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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公务员事业单位公车改革方案和补贴标准
近日,四川、内蒙古和重庆相继公布了公车改革方案和公车补贴标准,到目前为止
共有13个省市自治区公布了公车改革方案!来看看你能拿多少吧!
重庆市:厅局级、处级和科级及以下每月车补标准上限分别为1690元、1040元和650
元。
陕西省:正厅局级补贴1690元、副厅局级1500元、正处级1040元、副处级950元、
正科级650元、副科级600元、科级以下550元。
广东省:正厅级1690元、副厅级1500元、正处级1000元、副处级800元、正科级600
元、副科级450元、科员300元、科员以下250元。
湖北省:厅局级1690元、县处级1040元、乡科级650元、科员及以下450元。
安徽省:正厅级1690元、副厅级1600元、正处级1000元、副处级900元、科级及以
下550元。
山东省:厅局级正职1690元、厅局级副职1560元,县处级正职1040元、县处级副职
960元,乡科级正职650元、乡科级副职600元,科员办事员和机关工勤编制人员500元。
广西省:标准上限为:厅级1950元/月,处级1200元/月,科级750元/月,科员及以
下650元/月。
贵州省:厅级每人每月1950元,处级每人每月1200元,科级每人每月750元,科员及
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四川省:厅局级1690元/月,县团级是1040元/月,科级650元/月,科员500元/月,
公勤人员300元/月
内蒙古:正厅级每人每月1950元,副厅级每人每月1800元,正处级每人每月1200元,
副处级每人每月1050元,正科级每人每月750元,副科级每人每月600元,科员及以下每人每月450元。
云南省:厅局级每人每月1950元,处级1200元,科级及以下750元,机关工勤人员
650元。
湖南省:省级党政机关厅级1690元/月、处级1040元/月、科级 650元/月、科员及以
下550元/月。
江西省:厅局级1690元,处级1040元,科级650元,科员及以下500元。
地方车改正在有序推进。尽管车改在地市一级尚未开始普遍实施,但“不够用”、“倒
贴钱”这样的基层声音,自去年车改破冰以来一直不断。公务交通补贴会否成为 “新福利”?
如何切实防止公车、补贴“两头占”?针对这些担忧疑惑,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进行了解答。
问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是否合理?
答:岗位级别较高的公务出行较多是客观现象,通过统筹资金来解决“级别低出行多”
问题。
关于“补贴不够用”最常见的说法是,基层“跑腿”工作比较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为
何按照“行政级别越高出行越多”来设计。
中央车改办负责人说,补贴标准首先是根据工作 岗位重要性来考虑的,岗位级别较高
的例如开会、调研等公务出行较多,是一个客观现象,因此,首先按照级别制定补贴标准上限。在中央定下的补贴标准上限内, 各地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细化补贴标准,可以根据出行频次,把岗位划分得更细,更符合当地实际。
对于公务出行的不同情况和差旅费的衔接问题, 中央车改领导小组明确要求各地,公
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要与差旅费保障范围搞好衔接,对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要做好远距离公务出行的差旅费保障,切实保 障好基层调研、下乡、跨行政区域出差等公务出行;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要与补贴标准相匹配,避免出现保障范围小、补贴标准高的不合理现象。据了解,有些地 方也在开始探索车改后中短途公务出差差旅费包干的办法,鼓励公务员通过自驾车等方式进行短途出差。一些省份有关部门组织向社会公开招标车辆租赁服务公司, 指导和监督中标的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投入运行,用于保障普通公务出行和跨行政区域出差、下乡等公务。
问:补贴会否成为新福利?
答:补贴标准必须符合节支要求,依据公务出行实际成本核定,严格避免改革性补贴福
利化。
记者注意到,当下最受舆论关注的,是各地补贴 标准。《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
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地方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30%,边疆民族地区和其他边远地区标 准不得高于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的150%。有声音质疑,不少地方公布的车补标准都“顶格”定为130%,算不算自谋福利?
中央车改办负责人介绍,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交 通补贴分为司局级、处级和科级3档。
大多数省份采取了细分档次的做法,分为48档不等。例如广东方案划分了7档:正厅级1690元,副厅级1500元, 正处级1000元,副处级800元,正科级600元,副科级450元,科员300元,科员以下250元。同一地市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不同地市最高补贴标 准差距不得超过20%。“在这种情况下,可能有两到三档确实存在顶格情况,但不可能存在全部顶格执行的情况。”中央车改办负责方案审核的工作人员 解释。“顶格并不越格,这在改革允许的范围内。”中央车改办负责人表示。
中央车改办负责人表示,对于地方车改补贴标准 及档次确定问题,中央车改领导小组
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明确要求地方要依据公务出行实际成本核定公务交通补贴,不允许完全按照上限制定标准。同时,省直 机关和全省统算都必须达到7%以上的节支率,否则就必须降低补贴标准,“强调节支率的要求,就是为了避免这一改革性补贴福利化。”
问:如何避免车补公车“两头占”?
答:将进行专项督查确保改革不变形不走样;保留车辆喷涂标识并加装定位系统,实时
动态监管。
如何防止出现“一边拿车补,一边用公车”?中央车改办负责人明确表示,纪检监察机
关会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受理群众举报,依法依纪严肃查处违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和公务用车管理的行为,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此外,要求地方加强保留车辆管理,通过对保留 车辆实行标识化喷涂、加装卫星定位
系统等手段,做到实时动态监管。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执法执勤用车应当喷涂明显标 识,机要通信及应急公务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也应作明显标识,接受社会监督。该负责人表示,在各省的批复方案中,中央都要求各地采取措施落实“标识化”,这是避免公车改革走回头路、“翻烧饼”的必要做法,也有助于避免出现名为“公车服务平台”却成领导“专车”的情况,中央车改办将把落实“标识化”工作作为下一步监督检查的一项重点。
督查,并通过督查和审计等工作,确保地方车改按照中央各项要求推进,不变形不走样。
XX县广播电视台
改革重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进广播电视网络“一省一网”和省委省政府坚决推进“全省一张网”的统一部署,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方案。【2016年广电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一)职能:XX县广播电视台成立于 年,是中共XX县委宣传部主管的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加挂总编室、技术部牌子)、人事部、财务部、广播中心、电视中心、网络传输中心、经营管理中心,下辖17个乡镇广播电视站(网络维护站)。主要担负XX新闻的采编播和全县有线电视信号传输业务。
(二)人员:县广播电视台现有在职人员212人,其中宣传人员42人(其中在编人员38人,非编人员4人),网络人员135人(其中在编人员132人,非编人员3人),综合职能人员35人(其中在编人员31人,非编人员4人)。退休人员46人。
(三)资产:县广播电视台现有帐面固定资产7787万元(实际资产值有待中介机构评估)。
二、改革重组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广播电视网络整合,实现“全省一张网” 和台网分离、网络转企的部署,按照统筹兼顾、以人为本的原则有序推进,切实保障广大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采取有力措施,确保队伍思想稳定、业务正常开展,做到改革与日常工作两不误。
三、改革的基本原则
XX县广播电视网络改革重组工作将在省有线广电网络改革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广电网络改革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重组工作将本着有利于党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的领导、有利于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有利于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和长远发展的原则,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关系。
四、改革重组内容
(一)重组模式:资产入股
根据我县实际,在广泛尊重干部职工意愿的情况下,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以“资产入股”的模式参与全省广电网络改革重组。
XX县广播电视台将其评估后的净资产入股省网络公司,成为省网络公司股东,按照“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依其在省网络公司占股权比例承担义务,享受收益。
全省广播电视网络改革重组基准日为2011年6月30日,完成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
(二)清产核资
根据省网络公司的统一安排,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将进驻我台,进行清资核产、资产评估及法律尽职调查工作,我台将根据以上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关报告,提请县广电网络改革领导小组及县财政局和国资委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确认。
(三)房地产处置
座落在县城的机关办公大楼主楼的首层、七层和附楼两层、后楼三层交省网络公司肇庆XX分公司使用。其余楼层交两台使用。各乡镇站的办公楼交省网络公司使用。
(四)车辆处置
县广播电视台现有车辆7台。
(五)、人员安置
(1)退休人员
现有退休人员46人,根据自愿选择原则, 人留在两台, 人安排在网络公司。
(2)在职人员
现有在职人员212人。按照“现从事宣传工作的,原则上留在两台,从事网络工作的,原则上进入省网络公司”的分流思路,根据职工的选择意愿,结合单位实际, 人留在两台工作, 人安排到网络公司工作。
选择留在两台的在编人员,全部调整为财政供养。按每人每年 万元经费计算,每年需 万元。
选择到省网络公司的人员全部调整为企业员工。
(六)社会保险处理
截至2011年10月底止,XX县广播电视台共欠缴社会保险费 万元,拟从净资产中扣减等值数额,由省网络公司予以清偿。
(七)债务处置【2016年广电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
1、私人借款355万元,拟变卖部门房产或土地,在重组完成之前全部清还。或从网络净资产中扣减,由省网络公司在重组完成前清还。
2、银行贷款1635万元,欠工程材料款980万元,拟交省网络公司负责清还。
(八)重组整合
1、台网分离:
XX县广播电视台保持现行事业单位性质不变,其经营综旨和宣传文化阵地的性质不变,宣传业务接受县委、县政府和主管部门的领导和行政管理。
网络部分将以资产入股形式加入省网络公司,呼号为“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肇庆XX分公司”,单位性质为非法人运营单位企业。
2、人员身份:
留在“两台”的人员,其身份性质保持不变。进入省网络公司的人员一律转为企业身份,实行企业化管理。
3、广告业务
“两台”继续经营管理广告业务。
五、网络公司负责人
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XX分公司首任总经理,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拟推荐 同志担任,经县委县政府和县广电网络改革重组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报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审批。
六、改革重组工作骤:
1、按照“先挂牌后理顺”的要求,11月中下旬,“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XX分公司”挂牌成立。
2、11月30日前,完成清资核产、法律尽职调查等基础工作,并就分流安置问题和有关人员草签协议。
3、12月15日前,编制好人员分流安置方案及名册,编制《资产移交清册》,并经中介机构签字盖章确认。
4、12月20日前,签署协议。以《工作方案》、《会议纪要》、《实施方案》及中介机构出具的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的报告作为依据,省网络公司与县政府授权代表签署相关文件。
第1篇: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粤发[20XX]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以社会功能为依据,突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逐步建立公益目标明确、布局结构合理、投入机制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微观运行高效、监管制度健全的现代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制,促进我市社会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根据现有事业单位所具有的社会功能,将其划分为行政类、公益类和经营类三个类别。公益类事业单位再划分为三个小类别,即公益一类、二类、三类。
1、行政类事业单位:指依据法律法规授权,按规定程序批准设立,履行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部门自行委托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的不作为依据。
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是:职能归位、调整机构。即对获批准的行政类事业单位予以保留,将其经营服务性职能剥离,并交由其他机构、社会组织;对编制数少于6名的行政类事业单位,将行政职能回归行政部门,机构与相关事业单位进行资源整合。对申报未获批准单位,则根据其社会功能划定相应的公益类别。
根据省编制部门的审批程序规定,行政类事业单位审批权限上收到省,并由省按程序报中央编办。在分类时,市编制部门将对现有事业单位进行清理和调整,对拟定为行政类的事业单位要求申报部门和单位列出法律法规授权依据,并依照省的规范格式和要求汇总,按机构编制审批程序报批。改革后,除法律法规授权外,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2、公益类事业单位: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和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为国家机关行使职能提供保障的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等不同情况,这类单位具体划分为三个类别。
(1)公益一类:指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经济社会秩序和公民基本权利、政府必须予以保障、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以及只为政府履行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
这类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由政府确立并严格监管,不得从事任何的经营活动。单位的机构编制要严格管理,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予以保证,履行责任依法取得的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具体包括:党校(行政学院),基础性或社会公益性科研机构,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军队退役人员服务管理机构,行政服务中心,社会保障经办机构,政府资金和项目管理机构,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残障康复机构,公共卫生机构,人事、教育考试机构,承担义务教育的少年体校,公益性宣教、咨询机构,法律援助机构,彩票管理事务机构,公共图书馆,公共博物馆,文献情报、档案馆,地方志编纂机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科技馆,土地储备、土地整理机构,地震、气象、环境等监测预报机构,基础测绘和地质调查机构,离退休(老龄)服务机构,应急救助机构,战略物资储备机构,强制性检验检疫机构,完全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信息机构、基础或公共科研任务的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教育助学机构等。
(2)公益二类:指面向全社会提供涉及人民群众普遍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公益服务,政府予以支持,可部分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以及主要为政府履行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
这类事业单位按照国家确定的公益目标和相关标准开展活动,在确保实现公益目标的前提下,可依法开展相关的经营活动,提供公益服务依法取得的行政性事业性收费,要按规定实现“收支两条线”管理;依法取得的经营性收入用于公益事业发展,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具体包括: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政府举办的示范性幼儿园,基础应用科研院所,一般性技术推广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对外交流促进机构,职业病疗养机构,运动项目管理机构,体育训练基地,公共体育场馆等。
(3)公益三类:指从事的业务活动具有一定公益属性,但社会化程度较高,与市场接轨能力较强,可基本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这类事业单位自主开展公益服务和相关经营活动,受政府委托承担有关公益任务的,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相应支持。具备转企条件的逐步转为企业。具体包括:职业培训、非学历教育,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一般性疗养机构,咨询服务机构,一般性评鉴机构,非强制性检验检疫机构等。
公益性是事业单位的根本属性,在分类改革中要进一步清理整顿事业单位,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完善公益类事业单位布局结构。一是改革要在清理整顿的基础上进行。对实行大部门体制进行整合的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要统筹考虑,优化业务流程,进行结构调整,整合重组;对工作任务相同、相近或在一个区域内重复设置的,要打破条块、部门界限进行重组;对设置过于零散、规模过小、服务对象单一但仍有社会需求的,要予以合并;对公益服务任务萎缩,工作量严重不饱和或工作任务已完成的,要予以整合或撤销。二是改革要充分体现区域覆盖,资源整合。对检验检测,要打破部门壁垒,按照优化、效能的原则,整合技术设备、技术手段相同或相近的的检测、检验机构,以及同在一地、任务不饱满的同类检测、检验机构。解决政府重复投入、检测资源浪费问题,全面提升公共检测能力与水平。对信息机构,要结合电子政务建设,以职能转变促进政府管理创新,推进信息机构的分类调整和资源整合。部分公共管理职能重的部门可依托信息机构建立完善政府决策咨询机制与平台,促进公众与政府的良性互动。对投诉机构,要整合资源,建立完善统一的投诉受理平台,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监督和资源共享,实现一个电话受理,一个窗口对外,方便群众投诉。三是对混合型事业单位,即:兼有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类别属性的事业单位和其它目前难以确定类别的事业单位,应对其职能进行剥离、调整后再确定类别;对由多个不同类别属性的所属单位组成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确定各个单位的不同类别;对职能混合不宜进行剥离的,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类别。
3、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指从事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营利为目的,已经实现或经过调整后可以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的改革方向是:对完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转企;对部分既开展经营活动又从事公益服务的,视具体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对无市场前景、转企成本过高或转企后难以生存的,予以撤销。今后不再批准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目前仍列为事业单位管理但不应列入事业单位的行业学会、学术联谊、咨询经纪、鉴定评估、公正、认证等机构以及承担非强制性技术检验、检测的事业单位,要转为民间性社团或社会中介组织,依法独立开展活动。具体包括:开发应用型科研机构,工程勘察设计机构,宾馆、招待所,经营性体育场馆等。
4、暂不纳入分类改革的事业单位:根据全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1)人民群团(不含其下属事业单位)暂不分类。具体包括:清远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清远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清远市科学技术协会、清远市残疾人联合会、清远市社会科学联合会、清远市红十字会、清远市基督教三自爱国委员会、清远市佛家协会等8个单位。(2)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技工学校等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主要按标准进行管理,中央和省正在制定或修订相关机构编制标准,故暂不分类,机构性质、人员编制等维持现状。具体包括:清远市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清远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清远市高级技工学校等4个单位。(3)根据省文化专项体制改革的精神和部署,文化系统事业单位暂不列入此次分类改革。具体包括:清远日报社、清远广播电视台、清远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报、清远广播电视台经营广告中心、清远广播电视台电视中心、清远广播电视台广播中心、清远广播电视台技术传输中心、清远广播电视台网络中心、清远市民族歌舞团、清远市演出公司等10个单位。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求各地成立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机构编制部门与组织、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管理、法制等部门相互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召开动员大会
4月20日召开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会议,由机构编制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市直副处级以上单位工作人员参加。转发《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印发《清远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会议既是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动员部署,也是制定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业务培训。
(三)时间安排
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按照因地制宜、分级组织;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稳妥推进。改革于20XX年4月启动, 11月完成,12月检查验收和总结。市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的具体安排:
4月-6月,受理市直所有行政类事业单位的材料和上报工作;受理审核农业局22家、林业局18家、民政局9家、残联6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家、人口与计划生育局4家、旅游局1家、法制局1家,科学技术局2家、教育局6家、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8家、卫生局11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家,合计98家事业单位的送审材,6月底前按程序报批。
7月-9月,受理审核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6家、城乡规划局6家、国土资源局6家、气象局3家、国资委1家、交通运输局10家(其中,清远市交通运输开发公司隶属市国资委)、公路局(含公路局)14家、水务局5家、发展和改革局2家、审计局1家、统计局1家、物价局2家、财政局7家、经济和信息化局3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2家、民族宗教局1家、司法局5家、城市综合管理局(包括市环卫处及其下属单位)11家,合计97家事业单位的送审材料,9月底前按程序报批。
10月-11月,受理市委2家、市政府9家、清远经济开发区10家、无线电管理处(含无线电管理处)2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含机关事务管理局)4家、市政府金融工作局1家、红十字会办公室4家、社会科学联合会1家、科学技术协会2家、市委组织部2家、市委宣传部2家、市委统战部1家、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1家、总工会3家、妇联3家、检察院1家、广东丝源蚕业有限公司1家,合计53家事业单位送审材料,11月底按程序报批。同时,对分类改革过程中遇到的一些暂未解决的难点问题进行集中处理,一并上报。
12月,对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写出总结材料上报。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稳步推进。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复杂性、艰巨性,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审慎实施。具体工作由市机构编制部门会同组织、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管理、法制等部门组织实施,各部门要按各自的职责分工,统一思想,通力协助,针对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进行沟通研究,提出办法和对策,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二)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分类改革期间,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原则上只减不增,确应需要新增机构或编制的,采取机构有撤有设、编制有减有增的办法,实行部门或行业、系统内调剂,动态管理。任务取消、下放和转移的,编制相应核减。有明确规定必须增事业设机构的,严格按“撤一建一、总量控制”的原则办理。确需新增财政补助事业编制的,要根据“整合资源,优化结构”的原则在经营管理类型相同的机构之间内部调剂解决。
(三)严肃纪律,强化监督。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树立大局观念,改革期间,暂停人员调动,不得利用改革之机突击提拔、评聘职称;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隐瞒、侵吞单位国有资产。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第2篇: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为推进全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的通知》(晋发〔20XX〕16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的意见》(晋办发〔20XX〕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X中、X中、X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积极配合政府机构改革,本着规范、搞活、发展的宗旨,通过对事业单位进行清理规范,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逐步建立起基础优先、服务公平、区域均衡、门类齐全的公益服务体系和公益目标明确、投入机制完善、布局结构合理、治理结构规范、微观运行高效、监管制度健全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精简、优化、效能的原则。按照区域经济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要求,适当调整现有事业单位,优化布局结构,创新体制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事业单位服务水平和社会效益,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二)坚持政事分开和事企分开的原则。合理界定事业单位的性质,规范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使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三)坚持分类管理、衔接配套的原则。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要与财政预算管理方式和人事制度改革以及各行业体制改革相配套、相衔接,统筹考虑,整体推进。
(四)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在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的前提下,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事业单位人员的切身利益,保障改革所涉及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积极稳妥操作,确保改革顺利有序推进。
三、目标任务
在认真调研、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对全市现有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清理,对保留的事业单位重新规范,并根据其职责任务,进行科学分类,实行分类改革和管理,实现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科学、单位名称规范、职责界定清晰、经费渠道适宜、编制职数合理、内设机构精干、类别划分准确、管理规范有序,逐步理顺事业单位与政府部门和企业的关系,改革事业单位现行管理体制,优化资源配置,调整布局结构,进一步解放和发展事业单位生产力,提高公益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一)清理
根据社会事业发展需要,采取“撤、并、转”的方法,对事业单位资源进行统筹规划。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事业单位应予撤销:
(1)长期不开展工作或不能正常运转的;
(2)长期无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其日常工作由机关工作人员或其他外聘人员承担的;
(3)所承担的职责已完全划入行政机关的;
(4)所承担的职责任务已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消失的;
(5)任务严重不足,长期不出成果,社会效益差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事业单位应成建制合并,确因工作需要的,可保留牌子:
(1)分工过细、规模偏小、工作量不大、社会效益不佳的;
(2)职责任务相近、工作任务交叉、设置不合理的;
(3)同一部门所属多个单位承担执法职责的;
(4)随主管部门划转,需进行合并的;
(5)具有不同隶属关系,业务相同相近的。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业单位,应逐步转制:
(1)现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及其他营利性活动的;
(2)属于社会中介组织,进行收费服务的;
(3)现承担的工作任务可由市场调节解决,或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交由其他社会组织承担的。
(二)规范
1、机构名称。事业单位的名称应当规范、准确,能够反映其机构的性质特征、举办主体、所在区域、主要职责、组织形式等内容。除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可冠以局、办外,其他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再称局、办。严格控制事业单位增挂牌子,除法律法规或上级规定必须增挂外,一般应通过明确职责或变更单位名称的方式予以解决。
2、职责任务。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要以有关法律、法规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为依据,科学合理地界定,充分体现事业单位的属性特点,并与行政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相区别。
3、机构规格。事业单位的规格一般要比其举办主体的规格低一格,事业单位内设机构的规格要比事业单位低一格。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的现行规格与上述要求不符的,要重新确定规范。
4、经费形式。事业单位的经费形式应根据事业单位的类别和职能属性合理确定,具体可分为财政拨款、财政补助和自收自支三种类型。国家规定可以获取规费收入并实行管理费开支的,应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
财政拨款类。对承担行政管理、行政监督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从事社会公益事业、提供社会公共服务、难以通过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其经费形式确定为财政拨款。
财政补助类。对主要从事社会公益事业,通过市场运作或运用自身条件开展有偿服务,能够取得一定数量的经济收入,但不足以抵补本单位经常性支出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确定为财政补助。
自收自支类。对业务活动具有公益属性,通过市场运作,利用专门知识和技能开展有偿服务,获取比较稳定收入并能保证基本支出需要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确定为自收自支。
5、人员编制及结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根据其承担的工作量及内部岗位设置要求,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核定。凡国家和省有定编标准的,按照标准从紧核定;无定编标准的,要结合财力状况,本着从严从紧的原则,综合考虑单位性质、职责任务、工作需要等因素合理核定。对承担行政管理、行政监督、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其编制应从紧核定并适当精简;对承担公益职能的事业单位,其编制应严格控制在履行公益职能所必需的范围内,并要兼顾财政承受能力;对编制数与承担的工作量明显偏离的,其编制应予裁减。在清理规范过程中,事业单位的编制总量只减不增。在重新核定事业单位编制的同时,要对其人员编制结构进行规范。以管理岗位为主体的单位管理人员编制不少于50%,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不少于70%,以工勤技能岗位为主体的单位工勤人员编制不少于50%。
6、内设机构。事业单位的内设机构应根据单位职责任务、内部分工和岗位要求综合设置,不宜过多过细,一般不设4人以下的内设机构。业务科室不少于70%。【2016年广电事业单位改革实施方案】
7、领导职数。事业单位的领导职数应根据事业单位自身规模、工作任务等因素从严从紧配备,提倡党政领导交叉任职。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按照《阳泉市机构编制管理办法》中的标准核定。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事业单位现有领导职数超过规定要求的,或单位需要撤销、合并的,在过渡期保留现有人员的相应待遇。
(三)分类
1、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即从事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行政管理工作,并按照行政机构方式运行的事业单位。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即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已经实现或经过相应调整后可以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3、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即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或者为政府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根据其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等方面的不同情况,划分为以下三个类别。
——公益一类。即从事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教育、公共文化、公共卫生、经济社会秩序和公民基本社会权利的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公益二类。即面向全社会提供涉及人民群众普遍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公益服务,可部分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公益三类。即提供的服务具有一定公益属性,可基本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四)改革
1、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依据《行政许可法》规定,按照“清理、归并、精简、规范”的原则进行改革。完全或基本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结合政府机构改革,有行政编制或可以调剂行政编制的,转为行政机构或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关。目前不具备划转条件的,待条件成熟时再行划转。承担部分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将行政职能收回行政机关。对一时难以收回的,依法予以授权或委托,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委托的职能必须取消。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关后,原事业单位机构进行综合设置,该归并的归并,该撤销的坚决予以撤销。今后,除法律法规授权外,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目前可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依法进行企业注册,撤销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使之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谋发展、自我约束的企业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不具备转企条件的,作为过渡暂按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进行管理。今后,不再批准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财政也不再以任何形式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拨付经费。
3、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根据区域覆盖、就近服务、优势互补和精简效能的原则,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调整布局结构,优化事业单位资源配置,统筹规划机构设置。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所需经费由财政予以保证,严格执行国家确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不开展经营活动,不收取服务费用;履行职能依法取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不能自主支配。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所需经费由财政给予不同程度投入,同时鼓励社会力量投入;提供公益服务取得的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依法取得的其他收入,纳入单位预算管理,主要用于公益事业发展,并依法纳税。
——公益三类事业单位实行经费自理,自主开展公益服务活动和相关经营活动。根据需要,政府购买其有关服务。
(五)逐步完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配套改革
按照政事分开的要求,对事业单位的管理逐步从微观转向宏观,重点是管政策、管规则、管标准、管监督,逐步建立既能充分激发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又能有效约束其行为的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按照事业单位的类别,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收入分配、养老保险、财政投入和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配套改革,逐步探索新的符合事业单位自身发展规律的管理模式。创新事业单位运行机制,按照管办分离的原则,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实现政府“以办为主”向“以管为主”转变,让事业单位充分享有内部管理等方面的自主权,真正成为自主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我完善、面向社会服务的独立法人。
1、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聘用合同管理制度,聘用制必须在编制内进行。完善岗位管理制度,坚持科学设岗、以岗定酬、合同管理,逐步建立岗位分类管理、符合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和各类人员特点的具体人事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公开招聘、竞聘上岗制度,建立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完善未聘人员安置政策体系。通过改革,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单纯的行政管理向法治化管理转变,由行政依附关系向平等人事主体转变,由国家用人向单位用人转变,由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激活事业单位活力,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2、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全面实施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创造的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
3、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结合、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4、推进财政投入制度改革。规范财政供给范围,转变财政投入方式,完善财税优惠政策,保障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需要,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对事业单位财产、债权、债务的管理,进一步创新财政支持方式,采取经费全额拨付、按照项目拨付、购买服务、适当资助或给予其他扶持等多种方式支持公共事业,保障财政资金分配的公平与合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单位提供更多更好的公益服务。
5、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国有资产的监管,妥善做好撤、并、转事业单位的经费、物资、房地产等资产处置工作。要认真做好资产清查、登记、造册和债权、债务清算工作。要根据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国有资产划转、移交以及重新分配。
四、组织实施
全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市和县区要统一步骤、同步推进。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清理规范(20XX年10月—20XX年6月)。市直各主管部门和各县区要制定《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实施方案》,提出《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意见》,其主要内容包括: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清理和规范的主要内容及理由,清理规范后事业单位机构名称、机构规格、经费形式、职责任务、人员编制、编制结构、内设机构、领导职数、隶属关系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并于20XX年3月底前报同级编办,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定或报批。其中,市直全额、差额事业编制总量及副县级以上事业单位机构规格、领导职数要报省编办确认;县区全额、差额事业编制总量及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机构规格、领导职数要报市编办确认。
第二阶段:合理分类(20XX年7月—12月)。市直各主管部门和各县区要提出《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意见》,包括单位的拟定类别、划分类别的理由及依据,于20XX年10月底前报同级编办。编办根据事业单位的业务性质、功能定位、发展方向等进行认真审核、科学分类,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定或报批。
第三阶段:配套改革(20XX年1月—10月)。市直各主管部门和各县区根据批准的事业单位类别和有关管理体制改革政策,组织实施财政配套改革,加强事业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公开招聘,转换用人机制;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同时着力推进上级已做出部署的文化体制、水管体制和勘测设计等单位的改革。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20XX年11月—12月)。市直各主管部门和各县区,对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进行认真自查和全面总结,并写出专题报告报市编办。市编委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市直和各县区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为确保改革工作整体顺利推进,成立以市长、市编委主任为组长的市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协调组,主要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及时研究和解决改革中的有关问题。协调组成员包括市编委组成人员和市纪委、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审计局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协调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协调并组织实施改革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编办。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安排,精心组织实施,严格落实责任,务求取得实效。各县区、各部门“一把手”是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调研,制定工作计划,及时了解和掌握改革动态,及早发现和妥善处理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强化协同配合。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机构编制部门牵头,纪检、组织、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组织部门负责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的及时调整和配备;财政部门负责制定配套财政政策,做好事业单位机构整合过程中国有资产清算、移交和债务清理等工作,并根据清理规范后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情况合理安排财政预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协助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做好人员的调整安置工作和涉及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审计部门负责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要加强事业单位转制后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做好机构变动单位资产划转处置等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其他相关部门也要做好相应工作,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圆满完成。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不得擅自定机构、定编制、提高机构规格、超职数配备干部、超编进人。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实施期间,机构编制总量只减不增,除上级有明确要求外,一般不再审批新的事业单位。要严肃组织、人事、财经纪律,强化国有资产监管,不得突击提拔干部、评定职称、分钱分物。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3篇: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我省公益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XX〕5号),结合江苏实际,现就分类推进我省事业单位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创新体制机制为核心,坚持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发展公益事业,把提高公益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分类指导,明确功能定位,根据不同类别事业单位的特点,实施改革和管理;坚持开拓进取,创新体制机制,破除影响公益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大胆进行多种形式的探索和实践;坚持着眼发展,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公益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和提供方式多样化;坚持统筹兼顾,整体配套衔接,注意与行业体制改革、政府机构改革等相衔接,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三)主要目标
改革的总体目标是:2020年前,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具有江苏特点的公益服务体系,为全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重要支撑。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前。
改革的阶段性目标是:20XX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工作。2015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在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税政策等方面的改革取得明显进展,管办分离、完善治理结构等改革取得较大突破,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制度环境进一步优化,为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的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重要保证。
二、工作任务
(一)按照社会功能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
在前期清理规范的基础上,明确事业单位分类范围,规范事业单位分类标准,严格事业单位分类程序。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细分为两类: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
(二)稳步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是否完全或主要履行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从严认定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不以机构名称、经费来源、人员管理方式等作为依据。
对已认定为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在其他职责剥离后,在规范和调整其行政职能、重新核定人员编制的基础上,可调整为相关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确需单独设置行政机构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改革中涉及行政机构编制调整的,不得突破政府机构限额和行政编制总额,主要通过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中调剂出来的空额逐步解决。
已认定为承担行政职能、但尚未调整到位的事业单位,在过渡期内继续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职责,使用事业编制且只减不增,依照现行机构编制、人事、财务、社会保险等政策规定实施管理。
对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认真梳理职能,将属于政府的职能划归相关行政机构;职能调整后,要重新明确事业单位职责、划定类别,工作任务不足的予以撤销或并入其他事业单位。
按照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的改革方向和管理要求,今后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三定”规定等规范性文件时,原则上不再授权或委托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
(三)积极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
1.加快推进转企改制。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要加快转企改制,使其成为市场竞争主体。要周密制定转企改制工作方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清查、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核实债权债务,界定和核实资产,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核定国家资本金。事业单位转为国有企业的,要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深化内部改革,转变管理机制,并依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原则,与原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其国有资产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负责。鼓励事业单位转企的同时,进行产权制度改革,采取兼并、重组、股份制改造等多种形式,依法组建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转企改制单位要按规定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核销事业编制,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商登记,并依法与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或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2.制定完善相关政策。为平稳推进转企改制工作,可给予过渡期,一般为5年。在过渡期内,对转企改制单位给予适当保留原有税收等优惠政策,原有正常事业费继续拨付。在离退休人员待遇方面,转企改制前已离退休人员,原国家和省规定的离退休费待遇标准不变,支付方式和待遇调整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转企改制前参加工作、转企改制后退休的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和调整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保证离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在医疗保障方面,离休人员继续执行现行办法,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转企改制前已退休人员,转企改制后继续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障等待遇。有条件的转企改制单位,可按照有关规定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要进一步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四)深化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改革
1.优化布局结构。加强公益事业的统筹规划,推动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重大社会公益项目立项与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有效对接,为社会力量参与举办公益事业留下足够空间。打破条块分割和行政区划界限,整合职责功能相近的事业单位,提升公益服务能力。优化事业单位层级分布,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省级主要举办承担全省性、示范性或者跨区域、跨流域公益服务事业单位。
2.改革管理体制。实行政事分开,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方式,减少对事业单位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强化制定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和监督指导等职责。对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积极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实现形式,逐步取消行政级别,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保证其依法决策、独立自主开展活动并承担责任。
3.规范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贯彻落实《江苏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全面规范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机构编制管理。推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建立健全“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动态管理长效机制,用好用活现有编制资源。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事)管理、财政预算等综合约束机制。加快建立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公益性职责履行情况的定期评估制度。探索对事业单位部分岗位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办法。
4.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事业单位的法人资格管理。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探索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管委会等多种形式的治理结构,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提高运行效率,确保公益目标实现。不宜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事业单位,继续完善现行管理模式。
5.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加快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健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坚持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方向,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分类人事管理,依照编制管理办法分类设岗,实行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6.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完善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为核心,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结合规范事业单位津贴补贴,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根据改革进程,不断探索完善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分类管理办法。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逐步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和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机制。
7.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积极研究并逐步推进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政策,逐步建立起独立于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险体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实行省级统筹,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妥善保证其养老待遇水平平稳过渡、合理衔接,保持国家规定的待遇水平不降低。探索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
8.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建立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制度,考评结果作为确定预算、负责人奖惩与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据。加强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要建立信息披露制度,重要事项和年度报告要向社会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公益服务事项要进行社会公示和听证。
9. 全面加强事业单位党的建设。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党的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选好配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促进事业发展、完成本单位中心任务中的领导核心或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事业单位的贯彻执行。
(五)构建公益服务新格局
1.大力发展公益服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要,不断拓展公益服务领域,增加公益服务品种,扩大公益服务供给总量。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形成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公益服务新格局,满足全省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公益服务需求。
2.强化政府责任。按照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优先发展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基本需求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公益服务,加快构建终身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社会养老服务“六大体系”,把公益服务资源更多地向民生领域倾斜,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公益服务水平差距,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公益服务。
3.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充分发挥市场在公益事业领域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完善相关政策,放宽准入领域,推进公平准入,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和国(境)外资本,以出资创办、入股联办和民办公助、公办民助等形式兴办公益事业,或通过捐赠等形式参与公益服务。创新公益服务提供方式,采用政府购买、合同外包、特许经营、投资补贴等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医疗、科技、教育、社会福利、文化、旅游、体育等公益事业,对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在设立条件、资质认定、职业资格、职称评定、税收政策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与事业单位公平对待。
(六)完善支持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政策
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快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系,调整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构建财政支持公益事业发展长效机制,对基本公共服务范畴的公益事业优先保障。制定和完善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财政政策,形成多渠道筹措资金发展公益事业的投入机制。对事业单位的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评,严格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2.完善财政支持方式。按照国家政策和以事定费的原则,结合不同事业单位的具体特点和财力,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财政支持办法,合理制定标准,实行动态调整,健全监管制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用。对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正常业务需要,财政给予经费保障;对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根据财务收支状况等,财政给予经费补助,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
3.推进预算管理、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研究建立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体系,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编制有机结合,强化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与执行,规范政府采购操作执行行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严格收费项目和标准审批。建立健全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使用规范、安全和有效。
三、组织实施
(一)健全领导机制。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事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变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定改革信心,坚持改革方向,加强组织领导。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审议改革政策,协调处理重大问题,督促落实改革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编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的改革负总责,要抓紧建立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意见和具体办法,并抓好组织落实。
(二)加强协作配合。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机构编制、组织、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按照领导小组明确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指导做好相关工作,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所属事业单位改革的各项具体工作,妥善解决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部门要按照现行的领导体制和政策规定,继续推动行业体制改革。
(三)积极稳妥实施。坚持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的工作方针,按照有利于促进公益事业发展、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要求,注重把握改革的节奏和力度,加强统筹协调,做到条块结合、上下结合,条件成熟的可率先改革,暂不具备条件的允许过渡,不搞“一刀切”,平稳有序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严格遵守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和财经纪律,严禁突击提拔干部、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或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加强新闻宣传,把好宣传口径,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为改革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要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确保公益事业健康发展。
第4篇: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XX)5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及省编委有关安排部署,为切实解决事业单位存在的功能定位不清、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机制不活、资源配置不合理等问题,推动公益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就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核心,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稳步建立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公益服务体系。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分类改革、分步实施的原则。根据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对事业单位进行科学分类,对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确定不同的改革目标,采取不同的改革方式,制订不同的管理办法。事业单位改革按计划、分步骤、分行业稳步推进,市、县区分级负责组织实施。
——坚持明确职能、准确定位的原则。依据事业单位分类管理的有关要求,明确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功能定位,科学合理确定各事业单位的职能职责,准确界定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切实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坚持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的原则。明确政府部门与事业单位的事权界限,实行政府部门与事业单位分开、事业单位与企业分开,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公共事业,逐步推行管办分离,实现政府部门由“办事业”向“管事业”转变。
——坚持政策配套、协调推进的原则。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与公共财政、社会保障、法人治理和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等配套措施相结合,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综合执法改革、后勤服务体制改革、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实施公务员法工作相衔接,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强化监管,完善机制,增强事业单位的生机与活力。
——坚持以人为本、积极稳妥的原则。始终把提高公益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作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区别轻重缓急,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注重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先易后难、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三、改革内容
(一)开展清理规范
在对现有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情况等基础信息进行认真核实、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组织对事业单位资源进行统筹清理。未按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擅自设立的,原承担职责任务已消失、划转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消失的,承担特定任务已完成的,批准设立两年以上未正式组建或未开展工作的,等事业单位,予以撤销。机构设置过于分散、规模过小的,服务对象单一、社会效益不佳的,职责相同相近的,任务严重不足的,等事业单位,打破条块、部门界限,予以整合。对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和暂保留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重新规范其机构名称、隶属关系、职责任务、机构规格、经费来源、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内设机构和人员结构等事项。
(二)合理确定类别
在清理规范基础上,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具体分类目录另行制订。
1、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指依据法律、法规授权,按规定程序批准设立,履行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行政管理职能,纳入财政全额预算,并按照行政机构方式运行的事业单位。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指从事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营利为目的,已经实现或经过相应调整后可以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3、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指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为国家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等情况,将这类单位具体划分为两类: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划入公益一类;面向社会提供非义务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涉及人民群众普遍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
(三)分类推进改革
1、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这类事业单位的改革方向原则上是逐步将其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相关行政机构。对有法律、法规授权并按规定程序批准设立的,剥离其经营、服务性职能,划归其他机构或社会组织后,暂予保留;对无法律、法规授权,但按规定履行行政委托(含党委部门委托)手续后承担了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暂维持现状;对既无法律、法规授权,又未依法履行行政委托(含党委部门委托)手续而承担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其职能收归行政机构或党委部门,机构予以合并或撤销。此类事业单位承担的非强制性技术检验、检测及鉴定、仲裁、评估、认证等职能,逐步剥离划归其他相关机构或社会中介组织。已认定为承担行政职能、但尚未调整到位的事业单位,人事、财务、社会保险等依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实施管理。今后,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不再批准设立新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改革。这类事业单位的改革方向原则上是逐步转为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谋发展的企业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完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可由市场配置资源,条件成熟的,直接转制为企业,注销事业法人资格,核销事业编制,并依法进行企业登记注册。为平稳推进转制工作,可给予过渡期,一般不超过5年,在过渡期内,对转制单位给予适当保留原有税收等优惠政策,原有正常事业费继续拨付。转企改制可参照国有企业改制的办法,打破所有制和地域、行业、隶属关系界限,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伙制、兼并或转让国有产权等方式进行。鼓励非国有单位、个人参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改企转制。转制为国有企业的,纳入国有资产监管体系进行管理。
3、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改革。这类事业单位的改革方向是强化公益属性,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调整布局结构,优化资源配置,统筹机构设置,进一步理顺体制、完善机制、健全制度,真正激发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不断提高公益服务水平和效率,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公平的公益服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要严格控制,其宗旨、主要任务和业务范围由事业登记管理部门确定并严格监管;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证;履行责任依法取得的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由国库集中支付;募集的基金应规范管理,并严禁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要根据其工作任务科学设置机构,合理核定人员编制;这类单位所需经费由政府按照法律、法规、政策、单位业务特点和财务收支状况,给予不同程度的投入;其公益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由政府规定,其他业务活动项目与收费标准接受政府指导;其服务质量执行相关标准;在确保实现公益目标的前提下,可依法开展相关的经营活动;提供公益服务依法取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依法取得的经营性收入主要用于公益事业发展,纳入单位预算。
为进一步深化县广电总台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全面提升广电队伍的整体素质,努力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和以工作实绩为核心的优胜劣汰的干部激励机制,根据《县级机关部门中层干部竞争上岗若干意见》的精神,经请示县委宣传部同意,总台党组研究决定,对中层干部岗位实行竞争上岗。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以深化干部制度改革、事业单位综合改革为着眼点,把竞争激励机制引入本台中层干部的选拔和管理,形成干部能上能下的机制,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条件。
二、组织原则
(一)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选贤任能、优胜劣汰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
本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在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人力社保局和县编办的指导下进行。
四、竞争上岗条件
参与竞争上岗的人员除了应当具备上级提出的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基本政治业务素质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一)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二)不超过50周岁(1964年3月1日后出生)。
(三)有胜任竞争中层岗位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能完成中层岗位的各项工作。
(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水平;坚持原则,讲究工作方法;敢于严格要求,善于团结同志;能组织履行好岗位职责。
(五)能起模范带头作用,严以律己,以身作则,群众基础好。
五、竞争上岗岗位
根据县编办“三定”规定,结合本台改革实际,本次共竞争上岗6个科室15个岗位。具体岗位如下:
1.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2名;
2.总编室主任1名,副主任2名;
3.纪检监察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
4.新闻节目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3名;
5.播出中心主任1名,副主任1名;
6.技术中心副主任1名(主持工作)。
六、竞争上岗主要程序
(一)召开动员会。3月3日召开中层干部会议,公布《县广播电视总台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实施方案》,宣布竞争上岗的范围、岗位职数、任职条件以及竞争纪律。以科室为单位组织宣传发动,动员符合条件的对象积极参与。
(二)自荐报名。凡参加中层竞争者,均应填写《县广播电视总台中层干部竞争上岗报名表》(见附件一),在3月5日17:00前报送到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朱久才同志处,逾期无效。竞争上岗职位可填报两个志愿,参加报名人员均需注明是否愿意服从组织决定到其他岗位任职。
(三)资格审查。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3月6日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参加竞争的人员名单,并及时予以公布。
(四)竞争演讲。3月7日召开各乡镇广播电视站站长及台本级除值班人员外的所有干部职工(以下简称“干部职工会议”)。凡参加竞争的同志,均应在干部职工会议上发表竞争演讲。演讲内容主要包括:介绍自己的工作经历、主要业绩、竞争岗位的主要优势和工作设想、工作承诺等,时间不超过8分钟,演讲顺序抽签产生。评委和参加干部职工会议的每位同志对所有竞争者的演讲情况进行评分。邀请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人力社保局、县编办领导和专家,与县广电总台领导班子成员一起共同担任评委。演讲评分按照主题突出、语言简明、思路清晰、承诺可行、表达流畅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演讲评分表(见附件二)设置“优秀”、“良好”、“一般”三栏,分值分别为85-100分、76-85分、65-75分,评分人在相应栏内填上具体分数(超出65-100分范围的为无效分)。评委评分占总分的20%,其他干部职工评分占总分的20%。
(五)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推荐与竞争演讲同时进行。
由参加干部职工会议的每位同志对所有竞争者的德、能、勤、绩、廉的现实表现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表(见附件三)分德、能、勤、绩、廉5项具体内容和一项综合评价,每一项设置“优秀”、“良好”、“一般”三栏,折合分值分别为90分、80分、70分,评分人在相应栏内填“√”,以综合评价结果为统计依据。总台班子成员综合测评分占总分的20%,全体干部职工综合测评分占总分的40%。
由参加干部职工会议的每位同志对竞争上岗岗位的合适人选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推荐表(见附件四),在相应栏内填被推荐人姓名,每个岗位只能填写1人或空缺。如有1个岗位填写2人及以上的情况,即为无效票。
演讲评分表、民主测评表、民主推荐表回收后,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公正地汇总演讲评分、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的情况。竞争者最后得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计算公式为:
竞争者最后得分=1+2+3+4
1.评委有效票演讲评分总分÷评委有效票人数×20%;
2.其他干部职工有效票演讲评分总分÷其他干部职工有效票人数×20%;
3.班子成员有效票测评总分÷班子成员有效票人数×20%;
4.其他干部职工有效票测评总分÷其他干部职工有效票人数×40%;
(六)组织考察和确定任职人选。根据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情况,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原则上根据各岗位竞争人员(包括第一志愿、第二志愿)测评总得分从高到低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对象;民主测评优秀、良好票数之和不低于50%的,方能列入考察。从3月10日组织人员对入围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的全面考察,并形成考察材料。最后由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竞争者德、能、勤、绩、廉的表现和民主测评、民主推荐、组织考察情况,以及任职条件、实际工作需要、中层干部合理搭配等情况,确定各岗位的拟任人员。
(七)任前公示。3月12日将拟任人员的基本情况在本台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3天。
(八)提出拟任名单,上报审批。3月17日总台党组结合任前公示反馈情况集体研究决定,提出拟任名单,将中层干部正职拟任人选提请县委宣传部任命(其中办公室主任报县委组织部审批)。
(九)公布任命。中层干部正职,经县委宣传部部务会议研究,由县委宣传部行文公布(其中办公室主任须经县委组织部批复同意)。中层干部副职,由总台直接行文公布。在行文公布前,总台党组组织人员与每个参与竞争的同志谈话。新任职务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称职的予以免职。任职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在任期内,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按干部管理权限可作个别调整。竞争岗位暂无合适人选的可暂时空缺。确因工作需要,总台党组可根据工作需要和竞争实绩直接对中层干部进行调整,对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免去原任职务。
七、几点要求
(一)全体干部职工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积极参与本次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工作。
(二)全体干部职工既要积极参与,又要认真做好现职工作,做到竞争上岗、工作两不误。
(三)此项工作结果公布后中层干部立即到新岗位报到,并及时办好移交手续。
(四)在竞争上岗中,要讲究公道、正派待人,凭德才标准和工作需要取人,排除人情关系的干扰,不允许凭个人好恶取人,不允许拉帮结派,搞小圈子。对有拉票、私下搞小动作,故意违反规定,干扰竞争上岗工作,以各种理由消极怠工、贻误工作等行为的人,将予以严肃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八、其他事宜
本项工作如遇其他未明确的问题,经请示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人劳社保局、县编办后,由竞争上岗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为了在文化领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率先在红花套、两乡镇沿江突破,把城乡文化的作为一个整体,逐步形成覆盖全社会的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结合我市文化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城乡统筹,率先突破,以人为本,牢牢把握“两为”方向和“双百”方针,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整合文化资源,创新文化事业体制与机制,正确处理文化事业发展与改革的关系,努力形成文化设施先进配套、文化市场繁荣有序、市域文化特色鲜明、文化产业优势明显和群众文化丰富多彩的文化发展格局,为全市经济建设提供精神文化动力。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协调发展原则。我市文化事业存在着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文化事业发展坚持城乡一体化建设,就必须贯彻落实中央、省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在资金投入、文化惠民工程建设上、在区域文化发展布局上体现出来,着力缩小城乡文化差别,推动文化事业统筹协调发展。
(二)坚持齐抓共管原则。形成文化建设的强大合力,既是文化战线的重要任务,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文化部门主要负责,党政各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各方面共同参与的工作体制和机制,形成推动文化发展的整体优势。
(三)坚持率先突破原则。在立足当前实际,坚持量力而行的基础上,突出红花套、两个沿江乡镇,实施重点突破。正确处理好统筹兼顾与突出重点的关系,集中研究和解决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分步骤的实施,确保文化事业持续和谐发展。
三、总体目标
(一)一期目标(2016-2016年)。红花套、两镇的综合文化站2016年要建设成为全市10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的典范。到2016年,市文化馆、图书馆要达到国家规定的二级馆标准;以红花套为代表的乡镇综合文化站,要设置多功能活动场所和文化科普培训室、图书及电子阅览室(文化共享工程基层中心),建有室外群众文体活动场所;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农村文化队伍不断壮大;农民自办文化更加活跃;文化单位活力明显增强,文化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农村文化与城市文化的差距逐步缩小,农民群众能比较方便地享受到公共文化服务,农民看书难、看戏难、看电影难的问题基本解决。
(二)二期目标(2016-2016年)。到2016年,形成以谜语、红花套遗址等为率先突破的文化标志,构建比较完备的突出本土特色,具有现代服务型城乡文化服务网络。按照在全省率先建设成经济文化强市的发展目标和科学发展、普遍均等、城乡统筹、结构合理,完成覆盖全市的布局合理、设施完善、功能齐备、服务方便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三)三期目标(2016-2020年)。到2020年,达到:地方特色文化鲜明、文化事业全面繁荣、文化产业发展壮大、各类文化设施先进、城乡居民素质优良、社会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的目标。
四、主要任务
(一)在建设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率先突破
1、编制城乡文化事业发展规划。根据《市统筹城乡发展规划纲要》,按照在全市率先建设成经济文化强市的发展目标编制《市公共文化事业沿江突破统筹城乡发展实施方案》,出台《市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2、率先建设城乡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围绕市级建设注重规模导向,乡镇建设注重综合功能,村级建设注重实际实用,农户建设注重辐射带动的总体思路,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在红花套、两镇,率先建立以市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歌舞剧团为龙头带动,乡镇综合文化站为桥梁,流动演出车电影放电车为纽带,村农家书屋(文化室)、文化中心户为基础的市-乡(镇)-村-户四级文化网络。
3、率先推进重点公共文化服务工程。
一是发挥市“三馆”的龙头辐射作用。2016年完成“三馆”扩建项目申报工作,2016年,投资280万元扩建市文化馆即群众文化活动中心;2016年,投资850万元,按照一级馆标准完成市图书馆扩建;2016年,投资580万元,完成博物馆即杨守敬故居维修扩建。到2020年,红花套、成为市“三馆”最直截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乡镇。
二是投资建设维修改造乡镇综合文化站。2016年,投资20万元完成镇镇综合文化站维修改造;继续配套5万元,把红花套综合文化站建设成全市的典范。到2020年,把文化站建成集文化、广电、体育、成教、科普为一体的综合文化活动中心。
三是以政府为主导建设村级农家书屋。优先建设红花套两镇农家书屋,全市2016年建成31个,2016年建成40个,2016年建成28个,实现一村一家农家书屋目标。到2016年,实现以村级农家书屋为“点”各村文化中心户成“面”的农村图书网络。
四是率先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充分发挥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市支中心辐射作用,2016年在乡镇覆盖率60%的基础上,红花套、率先完成乡镇基层服务点建设;2016年实现“村村通”。到2016年,形成能充分利用和发挥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的农村文化服务体系。
(二)在开展城乡公共文化互动上率先突破
1、严格文化工作目标管理。将文化工作目标管理先进单位纳入市相关考核指标体系,促进文化工作目标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2、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文化活动。结合本地文化特色,积极组织或参加全市文化艺术节、农民读书节、农村文艺汇演、民间文艺大赛、少儿文艺作品评奖活动等大型文化活动,努力将一些文化活动培育成有影响力、示范性、导向性的公共文化品牌。
3、组织形式多样的文化下乡活动。积极配合市直文化单位每年坚持开展以送戏、送电影、送图书为主要内容的文化下乡活动。创作“文艺精品”,多排练演出适合农民群众观看的文艺节目,每年送戏下乡150场;电影放映逐步实现由胶片放映向数字放映的转变,在2016年实现一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的目标;为文化馆、图书馆等单位配备流动文化服务车,开展流动性文化宣传服务。
4、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学习、科普教育、职业培训活动。以文化站、农家书屋、社区文化活动室、广场等基层文化场所为平台,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社区文化、村镇文化、家庭文化、广场文化和节日文化,极大地丰富群众文化精神生活。
(三)在抓好城乡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上率先突破
配合市直单位全面启动并完成我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野外调查工作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2016年,完成文物田野调查;2016年至2016年,进行调查资料的整理、汇总、数据库建设和公布普查成果。做好野外文物保护,健全完善市、乡、村、组、保护员五级文物保护网络。
根据我市农村文化遗产资源状况,加强农村优秀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的系统发掘、整理和保护。开展民族民间文化资源普查工作,掌握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的种类、数量,生存环境和存在问题,编制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2016年至2016年,完成资源普查和普查成果上报工作。2016年至2016年,为全面开展和重点保护阶段。到2020年,建立起完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四)在加强城乡文化市场管理上率先突破。
1.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简化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的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吸引和鼓励社会资本开发文化市场,重点扶持农村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发展。支持音像业、网络文化业、娱乐业向农村延伸,改变城乡文化市场发展不平衡的状况。
2.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加强文化市场监管,打击色情淫秽表演和零售、出租、放映淫秽色情音像制品活动,查处利用电子游戏机从事赌博和网吧接纳未成年人等违法违规行为。
3.以查处大案要案和专项行动为重点,不断促进扫黄打非工作深入开展。严格取缔销售盗版及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地摊和无证照经营者。始终把打击制售政治性非法出版物作为扫黄打非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彻查、彻究、彻办,决不姑息。
(五)在推进城乡文化产业发展上率先突破
以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为基本方向,充分利用谜语、红花套遗址、城背溪文化等独特的历史文化、名人文化、特色文化资源优势,积极吸引民营资本参与文化设施建设和经营大众娱乐项目,实行文化产业投资体系的多元化,推动全市文化产业快速健康地发展。重点建设“十公里精品柑橘园生态文化”、谜语民俗渡假村等文化产业项目。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对文化工作的领导。文化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肩负着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持的重要责任和使命。组建由市分管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文化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在工作部署、财力安排和政策措施上给予倾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建立文化建设目标责任制,把文化工作列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等相关评价体系,明确责任,分类指导、制定措施,完善政策。对文化建设及重点文化工程,加强督查,确保文化建设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
(二)切实加大政府投入力度。认真落实文化建设的各项财政投入政策,不断加大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力度。确保每年对文化事业投入的增长幅度不低于当年财政预算收入的增长幅度;对文化基础设施的投入不低于当年财政对基础设施建设总投资的1%;及时足额地落实兑现对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税收的减免和返还政策。安排专项的文化经费,重点配套乡镇综合文化站改造建设,支持全市重大有影响的群众文化活动,扶持专业剧团和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确保人才培养、文化活动、文艺创作、文物保护等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基层文化工作者的工资待遇和业务经费有保障。
(三)加强文化队伍建设。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人才资源合理配置,按编制配齐市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剧团专业工作人员;充实市级文化市场执法队伍,执法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经费和业务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综合文化站站长和村文化员,加强继续教育工作,提高农村文化工作队伍思想水平和业务能力;大力扶持文化科技中心户,构筑农村文化建设新舞台。
(四)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进一步推进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劳动、人事、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合同聘用制、岗位管理制、绩效工资制和人事代理制,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建立健全竞争激励机制和目标责任制,市、乡文化单位要面向市场,面向农村,面向农民,制订年度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明确服务规范,改进服务方式,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积极探索社会办文化的途径,主动融入到市场经济中去,开展有偿服务和文化产品经营活动,努力发展文化产业,逐步增强自我发展的能力。
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工作计划
**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加快推进“两个中心、四个襄阳”建设的关键一年,也是实现稳中求进、竞进提质目标的落实之年。第一季度,各县市根据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对文化建设提出的总体要求,今年全市文化工作要把握以下要点。
一、指导思想
**年全市文化(含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下同)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核心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精神,以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任务,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打造国内外有重要影响的文化名城为奋斗目标,全面落实全省宣传文化工作会议、省广播电视工作会议、省新闻出版工作会议、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紧贴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全面推进文化襄阳建设。
二、工作目标
全市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有明显发展,文化服务经济、政治和社会发展的引领作用明显增强,文化工作在全国的影响、在全省的位次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对文化工作的满意程度明显提高。
三、工作重点
我们将重点实施“八大行动”,为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舆论支持、精神动力和文化环境。
(一)围绕增强建设文化襄阳的自觉和自信,深入推进十八精神学习贯彻行动
党的十八大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保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为奋力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为广阔的发展前景作出战略部署而召开的重要会议。十八大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对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作出深刻阐述,为文化工作进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
1、以党的十八大精神统领全局。通过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认识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明确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全面落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等文化建设四项任务,抢抓“黄金十年”发展机遇,进一步增强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
2、坚持学习理论与工作实践有机结合。把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与全市文化改革发展实际结合起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建设文化襄阳、打造区域性文化中心的重大决策上来。针对当前文化襄阳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研究提出新思路、制定新对策,努力突破文化发展的瓶颈制约因素,推动襄阳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二)围绕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实施重大公共文化设施项目建设行动
3、强力推进市区“两馆一院一中心一学校”(博物馆、图书馆、襄阳大剧院、文化艺术中心、**艺术学校)等市区地标式文化设施建设。襄阳大剧院、市博物馆、图书馆、艺术中心项目全面开工建设;博物馆、大剧院今年完成主体工程;艺术学校要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力争年内动工兴建;各项目要在“十二五”期间全部建成,投入使用。
4、全面落实县(市)区“两馆”(文化馆、图书馆)改造和扩建任务。已经纳入省项目库的“两馆”建设项目,今年要如期开工建设;未纳入省项目库的,今年要全部挤进国家计划“笼子”,并做好项目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5、重点启动市区虎头山、南漳雷家坡等8座高山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争取2个台站在年内建成并投入使用。
6、抓好“乡镇文化综合体”建设试点工作,至少有一个乡镇文化综合体项目开工建设。
(三)围绕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实施基本文化权益保障行动
7、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申报和建设。进一步优化申报报告、充实创建规划、研究创建制度、完善设计方案,培育具有创新性、带动性、导向性、科学性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项目,创建网络健全、结构合理、发展均衡、运行有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网络。要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创建成功。
8、深入抓好文化惠民活动。继续开展送戏进社区、进乡村、进军营、进工厂、进学校“五进”活动,全年完成送戏下乡1000场以上,送电影下乡3万场次以上,开展“欢乐襄阳”文化惠民活动150场;举办“群星音乐厅”活动12场以上,举办“好戏大家看·优秀剧目展演”活动12场,新建社区流动图书站30所;继续做好博物馆、图书馆、群艺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社区流动图书站等文化场馆的免费开放工作。完成城乡“公共文化地图”和“公共文化服务指南”的编制和完善工作。
9、提升基层文化网络的服务水平和质量。全面启动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进一步提高农家书屋、乡镇文化站、广播电视村村通、城市社区文化设施、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基础设施的功能发挥和使用效率;启动市县两级公共图书馆、文化(群艺)馆数字化建设;继续推进县级数字影院建设。
10、打造具有**特色的文化品牌。继续打造“十里汉江文化长廊”、“**讲坛”、“欢乐襄阳”、“群星音乐厅”、“文化**好戏大家看”、“书香溢**”等群众文化活动品牌。各县市区也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打造培育一批地方文化活动品牌。
(四)围绕提升城市文化氛围和文化品位,实施文化艺术精品创作生产和宣传推介攻坚行动
11、全面实施“五项文化艺术工程”。即:上映一部电影;力争开拍一部电视剧;创作一批文学艺术作品;推广传唱一组歌颂襄阳的优秀歌曲,完成“歌颂襄阳”歌曲征集综评,挑选优秀作品进行广泛的宣传和推广;展演一系列优秀剧目,每月安排一台优秀剧(节)目在襄阳演出。
12、重点打造富有襄阳文化特色的舞台艺术作品。继续抓好《踏歌襄阳》、《乡村调解员》等优秀剧目、剧本的攻关打磨,将豫剧《水镜先生》立上舞台,力争更多富有襄阳历史积淀和地域特色的舞台艺术作品在全国、全省产生影响,成为我市新的文化品牌。
13、鼓励文艺家多出好作品。以优惠的政策措施、宽松的创作条件、必要的资金投入支持本地文艺家参与创作实践,力争在绘画、书法、音乐、地方戏剧等文化艺术领域推出一批高质量的作品,成为展现襄阳魅力的亮丽名片。
14、积极筹办和参与重大节会及专题展演活动。围绕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大主题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招商活动,举办好各类专题晚会、专场演出活动;全程参与诸葛亮文化旅游节的筹备、策划、展演等活动;举办好襄阳市首届文化艺术节。各县(市)区也要在文化艺术节会、展演、文化宣传推介方面,有新的更大的突破。
15、加强对外文化交流。配合市属媒体与中央及各级主流媒体、境外媒体交流合作;支持本地优秀剧目、文化艺术品、文化遗产精品对外展演;积极引进文艺表演团队及文化名人来襄阳展演、考察、采风、讲学,提高襄阳文化的吸引力。
(五)围绕传承和弘扬襄阳历史文化,实施文化遗产保护性开发利用行动
16、加大重大文物项目的保护和建设力度。尽快完成习家池二期工程,加紧展开米公祠改扩建项目建设;做好打通护城河、贯通古城墙、修复襄阳王府、商业会馆等文物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建立完善襄阳大遗址名录,争取邓城遗址、楚皇城遗址列入国家大遗址名录,培育大遗址公园。
17、注重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对襄阳市代表性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进行全面普查,为申报第四批市级、省级、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储备项目;确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注重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鼓励培养后继人才;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研究、认定、保存和传播;着手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和保护示范基地。同时,启动古籍普查工作,加强古籍修复和保护性利用工作。
18、健全贯通全市文物保护网络。健全市县两级文物保护网络,定期开展文物安全单位大检查,加强对博物馆、古墓葬等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认真执行文物行政执法与安全监管情况公告制度,完善文物保护安全应急预案,启动全国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做好东津新区、高新区等重点工程区域内的文物勘探发掘工作,做到服务经济建设和文物保护两不误。
19、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和开发利用。鼓励民间收藏者、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建设参与文物保护与开发利用;积极发展民办博物馆,建设汽车博物馆、根雕艺术博物馆、奇石博物馆等小型特色博物馆,争取有2家民办博物馆挂牌;依托博物馆藏品,做好文物交流、展示、复制工作,增加文物展出机会。
20、利用文化遗产资源宣传推介襄阳。重点是利用带有襄阳三国文化、荆楚文化、汉水文化和古城文化元素的文物资源,开展多种宣传推介活动,扩大襄阳文化的影响力。
(六)围绕增强襄阳文化发展后劲,实施推进文化产业跨越式发展行动
21、加大项目招商力度。要通过走出去和请进来的办法,采取定点招商、驻点招商和大员上阵亲自招商等形式,重点开展对央企、对国内外有实力的大型文化集团的大型招商活动。力争全市引进20家投资规模在亿元以上的文化项目,引进资金总额超过100亿元,全市新增各类文化市场主体100家。
22、强力推进文化产业园区和基地建设。重点推进“四园区”、“四基地”建设;配合相关部门推进“四区”建设。积极推进中国中部特色文化产业园、唐城、汉城等重点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各县(市)区也要规划建设各自的文化产业园区。
23、培育和拓展市场主体和文化产业门类。通过制定优惠政策、降低投资门槛、拓宽融资渠道、优化投资环境等措施,下大力引进娱乐业、会展业、创意动漫产业等文化门类落户襄阳,繁荣襄阳文化市场;注重培育文化市场主体,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文化企业,培育襄阳文化产业集群,拉长文化产业链条,使襄阳成为中西部地区文化产业聚集洼地。
24、加大对文化产业发展的扶持力度。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坚持文化立市建设文化**的实施意见》要求,从土地政策、财政扶持、税费减免、信贷支持等多方面支持文化企业;搭建文化产业投融资平台,拓展投入渠道,促进文化产业诸要素在全市范围内合理流动。
(七)围绕提高行政管理和综合执法水平,实施行业监管水平提升行动
25、狠抓“扫黄打非”。坚决打击政治性非法出版物和淫秽色情出版物;以校园周边为重点,重点扫除以未成年人为题材和主要销售对象的有害出版物;严厉打击非法报刊、非法网络报刊、假记者站、假记者以及违规报刊;重点查处非法进境和非代销场所销售的境外报刊;加强歌舞娱乐场所监督检查,强化网络文化产品内容监管,严厉打击网吧接纳未成年人、歌舞娱乐场所涉黄涉毒等违法经营行为。
26、加强新闻出版行政管理。加强报刊出版秩序管理,依法规范新闻采编和报刊经营秩序;加强印刷管理和发行行业管理;积极开展版权保护宣传,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争创全国版权保护示范城市;进一步规范印刷业管理秩序,从制度上、源头上对企业违规、违纪行为进行防范;拓展版权行政执法领域,以软件、网络和教材教辅为版权执法的重点领域,以查办大案要案为突破口,严厉打击各类侵权盗版行为。
27、强化广播影视行业监管。认真落实国家广电总局播出审查、值班值守、安全保卫等规章制度,提高调度指挥、技术监测、队伍应急处变能力,确保播出安全。加强宣传管理、广播电视传播秩序管理和互联网传播试听节目管理,坚决抵制各类低俗之风。加强卫星电视专项整治,切实维护广播电视公信力。
(八)围绕提升文化系统队伍整体素质,实施文化人才引进和培育行动
28、实施文化专业人才引进计划。将文化人才引进纳入“隆中人才支持计划”;做好2016年新公务员和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招录工作;各县(市)区文化部门也要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争取支持,以优惠的条件,引进优秀的文化人才。
29、实施文化人才“千人”培训计划。对文化艺术专业人才、文化管理人才、文化经营人才进行分类培训。按照分级培训的原则,重点培训1000名文化辅导员、**名农家书屋管理员、100名基层文化站长、100名群众文化骨干,全年力争培训5000人以上。
30、实施襄阳文化领军人才培育计划。通过培育、挖掘和引进等措施,培育一批在文化艺术界、学术界和本专业领域有重大影响的文化大家和领军人物,打造引领新时期文化潮流的“文化襄军”群体。
四、措施和要求
31、创新工作理念。要从就文化抓文化的工作模式,转变为经济手段和行政管理并重、发展文化事业与壮大文化产业“双轮驱动”、文化改革和文化发展“双管齐下”、文化传承与文化创新相互结合抓文化的工作模式,力争实现文化建设的“硬件支撑”和“软件提升”双向突破。
32、抢抓发展机遇。紧紧围绕“文化立市”、建设文化襄阳战略,抢抓国家高度重视文化建设的历史性机遇,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强力推进招商引资,争取更多的文化项目挤进国家计划笼子,更多的文化企业落户襄阳。
33、强化服务意识。市县两级文化单位,特别是承担服务、管理及综合执法职能的文化部门,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进一步优化经济建设和文化发展环境,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流程,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实行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34、争取领导支持,凝聚社会各界共识。各级文化部门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力争把文化工作放到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像抓经济建设一样重视文化建设,及时解决文化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协调处理好各种利益关系;加强与相关部门联络沟通,取得社会各界支持,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抓文化的良好氛围。
35、完善工作制度。全面落实《文化**发展战略规划》、《**文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文化项目建设五年计划》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重点工作实行项目化管理、路径化操作、路线图化落实、倒排工期式结账;市局组建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办公室、招商引资办公室等五大办公室,进一步落实责任分工;通过落实班子成员工作周报制、重点工作定期通报制、重大项目督办落实制、科室干部工作月报制、县(市)区局工作季报制等制度措施,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
36、加强党的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加强党组织建设、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和干部职工的思想作风建设,推行干部绩效综合考评,持续开展“治庸问责”,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大力推行学习型机关建设,坚持“五字学习法”(写、讲、听、读、研),办好机关夜校和各类学习培训,大力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提高干部职工的工作能力和执行力,确保今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编辑:新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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