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guakaob.com--事业单位】
Afeng朵
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建立个人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员绩效考核试点县(市、区)的通知》(闽人发„号)和《关于印发<(闽人发„2010‟130案:
一、指导思想
落实科学发展观,力支持。
1在对工作岗位进行分类的基础上,注意把考核对象划分为科级干部、中层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三个层级,分层次进行考核。
2、定量考核为主、定性考核为辅的原则。在设置考核指标时,除少数不能量化的指标外,尽量把考核内容具体化、数量化,努力减少模糊不清的定性指标,切实增强考核指标的针对性和可比性。
Afeng朵
3、平时考核为主、年度考核为辅的原则。在采取年度考核时,注意把绩效考核的时间关口前移,做到平时跟踪管理、定时检查评估、及时兑现结果,切实增强绩效考核的时效性。
4、组织评价为主、社会评价为辅的原则。在组织民主测评或公众测评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评价”,采取自上而下的
5、精神激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的原则。除了使用绩效考核奖金等物质激励外,
三、实施范围和对象
参照公务市直单位派驻基层所站
1根据本单位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相关规定,科学设置部门(科室)工作岗位,合理分配人员编制数额。在人员定编定岗的基础上,科学界定个人的工作范围、工作权利和工作职责,形成具体的岗位说明书。
2、明确职能工作目标。根据上级分解的工作任务和本单位职能目标,制定部门(科室)职能工作目标,再分解为个人工作目标。
Afeng朵
工作目标包括重点工作目标、常规工作目标、自选工作目标和动态工作目标。重点工作目标主要指市委、市政府或本单位重点工作;常规工作目标主要指日常事务性工作;自选工作目标主要指创新性工作;动态工作目标主要指临时性、阶段性工作。常规工作目标根据部门(科室)职能确定,重点工作目标、自选工作目标和动态工作目标根据当年度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
3、建立绩效考核指标。分析和统计。
4、形成绩效评价标准按完成情况得一部分分数;况的,按照完成主体“负0.6以上:0.4以下”原则来确定分数。
在考核工作实绩时,应把考勤情况作为绩效考核的前提,注意考核工作人员出勤、请销假、会议学习和值班等制度执行情况。考勤工作直接单列,单独考核。另外,也可把社会评价和民意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内容,采取召开专场测评会、随机抽样调查等方式,组织满意度测评,并计入绩效考评总分。
Afeng朵
五、绩效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主要是对照制定的工作目标和设置的评价标准,评价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并按一定的计算方法把工作实绩量化成分值。评价可以按照综合排名评价,也可以按照单项排名评价。建立绩效评价体系应把握好以下五个要素:
1、明确考核分数。作目标的轻重缓急,重点工作目标和常规工作目标一般作为基础分数;动态工作落实不到位、
2、设置难度系数。班频率等因素,难度系数一般分为“难、—内,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完成”、“基本完成”、100%,分别计算出不同完成程度100-150%、100%、60-90%、60%以下的分数。
4、规定计算公式。根据考核分数、难度系数和完成程度来计算考评得分。考评得分=(重点工作目标+常规工作目标)×完成程度×难度系数+加分分值-扣分分值+社会评价分值。对于同时兼任多个工作岗位的,考评得分=专职岗位得分×70%+兼职岗位
Afeng朵
得分×(30%—60%),兼职岗位所占比重根据兼职数量来确定。
5、设定评价等级。根据绩效考评得分情况,从高到低排列,分为“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评得分高于总分90%以上的,评为“优秀”等次;考评得分占总分75%-90%的,评为“良好”等次;考评得分占总分60%-75%的,评为“称职”等次;考评得分低于总分60%的25%以内和30%以内。
度考六、绩效考核程序
下四个步骤进行:
1工作计划可以分为年度工作计划、半年有条件的单位应当要求各部门(科室)工作计划应按时报送本单位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2、做好工作纪实。按照绩效计划安排,指导考核对象做好绩效工作记录,工作记录在《**市绩效管理工作日记》上,工作日记记录每天的出勤和主要工作情况。考核对象应按月份、季度和年度进行工作总结,逐条列举工作目标的进展情况、完成程度和工作成
2015年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激励机制,促进单位作风的不断改进、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现根据绩效工资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
本单位所有在编在岗人员、合同制人员
二、考核原则
坚持公正、公平、公开,优绩优酬、责益相符的基本原则,实行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领导考核与群众测评相结合、刚性考核与实际贡献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充分调动全所人员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增强单位执行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考核组织
建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组,指导考核工作的开展,领导组组长由所长担任,班子其他成员为领导组成员。
四、考核内容及计分标准
考核实行百分制计分。考核内容由工作业务表现、作风效能建设、党建文明创建三部分组成,分别占40分、40分、20分。考核结合日常情况年终进行。
(一)工作业务表现(40分)
1. 未按序时进度完成全年重点工作任务或因工作不到位等原因造成过失的,有一例扣0.5分;被催办、督办仍未完成目标任务的加倍扣分,且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和参评为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2. 未按时完成各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有一例扣0.5分;
3. 对上级转办的投诉、举报等事件,不及时办理或办理不力,引起群众不满的,有一例扣0.5分;
4. 影响“行权网”工作正常运行或运行不及时不规范,被上级督办的,有一例扣0.5分;
5. 在局或上级组织的各类考试、培训或竞赛活动(业务技能测试、执法考试、业务培训等)中,成绩不及格或不达标的,有一例扣2分;
6.滥用职权、超越职责范围执法或不作为,查实一例,扣3分;
7.因玩忽职守造成执法工作失误,形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被行政相对人投诉或发生行政复议被撤销和行政诉讼败诉的,查实后,扣除该项全部分值。
8.没有大局观点,拒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的,或在工作上不能与他人团结协作,影响工作正常开展的,有一例扣3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当事人加倍扣分。
9. 因管理责任缺失造成安全责任事故的,一票否决,除按规定扣除全年绩效考核得分外,上报局党委给予追责。
(二)作风效能建设(40分)
1. 上下班(含开会)无故迟到、早退、缺席,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单位组织的业务等学习活动的,有一例扣0.5分;
2. 未按规定执行请假手续擅离职守的,有一例扣1分;
3. 工作时间玩游戏、看电影、购物、炒股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项的,有一例扣2分;
4. 工作时间未按规定着装的,有一例扣0.5分;
5. 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财务制度管理规定的,有一例扣2分;
6. 办公场所不整洁卫生的,有一例扣0.5分;
7. 工作日中午或值班期间饮酒的,有一例扣3分;
8. 大厅工作人员不执行首问责任制等,或者因语言不文明与管理(服务)对象发生争执,经查实,属于有责事件的,有一例扣2分;
以上扣分项目如因上级督查发现问题的加倍扣分,其它问题视情节轻重及影响程度酌情扣分,分值由考核领导小组确定。如因作风问题,受上级党纪、政纪处分的,当事人扣除全年全部绩效考核分数,所领导被确定有责的,扣除当事人被扣一半的分数,取消该所当年评先评优资格。作风效能建设扣分上限为40分,扣完为止。
(三)党建、精神文明创建(20分)
1.未能服从所统筹安排,参加党建、文明创建重点工作或重大活动的,或在重大活动中消极懈怠的,有一例扣1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相关当事人加倍扣分;
2. 违反廉政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十项规定,查实一例,扣3分;
3.存在“吃、拿、卡、要”等现象或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他人谋取私利等情形的,查实一例扣3分;
4.未及时上报党建、文明创建各类信息、宣传报道的,有一例扣0.5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如因党风廉政建设问题,被局或上级部门追责或受党纪处分的,实行一票否决,扣除当事人全年全部绩效考核得分,所领导被确定有责的,扣除当事人被扣一半的分数,所在所取消一切评先资格。
五、奖励加分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1. 对单位综合管理、为民服务提出创新举措,并行之有效的,每次加2分。其它行业内部的合理化管理、服务性建议可累计加分。
2. 在上级组织的各类竞赛(业务技能比武、执法考试、演讲比赛等)中名列前茅的,每次加2分。
3. 具体负责的相关工作得到县、市政府表彰的,每次分别加0.5分、1分,受市、省业务主管部门表彰(扬)的,分别加1分、1.5分。
4. 其它在行业管理、党建、精神文明创建等方面有特出表现,成效显著的,由考核组视情加分。
以上各加分项目如表彰内容相同而级别不同的,按最高分加分,不累加,所有加分累计不得超过10分。加分依据获奖证书、表彰文件等兑现。
六、特别事项
1. 全年无故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年度绩效考核得分为0,并上报局纪工委按规定处理,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者假满未经续假而逾期不归的,按旷工论处;
2.全年因事请假累计超过2个月、因病请假累计超过4个
月的,扣除年度绩效考核得分50分;
3. 合同制人员无故旷工超过7天以上的(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者假满未经续假而逾期不归的,按旷工论处),或因违规违纪被查处的,予以辞退处理;
4.合同制人员全年因事请假累计超过60天的,从超过之日起,停发当事人全部工资,并予以劝退处理;
5.对合同制人员从德、能、勤、绩、效五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每半年一次,年终对表现较差的,实行末尾淘汰制,最后一名予以辞退处理;
七、考核结果运用
年终绩效考核得分与人员评先评优、绩效工资挂钩,具体分值按人员绩效工资总额与考核所得总分测算,在确定职级系数后,进行扣减或奖励发放。
第1篇: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规范白云区档案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激励机制,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绩效工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市、区有关绩效工资分配政策,正确行使绩效工资分配的自主权。实行科学考核、绩效挂钩、按劳分配,建立自主灵活、符合档案工作特点的激励分配机制,进一步扩大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增强竞争意识,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档案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二、分配原则
(一)坚持“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责益相符”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科学合理”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和时间
(一)考核对象
白云区档案局20XX年底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局纳入实施范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个。即:白云区档案局地方志科编纂科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个。
(二)考核时间
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对白云区档案局20XX年1月-12月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进行绩效工资考核。
四、考核机构
区档案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党支部书记、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组成白云区档案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相关业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档案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对全局事业单位绩效考核。
五、绩效工资的构成和考核内容
(一)绩效工资的构成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工作量、工作成效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每年考核一次,按照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二)绩效工资考核内容
绩效工资主要考核职工工作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具体内容包括:对职工工作作风、政治表现、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工作效率、是否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工作量大小、在岗工作时间、完成本单位规定的工作任务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基础性绩效工资设置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全额发放。对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的,全额发放其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在职人员在法定假期内休假的,不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每月按照绩效工资的70%发放。
2、奖励性绩效工资设置
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百分制考核,由白云区档案局进行考核,主要考核职工的德、能、勤、绩、廉四个方面(具体考核标准参照附件)。每年考核一次,单位根据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3、考核加分
年度履职考核为优秀的加2分;本年度内获得区、市、省、国家级先进个人称号或其他表彰的分别加2、3、4、5分,获得市、省、国家档案局档案工作先进表彰的分别加2、3、4分。(加分因素按照最后考核得分后直接相加)
六、考核方式和计算方法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式
1、领导评(60%)。由白云区档案局领导班子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考评,最后得分占考评的60%。
2、同事评(40%)。由白云区档案局其他一般干部和工作人员考评,最后得分占考评的40%。
3、自评(10%)。由自己考评,自评得分占考评总成绩的10%。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计算方法
白云区档案局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人员分布为:领导班子共3人(考核加权总分为A),全局其他考核工作人员共8人(考核加权总分为B),被考核人2人(自评考核总分为C)。
被考核人最后考评得分=60%*A/3+40%*B/8+10%*C
七、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方法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发放
白云区档案局每年年底对事业编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一次工作绩效考核,按照德、能、勤、绩、廉及考核加分标准进行考核打分,最后按照考核计算方法进行汇总,作为被考核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依据。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最高分值为100分,被考核人最后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数额为激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个人最后考核得分的百分比。(如某工作人员年度扣取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为1000元,该同志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最后考评得分为95分,则应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金额为1000×0.95=950元)。
(二)排除性获得奖励绩效工资情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作人员,不得享受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1、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国家机关处理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的;
2、在工作中不服从工作安排,推诿扯皮,工作中不负责任,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影响全局或全区档案工作进展的;
3、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4、年度履职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或未参加考核的;
5、一年内无故旷工累计15个(含5个)工作日以上、事假累计超过30天(含30天)以上的(政策规定的法定休假,婚假、丧假、产假时限和工伤治疗期间除处)。
扣发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经考核兑现后积余部分金额,由单位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自主统筹安排。
八、工作要求
实施绩效工资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评的各项得分必须保存有原始依据,考核量化分数及结果应告知被考核人员,有异议的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
九、本考核办法自20XX年1月起执行。
十、本考核办法由区档案局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2篇: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根据晋江市委、市政府要求,按照《中共晋江市委、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委【20XX】16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梅岭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本实施方案打破身份管理,实行岗位管理,不同身份人员同时纳入绩效考核实施范围。长期在编不在岗人员(不能享受绩效考核奖金)、当季退休人员(按在职月份享受固定绩效考核奖金)、离岗待退人员(在离岗待退期间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固定享受称职等级奖金)不纳入绩效考核实施范围。
司法、土地、劳务等市直单位派驻梅岭街道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参加街道绩效考核,街道将提出初步考核意见,并将考核情况书面反馈市直主管部门,由各市直主管部门确定最终考核等次。
按照职务层次,考核对象按科级干部、中层干部(含工作点副点长)和一般工作人员三个类别分开考核。
二、绩效评价办法
1、基本原则
以“谁主管、谁负责、谁评价”为原则,采取自上而下的评价方式,形成上级考核下级、一级考核一级的组织评价机制。
2、考核分数计算办法
各项工作得分由该项工作的直接领导对照每个工作人员个人绩效工作台账、工作目标的完成程度和完成质量给予打分,常规工作总分为50分,如果同时兼科室工作和下社区工作,则每项为25分;重点项目工作满分为40分,如果同时兼任两个项目,则每个项目为20分;如果无参加重点项目工作,常规工作得分则以总分90计;考勤分值总分为10分,根据考勤情况计分,全勤得10分,迟到一次扣1分,迟到10次或以上该项不得分,旷工一天扣5分,旷工两天或以上该项不得分;奖惩附加分根据奖惩情况酌情加分或扣分,加减分值最高为10分。考评得分=(常规工作得分+重点项目得分+考勤得分+奖惩附加分)×60%+党政领导测评分值×40%。其中,党政领导测评分值按测评结果排名计,排名前25%得分为90分,排名前25%—55%得分为80分,其他得分为70分。
三、评价等级设定
根据绩效考评得分情况,从高到底排列,分为“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评得分高于90分以上的,评为“优秀”等次;考评得分75分—89分的,评为“良好”等次;考评得分60分—74分的,评为“称职”等次;考评得分60分以下的,评为“不称职”等次。绩效考核“优秀”等次和“良好”等次人员比例按三个考核类别分别控制在人数的25%以内和30%以内。
当季请假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的不能享受“优秀”等次奖金。当季退休人员和调离本市人员按在职月份享受“称职”等次奖金。
下列人员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当季新录用(聘用)或外县(市、区)新调入人员工作不满20个工作日的、当季请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的、当季被效能告诫的、受立案调查在立案期间的。
下列人员参加考核确定为不称职:当季旷工累计超过2个工作日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在处分期间的当季确定不称职,以后按年度考核确定等次或不定等次。
四、绩效考核程序
绩效考核工作按照“计划、总结、评估、反馈”的流程,对各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开展绩效考核工作一般按照以下四个步骤进行:
1、制定绩效计划。根据上级工作任务和本单位工作职能,各科室按目标时序进度安排,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把工作计划细化到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应根据自己的岗位在每季度初填写好《工作目标量化评分表》,并报送街道绩效办。
2、做好工作纪实。按照绩效计划安排,考核对象应做好绩效工作记录,工作记录在《晋江市绩效管理工作日记》上,工作日记记录每天的出勤和主要工作情况。考核对象应按月份、季度和年度进行工作总结,逐条列举工作目标和进展情况、完成程度和工作成效,形成个人绩效工作台账。在填写《梅岭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绩效工作台帐》应尽量把工作内容细化、量化。个人绩效工作台账每季度首月5日前由各部门收集后报送至街道绩效办,由街道绩效办统一管理。
3、组织绩效评估。全体考核对象在每季度首月填写《梅岭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评分表》,并经各项工作的直接领导评价、打分后,于每季度首月5日前汇总至街道绩效办。街道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实际需要,召开述职评议会,对考核对象上一季度工作绩效完成情况进行评定,由街道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在逐级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考核等次。主要领导绩效考核等次应在与单位绩效评估暨“五大战役”考评结果以及单位奖励惩戒情况挂钩。绩效考核结果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4、做好绩效反馈。在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后,对照职能工作目标,指定专人向考核对象反馈考核结果。注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考核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讲评,主要是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明确方向。绩效考核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广泛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五、绩效考核结果运用
绩效考核结果运用是指把绩效结果与个人利益挂钩,把绩效结果作为物质激励、精神激励和政治激励的主要依据。
1、与考核奖金挂钩。“优秀”等次人员每季度奖励2100元,“良好”等次人员每季度奖励1800元,“称职”等次人员每季度奖励1500元。
2、与奖励惩戒挂钩。把绩效考核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表彰结合起来。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从季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中评选、产生,对于季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三次及以上的,在本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限额内,可以直接确定为年度考核优秀,并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推荐人选。。对于季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等次两次及以上的,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被评为一次“不称职”等次的,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对于有计生、综治、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一票否决情况的,按相关规定确定考核等次。
3、与职业发展挂钩。坚持把绩效考核与岗位调整、选拔任用和学习培训结合起来。对于当年度绩效考核多次获评“优秀”等次的人员,在干部提拔使用上给予优先推荐;在干部培训时,作为优先安排人选。对于当年度绩效考核获评“不称职”等次的,给以一定期限的待岗处理,采取跟班学习、强制培训等措施,帮助待岗人员整改提高,并依据培训结果和能力条件重新安排工作;对于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予以辞退。
第3篇: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20XX——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建立个人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形成奖优罚劣、优胜劣汰的工作机制。根据《中共晋江市委、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委〔20XX〕166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探索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指标体系、绩效考评体系、绩效运用体系,努力规范公务行为、优化服务环境、提高工作效能,为我镇跨越发展、科学发展以及打好城建战役,建设美丽安海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分级考核与分类考核相结合的原则。根据职务层次、工作分工情况,把考核对象划分为科级干部、内勤工作人员和下村工作人员三种类别,分级分类进行考核。
2、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在设置考核指标时,要努力减少模糊不清的定性指标,尽量把考核内容具体化、数量化,切实增强考核指标的针对性和可比性。
3、坚持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在采取年度考核时,要以季度考核情况为依据,把绩效考核的时间关口前移,做到平时跟踪管理、定时检查评估、及时兑现结果,切实增强绩效考核的时效性。
4、坚持组织评价与社会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在组织民主测评时,除了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评价”的评价方式,还要注重公众评议,形成完善的评价机制。
5、坚持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相结合的原则。在运用绩效结果时,除了使用绩效考核奖金等物质激励外,注重把绩效考核结果与精神激励和政治激励挂钩,不断拓宽绩效结果的运用范围和领域。
三、实施范围和对象
1、纳入考核范围和对象:镇机关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镇国土资源所、劳动保障事务所、司法所、行政执法中队、环保执法中队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人员、事业编制人员、工勤人员参加镇机关考核,考核等次人数单独核算(等次仍须严格按照规定比例控制),不占用所在镇名额。考核等次由各市直主管部门最终确定,考核奖金由市直主管部门兑现。
2、不纳入考核范围和对象:镇机关处级以上干部、离岗待退人员、长期在编不在岗人员、20XX年7月1日前退休人员。
四、绩效考核内容
根据《晋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晋委[20XX]166号)的有关规定,安海镇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根据职务层次、工作分工情况进行分类考核,即科级干部、内勤工作人员及下村工作人员。
1、科级干部绩效考核内容。主要指“个人执行廉政准则”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重点项目完成情况、分管工作完成情况、组织协调工作情况(详见附件2)。
2、机关内勤、下村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工作实绩,即工作完成成效。具体考核内容包括履职情况、测评情况及加减分情况(详见附件3、4)。
五、绩效评价方法
(一)科级干部考核内容
科级干部日常工作性质及范围与一般干部有所不同,因此考核内容也有一定的区别,具体内容如下:
1、“个人执行廉政准则”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20分)
2、重点项目完成情况;(40分)
3、分管工作完成情况;(20分)
4、组织协调工作情况。(20分)
(二)机关内勤、下村工作人员考核内容
1、履职情况(80分)
①岗位目标(40分)
内勤人员:按时按质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情况,按时按质完成上级业务部门日常工作情况。
下村人员:为民办实事情况、制止“两违”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计生落实情况。
②重点目标(30分)
参与拆迁、征地等重点项目工作完成情况。
③公共目标(10分)
出勤情况。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扣1分/次;旷工扣2分/天。
2、测评情况(20分)
内勤人员:镇领导班子、机关干部职工根据被考核对象平时的工作态度、为人处事等综合表现,酌情评分。
下村人员:镇领导班子、机关干部职工根据被考核对象平时的工作态度、下村频率、为人处事等综合表现,酌情评分。
3、加、减分情况
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10分,通报批评和新闻曝光扣10分;受县处级以上表彰奖励5分,通报批评和新闻曝光扣5分;突(偶)发事件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含媒体表扬的)奖励5分,失职扣5分;在省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论文、新闻报道等的,奖励3分;工作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扣5分;违法违规行为引发上访或行政诉讼的扣5分;未参加组织活动及规定培训学习者扣5分;本单位领导认为需要增减的其它奖扣5-10分。
(三)等次评定标准
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被考核对象的考核得分,按从高到低原则,对其依次排名,排名在总人数25%之前的评为“优秀”,排名在总人数25%-30%的评为“良好”,其余的除个别情况需评为“不称职”之外,均评为“称职”。考核得分相同的,等次评定由领导组研究、决定。
六、绩效考核程序
(一)科级干部绩效考核程序
1、考核准备。撰写自我鉴定材料(详见附件2)。
2、考核得分。镇党政主要领导根据被考核对象的工作表现及鉴定材料,给予评分(详见附件2)。
3、最终评定。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被考核对象得分排名情况,给予评定。
4、结果反馈。考核结果通知考核对象本人,并在镇政府大厅公示,公示日起7个工作日内被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向镇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或申诉。
(二)机关内勤、下村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程序
1、考核准备。整理考核相关材料,填写个人绩效工作台账(详见附件3、4)。
2、自我评分。被考核对象根据岗位目标、重点目标工作完成情况,客观进行评分(详见附件3、4)。
3、考核得分。工作点点长及部门负责人要查看被考核对象个人绩效工作台账,客观地根据其当季履职情况、测评情况和综合表现等因素,给予初步评分。下点领导及分管领导再进一步对其进行考核评分,所得分值为被考核对象的考核得分。
4、最终评定。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被考核对象得分排名情况,给予评定。
5、结果反馈。考核结果通知考核对象本人,并在镇政府大厅公示,公示日起7个工作日内被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向镇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或申诉。
七、绩效结果运用
安海镇将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物质激励、精神激励和政治激励的主要依据,与考核奖金、年度考核、职务调整、奖励惩戒及职业发展等挂钩,
1、考核奖金按当季个人绩效考核“优秀”、“良好”、“称职”三个等级进行发放,即“优秀”等级发放2100元、“良好”等级发放1800元、“称职”等级发放1500元(绩效考核不称职,不给予发放奖金)。
2、当季请假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的不能享受“优秀”等次奖金;当季退休人员和调离本镇人员按在职月份享受“称职”等次奖金;当季新录用(聘用)或外县(市、区)新调入人员工作不满20个工作日的、当季请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的、当季被效能告诫的、受立案调查在立案期间的不定等次,不享受绩效考核奖金;当季旷工累计超过2个工作日的,确定不称职等次;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间的,当季不称职,以后按年度考核规定确定等次或不定等次;受立案调查的暂缓兑现绩效考核奖金。
3、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从季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中评选、产生,对于季度考核被评“优秀”等级三次及以上的,在本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限额内,可以直接确定为年度考核“优秀”,并作为该年度评先评优的推荐人选。
4、对于季度考评被评为 “不称职”等次一次的,年度考核一般确定为“称职”或以下等次;被评为“不称职”等级两次及以上的,直接确定为不称职。
5、对于当年度绩效考核多次获评“优秀”等次的人员,在干部提拔使用上给予优先考虑或推荐;在干部培训时,作为优先安排人选。
6、对于当年度绩效考核获评“不称职”等次的,给予一定期限的待岗处理。
第4篇: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事业单位是依法设立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公益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组织,这一定位决定了事业单位所应具有的四大特征,即:依法设立、从事公益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社会组织。
从事公益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是事业单位最重要的特征,由此也决定了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与企业的绩效考核有着本质的区别,它不能简单地以利润和经济成本为目标,而是要衡量所提供的公共服务的社会转移价值,而这种衡量存在三个较大的难点:
(一)难以确定:所谓难以确定,就是公共服务的评价标准难以确定,比如中小学教育质量,我们希望中小学为社会提供素质教育,但什么是素质,如何衡量素质,目标难以确定,于是,多数教育管理部门以分数和升学率作为评估学校教育质量的指标,因为这一指标容易确定,但遗憾的是,这种容易确定的、明确的指标,却往往不能代表事业单位的设立使命。
(二)难以量化:所谓难以量化,就是公共服务的评价标准难以完全定量衡量,比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很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健康服务与健康教育,而由于区域的不同、服务对象的不同,对此项工作的考核标准就比较难以量化,考核就有一定的难度。
(三)难以衡量:所谓难以衡量,就是公共服务的评价数据难以计算和获取,对于企业来说,产值、利润、合格率、成本等都可以通过企业的财务信息获得,而事业单位则不然,一是有些工作的效果要经过较长的时间才能显现,二是针对公共服务的考核往往要引入社会评价的方式,要选择相当数量的样本进行调查,实现成本较高。
正因为此,事业单位普遍感觉绩效考核推行起来的难度很大,而本次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改革又将考核的问题再次推上了桌面-既然是绩效工资,必然要有配套的绩效考核体系,产生考核结果,并将结果应用于工资的发放。这一矛盾如何解决?集多年为企事业单位设计绩效考核方案的经验,笔者认为,事业单位启动绩效考核,不一定要求面面俱到、非常完美,但必须把握好“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即:以绩效改进为中心,以程序公平与标准公平为基本点。
(一)以绩效改进为中心。
客观地看,相对于企业绩效考核,除少数相对市场化的单位之外,绝大多数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还处于起步阶段,许多单位的干部、员工甚至还不能完全区别绩效管理、绩效考核、考评、民主测评、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概念,因此,对于多数事业单位来说,第一轮的绩效考核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更多的是绩效管理概念的普及、理解与导入。在这一阶段,我们特别需要向全体人员灌输的概念是:绩效管理是一个循环,自绩效计划开始,经过绩效辅导、绩效考核、绩效反馈到考核结果的应用,形成了一个闭环;经总结提高后,进入下一轮绩效循环;在这一过程中,组织绩效呈螺旋上升的趋势;而绩效管理的目的,正是促进被考核者达成目标,并实现绩效的持续改进。其中,考核只是绩效管理的一个环节,绩效工资只是绩效考核结果的一种应用方式,考核不是目的而仅仅是绩效改进的手段。
有了这样的指导思想,大家就会把目光聚焦在如何实现绩效的改善上面,而不是把考核结果仅仅当作分配的依据,而过分关注其公平性。客观地讲,绩效考核的结果不可避免地存在非量化的、非可控的、非绝对公平的因素,即使是企业的绩效考核也是如此,事业单位的考核更是无法做到,因为公共服务的价值和质量本来就难以衡量,在不同区域、不同社会环境下、针对不同目标群体的服务更加难以建立完全公平的评价标准。此外,即便这样的标准可以找到,取样、清洗、计算的成本也将非常之高,可能导致绩效考核这一管理活动的投入产出比过低,无法长期持续。
方案一:企业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改善公司整体运营管理,完善公司的绩效工资管理制度,提高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强化主人翁意识、责任意识和使命感,实现员工与企业共赢的目标,公司决定开始实施绩效考核。
一、方案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恒元公司的正式员工、劳务派遣员工和返聘员工。不包括试用期员工和实习生。
二、绩效工资分配的主导原则
1、严格的“关联性”
员工收入与企业的经济效益关联的同时,也与所在部门的工作效果和个人的工作质量相关联。在严格考核的前提下确定部门与个人的绩效工资收入。
2、严格的奖惩原则
实施严格的业绩,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该奖则必奖,该罚则必罚。
3、考核结果的运用
考核结果严格与工人工资挂钩,并作为员工晋升、轮岗、降职的重要依据。
三、工资结构
月收入基本工资(固定)绩效工资(浮动)
四、绩效工资额度核定
员工月绩效工资额度月员工收入20%
部门月绩效工资额度员工月绩效工资额度(n为部门人数)
五、部门绩效考核办法
1、生产部部门考核办法
表格略
2、绩效工资计算
月绩效工资月绩效工资额度(0.5l10.5k6)
l1:公司生产经营效益系数;范围0-1
k6:部门考核系数;范围0-1
六、其他
1、试用期人员工资
试用期人员包括新招入应届毕业生和根据工作需要新招入的有工作经验的人员。
招收的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为6个月,只发给相应岗位的岗位工资,不享受绩效工资。
新招入的有工作经验的人员,试用期定为1至3个月。试用期内只计发岗位工资,试用期满合格后再行补发绩效工资。
2、实习人员工资
实习人员是指计划聘用的提前到公司实习的未毕业学生。只发给基本生活费,待实习人员拿到毕业证并被正式录用后按试用期员工对待。
3、其它奖惩
其它奖励为突出贡献奖,其它惩罚包括质量事故、安全事故、设备事故,具体考核办法另外由相关考核部门规定。
4、工资发放
工资发放分两次进行,每月5日前由企管部做表,发放员的工月基本工资;每月20日由各基层单位做表,上交企管部汇总,发放员工的月绩效工资部分。
5、本文件自发放之日生效,解释权归企管部。
方案二:XXXXXXXX有限公司绩效挂钩考核方案
为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体现多劳多得、奖勤罚懒的分配机制,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分配原则,依据公司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资构成
1、现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补贴(岗位补贴、工龄工资、全勤、知贴、生活补贴、中艰津贴、电话费)、奖金组成。
2、增调部分
为使加班、外勤等补助核报工作程序简化,本着人均增加的原则,现实行量化管理,维护服务部门在岗人员700元
/人/月,技术业务部门在岗人员600元/人/月、行政管理部门在岗人员500元/人/月。
二、工资核发
1、基本工资、补贴和奖金(80%)由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按月核发。
2、绩效考核奖金由现奖金的20%和增调部分组成。
三、考核方式
考核领导小组对部门按季度考核。
四、考核程序
依据公司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各部门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
1、部门考核、自查。
各部门每月按照部门考核办法对员工绩效考核奖金先行按100%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及奖金发放情况报分管领导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核发;部门负责人绩效考核奖金先行按100%由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核发。各部门每季度根据考核内容、标准和要求,对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向分管领导汇报审核后,向考核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报有关资料。
2、考核领导小组考核。
考核领导小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重点抽查、查阅资料、听取部门正职汇报、副职补充等方法,逐项考核确认,量化打分,形成考核意见,并写出初步考核报告(含绩效考核奖金发放比例)。
3、确定绩效考核奖金发放比例。考核领导小组向经理办公会提交考核报告,经理办公会确定部门考核结果(作为部门负责人的考核结果),并公示三天。
4、二次调整。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确定的部门考核结果,对部门负责人绩效考核奖金进行二次调整核发。各部门根据公司确定的部门考核结果及部门月考核结果,对员工绩效考核奖金进行二次调整,在部门公示一天后报人力资源部调整核发。
五、其他事宜
1、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各自的员工绩效考核办法,经全体员工讨论通过,提交分管领导审核后报考核领导小组通过后执行。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岗员工。
3、分公司绩效考核办法根据各自实际参照执行。
4、本办法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方案三:大同市XX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切实做好我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工作,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和《大同市市属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办法》及11月23日全市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我单位是财政拨款(财政补助、自收自支)单位,主要职能是人员编制数为XX名,在岗正式职工XX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XX名,管理人员XX名,工勤技能人员XX名。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事业单位实施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要适应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以增强活力和提高服务水平为导向,以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水平合理决定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为目的,通过绩效考核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逐步完善事业单位分配制度,促进我单位创新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2、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平衡。
3、实行总量调控,内部搞活。
三、实施范围和时间
实施范围:我单位在编、在职、在岗正式职工。
实施时间:20xx年4月1日。
四、绩效工资的核定
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与考核挂钩的原则,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倾斜。绩效工资总量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其比例为7:3(6:4、5:5),基础性绩效工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所对应的职务、级别,按市人事局、市财政局统一核定标准,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在岗、在编人员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年底根据考核结果,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核定的绩效工资额度内核定。
五、绩效考核
(一)考核内容
采取个人总结自评、单位考核的方式,年终对职工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办法分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内容,实行百分制办法,具体如下:
1、德(XX分)
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服从领导,听从安排;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忠于职守,顾全大局。
2、能(XX分)
熟悉本职业务及相关政策法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工作能力强,业务素质高;善于协调各种关系,具有创新精神和处事能力。
3、勤(XX分)
遵守规章制度、考勤制度,积极参与单位组织的各种活动和参与单位管理。
4、绩(XX分)
按照岗位说明书,从以下几方面考核:
工作作风:责任心强、扎实主动、团结协作、尽职尽责;
工作任务:圆满高效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情况;
工作质量:完成工作质量高、协调能力强;
工作效率:快捷、稳妥、效益明显。
5、廉(分XX)
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
(二)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自评;
2、考核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听取职工个人意见,评出个人绩效考核分数,取得考核结果;
3、将职工个人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参照考核分数,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依据考核结果,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倾斜的原则。划分若干档次进行分配,不得平均分配。具体为:
(一)XXXX
(二)XXXX
……
七、组织实施
我单位将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专款专用。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主管局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严格把握政策和程序,做好实施绩效工资中的各项工作,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推动单位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方案一: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
按照党的十六大关于“完善干部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制度,建立干部激励和保障机制”的精神和公务员法规定,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改革公务员现行工资制度,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完善机关工人工资制度,形成科学合理的工资水平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建立适应经济体制和干部管理体制要求的工资管理体制,实现工资分配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
一、改革的原则
(一)贯彻按劳分配原则,进一步理顺工资关系,合理拉开不同职务、级别之间的工资差距。
(二)坚持职务与级别相结合,增强级别的激励功能,实行级别与工资等待遇适当挂钩。
(三)健全公务员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建立工资调查制度,定期调整工资标准,使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四)加强工资管理,严格监督检查,有效调控地区工资差距,逐步将地区工资差距控制在合理的范围。
二、改革的基本内容
改革公务员现行工资制度,完善机关工人岗位技术等级(岗位)工资制,完善津贴补贴制度,健全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实行年终一次性奖金。
(一)改革公务员职级工资制。
1.调整基本工资结构。
公务员基本工资构成由现行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四项调整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两项,取消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
职务工资。主要体现公务员的工作职责大小。一个职务对应一个工资标准,领导职务和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对应不同的工资标准(附表一)。公务员按所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
级别工资。主要体现公务员的工作实绩和资历。公务员的级别由现行15个调整为27个,取消现行级别。每一职务层次对应若干个级别(附表三),每一级别设若干个工资档次(附表二)。公务员根据所任职务、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资历确定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执行相应的级别工资标准。
2.调整基本工资正常晋升办法。
公务员晋升职务后,执行新任职务的职务工资标准,并按规定晋升级别和增加级别工资。公务员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的,一般每五年可在所任职务对应的级别内晋升一个级别,一般每两年可在所任级别对应的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公务员的级别达到所任职务对应最高级别后,不再晋升级别,在最高级别工资标准内晋升级别工资档次。
3.实行级别与工资等待遇适当挂钩。
厅局级副职及以下职务层次的公务员,任职时间和级别达到规定条件后,经考核合格,可以享受上一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工资等待遇。
(二)完善机关工人岗位技术等级(岗位)工资制。
1.调整机关工人基本工资结构。
技术工人仍实行岗位技术等级工资制,基本工资构成由现行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和奖金三项调整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两项。岗位工资根据工作难易程度和工作质量确定,按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三个技术等级和技师、高级技师二个技术职务设置,分别设若干工资档次。技术等级(职务)工资根据技术水平高低确定,一个技术等级(职务)对应一个工资标准(附表四)。
普通工人仍实行岗位工资制,基本工资构成由现行岗位工资和奖金两项调整为岗位工资一项(附表四)。
2.基本工资正常晋升办法。
机关工人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一般每两年可在对应的岗位工资标准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
(三)完善津贴补贴制度。
在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的基础上,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和岗位津贴制度。
1.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
地区附加津贴主要反映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消费水平等方面的差异。在清理规范津贴补贴的基础上,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实施地区附加津贴制度的方案另行制定,适当时候出台。
2.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
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主要是根据自然地理环境、社会发展等方面的差异,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生活的工作人员给予适当补偿。考虑自然地理环境和人文社会发展等因素,建立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合理界定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和类别,适当增设津贴类别,合理体现地区之间艰苦边远程度的差异。依据评估指标体系对各地区艰苦边远程度的评估结果,综合考虑政策性因素,确定实施范围和类别。建立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水平正常增长机制和实施范围、类别的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发展和财力增长及调控地区工资差距的需要,适时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根据评估指标体系,定期评估并适时调整实施范围和类别。执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所需资金,属于财政支付的,由中央财政负担。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的实施方案另行制定。
3.完善岗位津贴制度。
在特殊岗位工作的人员,实行岗位津贴制度。国家对岗位津贴实行统一管理。在清理现有各项岗位津贴的基础上,对岗位津贴进行规范,具体方案另行制定。在此之前,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仍按现行规定执行。除国务院和国务院授权的人事部、财政部外,任何地区、部门和单位不得自行建立岗位津贴项目或调整岗位津贴实施范围和标准。地区、部门和单位现自行建立的岗位津贴以及在国家规定之外自行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的一律取消。
(四)健全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
建立工资调查制度,定期进行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收入水平的调查比较。
国家根据工资调查比较的结果,结合国民经济发展、财政状况、物价水平等情况,适时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工资调查制度建立前,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财政状况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确定调整基本工资标准的幅度。
各类津贴补贴标准的调整办法,结合完善津贴补贴制度另行制定。
(五)实行年终一次性奖金。
对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的工作人员,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奖金标准为本人当年12月份的基本工资。
三、改革的其他政策
(一)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公务员的工资和聘任制公务员的协议工资,由人事部会同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二)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和驻港澳地区内派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由人事部、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三)截至20xx年6月30日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实行新的工资制度,适当增加离退休费。
这次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后,在新的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前,相应调整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计发办法。
(四)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内执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合格后及时确定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
(五)这次工资制度改革所需经费,由财政负担的按现行财政体制和单位隶属关系,分别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负担。对中西部地区,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具体办法由财政部另行制定。
四、实施时间
改革公务员职级工资制、完善机关工人岗位技术等级(岗位)工资制、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及改革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和驻港澳地区内派人员工资制度,自20xx年7月1日起实施。
五、组织领导
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直接关系广大机关工作人员的切身利益,影响地区、部门和单位等社会收入分配格局的调整,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加强领导,切实负起责任。要坚持国家政策的统一性和严肃性,严格执行政策,不得擅自出台和变通工资政策。各级纪检、组织、监察、财政、人事、审计等部门要加强监督,凡违反政策规定的,要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者责任。要切实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确保改革的平稳进行。
方案二: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制度的改革,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下达的《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和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劳动人事部《关于实施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若干问题的规定》)执行。现结合中、小学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中、小学教职工工资制度改革方案适用范围
(一)普通中学(包括职业中学、农业中学、盲聋哑中学、工读学校,以下简称中学)。
(二)小学(包括盲聋哑小学、弱智儿童学校,以下简称小学)。
(三)幼儿园。
二、教职员实行以职务工资为主要内容的结构工资制
(一)职务名称
1.教学人员。中学按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四级分列。
小学按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四级分列。
幼儿园教师职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中小学教师职务系列,俟国务院批准后,经过试点逐步实行,并领取相应的职务工资。
2.行政人员。中小学按正副校长、正副教导主任、正副总务主任、职员的职务分列。
幼儿园行政人员职务名称,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二)结构工资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津贴和奖励工资四个部分组成。教师同时实行教龄津贴。
1.中小学教师和幼儿园教师的职务工资标准,暂按《改革方案》中附表六、七的“中学教师基础工资、职务工资标准表”、“小学教师基础工资、职务工资标准表”执行,并按《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的办法套改新工资标准。俟教师确定新的职务后,再按规定排列各个职务的工资标准下达执行。
2.行政人员的职务工资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参照《改革方案》附表九《县(市)、区(乡)国家机关行政人员基础工资、职务工资标准表》和中小学教师工资标准制定。
教师兼任行政领导工作的,可以按教师的职务确定职务工资。
3.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工资,参照有关部门规定的有关职务名称系列的职务名称、工资标准执行。
4.基础工资、工龄津贴、教龄津贴和奖励工资,按国家统一规定的标准执行。
保育员和工勤人员,执行国家机关工人基础工资、岗位工资标准和有关规定。
三、实施工资改革方案的补充规定
(一)这次工资制度改革,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教育厅(局)要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提出中小学教职工的编制标准,制定各类人员的职责规范、人员结构比例和人数限额,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再结合各校的实际情况,分别下达不同的编制、教学人员的结构比例和人数限额。各校要根据这些要求,核定编制,定编定员,明确每个工作人员的职务,制定岗位责任制,建立考核制度。
(二)中小学教师按新职务的规定,确定职务后,领取相应的职务工资。在1986年7月1日以前确定职务(或业务等级)的,从1985年1月1日起发给。但1985年增加工资的限额,应按《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
(三)中小学的班主任津贴、特级教师津贴,按原规定继续发给。
(四)各类学校毕业生分配到“老、少、山、边、穷”地区和调入上述地区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教职员,待遇从优。
(五)工读学校的教师等现行的补贴,按原规定继续发给。盲聋哑学校的教师(包括校长、教导主任等),可按原规定发给本人基础工资加职务工资之和的15%的补贴费。弱智儿童学校的教师也可按此规定执行。如不从事工读、盲聋哑和弱智儿童教育工作,从第二个月起停发补贴费。
(六)新参加工作的各类学校毕业生,其见习期、见习期间的临时工资待遇以及见习期满后应确定的职务和职务工资,均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其中新参加工作的中专、高中毕业生,分配任中学教师的,见习期满后,先按基础工资加职务工资之和58元的标准定级,经考核合格正式评定教师职务后,进入最低一级工资64元的标准。
幼儿园保育员转正定级时,按卫生部规定的护理员的转正定级工资标准执行。
(七)中小学教师工资改革增加的工资额,不包括教龄津贴在20元以内的,1985年一次发给,超过部分从1986年1月1日起再增加上去。教龄津贴从1985年1月起发给。
(八)民办教师的待遇问题,应根据国发〔1984〕174号《国务院关于筹措农村学校办学经费的通知》的原则精神,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九)厂、矿企业办的中小学教职工的工资改革,随同本企业职工工资改革同步进行。
(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局)可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和中小学的特点,制定教职工工资改革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征求教育工会的意见,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审核,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行,并抄送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
(十一)中小学教职工工资改革工作,事关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和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各级学校领导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发挥工会的积极作用,秉公办事,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对营私舞弊或打击压制教师以及各种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发现必须严肃处理。
方案三:某公司薪酬制度改革方案
某公司如今正在全面推行薪酬制度改革,通过实行企业经营团队的薪酬与经营业绩牢牢挂钩、中层和一般管理人员的薪酬与经营业绩不再挂钩、基层管理人员的薪酬与所管辖单位的绩效部分挂钩的分配办法,来增强经营者及其合作者的风险意识,为企业培养一批具有专业管理技能、富于开拓创新精神的职业经理人队伍,协助企业构建专业化的管理团队;同时,激发中、基层管理人员和一般管理人员岗位成才、积极进取的精神,促进管理层面的全体人员提高整体素质,进而提高工作质量、经济运行质量和经济效益。
薪酬分配的“三个原则”
1.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在管理层面实行年薪制,与组织机构改革相配套,因事设岗,因岗配人;以岗定薪,一岗一薪;薪随岗移,岗变薪动;上岗则有,下岗则无。破除平均主义和论资排辈的思想观念,不以学历、职称、资历、资格、工龄论长短,而以工作业绩、经济效益论英雄。
2.坚持考核上岗、易岗易薪的原则。考核是所有员工上岗的前提,只有通过考核,才能取得上岗资格。不同的岗位对应不同的年薪标准,不同的岗位具有不同的上岗条件。管理人员上岗首先要根据岗位职责要求的条件对拟上岗者进行考核,合格者才能聘任上岗。其次要对在岗工作期间的表现和业绩进行考核,完成任务突出者,视情调高其岗位,增加其薪酬;能够完成任务者按标准付酬;完不成任务或者表现欠佳者,随时降低其工作岗位,并按降低后的岗位核发薪酬。
3.坚持靠竞争上岗位,凭业绩拿薪酬的原则。在业务技术层面上实行同岗多级制。即在岗位不变的情况下,对德才皆优、工作业绩突出、业务技术达到上一级的水平者,可以提升其技术级别,并相应增加其薪酬待遇。
薪酬分配“两个系列”
所谓“两个系列”,是指管理系列和业务技术系列。管理系列是指公司现有的管理岗位,上至董事长,下至车间管理员;业务技术系列分为五个级别,即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和五级工作员,上至公司副职,下到一般管理人员。设立管理和技术两大系列,对公司人才而言是一个成长的阶梯,扩大人才成长的空间,可以改变公司在用人方面的“禁锢”,拓展人才培养的渠道,有利于人才健康、有序的成长。只要有才,不管有没有“位子”,都可以委以重任,从而从制度上避免了用人方面论资排辈现象的发生,真正实现“收入能多能少,岗位能上能下”的管理机制。
同时,设立“两个系列”,通过两个系列之间的互相调整,可以加强对所有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激励、促进作用,为公司培养符合市场经济需要的“复合型”人才。
薪酬分配的“四个层次”
所谓“四个层次”,首先就是针对企业经营者及其合作者,实行年薪加奖惩的办法,将本人的年薪收入与公司的经营效益紧密挂钩,每月只发基本生活费,年终决算时视公司效益的好坏与经营业绩的优劣来决定经营者及其合作者的实际收入。第二就是对中层管理人员和部室一般管理人员实行不与经营业绩挂钩的年薪制,即将其年薪除以12,每月支付90%的固定月薪,余下10%统一由各部室负责人根据每月的考核情况,采取与“红包”类似的形式进行二次分配,从而预防“二锅饭”现象的发生。第三,对基层管理人员实行风险年薪制,即从各岗位年薪额中扣除40%作为风险年薪,与本单位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挂钩,待年终考核后视情发放。第四,对科室工人,统一实行岗位工资制,即按规定考核上岗后按月发放岗位工资,不与经营业绩挂钩。另外,凡是有突出贡献者,将给予特殊的奖励,实行年终特殊贡献奖。
设立“四个层次”,可以通过对不同人才成长的不同阶段,分别采取不同的激励方式,为公司培养风险型的经营者团队、专业化的管理团队、市场化的营销团队和高素质的员工团队。
薪酬分配:“收入有高有低、有升有降”。
通过年薪制方案可以发现,在某公司的薪酬结构中,已经打破了以往的“岗位加技能”等传统的方式,不再将工作年限等方面的内容作为薪酬待遇方面的考虑因素,彻底打破“论资排辈”、“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等不合理现象的存在。只要有能力,只要符合岗位的要求,完成既定的工作任务,就能拿到本岗位的薪酬待遇;如果不符合岗位的要求,完不成公司的既定目标,就会被调整岗位,薪酬待遇也会随之降低。
收入有高有低、有升有降”,是某公司这次薪酬改革的一大亮点,这也是符合市场经济的需要。只有通过收入的高低,来激励各级员工不断努力,同时为人才的成长创造一个宽松环境和竞争氛围,才能保证人才的正常成长,从而从整体上推动我们某大业的前进。
薪酬分配的“两个考核”
考核是年薪制顺利实施的保障。在年薪实施方案中规定了两个考核,即人员上岗考核和薪酬兑现考核。人员上岗考核,是指通过岗前考核,严把人员上岗关,凡是不具备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一律不得上岗,从而从整体上保证公司员工的高素质。薪酬兑现考核是通过薪酬兑现前的考核,对经营者、管理者的工作表现、工作业绩进行一个全面的测评,完成公司规定的任务或目标者,全额兑现薪酬标准并适当给予奖励;没有完成任务或目标者,部分或者不兑现薪酬标准。通过考核,调整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方案四:工资制度改革方案
为适应公司改革和发展的需要,规范公司内部分配制度和分配结构,逐步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工资分配体系,充分发挥工资分配对员工激励的主导作用,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调整工资结构与完善企业内部分配机制相结合;坚持员工收入水平与企业经济效益相结合;坚持以岗位劳动要素评价为依据,逐步实现按劳分配和多种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相结合;坚持工资分配与绩效考核、评估相结合,建立有效激励员工积极进取、努力创新、勤奋工作、提高效率和具有较强活力的工资分配制度,为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提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工资分配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合理拉开差距,体现岗位、能力、业绩差异。
(二)工资分配与企业效益及员工工作业绩挂钩原则。企业的工资总量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员工收入水平与岗位贡献挂钩。体现员工利益与企业利益、员工岗位贡献紧密结合,建立员工收入能升能降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三)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三、适用范围
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四、工资结构标准
公司实行以岗位薪点工资为主体的结构工资制度,工资结构由基础工资、岗位考核工资、津贴、工龄和奖金四部分组成。
1、基础工资
为适应公司改革和发展的需要,规范公司内部分配制度和分配结构,逐步建立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工资分配体系,充分发挥工资分配对员工激励的主导作用,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调整工资结构与完善企业内部分配机制相结合;坚持员工收入水平与企业经济效益相结合;坚持以岗位劳动要素评价为依据,逐步实现按劳分配和多种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相结合;坚持工资分配与绩效考核、评估相结合,建立有效激励员工积极进取、努力创新、勤奋工作、提高效率和具有较强活力的工资分配制度,为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提供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工资分配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合理拉开差距,体现岗位、能力、业绩差异。
(二)工资分配与企业效益及员工工作业绩挂钩原则。企业的工资总量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员工收入水平与岗位贡献挂钩。体现员工利益与企业利益、员工岗位贡献紧密结合,建立员工收入能升能降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三)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
三、适用范围
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
四、工资结构标准
公司实行以岗位薪点工资为主体的结构工资制度,工资结构由基础工资、岗位考核工资、津贴、工龄和奖金四部分组成。
1、基础工资
定各员工的职位等级。部门负责人的职位等级,由主管领导提出职位等级意见,由总经理批准确认。
2、初任职位等级 公司新招人员统一按照试用期间的工资待遇按照实习级标准确定。试用期满后,由所在部门经理根据工作情况拟定职位等级,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确定其工资待遇。
3、员工身兼数职的,按较高级别标准计发工资。
(二)工资标准调整
1、员工依据平时考核结果,可以定期晋升薪级。员工一年内被待岗二次的,其职位下调一级,工资标准亦相应下调。员工调整到其他部门时,由新进部门的经理重新确定其职位等级系列。
根据定岗定薪、岗变薪变,晋升增薪,降级减薪。工资变更从岗位变动的后1个月起调整。
2、职工晋升每次为一个薪级。已达到本岗位最高薪级的,不能再晋升。因有突出表现或重大贡献中的,由主管领导提议,总经理批准可提前调级或越级调级。
3、 对受到各种处分的人员,处分期内不能晋升薪级。处分期满一年后方可申请晋升薪级。
4、 部门经理职位等级调整 部门经理根据部门的经营状况予以上调。因业绩考核不佳而被调整为普通员工者,则按照员工职位等级系列确定报酬水平。
六、附则
(一)以上工资均为税前工资,根据国家税法,由公司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员工身兼数职的,按较高级别标准计发工资。
(三)本方案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四)本方案经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实行。
为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激励广大干部职工创先争优,推动我局各项工作的落实,我局根据松委[2016]30号通知的有关精神,对我局干部职工岗位绩效考评方案作了进一步完善,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绩效管理和效能考评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继续打好“五大战役”、全力推进绿色发展、加快建设美丽、生态的决策部署,通过推行绩效管理和效能建设,促进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不断改进管理方式,改进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提升服务水平,推动科学发展和绿色发展。
二、考评的组织领导
为强化绩效考评工作,本局成立考评领导小组。
三、考评内容和方式
本单位绩效考评总分为100分。成绩组成如下:
绩效管理得分=指标考核分×80%+公众评议得分×20%+工作奖励分-查访核验分。
1、指标考核。由业务工作实绩(30分)、行政能力建设(50分)、机关作风建设(20分)组成。其中业务工作实绩主要考评职责履行和绩效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每个参评股室须设定能够体现部门职能职责、反映部门工作绩效的一级指标至少10项。
2、公众评议得分。由县统计局调查队设置公众评议表和问卷调查表,采取分层配额、随机抽样方法进行评议。
3、察访核验扣分。由贯彻执行力察访核验与效能建设常态化察访核验两部分构成,发现问题实行倒扣分。其中被省市查实或通报存在问题的每次扣1分,察访核验扣分不超过5分,效能建设常态化察访核验扣分不超过3分。通报情况可错年使用,被市查到问题当年结果来不及使用的,下一年使用;全县重要会议迟到、早退、缺席等不遵守会场纪律及其他效能通报批评的每次扣0.3分,受县效能办通报表彰的每次奖0.5分。察访核验累计奖分不超过3分。
4、根据各股室主要职责工作受到省委、省政府综合表彰或国家部委综合表彰的给予奖励3分。受到市委、市政府综合表彰或国家部委综合表彰的给予奖励2分.受市气象局表彰的给予奖励1分,同一工作受各级表彰的按最高分的计算,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
考评结果在局内部公示栏公开。
四、奖惩措施
1、根据绩效考评得分情况,分为“优秀”、“一般”、“差”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90分(含90分)以上,“一般”:80-89分(含80分),“差”:低于80分。
2、考核结果与单位绩效资金(工资)等挂钩。考评得分低于70分的,不予发放绩效奖金。
绩效奖金来源:文明单位资金。
3、全年岗位绩效考评结果与年终评先评优挂钩,年度优秀职工将从考评优秀人员中产生。
上一篇:工资提取部分作为绩效奖金方案
下一篇: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的工作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