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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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民政局,要点
民政工作要点

月9日,2015年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在昆明召开。李纪恒书记、陈豪省长、张祖林副省长分别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去年民政工作,对做好今年全省民政工作提出了要求。厅领导,各州市民政局局长、办公室主任,厅机关、老龄办各处室和各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出席会议。

段丽元厅长在总结2014年工作时指出,2014年是云南民政工作大事多、难事多、急事多的一年,全省民政系统紧扣保障和改善民生主题,全面深化改革,扎实推进各项工作。防灾减灾救灾备灾工作高效有序,全力应对鲁甸6.5级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受灾群众得到妥善安置,民房恢复重建工作快速推进;社会救助兜底有力,全年投入123.8亿元,救助各类对象1265万人(次),社会救助体系由粗放式向精准式转变;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扎实推进,中央和省级投入5.31亿元,资助建设养老服务机构402个,养老床位达99476张;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改革深入推进,社会组织直接登记工作全面展开,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双拥优抚安置政策有效落实,有力促进了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基层社会治理基础不断巩固,逐步推行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基层民主建设更加完善;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水平持续提高,殡葬改革、婚姻登记、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区划地名等工作取得新进展;自身能力建设切实增强,初步探索出一条以调研找问题、以问题建清单、以督查促落实的有效推动民政工作发展的路子。

段丽元厅长指出,2015年,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视察云南工作时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省“两会”和全国民政工作会议部署,以“四个全面”为统领,主动适应新常态,自觉服务和融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对接中央和省确定的年度重点改革举措,坚持业务建设和自身建设两手抓、两手硬,着力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着力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着力深化民政领域改革、着力全面加强民政法治建设、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快推进民政事业科学发展。 要科学编制好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争取将更多的民政项目纳入当地总体规划、将更多的资金进入总盘子,千方百计加快民政事业发展。

要进一步增强改革意识,全面深化民政领域改革,推动民政事业精细化发展,提高民政工作的整体质量和效益。要深刻认识全面推进民政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民政工作的能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努力践行“三严三实”、“忠诚干净担当”,强化作风政风行风建设,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要动员和依靠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民政工作,学会用市场化方式开展民政工作,让资源配置创造最高价值、取得最佳社会效益。

段丽元厅长强调,要严格按照2015年工作要点的要求,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是要完善发展养老服务业和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管理配套政策体系,切实抓好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建设和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补助工作,着力提升养老机构服务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慈善事业在扶老养老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步伐。二是加强社会救助制度机制建设,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进一步完善五保供养机制,着力提升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能力和水平。三是切实做好灾区群众生活救助,扎实推进民房恢复重建,强化规范救灾款物监管使用,确保救灾工作及时高效。四是认真贯彻落实省两办《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大力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加强殡葬基础设施建设,拓展惠民政策受益范围,积极推进殡葬改革。五是落实好双拥优抚安置政策,进一步做好解困帮扶工作,抓好抗战胜利70周年等纪念活动,深化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推进军休军供管理服务改革,促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六是深入推进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城乡社区治理服务创新,加强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工作,不断创新社会治理体系,全面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七是大力推进民政法治建设,加强政策法规创制,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健全依法决策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机制,充实加强民政法制工作力量,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段丽元厅长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自觉把抓落实贯穿民政工作各个领域、各个环节,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通过抓队伍建设、抓改革创新、抓政策配套、抓信息化建设、抓督查评估、抓责任到位,把工作一项一项地加以推进、一件一件的干出成效,把每项政策、每项工作都落到实处。

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长周潮明对2014年全省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全面回顾,并强调2015年全省民政系统要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关于反腐倡廉的总体部署,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改革创新、扎实工作,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以建设法治民政、廉洁民政为目标,以正风肃纪为抓手,以预防腐败为重点,深入推进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开创全省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民政工作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和民政事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会议还邀请了民政部政策法规司法制二处张时飞处长就民政法治建设专题授课。昆明、昭通、曲靖、玉溪、文山、普洱、大理、丽江等州(市)分别就推进社区治理、做好鲁甸地震救灾救助工作、创新社会组织管理服务机制、推进殡葬事业科学发展、创新优抚安置服务保障机制、加大福利彩票发行力度,织密社会救助安全网和推进养老机构建设等内容进行了交流发言。

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的民政与民生要点摘要

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的民政与民生要点摘要

作者:佚名 信息来源:综合 点击数:388 更新时间:2015-03-09 16:24:03

一、2014年工作回顾

继续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作为改革的重头戏。国务院各部门全年取消和下放246项行政审批事项,取消评比达标表彰项目29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149项,再次修订投资项目核准目录,大幅缩减核准范围。着力改革商事制度,新登记注册市场主体达到1293万户,其中新登记注册企业增长45.9%,形成新的创业热潮。经济增速放缓,新增就业不降反增,显示了改革的巨大威力和市场的无限潜力。

织密织牢民生保障网,增进人民福祉。我们坚持以人为本,持续增加民生投入,保基本、兜底线、建机制,尽管财政收入增速放缓、支出压力加大,但财政用于民生的比例达到70%以上。

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完善就业促进政策,推出创业引领计划,高校毕业生就业稳中有升。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又提高10%。新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740万套,基本建成511万套。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9.97%和14.1%,残疾军人、烈属和老复员军人等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提高20%以上。

深入推进医药卫生改革发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扩大到所有省份,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基本建立,全民医保覆盖面超过95%。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深化,县乡村服务网络逐步完善。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县市达到1300多个。

去年云南鲁甸、景谷等地发生较强地震,我们及时高效展开抗震救灾,灾后恢复重建顺利推进。积极援非抗击埃博拉疫情,有效防控疫情输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事故总量、重特大事故、重点行业事故持续下降。着力治理餐桌污染,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 我们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法等法律15件,制定修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行政法规38件。政务公开深入推进,政府重大决策和政策以多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完成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改革信访工作制度。法律援助范围从低保群体扩大到低收入群体。加强城乡社区建设,行业协会商会等四类社会组织实现直接登记。严厉打击各类犯罪活动,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了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

我们严格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严格执行国务院“约法三

章”,政府性楼堂馆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三公”经费得到有效控制。加大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力度,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一批腐败分子得到应有惩处。

二、2015年工作总体部署

新的一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也是稳增长调结构的紧要之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着力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把转方式调结构放到更加重要位置,狠抓改革攻坚,突出创新驱动,强化风险防控,加强民生保障,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改革力度。今年再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建立规范行政审批的管理制度。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注册资本登记,逐步实现“三证合一”,清理规范中介服务。制定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公布省级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地方政府对应当放给市场和社会的权力,要彻底放、不截留,对上级下放的审批事项,要接得住、管得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为企业和社会服务一张网,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依法保护企业和个人信息安全。大道至简,有权不可任性。各级政府都要建立简政放权、转变职能的有力推进机制,给企业松绑,为创业提供便利,营造公平竞争环境。所有行政审批事项都要简化程序,明确时限,用政府权力的“减法”,换取市场活力的“乘法”。

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实施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发展服务中小企业的区域性股权市场,推进信贷资产证券化,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推出巨灾保险、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创新金融监管,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大力发展普惠金融,让所有市场主体都能分享金融服务的雨露甘霖。

加大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力度。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安排740万套,其中棚

篇二:民政局,要点
民政局2012年工作要点

东港区民政局2012年工作要点

2012年,是我国发展进程中具有特殊意义的一年,也是实现“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全局民政工作总的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八大精神,深入贯彻学习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区“两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以加强和改善基本民生、创新社会管理和服务为主线,进一步建立规范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和双拥工作长效机制,努力在低保听证制度管理运行上求得创新和突破,不断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规范化,把全区民政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一、 进一步健全新型社会救助、救灾体系

把强化规范管理、增强救助实效、创新救助救灾办法作为工作先导,努力提高社会低收入人群生活水平。

1、提高低保救助标准。一是进一步规范完善低保听证制度,确保低保政策的享受公开、公平、公正,并将此制度作为2012年度创新项目予以推介;二是充分利用市局建立的“成功民政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平台”,并通过低保核对中心,从源头抓起,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三是加大救助力度,将城镇低保标准提高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3%,农村低保标准在原有的基础上提高200元,实现城乡低保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2、全面推动“五线一网”医疗救助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加大医疗救助惠民政策的宣传力度,让低保对象、五保对

象知晓城乡困难居民家庭资助参保、大病医疗救助、门诊救助、临时医疗救助和慈善医疗救助相结合的“五线一网”医疗救助制度,确保实行“一站式”结算;。

3、加快推进敬老院改造和托养设施建设。一是提高规划标准,加快建设进度,力争年内完成三庄镇敬老院建设;二是对全区现有敬老院相关设施进行配套改造,并结合实际情况搞好部分敬老院的扩建,不断增加“五保”老人集中供养数量。【民政局,要点】

4、扎实开展“银龄安康”工程。坚持平衡发展、重点突破,力争年内参保率达到95%以上。

5、结合市民政局将要出台的《日照市自然灾害救助实施办法》制定出台《东港区自然灾害救助实施办法》,规范灾后恢复重建、冬春灾民生活救助及自然灾害统计工作。

二、 抓紧抓好双拥和优抚安置政策的落实

扎实开展新一轮双拥模范城创建活动,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促进军民融合发展。【民政局,要点】

6、认真开展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一是开办2011年度冬季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班;二是积极做好自谋职业办理相关工作,争取今年自谋职业率达到85%,安置率达到100%。

7、做好退役及现役士兵相关保障工作。一是继续做好对未认定60岁以上退役士兵的身份确认工作,并按上级要求,做好补助金的发放;二是及时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

放工作;三是认真开展节日走访慰问驻军活动,全力做好海训部队相关保障工作。

8、提升对优抚对象的服务水平。一是继续开展好为重点优抚对象进行健康查体活动;二是对帮助部分优抚对象进行危房改造工作进行验收,并按要求拨付补助资金;三是更新软件信息平台,实现对优抚对象的优抚、医疗“一站式”服务。

9、认真开展我区烈士褒扬工作。一是贯彻落实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的通知》精神,集中核查、认定部分烈士子女(含建国前错杀被平反人员的子女),并为其每人每月发放130元的生活补助;二是积极争取政策,加快推进东港区葡萄山烈士陵园的开工建设。

三、进一步提升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水平

提高婚姻登记、审批大厅服务水平,指导殡葬改革,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水平。

10、提高婚姻登记服务水平,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一是全方位培养婚姻登记员的综合能力,2012年,实现婚姻登记员持证上岗;二是认真开展“亲切服务”倡议活动,努力创建3A级婚姻登记机关,争创无投诉单位。

11、树立良好的行政审批形象。一是做好行政服务窗口搬迁有关配合工作;二是按照行政服务中心要求,坚持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班制度;三是进一步做好行政审批改革,精简审批事项,缩短审批时限。

12、做好殡葬、公墓建设管理工作。一是配合市民政局做好殡仪馆的搬迁工作;二是宣传落实好《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规范村级公益性墓地建设和管理;三是做好人口信息平台建设维护,定期传报死亡、收养数据。

四、扎实推进地名普查、平安边界建设工作

以“区划讲科学、边界讲和谐、地名讲文化”的工作理念,不断提高区划地名工作管理和服务水平。

13、做好地名普查收尾工作。一是继续对地名普查数据进行查漏补缺、充实数据库属性信息,完善成果表及成果图;二是按照国家地名普查成果验收要求编纂《东港区地名志》; 三是按要求完成编纂《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典.山东卷》(日照东港部分)。

14、做好2012年东港-胶南线的联检及平安边界创建活动,对边界纠纷及时化解,实现边界平安。

五、加快推进社会福利、慈善等基础设施建设

以保民生、惠民生、为主线,大力发展扶老、助残、济困事业,构建适度普惠型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

15、加快全区福利设施、制度建设。一是加快推进社区和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及老年服务设施建设;二是加大对福利企业的管理力度,切实维护好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三是建立落实城区“三无”人员生活补贴制度、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

16、认真落实福利救助政策。一是做好辖区内流浪人员救助和东港区福利院管理工作,完善弃婴入院养护和送养制度;二是进一步做好新增孤残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普查工作,并纳入低保范围,提高他们的生活待遇。

17、积极推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一是深入开展“阳光捐助”活动,将捐赠及使用情况在报刊、网络公开;二是适时在网站上增加求助信息栏目,把常年和近期急需物资主动向社会公布,引导社会捐赠,增强物资捐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加大对社会组织的培育力度,推进“建组织扩覆盖”活动

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按照“成熟一个、组建一个”的原则,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18、抓培育。一是深入各社会组织,对其进行动态调查了解,以加大对社会组织管理力度,严格查处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的违法活动;二是严格对新成立社会组织的审批,做到条件合格、程序严密、责任清晰,以建立良好的社会组织管理秩序。

19、抓组建。一是继续做好社会组织中党员的管理和新发展党员工作;二是积极培养树立一批特色鲜明、示范带动力较强的党建工作示范点,发挥典型引导和带动作用。

篇三:民政局,要点
2015民政重点工作考评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突出重点、简便易行、激励为主、统筹兼顾的原则,通过实施工作考评,促进重点工作落实,准确掌握各镇(街道)民政工作情况,加强分类指导,鼓励创新创先创优,推动全县民政工作科学发展。

二、考评内容

(一)2015年突出抓好的五项重点工作,即社会救助工作、城乡社区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民政信息化建设、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指标落实。

(二)其他重点抓好的13个方面工作,即救灾救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双拥工作、优抚工作、安置工作、社会组织管理、地名管理、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民政宣传、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及志愿者队伍建设、基层民政队伍建设、民政财务统计、慈善事业。

有关统计数据截至2015年11月30日。

三、考评方法

对各镇(街道)民政工作的考评分为综合考评和单项考评两部分。

(一)综合考评

1.考评办法。年度民政工作综合考评实行千分制,由日常考评、年终考评和局班子考评三部分组成,分别占50%、30%和20%。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指标落实采取加减分,加减分最多不超过100分。

日常考评。侧重对县民政局安排的各项重点工作日常推进的考评。由各业务股室根据《2015年全县民政重点工作考评项目表》,结合日常工作情况,对各镇(街道)单项工作进行评价。

年终考评。侧重对全年工作成效的考评。年底,由局领导带队,机关各股室有关人员组成综合考评组对各镇(街道)民政工作进行考评。考评组成员根据《2015年全县民政重点工作考评项目表》规定的考评项目、指标要求和业务分工,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检查等方式对各镇(街道)工作进行评价,经带队领导确认后提交评价表。

局班子考评。侧重对工作态度和工作成效的考评。由县民政局班子成员对各镇(街道)民政整体工作给予评价。

日常考评、年终考评和局班子考评,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对应系数分别1、0.9和0.8)。其中,优秀等次各镇(街道)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个。日常考评和年终考评中,每一项目考评得分为该项目的分值乘以考评等次加权系数。日常得分和年终得分为各项目分值之和,局班子考评得分等于参与考核的班子成员评分之和除以参与考评的班子成员人数。其中,每名局班子成员的评分等于1000分乘以评价结果的加权系数。

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指标考核。每项指标每高(低)于全县平均值1个百分点,加(减)5分。单项指标最高加减15分。

各镇(街道)综合考评得分=日常考评得分*0.5+年终考评得分*0.3+局班子考评得分*0.2+加减分。

2、等级确定。根据各镇(街道)得分,设立综合考评一、二、三等奖,各占各镇(街道)总量的1/3左右。

3、本年度各镇(街道)民政办工作人员有违法行为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取消该镇(街道)年度综合评优资格。

(二)单项考评

1、考评内容。对社会救助、救灾救济、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社区管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双拥工作、优抚工作、安置工作、社会组织管理、地名管理、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民政宣传、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及志愿者队伍建设、基层民政队伍建设、民政财务统计、民政信息化、慈善事业等17项重点工作进行单项考评。

2、考评方法。由县民政局分管领导和相关业务科室根据《2015年全县民政重点工作考评项目表》进行考评打分,并提交局办公会审议。

3、本年度内各镇(街道)民政办工作人员有违法行为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取消该镇(街道)当年度评优资格。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机关科室及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民政重点工作考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局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加强对分管工作单项考评的审核把关,做好对各镇(街道)民政办的单项业务考评;局机关各科室负责对相关考评项目的动态掌握与工作督导,实事求是地对各项业务给出考评等次意见,并写出相关业务工作评估报告。

(二)周密实施。各镇(街道)民政办要根据本方案,细化分解考评项目和工作任务,明确责任,把握进度。在县局综合考评前,对照考评项目表实事求是搞好自查并写出评估报告,认真核对有关材料和数据,分类汇总后报县局办公室。局机关各股室要按照本方案,进一步细化措施,切实加强业务工作指导,确保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务求实效。开展民政重点工作考评,是科学衡量民政工作成效的重要举措,是以重点带全盘、推动民政工作创新发展的有力抓手,局机关和各镇(街道)民政办都要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这项工作,以考评促工作、求实绩、谋发展,使民政在保障基本民生、创新社会管理、促进国防建设、强化社会服务方面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和更大成效。实施过程中,要认真落实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注重考评实效,避免给基层民政部门增加负担。

篇四:民政局,要点
2016民政局党委班子述职述廉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民政局党委班子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三创一办”和“协力争先”的要求,紧紧围绕促进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纵深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目标任务,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团结带领广大民政干部职工,奋力拼搏,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确保民政工作取得显著成效。现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市直单位领导班子和市管干部2016年度考核工作中开展领导干部“辛苦指数”测评的通知》要求,我代表市民政局党委班子进行述职述廉,请与会同志们进行评议。

一、民政工作完成情况

(一)民生实事进展顺利

一是全市城乡低保、低收入家庭认定、城乡医疗救助三项列入全省十大民生工程全面落实。城乡低保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则退和按标施保。城乡低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全面建立,2016年至2016年的“十二五”期间,全市城乡低保对象保障标准按年均不低于12%的幅度增长,2016年4月提标后,云岩区、南明区、区、乌当区、白云区、区及金阳新区城低保标准从300元月/人提高到340元月/人,县、息烽县、修文县和清镇市从240元月/人提高到270元人/月。云岩、南明实行城乡低保标准一体化,从300元月/人提高到340元人/月,区农低保标准从150元月/人提高到170元月/人,区、乌当区、白云区和金阳新区从125元月/人提高到140元月/人,县、息烽县、修文县和清镇市从110元月/人提高到125元月/人。提标后城低保人均月补助239元,增加了37元,农低保人均月补助64元,增加了15元;目前,全市城乡低保对象63033户、134714人,其中,新增城乡低保对象3744人,退出城乡低5651人;累计发放城乡低保资金26825.6124万元,其中:城市低保对象35175户、74382人,支出城市低保金23002.0885万元;农村低保对象27858户、60332人,支出农村低保金3823.5239万元,人均补差月64元。社会救助工作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以完善市社会救助管理系统城市低保子系统为契机,分别在云岩区和南明区开展低保基础数据集中录入和培训工作,培训基层低保工作人员1000余人次,基本完成了云岩和南明两区38216户、42110人的城市低保对象低保业务基本情况数据库建设,实现了市、区(市、县)、街道(乡、镇)和社区四级联网信息化建设,基本实现低保申请、审核、审批自动化网络化管理。居民家庭收入核对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和常态化,去年对615户居民家庭收入情况进行比对,信息平均检出率为20.5%,市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在全省起到示范作用,被民政部确定为“全国首批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示范单位”。市救助局正式批准成立,人员编制从15人增加到30人,标志着低保救助工作机构进一步健全完善,城乡医疗救助水平明显提高。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针对城乡医疗救助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围绕扩大救助覆盖面,提高救助标准,简化救助程序,加大调研力度,起草了《市城乡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在部分区、县进行试点检验,待成熟完善报市委、市政府审核批准全面实施。截止第三季度,全市已实施医疗救助133535人次,救助金额1537.3万元。其中,城市医疗救助62607人次,共支出救助金447.4万元,农村医疗救助70928人次,共支出救助金1089.9万元。

二是社会福利院老人康复楼建设、精神病院新院及门诊楼建设、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免费提供基本殡葬服务试点等纳入全市为民“十件实事”工作进展顺利。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养老服务体系,我局还投入1800万在金阳新区中心地段购买建筑面积达7200平方米的福利设施。我局代市政府起草了《关于区、区及“一市三县”开展免除城乡亡故居民殡葬基本服务费的试点方案》,推动了免费提供基本殡葬服务试点工作的开展,此项惠民殡葬政策效果明显,得到广大老百姓的认可,目前,市6个试点区(市、县)为3895户城乡亡故居民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260.8845万元,景云山在试点工作中为3千多名困难群众开展免费服务,投入经费200多万元。

(二)社会救助成效明显

一是抗灾救灾减灾工作扎实深入。2016年,市相继遭受凝冻和特旱灾害,全市受灾人数共181.4万人(次),救助受灾困难群众人数14.855万人(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2.58亿元。组织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积极投身于抗灾救灾工作中,投入救灾资金2016.05万元,救灾物资折款709.39万元,用于解决受灾困难群众的饮水和口粮困难问题。开展冬令春荒缺粮人口摸底调查,下拔冬令款1382万元、春荒款235万元,救济困难群众108051人,确保灾民冬春期间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病得到及时医治。进一步强化全民防灾、减灾、自救、互救意识,积极做好防汛抗旱等应对自然灾害的各项准备工作,储备应对突发自然灾害三级响应救灾物资,与气象、部队等有关部门建立协调联快速联动机制,确保救灾物质12小时内运抵灾区。大力开展减灾示范创建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省综合减灾规划(2016--2016)》和全省救灾工作会议精神,下发了《关于开展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工作的通知》,加强组织领导,指导带动社区防灾减灾工作有序开展,创建五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加大市救灾仓库建设力度,积极筹备成立市防灾减灾中心。

二是发展慈善救助事业完善社会互助扶持机制。在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全市范围内积极组织开展慈善捐款工作,市慈善总会累计募集善款善物3749.08余万元,其中,善款3699.08万元,各类慈善捐赠物资折款50余万元,营造关爱弱势困难群体和关注慈善事业浓厚氛围;安置残疾人就业692人,为残疾职工缴纳社会养老及其他保险382.5万元。同时,启动慈善情暖万家活动,市委常务副市长、市慈善总会会长李忠亲自挂帅,组织对全市220家困难家庭和4家养老机构发放慰问金56万余元。开展三县一市“留守儿童”基本情况调研,对19346名留守儿童制定了关爱救助方案,在毛云乡中心学校成立留守儿童援助中心。为加大慈善救助力度,大力倡导社会互助,募集善款50万元对全市25家“慈善爱心超市”每家2万元的一次性慈善援助,并统一挂牌为“市慈善总会慈善爱心超市”。

三是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扎实深入。为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确保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酒博会、贸洽会期间市能够及时、有效地疏散受助人员,制定了《关于做好市“协办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酒博会”、“贸洽会”期间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成立了全省各救助站长为成员的市民运会、酒博会、贸洽会救助管理工作跨省协作领导小组,认真做好帮扶返乡农民工救助服务工作,为顺利举办“三会”提供了保障;全年救助各类人员36257人次。为确保流浪未成年人得到及时救助保护、教育矫治、妥善安置,最大限度减少未成年人反复流浪,代市政府起草的《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切实维护了流浪未成年人合法权利。

(三)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上新台阶

一是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不断健全完善重点优抚对象定期补助自然增长机制,在乡老复员军人定期定补标准844—550元/月,高于全省标准;全市各类优待抚恤按时足额发放;完成特困企业老复员军人生活医疗补助审查工作,下拨全市特困企业老复员军人生活医疗补助金52万元;军休干部房改基础性工作已基本完成,现正向上级部门申报落实军休干部房改经费;认真落实1701人退役士兵安置接待工作支出,培训经费约570万元,开展各种教育和技能培训1465人,筹集劳动就业指标600人,较好地解决了退役士兵就业难问题;在新兵运输、老兵转运、过往部队饮食饮水供应方面,共接待新老兵4.5万人,顺利完成了军供转运接待工作任务。开展全市革命烈士陵墓摸底调查工作,积极争取筹建市革命烈士陵墓管理机构。

二是深入创建全省、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市及6个区(县、市)荣获全省双拥模范城(县)命名表彰,市连续第六次通过全国“双拥模范城”评比考核。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经费及时、足额发放,“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全面推行。地方积极支持不对国防建设,认真开展国防教育,开展多种形式的拥军活动。全面落实军休干部“两个待遇”,稳步推进军休房改。发动驻筑部队捐款60余万元参与“十里河滩”绿化建设;组织协调驻筑部队1500多名官兵参加市奥体中心志愿者和“民动会”安保活动。

(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效加强

一是第八届村(居)会换届选举工作全面完成。在全市第八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中,参加换届选举的村委会1156个、居委会471个,除1个居委会因村改居和2个村委会因村征地拆迁需延期选举外,其余村(居)已全面完成换届选举工作。本次换届选举与第七届相比,“海选”和“直选”率分别提高了12.3%和22.9%。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在全省广泛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以巩固和扩大“难点村”治理成果为重点,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为目标,创建“市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村”56个村。

二是社区建设实现新的突破。在抓好第八届村(居)换届工作的基础上,按照《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的意见》,加大对各区(市、县)城市社区建设和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力度。全市农村社区试点村扩大到146个,白云区被命名为“全国和全省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示范单位”。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扩大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围绕理顺社区服务中心与居委会的关系,强化居委会自治功能,规范社区服务中心设置,代市委、市政府草拟了《关于开展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扩大试点相关工作的意见》,并正式下发执行,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的做法得到民政部和省厅的肯定,得到中央、省级等媒体的广泛宣传报道,其社会作用和成效也得到了广大老百姓的认可。

(五)民政服务社会功能不断增强

一是强力推进社会组织管理创新。全市社会组织1545家,其中,社会团体710家,民办非企业单位835家,涉及群众近百万人。2016年,按照规定市级批准成立132家社会组织,15家社会组织进入培育阶段,注销(清理)社会组织7家。继续推进社会组织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召开全市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暨业务主管单位工作座谈会,市级社会组织填写《社会组织名册》报送率达95%;推动建立党组织的“双报双推”制度,通过年检年报基本实现全市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全覆盖。在社会组织登记服务窗口和社会组织中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确保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顺利推进。贯彻落实《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加强社会组织行政许可工作,推进社会组织登记便民措施和规范化管理,起草了《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登记和管理的意见》,经市长办公会、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颁布实施;总结《市民间组织登记工作一站式服务流程》试行以来工作经验,确保民间组织登记工作一站式服务有效向细节延伸;严肃开展社会组织年鉴和专项检查等执法监察工作,社会组织年鉴合格率达93%;加强社会团体收费管理和收支管理,制定并实施《市社会团体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实施意见》,积极做好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有意图分层次的培育发展符合当前工作需要的社会组织。召开全市社会组织管理暨“和谐促进会”登记工作推进会,目前,市及区、县(市)均已成立了和谐促进会,在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是切实发挥区划地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加大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力度,指导督促各区、县(市)进行街、路、巷牌的、更换、设置与维修2400块;完成《地名故事》第三集的编辑出版和第四集的编纂工作;与各区县市签订了行政区域界限管理协议,完成了市部分行政区划结构性调整调查、论证、上报工作,乌当区地名设标评为“全国示范区”。

三是大力提升社会事务管理水平。为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工作,加强婚姻登记队伍建设,针对部分婚姻登记设置不规范、服务意识不强、婚姻登记服务搭车收费现象进行了检查纠正,邀请国家一级作家李宽定先生开展了“婚姻里的传统”讲座;全年全市结婚登记43196对;离婚登记13381对;补发婚姻登记证件10185份;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60639份,其中,涉外及港澳台结婚登记455对,离婚登记54对;办理港澳台收养登记3例,登记合格率达100%。结合“三创一办”工作,开展违法丧事活动整治工作,成立市城区违法丧事活动整治领导小组,印制发放《关于加强违法丧事专项整治活动的通告》,引导群众文明办丧事,提高群众殡葬法规意识;率先在全省推行文明殡葬、惠民殡葬——“骨灰生态节地葬”活动,宝福山陵园开发节地葬园地“义园”、修文净园推出树葬、凤凰山公墓推出鲜花葬、清镇市红枫艺术陵园推出了草坪葬,进一步提高了市民文明素质,得到了媒体广泛报道和社会好评。加大春节、清明期间祭祀活动安全检查工作力度,倡导低碳绿色环保祭祀方式,在景云山举办清明公祭大典,用献花和祭酒方式替代传统焚烧香蜡纸烛,参与逝者亲友近1000余人。据统计,各经营性公墓祭祀人数达24万人(次),选择鲜花祭祀的群众达90%,实现了“文明祭祀,平安清明”。全市全年火化遗体21932具,火化率为100%。

(六)社会福利事业稳步推进

一是公办福利机构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由民政局起草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实施,切实保障了孤儿在安置、抚养、教育、医疗、就业、住房等方面的权益,现我市儿童福利院420名孤儿集中供养生活费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1500元,超过省1000元的标准,763名散居孤儿生活费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600元;市儿童福利院加挂市特殊教育学校牌子。目前,市社会福利院和第二社会福利院供养老人405人,市精神病院收养精神病人101人,市老年公寓管理中心代养社会老人100多人,为高龄“空巢”老人解决生活困难提供很大的帮助。

二是不断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老有所养”行动计划(2016-2016年)的意见》中明确的任务,起草《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机构的意见》,进一步加大对社会力量投入养老事业的优惠扶持力度,全市新增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5家,床位数达2943张;通过新建、改扩建各类养老服务机构新增床位数1239张,超额完成市级和各区、市、县新增1072张养老床位数的目标任务。加强农村敬老院建设管理,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的通知》,改扩建清镇市乡,县镇、乡村,区镇五所农村敬老院。深入推进“居家养老”工程,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村)老龄工作的通知》,各区、县(市)在城市社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面达到90%以上,全年“居家养老”工作共投入资金654万元,全市423个社区,430个村开展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完成了省老龄办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为876名特殊困难、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发放护理补贴199万元,发出高龄津贴571.08万元。春节、国庆、重阳节走访慰问困难老人3200余名,慰问款567.64万元,米8545公斤,油1865公斤,棉被650床。

三是福利彩票市场良性健康发展。按照提升投注机资源利用率、合理布局彩票销售网络总体要求,进一步优化彩票投注站点布局,对19家站点进行拆并整改,开展对销售量排名靠前的站点和诚信经营站点表彰,积极开展彩票销售员培训工作,组织500多人(次)参加了学习培训,激发全市彩票销售站点的工作积极性,销售量大幅提升;继续办好“福彩杯”社区棋类赛活动,强化福利彩票宣传工作。截止11月30日共销售福利彩票3.704亿元。加大对福彩公益金使用监管力度,对1987年到2016年福彩公益金资助项目进行普查,统计、收集了项目名称、资助金额等内容。同时,重点对近两年来公益金资助项目的建设、服务情况进行调研,切实提高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效率。表彰彩票销售站的诚信道德模范。2016年,在协调财政部门共同对福彩公益金项目使用调研基础上,安排了5896.15万元福彩公益金使用计划,现已按照规范程序拨付2251.5629万元。

四是社会福利企业管理加强。目前,全市共有福利企业27家,年销售收入65382万元,认真落实国家对福利企业的扶持保护政策,促进福利企业健康发展,完成对2016年度社会福利企业年检工作。

(七)大力深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一是加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工作力度。在总结巩固第一批试点单位经验基础上,加大对民政部第二批社工人才队伍建设试点单位儿童福利院的指导力度,探索福利机构社工岗位设置及人员比例,全力推行儿童福利机构社会工作运行机制,结合援助孤残儿童项目合作探索社会工作专业技术方式在实际工作中的引用。结合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加大对社区基层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引导力度,积极鼓励南明区河滨办事处金地社区、花果园办事处沙坡社区,乌当区新天办事处育新社区申报省级试点。

二是大力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抓紧培养大批社会工作人才”的目标任务,在加大学习宣传力度的同时,积极开展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教育培训工作,举办一期市社会工作领导干部培训班,举办二期全市社会工作专业技术职称考试培训班,培训人数130余人;认真开展社会工作人才资源统计工作,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2016年度社会工作人才资源统计通知》的要求,我局牵头开展全市社会工作人才资源摸底统计,对全市16个社会工作领域的社会工作各类人才进行分类统计,目前,全市共有社会工作者3万余名,其中,专业技术职称社会工作者58名,有53名在民政系统;本次调查摸底统计为市委制定进一步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措施提供了数据支持。

二、民政自身建设情况

一是下基层帮群众促发展活动深入扎实。以开展“四帮四促”、“创先争优”、“转变作风大帮促,服务基层先锋行”、“千名干部下基层,扎扎实实帮群众”等活动为契机,制定了《关于开展“转变作风大帮促、服务基层先锋行”活动》、《“千名干部下基层,扎扎实实帮群众”工作实施方案》等,深入到基层、到农村、到农户中深入调研、访贫问苦,扎扎实实开展各项帮扶工作,并及时向市委和市政府上报帮扶信息。按照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的目标标准,组织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开展“我是共产党员,我为市争光”、“争做好党员,向党的生日献礼”等活动,促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不断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全年我局先后组织10批共派出干部250余人次到帮扶点,走访32个村民组3314户村民,帮助受旱灾群众解决抽水机5台,落实救灾资金30万;为村落实资金3万元解决顶兆小学、南凉小学300余名学生中餐就餐困难;筹集3万元帮助高寨乡政府解决办公经费困难;援助镇村3台电脑,用于改善村委会办公设施,资助2万元用于完善村级老年协会和老年活动中心建设;从救灾资金中安排2万元,解决杠寨村灾民许开伦建房困难;为加快农村社区建设步伐,资助15万元开展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慰问困难群众127户,粮油、棉被及慰问金总价值7900元。

二是以制度建设强作风促效能。紧扣“三创一办”,强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大力开展“争创百佳效能处室(单位)、百优服务标兵”,严格执行机关工作“四要十不准”规定,改进民政工作作风、改善工作效率、提高服务水平,努力建设服务型机关,在民政系统党员干部中进一步树立为民理念和为民意识,落实为民举措,提高为民本领,切实以科学发展观内化更新观念,转化工作思路,凝聚工作动力,落实为民政策措施。同时,进一步健全完善民政工作规章制度,制定了《市民政局机关首问责任制》、《市民政局机关限时办结制》、《市民政局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办法》、《市民政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市民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市民政局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规定》、《市民政局信访办理规定》、《市民政局新闻发布制度》、《市民政局群众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等规章制度,确保民政行政工作规范有序,收集编印《民政部门常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选编》,为进一步提高民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对全市民政系统80余人开展了“依法行政工作专题培训”;全年局机关接待群众来访125人次,受理群众来信26件,办理《市长信箱》件、百姓-书记市长交流台60件、市委群工中心90件,回复率为100%,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29件,答复满意率达98%。

三是干部队伍建设全面加强。结合市纵深推动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目标,市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民政工作“十二五”规划的发展任务,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加大民政干部队伍建设力度,强化民政干部的政治思想教育、综合素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民政业务工作能力培养,为全面推动民政工作的新发展提供组织和人才队伍保障。举办了党务知识、依法行政、提高执行力、生态文明建设、纪检工作、作风教育、干部任用四项监督制度、严肃换届纪律、文书资料、人事档案、规范劳动用工、人事劳资、财务管理等培育,加大对民政系统142名专业技术人员和296名技工人员技能培训力度,全年我局共投入教育培训经费79万元,参培人员达400多人次;派出2名领导干部参加市委组织部举办的县级干部培训班,3名同志参加科级干部培训班,3名科级干部参加市人社局举办的执行力培训班,派出12名干部外出培训学习。加强民政干部能力素质建设,认真搞好民政工作的调查研究,形成大量调研报告。配合省民政厅完成《社会工作人才在社会管理服务创新发展中的功能研究》课题;我局承担的《社会工作在提高党执政能力,夯实党执政基础中的作用研究》通过民政部成果验收;《市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研究》获民政部法制理论研究课题二等奖;《关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及村(居)委会法律地位的思考》获全国民政政策理论研究三等奖;《做好社会工作,加强社会管理》的论文在全国和省级刊物发表,并为人民网转载。同时,结合民政工作的发展,加大对局机关和局属单位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力度,公开竞争选拔局机关科级干部4名,考察聘用3名工勤人到局属单位副科级领导岗位,交流局属单位科级干部4名;公开招考引进干部13名。

四是规范化建设水平全面提升。结合行政机构改革的深化和发展,2016年及时全面完成局机关职责清理,严格按新“三定”方案设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明确内设机构和人员岗位职责,确保人员到位到岗,确保局机关各项工作健康运行,全面规范完成局机关行政机构改革工作。加大对局系统事业单位机构规范化建设力度,针对四个民政福利中心发展,争取市编办的支持调整其职责,提出了加强军字号机构的建议;同时,按全市的统一要求和规定,下半年启动了事业单位改革前的机构清理工作,对全局系统24个事业机构职能职责、人员编制、人员配备、领导职数等开展全面的清理,完成了全局系统事业单位新的机构设置方案报市编办。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全员聘用管理规定;按照市的统一规定和要求,全面推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建立局属单位及主要领导新的管理和考核机制;开展局机关和局属单位津补贴清理工作,全力推进全局系统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2016年市救助站、景云山、云岩区民政局申报为民政部规范化建设试点单位。局人事档案规范管理工作通过省委组织部一级达标检查。

五是机关党委、工青妇、精神文明建设、老干部服务管理、计生与人口综治、信息化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得到了全面落实。

三、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一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一岗双责”,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八届十次全会精神和市纪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制定下发了《市民政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市民政局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等,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和《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等,抓好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广泛开展党纪党规廉政法规学习,组织干部职工开展警示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活动,特别是在广泛深入开展严肃换届纪律学习宣传中,全面完成了参与率、知晓率、测试率、承诺率共4个100%,在市委组织部的检查中得到了好评,有力地促进我局组织和干部任用工作满意度的提高,较好地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二是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将党风廉政目标分解到班子成员和责任部门,落实到人,形成了完整的责任体系,确保民政工作健康运行。深入开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制定并全面落实《市民政局开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严格加强项目建设和财经纪律管理;励行节约,从严控制支出;对全局系统“小金库”专项治理进行复查,局属各单位签署治理“小金库”承诺书;认真做好“三访”工作,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三是扎实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民政党务政务工作公开透明力度,健全完善局党委会、局行政办公会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程序和内容,发扬民主,扩大民政干部和社会群众的监督覆盖面,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加大对党委班子和各级领导干部办事决策公开性和民主化建设,确保民政重大工作、建设项目、资金使用、干部任用等工作严格按规章制度实施。切实加强民政专项资金和招投标工作、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了各项民政专项资金的安全运行;开展对公务用车的专项治理,按期完成清理任务。

回顾2016年的工作成绩,是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是广大民政干部团结拼搏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局党委对广大民政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当然,我们已清醒的地认识到在工作中还有很多不足,还有很多需要艰苦努力的方面,但我们相信,只要大家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围绕全面推进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开拓创新,务实奋进,创先争优,以辛苦指数换来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一定会开创民政工作的崭新局面,民政系统的干部职工一定能为建设生态文明城市作出更大的贡献。

篇五:民政局,要点
2016民政局公共卫生周工作计划

为切实加强公共卫生工作,根据爱卫会《关于开展2016年秋季公共卫生周活动的通知》精神,特制订如下活动计划。

一、活动目标

通过传播健康知识理念、综合治理环境卫生、统一开展秋季灭鼠等活动,推动全局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的深入开展,为全局干部职工营造整洁、舒适、健康的生活、学习与工作环境。

二、活动时间

9月22日至9月28日

【民政局,要点】

三、活动内容

1、搞好本单位的环境整治工作,清沟排淤、治理卫生死角、清扫保洁、清理厕所,认真开展除“四害”活动。

2、积极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工作,组织开展健康知识咨询活动,并在人群集中的地方发放健康知识宣传材料。

3、深入开展秋季统一灭鼠活动。坚持“环境综合治理为主,化学药物防制为辅”的原则,广泛发动干部职工清除卫生死角、疏通水沟、铲除暴露垃圾、堵塞鼠洞、整理杂物,消除鼠类孳生地。要加强消杀药物的规范管理,杜绝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违禁药物,防止发生人畜误食鼠药中毒事件,确保用药安全,同时要做好鼠药中毒等的应急准备。

四、活动要求

1、广泛宣传此次活动的内容和意义,发动每一个工作人员参与其中。

2、加强配合,落实责任。要加强股室之间的协调与配合,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做到落实到人,不走过场。

篇六:民政局,要点
2016民政局上半年民政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报告

今年上半年以来,我县的民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和省、市民政部门的具体指导关怀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民政工作目标,践行“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宗旨,充分发挥民政保民生、促稳定、助发展的职能作用,求真务实,依法行政,大胆创新,实现了时间过半,完成任务过半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多项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

一、上半年民政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一)社会保障社会救助齐头并进。

【民政局,要点】

1、救灾工作有序开展。今年1~6月,我县遭受到了一次风雹灾和两次洪涝灾害,共造成我县直接经济损失8720万元,其中农业损失6012.68万元。倒塌房屋160户、307间,损毁房屋675户、1787间,农作物受灾面积12.08万亩,成灾面积8.08万亩,绝收面积0.16万亩,全县受灾人口10.7万人,紧急转移灾民7336人。灾情发生后,局党组及时组织应急分队人员,分组下到各乡镇了解灾情和指导工作。同时,紧急调度干粮600件、矿泉水600件、方便面600件、救灾大米2万斤、棉被340床、帐篷50顶,县财政在财力紧张的情况下挤出10万元,全部投入到灾民救济和重建家园中,受到了灾民的一致好评。

2、城乡低保工作扎实有序。一是及时发放城乡低保资金。1至6月共发放城市低保资金920.1万元、人月平286.82元;1-6月共发放农村低保资金917.3万元、人月平115元,城乡低保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了有效保障。达到了省市为民办实事要求。二是进一步巩固“阳光行动”成果。按照省、市统一按排,出台了《蓝山县社会救助对象动态管理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了城乡低保大排查工作。经认真核查,我县现有城市低保户2776户5195人,通过动态管理新增54户89人,取消184户284人;现有农村低保户11739户15459人,通过动态管理新增342户502人,取消185户261人;确保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应保尽保。

【民政局,要点】

3、做好了示范点创建工作。根据市社会救助工作会议精神,我局对创建示范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布署。由于去年的示范点创建工作没达到预计目标,造成亮点不亮的效果。今年我局本着集中人力物力,打造示范点的理念,预计投入30万元对两个乡镇、两个社区、八个村的社会救助平台进行标准化创建。对三个示范敬老院也投入30万元从硬件上进行修缮,从软件上进行补充完善。现示范点的制度牌等已制作完毕,其它工作正有条不紊地进行。

4、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开展顺利。一是及时发放五保供养金。截止6月底,全县在册五保户1025户1128人,共发放五保供养金151.8万元,人年平2400元;二是做好集中供养五保老人相关工作。与各乡镇、办事处人民政府签订了《五保集中供养协议》,根据五保对象的个人具体情况,对自愿入住敬老院且符合集中供养条件的及时办理入院供养,对不愿入住但需要有人照顾的,由村委会协调人员给予生活照料。采取入院进院自由,由五保对象自行选择供养方式,灵活解决五保户的生活照料问题。三是认真做好五保户医疗救助工作。对五保老人因病住院产生的医药费,新农合报销后未报销的部分,予以全额解决。

5、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在缓解困难群众看病难问题上起到了积极作用。1至6月份为358户385人因患癌症、白血病、尿毒症、精神病、心脏病及其他大病患者发放了1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大病医疗救助金,累计发放救助金182.8万元,使他们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

6、孤儿的调查摸底和基本生活费的发放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6]54号)和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民发[2016]161号)文件精神,我局认真、细致的做好了我县孤儿的调查摸底工作。1-6月新增15名孤儿,共发放纯孤儿基本生活费共计41.2万元,使我县孤儿的生活和学习得到了有力的保障。

7、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制度初见成效。县政府制定的《蓝山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试行)》、《蓝山县贫困家庭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试行)》、定点医疗机构及新农合、城镇医保“一站式”结算平台已全面实施。1-6月发放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141人 56.6万元。

(二)以加强村务公开及民主管理工作为着力点,扎实推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根据县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做好村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着重抓好了毛俊镇毛俊村、新圩镇上清涵村两个样板点,以点带面,全面铺开。同时,结合全县新农村建设要求,把推进村务公开作为强化基层民主,促进和谐发展的纲要性工作来抓。

(三)以落实重点优抚对象待遇为着力点,切实提高了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水平。

1、全面落实了优抚政策。

(1)、根据省厅的要求,扎实做好了优抚对象的数据采集、更新工作。针对我县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伍军人、伤残退伍军人、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等各类优抚对象较多且居住分散的实际,通过采取书面通知、办宣传栏、公布热线电话、上门服务、结合大多数在外地务工人员回来扫墓的时机等方式,对优抚对象的数据进行了采集和更新。

【民政局,要点】

(2)、及时足额发放优抚资金。通过加强优抚资金的管理,及时、足额、准确地把抚恤金和生活补助费发放到优抚对象手中,共发放资金443余万元。

(3)、积极开展优抚对象奔康活动。经反复考察,认真筛选,筹集资金30余万元准备对10户优抚对象进行扶助。

2、做好了退役士兵的培训及安置工作。

(1)、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6]4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拓宽我县退役士兵就业渠道,提高他们的职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拟定筹资40余万元从九月份开始对90余名退伍军人进行免费技能培训。

(2)、根据蓝山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蓝发[2016]40号)文件精神,今年共安置2016年转业士官和2016年度城镇退役士兵46人。

3、积极开展了双拥工作。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双拥办《二○一三年湖南双拥工作要点》(湘拥办〔2016〕1号)通知精神,认真开展了“三湘激荡双拥潮”为主题的征文及书画摄影比赛等纪念双拥运动70周年活动。

4、落实了军休人员的生活待遇。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原建设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购房面积未达标货币补差有关问题的通知》(政联[2016]6号)和《关于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购买现有住房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要求,为我县军休老干部发放住房补贴17.6万元。

(四)以构建“民生民政”服务体系为着力点,充分发挥了民政部门公共事务管理服务平台的作用。

1、进一步规范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监管。贯彻落实《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为重点,对38家社团及17家民非进行了年检。上半年,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无超出业务范围和活动地域现象。

2、扎实推进地名和界线联检公共服务工程。一是继续开展了地名公共服务工程工作,完善了路牌、门牌、地名设标工作,充实了地名数据库的录入。二是对蓝山-连州、蓝山-江华的行政区域界线进行了联检。

3、积极实行人性化的社会救助。创新社会救助模式,改被动救助为主动救助。坚持“先救治,后手续”的原则,及时有效地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6月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32人次,发放救助1.5万余元,送到定点医院救治精神病人35人,投入救治金38万余元。

4、殡改工作顺利开展。通过深入宣传和加大殡葬执法力度,今年1-6月共火化遗体126具,其中包括12具无名遗体,完成全年火葬任务的54%。

5、婚姻登记及收养登记规范化建设取得新成效。1-6月,共办理结婚登记1963对,离婚登记339对,补领结婚证232对,出具有关婚姻情况证明228份,接待前来咨询人员216多人次,为相关组织和个人提供、利用档案63份。坚决杜绝婚姻登记工作中的违法现象,全县婚姻登记合法率100%。

6、加快老龄事业发展步伐。一是积极为老年人服务,抓好老年人优待政策的落实,1-6月为老年人办理优待证2431本;二是认真抓好百岁老人的动态管理,对我县原已报和新增的百岁老人进行一次全面核实审查。三是认真组织老年人开展丰富多彩的娱乐活动,5月份组织参加全市老年人乒乓球比赛。

7、改善福彩销售环境,逐步提高发行量。今年1-6月,我县的福彩销售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共销售福利彩票980万元,其中电脑型彩票870万元、刮刮乐彩票110万,同比增长40%,完成全年任务的60%。同时组织全县投注站业主举办营销培训。

8、慈善救助稳步推进。半年来,共救助重灾户、特困户、重病户、贫困学生等183户、750余人次,发放救助款103562元。同时,积极开展为“四川雅安地震灾区募捐”活动,共募集资金186975元,并及时汇集到省慈善总会,再捐献给灾区人民群众。

9、计财工作责任到位。今年1-6共收到上级下拔各项资金总计5127.83万元,为我县的民政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10、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力开展行风建设,通过聘请行风监督员加强监督、推进工作人员挂牌上岗和廉政文化进机关、开展民政资金专项检查和治散漫治懒惰治奢侈等活动,转变了干部职工作风,民政干部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意识明显增强,勤政廉政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

(五)民政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

1、敬老院建设。新建的塔峰敬老院位于塔峰镇牛承村境内,占地面积20亩,需要投入建设资金300万元,现已完成设计、评审、正准备进入招投标阶段。

2、救助站建设。为完善我县救助站的硬件设施建设,创造更好的条件开展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我局在老民政办公区的一空坪处新建一栋集办公、救助的办公大楼。该项目已经完成设计、预算、评审,已进入招投标工作。

3、革命烈士纪念建筑物建设。在祥龙陵园旁征地20余亩,对建设用地锄草、设计、规划等前期工作,目前正在招标中,力争年底前峻工。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下半年,我们将按照市民政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各项部署,根据年初安排和当前我局各项工作进展,主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不断巩固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

1、进一步加强汛期各项救灾应急准备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随时应对突发性灾害的一切准备,确保灾害发生后民政部门及时查灾、准确报灾。

2、巩固完善城乡低保制度。一是进一步细化城乡低保操作程序,完善收入核定办法。就申报程序、申报时限和受理人员职责做进一步明确,做到群众有困难及时受理,件件有落实、有答复。二是在实践中不断修正城乡低保家庭收入核定办法,为基层对低保家庭收入的核定提供参考依据,力争做到公平、公正。

(二)继续探索建立新型的社会福利体系。

进一步加强敬老院的规范化建设,完善各种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弃婴、孤儿的收养工作,依法开展家庭收养;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的慈善意识,不断规范社会捐助行为,提升慈善事业管理水平。

(三)继续做好优抚双拥工作。一是继续开展双拥活动。按政策兑现义务兵优待金,组织“八一”走访慰问活动,支持部队搞好现代化建设;二是深入开展“爱心献功臣”活动。积极为重点优抚对象解“三难”;三是继续开展为老复员军人送医送药下乡活动。

(四)努力提升民政公共事务管理服务水平。

一是认真开展婚姻登记和收养登记工作,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婚姻法律法规宣传,提高群众对《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的认知程度,为我县营造良好的婚姻法律法规执法环境。发挥民政部门的职能优势,配合计生、卫生部门做好免费婚检的宣传工作,提高新人优生优育意识。依法办理收养登记。二是抓好各项社会服务工作。1、加大殡葬宣传及执法力度,规范县城的治丧秩序;2、加大对城市街巷街牌路标的管理和维护,不断规范全县道路门牌设置;3、切实做好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维护我县社会稳定。4、加大福彩管理站规范化管理力度和专营化检查力度,提升管理水平,确保完成我县福利彩票全年任务。5、加强城市社区建设,提高社区服务水平和自治能力。

(六)加快推进民政基础设施建设进度,确保在年底前全部完工。

三、存在的问题

(一)烈士陵园和敬老院建设受规划、征地等因素影响,阻力较大、进度较慢,无法按时完成进度。

(二)社会救助局增岗不增编且工作量逐年增大,不利于工作很好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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