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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省直各部门机关党委、省(部)属企事业单位党委(党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省第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加强党性锻炼,保持党的先进性,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浙江省基层组织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结合省直单位的实际,决定于今年底至明年第一季度末,在省直单位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第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按照“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紧密联系本单位党员队伍的思想实际,着眼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着眼增强党员干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着眼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着眼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切实巩固学习实践活动的成果,把开展民主评议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位臵,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务求实效。通过评议,表彰先进典型,弘扬正气,严肃处臵不合格党员,切实解决当前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小康社会的实践中,不断以改革创新精神,努力使机关党的建设走在前头,为推动浙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内容
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要对照党章、新时期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组织党员认真对照检查个人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执行党组织的决议和履行岗位职责等方面的情况,从思想、学习、工作、纪律和作风等方面查找问题,从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上分析原因。党员领导干部还要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领导干部基本条件,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等方面,深入剖析存在的问题及根源。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基本内容是:【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1.理想信念方面。是否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价值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学习方面。是否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是否自觉参加开展的各项学习教育活动,联系实际解决自身的不足;是否勤奋学习科技文化、经济法律等各方面的知识及技能,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
3.工作方面。是否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履岗尽职,务实清廉,勤奋实干,勇于进取,创造一流的工作业绩。
4.遵纪守法方面。是否严格遵守维护党章和遵纪守法,做到依法行政、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起好表率、示范作用,勇于同违法违纪和不良行为作斗争。
5.廉洁自律和作风方面。是否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要求自己;是否坚持求真务实,牢记“两个务必”;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的疾苦,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和解难事,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是否带头遵守职业道德、
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等公民道德规范,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
三、民主评议党员的方法、步骤
省直单位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两年开展一次,这次主要是对2008、2009年度党员情况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在各单位党委(党组)领导下进行,机关党委组织实施,实行基层党组织分级负责。以各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可结合本单位公务员考核和年度工作总结进行。具体方法、步骤是:
1.准备阶段。接本通知后,各单位党组织要在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本单位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方案,明确具体计划、时间、要求和重点要解决的问题,并针对党员的现实思想,搞好动员。【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2.集中学习阶段。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省第十二届六次全会的重要精神,学习《关于建立民主评议党员制度的意见》、《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浙江省基层组织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等党内规定。通过学习,使广大党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参加和搞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自觉性。
3.总结自查阶段。党员要按照评议的内容及要求,对照党员标准,认真进行自我总结,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形成书面自我总结材料,报送党支部审定。
4.评议整改阶段。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逐个进行民主评议。党员要认真汇报个人总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支部、支委会事前要采取一定的方式,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党员的意见,实事求是地进行综合、分析,并形成组织意见;对每个党员评出格次,即“优秀党员、合格党员和
不合格党员”三种格次,反馈给党员本人。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带头进行评议。
5.表彰处理阶段。对模范作用突出的党员,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组织审核批准,可授予本单位“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对平时模范作用不够的党员,支部要派专人进行个别谈话,做好思想工作,帮助其认识问题,提出改正措施;对不合格党员的处臵,要按照有关政策,区别情况,慎重处臵,主要采取“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党内除名”等几种方式,但处臵必须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工委初步拟于明年3月份布臵“创先争优”活动有关工作,“七一”前夕进行表彰(另发文通知)。
民主评议工作结束后,各党支部将开展民主评议工作情况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并组织党员填写《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四、对搞好民主评议工作的要求
民主评议党员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制度,是对党员进行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途径之一,也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重要措施。在民主评议党员中,广大党员要对照在本单位、本岗位发挥先进性的具体要求,认真进行评议,以提高广大党员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
1.加强组织领导。省直各单位党组织要列入议事日程,分工专人负责,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加强对所属单位党组织的督查和指导,帮助基层党组织掌握工作要求,务求取得实效。
2.实行分类指导。机关党员要围绕如何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于基层群众进行评议,着力引导党员端正服务态度,优化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推动机关作风转变;企事业单位党员要围绕如何提高工作技能、为单位发展作贡献进行评议,着力引导党员做生产能手、岗位标兵。对那些年老体弱或文化程度较低、没有书写能力的党员,经支部同意后可以口头方式汇报,进行评议。
3.切实搞好结合。要把民主评议党员与年度公务员考核或单位年度总结工作结合起来,在设计方案中要有分有合,专门安排一定的时间进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坚持“两不误、两促进”;要把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重点加以解决。
4.按时完成评议。整个评议工作要在2010年3月底之前完成。在民主评议党员过程中,有好的做法或存在问题,及时向工委书面汇报。评议结束后,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并将总结材料于2010年4月初报送工委组织部。
附: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09年12月15日
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实施方案
公司各党支部:
根据中央《关于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工作的通知》以及股份公司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要求,公司各党支部在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同时要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现将有关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要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依据,严格按照《公司民主评议党员实施细则》,紧密联系党员干部思想实际,客观评价党员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中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特别是在本职工作中体现党员纯洁性和先进性,发挥党员模范表率作用的情况。通过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更好地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评议范围
公司全体在职党员参加民主评议,预备党员只参加学习和民主评议,不划分档次。
三、评议内容
民主评议过程中,要求每名党员对照党章规定,根据为
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围绕反对“四风”和撰写的对照检查材料,结合自身实际,认真总结自己在思想、学习、作风等方面的不足。具体内容包括:
1. 是否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增强搞好企业的信心,把个人价值的实现与公司的发展结合起来,增强事业心、责任感和紧迫感,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为公司快速健康发展而努力。
2. 是否勤奋学习和努力工作,增强学习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的自觉性,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改革创新意识,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提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立足本岗,创出佳绩。【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3. 是否顾全大局和遵守纪律,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个人利益服从公司利益,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4. 是否密切联系群众和廉洁奉公,坚持党的根本宗旨,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增强服务意识、团队意识和自律意识,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坚决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讲正气、求实效。
四、时间步骤
民主评议党员与专题组织生活会同时进行。时间为2014
年6月25日-7月10日完成。
1. 学习提高。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关资料。具体学习资料见寰通情报网。学习《党章》和八项规定有关内容,对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思考,提高认识。
2. 自我评价。在学习提高的基础上,党员个人根据《党章》要求,对照评议内容,认真总结思想、学习、工作和作风情况,肯定成绩,查找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3. 民主评议。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党员个人根据自己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反对“四风”要求,撰写的对照检查材料,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行民主评议。按照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党支部对每名党员做出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评价。对评议为不合格的党员,支委会要进行讨论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支部评议结果在会后要及时上报公司党委进行审定。
4. 评优推荐。优秀党员的名额按照本支部正式党员人数15%的比例推荐,不足15名党员的支部可推荐1名。各支部推荐意见请与2014年7月10日前上报公司党委。
根据支部推荐意见,召开党委会,研究确定优秀党员,并对评选出的优秀党员进行表彰。
5. 附民主评议党员表。
公司党委
2014年5月30日
党员民主评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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