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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银行卡输错3次密码被锁住了怎么办
中国农业银行锁住了怎么办(一)
农业银行卡输错
3次密码被锁住了怎么办
在ATM机上输错了3次密码,第二天会自动解锁吗?卡是用别人身份证办的,他人现在在成都,卡在我这里,我取钱时输错了3次密码,现在很着急,该怎么办?
1、密码锁定,必须要去网点柜台进行解锁,绝对不会第二天就自动解锁。 2、必须带着银行卡本人的身份证、银行卡去办理,如果人在外地,一个是等她回来,一个是把卡寄过去。 如果满意回答,请采纳~~~这将是对我的极大鼓励!你只需在我的回答下面点击“选择满意回答”
中国农业银行K宝使用说明
中国农业银行锁住了怎么办(二)
姓名: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 学号:_________
中国农业银行K宝使用说明
1、目的
该文档是农业银行K宝使用说明,其主要内容包括:
安装与配置 操作说明 问题解决方法 2、范围
该文档定义了农业银行K宝使用说明,主要描述了农业银行K宝的操作流程以及问题的解决的方法 3、操作说明
1 首次使用 K 宝
农行新 K 宝产品无需附带光盘安装驱动与工具,将 K 宝插入计算机的 USB 接口, K 宝管理工具将自动安装。如果杀毒软件和防护软件设置为禁止自动启动 U 盘安装,那么就需要自己干预才能使用 K 宝。 使用鼠标右键点击 K 宝盘符,选择“打开”,点击左键进入下一级,在显示出的文件中双击“ setup.exe ”,即可完成安装。
2 下载 K 宝证书
第一步:登录中国农业银行网站首页进入“证书向导”页面的“下载证书” 第二步:输入参考号和授权码后,单击“提交”按钮
第三步:系统根据客户两码判断该客户证书介质类型,根据使用的 K 宝类型,系统会自动检测客户端软件是否为最新版本、K 宝连接是否正常
第四步:设置 K 宝保护口令
第五步:在弹出的输入框中输入刚才设置的 K 宝密码。为增加安全性,对 K 宝密码输入框进行优化,采用虚拟窗口,能防止恶意软件盗取 K 宝密码
第六步:下载完成
3 K 宝工具软件说明书
K 宝工具共包括校验 K 宝口令、修改 K 宝口令、检测系统、修改 K 宝名称、显示证书、注册证书、注销证书、下载证书和帮助等功能。【中国农业银行锁住了怎么办】
3.1 修改 K 宝口令:
点击“修改 K 宝口令”按钮,输入原来的口令和两次新口令,点“确定”即可修改口令。
3.2 检测系统和工具更新:
检测系统功能可以检测 K 宝的当前状态,当 K 宝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时,可先使用该检测功能自检,初步判断问题所在,工具自动更新的功能也在检测系统中。
点击“更新 K 宝工具”按钮,在弹出的对话框中,点“是”按钮,即可更新 K 宝工具。
3.3 证书操作
K 宝管理工具中提供证书的查看,注册和注销。 3.3.1 注册证书
使用 K 宝安全证书时,将 K 宝插入计算机, K 宝内的安全证书会自动注册,无须人工操作。如果自动注册不成功,可以使用手动方法注册。启动 K 宝工具软件,主界面将显示 K 宝内所有安全证书的列表。选择列表中希望注册的证书,单击“注册证书”按钮,即可完成手动注册。【中国农业银行锁住了怎么办】
3.3.2 注销证书
使用 K 宝安全证书后,将 K 宝从计算机拔下时,系统会自动注销已注册的安全证书,无须人工操作。如果自动注销不成功,可以使用手动方法注销。启动 K 宝工具软件,主界面将显示 K 宝内所有安全证书的列表,选择列表中希望注销的证书,单击“注销证书”按钮,即可完成注销。
3.4 下载证书
“下载证书”按钮封装了农行下载证书页面的链接,只需点下鼠标就可以跳转到证书下载页面,输入工作人员给的相应参考号和授权码,即可下载证书。
3.5 帮助
集合了常见问题与解决方法,在网银操作中遇到的问题,可以直接点击“帮助”来找到答案。【中国农业银行锁住了怎么办】
4 常见问题与解决方法
1 、使用的是哪个厂家生产的 K 宝?
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违规处理办法
中国农业银行锁住了怎么办(三)
中国农业银行员工违规处理办法
第一条 为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维护正常经营管理秩序,保障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资产安全、稳健经营和有效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违反规章制度行为是指本行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金融规章,以及本行各项基本制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操作规程和实施细则的行为(以下简称违规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规定的有关责任人员,是指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违规事实的发生负有责任的员工,包括高级管理人员、主管人员和一般员工。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任职前需由银行业监管部门核准任职资格的人员。 主管人员是指各级行内设机构负责人(包括正职和副职)、营业网点负责人及会计主管。
一般员工是指除高级管理人员、主管人员以外的其他员工。
第四条 对违规责任人员的处理原则:
(一)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二)以事实为依据,视违规情节、后果等情况作出适当处理;
(三)引发案件的,从重或加重处理;
(四)涉嫌犯罪的,移送国家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五)国家法律法规、金融规章对违规行为的处理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行所有员工,包括与本行签订劳动合同的人员,以及未与本行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人员。
已与本行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经查实在本行工作期间有违规行为的,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理建议,移送有关单位处理。
退休和内退人员,在本行工作期间有违规行为的,根据本办法进行处理。
第六条 对违规责任人员的处理方式:
(一)经济处罚,包括罚款,扣发考核性工资、奖金、期酬等;
(二)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
(三)其他处理,包括通报批评、离岗清收、限期调离、停职、解聘专业技术职务、除名、解除劳动合同等。
以上处理方式可以并处。
第七条 一般员工有过失违规,情节轻微、没有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的违规行为,可以依据《中国农业银行审计处罚处理暂行规定》实施单独罚款处理。
应当给予纪律处分或其他处理的,不得以罚款替代。
第八条 因发生百万元以上案件受到纪律处分的高级管理人员或主管人员,在给予纪律处分的同时,给予案发年考核性工资和奖金50%至100%的经济处罚。
第九条 受到警告处分的,扣发3个月考核性工资;受到记过、记大过处分的,扣发6个月考核性工资;受到降级、撤职处分的,扣发12个月考核性工资。
受到降级、撤职处分的职级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受到降级处分的,降一级聘任职级;受到撤职处分的,降两级聘任职级;
(二)无职可撤、无级可降的,按记大过处分档次执行;受到留用察看处分的,留用察看期间停发工资,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发给生活费。
第十条 对同一员工犯有两种以上(含两种)违规行为应受纪律处分的,合并处理,并按其违规行为应给予的最高处分,加重一档处分;如果其中一种违规行为应当受到开除处分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一条 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应当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其他处理。
受到拘役、有期徒刑(包括缓刑)以上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除国家有特殊规定外,应给予开除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 本办法规定的纪律处分,警告、记过的处分期为半年,记大过、降级的处分期为一年,撤职和留用察看的处分期为两年。
受到纪律处分的员工,在处分期内,不得晋升岗位职务,不得参加本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不得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取消评先资格。受到降级(含)以上纪律处分的,应解聘专业技术职务。受到记大过(含)以下纪律处分的,在处分期内可以参加岗位职务竞聘,但被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不得参加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职务竞聘。
凡受到记大过(含)以上纪律处分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主管人员,在处分期内不得异地交流任职。
受到纪律处分的员工,在处分期内,发生新的违规行为,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纪律处分期满后,经受处分人提出申请,由原处理行决定是否解除处分。受处分人在纪律处分期间工作表现特别突出或有立功表现的,可以提前解除处分;提前解除的,处分期不得少于原处分期的一半。
纪律处分解除后,岗位职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评先奖励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受到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处分的,解除处分不视为对原岗位职务和原专业技术职务的恢复。解除留用察看处分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重新核定工资标准。
第十三条 对违规责任人员可以作出其他处理。其他处理可以单独作出,也可以与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合并作出。
第十四条 受到通报批评、离岗清收、停职、解聘专业技术职务处理的员工,从处理之日起一年内,取消评先资格。
第十五条 因违规行为,给本行造成信贷或其他资产风险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有关责任人员离岗清收处理。离岗清收的最长期限为6个月。离岗清收期间,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发给生活费。离岗清收期满,根据清收期间的表现以及清收的实际效果,按照本办法作出相应处理。
第十六条 员工有违规行为,不够开除条件又不适宜继续在本行工作的,可以给予限期调离处理。受到限期调离处理的员工,应即行离开工作岗位,由个人自行联系接收单位。
处理决定作出后,三个月之内(含三个月)照发基本工资和政府规定的各种生活补贴,从第四个月开始停发工资,按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发给生活费。六个月满仍未调离的,应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
第十七条 发生100万元以上经济、刑事案件的,支行有关副行长必须停职;行长应停职,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停职的,须报一级分行审批;取消发案行领导成员当年评先资格及应当受到的奖励;取消直接上级行领导成员当年评先资格。
发生1000万元以上经济、刑事案件的,二级分行有关副行长必须停职;行长应停职,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停职的,应报总行审批;取消一级分行领导成员当年的评先资格。
发生10000万元以上经济、刑事案件的,一级分行有关副行长必须停职;行长必须作出检查;取消一级分行领导班子成员的当年评先资格及奖励。
对上述人员待案件查结后视具体责任再作处理。
第十八条 当年新发生100万元以上经济、刑事案件且追赃率达不到70%或发生1000万元以上经济、刑事案件的,以支行为单位,上追两级责任人,包括行长、业务主管副行长、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和自律监管人员。
第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在第三章规定的具体违规行为处罚档次基础上从重或加重处理,直至开除或解除劳动合同:
(一)内外勾结实施违规行为的;
(二)因违规行为造成事故、案件、经济纠纷、经营风险或经济损失、信誉损害的;
(三)多次违规的;
(四)在共同违规行为中负主要责任的;
(五)干扰、妨碍、阻挠、抗拒调查和处理的;
(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伪造、变造、隐匿、篡改、毁灭证据的;
(七)发生违规行为后,未采取积极措施控制风险或挽回影响的;
(八)对检举人、证人、鉴定人、调查处理人打击报复的;
(九)指使、教唆、强迫他人实施违规行为的;
(十)违规后逃匿的;
(十一)其他违规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第三章规定的具体违规行为处罚档次基础上从轻或减轻处理:
(一)违规行为情节轻微,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二)过失违规,未造成经济损失和恶劣影响的;
(三)主动检举揭发违规行为,经调查属实的;
(四)主动赔偿因违规行为给本行造成经济损失的;
(五)违规后认识错误态度较好,能主动检查纠正错误或坦白交待问题的;
(六)积极采取补救措施,有效控制风险,避免或减轻损害后果的;
农业银行卡被锁了怎么办?
中国农业银行锁住了怎么办(四)
农行网银证书已经过期怎么办
中国农业银行锁住了怎么办(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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