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审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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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审判监督程序案件的立审分离
立审分离 第一篇

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的,另行组成合议庭,再次进行审判的程序。我国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对此都作了明确规定。审判监督程序是在两审终审的基础上,为纠正错误裁判而设立的特殊程序,是对错误裁判的一种救济程序。

我们在司法实践中,常常习惯地把审判监督程序称为再审程序。可严格地说,审判监督程序与再审程序并不完全相同。审判监督程序的范围广,它应分为申诉、再审申请的复查和再审审理两个阶段。

申诉复查阶段是指人民法院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

问题。⒉申诉复查可以由审判员独任审查,也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复查,对此法律未作明确规定。但对再审审理,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都明确规定了应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无论采用何种审判组织进行申诉复查,对需要进行再审的案件最终都是以院长名义作出裁定。而再审审理则是以合议庭名义作出新的裁决。⒊申诉复查开始后,原已生效的裁决、调解并不因此中止执行。再审审理开始后,不论其结果是否会改变原裁决,都必须中止原裁判、调解的执行。⒋进入再审审理的案件,法律规定原来是一审案件的适用一审程序,原来是二审案件的适用二审程序。对申诉复查法律没有规定其应适用的程序。

年月,最高人民法院沈德咏副院长在吉林全国立案工作会议上已明确将审判监督案件的立案审查划分到作出再审裁定时止。经申诉复查原审没有错误的由立案庭通知驳回申诉;原审有错误的由立案庭制作再审裁定,移交审判监督庭审理。但目前全国仍有部分法院,特别是基层法院并未把审判监督案件的立审分开。究其主要原因:一是认为申诉复查和再审审理分属立案庭和审判监督庭会造成重复劳动。不可否认,将申诉复查和再审审理分开,这里面确实存在着一定的重复劳动,但这种重复劳动是必要的。立案庭通过申诉复查,对不符合再审条件的案件作出处理,对符合再审条件的案件作出裁定移交审判监督庭。立案庭的这些将案件分流的工作,在一定程度上为审判监督庭更好地集中精力审理再审案件,提高案件质量提供了保证。同时立案庭的再审立案审查,又受到审判监督庭再审审理的检验,使得立案和审监之间也形成了互相制约的监督机制。二是认为立案庭进行申诉复查,通知驳回申诉或裁定再审,涉及实体内容,已超出立案庭只能进行程序审查的职能。其实,再审立案的审查与一般诉讼案件的立案审查从根本上是一致的。一般诉讼案件的审查对象是当事人的起诉状,审查的内容是是否属法院管辖、是否符合有关诉讼法关于案件受理的条件,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决定立案,启动诉讼程序。

对”立审分离“管理模式之质疑(傅郁林 北京大学法学院 副教授)
立审分离 第二篇

对“立审分离“管理模式之质疑

傅郁林 北京大学法学院 副教授

上传时间:2002-7-13

作为监督和制约审判权力的“重大举措”之一,“立审分离”的司法管理模式在我国各级法院全面铺开,并统一适用于起诉立案、上诉立案和再审立案。然而,对不同性质的案件适用同一立案程序的弊端在于,由于没有区分当事人权利事项和司法裁量(或许可)权力事项,因而在适用效果上,一方面在只需要进行形式审查的起诉立案程序中行使部分司法权,干预和侵害了当事人的诉权;另一方面又对需要进行价值判断和严格甄别选择的再审立案程序中适用普通审查方式,违背了再审程序对集体主义决策机制的需求,造成审判权立审脱节、审判权虚空和司法意见冲突。

起诉立案、上诉立案和再审立案的程序应当迥然不同,因为起诉权、上诉权和再审权的性质有着重大差异。在当代世界普遍实行的三级诉讼结构的审判制度下,接受两次审判——(即初审和对判决的一次上诉)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普遍权利,第二次上诉则是一种例外和许可,由法院根据立法或自定的公开标准自由裁量决定,以案件涉及重大法律问题和在创制司法判例方面的价值为基本标准。至于再审程序,只是少数国家的极端例外程序,立法不仅对其适用的三种情形予以明文列举,即,已受刑事追究的诉讼欺诈或司法舞弊行为,原审期间没有发生或非因本方过错而未能提交的新证据,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第三人合法利益,而且申请者必须承担十分苛刻的证明责任。启动这一程序的难度足以使之成为一种引而不发的“消防设施”,其立案程序与普通案件及我国再审立案更无法同日而语。

详而言之,原告起诉是行使程序上诉权的行为,诉权是由宪法和法律保障的公民权内容的一部分。换言之,起诉属于当事人的权利事项,而非法院的裁量事项。按照权利与权力配置的原则,公共机构对于属于公民权利事项的正当行为不得随意干预。因而原告不仅有权要求法院经立案登记使之得以进入诉讼程序接受审判,而且自提交诉状开始,诉权即构成对审判权的制约关系。除非起诉的形式要件欠缺,否则法院有义务以立案登记的方式向当事人表明接受申请。因此,法院对于当事人行使程序上诉权的行为只能进行形式审查,对一切实质性问题的审查和决定,比如,案件是否属于司法救济的范围,是否有充分的事实和证据,诉状上载明的被告是否适格等等,都必须受诉讼程序的约束并符合诉讼法基本原则——包括对审原则、公开原则、辩论原则等等。法院只有在被告答辩并提出异议,然后经过符合正当程序要求的法庭审理之后,才能由具有审判资格的法官或合议庭作出司法裁决。未经正当审判程序和双方当事人参与,法院在立案阶段对属于当事人权利事项的起诉进行实质性审查,是对诉权的侵犯和不当司法干预。从另一角度来看,由于起诉立案审查的决定权受到来自当事人权利的内在制约,起诉条件之宽松使决定者不必进行价值判断或立案甄别,因而立案者几乎没有多少自由裁量和滥用权力的余地。从诉讼经济的角度考虑,起诉立案也需要进行简单的立案登记,而审查者也不必具有法官资格,这是以立案机构不承担我国目前采用的具有司法性质的实质审查为前提的。

我国目前实行的“立审分离”实际上赋予了立案庭部分审判职能,一些“大立案庭”甚至承担了部分庭前准备职能,包括审查“基本”事实和证据,对于在立案审查者看来不合要

求的起诉,或者法院没有把握解决的新案或社会压力较大的案件,立案庭可以在不留任何记录的情况下不予立案,即使形式上符合规范的“不予受理”裁定也是在诉讼进入实质性阶段之前,在被告提出抗辩和动议驳回起诉之前,由法院单方作出的决定。法院这种滥用司法权的状况始终是我国“诉讼难”问题的根源,而这一问题的始作俑者恰恰是以解决“诉讼难”问题而建立的“人民接待室”立案机制。1954年建立人民接待室的初衷是缓解诉讼需求大于审判力量供给不足的矛盾,但这种由立案人员直接处理简易案件的权宜之计,却从制度上导致立案审查与司法裁判权力、职能及程序不分。人民接待室经历了信访室(科)、告申庭、立案庭和审监庭的机构变迁,立案程序的混合职能至少因“立案庭”名字的更新而渐渐明晰,然而,“立审分离”虽然以专业化分工为目标,但由于这一改革掺和分解审判权力这一违背审判原理的目的,更由于立案程序的性质和功能、行使司法审查权和司法裁判权的依据、权利事项和权力事项的界线等等这一类根本问题在改革中尚为生癖之领域,所以立案庭在“立审分离”后与审判庭的职能更难划分。

在过去的司法实践中,不予立案、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诉讼请求的区别成为永远无法澄清的“理论”问题。“立审分离”改革之后,这些概念和程序更同时困扰着立案庭和审判庭,他们不断打电话来“请教”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的差异,并以相反立场询问:对立案庭已经受理进入正式审理程序的案件,审判庭以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由驳回起诉,是否合乎法律和逻辑?我只能说,不予受理和驳回起诉原本就是一回事,作这样的区分表明法律上认可了立法人员滥用程序的行为,使之可以对同样的起诉以不同程序进行处理。至于立案庭与各审判庭的职能划分,如果真正实行“立审分离”,那么,立案庭根本无权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更无权审查再审申请。一审和二审的立案庭应当如医院的挂号室,在审判庭进行诊断之前,不能开任何处方;再审立案则类似特护急诊室,立案审查虽不能确诊病因,但必须有充分的症状显示进行急救的必要性,而在急诊室值班的应当是正式医生。

进而言之,由立案庭对再审案件审查登记则完全违背了这一程序的特殊原理。适用再审程序不是原则或权利,而是例外和许可,是否以立案方式给予当事人这种许可是法院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行为。法院处理裁量事项只受立法和自定的规范约束(至于检察院基于民事抗诉权强制法院受理再审案件,这一问题复杂而怪异,需专门讨论),不受来自当事人的制约和挑战。即使在我国,适用再审程序的法定条件宽松到足以滥用来损害司法权威,再审程序的启动也远不像起诉和上诉那样轻而易举,它受到来自立法条款和司法裁量权的控制,而且对于不予立案的再审申请,当事人不像在起诉立案时那样享有异议权。

这一特点蕴藏着两方面的意义:从审查客体方面看,由于立法对适用再审程序的条件规定了严格限制,因而立案审查需要对再审申请进行严格甄别和筛选,而只有通过实质性审查才能确定:质疑已生效司法裁决的申请是否合乎立法条款和立法宗旨?在裁量尺度的宽苛掌握上,审查者还要综合考虑司法既判力、司法裁决的错误程度和损害后果、司法资源的合理和经济使用、受案法院的工作量等各种因素。这一审查过程严格而复杂,加入了审查决定者的价值判断,是适用和解释法律的过程,是一种司法行为。因而,仅仅从形式上进行简单审查无法实现这一职能,必须由拥有审判权的法官乃至法官集体作出决定;从审查主体方面看,由于这项权力属于法院自由裁量权的范围,不受来自当事人权利的质疑和制约,那么,防止司法权滥用、保障司法裁量权正当行使的最佳途径是严格而复杂的程序保障和集体主义的决

策机制。这也是各国在三审立案程序中共同遵循的规则——我国的审判监督程序是在确立两审终审制司法结构时作为三审程序的替代物设置的,虽然其政治初衷和实际功能已面目全非,但目前以域外三审立案程序为参照系更加贴切。再审立案审查权应当由审判庭(即审监庭)行使,并且这种立案审查应当适用合议制,使立案决定与审理裁判联为一体,才能有助于统一再审立案标准和适用再审程序的条件,并促进立法的合理解释和修改。“立审分离”致使案件甄别过程与审判程序脱节,造成合议庭审判权力的肢解和虚空,在实践中无法操作,并形成多层次的司法权力和司法意见冲突,造成重复劳动和司法资源浪费,并增加再审案件的再审率。这种改革在实践中的效果和引起的反响与一审、二审案件“立审分离”要消极得多。从整体和长远效果来看,再审案件的“立审分离”既不符合诉讼公正的要求——司法统一是司法公正的重要内涵之一,也不符合诉讼经济的基本原理。

2015巡视组清房工作汇报提纲
立审分离 第三篇

巡视组清房工作汇报提纲

我们巡视组受地委、行署的委托,九月六日下午到**市委报到,协助市委、市政府搞好我市的清房工作。半个月来,我们巡视组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现如下:

一、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按时报到,贯彻精神,听取汇报;而是召开会议,宣传发动,澄清底数;三十搞好试点,抓好重点,总结经验;四是加强自身建设。首先,我们集中时间、精力,学习了省委31号文件及有关土地法规有关规定、省地领导同志有关清房工作倡导、精神。其次,我们在工作中严格履行我们的职责,在实际工作中制定了如下规范。

在平时工作中坚持“七不”、“二好”、“两一样”、“一把关”。“七不”是不包干、不干涉、不代替、不徇私情、不出难题、不帮倒忙、不搞特权;“二好”是当好参谋和助手、做好信息反馈工作;“两一样”是领导和同志一个样,在政策事前一个样;“一把关”是把好政策关。

二、我们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澄清底数。我们澄清底数采取六种方法,即个人审报、举报、走访、开座谈会、张榜公布、民主评议。到目前为止共有506户建了私房,其中县处级干部15户,科局级142户,一般干部349户。在县团级15户中,政协6户,人大5户,其它有4户。私征私建的有2户,公征私建的13户,多处建房有2处的是1户,建了私房还住公房的11户。

在清房领导组成员中(共有22人),有7人建了私房,其中私征私建的2户,公征私建的5户。

对于多占房、锁空房,市委清房领导组采取了措施,由市委书记张世贤同志、副书记梁志俊、纪委书记毛文学同志,亲自带队,抽调16人,分成三个队,推行实地查封空房,并进行电视录像、讲座报道。

通过宣传发动,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用政策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对号入座,并采取了积极的行动:住公房退集资房的有5户,按政策补交款的有1户,表现比较好的市委常委办公室主任王进宝已做了赔退款的计划。对于表现比较好的市常委决定可以减轻处分或不经处分。

三、重点案件的查处。九十月份主要查处的重点案件有三个:

一是财政局一案七人,私征私建的有4处,集资5处,占房6处。此案由李仰廉具体负责,由财委和市清房办具体承办。9月18日立案。予计10月中旬结案。

二是西城办事处西街居委会非法出售宅基一案,在查房过程中,西街居委会顶风而上,未经工地部门批准,公开张贴告示,违法拍卖土地十七块。此案由康自修、楚国盛负责办理。9月18日立案,予计10月中旬结束。

三是郑开基一案,他在建立交桥任总指挥期间,买公宅征地28平方米,每平方米50元,共付款1400元,建四间房合扩建占地0.1413。此案由楚国盛同志带队,薛永刚、许全义等6人具体承办。9月18日开始,10月上旬结案。

四、存在的问题

1、“三怕”思想严重。

2、地区和市直未能同步进步,打不开局面。

3、**市未经工地部门批准的占大多数,罚款数额大,涉及面广,落实不下去。

4、**市的城市规划问题。

五、市委、市政府对清房工作抓的情况

1、召开三次常委会议,进行专门研究和部署。

2、召开不同类型人员会议。

3、认真学习支付和政策,用文体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4、利用多种形式发动群众宣传政策如宣传车、电视评估、板报、墙报等等。

六、主要经验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主要经验有三条:

1、用政策统一思想,感化违纪违法建私房的人,由阻力变为动力,消除思想顾虑,抓了对号入座的办法。

2、领导带头,层层包案,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

3、以点带面,搞好全市的清房工作。

下一步工作安排:

1、进一步宣传发动,下周准备召开千人再动员大会。

【立审分离】

2、总结好试点工作经验。

3、进一步澄清底数。

2015法院机关党建工作报告
立审分离 第四篇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院党员大会,按照上级党委的统一部署,进行机关党组织换届选举。下面我代表法院机关总支委员会向大会报告工作。法院机关党总支现有党员162人,其中在职党员91人,提前单列(离岗)党员37人,离退休党员31人,家属党员3人。下设机关、后勤、城关法庭、相州法庭、石桥子法庭、朱解法庭、辛兴法庭、老干部等8个党支部。自2002年6月换届以来,在市直机关党工委和院党组的领导下,以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围绕审判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的方针,不断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保障和促进了全院审判工作的开展。三年来,全院共受理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各类案件39428件,处结37721件,收结案件数量位居潍坊各基层法院第一。我院先后荣获全国法院系统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被济南军区政治部和山东省高院授予“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单位”,被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被潍坊中院授予集体三等功,连年保持潍坊市文明单位、诸城市先进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连续两届在市委组织部和市直机关党工委组织的“创新机关工作优秀成果”评选活动中获一等奖。我院创造的远程立案、简单民事案件即收即审即结、制度化的民事诉讼调解等民经验,在全省及至全国法院进行了推广,信息化建设经验在潍坊政法系统得到了进一步推广。

一是加强党的思想建设,不断提高党员干警的政治素质。几年来,我们一直把思想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常抓不懈。先后开展了“三个代表”学习教育、“实践三个代表、争做服务模范”、“建设‘四型机关’,争创人民满意法院”、“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纪律作风教育整顿”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党员主题活动,进一步解决了“权力是谁给的、为谁执法、为谁掌权、为谁服务”这一根本问题,保持了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尤其是通过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使广大党员干警的政治素质、党性观念、司法能力、宗旨意识、纪律作风明显增强,理论修养、执法水平、服务意识不断提升,在三次群众满意度测评,一次民主评议中,满意及优秀票均获得全票,受到上级的肯定和好评。

二是抓组织建设,确保党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始终坚持把机关党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先后制定了党组织建设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了党组织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责任制,并列入全院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全院岗位目标责任制,与审判、执行等业务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考核,一同奖惩。同时健全完善了“三会一课”等党建工作制度,确保了党的组织生活的正常化。注重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积极与上级党委联系,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三年来,共发展新党员7名,进一步壮大了党的组织。

三是抓学习教育,着力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我们结合开展“司法公正树形象”、“规范化管理年”、“大练兵”和“司法能力建设年”等活动,狠抓了党员干警队伍的学习教育。着重加强了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法官法和《关于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有关惩戒制度的若干规定》、《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试行)》和《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纪律处分办法(试行)》、《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的学习。并利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加强警示教育,切实增强了广大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依法办案自觉性。

同时,注重党员教育的灵活性、多样性和趣味性。利用我院的网络资源和技术优势,积极构建网上党员活动室,开辟了网上党建工作阵地,在院网站建立了《党建工作》专栏,将党的基本知识、有关党建制度规范、《党章》、《十六大报告》等制成网页,图文并茂,供全院干警随时浏览。还针对党建活动内容,将每个干警的心得体会、剖析材料、整改措施等制成网页,在网上交流,被省委宣传部授予“先进党员活动室”。

四是抓作风建设,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司法形象。几年来,我们把作风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关键环节来抓,始终坚持以“人民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各项工作的最高标准,从群众不满意的地方做起,纠正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以公正司法、热情服务、雷厉风行的作风,赢得群众信赖,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度,树立起高效、文明、利民、便民、护民的司法形象。为严格庭审规范,在全院推广学习了普通话,专门成立了“庭前准备室”,庭审时,要求法官必须着袍、书记员必须着装,严格溜庭脱岗。结合开展“司法公正树形象”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等活动,深入查摆影响法院形象的问题,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整改。加强内外监督,进一步健全完善立、审、执、监“四个分离”机制、案件质量评价体系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廉政建设责任书,坚持审判工作“四

2015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立审分离 第五篇

第1篇:关于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研究

内部控制制度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手段。笔者就有关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演进和我国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必要的研究。

一、内部控制制度概念的演进过程

第一阶段:产生阶段。内部控制的最初形式是内部牵制,即为维护企业财产物资的安全性、完整性,保证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资料的正确性,确保各项财务收支的合理性、合法性而建立起来的业务分管责任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现代科学管理方法的产生和运用,内部牵制范围得到扩大,逐步发展到经营决策目标的建立和贯彻,经济效益的实现和评价等诸多领域。

第二阶段:20世纪50年代至20世纪80年代发展阶段。1949年,美国审计程序委员会发表了《内部控制一调整组织的各种要素及其对管理当局和独立审立的重要性》的研究报告,第一次正式提出了内部控制的定义,即“内部控制包括企业内部采用的机构计划和所有有关的调整方法和措施,旨在保护企业资产,检查会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经济效益促使有关人员遵循既定的管理方针。”这里对内部控制的定义就已不限于会计与财会部门的有关功能。

第三阶段:20世纪80年代至今,完善阶段。1988年,美国审计准则委员会发布了第55号准则《财务报表审计中的内部控制结构的考虑》,改变了用内部控制目标来定义内部控制的方法,采取按照内部控制组成成分的方法来进行。这个公告不再区别会计控制与管理控制,也不再是站在企业的角度来定义,而是站在审计人员财务报表审计的立场来定义内部控制,提出了内部控制结构的概念,即为现实企业既定目标提供合理保证而建立的各种政策和程序,它包括控制环境、会计制度、控制政策与程序三个组成要素。这是内部控制概念的一次重大发展,既适应了当时企业经营管理的要求,也促进了审计的进步。

1993年,美国审计准则委员会提出并通过的COSO报告中将内部控制分成为五个部分,即:控制环境;管理当局的风险评价;会计信息与交流系统;控制活动和监督。这是在1988年定义上的沿袭和发展,这也是现代内部控制概念。1996年,美国第78号审计准则也采用了这一定义,即“内部控制是受本单位董事会、高级管理阶层、政府管理门和其他有关人员影响,旨在为取得经营效果和效率、财务报告的可靠性、遵循适当的法规等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一种过程。”这是迄今为止对内部控制概念最完善的定义。论文写作,现代企业。

综上所述,内部控制制度是指企业行政领导和各个管理部门的有关人员,在处理生产经营业务活动时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一种管理体系,包括为保证企业正常经营所采取的一系列必要的管理措施,内部控制制度的重点是严格会计管理,设计合理的、有效的组织机构和职务分工,实施岗位责任分明的标准化业务处理程序。

按其作用范围大体可以分为以下两个方面:(1)内部会计控制。其范围直接涉及会计事项各方面的业务,主要是指财会部门为了防止侵吞财物和其他违法行为的发生,以及保护企业财产的安全所制定的各种会计处理程序和控制措施。(2)内部管理控制。范围涉及企业生产、技术、经营、管理的各部门、各层次、各环节。其目的是为了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确保企业经营目标和有关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二、我国内部控制制度现状

自20世纪90年代起,我国政府开始加大对企业内部控制的规范力度,制定和颁发了一系列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论文写作,现代企业。然而,对我国来讲全面认识内部控制还刚刚开始,会计信息失真、经营失败及不守法经营等在很大程度上都归结为企业内部控制的失灵。论文写作,现代企业。

总体来将,我国企业普遍认识到内部控制的重要性,但对内部控制认识不够;侧重于企业外部环境的梳理,而忽视了内部各环节、各岗位的牵制;侧重于经营环节的程序控制,而忽视了企业整体的协调;侧重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学习,而忽视了执行制度的人的素质提高;侧重于对货币、实物的控制,而忽视了企业文化环境的建设等。主要问题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

(一)控制环境基础薄弱

控制环境是内部控制的基础,直接关系到企业内部控制的执行和贯彻。它涵盖对建立、加强或削弱特定政策程序及其效率产生影响的各种因素,包括企业管理人员的品行、操守、价值观、素质和能力,管理人员的管理哲学、经营观念,企业各种规章制度、信息沟通体系、业绩评价机制等。我国企业在这方面的问题非常严重,主要表现在:

1、企业管理层内部控制意识薄弱。大多企业未制订完善的、成文的内控制度,这一事实反映出至少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尚未认识到内部控制的意义。即使已经制订出相应内控制度的企业大多也只是停留在“写在纸上、贴在墙上-给人看”的表面文章上,制度的落实方面问题很多。

2、组织机构设置不合理。不少企业仍然沿袭着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机构设置,企业普遍存在机构臃肿、管理层次多、工作效率低下的问题。另外,企业在组织机构设置中,比较重视纵向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而对横向间的协调缺乏足够的重视,导致同级各部门间缺乏必要的交流,信息沟通不灵敏,协调性差。

3、企业制度不健全。一是企业缺乏相应的激励与约束机制。例如厂长(经理)缴纳的风险数额只是象征性的,对他们无法构成压力。多数企业领导人还不能负起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责任来,一旦出了问题仍由国家来承担损失。企业经营者可能基于利己动机而利用职权侵吞资产或大肆挥霍。为满足这种欲望,有些经营者不会重视内控的建设,甚至有意忽略或阻挠,反过来又加重了企业制度的不健全,形成恶性循环。论文写作,现代企业。二是人事政策和实务不完善。雇佣人员没有经过严格的考核,有许多是凭关系挤入企业;对职工未形成一套关于训练、待遇、业绩考评及晋升的制度;未根据不同情况对职工进行适当的道德教育。企业职工的胜任能力和正直性值得环疑,即使有良好的内控也会因执行者的能力不强或道德败坏而达不到应有的效果。三是企业制度不全面,没有针对企业经营的各个环节、各个部门制订出相应的规章制度,顾此失彼现象严重。

4、管理者素质较低。许多企业的管理者素质较低,普遍未受过正规的专业教育,企业亦未对这些管理者进行管理培训。这样低素质的管理者即使有全心全意为企业服务的素质,也因他们的能力所限而无法真正地管理好企业。论文写作,现代企业。论文写作,现代企业。

5、企业文化建设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经营理念、经营制度依存于企业而存在的共同价值观念的组合。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贯彻执行有赖于企业文化建设的支持和维护。因为企业文化是培养诚信,忠于职守、乐于助人、刻苦钻研、勤勉尽责的一种制度约束。企业文化是将员工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行为方式进行统一和融合,使员工自身价值的体现和企业发展目标的实现达到有机的结合,企业文化是一个企业的中枢神经,它所支配的是人们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在良好的企业文化基础上所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必然会成为人们行为规范,从而才能很好地解决因制度失灵而产生的种种问题。

(二)企业内控部门责权不对称,内部控制和监督不力

企业内部控制包括内部管理控制和内部会计控制,而我国的内部控制主要是指内部会计控制。作为承担内部控制主要部门的财会、审计部门存在严重的责权不对称现象。

1、内审部门形同虚设。内部审计作为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自我需要。但是,在我国,企业的内部审计并没能真正履行其应有的职能,其存在问题主要有:

(1)组建的非自愿性。众所周知,我国现行的内部审计主要是在行政干预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带有很浓厚的行政命令色彩,而这种过多依靠行政干预建立起来的内部审计机构很难受到企业重视。被调查企业的内部审计人员大多是从财会部门转来的或由财会部门兼任或是从其他部门调来,有的未经过专门培训,缺乏审计专业知识,内审部门成为企业安置干部的一个部门,这种情况下组建起来的内部审计很难发挥其应有作用。

(2)独立性不够。内部审计作为内部控制的再控制,本身就应从第三者的立场上客观公正地对企业的经济监督进行再监督,它的地位应当是超然独立的。而目前对内审部门是界定在“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下,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对本单位领导负责并报告工作”。这说明我国内部审计只是服务于企业负责人。这就造成内部审计既不能监督上司,也不能监督同级,因为企业内部各职能部门都是在企业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的,其各项经营行为尤其是重大行为大多是在厂长经理的授权下进行的,是厂长经理意志的直接体现。在这种情况下内部审计又如何开展工作呢?基于以上两点,内部审计无法在地位上实现超然独立,其工作范围大大受限,也很难赢得威信。

(3)重审计监督,轻服务建设。内部审计是适应企业的内在需要设立的,其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在于它能为企业加强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而实际中内部审计却忽视了防错防弊这一职能,过分强调查错纠弊,在各种正式的文件规定中,强调“监督”的多,提倡“服务”的少;强调“事后监督”的多,提倡“事前、事中监督”的少。这种过分强调事后监督的指导思想是我国审计认识上的一大误区,也是阻碍内部审计发挥作用的重要思想因素。

(4)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性质和作用不甚理解。企业管理人员经常将“内审监督”,与“会计监督”混淆不清,使人们产生“企业内部审计没什么意义”的想法。由于指导思想上的误区,多数审计人员未能摆正自己的位置。有些人将自己等同于厂长经理的行为工具,处处依厂长经理的旨意行事,有些则由于工作不好开展而心灰意冷或充当好人,使内部审计形同虚设。

2、责权不对等。权利、义务与责任对等是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之一。而目前有关法规中明确内部控制机构既代表国家执行行政监督职责,又要为企业领导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提供服务。这种理论上的双向服务机制将内部控制机构经济责任和义务确定得大于其实际的功能和拥有的权力,只能把内部控制机构置于一个两难的境地。

三、强化我国内部控制制度的思考

企业内部控制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企业的方方面面,作为一项制度建设,其客观的成份越多,科学性就越强。内部控制建设也应当坚持理论与实际紧密结合的原则,制定出能针对企业自身特点的内控制度来,而不可能千##第1篇律。

(一)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形成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治机制

实施内部控制,首先需要规范法人治理结构。从所有者的立场出发,不但要把企业经营管理者行使权力的过程纳入内部控制的监控范围,而且要将其作为内部控制的重点监控对象,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使决策系统、管理系统和监督系统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

1、实行财务总监委派制是完善内部控制的重要手段。财务总监首先通过对单位会计部门和会计人员的领导和控制,掌握会计系统的运行,对于单位重大的交易、资产变动等拥有审批权;其次通过主持定期及非定期的单位内部审计,及时发现企业经营和会计方面已经发生的或潜在的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尽管实际工作中因个别经理素质差异和财务总监素质不一,不乏有受经理个人意志指使者,但只要明确控制责任,且有相制衡的代表不同利益集团的控制主体存在,是会收到很好成效的。

2、构筑严密的企业内控体系。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具体应包括三个相对独立的控制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在企业一线“供、产、销”,全过程中融入相互牵制、相互制约的制度,建立以防为主的监控防线。有关人员在从事业务时,必须明确业务处理权限和应承担的责任,对一般业务或直接接触客户的业务,均要经过复核,重要业务最好实行双签制,禁止一个人独立处理业务的全过程。第二个层次是设立事后监督,即在会计部门常规性的会计核算的基础上,对其各个岗位、各项业务进行日常性和周期性的核查,建立以“堵”为主的监控防线。事后监督可以在会计部门内设立一个具有相应职务的专业岗位,配备责任心强、工作能力全面的人担任此职,并纳入程序化、规范化管理,将监督的过程和结果定期直接反馈给财务部门的负责人。第三个层次是以现有的稽核、审计、纪律检查部门为基础,成立一个直接归董事会管理并独立于被审计部门的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内部常规稽核、离任审计、落实举报、监督审查企业的会计报表等手段,对会计部门实施内部控制,建立有效的以“查”为主的监督防线。

以上三个层次构筑的内部控制体系对企业发生的经济业务和会计部门进行“防、堵、查”递进式的监督控制,对于及时发现问题,防范和化解企业经营风险和会计风险,将具有重要的作用。

3、加强对内部控制行为主体“人”的控制,把内部控制工作落到实处。企业内部控制失效,经营风险、会计风险产生,行为主体全是“人”。只有上下一致,及时沟通,随时把握相关人员的思想、动机和行为,才能把内部控制工作做好。具体讲,除领导本身应以身作则起表率作用外,还应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第一,要及时掌握企业内部控制人员思想行为状况。内部业务人员、会计人员违法违纪,必然有其动机,因此企业领导及部门负责人要定期对重点岗位人员的思想和行为进行分析,着重了解他们是否有赌博、炒股、经商、与社会劣迹人员往来和追求

超常消费等情况,掌握可能使有关人员犯罪的外因,以便采取措施加以防范和控制。

第二,对内部控制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职业道德教育要从正反两方面加强对内部控制行为主体“人”的法纪政纪、反腐倡廉等方面的教育,增强自我约束能力,自觉执行各项法律法规,遵守财经纪律,做到奉公守法、廉洁自律;加强继续教育,要特别重视对那些业务能力差的人员的基础业务知识的培训,以提高其工作能力,减少业务处理的技术错误。

(二)以“协调”作为双元控制主体下企业内部控制的基本目标,以“约束+激励”作为引导经营者行为的主要方法

1、在存在双元控制主体的现代企业中,最为突出的矛盾是双方“利益不一致”和“信息不对称”。企业所有者希望通过经营获利使资产增值,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却不能直接进行管理和经营,只能通过会计信息“间接”控制;经营者“直接”控制企业经营的过程和会计信息的生成和报告方式。因此,决定了在双元控制主体构架下的企业内部控制首要的也是基本的目标应该是协调双方的利益和矛盾,只有通过切实有效的协调,找到所有者和经营者共处的均衡点,才能实现现代企业内部控制的以上两个基本目的

2、“约束+激励”是引导经营者行为的主要方法,是实现现代企业双元控制主体“协调”的内部控制目标的有效办法。财政、税务、银行、审计等社会监督机构,在工作中各行其是,未能形成综合监督的合力,对企业的威慑力不够。

3、对审计的独立监督、公正职能未予以充分重视,审计未形成规范化、法制化和经常化。对查出问题的处罚,往往就事不就人,重人情而轻规定,执法的刚性被扭曲。

第2篇: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思考

一、问题的提出

内部控制是全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为履行职能、实现总体目标、应对风险的自我约束和规范的过程,由此而建立起来的系统的内部管理规范就是内部控制制度。早期的内部控制是保护资产安全完整和财务记录的可靠性,要求企业对交易实行授权与批准、对资产实行控制、财务记录的审核与经营保管职务分离。由于近几年来,在世界范围内,重大会计信息失真现象呈上升趋势,如“巴林银行”、“安然事件”等,这一系列公司财务丑闻及国内银广夏、郑百文为代表的上市公司会计做假事件,引起了中国会计学界对内部控制课题研究的重视。一年前成立的中国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不久前在北京召开了全体会议,对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征求意见稿和具体规范讨论稿进行了深入讨论,此举意味着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

二、目前企业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一)内部控制的外部环境有待加强

尽管财政部已颁布了多项内部控制规范,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并没有形成一个适合于各种类型单位的内部控制框架,也缺乏可操作性的内部控制指南,在实际工作中许多企业无法准确地适用已有规范进行操作。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从而缺乏有效的内部评价机制,管理控制的弱化导致了经济犯罪案件的不断发生。

法人治理结构不够完善

受长期计划经济的影响,许多高层领导的管理理念和经营方式仍然停留在行政领导的角色上,没有真正把企业当作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营主体。企业的公司制改造也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许多上市公司虽然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聘任了总经理,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董事会的作用相对弱化。

(二)企业对建立内部控制制度的动力不足且普遍存在由内部人控制的现象

在企业所有人即股东和企业管理层的委托关系不完善(

(三)风险意识差,企业内部控制依然薄弱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不断深入,企业间的竞争也越来越激烈,企业面临的经营风险也越来越高,但是,从目前一些企业的现状来看,企业的风险意识还比较淡薄,缺乏风险控制的有效机制。能否搞好内部控制工作更多的是取决于内部控制相关人员的责任心和风险意识,如果内部控制相关人员综合素质不高,就有可能错误地做出估计和判断,导致错误的决策,给企业带来无法挽回的经济损失。【立审分离】

三、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措施

(一)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强化董事会的核心地位

由于国有企业根深蒂固的集权管理,改制后的企业并未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经理层集控制权、执行权、监督权于一身,在这种状态下要去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无异于纸上谈兵。解决的对策是理顺现有的管理体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监事会监督、经理层执行的职责明确、岗位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制衡、协调高效的运行机制。只有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企业所有员工与企业兴衰息息相关,才会有动力去严格执行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才能得到最大发挥。

董事会应对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完善和有效执行负责。因为对于董事会来说,构建良好的内部控制系统是为了保证企业有效运行,完成各项目标,保证企业各项政策及董事会决议得以贯彻执行,解决会计信息不对称,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的重要手段,所以董事会责无旁贷。

(二)坚持以人为本,提高管理者和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

任何制度的制定、执行和完善都离不开人,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也不例外。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人才显得尤为重要,特别是提高中高层管理者和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和道德素养对强化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会计信息质量的提高,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对于管理人员的任用,我们可以实施经理人员代理制。代理制是指企业对决策的执行层人员实行公开的招聘,以录用具有管理技术和管理经验的人员对本企业实施全面管理。对于企业来说,可以采取一套切实可行的措施来吸引那些善于经营与管理的人才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可以对代理人实行灵活的激励与制衡措施。

财务人员对于会计信息的质量有着不可推卸的质任,因而提高财务人员的素质是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最直接、最基础的环节。(1)积极推行基层财务负责人委派制。通过竞聘上岗,选拔德才兼备的财务人员走上业务领导岗位,制订基层财务负责人的工资薪酬考核奖励办法。专门成立考评小组,对他们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实地考核,广泛听取工作单位相关人员对他们的评价。基层财务负责人对委派方全权负责。基层财务负责人实行任期两至三年,在同一单位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个委派期。在任职期间如发现不良行为,可以实行解聘,真正做到能上能下。(2)加强对全体财务人员的管理。要对企业系统内的财务人员的结构进行统计与分析,有计划地对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努力提高整体素质,以满足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制订一些合理的奖惩措施,充分调动全体财务人员工作热情、学习热情及创新能力。

(三)加强预算管理,做好预算控制

预算控制是内部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以目标利润为导向,通过业务、资金、信息的整合,编制全面的业务预算、资本预算、筹资预算、投资预算现金流量预算和人力资源预算等等,检查预算的执行情况,通过比较、分析内部各单位未完成预算的原因,并对未完成预算的方面采取改进措施,确保各项预算严格执行。对预算执行情况好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预算执行情况差的单位进行惩处,确保预算执行的严肃性与有效性。

(四)找准关键控制点,健全风险评估机制

由于内部控制制度的设计受到效益—成本原则的制约,不可能面面俱到,因此只有抓住关键的控制点才能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关键控制点是指业务流程和单位经济活动中那些容易产生风险的环节。关键控制点的选择应考虑的因素:哪一个控制点能够最好地衡量业绩;哪一个控制点能够反映重要的偏差;哪一个控制点能够以最小的代价纠正偏差;哪一个控制点能够最为有效。

【立审分离】

内部控制的重点是防范风险、避免和减少差错和舞弊、效率低下、违法乱纪等行为的发生,企业必须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机制。风险评估是指分析和辨认实现有关目标可能发生的负面风险,以便形成确定应该如何对它们进行管理的依据,这是实施内部控制的重要环节。企业必须制订与生产、销售、财务等业务相关的目标,设定可辨认、分析和管理的相关机制,以了解自身所面临的各种不同风险。例如,随着企业投资的增加,企业应特别关注资金使用上的风险,应加强对建设资金的管理和控制,评估重要环节可能存在的风险,并明确规定相关法律责任。要严格执行资金使用手续,防止资金使用随意支付,杜绝各种浪费行为。

(五)重视内部审计工作,建立有效激励机制

内部审计是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内部审计既是控制系统的一部分,又是控制有效性的确认者,是对内部控制的再控制。

1、内部审计是一项专业性和技术性都很强的工作,并且是一项高层次、综合性的经济监督。审计人员必须具备高素质、高技能。从目前来看,企业内审机构力量薄弱,素质不高,因此有必要加强内部审计力量。一方面,要优化审计人员结构,充实审计力量,开展各种形式的培训,提高审计人员综合素质;另一方面,要制订一套操作性强的考核奖惩制度,努力提高审计人员的主观能动性。

2、要实现审计职能的转变。从目前企业内部审计的职能来看,还主要立足于基层单位财务收支审计、基建专项审计等,而对各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与评价方面投入的精力较少,因而,舞弊行为、违规违纪事件时有发生,因此,在今后有必要逐步开展内部控制审计,探索风险导向审计,加大内部审计力度和延伸度,赋予内部审计部门追查异常情况的权力和提出处理处罚建议的权力,确保内部控制的有效执行。

四、几点思考

(一)内部控制定位

我国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任务十分艰巨,其内部涉及到法律、经济、利益调整等,是一项浩大的系统工程。从我国现行的内部控制标准来看,大多将内部控制定位于标准方向,没有上升到强制规范的法律层面。在我国目前人们法律意识不强、现代经营管理理念缺乏、人的整体综合素质不高的环境下,未来我国的内部控制规范的定位应上升到法律层面,使其具有法制性。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适应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际和在企业经营管理具体工作中加以运用。

(二)内部控制的制定模式

目前现行企业内部控制的制定模式,仍然沿用传统的分行业制定。这种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的模式,既不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也不利于统一标准来管理。未来的内部控制规范标准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模式,由国家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主导制定,使其具有权威性。

(四)企业内部控制标准的实施

最近,财政部副部长、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主席王军同志指出,企业内部控制标准的执行,是企业内部控制和内部管理的灵魂,这一论断揭示了内部控制的实质。从我国内部控制近几年来的实践可以看出,发生大案要案的企业,实际上都有内部控制规范和标准,有的条条框框还很细,但就是未能得到有效执行。由此可见,切实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实施机制,是企业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以发挥最大效力的根本保证。

第3篇:浅谈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重要性

在当前知识经济的时代下,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以后,我国企业将直接面对外国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的挑战,对外贸易越来越频繁,企业经营所遇到的各种风险也越来越多,加之企业经营改制中存在的不完善的运作,企业的压力越来越大,面临的危机越来越严峻。因此一个企业要想在这样的经济潮流中生存、竞争、发展就必须提高自身的竞争能力,而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的控制制度,是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提高自身竞争能力的关键所在。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是企业内部各层次、各环节整体科学高效的管理控制制度的有机体系,是由一系列控制政策和程序所组成的系统。目的是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有序、高效的运行,保证企业资产的完整与安全,防范各种经营风险,及时防止和纠正错误与弊端,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经营运作信息的及时准确。它是通过企业内部高层管理者乃至每一名员工在明确分工的基础上进行的科学高效的相互制约的行为规范。

一、科学合理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是现代企业发展的现实需要

企业制定内部控制制度,首先必须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并使之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一个科学严谨的经营管理循环。就制定内控制度而言,我认为企业的高层领导在企业经营的设计理念上就应该高度树立制定内控制度的观点和意识,注意从建章建制向整体框架的构建与认真实施转变,做事应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利益,积极主动、科学严谨的制定有序高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经济越发展,内部控制制度就越重要。企业上至领导下至每一位员工、在每项业务和环节上都必须按内控制度办事,使企业的内控制度真正起到确保企业资产安全和完整、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防范各种经营风险、发现和纠正弊端和错误,确保企业的经营运作有序、科学、高效。企业可采用业务循环法,将企业整个交易循环事项的过程,划分为销售和收入的循环、采购和付款的循环、生产过程的循环、筹资和投资的循环、货币资金的循环五个关键性环节,并据此制定各环节的科学、规范、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二、企业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

企业建立内部控制是为了保护企业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会计信息的正确、合法,保证经营活动的高效、经济,保证企业内部管理活动顺畅而又相互制约,最终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企业目标的实现,增强企业在市场经济下的竞争能力。企业实施的内部控制具有一定的传统性和一般性。一般而言,设计企业内部控制最基本的原则就是实事求是,因企制宜,兼顾灵活。除上述最基本原则之外还与下述一些基本原则是密不可分的。

(一)、相互牵制原则

(二)、成本效益原则

(三)、岗位责任原则

(四)、协调配合原则

(五)、系统网络原则

总之,建立现代企业的内部控制必须实事求是,因企制宜,不能照搬书本,一味追求控制,而不管企业的整体经济利益。企业的内部控制从设计的角度来看,应能达到一个基本目标。

三、企业制定内部控制制度从五个方面着力

1、人员素质控制是关键。人是内控制度的主体,首先企业高层的管理人员,应该具备很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否则制定科学合理、严谨有序的内控制度就成为一句空话。而制定了内控制度就需要具有相应素质的员工来执行,如果人员素质不符合要求,控制措施就会失效。所以企业应按照不同岗位的要求,招聘不同学历和专业技能的人才竞聘上岗,科学合理地安排,使每个职员所担任的职务与其所具备的素质、能力相称,使其最大限度的发挥自身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把所担任的工作做到最好。

内部控制不是目的,而是实现目标的手段,因此就高层管理者的控制而言,首先是其应德才兼备,其次是要设计和协调好各部门、各环节的关系,加强内部的民主监督机制和控制检查制度,防止经营者侵犯国家利益、或非法牟取私利。

2、组织控制要科学。首先是不相容职务分离,即经营业务的授权者与执行者要分离,执行者与记录者、监督者要分离。要注重把握①在决策层内部要有明确的透明度、合理的权利分割与牵制。特别应充分发挥董事会必要的集中决策,集体领导,形成即相互支持与协助,又相应提醒与制约的优势,落实监事会与职工代表大会应有的监督检查作用。②决策过程中应有的科学程序以及决策与管理体系中应有的结构层次。

3、业务程序及信息质量控制要完整。企业为保证各项经济业务科学高效有序的运行,就必须科学合理的规定内部业务程序。控制的要求是,按组织控制的要求和权责利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分工,授予各机构及各层次管理人员相应的审批权,强调任何机构人员不经合法授权不得行使审批权,也不得越权审批,对已经发生的业务必须按照会计控制的要求及时、正确、全面的反映和记录,并复核记录内容,保证会计信息的正确及时完整。会计信息是企业中最重要的信息,因此,建立和和健全会计信息系统,是完善会计制度设计、信息质量控制的主要方面。企业必须根据现行的会计制度及有关法规。

4、资产保护控制要灵活。内部控制的各种控制方式都具有保护资产安全的作用,对不同类型的资产采取不同的控制措施。

(1)货币资金的控制。(2)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的控制。(3)债权性资产的控制。(4)预算控制预算控制。

5、内部审计控制制度要严密。内部审计制度是单位内部设置得专职的审计机构和专职人员,通过经常和定期的审查活动,做到查错防弊,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目的。因此,各企业单位应强化监控,加强内部审计制度的建设,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

四、下面通过两个典型案例——巨人集团失败的教训和海尔集团成功的经验来探讨企业内部控制的作用。

(一)巨人集团案例

巨人集团曾经是我国民营企业的佼佼者,一度在市场上叱咤风云,该企业以闪电般的速度崛起后,又以流星般的速度迅速在市场上沉落了。这样一家资产好几亿,年产值号称数十亿的企业破产,究其原因,管理当局的决策失误是很重要的一个方面。

巨人集团总裁史玉柱在检讨失败时曾坦言:巨人的董事会是空的,决策是一个人说了算。决策权过度集中在少数高层决策人手中,尤其是一人手中,负面效果同样突出。特别是这个决策人兼具有所有权和经营权,而其他人很难干预其决策,危险更大。

总结巨人集团失败的经验教训,其计划过程失控也是主要原因,主要表现在:计划动因不明确;计划非理性,试图超越规范;过程失控,如计划制定较为粗放,计划执行过程中缺乏必要的反馈与检讨,计划柔性不足,在市场状况即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时缺乏对策,企业原有经营管理模式及经营管理层的经营理念与计划不匹配,人才的压力也是导致计划失控的原因之一等。

(二)青岛海尔集团案例

在1984年海尔集团曾一度亏损147万元,濒临破产倒闭,可是经过了18年的奋斗,到2001年海尔集团实现全球营业额超过600亿元人民币。目前,海尔集团在49个国家和地区拥有18000多个营销点,产品销往87个国家和地区。海尔是中国家电行业唯一一家五大产品全部通过IS09001国际质保体系认证和国内首家通过IS014001认证的家电企业,也是中国第一个列入美国UL认证名录的企业,并通过了欧盟EN45001认证,是中国第一家产品在国内就可以获得国际认证的企业。2000年5月海尔集团还被美国著名的科尔尼管理咨询公司和美国《财富》杂志社评为全球“最佳营运公司”。海尔集团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取得如此的成就,其成功的经验是很多的,但是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因素是海尔集团有非常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而内部控制中的环境控制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首先,海尔集团的管理当局重视基础管理,有不断地组织变革的思想,注意把市场竞争机制引入企业内部,注重学习美国式的开放创新、个性舒展与日本的吃苦耐劳、团队精神,并将其与中国的传统思想创造性地结合起来,逐步形成了独具魅力的海尔管理体系,如实行OEC账表化管理,做到“日事日毕,日清日高,事事有人管,人人都管事,管人凭业绩,管事凭考核;坚持管理高质量,不做表面文章,注重管理实效,以法治厂,无一例外”。

其次,人事政策合理和有效。在企业的内部控制中人的因素是至关重要的。海尔集团通过实践,制定出了合理的员工聘用机制、考核机制、激励机制等。其用人的原则是:充分发挥人的潜能,让每个人不仅能感受到来自内部竞争和市场竞争的压力,而且能将压力转化为竞争的动力。海尔实行管理人员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对于在岗的干部每月考评一次,根据考评结果进行选拔上岗或淘汰降职;而工资的发放则分档进行,计效联酬等方法。

第三,有合理的组织结构及明确的职责划分方法。海尔的管理当局认为合理的组织结构能够保证企业内部控制活动的有效进行。海尔集团从1984年开始,经历了几次重大的机构调整,从直线职能式管理经过矩阵结构管理到“市场链”管理,最终形成了责权明确的四个层次的管理体系,各个层次各负其责,形成了各部门、各单位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内部控制体系。

通过以上两个典型案例可以看出,巨人集团失败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企业内部控制的失控,尤其是控制环境中企业经营管理当局的经营管理理念和经营方式的失误造成的;而海尔集团的成功经验也在于企业管理当局的经营风格、文化理念及先进的管理方法等。

我国的内部控制思想较国外起步晚,这也导致我国近年来公司丑闻更是频频曝光。从早期的“郑百文”,“银广夏”,“麦科特”,“蓝田股份”,“东方电子”等上市公司会计造假,到2015年,伊利股份董事长被拘留,创维数码董事局主席和金正数码及深圳石化董事长被捕,开开公司高层人员携款潜逃。反省以上事件,问题无不出在公司的管理经营上,而内部控制不利,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原因。

总之,目前我国很多企业控制环境的现状是不容乐观的。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第一,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

第二,不注重人力资源的有效利用,缺乏良好的人力资源政策,不能激发员工的积极性。

第三,组织结构和职责权限不明确。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的现象严重。

第四,对企业的监督不力。如上所述,很多企业的内部审计机构形同虚设,未能发挥应有的职能作用,而债权人对企业的监控作用也很小等,因此造成一些企业看似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但是对企业效益的提高却很难发挥作用。

五、内部控制的基本内容和方法

会计信息质量控制

会计信息质量控制的目标是保证单位会计信息真实、完整。主要的控制方法包括:(1)会计系统控制,就是通过建立完善的复式记账会计核算系统,保证企业遵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从而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2)内部审计控制,这不仅是内部控制的有效手段,也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完整的重要措施。在资产安全控制和经营绩效控制中,也广泛采用内部审计控制方式(以下略),因此应当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内部控制中的重要作用。

资产安全控制

资产安全控制的目标是维护企业财产物资的安全、完整。主要控制方法有:(1)限制接触控制,就是指严格控制对实物资产的接触,只有经过授权批准的人员才可接触、处置资产。主要适用于现金等变现资产,以及各种存货资产。(2)定期盘点控制,是指对各项财产物资进行定期盘点清查,进行账实核对。如果账实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经营绩效控制

经营绩效控制的主要目标是保证企业经营的效率与效益。控制方法主要有:(1)授权批准控制,即对单位内部部门或职员处理经济业务的权限控制。单位内部某个部门或某个职员在处理经济业务时,必须经过批准才能进行,否则就不能进行。这样可以保证单位既定方针的执行和滥用职权。(2)奖惩激励控制,就是通过奖励和惩罚的手段来激励和约束被控制者,使其更好地为实现其控制目标服务。其手段可以通过合理的薪金制度、职务晋升制度等加以实施。(3)全面预算控制。预算管理由

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控制、预算分析和预算考核等一系列具有顺序的环节组成。一个现代企业,如果想要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实现企业管理目标,就需要实行全面预算体系,推行预算管

综上所述,科学和合理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是现代企业发展的显示需要,企业内部控制制度随着现代企业的发展而发展。理想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形成需要:吸收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认真总结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的实践经验,通过剖析典型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运用理论分析和案例研究的方法,探求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一般性规律,指导企业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国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提供科学的依据。

第4篇:企业内部控制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公众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大中型企业。小企业和其他单位可以参照本规范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内部控制,是由企业董事会、证监会、经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企业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发展战略。

第四条企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企业及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和高风险领域。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机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五)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第五条企业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应当包括下列要素:

(一)内部环境。内部环境是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一般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与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

(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企业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三)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企业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四)信息与沟通。信息与沟通是企业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企业内部、企业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五)内部监督。内部监督是企业对内部控制建立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第六条企业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规范及其配套方法,制定本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企业应当运用信息技术加强内部控制,建立与经营管理相适应的信息系统,促进内部控制流程与信息系统的有机结合,实现对业务和事项的自动控制,减少或消除认为操纵因素。

第八条企业应当根建立内部控制实施的激励约束机制,将各责任单位和全体员工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纳入绩效考评体系,促进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

第九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法律法规、本规范及其配套办法,明确贯彻实施本规范的具体要求,对企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接受企业委托从事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根据本规范及其配套办法和相关执业准则,对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签字的从业人员应当发表的内部控制审计意见负责。

为企业内部控制提供咨询的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同时为同一企业提供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第二章内部环境

第十一条企业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股东(大)会享有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企业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法行使企业的经营决策权。

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监督企业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经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企业应当成立专门机构或者指定适当的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内部控制的建立实施及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企业应当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企业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其相关事宜等。

审计委员会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独立性、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第十四条企业应当结合业务特点和内部控制要求设置内部机构,明确职责权限,将权利与责任落实到各责任单位。

企业应当通过编制内部管理手册,使全体员工掌握内部机构设置、岗位职责、业务流程等情况,明确权责分配,正确行使职权。

第十五条企业应当加强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的独立性。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结合内部审计监督,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监督检查,内部审计机构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当按照企业内部审计工作程序进行报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有权直接向董事会及其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报告。

第十六条企业应当指定和实施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人力资源政策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员工的聘用、培训、辞退与辞职。

(二)员工的薪酬、考核、晋升与奖惩。

(三)关键岗位员工的强制休假和定期岗位轮换制度。

(四)掌握国家秘密或重要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岗的限制性规定。

(五)有关人力资源的其他政策。

第十七条企业应当将职业道德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作为选拔和聘用员工的重要标准,切实加强员工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提升员工素质。

第十八条企业应当加强文化建设,培育积极向上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倡导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开拓创新的团队协作精神,树立现代管理理念,强化风险意识。

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企业文化建设中发挥主导作用。

企业员工应当遵守员工行为守则。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十九条企业应当加强法制教育,增强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法制观念,严格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监督,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和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备案制度。

第三章风险评估

第二十条企业应当根据社定的控制目标,全面系统持续地收集相关信息,结合实际情况,及时进行风险评估。

第二十一条企业开展风险评估,应当准确识别与实现控制目标相关的内部风险和外部风险,确定相应的风险承受度。

风险承受度是企业能够承担的风险限度,包括整体风险承受能力和业务层面的可接受风险水平。

第二十二条企业识别内部风险,应当关注下列因素:

(一)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业操守、员工专业胜任能力等人力资源因素。

(二)组织机构、经营方式、资产管理、业务流程等管理因素。

(三)研究开发、技术投入、信息技术运用等自主创新因素。

(四)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财务因素。

(五)其他有关内部风险因素。

第二十三条企业识别外部风险,应当关注下列因素:

(一)经济形式、产业政策、融资环境、市场竞争、资源供给等经济因素。

(二)法律法规、监督要求等法律因素。

(三)安全稳定、文化传统、社会信用、教育水平、消费者行为等社会因素。

(四)技术进步、工艺改进等科学技术因素。

(五)自然灾害、环境状况等自然环境因素。

(六)其他有关外部风险因素。

第二十四条企业应当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影响程度等,对识别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排序,确定关注重点和优先控制的风险。

第二十五条企业应当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结合风险承受度,权衡风险与收益,确定风险应对策略。企业应当合理分析、准确掌握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关键岗位员工的风险偏好,财务适当的控制措施,避免因个人风险偏好给企业经营带来重大损失。

第二十六条企业应当综合运用风险规避、风险降低、风险分担和风险承受等风险应对策略,实现对风险的有效控制。

风险规避是企业对超出风险承受度的风险,通过放弃或者停止与该风险相关的业务活动以避免和减轻损失的策略。

风险降低是企业在权衡成本效益之后,准备财务适当的控制措施降低风险或者减轻损失,将风险控制在风险承受度之内的策略。

风险承受是企业对风险承受度之内的风险,在权衡成本效益之后,不准备采取控制措施降低风险或者减轻损失的策略。

第二十七条企业应当结合不同发展阶段和业务拓展情况。持续收集与风险变化相关的信息,进行风险识别和风险分析,及时调整风险应对策略。

第四章控制活动

第二十八条企业应当结合风险评估结果,通过手工控制与自动控制、预防性控制与发现性控制相结合的方法,运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控制措施一般包括: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和绩效考评制等。

第二十九条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要求企业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第三十条授权审批控制要求企业根据常规授权的规定,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

企业应当编制常规授权的权限指引,规范特别授权范围、权限、程序和责任,严格控制特别授权。常规授权是指企业在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中按照既定的职责和程序进行的授权。特别授权是指企业在特殊情况、特定条件下进行的授权。

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

企业对于重大的业务和事项,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审批或者联签制度,任何个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

第三十一条会计系统控制要求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同意的会计准则制度,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明确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

企业应当依法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从业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大中型企业应当设计总会计师,设置总会计师的企业,不得设置与其职权重叠的副职。

第三十二条财产保护控制要求企业建立财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财务财产记录、实物保管、定期盘点、帐实核对等措施,确保财产安全。

企业应当严格限制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和处置财产。

第三十三条预算控制要求企业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制度,明确各责任单位在预算管理中的职责权限,规范预算的编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强化预算约束。

第三十四条运营分析控制要求企业建立运营情况分析制度、经理层应当综合运用生产、购销、投资、筹资、财务等方面的信息,通过因素分析、对比分析、趋势分析等方法,定期开展运营情况分析,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查明原因并加以改进。

第三十五条绩效考评控制要求企业建立和实施绩效考评制度。科学设置考核指标体系,对企业内部各责任单位和全体员工的业绩进行定期考核和客观评价,将考评结果作为确定员工薪酬以及职务晋升、评优、降级、调岗、辞退等的依据

第三十六条企业应当根据内部控制目标,结合风险应对策略,综合运用控制措施,对各种业务和事项实施有效控制。

第三十七条企业应当建立重大风险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明确风险预警标准,对可能发生的重大风险或突发时间,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员、规范处置程序,确保突发事件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第五章信息与沟通

第三十八条企业应当建立信息与沟通制度,明确内部控制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和传递程序,确保信息及时沟通,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

第三十九条企业应当对收集的各种内部信息和外部信息进行合理筛选、核对、整合,提高信息的有用性。

企业可以通过财务会计资料、经营管理资料、调研报告、专项信息、内部刊物、办公网络等渠道,获取内部信息。

企业可以通过行业协会组织、社会中介机构、业务往来单位、市场调查、来信来访、网络媒体以及有关监管部门等渠道,获取外部信息。

第四十条企业应当将内部控制相关信息在企业内部各管理级次、责任单位、业务环节之间,以及企业与外部投资者、债券人、客户、供应商、中介机构和监管部门等有关方面之间进行沟通和反馈。信息沟通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并加以解决。

重要信息应当及时传递给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

第四十一条企业应当利用信息技术促进信息的集成与共享,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信息与沟通中的作用。

企业应当加强对信息系统开发和维护、访问与变更、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保证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第四十二条企业应当建立反舞弊机制,坚持惩防并举,重在预防的原则明确反舞弊工作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有关机构在反舞弊工作中的职责权限,规范舞弊案件的举报、调查、处理、报告和补救程序。

企业至少应当将下列情形作为反舞弊工作的重点:

(一)未经授权或者采取其他不法方式侵占、挪用企业资产、牟取不当利益。

(二)在财务会计报告和信息披露等方面存在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

(三)董事、监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滥用职权。

(四)相关机构或人员串通舞弊。

第四十三条企业应当建立举报投诉制度和举报人保护制度,设置举报专线,明确举报投诉处理程序、办理时限和办理要求,确保举报,投诉成为企业有效掌握信息的重要途径。

第六章内部监督

第四十四条企业应当根据本规范及其配套方法,指定内部控制监督制度,明确内部审计机构(或经授权的其他监督机构)和其他内部机构在内部监督中的职责权限,规范内部监督的程序、方法和要求。

内部监督分为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日常监督是指企业对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进行常规、持续的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是指在企业发展战略、组织结构、经营活动、业务流程、关键岗位员工等发生较大调整或变化的情况下,对内部控制的某一或者某些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

专项监督的范围和频率应当根据风险评估结果以及日常监督的有效性等予以确定。

第四十五条企业应当指定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分析缺陷的性质和产生的原因,提出整改方案,采取适当的形式及时向董事会、监事会或者经理层报告。

第四十六条企业应结合内部监督情况,定期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出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方式、范围、程序和频率,由企业根据经营业务调整、经营环境变化、业务发展状况、实际风险水平等自行确定。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七条企业应当以书面或者其他适当形式,妥善保存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过程中的相关记录或者资料,确保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过程的可验证性。

第5篇: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内部控制制度(以下简称“内控制度”)作为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自我调节、自我约束的内在机制,在企业管理系统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实施情况的好坏,是企业生产经营成败的关键。因此,应建立和完善内控制度并强化其实施。

一、企业内控制度建立原则

1、相互牵制原则。企业每项完整的经济业务活动,必须经过具有互相制约关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控制环节方能完成。在横向关系上,至少由彼此独立的两个部门或人员办理以使该部门或人员的工作受另一个部门或人员的监督;在纵向关系上,至少经过互不隶属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岗位或环节,使下级受上级监督,上级受下级牵制。对授权、执行、记录、保管、核对等不兼容职务要相互分离控制。

2、协调配合原则。各部门或人员必须相互配合,各岗位和环节都应协调同步,各项业务程序和办理手续需要紧密衔接,以保证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性和连续性。协调配合原则是相互牵制原则的深化和补充。贯彻这一原则,尤其要避免只管牵制错弊而不顾办事效率的机械做法,必须做到既相互牵制又相互协调,从而在保证质量、提高效率的前提下完成经营任务。

3、程序定位原则。企业应该按照经济业务的性质和功能将其经营管理活动划分为若干个具体工作岗位,并根据岗位性质相应地赋予职责权限,规定操作规程,明确检查标准,责、权、利统一。形成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职、办事有标准、工作有检查,以此定出奖罚制度,增加每个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

4、成本效益原则。实行内部控制的成本要低于由此产生的收益,力争以最小的控制成本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5、层次效益原则。正确处理企业内部控制层次与工作效率的关系,防止以增加层次的“人海战术”来获得较好内控效果的现象。以高效、有用为出发点,合理设置内控层次(或人员),明确各个层次的职责权限,强化各相应层次的责任心,提高企业内部控制的有用性和效率性。

二、企业内控制度的主要内容

1、结构控制。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有效运行,有赖于企业内部良好的法人治理结构。现代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使得客观上需要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以保障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董事会维护出资人权益,对股东大会负责,对公司的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做出决策;监事会对董事会、公司的财务工作及经营者执行法律和公司章程情况进行监督;同时还应设立满足企业监控需要的职能机构如审计部、稽查部,对董事会负责并在业务上受监事会指导。推行职务不兼容制度,杜绝高层管理人员交叉任职,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转。

2、授权批准控制。授权批准是指单位在处理经济业务时,必须以授权批准来进行控制。在公司制企业中,一般由股东会授权给董事会,然后再由董事会授权给企业的总经理和有关管理人员。企业每一层的管理人员既是上级管理人员的授权客体,又是对下级管理人员授权的主体。单位内部某个部门或某个职员在处理经济业务时,必须经过授权批准才能进行,否则就无权审批。授权批准有一般授权和特定授权两种形式。授权批准控制的基本要求是:首先,要明确一般授权与特定授权的界限和责任;其次,要明确每类经济业务的授权批准程序;再次,要建立必要的检查制度,以保证经授权后所处理的经济业务的工作质量。实践证明,权利应受到制约,失去制约的权利极易导致腐败。

3、会计系统控制。会计系统控制是企业内部控制的核心,企业应依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控制规范,制定适合本企业的会计制度,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的处理程序,建立和完善会计档案保管和会计交接办法,实行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以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重点把好两个关口:【立审分离】

(1)加强对原始凭证的审核监督。原始凭证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最基本证据。取得和审核原始凭证是会计核算工作的起点,也是保证会计数据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关键。因此对原始凭证的审核监督,是各单位经济活动依法进行的重要环节。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其进行更正、补充。在实际工作中人们往往忽略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的审核监督,在审核原始凭证时应着重注意以下几点:①大项经济业务要审核监督审批程序,是否经主管财务的领导批准,是否是单位正常业务工作的需要,有无超出单位业务范围之外的经济活动。②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是法律赋予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的一项重要权力,要明确权力与责任的关系,不能讲情面或有后顾之忧,应坚决依法制止和纠正。③《会计法》第四条明确规定了单位领导人对会计资料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性负有责任,这对于审核监督原始凭证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2)加强对财务收支的审核监督。对财务收支监督的内容包括:资金来源、资金管理渠道、资金支出管理范围和支出标准项目等,监督的重点是合法性问题。在对收入监督审核时应注意有否超越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巧立名目收费的;是否不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收费,提高收费标准的;有否收入不按国家规定管理,挪用、截留、转变资金性质、设账外账和设“小金库”的。在对支出审核监督时应注意审核财务支出的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审核行政事业性收费有无挪用、截留或改变资金使用性质的问题;审核财务支出的内容有无变通、虚报冒领的问题;审核是否有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的问题;审核支出金额与实际需要量是否相符。只有这样才能堵塞漏洞,防止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4、资产保护控制。就是对实物的采购、保管、发货及销售等各个环节进行限制接近、定期盘点、记录保护、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控制。在实际工作中,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和存货等变现能力较强的资产必须限制无关人员直接接触,货币资金的收支管理只能限于特定的出纳员,支票等重要票据的签发,必须是单位指定的负责人,存货的实物保护可以有专职的仓库保管员控制,对一些特殊的存货还应采取一些必要的其他保护措施,达到保护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性,防止资产流失。

5、职工素质控制。企业内控制度落实好坏与否,取决于执行者,职工素质控制是执行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保证,单位在招聘、使用、培养、奖惩等方面对职工素质要进行控制。招聘是重要环节,单位的人事部门和用人部门应共同对应聘人员的素质、水平、能力等有关情况进行全面的测试、调查,以确保受聘人员能够适应工作的要求。同时应注重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打破平均主义的分配制度,推行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充分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使企业充满生机和活力。

6、预算控制。预算控制是保证内部控制结构运行质量的监督手段。预算管理是将企业的目标及其资源的配置方式以预算方式加以量化,并使之得以实现的企业内部控制活动或过程的总称。预算管理由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控制、预算考评等环节构成,内容可以涵盖单位经营活动的全过程,包括融资、采购、生产、销售、投资、管理等诸多方面,也可以就某些方面实行预算控制。预算方案由董事会制订,组织实施由总经理执行。但在实践中,大多数企业的预算是由总经理组织编制,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的,由于信息不对称,董事会不可能对预算提出实质性意见,预算管理中董事会职权弱化的现象十分突出,从而滋生了预算管理中由内部人控制的现象。针对上述问题,应该在董事会下设预算委员会或由直接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进行预算的制订、协调、监控、评价、考核等工作;预算的执行层由各预算单位组织实施,并辅之以对等的权、责、利,预算内资金实行责任人限额审批,限额以上的资金实行集体审批,严格控制无预算的资金支出。企业在实行预算管理时要注意:①所编制预算必须体现单位的经营管理目标,并明确责任;②预算在执行中,应当允许经过授权批准对预算进行调整,以使预算更加切合实际;③应当及时或定期反馈预算的执行情况。

7、风险控制。企业针对每个控制点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通过风险预警、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分析、风险报告等措施,对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进行全面的防范与控制。主要包括:①筹资风险控制。企业的财务结构、筹资结构、筹资金额及期限、筹资成本、偿还计划等都要事先评估、事中监督、事后考核,关键是要保证有一个合理的资金结构,维持适当的负债水平,既要充分利用举债经营这一手段获取财务杠杆收益,提高自有资金赢利能力,同时要注意防止因过度举债而引起财务风险的加大,避免陷入财务困境。②投资风险控制。无论是债权股权投资还是长短期投资,企业都要进行可行性研究并根据项目和金额大小确定审批权限,预计可能出现的负面影响及对策。③信用风险控制。主要指应收账款引起损失的可能性。企业应制定客户信用评估体系,确定信用授权标准,规定信用审批程序,进行信用实时跟踪。④合同风险控制。建立合同起草、审批、签订、履行监督和违约措施的控制程序,防止因发生法律纠纷而导致的企业诉讼。

8、审计控制。审计控制主要是指内部审计,内部审计是对会计的控制和再监督。对会计资料进行内部审计,既是内部控制的一个组成部分,又是内部控制的一种特殊形式。内部审计是在一个组织内部对各种经营活动与控制系统的独立评价,以确定既定政策是否得到有效贯彻,建立的标准是否遵循资源的利用规定以及单位的目标是否达到。内部审计的内容十分广泛,一般包括内部财务审计和内部经营管理审计。内部审计对会计资料的监督、审查,不仅是内部控制的有效手段,也是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的重要措施。根据内部控制的基本原理和我国会计工作实际情况,新《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应当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中明确“对会计资料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的办法和程序”,以便内部审计机构或内部审计人员对会计资料的审计工作制度化和程序化。

三、企业内控要杜绝四种偏向【立审分离】

1、在内部控制机构的设置上,克服重眼前利润,轻专职机构建立的偏向。尽快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机构,以从组织上强化企业内部控制。

2、在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上,克服重内部管理制度建立,轻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建立的偏向。建立健全可靠的内部凭证制度、完整的簿记制度、严格的核对制度、合理的会计程序制度、科学的预算制度、定期的资产盘点制度等比较完善的企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3、在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上,克服重非经常性发生事项控制,轻经常性发生事项控制的偏向。进一步强化责任管理、制度管理,规范控制行为,建立健全集良好的控制环境、完善的会计体系和可靠充分的控制程序为一体的企业内部控制管理机制。

4、在企业内部控制的监督上,克服重程序监督,轻对“内部人”监督的偏向。真正做到“三个加强”。一是加强对企业法人的内部控制监督,建立企业重大决策集体审批等制度,以杜绝厂长、经理独断专行,胡作非为;二是加强对企业部门管理的控制监督,建立部门之间相互牵制的制度,以杜绝部门权力过大或集体徇私舞弊;三是加强对关键岗位管理人员的控制监督,建立关键岗位轮岗和定期稽查制度,以杜绝企业中层干部和供销、会计等重要岗位人员以权谋私或串通作案,从而建立健全企业内部控制监督机制。

2016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专题8篇
立审分离 第六篇

第一篇:供销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经区联社党委、理事会会议研究同意,现制定区供销社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如下:

1、适时调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2、制定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方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要任务及责任分解方案。

3、与基层单位签订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状及信访工作目标责任状,抓好稳定工作。

4、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

5、继续抓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查找廉政风险点,按照岗位职责制定防范措施,制定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

6、抓好全体人员的政治理论学习及警示教育工作。

7、抓好案件查处工作,完成区纪委下达的办案目标任务。

8、以学习贯彻《区党员干部日常行为规范》为抓手,抓好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9、加强督查力度,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

10、落实政务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

11、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12、严格责任追究,努力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激励人的有效机制。

第二篇:统计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按照中央、省、市、区委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和全省统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为契机,以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为抓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努力改进作风,服务统计改革发展,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和统计行风建设的新成效,确保全区统计工作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工作计划

(一)加强廉政教育,增强廉洁意识

采取多种方式,组织广大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思想、新论断和新要求,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反腐倡廉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把从严治党、建设廉洁政府的要求贯穿于统计各项工作任务部署之中。

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学习制度。将干部职工的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作为干部职工思想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坚持党组反腐倡廉理论专题学习制度,重点抓好队伍的廉政教育。

二是深化教育内容。结合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化廉政文化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六进”工程,重点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以培养高效、廉洁、为民、务实的机关作风为目的,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不断增强机关党员干部的勤政廉政意识,规范从政行为,着力营造良好的机关廉政文化氛围。

三是创新教育形式。加强廉政文化建设,通过上党课,举办廉政教育学习会、座谈会,组织观看廉政教育宣传片,参观教育基地、反腐倡廉成果展等形式,营造崇廉尚廉的良好氛围。

四是运用正反典型案例开展教育。围绕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大力宣传勤廉兼优的先进典型,使党员干部学有榜样,真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格规范从政行为,自觉遵守党纪条规和政策法规;同时运用反面典型案例,使广大党员干部从中引以为戒。

(二)坚持“一岗双责”,强化责任意识

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机制,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抓手,切实落实好党员干部“一岗双责”。党组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由纪检组长分管纪检监察工作,在领导班子成员和各股室负责人中实行“一岗双责”的党风建设工作责任制,一把手对局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其他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的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责任,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的工作负具体责任,形成“一级管一级,下级对上级负责”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体系。

(三)聚焦“四风”,落实有关作风建设规定

1、切实增强党性,严格执行,自觉遵守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按规矩做事办事。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8条办法”、市委实施意见和区委实施办法,组织开展“正风肃纪促发展”主题活动,聚焦“四风”问题,查虚促实、查庸促严、查懒促勤、查散促效、查腐促廉。

2、大力开展调查研究,更加注重调研实效。要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突出重点、加强统计监测和统计分析,着力提高统计监测和统计分析的及时性、针对性与前瞻性,为区委和政府决策提供更可靠的统计服务。广泛深入基层,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调研工作要更加注重实效,力求全面掌握实情,查找突出问题,提出建议,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坚持重点专项调研与经常性工作调研相结合,大力推进调查研究常态化。

3、切实改进机关作风,力戒形式主义。严格执行关于精简会议的规定,压缩各种会议的数量、规模、时间、经费;大力提倡开短会、讲短话,力求提高会议实效。

4、厉行勤俭节约,制止奢侈浪费。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全面检查“三公”经费使用情况,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严禁滥发钱物,严禁超标准接待,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坚决制止铺张浪费行为。

5、继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强化廉政风险收集、评估和预警功能,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进一步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及实施细则,深入推进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为重点,规范人、财、物、数等内部管理,进一步完善惩防体系建设。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规定,凡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都要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确保“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科学决策、规范决策。

(四)深化统计行风建设,坚决反对弄虚作假

1、坚持求真务实,大力弘扬“真实可信、科学严谨、创新进取、服务奉献”的统计核心价值观。严格遵守《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坚持依法统计,进一步提高数据质量,为党委政府管理经济社会提供更具参考价值的分析报告和咨询建议,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真实可靠的决策依据。

2、着力优化统计服务。要加大统计宣传和公开力度,推进统计工作公开透明和“阳光统计”建设。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关注民生”的理念,不断改进服务手段,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要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做好统计数据发布和解读工作,努力为社会各界提供优质统计服务。

3、强化依法统计,加大对统计违法违纪行为查处力度。要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和《省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积极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依法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维护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要把违反“四条红线”、在统计数据上弄虚作假和干预调查对象独立真实上报数据,作为统计执法检查的重点。坚持有案必查,凡是群众举报,都要及时受理,认真核查,一查到底。典型案例要通过新闻媒体曝光,以达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

第三篇:体育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总体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体育中心工作,进一步强化党纪党规教育,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不断健全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坚持不懈纠正“四风”,持续加大正风肃纪力度;严格依法依纪查办案件,促进体育行业风清气正,努力为全区体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纪律保障。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

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充分发挥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加强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要不断丰富学习内容,拓宽学习渠道,创新学习形式,切实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强化党的纪律教育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总要求,进一步强化党纪党规教育。认真开展“守纪律、讲规矩”主题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格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进一步强化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有令则行、令行禁止、政令畅通。积极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的权威性和政治规矩的约束性。

三、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在手上、放在心上、扛在肩上,坚持以上率下、健全制度,细化责任。结合区体育办实际,制定《区体育办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区体育办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主要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切实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年度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评。要切实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度。

四、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认真落实《区体育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6—2017年工作规划》和廉政风险防控的要求,着力构建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积极探索开展专项督查,对重点项目和赛事安全突出风险防控。

五、积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

坚持办党组中心组反腐倡廉专题学习,坚持党员干部廉政教育日常化。进一步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拓宽活动渠道,深入开展党规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注重教育形式、教育内容和教育效果,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和自律意识。

六、大力倡导廉政文化宣传活动

以开展“立身修德、以德律己”活动为主题,以书画、摄影、征文、警示格言等为载体,大力倡导“廉政文化”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廉政道德素养,着力营造廉洁从政、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七、进一步加大对干部的监督管理力度

认真抓好《廉政准则》的贯彻执行,加强对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执行述责述廉报告制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完善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八、持之以恒开展纠正“四风”工作

加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三十条和《区党员干部日常行为规范》要求力度,紧盯“四风”问题新形式新动向,坚决查处公款吃喝、旅游和送礼等问题,确保已有制度贯彻落实。对顶风违纪者严肃查处,对疏于管理的党员干部进行问责。

九、重视加强体育行业作风建设

积极探索在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强化监督问责力度。研究聘请体育行业作风建设监督员,建立行风建设监督员队伍和监督工作机制。围绕年度体育惠民工程项目、赛风赛纪和反兴奋剂等重点工作部位和工作环节强化监管,着力打造“阳光体育工程”。

十、切实加大对案件查办力度

认真对待和慎重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对违规违纪问题及体育行业不正之风进行严肃查处,并进一步督促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第四篇: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根据区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的工作任务

全面贯彻党的中纪委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建立健全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二、工作要点

1、成立组织

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镇委专门成立“党风廉政工作领导小组”。镇委书记同志任组长;镇长任第一副组长,副书记同志,纪委书记同志任副组长;组织、宣传、财政、农经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纪委,负责日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加强学习

积极组织党风干部学习中纪委全会精神,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及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体系2016-2017年工作规划》,组织收看反复警示教育,做到廉洁自律警钟长鸣。

3、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

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岗位职责不清、服务效率不高、服务态度不好、工作任务不落实等问题,加强责任监督。吧工作不作为、乱作为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作为重点,促进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弘扬正气,踏实工作。对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作风漂浮等行为要坚决制止,确保政令畅通。

4、深化党风廉政教育,推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思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廉法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提高素质,转变作风。认真抓好干部述职述廉、廉政谈话。大力推进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对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理。切实发挥教育和预防的作用。

5、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坚决惩治腐败

必须坚持把办案工作放在反腐倡廉建设更加重要的位置,始终坚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对那些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迁就。

6、积极推进“两风”建设

“两风”建设工作是机关一项长期工作,必须常抓不懈、常抓常新。要认真巩固“两风”建设成果,深化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理顺和规范部门总体职能和具体职责,规范行政行为,推进工作作风的根本转变。积极推进机关效能建设,通过对会风、会纪工作情况的督查,通过投诉受理、明察暗访形式,及时发现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

【立审分离】

7、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源头预防腐败工作力度

继续把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制度,确保各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第五篇: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积极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全面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和跨越追赶的主基调,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建立完善与之相适应的反腐倡廉制度,通过发挥制度的强制力和规范性、约束性作用,实现决策、运行管理、监督制约行为的科学化、规范化、高效化,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和不正当行为的发生,为街道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抓好教育,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反腐倡廉必须常抓不懈,拒腐防变必须警钟长鸣”。为帮助党员干部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党的兴亡的高度来认识反腐倡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坚定党员干部对反腐倡廉工作的信心和决心,筑牢党员干部反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一)深入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区纪委全会会议精神,把党员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大报告精神上来,促进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开展和落实。

(二)切实加强党的政治性、纯洁性教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和严格队伍管理,发扬党的优良作风和加强党性修养与党性锻炼,坚决惩治腐败和有效预防腐败。

(三)切实加强党员干部学习“廉政准则”和市、区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的文件、领导讲话精神,使街道全体党员干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四)以“正风肃纪强素质,提升效能强服务”活动为总载体,突出作风建设,贯彻整风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使党员干部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有新增强,改进作风有新进展,做群众工作能力有新提高,密切联系群众有新进步,为民务实清廉形象有新提升,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有新推进,以作风建设新成效为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型发展。

(五)开展法律法规和警示教育活动,全年安排二至三次专场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干部职工参观学习相关的知识展览;组织观看反腐倡廉正反两面的电教片,增强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六)以宣传正面典型和先进人物为重点,努力打造“三个得了”干部队伍,号召广大干部职工向先进单位和模范学习,用先进典范照亮自己,以推动干部职工自觉搞好文明优质服务,扩大社会影响力。

三、抓好责任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

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实行“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干部职工齐参与,一把手负总责,纪检领导具体抓”的反腐倡廉工作体制。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对街道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行层级管理,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一把手与纪检领导分工负责,保证党风廉政工作落到实处。

(二)一把手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亲自部署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并抓好落实,其他班子成员做到党风廉政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

(三)成立街道党风廉政工作领导小组,每季度对各部门的党风廉政工作情况、政风行风情况、投诉举报情况、组织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年底纳入综合考核。

(四)定期召开例会,听取班子成员和各办公室、社区主要负责人的工作汇报,对前一阶段工作进行总结,并部署下阶段工作。

四、健全机制,进一步做好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建设,切实做到工作程序化,活动内容规范化,着重抓好落实。

(二)坚持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健全个人廉洁自律档案。

(三)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确保来信、来访案件件件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四)定期组织召开党员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党员干部述职述廉工作。

(五)努力抓好“阳光工程”建设,促进政务公开、“三公”经费使用的规范。

(六)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推进街道、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和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强力推行“三资”管理制度。

(七)加强村务民主管理,切实推进“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有效落实。

(八)坚决推行“效能飓风”行动,加强工作效能、作风效能的督查。

五、强化过程监督,落实预防措施

反腐倡廉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方针,抓好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融监督于日常具体业务之中,引导党员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筑牢廉洁自律防线,做到警钟长鸣。

(一)建立和规范议事规则和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集体决策,民主管理,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增强领导工作的透明度。

(二)全面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切实完善和执行各类工作机制和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推行制度的公开,实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三)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纠风工作机制,加强社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工作的监督,使南市街道党风、政风公开透明,实现阳光管理。

我们要坚持市、区纪委确定的反腐败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领导体制和工作目标,在区委、区政府及市纪委的领导下,解放思想,转变作风,结合南市街道实际,努力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新成效。

第六篇: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二)

2016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重要一年,是深入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攻坚之年,各项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今年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中纪委五次全会、九届省纪委五次全会、四届市纪委五次全会、区纪委五次全会决策部署,坚持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两个责任”,监督执纪问责,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市委三十条和区委十八条规定精神,强化纪律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遏制腐败蔓延势头,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服务好赶超发展、奋力崛起的大局。

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树立守纪律讲规矩意识

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时刻牢记法律红线不可逾越、纪律底线不可触碰,确保上级各项政令畅通、决策落地生根。要求街道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坚决用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约束自己,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始终与上级党组织和街道党工委保持高度一致。纪检监察部门要旗帜鲜明地同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违反党的政治规矩的行为作斗争,要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和监督,强化对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保证党内监督的权威。

二、落实“两个责任”、严格考核,加强追究问责力度

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执行《中共区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分级落实责任的格局。强化责任考核。出台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办法,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考核评价的重点内容,形成落实主体责任的长效化、规范化。制定实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办法,建立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述廉述责制度,实行街道各部门、村党政主要负责人向街道纪委述廉述责并接受评议制度。强化责任追究。把问责摆在更突出位置,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开展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四风”问题突出;出现腐败问题的部门、单位,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

三、贯彻八项规定、监督问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进一步巩固作风建设成果。持之以恒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三十条和区委十八条规定精神,加强对厉行节约、干部住房、公车改革、职务消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公款吃喝、旅游和送礼问题,严格执行《区党员干部日常行为规范》,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有关规定,制定完善财务审核报批制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坚决制止奢侈浪费。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严禁以各种名义公款旅游,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和费用支出。对违反规定的个人和单位,坚决处理到位。

要实行党政正职“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对依法办理的行政事务和机关内部重要事务,实行交流轮岗制。建立管办分离、管审分离、管采分离制度。

要流程控权。要让流程图成为方便群众办事的向导图、执法人员行使权力的标准作业图、纪检部门查办案件的责任定位图。

要阳光示权。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以党务公开为龙头,深入推进政务、村务和基层站所办事公开制度。依托党务公开栏和阳光农廉网等媒介,主动向社会公开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和行政裁量权基准等,推动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完善监督考核,深化纪检、效能建设

要按照街道效能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继续对街道重大工作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如征迁拆违、文明创建、“三线三边”、“2112”工程等,实施效能督查和考核实绩指标,强化目标责任及阶段考核,实行进度通报制度。对日常事务性工作,如经济建设、计划生育、党建、效能建设、群众工作等,实行季积分,季考核,季奖惩,把干部工资待遇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加强办事服务窗口监督,建立完善工作规章制度,公开办事服务流程,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相关规定。加强人员管理,严肃上下班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落实责任追究制,确保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五、突出办案重点,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坚持把办案工作放在反腐倡廉建设更加重要的位置,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严肃查办损害群众合法经济权益、政治权益、人身权利的案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对于群众的举报要及时处理,有具体线索的要认真核实,违反党纪国法的要严肃查处。

加强信访举报工作。认真落实基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目标管理规划,开展“无越级上访乡镇(街道)”创建活动。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加强线索分析排除,健全腐败案件及时发现、查处机制,完善保护证人、举报人制度,鼓励实名举报。

六、建立完善农村基层反腐倡廉制度,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基础

引伸“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建立民主决策机制。将群众关注的村集体资产资源、社会公益项目、强农惠农资金、救灾救济款物等村级重大事项纳入民主决策范围。在“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的程序上,增加街道审核、投票表决等程序,把“四议两公开”引伸拓展为“四议两公开一审核一票决”,凡村级重大事项在召开党员大会审议前,必须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对初步方案进行审核把关,并且要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使决策更加体现民主。

严格监管程序,建立规范管理机制。严格按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办法,全面实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工作制度,切实做到“三资”管理流程化、资产资源处置市场化、监督检查常态化。按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办法,巩固和深化“阳光村务工程建设”成果。

农村小型工程招投标,要严格按照“三审核六把关”程序进行,实现制度的“无缝式覆盖”,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工程保质、资金保效、干部保廉。即:在招标前招标方案要通过“三审”:村民主决策程序初审、街道领导联席会议会审、街道小型工程招投标中心评审;在招标中要严把“六把关”:严把信息发布关、资质审查关、招投标时间关、程序监管关、结果公示关、资金使用关。

强农惠农资金的监管,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实行“三级三次公示”和“三审三查”责任制。“三级公示”,即区级主管部门、街道和村级公示。“三次公示”,即事前公示;事中公示;事后公示。“三审”,即村级初审、街道复审、主管部门会审。“三查”,即街道自查、财政、审计部门定期抽查、纪检监察机关对群众关注度高的事项跟踪督查。

强化“三务”公开,建立公开监督机制。要以村级“三资”公开为核心,推进村务公开工作;以基层党组织决策内容和程序为重点,推进党务公开工作;以重大事项决策和社会管理为重点,推进街道政务公开工作。

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积极探索村务监督委员会发挥作用的的工作机制和有效途径,激发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街道纪工委要加强对监委会成员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切实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履职能力。

七、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按照上级制定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6年-2017年工作规划》,制定实施我街道《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6年-2017年工作实施办法》,加大宣传力度,抓好主任分解,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目标任务,确保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第七篇: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根据区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计划。

一、总的工作任务

全面贯彻党的中纪委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建立健全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二、工作要点

1、成立组织

为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镇委专门成立“党风廉政工作领导小组”。镇长同志任组长;镇委副书记同志,纪委书记同志任副组长;组织、武装、宣传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纪检会,负责日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加强学习

积极组织党风干部学习中纪委全会精神,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及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体系2016-2017年工作规划》,组织收看反复警示教育,做到廉法自律警钟长鸣。

3、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

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岗位职责不清、服务效率不高、服务态度不好、工作任务不落实等问题,加强责任监督。吧工作不作为、乱作为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等行为作为重点,促进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弘扬正气,踏实工作。对那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作风漂浮等行为要坚决制止,确保政令畅通。

4、深化党风廉政教育,推进领导干部廉法从政

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思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廉法从政和艰苦奋斗教育,提高素质,转变作风。认真抓好干部述职述廉、廉政谈话。大力推进党务公开,深化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对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理。切实发挥教育和预防的作用。

5、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坚决惩治腐败

必须坚持把办案工作放在反腐倡廉建设更加重要的位置,始终坚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对那些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迁就。

6、积极推进“两风”建设

“两风”建设工作是机关一项长期工作,必须常抓不懈、常抓常新。要认真巩固“两风”建设成果,深化机关作风建设,进一步理顺和规范部门总体职能和具体职责,规范行政行为,推进工作作风的根本转变。积极推进机关效能建设,通过对会风、会纪工作情况的督查,通过投诉受理、明察暗访形式,及时发现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工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

7、加强制度建设,推进源头预防腐败工作力度

继续把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进一步加强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制度,确保各项制度真正落到实处。

第八篇:物价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为把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好,落到实处,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一、深入扎实开展党风廉政教育

重点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认真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委,保证政令畅通。突出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和艰苦奋斗教育,保持发扬党的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进一步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廉洁从政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结合本局的实际情况,做好商品价格管理、收费管理和价格监督检查工作,切实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为我区的经济增长和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廉洁从政准则》

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通过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结合学习《党章》、《党风监督条例》等法规制度,使全局党员干部职工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艰苦奋斗,廉洁奉公,更好地做好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结合我局业务性、专业性较强的特点,增强党员干部职工的党性修养、廉洁自律、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提高服务水平和执政水平,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三、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廉政建设的制度措施

1、每半年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党组专题会议。

2、每月召开一次党支部会议,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宣传教育。

3、每周一上午由办公室认真组织全局职工政治学习,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求真务实,取得实效。

4、认真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深入贯彻十八大精神。重点学好党章,学好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习近平等领导的有关讲话,把学习科学理论和改造世界观结合起来,与推动我局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下功夫,切实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到党员的岗位上,体现在党员的行动中。

四、严格改造监督职能,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按照区纪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牢固树立“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观念,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始终坚持“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细化分解责任,严格责任追究,确保责任制的全面落实,推动我局党风廉政工作深入开展。

五、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坚决防止和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

按照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坚持纠建并举,综合治理,加大专项治理力度,加强行风建设,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长效机制,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扎实解决好。根据我局实际情况,要切实规范政府关心、百姓关注的药价、教育收费、房价等热点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六、及时检查总结,把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

年中对本局依法行政及党风廉政建设进行督查。年终局面向区纪委汇报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在上级机关的指导监督下将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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