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说明 困难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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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说明 困难补助篇一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亡故后申请困难补助的遗属情况说明》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亡故后 申请困难补助的遗属情况证明

情况说明 困难补助篇二
《贫困情况说明》

我是一名云南师范大学的一名贫困大学生,来自于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后所镇一个偏远的农村山区。家里有六口人,爸爸妈妈,外公外婆还有一个弟弟。家里紧靠三四亩地维持日常的生活,平时农闲时节爸爸妈妈也会出去找几份工做做,保证每个月我和弟弟的生活费。 考上大学,对于农村的孩子而言既是一件高兴的事但同时也是一件令父母头疼的事。父母微笑的皱纹下不难看出丝丝的无奈。4000的学费再加上1200的住宿费,还有一学期的生活费就已经接近1万多了,急坏了爸爸妈妈。他们四处为我筹钱,目的就是能够让我顺利的入学,该借的地方都跑遍了,还是凑不齐大学四年的费用。爸爸由于性子急,白头发不知不觉的增加了好多,妈妈也是整天在亲戚家晃悠给我筹钱。每次回去见到他们都忍不住的躲在房间里泣不出声。

2010年弟弟也以优异的成绩考进了云南大学,这下又给家里面雪上加霜,加重了父母的负担。父母不得不一天做几份工,晚上都要九点才能回家吃上一顿热乎乎的饭菜,而换来的仅仅只有一个月不到1500的收入,父母也渐渐消瘦了,身体也不如以前,医药费用上的开支也占据了家庭收入的主要大部分。加之外公外婆年老体弱多病,更加重了家里面的负担。现在弟弟在学校也是靠学校补助维持生活,课外只能靠做兼职赚取一点点钱零用。

现在,每每一到九月份,便成为了家里的不好事。望着父母枯涩的眼眶心里都有一种生活不出来的痛,尤其是在筹钱无获的时候,看着父母的无奈,作为孩子的我们也不知道该用什么语言来安慰父母。只能静静的陪父母坐在火塘边,跟他们说说话,聊聊我们在大学的生活,也许这就是对他们精神上最大的慰藉了吧!

随着时间的流逝,父母也不能再像往日哪样整天干活了,家里面的收入也开始慢慢少了,欠亲戚家的钱也是一年比一年多,现在已经欠了3万多的账了。爸爸还在说:“这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啊?”尽管亲戚说不急着还,但急性子的爸爸还是不敢闲下来,只要闲下来一有点时间,就去帮别人做小工,尽管只有几十块钱。为了这个家,爸爸妈妈付出了很多汗水,也流过了之前从未见过的眼泪。

寒冷的冬天,对于农村而言,应该来说是该闲下来好好休息的日子,但对我父母而言,却没有农闲时的舒适。他们为了我和弟弟下年的学费又开始忙碌起来,他们到煤矿帮忙上炭,冰冷的铁锹每次撞击在手上都是揪心的疼,手上的老茧也是脱了一层又一层。可父母从来不叫痛也不叫累,只是默默的为家里面输着自己的血液。

为了父母少吃点苦,少受点累,作为孩子的我只能想到通过这些渠道寻求帮助。希望能够得到学校的帮助,我会加倍努力学习,更好的做社会有用的人。

情况说明 困难补助篇三
《关于离任村支书村主任生活困难补助制度的情况说明》

各位组织委员:

近段又有部分地方的离任村支书村主任上访。为了认真做好这方面的稳定工作,现将离任村支书村主任生活困难补助制度方面的政策规定及我县所做的工作印发给你们,请你们及时了解掌握思想动态,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中共桃江县委组织部组织组

2010年9月9日

关于我县离任村支书村主任生活困难补助制度的

情 况 说 明

中共桃江县委组织部

(2010年9月)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非常重视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特别是在关心爱护生活困难的离任村支书村主任方面,在全省率先建立了生活困难补助制度,得到了省市的充分肯定和农村基层干部的普遍拥护。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湘发[2007]10号)出台后,我县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省委文件精神,做到发放对象公开、发放标准统一、发放途径规范,进一步完善了离任村支书村主任生活困难补助制度。

2006年,县委、县政府根据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实际情

况,研究决定建立离任村支书生活困难补助制度,对连续任职10年以上,没有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生活困难的离任村支书每年给予适当的生活困难补助。经过调查摸底,当时全县符合条件的共有960人,按人均每年500元的标准将资金拨付到各乡镇,由各乡镇党委负责发放。

2007年,中共湖南省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在全省范围了统一建立了离任村支书、村主任生活困难补助制度。文件规定:对连续任职10年

以上或累计任职15年以上,正常卸职、离任且现年龄在60周岁以上,家庭人均纯收入、生活水平低于当地村民平均水平的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按每人每月不少于3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困难补助。这个文件对生活困难补助的发放对象、发放标准、发放方式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了统一明确的规定。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文件精神,县委组织部在2008年上半年组织各乡镇党委对全县离任村支书村主任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摸底。调查按照并村前的772个村进行,由村党支部组织,乡镇联村领导、驻村干部指导,对本村历年来的村支书(大队支书)、村主任(大队长)的任职人员、任职年月按任职先后顺序登记造册。原始调查表上有已离任的历任村支书村主任本人的签名(已经逝世的、外出不在家的由其直系亲属代签)、现任村支书签名、联村领导和驻村干部签名,并由村党支部和乡镇党委分别审核后加盖公章。原始调查登记表在本村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各乡镇党委根据原始调查登记表,填写汇总登记表,汇总登记表包括本乡镇所有离任村支书村主任的姓名、性别、年龄、连续任职时间、累计任职时间。汇总登记表经乡镇党委审核后,在本乡镇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在此基础上,县委组织部建立了全县离任村支书村主任台帐和电子数据库。

为了确保离任村支书村主任生活困难补助资金管理有

序、发放到位,县委组织部与县财政局联系,将生活困难补助资金发放纳入“中国农民补贴网”的发放范围,为每一名补助对象建立了银行帐户,通过“一卡通”的形式将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补助对象的银行账户上,减少了中间环节,实现了及时、便捷、足额的发放。2008年有1724名符合条件的离任村支书、村主任享受了每人每年500元的生活困难补助。

2009年,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要求适当提高符合湘发„2007‟10号文件规定的离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同年,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适当提高符合湘发„2007‟10号文件规定的离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由每人每月3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0元。县委、县政府坚决贯彻落实省里的文件精神,确保离任村支书村主任生活困难补助按省定标准足额发放到位。2009年,全县有1853名符合条件的离任村支书、村主任享受了每人每月60元的生活困难补助。

今后,随着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进一步健全,农村基层干部的保障机制也将会得到进一步的完善。

情况说明 困难补助篇四
《职工困难救助补助办法》

XXXXX

职工困难救助补助办法

为弘扬关心人、爱护人、帮助人的传统美德,促进XX事业的更好发展。根据国家和广西有关规定,结合本局的具体情况,特制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救助办法如下:

一、 生活困难补助的范围

生活困难救助对象限于本局职工。

二、 生活困难补助的种类

生活困难救助种类,根据不同情况分为一般生活困难救助(每年一次)和特殊生活困难救助。

三、职工在下列情况下之一可以申请生活困难救助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职工可以申请一般生活困难补助。

1、本年内职工家庭月收入生活费达不到广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本年内职工本人或直供养的直系亲属去世造成生活困难。

3、本年内职工家庭发生火灾或自然灾害(包括家庭物资被盗二次以上的,财产损失价值在职人员10000元以上,其他人员5000元以上),给职工家庭造成生活困难的。

4、本年内,职工本人遭突发性意外伤害(工伤或违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除外)、天灾人祸住院治疗、直接供养的直系亲属,

因患病住院治疗,个人承担医疗费较大(减除保险、医保以外10000元以上),给职工家庭造成生活困难的。

6、单亲家庭,且子(女)年龄在十八周岁以内或虽超十八周岁但以在校读书,无独立经济能力,职工家庭生活困难的。

(二)有下列情况职工可以申请特殊生活困难救助

职工本人或直接供养的直系亲属患严重疾病;住院治疗个人承担费用巨大(减除保险、医保以外在职人员25000元以上),给家庭生活造成困难的。

四、困难补助的标准

一般生活困难补助,特难原则上每人每年1500元以下,特殊生活困难补助标准原则上每人每年3500元以下,具体标准视县局当年度的财力许可,经局领导研究讨论后决定。

五、生活困难补助的原则

(一)坚持用于确实需要帮助的职工身上的原则,对于生活确有困难的职工,给予必要的帮助,体现组织的关心,启发其工作热情,更好做好本职工作。

(二)一视同仁的原则,防止特殊化和重复补助等不合理现象。

(三)坚持公开原则。职工生活困难补助工作要公正、公平、公开,接受民主监督。

六、生活困难补助程序

(一)职工提出生活困难补助申请。一般生活困难救助(每

年一次),每年度的12月15日之前提出;特殊生活困难救助在具体发生时提出。

申请时提交相关材料,具体材料如下:

1、生活困难补助申请书(注明理由及生活困难补助种类)。

2、相关证明材料。

(1)申请最低于生活保障困难的,提交《家庭户口簿》复印件;家庭或成员收入状况证明(家庭成员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提供,无工作单位的,由所在社区或村委会提供)。

(2)申请本人或直系亲属病故生活困难补助的,由人教部门提供报备材料或职工请假处理丧事的请假单证明。

(3)申请职工家庭发生灾害或财物被盗困难补助的,提交:消防部门、公安报案的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财产损失评估报告

(4)申请职工或直系属患病住院治疗生活困难补助的,提交:《家庭户口簿》复印件;医院疾病证明;临床病历;住院结算清单复印件;保险、医保结算清单复印件。

(5)申请职工意外伤害生活困难补助的,提交:发生意外伤害相关情况说明、医院疾病证明、住院结算清单、保险、医保结算清单复印件等。

(6)申请单亲抚养子女生活困难补助的,提交:《家庭户口簿》复印件;子女超十八周岁但在校读书的提供学校证明。

(二)职工所在单位审核上报。职工所在XX接到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申请后,一周内召开职工大会进行研究,对所提交的

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签署意见后上报县局工会。

(三)县局工会对上报材料审核。县局工会接到基层单位、股室上报的材料后,对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可实地调查,审核签署意见后提交局长办公会议研究。

(四)局长办公会议研究,作出决定,包括享受生活困难补助的人员及标准等。

(五)公示及发放。对局长办公会议作出的决定,在XX系统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结束后由县局工会及计财股列册发放。

七、其他

职工或家属利用虚假手续骗取生活困难补助的,由县局工会予以追回,取消困难补助发放年度的评先资格,是公务员的,取消评选优秀公务员资格,并在全XXXX范围内严以通报。

XXXXXXX

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情况说明 困难补助篇五
《关于吴环环同学家庭贫困情况说明》

关于吴环环同学家庭贫困情况说明

尊敬的各位领导:

吴环环同学是七年级四班学生,该生品学兼优,家境贫寒,需要向申请贫困生补助,该同学情况如下:

吴环环出生在一个偏僻的小山村,父亲早年在外务工时在矿场中去世,原本美好的一家人就这样无情的摧毁了,爷爷奶奶不想再给这样的家庭增添负担,于是就分开过生活。吴环环的母亲一个人靠在外做点零工维系整个家庭的生活起居,家中还有一个五岁的弟弟,正是读书的年龄,因为交不起学费还在家里放着。生活十分艰难。

该生学习扎实,为人诚恳,尊重师长,团结同学。感谢领导对该生的关爱。

此致

敬礼

2014.10.8

情况说明 困难补助篇六
《关于开展申请研究生经济困难补助工作的通知(2013)》

关于开展申请研究生经济困难补助工作的通知

对象:我院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含博士)

准备材料:1.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原件,需加盖乡镇及街道以上民政部门公

章;

2.填写“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经济困难补助申请表”

说明:由于我院研究生困难生较多,为了使更多的同学获得困难补助,根

据同学提议,经学院领导研究决定,本次困难补助将学校设置的每名特困名额(每人两千元补助)转化为2名一般困难名额(每人一千元补助),如有同学有异议,请在本周五之前与田广联系:13752783643,邮箱yjsban2012@163.com。需要说明的是:并不是每个同学都会申请成功,学院会根据大家的情况进行排序,希望各位同学能够理解。

注意:具体名额以学校下发指标为准,具体上交材料时间待通知,请有意

愿的同学提前准备所需材料。

政治与行政学院

2013-3-6

附件1

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发放办法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高校贫困家庭学生困难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68号文件)精神,帮助我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特制定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发放办法如下:

一、补助经费来源

1.学校按年度下拨的专项资金

2.校内外企业、单位和个人提供的捐款 二、补助发放对象

1.家庭人均月收入在当地贫困线以下的在校全日制研究生(硕士生和博士生); 2.父母双亡,失去固定经济来源的孤儿; 3.家庭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子女;

4.父母中有丧失或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困难家庭子女; 5.因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在校研究生。 以上困难情况说明需要出示当地街道以上民政部门的盖章证明。 三、补助发放条件

1.学习刻苦,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现象; 2.生活俭朴,不铺张浪费,无抽烟、酗酒等不文明现象;

3.享受困难补助金期间休学的学生学校将终止困难补助金的发放;

4.每生每年至多批准一次补助,当年已获得过其他资助者原则上不予考虑; 5.欠缴学费者原则上不予考虑。 四、补助的额度、分配及发放形式

1.补助分为特困和一般困难两个档次,特困学生按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总人数的1%,每人每年2000元;一般困难学生按在校全日制研究生总人数的3%,每人每年1000元。

2.每学年第二学期初各学院将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统一报至学生处; 五、补助的审批程序

1.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困难学生补助申请表(见附表);

2.各学院审查有关证明材料并征求导师等方面意见,将申请表及学生家所在地街道以上民政部门盖章的家庭经济情况说明(可用复印件)报学生处;

3.学生处经认真审核,批准后生效。 六、本使用办法解释权归学生处

天津师范大学学生处

2008年12月

天津师范大学研究生经济困难补助申请表

情况说明 困难补助篇七
《高等学校困难补助》

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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