堂必须按要求将餐厨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三、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食品原料粗加工产生的垃圾(菜叶、根须、动物内脏、毛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处理,即倒入垃圾桶加上盖子,运往垃圾站,由环卫工人转运处置;泔水类垃圾(食物残渣、饭、菜、汤水、锅底、留样处理物等)按规定倒入专用泔水桶,回收给养殖户。
四、泔水类垃圾按要求要与回收方签订回收协议书,注明泔水类垃圾回收仅限于养殖用,不得另作他用。
五、餐厨废弃物处置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完整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报告管理处,并接受监督检查。
六、管理处加强对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督,对不按规定处理餐厨垃圾的食堂,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相关人员一定的处罚。
食品经营废弃物处置制度篇六
《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与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企业签订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经营协议。
二、安排专人负责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收运、台账管理工作。
三、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四、禁止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五、废弃物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具有餐厨废弃物标识,整洁完好,运输中不得泄漏、撒落;
六、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
七、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八、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并定期向餐饮监督部门及环保部门报告。
九、发现餐饮服务环节违法违规处置餐厨废弃物的,应第一时间向当地餐饮监督部门及环保部门举报。
十、企业负责人应实时监测单位餐厨废弃的处置管理,并对处置行为负责。
食品经营废弃物处置制度篇七
《废弃物处理制度》
文件修改记录
Modification Record
目 录
1 目的 .......................................................................................................................................................1 2 范围 .......................................................................................................................................................1 3 定义 .......................................................................................................................................................1 4 职责 .......................................................................................................................................................1 5 相关文件 .............................................................................................................................................1 6 总要求 ..................................................................................................................................................1 7 过程描述 .............................................................................................................................................1 8 记录 .......................................................................................................................................................4 9 附件 .......................................................................................................................................................4
1 目的
建立收集、运输、储存和处理各种废弃物的管理程序,规范废弃物处置管理。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项目部废弃物管理。
3 定义
无
4 职责
4.1 安全环保部是废弃物处理的牵头管理部门,对废弃物的处置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4.2 社会事务部负责公司总部区域废弃物的处置管理;
4.3 项目部储运物管部负责本项目废料、包装物等废弃物的处置管理; 4.4 项目部工程部负责施工现场废弃物的处置管理; 4.5 项目部综合部负责生活废弃物的处置管理;
4.6 项目HSE部负责对本项目废弃物处理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5 相关文件
5.1 上游文件
《HSE运行控制程序》 5.2 下游文件
无 5.3 引用文件
5.3.1 《HSE检查管理制度》 5.3.2 《反违章实施细则》 5.4 参考文件
无
6 总要求
无
7 过程描述
7.1 环境意识培训
项目部HSE部专业工程师应对所有分包商提供所需要的环境知识培训。该培训应涵盖以下内容:
1) 应急反应计划; 2) 废弃物种类; 3) 废弃物管理; 4) 废弃物分类; 5) 废弃物存储; 6) 废弃物处置/处理;
7) 处理废弃物时要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7.2 废弃物分类 7.2.1 液体废弃物
液体废弃物是指废弃的或者正要被处理的液体。这包括: 1) 废油; 2) 废弃柴油;
3) 不用的润滑油(包括液压油); 4) 污水;
5) 清洁设备、厂房、刷漆工具用水; 6) 废油漆; 7) 油漆稀释剂。 7.2.2 固体废弃物
固体废弃物指所有没有污染性的固体状废弃物,包括: 1) 一般废弃物(纸,冷饮料罐,塑料); 2) 建筑废弃物。 7.2.3 危险废弃物
危险废弃物指可能造成土壤、水或空气污染并可能对人员健康产生危害的所有废弃物。包括:
1) 液体废弃物容器; 2) 混凝土及水泥包装物; 3) 有害物质包装物。
食品经营废弃物处置制度篇八
《学校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水头小学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校食堂餐厨废弃物的管理,规范餐厨废弃物处置,杜绝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特别制定沁华学校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食堂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直接责任人职责,严格执行学校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二、食堂必须按要求将餐厨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下水道、倒入公共厕所和其他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三、餐厨废弃物实行分类管理,分别处理。食品原料粗加工产生的垃圾(菜叶、根须、动物内脏、毛皮等垃圾物)按生活垃圾处理,即倒入垃圾桶加上盖子,运往学校垃圾站,由环卫工人转运处置;泔水类垃圾(食物残渣、饭、菜、汤水、锅底、留样处理物等)按规定倒入专用泔水桶,回收给养殖户。
四、泔水类垃圾按要求要与回收方签订回收协议书,注明泔水类垃圾回收仅限于养殖用,不得另作他用。
五、餐厨废弃物处置安排专人负责,建立完整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定期报告总务处,并接受监督检查。
六、总务处加强对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置工作的检查监督,对不按规定处理餐厨垃圾的食堂,责令立即改正,并给予相关人员一定的处罚。
水头小学
二0一四年三月
食品经营废弃物处置制度篇九
《回收食品登记处理制度》
回收食品登记处理制度
严禁使用回收食品、生产废弃物作为生产原料的管理制度 及回收食品、生产废弃物登记销毁制度
为切实保护我公司的声誉,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现制定严禁使用回收食品、生产废弃物作为生产原料的管理制度及回收食品登记销毁制度。
一、严禁使用回收食品、生产废弃物作为生产原料的管理制度
1、 回收食品、生产废弃物包括:
1.1由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回收的在保质期内的各类食品及半 成品;
1.2由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回收的已经超过保质期的各类食品及半成品;
1.3因各种原因停止销售,由批发商、零售商退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各类食品及半成品;
1.4因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而被行政执法单位扣留、罚没的各类食品及半成品
1.5产品生产过程中的不合格品、受污染品、落地品等。
2、对回收回来的产品质检部门应马上对该产品进行化验,对能够进行饲料加工的以低价卖给饲料公司并作好记录。对不能够作饲料的应进行销毁并作好记录。
3、回收回来的产品严禁进行再加工,品质部应对加工环节进行严格的控制,如有回收回来的产品进行再加工的情况品质部有权停产并对该批产品进行封存并作记录报公司经理处理。
二、回收食品、生产废弃物登记销毁制度
1、对不能够进行销售的产品应进行销毁并作好记录。
2、记录应当包括回收食品、生产废弃物的产品名称、产品规格、生产批号、生产日期、退货日期、退货数量、销毁地点、销毁方式、销毁数量、销毁时间、负责人员等内容。销毁食品时应当有2人以上在场并签字。
3、公司应当定期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回收食品、生产废弃物的登记和销毁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