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官量化考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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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官量化考评制度篇一
《士官量化管理考评实施细则》

士官量化管理考评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切实加强全市消防部队士官管理,调动士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士官队伍的整体素质,依据条令条例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公安消防部队士官管理规定》及《江苏省消防部队士官量化考评管理规定》,结合支队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士官量化考评应当贯彻依法从严治警方针,坚持以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为依据,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坚持以人为本,严管厚爱,努力建设一支政治思想坚定、专业技术精湛、作风纪律严明、骨干作用明显的士官队伍。

第三条 士官量化考评工作在支队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司令部门牵头,政工、后勤等部门参加,共同组织实施。司令部门主要负责军事素质、管理能力、现实表现及相关专业技术等方面的考评;政工部门主要负责政治思想及相关专业技术方面的考评;后勤部门主要负责后勤专业技术的考评。

第四条 士官量化考评对象原则上为支队在编士官。在校学习的士官学员,已确定转业的士官,以及正在接受审查或服刑的士官,不参加量化考评,对义务兵的考评各中队可结合实际参照本细则实施。

第二章 量化考评内容

第五条 士官量化考评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德,主要看政治立场、思想品德、服役态度、遵纪守法情况;能,主要看理论知识、军事素质、执勤能力、管理能力、专业技能情况;勤,主要看履行职责、敬业精神、工作表现情况;绩,主要看完成任务、工作成绩和所受奖惩情况。

第六条 士官量化考评,按时间分为月考评、半年考评和年度考评;按考核评定的等级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级。

第七条 士官具备下列条件的为优秀:

(一)政治立场坚定,执行命令坚决,服役态度端正,模范遵纪守法,全年无违纪问题;

(二)军事素质过硬,精通本职业务,执勤、组训、教育、管理能力强,年度教育训练考核总评成绩优秀;

(三)履行职责认真,工作刻苦勤奋,爱岗敬业,尊干爱兵,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

(四)完成任务出色,本人或者所领导的单位被支队级以上单位评为先进、在支队以上级单位组织的比武竞赛取得名次、受到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有特殊贡献;

(五)群众民主测评优秀率达90%(含)以上,综合考评成绩在90分以上。

第八条 士官具备下列条件的为称职:

(一)政治立场坚定,执行命令坚决,服役态度端正,自觉遵纪守法,安心本职工作,全年无违纪问题;

(二)熟悉本职业务,胜任本职工作,年度教育训练考核总评成绩及格以上;

(三)履行职责较好,工作积极主动,尊干爱兵,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四)完成任务较好,本人或者所领导的单位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五)群众民主测评称职率达60%至89%,综合考评成绩在60至89分。

第九条 士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称职:

(一)执行命令不坚决,服役态度不端正,纪律观念淡薄,有严重违纪问题受到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二)业务能力弱,基本不胜任本职工作,年度教育训练考核总评成绩不及格;

(三)责任心不强,自身形象不好,消极怠工,受到纪律处分且进步不明显;

(四)完不成工作任务,本人或者所领导的单位发生责任事故和案件;

(五)群众民主测评称职率在59%以下,综合考评成绩在59分以下;

(六)违反规定在部队驻地或者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

(七)将不符合随军条件配偶、子女的户口迁到部队驻地或者在部队驻地为其购臵户口。

第十条 提倡和鼓励士官晚婚,已婚的初级士官一般不宜晋升高一期士官。

第三章 量化考评方法

第十一条 士官量化考评采取加减分制度,实行百分制。针对某一具体事项,坚持加分就高不就低,减分从重不从轻的原则,不重复加减分。

第十二条 月考评。由中队当日值班干部牵头,执勤班长参加,对士官的日常工作表现进行评分,逐日填写《扬州市消防部队士官管理量化评分登记表》。每月3日前,中队党支部对上月评分情况进行统计,对每名士官进行月综合考评,并向士官公布考评结果,同时呈报大队党委(警勤、特勤中队由支队警务科审核)并于5日前报司令部备案。

第十三条 半年考评。每年7月上旬,由支队司令部门牵头,政工、后勤等部门参加,对士官实施半年考评,并挂网通报向士官公布考评结果 建立档案。

第十四条 年度考评。士官年度考评由支队负责组织,参照半年考评做出综合评定。士官年度考评按照本人述职、群众评议、综合考试、组织考评的办法组织实施。综合考评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量化考评月平均分占60%,综合考试平均得分占40%。

(一)本人述职。依据评定内容和标准,组织士官进行对照检查,写出述职报告,并在基层单位军人大会上述职。

(二)群众评议。召开基层单位军人大会(不得少于本单位人数的95%),根据士官的述职报告和现实表现,采取无记名方式组织民主测评,测评应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评定出考评等级,评议结果由各级考核组及基层党支部进行统计汇总,并在军人大会上公布或张榜公布。

(三)综合考试。分共同科目、专业技术、军事技能三项。考核内容和评定标准按《公安消防部队执勤业务训练大纲》和《公安消防部队士官考核成绩评定标准》执行。试卷由支队业务部门命题。

(四)组织考评。支队考核组依据年度考核评定的内容和标准,对士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评。采取集中统一或者分片考核的形式进行,然后根据考评和平时掌握的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作出总体评价。

第十五条 等级定位时,优秀士官比例控制在现有士官总数10%以内,由支队掌握。 第十六条 支队将建立士官年度考核评定档案,对士官的评定情况统一填写《××年度士官考核评定登记表》,并装入本人档案。

第十七条 每次士官量化考评工作结束后,应当进行总结讲评。对评定的结果要及时反馈给基层部队并与本人见面。各级应根据评定情况,分析士官队伍建设形势,研究各个等级士官的帮促计划,制定有效措施,跟踪抓好落实。

第十八条 士官量化考评凡属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

第四章 量化评分标准

第一节 共同科目

第十九条 加分内容

(一)获得嘉奖、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以上奖励的,分别加1分、3分、5分、10分;建制班受到集体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士官班长加5分,副班长加4分,其他士官加3分,义务兵加2分;被总队评为红旗车驾驶员的加2分;被总队、支队评为优秀士兵、优秀党(团)员、优秀班长的分别加2分、1分。

(二)被公安部消防局、省消防总队、支队评为各类标兵或“十佳”的,分别加10分、5分、2分;被公安部消防局、省消防总队或省、市地方党委、政府通报表彰的分别加5分、3分;被支队通报表彰的加1分。

(三)在总队组织的各项竞赛活动中,获得个人前一至五名的,分别加7分、6分、5分、4分、3分;获得团体前一、二、三名的,分别加3分、2分、1分。

(四)在支队组织的各项竞赛活动中,获得个人前一至五名的,分别加5分、4分、3分、2分、1分;获得团体前一、二、三名的,分别加3分、2分、1分。

(五)在中队组织的月(阶段或季度)考核(试)中,在士官组或义务兵组个人总成绩取得前三名的分别加3分、2分、1分;班级总成绩取得第一名的,班长加2分,副班长加1分,其他成员各加0.5分(可累加)。

(六)在中队组织的各项竞赛活动[不含月(阶段或季度)考核(试)]中,取得个人前三名的,分别加2分、1分、0.5分;取得团体(班级)第一名的,班长加2分,团体(班级)副班长加1分,成员各加0.5分(可累加)。

(七)在中队组织的内务卫生检查评比中,获得建制班第一名的班长加2分、副班长加1分、其他成员各加0.5分。

(八)荣获国家科技成果四等奖或公安部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的士官加10分;在训练改革、技术革新方面有创造发明取得突出成果,受到总队、支队通报表彰或推广应用的分别加5分、3分。

(九)宣传报道或论文,被中央级、部级、省级、市级采用的,每篇分别加6分、4分、2分、1分,与内部人员合作的,视上述对应分值的1/2或1/3加分,专职从事新闻报道工作的士官减半加分

(十)建制班有一名同志(不含宣传报道小组人员)在各级媒体或信息网发表作品,当月分别给班长、副班长,加1分、0.5分(可累加)。

(十一)争当精神文明模范,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勤俭节约,受支队以上级单位表彰的,加3分;受支队表彰的,加2分。

(十二)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在服役期内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大专以上学历或有关证书的,当月分别加2分、5分。

(十三)遵守部队条令条例、“五条禁令”、“九个严禁”,落实安全制度和各项规定,全年没有发生违纪行为、事故或案件的加5分。

(十四)其他符合加分条件的,参照上述标准视情加1至5分。

第二十条 扣分内容

一、一日生活

(一)不遵守一日生活秩序,不按时起床、就寝,影响他人休息,无正当理由不集合站队的,一次扣1分。

(二)无故不参加出操、会议、训练、学习、公差勤务以及各类集体活动的,一次扣3分。

(三)不能及时完成各项任务的,一次扣1分。

(四)迟到、早退、消极应付、不遵守食堂、会场、操场、队列纪律的,一次扣1分。

(五)不认真遵守“两个半小时”规定的,一次扣2分。

(六)伤病员未经医务人员建议及值班干部批准而擅自不参加各项活动的,一次扣1分。

(七)未履行小值日职责,未落实帮厨制度的,一次扣2分。

(八)不通过正当的方式对后勤工作提建议和意见、影响后勤工作人员情绪的,一次扣2分。

(九)未能做到厉行节约,浪费粮食、燃料、水、电等物资的,一次扣1分。

(十)责任区的营产公物损坏未及时汇报修理的,每次每处扣1分;故意损坏的,每次每处扣3分。

(十一)不积极学习和遵守各项卫生规章制度、不接受卫生人员监督指导的,一次扣1分。

(十二)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烟头、纸屑等废弃物,破坏室内外清洁卫生的,一次扣1分。

(十三)未能做到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洗晒衣服被褥的,一次扣1分。 (十四)未坚持每日清扫分工卫生区、每周进行大扫除,无特殊情况让人代理的,一次扣1分。

(十五)非因公受伤生病不能参加中队安排各项工作(活动)的,每课时扣0.1分(按八课时/天算:早操1课时,上、下午各3课时,晚上1课时)。

(十六)其它违反一日生活制度的视情扣1至5分。

二、日常制度

◆ 请示报告

(一)有思想情绪未主动报告思想情况,给工作带来影响的,一次扣2分;党员(含预备党员)每月不主动汇报思想的,一次扣3分。

(二)因未及时主动向中队领导请示报告而影响工作的,一次扣2分。

(三)外出执行任务时未及时报告任务进展情况和完成情况未对工作造成影响的,一次扣1分;对工作造成影响的,一次扣3分。

(四)单独执行公差勤务前后未向本班班长及值班班长请假销假或非中队安排擅自为他人干私活的,一次扣1分。

(五)知情不报、瞒报、谎报而影响工作的,一次扣2分;造成一定后果的,一次扣5分。

◆ 请假销假

(一)外出未按级请假按时销假的,一次扣1分。

(二)不假外出、逾假不归的一次扣5分,夜不归宿的一次扣10分。

(三)探亲或请事假的士兵未留最快捷的联系方式、到家后未报平安的,一次扣1分;未经批准超假、逾假不归的一次扣10分。

(四)国家发布动员令或者部队紧急战备需要召回时,请假、探亲人员未立即返回部队的,直接评定为不称职。

(五)探亲期间不服从当地县(市)人民武装部的管理或处理家庭和其它纠纷时不依法办事,不依靠组织和地方人民政府妥善处理,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10分。

◆ 点验

(一)不自觉接受中队点验或干预点验的,一次扣5分。

(二)点验中发现个人卫生状况不理想的,一次扣1分。

(三)点验中发现私存公物、他人物品、淫秽物品的,一次扣5分。

(四)存放有其它会给安全工作带来隐患的物品的,一次扣5分。

◆ 交接

(一)士兵因公外出、探亲等临时离开岗位,未及时将自己掌管的工作以及文件、武器、卫生区等向代理人进行交代的,一次扣1分,给工作带来影响的,一次扣3分。

(二)班长及相关责任人未督促调动工作或退出现役的士兵将自己掌管的工作和列入移交的文件、图书、资料、配备的武器、装备、器材、工具、营具、设备等在离开工作岗位前进行移交的,一次扣2分,因此造成公物丢失的,一次扣5分。

◆ 其它违反日常制度的视情扣1至10分。

三、内务卫生

(一)违反内务设置,卫生打扫不干净的,一次扣1分。

(二)在中队组织的内务卫生检查评比中,建制班最后一名的班长扣1分、副班长扣0.5分、其他成员各扣0.2分。建制班连续两次最后一名的,第二次起分别扣班长、副班长、其他成员2分、1分、0.5分。

四、警容风纪

违反警容风纪或着装规定一次(项)扣1分,外出因违反警容风纪或着装规定被纠察通报的一次扣5分,被纠察后,拒不改正错误,不服从纠察而被扣留的扣10分。

五、营门警卫

(一)不明确警卫目标、区域的性质、特点、范围和警卫要求的,一次扣2分。

(二)发生意外和紧急情况时,处置不当或报告不及时的,一次扣5分。

(三)岗哨不能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执勤准备,着装、仪容不整,未按规定携带岗哨设施的,一次扣2分。

(四)交接岗拖拉,未在规定时间内交接完毕的,一次扣1分;相互推诿或未经允许擅自换岗的,一次扣1分。

(五)未向接班人员交代执勤情况、上级的指示,造成工作失误的,一次扣2分。

(六)对于妨碍执勤的行为,不予以制止或警卫目标的 安全受到威胁时,不采取有效措施迅速处置的,一次扣2分。

(七)不能时刻保持警惕,哨兵脱岗、漏岗的,一次扣5分;没按要求敬礼、称谓、询问、查证、登记、请示、放行的,一项扣1分;不能做到精神饱满、姿态端正、警容严整,有影响哨兵形象的,一次扣1分;不维护营门秩序,调整指挥车辆停放,保持通道畅通的,一次扣2分。

(八)其它违反营门警卫和《哨兵守则》规定的视情扣1至10分。

六、学习执勤训练

(一)在学习、训练、执勤及其它活动中不刻苦、敷衍、消极怠工的,一次扣2分;经教育不改或给部队造成不良影响的,一次扣5分。

(二)训练、灭火和抢险救援时,未按要求佩戴个人防护装备的,一次扣1分;违反操作规程进行训练作业的,一次扣1分,造成不良后果的扣5分,造成一般责任事故的扣10分。

(三)违反课堂(训练场、作业场)纪律、不服从指挥员指挥,造成影响的扣2分;造成训练失误及不良后果的扣5分;造成一般安全事故的扣10分。

(四)训练时器材装备发生故障、损坏或丢失、被盗,未及时发现、上报、更换、补充而影响执勤备战的,直接责任人一次扣5分。

(五)训练中不爱惜器材装备的,一次扣1分;故意损坏器材的,一次扣5分。

(六)士官班长针对训练项目,不会讲解、示范和教学的,一次扣2分。

(七)上课不认真听讲或不能准确回答课堂提问的,一次扣1分;无学习记录的,缺一项扣5分,差一次扣2分,记录不全、不规范、不整洁、让人代理的,一次扣1分。

士官量化考评制度篇二
《士官量化考评工作方案》

士官量化考评工作方案

目前,士官队伍中还存在着骨干作用不够突出、参谋作用不够主动、示教作用不够明显、表率作用不够强等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认真抓好落实《士官量化考评工作》,认真研究对策和方法,进一步加大深化解决“五个重点问题”的力度,才能突出发挥士官队伍作用,确保部队内部安全稳定和中心任务圆满完成。

一、指导思想

为了切实加强消防部队士官管理,调动士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士官队伍的整体素质,依据条令条例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公安消防部队士官管理规定》,结合大队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士官量化考评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大队成立量化考评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

下设士官量化考评工作小组:

组长:

成员:

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实施士官量化考评工作,制定考评办法及内容,及时对考评成绩在大队范围内进行公示。

三、考评对象

士官量化考评对象原则上为大队在编士官。在校学习的士官学员,已确定转业的士官,以及正在接受审查或服刑的士官,不参加量化考评。

四、考评内容

士官量化考评的内容包括体能、技能、队列指挥、理论、民主测评和日常表现六个方面。根据支队《全年军事训练计划》和《公安消防部队灭火救援业务训练与考核大纲统编教材》,确定考评内容。

士官量化考评,按考核评定的等级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三个等级。

士官具备下列条件的为优秀:

(一)政治立场坚定,执行命令坚决,服役态度端正,模范遵纪守法,全年无违纪问题;

(二)军事素质过硬,精通本职业务,执勤、组训、教育、管理能力强,年度教育训练考核总评成绩优秀;

(三)履行职责认真,工作刻苦勤奋,爱岗敬业,尊干爱兵,处处起模范带头作用;

(四)完成任务出色,本人被支队级以上单位评为先进、在支队以上级单位组织的比武竞赛取得名次、受到三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有特殊贡献;

(五)群众民主测评优秀率达90%(含)以上,综合考评成绩在90分以上。

士官具备下列条件的为称职:

(一)政治立场坚定,执行命令坚决,服役态度端正,自觉遵纪守法,安心本职工作,全年无违纪问题;

(二)熟悉本职业务,胜任本职工作,年度教育训练考核总评成绩及格以上;

(三)履行职责较好,工作积极主动,尊干爱兵,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四)完成任务较好,本人工作取得较好成绩;

(五)群众民主测评称职率达60%至89%,综合考评成绩在60至89分。

士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不称职:

(一)执行命令不坚决,服役态度不端正,纪律观念淡薄,有严重违纪问题受到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二)业务能力弱,基本不胜任本职工作,年度教育训练考核总评成绩不及格;

(三)责任心不强,自身形象不好,消极怠工,受到纪律处分且进步不明显;

(四)完不成工作任务,本人发生责任事故和案件;

(五)群众民主测评称职率在59%以下,综合考评成绩在59分以下;

(六)违反规定在部队驻地或者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

(七)将不符合随军条件配偶、子女的户口迁到部队驻地或者在部队驻地为其购置户口。

五、考评方法

士官量化考评采取排名得分制度,实行百分制。针对某一具体项目,进行成绩排名,根据排名依次递减得分,递减至零为止,不出现负数。

体能:百分制占20分,抽考体能项目中的1项至3项,进行体能考核排名,从第一名至最后一名分别取得20分至0分,不出现负数,每个名次之间递减1分。

技能:百分制占20分,抽考技能项目中的1项至3项,进行技能考核排名,从第一名至最后一名分别取得20分至0分,不出现负数,每个名次之间递减1分。

指挥:百分制占20分,抽考单兵和班队列各一项,单兵考核“四会”教练员,班队列考核队列指挥,考评组成员填写《队列指挥评分细目表》,工作汇总根据平均成绩进行队列考核排名,从第一名至最后一名分别取得20分至0分,不出现负数,每个名次之间递减1分。

理论:百分制占20分,主要结合专项教育确定考试内容,进行理论测试,工作组根据军事与政治成绩之和进行排名,从第一名至最后一名分别取得20分至0分,不出现负数,每个名次之间递减1分。

测评:百分制占10分,由全体官兵填写《群众民主评议测评表》,工作组进行汇总,根据优秀率进行排名,从第一名至最后一名分别取得20分至0分,不出现负数,每个名次之间递减1分。

日常表现:百分制占10分,由大中队干部针对每名士官填写《日常表现评分细目表》,工作汇总取得平均成绩,进行日常表现考核排名,从第一名至最后一名分别取得20分至0分,不出现负数,每个名次之间递减1分。

季度考评由中队当日值班干部任考评组长,执勤班长具体负责,其他干部为考评组成员,对士官本季度的各项工作进行考评,填写《士官管理量化评分登记表》。每季度末一周前,

大队将建立士官季度考核评定档案,对士官的评定情况统一填写《××年度第××季度士官考核评定登记表》。每次士官量化考评工作结束后,应当进行总结讲评,对评定的结果要及时反馈给基层部队并与本人见面。大队应根据评定情况,分析士官队伍建设形势,研究各个等级士官的帮促计划,制定有效措施,跟踪抓好落实。

六、奖惩及工作要求

中队党支部负责对每季度士官量化考评情况进行统计,对每名士官进行季度综合排名,并在大队范围内公示士官考评结果,同时呈报大队党委,并上报司令部。同时,根据支队有关士官管理、考评的文件和规定,依照士官考评排名给予相应的奖惩。

士官量化考评制度篇三
《士官绩效考核细则》

XX中队士官量化考评细则

为加强和促进队伍管理,建立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奖强促弱的工作竞争激励机制,激发队伍活力,充分调动全体士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深化部队正规化建设和精细化管理,建设一支政治思想坚定、专业技术精湛、作风纪律严明、骨干作用明显的士官队伍,特制定本细则。

1.士官购买和传看低级庸俗内容的文字资料、影音制品,发现一次扣当事人10%。

2.士官进发廊、酒吧、按摩室、歌舞厅、电子游戏室和网吧等公共娱乐场所,发现一次扣当事人10%。

3.士官违反 “一机双上网”有关规定,发现一次扣当事人300%。

4.士官违反规定在营区内打牌赌博,发现一次扣当事人50%。

5.士官违反规定在营区内饮酒,发现一次扣当事人100%,扣组织者150%。

6.士官出现酗酒闹事现象,发现一次扣当事人300%。同时责令其在军人大会上作书面检查。

7.士官不按规定使用手机的,发现一次扣当事人5%.

8.士官不按规定使用电脑的,发现一次扣当事人10%,使用无线网卡上网的,发现一次扣当事人50%,并予以收缴无线网卡。

9.士官不认真履行哨兵职责,夜间交接班时间5分钟内不到位,发现一次扣当事人5%。

10.早操在发出出操信号后(夏季3分钟、冬季5分钟) 未集合完毕,一次扣值班班长3%,迟到者扣当事人5%。

11.其他集合站队在发出信号后3分钟内未集合完毕,一次扣值班班长3%,迟到者扣当事人5%。

12.中队组织学习、训练、集体活动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者,中途擅自离开者,学习笔记不全者,一次扣当事人5%。

13.班内务(环境卫生)设置不规范,物品摆放不整齐,脏、乱、差现象突出的,一次扣当事人5%、班长3%。同是一人扣8%。

14.士官对本职业务不熟悉,工作质量不高,责任心不强,工作敷衍应付,上级部署的工作落实不力,工作不认真造成出错的,发现一次扣责任人5%—20%;

15.在各级督察通报批评中涉及到的班级,一次扣班长5%、责任人10%。责任人同是班长的扣15%。

16.未经干部允许私自在通讯室使用外网上网的,通讯室人员在工作时间内上网玩游戏、浏览网页、看电影、看电视的,发现一次扣当事人5%。

17.不假外出、违反请销假制度的士官视情节扣当事人50%—300%。

18.驾驶员士官违反相关行车规定,在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

调查责任在驾驶员士官的,扣当事人50%—300%。

19.在总队、支队、中队组织的警容风纪检查中,发现一次不合格的士官扣20%、10%、5%。

20.士官不落实执勤备战制度、不出警的,一次扣20%。

21.凡违反《公安消防部队营区管理规定》,未经中队干部允许,擅自将老乡、退伍老兵或其它社会人员带到部队逗留、住宿的,发现一次扣当事人20%。

22.党、团员士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交纳党、团费,不参与组织生活的,扣当事人20%。

士官工作突出考评细则

1.工作成绩突出,被评为“每月之星”的士官,给予30%作为奖励。比例为士官人数的5%。

2.个人在万州区、总队、公安部组织的各项比赛、评比、培训考试等活动中获得名次受到表彰的,视情节分别给受奖士官10%、20%、30%奖励。

3.年终中队被支队评为先进单位,给予班长30%奖励;被总队评为先进单位或集体嘉奖的,给予班长50%奖励;被公安部评为先进单位,给予班长100%奖励,队长助理同班长待遇。

4.士官个人荣立支队、总队、部局三等功的,分别给予50%、100%、200%奖励,二等功翻倍给予奖励。

5.在各种立功受奖、评先争优、学车考学等活动中,扣发金额累计排前5的士官不予考虑。优先考虑没有被扣发的士官和扣发累计最少的士官。

6. 对长期违反各项管理制度的士官,经多次批评教育后效果不佳,造成的负面影响较大的,在士官晋选中一票否定。

7.对长期违反各项管理制度的士官,经多次批评教育无效者,报支队对其进行士官留用察看,在士官晋选中一票否定。

8.对未被中队发现的违反《中队量化考评细则》行为,其他士官可以实名举报,中队将进行核实,如情况属实将给于违反当事人相应处罚,并给予举报人10%—50%奖励。

备注:“每月之星”在每月月末队务会上由干部、班长评选。

士官量化考评制度篇四
《大队士官管理考评办法》

消防大队士官管理考评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适应新时期兵役制度和士官制度改革,依法从严治警,全面加强士官队伍建设,根据《公安消防部队士官管理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发挥士官的骨干作用,确保以值勤、灭火、救援为中心的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结合中队的实际,特制定此考评办法。

第一节 政治思想

第二条:无故未参加支队和大(中)队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的每次扣5分。学习态度不端正的扣2分。

第三条:未按时、按要求做好政治、业务笔记的扣2分。

第四条:总队及支队组织的政治、业务理论考试低于80分的扣1分,不及格的扣4分。

第五条:在总队及支队组织的各类竞赛、演讲等活动中取得前三名的分别加5分、3分、2分。

第六条:积极学习《共同条令》及政治时事精神,学习体会和理论文章被总队级以上(含总队)单位采纳的一次加4分,被支队采纳的一次加2分。

第七条:不思进取、工作消极、不尊重干部、不爱护士兵、打骂体罚的扣5分。

第八条:不注重学习,当众发表不进步、不健康思想言论的,发现一

次扣2分。

第九条:被支队评为优秀党员,优秀团员一次加5分。

第二节 工作表现

第十条:未履行本职岗位职责的每次扣1分。

第十一条:对本职岗位装备不会使用、不了解其性能的一件扣1分。 第十二条:每天交接班时未对车辆器材及个人防护装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的每次扣2分。对发现问题未及时上报,一次扣2分,隐瞒不报的扣4分。

第十三条:、责任心不强、办事拖拉,工作任务不能按时完成,工作质量差的每次扣2分。

第十四条:被总队或支队以上嘉奖的一次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一次加10分。

第十五条:向领导及上级机关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一次加2分。

第三节 业务技能

第十六条:行车轻微刮碰每次扣5分,发生责任事故,本人负有责任的,一般事故一次扣10分,严重事故一次扣20分。

第十七条:在支队执勤岗位练兵阶段考核、比武竞赛中取得前3名的(含单项)分别加5、3、2分,排名末3位的一次扣2、3、5分 第十八条:在支队或总队组织的执勤岗位练兵、年终考核验收中,不及格每项次扣5分。

第十九条:训练态度不端正,训练中无故迟到早退、未达到要求训练量的每次扣2分,无故不参加训练的扣5分。

第二十条:中队组织的考核过程中视情况而定,在每次的考核之前提出办法和要求。

第四节 作风纪律

第二十一条:不按时起床每分钟扣1分。

第二十二条:不按规定出操每次扣3分。早操早退的扣2分。无故报告出列的扣1分。

第二十三条:不按时午休且影响他人休息的每次扣1分。

第二十四条:无故不出火场每次扣5分。出火场速度慢视情况扣分。 第二十五条:熄灯后大声喧哗、继续洗漱、洗澡等无辜不卧床休息的每次扣1分。

第二十六条:熄灯后玩游戏机、手机、电脑的每次扣2分。

第二十七条:执行请销假制度,超假一次扣2分。无请假、无销假、带请销假每人扣1分。

第二十八条:无假外出每五分钟扣1分。夜间不假外出每五分钟扣2分。

第二十九条:擅离工作岗位,发现一次扣2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每一次扣10分。

第三十条:无故不参加中队活动的每一次扣2分。

第三十一条:未按规定着装、着装不严整违反警容风纪(“三长”、“三

手”等)每项次扣1分。

第三十二条:外出时,被总队、支队及警备司令部纠察一次扣5分。 第三十三条:不服从管理,不履行命令的每次扣5分。

第三十四条:内务标准不高,每次扣1分。

第三十五条:在单位(中队)每月的点验中发现违禁品及不健康书刊每次扣3分。

第三十六条:在探亲期间,参与地方打仗斗殴及迷信活动被发现者,一次扣10分。

第三十七条:探亲期间,被纠察部队纠察一次扣5分。

第三十八条:不服从出车管理制度私自驾驶车辆出营区的每次扣2分 第三十九条:违反公安部“五条禁令”的每次扣5分。造成严重影响的每次10分。

第四十条:打骂体罚或向战士索要钱物的发现一次扣5分。造成严重影响的每次扣10分。

第四十一条:在部队驻地谈恋爱的扣10分。

第四十二条:不遵守保密制度,一次扣5分。

第四十三条:参与社会上“黄、赌、毒”者,一次扣10分。 第四十四条:不及时主动缴纳党费者,一次扣2分。

第四十五条:没能按时按质地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一次扣3分。 第四十六条:领导交办的工作不办的,一次扣5分。

第四十七条:工作时间穿便服或警便混穿,佩戴警衔不符,一次扣1分。

第四十八条:私自外借警服、警徽、警号、领花、臂章,发现一次扣1分。

第四十九条:未经领导批准随意串班或替班的,串班不明确的一次扣2分。

第五十条:不经领导批准移交他人驾驶的、无证驾驶车辆的一次扣5分。

第五十一条:背后议论及中伤领导同志的,发现一次扣5分。

第五十二条:对所分管器材装备、公共物品,因保管不当造成损坏或丢失的,一件一次扣2分。

第五十三条:士官未经支队司令部批准配带手机、一经发现每次扣2分。

第五十四条:未按规定时间使用手机和手提电脑的每次扣5分、

第五十五条:集合态度不端正每次扣1分,集合速度慢的每次扣2分、无故不集合的每日次扣三分。

第五十六条:卫生分担区一处不干净扣0.5分。

第五十七条:个人物品未按规定摆放的每处次扣0.5分。

第五十八条:执勤出动速度慢的每20秒扣1分

第五十九条:本办法于二〇一二年四月一日实行。与条令条例等规章不发生冲突。

第二章 附则

第一条:起床时间以起床信号五分钟后时间为准。

第二条:中队训练日出早操,节假日、休息日起床信号十分钟后楼下

士官量化考评制度篇五
《09年终工作考核细则》

湖北省消防部队2009年度工作达标考评验收细则(基层中队满分:310分)

士官量化考评制度篇六
《士官长制度》

大趋势——士官长制度

2014年12月9日上午,在沈阳军区开始试行对士官长制度,想必大家都已经有所耳闻了,下面我就自己的一点了解,跟大家一起探讨一下。很感谢教员给我这个机会,也感谢大家借给我这20分钟的时间,但是本人水平有限,大家见谅。那么,接下来呢,我准备从四个方面展开,我们当中大部分人是当排长,第一任职免不了跟士官们打交道,简单介绍一下士官长是怎么回事,大家在今后如何更好的相处谈一点自己的看法。

1、 士官长简介

简介:我军目前设立的士官长并不是军衔,而是一种职务。士官长依然是一个兵,但可能会负责目前军官所承担的一些职能任务,在建制团、营、连分别设立了士官长。

职责:负责部队日常军事训练及管理教育工作。

目的:设立士官长将会为士官队伍成长提供更广阔的空间,调动积极性,激发部队热情。

背景:实行军士长或士官长制度,是世界许多国家军队的通行做法。近年来,随着我军武器装备发展和力量结构调整,士官数量占军队员额的比重越来越大,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为了适应军队建设发展的要求,今年以来我军在部分部队开展试点,在建制旅(团)、营、连分别设立了士官长,负责部队日常军事训练、管理教育工作。

士官在军队各类人员中地位特殊、作用突出。近年在各国纷纷裁减军队员额的大背景下,士官队伍不但没有缩减,反而在各国军队总兵力中所占比重越来越大。目前英军的士官比例为38%,法军为37%,美军达到了50%以上。

目前,我军各军兵种几乎所有专业技术岗位,特别是关键性技术岗位,如装甲、导弹、通信、雷达和舰艇、战机维护等的实际操作手绝大部分都是由士官担任。但士官的作用绝不仅仅局限于专业技术领域,我军所有建制班的班长一职也均由士官承担。

2、 发展过程及现状

发展:

1978年,解放军正式建立士官制度,兵役制实现了由义务兵役制向义务兵和志愿兵相结合的历史性跨越。1999年和2009年两次改革,我军士官队伍建设逐步迈入制度化、规范化发展轨道。2014年初,总参赋予北京军区某机步旅组织士官长制度试点工作,探索在建制旅(团)、营、连分别设立士官长。2014年11月19日,北京军区第一期士官长预任对象集训在石家庄机械化步兵学院结束。62名军政素质过硬、具有培养潜力的优秀士官带着学习成果返回部队。2014年12月9日上午,担负士官长制度试点工作的沈阳军区某步兵旅隆重召开全体军人大会,宣布任职命令,孟祥士等36名经过层层选拔的基层营连优秀士官骨干先后被任命为营连士官长。目前正在扩大试点。

据了解,沈阳军区首次任命的36名士官长全部为党员,90%具有大专以上学历,100%在部队担任过班长以上职务,个个军政素质过硬,人人是基层战斗力建设骨干。

对比:

调整士官结构比例和服役时间。取消士官现行一至六期的划分,保留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次。调整士官服役时间,将初级士官由6年调整为4年,中级士官由8年调整为9年,高级士官由14年调整为15年。调整士官结构比例,初级士官调整为占士官总数的50.1%,中级士官调整为46%,高级士官调整为3.9%。 生活待遇和工作任务有所改善。

问题:

生活待遇:

为确保士官长上岗就能尽心尽力工作,部队对部分士官不愿担任骨干或担任骨干期间工作缺乏动力现象进行了调研,结果发现:有的士官表示不愿担任骨干是因为当骨干不仅辛苦还得罪人而且津贴少,不值得;有的士官则表示家属就业、子女上学、两地分居等问题牵扯着他们不少精力,分身乏术。

士官长大部分都是已婚士官,主要的问题是两地分居和家属随军。对于这些问题,他们进行了反复的论证,研究出初步的管理保障方案。解决后顾之忧,士官长工作才能得心应手。士官长是部队的一个新生群体,对部队未来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要确实做好保障,让他们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

为此,解放军士官长待遇大幅提升,营级配独立办公室。一名营士官长当兵15年,第一次有自己的独立办公室,并且还有了体检、供应等待遇,这就好像“提干”了,加入到了干部行列。[4]

工作任务:

部分连士官长坦言,连队似乎仍然把我们当成一般的“士官骨干”,没有独立的行政权。我们平常负责制作训练计划,传达连主官的口令,俨然一副连队“大文书”的模样。最可气的是,有些文书甚至把自己的业务也推给我们。

他们专门召开了士官长任职大会,强调了士官长在未来部队建设中的重要性,让大家认识到士官长岗位是一辈子的事业、是核心支柱,掀起向士官长学习的热潮。

士官长享受着相应级别军官的政治待遇和福利待遇,有身份有地位。营连主官应做到放权放手放心,充分发挥士官长的助手作用。

部队领导利用各种场合和机会宣讲士官长的地位和作用,部队应营造一种“干部想当将军,战士想当士官长”的浓厚氛围,让每个战士都觉得“一人当士官长,全家都光荣”,这样不仅能调动士官长的工作热情,也能增强战士听从士官长管理的自觉性,加快士官长制度的深入改革。

3、 关于排长的所听所感

大一暑假的时候到福建31军当兵锻炼,刚好赶上一名新的排长去单位报到,给人的感觉很怯弱;大三暑假去北京卫星站实习,技术单位的新干部要跟士官请教问题。

4、 为人出事的技巧

(1) 说话时可适当讲究"心计"

齐景公有一匹爱马,他将这匹马托付给一位养马人好生照料,不料这匹马突然死了。齐景公就怪罪于养马人,命人将养马人肢解。晏子见状急忙上前阻止,他问齐景公:"大王知道尧、舜二主肢解罪人的时候,是从身体的哪一个部位开始的吗?"

尧、舜都是圣明的君主,并不曾对罪人施以肢解的刑罚。齐景公明白晏子话里的意思,于是下令将养马人交给狱官处置。

晏子知道将养马人交给狱官处置同样有性命之忧,于是又对齐景公说:"大王,可怜的养马人还不知道自己的罪过就要受处罚了,让微臣来历数他的罪过,然后再转交狱官处置吧,好让他死得明白。"

齐景公答应了晏子的请求。晏子就数落养马人说:"你犯了三宗大罪,按理说应该判你死刑的。第一,大王让你养马,你却把马养死了;第二,你养死的是大王最爱的马;第三,因为你的过错,让大王为一匹马而去杀人,天下百姓要是知道了这个缘故,肯定会怪大王生性残暴,因此怨恨大王,这样大王就失去了民心,国家也将不保了。有这三条罪状,你是死罪难免了,就把你交给狱官处置吧。"齐景公听了晏子的话幡然醒悟,急忙说:"还是将他放了吧,免得坏了我的名声。

晏子想挽救养马人,维护齐景公的声誉。如果一开始,他就直接向齐景公求情,景公肯定会不高兴,后果反而会更糟。

想象一下,如果当时晏子当着齐景公的面直言直语地进谏,可能不但替马夫求不了情,还有可能会惹齐景公发怒,给自己带来杀身之祸。晏子很聪明,他用了一种迂回的方式,把本是批评的话用赞扬的方式说出来,不但合情合理,而且揭露了事物的内在矛盾。齐景公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心生愧疚,认错自然不是难事。

(2) 以幽默的方式说话可以解决很多问题

有一次,白宫举行钢琴演奏会,当里根总统正在讲话的时候,突然间他的夫人南希不小心从椅子上跌落到地毯上。恰好里根观察到了这一幕,在他确认夫人并没有受伤后,说道:"亲爱的,只有在我没有获得掌声的时候,你才能这么表演,难道忘记我偷偷告诉过你的话了吗?"顿时,台下响起了一阵笑声和掌声。 原本是一件极尴尬的事情,假如里根装作没有看到,或者责备他夫人的话,便会使她觉得脸上不光彩。在这场社交活动的危机当中,里根总统的幽默语言不仅仅化解了他和夫人的窘境,还获得了观众的认可,可谓一举两得。这也正是里根总统的机智和魅力所在,在无形中拉近了他和观众之间的距离。

(3) 话不可乱说,乱说易遭祸

话说有一天,狮子想知道动物们都是怎么看待自己的,于是把羊叫过来,它问羊自己是否很臭,羊说:是的。狮子大怒,于是把羊的头咬掉了。狮子接下来把狼叫来,问自己是否很臭,狼说:不臭。于是狮子把狼也吃了。最后,狮子问狐狸,狐狸狡猾地说:我最近感冒得很厉害,闻不出来。结果狐狸活了下来。可见,不论是大实话还是阿谀奉承都不行,所以,话只能点到为止,这才是真正的大智若愚,也可理解为"逢人只说三分话"。人云:逢人只说三分话,不可全抛一片心。就是要告诉我们,在人际交往中,不要把自己的所有情况都告诉对方。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话都要留七分。也许你觉得,做人就要光明磊落,为什么只能说三分呢?也许你不屑于这样,但是,祸从口出这个道理每个人都应该知道。所以,在说话的时候,我们必须明确对方的身份,如果是一个不值得信任的人,三分话也可以不说。

士官量化考评制度篇七
《士官制度》

2009年新兵役制度

新兵役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适应国家经济社会和军队建设改革发展的新形势,进一步调整编配,优化结构,理顺关系,健全机制,完善具有我军特色、充满活力的士官制度,努力建设一支政治思想坚定、专业技术精湛、作风纪律严明、身心素质良好、骨干作用突出的高素质士官队伍,为有效履行新世纪新阶段我军历史使命提供人才支撑。改革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战斗力标准。把提高信息化条件下部队作战能力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合理确定士官规模,优化士官结构比例,重点充实军兵种等高技术部队骨干力量。 坚持创新发展。总结我军士官队伍建设成功经验;借鉴外军有益做法,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在士官编配、选拔、培训、使用和退役等方面提出新办法,出台新政策。 坚持统筹规划。着眼士官制度的系统性、完整性和前瞻性,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需要与可能、重点与一般的关系,搞好整体设计,配套完善竞争激励、保留人才、稳定队伍的相关制度。 坚持稳步推进。积极创造有利于推进士官制度改革的条件和氛围,科学计划,严密组织,分步实施,滚动发展,确保改革顺利。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一)适当扩大士官编制规模 适应部队战斗力建设发展需求,进一步加强军兵种和高技术部队专业技术骨干力量,适当增加士官编制员额,部队士官编制比例提高3%左右。

(二)调整士官结构比例和服役时间 取消士官现行一至六期的划分,保留初级、中级、高级三个层次。调整士官服役时间,将初级士官由6年调整为4年,中级士官由8年调整为9年,高级士官由14年调整为15年。调整士官结构比例,初级士官调整为占士官总数的50.1%,中级士官调整为46%,高级士官调整为3.9%。调整专业编配比例,气象、测绘、侦察、通信、炮兵、雷达、电子对抗、陆航、油料、修理、专工、测量控制、测量发射、陆战、观通、航

空、空降、战略导弹等主战专业士官编配比例提高10%以上;非专业技术班长部分编配为中级士官,士官队伍更趋稳定。

(三)调整士官军衔设置 按照调整后的士官结构和服役时间,将初级士官军衔设为一级一衔,称下士;中级士官设为一级两衔,分别称中士、上士;高级士官设为一级三衔,分别称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士官最低军衔为下士,最高军衔为一级军士长。下士晋升中士、中士晋升上士各为4年,上士晋升三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晋升二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晋升一级军士长各为5年。士官军衔授予和晋升批准权限为,下士由团(旅)级、中士和上士由师(旅)级、三级军士长由军级、二级军士长和一级军士长由大军区级单位批准。

(四)改进士官选拔办法 拓宽士官来源渠道。着眼提高士官队伍专业和文化素质,有效利用国民教育资源;走开从地方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直接招收士官的路子,使直招士官成为士官的重要来源渠道。 建立士官选取注册制度。取消现行《士官选取报告表》,不再依靠选取表调控士官规模结构,从源头上消除由此产生的矛盾和问题。在士官选取过程中,各级以全军兵员管理信息系统为平台,依据士官编制和下达的选取计划,对拟选取晋升的士官按照“一人一号”进行电子注册,经审核确认后,下达选取晋升命令,填写《士官注册登记表》装入本人档案。超编制、超计划选取的不得注册,未经注册的必须退出现役。 实行专业技术士官任职资格制度。专业技术士官选取晋升前,应当具备相应的技能等级资格,初级士官应当达到初级技能以上等级,中级士官应当达到中级技能以上等级,高级士官应当达到技师以上等级。未达到规定任职资格的不得选取晋升。)

(五)完善士官培训体系 强化士官资格培训。士官首次选取前;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直接招收的士官,由各大单位统一组织入伍训练,并根据任职需要进行相应的专业培训。资格培训由院校和相关训练(教导)机构承训,并纳入全军士官培训规划。 规范士官升级培训。初级士官晋升中级,中级士官晋升高级应

根据岗位任职要求经过相应的升级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方可作为选拔对象。加强新装备专业培训。对未能纳入培训规划的新装备专业士官培训,实行以军队院校和训练机构培训为主,工厂、科研单位和地方院校培训为补充,接装培训与不定期轮训相结合的培训制度。培训由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统筹规划,及时调整专业设置和培训内容,安排培训保障经费,按照规划外培训任务审批程序和权限,呈批下达培训任务。对新装备专业要适时纳入培训规划。 发展远程网络教育。充分利用中央电大和军队院校远程网络教育资源,积极开展围绕岗位任务,提高任职能力的士官远程网络教育。将远程网络教育纳入全军士官培训总体规划和部队年度教育训练计划,部队远程网络教学设施设备基础建设纳入教学保障体系,统一组织实施招生、教学等相关工作,用5年时间将士官远程网络教育普及到全军旅团部队,形成军民结合的士官在职学历教育体系。 设立士官人才队伍建设专项经费。参照我军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经费保障办法。设立全军士官人才队伍建设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士官人才选拔、培训、技能鉴定等工作。

(六)健全士官管理体系 完善士官竞争激励机制。士官按照初、中、高三级结构梯次编配,实行按编配比例选取晋级,未选取晋级的退出现役;中、高级士官在本级服役期内,实行按编制军衔选升,中士晋上士的比例约为90%,三级军士长晋二级军士长的比例约为42%,二级军士长晋一级军士长的比例约为95%,未晋衔的退出现役;士官服役期间,凡年度综合考核不合格、违犯纪律受记过以上处分、身体伤病不能正常工作及其他不适宜在部队继续服役的退出现役,形成选取晋级、军衔晋升和有条件全程淘汰的竞争激励机制。 规范士官技能考评。在全军各类士官中全面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统一规范技能人才考评办法,将士官技能资格作为选拔作用和确定工资待遇的必要条件。健全士官职业技能鉴定运行保障机制,将技能鉴定工作纳入部队军事训练和考核内容,所需经费纳入各级业务部门年度预算,所需装备器材、场地设施和物资消耗等纳入职能部门年度保障计划。 改进士官编制管理办法。将目前由总参统一制发全

军部队士官编制表,调整为由总参确定全军和各大单位士官编制员额,制定全军士官编制标准、结构比例和统配原则;各大单位拟制所属单位士官编制表,由总参主管部门审定后颁发执行。 充实士官管理力量。充分发挥士官在基层部队训练管理中的骨干作用,根据士官编配数量和部队管理工作需要,在基层单位编设士官长,协助基层军官组织士兵的军事训练和日常管理。士官长从优秀士官中选拔,由师(旅)级单位军事主官任命

(七)调整完善士官工资待遇体系 提高高级士官工资待遇标准。在保持初、中级士官工资起点标准不变的前提下,调整高级士官工资待遇标准,适当拉大高级与中级士官的工资收入差距,理顺各级士官之间的工资待遇关系。 建立士官技能等级津贴。参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技能等级与工资待遇挂钩的做法,增设士官技能等级津贴项目,并明确相应标准,以体现士官技能高低和贡献大小。

三、改革的组织实施

(一)修改相关法规 2008年,修改颁发《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现役士兵职业技能鉴定规定》、《从地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具有专业技能公民中直接招收士官规定》、《全军士官编制标准》;起草颁发《退役士兵安置条例》。2009年,修改颁发《士官管理规定》、《全军士官培训总体规划》,为改革实施提供法规依据。

(二)组织改革试点 2008年下半年,在海军、空军、第二炮兵和部分军区的不同类型部队,就改革后的士官编制标准和落实办法、士官选取注册制度、专业技术士官任职技能资格制度进行试点,对调整后的士官服役年限、军衔等级、工资标准进行套改,为在全军组织实施改革探索路子,积累经验,提供指导,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三)抓好改革实施 2009年上半年,组织召开全军深化士官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和全国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改革任务。起草下发《深化士官制度改革宣传教育提纲》,在全军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年底前,按照调整后的士官编制规模和结构制发士官编制表,依据新的士官军衔设置和工资标

准进行套改,采取注册的办法组织年度士官选取,根据新的安置政策组织士官抓好士官培训规划的调整和落实,全面推行专业技术士官职业技能鉴定和任职资格制度,制定改革的相关配套措施,全面深入地推进改革。兵役制改革具体情况(04.27更新)转的,具体方案终于出来了改革方案:

义务兵———————2年

初级士官(下士)——4年

(中士)——4年

(上士)——5年

高级军士长

(三级军士长)——5年

(二级军士长)——5年

(一级军士长)——5年

士官制度更改之后,每年都要进行考核,凡考核不合格者,退出现役。 在服役期间,如需退役,打报告即可。具体时间是09年实行

一名士兵义务兵入伍到干完士官共30年整

士官量化考评制度篇八
《美军士官制度》

美军士官制度

一、美军的士官制度:

美军的士官共分为两等六级,即初级士官下士、中士、上士,高级士官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和一级军士长。 士官在美军中承担了其他大多数国家多为军官所承担的职务。按照美国的法律规定,军官属于联邦政|府的公职官员,其基本职责就是为政|府提供军事领导。实践证明,军队并不需要一个庞大的军官群体,而士兵又由于流动性较大等各

种原因,难以形成军队的中坚力量。于是,士官就填补了这一空白。

士官在美军中地位特殊、作用突出,素有“指挥靠军官,管理和训练在军士”的说法。士官是实施部队管理、教育和训练的桥梁,其非官非兵的特殊地位使其成为军队中官和兵之间不可缺少的纽带,成为基层部队真正的带兵人,是士兵的直接管理者、教育者和领导者。在美军的编制总员额中士官最高峰时达到了64%,现在大约在56%左右。

二、军士长的地位和作用:

美军有比较完备的军士选拔、晋升、培训、使用、福利待遇和退伍退休安置法规,美军的《军士条例》和《军人条例》中明确规定了军士的职责、地位和任务。美军高级士官的权力和待遇与低级军官大致相同,但是士官的服役期限较长。由于士官相对稳定,有些甚至可以在基层干到退休,因此他们是基层部队的老资格和当然的军事技术骨干。

美军士官一般服役时间长,年龄大,部队生活经验和专业知识丰富,军事技术和文化水平较高。因而对部队建设、提高战斗力和加强战备有很重要作用。他们的使用涉及面很宽,即可以在各级领导部门服务,也可以在基层连队里服务。在各级领导部门工作的士官,通常负责向部门首长提供有关士兵方面的情况,充当首长的士兵顾问。在基层连队工作的士官是初级军官的得力助手,负责组织单兵和小分队训练,并协助军官进行行政

管理,对士兵进行教育,对违反制度的士兵进行处罚等。

美军士官基本年薪,下士2.4万美元、中士2.6万美元、上士2.8万美元、三级军士长

3.3万美元、二级军士长3.8万美元、一级军士长4.5万美元,除了基本年薪以外,士官

还享受各种补助和津贴,如伙食补助、医务津贴、房租补助、执行危险任务补助、接触核武器补助、海外服役补助、作战补助等10余项,各种补助及津贴的数目相当大。

在初级和高级士官之上还设有各军种总士官长,他的任务是对各军种首长(军种参谋长)

负责,提供士兵的意见,以利于军兵种首长在拟订计划时做出更正确的判断。

在美军的营一级或更大规模的部队中都有一名一级军士长(e-9)作为该单位的总军士长,作为营长或其它首长与士兵和士官间的联络员。这名优秀的一级军士长对首长指挥部队的成败极为关键,这一点在美军的营一级部队中尤为突出,因为在营里总军士长对该部中的20或30名高级士官的情况了如指掌,通常情况下,营的总军士长在部队服役的时间比其他任何人都长,在事务处理上要有更多的经验,对营长指挥和使用部队可以

提供更为专业的意见。

三、美军士官的服役期限:

美军中士官人数多,军龄长。据统计,美军士官人数自越战以后占各时期美军部队全员额的38%-54%。关于服役年限,各级士官不完全一样。军士长多数把当兵当作终身职业,所以服役时间较长,最高服役年限可达26年甚至更长。由于军龄长,年龄也比较大,一般都超过了30岁,有的达50岁,但最高不超过60岁。上士的服役年限,最高可达

18年,中士可达14年,下士一般为6年。

四、美军士官的养成教育体系:

美军士官的教育由国防部的一名助理部长分工主管,陆、海、军和海军陆战队也各有一名副参谋长负责各自军种的培训工作。此外陆、海、空军和海军陆战队还专门设有培训士官的机构,负责拟订方针和原则,各军种都有一套完整的培训计划,从训练设施、教材到教官都非常齐全。学员的培训目标明确,方式灵活多样,学习内容系统,考核标准

统一。

美军士官培训机构有以下几种:基地训练中心负责下士、中士初级成长士官的基本课程;

士官学校负责上士、三级军士长的高级课程(内容主要是军事技术和基层领导能力),为期 4个月;军种军士长学校负责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的高级课程(内容主要是专业知识军事技术、行政管理、后勤保障国内形式、军人仪表、军人举止、体育课 ),长短

不一,短则10周,长则20周。

除了以上的几种学校外,还在各军种的正规院校开办训练班,负责对初级士官进行技术训练或对军士长进行专门训练。陆军有23所院校负责这种训练,开设的课程达520多种。海军有33所,空军有8所,陆战队有6所,开设的课程种类很多,因课程的难易程度不同,训练内容多少不同,学员程度参差不齐,所以各院校的训练时间也不完全一致,少则几周,多则一年。所有选送入学的士官都必须符合有关服役年限,技术和行政

级别等方面的规定,有的还要进行入学考试。

美军士官的晋升要求非常严格。晋升首要条件必须是同层次的优秀人员,并且必须首先获得高一级的技术级别,否则不予晋升。而要获得高一级的技术级别,则必须参加规定的训练,并经考核合格才能获得。下士要想晋升为中士,那么他首先就要获得二级的技

术级别才能有被晋升的可能。一级军士长一般不提升为军官。

五、美军的士兵的级别、职务和技术等级:

三等兵: Private (PVT) 级别:E-1 任务:接受4个月基本训练

二等兵: Private(PV2) 级别:E-2 任务:6个月之后晋升一等兵

一等兵:Private First Class(PFC) 级别:E-3 任务:8个月之后通过技术一级晋升为

下士

下士:Corporal(CPL) 级别:E-4 任务:战斗小组组长,对下级士兵有培训责任;

中士:Sergeant(SGT) 级别:E-5 任务:副班级指挥者,对别的士兵有监督责任;

上士:Staff Sergeant(SSG) 级别:E-6 任务:班级指挥者,常有一个以上的中士协助,

有责任发展、维护和利用士兵的潜能,《The Unit》中Bob.Brown获授此军衔;

三级军士长:Sergeant First Class(SFC) 级别:E-7 任务:常有15-18年的服役经验,

是排长的关键助手和参谋,《The Unit》中Hector William获授此军衔;

二级军士长:Master Sergeant(MSG) 级别:E-8 任务:是副连级士官,行使第一军士

长的部分职责,《The Unit》中Mark.Gerhardt获授此军衔;

二级军士长(上级):First Sergeant(1SG) 级别:E-8 任务:连队的灵魂,连级军官

的助手,负责所有士兵的训练及指挥;

一级军士长:Sergeant Major(SGM) 级别:E-9 任务:营级军官的助手,《The Unit》

中Jonas.Blane获授此军衔;

一级军士长(上级):Command Sergeant Major(CSM)级别:E-9 任务:旅级军官的助

手,对士兵不直接管理,制定训练计划,给军官提供建议;

陆军总军士长:Sergeant Major of the Army(SMA) 级别:E-9 。 任务:军种参谋长

的士兵顾问,一个兵种只设一个总军士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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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官量化考评制度篇九
《士官及士官制度》

士官及士官制度 士官制度是我国特有的、目前正在服役的解放军和武警官兵序列中使用的军衔制度。我国志愿兵役制士兵称士官,一般从服役期满的义务兵中选取,必要时也从军外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

士官是相对于军官和义务兵而言的,是我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从服现役期满的义务兵中选取,或者直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并被授予相应军衔的志愿兵役制士兵。其按照工作性质分为专业技术和非专业技术士官。

士官的分类

士官分两种,一种是专业士官、另外一种是非专业士官。

非专业士官大都是初级士官,比如说带兵,非专业士官一般来说只能干一期、两期。很少有非专业士官干到三级四级的,那都是非常出色了。这也就是说如果你不是干的非常好,二级非专业士官很难晋升三级士官。

四级以上士官一般是专业士官。专业士官专业性非常强,只有一些技术性比较强的专业和单位才有,大部分都是从事维修,专业兵种武器维护工作的,比如说导弹维修、高炮维修、雷达维护等等。一般来说能达到高级士官的已经很不容易了,一个大军区的高级士官更是太少了,而六级士官一个大军区也没有几个,六级士官相当于副团职(正团级)待遇,五级士官相当于正营职待遇,所以专业士官一般来说在部队中较容易升职。

士官的军衔与服役期

新的《士兵服役条例》对士官采取分期服役制,实行一期一衔,并享受工资待遇。士官服现役分为六期,最长可达30年。第一、二期各为3年,第三、四期各为4年,第五期为5年,第六期为9年以上。士官服满本期规定年限,根据部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经过一定的选取程序,可以进入下一期服役。高级士官的生活福利待遇,可与营团职军官同等。士官退役安置,分别实行复员、转业、退休制度,服役满30年或者满55岁的高级士官作退休安置。从某种意义上说,军人成了一种职业。

我军的士官军衔实行三等七级,即:士官军衔分为高级士官(一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中级士官(四级军士长、上士)、初级士官(中士、下士)。

士官退役后的安置建立有条件全程退役制度,各级士官在服现役的各个年度,符合全程退役条件的都可安排退役;将士官职业技能鉴定纳入军事训练考核计划。

士官的招收对象及要求

士官从服现役期满的义务兵中选取,也可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

2003年,我军首次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士官,这是我军士官制度的又一重大改革。此前,我军士官均从服役期满或超期服役的义务兵中选改。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士官,旨在提高士官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强部队战斗力,以适应中国特色的军事变革。这项工作是依据士官编制的专业、分期和需求情况,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一部分部队需要的专业技术复杂、培训周期较长且数量不足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特别是部队配

备的新技术武器装备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招收的专业和数量,纳入全军士官年度选取计划。

凡经过中、高等职业技术学校(院)培训合格的具有相应专业的男性公民,政治合格,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28周岁(特殊专业需要或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均可报名应招。

年龄不超过24周岁(截止2008年8月1日)的普通高校男性毕业生,且已获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已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专业还应获得国家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以应届毕业生为主,往届生也可报名应招。

基本条件是身高162cm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20%[标准体重=(身高?110)kg],其他同征集义务兵的身体条件。

应招入伍后,经过集训,统一分配到技术岗位工作,下达士官任职命令,享受现役军人待遇。这些士官服满第一次任命的士官服役年限后,必须服满高一期的士官服役年限。特殊情况的,经军以上单位批准可以提前退役。退役士官作转业安置,符合规定退休条件的作退休安置,本人要求复员并经组织批准的可作复员安置。入伍前是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允许复工、复职。

如果岗位需要,且专业突出,应该说可以一直干到退休。通常情况下,至少要服满上一期士官的服役年限,比如应招时被任命为第一期士官,则要服满第二期才能退出现役。

士官的报名方法

士官招收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应届毕业生持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到学校所在地兵役机关报名;往届毕业生持毕业证书,到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征兵办报名,并领取和填写《申请表》。

应届毕业生报名时拿不到毕业证书,可到所在高等院校学籍管理部门开具学历证明。

办理入伍手续前,应招士官本人要和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签订《从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士官协议书》,表示本人同意入伍并任职为现役士官,愿意履行相应义务,并享受有关权利和待遇。

士官的待遇

一、应招为士官入伍后,与从义务兵中选取的士官享受同等待遇,服现役期间享受基本工资、津贴补助、抚恤费、生活补助等待遇,以及探亲、保险、住房、医疗等其他待遇。

二、士官不能享受义务兵优待金待遇。

三、高级士官(五级、六级士官)经组织批准后,家属和未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可以随军。其住房、家属安置、子女入托入学等待遇,五级士官与家属随军的营职军官相同,六级士官与家属随军的团职军官相同。

四、根据现行政策,士官服现役后可以报考军校,但年龄必须在22周岁以下(少数民族可放宽一岁,截止时间为当年1月1日),且服现役时间在两年以上三年以下。

五、士官可以享受假期的种类有两种,分别为探亲假(探望父母或配偶)和休假,其中休假只限高级士官享受。探亲期间,按照服役年限和婚姻状况确定,时间为20至40天(不含路途时间),一级士官服役期内享受两次探亲假,二级士官以上的每年享受一次。

六、到部队后,在不影响本职工作岗位的前提下,可以参加地方的专业技能考试。

士官量化考评制度篇十
《中华南大街中队量化考评制度实践方案》

中华南大街中队量化管理考评制度实践方案

为促进管理与量化制度的融合,进一步提升中队战士的自我管理能力和品德养成,提高中队兵员素质,根据中队发展目标,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量化考评制度领导机构

为加强量化考评制度实践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成立实践领导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毕 磊

副组长:秦楚轩

成 员:贾 楠、艾 滨、马小波、王秋雷

二、各部门职责

(一)组长职责

1.研究制定量化考评制度的方向和原则;

2.督促量化考评制度的组织实施;

3.裁决量化考评制度中评定的争议。

(二)副组长职责

1.负责修订实践实施办法,研究解决实践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定期将方案执行情况向组长报告;

2.具体检查指导实践工作,接受战士对量化考评制度评定的

申诉,并将相关申诉提请组长裁决;

3.负责量化考评制度实施过程中的表格印发、成绩登记汇总及日常工作;

4.协调相关干部和战士的工作。

(三)组员职责

1.负责量化考评制度方案的具体组织实施;

2.围绕目标制定工作计划并开展检查指导工作;

3.组织教育培训并落实方案的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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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南大街中队量化考评制度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练为战”的指导思想,培养德、智、军、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共同条令》以及中队发展目标,结合中队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实施办法》以培养战士的自我管理能力和综合素质为核心,通过理论教学与实践培养,使新同志进一步强化军人意识、服从意识和条令意识,实现地方青年向合格士兵的转变;老同志进一步加强自我管理,学会管理别人和管理团队,实现被管理者向管理者的转变。

第三条 《实施办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量化测评与现实表现相结合,基本要求与特别表现相结合,个人总结与组织评定相结合,分层次考核,分职位培养的方法组织实施。

第二章 实施内容

第四条 自我管理能力

新同志目标要求:服从命令,服从管理,听从指挥;尊重领导,团结同志,爱护集体荣誉和公物;法纪意识强,有自觉、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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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意识,遵守支队“五条铁规”;遵守安全规定,保守秘密;落实请示报告和请销假制度,遵守社会公德,讲文明礼貌;警容严整,举止端正,内务规范,卫生清洁;能够维护军人的良好形象,实现地方青年向合格士兵的转变。

老同志目标要求:严格自律,纪律意识强,自觉遵守条令条例和一日生活制度,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令行禁止;积极参加各项活动,自觉维护军队良好形象,努力提高管理能力,实现被管理者向管理者的转变。

第五条 队列素质

新同志目标要求:会做单个军人队列动作,会下达口令,会基本的队列指挥。熟练掌握单个军人队列动作的要领,做到动作准确、迅速、协调一致;精神面貌良好,军姿端正,警容严整,士气高昂;掌握口令的分类和下达的要领,会下达常用的基本口令;掌握基本的队列指挥程序;养成严格的队列纪律和良好的队列生活习惯。

老同志目标要求:熟练掌握口令下达的要领、熟练掌握班队列组织指挥程序。熟练掌握下达口令的要领,能判别口令的分类、适用场合,做到口令准确、清楚、洪亮;熟练掌握班队列动作组织指挥程序,口令准确,指挥位置正确,程序清楚。

第六条 班长管理能力

目标要求: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积极配合中队干部完成各项任务;带领全班完成训练学习任务,提高全班的军事、文化素— 4 —

质;督促全班战士严格遵守纪律,养成良好的作风;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掌握全班人员的思想情况,心理状况,及时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心理疏导工作,搞好全班团结,保证各项任务完成;教育和监督全班严守秘密,落实安全措施,预防各类事故案件;完成上级交给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 实施办法

第七条 实践成绩为100分,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评定。

第八条 实践成绩由中队领导审核,指导员审批后进行公示。

第九条 评分标准:

(一)政治品质

1.坚决拥护党和国家的政治主张、方针政策,积极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尊严,表现突出,先进事迹被地方县级以上新闻媒体报道,受到表彰的一次加10分;

2.党(团)员先锋模范作用明显,被支队、大队评为优秀党(团)员的,分别加3、2分;

3.在学习、工作中表现突出,被支队、大队、中队表彰奖励的,分别加3、2、1分;

4.其他方面表现突出,被支队、大队、中队通报表扬或被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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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www.guakaob.com/qiuzhizhaopin/2154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