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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贯彻落实国家、省发展新能源汽车的重大战略部署,按照“公共领域先行,多种模式推进”的思路,重点推广新能源汽车在公交、出租、环卫、物流、旅游、通勤等领域的规模化、商业化应用,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通过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培育新能源汽车市场需求,带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实现新能源汽车产业产需互促、良性发展。
二、发展原则
(一)统筹协调,持续发展。正确把握产业现状与远期规划、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基础建设与后续管理的关系,做到稳妥有序、适度超前、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二)政府先导,市场跟进。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企业市场主体作用,培育、引进本土企业和民间资本通过多种形式参与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加快形成市场化运作模式。
(三)推广应用,带动产业。通过新能源汽车推广运营,培育和扩大市场需求,带动全市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实现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布局和规模扩张。
三、推广应用的目标计划和重点领域
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作为全市生态文明综合改革示范城市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以公共服务领域为重点,不断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有效缓解能源消耗和环境排放压力。2016年,全市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新增或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提高。依据省政府下达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今年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目标安排400辆,具体任务分解见附件1。
(一)新能源汽车推广重点领域
2016年重点在公交、环卫、物流、旅游、通勤等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
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突出示范效应,建设新能源公交车示范线,公交车新增或更新车辆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
新能源环卫车推广应用。结合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和农村清洁乡镇建设,在城乡推广应用新能源环卫车。
新能源物流车推广应用。引进融资租赁公司,启动商业化推广试点,聚焦物流配送终端最后一公里,在邮政、快递、电子商务终端物流等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物流车。 扩大在旅游、通勤等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规模,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私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
(二)充换电设施建设步骤
按照统筹规划、适度超前的原则,编制全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规划,有序推进政府机关、公交场站、学校、医院、酒店、场馆、景区、大型购物中心等公共场所和新建小区充换电设施建设。今年,按照保障运转原则,重点由各新能源汽车应用单位,做好各自充换电设施配套建设。
四、支持政策
对本市购置列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中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和燃料电池汽车以及充电设施建设给予补贴。国家财政补贴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6〕11号)执行;省财政补贴按照《2016年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财工贸〔2016〕19号)执行。
由市财政局、市经信委负责,制订出台《2016年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实
施细则》,对购置新能源汽车按省级财政补贴的1.5倍落实财政补贴资金,对充电设施建设按照省级财政补贴同比例进行补贴,补贴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承担。各辖市要根据此原则,尽快出台财政补贴的实施细则。
五、组织领导
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公安局、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规划局、交通运输局、质监局、安监局、物价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供电公司、各辖市区(新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完成(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分工分别见附件2、3)。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承担组织协调推进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日常工作,负责编制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年度计划,统筹协调计划执行和资金补贴,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和总结。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卜晓放兼任办公室主任,市经信委副主任徐志伟、市财政局副局长严明礼、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郜大浩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六、保障措施
1.强化行政推动。各级政府机关、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公交、环卫、物流等企业,要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更新车辆时,要带头购置新能源汽车。鼓励在城市物流配送、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企事业单位通勤等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与现有运营车辆享受同等待遇进入运营领域,城市限制物流车辆进入的区域,允许纯电动物流车进入。
2.探索运营模式。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汽车租赁、充换电设施建设和运营等服务领域,积极探索公私合营(ppp)、融资租赁、分时租赁、经营性租赁等模式,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
3.扶持产业发展。加大对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企业、关键核心和基础共性技术的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扶持力度。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重点项目建设,加强新能源汽车产业中关键核心部件与整车配套发展,促进全市汽车零部件企业与新能源汽车产业配套协作。
4.建立监测平台。建立新能源汽车运行监测管理平台,跟踪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的运营、安全和服务情况,对维护保养和故障信息进行收集和分析,形成新能源汽车运行效果评估体系。
5.加强安全管理。建立由整车及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车辆运营、基础设施保障及研究机构等单位组成的车辆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加强对公共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安全运行管理,确保新能源汽车安全高效运行。
6.严格监督考核。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结合全年目标任务分解和市级财政补贴资金年度预算等情况,加强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统筹协调。建立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信息通报和督查考核机制,对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任务完成、补贴资金兑现、充换电设施建设等,定期进行督查、通报和考评。
2016年江苏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
补贴实施细则
根据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3〕551号)、《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财建﹝2015﹞134号)及2016年江苏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补贴对象
省级财政资金补贴对象为本省范围内新能源汽车购买者和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
新能源汽车是指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和燃料电池汽车。其中:私人消费者仅限于购置新能源乘用车。 以财政性资金购买新能源汽车的,省、市财政均不再给予购车补贴。
各类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均按属地原则申请省级财政补贴资金。其中:省属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地方性补贴由省财政全额负担。
公共领域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符合省经信委、省能源局等部门制定的江苏省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江苏省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验收细则相关要求。
二、补贴标准【2016年淮安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一)车辆购置补贴标准
各类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标准详见附件1。
我省地方财政(含省、市两级财政)补贴总额不超过扣除国家补贴后汽车售价的60%(以销售发票为准),其中省级财政补贴不超过扣除国家补贴后汽车售价的30%。市级补贴标准不得低于省级补贴标准。
(二)充电设施建设补贴标准
省级财政资金对公共领域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按充电桩充电功率给予补贴,交流充电桩每千瓦400元、直流充电桩每千瓦600元。市级补贴标准不得低于省级补贴标准,单个充电站或充电桩群的省、市补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三、资金拨付
(一)车辆购置补贴资金
1、拨付
省级财政补贴资金采取“先预拨、后清算”的办法下达。2016年3月底前按各省辖市推广任务数量预拨省级补贴资金,由各省辖市根据本地区新能源汽车推广进度与本级财政补贴资金按本细则规定程序一并拨付给补贴对象。
2、清算
2017年3月底前,各省辖市财政局、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部门联合向省财政厅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提交本地区(包括
所辖的县(市)、区)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省级补贴资金清算报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资金汇总表(车辆购置)(附件2-1)、本地区(包括所辖的县(市)、区)补贴资金安排情况,并提供以下材料(只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1)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车辆购置)(附件3-1);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车辆购销合同、购销发票等凭证复印件;
(4)注册地公安部门核发的车辆登记证和行驶证复印件;
(5)车辆用途及车辆运营相关资质证明;
(6)5年内不转让车辆的承诺;
(7)经营车辆租赁业务的企业,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并保障用于租赁的新能源汽车正常安全行驶。
(8)私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还需提供购车者身份证复印件(非本地户籍的需一并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9)省属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购买新能源汽车的,需由所属集团公司或主管部门向当地提出申请。【2016年淮安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
(10)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上述相关材料,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审核后报省财政厅进行清算,多拨的结转下年使用,少拨的予以补足。
(二)充电设施建设补贴资金
充电设施建设补贴资金按季拨付,省财政厅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于每季度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下达至各省辖市。各省辖市财政局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部门,于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向省财政厅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提交本地区(包括所辖的县(市)、区)充电设施建设申请拨付资金报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资金汇总表(充电设施建设)(附件2-2)、本地区财政补贴资金安排情况或方案,并提供以下材料:
(1)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申请表(充电设施建设)(附件3-2);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项目备案批复文件复印件;
(4)项目建设和运营规划书;
(5)建设成本预算,有关设备的购置合同、发票,工程建设委托合同等;
(6)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牵头部门组织的项目验收合格材料;
(7)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三)资金拨付程序
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由所在地财政部门拨付给新能源汽车购买者,其中私人消费者购置新能源乘用车,省级补贴资金由所在地财政部门拨付给当地汽车销售机构(4S店),汽车销售机构
(4S店)以扣除补贴后的价格与私人消费者结算;充电设施建设省级补贴资金由所在地财政部门拨付给建设运营单位。
四、其他要求
(一)享受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的新能源汽车购买者注册地限于本省范围内,且5年内不得转让(购买者因企业破产等原因确需转让的需报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且只能在注册地范围内转让);新能源客车及专用车使用范围仅限于本省范围内;非注册地户籍私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申请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的,需在注册地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会保险基金;享受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的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原则上不得移除,因规划调整等原因确需移除的需报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具体按《江苏省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二)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保障产品的安全可靠,具有保证新能源汽车正常使用的售后服务能力,在推广应用的市(县)建有1个以上的服务站,并负责对废旧电池进行回收和处理;应按照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要求对消费者提供质量保证。购置新能源客车或专用车的企业或单位应具备正常使用相关车辆的能力和正当合理用途,并保证车辆的安全运行;营运车辆应符合《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有关规定。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应保障充电设施正常安全使用。
一、总体思路
贯彻落实国家、省发展新能源汽车的重大战略部署,按照“公共领域先行,多种模式推进”的思路,重点推广新能源汽车在公交、出租、环卫、物流、旅游、通勤等领域的规模化、商业化应用,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通过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培育新能源汽车市场需求,带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实现新能源汽车产业产需互促、良性发展。
二、发展原则
(一)统筹协调,持续发展。正确把握产业现状与远期规划、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基础建设与后续管理的关系,做到稳妥有序、适度超前、统一规划、分步实施。
(二)政府先导,市场跟进。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和企业市场主体作用,培育、引进本土企业和民间资本通过多种形式参与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加快形成市场化运作模式。
(三)推广应用,带动产业。通过新能源汽车推广运营,培育和扩大市场需求,带动全市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实现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布局和规模扩张。
三、推广应用的目标计划和重点领域
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作为全市生态文明综合改革示范城市建设的重要举措之一。以公共服务领域为重点,不断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有效缓解能源消耗和环境排放压力。2016年,全市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新增或更新车辆中,新能源汽车的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提高。依据省政府下达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今年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目标安排400辆,具体任务分解见附件1。
(一)新能源汽车推广重点领域
2016年重点在公交、环卫、物流、旅游、通勤等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
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突出示范效应,建设新能源公交车示范线,公交车新增或更新车辆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
新能源环卫车推广应用。结合城市生态文明建设和农村清洁乡镇建设,在城乡推广应用新能源环卫车。
新能源物流车推广应用。引进融资租赁公司,启动商业化推广试点,聚焦物流配送终端最后一公里,在邮政、快递、电子商务终端物流等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物流车。
扩大在旅游、通勤等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规模,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私人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
(二)充换电设施建设步骤
按照统筹规划、适度超前的原则,编制全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规划,有序推进政府机关、公交场站、学校、医院、酒店、场馆、景区、大型购物中心等公共场所和新建小区充换电设施建设。今年,按照保障运转原则,重点由各新能源汽车应用单位,做好各自充换电设施配套建设。
四、支持政策
对本市购置列入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中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含增程式)和燃料电池汽车以及充电设施建设给予补贴。国家财政补贴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财建〔2016〕11号)执行;省财政补贴按照《2016年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财工贸〔2016〕19号)执行。
由市财政局、市经信委负责,制订出台《2016年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市级财政补贴实施细则》,对购置新能源汽车按省级财政补贴的1.5倍落实财政补贴资金,对充电设施建设按照省级财政补贴同比例进行补贴,补贴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承担。各辖市要根据此原则,尽快出台财政补贴的实施细则。
五、组织领导
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发改委、经信委、科技局、公安局、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住建局、规划局、交通运输局、质监局、安监局、物价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供电公司、各辖市区(新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完成(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分工分别见附件2、3)。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承担组织协调推进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日常工作,负责编制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年度计划,统筹协调计划执行和资金补贴,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和总结。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卜晓放兼任办公室主任,市经信委副主任徐志伟、市财政局副局长严明礼、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郜大浩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六、保障措施
1.强化行政推动。各级政府机关、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公交、环卫、物流等企业,要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更新车辆时,要带头购置新能源汽车。鼓励在城市物流配送、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企事业单位通勤等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新能源汽车与现有运营车辆享受同等待遇进入运营领域,城市限制物流车辆进入的区域,允许纯电动物流车进入。
2.探索运营模式。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汽车租赁、充换电设施建设和运营等服务领域,积极探索公私合营(ppp)、融资租赁、分时租赁、经营性租赁等模式,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
3.扶持产业发展。加大对新能源汽车整车及关键零部件企业、关键核心和基础共性技术的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扶持力度。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重点项目建设,加强新能源汽车产业中关键核心部件与整车配套发展,促进全市汽车零部件企业与新能源汽车产业配套协作。
4.建立监测平台。建立新能源汽车运行监测管理平台,跟踪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的运营、安全和服务情况,对维护保养和故障信息进行收集和分析,形成新能源汽车运行效果评估体系。
5.加强安全管理。建立由整车及关键零部件生产企业、车辆运营、基础设施保障及研究机构等单位组成的车辆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加强对公共领域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的安全运行管理,确保新能源汽车安全高效运行。
6.严格监督考核。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结合全年目标任务分解和市级财政补贴资金年度预算等情况,加强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统筹协调。建立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信息通报和督查考核机制,对全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任务完成、补贴资金兑现、充换电设施建设等,定期进行督查、通报和考评。
为大力推进我区交通行业节约能源,保障国民经济快速发展。为促进道路运输行业节约能源、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进一步加强对道路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督、指导和考核,确保全面实现道路运输节能减排目标,实现道路运输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排放为核心,以四化管理为抓手,以科技创新为动力,全面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努力在法规标准、政策支持、监管组织、统计监测考核和技术服务等方面实现新突破,为建设安全畅通、便捷绿色的道路运输行业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基本原则:坚持节能减排与道路运输发展相结合;坚持节能减排与道路运输转方式调结构相结合;坚持节能减排与“四化”管理、“两保两树”活动相结合;坚持节能减排与科技创新相结合。
二、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我局成立了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道路运输系统节能减排工作的统筹安排和部署。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各科、室、队、所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路运输管理所,由任办公室主任,联系人:,联系电话:。具体负责全区道路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节能减排的部署;制定全区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计划;协调解决全区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考核。
三、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交通运输行业,我局制定了2016年交通节能减排工作目标。
1、公路节能目标
公路扩建工程老路利用率不低于70%;养护大修工程旧路利用率不低于90%;循环利用路用材料的项目占50%以上。
2、道路运输节能目标
积极采取节油措施,实现营运货车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下降10.6%(相比2016年);鼓励使用低能耗和清洁燃料汽车,落实《DB37/839-2016营运性道路运输企业载客汽车燃料消耗限额》、《DB37/841-2016营运性道路运输企业载货汽车燃料消耗限额》。对客车实载率低于70%的线路不得投入新的运力。
四、工作措施
1、制定工作责任制,加强监督管理
(1)路政科负责农村公路扩建工程老路利用率、养护大修工程旧路利用率和循环利用路用材料的项目数等公路节能指标完成情况及效果(主要包括节约的资金、土地、工程量等).
(2)公路运输管理所负责运力结构调整情况,包括营运车辆构成情况,新增、淘汰运力情况,黄标车的强制淘汰等。营运货车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下降情况;新能源汽车推广情况,主要包括道路客运、城市公交、出租车行业纯电动汽车、纯天然气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的新购置、改造数量等。
(3)机动车检测站负责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和准入制度执行情况,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车辆参数及配置核查工作开展情况。
2、注重监管,增强实效
为确保完成今年节能减排各项目标任务,将节能减排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考核内容纳入单位的年终考评中,督促和安排节能减排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对节能减排工作实施定期监督和检查。对节能减排工作不积极、不重视,目标任务未完成的单位,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
3、搞好循环,综合利用
节能减排是发展资源综合利用的核心和首要任务,资源综合利用本身就是间接节能减排。公路运输管理所要将节能减排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考核内容纳入企业的质量信誉考核中,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建立和推行严格的节能减排管理制度和有效的激励机制,进一步调动广大职工节能的积极性。强化基础工作特别是统计工作,配备专职人员,将节能的目标和责任落实到车间、班组和个人。
4、加强车辆二级维护
公路运输管理所要加强对营运车辆二级维护的监管力度。汽车维修管理所要严格执行车辆二级维护作业过程。二维车辆到汽修厂做二级维护,然后由汽修厂的质检员送检,在检测站检测合格后,汽修厂给二维车辆开具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检测不合格的车辆,到汽修厂重新维修,直到车辆检测合格。二维车辆检测合格后,汽修厂开具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后,办理二维签章。
运输业户要定期进行车辆二级维护作业。维修企业要加强质检员职责。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完整的车辆维修档案,严格规范使用“三单一证”,加强二级维护规范作业。全面健全各类台账、修订各项工作程序。日常管理工作中做到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
5、调整运力结构,加强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大力推广节能减排新技术
严禁高耗能车辆进入运输市场,把好车辆准入关。对能耗高、排放超标的老旧车辆和经检测技术状况达不到三级的车辆要坚决清理出运输市场。在客运方面:对已经经营8年以上的车辆,鼓励其更新节能环保车辆;按照运输安全、环保、节能的技术要求,不断提高营运客车的技术状况;优先发展技术先进、高效低耗和市场急需的中高级车型,鼓励发展农村客运经济适用车型。在货运方面:加快发展节能环保的新型运力,积极引导和鼓励使用低耗环保车型,鼓励发展多轴重型(限六以内)柴油车、专用车、厢式车。
要全面贯彻落实《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开展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严格按照车辆燃料消耗量核查方案的程序对车辆进行检测,对检测不达标车辆,不予办理营运手续。
积极推广应用节约能源新技术、新设备、积极探索货车进行双燃料改造的可能性,合理调整运输车辆能源消耗结构。
6、创建节约型机关,为行业节能减排工作作表率
局属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落实节能减排工作精神,在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的同时,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努力降低成本、减少浪费,建立节约保障体系和机制,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中发挥带头和表率作用。
五、督导考核
1、局属各单位、各运输企业,根据《道路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考核评分表》的内容及要求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其内容包括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自查得分及相关证明材料。自查报告及有关材料于每年12月底前报区交通运输局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
2、各运输企业将《道路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统计表》于每年的6月、12月底前报区交通运输局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交通运输局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自查报告、表格汇总后,及时报市交通运输局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奖惩办法
1、考核结果作为区交通运输局对各基层站所、各运输企业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和依据。区交通运输局对节能减排先进单位年终给予通报表彰。
2、没有完成节能减排指标或不按期上交自查报告的单位,不能参加各类年度评奖,不得授予各类荣誉称号。
3、公路运输管理所要认真做好节能减排工作组织、督导、协调,对弄虚作假、未制定整改措施或未按时进行整改的交通运输企业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停止审批客运线路、驾校审批、营运车辆年度审验等相关手续,直至整改完成。
质监局工作总结和计划
一、工作总结
**年,**市质监局在**市局和**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十八大精神,围绕我市“四大奋斗目标”和“五大行动计划”,深化“一强三大”和“三个质监”建设,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质监事业迈上新台阶,质量强市工作取得新突破,安全监管取得新成效,依法行政达到新水平,技术能力建设取得新进展,干部队伍建设得到新提升。回顾一年的工作,主要抓了以下四个方面:
(一)强政策、抓载体,质量强市实现新突破。
一是率先出台质量强市扶持政策。**年,我市在原有政府质量奖、品牌建设、标准化等政策保障基础上,在全省率先出台了质量强镇、强区、强业、强企“四强”创建扶持政策,对获得省、市两级“四强”示范先进的单位,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奖励。积极开展质量强市建设,申报省级质量强市示范县;我市获得**市质量强市先进县(市),洲泉、**继濮院之后,被评为**市质量强镇;市经济开发区获**市质量强区,濮院毛衫管委会获**市质量强业示范单位,3家企业获**市质量强企。
二是首次实现省、市、县三级政府质量奖全入围。通过“早谋划、早动员、早落实”,深化“千争创万导入”活动,积极帮扶指导企业申报各级政府质量奖,推动质量管理创新。组织申报推荐各级政府质量奖8家,其中巨石集团入围省政府质量奖初选名单,双箭橡胶获**市长质量奖,2家企业获得**市市长质量奖。
三是名牌创建、标准创新实现**领先。**年,我局着力强化名牌培育和标准创新,夯实企业质量基础、提升产业发展质量。全市新增**名牌5个,居**市首位;拥有13家省级和16家市级标准化创新型企业,数量列**第一;指导濮院针织产业集群申报“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组织申报“**旅游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该项目被列入**年全省首批旅游标准化试点项目,成为**市唯一一个旅游标准化项目;指导帮扶3个单位主导制订国家标准1项、行业标准1项,参与制订行业标准7项。
(二)强机制、重结合,安全监管取得新成效。
一是结合法治质监,提升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完善“自评、互评、月评、点评、批评”三审五评机制,组织开展法制培训、执法比武、学法考试等活动,依法行政水平取得长足进步。全年共立案查处97起,移送公安部门6起;妥善应对处置职业打假人投诉举报42起。2个案卷分获**市十佳行政处罚案卷和十佳说理性行政处罚案卷;我局丁国强同志荣获**年全省质监系统执法大比武暨“办案能手”评选第一名,并成功入围全国质检系统**年度执法打假办案能手评选。
二是结合平安**,确保质量安全底线。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大整治“百日行动”,约谈、培训、签订承诺书“三个一”活动完成率达100%,食品立案查处31起,移送公安1起,食品合格率95.5%,比**年提高2个百分点。着力推进特种设备全面、专项、常态化监察,完成特种设备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两大行动,强化“打非治违”、液化气充装、化工压力容器等7个专项执法行动,特种设备保持安全平稳。
三是结合中心工作,构建“站所行业”管理新模式。加大基层质监站所建设力度,开展强监管、强服务、强效能“三强争先”主题实践活动,完善小站小局区域监管、村站网络点对点对接、块状产业管理分合互动“三大机制”,建立局领导与镇(街道)、行业联系制度,强化行业监管和服务。结合市委市政府“退低进高”工作,开展“小轧钢”行业整规,共查处6起案件,移交公安3起,所涉非法企业全部关停,整治工作得到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表扬,我局也被市政府表彰为“两退两进”先进部门。强化蚕丝被行业整治提升,针对央视曝光**假蚕丝被事件,我局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应对处置,共检查蚕丝被生产加工单位171家,查处问题企业4家,两家被曝光企业已注销,一家网店售假案件已移送公安;与洲泉镇共同推进落实蚕丝被长效监管措施。应对处置工作得到省政府毛光烈副省长、**市政府盛全生副市长批示肯定。
(三)强项目、增实力,平台建设达到新高度。
一是立足科研促项目。全年局属技术机构共完成4个省级、国家级科研项目申报。质检所(省羊毛衫检测中心)被国家质检总局列入Ⅰ类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由**皮研所与陕西科大联合申报的科技合作项目成功获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成为全省质监系统首个皮革类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由**市皮研所牵头组建的“毛皮产业转型升级共性技术研发团队”成功获批**市重点科技创新团队,受到**市政府表彰;**市皮研所牵头申报的**省**皮毛产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被省科技厅批准为“**省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有力助推了崇福皮毛产业创新发展。我局连续两年被市委市政府评为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先进单位。
二是立足标准促提升。局下属技术机构共主导5项国家、行业标准制修订;**市皮研所积极参加**年度皮革技术委员会年会,利用年会平台开展技术交流,成功加入全国皮革标技委,并成为全国首批5家皮革制鞋验证试验实验室之一;帮扶两家企业成为全国制鞋标技委观察员单位,有效提升了行业话语权。
三是立足业务促合作。技术机构积极与有关国际行业组织、国内高校等开展业务合作,依托毛衫、皮草等产业分别与东华大学和陕西科大就建立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基地达成一致,联合培养行业优秀人才,其中皮研所与陕西科大联办的工程硕士研究生班,已于9月开班。**市第二届皮毛产业专家咨询委员会正式成立,相比第一届,第二届皮毛产业专家咨询委员会规格更高(由皮革行业唯一的院士石碧任首席专家)、范围更广(专家来自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大院名校、科研机构等多方面)、人员更多(由11名增至16名),成为全国皮毛专家活动的平台。
四是立足筹建促进度。国家质检中心筹建有序推进,市政府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筹建领导小组,上报了筹建任务书。目前,机构、编制已得到市编办批复,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已经完成,为我局增加了公益类事业编制16名。国家质检中心总面积12000平方米的综合研发大楼建设项目已获市发改局批复,25亩建设用地已规划落实,7000万元建设资金全额由财政解决,500万元检测设备的招标工作已完成。国家质检中心已引进人才10名,其中高工1名、硕士研究生7名。进一步注重高素质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到目前我局已拥有硕士研究生12名、工程师以上职称专技人才32名。
(四)强制度、谋创新,行风效能呈现新面貌。
一是“五大创新”推进质监队伍行风效能建设。通过工作格局、工作载体、工作方法、工作理念、工作机制“五大创新”,构建行风效能建设新机制。制定了《惩防体系建设实施细则》、《干部职工违反日常行为规范处理办法》、《**市质监局工作人员外出活动管理制度》等,召开了全局警示教育、廉政教育大会和效能建设推进会,组织了4次集中教育学习,开展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公述民评”活动。我局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年度机关效能建设先进单位”。
二是“八推八化”构建行风效能建设长效机制。着力推进领导机制系统化,工作机制长效化,教育机制常态化,质监服务品牌化,问题查纠经常化,效能建设制度化,法治建设规范化,党务政务公开一体化。今年我局荣获**年**市创建“满意行业”优胜单位,2个站所获**市级满意站所称号,1个站所获**市满意站所,濮院质监站成功获得省级文明规范站所称号。
三是“四联四强”提升质监新形象。选派驻村干部2名,结对困难户22户,联系企业39家。编制了《进村入企业服务手册》,开展“二进二送”(进村(社区)、进企业,送法律、送服务)活动,投入慰问帮扶资金3.5万元;组建了蓝箭服务队、工程师服务队,开展便民惠企服务活动236家次。
回顾**年,质监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我们的工作贴近中心、贴近产业、贴近民生还不够,与党委政府的主要工作和关注点还有距离。二是质量工作基础仍比较薄弱,质量保障力度还有欠缺,企业质量责任尚未真正落实,监管力量和监管能力依然不足。三是技术支撑能力还需提升,工作的亮点、经验还需进一步挖掘、总结和推广。四是一些干部职工责任意识、行风效能意识不强,自我要求不高。这些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年工作思路
**年全市质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局和**市局的部署,坚持“狠抓落实、大干快上”的工作主基调,以“勇于改革、善于创新”为主动力,围绕“强投入、强管理、强效能、重民生”的工作目标和“五大行动计划”,深入推进“一强三大”和“三个质监”建设,凝心聚力,勇于担当,务实奋进,努力开创**质监事业科学发展新局面,为**“四市一地”和“两富”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重点抓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以质量强市为主线,着力提升质量发展水平。
一是深化“五强”联创。深入开展质量强市、强镇(街道)、强区、强业、强企“五强”示范创建。积极争创**省质量强市示范县(市),建设增加2个以上**市质量强镇。以毛衫产业、蚕丝被产业和皮草产业为重点,推进质量强业示范创建;以**经济开发区、高桥新区、崇福经济区、**国际旅游区、临杭经济区作为我市质量强区重点培育对象。强化“一镇强一业”活动和“一三五七”工程,开展质量强企“5个一批”建设,即树立一批质量管理标杆企业,培育一批品牌创建企业,创建一批标准创新型企业,建设一批节能降耗先进企业,培养一批在企业中发挥中流砥柱作用的质量负责人、注册质量工程师、质量管理与检验人员。
二是强化区域行业管理。建立区域管理和行业管理领导联系制度,根据**区域块状经济特点,结合区域监管实际,对全市辖区及生产行业进行划分,由每一名局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划定区域乡镇和行业质量监管和质量服务的组织协调、沟通联系,紧密我局与乡镇政府、行业协会的工作联系和协调,更好地开展区域质量监管和服务工作,提升区域和行业管理效能。进一步落实蚕丝被长效监管措施,提升**蚕丝被质量水平。
三是强化基础质量管理。全面建立实施质量问题企业约谈制度,强化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大力实施“二三工程”,即组织开展百家企业质量培训、百家企业健全诚信制度、三十家企业争创质量管理先进、三十家企业导入卓越绩效模式、三十家企业建立总经理质量奖。
四是优化质量强市政策保障。在继续实施品牌标准、政府质量奖等政策奖励基础上,集合质量强市工作推进要求,进一步优化完善政策体系,扩大政策扶持覆盖面,推动政府将服务业标准化、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企业导入先进有效质量管理方法等纳入政府政策扶持奖励范围,更好地发挥政策导向效应。
(二)以品牌标准为抓手,着力助推经济转型升级。
一是加快名牌战略推进步伐。围绕我市区域块状特色产业经济,深化名牌培育,重点抓好崇福皮草、**杭白菊、石门女鞋等块状产业区域名牌培育创建,力争创省级名牌3个以上,**名牌10以上,崇福皮草争创**区域名牌。发挥我局作为濮院毛衫品牌建设联谊会和顾问会成员作用,进一步规范和扩大濮院毛衫省级区域名牌标志推广使用,力争标志使用企业达到35家以上。通过区域品牌与块状产业的结合,使块状经济具有更高的品牌价值,提升区域品牌整体竞争力。
二是深化标准技术创新实施。支持优势企业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实现标准研制与产业发展同步,争取全年制修订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10项以上。加强规上企业产品采标工作,主导产品采标率达到60%以上。开展服务业标准化项目建设,重点抓好运输物流业服务标准化试点项目,力争实现省级立项1项以上。加快农业标准化实施,以石门湾现代生态农业综合示范区旅游开发建设为载体,组织开展“千万亩农业标准化示范推广工程”,实施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1项以上。围绕省政府确定的产业集聚区建设目标,以毛针织产业和纤维产业为重点,做好联盟标准项目的调研、培育、实施,推进块状产业转型发展。
(三)以质量安全为底线,着力保障社会平安稳定。
一是强化区域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根据市政府出台的关于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执法”活动的实施意见,建立和创新食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执法”工作模式,把全市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对象范围划分为8个网格片、14个网格区和若干个网格块、网格组、网格点,实现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网与社会维稳综治网对接,建立职能部门与镇(街道)联合责任监管小组,实施以动态监管、定期巡查、联合执法等工作为主的网格化管理,努力实现“二个对接、一个提升”,即实现县市级食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之间监管工作“无缝对接”,实现食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与各镇(街道)在监管和服务上“无缝对接”,确保进一步提升区域食品质量安全综合监督管理水平。巩固深化“百日行动”成果,对重点问题和重点区域进行树立和回头看。加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力度,有序推进小作坊生产许可工作。今年,我局要在食品安全监管上要做出好的典型示范。
二是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推动落实特种设备“四个率”考核,严厉打击特种设备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的“三非”行为。深化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建设,确保不发生较大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确保零死亡率。
三是强化执法办案工作效能。研究建立典型案例指导制度。通过对历年来行政处罚案件违法行为的梳理分析,确定一批不同性质的多发、易发违法行为,形成案件办理的基本规范,确定典型指导案例,作为执法办案的参考依据,进一步提高全局执法办案水平。重新组建稽查大队,完善执法联动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培育新的省市级执法办案能手,努力争创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加快12365投诉举报中心建设,围绕投诉举报受理、调查处理、结果回复等环节,完善机构设置,加强人员力量,推进实施12365中心统一受理、相关科室和质监站分头办理、受理中心统一回复的工作模式,进一步畅通质量诉求渠道,提升投诉举报满意度。进一步加强文明规范基层站所创建,启动梧桐质监站建设。
(四)以平台建设为载体,着力强化技术支撑能力。
一是加快国家质检中心建设步伐。落实好国家纺织服装产品质检中心建设项目资金,抓好项目设计、规划和基础建设,确保基建项目年内开工。加强高新尖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提升实验室检测专业化水平,培育检测强项,提升实验能力;新购检测设备早日到位运行,着力做专、做精、做出特色,力争国家纺织服装质检中心通过实验室验收。
二是发挥技术平台交流、咨询和服务功能。围绕毛衫、皮草等产业,依托毛衫中心、皮研所等平台,开展与大院名校及科研机构的技术交流合作,加强在检验检测、标准制订、科研项目、技术培训、文化创意等方面的服务。进一步提升技术机构在质量分析、安全监测预警以及突发事件应对方面的能力。今年力争培育出省市级技术能手,检测技术水平上一新台阶。
(五)以行风效能为重点,着力提升质监队伍素质。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深入学习党的十八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上级有关规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切实发挥党委核心领导作用,不断提高把握大局和解决问题的水平。着重抓好两支队伍建设,即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检测技术队伍建设,完善考核机制,在干部队伍中进一步确立“无为即是错、无功便是过”的导向;大兴“勤政”之风,善为“能政”之道,坚守“廉政”之节,全面提升凝聚力、执行力和战斗力。
二是实施干部教育培训工程。创新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模式,建立实施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后备干部和业务技术骨干等分类培训培养制度,切实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通过公推公选、公述民评、后备干部公开选拔等营造有利于年青干部和各类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
三是搭建质监文化建设载体。通过“以质取胜、以文化人”质监文化长廊、机关文化走廊等载体,进一步培育、展示、传播、提升质监文化。全面推进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深化创先争优,开展“作风行风深化年”、“品牌建设年”活动,打造“党旗下的质监人”党建品牌和“菊乡蓝箭”服务品牌,争做“最美质监人”。落实新一轮惩防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满意行业、满意站所创建,发挥表率、当好示范、树好标杆,全面提升质监形象。
(编辑:新新)
第1篇: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西宁市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根据科技部《关于同意青海省西宁市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的函》(国科函字[20XX]82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科发体[20XX]155号)、《关于西宁市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专家咨询意见的函》(国科体函[20XX]7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西宁市的资源禀赋、产业特征、区位优势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试点基础
(一)经济社会发展成绩显著
西宁市是青海省省会,辖城东、城中、城西、城北四区和大通、湟源、湟中三县及建设中的海湖新区,总面积7690.47平方公里,市区面积35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220.5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17.16万人,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25%,是一个由汉、藏、蒙、回、撒拉、土族等36个民族组成的多民族聚居城市,也是青藏高原唯一人口超百万的中心城市。
西宁地处“唐蕃古道”和古“丝绸之路”南路,是黄土高原与青藏高原、农业区与牧业区、汉藏文化与伊斯兰文化的结合部,是古代东西交往的必经之路。市区平均海拔2275米,平均气温7.7摄氏度,年均降水量425毫米,冬暖夏凉,是名符其实的“中国夏都”。西宁市是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目前正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西宁市是青藏高原重要的交通枢纽和产业重镇,形成了以公路、铁路、航空运输为主的立体化交通网络,基础设施日臻完备,工业基础较为雄厚,产业门类比较齐全,铝锭、特钢、铁合金、数控机床、明胶、藏药、藏毯、特色农畜产品等在全国乃至世界都享有一定声誉。有色金属、冶金、医药、建材、盐湖化工、石油天然气、农畜产品加工等支柱和优势产业在工业经济中的比重不断提高,以轻金属、硅材料和中藏药为重点的新型产业群正在崛起,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循环经济试点产业园区已在全省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和技术创新中发挥了明显的示范带动作用,农牧业产业化快速发展,旅游业发展势头迅猛。20XX年,西宁市完成地区生产总值628.28亿元,地方一般预算收入34.52亿元,地方一般预算支出108.75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085元,农民人均纯收入5521元。西宁市在改革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显著成就,奠定了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坚实基础。
(二)创新型城市建设取得较大进展
近年来,西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20XX年出台了《关于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西宁的意见》,明确要求围绕青藏高原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建设,认真贯彻“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新时期科技工作指导方针,把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作为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关键,把科技进步和创新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推力,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目标,全面推进了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西宁市的科技创新工作得到了国家科技部、青海省科技厅的充分肯定,分别于20XX年至20XX年度、20XX年至20XX年度、20XX年至20XX年度三次获得科技部授予的全国科技进步考核先进市。20XX年8月,西宁市又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工信部列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首批实施单位,为开展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奠定了一定基础。
1.区域科技创新能力有一定基础、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
近年来,西宁市依托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科技资源,加强技术创新,提高行业和企业技术水平,增强企业竞争能力,逐步形成了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西宁地区现有科技型企业73家,高新技术企业40家,省级重点实验室6个,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2个,国家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1个,省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13个,市级企业技术研发中心10个,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7家(其中国家创新型企业2家),省级创新型企业3家,国家级企业孵化器1个,省级企业孵化器4个,培养和聚集了一批科技和产业领军人才,着力研发和转化了一批对经济增长有重大带动作用的科技成果。目前,有高等院校8所、中等职业技术学校9所、省属科研院所34家,并有中科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和青海盐湖研究所。共有专业技术人员3.33万人,其中中级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1.84万人,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学科带头人170人,中级职称以上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人员1925人。
2.园区建设进一步加强,高新技术产业不断发展壮大
20XX年7月,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国务院批准,成为青海首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多年来,开发区按照“一区多园、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产业互补、特色鲜明”的要求,整合工业园区资源,优化工业布局,建立了包括东川工业园、生物科技产业园、甘河工业园、南川工业园四个园区的“一区多园”管理体制。20XX年12月,开发区被国家发改委、环保总局、科技部、财政部、商务部、统计局六部委批准为第二批循环经济试点产业园区。20XX年,科技部批准开发区中小企业创业园为“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成为青海省首个被国家命名的科技企业孵化器。20XX年1月,科技部批准开发区东川工业园为“西宁国家太阳能光伏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20XX年11月,开发区生物科技产业园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目前,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已形成冶金、化工、新材料、医药等一批高新技术产业,承担着全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重要载体的作用。园区总占地面积达36.82平方公里,累计批准入驻企业和项目1263个。20XX年,西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为17.4亿元,占当年工业增加值的6.32%。
3.科技研发投入力度加大,科技项目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日益增强
“十一五”以来,西宁市大力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人口与健康、城市发展、民族文化、新型工业化等经济社会发展领域的重大科技问题的研发、技术引进和示范推广,有力促进了全社会科技进步。 “十一五”期间,西宁市共组织实施市级科技计划项目155项,累计投入本级应用和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1924万元。争取国家科技部科技计划项目62项,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405项,争取部省级科技专项经费1.13亿元。实施的项目中,工业490项,农业132项,吸引社会资金11.4亿元。目前已完成市级科技项目136项,产生经济效益12.2亿元,实现利税3.63亿元,增加农民收入5.7亿元。西宁市登记科技成果103项,其中省级成果57项,有10个项目获得青海省科技进步奖。
4.特色产业技术创新取得较大突破,工业发展基础更加巩固
近年来,西宁市相关企业和科研单位对制约特色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进行了重点研究和攻关,使优势特色产业焕发出了新的生机与活力,进一步夯实了全市工业发展的基础。其中,通过对铝、铜、铅、锌等初级产品深加工技术的重点研究,解决了生产回收率低、生产工艺老化等技术难题,提高了产品的精深加工水平。通过对多晶硅提纯、太阳能电池组件制造等技术攻关,带动了本地光伏企业的发展壮大。通过中华被毛孢发酵菌丝繁育、沙棘5-羟色胺研究和枸杞籽油提取等项目的实施,使全市生物资源开发利用迈上了一个新台阶。青海洁神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青海清华博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通过采用一系列先进技术,研发出了压缩式垃圾车、沙棘系列、枸杞系列等一批特色产品,被认定为20XX年度高新技术企业。通过铅冶炼节能减排技术、锌浸出渣回收精铟技术、高含盐含氯明胶废水光合细菌处理工艺等29项关键技术的研究,降低了全市经济发展的能耗、水耗和污染物排放水平,产生了显著的经济、生态和环境效益。
5.农业科技创新力度不断加大,重点农业科技推广成效显著
近年来,西宁市不断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力度,重点实施了农作物良种工程。全市五年内累计引进示范推广小麦、杂交油菜等特色经济作物优良品种180余个,建立了良种繁育基地,加快品种的更新换代,促进农业结构调整。重点推广了杂交油菜、马铃薯、蚕豆标准化栽培技术、病虫害统防统治、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等先进适用技术60余项,使主要农作物产量进一步提高,粮食单产提高了21.5%,油料单产增加了22.8%,蔬菜亩产达到2635公斤,效益处于全省前列。在畜牧业方面,重点进行了畜种改良及繁育,建立了牛羊育肥、优质肉羊、肉牛及奶牛规模养殖示范基地,使得全市畜牧业在规模和效益上都得到了大幅提升。通过组织实施“青藏高原牦牛、藏羊有机产品产业化生产技术示范 ”、“牦牛骨提取蛋白小分子肽研究”、“青稞燕麦方便粥系列产品开发”等农业产业化专项技术,延伸产业链,提高了农产品附加值,开发出了沙棘系列产品、软包装牛羊肉系列产品、油菜籽色拉油等名优品牌和地方特色产品,实现了资源的加工增值和农牧民的增收。
6.科技创新环境进一步优化,科技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加强科技中介机构服务功能建设,密切中介机构与企业、科研机构、大学、政府之间的关系,建立开放协作、功能完备、高效运行的科技服务体系,是提升地区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保障。目前,西宁市已初步建立了有利于各类科技服务机构健康发展的组织制度、运行机制和政策法规环境,培育了一批服务专业化、发展规模化、运行规范化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造就了一支具有较高专业素质的科技中介服务队伍,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日趋完善。西宁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西宁的意见》、《西宁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暂行办法》、《西宁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西宁市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西宁市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暂行办法》、《西宁技术市场条例》等科技政策法规,制定了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应用和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科技成果管理等一系列管理办法,科技创新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十二五”期间,西宁市科技中介机构帮助企业及社会争取国家及省上项目150多项,争取资金2180万元。建立了技术转移中心和东西部技术项目对接服务平台,开辟了生物医药、太阳能光伏等领域广泛合作的渠道,在生物医药领域建立了“基地+平台”的合作模式。西宁生产力促进中心被科技部认定为国家级示范生产力促进中心,成为科技部首批22家工业设计联盟试点单位之一。
(三)优势特色突出
西宁地处青藏高原,独特的自然地理环境和历史人文积淀使这里自然资源丰富,多元文化汇萃,为特色产业发展和创新型城市建设创造了良好条件。
1.矿产资源丰富
青海省拥有被誉为“聚宝盆”的柴达木盆地,石油、天然气、钾盐、铅锌矿、铜矿、石膏、硅石、铁矿、金矿、煤炭和制碱用石灰岩等矿产资源十分丰富,为西宁市延伸相关产业链条,发展循环经济,建成为我国重要的铅、锌、铜、铝等有色金属和钛、镍、铟、金、银等稀有金属冶炼及产业延伸加工生产基地,提供了资源保障。
2.生物资源独特
青海有着极为丰富和独具特色的高原动植物资源,药用动植物天生具备抗高寒、抗缺氧、抗疲劳的生物特性,特别是一些特产药材具有很强的药用价值,如大黄、麝香、冬虫夏草、麻黄、贝母、鹿茸、藏茵陈、锁阳、塞隆骨、红景天、秦艽等。丰富、宝贵的中藏药资源,对于西宁市进一步发展壮大中藏药产业奠定了坚实的资源基础。
3.光伏和新材料产业发展潜力巨大
青海硅矿石资源丰富,硅矿石储量在10亿吨以上。西宁市发展光伏产业可以就地取材,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市场竞争力。同时,青海省还是中国电力富裕、电价最低的省份之一,充足的电力供应为西宁市发展太阳能光伏硅材料、铜箔、铝镁合金等新材料产业预留了宽松的电力保障空间,发展潜力十分巨大。
4.藏毯和民族饰品加工业基础雄厚
依托青海丰富的牛、羊毛绒资源,西宁市现已初步形成以藏毯生产为龙头的毛纺织产业集群,构建起了洗绒(毛)藏毯产业链。一年一度的国际藏毯博览会正在将西宁打造为世界藏毯生产集散基地和“世界藏毯之都”。同时,西宁还是汉、藏、回、土族、撒拉等多民族聚居地和多宗教交汇地,丰富的民族宗教文化使西宁成为了中国乃至世界重要的民族饰品、宗教用品生产基地,为今后相关产业的创新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5.高原农业特色明显
西宁地处高原,气候冷凉,绿色无污染,既适合发展夏季反季节蔬菜、食用菌、冷凉型球根类花卉等产业,也有利于发展生态农牧业,提高农畜产品附加值。同时,得益于独特的气候环境,西宁周边地区经过长期的自然选择,已成为我国重要的优质油菜、马铃薯、蚕豆、蜂蜜生产基地,为未来西宁特色农牧业的精细化、标准化、清洁化生产创造了有利条件。
(四)主要制约因素
近几年西宁市总体经济实力实现了持续较快增长,科技创新能力、制度环境、服务体系等方面都为国家创新型城市的试点工作奠定了一定基础。但还应当清醒地看到,西宁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仍然存在着体制机制不够完善,源头创新能力比较薄弱,关键技术缺乏,高端创新人才不足,综合经济实力、创新能力比较落后等不容忽视的矛盾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1.企业自主创新动力不足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育不足,大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偏少,多数企业仍停留在传统的价格竞争、成本竞争阶段,主要还是靠市场低水平的需求拉动,技术水平薄弱,缺乏创新意识,难以承担起创新主导角色,无法形成核心竞争力。
2.创新投入不足
西宁市地方财力较弱,引导全社会创新投入的财政资金有限,多元化投融资体制和风险投资机制尚未形成,企业缺乏增加创新投入的能力和积极性。
3.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缺乏
由于工资待遇、研发环境、发展空间等多种因素的限制,西宁市无论是科研单位还是大型企业,目前都普遍缺乏科技创新领军人物、高层次专家、尖端人才和学科带头人,致使一些制约经济发展的关键技术长期难以取得实质性突破,人口、资源、环境问题难以得到根本性缓解。
4.科技基础条件薄弱
受投资能力的限制,西宁目前支持研究、开发、创新及其成果产业化的科技基础设施和科技资源共享平台的建设还比较薄弱,许多大型科研项目无法在当地进行,在相当大程度上制约了城市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
5.产业基础薄弱
西宁地处西部偏远省区,远离国家主体市场,无论是纺织、机械、食品加工业等传统产业的发展,还是特色农畜产品加工业、中藏药产业、藏毯产业等新兴特色产业的壮大,都缺乏广阔的市场空间,难以在全国市场份额中占有一席之地,难以产生必要的规模效益,科技创新缺乏载体和突破口。
二、试点目标
西宁开展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对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意义重大。参考国内其他典型城市建设创新型城市评价指标体系,结合西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西宁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基本目标是:
至2015年,基本建立起与现代化城市发展相适应,符合“四个发展”要求,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开放型区域科技创新体系。推动发展方式、体制机制、科技、产业、社会文化等领域的全面创新,初步建成创新体系健全、创新要素集聚、创新效率高、经济社会效益好、辐射引领作用强的国家创新型城市和青藏高原区域创新中心。使西宁市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显著增强,科技综合实力在全国有较快的提升,科技发展支撑条件明显改善,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显著提高,高新技术产业的比重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进一步发挥,创新能力大幅度提高。
(一)科技投入持续增长
“十二五”时期市本级财政用于科学技术经费每年保持持续较快增长。至2015年,全社会研究与开发经费(R&D)占当年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1.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达到1.0%。
(二)科技产出大幅提升
至“十二五”末,全市组织实施牵动力强、辐射面广的重大科技项目50项,建成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联合的技术创新研究开发中心30个,与省内外30所知名大学和科研院所建立科技合作关系,科技成果登记量每年增加10%,年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5亿元,高新技术企业数比“十一五”末提高30%,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10%。
(三)培育一批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创新型人才
至2015年末,西宁地区进入国家人才培养计划的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和省级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学科带头人达到300名左右,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骨干人才达到3000名左右,全市专业技术人员总量达到40000人左右。
(四)产业竞争力显著提升
至2015年末,打造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产品。建成8个左右具有显著聚集效应和较强辐射能力的产学研创新基地,形成3?4个以光伏太阳能产业、新材料产业和特色生物资源精深加工产业为核心的创新型企业集群。
三、工作思路
西宁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牢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第二个十年规划和国家支持青海藏区发展等重大战略机遇,乘势而上,抢占创新制高点,把握发展主动权,提高发展层次和质量,提升城市品位,使创新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第一动力。强化省会优势,以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以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为重点,以实施“5568”创新工程为主要任务,以人才队伍建设为关键,集成创新资源,优化创新环境,改善基础条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发展,加快掌握优势产业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努力构建具有明显区域优势特色的自主创新体系,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力争通过5~10年使西宁市成为全省实现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和统筹发展的率先试验区和各类创新要素集聚区,全省乃至青藏高原资源开发、生态建设、自主创新、维护稳定的服务保障和科技研发基地,全国有影响的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地。
四、主要任务
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为目标,着力构建区域科技创新体系。重点实施“5568”创新工程,即“5个行动、5个平台、6个专项、8个产学研创新基地”。
(一)推进“五个行动”,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
根据不同产业发展特点及发展阶段,以及不同领域对技术发展的需求,积极与国家、省科技专项配套衔接,整体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培育行动、特色优势产业科技提升行动、现代都市农业科技支撑行动、社会民生科技服务行动、引进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行动,全面提升西宁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技术水平。
1.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培育行动
以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园区工业为基础,打造产业技术联盟,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集群化发展,使新能源、新材料、特色生物资源精深加工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成为带动我市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的“主推力”,力争“十二五”末,全市培育4~5个新能源产业龙头企业,初步建成西宁国家级太阳能光伏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风能产业基地、锂电产业基地,实现产值280亿元。依托青海丰富的矿产资源和能源优势,重点发展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材料、新型合金材料、新型化工材料和新型建筑材料。力争“十二五”末,产值达到100亿元,使西宁市成为西部重要的新材料产业的研发、生产基地和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示范基地。
2.实施特色优势产业科技提升行动
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特色优势产业,优化产业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着重延伸石油天然气化工产业链、盐湖化工产业链、有色金属加工产业链、煤炭深加工产业链、农畜产品加工产业链等。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不断提高工业科技创新能力,使特色优势产业成为支撑西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支柱产业。力争到2015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年研发投入占企业销售收入的3%;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占全部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5%;重点企业、区域优势行业技术研究有新突破,工艺技术明显提高,资源深加工产业的主要技术装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部分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大中型企业生产装备应用微电子和信息技术的比重达到70%以上,重点骨干企业基本实现管理信息化。
3.实施现代都市农业科技支撑行动
运用科技进步的最新成果,加大先进适用技术的引进推广力度,按照优质化、园区化、设施化、产业化、标准化、规模化的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创建以农技推广部门、科研院所、行业协会、龙头企业组成的多元化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进一步提升农牧业科技自主创新和转化应用能力,积极培育科技型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西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充分发挥农业科技园区的生产、科普教育、观光、休闲等功能,大力发展绿色和生态观光农业,走具有西宁特点的现代农牧业发展之路。力争到2015年,良种工程实施面积达到8万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面积达到70%以上,畜牧良种比例达到85%以上。引进、繁育、示范推广农作物新品种200个以上,推广先进适用技术70项,不断提高设施农业技术水平和生产效益。每年举办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班300期。
4.实施社会民生科技服务行动
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对社会发展的创新和促进作用,加强科技在社会生活各个领域的推广应用,运用信息化、网络化等手段,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和城市功能品味。高度重视环境保护领域的科技创新,重点加强城市生态建设、水源保护、小流域综合整治、机动车污染防治、能源结构调整等领域的研究,推动污染防治关键技术和产品的开发应用。空气质量全年优良天数占全年天数85%以上,城市清洁能源使用率≥70%。增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能力,研究10项西宁地区重点疾病预防控制、诊断方法和治疗技术,增强人口素质,积极推进远程医学会诊、卫生政务公开信息化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卫生资源共享、互联互通。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对林业发展的创新和促进作用,围绕国家园林城市建设,重点开展有关种苗花卉、野生动物保护、病虫害防治等科技研究项目15项,提高城乡园林绿化水平,改善人居环境。
5.实施引进培养创新创业型人才行动
坚持把开发创新人才作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环节来抓,完善多元化人才培养体系,培育和引进创新型人才,构筑人才高地,增强科技人才在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中的智力支撑作用。以各类高校、科研机构及创新基地、产业化基地等为依托,以重大科技项目和工程为支撑,采取科技人才团队引进、核心技术带动引进等引进方式,抓紧培养引进紧缺人才,重点培养引进拥有关键技术的项目带头人、产业化领军人物及其团队。加速高新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着力构建高原特色动植物产品精深加工等绿色产业、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冶金化工、现代物流业、旅游业和生态建设等专业技术人才群体。建立和完善创新人才激励机制,鼓励大学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创业,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着力培养高技能人才,提升全社会的整体人才保障水平。力争到2015年,专业技术人员达到4万人左右,实现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布局的高密度、专业技术人员素质的高水准、专业技术人员结构的高对位、专业技术人员流动的高活力和专业技术人员产出的高效率,为打造一批支撑我市产业发展的骨干企业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人才提供坚实保证。
(二)打造“五个平台”,为区域创新提供基础性支撑
在政府、企业、科研、金融、中介等各主体间建立起紧密的合作网络关系,着力打造或搭建布局合理、特色鲜明、设施完备、运转高效的科技投融资服务平台、科技信息与技术设备共享服务平台、产业技术交易服务平台、重点领域技术创新育成平台、科技管理信息化服务平台等五个平台。推进资源共享,增强服务有效性,提高技术水平,降低技术交易成本,提升区域创新能力,为建设创新型城市奠定坚实的基础。
1.打造科技投融资服务平台
以现有的西宁地区担保融资机构和风险投资机构为依托,为科技型企业提供有效的投融资服务,促进科技资本、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有机结合。改善对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服务和融资环境,加大对科技产业化的金融支持,发展支持科技产业的创业投资和资本市场。建立咨询服务系统,努力建立市级风险投融资机构,为科技创业型企业提供注入创业引导资金、科技项目贷款贴息等科技投融资服务。通过引进财务顾问、律师、审计、评估等专业服务机构,为企业开展相关服务。
2.打造科技信息与技术设备共享服务平台
整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科技优势资源,积极引进本地急需的科技资源,使产学研资源充分对接,形成资源共享的产业链条,运用网络技术,整合和利用国内外科技文献、相关数据/信息、动植物种质资源等科技资源,搭建基础性、战略性的具有信息共享、技术设备共享、科技成果推介等功能的服务平台,为科研机构和中小企业提供科技信息服务。
3.打造产业技术交易服务平台
扶持和培育科技服务中介机构和行业协会,开展技术评估与咨询、技术交易与技术转移、无形资产评估、知识产权代理、科技成果交易税费减免等业务,形成功能完备、开放高效的中介服务支撑体系,促进知识产权交易和科技成果转移,为中小企业的技术交易、产业技术转移提供服务。
4.打造重点领域技术创新育成平台
围绕产业发展重点领域,按照政府政策引导、产学研联合、企业化运作的模式,建设技术创新集成和育成平台,为重点领域技术创新、重大科技项目建设、关键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及科技型企业创立和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提升重点领域技术创新能力。
5.打造科技管理信息化服务平台
运用先进管理理念和信息化技术,对西宁市科技资源配置及相关管理流程进行整合与优化,建立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包括科技计划与执行管理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科技专项资金管理和稽查系统、科研条件管理系统、基本科技建设管理系统、评估评价系统等,推进科技管理创新,提升科技管理水平和效率。
(三)实施“六个专项”,实现重点领域技术突破
以重点解决产业经济发展中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为目的,组织实施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现代农业与特色生物、藏毯与纺织、民生科技等六个科技专项。以科技专项实施为突破口,整合省内外科研开发力量,统筹协调企业技术创新需求,强化重点关键技术攻关,解决制约产业发展的瓶颈,为产业发展提供强大科技支撑和创新动力,带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推动西宁创新型城市建设。
1.新能源科技专项
积极开展太阳能光伏产业新技术、风能发电技术的研究和规模化应用,提高新能源的利用效率。积极筹建晶硅材料、太阳能电池、光伏平衡部件等领域的国家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产品检测中心和重点实验室,设立太阳能发电试验示范基地,推广太阳能光伏产业示范项目,加快建立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家太阳能光伏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优先发展第一代晶硅电池,同时开始启动第二代薄膜电池,配套发展上游的碳化硅刃料、光伏玻璃、EVA薄膜、电子气体、高精度铝合金组合件等原材料产品,延伸发展产业链下游的各种光伏系统集成产品。大力发展风电装备制造产业,主要生产风电整机,适当发展配套的零部件制造。稳步推进非粮生物燃料试点及产业化示范,大幅度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促进能源结构调整。
2.新材料科技专项
加快具有资源优势的功能性材料的研究开发,引进吸收电子材料、超细粉体材料、新型合金材料、新型墙体材料等关键技术,力争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为矿产资源精深加工提供技术支持,实现资源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一是以碳酸锂为基础,着重发展镍钴锰酸锂等正极材料。二是加快LED材料和芯片项目建设,保障材料供给和对LED照明产业发展的支撑。三是积极发展电子薄膜材料,开发生产高纯硅、电子铝箔和铜箔等薄膜材料,积极延伸产业链。四是以碳酸锶产业为基础,继续开发并形成年产6万吨锶铁氧化体生产能力。五是发展以金属铜为主的高性能电子导电材料,开发单晶铜等相关产业和项目。六是积极发展铝镁合金、铜合金及铝基、铜基复合材料等高强、耐热、高韧性新型合金材料。七是大力发展碳酸钙晶须等新型无机非金属材料。八是围绕盐湖资源深加工发展阻燃剂、有机硼、无机硼等化工新材料。
3.装备制造科技专项
依托重大项目,推进技术装备自主化,实现核心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重点突破,做大做强装备制造业,形成支柱产业。加快发展清洁高效发电装备,输变电、石化、环保成套设备,轨道交通、钻井设备,大型机械、数控机床、汽车、重大医疗仪器、农牧机械等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研发和产业化。加强制造业信息化示范工程建设,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改造提升装备制造业。鼓励和支持使用国产首台(套)装备。鼓励建立与装备制造相配套的零部件、原辅材料中心,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加快装备制造业园区建设,着力培育产业集群。
4.现代农业与特色生物科技专项
大力发展城郊型精品农业、设施农业、绿色农业。坚持用工业的理念、生态的要求、园区的模式,加速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支持西宁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建设。重点发展现代制种、节水灌溉、绿色肥料、生物防治、高效设施配套技术,全营养饲料、标准化养殖等技术,充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提高农业生产比较效益,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
大力发展特色生物资源的生产和精深加工。围绕冬虫夏草、沙棘、枸杞、菊芋、亚麻、牦牛、明胶等生物资源,加强人工抚育、原料基地建设、功能开发、活性成分提取及循环利用等关键技术攻关,延伸产业链,提高资源利用的附加值,促进产业升级。加快中藏药现代化,研发中藏药新品种、新剂型,实现从原料---药品---市场的标准化、无害化。采用现代分离提取技术开发生物医药材料与特种功能产品,大力提升生物技术创新能力。
5.藏毯与纺织科技专项
按照建设“世界羊毛地毯制造中心”的部署和要求,加快引进世界先进水平的地毯设备和电脑横机,以现代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逐步扩大藏毯(地毯)生产规模,淘汰手摇横机,解决纺织行业自动化程度低的实际问题,推动青海藏毯和绒纺等纺织行业健康发展。鼓励支持藏毯企业加快建设研发中心和检测中心。重点支持新型喷染和动物、植物、人工纤维合织等工艺的开发应用。加快引进和推广提、绣、贴、割、剪、印、整等新技术,提高“选?洗?梳?纺?染”产能和工艺水平。推广高效短流程、无水或少水印染技术和设备,提高生产自动控制水平。
6.民生科技专项
以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为核心,建立治理污染、降低消耗、改善生态的技术体系,推动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加大节能技术攻关,加快技术集成,着力研究和示范推广废弃物(副产品)的减量和多级利用技术。积极推广清洁技术、节能节水技术、低碳技术,有效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扩大西宁循环经济试验区和试点企业范围,为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技术支撑与示范。
发展社会事业中的信息支撑技术,开发信息通信服务、网络教育基础工程、数字广播影视服务系统工程、现代医疗卫生服务信息系统、政府综合服务支撑平台等,加快 “三网融合”。增强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能力,研究重大疾病预防控制、诊断方法和治疗技术,提高人口健康素质。利用科技手段,加强对社会治安、犯罪、事故的监督与控制,完善西宁市公共安全技术体系,提高城市的现代化水平和文明程度。
发展民族文化创意产业,运用现代技术,开发具有传统文化和民间民族特色的手工艺品,进一步拓展“西宁?中国夏都”旅游品牌的文化内涵和商业价值,将西宁打造为全国重要的藏族歌舞之乡、佛教用品生产基地、民族饰品生产基地和昆仑玉营销基地。
(四)构建“八个产学研创新基地”, 增强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能力
以形成产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企业为主体,围绕产业技术创新链,构建八个产学研创新基地。运用市场机制集聚创新资源,实现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在战略层面的有效结合,充分发挥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的集成优势,共同突破产业发展的技术瓶颈。
1.构建太阳能光伏产学研创新基地
依托亚洲硅业(青海)有限公司、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分公司、青海华硅能源有限公司、阳光能源(青海)有限公司、青海聚阳能硅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鑫诺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与省内外院校和科研机构紧密合作,构建太阳能光伏产学研创新基地。
2.构建中藏药产学研创新基地
依托生物科技产业园的青海金诃藏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晶珠藏药药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加强与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青海大学等科研院所和高校的合作,构建中藏药产学研创新基地。
3.构建青藏高原特色生物资源开发产学研创新基地
依托生物科技产业园的青海康普生物制品有限公司、青海金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青海清华博众生物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加强与清华大学、青海大学等高校的合作,构建青藏高原特色生物资源开发产学研创新基地。
4.构建装备制造机械产学研创新基地
依托西宁地区的装备制造企业青海华鼎股份有限公司、青海洁神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青海洁神环境能源产业有限公司等企业与美国、韩国等国外科研机构合作,构建装备制造机械产学研创新基地。
5.构建藏毯产学研创新基地
依托南川工业园区的青海藏羊地毯集团有限公司、青海大自然地毯纱有限公司和青海雪舟三绒集团等企业,加强与大连工业大学、天津工业大学、大连光明化工研究设计院等国内科研院所和高校的合作,构建藏毯产学研创新基地。
6.构建有色金属产学研创新基地
依托甘河工业园的黄河水电再生铝业公司、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紫金矿业有限公司、青海珠峰锌业有限公司等有色金属企业加强与中南大学、贵阳铝镁设计院等有关科研院所的合作,构建以铝、铜、铅、锌为主的有色金属产学研创新基地。
7.构建特色农畜产品加工产学研创新基地
依托青海绿草源食品有限公司、可可西里肉食品有限公司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强与北京食品研究所、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青海大学等科研院所和高校的合作,构建特色农畜产品加工产学研创新基地。
8.构建电子信息材料产学研创新基地
依托东川工业园区的青海瑞合铝箔有限公司、青海金阳光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凯普松电子科技(青海)有限公司、青海电子材料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企业,加强与清华大学、青海大学等高校的合作,构建电子信息材料产学研创新基地。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的组织领导
成立以西宁市市长为主任,主管副市长、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为副主任,科技、发改、经委、农牧、林业、环保、卫生、教育、统计、工商、财政、人力资源等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西宁地区的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主要领导为委员的西宁市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推进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各项工作,并协商省科技厅把推进西宁市创新型城市试点作为部省会商优先议题,在项目、基地、人才、政策等方面加强引导和支持。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全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创新型城市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突出困难和问题。市属各有关部门实行整体联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从经济、科技、管理等各方面共同推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形成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强大合力,确保西宁市如期实现创新型试点城市建设的各项任务目标。
(二)发挥政府投入对科技创新的导向作用
切实落实中央和省上关于增加科技投入的各项规定,坚持把财政投入作为公共战略性投资,建立财政性科技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财政科技投入主要用于支持市场机制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社会公益研究、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和重大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等公共科技活动,以及用于支持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积极影响的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等。建立市级科技创新风险投资基金,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多元化科技投融资体系。市、县(区)政府要把科技投入作为预算保障的重点,确保财政科技投入每年保持持续增长。认真落实中央和省上鼓励自主创新的财税优惠政策措施,落实科技项目和经费管理相关办法,积极争取国家、省级各类创新项目和资金。加强与金融机构的联系沟通,吸引更多的资金投向高新技术产业。鼓励支持企业在国内外以债券、股票等形式吸纳社会资金。
(三)推进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围绕支柱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重点加快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研发中心和产学研创新基地的建设,集聚企业创新资源,加强企业研发平台建设,支持企业开展研究开发活动,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构筑和完善区域技术创新体系。制定“西宁市企业研发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西宁市科技风险投资基金管理办法”等,运用政策引导企业之间、企业与大学、科研机构间的合作,促进技术研发联盟等多种组织形态和产学研结合等多种合作方式的形成与发展,使科技资源得到有效整合,实现消化吸收再创新,发挥科技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
(四)强化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调整优化科技人才政策,用好现有人才,吸引外来人才,培育未来人才。开展创新教育和培训,为各类人才的创新活动提供更好的条件和机会,以爱才之心,用才之智,形成崇尚科学、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风尚和氛围。加强与全国人才网络的互联互通,更大范围寻求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加大创新型科技人才引进力度,坚持“不求所在、但求所用”原则,进一步创新人才柔性流动机制,让更多的省外高级人才通过短期聘用、技术服务、项目合作、项目承包等方式为西宁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建立科学的创新人才培养、使用、管理机制,逐步加大政府科技奖励力度,用有竞争力的制度造就有竞争力的人才,不断激发人才的创新活力和创业热情,培育一批有科技创新能力、科技服务能力的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
(五)重视知识产权创造、应用和保护
成立西宁市知识产权局,加强知识产权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大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力度,保护创新者的合法权益。制定“西宁市贯彻执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意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增强企业、科研机构、市民和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制定和实施促进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产业化优惠政策,引导企事业单位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积极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企业。引导创新主体把知识产权应用纳入新技术和新产品开发、生产经营、市场运作和资产管理等各个环节。
(六)大力培育城市创新文化
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建设创新型城市的良好舆论氛围、文化氛围和社会氛围。进一步弘扬和倡导“自信、开放、创新”的青海意识和“包容诚信,务实创新”的西宁精神,加大对科技创新典型事例、典型项目、典型人物的宣传。大力培育企业家精神、团队精神、合作精神,倡导鼓励创新、宽容失败,追求成功、敢冒风险,富有激情、力戒浮躁的创新文化,使全社会充分认识提高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七)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
加大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和管理机制创新,强化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等职能,加快建设“西宁市大型仪器协作共享网络平台”等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组织协调跨学科、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跨体制的创新合作,提高政府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创造有利于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创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和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努力增强企业依靠科技进步谋发展的内在动力。综合运用政策、项目、资金等多种手段,营造良好的区域创新发展环境,围绕特色资源和支柱产业,着眼于未来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整合并合理配置资源,积极引导国家及地区外的创新资源参与本地区资源配置。
(八)建立科技创新工作省市联动机制
充分发挥省会城市的区位优势,加强与省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争取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支持,力争将西宁市的重大科技项目、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培养纳入全省的产业、科技、人才发展规划。争取省上尽可能地将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布局在西宁,提升西宁市科技创新整体实力。发挥西宁市在全省科技发展中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提升全省科技发展水平和创新能力。
(九)健全创新型城市建设监测和考评体系
把创新型城市建设纳入西宁市“十二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全面推进。将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纳入市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落实各项任务的考核指标,建立跟踪评价制度,加强监督指导,完善评价体系。开展创新型试点城市监测评价工作,积极做好数据积累和相关准备工作,每年向科技部提交年度总结报告。
六、进度安排
根据目标要求和基本思路,西宁市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进度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7月2015年6月)
全面推进西宁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初步建立起要素齐全、布局合理、运行高效、合作开放、互动充分、体系完备的西宁科技创新体系。围绕重点产业领域,取得一批具有影响的科技创新成果,研发掌握一批核心技术和产品,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建设一批自主创新研发机构,造就一批创新性强、经济效益好、产业化特色鲜明的科技企业,培育若干个在国内有较大影响、特色突出的知名品牌。关键技术自给率大幅度提高,科技进步对经济发展促进作用显著增强。一是制定和完善《西宁市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加快创新型城市各项试点工作落实和开展,取得初步的成效。二是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成立西宁市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推进委员会,加强对《实施方案》实施的统一部署,明确具体行动计划,细化分解工作任务,进行动员部署,形成较为完善的工作推进机制和较为浓厚的创新氛围。三是依据《实施方案》建设的重点,各相关部门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和落实具体的工作方案。
(二)提升发展阶段(20XX年7月2015年6月)
围绕创新型城市建设,全面落实“5568”创新工程的各项任务,进一步完善城市创新体系,提升集聚创新资源能力,建立内生驱动创新模式,弘扬创新文化,充分激发企业和科研院所的创新活力,在科学技术研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创新人才培育、文化创新和管理创新等方面实现突破,并取得一系列在国内外有重大影响的科技创新成果。大力推进并把西宁建设成为全省的自主创新示范区,使其成为特色鲜明、实力雄厚、青藏高原一流、西部地区有一定影响的科学发展试验区、先进产业聚集区、改革开放先行区;成为推动“两型社会”建设、依靠创新驱动发展的典范。通过工业科技创新发展、现代农业科技发展、社会领域科技进步,努力将西宁打造成自主创新能力强、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创新环境和谐的国家创新型城市。
(三)检查评估阶段(2015年7月2015年12月)
对创新型城市建设实施成效进行全面总结,重点加强对弱势项目的督导检查,对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完成自评检查工作,确保我市通过创新型试点城市的验收,并接受科技部的考核和检查。
第2篇: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为全面推进我市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促进城市发展由资源依赖型向创新驱动型转变,加快科学发展示范区建设步伐,特制定本方案。
一、试点基础
(一)创新发展现状
唐山是一座具有百年历史的沿海重工业城市,总面积13472平方公里,总人口729.41万,20XX年全市完成地区生产总值3781亿元,全部财政收入413.3 亿元。近年来,我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开放创新、富民强市,把新唐山建成科学发展示范区、建成人民群众幸福之都”的总战略和总目标,按照“科学发展·科技先行”的理念,积极开展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大力推进集成创新和原始创新,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支撑作用,实现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1、重大科技支撑项目顺利实施。20XX年以来,实施省级以上重大科技支撑、创新基金项目124项,其中300km/h高速动车组现代集成制造系统、新一代可循环钢铁工艺流程技术、钢铁企业低压余热蒸汽发电和钢渣改性气淬处理关键技术等17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和“863计划”取得显著成效。
2、新型政产学研协作模式率先突破。我市与中国科学院合作建成了中国科学院唐山高新技术研究与转化中心,这是中科院在我国北方地区建立的第一家与地级市合作的技术研发与转化机构。20XX年以来,共安排科技三项经费4000万元,专项支持技术转移平台和成果转化基地建设。该中心与企业合作研发的一批项目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3、科技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到20XX 年底,我市国家级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共有42家,其中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3家;市级企业工程技术研发中心、行业重点实验室、农业产业研发中心等研发机构100个;拥有本科院校4所以及博士后科研工作站7个,形成了支撑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工程化研究的区域技术创新体系。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市;被确定为国家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试点城市、国家国际科技合作示范基地和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等。20XX年进入中国城市综合创新能力50强。
4、高新技术产业迅速发展。实施了高新技术产业孵化培育与产业化引导工程,形成了以电子信息、先进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为主导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20XX年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增加值分别为190亿元和67亿元,增速达到22%以上。唐山轨道客车有限公司成为国家首批认定的创新型企业。国家制造业信息化工程重点城市、国家钢铁材料产业化基地、国家火炬计划陶瓷材料产业基地、国家火炬计划焊接产业基地、国家高速动车组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先后落户我市。
5、创新政策环境明显改善。制定实施了《唐山市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意见》、《唐山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若干政策的实施意见》、《唐山市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若干意见》等重要法规和文件,为建设创新型城市提供了政策保障。
(二)优势特色
唐山开展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具有以下优势:
1、全国首个科学发展示范区的建设。20XX年XXX总书记视察唐山,提出了建设科学发展示范区的战略构想。我市建设科学发展示范区以推进资源型城市转型、唐山湾“四点一带”开发、“四城一河”建设、城乡等值化、社会治理和谐化为重点,要求必须改变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低效率的传统发展方式,坚持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和创新驱动,推动唐山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为创新型城市建设指出了明确的方向。随着科学发展示范区建设的不断深入,“科学发展·科技先行”的理念已成为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共识。
2、以曹妃甸为龙头的唐山湾“四点一带”的开发建设。曹妃甸作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区,是环渤海地区的“黄金宝地”和“耀眼明珠”。以曹妃甸新区、乐亭新区、丰南沿海工业区和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构成的唐山湾“四点一带”的开发建设已进入大规模产业聚集的新阶段,有利于充分发挥国家、省级重点建设项目技术运用、技术集成、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能力强、拉动辐射效果明显的优势,使之成为引领带动全市科技创新的主战场、示范区和辐射源,为开展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提供了波澜壮阔的舞台。
3、环渤海地区的经济增长极。唐山地处环渤海湾中心地带,毗邻京津,有利于接受技术辐射带动,承接产业转移,加快城市化进程。随着曹妃甸大港和唐山机场的开发建设,将形成海、陆、空立体交通网络,辐射到华北、东北、西北等地区,为跨区域、跨产业的资金合作、技术合作提供了更多的机会。环渤海地区尤其是京津冀都市圈的快速发展,为我市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成为环渤海及东北亚地区经济增长和创新发展的重要引擎提供了重大机遇。
4、雄厚的工业基础。唐山素有“北方煤都”和“北方瓷都”之称,是国家重要能源、原材料工业基地。现有160 多个工业门类,已形成钢铁、能源、装备制造、建材、化工等优势支柱产业。2015年,全部工业完成增加值1931.44亿元,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增加值1610.42亿元,精品钢材、基础能源、优质建材、装备制造和化工五大产业完成增加值1252.07 亿元。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实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实现二者的有效结合,将为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跨越发展创造强大的动力。
5、浓厚的技术创新传统。唐山历来重视技术创新活动,先后诞生了中国大陆第一座机械化采煤矿井和我国第一条标准轨距铁路、第一台蒸汽机车、第一桶机制水泥、第一件卫生陶瓷,对推进中国近代工业兴起产生了重要影响。20XX年,国内第一台应用于煤矿井下的机器人研制成功,同年6月首列国产时速350公里CRH3“和谐号”动车组,创造出了394.3km/h 的中国铁路第一时速,实现了中国铁路列车运行速度等级的历史性跨越。唐山人秉承这种技术创新的传统,在加快城市创新发展的进程中,必将会创造出更多的中国第一乃至世界第一。
尽管唐山具备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良好基础,但也存在着科技资源相对不足、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区域创新体系不够完善、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不够显著、创新体制机制不够健全、高端创新人才缺乏、资源利用效率不高等亟待解决的问题。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必须牢牢抓住当前的重要战略机遇,顺势而为、乘势而上,全面推动思想观念、发展方式、体制机制和技术创新,不断夯实创新基础,增强创新活力,使创新成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第一动力。
二、试点目标
总体目标:努力把唐山建成自主创新优势明显,区域创新体系日趋完善,产业竞争能力快速增强,经济、社会与生态和谐发展,人民幸福指数显著提高的创新型城市。成为环京津乃至环渤海地区重要的创新成果转化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和高素质人才集聚基地。依靠科技进步和创新,率先建成全国首个科学发展示范区,成为我国推进资源型城市向生态型、创新型城市转型的示范城。
到2015年具体目标:(1)区域创新体系趋于完善。引进一批优质科技资源,建设一批公共服务平台,打造一批国内知名的企业工程技术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技术研发和创新成果产业化机构,重点建设10大特色产业基地和10大研发中心。(2)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拥有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商标、品牌、标准。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年均增长15%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以上,以科技创新加速培育10大名牌产品。
(3)创新投入明显增长。市本级财政科技拨款占财政一般预算支出达到2%以上;全社会研究与发展(R&D)经费支出占全市GDP的比重达到2%以上。(4)创新人才队伍迅速壮大。集聚一批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培养一批支撑产业结构调整的领军人才,培育一批职业技能人才,打造若干与唐山主导产业紧密相关的产业创新团队。(5)新型产业格局基本形成。做强新型工业化,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节能减排,推进产业发展和发展方式创新。实施“三百计划”,加速形成以高新技术为支撑的“精品钢铁、装备制造、化工”和“新能源、环保、生物医药”两个“三足鼎立”的产业发展新格局。(6)城市创新发展全面推进。城市生态文明逐步改善,城乡统筹发展加快推进,社会更加和谐,全民科学素质和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普遍提高,创新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创新氛围日益浓厚。
三、工作思路
坚持以科学发展示范区建设为总揽,深入实施“科教立市”战略,广聚创新资源,优化创新环境,完善创新体系,提高创新能力,推动资源型城市在创新中转型、在转型中跨越,驱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方式,支撑科学发展全面创新。
(一)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明确创新发展战略
确定“以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和集成创新为重点,积极推动原始性创新”的城市总体创新战略。实施开放创新,大力推动技术引进与消化、吸收再创新的结合,促进外源技术内源化。鼓励和支持以应用为导向的集成创新。有针对性选准一批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作用明显的重大项目,集中优势科技资源,进行相关技术研发和系统集成,攻破和掌握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
(二)健全完善区域创新体系,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强化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金介紧密融合的区域创新体系,提高科技竞争力。完善科技合作体系,充分借用京津高校、科研院所等优质科技资源,弥补我市科技资源不足,“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加强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加强专利战略的研究和运用,推动知识产权交易,促进技术流动。引进风险投资、担保、私募和证券等各种类型资本机构,打通天使投资、风险投资、信用贷款、小额贷款等科技金融渠道,带动社会资本和企业投入研发力度。
(三)创新体制机制,增强创新活力
进一步解放思想,着力突破制约创新发展的制度性障碍,建立公平、高效、完善的体制机制,提高创新成效。重点完善创新主体动力机制、完善政府管理服务体制、创新科技与经济紧密融合机制、创新人才引进培养使用与激励机制和完善政策保障机制。
(四)以科技创新为引领支撑,推动科学发展全面创新
按照唐山科学发展示范区建设的规划和部署,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和支撑,积极围绕曹妃甸为核心的唐山湾“四点一带”开发建设、资源型城市转型、循环经济发展、生态城市建设、城乡一体化等值化发展、和谐唐山建设等探索具有特色的创新实践模式,丰富试点内容,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城市管理、城乡统筹、社会管理和服务等领域的创新,为同类城市提供经验,作出示范。
四、近期重点推进的工作
(一)钢铁产业技术创新
以曹妃甸京唐钢铁公司、唐山钢铁集团等大型企业为龙头,推广新一代可循环钢铁工艺流程技术、钢铁企业低压余热蒸汽发电技术,重点研究开发钢铁生产过程实时优化运行技术、系统能量管理中心、超大型高炉系统工艺技术、低成本高效化生产洁净钢水的工艺技术、高品质薄板生产技术、薄板坯连铸连轧生产取向电工钢技术等新技术;完善高温高压干熄焦、烧结余热利用、烟气脱硫等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工艺技术;开发利用低品位、难选冶铁矿等技术,不锈钢、轴承钢、工具钢、齿轮钢等高附价值钢铁产品生产技术。力争在新一代可循环钢铁工艺流程技术集成应用示范、低压余热发电、钢渣处理、超大型高炉干法除尘等方面拥有一批居国内领先水平以上的自主核心技术。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科技局配合
(二)化工产业技术创新
依托唐山市的海洋和煤炭资源优势,以煤化工、盐化工和石油化工三大化工产业链向精细化工产业链的延伸为主线,重点攻克各产业链延伸过程中的关键技术。包括:焦炉煤气制甲醇及深加工先进技术、大型甲醇制烯烃生产及产品深加工先进技术、有机硅单体生产及下游深加工、海水提钾等技术。并且围绕南堡10亿吨大油田开发建设、曹妃甸工业区千万吨炼油和百万吨乙烯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积极进行重大项目相关配套产业技术的前期研究及高附加值产品开发。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牵头,市发改委、科技局、曹妃甸工业区管委会配合
(三)机器人研发与产业化
与国内外大公司、研发机构积极合作,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强机器人模块化设计制造技术、基于神经网络与模糊算法的智能控制、多种传感器信息融合技术、远距离通讯抗干扰技术等共性关键技术研究。不断提高现有焊接机器人、矿用抢险探测机器人、管道探伤机器人、建筑清洗机器人、高压巡线机器人的使用性能。进一步开发新型专用机器人产品,推动我市机器人产业发展,打造出具有较高自主研发能力和较强产业优势的机器人研发制造基地。
责任单位: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牵头,市发改委、科技局等配合
(四)电动汽车研发与曹妃甸电动汽车城建设
积极推进与清华大学、中科院电工所、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八研究所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建立合作联盟,引进尖端人才,围绕电动车整车仿真与控制系统、电动车CAN 总线开发与测试、电池系统开发检测、先进电机驱动系统、电动车标准等重点领域开展研究,重点攻克电动汽车制动能量回收与ABS 系统的一体化设计与控制、匹配设计与能量管理的耦合技术、基于FlexRay等新型总线协议的网络在环平台及其应用技术、电池单体性能和一致性提升、电池电容一体化技术、电池管理系统大规模产业化技术和工艺、先进稀土永磁直流电机技术等一批核心技术,并形成专业研发团队。
争取成为“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打造曹妃甸电动汽车城。制定《曹妃甸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和《关于鼓励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消费的优惠政策》,坚持以整车为龙头,以核心零部件为突破口,以使用促研发,以研发促产业,重点引进战略投资者、核心技术领先者,积极推进电动车动力总成、高性能锂电池、永磁直流电机等一批产业项目,并达到30-50万辆整车生产规模。
责任单位:曹妃甸电动汽车城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曹妃甸新区管委会、曹妃甸工业区管委会、唐海县、市科技局、财政局配合
(五)曹妃甸循环经济工程技术中心建设
依托曹妃甸工业区管委会,组建曹妃甸循环经济工程技术中心。通过整合优势资源,创建多层次、多学科技术融合的重化工业循环经济型产业体系和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共享平台。针对资源型城市转型重大技术需求,重点开展循环经济政策与法规研究、重化工业生态工业研究与评价、新能源开发与能源梯级利用技术研究、资源节约与循环利用技术研究、逆向物流规划与技术研究、钢铁产业生态技术研究、技术集成、成果推广与示范应用等工作,最终在钢铁、化工、建材、电力等行业开发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循环经济核心技术,搭建“技术—工艺—人才—应用”系统化支撑体系,为重化工业循环经济型产业体系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
责任单位:曹妃甸工业区管委会牵头,市科技局、发改委配合
(六)唐山湾生态城市工程技术中心建设
依托曹妃甸国际生态城管委会,强化与清华大学、瑞典SWECO公司等单位合作,围绕土地利用与城市规划设计、可再生能源工程、资源管理工程、绿色交通工程、绿色社区工程等领域,针对生态城市建设中的重大关键和共性技术,重点开展系统化、配套化和工程化研究开发,加快绿色能源、环境保护、循环经济、节能建筑、低排放智能交通、集成通讯、海水淡化、封闭水处理、垃圾处理与回收利用、盐碱地生态治理、可持续发展等先进适用技术的开发、转化和应用,研究落实141 项生态城市建设技术指标要求,推动生态城市建设工程技术行业、领域的技术进步和新兴产业的发展。
责任单位:曹妃甸国际生态城管委会牵头,市科技局、发改委、规划局、城管局、住建局配合
五、20XX-2015年主要工作
(一)健全完善区域创新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以弥补科技创新资源不足为核心,以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突破口,以建设技术研发、中介服务、科技合作和创新产业化体系为重点,引进国内外的优质科技资源,健全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金介紧密结合的区域创新体系,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提供支撑。
1、加快中科院唐山高新技术研究与转化中心建设
主要目标:建设成唐山高新技术研发与自主创新的平台,环渤海地区重要的高科技成果研发与产业化基地,开创新型政产学研紧密融合创新发展模式。
工作任务:重点引进8-10个中科院所属研究所进驻“中心”, 每个研究所组织1-3个适合唐山主导产业发展的课题组,以钢铁、装备制造、陶瓷、新能源、新材料、环保和节能减排为主要发展领域,以加快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和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为重点,实施高新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工作。力争钢铁行业在节能节材、陶瓷行业在更新工艺和产品、新能源行业在制造国际一流风力发电设备等方面实现突破。特别要围绕高速动车组研发,加强与中科院力学所、软件所等科研院所的合作,实现核心技术国产化。
第3篇: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为切实做好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深入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增创省会发展新优势,加速提升我市创新能力和创新发展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维护省会稳定,发展省会经济,建设美丽泉城”的发展目标,以实现创新驱动发展为导向,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主线,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营造创新友好环境为突破口,按照“顶层设计、系统推进、突出特色、引领示范”的工作思路,整合区域创新资源,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构建特色现代产业体系,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发展目标。到2015年,将我市建成全省创新资源集聚的核心区、高新技术产业的集聚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引领区、创新体制机制的试验区、宜居与可持续发展的示范区,在全省率先建成创新能力强、经济发展后劲足、城市功能完善、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生态环境友好、实现低碳经济发展的创新型区域中心城市,进入全国创新型城市的先进行列。
1.科技支撑取得新突破,集聚创新资源能力显著提升。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5%以上,财政对科技投入增幅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全社会研发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2.65%,企业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比重达3%以上,创新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主动力。拥有国家级突出贡献专家350名、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4000名、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150名,万人拥有专业技术人员700人,万人拥有高技能人才350人。全民科学素养水平明显提高。
2.创新能力建设取得新突破,高新技术产业集聚度显著提升。培育技术创新示范企业100家,各级企业技术中心、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00家以上,其中,新增国家级5个、省级30个。高新技术产品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比重达65%以上。万人专利申请量达30件。创建省级以上名牌300个、著名商标300个。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50%以上。济南高新区等各类园区引领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龙头带动作用不断增强。
3.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取得新突破,战略性新兴产业引领发展能力显著提升。围绕高端高质高效产业发展目标,打造生物、信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特色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6500亿元。以创新为驱动的产业体系基本形成,三次产业比重调整为3∶42∶55.现代服务业占服务业的比重达到60%.发挥省城区位优势,引领和支持全省相关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4.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新突破,创新服务辐射能力显著提升。建设2-3个国家级重大创新平台,建成各类生产力促进机构40个以上,实施标志性产学研工程项目100个,新建产学研中试基地50处。创业投资和风险投融资机构达到10家以上,形成较为完善的创新融资体系。形成以省会都市圈为核心,辐射服务全省的“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服务产业化”的创新服务网络。
5.创新机制环境取得新突破,示范带动作用显著提升。创新政策体系更加健全,创新决策机制和协调推进机制日益完善,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符合地方实际的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模式。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立健全推进均等化长效机制。城市承载能力显著增强,基本步入绿色城市、可持续城市与低碳城市发展道路。
二、主要工作与重点任务
(一)加强管理创新,优化创新发展环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强化政府在创新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进一步促进政府部门从科技资源配置的主体转变为科技资源配置方式的制定者、配置过程的监督者、配置绩效的评估者和公共服务的提供者。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政府投资监管、国有资产监管等方面的制度改革,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切实将政府管理经济社会行为纳入依法运转轨道。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充分发挥内部监督、新闻舆论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作用,促进政府管理职能更好地适应创新型城市建设要求。
完善创新政策体系。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出台的关于推动自主创新的各项政策,加大创新政策导向作用,通过财政引导和产权激励等政策,推动重点领域重大关键技术的研发。完善政府资源配置和公共服务向自主创新主体倾斜的配套制度。提高政府采购中创新产品和服务的比例,支持符合我市经济发展方向,具有良好产业基础和发展前景的科技成果产业化。
加强规划引导。按照国家关于创新型试点城市发展战略部署和济南市科技创新实际,进一步明确城市创新发展的战略定位,纳入全市、县(市)区“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加强规划管理的统筹协调、执行和评估,提高规划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建立健全以科学规划引领科学发展的机制。
(二)加强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实现创新资源高效整合。建设山东省创新资源的集聚区、扩散区,通过省市共建、完善济南都市圈技术转移机制、加强区域间合作创新,促进创新资源的整合利用,发挥创新型城市试点的示范带动作用。
1.充分发挥驻济高校、科研机构的原始创新优势和人才培育优势,促进科技和人才等创新资源的高效整合。探索与高校、科研机构的新型合作模式,加快建立开放、流动、协作的知识创新体系。充分借助山东省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的合作平台,继续加强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山东大学、省科学院、省农科院、省医学科学院等院所的合作,重点针对我市优势产业开展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高技术应用研究。加强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扶持建设一批重点学科、科研基地,形成一批一流的科技团队和学科带头人。进一步拓展大学科技园建设规模,促进产学研结合,使之成为高层次人才培养中心、创新人才集聚地和高技术研发基地。建设一批省、市重点实验室,高起点引进3-5家国内顶尖的权威科研机构或一流的国际研发机构。采取多种形式鼓励支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研人员与企业共享资源、合作研发,组建开放型或实体型创新研究机构和联合开发机构,共同培养创新人才、进行高层学术交流、开展原始创新以及共性和关键性技术联合攻关。
2.省市共建重大创新服务平台,为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建设山东信息通信技术研究院公共研发服务平台,以山东信息通信技术研究院为核心,形成功能完善的信息通信技术研发中心,搭建国内一流的技术创新支撑平台,推进科技创新建设,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成为全国信息通信技术产业创新资源的重要承载地和国家信息通信国际创新园高速发展的“创新引擎”。满足科技创新创业需求,营造良好创新环境,面向科研,面向企业,提供技术支撑、人才培训、仪器设施共享服务。
建设山东省重大新药创制平台。由山东大学联合山东海洋大学、山东省药科院、山东省医科院、山东中医药大学、山东省中药研究院和济南高新区共同承建,包括先导化合物发现优化单元平台等12个子平台。建成以济南高新区为重点、技术链与产业化链相衔接、“一区六基地二十个示范企业”为主要内容、区域相对集中、服务能力完善、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现代新药研究与成果转化体系。将济南高新区新药孵化基地建设成为国内最主要的药品研发成果转化基地。3.进一步完善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为创新资源的集聚、扩散提供社会化、网络化服务。以完善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和服务支撑平台建设为重点,强化技术成果转化的中间环节,提高转化速度和转化效益,促进生产要素有序流动,推动产学研合作创新。大力推动我市各类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扎实推进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平台建设。完善大型科学仪器公共服务平台的评价方式和运行机制,提高仪器设备的综合利用效益和服务质量。
建立完善科技文献资源共享服务系统平台。对科技文献信息资源、网络资源、信息网络技术进行统一设计和建设,与国家、省形成科技文献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建设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专项平台,完善知识产权信息利用服务系统、专利技术交易系统和知识产权专家咨询系统。
切实加强科技创新创业孵化服务平台建设。按照发展形式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服务网络化的总体要求,培育一批专业性、综合性孵化器。提升创业服务中心服务支撑功能,保证科技创业成功率,实现孵化功能和服务效能新突破。支持国内外企业、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及其他投资主体创办多元化科技企业孵化器,鼓励创办针对不同对象和不同行业的专业型科技企业孵化器,实现政府、高校、企业以及各类孵化器之间的互动式发展。
大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建立产学研“绿色通道”,与国内外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建立协作共建机制,支持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和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企业立足自身优势,以引进高层次人才与核心技术、联合开发产业化项目为重点,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共建科技创新载体,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
积极做好国际科技合作平台建设。以重大科技合作项目为纽带,以特色园区和留学生创业园为载体,建设一批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加强与国外大学、科研机构、企业集团在区域农业创新体系、现代农业、医疗卫生、信息技术和科技管理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组建重点实验室。加强中乌高科技合作园的建设,使其成为国际科技合作、科研成果孵化的重要平台与载体。
(三)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创新能力。
1.加快形成有利于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激励机制、分配机制、融资机制,促进企业真正成为研究开发投入、技术创新活动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加快发展重汽、浪潮、中创、二机床、齐鲁制药、福瑞达、力诺、圣泉、九阳等一批自主创新骨干企业,形成若干具有国内比较优势和领先水平的名牌产品群,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
2.发挥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资源优势,提升企业技术研究水平。支持行业特色突出、技术创新能力强的大中型企业建设企业技术中心,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高层次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及产学研中试基地等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通过体制创新、吸纳人才、完善激励机制、加大投入等措施,提高科研成果的工程化、市场化水平。以行业协会为主,政府部门推动,建立若干为中小企业服务的行业技术创新中心,增强中小型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密切跟踪数控机床及重型锻压设备、新材料技术、计算机软件、医药化工、生物技术、新能源等重点技术领域的发展动态,培育50家以上企业成为国家级、省级专利试点企业。
3.深入实施“专利、品牌、商标、标准”四大战略,推动企业核心竞争力升级。鼓励和扶持龙头企业通过产品创新和技术创新,提升已有自主知识产权品牌档次,将产业优势转化为品牌优势。培育一批具有专利权的核心技术,加速专利技术产业化。以增强企业创造专利能力为主线,将专利工作贯穿于企业技术创新及生产经营全部环节。加强引进创新和集成创新,不断增强自主知识产权产出能力。
4.加快科技园区建设,充分发挥创新载体功能。以国家信息通信国际创新园建设为契机,加快济南高新区发展步伐。着力打造软件、计算机、网络通讯、数字装备等四大产业集群,形成“创新、产业、辐射、环境”四大高地,建成集创业孵化、风险投资、中介服务于一体的信息技术创业基地。推进齐鲁软件园、创业服务中心、留学生创业园、大学科技园、环保科技园、出口加工区等特色园区建设,增强科研服务、成果转化、企业孵化和产业承载功能。加快济南经济开发区、明水经济开发区、济北经济开发区等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产业承载能力,形成管理体制先进、产业结构合理、科技创新体系健全、区域功能清晰、支撑服务体系完善、能够吸引更多创新型企业创业发展的集聚地和制高点。
(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打造现代产业体系。
1.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高新技术产业。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为支柱的工业结构。立足信息、生物、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做大做强软件服务业,以创建中国软件名城为契机,加快建设软件高技术产业基地、国家软件出口创新基地、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国家动漫产业发展基地,培育国内最具竞争优势的特色软件产业集群,加快软件服务业服务化、网络化、高端化和国际化进程。重点发展基础软件、工业软件、信息安全软件等八大类软件,实施“双十”和“双百”工程,推进四大平台建设,着力打造“一城五区”软件服务业功能布局。大力发展信息装备制造业,以浪潮等骨干企业为龙头,着力发展计算机设备制造业,力争建成全国最大的服务器及计算机外围设备生产基地。加快12英寸集成电路生产线项目建设,推进济南光电子产业园建设,加快网络设备、通讯设备、专用电子设备开发生产建设项目,逐步形成配套完善的生产协作体系。发展消费类电子产业,重点加快数字电视机顶盒、数字多媒体终端产业化进程,发展壮大智能家电产业。
新能源产业。加快新能源推广利用步伐,突出发展太阳能利用产业,完善产业发展保障体系,走规模化、国际化和集群化发展路子。重点发展太阳能光热产业、太阳能发电产业、生物质能产业、地热风电装备制造业。
生物医药产业。以国家规划建设重大新药创制平台为契机,加快建设产业发展聚集化、产业水平国际化的生物技术产业体系,充分发挥科技企业孵化器的资源整合优势,加快发展化学药物制造、生物制药、生物医学工程、绿色农用生物制品、生物服务六大产业。
高端装备制造业。大力发展交通装备制造业,加快实施龙头企业带动战略,围绕建设国内最大的重型汽车研发生产基地和具有较强竞争优势的轿车、摩托车生产基地,坚持整车发展与零部件升级并举,着力构建协作配套体系,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实施一批发动机、变速箱、驱动桥等关键总成以及高技术零部件配套项目。积极推动机械装备制造产业,发挥核心企业龙头带动作用,扩大重点产品生产规模,强化行业资源整合,提高社会化协作配套程度,形成较为完备的机械装备产业体系。实施大型数控机床、钢结构数控加工设备等一批生产项目,巩固济南市在全国锻压设备和数控压力机方面位居首位的市场优势。
2.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在大力发展新兴服务业,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的同时,突出发展现代服务业。积极拓展金融服务领域,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和条件,优化空间发展布局,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建立完善符合市场经济体制要求,具有高效服务功能的金融体系,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打造“诚信济南”品牌。推进文化创意产业,积极传承历史文化精髓,凝聚深厚文化积淀,整合文化资源,拓展产业领域,推进文化创新,建设精品工程,加快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文化传媒网络,打造现代文化品牌,建设区域性文化中心城市。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进一步推进物流园区建设,实施盖家沟、担山屯、郭店等三大物流园区和国际集装箱分流中心,以及空港、邢村、桑梓店等4个物流中心的规划建设和改造提升,强化物流平台支撑,完善现代物流体系,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加快建设面向全国的区域性物流中心。
3.积极发展现代农业。以提高农业综合竞争力,发展特色增效农业为目标,加强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高新技术研究,继续实施“十、百、千”农业科技创新示范工程,力争在农业良种选育与繁育技术、绿色有机农业生产技术、农业信息技术、食品安全生产技术、农产品精深加工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培育壮大一批农村科技型龙头企业。按照省会城市需求特点,重点发展都市农业、生态农业、休闲观光农业等新模式,推动星火产业带、示范园区、品牌生产基地和农产品物流中心建设。大力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大幅度提高节水灌溉水平。推进生态村建设,推广太阳能、风能、沼气综合利用。
4.发展循环经济与低碳经济。建立强有力的保障和支撑体系,走低碳经济发展道路,逐步改变粗放型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形成企业和社会自觉节约资源的长效机制,以资源的有效利用促进全市经济可持续发展,实现低碳城市发展目标。加强对高耗能行业和重点用能单位的管理,推广应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积极扩大清洁能源汽车和新能源汽车应用范围,合理规划城市交通运输发展模式,提高综合交通运输系统效率。鼓励应用节能材料和节能技术,加快建筑节能一体化进程。强化城市计划用水,大力推广节水保泉、水体控制和治理技术,推进城市供水和污水处理市场化。加快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大力推广应用农业节水。发展城市污水治理成套设备、脱硫除尘成套设备、秸秆气化成套设备、废塑料综合利用设备等环保设备制造,搞好环保工程及技术开发服务和资源综合利用。5.依靠高新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工业。围绕新型工业强市战略,完善技术支撑体系、应用示范体系和中介服务体系,突出抓好汽车、钢铁、石化、机械装备、建材、食品药品等重点行业的改造,推进济钢、重汽、济柴、炼油、二机床等一批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促进企业提升经济效益、生产能力、管理水平、创新能力和产品市场占有率。建立以软件企业和大型企业研发中心为主体,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技术支撑体系。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共性技术和应用技术,提高信息技术改造传统工业的技术水平。
(五)加快建设数字化城市,提升城市管理现代化水平。
1.建设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宽带、移动高速、多媒体城域网,形成覆盖全市城乡、具有国内先进水平、适应经济社会信息化发展需要的“信息高速公路”体系。围绕城市综合体建设,加快信息基础设施配套,建立健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协调处理机制,推进光纤管道、通信铁塔等基础设施集约化应用。加快下一代互联网和精品宽带网络建设,提高网络承载能力,提升互联网接入带宽标准。基本建成基站布局科学、通信覆盖全面,服务水平领先的第三代移动通信系统,制定“无线城市”建设规划、技术标准及应用扶持政策,统筹建设与第三代移动通信和固定通信网相补充的宽带无线网络,推广无线宽带新技术和新业务应用。
2.推进数字化城市建设。以信息化为载体,全面推进城市现代化管理与技术创新,带动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各类资源优化配置,实现城市管理现代化水平的全面提高。大力推进政府行政管理、公众服务和教育、医疗与公益性服务的信息化进程。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管理技术提高交通运输、商品流通、信息服务、金融保险等产业的科技含量和社会效益,提升社会信息化及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加快交通信息通讯、网络、自动控制、交通工程等技术研究,构建高效的智能交通系统。
3.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市容市貌管理,改善城乡整体面貌,推进城市维护体制改革,提高管理效率和水平。建设城市公共安全应急指挥系统,高标准建设和改造防汛、消防、人防、气象、防震等设施,完善防灾减灾规划和应急预案,全面建立起由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救灾指挥系统、减灾行动系统组成的综合防灾减灾体系,提高处置突发性事件能力,维护城市安全运行,为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六)加快社会事业创新,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加大对公共服务的投入,确立以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为重点的公共财政体制,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供给能力和供给水平。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2.建立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长效机制。研究制定适合我市实际的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规划体系。明确基本公共服务的门类、结构和重点,建立重点突出、门类齐全、比较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制定动态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落实公共服务责任。制定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并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等总体要求相衔接、相适应,分阶段、有重点、按步骤地予以实施。
3.创造宜居宜业的城市发展环境。从打造城市现代特色、宜居特色、自然特色、生态特色、历史文化特色入手,实施城市综合体建设、新区建设、畅通建设、设施建设、特色建设和居住提升、生态提升、管理提升等八大工程,力争到2015年建设成为全国最具魅力特色的宜居宜业城市之一。
(七)实施创新人才战略,健全人才支撑体系。
1.培养造就高素质创新人才。加强创新人才的开发和培养,完善多元化人才培养体系。按照经济和社会长远发展以及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需要,大力实施高层次人才引进工程、“泉城学者”建设工程、泉城企业家培养提升工程、高技能人才提升工程、社会工作人才发展工程、创业人才扶持工程、“济南名士”打造工程、泉城人才环境优化工程、创新团队建设工程、现代农业人才开发工程等10项重大人才工程,着力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以培养创新能力和弘扬科学精神为核心,充分发挥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2.引进吸纳高层次创新人才。加大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力度,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和留学人员来济创业。在科研创新领域,重点支持引进两院院士、国家级实验室和重点学科负责人、长江学者和泰山学者、重大科研或工程项目主持人、博士生导师等领军人物,以及具有才干的留学人员和原创能力的学术带头人。广泛吸纳各类优秀人才,汇聚一批在国内外具有学术技术领先水平的专家学者和全市各行各业的专业技术骨干,占据人才制高点,更好地为省会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持。
3.营造有利于人才辈出的良好环境。建立科学的创新人才使用机制、管理制度,不断激发人才的创业热情和创新活力。继续改革和完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消除人才流动的体制障碍,引导科技人才向关键行业、重点企业、科研和生产一线集聚。加快创新人才市场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统一的人才基础信息库,促进各类创新人才互动合作,逐步形成覆盖全市、辐射周边的创新人才市场网络。
(八)营造创新文化氛围,提高全民创新意识。树立创新发展观念。按照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总体要求,把发展观念统一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上来,统一到指导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实践上来,进一步解放思想,提升境界,强化抢抓机遇、奋发有为意识,开拓创新、勇于突破意识,跨越发展、争创一流意识,科学务实、精致高效意识,努力使思想境界与创新发展的要求相符合,与创新型城市建设的目标相一致。大力培育创新文化,倡导勇于创新、开放包容的创新文化,培育宽容失败、敢冒风险的创新理念,培育尊重个性、支持冒尖的创新意识,培育敢为人先、敢于冒险的创新品质,形成理解创新、支持创新、参与创新的良好风尚。搞好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工作,引导全社会树立创新光荣的价值观,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激励社会各界共同投身于创新型城市建设事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调整充实市创新型城市建设推进委员会成员,指导协调、督查落实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各项职能。各县(市)区政府及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建立相应组织协调机制,具体负责本区域、本部门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统筹安排,全面推进。
(二)强化工作调度,密切协调配合。加强与科技部、省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适时调度工作进度,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共同推进试点工作。各级各部门结合各自发展环境和优势,选准创新工作切入点,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要加强整体联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共同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的强大合力。
(三)建立考评机制,加强督导检查。明确各级各部门在建设创新型城市过程中的工作目标和责任,推动其扎实有效地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全面推进。加强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管理,强化考核监督,形成良好的创新型城市建设工作管理机制。
(四)加快投融资体系建设,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将科技投入作为预算保障的重点,逐步提高财政对科技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保证科技经费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在现有创新型城市建设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围绕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要求,加大专项资金和配套资金投入力度,健全完善资金发放、使用、监管、效果评价办法,提高资金保障程度和使用效益。加强创业投资和风险投资体系建设,鼓励和引导金融资本、民间资本进入高新技术投资领域,逐步完善激励政策体系,通过多种政策手段,降低科技投入风险,激励企业、个人和科技风险投资机构不断增加投入,提高投资回报率。加强与金融机构、担保公司的联系沟通,吸引更多的资金投向高新技术产业。鼓励支持企业在国内外以债券、股票等形式吸纳社会资金,逐步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融资格局。
第4篇:创新型城市实施方案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区域科技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建设科技创新型城市,根据《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科技创新型城市的决定》精神,结合市“十二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我市“十二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确定的总体目标和任务,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加快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增强科技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促进我市经济增长由资源、资本依赖型向创新驱动型转变,实现经济社会各项事业跨越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引进技术与自主创新相结合的原则。在鼓励原始创新的同时,着力加强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加速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2、政府引导与市场导向相结合的原则。在政府引导创新的同时,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科技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围绕市场需求,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拓展新的市场空间,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3、科技创新与体制创新相结合的原则。把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作为科技创新的基础和保障,为科技创新提供内在动力,建立并完善创新激励机制,形成自由宽松、富有活力的良好创新环境。
三、工作目标
1、科技进步贡献率明显提高。到“十二五”末,全市科技进步贡献率比“十五”期末提高12个百分点,达到60%以上,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2、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到20XX年,全市建立20家以上国家级或省级技术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扶持5个以上国家驰名商标或名牌产品,30个以上湖南省著名商标或名牌产品。全市年专利申请量达到1600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占35%以上。
3、高新技术产业迅速发展。形成机电一体化、新材料、生物医药和节能环保四大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到20XX年,新增高新技术创业孵化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500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45%。
4、循环经济加快发展。到“十二五”末,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工业废气处理达标率和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均达到90%以上,工业企业万元产值能耗指标达到2.0吨标煤/万元,基本建成初级生态城市。
5、创新创业良好环境基本形成。科技创新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投资创业环境进一步优化,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和对国内外科技资源的吸纳力显著提升,公众科学素养和城市文明程度明显提高,全市科普工作社会参与率达到60%,公众科学素质提高1.5个百分点,九年义务教育普及率达100%。
四、主要任务
通过扶持创新型项目,培育创新型企业,建设创新型园区,完善创新服务体系,营造创新创业环境,全力推进科技创新型城市建设。
1、突出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着力培育创新型企业。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积极支持和鼓励企业与高校、院所合作,加强科技攻关和开发,创建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研开发机构和博士后工作站。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培育20家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引导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投入主体、实施主体和受益主体,企业的新产品研发能力、吸纳国内外先进技术能力、规模产业化能力和持续创新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到“十二五”末,力争全市90%以上研究开发机构设立在企业,90%以上的研究开发人员工作在企业,90%以上的研究开发经费来源于企业,90%以上的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来自于企业。
2、加快培育产业集群,发展特色高新技术产业。针对制约产业化发展的技术瓶颈,组织实施10个重大科技专项,通过技术攻关,使电动轮自卸车、混合动力汽车、城市轨道车辆、风力发电机、塔式起重机、振动式压路机、矿用通风机、燃气具、有机颜料、电池材料、玻璃窑炉耐火材料、地源热泵空调、精品钢材、发动机活塞、脱硫除尘设备等主导产品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实施“4315”高新技术产业化工程,即围绕以车辆、矿山装备为代表的机电一体化产业,以新型功能材料为代表的新材料产业,以新型中成药为代表的生物医药产业和以风力发电为代表的节能环保产业等4个高新技术产业,选择30个左右的科技含量高、产业带动力强的重点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从政策、资金、人才等方面滚动扶持,培育壮大10家高新技术企业集团,到“十一五”末,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500亿元。积极整合园区资源,加快以(德国)工业园、九华经济区、新材料工业园、双马工业园为主体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引导新项目、新产品向园区聚集,延长产业链,实现高新技术产业的聚集发展。
3、全面推广和普及信息技术,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加快全市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电信、广电、计算机网络等多网融合,加强信息技术的二次开发,大力促进信息技术在政务、科技、教育、文化、社保、医疗、流通等领域的应用,推进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建设,建设农业信息管理系统、远程教育系统、视频会议系统、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等信息化项目,提高城乡信息化整体水平。实施制造业信息化工程,推动产品设计方法、企业管理模式、企业间协作关系的创新,实现产品设计制造和企业管理的信息化,生产过程控制的智能化,制造装备的数控化,咨询服务的网络化,全面提升制造业竞争力。培育一批有辐射作用的信息化示范企业,全市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设计、数字化管理的普及率达到90%以上,关键设备数字化率达到50%,促进全市传统制造业向先进制造业转变。
4、加快农业科技攻关与产业化,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科技支撑。针对新农村建设的技术需求,加强水稻优质丰产、种苗优化、农业生物技术研究与应用、农产品加工技术研究示范与产业化、智能化农业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的科技攻关与开发,提高农产品品质和农业生产效率。到“十一五”末,主要农作物品种优良率提高3-5个百分点,生猪产业化配套技术、水稻栽培技术和湘莲加工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健全“公司+基地+协会+农户”的运作机制,完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大力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技术创新,重点突破农产品精深加工的关键技术,在竹制品加工、湘莲加工、生猪产业化等领域完善农业产业链,促使农产品向工业产品转化,形成一批在国际国内市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和名牌产品。
5、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工程,增强区域核心竞争力。完善知识产权管理机制,在全市5个县市区设立知识产权局,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立专利转化机制,政府建立专利转化扶持专项资金,重点扶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项目,积极开展专利权质押贷款工作,促进专利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加强知识产权执法队伍建设,强化执法手段,优化我市的投资软环境;建设中国机电专利信息中心,充分运用专利信息,结合我市重点行业和优势产业开展专利战略研究,充分发挥企业在专利战略研究中的主导作用。积极扶持企业申报专利、注册商标、登记版权和取得行业技术标准的制标权,争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国省名牌,提高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量,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集团,保持我市重点行业和优势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到20XX年争取我市成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
6、构建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推进科技成果转化。重点建设好科技创新服务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高新区创业服务中心和科技企业孵化器四个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扶植和培育各类技术评估、技术服务、管理咨询、技术认证、专利代理、产权交易等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和组织,大力发展金融、保险、物流、信息和法律服务等现代服务业,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进入技术市场,逐步形成服务专业化、发展规模化、运作规范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
7、全面普及科学技术,提高全民科技素质。大力开展以“科技活动周”、“科技下乡”、“科技进社区”为重点的群众性、社会性、经常性的科普活动,提高广大公众的科技意识和科技素质。加大对科普工作的投入,建设一批全国科普示范城区、示范县、省级科普文明社区、农村科普示范基地,建立比较完善的科普场馆体系。逐步建立起由科普专家、科技工作者、技术能手和科普志愿者组成的专群结合、专兼结合、基本稳定的科普人才队伍,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在科普工作中的作用,有计划地扶植一批专业技术协会等社会科普组织,基本形成多层次、多元化、专业化的大科普组织体系。
五、保障措施
1、建立省市共建机制。成立以市长为组长、省市结合的市科技创新型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创建科技创新型城市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聘请在湘院士及相关领域学术带头人、战略研究专家、政府部门资深人士、企业高层管理人员组建专家顾问咨询委员会,为我市科技创新型城市建设的重大决策提供智力支撑。加强科技创新与体制创新的结合,进一步改革科技管理机制,着力营造创新创业环境,增强科技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完善全市科技创新体系。
2、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的原则,加大政府科技投入力度,积极引导企业和社会投入,加强科技经费的规范使用,逐步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财政科技经费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收入经常性增长幅度,20XX年科技三项经费占财政支出比重达到2.0%以上,科技发展资金累计达到2000万元。完善科技投入的归口管理,切实改变政府科技经费的条块分割、分散重复投入的状况。加强科技经费的监督管理,提高科技投入的使用效率。鼓励企业增加科技投入,到20XX年,全市规模以上企业技术开发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达3%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达5%以上,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占gdp的比例达到2.5%以上。促进银企合作,鼓励、引导各银信机构加大对科技企业的信贷投入,重点加强各商业银行与高新技术企业间的协调与沟通,引导各类资金投向高新技术企业,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
3、培养和引进创新人才。充分发挥人才在区域创新体系中的核心作用,到20XX年,全市各类人才总量力争达到23.6万名,具有研究开发和创新能力的高层次拔尖人才达到6000名。注重把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放到重要学术、技术岗位或与其专业紧密相关的领导岗位,使他们在实践中提高能力,增长才干。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来去自由”的原则,采取调入、聘用、借用、兼职、合作、学术交流、技术指导、技术咨询以及领办、自办、合办各类企业和科研机构等办法,以个别引进、团队引进、项目联动引进等形式,吸纳国内外人才智力资源。对引进的高层次创新人才,由用人单位给予相关补助,并在科研项目、科研启动经费、工作用车、医疗保险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其子女在市内中小学校就读,按有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鼓励科技人员以成果、技术作为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对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才可实行期权、股权奖励。对在科学技术前沿领域特别是高新技术领域取得重大成果,创造出巨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为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市委、市政府授予荣誉称号并给予重奖。对评选出的优秀专家和专业技术骨干人才,按规定发放政府津贴。
4、强化创新激励措施。积极扶持企业建设技术创新平台,对通过国家级授牌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政府将分别资助20万元。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的企业,市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新获得湖南名牌产品、湖南著名商标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授权的专利每年安排20万元进行奖励。实行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当年抵扣不足部分,可按税法规定在5年内结转抵扣,企业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在计税工资总额2.5%以内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关心和尊重创新型企业家,支持和激励企业家在实践中提升经营理念、战略眼光和管理能力,使他们在社会上有地位、在政治上有荣誉、在经济上有实惠,增强他们的成就感和责任感。
5、加强科技合作与交流。依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九华工业园等科技园区,大力开展科技招商,着力吸引大公司来我市设立研发中心和分公司,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博士后工作站。积极推进大学重点实验室、分析测试中心、计算中心等向企业开放,大型企业、军工企业重点设备和装备向全社会开放,提高科研设施与设备的利用率和效益。以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电一体化特色产业基地为国际科技合作的重要窗口和基地,继续举办地区经济、产业发展需要的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活动,利用园区良好的投资与创业环境,开展以企业、产业为主体的国际科技合作。大力扶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加强本地企业与国外企业的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市的产业水平和对外开放能力,增强我市的国际市场竞争力。
6、严格考核奖惩制度。明确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分解落实创建工作的各项具体任务,建立激励机制,严格考核奖惩,充分调动各县市区和市直各部门的积极性,形成推动建设科技创新型城市工作的强大合力。建设科技创新型城市领导小组定期对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每年从科技经费中安排15万元,对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进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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