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guakaob.com--事业单位】
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一)
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规范支出,提高资金使用
第二条
第三条 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专项资金是指单位为完成专项或特定工作,由上级部门拨付给本单位的专项工作经费补助。专项工作支出一般包括专项业务费支出、专项会议费支出、专项设备购置费支出、专项修缮费支出等。专项业务费开支范围:管理人员补贴、办公、水电、邮电、燃料、办案误餐费等。 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一)专项资金应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专款专用,专项、
专人审批开支,本着统筹安排,量入为出的原则,由
单位财务统一核算。
(二)管理专项资金应设置“专项资金管理台帐”进行
日常管理,要定期对专项工作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情
况进行专项检查,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发
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专项工作完成后,应根据有关要求及时向上级部
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当年不能完成的专项
工作,其资金可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第四条 专项工作业务经费报销,经办人必须在发票上注明每笔支
出的事由,部门负责人签字证实,按报账审批权限送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审批签署意见后,交财务列支。 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对支出项目的真实性负责;财务对报销单据的合规性、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财务制度负责;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对支出的合法性、合理性负责。 所有报销原始凭证,必须内容合法,手写发票签章、字迹要清晰,项目填写齐全,要具备费用开支项目、单位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内容,大小写相符,不得涂改。否则,财务不予报销。
第五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和医院报销制度相统一必须先预算
后实施,否则财务科不予日报账。
昆明市第三人民医院
2008年7月5日
事业单位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财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二)
****事业单位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为合理、有效、规范使用专项资金,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流程,确保财政性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根据国家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制度等法律法规,特制订本规定。
一、专项资金的概念:
专项资金指本单位向上级主管部门、财政部门或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申请具有特定用途的、获得批复或批准,并由本单位使用的资金。
二、专项资金的类别:
财政专项补助、专项资金和专项借款。
三、专项资金的管理要求:
1、各项专项资金的申请、使用都必须符合国家及相关直属部门管理规定。
2、对各种专项资金要统一核算,划清与日常业务收支的界限,不得互相占用。
3、建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制,明确专项资金的管理部门,提高使用效率。
4、在资金使用上,要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使各项专用资金正确使用并达到预期目的。
5、加强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及使用监督管理。
四、专项资金各管理部门职责:
1、财务科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决算的编制,负责专项资金使
用的审批、监督与审查,以及各项专用资金的汇总与分析。
2、项目申请部门:项目归口部门,负责各个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论证与可研的编制,负责专项资金项目的申请及报批工作,负责专项资金对应项目评价、验收工作。
3、其他各相关部门:
根据归口及部门职责,负责专项资金项目运行各过程中的配合工作,包括项目委托、项目采购、证照申办等。
五、专项资金的管理流程:
1、论证:密切关注相关国家规定及相关行业信息,对符合国家、省、市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项目,由项目申请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使用部门等进行项目论证,就符合条件的项目组织材料及项目可研报告。
2、申请/报批:由项目申请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申报材料,形成专项资金申请报告,报送相关归口管理部门,并就项目进展进行全程联系及跟踪、汇报进展。
3、划拨/审批:财务科在接到相关批复文件后,负责到主管部门及财政部门跟踪专项资金到位情况,完善相关划拨及使用手续。
4、使用: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按项目资金申报计划执行,本单位自有资金同步配套。财务科负责跟踪、监控专项资金的全程使用,定期进行资金使用的汇总、分析。专项资金项目(或试验)完毕及时按规定办理财务结算,保证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完整。
5、监督:本单位专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部门均为专项资金的监【财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督部门,有权及有责任对专项资金的审批与使用进行监督。同时本单位审计科定期、不定期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或全面检查,并就具体情况向本单位报告。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归类,提出整改、完善意见,保证专项资金的使用到位、合理。
6、验收:专项资金项目要按申请计划推进,按时完成项目(或试验)任务,达到申请报告中预期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同时由项目申请单位会同项目承担单位、财务科及其他相关部门,开展项目验收、工作,对项目进行专项评价及结算。保证资金专款专用,维护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六、本办法由财务科及相关科室负责解释。
七、本管理办法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〇**年*月*日
明溪口镇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三)
明溪口镇专项资金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规范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实施条例、《行政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项资金是由单位为完成专项或特定工作,由上级部门拨付给本单位的专项工作经费补助支出一般包括专项业务费支出、专项会议支出、专项设备购置费支出、专项修缮费用支出以及各级涉农资金、专项工程项目支出等。专项业务费开支范围:管理人员补贴、办公、水电、邮电、燃料、办案误餐费等。
第三条 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财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一)专项资金应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专款专用,专项、专人审批开支,本着统筹安排,量入为出的原则,由单位财务统一核算。
(二)专项资金开支审批权限:3000元以下的专项资金开支由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分管财务领导审批报销;3000元以上的由党委、政府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再由分管财务领导签批审核。
(三)管理专项资金应设置“专项资金管理台帐”进行日常管理,要定期对专项工作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专项工作完成后,应根据有关要求及时向上级部门报
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当年不能完成的专项工作,其资金可转下年继续使用。
第四条 专项工作业务经费报销,经办人必须在发票上注明每笔支出的事由,部门负责人签字证实,按报账审批权限送党委、政府集体讨论后,再由负责分管财务领导审批。
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对支出项目的真实性负责;财务对报销单据的合规性,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财务管理制度;分管财务领导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负责。
所有报销原始凭证,必须内容合法,手写发票签章、字迹要清晰,项目填写齐全,要具备费用开支项目、单位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等内容,大小写相符,不得涂改,否则不予报销。
第五条 该办法经党委、政府会议2008年4月1日通过之日起执行。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财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四)
[篇一: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为切实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
二、专项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资金拨付一律转账结算,杜绝现金支付。
三、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资金拨付动向,按不同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特殊情况,必须请示。
四、严格专项资金初审、审核、审核制度,不准缺项和越程序办理手续,各类专项资金审批程序,以该专项资金审批表所列内容和文件要求为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五、专项资金报账拨付要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
六、万元以上的专项购置经费一律实行政府采购或参与式采购。
七、专项资金利息收入年终一律转入本金滚动使用。
八、加强审计监督,建设、图书信息建设)、基础设施建设。”
(三)[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为完成该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等支出。”
(四)[黑河学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各种罚款、还贷、捐赠赞助、对外投资、发放各种劳务奖金以及与建设项目无关的其他开支。”
四、所需资料
(一)项目申请书;
(二)项目计划任务书;
(三)黑河学院预算分配方案;
(四)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受理
专项资金支出受理时间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发布时间确定。承办人(a角、b角)对各部门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相关规定,予以受理,要求经办人现场登记。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内容。不符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六、核准与决定
(一)受理后,承办人(a角、b角)按要求审核申报材料后,报分管副处长;分管副处长同意后报处长审定,处长同意后报校长审定;
(二)承办人(a角、b角)根据处长意见,确定专项经费支出日程,由分管副处长审核,处长审定,报请校长确定后,支付中心电话通知各部门经办人。
七、审批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并在7个工作日内召开校长办公会组织审核,在审核后的一周内,正式通知各部门。
八、公开公示
本管理办法在黑河学院印发的财务处工作管理条例中长期公布,专项经费支出将在校内办公网上长期公布。
九、监督检查
按照<黑河学院关于执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执行。
十、责任追究
按照<黑河学院关于违反规范权力运行制度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执行。
资金管理制度
财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五)
[篇一: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公司现金的使用范围应符合国家<现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控制现金结算,超出结算起点的付款应通过银行结算;特殊情况下需要现金结算的,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公司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
公司应在下列范围内支付现金:
(一)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津贴、奖金及劳保福利等开支;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报销(或借支)的差旅费、业务费、修理费等;
(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五)公司董事长、总裁批准的其他特别支出。
第二条各单位应核定库存现金限额,库存现金的限额以企业、单位3-5天的日常用量为准,凡超过库存现金限额的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资金管理制度。企业现金的存入及取出应派车辆接送,切实做好安全保卫措施。
第三条收入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第四条现金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钱、账分管的原则。出纳与会计人员必须分清责任,实行相互制约,加强现金管理。
第五条一切现金收入都应开具收款收据;出纳人员办理收款手续后,应加盖"现金收讫"字样。
第六条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经理审核、财务总监及总裁批准后提取。
第七条一切现金支出都要有原始凭证,由经办人签名,
上一篇: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新
下一篇:应聘事业单位自我推荐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