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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16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报表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
一、编报范围
本套《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包括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资产清查明细表、资产清查报表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汇总表四部分。填报范围包括:2015年12月31日以前经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批准成立的,执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和会计制度的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并同财政部门有经费缴拨关系的社会团体等单位。
行政单位附属的未脱钩经济实体,事业单位兴办、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须由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填报财清综09表、财清综11表、财清综12表等,进行报表上报。
解放军、武警部队不纳入本套报表编报范围。
涉密单位按照有关保密规定,由本单位组织进行自查,报送汇总报表及有关汇总数据。
二、编报内容
按照全面清查的要求,编报内容包括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财务等的全面情况。
三、编报流程
纳入本次资产清查范围的单位,都应逐户编制本套《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
(一)行政事业单位录入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卡片形成基础
数据库,其中部分信息自动导入到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
(二)行政事业单位录入资产清查明细表,其中固定资产损溢清查明细表、无形资产损溢清查明细表由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自动生成。
(三)行政事业单位录入资产负债清查表、机构人员情况表、在建工程情况表、资产出租出借情况表、担保情况表,部分录入固定资产情况表、房屋构筑物情况表、车辆情况表、大型设备情况表、无形资产情况表、占有使用土地情况表、国有资产产权待界定情况表,行政单位录入附属后勤服务单位情况表、未脱钩经济实体情况表,事业单位录入对外投资情况表,资产盘盈财产损失表由明细表自动生成。
(四)行政事业单位按照财务管理关系或预算管理级次,逐级汇总上报资产清查数据。
四、其他要求
(一)行政事业单位应结合编报年度决算有关工作,对各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对于存在财务会计差错的,应根据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调整账面数后,如实填报。
(二)本套报表的单户录入金额单位为“元”(保留两位小数),汇总打印报表以“万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正式上报的资产报表及相关资料统一用A3纸打印,并按照上报文件、资产清查工作报告、资产清查报表的顺序装订。
第二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固定(无形)资产盘点单填报说明 行政事业单位应当以清查基准日为时点,结合会计总账、明细账、资产台账,在对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全面盘点基础上,
填制此表。
1.资产编号:填列固定(无形)资产编号。
2.资产名称:填列固定(无形)资产名称。
3.产权是否清晰:产权归属清晰,无产权纠纷的固定(无形)资产填写“是”,否则填写“否”。
4.资产分类:固定资产依据《固定资产分类与代码》(GB/T14885-2010)标准编码的选项,按固定资产分类代码进行填列;无形资产按01专利权、02商标权、03著作权、04土地使用权、05非专利技术、06商誉以及其他财产权利、07其他进行选择填列。
5.取得方式:按购建、调拨、接受捐赠、臵换、盘盈、自行研制、其他选择填列。
6.规格型号:填列固定资产规格型号。
7.产品序列号:填列固定资产的产品序列号。
8.计量单位:填列固定(无形)资产计量单位。
9.取得日期:填列固定(无形)资产实际取得的具体日期。
10.财务入账日期:填列固定(无形)资产财务入账日期。盘盈资产财务入账日期为空。
11.价值类型:按原值、暂估值、重臵值、无价值、评估值、名义金额选择填列。
12.账面数:填列资产清查基准日固定(无形)资产账面记载的数量、原值、累计折旧(累计摊销)、账面净值。(账面数是指调整完会计差错的账面价值,下同)
13.清查数:填列数量、原值、累计折旧(累计摊销)、清查
净值。清查数与账面数的差额为清查出的损溢数。
14.盘点结果:按无盈亏、盘盈、盘亏选择填列。
15.损溢类型:按无盈亏、盘盈、盘亏、其他原因造成损失、毁损、贪污、盗窃、诈骗损失、司法败诉强制执行损失、技术淘汰、挂账、待报废选择填列。
16.使用状况:按在用、出租出借、闲臵、毁损待报废、其他选择填列。
17.存放地点:填列固定资产实际存放地点。
18.使用部门:填列固定(无形)资产实际使用部门。
19.使用人:填列固定(无形)资产实际使用人员。
20.原资产编号:填列其他信息系统迁移过来的固定(无形)资产的资产编号。
审核公式:【2016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报告】
盘点日期、录入人为手工录入,必填字段;
财务入账日期应早于清查基准日,取得日期应早于清查基准日;
2~5栏、9栏、11~13栏、20~22栏必填;
当16栏=12栏时,20栏 盘点结果赋值为无盈亏;
当16栏>12栏时,20栏 盘点结果赋值为盘盈;
当16栏<12栏时,盘点结果赋值为盘亏;
15栏=(13-14)栏;
19栏=(17-18)栏;
16~18栏应>=0;
当20栏为盘亏并且16栏=0时,17栏=0;
当20栏为盘亏并且17栏=0时,16栏=0;
当16栏<12栏时,则17栏<13栏;
当16栏>12栏时,则17栏>13栏;
17栏>=18栏;
当4栏 资产分类为非土地、房屋、构筑物、土地使用权时,12栏 账面数_数量、16栏清查数_数量必须为整数;
当20栏 盘点结果等于盘盈时,21栏 损溢类型等于盘盈; 当20栏 盘点结果等于无盈亏时,21栏 损溢类型只能选择无盈亏、挂账、待报废;
当20栏 盘点结果等于盘亏时,21栏 损溢类型只能选择盘亏、其他原因造成损失、损毁、贪污、诈骗盗窃损失、司法败诉强制执行损失;
当20栏 盘点结果等于盘亏,且4栏资产分类为无形资产时,21栏 损溢类型只能选择其他原因造成损失、技术淘汰。
第三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表封面编制说明
1.单位名称:填列单位全称,并加盖单位法人公章。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填报本级报表时,应在单位名称后加注“(本级)”。
2.单位负责人、资产管理负责人、填表人、电话号码、单位地址、邮政编码,均按单位实际情况如实、完整填报,其中资产管理负责人是指承担资产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人。
3.报送日期:填列单位实际编报报表的日期。
4.组织机构代码:依据各级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代码证书规定的9位代码填列。尚未领取组织机
贡山段2016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行政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云财资【2016】53号)及《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云交财【2016】270号)文件精神,按照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相关政策、制度和规定的要求,对2015年12月31日之前的资产进行了清查。我段按时完成了国有资产清查的相关工作,现将国有资产调查清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清查工作实施方案,落实工作机构;二是各职能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协作、积极配合目前我段顺利地完成了此次资产调查清理工作宣传发动和自查自纠阶段预定的目标和任务,结果如下: 一是在资产调查清理工作推进过程中,清查人员认真做好资产核查、数据汇总、往来款项取证、对盈亏、报废资产的分类清理和技术鉴定工作。做到了以物查账、以账对物,账实相符,规范了单位资产处置行为,履行了资产处置审批程序,防止了资产流失及其他违规现象。
二是进一步增强了我段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意识和紧迫感,对在国有资产调查清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实际情
况,制定相关的资产管理办法,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资产管理制度。
三是规范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程序,锻炼了国有资产管理队伍,国有资产管理水平得到极大提高,为实现国有资产的动态监督管理,合理有效地配置相关资源,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率创造了条件。
三、存在的问题
我段如期完成了前两个阶段阶段的工作,同时也发现了一些存在问题。一是部分工作人员对国有资产清理工作的有关政策和业务流程不熟悉,缺乏工作经验,业务素质不高。二是对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不够规范。
四、整改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工作人员培训和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国有资产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检查,对新增资产尤其是捐赠资产做到及时入帐,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文章标题:乡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报告
**县财政局:
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确保我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单顺利开展,县政府、县财政局于2016年3月23日召开了全县行政事业资产清查动员暨培训会议,对清查进行了安排部署及培训。根据县政府、县财政局的要求、《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清查暂行办法〉的通知》的相关制度、政策,我乡已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基本数据已上报,现将有关清查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资产清查总体状况分析
(一)资产清查准备阶段
根据县政府、县财政局要求,在资产清查动员暨培训会议结束后,乡三班子领导即刻召集各站所负责人,召开了乡政府及各站所资产清查会议,对全乡资产清查的各个环节都做了详细的安排部署,并成立了由政府乡长任组长,财政所长任副组长,各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于2016年4月10日报县财政局资产清查办公室。由乡财政所参加培训人员为主,组织各站所财务人员对清查范围、要求进行讲解、培训。自此,全乡资产清查进入了摸清家底、数据收集的准备阶段。
(二)资产清查基准日及清查范围、内容
根据要求本次资产清查的基准日为2016年12月31日;清查范围包括:忙丙乡除九个村委会以外财政供养的各个单位(乡政府、农经站、文化站、水利站、财政所、林业站、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计生服务站)。内容包括:①清查范围内各单位的基本账户清理,对不再用、不可用、违规开户的账户按相关程续进行销户处理;②对清理范围内各单位的户数、编制和人员状况全面清理;③对各单位包括现金、银行存款、暂存款、暂付款在内的财务等进行核对、清查;④对清查范围内各单位的各项资产(主要是指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核对、查实。
(三)资产清查全体实施情况
忙丙乡资产清查主要分两个部分:一是行政单位资产清查,主要是指政府资产清查(农经站、文化站、水利站固定资产纳入政府清查范围);二是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即属财政供养的其他单位(财政所、计生服务站、林业站、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经站、文化站、水利站)。1、单位户数、人员编制清查。根据镇编办字〔2016〕12号文件《**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核定**县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的通知》核定的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数,对乡政府行政人员及工勤人员、各站所事业专技人员及事业工勤人员进行核对、查实;2、根据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通过乡农村信用合作社,对各单位在用的账户进行全面清理;3、密切配合乡财政所,对各单位的现金、银行存款、暂存款、暂付款等财务进行全面核对、清查;4、由乡财政所统一印发各类固定资产清查卡片,分发各单位财务人员清查、核对、收集、整理,经站所负责人审核后,报乡财政所录入固定资产卡片系统。
二、资产清查结果
(一)行政单位资产清查结果。1、账户清查。通过对乡政府基本在用账户进行清查,无违规账户;2、人员编制清查。根据县编办字〔2016〕12号文件,忙丙乡行政编制25人(其中:乡政府24人,乡财政所1人),工勤编制3人,忙丙乡实有行政人员23人,工勤人员4人(工勤超编1人),共计27人;3、财产清查。截止2016年12月31日止,忙丙乡政府资产类现金账面数为404770.78元,银行存款账面数为71601.28元,无清查变动数。暂付款账面数2267887.07元,由于年限过长、借款人调出、死亡等原因,不可能收回的款项22272.61元已在清查减少栏内冲销,清查数为2245614.46元。固定资产账面数899453.99元,由于部分资产属赠予资产,清查后,按市估价,盘盈固定资产29100元,固定资产清查数为928553.99元。负债类暂存款账面数为1260830.39元,固定基金899453.99元,结余1483428.74,至清查基准日止,无清查变动数。行政单位资产清查数3643713.12元等于负债清查数3643713.12元。(二)事业单位资产清查结果。1、账户清查。通过各站所在用账户进行清查,无任何违规或闲置账户。2、人员清查。根据县编办字〔2016〕12号文件,忙丙乡共核定事业编制36人。经过清查,忙丙乡共有事业人员23人(其中:事业推公人员3人,事业工勤人员1人,事业专技人员19人),其它人员(临时工)19人,事业单位实有人数52人。3、财务清查。至清查基准日为止,忙丙乡事业单位资产类现金账面数为32192.17元,银行存款63877.47元,其他应收款账面数194993.11元,无清查变动数。固定资产账面数为1278561.41,事业单位多属上级指导单位,部分资产属上级配备或赠送,出现固定资产盘盈47422元,清查数为
1325983.41元,资产类清查数为1569624.16元。负债类其他应收款账面数为203250.86元,事业基金为70711.45元,固定基金1278561.41元,专用基金17100.44元,无清查变动数,负债类清查数为1569624.16元。
三、存在的问题及相关措施
(一)经过清查,忙丙乡政府按照县编委办核定的编制数,人员总数已饱和,但出现了工勤编制超编,行政编制未满、事业单位占编等问题。为保证各单位总体效率不断提高,合理用人,应着重考虑人员的配备问题,加强对临日工的骋用、管理,做到各负其责、各占各编。
(二)行政及事业单位暂存、暂付、应收、应付款仍占资产负债的一定比例,严重影响财务正常运转。各单位财务人员应不断加强账务处理能力,全力配合乡财政所,每月定时对暂存、暂付、应收、应付款进行清理、收、付及相关账务处理。
(三)通过清查,部分单位出现了固定资产盘盈、闲置现像,固定资产作为一项重要的资产,应加强对其的管理、使用,不断提高单位效益。对外界赠予、配备的部分资产,应报乡财政所备案,按市估价,以全面掌握各单位总体资产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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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__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小组办公室:
根据《__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东财〔2015〕47号)和《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东财〔2015〕28号)文的要求,我们对本单位进行资产清查.现将有关资产清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资产清查基本情况
(一)本单位成立于年月,属于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是,法定代表人是,法定地址为__市,人员编制人,在编干部职工人,实有人员(含临工)人.单位主要职能为.
(二)工作基准日: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基准日是2015年12月31日.
(三)资产清查工作范围
本次资产清查的工作范围是:本单位及未单独核算,与本单位合并填报报表的单位个,分别为.
不列入此次清查范围,但由本单位填报有关数据单位个,分别为.
(四)清产核资工作具体实施情况
1,本次清产核资工作的主要内容为:基本情况清理,帐务清理,财产清查,完善制度.
2,资产清查的组织工作.本单位成立了资产清查工作小组,统一组织实施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小组成员包括:组长:,副组长:,成员:.
3,资产清查工作程序:(1)制定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方案,组织学习有关政策,研究工作报表,做好人员分工;(2)对本单位户数,编制和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时间安排:3月日至月日;(3)进行帐务清理,财产清查,时间安排:月日至月日,组织人员输入固定资产电子卡并进行核对,时间安排:月日至月日;(4)导入资产清查报表,分析资产清查结果;(5)撰写资产清查工作报告,上报有关数据;(6)工作总结和完善单位资产管理方向制度.
4,其他工作情况
二,资产清查工作结果
(一)资产清查结果
通过对本单位2015年12月31日会计报表及资产损益情况的清查,本单位资产总额账面值为元,清查值为元:负债总额账面值为元,清查值为元:净资产总额账面值为元,清查值为元.
(二)会计差错调整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单位会计账中资产总额账面值为元,资产清查报表中资产总额账面值为元,差额元,属于会计差错调整.具体情况为:.
三,重要事项说明
(一)资产损益及资金挂账情况;
本单位此次资产清查中,资产损失元,占资产账面值的.主要包括流动资产损失元,固定资产损失元,对外投资(有价证券)损失元,无形资产损失元,其他资产损失及资金挂账等元;具体损失原因分别为.
(二)资产盘盈情况;
本单位此次资产清查中,资产盘盈元,占资产账面值的.主要包括流动资产盘盈元,固定资产盘盈元,无形资产盘盈元,其他资产盘盈等元;具体盘盈原因及入账,计价情况分别为.
(三)关于土地使用权情况的说明;
(四)单位申报处理的资产损益.
本单位在此次资产清查中国共产党申报处理资产损失元,申报处理的损失资产占单位资产总额账面值的.其中流动资产损失元,固定资产损失元,对外投资损失元,无形资产损失元,其他资产损失元.
本单位在此次资产清查中国共产党申报处理资产盘盈元,申报处理的盘盈资产占单位资产总额账面值的.其中流动资产盘盈元,固定资产盘盈元,对外投资盘盈元,无形资产盘盈元,其他资产盘盈元.
四,资产清查工作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措施
(一)存在的资产管理问题及产生的原因;
(二)存在的财务管理问题及产生原因;
(三)相应的改进措施;
五,备查材料
(一)单位2015年度结转后资产负债表.
(二)土地,房屋建筑物产权证明资料(复印件).
(三)土地,房屋建筑物分布,使用状况及经营情况书面说明材料.
(四)需申报处理资产损益和资金挂帐明细表.
(五)2015年市审计局出具年度审计报告或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报告.
(六)其他需要提供备查材料.
单位
二○○七年四月日
__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镇康县财政局:为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确保我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单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县财政局于2015年3月23日召开了全县行政事业资产清查动员暨培训会议,对清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及培训。根据县政府、县财政局的要求、《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清查暂行办法〉的通知》的相关制度、政策,我乡已完成资产清查的主体工作,基本数据已上报,现将有关清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资产清查工作总体状况分析(一)资产清查工作准备阶段根据县政府、县财政局要求
第1篇: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一、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下列事业单位除外:
(一)按规定执行《医院会计制度》等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
(二)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事业单位。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对本制度的适用,由财政部另行规定。
三、事业单位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四、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但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核算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采用权责发生制。
五、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或相关财务制度的规定确定是否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
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按照本制度规定处理。
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不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不设置本制度规定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在进行账务处理时不考虑本制度其他科目说明中涉及的“累计折旧”、“累计摊销”科目。
六、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
七、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一)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财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增设、减少或合并某些明细科目。
(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事业单位不得打乱重编。
(三)事业单位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八、事业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编报财务报表:
(一)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
(二)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应当按照月度和年度编制。
(三)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本制度规定编制并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财务报表。事业单位不得违反本制度规定,随意改变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财务报表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
(四)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五)事业单位财务报表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
九、事业单位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会计基础工作、会计档案管理、内部控制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规定执行。开展会计信息化工作的事业单位,还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相关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执行。
十、本制度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17日财政部印发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财预字﹝1997﹞288号)同时废止。
第2篇: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事业单位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各级各类国有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预算,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五条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
第六条事业单位预算是指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事业单位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七条国家对事业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标准根据事业特点、事业发展计划、事业单位收支状况以及国家财政政策和财力可能确定。定额或者定项补助可以为零。
少数非财政补助收入大于支出较多的事业单位,可以实行收入上缴办法。具体办法由财政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制定。
第八条事业单位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与财力可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
事业单位预算应当自求收支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九条事业单位根据年度事业计划,提出预算建议数,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核定(一级预算单位直接报财政部门,下同)。事业单位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由主管部门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十条事业单位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国家对财政补助收入和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一般不予调整。但是,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增加或者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事业单位可以报请主管部门或者财政部门调整预算;非财政补助收入部分需要调增或者调减的,由单位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十一条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
(二)上级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财政的资金和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四)经营
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十三条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十四条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支出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包括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
(二)经营支出,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四)上缴上级支出,即实行收入上缴办法的事业单位按照规定的定额或者比例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数;不能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
经营支出应当与经营收入配比。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专项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定期向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的实际需要,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办法。
第十九条事业单位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事业单位规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事业单位的规定违反法律和国家政策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第五章结余及其分配
第二十条结余是指事业单位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经营收支结余应当单独反映。
第二十一条事业单位的结余(不含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办法的预算外资金结余),除专项资金按照国家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外,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单位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章专用基金管理
第二十二条专用基金是指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第二十三条专用基金包括:
(一)修购基金,即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修缮费和设备购置费中列支(各列50%),以及按照其他规定转入,用于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维修和购置的资金。
(二)职工福利基金,即按照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单位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
(三)医疗基金,即未纳入公费医疗经费开支范围的事业单位,按照当地财政部门规定的公费医疗经费开支标准从收入中提取,并参照公费医疗制度有关规定用于职工公费医疗开支的资金。
(四)其他基金,即按照其他有关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专用资金。
第二十四条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确定。
第七章资产管理
第二十五条资产是指事业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二十六条事业单位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二十七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和存货等。
前款所称存货是指事业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应当对存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帐实相符。对存货盘盈、盘亏应当及时调帐。
第二十八条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系统具体情况制定各类固定资产明细目录。
第二十九条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和转让,一般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核销。大型、精密贵重的设备、仪器报废和转让,应当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报主管部门或者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批准。具体审批权限由财政部门会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规定。
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应当转入修购基金;但是,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条事业单位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
第三十一条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以及其他财产权利。
事业单位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计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取得无形资产发生的支出,应当计入事业支出。
第三十二条对外投资是指事业单位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
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或者备案。
以实物、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
第八章负债管理
第三十三条负债是指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
第三十四条事业单位的负债包括借入款项、应付款项、暂存款项、应缴款项等。
应缴款项包括事业单位收取的应当上缴财政预算的资金和应当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应缴税金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的款项。
第三十五条事业单位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九章事业单位清算
第三十六条事业单位发生划转撤并时,应当进行清算。
第三十七条事业单位清算,应当在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单位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第三十八条划转撤并的事业单位清算结束后,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其资产分别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一)因隶属关系改变,成建制划转的事业单位,全部资产无偿移交,并相应划转事业经费指标。
(二)转为企业管理的事业单位,全部资产扣除负债后,转作国家资本金。
(三)撤销的事业单位,全部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四)合并的事业单位,全部资产移交接收单位或者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国有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第十章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三十九条财务报告是反映事业单位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
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第四十条事业单位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情况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四十一条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事业单位收入及其支出、结余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的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二条财务分析的内容包括预算执行、资产使用、支出状况等。
财务分析的指标包括经费自给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分别占事业支出的比率、资产负债率等。事业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的业务特点增加财务分析指标。
第十一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国家对事业单位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四十四条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非国有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依照本规则执行;其他非国有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可以参照本规则执行。
第四十五条下列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的特定项目,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同行业或者相近行业企业财务制度,不执行本规则:
(一)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的生产经营单位;
(二)事业单位经营的接受外单位要求投资回报的项目;
(三)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的具备条件的其他事业单位。
第四十六条行业特点突出,需要制定行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办法的,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根据本规则制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规则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财务管理办法。
第四十七条本规则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1989年1月5日国务院批准、1989年1月26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同时废止。
第3篇:事业单位财务分析指标1、经费自给率衡量事业单位组织收入的能力和满足经常性支出的程度。计算公式为:
经费自给率=(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事业支出+经营支出)×100%
支出中因特殊原因需要扣除的项目,应经财政部门批准。
2、资产负债率衡量事业单位利用债权人提供资金开展业务活动的能力,以及反映债权人提供资金的安全保障程度。计算公式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3、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占事业支出的比率衡量事业单位事业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
人员支出比率=人员支出/事业支出×100%
公用支出比率=公用支出/事业支出×100%
上述公式中人员支出包括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和助学金;公用支出包括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
第4篇:文化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文化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文化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结合文化事业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所属的各级各类文化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
第三条文化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文化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预算;依法组织收入,合理安排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参与单位重大经济决策和对外签订经济合同等事项,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控制和监督。
第五条文化事业单位的财务工作,应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有关部门和主管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六条文化事业单位的全部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人领导下,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七条国家支持发展文化事业,同时鼓励文化事业单位充分发挥文化事业的多元功能,依托市场,发展文化产业,多形式、多渠道筹集资金,逐步增强单位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活力。
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
第八条单位预算是文化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文化事业单位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九条国家对文化事业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标准根据文化事业特点、事业发展计划、单位收支状况、财政政策和财力可能确定。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应根据单位不同业务性质和收支状况,分别实行不同的补助办法。定额或者定项补助可以为零。
少数非财政补助收入大于支出较多的文化事业单位,可以实行收入上缴办法。具体办法由财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条预算编制原则:
(一)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文化事业计划编制单位预算。
(二)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既要考虑单位的需要,又要考虑国家财力的可能,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三)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单位预算应自求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四)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原则,挖掘内部潜力,努力增收节支,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坚持严格划清经费渠道的原则。事业经费与基本建设投资不得相互挤占和挪用,并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编制预算。
(六)坚持完整性和统一性原则。文化事业单位必须将全部财务收支项目在预算中予以反映,并按照国家预算表格和统一的口径、程序及计算依据编制单位预算。
第十一条预算编制程序:
文化事业单位根据年度事业计划,提出预算建议数,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核定。单位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由主管部门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批复后执行。
预算报送时间按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预算编制方法:
(一)收入预算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含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收入预算根据事业计划,参照近年收入情况,并考虑预算年度可能出现的增减因素编制。
(二)支出预算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自筹基本建设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和上缴上级支出。支出预算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与财力可能测算编制。
1、事业支出包括基本工资、其他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其中:基本工资、其他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和助学金,根据单位人员编制、劳动工资计划及其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公务费按照人员编制、定额标准或近年来支出的情况进行测算编制(
2、经营支出目级科目与事业支出目级科目相同,预算编制方法比照事业支出编制方法办理。
3、自筹基本建设支出根据单位基本建设计划和非财政补助收入状况,在保证正常支出需要的基础上从严编制。
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按主管部门批准的数额编制。
5、上缴上级支出按规定的比例或数额编制。
(三)单位预算必须附有预算编制说明书。
第十三条预算调整:
文化事业单位预算在执行过程中,财政补助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一般不予调整。但是,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有大的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增加或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单位需要报请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调整预算;非财政补助收入部分需要调增调减的,由单位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调减支出预算。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十四条收入是指文化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五条文化事业单位的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文化事业单位通过主管部门、上级单位或直接从财政部门取得的文化事业费,包括经常性经费和专项资金。
(二)上级补助收入,即文化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取得的各种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即文化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财政纳入预算的资金和应当缴入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和部分经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四)经营收入,即文化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的上缴收入,即文化事业单位的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十六条事业收入包括:
(一)演出收入,即艺术表演团体进行各类文艺演出取得的收入。
(二)演(映)出分成收入,即艺术表演场所进行各类文艺演出和从事电影、录相放映所取得的分成收入。
(三)技术服务收入,即文化事业单位提供各种技术指导、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
(四)委托代培收入,即文化事业单位举办各种文化艺术培训班取得的收入。
(五)复印复制收入,即图书馆、文化馆、群艺馆、展览馆、美术馆、纪念馆等对外提供馆藏资料的复印复制等项目服务取得的收入。
(六)无形资产转让收入,即文化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中介机构评估后转让无形资产取得的收入;
(七)外借人员劳务收入,即文化事业单位对外提供演职人员、技术人员等取得的劳务收入。
(八)合作分成收入,即文化事业单位与外单位合作演出、摄制电影、电视剧取得收入。
(九)其他事业收入,即文化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除上述各项收入以外的收入。
文化事业单位上述九项收入中,属于从财政专户领拨的预算外资金以及经财政部门批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作为单位的预算外收入计入事业收入,同时在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表中反映。
第十七条经营收入包括:
(一)销售收入,即文化事业单位非独立核算部门销售商品取得的收入。
(二)经营服务收入,即文化事业单位非独立核算部门对外提供经营服务取得的收入。
(三)租赁收入,即文化事业单位对外出租房屋、场地和设备等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经营收入,即文化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取得的除上述各项收入以外的收入。
第十八条收入管理的要求:
(一)文化事业单位应当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合法组织收入。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同时注重经济效益。
(二)文化事业单位必须使用财政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并建立健全各种专用收款收据、销售发票、门票等票据的管理制度。
(三)文化事业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
(四)文化事业单位应按规定加强帐户的统一管理,收入要及时入帐,防止流失。
(五)文化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十九条支出是文化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二十条文化事业单位支出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自筹基本建设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和上缴上级支出。
(一)事业支出,即文化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其他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
(二)经营支出,即文化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自筹基本建设支出,即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以外的资金安排自筹基本建设发生的支出。事业单位自筹资金安排基本建设,应先落实资金来源,并按审批权限,报经有关部门列入基本建设计划。事业单位应在保证正常事业支出需要,保持正常预算收支平衡的基础上,统筹安排自筹基本建设支出,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批。核定的自筹基本建设资金纳入基本建设财务管理。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文化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五)上缴上级支出,即实行收入上缴办法的文化事业单位按照规定的定额或者比例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第二十一条文化事业单位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数,不能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经营支出应与经营收入配比。
第二十二条文化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各项支出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由单位财务部门在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核定的预算指标之内统一掌握使用。各业务部门的开支,应事先提出使用计划交财务部门审核后执行。
第二十三条文化事业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没有统一规定的,由文化事业单位做出规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文化事业单位的规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责令其改正。
第二十四条文化事业单位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专项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定期向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报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检查和验收。
第二十五条为了加强支出管理,提高经济核算水平,有条件的文化事业单位应当根据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的实际需要,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办法。其支出根据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可以划分为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和期间费用。
(一)直接费用是指直接从事文艺创作、剧目排练、演出等业务活动和非独立核算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直接费用计入成本中。
(二)间接费用是指文化事业单位内部各业务部门为组织文艺创作、剧目排练和演出等业务活动和非独立核算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费用。间接费用按一定比例计入成本中。
(三)期间费用是指文化事业单位内部行政后勤管理部门发生的各项费用。期间费用计入当期结余。
第二十六条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办法的范围:
(一)艺术表演团体、艺术表演场所。
(二)文化事业单位附属的非独立核算的音像制作部、商品销售部、餐饮部等。
第二十七条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办法的单位、单位内部实行成本核算的部门,其成本费用须按支出用途分别归集到单位事业支出和经营支出的相应科目中去。
第二十八条文化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支出、对外投资支出以及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用的其他支出,不得计入成本费用。
第五章结余及其分配
第二十九条结余是文化事业单位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第三十条文化事业单位的结余(不含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办法的预算外资金结余),除专项资金按照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外,可以按照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文化事业单位的经营收支结余应当单独反映。经营收支结余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弥补以前年度经营收支发生的亏损,其余部分并入单位的结余中进行分配。
第六章专用基金管理
第三十一条专用基金是指文化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第三十二条专用基金包括:
(一)修购基金,即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修缮费和设备购置费中各列支50%后,用于文化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维修、购置的资金。文化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变价收入和有偿调拨收入,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直接转入修购基金。
(二)职工福利基金,即按照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转入,用于单位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
(三)医疗基金,即未纳入公费医疗经费开支范围的文化事业单位,按当地财政部门规定的公费医疗经费开支标准提取,并参照公费医疗制度有关规定用于职工公费医疗开支的资金。
(四)其他基金,即按照其他有关规定提取和设置的专用基金。
第三十三条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确定。【2016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报告】
第七章资产管理
第三十四条资产是文化事业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三十五条文化事业单位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等。
第三十六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和存货等。
第三十七条实行独立核算的文化事业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银行开设存款帐户,严格遵守银行制度,接受银行监督。
在银行开户必须报主管部门批准。一般由单位财务部门开设帐户,单位内部其他非独立核算部门不得另设帐户。银行存款帐户只限本单位使用,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
第三十八条文化事业单位对应收和预付款项要按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帐。对确实无法收回的预付款,要经过清查,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核销,数额较大的,需报请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核销。
第三十九条存货是指文化事业单位在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
(一)文化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存货管理制度。单位财产物资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严格收发手续,完善存货验收、进出库和保管制度,防止丢失、损坏、变质。
(二)单位财产物资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编制采购计划,经单位财务部门审核报领导批准后进行采购。
(三)单位财产物资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材料明细帐,定期与财务部门的材料总帐进行核对,做到帐帐相符,帐实相符。
(四)制定材料储备定额和主要材料消耗定额。
(五)文化事业单位应对存货进行定期或不定的清查盘点,保证帐实相符。存货盘盈、盘亏应及时调帐。
第四十条固定资产是指一般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系统具体情况制定各类固定资产明细目录。
第四十一条文化事业单位要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一)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固定资产维护和保养,制定操作规程,建立技术档案和使用情况报告制度。
(二)购建和调入的固定资产,由单位财产物资管理部门负责验收,单位财务部门参与验收。购进贵重仪器等专业设备和新建的房屋及建筑物竣工时,应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验收。经验收后的固定资产要及时入帐并交付使用。
(三)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按市场价格和新旧程度估价入帐,或根据捐赠时提供的有关凭据确定固定资产的价值。接受捐赠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计入固定资产原值。
(四)文化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和转让,一般经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后核销。大型、精密贵重设备、仪器报废和转让,应当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报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具体审批权由同级财政部门会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规定。
(五)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转入修购基金。
(六)文化事业单位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对固定资产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帐、卡、物相符。对于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及时按规定处理。
第四十二条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以及其他财产权利等。
(一)文化事业单位应对本单位无形资产的评估确认、开发、保护、使用和转让进行管理。
(二)无形资产的有效使用期限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定。
(三)文化事业单位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计入事业收入。文化事业单位取得无形资产发生的支出应计入事业支出。
第四十三条对外投资是指文化事业单位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
(一)文化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
(二)以实物、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
(三)对外投资必须进行充分的技术和经济效益论证,保证国有资产的完整和增值。
第八章负债管理
第四十四条负债是指文化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
第四十五条文化事业单位的负债包括借入款项、应付款项、暂存款项、应缴款项等。
(一)借入款项是指文化事业单位为开展各项活动向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上级单位、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借入的款项。
(二)应付款项和暂存款项是指文化事业单位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应付未付的各种款项。
(三)应缴款项是指文化事业单位收取的应当上缴财政纳入预算的资金和应当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应缴税金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上缴的款项。
第四十六条文化事业单位应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九章事业单位清算
第四十七条文化事业单位发生划转撤并时,应当进行清算。
第四十八条文化事业单位清算,应当在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国家资产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单位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查,编制资产负债表、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国有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第四十九条文化事业单位清算结束后,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其资产分别按下列办法处理:
(一)因隶属关系改变,成建制划转的文化事业单位,其全部资产无偿移交,并相应划转事业经费指标。
(二)转为企业管理的文化事业单位,全部资产扣除负债后,转作国家资本金。
(三)撤销的文化事业单位,全部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四)合并的文化事业单位,全部资产移交接收单位或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国有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后处理。【2016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清查报告】
第十章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五十条财务报告是反映文化事业单位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
文化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做到内容完整、数据真实、计算准确、说明符合实际情况,并定期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第五十一条文化事业单位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情况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五十二条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文化事业发展状况、事业单位收入及其支出、结余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情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五十三条文化事业单位财务分析的内容包括事业效果、预算执行、资产使用、支出状况和财务管理等。
第五十四条财务分析指标分为财务指标和业务指标两类。
(一)财务指标包括:经费自给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分别占事业支出的比率、资产负债率、预算完成率、事业收入占总收入的比率、经营收入占总收入的比率、事业收入增长率、经营收入增长率、图书馆购书费占预算支出的比率等。
(二)业务指标包括:演出场次、观众总人数、剧场座位年度利用率等。
除上述指标外,单位可以根据本单位业务特点确定财务分析指标。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国家对文化事业单位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依据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十六条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非国有文化事业单位,依照本制度执行;其他文化事业单位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5篇:工会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需要,规范工会事业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工会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部、全国总工会有关规定,参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工会非企业化管理的独立核算的文化、体育、教育、卫生、科技等事业单位。
第三条工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全国总工会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坚持为职工群众服务;为工运事业服务的宗旨;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工会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单位预算,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如实反映单位财务状况;对单位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
第五条凡具有事业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工会事业单位,必须设置财务机构,配备相应的财会人员。在任免、调整会计机构负责人时,必须经过主管工会财务部门的同意。会计人员必须按规定持证上岗。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工会事业单位可实行总会计师制度。
第六条工会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
第七条工会事业单位预算是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任务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单位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八条主管工会对所属事业单位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标准应根据工会事业特点、事业发展计划、事业单位收支状况、国家有关政策和工会财力可能确定。定额或者定项补助可以为零。非补助收入大于支出较多的事业单位可实行收入上缴办法。具体办法,由主管工会制定。
第九条收人预算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测算编制,其中主管工会补助数按工会核定的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数编制;支出预算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与财力可能测算编制。
工会事业单位预算应遵循“量入为出,保证重点,自求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条工会事业单位根据主管工会关于编制预算的要求和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按统一的格式编报收入支出预算草案,并作详细说明,报送主管工会批准后执行。
工会事业单位根据主管工会批准的收支预算,制定有效措施,落实目标责任,依靠职工群众开展增收节支活动,保证完成预算收支任务。
第十一条工会事业单位预算在执行过程中,主管工会对事业单位的补助一般不予调整;不涉及主管工会补助的需要调整的项目,由单位自行调整,报主管工会备案。
第三章收入管理
第十二条收人是指工会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十三条工会事业单位的收入包括:
(一)补助收入,即事业单位从主管工会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包括主管工会转拨的政府补助款项。
(二)拔入专款,即事业单位收到主管工会拨人的有指定用途,并需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
(三)事业收入,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即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固定资产出租收入、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十四条工会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应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第十五条工会事业单位在国家政策范围内可合理制定内部各科室或活动项目的收入定额指标。
第十六条工会事业单位各种收费项目的票据,应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领购、保管和发出;应建立票据领用注销手续,做好收、发、存数量的登记工作,定期检查、核对。
第四章支出管理
第十七条支出是工会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发生的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十八条工会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
(一)专款支出,即主管工会拨入的指定项目或用途并需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的实际支出。
(二)事业支出,即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动发生的支出,包括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业务招待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等。
(三)经营支出,即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四)上缴上级支出,即实行收入上缴办法的事业单位按照主管工会规定上交管理费、资产占用费等的支出。
(五)对附属单位补助,即事业单位用主管工会补助之外的收入对附属事业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六)结转自筹基建,即用补助收入以外的资金安排的自筹基本建设,其所筹集并转存建设银行的资金。
第十九条工会事业单位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数;不能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
经营支出应当与经营收人配比。
第二十条工会事业单位从主管工会取得的有指定用途并且要求单独核算的专项资金,应当按照要求定期向主管工会报送专项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接受主管工会的检查、验收。
第二十一条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的实际需要,实行内部成本核算办法。
第二十二条工会事业单位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要严格执行国家及全国总工会、主管工会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国家及上级工会没有统一规定,工会事业单位可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办法,报主管工会财务部门批准备案后执行。
第二十三条工会事业单位各项支出应按批准的预算列支,坚持单位负责人“一枝笔”审批制度。要制定支出控制指标,按活动项目或部门分别进行管理核算,严格划分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及专项支出的界限。
第五章结余及其分配
第二十四条结余是工会事业单位年度收人与支出的相抵后的余额。经营收支结余应当单独反映。
第二十五条工会事业单位的结余,除专项资金按照主管工会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外,可以按照主管工会规定上交收益(结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单位收支差额。
第六章专用基金管理
第二十六条专用基金是指工会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或设置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第二十七条专用基金包括:
(一)修购基金,即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人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修缮费和设备费中列支(各列50%),以及按照其他规定转入,用于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维修和购置的资金。
(二)职工福利基金,即按照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期其他规定提取收入,用于单位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
(三)医疗基金,即未纳入公费医疗经费开支范围的事业单位,按照当地财政部门规定的公费医疗经费开支标准提取,并参照公费医疗制度有关规定用于职工公费医疗开支的资金。
(四)其他基金,即按照其他有关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专用资金,如住房基金等。
第二十八条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国家及全国总工会有统一规定的,按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主管工会确定。
第七章资产管理
第二十九条资产是指工业事业单位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事业单位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等。
第三十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款项、预付款项、材料和库存商品等。
第三十一条工会事业单位要加强货币资金的管理,按银行有关规定开立一个基本存款账户。单位资金不准以个人名义在银行开立储蓄存款账户,更不准出租、出借、转让账户。现金的存入、提取和使用必须按国家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不准以任何名认转移资金,私设账外账和小金库。
第三十二条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项应按实际发生额记账并定期与债务人对账核实,及时催收、清算。发生的坏账损失,经单位领导和主管工会批准后,计入当期支出。
第三十三条工会事业单位应对库存商品、材料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盘盈盘亏应查明原因,写出报告后经单位领导和主管工会批准后,及时调账。
第三十四条工会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工会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主管工会可根据所属事业单位具体情况制定各类固定资产明细目录。
第三十五条工会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和转让,一般设备经本单位行政负责人批准后核销。房屋建筑物、交通工具及大型设备,要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服主管工会批准后核销。
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应当转入修购基金。
第三十六条工会事业单位应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岗位负责,发挥效能”的原则管理固定资产。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盘点清查。年终决算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盘点和清查。
第三十七条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工会事业单位转让无形资产,要经过主管工会同意,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计入事业收人。工会事业单位取得无形资产发生的支出,应当计入事业支出。
第三十八条对外投资是工会事业单位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包括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
工会事业单位的对外投资,应当报主管工会批准备案后,再按有关规定履行法律程序。以实物、无形资产对外投资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
第八章负债管理
第三十九条负债是指工会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付的债务。包括借人款项、应付款项、预收账款、应缴款项和预提费用等。
第四十条工会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往来款的清理制度,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九章财务清算
第四十一条工会事业单位发生划转撤并时,应进行财务清算。
第四十二条财务清算应在主管工会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事业单位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工会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第四十三条划转撤并的事业单位清算结束后,经主管工会批准,其资产分别按下列办法处理:
因隶属关系改变,在工会系统内成建制划转的,全部资产原则上无偿移交;划转到工会系统以外的,全部资产原则上有偿移交。
撤销的事业单位,将清算后的资产上缴主管工会。合并的事业单位,全部资产移交接收单位或新组建单位。
第十章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四十四条财务报告是反映工会事业单位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
工会事业单位应当定期向主管工会提供财务报告。
工会事业单位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人支出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四十五条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工会事业单位收人及其支出、结余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的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六条财务分析的内容包括预算执行、资产使用、支出状况等。
工会事业单位财务分析的主要指标包括:
1、经费自给率:衡量工会事业单位组织收人的能力和满足经常性支出的程度。计算公式为:
经费自给率=(事业收入十经营收人十附属单位缴款十其他收人)/(事业支出+经营支出)×100%
2、资产负债率:衡量工会事业单位利用债权人提供资金开展业务的能力,以及反映债权人提供资金的安全程度。计算公式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3、人员支出、公用支出占事业支出的比率:衡量事业单位事业支出结构。计算公式为:人员支出比率=人员支出/事业支出×100%
公用支出比率=公用支出/事业支出×100%
上述公式中人员支出包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和社会保障费等;公用支出包括公务费、业务费、业务招待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费用等。
主管工会和工会事业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业务特点,增设财务分析指标。
第1篇:审计述职报告
各位领导:
一年来,在公司领导的亲切关怀和指导下,我在审计部经理的岗位上,带领审计部的全体同仁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审计计划,紧紧围绕公司提出的“加大核查、审核、监管力度,确保各项制度深入落实”这一工作目标,积极主动地在公司内部开展了审计工作。经过全体同志们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成绩,主要表现在:1、从公司内审工作的开展上实现了由原来的浅层次、窄领域的简单审计向多方位、宽领域的综合审计的转变,实现了从创建到各项工作得以健康发展的良性过渡。2、从个人的工作能力发面,实现了从最初的不了解、不熟悉,工作过分谨慎小心,甚至有些领域不敢介入,到现在能大胆的、全面的开展工作的转变。可以说经过一年的努力,我现在已经全部融入到了这个充满活力、朝气的大家庭中,但这与领导对我的期望和要求还存有较大的差距。不过我相信有公司领导的信任,有在座的各位部门经理的大力支持,再加上我们全体审计人员的勤奋工作,公司的内审工作一定能一年会比一年有起色。同时也会能得到公司领导和同志们的认可及。下面我从三个方面汇报工作:
一、20XX年的主要工作
1、严格审计的纪律和制度
审计部是一个新设部室,领导寄予我们厚望,同志们也关注着我们的发展,我深知责任重大。为了使内部审计工作在公司管理中得以顺利开展,审计部在成立后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就根据制定的年度工作计划,并结合内部人员的具体业务能力,本着既要明确各自岗位职责,还要坚持分工不分家的原则,进行了内部分工。并从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工作态度、工作形象和工作结果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这些基础工作的进行,为我们全年工作的顺利展开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2、积极开展对驻外分公司财务管理的监督和评价
临沂狮玛公司是我公司至今唯一一家对外独立开展经营业务的驻外分公司,年生产各种复合肥近40000吨,加上销售总公司的肥料,2015年销售收入已经突破了一亿元,公司的资产总额也达到了1000多万元。但是由于种种原因,该公司一直没有建立起完整、严密的内部核算管理制度,从而使会计信息的反映带有很大的不真实性,也给总公司的财务管理带来了一定的风险性。根据公司领导的要求,我们在对其会计核算进行检查审核的同时,先后分两个阶段对该公司的财务管理进行规范、核查。第一阶段是参照总公司的相关制度,帮助该公司制定其内部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仓库管理的工作流程,健全会计核算的账簿体系,规范会计核算程序,建立严格的、定期的会计报告制度。第二阶段,对规范后的会计核算制度,实施正常的审计检查,通过这一系列工作,规范了该公司核算制度的同时,也教育了会计人员,增强了他们做好工作的责任心,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3、严格费用报销规定,严格费用审核
今年是我公司各种费用报销新规定出台的第一年,旧的报销程序和标准对审计工作影响很大,突出反映在人们的认识上。审计是执行各种规章制度的前沿,审计人员就是把这个关口的,将不符合规定的支出堵在这个关口之外,是我们审计人员的责任。我们从一开始的单纯的业务费用审核逐步扩大到后勤的费用审核、生产车间工资的审核、装卸费的审核、车间修理费的审核等,基本上包括了所有的支出。为了保证这一工作的质量,我们利用可利用的一切时间,组织学习公司出台发布的新规定,新同志为了尽快提高自己的技能,主动请教老同志,并对要点及时做好笔记,所作的这一切都为做好这项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一年以来,尽管我们对费用的审核量上不断增大,但基本上没有出现有问题的审核,从而有效的配合了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
4、利用一切可利用的机会,为领导提供市场监管信息
根据公司领导的安排,今年,我先后到河南和省内的几个市场。针对市场反映出的问题,进行了核查,并结合核查进行了市场调研,这也是审计部2015年工作计划的一项基本内容。核查中,我们昼夜兼程,为了把问题核查清楚,把市场调研准确,每到一处都积极地与客户沟通,多方收集市场信息资料,这一切都为我们后期报告的撰写积累了丰富的第一手资料。先后两次的市场走访,形成了近万字的报告,把问题找准了,建议提对了,得到了公司领导的肯定和客户、业务人员的好评。
5、工业园区建设项目的结算工作已接近尾声
根据工作计划,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组织了对工业园区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报价的核对及园区设备计价等工作。园区项目建设跨度长、项目多、投资大、施工单位多、资料零散,我们通过努力一一克服了这些困难,截止到10月底这项工作已基本结束。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既较好的维护了我们金正大公司的对外形象,也为公司取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
6、应收账款的回收工作进展顺利
按照工作计划,组织了应收账款的回收工作。为了使这项工作做得扎实有效,在公司财务部的通力配合下,首先对截止到2015年12月31日之前的应收账款进行了梳理,并根据内部的落实情况编制了账龄分析表。本着先清没有问题的客户这一原则,组织实施了清查、清收工作。截止到今年10月底,共清收账款176390元,较好的维护了公司的合法权益。
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1、审计工作还存在盲点,如对经济合同的审查。
在企业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各类经济合同是企业经营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实施有效的经济合同审核也是内部审计的一项重要工作。早在审计部成立之初就制定出了要建立有效的的合同管理机制的工作计划,提出了要全程参与施工合同、大型设备及物资采购合同的拟定、评审乃至签订的建议和目标,并要求与有关科室、部门共同配合对合同的主要条款和要素进行评审、会签,以达到签订的所有合同都满足可行性、合法性、效益性的要求,并对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特别是我自身的努力不够,这项工作至今也没有开展起来,形成了审计工作的一个盲点。(今年我向公司提出了要成立合同管理领导小组的建议)
2、审计工作还不够深入、细致;
审计工作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在内部审计工作当中,既要本部门积极主动,也需要其他科室部门的合作,更需要按公司计划进行。但是一年来可能由于我对公司要求的理解
方面还存在差距,导致了我们工作中经常表现出依赖性大、主动性差和开拓性不高的弱点。针对工作中反映出的三性,我又详细的找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二十个问题(见附表)
3、审计的职能有待加强
回顾一年来我们的审计工作,往往理顺性、规范性的成分多,审计评价的成分少。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与我的思想认识有关,更与我开拓意识不强有关。我一直认为这只是刚开始,一切还不规范,审计工作头绪比较乱,等理顺好了以后的审计工作也就好开展了。正是这种思想的存在,使我们在工作中无形的淡化了审计的职能。
4、本部门的人员对公司开展的各项活动参与不够积极
审计部成立之初,从对公司内开展内部审计工作项目存在不确定性及为公司节约人力资源的角度考虑,组架不大。可这样一来,在保证正常的费用审核和工资审核的前提下,再应对其他活动时,人员就显得紧张了。特别是下半年园区建设工程结算核对工作开展以来,审计部内每名成员的工作都无形中加重了,再参加公司举行的活动时就显得力不从心了,所以对公司下半年特别是进入三季度后组织的活动,我表现得不是很积极,或多或少的影响了整体的活动效果。
三、20XX年的工作计划
20XX年审计部的总体工作目标是:在20XX年审计工作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取得了重大突破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地开展企业的效益审计,加强对公司财务管理及会计资料的审计,评价其真实性、合规性及效益性。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职能、评价职能和管理控制职能。在具体的工作中,进一步调整工作思路,重点是要把审计工作的重心前移,将事后审计同事前、事中审计并重,努力使审计的批判性、保护性和建设性的作用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为公司的二次创业目标的实现做出应有的贡献。
具体的工作有以下六个方面:
1、继续做好费用及工资的审核
这项工作做好了,就体现了审计是企业经济卫士的作用。20XX年由于我们非常注重与财务部的交流与沟通,这项工作开展得还是比较顺利的。特别是对车间及装卸队工资的审核结果上墙制度,既体现了审计的公正、公开、公平,也从某种程度上对管理者起到了警示作用。
2、重点对公司基建项目进行审计
企业的基建工程既是一个投资大的地方,也是一个容易出问题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地方。参照20XX三季度以来我们进行的工业园区基建项目的工程验收、施工单位报价核对的工作,虽然过程很顺利,也维护了公司的合法权益,但是这只是浅层次、简单的、事后的审核,并不能很好的体现内部审计对投资项目的管理监督的作用。2015年我们要保证不仅从形式上,还要在内容上对基建项目进行全方位的整体监督审计,积极争取总公司及相关部室的配合,努力做到从项目立项、工程投标、施工队伍选择及具体施工合同的签订、施工过程中项目的变更签证、建筑材料的选定和价格的确定,直至竣工决算的全过程参与,为审计工作能深入细致的开展打下基础,绝不只做最后收方工作的随从者。
3、积极开展对公司财务信息的核查与审计
20XX年制定的《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中已经明确规定了要定期开展对公司财务活动的审核任务。但由于我没有把主要精力放在这项工作上,所以很难对公司的财务管理作出正确的评价,也没能为公司领导提供过有效的管理信息。2015年我们审计部将每季度对公司的财务收支凭证审计一次,重点监督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和会计处理情况。全年分两次对总公司的经济效益进行全面的审计,评价其真实性、合理性及有效性,努力为公司决策层提供及时有效的财务状况和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的信息。
20XX年我们还要加强对生产一线成本核算的监管,全年计划对每一个生产车间进行一次全面的成本核算管理的核查,以帮助生产车间严格成本核算制度,减少浪费、增加收入。(1)审查产品的生产是否是按计划生产的,是否有审批手续。(2)原材料的耗用数量是否是真正的耗用,有无出库单,出库单的办理是否严格按手续,程序是否合规,包装物的耗用是否与产量一致。(3)生产产品的成本计算是否正确,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燃料、动力等是否有依据手续,并要与计划消耗数量相比较,找出节、超原因(4)设备的保养保护。
4、继续做好对驻外分公司的制度执行和经济效益的审计
在即将过去的一年里这项工作我们开展得比较顺利,20XX年我们要在这个良好开端的基础上继续做好这项工作,每季度对驻外分公司的财务收支和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全面反映其现金流转及经济效益情况。
5、继续做好应收账款的清收工作
组织应收账款的清收工作仍然是2015年审计部的一项重要工作,我们将每两个月一次对应收账款进行分析、评价,努力争取在04年清收工作的基础上再有大的突破。(我已在建议中提出了要成立应收账款清收小组)
6、积极配合销售公司,加强对市场营销的监督检查。
全年计划安排两次对公司的市场营销情况进行核查,重点从业务人员执行公司价格规定、营销政策、是否存在挪用客户货款窜户发货、返利和广告费的发放、质检费用的报销、货款的回收、销售计划的完成情况以及客户满意度等几个方面进行检查,以此评价其市场驾驭能力并为公司对业务人员的考核提供尽可能详细的资料依据。今年计划还要针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业务部的费用报销进行专项核查,以规范业务部人员执行公司财务规定的自觉性。(我提出了公司要出台一个处理市场遗留问题的办法的建议)
总之,内部审计作为企业发展的卫士,审计部作为公司后勤的重要一环,明年的工作依然是艰巨的,我要戒骄戒躁,做到凡事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实事求是地提出问题及处理问题,切忌主观、武断。为公司的二次创业作出最大限度的贡献!
第2篇:财务审计整改报告为认真贯彻全国公安审计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支队“审计整改年”活动要求,切实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大审计整改力度,我大队自3月开展“审计整改年”活动以来。取得了一定的工作实效,基本达到了预期的目标。现将我大队“审计整改年”活动自查自评情况总结如下:
一、“审计整改年”活动中所取得的成绩
在支队党委和财务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在大队全体官兵的倾力配合下,审计整改工作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审计整改观念全面更新。观念是行动的先导。我们紧紧围绕支队党委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切实做到了“三个转变”:由事后惩处向事前防范转变、由处理处罚向积极建议转变、由被动监督向主动服务转变,改变了以前认为“审计工作就是找麻烦、整人”的错误观念。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确保审计整改年活动有的放矢。自活动开展以来,我大队财经制度得到有效落实,经济活动违纪违规问题得到有效处理,经济活动“免疫系统”建设得到有效推进,涉案财物管理逐步规范,经费物资监管更加有力,保障能力更加高效有力,从源头上遏制和杜绝各种违反财经法规纪律等问题的发生,为消防部队可持续性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服务和保障。
(二)审计整改工作成效明显。2015年支队对我大队2015年以来的财务开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我大队有4张凭证存在要素不全;暂付款中有支队购车款30000元没有发票以及一笔不明款6402、39元;固定资产帐帐之间相差3098359元。为了确保审计发现的问题切实得到整改。根据实际情况,我大队仔细梳理,针对以上四项不同的问题,按照问题的属性逐个进行了汇总归类并整改到位。分别采取自查自纠和审计问题整改回头
看的形式,对已整改到位的问题进行再检查再核实,现阶段已整改到位3个问题。由于我大队营房重建,到现在还未进行验收决算,导致固定资产帐帐不符,我大队将尽快和有关部门协商,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争取将所有问题逐步整改到位。
(三)机制制度逐步健全。一是健全工作机制。大队党委召集官兵学习有关财经法规以及各项财务管理制度。从而使财务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二是完善内部制度。坚持目标科学、责任明确的原则,先后制定了《大队财务管理办法》、《财务监督责任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
(四)宣传力度强,为确保审计整改年活动取得实效,为使全体官兵充分认识和重视审计整改年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我大队从多层次、全方位开展宣传工作。多次召开大队党委会议,及时传达“审计整改年活动”的精神和工作要求;并通过支队内网的形式发布工作情况。整个活动期间,大队在支队内网上刊登了3篇关于“审计整改年”活动的新闻报道。
二、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审计整改工作有待加强,整改工作手段不新。目前的工作开展,大多仍停留在以前的老方法,不能创造出新的、更好的方法。影响了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提高。
(二)功能发挥不够充分。对问题的实质欠深层次挖掘和分析,信息专报的针对性和建设性不强,整改措施过于粗糙,可操作性差,促使强化内部管理的效果不明显,督促整改力度不大。个别问题“屡审屡犯、屡犯屡审”。
(三)专业技能亟须提高。财务管理工作任务重、培训机会少,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有待提高。
三、认真落实整改提高的各项措施
(一)把握角色定位,树立服务大局的财务管理理念。以开展工作评议为契机,用开放的意识、比较的思维、创新的理念、改革的精神,重新审视和研判新形势下的财务管理工作。要坚持围绕支队党委中心工作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安排项目计划开支和开展工作,从机制、体制层面建言献策,强化财务管理服务大局功能。深入分析查出问题的症结,从加强内部管理层面提出有真效、有实效、有长效的工作建议。
(二)开展作风整顿,塑造文明高效的财务工作行风。将作风整顿与学习新的《审计法实施条例》相结合、与开展审计业务相结合、与建立健全“刚性”管理制度相结合,以优良高效的工作体现良好的工作作风。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顿措施,坚决杜绝“两张皮”和“走过场”。
(三)搞好业务培训,培养技艺精湛的财务人员。以“摸得清家底、查得出问题、提得出建议、经得起检验”为基本要求,加强财务人员培训。以“请进来教”为基本途径,邀请专家,进行电算化、法律、业务知识培训,提高整体财务管理水平。以“送出去学”为首选方式,将财务人员送到上级审计机关和大专院校强化培训,提高财务管理能力,培养财务管理“精兵”。
(四)加强廉政建设,塑造廉洁透明的形象。严格执行廉洁从业。以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建设为抓手,要求财务人员用高于别人的标准要求自己,用严于别人的标准监督自己,严格执行财经法规等制度,探索实行项目质量责任追究制,切实维护财务人员的廉洁形象。利用会议通报、宣传栏等形式定期公开大队财务收支情况。
第3篇:乡镇审计整改报告XXX人民政府:
自收到山亭区审计局对我镇《**同志任**镇党委书记期间经济责任审计的报告》后,主要领导和财务人员认真检讨了我镇在日常财务管理上存在的的问题。虽然我镇在执行财经法规方面是严格的,但在“预(决)算执行、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部门收费”方面还存在未按财经法规去做的现象。镇主要领导和财政所对这次经济责任审计非常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针对存在的问题再次进行自审并以积极的态度加以整改,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对于在预(决)算执行存在的问题,我们做了认真细致的分析,存在的问题坚决予以纠正。虚列的财政收支、空转税收已经调整了有关预算科目;挤占截留的村级转移支付已列明计划,并逐步按计划拨付到位;通过镇经委向纳税人支付的扶持款,今后不在支付;对专项资金已单独核算,今后不在挤占挪用或直接弥补经费的不足;对农业税收的征缴,今后按税法规定的科目,按时足额上缴。
二、对于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的问题,也已作了全面的整改。已加强了现金和银行存款的管理,把以私人名义的存款已转入单位的银行存款帐户;对库存白条进行了清理清查,公务借款,基本收回,并以做了帐务处理,个人借款以下了催款通知书,限期收回;对业务费已建立了开支制度,今后业务费严格执行开支制度,特别是从严掌握业务招待费的开支;固定资产已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健全了固定资产帐簿,并把已有的固定资产登记入帐;加强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杜绝不合理开支;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已足额补缴入库。
三、对部门收费存在的问题,镇民政办已把违规收费所得全部上缴镇财政,并加强了对部门收费的管理,坚决杜绝类似的情况再次发生。
四、对停收租金的水泥厂,我镇经过调查核实,经党委会研究决定,制定了租金征收办法,保证了集体资产的增殖和收益,不断增加镇财力。
在积极整改的同时,认真自我反省,吸取教训,在今后的工作中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财务队伍建设。组织财会人员学习《财会基础知识》,学习相关专业技术,抓好业务技能培训,强化思想训练,提高财会人员的政策水平,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二是加强预(决)算执行。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编制乡镇预算,坚决杜绝虚列财政收入和支出。对村级的转移支付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不挤占、挪用,确保惠农政策执行不走样。
三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会计工作的规范化,建立健全财务内部管理制度,按规定设置会计科目,进行帐务处理。1、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对专项资金,注重资金使用效益,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对村级的转移支付确保按时足额拨付到位。2、加强支出管理。要建立和完善支出管理有关制度,深挖节支潜力,紧缩乡镇财政支出,建立和完善费用报销制度。通过建章立制,从严控制购置费、招待费、车辆费用、奖金补贴等开支,坚决制止铺张浪费。对不真实()、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据,不予报销入帐。3、加强固定资产的管理。对镇政府和镇直部门的固定资产清查评估,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相关帐簿,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4、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基础管理和增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的认识,根据《会计法》规定,结合本镇经济发展的水平和现状,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建立固定资产、债权、债务清理制度;审核、制单、复核、记账等岗位交叉安排等有效的防范措施和治理对策。
四是加强对镇直部门预算外资金的管理。镇财政加强对预算外收费票证的管理,建立、健全预算外收费票证领、销、存和登记、报告制度。收取算外资金时,必须使用省级财政机关统一印制或监制的票据,收取的算外资金,必须依照法律、法规和有法律效力的规章制度所规定的项目、范围、标准和程序执行,坚决禁止乱收费,同时也避免了预算外资金的体外循环。
第4篇:审计实习报告实习时间:20XX。2、16—20XX。3、6
实习单位:朔州诚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实习岗位:审计员
实习目的:会计专业作为应用性很强的一门学科、一项重要的经济管理工作,是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手段,经济管理离不开会计,经济越发展会计工作就显得越重要。在进行了四年的大学学习生活之后,通过对《会计学原理》、《中级财务会计》、《高级财务会计》、《管理会计》、《成本会计》及《会计理论》的学习,可以说对所有有关会计的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方法和结构体系,我都基本掌握了,为了将这些理论性极强的东西搬上实际上应用,我希望通过实习,在实践中锻炼自己、检验自己、吸收知识、弥补不足。真正的了解什么是现型社会所需要的财会人员,我需要实习。理论结合实践,在实践中了解社会、在实践中巩固知识;开阔视野、增长见识,我希望通过实习,在实践中锻炼自己、检验自己、吸收知识、弥补不足。充分了解什么是现型社会所需要的财会人员,为日后的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一、公司概况:朔州诚信会计师事务所,是原隶属于朔州市国家税务局的会计师事务所,xx年6月份改制成为朔州诚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公司住址位于朔州市建设局招待所一楼,现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7名,是朔州地区会计师事务所行业中注册会计师人数最多的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另有助理专业人员16名,从业人员共计36名,而且文化程度在大专以上学历者占80%,组建成一支既有专业理论知识,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专业人才队伍。成为朔州地区在经营规模、人才实力、业务质量等方面都具有较强实力和优势的会计师事务所,在职业道德、执业质量、业务培训和后续教育等方面,该所专业人员每年都要不定期地参加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和国家会计学院的专题培训,更新知识,提高素质。全面承揽国内各种法定业务。在承办业务时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法规制度,始终坚持独立、客观、公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守商业密秘,获得了很多企业的一致赞扬。在历年的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的检查考评中,多次受到上级部门的表扬,并被评为先进单位。从未因执业质量和执业道德受到任何处分和处罚。经营范围主要有:审验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表;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办理法律法规的其他业务,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担任企业财会顾问;提供会计及其它管理咨询,业务涉及到了社会中的各个行业和领域。
二、实习内容
(一)组织机构和人员设置:
1、组织机构设置:
2、人员设置:
(1)主任会计师(所长):全面负责事务所各项工作。
(2)业务一部经理:负责执行上级分派的工作和受托审计业务;协助撰写审计业务综合分析评价报告。审议是否接受委托审计业务,确认企业有接受服务的意愿,寻找到业务来源后,应积极到企业收集相关信息和记录企业的要求,汇总成一份资料,提交主任会计师,并共同审议是否接受委托;审批通过的,主任会计师对该项业务负有最终责任,并报办公室记录;审批未能通过的,业务一部经理应说明理由,并口头或书面通知委托方。接受受托审计相关的业务后,成立专项小组,确定工作流程和运用方法、审计程序等,每次完成业务后撰写工作分析和评价报告。
(3)业务二部经理:负责执行上级分派的工作和审计业务外的其它受托业务,主要负责事务所受托代理记账和相关咨询等工作。接受业务后确定工作方案,每次完成业务后撰写工作分析和评价报告。
(4)财务部主管:记账并期末编制报表,审批各项目资金支出、费用报销等,如金额较大,提交上级领导审批;其他工作安排。
(5)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直接管理事务所内务,承担本所的宣传、外联、资料管理和公司博客资料的上传、文员工作、员工考勤、员工工作记录、绩效考核等日常工作;兼任财务部出纳,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出纳工作,不得“坐支”,未经批准或出示领导批条,不得随意挪用资金;并做好相关记录工作。
(6)其他安排:由于人员有限,会根据实际工作情况临时作出岗位调整或额外工作安排,务必随时接受安排。
(二)实习的具体内容:
实习期间按照要求和公司安排主要完成以下实习任务:
1、了解会计师事物所机构组成,人员职责,基本业务。
2、分别熟悉事物所各种会计业务的操作流程,行业规范,协助会计师完成各类业务。
3、配合工作人员完成各种办公室日常工作。我被分司审计部,第一天早上很早就正式到公司报道,随后由负责审计业务的主任会计师给我介绍了会计师事务所的具体情况,主要从公司发展历史,机构人员设置,经营业务范围以及目前经营状况等方面做了说明,最后,明确了我们实习期间的主要工作任务,并提出了相关要求和期望,鼓励大家在新的环境里认真学习,努力工作,争取在实习期间有所收获。由于是第一天去我并没有什么事情可以做,看着公司的其他员工忙的不可开交,心里真的不是滋味,因为我没有业务可以做,也只有在那里看别的公司送来的一些资料,开始我觉得公司的凭证和账本有什麽好看的,可是我看进去之后我发现自己的想法是错的,以前觉得课本上的都见过,其实对于实际的凭证资料我完全不知道。
一切对于我来说真的很陌生。因此我就利用这些空闲时间翻阅一些会计的相关政策、法规。这些都是在今后的工作中经常用到的法律法规,给我提供了很好的学习机会,是我获得了行业相关的第一手资料。在事务所内跟随李老师熟悉情况,并帮忙完成各项办公室日常事物。第二天,办公室主任李老师带领我进行了一些档案整理工作,我被带到档案室,吓我一跳,那么多档案啊,我正发愁怎么找呢,老师把我领到一个角,我定睛一看才恍然大悟,原来是有顺序的,很快我们就将过去两三年的档案重新码放整齐,并按序号做以说明,在这期间进行了不少的体力劳动。另外,老师还手把手的教我们文档的装订方法,几个人一同练习,从排序,打孔,穿线一直到最后的粘贴,编号,最终能够将一落零散的报告底稿整理成完整的报告文件并排放整齐。就是这些看似简单不经意的工作我们这些在校的学生要是不经过锻炼是没有办法做好的,而这些工作也正式以后从业中最最基本的。在此期间,我们也有机会看到了大量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工作底稿等等一手的文字材料,让我们真实的感受到了事务所的具体工作,那一本本厚重的档案就是这些工作的最好见证。
然后,进入审计业务的实际练习操作阶段,主要是在注册会计师老师的指导下做一些测试工作,协助完成工作底稿,起初,比较生疏,就先自己翻看客户提供的各种资料,包括凭证,总分账,明细账,固定资产明细表等等。然后开始进入抽查凭证工作,抽查凭证工作是审计过程中一个至关重要的程序,很多问题都是在抽凭时发现和暴露出来的。在我们逐渐熟悉抽查凭证的原则和方法后,便独立完成抽查工作,决定抽查的项目并签署审计抽查意见。由于我们接触的业务都是相对比较简单的,没有特别复杂的审计过程,在完成底稿后,我们又参与资产负债表和收支平衡表的编制核对过程,将各项数据综合统一后与客户提供的报表相对照,这些都是在事务所里协助老师做的比较零散的工作,但是的确学到了不少东西,很多看似简单的问题有时自己都会遇到麻烦,在此解决过程中也积累了不少经验。
4、我和老师出外勤,上午十点多到达了今天要审计的单位,是一家出租汽车公司,派我们事务所来审计。公司资金都是很大的,光是上几百辆出租车这固定资产价值就已经上千万,另外市区的一些房租等琐碎的也多,算是大企业。这是我第一次自己接触底稿,新鲜极了。虽然前两天在办公室里看多了底稿,不过总不是自己弄的,没有太多感觉。今天我就坐在老师边上,老师最开始填写的是现金和银行存款审定表,边写边告诉我,哪个空格填什么,需要问出纳拿什么,怎么写。然后老师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清理,待摊费用等审定表,我在边上看着他计算,大致的过程了解了。对于一些金额颇大的我们持怀疑态度,需要抽查记帐凭证,我给老师打下手。出租车公司和其他企业有着很大不同的地方,就是营运执照,对于他们来说,车顶多2、3万,可是营运执照值10几万,所以我们部门领导也来了。
他让我抄那些司机和公司签订的协议,花了1个多小时的时间。开始有忙的感觉了,开心,明天还是要去那家公司审计,希望可以很快搞定。不过可惜,后来需要复印太多,我跑了很多趟复印室,没仔细看老师做事的过程了。完成年度审计业务,我们在事务所协助完成昨天现场工作的后续工作,整理完成工作底稿,完成审计报告的编写,并装订成册。之后两天,事务所多数老师都出外勤了,恰好又有两个业务需要很快完成,据我老师说,自上次的集装箱车公司那复杂的帐目后,这家出租车公司也算是复杂。其实出租行业主要是收入和营运证这个无形资产的确认,只要这两块弄清楚了就没问题了。我填写了无形资产和预提费用的审定表,以及一些琐碎的抽凭工作,纳税申报表的复印等等。这样我在师事务所为期三周的实习就结束了,时间虽短,但内容丰富,让我受益很深。
(三)发现的问题和建议:
1、审计本身就是比较烦琐的工作,面对那么多的枯燥无味的账目和数字时常会心生烦闷,厌倦,以致于错漏百出,而愈错愈烦,愈烦愈错,必须调整好心态,只要你用心地做,反而会左右逢源,越做越觉乐趣,越做越起劲。
2、事务所内部职员分工不明确,导致办事效率低,需要严格明确职责,节约时间。本来事务所人员就不是很多,再加上工作量每次都很大,要求注意的细节又很多,每个小问题都不能忽视,如果不合理安排劳动力,造成人力资源浪费,而严重影响工作效率,使得公司办事效率低下,信誉受损那就得不偿失了。
3、被审计单位人员态度不同,导致审计工作无法进行,需要审计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还要有个要有个良好的沟通能力。
三、实习体会:
短短的三周实习是我对会计这个学科有了更深的认识:
第一、通过这次在会计师事务所的实习,使我在即将毕业前学到了很多东西,很多课本上没有而工作以后又必须具备的东西。明白事务所工作的主要职责范围,机构构成,学到了一些必备的办公室事物处理,了解了最近的会计政策法规,并逐渐熟悉了审计业务的流程以及关键步骤,体会到作为会计师事务所外部审计职责的重要性,无论从社会发展还是企业生存,完善的财务制度是至关重要的,而作为会计师事务所,肩负着外部审计这一重任。而作为事务所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个人品质,同时应具备较好的业务能力和身体素质,这样才能很好的适应并胜任这一重要的工作。体会到了作为一名会计人员必须具备的个人素质,应该具备的业务能力和身体素质,这样才能够更好的适应这样一项重要的工作。同时作为事务所的实习人员在审计过程中看到了很多账本账册,也同样体会到了作为一名会计人员,要对每一笔会计记录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每一笔帐的记录都要有依据,而且按时间顺序排列下来,每一个程序都要以会计制度为前提,为基础。提体现了会计的规范性。对于登帐:首先要根据业务的发生,取得原始凭证,将其登记计入记账凭证。然后根据记账凭证填写明细帐。期末,填写科目汇总表失算平衡表,最后哦登记入总帐,急转其成本利润,编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登其他的会计报表,这只是一般的流程,现在都在使用计算机记账,但是我们实习的公司特意要求我们手工记账,因为这样我们才能够更清楚知道怎么样去结转成本利润,而不是依靠计算机来帮助我们完成,这也是在培养我们的思考能力。
第二、对于这次实习,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比如实习的时间太短,还有很多要我吗去学习的东西没有学到,对审计业务的了解也是浅尝辄止,也没有能够接触到更多的业务类型;再加上已经很久没有看书了,对于一些相对简单的业务处理对哦有些不知所措,之外关系最大的一点是课本上学的知识都是最基本的知识,是一成不变的,但是社会的变革与发展需要理论知识地推动,两者相辅相成,可能会影响实习吧。总之经过这次实习,虽然时间很短,可我学到的却是我大学两年中难以学习到的东西。会计本来就是烦琐的工作,在实习期间,我也曾觉得整天要对着那枯燥无味的账目和数字而心生烦闷、厌倦,以致于登账登得错漏百出。愈错愈烦,愈烦愈错。反之,只要你用心地做,反而会左右逢源。越做越觉乐趣,越做越起劲。
第三、在这几个星期的工作中,我基本上经历了一个完整的审计过程。从中,我发现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是经过大量的计算和核对的工作的。审计的同事是抱有怀疑,独立的态度工作,对客户三大报表的数目都会一一计算,当发现我们审计的数与客户提供的数有差异,或者今年与去年相比,数目的变化比较大的时候,审计的同事就会抓住客户问个不停,直到得到满意的答案为止。这其中需要的不仅仅是审计同事的专业技能,更重要的还有人与人之间的沟通的技能。
实习,虽然就此告一段落了,总之,在这一个多月的时间里我学到了不少课本上没有的知识,同时我也看到了自己的优点和缺点,也是我明白其实只要用功没有什么做不好的事,因为在这里实习我的能力得到了认可。这次实习经历对于我以后的工作真的是受益匪浅!再过不久,我就要跟许多大学毕业生一样走向会计岗位了。想到自己大学两年的学习,想到实习期间的所学所感,我觉得我能学有所用,在作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成为社会发展进步必不可少的优秀的会计专业人员!
第5篇:财务审计整改报告***政府:
年初,***审计局对我县社会保障资金的归集、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针对财务管理及资金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我们对审计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和落实,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整改工作责任。
市审计局反馈意见后,县政府及时召开常务会议,专门听取了财政、地税、民政、社保中心、残联等部门关于整改任务情况的工作汇报,再次分析了问题产生的根源。县长李丽同志进一步重申了审计整改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提出了明确的整改措施和时限要求,把抓审计整改、促落实工作与县委开展的“治慢”工程结合起来。同时,为确保审计整改工作的成效,成立了由政府办公室牵头,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配合的整改工作督查组,具体督查审计整改落实的全部工作。
二、强化措施,抓好整改。
在县政府作出专门安排部署后,各部门、各单位对审计整改工作非常重视,立即着手落实,并把“抓落实、促发展、干到位”的工作总原则融入审计整改工作的全过程。整改详情如下:
1、针对欠缴社会保险基金的问题,一是县地税局建立了欠费单位信息档案和欠费登记台帐,逐户了解欠缴企业经营状况;二是督促欠缴企业拟定了清欠计划,并跟踪督促清缴;三是实行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四项社保基金的统查统算制度,力求做到杜绝新欠,清理陈欠,应收尽收,以更好地保护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四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利用税法宣传月、法制宣传日、税企座谈会、税法培训会以及到企业进行税费检查等时机,广泛宣传社保基金征缴政策,并以办税大厅电子显示屏、税务公告栏、广播电视、地税网站等媒体多渠道、多层面进行宣传,籍以增强企业的参保意识和广大职工的维权意识。止目前,县地税局已清缴欠费7万余元,其余欠缴部分已经列出清欠计划,正在加大力度清收。
2、针对行政事业单位未按规定比例核征养老保险基金的问题,上半年我县已制定补征计划,现正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在年底前补齐上年欠征部分,确保今年的养老保险基金审核征收到位。
3、针对“两金”未全额缴入财政专户的问题,审计结束后,县财政局已将“过渡账户”内的“两金”全部转入财政专户。同时撤消了“两金”过渡专户,修订了管理该项资金股室的工作职责,完善了相关的监管措施和办法。
4、针对社保存量资金保值增值的事项,县财政局按照财政制度的规定,对存量资金重新考虑设定了增值计划,使职工的养命钱稳步、快速增值。
5、针对县民政局将公益金支出赞助费4500元的问题,审计结束后,已冲减了相关账务,归还了公益金。
6、针对低保对象管理方面出现的情况,县民政部门又对全县的低保对象重新进行了核查登记,对个别不完全符合标准的低保对象已全部清退,对低保对象实行了“个案化”管理,规范了低保对象的档案管理工作,整个整改工作现已全部结束。同时明确了今后将坚持“动态管理、有进有出”的原则,管好、用好社保资金。
7、对县残联未足额收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问题,今年,我县已改由地税部门征收,极大地提高了该项资金的征收率。止目前共收缴残疾人保障金近9万元,较上年增长近5倍。
三、规范资金运行,建立长效机制。
为进一步规范社保等民生资金的安全运行及保值增值,保证少出或不出问题,我县将把审计整改意见的落实、纠正工作作为一个新的起点,把民生资金管好、用好,把民生问题解决好。今后我们将从以下三方面抓起:
一是坚持社保资金“收得齐、管得住、用得好”的工作总要求,全面完善社保资金征管机制及体系建设工作,采取一切可行措施抓好清欠工作,遏制旧欠未缴、新欠又累现象的发生,确保社保资金链的安全运行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足额收缴。
二是把解决民生问题列入县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调整财政支出结构,保证城乡低保、再就业、医保、合作医疗等各项重点支出的需要,确保用于社会保障方面的资金投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逐年递增。
三是严格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制度和规定,全面落实社会保障财务制度。按照社会保障财务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资金监管体系,切实加强社会保障和再就业资金的财务管理和监督工作,把日常性的监督检查工作作为规范社保资金运行的有效手段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第6篇:财务审计整改报告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XX次会议报告20XX年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15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作出了《关于加强对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整改监督的决定》。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审计整改工作,要求各部门单位强化审计整改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纠正审计查出的问题。同时,要求突出长效机制建设,完善制度、强化措施、硬化手段、规范管理,防止类似问题再度发生。各相关责任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成立审计整改工作机构,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明确审计整改工作责任,落实审计整改工作措施,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研究,深刻剖析,逐条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截至10月底,《审计报告》中反映应整改的问题27个,已整改到位21个,涉及单位26个,正在整改的问题6个,涉及单位5个。家电摩托车补贴资金违规共立案调查23家,刑事拘留16人,取保候审12人,批捕1人。追回家电摩托车补贴资金733、27万元,取得了较好的整改效果。
二、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年初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和细化问题。20XX年市本级已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预算编制不够完整问题已整改到位。
年初预算不够细化问题,主要是预算编制时间与部分专项工作任务确定时间存在差异造成的。我市部门预算编制时间较早,一般于每年9月份开始编制下年预算,而一些专项资金如教育费附加和城市维护费等支出,具体安排项目在预算编制时无法确定,需要经过一定时间的调研论证,在次年5、6月份才能落实到项目,项目安排情况已单独向人大汇报。今年将督促有关部门提前做好专项资金项目准备工作,争取2015年相关支出与部门预算同步向人大汇报。
(二)关于部分用地单位至今年5月拖欠国土出让收入41593、94万元问题。今年以来,市政府对国土出让收入清欠工作抓得紧、谋划早,多措并举进行清缴。一是召开清欠动员大会和每月的工作调度会,研究部署清欠工作任务,调度清欠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清欠工作落实到位;二是加强职能部门协调配合,下达催缴通知书,组织人员上门催缴;三是强化清欠工作措施,对欠缴单位采取停办一切手续、不准参加新的土地招拍挂等措施。对无任何理由长期拖欠国土出让收入的单位,由国土部门提请仲裁,再通过司法程序进行强制收缴。在今年5月份以前收回4、11亿元的基础上,至10月20日,又收回国土出让收入欠款2451、57万元。
目前仍欠缴国土出让收入39142、37万元,其中:2015年以前欠缴20294、37万元,欠缴单位12个,2015年度欠缴18848万元,欠缴单位2个。14个欠缴单位中有两个欠缴大户:即小埠投资开发集团公司欠缴10200万元,占欠缴总额的26%;湖南中宁置业有限公司欠缴16650万元,占欠缴总额的43%。10月8日和10月17日,市政府分别专门召开国土出让收入欠款清缴调度会,要求欠款单位尽快缴清所欠国土出让收入,逾期未缴的收取一定滞纳金,小埠投资开发集团公司和湖南中宁置业有限公司均已承诺11月底前缴清欠款。
(三)关于国土出让收入XX3749、96万元未及时清算缴入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资金存放在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和市非税收入管理局问题。2015年前,市级国土出让收入由市乡镇财政管理局负责设立专户统一征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直接征收、专户核算、收入分解、净收入上缴国库”征管模式。从2015年起,市级国土出让收入征收职能进行了调整,实行由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委托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征收模式,国土出让收入直接缴入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资金结算后由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缴入国库纳入基金预算管理。
至20XX年12月,存放在市乡镇财政管理局“暂存款”的108305、49万元,主要是2015年前发生的未结算支付的预付款和保证金,以及部分项目未及时办理相关结算手续暂不宜确认为国土出让收入的款项,因此未及时缴入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今年以来,加大了这部分资金的清理力度,1-9月,已结算转入政府性基金收入39274万元,从20XX年10月起,市级国土出让收入将纳入市财政国库管理局财政专户管理,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国土出让收入账户将予以撤销,今后类似问题将不会出现。
至20XX年12月,存放在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待查收入”账上余额36272万元,主要是因开发商竟得地块的土地出让金未全额缴清,暂未办理相关手续而未到市乡镇财政管理局开具一般缴款书,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无法进行收入确认而影响了及时上缴。以上“待查收入”已于20XX年6月底前完成收入确认并全额上缴国库作政府性基金收入,已整改落实到位。
(四)关于国库集中支付指标结余挂账23856、9万元问题。主要是特设专户项目进度及上级指标下达过缓造成指标结余较大。这部分结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工程在建、项目未完工或已完工但未办理结算形成的结余;二是特设专户项目进度过慢形成的结余;三是零星指标未及时清理使用形成的结余;四是待付的往来资金或代管资金结余;五是非税收入结余;六是项目完工结算后形成的专项净结余;七是正常经费结余。
今年7至8月,按照市人大及市财经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市财政局多次召集会议、制订方案,对市直集中支付单位指标结余情况进行了全面摸底清查,认真查找原因,提出了处理意见和建议。一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二是及时清理零星指标;三是加强往来资金清算;四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五是统筹安排结余资金。同时,拟在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时,将20XX年结余指标纳入部门预算,部分结余资金由市财政收回统筹安排。对已完工结算项目产生的净结余,由市财政收回,统筹安排用于下年度新增项目;对纳入预算管理,实行以收定支方式拨付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确定拨付比例时综合考虑上年度指标结余情况,对拨付后至下一年度7月1日仍有结余的指标,由市财政收回;有正常经费结余的单位,原则上不考虑追加工作经费,对拨付后至下一年度7月1日仍有结余的指标,由市财政收回。
(五)关于财政专户归口管理不彻底问题。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清理整顿地方财政专户的整改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户管理意见的通知》和《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专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高度重视财政专户管理工作。一是狠抓财政专户清理整改;二是狠抓财政专户归并、撤销;三是狠抓财政专户归口国库管理。印发了相关文件,明确了工作职责,分工协作,逐步推进。同时,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建立健全财政专户管理长效机制,结合上级审计和同级审计提出的整改意见,出台相关管理制度,明确管理部门工作职责,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建立不相容岗位严格分离制度,完善财政专户信息管理系统,确保财政专户资金安全高效运行。至10月底止,除根据《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一条规定保留“郴州市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并更名为“郴州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加盖国库部门印章外,审计报告中所指定期存单55张已按相关规定归并到36张,9个非税收入专户已实现非税与国库共管,8个土地出让收入支出账户撤并工作正在进行中,预计本月可完成,市本级财政专户归口管理已整改到位。
这项工作得到了上级财政部门的充分肯定,在今年9月全省财政专户整改工作通报中,两个市受到省厅的表扬,郴州市是其中之一。
(六)关于部分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不合理,低于规定用途的比例问题。一是根据有关政策精神和要求,从2015年起,散装水泥办、墙改办作为参公单位编制预算,所有工作经费将列入公共财政预算,不再从基金预算中列支;二是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取消部分非税收入项目省级分成的通知》(湘财综20XX17号)规定,自20XX年7月1日起取消“两项基金”上缴省级部分。今后将进一步规范项目申报程序,积极开展项目调研活动,加大对相关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严格执行《郴州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下一步的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机制。一是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坚持绩效优先理念,强化部门预算支出主体责任。从2015年起凡是向市本级财政申报5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同步申报绩效目标。预算批复时同步批复绩效目标,预算执行时同步跟踪绩效目标。对没有按时完成绩效目标,工作不规范,评价结果差的,下年度不予安排或调减预算。二是建立资产配置预算审核制度,加强政府采购方式审批,实行基本建设计划申报,促进预算编制与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有机结合。三是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加强政府采购方式审批,在批复政府采购预算时一并批复政府采购方式。四是加强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合理设定专项资金,逐步淡化专项资金“基数”的观念,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统筹安排,形成合力,集中财力办大事,提高专项资金预算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二)进一步强化财政精细化管理。一是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的科学研判,密切关注财税政策的调整,切实将研判结果及财税政策变更对我市财政的影响纳入到财政收入管理中。同时,积极跟踪“营改增”改革后续政策,实时掌握该项改革对财税、企业的影响及改革成效,确保财政收入全面、真实、合理,努力做到财政收入管理精细化、科学化。二是做好预算基础业务管理,加强预算指标管理。依法按时批复年度市级部门预算,及时将部门预算指标导入指标管理系统,严把资金审核关,严格按资金支付审批程序拨款。三是强化专项资金监管,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作为财政监督和绩效评价的重中之重,综合运用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专项检查等监管手段,对专项资金使用实行全过程控制监督,不断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四是积极推进财政监督转型,从2015年起财政监督检查机构全程参与部门预算编制执行,推动财政监督由注重事后监督向注重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的全过程监督转变,由突击性、专项性检查向日常性、常态化检查转变,建立起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相互制衡的管理机制。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监管。一是严格预算评审。严格执行财政、审计和建设三家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预算控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郴财办〔20XX〕12号),明确预算控制价的约束作用,对不执行预算控制价管理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财政部门不拨付建设资金、招标主管部门不予招标备案,审计机关依据有关规定予以核减。二是加强重点环节监管。严把招投标关、变更关和监理关,明确投资概算调整的审批程序,严格控制项目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对重点项目实行审计全程跟踪审计,控制建设成本。三是建立投资项目资金绩效和风险评价制度。由市财政局牵头,组织专家和中介机构成立资金绩效和风险评价小组,对项目资金概算、预算执行、财务管理、债务风险等进行评审,为项目建设决策提供依据。四是建立投资项目资金监督检查制度。由市审计局牵头,抽调专家组成监督检查小组,定期对项目建设进行跟踪监督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违法违规事项。
(四)进一步健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一是建立审计整改问责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也是问责和责任追究的重点对象,问责的主要内容要在整改措施和整改效果等方面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是建立审计整改结果报告制度。被审计单位要在一定时间内,向政府、人大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并逐步公告被审单位审计整改结果,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予以曝光。三是建立审计整改跟踪检查机制。在一定时间范围内,跟踪检查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决定、采用审计报告意见与建议以及处理审计移送事项的结果情况;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结论落实反馈制度和审计回访制度,确保审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得以落实,发现的问题得以整改。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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