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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关于印发《松材线虫病 防治技术方案(修订版)》的通知
林造发〔2010〕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服务工作,近年来我局加大了新技术、新药剂的研发、引进和试验力度,特别是在高效、低毒药剂噻虫啉的使用和生物防治试验方面取得了较好效果。结合各项新的研究成果,我局组织专家在原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的基础上,制定了《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修订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抓好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工作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请及时报告我局。
附件: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修订版)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四日
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方案(修订版) 为保护我国森林资源安全和造林绿化成果,促进经济和生态建设稳步发展,遏制松材线虫病严重发生和扩散蔓延的势头,提高防治成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疫情普查监测
(一)疫情普查
1、普查范围
本行政区辖内的所有松林。重点是与疫区毗邻地带、交通沿线、港口、风景区、松木制品生产和使用单位、建筑工地、仓库、驻军营房、城镇、木材集散地、移动通讯站、电视发射台、高压线塔、电缆线路、光缆线路及高压线路等地区附近的松林。
2、普查内容
(1)疫情发生区查清发生分布范围、发生面积(以小班面积为准,孤立松林以实际面积统计)和病死树数量,绘制发生分布图表(省级到县级、县级到小班),计算病死树株率和经济损失,掌握疫情发生情况,为制定年度防治计划提供依据。
(2)非疫情发生区查清发现枯死松树分布地点、树种、面积、枯死株数、松褐天牛危害情况,绘制松树枯死情况分布图表(省级到县级、县级到小班)。
3、普查时间
一般地区每年普查工作不得少于1次。在松褐天牛一年两代的地区普查时间为9-10月份;松褐天牛一年一代的地区普查时间8-10月份。
重点区域每年普查工作至少2次,除在秋季开展普查外,在春季还应开展疫情普查工作。松褐天牛一年两代的地区在4-5月份进行;松褐天牛一年一代的地区在3-4月份进行。
4、普查方法
(1)踏查。根据当地松林分布的特点,设计出便于观察全部林分的踏查路线;沿踏查路线用目测方法或借用望远镜查找有无当年枯死树,或针叶褪色,或针叶黄化,或针叶枯萎,或针叶呈红褐色等症状的松树,选择取样对象。
(2)详查。根据踏查结果,对可疑发病林分进一步抽取一定数量的样品,进行分离鉴定,确定是否发生疫情。
(二)疫情监测
1、定期巡查监测
尚未发生松材线虫病地区,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每月对重点地区(见普查范围)的附近松林进行巡查,凡发现松树有感病症状,立即取样
分离鉴定,确定是否有松材线虫。
2、定点监测
在发生区边缘地带设置固定监测点,定期调查,发现松树枯死立即取样分离鉴定,确定是否有松材线虫。
3、其他辅助监测技术
(1)打孔流脂监测
在松材线虫病发生区或其边缘,选择外观正常、针叶无明显变色的松树,用直径1厘米-1.5厘米的打孔器或皮带铳子在松树主干上打一可见木质部的圆孔(孔位尽量选择垂直位置),观察打孔后松脂流出情况,初步判别健康树和疑似罹病树。春、夏、秋季,打孔后24小时即可进行观察,冬季打孔后48小时-72小时进行观察,对流脂情况进行判别:
一级流胶(健康树):松脂从孔口流下,超过孔口边缘;
二级流胶(疑似罹病树):松脂沉积在孔口下缘;
三级流胶(疑似罹病树):松脂渗出到圆孔壁上,呈粒状;
四级流胶(疑似罹病树):孔壁上无松脂流出。
对疑似罹病树进行取样分离镜检,确认是否有松材线虫。要注意松树树种之间的流脂差异,马尾松要较黑松表现迟缓。
(2)诱捕器监测
于松褐天牛羽化期在林间设置诱捕器诱捕松褐天牛活体进行监测。每个诱捕器之间距离为100米,诱捕器下端距地面1.5米左右。将诱捕到的松褐天牛成虫活体剪碎后用贝尔曼漏斗法进行分离,再鉴定是否携带松材线虫。
一旦发现松褐天牛携带松材线虫,则在诱捕点周围100米范围内对枯死松树和濒死松树进行取样分离鉴定,确定疫情发生地点。【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
禁止在疫情发生林分边缘使用,防止疫情向外扩散蔓延。
(3)线虫检测管监测
在树干上用电钻(木工钻)钻一可见木质部的圆孔,插入线虫检测管。1-4天后拔出检测管,通过检视管壁凝结水内有无蠕动线虫,再鉴定是否为松材线虫。具体技术操作规程参见附录1。
(4)航空遥感监测
对地面不易调查的高山密林地区,采用航空遥感技术进行监测,发现枯死树后,再根据全球定位系统指示位置开展实地调查。实施航空遥感监测,要运用差分方法对机上显示的地理位置进行校正。
(三)取样
1、取样方法
(1)取样部位一般情况下在树干下部(胸高处)、上部(主干与主侧枝交界处)、中部(上、下部之间)3个部位取样。如仅部分枝条表现症状的,要在树干上部和死亡的枝条上取样。如外部表现症状明显的可在胸高处取样。在春季松褐天牛化蛹期,可在蛹室周围取样。
(2)取样时在取样部位剥净树皮,直接砍取100-200克木片;或剥净树皮,用手摇钻从木质部至髓心钻取100-200克木屑;或在取样部位分别截取2 厘米厚的圆盘。
(3)取样时应排除人畜破坏、森林火灾、其他病虫害等原因造成的枯死树。
(4)取样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松材线虫病发病高峰期一般在9-10月,从表现出针叶变黄、树脂分泌减少甚至停止至死亡约1个月至1个半月。
——在松林中一般是优势木先发病。
——由于不同地区种源的松材线虫的致病性、松树的抗性差异等原因,一些松树仅部分枝条表现感病外部症状。这种症状在混交林中表现尤其明显。
——抽取样品要及时并重点抽取尚未完全枯死或刚枯死的优势木(针叶呈黄绿或黄褐色,尚未完全枯萎,树皮尚未脱落,材质尚未腐朽)。
(5)所取的样品要及时贴上标签(记录样品号、采集地点、树种、树龄、取样时间和取样人等)。
2、抽样数量
以林业小班为单位,表现典型症状的松树在10株以下时全部取样;10株以上时先抽取10株,再选取其余数量的1%-5%。
3、样品的保存与处理
取回的样品应及时分离鉴定,若需要保存可采取以下方法:将木片装入塑料袋内,扎紧袋口,在袋上扎几个小孔(也可直接保存木段、圆盘),放入4℃冰箱。若需长期保存,要经常在样品上喷水(一般在半个月至1个月内完成分离鉴定)。
样品分离鉴定结束后应及时对样品进行销毁。
注:松材线虫普查监测工作具体技术操作规程参见国家标准《松材线虫普查监测技术规程(GB/T 23478—2009)》。
(四)分离鉴定
1、线虫分离
将取回的样品在室内采用贝尔曼漏斗法或浅盘法进行线虫分离,分离时间一般需12小时以上。将分离液体收集到试管或烧杯中,通过自然沉淀或离心后进行镜检。
2、线虫培养
(1)疫木保温保湿培养:将样品锯成小段,置于烧杯中加少量清水,木段下端浸在水中,木段上端用湿纱布覆盖,在30℃条件下保温保湿培养3天,倒取杯中水液,可获得较多雌雄成虫;或将样品木段适当浸湿,放于塑料袋里,扎紧袋口,置于30℃培养箱中3天取出重新分离,可获得较多雌雄成虫。
(2)单异活体培养:制备马铃薯-葡萄糖-琼脂培养基(PDA)平板。用盘多毛孢(Pestalotia spp.)或镰刀孢(Fusarium spp.)或灰葡萄孢(Botrytis cinerea)培养线虫。无菌条件下将多毛孢或镰刀孢或灰葡萄孢接种在PDA平板上,置于25℃-28℃恒温培养4-5天,菌丝长满平板时接种线虫。多毛孢或镰刀孢在30℃恒温条件下保湿培养线虫,接种20条幼虫,48小时即可分离鉴定,线虫量少时可相应延长培养时间。灰葡萄孢在25℃恒温培养线虫,培养时间要加长1-3天。
3、玻片的制作
(1)临时水玻片的制作:在洁净的载玻片中央滴一水滴,水滴的量以加盖玻片后恰好充满盖玻片下的空间为好。用细针挑取,或用毛细滴管吸取线虫置于载玻片的水滴中,并使之沉底。将有线虫的载玻片在酒精灯的火焰上往返通过5-6秒,杀死线虫。用细针摆好水滴中的死线虫,然后用镊子夹盖玻片从一侧轻轻盖下。
(2)半永久玻片的制作:将分离所得的线虫液,转移至离心管中,2000转/分离心3分钟。吸去上部清水并保留底部3-4毫升线虫液,置于53℃热水中15分钟杀死线虫,待冷却后,加入等体积的TAF液固定48小时以上。再用上述方法再离心,用微量移液器吸取离心管底部线虫液,滴加进装有2 毫升棉蓝-乳酚油的钟面皿中,置恒温烘箱中45℃脱水24小时。
在载玻片上加上封片蜡圈,用挑针加一小滴甘油于蜡圈中心位置。解剖镜下挑取脱水后的目标线虫于甘油中,使其沉底并位于甘油滴中心位置。在封片蜡圈上放置盖玻片,转移至控温电热平板上,保持75℃使蜡完全融化,取下并自然冷却后用透明指甲油加封一次。
4、鉴定
(1)常规显微镜形态鉴定(仅适用于雌雄成虫,以雌成虫为主):将制作好的玻片置于显微镜下观察其形态,判别是否为松材线虫。
注:松材线虫分离、培养、镜检技术操作规程参见国家标准《松材线虫病检疫
篇一: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xx]5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迅速除治松材线虫病的紧急通知》(陕政办发
[20xx]1号)及《陕西省松材线虫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意见》(陕松防指发[20xx]1号)等文件精神,坚决杜绝松材线虫病的传入危害,确保我市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松材线虫病是危害松树的一种毁灭性病害,具有发病致死速度快,传播蔓延迅速,监测防治困难,松树一旦感病,最快40天即可枯死,是一种非常危险的检疫对象,近些年来,该病在我国发展蔓延速度迅猛,危害日趋严重,对林业生产和生态建设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危胁,为了确保我市松林的安全,搞好松材线虫病的预防工作非常重要。
二、指导思想
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做到及时、有效、迅速、有序的防止松材线虫病的传入,以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为中心,以监测普查为重点,建立完善的预防预警防范体制,完善检疫、测报体系,加强基础建设,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利用行政、法律、经济、技术等综合手段,做到责任明确,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坚决杜绝松材线虫病传入。
三、预防的目标与任务
预防对策:全面普查,严密监测,加强检疫封锁,严防疫木传入,控制天牛媒介,调整林分结构,提高松林抗性,确保森林安全。
预防重点区:一是秦岭、关山等生态环境区和自然保护区;二是太白山嘉陵江、天台山、通天河、红河谷、关山牧场等旅游景点区;三是与省内外疫区较近的县;四是主要交通通道和木材集散地、重点厂矿企业;五是电力、通讯建设和改造工地及周围地区;六是部队辖区松林。
主要目标:一是管辖区内不发生松材线虫病,一旦发现疫情,立即采取有力除治措施,全力组织扑灭,彻底根绝松材线虫病,二是加强普查,做好监测,监测覆盖率100%,三是严格调运检疫,检疫率100%,四是加强复检,坚决禁止来自疫区的松树苗木,病材及其制品,松木及其制品复检率100%。
预防任务:建立健全监测普查预警体系,县(区)、乡镇设立专兼职普查队伍,开展长年监测调查工作,以县(区、局)为单位每年组织乡镇(林场)对所辖范围所有松林每年春季(4-5月),秋季(9-10月)普查两次,发现疫情,及时上报,严密封锁,迅速除治,坚决根绝。风景旅游区、交通要道,木材集散地,重点工业矿区,电力、通讯建设和改造工地及周围地区等要经常检查和调查监测,发现疫情,果断封锁,及早除治,在最短时间内采取果断措施给予拔除。
四、监测技术措施
每年以县(区、局)为单位,对辖区内的乡镇(林场),按松林小班进行全面普查,发现有黄绿色、黄褐色、红褐色萎蔫和整株枯死,进行抽样、分离、鉴定、查清病因、分布范围、发生面积和病死树数量及松褐天牛分布危害情况等,并在图上标出小班所在位置和绘制不同致病原因的发生危害面积图。
(一)全面普查:每年春季(4-5月),秋季(9-10月),对辖区内松林、自然保护区、边境、交通沿线、风景区、大型企业、仓库、车站、驻军营房、城镇周围、木材集散地、加工厂、大型建筑工地、电力、电讯建设工地附近的松林等全面普查和定期巡查,发现有黄绿、黄褐色、红褐色和整株死亡的松树和有蓝变现象的松材及其制品,有天牛危害的松木等及时取样,分离鉴定,确定是否有松材线虫病,严防松材线虫病侵入。
(二)常年监测:每个乡镇林场在距松材线虫病较近的边界地区、交通沿线、风景区等重点预防区设立固定标准地,常期监测,防止松材线虫病侵入。
(三)监测方法
1、诱捕器:于每年5月至10月,在每个固定标准地内设置松褐天牛诱捕器,诱捕器下 端离地1.5米,诱芯内放入棉花,加入200毫升引诱剂,以后每隔20天添入140毫升,隔2天检查诱捕器松褐天牛的数量,并收回天牛进行分离鉴定。
2、段木引诱法:每年的5月至10月,在每个固定监测点附近,伐倒松木3株,搭成三角架形,枝叶放置三角架下,每隔20天左右检查天牛的诱捕情况,并收回天牛进行分离鉴定。
3、打孔流脂法:每年的6月至9月在每个固定标准地选择标准株,在胸高处打一个1厘米左右孔至皮下,2-3天后观察松脂流量,大量溢出为正常;流出2滴为可能感病,流出1滴为基本感病,松脂不流出仅在洞内或在洞内滴状凝结为感病,同时取样进一步鉴定确认是否感染松材线虫病。
(四)抽样枝木【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
凡是表现出松材线虫病典型症状的均要进行抽样鉴定。
1、抽样:可疑松树在10株以内的全部抽取,10株以上抽10株,再抽取剩余松树的1-5%。
2、取样部位:可疑松树的下、中、上部和主侧枝分别取样50克。
(五)分离鉴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行业标准《松材线虫病检疫技术》(ly/t1123-93)中有关规定进行。
五、调运检疫检查
(一)全市各级森防检疫机构和具有检疫职能的木材检查站要加强对松科植物及其产品的检验检查。
1、严禁从松材线虫病发生区调入松苗、松木及其制品。
2、调运松科植物及其制品必须持有调出当地森林植物检疫机构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
3、如发现来自疫区无检疫证和无热处理标记的针叶树原木、木材及其制品一律依法扣留、封存,及时采取隔离,进行抽样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确定退回或销毁措施。
4、全市各级森检机构要加强对木材加工厂,特别是木制品包装箱、木托盘加工厂和木材集散地等的监管,及时查验《植物检疫证书》,按要求进行复检。
(二)检疫技术
1、调运检疫抽样比例:松材(含原木、锯材)及其制品按货物总件数(立方米、根、块、公斤)1%-5%抽取,疫情严重的应全部进行调查。对可疑的松材(含原木、锯材)及其制品、枝条、伐桩应取样带回实验室检验。
2、抽样方法:松材(含原木、锯材、切片)及其制品、枝条、伐桩、采取表层或分层方法,设点抽样检查。对有蓝变特征和天牛危害症状的松材(含原木、锯材、切片)及其制品,应全部进行检查。
3、现场检验:检查松材(含原木、锯材、切片)及其制的截面是否有松脂痕迹,比重是否明显减轻,木质部是否有蓝变特征和有天牛危害的蛀道、蛹室,检查枝条,伐桩及制品是否有蛀迹、蛹室、痕迹,可疑样品标本带回实验室作进一步鉴定。
六、保障措施【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责任。
全市各级政府要成立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指挥部和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规划、安排和筹集资金,统一协调部署预防任务,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逐级明确任务和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把预防责任制落到实处,做到领导责任到位,目标任务到位,政策措施到位,检查奖惩到位,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预防工作顺利进行,坚决杜绝松材线虫病传入。
(二)加大封锁力度,强化检疫工作。
林业部门要加强松材线虫病测报、检疫、防治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现有木材检查站的作用,加强检疫检查力度,实行严格检疫把关,并协调好林业公安、林政、营林(种苗、造林)等部门共同参与做好松材线虫病的检疫执法工作。
(三)广泛宣传,提高预防意识。
充分利用会议、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宣传工具,向各级领导和群众广泛宣传松材线虫病危害的严重性和大力开展预防工作的意义,以及识别、除治松材线虫病的技术知识,提高领导和群众对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通过层层开展技术培训,普及松材线虫病防治技术,使管理人员和技术干部熟悉和掌握疫情的普查、监测、检疫、防治技术,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效果。
(四)开展技术推广,提高科技含量。
近年来,全国在松材线虫病研究方面取得了许多成果,在预防测报技术,检疫技术和防治技术上早期诊断,快速鉴定、高效杀线剂、杀天牛剂、疫木处理等新技术,均是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的关键措施,我市要加快应用这些成果,针对重点和难点问题继续探索一些新方法、新技术,不断提高松材线虫病预防的科技含量。
(五)落实资金,确保预防工作顺利进行。
按照谁经营,谁防治的责任制度,建立多层次、多渠道投入体系,要积极争取将松材线虫病预防资金列入各级财政年度计划,落实防治经费,并逐步加大投入力度,要不断加强和完善与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防治有关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松材线虫病的监测、检疫、防治能力。
本方案仅适用于松材线虫病预防工作,如发现疫情经国家林业局确认为松材线虫病后,按国家林业局有关松材线虫病管理制度、办法执行,并将另行制定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
篇二:松材线虫病防治方案
按照《乐山市林业局关于认真贯彻全省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现场会精神的通知》(乐市林函
[20xx] 14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松材线虫病预防工作,保护全县松林资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植物检疫条例》和《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为依据,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以防治松褐天牛为重点,转变预防机制,落实预防责任,加强依法防治,强化政府行为,坚持常年防治,确保预防松材线虫病工作有效开展。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松材线虫病预防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林业局长为副组长,县财政、水务、农业、交通运输、电信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协调松材线虫病预防工作。
要充分发挥我县国家标准站测报点专业调查监测作用,最大限度利用2个片区中心站测报点和22个基层测报点,并结合森林管护、基层林业工作站,巩固和完善全县松材线虫病的监测
网络,为领导决策和防控提供可靠依据。
县林业、财政、工商、水利、农业、广电、教育、邮政、卫生及其医疗部门、电力、移动、联通、电信、住建、环保、交通运输、质监、经贸等部门要坚决贯彻执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森防方针,把松材线虫病的预防工作纳入各类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和政府防灾减灾工作的议事日程,层层落实,加强督促检查、协调解决预防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建立以松材线虫病为主要监测对象的防范林业外来有害生物传入和扑灭预警机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城乡机电产品及其它工农副业产品附带调入的松科木包装材料、压脚木等的监管工作。发现该类材料,应及时做好登记(货主及地址、调入日期、设备及包装材料的名称、产地、数量、停留地点等)报县森防办。县水利、农业、广电、教育、邮政、卫生及其医疗部门、电力、移动、联通、电信等单位和企业,将调入仪器设备、机电产品、光缆电缆盘、邮件等的,应在调入前与对方约定不用松木及其它包装材料的,防止松材线虫病传入我县。若不得不用松木及其包装材料的,应经松木及其包装材料所在地森检部门检疫,并持有检疫部门出具的《植物检疫证书》随货调运,同时报告县森防办,以便监管。县城建、环保、交通、质监、经贸等部门应对其管辖的施工单位及业主宣传松材线虫病预防工作的重点性,监督并禁止从松材线虫病疫区调入和使用松树制品,发现可疑材料要及时进行销毁处理。县林业局要进一步加强对全县松材线虫病预防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并做好本系统的预防技术和相关行政执法工作。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局对故意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及时依法进行查处。
三、工作内容
(一)划分重点预防区和预防区
重点预防区:成乐路、夹峨路等干线沿线乡(镇)。重点预防区所在乡镇要及时组织制定预警应急预案(包括预防方案和治理预案),并在通往我县的所有交通路口依法设置检疫检查哨卡,认真进行检疫检验,严禁一切松材线虫病寄生植物及其制品进入县境内,要本乡镇对松褐天牛进行常年监测和防控,实施封山育林,林木改造,逐步形成天然隔离带。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实行有效举报制度,开展常年普查、监测,发现死亡松树及时取样鉴定、上报、清理,加强复检工作,定期开展检疫大检查,做到防患于未然。
预防区:为华头、麻柳等乡(镇)。预防区内各乡镇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松材线虫病预防监测方案,每年定期开展全面普查。加强对松材线虫病的监测,配合林业局搞好复检和产地检疫及封山育林工作。
(二)普查
县林业森防检疫部门要按照《松材线虫病普查抽样检测办法》的要求开展春秋两季(3~5月和9~10月)松材线虫病普查,形成普查报告并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和县防治办备案。普查的范围为松科植物林区,其中水利水电开发区周边、重要交通沿线两侧、重点公益林区、县城和乡镇人口居住地周围的松林区是普查的重点。
(三)监测
市林业局工作总结下年工作思路
一、今年主要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更加深入地贯彻落实省、市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以建设森林**为中心,以彰显森林为民为根本,以弘扬森林文化为引领,进一步促进造林绿化、森林保护和林特产业的全面、持续和科学发展,为宁波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一)重点造林工程和"森林宁波"建设取得新成效
今年,全市共完成造林更新8万亩。其中完成沿海基干林带造林40公里、**亩,完成计划的1倍多;生物防火林带造林152公里,完成计划的101%;珍贵树种造林8371亩,完成计划的209%;开展中幼林抚育4.8万亩,完成计划的**%;重点造林项目均超额完成年度目标。
一是森林系列创建深入推进。按照市委、市政府"六个加快"行动目标要求,继续积极推进森林城镇、森林村庄的创建工作。森林系列创建活动仍是各地政府的主要民生工程之一。今年全市"森林**"建设投入资金已达到19.3亿元。**市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和**周巷、鄞州姜山等5个镇乡(街道)的森林城镇创建已通过省级预检,36个村申报创建省级森林村庄,10个镇乡(街道)和180个村申报创建市级森林城镇和森林村庄。镇海也启动了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森林系列创建活动有效地改变了农村整体面貌。
二是平原绿化成绩显着。今年计划平原造林4.5万亩,实际已完成平原绿化面积4.8万余亩,完成计划的107%。截止目前,我市平原林木覆盖率已接近18%,提前3年基本完成省目标。积极开展"珍贵树种进千村行动",计划到2015年在全市**个行政村,种植珍贵树种170万株,今年已累计赠送珍贵树种苗木36万株,580个村开展了这项活动,关联农户1.6万户,植树58万株。启动开展了"绿动千里海塘、助推蓝色经济"青少年参与海塘防护林建设活动。全市各地还以不同形式、不同载体开展了"庭院绿化"、"美丽村庄建设"等活动,有力地推动了平原绿化的深入开展。
三是四边绿化取得初步成绩。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召开动员会议,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强化督查,积极推进四边绿化工作。今年,已完成森林通道612公里、**亩,其中公路铁路沿线绿化297公里、10041亩,河道绿化**公里、5301亩;完成通道沿线林相改造14200亩;共完成省、市、县(区)三级森林村庄建设244个。在绿化同时,大力发展乡土树种、珍贵树种、阔叶树种和彩叶树种,实现了绿化、美化、景化、价值化的协调和结合。
四是生态公益林建设持续推进。继续扩大市级生态公益林建设面积,新增公益林建设面积16万亩。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到每亩25元,大中型水库公益林补偿每亩30元,中心城区重要饮用水水源涵养林补偿标准达到每亩35元。全市公益林补助资金账户管理平台已完成前期建设工作,可接入进行系统试运行。
(二)森林资源资产保护有了新增强
森林资源资产基本安全。森林防火态势稳定。今年全市共发生森林火灾6起,受害森林面积**亩,受害率*‰,火灾发生数和受害森林面积同比分别下降70%和73.4%。松材线虫病防治成效明显。病死树数量和发病面积分别比去年同期下降21.8%和22.9%。
一是森林消防保持较好态势。推进"落责任"行动,强化《宁波市森林消防工作职责》落实、督查和考核,有力地提升了森林消防工作的执行力。推进"广宣传"行动,举行了"3.19关注森林消防"活动,春防期间通过各种主流媒体进行宣传,张挂(书写)宣传标语15万条,发送短信47万次,发放公开信17万封,有力地提升了森林消防工作的感召力。推进"控火源"行动,建立激励机制,坚持四定原则,强化巡查护林队伍常态化管理;清明等重点时段增设卡点、发布禁火令,增加巡查人员,进行了2个批次的人工增雨作业,降低了局部火险等级,有力地提升了森林消防工作的防控力。推进"强应急"行动,健全预案,开展对专业扑火队伍的培训,全市共举办培训56次,进行森林扑火演练52次,有力地提升了森林消防的应急处置力。推进"攻坚"行动,完成了"生物防火林带营建技术研究与示范"项目,全面推进"引水上山"工程,全市完成玻璃钢蓄水池144只,**吨,混凝土蓄水池9座,790吨,铺设管网8000多米,安装森林消防栓57个,增设便携式组合消防泵29台,有力地提升了森林消防的创新力。继续抓好林业政策性保险。全市森林参保面积383.9万亩,占全市森林面积的61.1%;生态公益林投保覆盖面达到100%。
二是森林有害生物防治成效突出。松材线虫病防治除个别地方出现反弹现象外,全市发病面积和病死树数量持续双下降。做好病死木清理工作,全市115支专业队伍,累计投入用工4.9万人次,累计清理面积8.39万亩,清理病死树8.74万株,清理下山病疫木、采伐遗留木及火烧木等1.9万吨,全市病死树清理了覆盖率达到100%。下山的疫木全部进入定点加工企业,并按要求及时完成加工或熏蒸处理。组织开展春季防治和免疫预防工作,全市注射免疫制剂**万瓶,对区位地段重要的68.3万株松树实施了预防注射。同时配套使用其他防治手段,全市累计喷粉10吨,外挂诱捕器1000套,释放肿腿蜂、花绒寄甲等天敌50万头,施放灭虫药包3000枚,全市春季累计防治面积达15万亩。
同时,组织开展了重点造林工程林木种苗检疫检查、进出境林木种苗检疫监管服务、林木种苗春季产地检疫及调运检疫,部署开展了"绿盾护林一号"检疫执法专项行动。健全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网络体系,抓好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工作。
三是林政管理工作稳步开展。组织开展保护四明山森林生态专项行动,对**山区毁林开垦种花木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向市政府提出了切实加强**山森林资源保护,维护生态安全的具体措施、目标,全面启动四明山区域生态修复。加强森林公安队伍建设。开展"三访三评",进一步深化"大走访"活动,及时排查化解涉林矛盾纠纷。积极创建"平安林区"。强化对平安林区创建单位的指导、督查,慈溪、奉化平安林区创建已通过省厅初步验收。相继组织开展了"铁拳二号"禁种铲毒专项行动和"铁拳三号"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等,铲除毒品原植罂粟**株,查处各类案件194起,其中破获刑事案件27起。开展了以"弘扬生态文化,共享自然之美"为主题的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暨"爱鸟周"活动,救护野生动物55只,其中国家一类保护动物2只,国家二类保护动物13只。督促、指导做好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修编。全市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修编落界工作已全部上报省厅,业内编制工作正在进行。启动开展了古树名木普查,外业调查已基本结束,全市现存古树名木6867棵。严格林地征占用审批管理和林木采伐管理,办理林地征占用218.67亩,组织开展了对县(市)、区林地征占用项目的检查;,采伐蓄积9.79万立方米,占计划的32%。做好木材运输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木材流通秩序。
(三)林特产业经济实现新增长
今年,竹、茶、果、花卉林特业4大主导产业尽管不同程度遭受不利气候影响,但仍取得较好收成。全市茶叶总产量**吨,产值7.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2%和16.5%,其中名优茶产量2055吨,产值5.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8%和21%。竹笋产量15.1万吨,同比减6.8%,产值7.4亿元,同比增21.3%,水煮笋加工收购春笋**万吨,产量125.7万罐,同比分别下降21.3%和23.8%,为历史最低。柑桔、葡萄、桃、杨梅等水果产量64.53万吨,同比增1%,产值27.86亿元,同比持平。较大规格苗木销售平稳,小苗及花灌木销售形势下滑,产值28.5亿元,销售24.7亿元,同比减少12%。受"海葵"台风影响,全市132万亩林业面积受灾,直接经济损失超过40亿元。今年全市林业总产值约320亿元,同比增5%。
一是林业会展经济成效显着。第六届中国宁波国际茶文化节取得预期成果。5月11-13日举行的第*届中国**国际茶文化节由展示展销、经贸洽谈、茶艺文化、评优评奖4大类15项活动组成,茶艺大赛暨茶艺师职业技能资格赛、首届东亚茶经济茶文化论坛、"海上禅、茶、乐"茶会等活动深受市民欢迎。本届茶文化节突出宣传了明州仙茗品牌,加强了海峡两岸经贸合作交流,首次邀请了全国茶叶采购商走进宁波,引进了全国性茶业会议落户宁波,进一步提升了宁波茶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展示展销现场成交达**万元,意向合同6000多万元,21个项目签约,投资额**亿元,实现明州仙茗采购意向合同额3000万元。第六届中国宁波国际茶文化节获第*届中国会展之星大奖。
组织企业、大户积极参加各类展示展销活动,相继参加了第五届森林产品博览会、"笋竹产品华北行"活动、第*届浙江省鲜花展示展销会、**浙江省、**县绿茶博览会和**北京国际茶业展等展会和博览活动,有多个参展企业的几十个产品获得展会的金奖和优质奖等奖项,收到了弘扬**林特产业品牌、宣传形象、外拓市场的成效。
二是林特产业化发展良好。抓好产业基地及标准化认定工作。今年全市6个示范区、16个精品园林特类现代农业园区项目,建设面积2.5万亩,总投资1.4亿元,已全面进入施工阶段;创建省级林业标准化示范区4个,6项市级地方标准完成修订。推进市级竹产业工业园建设,首批总投资为7.54亿元的6个入园项目,已完成项目审批开工建设;完成竹林道建设82.8公里,毛竹FSC认证已通过法国BV预审,成为我市第一片认证森林;第一家竹加工院士工作站挂牌成立。完成柑桔(水果)优化改良项目59个、**亩。完成茶园良种化改造2046亩,茶厂改造22家,新建茶叶加工包装中心2家,新增市内外明州仙茗专卖店27家,新创建省级标准化名茶厂4家。以"百户万亩"、"进村入户"为载体的林特适用技术和科研成果示范推广起到了服务林农、有效推动林特产业转型升级的目的。"百佳精品果园"评选活动的大宗水果项目评选已基本结束,全市"百佳精品果园"总面积1万余亩,占全市水果总面积的1%多一点。
三是可食林产品质量监管进一步加强。根据省市安排,7-10月在全市开展了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认真组织对鲜笋、茶叶和山地水果的投入品检测工作,检测合格率达到96%以上。对500多家林特业生产主体进行了培训、约谈、签订承诺书,并建立了管理档案。同时对全市各地开展大整治百日行动进行了专项督查。
四是林业规模化经营有所提高。按照《**省集体林权改革验收办法》,组织开展了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的查漏补缺和自查工作。今年新增林地流转面积4.95万亩,全市林地流转面积累计达到68.82万亩,全市流转面积在500亩以上的大户已有69家,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水平进一步提高。林权抵押贷款取得突破性增长,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上海浦发银行和招商银行根据各地各行实际,开发了多种符合林业发展特点和林农需求的金融产品、信贷方式,今年新增林权抵押贷款2.71亿元,全市累计达到3.14亿元。
(四)森林生态理念取得新共识。
一是精心组织义务植树活动。新春节后第一天上班和植树节期间,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两次带领市四套班子领导、机关干部、武警官兵、师生等参加义务植树活动,起到了表率、引领和推动作用。全市各地均组织了各种形式的义务植树活动、认种认养认管活动,全市293.5万人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到88.1%。新建义务植树基地45个、面积*亩。
二是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结合义务植树、珍贵树种进千村、森林消防宣传日大型广场活动、茶文化节、古树名木保护等林业中心工作,开展有重点、有特色、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工作,在《**日报》、《**林业》、《**晚报》等市级以上媒体发稿近200篇,5次在宁波电视台《看看看》做专题栏目,组织参加宁波电台阳光热线主题活动,有效宣传了森林科普知识,宣传了我市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工作举措和主要成就,进一步激发了全社会"关注森林"、热爱森林的热忱。
二、下年工作思路
**年全市林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为指针,坚持科学发展,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更加深入地推进森林生态建设和森林产业发展,更加有效地强化森林保护,更加积极地弘扬森林文化理念,努力实现林业事业两个"双增"和两个"双下降"目标,为美丽宁波建设作出一份应有的贡献。
(一)以"四边"绿化为重点,持续推进平原绿化。
继续保持强势推进的工作和投入力度,确保完成新增4万亩建设任务,促进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双增长。一是深化"森林宁波"建设。全面推进森林系列创建,建设省级森林城市1个,省市级森林城镇10个,森林村庄143个,进一步提升城乡绿化水平。二是抓好"四边"绿化。坚持突出高速公路、铁路绿化的工作重点,坚持确保高速公路、国省道平均单侧绿化宽度15米以上、普通铁路10米以上的绿化标准,坚持明确责任,部门协同,建立健全常态化推进、长效化管理的机制,完成森林通道建设396公里、**亩,新增沿海防护林2500亩,完成交通沿线9400亩林相改造。三是提升绿化质量。加强绿化美化景化理念的宣传,进一步形成共识;科学布局,做好绿化美化景化的总体规划。研究确定适地适种的树种名录,着力提高绿化的景观价值,做到乔木灌木相协调、针叶林阔叶林相协调、常青树和彩叶树相协调,使林带层次感分明;着力提高绿化的经济价值,把通道绿化与苗木基地建设相结合,多种珍贵树种,提高绿化带的经济效益;着力提高绿化的环保价值,使绿化带成为环境保护带。选择区位优势明显、绿化基础好、地方积极性高的区域建立示范点,树立典型,示范推动。继续做好"宁波市珍贵树种进千村行动"。继续抓好中幼林抚育,促进碳汇林建设。进一步扩大生态公益林建设面积。四是开展"关注森林"活动。依托主流媒体、网络以及各种互动性、群众性和公益性的宣传活动,提升宣传的广度和深度,进一步倡导低碳生活理念和森林生态文明,提高全社会对森林生态文明的认知。以植树节为契机,通过植树基地、认养认种、建立冠名纪念林等多种形式,拓展市民参与植绿、护绿的途径,不断提高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
(二)以综合防控为重点,不断强化森林保护。
立足预防为主,坚持依法保护,努力维护森林资源资产安全。一是抓好森林消防。进一步完善森林消防的思想体系、责任体系、保障体系、扑救体系、监管体系和考核奖惩体系。更加重视巡查队伍、扑火队伍两支队伍建设和重点时段、高危天气的火灾防范。努力完成森林火灾预警监测中心建设。继续推进"引水上山"工程,推广运用高压水泵等适用灭火手段。完成150公里生物防火林带建设。积极推进林业政策性保险。努力实现森林火灾发生率、森林受害率"双下降"的目标。二是抓好松材线虫病防治。积极推广绩效承包除治模式,提高松材线虫病病死树清理的进度和质量,做到全面、彻底、不留死角。加强疫木除害处理和安全利用管理。贯彻落实"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的方针,进一步强化重点松林保护区保护措施。切实抓好"削峰拔点"工程,坚决杜绝病灾反弹现象,确保松材线虫病发病面积、病死树数量持续"双下降"。三是抓好林政资源管理。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坚决制止*山区域毁林开垦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的决定》等相关文件精神,强化执法和监管,启动实施禁止开发区的花木种植退出机制,鼓励苗木基地向外拓展,发展森林观光产业,促进限制开发区产业转型和产业提升区的产业升级,全面推进四明山区域森林生态修复。加强林地及征占用审批管理,强化林木采伐管理。贯彻《湿地保护条例》,做好湿地修复、开发利用。配合做好《宁波市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的调研和起草工作,切实强化古树名木保护。抓好野生动植物保护。
(三)以林下经济为重点,稳定发展林特产业。
优化品种,提高品质,创响品牌,努力促进林特产业转型升级,实现林业增效、林农增收。一是大力发展林下经济。重视森林立体空间资源的充分利用,促进林业产业从单纯利用林产资源向林产资源和林地资源综合利用,林下集约化经营的转变。研究确定重点培育的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模式,做好总体规划,制订出台具体政策意见,大幅度提高林地综合利用率和产出率,力争为到2015年全市林下经济生产面积达到200万亩以上,产值达到50亿元以上,山区农民来自林下经济收入人均增加300元以上开好局,使林下经济发展成为林特产业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和新亮点。二是继续扶持设施林业建设。认真组织实施省市级设施林业建设计划,有效提升林业产业规模化、设施化、组织化、集约化水平。抓好现代林业园区等基地建设,进一步提升示范区、精品园的示范带动效应。三是积极搭建产业交易平台。办好各类林业节庆,开展全市"十大森林旅游品牌"和"十大林业节庆"评选,积极鼓励打造有特色、有较高知名度的林业节庆品牌。开展茶文化宣传月活动,进一步推进"明州仙茗"一牌化工作,启动宁波市茶文化博览园建设。四是着力推进林业产业化。继续抓好林业龙头企业和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的扶持,延伸产业链,提高林产品附加值。鼓励和组织林业企业走出去参加各种展览展销活动,进一步提高宁波林产品的市场份额。规范林地流转,提高规模化水平,更加有力地推进林权抵押贷款,拓宽林业融资渠道。抓好标准化生产和可食林产品的安全生产。加快**竹产业工业园区建设,发挥园区的龙头带动效益和集聚效应。继续推进竹林道建设。
(四)以良种、良法引进培育推广为重点,加大科技兴林力度。
一是加快科研成果转化。以生态建设、产业发展为导向,以科研院校合作为载体,加强林业科技项目的申报与研究。同时,根据林农和林业企业的需求,按照"典型示范,辐射带动,全面推进"的方式,抓好科技成果的转化运用,把承担完成的国家、省市级科研项目成果,较好地应用于森林生态建设、森林资源资产保护和林特产业发展中,进一步提高科技对林业的支撑度和贡献值。二是积极引进、培育优良品种。切实抓好苗木繁育基地建设,积极创建国家林木良种基地。通过引进、选育和推广林特新品种,提高良种化比重,改进林产品的品种结构。三是做好技术推广。通过"百户万亩"和"十大林特产业提升技术"示范与推广项目,积极推广适用、实用技术以及现代物流管理等先进的生产技术,不断提升林特产业经营水平。开展"送科技下乡"等多种形式的为农科技服务,切切实实为林农解难释疑。四是抓好林技队伍建设。出台政策,鼓励林技术人员开展科技研究和科技推广,重视在职林技干部的继续教育,切实提高林技队伍的自身素质。有计划地引进林业技术人才,逐步解决林技人员青黄不接问题。
根据《动植物检验检疫监管工作督查通报管理规范(试行)》和省局动植处《2016年度动植物检验检疫工作质量督查计划》的相关规定,结合辖区动植物检验检疫工作实际,现制定《2016年度动植物检验检疫工作质量督查计划》,并提出相关要求,请相关部门认真抓好落实。
一、高度重视工作质量督查工作。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省局关于开展“质量提升年”活动的整体部署和我局确定的具体工作要求,把工作质量督查作为全面提升辖区进出口动植物及其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动植物检验检疫工作质量和监管水平的有效手段,认真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和我局工作计划安排,开展充分调研,切实提高对此项工作的重视程度。
二、精心组织,细化分解任务。
要根据《督查计划》的相关内容,结合业务实际和管理状况,对目标任务进行进一步的细化量化,确保年度督查计划落实到人。
三、整改验收,全面提高。
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如实填写督查记录表,及时制定整改措施,督促整改、跟踪验收。同时,要认真分析原因,举一反三,完善机制,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出现。
四、认真总结,按时上报。
在年度督查工作完成后,要及时搞好年度工作情况的总结分析,并于12月20日将科室工作报告汇总。
禁止秸秆焚烧宣传标语
1、秸秆还了田土地能增产
2、发扬午季秸秆禁烧精神,再接再厉,坚决打赢秋季秸秆禁烧攻坚战!
3、焚烧秸秆是违法行为
4、秸秆气化节约能源经济实用清洁方便
5、焚烧秸秆污染大气秸秆还田肥沃土地
6、秸秆气化环保节能农民喜欢前景光明
7、秸秆用途真广泛燃气餐具好资源
6、秸秆只要利用好增加收入又环保
8、从学生做起,“小手拉大手”,动员家长和社会参与秸秆禁烧工作!
9、对秸秆发电、粉碎还田等综合利用的,政府给予新购农机等补贴!
10、乡镇设立秸秆收储站点,临泉县国能电厂无限量收购秸秆!
11、对焚烧秸秆和污染环境的,依法给予拘留和罚款!
12、加大公众参与监督力度,发现焚烧秸秆的,立即举报!
13、禁止焚烧秸秆,还我蓝天碧水。
14、焚烧秸秆可耻,利用秸秆光荣。
15、禁烧秸秆,保护环境。
16、禁烧秸秆,美化家园。
17、禁烧秸秆,利国利民。
18、争当禁烧模范,争做文明公民。
19、秸秆还田,土地增肥。
20、烧荒烧草烧秸秆,害人害已害子孙。
21、焚烧秸秆污染大气秸杆还田肥沃土地
22、秸杆只要利用好增加收入又环保
23、禁止秸杆焚烧加强综合利用
24、综合利用巧秸杆变成宝
25、秸杆还了田土地能增产
26、露天焚烧秸秆违法综合利用利国利民
27、焚烧秸秆污染大气秸秆还田肥沃土地
28、秸秆用途真广泛燃气餐具好资源
29、秸秆只要利用好增加收入又环保
30、焚烧秸秆危害大综合利用人人夸
31、秸秆是个宝焚烧可惜了
32、秸秆利用能挣钱秸秆焚烧要罚钱
33、严禁露天焚烧秸秆确保空气质量
34、露天焚烧秸秆污染环境违犯法律
35、焚烧一处罚款200元
36、小孩点火大人负责
37、放火一处全家不安
38、秸秆还田能肥田焚烧秸秆要罚钱
39、秸秆禁烧保护环境
40、秸秆还田肥沃土地增产增效
41、实施秸秆转化利用利国利民
42、禁止焚烧秸秆加强综合利用
43、焚烧秸秆是违法行为
44、焚烧秸秆危害大综合利用人人夸
45、秸秆巧利用农民挣大钱
46、开发利用好秸秆变成宝
47、开展秸秆综合利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48、搞好秸秆禁烧建设生态村居
49、秸秆青贮喂牛羊不喂饲料也健壮
50、焚烧秸秆危害大综合利用人人夸
51、禁止秸秆焚烧加强综合利用
52、采用秸秆燃气享受文明生活
53、推广秸秆气化大力造福人民
54、禁止秸秆焚烧发展生态农业
55、秸秆巧利用农民挣大钱
56、综合利用巧秸秆变成宝
57、秸秆是个宝焚烧可惜了
58、秸秆生产食用菌发家致富真开心
59、秸秆利用能挣钱秸秆焚烧要罚钱
60、提高秸秆综合利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61、.禁止焚烧秸秆,还我蓝天碧水。
62、焚烧秸秆可耻,利用秸秆光荣。
63、禁烧秸秆,保护环境。
64、禁烧秸秆,美化家园。
65、响应政府号召,坚决不烧秸秆。
66、严禁焚烧秸秆,净化生态环境。
67、争当禁烧模范,争做文明公民
68、做守法公民,当禁烧模范
69、秸秆还田,土地增肥。
70、谁用秸秆谁受益,谁烧秸秆谁受罚谁
71、烧掉秸秆等于烧掉钱财
72、烧荒烧草烧秸秆,害人害已害子孙
73、严禁在公路上打场晒粮。
74、禁烧秸秆,利国利民
75、禁烧秸杆,人人有责
76、禁止燃烧秸杆,谁烧罚谁
77、焚烧秸杆,拘留罚款
78、有烟必查,有火必罚,有灰必究
79不冒一股烟,不放一把火,不烧一棵树
80、全体动员,全力打好禁烧秸杆攻坚战
81、万人防火不算多,一人疏忽惹大祸
82、一人把关一处安,众人防火稳如山
83、各人看好自家田,确保露天不冒烟
84、禁烧秸秆人人有责,众人齐心共同防火
85、全民齐动员,防火保安全
86、为了他人安全,严禁田间吸烟
87、秸秆禁烧是你我应尽的责任,保护环境是大家共同的心愿
88、防田间着火,保绿色家园,筑生态屏障
89、露天焚烧秸秆违法,综合利用利国利民
90、焚烧秸秆污染大气,秸秆还田肥沃土地
91、秸秆气化节约能源,经济实用清洁方便
92、秸秆只要利用好,增加收入又环保
93、禁止秸秆焚烧,发展生态农业
94、禁止焚烧秸秆,加强综合利用
95、严禁焚烧秸秆,建设生态家园
96、严禁焚烧秸秆,净化生态环境
97、秸秆还了田,土地能增产
98、禁烧秸秆,人人有责
100、一粒粮食一粒汗,一次疏忽一年泪!
**县2015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工作自查报告
市人民政府: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林业厅和市林业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严格按照市人民政府《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2015-2015年」》的要求,全面落实“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工作方针,有效地控制了我县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和危害,圆满地完成了省林业厅和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现将我县2015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责任制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在全县三级干部和经济工作会议上,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安排。根据与市人民政府签订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2015-2015年)》,我县相应制订了《**县林业有害生物应急预案》,切实增强各级政府和林业部门对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意识,大大提升了应急反应能力;转发了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林业生物灾害应急预案》(湘政办发 [2015]9号)到各镇(乡)及县直相关单位;目标考核分级负责,严格按县人民政府与各镇(乡)签订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2015-2015年)》及县林业局与各镇(乡)林业站签订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2015-2015年)》执行;将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详见2015年县财政局预算指标通知单),结合今年虫情现状,又增拨30万元专项防治经费;明确了目标任务、强化了除治责任、完善了工作细则、落实了奖罚措施,并对领导有力、防治及时、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和奖励。
二、狠抓测报,适时防治。2015年,我县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10.1万亩,应防治面积2.29万亩,实防治面积2.29万亩,防治率为100%;无公害防治面积8.39万亩,无公害防治率为95.63%;全县森林没有成灾面积,成灾率为零;中、短期测报准确率为98%;松材线虫病监测普查率为100%;松科植物及其产品检疫复检率为100%,外来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松材线虫病没有传入我县,各镇(乡)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管理指标都达到了考核要求。
三、从严检疫,防患未然。2015年,我县认真开展产地检疫,严格执行复检制度,加强检疫执法力度,筑就了一道坚固的生态屏障。据统计,全县开展林业植物检疫执法行动共出动12车次、160人次,分发宣传资料2000份,采用电视、报纸、网络信息等媒体进行宣传6次,与有关部门联合检查4次,与有关区域联合检查2次,检查苗木花卉基地21个,检查种苗花卉150万株,检查涉木企业5家,检查竹木材200立方米,检查木竹包装箱、线缆盘32个,查处案件总数3起,涉及竹木材20立方米、大树(苗)移植20株、涉案金额1.5万元;登记、检查了木竹经营加工企业等单位15家,核发《森林植物检疫登记证》10本,查处违法从事木竹经营加工单位5家,杜绝了不办证和不报检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全年确保了对外地调入的松科植物及产品复检率为100%,苗木产地检疫率达到100%。
四、加强普查,着力除治。为切实做好松材线虫病的春、秋冬季普查工作,县人民政府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多次作出专门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松材线虫病普查及除治工作。全县应施监测面积62.63万亩,实际调查松林面积125.26万亩(含春、秋季各一次普查),松材线虫病监测率达到100%,范围覆盖全县15个镇(乡)、三个国有林场和一个苗圃场,查处因火灾原因引起的松树枯死地39处,枯死松木2095株,除5株系人为取土破坏外,其余全部为火烧木,部署安排在5月底和10月底对所有枯死松木进行伐除,经查证确定没有感染松材线虫病,整个普查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县人民政府
二○一三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