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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差旅费管理规定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我院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差旅费管理,完善公务活动接待制度,根据《平潭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平潭县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岚财事〔2007〕334号),结合我院人事与经济能力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三条 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四条 院领导、科主任按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不得向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交 通 费
第五条 工作人员出差,本单位、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没有提供交通工具的,原则上不得租赁车辆出差(含出租小汽车)。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交通费。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一)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附表一:
第六条 公务出国乘坐飞机按财政部、外交部印发的《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财行〔2001〕73号)规定乘坐舱位。
第七条 乘坐飞机,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和航空旅客人身伤害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凭据报销。
住 宿 费
第八条 出差人员住宿等级规定如下:
(一)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业务培训、学术会议,会议统一安排住宿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依双人住宿标准予以凭据报销。
(二) 工作人员公事出差,出差人员住宿等级见下附表二:
(1)工作人员到福州市区出差,家住福州的不得住旅馆饭店,也不得报销住宿费。其余确需住旅馆饭店的出差人员,应到县政府确认的以下定点饭店住宿:福州闽都大酒店,金广达大饭店,君顺商务酒店,天福大酒店,唐城大厦,福州于山宾馆。享受双人住宿标准人员出差按性别划分逢奇数的,原则上应与其他单位出差人员合并住一个普通标准间,如确实不能合并的,允许住福州定点饭店130元/天间(协议价)以内的普通标准间。以上住宿费依上限额标准以内凭据报销。
(2)工作人员省内出差(不包括福州市区),应到财政厅或出差地财政部门确认的定点饭店住宿;工作人员到省外出差应到财政部或出差地财政部门确认的定点饭店住宿;工作人员出差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定点饭店住宿的,或出差所在地没有定点饭店的,经批准允许住三星级以下的饭店且依上限额标准以内凭据报销。
伙食补助费
第九条 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勤,也不分职务,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
出差福州地区以外,每人每天伙食补助费40元,出差福州地区以内县外的,每人每天伙食补助费25元,县内(不含县城区域),每人每天伙食补助费10元。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伙食的,不再享受伙食补助费。
公 杂 费
第十条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的公杂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福州地区以外每人每天20元,县外福州地区以内每人每天15元,用于补助市内交通支出,不再凭据报销市内交通费。工作人员自带单位小车出差,或有报销小车燃料或过渡费的,不得报销公杂费。
参加会议等的差旅费
第十一 工作人员外出参加会议,会议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由会议主办单位按照会议费规定统一开支,会议主办单位不得向参会人员收取任何费用,参会人员也不得回单位报销会议期间的任何费用。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小型调查研究会等不统一安排食宿的,会议期间和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均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
第十二条 到县内基层单位实(见)习,工作锻炼、支援工作以及各种工作队等人员,在基层单位工作期间,每人每天发放伙食补助费10元,单位未派车的,视工作需要往返按实际车费报销交通费,不报销住宿费。到县外按照每人每天15元标准执行。
第十三条 工作人员参加培训班、进修班、业务学习班(不包括学历学位教育),不分辖区内外,在途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回所在单位按照差旅费规定报销;其它学习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照以下规定执行:学习时间在半个月以内的,视同出差,按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补助;学习时间在半个月以上到二个月(含二个月)以下,每人每天伙食补助费标准按出差伙食补助费的50%发给;学习时间在二个月以上到一年(含一年)以下,每人每天发给伙食补助费10元;时间在一年以上(含省、市委党校的),不享受伙食补助费。参加培训班、进修班、业务学习班期间均不报销公杂费。
调动、搬迁的差旅费
第十四条 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所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按出差的有关规定执行。
工作人员调动工作,一般不得乘坐飞机。
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所发生的行李、家具等托运费,在每人每公里1元以内凭据报销,超过部分自理。
以上发生的各项费用,由调入单位报销。
第十五条 与工作人员同住的家属(父母、配偶、未满16周岁的子女和必须赡养的家属),如果随同调动,其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以及行李、家具托运费等,由调入单位按被调动人员的标准报销。已满16周岁的子女随同被调动人员调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按一般工作人员标准报销。
第十六第 搬迁家属的路费。按有关规定,并经组织批准,将原未随同本人居住的配偶(非就业人员)及其同住亲属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由工作人员所在单位按第十五条规定报销差旅费。
第十七条 由部队转业到地方的干部,其差旅费按照解放军总后勤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到达调入单位后结算,多退少补,作为增加或减少调入单位的差旅费处理。
附 则
第十八条 工作人员出差或调动工作期间,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省亲的,其绕道交通,扣除出差直线单程交通费,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绕道和在家期间不予报销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十九条 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的参观而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自
理。出差人员不准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请客、送礼、游览。各接待单位要根据各类出差人员住宿费限额标准和伙食补助费包干标准适当安排,不得以任何名义免收或少收食宿费。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违反规定的,应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2008年4月1日起实行。过去与本规定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医院关于差旅费用报销和出诊补助的
规定
差旅费是指离开县城城区开展公务活动(不含进修及一月以上培训)所必需的费用,其开支范围包括交通费、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差旅费实行凭据报销与定额包干相结合的办法。
一、办理程序
1、差旅费用的报销,由财务科审核后,主要领导审批后报销。主要领导独自出差差旅费用的报销,由财务科审核后,任一院领导审批后报销。
2、离开本县参加会议,凭书面会议通知报销差旅费。
3、凡与原出差申请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
4、外出公务的差旅费报销应在返回单位10天内完成。若迟报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按每月100元累积加罚。
二、交通费报销办法
1、出差人员途中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交通费,在报销时需要保留车、船票上日期。凡乘坐医院车辆到目的地出差的各类人员,不再报销车票。
2、一般不乘坐飞机,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经医院主要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凭据报销。
3、出差人员不得租赁车辆出差。出差如遇出差任务特别紧急且
交通不便的,经医院主要领导批准,可以租赁车辆,仅来往租赁费用(不含住勤期间的)可凭据报销。
4、出差人员应按最简便快捷的线路乘坐车船,不得绕行。出差期间经领导批准顺道回家探亲、办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游览,其绕线多支付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期间按事假考勤。遇有特殊情况的,在请示院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销。
5、出差人员在住勤期间,不报销出租车费。
三、住宿费报销办法
1、出差人员出差住宿费规定限额标准为:市内每人每天50元,市外每人每天80元。
2、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在规定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上述规定限额标准部分自理。
3、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或住在亲友家等无住宿费发票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4、出差住宿原则上两人一个标准间,单人出差或男、女出差人员为单数,其单个人员可选择单间住宿或标准间包住,其住宿费按照不超过上述规定限额标准两倍内凭据报销,超过部分自理。
四、伙食补助费报销办法【医院差旅费报销制度】
1、不分途中和住勤,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市内20元、市外省内30、省外40元。
2、出差人员的伙食补助费,以交通费票据和住宿费票据为凭据,
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不凭据报销。
3、出差人员外出参加会议期间,已享受会议伙食补贴的或安排就餐的不再发给伙食补贴。
4、因工作需要一并享受报销招待费者,不再享受伙食补贴
五、出诊补助报销办法
1、出诊(转诊病人)补助实行包干制,不再报销交通费、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
2、出诊补助标准:
县内:10元/人次。
县外:单边100公里内50元/人次,单边100-200公里80元/人次,单边200公里以上100元/人次。
3、出诊期间如需住宿的由驾驶员统一安排。
4、出诊补助每月统一由驾驶员凭《出车记录》填出差单,由办公室审核,主要领导审批后报销。
六、驾驶员补助
1、驾驶员补助标准15元/百公里,每月结算凭《出车记录》一次。
2、驾驶员一般不报销交通费,住勤期间,伙食补助按出差标准。
3、行车途中的违章罚款一律不准报销。
七、其他
1、外出参加会议(培训),会议通知明确统一安排食宿即非食宿自理的,会议期间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不予报销;在途期
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按照上述差旅费规定报销。会议通知明确不统一安排食宿即食宿自理的,在途期间和会议期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按照上述差旅费规定报销。会议通知没有明确不统一安排食宿视为统一安排食宿。
2、会议(培训)资料费凭会议(培训)通知和合法票据报销,会议(培训)资料按规定上交有关科室。
3、进修及一月以上培训在途期间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按照上述差旅费规定报销。
4、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和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所开支的费用,均由个人承担。不准接受违反规定用公款支付的请客、送礼、游览。因工作需要进行餐饮接待的,报主要领导同意后安排。
5、加强差旅费的管理,切实贯彻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财务人员要严格按规定审核,对弄虚作假和违反规定的开支,不得报销。
第1篇: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
为有效控制差旅费用的支出,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使企业各项管理形成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因公出差的办理程序
1、因公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用款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担保后,经领导签批,财务部门负责人核准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员回公司应在“出差申请单”中情况汇报一栏填写出差完成情况并书面汇报出差工作情况,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考核结果,并在“出差申请单”任务完成情况栏中签署考核意见。
4、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增加天数、人数、改乘交通工具需经派出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二、费用标准
1、公司职员出差实行住宿费、伙食补助费(伙食费补助)、市内交通费等费用包干,其标准如下:
(1)集团公司领导:按出差所在地区不同,本着节约的原则可住3—5星级宾馆,误餐津贴60元/天。因工作需要请客户用餐可实报实销,不再列支误餐津贴。
(2)所属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和集团公司部门经理以上人员:可住3—4星级宾馆,误餐津贴40元/天。因工作需要请客户用餐可实报实销,不再列支误餐津贴。
(3)公司中层干部:住宿标准省会180元以内,非省会120元以内。伙食补助40元/天。
(4)一般工作人员:住宿标准省会80元以内,非省会60元以内。伙食补助40元/天。
(5)市内交通费:公司职工出差途中市内公交车费实报实销。如乘车时间为夜间(晚九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可乘出租车,并注明乘车区间。如遇特殊情况,事后应写书面汇报,经经主管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2、去集团公司的分支机构或办事处如:沈阳、长春、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出差人员必须住办事处,食宿由办事处承担,不享受伙食及住宿补助,如因办理业务路途较远,而中途无法返回办事处就餐,可按每天10元补助,但需持有办事处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证明。
3、(1)外出参加会议经分管领导批准不实行费用包干,采取分项计算的方法,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只享受10元/天市内交通费和公杂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住宿费用按标准列支,伙食补助、公杂费,市内交通费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2)外出学习人员,住宿费实行包干标准,伙食补助每天20元,外出学习途中可享受伙食补助费,学习期间可享受公杂费、市内交通费。
4、出差特区(深圳、珠海、海南、厦门、汕头),费用本着节约的原则伙食费60元/天。
三、几点具体规定:
1、旅途中未住宿,不享受住宿费包干,只享受伙食、市内交通二项补助费。
2、出差当日往返可享受全额补助(包括次日晨抵达本市)。
(1)中午12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标准。
(2)中午12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15元。
(3)中午12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15元。
(4)中午12时后抵达本市按全天补助30元。
3、订票费、退票费原则上不予报销,如遇特殊情况需写书面汇报,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报销。
4、乘坐交通工具的规定:
(1)、公司领导(总经理、副总经理)可乘飞机,火车软卧(或软席)、轮船二等舱、出租车。如因工作需要乘飞机,火车软卧或乘轮船二等舱位需经董事长或总裁批准,方可报销。
(2)、旅途中符合乘卧(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4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而未乘座卧铺,特快按票价50%,其它列车票价60%予以补助。白天乘坐火车软座、软、硬卧不予报销。
(3)、去集团公司设有办事处的地区,连续乘车16小时以上,另外予以30元伙食补贴。
(4)、夜间乘坐长途汽车、轮船统舱,超过六小时发给夜间乘车(船)补助费30元。
(5)、带车辆外出,随车送货扣除包干费中交通补助费。如随车送货后还需办理其他业务可享受交通补助费(需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批准)。
5、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总经理同意,须经安排领导核准并签署意见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并不再享受当天伙食补助。凡同领导一起就餐,餐费已报销者均不再享受伙食补助。
6、驾驶员出差补助标准;司机外出按15元/百公里补助,货车如二名司机按25元/百公里补助。货车司机住宿费以50元/天标准支付,小车司机按同车领导及工作人员住同档次宾馆,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说明情况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扣除2天往返时间、等候时间按每天20元给予伙食补助。
7、驾驶员外出行车途中的违章罚一律不准报销。
8、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票时间、趟次、住宿发票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部门负责人审批时要加强对票据的审核,不是出差途中的费用不予报销。
9、出差时借款,前帐(账)不清、后帐(账)不借,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10、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2篇:差旅费报销制度为控制费用,提高效率,规范出差人员的审批及报销程序,结合本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报销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因工作需要出差报销的人员。
二、出差审批办法:
1、出差申请程序:因工作需要出差,无论是否借款,出差前均应填写“出差申请单”明确出差任务、出行路线、逗留时间及随行人员等相关事宜,出差申请单应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签字。若同次出差任务涉及多部门员工的,应按部门分别填制出差申请单。未经过审批的,不予借支和报销差旅费。出差申请单由财务部留存,并作为部门费用考核依据。
如要借款,应填写“领款单”,根据出差申请单确定借款金额。领款单凭出差申请单经厂长审核批准方可执行。同时财务部实行“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2、差旅费报销程序:经批准出差办事人员,应如实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列明事由、时间、线路后交厂长审核签字,再交财务部审核签字,按《差旅费费用报销程序》予以报销,按规定可报出租车费的人员外的其他人员如要乘座出租车,应事前向厂长请示同意,报帐时由厂长签字认可。【医院差旅费报销制度】
二、差旅费报销原则
(1)市区内出差不论时间长短,均不发给出差补助费。由于工作原因不能回家或公司食堂就餐的,可发给误餐补助费,超出市区范围的,发出差补助费六十元每天。
(2)住宿费报销条件:按出差的实际天数凭正式发票计算报销,没有正式发票的均不给报销。
(3)车费报销条件:超出市区范围的凭正式发票给予报销,没有正式发票均不给报销。
(4)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后15天内报帐,需延期报销的应有书面申请并有部门领导和分管领导审批。
(5)差人出员随车(包括因工作需要随货车)乘坐到目的地,未发生车船票;只按规定报销出差各项补贴。
(6)出差人员一般不得乘坐飞机,经批准才能乘坐飞机,其乘坐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可凭票报销,不在市内交通费包干的范围。
三、差旅费报销有关注意事项
1、报帐人须在报销单上填写清楚出差人数、姓名和职称、出差事由、起讫时间及地点。
2、差旅报销按财事字[1997]第011号文件规定办理,出差人员不准超标准住宿和坐飞机,因公确需乘坐飞机、软席卧铺或高标准住宿的,须持有经厂长在机票、软席卧铺及住宿发票背面签审后方可报销。否则一律按火车票价或住宿基本标准执行。
3、出租车票按规定一般不予报销;特殊情况确需乘坐出租车的需写出情况说明并由厂长在情况说明书上签字后方可报销。
4、出差参加会议的须将会议通知附于报销单后,电话通知的须在出差事由中注明。
5、一事一单,不得将数次出差合并一单报销。
6、出差期间购买的物品、资料等,需加填费用报销单报销,不得合并在差旅费中报销。7、订票手续费不得超过车船等票价的15%,退票费不予报销。
8、车票遗失的须书面说明情况(注明乘坐的交通工具、起迄地点、时间、票价等)并由审批厂长签字证实,由会计人员按照乘坐最低交通工具的票价予以核定金额。
四、本规定从2015年7月1日起执行。本厂应参照本制度,制定本厂差旅费管理办法,并报厂长批准后执行。
第3篇:差旅费报销管理制度1、为保证全校教职员工因公出差的实际需要,进一步规范差旅费开支的项目及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2、教职员工应充分利用现代通讯网络技术办理外地公务,尽量控制公务出差,缩短出差时间,减少出差次数。确需因公务出差须经分管校领导同意,报校长批准,否则,不报销差旅费。
3、出差人员的差旅费,按“交通费凭票据实报销,住宿费限额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通讯费包干使用”的办法报销。
4、住宿费报销办法
①住宿费限额控制标准:直辖市、省会城市80元/晚/人;地州市及外县60元/晚/人。一人出差和因特殊情况需要突破标准的须经校长批准,然后据实报销。
②出差住宿费在规定的限额标准内凭据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限额标准的部分自理,不予报销。
③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免费提供住宿或住在亲友家的,不予报销住宿费。
④学校委派外出学习、培训人员的住宿费以学习、培训举办单位出示的发票为准报销,但不得超出第4条第①款的规定,若举办单位免费提供住宿的,按第4条③款执行。
5、交通费报销办法
①出差人员乘坐火车、汽车、轮船、飞机或其它交通工具(不含租用出租车)的交通费据实报销。出差人员未经校长批准一律不得乘坐飞机、火车软卧、轮船头等舱,也不得租用出租车。
②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按直辖市、省会城市每人每天30元,地县每人每天15元包干使用。
③到外地参加会议和被学校委派学习培训的人员在会期和学习培训期间不报市内交通费。
④自带交通工具或由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不报市内交通费。
⑤乘坐火车的按实际乘坐火车硬卧座位票价(随票加收的其他费用不计入座位票价之内)的10%计发个人补助费(
⑥经批准乘坐飞机的,如遇航班打折,一律按打折后票价据实报销。
6、出差人员的伙食费补助办法
①县城外出差伙食补助(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本省地州市及以下每天每人20元,省会每天每人30元,省外每天每人40元。
②经学校研究,校长同意参加各种短期学习的培训人员,不分区域,学习期间每人每天补助生活费8元。
③小专业学生外出培训和学生实习就业的带队驻点教师,往返培训点和实习就业点的旅差费按学校旅差费标准报销,驻点期间的各种补助按每人每天100元包干。驻点住宿由学校与培训点和实习就业单位联系解决。
7、出差人员通讯费补助办法
①本市内出差不补通讯费,本市外省内出差每天补助15元,省外每天补助25元。
②参加各种短期学习和培训的人员,除补助往返学习和培训地点两天的通讯费外,学习期间不补通讯费。
8、出差人员未按审批出差路线绕道出差的,其绕道期间多开支的交通费和住宿费用由个人自理,且不发绕道期间的出差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和通讯补助费。
9、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因游览或非工作需要参观而开支的一切费用均由个人自理。
10、外出处理公务确需开支公关费用的,必须事前报校长批准,然后凭据在相关专项经费中报销。
第1篇:公司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对市场人员费用管理力度,确保市人员更好开展工作,有效节约用成本,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市场部及其它相关部门。
三、出差管理
1、员工因公出差,必须填写《出差报告》和《员工外勤单》,经部门经理同意后,报市场总监批准(可电话确认)。
2、员工出差结束三日内必须完成《出差报告》的《出差总结》部分。
四、差旅费
差旅费是指公司员工外出公干期间为完成预定任务所发生的必要的合理费用,具体包括:在途交通费、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其他公务杂费等。
1、员工出差使用交通工具为火车、汽车、轮船等普及工具。
2、特殊情况,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可选择飞机。
3、违反公司规定使用交通工具,一律按火车票报销(超出部分由个人支付)
4、市场交通工具应使用公交车、中巴等,如因特殊情况,可以乘出租车,但需在票据上注明起始地点和原因。
5、员工出差期间,标准内住宿费用实报实销(但不包含酒店清单上所列私话、餐费、洗衣费等费用)。
6、员工外出期间产生的公务费,如邮电费、文件复印费、传真费等,实报实销。
7、办事处主任、部门经理的手机话费在公司报销标准内,扣除私人话费,实报实销。
五、备用金管理
1、根据工作需要,员工出差或业务活动可预先向公司借支备用金,借支额度根据实际城要确定,由总经理签批。
2、备用金借支后应及时冲帐,备用金占用时间应不超过15天,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冲帐,可书面申请,经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延期,但最长不可超一个月。
3、对于长期占用备用金的,财务部将从员工的个人收入中扣减,直到完成冲销,在此之前不允许再借支备用金。
六、报销管理
1、驻外人员原则上每月报销一次,各办事处人员的报销票据由各事业部总监签字后交由出纳审核。
2、费用报销单应严格按公司要求妥善贴好,不符合标准,或填报单据不符、金额不符、重复报销,一律退回业务人员。
3、单据报销规定填写和粘贴方法:
差旅费报销单
A、填写内容按照《差旅费报销单》单上的要求填写。
B、粘贴注意事项:将各类车标按面额的大小分类粘贴,并在粘贴处注明各类面额票据的张数和总金额。
费用报销单
A、填写内容按单上的要求填写。费用一般是指销售人员在工作中所产生的办公、餐费等(不含差旅费)。
B、粘贴注意事项:原则上只报销发票,无发票,需事先向财务说明情况。或以其他票据充抵,但需要票据背面注明情况。
C、充抵票据与正式发票分别张贴。不能在一个报销单中报销。
第2篇:财务报销制度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借款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元的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⑵员工出差返回后,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按规定的时间及审批手续到财务部门报销。
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公司财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统一公司的报销程序及规定,现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费
办公费主要是指维持日常办公工作需要而发生的办公用品方面的支出。
⑴办公用品由经办人员填写物资申购单交部门负责人签批后报行政部,行政部审批后交财务部审批。
⑵经办人将审批后的物资申购单交公司行政部统一购买。
⑶行政部购买人凭正式发票,印章齐全,经手人验收人签字,并附购买办公用品清单后报销。
二、差旅费
差旅费开支范围为因公出差期间的住宿费、车船费(含飞机费用,下同)、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零星杂支等费用。
⑴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表”(见附表1),并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到财务部门预借差旅费(借款金额超过人民币5000元的提前一天通知财务部)。
⑵员工出差返回后,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按规定的时间及审批手续到财务部门报销。
⑶员工差旅费报销标准。
①员工出差分“长途”和“短途”两种,即当天能往返的为“短途”,出差时间在一天以上的为“长途”。
②出差地点区分为1类区,2类区,港澳台地区三种,即:
一类区:特区、上海、北京、天津、南京、广州及省城市;
二类区:除一类区以外的地区。
③出差住宿费报销标准:(元/人/天)
职务一类区二类区港澳台地区
董事长实报实销
总经理300xx50
部门经理xx50250
一般职员15080200
④出差补助:指公司员工到深圳以外地区出差,每天给予50元补贴。
⑤员工出差交通费报销标准员工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公司总经理及以上领导可乘坐飞机、软卧、轮船一等舱;部门经理级:可乘坐飞机、软卧、硬卧、轮船经济仓,但需报董事长批准、其余员工乘坐火车硬卧、轮、如特殊情况需乘坐飞机、软卧、硬卧需报董事长批准。
⑥员工长途出差交通费,部门经理级(含)以上人员的陆路交通费可实报实销;其余员工原则上不得随意乘坐出租车,如有特殊情况需乘坐出租车时,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方可报销。
⑷员工差旅费报销规定:
①住宿费,交通费按规定标准执行,超标自付(如有特殊情况,超标部分由财务部核实后报董事长审批方可报销),节约归已。
②业务招待费用由部门领导核定,经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③出差人员无住宿费用时,则可按住宿标准的50%领住宿补助。
④员工出差返回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报销,未按规定时间报销的,财务部门则在其当月工资中扣回预借的差旅费,待报销时再行支付。
⑤超过1个月以上的出差单据、假票据或不符合规则的票据,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三、交通费
⑴原则上公司员工外出办事,自行乘坐公交车,特殊原因需用公司派车的,需填写“出车申请单”,按申请单上的审批程序审批,由行政人事部派车。当日的交通费不予报销。[1][2][3][4][5][6]
⑵员工在本市内出差,只报销公交车票,公交车票除二人及以上同行外均不得连号。无特殊情况,不得报销出租车票。
四、业务招待费
因生产、经营的合理需要而用于各种业务招待、业务交往所支付的费用。
⑴严格控制业务招待费用,公司总经理以下员工原则上不允许发生业务招待费。部门经理受领导批示需请客的(
⑵事先未填写审批表的餐费一律不予报销(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电话申请)。
⑶公司员工(含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发生礼品费用,如有特殊情况,事先向部门领导请示。
五、费用单据
⑴所有费用单据原则上是税务局统一印制的正式发票且须加盖开出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方为有效,不允许出现收据或白条。特殊情况需事前请示或报上一级主管领导同意可以特殊处理。
⑵凡是购买物资或物品的发票或清单上要有明确的数量、单价,否则不予报销。
⑶发票上的要素要完整。
⑷对于丢失发票的规定,由丢失人写出详细情况(丢失发票、收据的原则上应向发票、收据开出单位取得书面证明),经所属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按此程序报销。丢失住宿费发票的,无论住宿费多少,只能按无住宿发票参照第二条差旅费⑷-③执行。
六、其它
非生产性的特殊开支,如赞助金、会务费、员工户外拓展费等由财务部在利润中按5%计提福利基金列支。发生以上费用前由经办人先填写“赞助费申请表”(见附表3)“或“福利费用申请表”(见附表4),报公司董事长审批。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
本制度从深圳市利景高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批准并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表一:出差申请表
附表二:业务招待申请表
附表三:赞助费申请表
附表四:福利费用申请表
第3篇:财务报销制度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合理调度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财政政策,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报销注意事项
1、报销人员所取得的票据必须包括日期,单位名称,内容,数量,金额,并加盖开具发票单位的发票章或财务章。
2、报销人员需填写报销凭单(内容包括日期、部门名称、报销人姓名、金额、用途、领导签字、会计审核、经手人)
3、将所取得报销单据黏贴在报销凭单后面,并注明经手人,并保证凭单所写金额与票据金额一致。
4、报销人必须在取得票据7日内报销。
5、如为事先借款,则在该笔款项未报销前,不得再行借款。
6、如请款或报销金额额较大(超过xx元),则应提前1天向财务说明。
三、报销手续
1、报销人按规定填制报销凭单。
2、会计人员对报销凭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合理性予以复核。
3、经理签字批准。
4、出纳付款。
四、请款审批手续
1、请款人员因公需要领用现金或支票时,应填写“借款单”经部门主管初审签字;
2、请款人员执“借款单”到公司经理处审批;
3、请款人员执审批后的“借款单”到财务部,财务负责人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确定是否予以支付。若支付,经会计制单、审核,由出纳按照批准金额予以支付;
五、报销时间规定
1、每周三为报销日。
六、本规定由公司财务负责解释。
财务制度——报销制度
由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人员费用报销的实质性、合理性的一级审查;由财务经理对报销票据的合法性进行二级审查;由总经理进行最后的审核批准。第三条:费用的控制实行。
费用报销控制制度
第一条:为了严格公司管理制度,合理控制公司经营费用,根据公司经营活动的特点,特制订制度。
第二条:费用报销的控制原则:计划管理、分级负责、层层把关。由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人员费用报销的实质性、合理性的一级审查;
由财务经理对报销票据的合法性进行二级审查;由总经理进行最后的审核批准。
第三条:费用的控制实行计划管理,由需要支付费用的部门或个人先行填写“用款申请单”,列明:费用的性质、费用的用途、费用的预计金额、
款项支付预计时间等要素,先报部门经理审批同意后,报总经理审批,待取得总经理签署同意的“用款申请单”后方能执行。
第四条:费用发生过程中,原则上必需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同时参与或执行,并互相监督和共同承兑相关责任。
第五条:费用发生过程中,当事人应充分取得费用的相关单据,如:合约或协议、合法的票据等,如因未能取得合法(被税务机关认可)的票据而
遭受财务经理剔除的部分支出,公司原则上不予以承担,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第六条:费用发生完毕后,当事人应及时将收集到的费用单据加以整理归类,采用公司统一印制的“费用报销单”规范粘贴,粘贴过程中应区别费用性质(如: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招待费、办公费等)分类粘贴,便于归类计算和整理。
第七条:当事人在填写“费用报销单”时,应遵照“实事求是、准确无误”的原则,将费用的发生原因、发生金额、发生时间等要素填写齐全,
并签署自己的名字,交共同参与的人员复查,并请其在证明人一栏上签署其姓名。“费用报销单”的填写一律不允许涂改,尤其是费用
金额,并要保证费用金额的大、小写必须一致,否则无效。
第八条:当事人应将填写完整、附件齐全的“费用报销单”和已经审批过的“用款申请单”一起送交本部门经理进行审批,部门经理应重点对费用发生的真实性、费用预算金额与实际金额的差异合理性进行审查,部门经理审查无异议后,应在“费用报销单”部门经理一栏签署审批意见并签署部门经理的名字。
第九条:当事人将取得经过本部门经理审批签署后的“费用报销单”以及原审批的“用款申请单”送交财务经理进行审批,财务经理应重点对“费用报销单”后所附的原始发票和单据进行合法性审查,对费用金额的计算进行复核稽查。财务经理审查无异议后,应在“费用报销单”财务部门一栏签署审批意见并签署财务经理的名字。
第十条:当事人将取得本部门经理、财务部门经理审批签署后的“费用报销单”以及原审批的“用款申请单”一起,通过公司内部单据传递程序报送到公司总经理处,由总经理进行最后的审查和审批。总经理一般仅从“费用报销单”的形式要素上进行审查,看报销审批程序和相关人员的签字是否齐全、字迹是否真实。总经理审查无异议后,在“费用报销单”总经理一栏签署审批意见并签名
。
第十一条:当事人取得审批齐全的“费用报销单”以及“用款申请单”后,应在3天之内送交财务部门的出纳员手上领取资金,出纳人员应对“费用报销单”进行审核,重点看报销单是否有涂改、费用的计算是否正确、后附的发票是否齐全合法,审批手续是否齐备。出纳人员在审核无误后方能付款。
第十二条:本管理制度的制订、修改和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第十三条: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审批签署实施,修改时亦同。
财务报销制度的管理控制程序1、目的:为完善公司的财务报销管理,使经费的开支得到合理控制。2、适用范围:本公司全体同仁。3、职责:会计、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负责各项经费支出的。
1、目的:为完善公司的财务报销管理,使经费的开支得到合理控制。
2、适用范围:本公司全体同仁。
3、职责:会计、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负责各项经费支出的确认工作;出纳负责支付款项;各报销人员负责提供有效的税务发票并填写正确无误的报销凭证。
4、内容:
4、1、费用报销单由经办人填表、财务审核,然后逐级审批,终审签署后出纳方可支付。
4、2、公司所有费用的开支,终审人为总经理。
4、3、每月预算两次,各部门负责人须于每月的1日、15日前把所需开支的费用提前报送财务出纳,以便财务按计划支付。如无提前预算的现金支出,财务人员拒绝报销。(总经理特批除外)。
4、4、采购物料需先报批购物申请,执行时应备送货单、仓库签单。凡未申请而购物者,财务人员应拒绝支付。
4、5、所有在国内发生的外购品、加工费等须索要有效发票,凡持收据申请支付者,财务应拒绝受理。
4、5、1、外购品和各项费用,须经经办人与客户对帐后,经部门经理、总经理确认后送财务以便月结,当月发生的应付费用须在次月3日之前报备。
4、6、报销时间:每周之周二上午、周五上午。
4、7、不按程序办事者,财务应当拒绝受理。
4、8、程序:经手人→会计→事务部长→总经理→出纳。
4、9、费用报销时应先冲抵经办人欠款。
4、10、虚构项目报帐者,除追缴款项外,立即解雇,超过5千元者向警方报案。
5、公司内部审计部不定期抽查财务收支业务,另具审计报告予总经理。
财务报销工作的注意事项
这些程序完成后再由总经理审核签字后方可到财务部报销。上面是我给大家介绍的几点报销过程中的小常识,在财务报销工作中要注意的地方可能不止这几点,在遇到具体问题、。
财务日常报销具有很强的规范性和专业性。但在平常的报销中,许多员工对此项工作并不熟悉,按照自己的主观臆断去粘贴和计算,其实这项工作不仅琐碎繁杂而且还具有一定的章法,下面我就给大家分享下如何避免报销过程中一些常犯的小问题。123456
第一、原始凭证的审核
所谓的原始凭证是指在经济业务发生时得到或者填制的用以记录或者证明经济业务发生或者完成情况的原始书面证明,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各种发票,也叫原始单据。
我们在取得发票时应从以下几点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首先是原始凭证所记载的内容是否正确,包括收款单位、日期等;其次是所记载的内容有无涂改的痕迹,字迹是否清楚等;另外发票上有无签章,签章是否清楚等。因为原始凭证的取得人并非专业财务人员,所以在取得发票时要针对以上几点对发票进行初步审核,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第二、原始凭证的粘贴。
在我们粘贴原始凭证之前应先对原始凭证进行分类,同金额同种类的应粘贴在一起。另外在粘贴原始凭证时不要把粘贴单上需签字的一栏盖住,尽量把签字栏露出来,以便于审核签字。
第三、原始凭证的报销程序。原始凭证由经办人粘贴后先经部门主管领导审核签字批准后送交财务部会计人员审核计算附件张数和金额;在部门主管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审核签字后须经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这些程序完成后再由总经理审核签字后方可到财务部报销。
上面是我给大家介绍的几点报销过程中的小常识,在财务报销工作中要注意的地方可能不止这几点,在遇到具体问题、特殊问题时我们应以财务部的具体制度与规则为准。
关于财务报销单据分类粘贴
关于财务报销单据分类粘贴及报销单据填制的要求为了加强财务管理,使公司的会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关于财务报销单据分类粘贴
及报销单据填制的要求
为了加强财务管理,使公司的会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小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对有关原始凭证的粘贴及报销单据的填制要求告知各部门,望大家认真遵照执行:
一、原始凭证的粘贴
(一)为规范会计凭证,报销汇总单后面不得粘贴原始凭证,原始凭证需分类粘贴在与报销汇总单大小一致的粘贴单上,以便于会计凭证的装订及保管。
(二)、发票和收据必须分开粘贴,并分别填制报销单。
(三)、报帐凭证必须内容、项目真实完整,用途清楚,时间准确,摘要简明,大小写金额相符。需报账的单据,必须按照下列要求进行整理、粘贴,不得随意、无序粘贴。
①首先应按照类别(如:办公费、业务招待费等)进行分类整理,同类单据应粘贴在一起。
②进行粘贴时,必须使用由财务部统一格式的票据粘贴单、费用报销单和旅差费报销单,不得使用自行印制或购买的其他单据。
③在票据粘贴单上粘贴单据时,应使用固体胶(方便胶)进行粘贴,以保证凭证的粘贴效果,做到牢固、整齐、美观。
④同类单据如果数量较多,大小不一,应按票据规格的大小进行分类,同一粘贴单上所粘贴的票据尽量保持大小一致。每张粘贴单所粘贴的票据不得过多。
⑤凡需列入差旅费科目的报销凭证(如:停车费、路桥费、住宿票、车票),均应使用旅差费报销单。粘贴时,应先将票据粘贴在粘贴单上,然后将旅差费报销单粘贴在票据和粘贴单的上方,不得直接在旅差费报销单的背面粘贴报销票据。[1][2][3][4][5][6]
⑥在粘贴单上粘贴票据时,应自右至左、由下到上均匀排列粘贴,确保所粘贴的票据与粘贴单上、下、右三面对齐,不得出边、留空或大量累压粘贴。原始票据应保持原样粘贴,对个别规格参差不齐的票据,可先裁边整理后再行粘贴,但必须保证原始票据内容的完整性。
⑦对于规格较大,纸质较硬的单据(如:工资表),可不再使用票据粘贴单进行粘贴,但必须分张折叠,规格大小要与票据粘贴单的规格保持完全一致。
⑧单据粘贴完毕后,需将票据粘贴单上粘贴票据的张数、大小写合计金额、日期、经办人和报账员签字等内容填列完整,做到书写清楚,计算正确。粘贴好的凭证,应及时用重物压平,以防折皱、膨松,影响凭证装订的效果。
(四)、报账人员将整理好的报销凭证交财务部进行报销。对于不真实、不合理的报销凭证,财务部有权拒绝支付;对于记载不明确、内容不完整的支出凭证,财务部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五)、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增加或删除,财务部负责本制度的解释。
关于公司财务报销签字流程的说明
有很多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对财务报销的签字流程不是很规范,现在仅就我的理解作如下说明一、报销人首先粘贴好报销单据后找本部门负责人签字;本步骤是为了让部门。
有很多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对财务报销的签字流程不是很规范,现在仅就我的理解作如下说明
一、报销人首先粘贴好报销单据后找本部门负责人签字;本步骤是为了让部门负责人核实单据中发生的真实性和合理性,最主要的还是交易的真实性。其实这一步在企业内控系统中非常重要,企业费用控制和预算控制的好坏在这个环节可以得到明显的控制,同时也可以比较明显的看出各部门负责人在执行公司政策方面的力度,也可以看出各部门负责人个方面的综合素质。
二、报销人持有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后的单据到财务部门找主管财务经理签字;主要是确认费用的合理性和控制相关部门的预算进度。这个步骤要求财务经理不但能够熟练掌握财务知识,还要熟悉公司的业务流程和业务性质、公司业务的运作方式,财务经理要融入到公司业务的方方面面,否则不会发现问题更不会解决问题。
三、报销人持报销单据找主管的总经理(副总经理)签字报销;这一步骤主要是明确相关的领导责任,加强相关领导者的经营责任和经营意识。
四、报销人持有以上三个步骤签字后的单据到财务的稽核处签字确认;本步骤主要是为了再一次核实相关费用的合理性、合法性。
五、经过以上四个步骤之后,报销人持有单据到出纳处办理报销手续;注意在这一步出纳人员也要对报销单据进行进一步的审核,对于不合理的或者不符合报销流程的单据可以拒绝付款。
第4篇:医院财务报销制度一、票据报销
1、在购销商品、接受服务及其它经营活动中,开具和收取的法定票据,统称为发票(又称会计事项原始凭据),发票的内容和项目填写应当真实、完整,具体包括:购货人名称、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须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2、符合财务规定事项的发票是指经财政厅(局)或税务局(国税局、地税局)行政机关监制(即发票有财税监制章和有关水印套色,发票联须套写)的发票。
(1)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发票联须加盖财政厅(局)监制章;
(2)制造企业、批发商业、零售商业发票联应加盖国税局或地税局机关监制章;
(3)一些特殊行业的发票:供电局、水司、电讯局、血站、邮政局、铁路部门、报刊征订部门所开具的发票须加盖财政或税务机关发票监制章;
(4)索取发票有困难或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须到税务局机关代开发票,发票联须加盖税务局印章和开票单位财务专用章;
(5)从2015年10月份以后,税务局规定在餐饮、中介、娱乐、咨询、出版等三十七个部门允许使用有奖发票,发票联须加盖地税局监制章和开票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章;
(6)紧急情况,报出租票的,写明事由须经科主任审批,出租票的报销只报当年出租票;
(7)依据税务部门的有关规定,发票的合法使用期限一般是当年发票可递延使用到下年度第一季度。
3、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或项目不全、内容不真实、字迹不清、没有加盖财务(或发票)专用章,变造、伪造、作废及其它不符合财税机关规定的发票(含不是一次套写打印)以及假发票不得做为财务报销凭证,依照《中华人民共国会计法》的规定,财务人员有权拒收或限期更正。
4、需要更正的发票,应当由原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对于发票金额、数量、单价等出现错误,只能重开,不能直接更正,更不得涂改。
5、如果取得的是总金额发票,应按财税务局机关规定附发票明细单,且明细单汇总额与发票金额一致,发票明细单须加盖财务章。
6、如果发票遗失,应要求原单位重新开具或出具相应证明,不能以“白条子”作为报销凭据。会议、出差、探亲的车票、船票、会务费、培训费、住宿费等凭发票报销,无票一律不予以报销。
7、取得发票报销时,在发票的背面经办人验收收人或证明人签明以示负责,在正面由有关领导(科室领导、行政领导等)签批后方能到财务处。
8、开具发票购回实物,还应分别到药剂科、设备管理科、信息科、总务处等部门办理入库手续后,附入库单到财务处报销。
二、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报销
9、参加三个月以上的进修学习,必须列入医院人才培养计划,并经医务处批准。学习结束后回院继续工作并提交进修学习总结经医务处签字,持批件到财务处经审核后予以报销。
10、参加学术活动经医务处批准后,比照上款处理。
11、参加学术交流会议的,经医教处批准,有科研经费的,其费用应在科研经费中开支;无科研经费的,报销列入科室成本。
12、医疗、医剂、行政、后勤科室外出参加会议,持批准参加会议的通知,到财务处审核后予以报销。
13、出差在外发生的业务招待费须事先报医院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办理,凭主管财务院长签批后的发票到财务处报销。
14、参加会议及进修期间不报销市内交通费。省内、省外交通费凭据报销。
15、交通费报销办法
A享有正主任医师职称的,可享受:
火车——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超过12小时的可购同席软卧铺票。乘坐硬卧的按硬卧报销;乘坐硬席座位,乘慢车和直快的按硬座票价的60%补助,乘特快的按硬座票价的50%补助,乘新型空调列车的,按硬座票价的30%补助。
轮船——二等舱位。
飞机——二等舱位(须经财务主管财务院长批准)。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经领导签批方可报销,按乘机时间给予伙食补助。用凭据报销,未经批准私自乘坐的,按火车硬席卧铺票价报销。
其它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汽车)——实报实销
市内交通费——省外每人每天发市内交通费4元,包干使用,会议期间市内公共车、地铁票不于报销。
B其它人员可享受
火车——可购同硬卧票,其它标准同主任医师。
轮船——三等舱位。
飞机——普通舱位(须经主管财务院长批准),其它同主任医师。市内交通费同主任医师。
16、住宿费报销办法
出差住宿费在规定限额内凭据报销,实际超过住宿费规定限额的部分自理,不予报销,出差人员由对方单位对口接待或住在亲友家,没有正式发票,一律不予以报销住宿费。
住宿费享受标准:
正主任医师职称的可享受:
一般地区——60元/日,
深圳、珠海、厦门、汕头、海南省——80元/日。
其它人员可享受:
一般地区——40元/日
深圳、珠海、厦门、汕头、海南——60元/日。
17、伙食费补助办法
(1)、出差伙食补助费不分途中和住勤,每人每天补助标准为:一般地区18元,深圳、珠海、厦门、汕头、海南26元(无论省内省外没有住宿费发票的均不予伙食补助,在途期限间按一般地区标准计发伙食补助费)。
(2)、在途期间,连续乘火车超过12小时(含12小时)的凭火车票每满12小时加发20元伙食补助费。夜间乘坐长途汽车、轮船最低一级舱位(统舱)超过6小时,每人每夜加发一天伙食补助(一般地区18元,特殊地区26元)。
(3)、外出进修人员,进修期间每人每天伙食补助费6元。
(4)、到基层工作单位锻炼、支援工作以及各种工作队、医疗队、扶贫工作队,在基层工作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伙食补助标准(一般地区4元,特殊地区6元)。
(5)、在本市及近郊出差或出席会议,中午不能回家用餐的;可发给误餐补助费6元。
18、工作人员乘出差之便,事先经院领导同意就近回家探亲的,其绕道车船费,扣除出差直线车船费,多开支部分由个人自理。扣除标准:火车按快车票价计算(一般按硬席卧铺中铺票价扣除,享有正高职称的,按软卧票价扣除)。轮船一般人员按三等舱位票价扣除。享有正高职称的,按二等舱位票价扣除,如果绕道车船费少于直线单程车、船费时应凭车、船票实报实销。不发绕道和在家期间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
19、补充规定
(1)凡在内参加会议或学习的,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每人每天4元,不再凭票报销。在西安市区以外参加会议或学习的住宿期间不实行市内交通费包干。
(2)市内会议,一般是走会,不报销住宿费。
(3)凡参加学术会或学习班的,资料归科室公用,其资料费报销,需经科主任签批,否则不予以报销。会务费超出通知标准的须经领导签批方可报销。
(4)凡因公出差,其住宿按标准执行。凡参加会议或学习班的,会议期限间因住宿统一安排,可适当放宽20元,若超出放宽标准的,取消其会议期间伙食补助。途中因转车等原因造成住宿的,其住宿报销按规定的标准执行。
(5)凡在西安市参加学术会议和进修人员,已享受每月18元交通补贴,不再报销市内交通费:未享受18元交通补贴,半月以内补助9元,半月以上每月补助18元。
(6)出租票一般不与报销,紧急情况,须经科主任签字审批,写明事由,西安市出租票限额30元,外地出差出租票限额40元。
(7)西安市火车票订票费限额10元,外地出差订票费
限额30元,超过标准,须经科主任签字审批。
(8)职工出差、培训费(期限在3个月以下)须经科室主任、医教处审批,填写出差培训审批表,具体费用包括培训费、住宿费、订票费、车票等。
(9)财务经营处每两个月将各科室出差培训情况向医教处作一汇报。
20、借款限额:因公出差到沿海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珠海、厦门、汕头、海南等城市,借款不得超过3000元,一般地区,借款不得超过2000元。
三、招待费报销
21、医疗、医剂、行政、后勤各科室业务招待费须经主管财务院长签字方可报销,发票联须加盖税务部门监制章,写明业务事由。
第1篇:公司出差管理制度
一、出差管理办法
国内部分
第一条本公司以及所属工厂及营业所的员工因公奉派国内出差办理公务者,依本办法规定发给出差旅费。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乘坐火车、轮船、飞机按表16、4、1的标准发给交通费:
一、代理职称的职员比照高一职等人员的标准支给。
二、练习生、雇员、工友比照三等以下职员的标准支给。
(一)乘坐火车及长途汽车,原则上应出具铁路局、公路局或汽车公司的购票证明单,如因故未能取得购票证明单者,由出差人出具凭单。
(二)乘坐轮船应取具轮船公司或旅行社的购票证明单或船票存根。
(三)因急要公务必需搭乘飞机者应事先报准并凭飞机票根报支旅费。
(四)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报支交通费。
第三条员工出差的膳食、住宿、杂费按下列标准核发
a主管级:每日200元
b一般级:每日150元
第四条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按实报销,并依下列规定办理:
(一)乘坐计程车原则上应取得汽车公司开具的统一发票,无法取得者由出差人员出具凭单为凭。
(二)电报电话费应取具电信局的收据为凭。
(三)邮费应取具邮局的证明为凭。
(四)因公宴客的费用,应取具统一发票或贴足印花的正式收据为凭。
(五)因公携带的行李运费,应取具正式的运费收据为凭。
第五条员工出差,应由派遣出差单位的主管填写通知单一式二份,递请核准后,一份送秘书处登记出差日期,一份由出差人凭以预借或报支旅费(按照规定格式逐项填写)。
第六条员工出差销差后三日内应填具“出差旅费报支单”,送请各单位主管核实后递请秘书处审核,总经理核准后,出纳人员方得凭以报支。
第七条员工出差前,得凭核准的派遣出差通知单预借旅费,于出差完毕报支旅费时扣回。第八条市内及短程(一日内)出差人员,除按实报支车资外,另可报支误餐费。
(一)下午一时以后销差者准报午餐。
(二)下午八时以后销差者准加报晚餐。
(三)不得再报支加班费。
第九条奉令调遣的人员,可以比照以上有关条文报支交通费、膳食费(一天)及行李运费。
第十条调遣人员若在公司用膳,则不得报支误餐费。
第十一条调遣人员若超过一天以上但不能视为出差的,可以由公司酌情予以补贴。
国外部分
第十二条本公司员工奉派出国人员,除薪津照领外,并准予报支出差旅费其标准如下:(一)凡出国往返于公司指定地点的交通费按实报支,自行观光的交通费自理。
(二)膳、宿、杂费按当时行情,并依国税局出差规定在报支额度内支给。
(三)派遣在同城市持续驻留30日以上者自第31日起按上列标准八折支给。
第十三条受政府或其他机构聘请(派遣)出国考察或实习的本公司人员已在受聘或派遣的机构支领出差旅费者,不得再向本公司支领出差旅费。
第十四条出差期间因公支出应取得正式收据并按实报销,其无法取得正式收据的零星付款可以以出差人签呈为准。
第十五条如因公务上原因必须支付的费用而超过日用费规定者可以呈请总经理核发特别津贴。
第十六条国外出差旅费报销办法仍比照本办法第五条至第七条规定办理。
附则
第十七条下级职员与上级职员一起出差时,下级职员得比照上级职员标准支给。
第十八条本公司董事、监察人及顾问的出差旅费比照经理级标准支给。
第十九条膳、宿什费的支领标准,因物价的变动,可以由总经理随时通令调整。
第二十条本办法经董事会核定后实行,修改时亦同。
二、出差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出差费用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一)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实核。
(二)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旅差费,返回后一周内填具“出差旅费报告单”,并结清暂支款,未于一周内报销者,财务应于当月工资中先予扣回,等报销时再行核付。
第三条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一)国内出差:六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四日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二)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四条出差不得报支加班费,但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计新。
第五条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电话联系,请示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第六条出差旅差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通讯费、交际费等,其标准另定。
第七条出差费用的报销:
(一)交通费、住宿费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二)膳食费按标准领取。
(三)通讯费以邮局凭证报销。
(四)交际费由领导核定,凭据报销。
三、员工出国办法
(一)凡本公司员工因公经核准出国者,悉依本办法之规定办理之。
(二)因公奉派出国人员,于出国前需先立承诺书(如附件一),言明按期归国并继续为公司服务,如在返国三年内自动辞职者,愿无条件赔偿出国期间之费用除以三年平均数额之差额,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三)出国人员于返国后,应于二星期之内书面提呈出国经过及观感心得必要时,并由总经理排定时间,向公司内有关部门人员讲解心得及工作计划方针。
(四)国外出差旅费报支标准如附表二。
(五)奉派出国人员,出国期间其薪津仍准照领,并得预支核定日数之差旅费。
(六)出国人员应照规定期限归国,并于返国后10日内检具有关凭证向会计部报销,因故拖延不归或费用开支经审核不准报销者,概由出国人员自行负担。
(七)出国人员在国外之旅行,应予规定之路程为限,规定以外路程之差旅费如经总经理核准者,准予报销。
(八)出国接受技术训练或爱国内外厂商机构补助人员,其差旅费如已由有关单位支给者,其支给部分不得再向公司申请,但厂商供给之费用较本办法所订之费用为低时,其差额得由公司补助之。
(九)本办法经经理级会议通过呈总经理核定公布实施,其修改或补充亦同。
第2篇:公司出差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出差费用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
(一)出差前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负责人视情况需要,事前予以核定,并依照程序实核。【医院差旅费报销制度】
(二)出差人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旅差费(
第三条出差的审核决定权限如下:
(一)国内出差:六日内由部门经理核准,四日以上由主管副总经理核准,部门经理以上人员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二)国外出差,一律由总经理核准。
第四条出差不得报支加班费,但假日出差酌情予以计新。
第五条出差途中除因病或遇意外灾害,或因工作实际需要电话联系,请示批准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出差时间,否则除不予报销旅差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第六条出差旅差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食费、通讯费、交际费等,其标准另定。
第七条出差费用的报销:
(一)交通费、住宿费按标准报销,超标自付,欠标不补。
(二)膳食费按标准领取。
(三)通讯费以邮局凭证报销。
(四)交际费由领导核定,凭据报销。
第3篇:业务员出差管理制度为有效控制和压缩差旅费用的支出,提高各类业务人员的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理程序
1、出差人员必须事先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出差地点、事由、天数、所需资金,经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差。
2、出差人员借款需持批准后的“出差申请单”,填写“用款申请单”,列明用款计划,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担保后,经财务负责人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借款。
3、出差人员回公司后,应形成出差完成情况书面报告,并向分管领导汇报,由分管领导考核结果,签署考核意见。
4、审核人员根据签有分管领导考核意见的“出差申请单”和有效出差单据,按费用包干标准规定,经审核后方可报销差旅费。
5、凡与原出差申请单规定的地点、天数、人数、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费不予报销,因特殊原因或情况变化需改变路线、天数、人数、交通工具的,需经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报销。
6、出差回公司应在一星期内报账,超过一星期报销差费,每一天按30元罚款,若迟报时间超过一个月以上,每一张单据按每月30元累积加罚(发票日期),并追究其部门担保人责任。
7、出差时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延误工作责任自负,特殊情况由总经理特批,对各部门违反规定给予借款而造成账务混乱的,追究财务经办人及负责人的责任。
二、费用标准
总体原则:对出差人员的补助费、住宿费和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使用,节约归己,超支不补”。
三、报销办法
(一)住宿费报销办法
1、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实行限额凭据报销的办法,按实际住宿的天数计算报销。
2、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住在亲友家的,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
3、出差人员住宿费报销标准原则上按规定标准执行,有新闻媒介采访、会见地方政府官员和知名人士或影响公司整体形象的特殊业务情况,在分管领导允许的前提下,可按实报销。
4、住宿费标准一般指每天每间,若为同性二人同时出差,按一个房间标准报支,副总以上人员出差,可单独住宿。
(二)伙食补助费报销办法
中午12时前离开本市按全天补助;中午12时后离开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前抵达本市按半天补助;中午12时后返抵本市按全天补助。
(三)交通费报销办法
1、旅途中符合乘卧(从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而未乘座卧铺,特快按票价50%,其它列车票价60%予以补助。订票费、退票费原则上不予报销,如遇特殊情况需写书面汇报,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2、对于自带车辆人员,交通补助费予以取消(乘坐出租车办事需经主管领导同意)。
3、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乘左出租车,但下列情况除外:
(1)出差目的地偏远,没有公共交通工具的;
(2)携有巨款或重要文件须确保安全的;
(3)收、发货物笨重,搬运困难或时间紧迫的;
(4)陪同重要客人外出的;
(5)执行特殊业务或夜间办事不方便的
以上情况须请示部门主管同意后方可报销。
4、出差人员应按最简便快捷的线路乘坐车船,不得饶行。出差期间经领导批准顺道回家探亲、办事及非工作需要的参观、游览,其饶线多支付的费用均由个人自理,期间按事假考勤。遇有特殊情况的,如春运无法购票的,在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报销。
(四)通讯费报销办法
除外出学习和驻厂人员外的出差人员,每天补助10元通讯费,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五)其他
1、在出差过程中因业务工作需要使用招待费应先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并经安排领导核准并签署意见后财务部方可审核报销。
2、出差人员应保留完整车(船)票时间、车次、住宿发票作为计算费用的依据,对于公司代为订票的,应保留复印件作为审核依据。
3、驾驶员外出按15元/百公里补助,行车途中的违章罚款一律不准报销。
四、补充规定
1、两人以上出差人员,在请示主管领导允许后,可就随行高一级人员标准执行。
2、去往集团办事处的人员,出差途中享受伙食补助费。抵达后食宿由办事处承担,不享受伙食及住宿包干,如因办理业务路途较远,而中途无法返回办事处就餐,可享受伙食补助费,但需持有办事处负责人的签字确认证明。
3、外出参加会议,会议费用中包括食宿时不再享受食住费用,只享受市内交通费。会议费用中不含食宿时,按前述标准予以补助。
4、外出学习、驻厂人员,伙食补助每天16元,期间不享受市内交通费、住宿费包干,途中可享受交通、伙食补助费。
五、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4篇:公司出差管理制度一、目的
为规范出差人员管理,搞好成本控制,本着“励行节约、反对浪费”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出差制度》适用于因工作需要,到外地出差,当日无法返回者的管理。
三、管理职责
综合管理部负责出差人员的统一管理。
1、总经理负责部长以上(含)出差人员的审批;
2、各部门主管副总经理负责部长以下出差人员的审批。
3、财务部负责经批准后的出差费用预付与报销结算。
四、出差申请办理程序
1、出差人员事先填写《员工出差申请单》(也可以计划形式提出),说明出差事项、日期、交通工具安排。
2、部长(含)以上人员的出差由总经理审核批准,部长以下人员的出差由各部门主管副总审核批准,签字后的《员工出差申请单》交办综合管理部备存。
3、因时间紧急,来不及办理出差申请者,应由先口头报告出差审批领导,出差返回公司后补办申请手续。
五、出差费用领报规则
1、差旅费申领
1)出差人员须于出差前1天,预算差旅所需费用,填写借款凭证。
2)交总经理签字,财务经理核实。
3)到出纳处借款。
2、差旅费报销
1)出差人员返回后一星期内必须报账(特殊情况除外)。
2)报销时须将有关单据在《凭证粘贴签》上粘贴齐备,并在每张单据的背面注明消费事项。
3)交部门主管(部长)和总经理签字。
4)财务部审核后,到出纳处报销。
3、有预支差旅费而逾期未报销者,出纳有权催促,逾一个工资期者,出纳应从其工资中扣还借支之差旅费。
4、出差期间由本公司或有关单位提供出差交通工具、交通费或住宿费;出差者不得再申报相应费用。
5、出差中途除因病或遭意外灾害或因实际需要由主管指示延期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差期,否则除不予报销差旅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
六、差旅费计算标准
1、出差人员的差旅费用,除往返目的地的交通费用,凭票据实报实销外,出差目的地的住宿费用采取限额控制,伙食费补贴采取包干制,市区交通费报销为:部长级(含)以上人员可以坐出租车凭票报销,一般人员只能坐公交车凭票报销。
2、部门副经理(含)以下人员到出差目的地的交通工具以硬卧、客车、轮船为主,严格控制软卧和高等客仓,未经总经理批准不得乘坐飞机。800公里或(8小时)以上乘火车者享受硬卧,不坐硬卧而坐硬座者,可享受车票全额的50%的额外补贴,800公里(8小时)以下只能乘硬坐,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分管领导批示,方可执行
3、招待客户所发生各项费用在3000元(含)以下的,须事先征得分管副总同意,凭有效发票申请报销。招待费用超过3000元以上的,须事先征得总经理的同意,凭有效发票申请报销。
4、差旅费按一般管理人员(包括车间班组长)、部长(包括车间主任、厂长、工程师)、副总经理及以上人员三个级别标准申领,凡与高阶层人员一同出差者,差旅费可参照高阶层人员标准申领。
5、出差人员所达目的地的车费、住宿费、市区交通费在标准与要求范围内凭正规票据实报实销,超过标准部分自负;伙食费补贴按标准包干报销。
城市级别阶层沿海特区、直辖市、省会城市地市级城市
县(区)级城市
伙食费住宿费
伙食费住宿费
伙食费住宿费
注:(1)沿海特区指深圳、珠海、厦门、汕头、广州、海南、宁波、温州、大连、青岛。(2)出差打的费用按实际情况可予报销。
七、当日往返出差费用计算标准
1、包括在公司所在地外勤任务。
2、当日往返出差除交通费用按票据实报实销外,如是逾越公司用餐时间可报误餐费每餐20元。
3、公司派出参加培训、学习、支援等公务的员工,按照30元/天的标准报销工作餐费。但若其费用已由公司或有关单位支付者,不得再申请报销。
4、在公司所在地外勤任务时,一律以公交车代步,不得乘计程车,否则费用自理。除非特殊情况,但要经部长查实,经总经理特批。
5、如果两人(同性)一同出差,提倡同吃同住,尽量节约开支。
八、出差承包费日期计算标准
1、差旅承包费按实际出差日数申报,从本地出发上午12点以前离开按一天计算;中午12点以后离开按半天计算,返回本地中午12点以前到达按半天计算;中午12点以后到达按一天计算。
2、出差的路线和时间如果与申请路线和时间发生变化,必须提前告诉部门主管,否则绕道产生的费用和时间不予计算。
1、员工出差应本着节约原则,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保持良好职业素质,与客户约见、商谈准备充分,秉公办事,不得徇私、受贿、索贿、谋取私利,违者按章从严处罚。
2、出差期间,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和治安管理条例,并洁身自爱,违法者后果自负,公司概不负责。
3、员工出差在外,行事应谨慎,凡由本人原因造成的意外灾害事故,公司不予任何经济补偿。
七、附则
本制度由综合管理部制定、修改、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第1篇:医院会计制度
第一部分总说明
一、为了规范医院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三、医院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医院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四、医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医院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自行设置本制度规定外的明细科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医院不得随意打乱重编。
(三)医院在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五、医院财务报告是反映医院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收入费用、现金流量等的书面文件。医院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六、医院财务报告分为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以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期间(如季度、月度)编制的财务报告称为中期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则是以整个会计年度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告。医院对外提供的年度财务报告应按有关规定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七、医院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的内容、会计报表的种类和格式、会计报表附注应予披露的主要内容等,由本制度规定;医院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医院自行规定。
八、医院财务报告中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总表、现金流量表、财政补助收支情况表以及有关附表。医院应当根据本制度有关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的要求,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报表。医院不得违规定,随意改变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医院会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要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九、医院会计报表附注是为便于会计报表使用者理解会计报表的内容而对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及主要目等所作的解释。医院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遵循《医院会计制度》的声明;
(二)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情况的说明;
(三)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情况的说明;
(四)重大投资、借款活动的说明;
(五)会计报表重要项目及其增减变动情况的说明;
(六)以前年度结余调整情况的说明;
(七)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十、医院财务情况说明书至少应当对医院的下列情况做出说明:
(一)业务开展情况;
(二)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三)资产利用、负债管理情况;
(四)成本核算及控制情况;
(五)绩效考评情况;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医院财务情况说明书中对上述事项(四)的说明应附有成本报表(成本报表参考格式参见本制度第六部分)。
十一、医院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应当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十二、医院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会计档案管理、内部会计监督与控制以及相关会计基础工作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十三、医院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除按照本制度执行外,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十四、本制度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十五、本制度自2015年7月1日起在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施行,自2015年1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
第2篇:医院财务管理制度一、为了规范医院财务行为和会计工作秩序,发挥财务在医院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促进医院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医院财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疗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财务管理任务: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正确安排和合理使用资金;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确保国有资产安全;认真编制和执行财务预算;积极推进绩效考核方法,完成目标管理,做好财务监督、检查和经济活动分析;进行经济预测,参与经济决策,做好医疗收费的管理工作。
三、医院财务管理范围: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资产管理、对外投资、货币资金等,以及财务分析和监督检查。
四、医院财务管理体制: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模式,医院一切财务活动在总院长的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统一负责管理。医院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院长负责制。各医疗分支机构预算内的支付,由本单位财务负责人复核,执行院长审批,即可办理;属预算外的,由医院财务负责人复核,经医院总院长审批或由总院长书面授权的执行院长审批。
五、院长为医院财务总负责人,对医院财务负总责。执行院长为各医疗分支机构财务总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财务负总责。医疗分支机构的财务主管人员由医院任命,接受医院财务部门的管理。
六、各医疗分支机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定期上报会计报表及财务分析,服从医院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七、医院的财务管理接受财政、审计、物价等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财务机构、会计人员、职责和任务
一、会计岗位和人员编制
医院财务部设置岗位3个,配备工作人员3名,其中部长1名,会计1名,出纳1名。
各医疗分支机构按内控管理制度要求设置相应的岗位。
医院内财务人员在工作变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
二、职责和任务
1、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结合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建立健全财务核算制度。
2、编制和执行财务综合预、决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有效地使用资金。
3、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4、医院财务部参与研究、审批医院内有关财务经济事项,上报、下发有关财会、经济管理等方面文件。
5、医院财务部对医院财务机构和岗位设置、人员配备、会计核算等提出方案。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医院内的财会人员。
6、各医疗分支机构财务部门负责日常本单位财务工作,医院财务部负责对各医疗分支机构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三章预算管理
一、预算编制原则
1、根据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按照财政部门下达的事业计划指标、任务,本着“收支统管,统筹兼顾,积极稳妥,依法理财”的原则。各医疗分支机构编制本单位预算。
2、在编制预算时,收入预算要参考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对预算年度的预测编制,支出预算要量入为出,合理安排资金。
3、要坚持勤俭办院原则,开源节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收入预算编制
收入预算编制以上年度实际收入情况,结合预算年度各医疗分支机构发展和工作计划,医疗收费标准和药品价格变动等因素为编制依据。
1、医疗收入。
门诊收入:以计划门诊人次和计划平均收费水平来计算。
住院收入:以计划病床占用日数和按病床计划收费水平计算。
2、药品收入。
以上年度每门诊人次和每占用床日药费的实际收费水平为基础,结合预算年度业务量预计变动数计算。
3、其他收入。
根据具体收入项目的不同内容和有关业务计划分别采用不同的计算方法,逐项计算后汇总编制。
三、支出预算编制
支出预算以医院和各医疗单位发展、工作任务、人员编制、有关支出定额和标准、物价因素等为预算年度基本编制依据。
1、人员经费。根据预算年度平均职工人数,上年末平均工资水平,国家有关调资政策等计算编列。
2、药品费。根据预算年度药品收入预算和国家规定的加成率,参考上年度实际药品加成率计算。
3、卫生材料费。在上年度实际工作量和实际支出数的基础上,根据预算年度的计划及有关因素计算。
4、低值易耗品。根据上年的实际执行情况及预算年度业务工作量计算。
5、其他公用支出。在上年度实际支出的基础上,结合预算年度的计划合理安排。
6、月份用款计划。由各医疗分支机构按月编报。
第四章财产物资管理
财产物资管理包括固定资产、库存物资(低值易耗品、卫生材料)、药品管理等,医院财产物资按“统一领导,归口负责”原则,财产物资采购由医院统一进行。
一、固定资产的管理
1、固定资产的标准:一般设备单价在500元以上,专业设备单价在800元以上,使用时间超过一年的设备。
2、固定资产的分类:
⑴房屋及建筑物。
⑵专业设备。
⑶一般设备。
⑷图书。
⑸其他类固定资产。
3、固定资产管理要求
⑴配备相应的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⑵建立健全管理三级帐、卡制度,即财会部门负责总账,财产管理部门负责明细账,使用部门负责建卡即台帐。
⑶实行责任制管理。贵重仪器、设备要指定专人管理,建立技术档案和维护、保养、交接及使用情况报告制度。
⑷财产物资管理部门与财会部门要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核实,做到账实相符,帐帐相符。
⑸固定资产的购置和修缮要考虑到工作需要和财力可能,要进行科学论证,防止盲目购置,同时对新够进的设备要及时开展成本核算,防止设备闲置,造成资金投资浪费。
⑹房屋修缮要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报医院审批。
⑺固定资产的转移、转让、出租、出借、捐赠、报废必须先报医院审批,按有关规定报财政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置。
⑻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二、库存物资的管理
库存物资要按照计划采购,定额定量供应的办法进行管理。
1、要合理的确定储备定额,既要满足业务工作的需要,又要防止积压、占用大量的资金,影响资金的使用效益。
2、建立库存物资的购买、验收、入出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降低物资的库存和消耗,提高物资的使用效益。
3、加强对库存物资的清查盘点,及时发现问题,堵塞漏洞,保证物资的安全和完整。
4、加强对在用低值易耗品的实物管理。对在用的低值易耗品采用“定量配置,以旧换新”等管理办法。
三、药品的管理
药品的管理要遵循“计划采购、定额管理、加强周转、保证供应”的原则。
必须正确的核算药房药品的销售情况,并按月计算药品综合差价率,核算药品费用并结转支出和以实现的药品进销差价。
第五章对外投资和筹资
医院的对外投资是指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或院企业、事业单位的投资和购买国家债券。由于对外投资直接影响到医院的利益和发展,其决策权力统一集中在医院,医疗分支机构不允许自行对外投资。
要做好预期风险和投资收益论证,把握投资能力,确保资金收回。
对外投资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报经财政部门或主管单位批准。
医院是筹资的决策者,医疗分支机构不得擅自发生筹资行为。所筹资金专款专用,[FS:Page]不准变相挪作他用。
第六章货币资金管理
医院货币资金管理包括:银行存款管理、现金管理、往来款项管理。各医疗分支机构的货币资金使用,必须报使用计划,由医院总院长审批。
一、银行存款管理
1、各医疗分支机构银行账户由医院统一开设和管理。
2、银行存款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3、各医疗分支机构所收款项要及时存入银行,财会人员要及时和银行对账。
4、严格支票管理,不得签发空白、空头、远期支票,作废支票要妥善保管和处理。
二、现金管理
1、各医疗分支机构收入的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坐支。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不得以白条抵现金。
2、现金必须按规定的范围使用。凡超出现金支出限额的,一律通过银行划转。
三、往来款项管理
1、医院加强对往来款项的管理,下属医疗分支机构要及时处理本单位债权债务。
2、对应收款项要及时收回,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呆账,按有关程序报经核准后核销。
3、个人不得因私借公款。
第七章财务分析与监督检查
一、医院财务部门统一负责,组织医疗分支机构对医院内的经济活动资料进行收集和分析。
二、财务分析主要包括预算执行情况、业务收支及资金运用情况。
三、医院财务监督检查要以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财经制度有关规定为依据,对医疗分支机构财务收支、财产物资管理、资金使用,以及医疗服务收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章考核与奖惩
一、医院对财务工作要实行考核与奖惩制度,以保证医院有关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考核财务工作按规定的管理要求及有关内容进行。
三、医院对医疗分支机构的奖励制度,兼顾国家、医院、职工三者利益。具体办法由医院按国家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财务部岗位职责
一、部长职责
1、在总院长领导下,主持本部日常工作,负责进行医院财务管理和财务核算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法规,核查监督财务收支、财务管理和资金使用情况,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3、指导医疗分支机构结合实际情况,完善本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办法。
4、合理组织收入,节约行政开支。按照国家规定的支出范围和批准项目,严格控制支出。
5、组织与编制医院及医疗分支机构的综合财务预算,并监督执行。
6、经常检查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有关会计核算的内容及有关财产帐实情况,要求会计信息真实完整。
7、会同有关部门,审查或参与拟定经济合同、协议及其他经济政策制定工作。
8、负责向医院领导层报告医疗分支机构财务情况,并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9、组织安排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财务人员培训计划,参与会计人员的任用、调配工作。
10、定期组织清查债权和债务,防止拖欠,严格控制欠账。
11、保证医院资金财产的安全,协助相关部门进行经常的监督和必要的检查。
二、会计核算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会计法》及相关的财经法规,认真审核原始凭证,按有关规定填制会计凭证。
2、原始凭证审核内容:原始凭证内容是否完整,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合法,对记载不完整、不准确、不符合规定的凭证,应退回补充或更正。
3、根据经济业务内容情况和有关规定分别设置明细账,按记账规则及时登记明细账。
4、及时清理债权债务,实行会计监督,维护财经纪律。
5、按时编制会计报告,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经济活动分析明了,报送及时。
6、按会计档案管理要求,装订和保管当年会计凭证、账薄和报表。
7、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三、出纳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银行结算制度。
2、有关规定,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和银行结算业务,保管好库存现金及现金、银行账薄。
3、严格遵守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更不得挪用现金。
4、每天认真登记现金、银行存款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并与库存现金及总账核对相符。
5、每月与银行对账,按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相符,及时查询处理未达账款。
6、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白支票,不准将银行账户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套取现金。
7、保管好出纳印签章、空白支票、保险柜钥匙,做好现金、银行凭证的保管、传递及交接工作。
8、完成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3篇:小型民营医院管理制度(一)明确发展定位、发展方向和发展策略
1、明确医院发展定位
第一,定位于本企业职工。利用过去的感情基础,继续占领这块现成的市场。
第二,定位于医院周围5万居民。要定位于为周围近5万居民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因为90%的居民需要基本的医疗服务,可以(只需要)处理一些常见病、诊断明确的慢性病,只有
10%的居民需要高精尖的技术服务,这一部分居民即使职工医院有高精尖的技术服务,他们也不会来或不敢来,即使有大医院的专家坐诊,也不一定有吸引力。老百姓到家门口的小
医院看病,首先图的是方便、便宜、熟悉、服务好,而不是有专家。因此,必须把基本的医疗服务做成精品,实施优质服务策略。
2、明确医院发展方向
一级医院的发展方向是社区卫生服务,立足于社区、家庭,为周围的全体居民提供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为一体的连续性、综合性、协调性、整体性的基本卫生服务。基本理念是:与社区居民交朋友,成为社区老百姓的健康代理人;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对社区居民的健康进行全面全程全人化的管理;与社区居民保持连续的关系,服务一次交一辈子朋友,服务一辈子(一次等于一辈子);来一个感动一个,感动一个等于感动十个(一个等于十个)。
3、发展策略
任何医院都可以采取6种最基本的发展策略:突出优势、发展特色、突破发展“瓶颈”、修炼绝招、控制成本、做好营销。
突出优势——重点突出4个优势:熟悉、距离、服务、价格。
发展特色——突出社区卫生服务的特色。服务项目包括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心理咨询、上门服务、家庭保健、体检、健康管理、专家会诊、
医院转诊等。服务特色体现以人为本、以患者为中心、以家庭为单位、以社区为范围、以预防为导向、全面维护社区居民的健康。服务承诺:把服务送到家,把实惠让到家,把健
康保到家,提供一站式服务——首诊首问负责到底的服务,朋友式服务,全面全程全人化服务。
突破发展“瓶颈”——突破观念上的“瓶颈”。
修炼绝招:把简单的招式练到极致就是绝招,如综合处理常见病、慢性病、心理问题、静脉注射、头皮针、老年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等。
控制成本——最大的成本来自没有竞争的环境和缺乏合作精神,也来自资源闲置和管理不善,而不是来自病人的消耗。大部分医院花在病人身上的服务成本太低,而闲置成本却很高。一般的医院都在极力控制直接花在病人身上的服务成本,而不是控制管理成本和闲置成本。花在病人身上的服务成本太低,会直接导致失去市场。
做好营销:没有不好的市场,只有不好的眼光;没有不好的医院,只有不好的营销;没有不好的营销,只有不好的理念。
外部营销——与有关的单位建立固定的联系,定期举办妇女保健讲座,做职工体检和妇女病普查,为周围的老年人体检;与托、幼、学校建立固定联系,开展儿童体检、生长发育评价、营养指导、智力开发、学习问题咨询等服务;与妇联、计生委等部门联合,做一些保障妇女儿童健康的社会宣传和活动,扩大知名度;
内部营销——做好一对一优质服务营销,进行全过程管理,开展“售后”服务。
(二)树立市场竞争的意识
要树立市场竞争的意识,知道跟谁竞争,竞争什么,怎么竞争。三级医院之间的竞争定位在三级学科,如心内科、心外科、呼吸科、泌尿科等,竞争的要素是规模、设备、技术、专家。二级医院之间的竞争定位在二级学科,如大内科、大外科、妇科、产科、骨科等,竞争的要素是优质服务、特色服务和特需服务。一级医院的竞争定位在一级学科,如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等,竞争的要素是方便、及时、周到、亲切、便宜、有效、安全、舒适、持久。
(三)采取的优质服务措施
1、改造环境:向企业申请,在改制前对医院环境进行改造,包括医院的门面、内部环境和设施。进行视觉识别系统设计,树立品牌意识,改变医院的装修理念。一般医院的装修都采用冷色调,如白色、银灰色、蓝色等。为了体现家庭化服务的概念,本院的装修采用暖色调,采用粉红色、橙色和鹅黄绿3种基本色的混合色调。另外,完全站在老百姓的角度,增加服务环境的舒适性和方便性,所有的服务窗口和台面,一律改成完全开放、坐式服务。
2、改造服务流程:进行服务流程再造,能简化的就简化,能取消的就取消,能替代的就替代,能连续的就连续,给老百姓方便。病人看病凭流程管理单,可以对每一个服务环节进行质量和满意度评价。医生看病必须填回访卡,利用回访卡进行随访,看一个病人交一个朋友,跟病人保持一辈子的联系。开展服务流程管理,及时发现服务中的问题,帮助病人解决问题,保证流程通畅,服务方便,有人替代。开展随访服务,成立随访服务部,加大主动服务力度和宣传力度。
3、全员培训:开展转变服务观念培训、讨论、写心得体会、举办“转变服务观念、振兴医院”的演讲比赛;开展优质服务培训,举办优质服务竞赛,设优质服务红旗和明星,给予获胜者奖励,并将服务明星的照片挂在门诊大厅里。开展成功激励培训,激发每个人的成功欲望,告诉职工成功有不同的含义,每个人都可以成功,成功一定有方法,失败一定有原因,成功的方法是可以模仿的,失败的原因是可以避免的。培训结束后,要求每个人都要写自己的职业发展计划,并把自己的发展目标与医院的发展目标统一起来,这样才能做到上下一心,同心同德,协调发展。连续开展职工基本素质教育,举办相关的活动和仪式,增强团队协作精神,树立市场意识、竞争意识、服务意识和品牌意识。
4、开展人性化管理:要让病人感动,首先要让职工感动。管理者必须树立“员工第一,服务至上,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关心职工的家庭生活,送生日蛋糕,开生日晚会,每个月开一次表彰会,让员工得到尊重,真正成为主人;开设员工建议信箱,及时反馈,重奖提出合理建议的职工;增加与职工的沟通,开设院长接待日;把每个月的工资奖金用专用信封装好,由院领导亲自送到职工手上,在信封上写上感谢的话。让每一个职工都感觉到自己被重视、被培养了,每个人都是一个事业发展单位,都可以大显身手,都可以得到发展。
5、建立合作网络,增加安全感:与上级医院保持密切的联系和合作,及时聘请专家会诊,负责转院,全程负责安排住院,让老百姓感觉到方便和安全。
6、降低价格和费用:在可能的范围内降低药价和检查费用,增强竞争力。增加附加价值,如送体检卡、做一些健康促进活动等。
7、建立科学的绩效管理体系,对职工实行全面激励:以标准、要求、规范和制度为依据,以绩效考核为基本手段,以绩效沟通和反馈为基础,建立以提高个人、科室、部门以及全院工作绩效为核心的绩效管理体系。
能力(产能)管理(基本工资)——以提高素质和能力为目的,为每一类岗位、每个人制定能力要求和培养计划,设计个人职业发展规划,建立学习、培训、继续医学教育、考核与奖惩制度,每年考核位于最后10%的职工,要待岗学习1—3个月,考核合格后重新上岗,学习期间只发给生活费。建立职工轮岗学习培训制度,由专人负责实施职工的培训和考核。
岗位管理(岗位工资)——制定各类岗位言行、态度、观念和操作规范,开展优质服务岗位训练,制定规范化服务制度,定期抽查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产出管理(绩效工资)——制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学术发展等工作目标,根据目标进行考核与奖惩。
第4篇:公共财物管理制度为加强本单位公共财物管理,防止公共财物的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将公物进行登记造册,并报送相关部门备案。
二、干部职工因工作调动或办理退休时均应将自己工作房内的公共财物自觉存放房内,不得私自转给他人或带离单位,离开时将房门锁匙及公共财物登记表等一并送交办公室,办公室应及时派人清收。如发现缺损,论价赔偿,并及时通知组织人事部门在未完成赔偿前停止办理调离人员调动手续。
三、本单位本部门负责人及干部职工因工作需要经批准由公费购置的交通、通讯工具等,在调离单位或办理退休时,应自觉将公物移交给办公室,由办公室通知组织人事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在未处理好交接事项的情况下,组织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四、本单位本部门干部职工因工作调动或办理退休时,如欠有公款,应自觉结算还清,否则由办公室通知财会部门结算,通知组织人事部门停止办理有关手续。
单位(部门)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本单位本部门财务管理和使用,建立健全财务监督机制,增强财务工作透明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财务工作任务
1、按时领报经费,做到手续完备,以保障各项开支。
2、做好建账、记账、算账、报账工作,及时反映经费的收支情况。
二、现金管理规定
1、库存备用金不得超过3000元。对于收入的现金,要及时存入银行。
2、因公出差预借差旅费要按照往返路程、时间严格控制,不得多借,手续完备,并经本单位本部门领导批准,回来后及时结算。
3、个人遇有特殊情况确需借款时,应办好手续,经单位领导批准,数额限定在本人一月工资范围内,并在下月返还借款。
4、严格现金收支手续
(1)一切现金的收支必须有证有据,使用规定收据、发票和统一领据。
(2)借款要凭借据,支出要凭凭证,各种凭证均应及时登记入账,不准以借据“白条”等抵押库存现金。
(3)报销必须有正式发票,由经手人签字,因特殊原因无法取得正式发票时,应由经手人、验收人签字证明,部门负责人(主管乡财政领导)批准后方能入账报销。
4、妥善保管,确保安全
(1)提取、保管现金要有安全措施,现金必须由专人保管。
(2)到外地采购物资,不得携带大量现金,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带现金时,必须由本单位本部门领导批准。
(3)违反上述(1)、(2)规定造成的损失由经手人(承办人)负责。
三、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1、坚持集体领导下的单位部门负责人、主管乡财政领导一支笔审批制度。
2、严格执行预决算制度,必须先报告后开支。
3、记账要及时、准确、清楚、账款相符。
4、财会人员每月汇报一次经费使用情况,结合资金使用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领导参谋。
5、秉公办事,报销时一律根据领导批示和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凡手续不齐、虚报冒领等不符合财经纪律规定的,一律不予报销。
6、财会人员不得以权谋私,假公济私,能转账的开支,必须通过银行转账。
7、印签要分开保管,一次性提取现金超过5000元的,须报本单位本部门主管财务领导批准。
8、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规定,罚没款要及时上缴,一般一星期上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