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意见

| 事业单位 |

【www.guakaob.com--事业单位】

关于山西省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
山西省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意见 第一篇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晋政办发[2011]74号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

关于山西省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厅,各直属机构: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山西省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九月六日

关于山西省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

根据国家关于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按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 “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稳慎推进”的总体要求,现就我省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要适应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以增强活力和提高公益服务水平为导向,以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水平合理决定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为目的,通过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统筹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分配关系,逐步完善事业单位分配制度,促进事业单位创新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以工作人员实绩和贡献为依据,搞活内部分配,完善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的分配激励机制。

2、坚持分级分类管理。完善工资分级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地方和部门职责。

3、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平衡。着眼社会收入分配全局,合

理调控地区间、行业间事业单位的收入差距,形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其他公职人员和其他社会群体间的合理收入分配关系。

4、坚持总量调控,内部搞活。对事业单位核定一定的绩效工资控制总量,单位在核定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程序和办法自主分配。

二、实施范围和执行时间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正式工作人员,列入绩效工资实施范围。

本实施意见从2010年1月1日起执行。

三、清理核查津贴补贴

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同清理核查规范津贴补贴结合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在国家统一规定外发放的津贴补贴和奖金,摸清收入来源、支出去向、帐户情况和津贴补贴实际发放水平,取消资金来源不合规的项目。将清理核查规范后的津贴补贴纳入绩效工资管理。清理核查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同级纪检监察、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和审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实施。

四、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的核定

(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由相当于单位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构成。各地在综合考虑经济发展、财力状况、公务员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水平、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水平等因素后,

合理确定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水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确定绩效工资水平的具体核定办法。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根据确定的绩效工资水平,综合考虑单位类别、工作性质、人员结构、岗位设置、事业发展、经费来源等因素,核定本级党委、政府直属或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总量。

无收入的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按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核定;有收入的财政拨款事业单位、财政补助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可分别高出一定幅度。对知识技术密集、高层次人才集中、国家战略发展需要重点支持及具有行业特殊性的事业单位,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给予适当倾斜。

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由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所属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的具体分配方案,报同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三)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每年核定一次。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后,原则上当年不作调整。确因机构、人员和工作任务发生重大变化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须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批准。

五、绩效工资分配

(一)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

分。

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一般按月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50-70%,标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根据单位类别、工作性质、经费来源等因素确定。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根据考核结果发放。

(二)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行业特点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对事业单位内部考核的指导。各事业单位要完善内部考核制度,根据专业技术、管理、工勤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倾斜,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

(三)事业单位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分配办法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在本单位公示,报单位主管部门批准。

(四)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建立对单位主要领导的绩效考核办法。事业单位主要领导的绩效工资,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由主管部门根据对主要领导的考核结果确定。单位主要领导与本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水平,要保持合理的关系,防止差距过大。

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 山西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山西省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意见 第二篇

中共山西省委组织部 山西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

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晋人字【2008】111号

各市、县(区、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委、厅、局、办人事(干部)部门,各人民团体: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山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事业单位中全面推行岗位设臵管理制度,是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需要,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善事业单位一系列人事管理制度的基础性工作,也是改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的紧迫要求,对于事业单位转换用人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推动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工作关系到事业单位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全省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部门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密切合作、精心组织、周密【山西省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意见】

安排。要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坚持以人为本,从实际出发,从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维护广大事业单位职工的根本利益出发,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确保这项工作平稳顺利实施。

二○○八年十二月十七

山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实施办法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做好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85号)精神,认真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工作,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

1、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经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主要由财政

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和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都要实施岗位设臵管理。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等社会团体,参照本办法纳入实施范围。

2、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臵管理。岗位设臵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3、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已经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本办法。

二、岗位类别设臵

4、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以下简称三类岗位)。

5、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 岗位的设臵要适应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

6、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臵要符合专业技术工作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

7、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臵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单位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

8、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事业单位经批准可以设臵特设岗位,主要用于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

9、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结构比例控制。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控制标准如下:

(1)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2)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0%以上。

(3)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0%以上。

(4)事业单位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该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5)己经实现后勤服务社会化的事业单位,其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臵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10、事业单位三类岗位具体结构比例,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及国家有关行业岗位设臵指导意见的规定确定。事业单位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要保持相对稳定,经核准后不得突破。

三、岗位等级设臵

(一)管理岗位等级设臵

11、根据我省实际,管理岗位分为8个等级,即三至十级职员岗位。事业单位现行的厅(市)级正职、厅(市)级副职、处(县)级正职、处(县)级副职、科(乡)级正职、科(乡)级副职、科员、办事员分别对应三至十级职员岗位。

12、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结构比例和各级管理岗位的职员数量,根据其规格、规模、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臵

13、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3个等级。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专业技术岗位包括八至十级;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包括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为员级

2015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山西省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意见 第三篇

第1篇: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粤发[20XX]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以社会功能为依据,突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逐步建立公益目标明确、布局结构合理、投入机制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微观运行高效、监管制度健全的现代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制,促进我市社会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根据现有事业单位所具有的社会功能,将其划分为行政类、公益类和经营类三个类别。公益类事业单位再划分为三个小类别,即公益一类、二类、三类。

1、行政类事业单位:指依据法律法规授权,按规定程序批准设立,履行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部门自行委托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的不作为依据。

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是:职能归位、调整机构。即对获批准的行政类事业单位予以保留,将其经营服务性职能剥离,并交由其他机构、社会组织;对编制数少于6名的行政类事业单位,将行政职能回归行政部门,机构与相关事业单位进行资源整合。对申报未获批准单位,则根据其社会功能划定相应的公益类别。

根据省编制部门的审批程序规定,行政类事业单位审批权限上收到省,并由省按程序报中央编办。在分类时,市编制部门将对现有事业单位进行清理和调整,对拟定为行政类的事业单位要求申报部门和单位列出法律法规授权依据,并依照省的规范格式和要求汇总,按机构编制审批程序报批。改革后,除法律法规授权外,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2、公益类事业单位: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和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为国家机关行使职能提供保障的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等不同情况,这类单位具体划分为三个类别。

(1)公益一类:指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经济社会秩序和公民基本权利、政府必须予以保障、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以及只为政府履行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

这类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由政府确立并严格监管,不得从事任何的经营活动。单位的机构编制要严格管理,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予以保证,履行责任依法取得的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具体包括:党校(行政学院),基础性或社会公益性科研机构,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军队退役人员服务管理机构,行政服务中心,社会保障经办机构,政府资金和项目管理机构,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残障康复机构,公共卫生机构,人事、教育考试机构,承担义务教育的少年体校,公益性宣教、咨询机构,法律援助机构,彩票管理事务机构,公共图书馆,公共博物馆,文献情报、档案馆,地方志编纂机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科技馆,土地储备、土地整理机构,地震、气象、环境等监测预报机构,基础测绘和地质调查机构,离退休(老龄)服务机构,应急救助机构,战略物资储备机构,强制性检验检疫机构,完全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信息机构、基础或公共科研任务的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教育助学机构等。

(2)公益二类:指面向全社会提供涉及人民群众普遍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公益服务,政府予以支持,可部分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以及主要为政府履行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

这类事业单位按照国家确定的公益目标和相关标准开展活动,在确保实现公益目标的前提下,可依法开展相关的经营活动,提供公益服务依法取得的行政性事业性收费,要按规定实现“收支两条线”管理;依法取得的经营性收入用于公益事业发展,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具体包括: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政府举办的示范性幼儿园,基础应用科研院所,一般性技术推广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对外交流促进机构,职业病疗养机构,运动项目管理机构,体育训练基地,公共体育场馆等。

(3)公益三类:指从事的业务活动具有一定公益属性,但社会化程度较高,与市场接轨能力较强,可基本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这类事业单位自主开展公益服务和相关经营活动,受政府委托承担有关公益任务的,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相应支持。具备转企条件的逐步转为企业。具体包括:职业培训、非学历教育,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一般性疗养机构,咨询服务机构,一般性评鉴机构,非强制性检验检疫机构等。

公益性是事业单位的根本属性,在分类改革中要进一步清理整顿事业单位,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完善公益类事业单位布局结构。一是改革要在清理整顿的基础上进行。对实行大部门体制进行整合的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要统筹考虑,优化业务流程,进行结构调整,整合重组;对工作任务相同、相近或在一个区域内重复设置的,要打破条块、部门界限进行重组;对设置过于零散、规模过小、服务对象单一但仍有社会需求的,要予以合并;对公益服务任务萎缩,工作量严重不饱和或工作任务已完成的,要予以整合或撤销。二是改革要充分体现区域覆盖,资源整合。对检验检测,要打破部门壁垒,按照优化、效能的原则,整合技术设备、技术手段相同或相近的的检测、检验机构,以及同在一地、任务不饱满的同类检测、检验机构。解决政府重复投入、检测资源浪费问题,全面提升公共检测能力与水平。对信息机构,要结合电子政务建设,以职能转变促进政府管理创新,推进信息机构的分类调整和资源整合。部分公共管理职能重的部门可依托信息机构建立完善政府决策咨询机制与平台,促进公众与政府的良性互动。对投诉机构,要整合资源,建立完善统一的投诉受理平台,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监督和资源共享,实现一个电话受理,一个窗口对外,方便群众投诉。三是对混合型事业单位,即:兼有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类别属性的事业单位和其它目前难以确定类别的事业单位,应对其职能进行剥离、调整后再确定类别;对由多个不同类别属性的所属单位组成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确定各个单位的不同类别;对职能混合不宜进行剥离的,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类别。

3、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指从事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营利为目的,已经实现或经过调整后可以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的改革方向是:对完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转企;对部分既开展经营活动又从事公益服务的,视具体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对无市场前景、转企成本过高或转企后难以生存的,予以撤销。今后不再批准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目前仍列为事业单位管理但不应列入事业单位的行业学会、学术联谊、咨询经纪、鉴定评估、公正、认证等机构以及承担非强制性技术检验、检测的事业单位,要转为民间性社团或社会中介组织,依法独立开展活动。具体包括:开发应用型科研机构,工程勘察设计机构,宾馆、招待所,经营性体育场馆等。

4、暂不纳入分类改革的事业单位:根据全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1)人民群团(不含其下属事业单位)暂不分类。具体包括:清远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清远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清远市科学技术协会、清远市残疾人联合会、清远市社会科学联合会、清远市红十字会、清远市基督教三自爱国委员会、清远市佛家协会等8个单位。(2)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技工学校等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主要按标准进行管理,中央和省正在制定或修订相关机构编制标准,故暂不分类,机构性质、人员编制等维持现状。具体包括:清远市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清远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清远市高级技工学校等4个单位。(3)根据省文化专项体制改革的精神和部署,文化系统事业单位暂不列入此次分类改革。具体包括:清远日报社、清远广播电视台、清远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报、清远广播电视台经营广告中心、清远广播电视台电视中心、清远广播电视台广播中心、清远广播电视台技术传输中心、清远广播电视台网络中心、清远市民族歌舞团、清远市演出公司等10个单位。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求各地成立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机构编制部门与组织、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管理、法制等部门相互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召开动员大会

4月20日召开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会议,由机构编制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市直副处级以上单位工作人员参加。转发《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印发《清远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会议既是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动员部署,也是制定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业务培训。

(三)时间安排

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按照因地制宜、分级组织;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稳妥推进。改革于20XX年4月启动, 11月完成,12月检查验收和总结。市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的具体安排:

4月-6月,受理市直所有行政类事业单位的材料和上报工作;受理审核农业局22家、林业局18家、民政局9家、残联6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家、人口与计划生育局4家、旅游局1家、法制局1家,科学技术局2家、教育局6家、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8家、卫生局11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家,合计98家事业单位的送审材,6月底前按程序报批。

7月-9月,受理审核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6家、城乡规划局6家、国土资源局6家、气象局3家、国资委1家、交通运输局10家(其中,清远市交通运输开发公司隶属市国资委)、公路局(含公路局)14家、水务局5家、发展和改革局2家、审计局1家、统计局1家、物价局2家、财政局7家、经济和信息化局3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2家、民族宗教局1家、司法局5家、城市综合管理局(包括市环卫处及其下属单位)11家,合计97家事业单位的送审材料,9月底前按程序报批。

10月-11月,受理市委2家、市政府9家、清远经济开发区10家、无线电管理处(含无线电管理处)2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含机关事务管理局)4家、市政府金融工作局1家、红十字会办公室4家、社会科学联合会1家、科学技术协会2家、市委组织部2家、市委宣传部2家、市委统战部1家、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1家、总工会3家、妇联3家、检察院1家、广东丝源蚕业有限公司1家,合计53家事业单位送审材料,11月底按程序报批。同时,对分类改革过程中遇到的一些暂未解决的难点问题进行集中处理,一并上报。

12月,对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写出总结材料上报。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稳步推进。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复杂性、艰巨性,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审慎实施。具体工作由市机构编制部门会同组织、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管理、法制等部门组织实施,各部门要按各自的职责分工,统一思想,通力协助,针对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进行沟通研究,提出办法和对策,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二)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分类改革期间,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原则上只减不增,确应需要新增机构或编制的,采取机构有撤有设、编制有减有增的办法,实行部门或行业、系统内调剂,动态管理。任务取消、下放和转移的,编制相应核减。有明确规定必须增事业设机构的,严格按“撤一建一、总量控制”的原则办理。确需新增财政补助事业编制的,要根据“整合资源,优化结构”的原则在经营管理类型相同的机构之间内部调剂解决。

(三)严肃纪律,强化监督。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树立大局观念,改革期间,暂停人员调动,不得利用改革之机突击提拔、评聘职称;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隐瞒、侵吞单位国有资产。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第2篇: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为推进全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的通知》(晋发〔20XX〕16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的意见》(晋办发〔20XX〕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X中、X中、X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积极配合政府机构改革,本着规范、搞活、发展的宗旨,通过对事业单位进行清理规范,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逐步建立起基础优先、服务公平、区域均衡、门类齐全的公益服务体系和公益目标明确、投入机制完善、布局结构合理、治理结构规范、微观运行高效、监管制度健全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精简、优化、效能的原则。按照区域经济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要求,适当调整现有事业单位,优化布局结构,创新体制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事业单位服务水平和社会效益,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二)坚持政事分开和事企分开的原则。合理界定事业单位的性质,规范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使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三)坚持分类管理、衔接配套的原则。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要与财政预算管理方式和人事制度改革以及各行业体制改革相配套、相衔接,统筹考虑,整体推进。

(四)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在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的前提下,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事业单位人员的切身利益,保障改革所涉及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积极稳妥操作,确保改革顺利有序推进。

三、目标任务

在认真调研、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对全市现有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清理,对保留的事业单位重新规范,并根据其职责任务,进行科学分类,实行分类改革和管理,实现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科学、单位名称规范、职责界定清晰、经费渠道适宜、编制职数合理、内设机构精干、类别划分准确、管理规范有序,逐步理顺事业单位与政府部门和企业的关系,改革事业单位现行管理体制,优化资源配置,调整布局结构,进一步解放和发展事业单位生产力,提高公益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一)清理

根据社会事业发展需要,采取“撤、并、转”的方法,对事业单位资源进行统筹规划。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事业单位应予撤销:

(1)长期不开展工作或不能正常运转的;

(2)长期无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其日常工作由机关工作人员或其他外聘人员承担的;

(3)所承担的职责已完全划入行政机关的;

(4)所承担的职责任务已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消失的;

(5)任务严重不足,长期不出成果,社会效益差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事业单位应成建制合并,确因工作需要的,可保留牌子:

(1)分工过细、规模偏小、工作量不大、社会效益不佳的;

(2)职责任务相近、工作任务交叉、设置不合理的;

(3)同一部门所属多个单位承担执法职责的;

(4)随主管部门划转,需进行合并的;

(5)具有不同隶属关系,业务相同相近的。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业单位,应逐步转制:

(1)现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及其他营利性活动的;

(2)属于社会中介组织,进行收费服务的;

(3)现承担的工作任务可由市场调节解决,或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交由其他社会组织承担的。

(二)规范

1、机构名称。事业单位的名称应当规范、准确,能够反映其机构的性质特征、举办主体、所在区域、主要职责、组织形式等内容。除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可冠以局、办外,其他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再称局、办。严格控制事业单位增挂牌子,除法律法规或上级规定必须增挂外,一般应通过明确职责或变更单位名称的方式予以解决。

2、职责任务。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要以有关法律、法规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为依据,科学合理地界定,充分体现事业单位的属性特点,并与行政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相区别。

3、机构规格。事业单位的规格一般要比其举办主体的规格低一格,事业单位内设机构的规格要比事业单位低一格。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的现行规格与上述要求不符的,要重新确定规范。

4、经费形式。事业单位的经费形式应根据事业单位的类别和职能属性合理确定,具体可分为财政拨款、财政补助和自收自支三种类型。国家规定可以获取规费收入并实行管理费开支的,应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

财政拨款类。对承担行政管理、行政监督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从事社会公益事业、提供社会公共服务、难以通过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其经费形式确定为财政拨款。

财政补助类。对主要从事社会公益事业,通过市场运作或运用自身条件开展有偿服务,能够取得一定数量的经济收入,但不足以抵补本单位经常性支出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确定为财政补助。

自收自支类。对业务活动具有公益属性,通过市场运作,利用专门知识和技能开展有偿服务,获取比较稳定收入并能保证基本支出需要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确定为自收自支。

5、人员编制及结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根据其承担的工作量及内部岗位设置要求,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核定。凡国家和省有定编标准的,按照标准从紧核定;无定编标准的,要结合财力状况,本着从严从紧的原则,综合考虑单位性质、职责任务、工作需要等因素合理核定。对承担行政管理、行政监督、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其编制应从紧核定并适当精简;对承担公益职能的事业单位,其编制应严格控制在履行公益职能所必需的范围内,并要兼顾财政承受能力;对编制数与承担的工作量明显偏离的,其编制应予裁减。在清理规范过程中,事业单位的编制总量只减不增。在重新核定事业单位编制的同时,要对其人员编制结构进行规范。以管理岗位为主体的单位管理人员编制不少于50%,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不少于70%,以工勤技能岗位为主体的单位工勤人员编制不少于50%。

6、内设机构。事业单位的内设机构应根据单位职责任务、内部分工和岗位要求综合设置,不宜过多过细,一般不设4人以下的内设机构。业务科室不少于70%。

7、领导职数。事业单位的领导职数应根据事业单位自身规模、工作任务等因素从严从紧配备,提倡党政领导交叉任职。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按照《阳泉市机构编制管理办法》中的标准核定。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事业单位现有领导职数超过规定要求的,或单位需要撤销、合并的,在过渡期保留现有人员的相应待遇。

(三)分类【山西省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意见】

1、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即从事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行政管理工作,并按照行政机构方式运行的事业单位。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即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已经实现或经过相应调整后可以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3、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即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或者为政府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根据其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等方面的不同情况,划分为以下三个类别。

——公益一类。即从事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教育、公共文化、公共卫生、经济社会秩序和公民基本社会权利的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公益二类。即面向全社会提供涉及人民群众普遍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公益服务,可部分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公益三类。即提供的服务具有一定公益属性,可基本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四)改革

1、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依据《行政许可法》规定,按照“清理、归并、精简、规范”的原则进行改革。完全或基本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结合政府机构改革,有行政编制或可以调剂行政编制的,转为行政机构或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关。目前不具备划转条件的,待条件成熟时再行划转。承担部分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将行政职能收回行政机关。对一时难以收回的,依法予以授权或委托,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委托的职能必须取消。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关后,原事业单位机构进行综合设置,该归并的归并,该撤销的坚决予以撤销。今后,除法律法规授权外,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目前可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依法进行企业注册,撤销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使之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谋发展、自我约束的企业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不具备转企条件的,作为过渡暂按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进行管理。今后,不再批准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财政也不再以任何形式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拨付经费。

3、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根据区域覆盖、就近服务、优势互补和精简效能的原则,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调整布局结构,优化事业单位资源配置,统筹规划机构设置。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所需经费由财政予以保证,严格执行国家确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不开展经营活动,不收取服务费用;履行职能依法取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不能自主支配。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所需经费由财政给予不同程度投入,同时鼓励社会力量投入;提供公益服务取得的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依法取得的其他收入,纳入单位预算管理,主要用于公益事业发展,并依法纳税。

——公益三类事业单位实行经费自理,自主开展公益服务活动和相关经营活动。根据需要,政府购买其有关服务。

(五)逐步完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配套改革

按照政事分开的要求,对事业单位的管理逐步从微观转向宏观,重点是管政策、管规则、管标准、管监督,逐步建立既能充分激发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又能有效约束其行为的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按照事业单位的类别,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收入分配、养老保险、财政投入和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配套改革,逐步探索新的符合事业单位自身发展规律的管理模式。创新事业单位运行机制,按照管办分离的原则,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实现政府“以办为主”向“以管为主”转变,让事业单位充分享有内部管理等方面的自主权,真正成为自主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我完善、面向社会服务的独立法人。

1、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聘用合同管理制度,聘用制必须在编制内进行。完善岗位管理制度,坚持科学设岗、以岗定酬、合同管理,逐步建立岗位分类管理、符合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和各类人员特点的具体人事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公开招聘、竞聘上岗制度,建立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完善未聘人员安置政策体系。通过改革,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单纯的行政管理向法治化管理转变,由行政依附关系向平等人事主体转变,由国家用人向单位用人转变,由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激活事业单位活力,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2、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全面实施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创造的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

3、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结合、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4、推进财政投入制度改革。规范财政供给范围,转变财政投入方式,完善财税优惠政策,保障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需要,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对事业单位财产、债权、债务的管理,进一步创新财政支持方式,采取经费全额拨付、按照项目拨付、购买服务、适当资助或给予其他扶持等多种方式支持公共事业,保障财政资金分配的公平与合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单位提供更多更好的公益服务。

5、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国有资产的监管,妥善做好撤、并、转事业单位的经费、物资、房地产等资产处置工作。要认真做好资产清查、登记、造册和债权、债务清算工作。要根据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国有资产划转、移交以及重新分配。

四、组织实施

全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市和县区要统一步骤、同步推进。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清理规范(20XX年10月—20XX年6月)。市直各主管部门和各县区要制定《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实施方案》,提出《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意见》,其主要内容包括: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清理和规范的主要内容及理由,清理规范后事业单位机构名称、机构规格、经费形式、职责任务、人员编制、编制结构、内设机构、领导职数、隶属关系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并于20XX年3月底前报同级编办,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定或报批。其中,市直全额、差额事业编制总量及副县级以上事业单位机构规格、领导职数要报省编办确认;县区全额、差额事业编制总量及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机构规格、领导职数要报市编办确认。

第二阶段:合理分类(20XX年7月—12月)。市直各主管部门和各县区要提出《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意见》,包括单位的拟定类别、划分类别的理由及依据,于20XX年10月底前报同级编办。编办根据事业单位的业务性质、功能定位、发展方向等进行认真审核、科学分类,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定或报批。

第三阶段:配套改革(20XX年1月—10月)。市直各主管部门和各县区根据批准的事业单位类别和有关管理体制改革政策,组织实施财政配套改革,加强事业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公开招聘,转换用人机制;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同时着力推进上级已做出部署的文化体制、水管体制和勘测设计等单位的改革。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20XX年11月—12月)。市直各主管部门和各县区,对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进行认真自查和全面总结,并写出专题报告报市编办。市编委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市直和各县区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为确保改革工作整体顺利推进,成立以市长、市编委主任为组长的市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协调组,主要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及时研究和解决改革中的有关问题。协调组成员包括市编委组成人员和市纪委、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审计局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协调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协调并组织实施改革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编办。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安排,精心组织实施,严格落实责任,务求取得实效。各县区、各部门“一把手”是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调研,制定工作计划,及时了解和掌握改革动态,及早发现和妥善处理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强化协同配合。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机构编制部门牵头,纪检、组织、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组织部门负责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的及时调整和配备;财政部门负责制定配套财政政策,做好事业单位机构整合过程中国有资产清算、移交和债务清理等工作,并根据清理规范后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情况合理安排财政预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协助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做好人员的调整安置工作和涉及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审计部门负责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要加强事业单位转制后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做好机构变动单位资产划转处置等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其他相关部门也要做好相应工作,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圆满完成。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不得擅自定机构、定编制、提高机构规格、超职数配备干部、超编进人。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实施期间,机构编制总量只减不增,除上级有明确要求外,一般不再审批新的事业单位。要严肃组织、人事、财经纪律,强化国有资产监管,不得突击提拔干部、评定职称、分钱分物。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3篇: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我省公益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XX〕5号),结合江苏实际,现就分类推进我省事业单位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创新体制机制为核心,坚持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发展公益事业,把提高公益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分类指导,明确功能定位,根据不同类别事业单位的特点,实施改革和管理;坚持开拓进取,创新体制机制,破除影响公益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大胆进行多种形式的探索和实践;坚持着眼发展,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公益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和提供方式多样化;坚持统筹兼顾,整体配套衔接,注意与行业体制改革、政府机构改革等相衔接,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三)主要目标

改革的总体目标是:2020年前,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具有江苏特点的公益服务体系,为全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重要支撑。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前。

改革的阶段性目标是:20XX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工作。2015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在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税政策等方面的改革取得明显进展,管办分离、完善治理结构等改革取得较大突破,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制度环境进一步优化,为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的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重要保证。

二、工作任务

(一)按照社会功能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

在前期清理规范的基础上,明确事业单位分类范围,规范事业单位分类标准,严格事业单位分类程序。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细分为两类: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

(二)稳步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是否完全或主要履行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从严认定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不以机构名称、经费来源、人员管理方式等作为依据。

对已认定为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在其他职责剥离后,在规范和调整其行政职能、重新核定人员编制的基础上,可调整为相关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确需单独设置行政机构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改革中涉及行政机构编制调整的,不得突破政府机构限额和行政编制总额,主要通过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中调剂出来的空额逐步解决。

已认定为承担行政职能、但尚未调整到位的事业单位,在过渡期内继续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职责,使用事业编制且只减不增,依照现行机构编制、人事、财务、社会保险等政策规定实施管理。

对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认真梳理职能,将属于政府的职能划归相关行政机构;职能调整后,要重新明确事业单位职责、划定类别,工作任务不足的予以撤销或并入其他事业单位。

按照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的改革方向和管理要求,今后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三定”规定等规范性文件时,原则上不再授权或委托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

(三)积极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

1.加快推进转企改制。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要加快转企改制,使其成为市场竞争主体。要周密制定转企改制工作方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清查、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核实债权债务,界定和核实资产,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核定国家资本金。事业单位转为国有企业的,要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深化内部改革,转变管理机制,并依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原则,与原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其国有资产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负责。鼓励事业单位转企的同时,进行产权制度改革,采取兼并、重组、股份制改造等多种形式,依法组建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转企改制单位要按规定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核销事业编制,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商登记,并依法与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或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2.制定完善相关政策。为平稳推进转企改制工作,可给予过渡期,一般为5年。在过渡期内,对转企改制单位给予适当保留原有税收等优惠政策,原有正常事业费继续拨付。在离退休人员待遇方面,转企改制前已离退休人员,原国家和省规定的离退休费待遇标准不变,支付方式和待遇调整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转企改制前参加工作、转企改制后退休的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和调整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保证离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在医疗保障方面,离休人员继续执行现行办法,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转企改制前已退休人员,转企改制后继续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障等待遇。有条件的转企改制单位,可按照有关规定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要进一步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四)深化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改革

1.优化布局结构。加强公益事业的统筹规划,推动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重大社会公益项目立项与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有效对接,为社会力量参与举办公益事业留下足够空间。打破条块分割和行政区划界限,整合职责功能相近的事业单位,提升公益服务能力。优化事业单位层级分布,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省级主要举办承担全省性、示范性或者跨区域、跨流域公益服务事业单位。

2.改革管理体制。实行政事分开,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方式,减少对事业单位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强化制定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和监督指导等职责。对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积极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实现形式,逐步取消行政级别,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保证其依法决策、独立自主开展活动并承担责任。

3.规范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贯彻落实《江苏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全面规范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机构编制管理。推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建立健全“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动态管理长效机制,用好用活现有编制资源。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事)管理、财政预算等综合约束机制。加快建立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公益性职责履行情况的定期评估制度。探索对事业单位部分岗位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办法。

4.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事业单位的法人资格管理。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探索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管委会等多种形式的治理结构,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提高运行效率,确保公益目标实现。不宜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事业单位,继续完善现行管理模式。

5.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加快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健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坚持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方向,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分类人事管理,依照编制管理办法分类设岗,实行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6.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完善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为核心,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结合规范事业单位津贴补贴,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根据改革进程,不断探索完善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分类管理办法。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逐步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和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机制。

7.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积极研究并逐步推进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政策,逐步建立起独立于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险体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实行省级统筹,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妥善保证其养老待遇水平平稳过渡、合理衔接,保持国家规定的待遇水平不降低。探索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

8.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建立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制度,考评结果作为确定预算、负责人奖惩与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据。加强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要建立信息披露制度,重要事项和年度报告要向社会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公益服务事项要进行社会公示和听证。

9. 全面加强事业单位党的建设。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党的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选好配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促进事业发展、完成本单位中心任务中的领导核心或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事业单位的贯彻执行。

(五)构建公益服务新格局

1.大力发展公益服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要,不断拓展公益服务领域,增加公益服务品种,扩大公益服务供给总量。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形成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公益服务新格局,满足全省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公益服务需求。

2.强化政府责任。按照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优先发展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基本需求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公益服务,加快构建终身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社会养老服务“六大体系”,把公益服务资源更多地向民生领域倾斜,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公益服务水平差距,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公益服务。

3.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充分发挥市场在公益事业领域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完善相关政策,放宽准入领域,推进公平准入,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和国(境)外资本,以出资创办、入股联办和民办公助、公办民助等形式兴办公益事业,或通过捐赠等形式参与公益服务。创新公益服务提供方式,采用政府购买、合同外包、特许经营、投资补贴等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医疗、科技、教育、社会福利、文化、旅游、体育等公益事业,对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在设立条件、资质认定、职业资格、职称评定、税收政策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与事业单位公平对待。

(六)完善支持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政策

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快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系,调整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构建财政支持公益事业发展长效机制,对基本公共服务范畴的公益事业优先保障。制定和完善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财政政策,形成多渠道筹措资金发展公益事业的投入机制。对事业单位的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评,严格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2.完善财政支持方式。按照国家政策和以事定费的原则,结合不同事业单位的具体特点和财力,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财政支持办法,合理制定标准,实行动态调整,健全监管制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用。对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正常业务需要,财政给予经费保障;对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根据财务收支状况等,财政给予经费补助,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

3.推进预算管理、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研究建立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体系,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编制有机结合,强化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与执行,规范政府采购操作执行行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严格收费项目和标准审批。建立健全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使用规范、安全和有效。

三、组织实施

(一)健全领导机制。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事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变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定改革信心,坚持改革方向,加强组织领导。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审议改革政策,协调处理重大问题,督促落实改革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编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的改革负总责,要抓紧建立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意见和具体办法,并抓好组织落实。

(二)加强协作配合。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机构编制、组织、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按照领导小组明确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指导做好相关工作,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所属事业单位改革的各项具体工作,妥善解决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部门要按照现行的领导体制和政策规定,继续推动行业体制改革。

(三)积极稳妥实施。坚持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的工作方针,按照有利于促进公益事业发展、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要求,注重把握改革的节奏和力度,加强统筹协调,做到条块结合、上下结合,条件成熟的可率先改革,暂不具备条件的允许过渡,不搞“一刀切”,平稳有序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严格遵守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和财经纪律,严禁突击提拔干部、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或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加强新闻宣传,把好宣传口径,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为改革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要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确保公益事业健康发展。

第4篇: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XX)5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及省编委有关安排部署,为切实解决事业单位存在的功能定位不清、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机制不活、资源配置不合理等问题,推动公益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就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核心,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稳步建立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公益服务体系。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分类改革、分步实施的原则。根据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对事业单位进行科学分类,对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确定不同的改革目标,采取不同的改革方式,制订不同的管理办法。事业单位改革按计划、分步骤、分行业稳步推进,市、县区分级负责组织实施。

——坚持明确职能、准确定位的原则。依据事业单位分类管理的有关要求,明确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功能定位,科学合理确定各事业单位的职能职责,准确界定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切实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坚持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的原则。明确政府部门与事业单位的事权界限,实行政府部门与事业单位分开、事业单位与企业分开,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公共事业,逐步推行管办分离,实现政府部门由“办事业”向“管事业”转变。

——坚持政策配套、协调推进的原则。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与公共财政、社会保障、法人治理和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等配套措施相结合,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综合执法改革、后勤服务体制改革、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实施公务员法工作相衔接,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强化监管,完善机制,增强事业单位的生机与活力。

——坚持以人为本、积极稳妥的原则。始终把提高公益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作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区别轻重缓急,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注重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先易后难、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三、改革内容

(一)开展清理规范

在对现有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情况等基础信息进行认真核实、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组织对事业单位资源进行统筹清理。未按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擅自设立的,原承担职责任务已消失、划转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消失的,承担特定任务已完成的,批准设立两年以上未正式组建或未开展工作的,等事业单位,予以撤销。机构设置过于分散、规模过小的,服务对象单一、社会效益不佳的,职责相同相近的,任务严重不足的,等事业单位,打破条块、部门界限,予以整合。对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和暂保留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重新规范其机构名称、隶属关系、职责任务、机构规格、经费来源、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内设机构和人员结构等事项。

(二)合理确定类别

在清理规范基础上,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具体分类目录另行制订。

1、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指依据法律、法规授权,按规定程序批准设立,履行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行政管理职能,纳入财政全额预算,并按照行政机构方式运行的事业单位。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指从事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营利为目的,已经实现或经过相应调整后可以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3、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指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为国家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等情况,将这类单位具体划分为两类: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划入公益一类;面向社会提供非义务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涉及人民群众普遍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

(三)分类推进改革

1、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这类事业单位的改革方向原则上是逐步将其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相关行政机构。对有法律、法规授权并按规定程序批准设立的,剥离其经营、服务性职能,划归其他机构或社会组织后,暂予保留;对无法律、法规授权,但按规定履行行政委托(含党委部门委托)手续后承担了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暂维持现状;对既无法律、法规授权,又未依法履行行政委托(含党委部门委托)手续而承担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其职能收归行政机构或党委部门,机构予以合并或撤销。此类事业单位承担的非强制性技术检验、检测及鉴定、仲裁、评估、认证等职能,逐步剥离划归其他相关机构或社会中介组织。已认定为承担行政职能、但尚未调整到位的事业单位,人事、财务、社会保险等依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实施管理。今后,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不再批准设立新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改革。这类事业单位的改革方向原则上是逐步转为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谋发展的企业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完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可由市场配置资源,条件成熟的,直接转制为企业,注销事业法人资格,核销事业编制,并依法进行企业登记注册。为平稳推进转制工作,可给予过渡期,一般不超过5年,在过渡期内,对转制单位给予适当保留原有税收等优惠政策,原有正常事业费继续拨付。转企改制可参照国有企业改制的办法,打破所有制和地域、行业、隶属关系界限,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伙制、兼并或转让国有产权等方式进行。鼓励非国有单位、个人参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改企转制。转制为国有企业的,纳入国有资产监管体系进行管理。

3、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改革。这类事业单位的改革方向是强化公益属性,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调整布局结构,优化资源配置,统筹机构设置,进一步理顺体制、完善机制、健全制度,真正激发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不断提高公益服务水平和效率,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公平的公益服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要严格控制,其宗旨、主要任务和业务范围由事业登记管理部门确定并严格监管;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证;履行责任依法取得的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由国库集中支付;募集的基金应规范管理,并严禁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要根据其工作任务科学设置机构,合理核定人员编制;这类单位所需经费由政府按照法律、法规、政策、单位业务特点和财务收支状况,给予不同程度的投入;其公益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由政府规定,其他业务活动项目与收费标准接受政府指导;其服务质量执行相关标准;在确保实现公益目标的前提下,可依法开展相关的经营活动;提供公益服务依法取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依法取得的经营性收入主要用于公益事业发展,纳入单位预算。

2015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山西省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意见 第四篇

方案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切实做好我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工作,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和《大同市市属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办法》及11月23日全市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我单位是财政拨款(财政补助、自收自支)单位,主要职能是……。人员编制数为XX名,在岗正式职工XX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XX名,管理人员XX名,工勤技能人员XX名 。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事业单位实施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要适应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以增强活力和提高服务水平为导向,以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水平合理决定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为目的,通过绩效考核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逐步完善事业单位分配制度,促进我单位创新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2、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平衡。3、实行总量调控,内部搞活。

三、实施范围和时间

实施范围 :我单位在编、在职、在岗正式职工。

实施时间 :20xx年4月1日。

四、绩效工资的核定

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与考核挂钩的原则,重点向关键岗位、 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倾斜。绩效工资总量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其比例为7:3(6:4、5:5),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所对应的职务、级别,按市人事局、市财政局统一核定标准,按月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在岗、在编人员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年底根据考核结果 ,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核定的绩效工资额度内核定。

五、绩效考核

(一)考核内容采取个人总结自评、单位考核的方式,年终对职工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办法分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内容,实行百分制办法,具体如下:

1、德(XX分)

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服从领导,听从安排;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忠于职守,顾全大局。

2、能(XX分)

熟悉本职业务及相关政策法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工作能力强,业务素质高;善于协调各种关系,具有创新精神和处事能力。

3、勤(XX分)

遵守规章制度、考勤制度,积极参与单位组织的各种活动和参与单位管理。

4、绩(XX分)按照岗位说明书,从以下几方面考核:

工作作风:责任心强、扎实主动、团结协作、尽职尽责;

工作任务:圆满高效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情况;

工作质量:完成工作质量高、协调能力强;

工作效率:快捷、稳妥、效益明显。 5、廉(分XX)

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

(二)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自评;

2、考核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听取职工个人意见,评出个人绩效考核分数,取得考核结果;

3、将职工个人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参照考核分数,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依据

考核结果,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倾斜的原则。划分若干档次进行分配,不得平均分配。

七、组织实施

我单位将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专款专用。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主管局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严格把握政策和程序,做好实施绩效工资中的各项工作,维护稳定,促进和谐 ,推动单位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方案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XX县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基层计生事业单位按岗取酬、绩效挂钩、多劳多得的考核分配机制,使绩效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倾斜,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基层计生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劳取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二)坚持向“技术含量高、风险程度大、工作负荷强、管理责任重”的一线岗位倾斜的原则。

(三)坚持“绩效考核挂钩”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考核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县服务中心和乡镇计生服务站。

四、绩效量化考核

(一)绩效考核办法

绩效量化考核实行百分考核办法。由县服务中心负责制定符合本方案的具体考核评分细则,报县局进行监督审核后,自行组织实施。

(二)确定考核结果

考核领导组汇总干部职工考核量化得分,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或召开全体职工会通报,实行考核结果与本人见面、人人签字制度,无异议后上报县局备案,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干部职工对公示的考核结果有异议时,本人必须在公示期内书面向考核组提出复议,对于考核组难以答复的问题,可经全体职工会或三分之二以上的干部职工代表投票仲裁。

(三)考核结果使用

绩效量化考核结果将同时记入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年度考核、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考核中,作为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表彰奖励、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五、绩效工资的分配

(一)绩效工资构成

基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实施后,工资称岗位绩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保留工资、绩效工资;原工资构成中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护士10%津贴为基本工资;原工资构成中的保留补贴不变;原工资构成中的统一补贴、绩效补贴、临时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部分归并为绩效工资。实施绩效考核后,将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自20xx年10月份起执行。

(二)核定绩效工资总额

绩效工资总额按各单位干部职工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和规范后津补贴水平每年到人社局核定一次。

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占70%。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奖励性绩效工资占30%.主要体现干部职工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由单位在核定的总额内根据考核结果,重点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干部职工进行倾斜;所有干部职工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和为本单位本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三)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直接打入个人帐户。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完成任务的实绩和贡献。县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30%先行提取单位一把手奖励性绩效工资后,剩余部分作为单位干部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每半年兑现一次,各单位不得超支与截留。绩效考核结果是干部职工考核周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干部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单位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干部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绩效考核结果不称职人员考核得分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不计入单位绩效考核总分)【山西省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意见】

(五)绩效工资发放

各单位要召开全体职工大会,专题通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情况,并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写出书面公示报告,上报县XX局、人社局。

经县XX局、人社局审核后,办理奖励性绩效工资审批手续。

六、考核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考核不合格的。

(2)绩效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3)本年无故旷工累计达5个工作日以上(含)的、事假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含)以上的;

(4)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5)因违法违纪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

2、单位因工作需要选派进修的人员享受同岗位平均绩效工资。

3、法定产假、婚假、丧假、因公致残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因工作需要,县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抽调到县行政部门工作的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享受同岗位平均绩效工资,抽调到其它岗位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得享受。

5、受到警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或违反国家法律而追究刑事责任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6、借调出计生系统的干部职工,由借用单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本单位同职级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发放;

7、经县局批准长期病休的按本单位同职级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发放;

七、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一)县服务中心要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所辖职工和乡镇计生站人员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和管理。县服务中心考核小组由单位领导和职工代表5人组成,单位一把手任组长,考核小组成员中职工代表不得少于1/2。考核小组平时要收集、整理单位职工的相关考核资料,切忌到考核时凭印象而有失公允。

(二)县服务中心制定本单位和乡镇服务站的具体考评细则。考评细则必须经过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讨论通过,考评细则一旦通过,一年内一般不再改动,如果运行时发现细则有明显漏洞或显失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通过上述程序通过。考评细则报县局审查,XX局认为符合规范程序的,予以审批,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三)县局把干部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将纳入各单位一把手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县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情况进行督查。

(四)县服务中心考核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程序考核的,责令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进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从严处理。凡违反有关纪律和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组织程序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八、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绩效考核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县、乡服务单位要切实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和宣传国家的方针政策,统一思想认识,让每一名干部职工都明白,实行绩效考核分配是国家用来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一种政策,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属于干部职工个人,只是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按人头、职称等进行了测算。

(二)明确任务,认真实施。县乡服务单位要依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工作职能和任务,对工作目标任务进行认真细化、分解,核定每个工作岗位的工作任务,量化指标分值,制定考核细则,由单位集体研究后,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通过报县局批准后实施。

(三)严肃纪律,公平公正。县乡服务单位要严肃绩效考核分配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负责任,不按规定程序、标准、办法考核的,不按考核结果分配的,造成绩效考核失真、失实的,实行责任追究制。考核结果及时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要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引导职工正确对待绩效考核,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诉求。绩效工资实施后,县乡服务单位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或奖金,不得突破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

方案三: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东人发[201X]17号《关于事业单位201X年度绩效工资总额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单位劳动人事和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特制定我单位201X年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和XX届X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从本单位实际出发,认真贯彻上级关于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的方针和原则,适应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的要求,在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总额调控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围绕搞活内部分配,努力建立起以岗位管理为基础,以养老保险扩面和工作业绩考核为依据,以岗位目标考核为手段的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促进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运行。

二、分配的原则

1、在绩效工资分配形式上,建立总量宏观控制、加大岗考核兑现力度的分配制度。

2、在岗位目标考核上,建立岗位目标考核、扩面目标考核和综合目标考核的立体考核制度,按月公布考核结果,实现量化考核,确保公平、合理、透明。

3、在绩效工资分配兑现上,建立重工作目标、重工作实绩、重争先创优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合理拉开分配档次,保证收入分配客观公正、科学合理。

三、绩效工资分配的范围和对象

本单位全体在编工作人员。

四、绩效工资分配的形式

按照绩效工资分配的要求,为切实搞活内部分配,强化分配的激励机制和绩效机制,适当拉开分配档次,实行绩与效挂钩,按分配工资的总额和个人基本绩效工资为基础,以量化分数来进行分配。

五、绩效工资分配的考核方法

根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达我单位的工作目标,将年度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每个人。年度工作目标分岗位目标、扩面目标和综合目标三部分。三项目标按40%、30%、30%进行量化考核。

(一) 岗位目标

按照年初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由处考核小组对科室进行考核,并由科室考核到个人。满分为100分,按完成当年本单位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情况进行考核,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的得满分;超额完成任务的酌情加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扣分标准减分。

(二)扩面目标

每年初下达每个工作人员的扩面目标,按实际完成情况兑现。

(三)综合目标

综合目标分共性目标、争先创优目标和追加目标三项。共性目标满分100分,争先创优目标和追加目标不设基本分,采用加分办法。

1、共性目标:主要指按照上级政府、部门要求完成各项中心工作任务情况;考勤情况;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情况;以及在日常生活中必须共同执行的行为规范,包括政治思想品德、遵守党纪政纪、执行规章制度、服务态度、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要求。

2、争先创优目标:主要对工作人员在围绕中心工作任务争先创优等方面制定的目标。

3、追加目标:主要考核科室或个人在主要职责范围外,完成领导交办的阶段性、突击性的工作任务。

六、考核标准

(一)岗位目标考核

处考核小组对各科室岗位目标的考核,采取分项积分办法进行。(1)科室工作协调,按各科室职责分工,对因工作失职影响其他科室工作的,每项扣1-3分;(2)科室工作目标,每项目标每减一个百分点扣0.5-1分,超额完成目标的酌情加分;(3)来信处理和来访接待,因工作失职造成社会影响的,扣当事人5-10分。

(二)扩面目标考核

处考核小组对各科室工作人员扩面目标完成情况按科室实行分阶段考核,全年统算分值,按各科室实际完成扩面目标任务的百分比计算。

(三)综合目标考核

1、共性目标采取违例扣分法。由处考核小组进行考核,满分100分。

(1)制度考核:对违反本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及上级有关规定的,每发现一例扣减当事人1-5分。

(2)考勤考核:当月迟到、早退10分钟五次以下的,每次扣减当事人5分;当月旷工一天以下的或中途擅自离岗一次半小时以下的,扣减当事人10分;当月旷工两天以下或中途擅自离岗一次半小时以上的,扣减当事人20分;当月旷工三天(含三天)以上或迟到、早退10分钟五次(含五次)以上以及中途擅自离岗两次半小时以上的,按照本单位制定的《东台市社会保险业务结算大厅规章制度》规定执行,予以待岗,待岗时间视情节轻重而定,一般为1-6个月,待岗期间不发绩效工资。

2、争先创优目标采取加分法。科室和个人某项工作受到市委或市政府、盐城市、省、国家级表彰的,分别按5、10、15、20分加分,列入综合目标考核得分。

3、追加目标采取达标加分法。对完成处领导交办的突击性工作及涉及全处面上工作的目标任务,处办公室及时记载,年终汇总,报处考核小组审核确认,酌情加分,列入综合目标考核得分。

七、组织领导

1、成立处绩效工资分配工作小组,由×××、×××、×××、×××等四名同志组成,×××任组长。

【山西省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意见】

2、建立处考核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由×××、×××、×××、×××、×××、×××、×××、×××等同志组成。

3、各科室和个人考核表格、资料等由办公室负责制发、收集、考核、汇总。

方案四:三类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调动中心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XXX,20x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建立以职工奉献精神为宗旨,以提高职工敬业爱岗精神为核心,以促进职工绩效为导向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全体职工工作积极性,打破平均主义的分配办法,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公平合理,按劳分配,优劳优酬,责重酬高”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

二、分配原则

公平合理,按劳分配,优劳优酬,责重酬高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比例

我中心在职人员6人,全年绩效工资为69816元×6人=418896元,其中全年基础性绩效工资为229680元(占全年绩效工资总量的54.8%),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为189216元(占全年绩效工资总量的45.2%)。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四部分组成,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一)月考勤奖,600元/月/人,按月发放。全年月考勤奖43200元,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2.8%;(二)月绩效奖,基数为800元/月/人,根据不同的岗位职责进行分配。正科实职、副科实职、管理八级和专技十级职员、一般工作人员(包含管理九、十级和专技十一、十

二、十三级)比例为1.3:1.2:1.1:1,按月发放。全年月考勤奖58560元,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9%;

(三)年度绩效奖,年末发放,年度绩效奖=(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3.5。年度绩效奖71778元,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7.9%

(四)其他绩效奖,年末发放,总额为15678元(未包含月考勤奖、月绩效奖、年度绩效奖扣发的金额和其他奖励),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3%。

四、考核办法

(一)月考勤奖

1、工作人员当月迟到或早退5次以内的,每次扣发50元,当月迟到或早退5次或以上的,全额扣发当月月考勤奖。无故旷工的,扣发当月全部月考勤奖;

2、当月请病事假3个工作日以内的,每个工作日扣发

50元,当月请病假10个工作日或以上的,全额扣发当月月考勤奖,当月请事假3个工作日或以上的,全额扣发当月月考勤奖;

3、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月考勤奖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二)月绩效奖

1、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扣发当月月绩效奖25%:

【山西省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意见】

①当月迟到或早退达到6-10次的;

②当月事假累计达4-6个工作日的;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扣发当月月绩效奖50%:

①当月迟到或早退超过10次的;

②当月事假累计达到7-10个工作日的;

③当月无故旷工累计达2个工作日的;

3、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全额扣发当月月绩效奖:

①当月事假累计达10个工作日的;

②当月无故旷工累计达2个工作日的;

③因工作失职或违法乱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④因工作失职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⑤工作中弄虚作假、致使工作目标完不成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4、经批准请病假的,按病假日数比例,扣发月绩效奖;

5、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每月绩效奖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三)年度绩效奖

年度绩效奖根据个人年度考核情况,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领取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年度绩效奖。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扣发当年年度绩效奖。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绩效奖部分基础上另加500元。年度累计事假超过60个工作日、病假90个工作日的全额扣发年度绩效奖。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每月绩效奖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四)其他绩效奖

加班、值班、超工作量、年终先进奖励,按规定系数比例进行统筹发放。

五、其他问题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1、受刑事处罚,或受党、团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处分期限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

2、被市级(含市级)以上效能告诫或通报的;

3、表现很差、群众意见很大的。

扣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二)国家法定的假期(如探亲假、婚假、生育假、丧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文未涉及而政策法规有规定的,按相应规定处理。

六、其它事项

本方案20xx年12月 日经职工大会表决通过,于20xx年1月1日起生效。

2015企业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山西省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意见 第五篇

方案一:企业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改善公司整体运营管理,完善公司的绩效工资管理制度,提高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强化主人翁意识、责任意识和使命感,实现员工与企业共赢的目标,公司决定开始实施绩效考核。

一、方案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恒元公司的正式员工、劳务派遣员工和返聘员工。不包括试用期员工和实习生。

二、绩效工资分配的主导原则

1、严格的“关联性”

员工收入与企业的经济效益关联的同时,也与所在部门的工作效果和个人的工作质量相关联。在严格考核的前提下确定部门与个人的绩效工资收入。

2、严格的奖惩原则

实施严格的业绩,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该奖则必奖,该罚则必罚。

3、考核结果的运用

考核结果严格与工人工资挂钩,并作为员工晋升、轮岗、降职的重要依据。

三、工资结构

月收入基本工资(固定)绩效工资(浮动)

四、绩效工资额度核定

员工月绩效工资额度月员工收入20%

部门月绩效工资额度员工月绩效工资额度(n为部门人数)

五、部门绩效考核办法

1、生产部部门考核办法

表格略

2、绩效工资计算

月绩效工资月绩效工资额度(0.5l10.5k6)

l1:公司生产经营效益系数;范围0-1

k6:部门考核系数;范围0-1

六、其他

1、试用期人员工资

试用期人员包括新招入应届毕业生和根据工作需要新招入的有工作经验的人员。

招收的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为6个月,只发给相应岗位的岗位工资,不享受绩效工资。

新招入的有工作经验的人员,试用期定为1至3个月。试用期内只计发岗位工资,试用期满合格后再行补发绩效工资。

2、实习人员工资

实习人员是指计划聘用的提前到公司实习的未毕业学生。只发给基本生活费,待实习人员拿到毕业证并被正式录用后按试用期员工对待。

3、其它奖惩

其它奖励为突出贡献奖,其它惩罚包括质量事故、安全事故、设备事故,具体考核办法另外由相关考核部门规定。

4、工资发放

工资发放分两次进行,每月5日前由企管部做表,发放员的工月基本工资;每月20日由各基层单位做表,上交企管部汇总,发放员工的月绩效工资部分。

5、本文件自发放之日生效,解释权归企管部。

方案二:XXXXXXXX有限公司绩效挂钩考核方案

为激发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体现多劳多得、奖勤罚懒的分配机制,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分配原则,依据公司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资构成

1、现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补贴(岗位补贴、工龄工资、全勤、知贴、生活补贴、中艰津贴、电话费)、奖金组成。

2、增调部分

为使加班、外勤等补助核报工作程序简化,本着人均增加的原则,现实行量化管理,维护服务部门在岗人员700元

/人/月,技术业务部门在岗人员600元/人/月、行政管理部门在岗人员500元/人/月。

二、工资核发

1、基本工资、补贴和奖金(80%)由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按月核发。

2、绩效考核奖金由现奖金的20%和增调部分组成。

三、考核方式

考核领导小组对部门按季度考核。

四、考核程序

依据公司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各部门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

1、部门考核、自查。

各部门每月按照部门考核办法对员工绩效考核奖金先行按100%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及奖金发放情况报分管领导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核发;部门负责人绩效考核奖金先行按100%由人力资源部、财务部核发。各部门每季度根据考核内容、标准和要求,对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向分管领导汇报审核后,向考核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报有关资料。

2、考核领导小组考核。

考核领导小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重点抽查、查阅资料、听取部门正职汇报、副职补充等方法,逐项考核确认,量化打分,形成考核意见,并写出初步考核报告(含绩效考核奖金发放比例)。

3、确定绩效考核奖金发放比例。考核领导小组向经理办公会提交考核报告,经理办公会确定部门考核结果(作为部门负责人的考核结果),并公示三天。

4、二次调整。

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确定的部门考核结果,对部门负责人绩效考核奖金进行二次调整核发。各部门根据公司确定的部门考核结果及部门月考核结果,对员工绩效考核奖金进行二次调整,在部门公示一天后报人力资源部调整核发。

五、其他事宜

1、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各自的员工绩效考核办法,经全体员工讨论通过,提交分管领导审核后报考核领导小组通过后执行。

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岗员工。

3、分公司绩效考核办法根据各自实际参照执行。

4、本办法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方案三:大同市XX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切实做好我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工作,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和《大同市市属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办法》及11月23日全市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我单位是财政拨款(财政补助、自收自支)单位,主要职能是人员编制数为XX名,在岗正式职工XX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XX名,管理人员XX名,工勤技能人员XX名。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事业单位实施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要适应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以增强活力和提高服务水平为导向,以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水平合理决定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为目的,通过绩效考核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逐步完善事业单位分配制度,促进我单位创新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2、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平衡。

3、实行总量调控,内部搞活。

三、实施范围和时间

实施范围:我单位在编、在职、在岗正式职工。

实施时间:20xx年4月1日。

四、绩效工资的核定

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与考核挂钩的原则,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倾斜。绩效工资总量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其比例为7:3(6:4、5:5),基础性绩效工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所对应的职务、级别,按市人事局、市财政局统一核定标准,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在岗、在编人员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年底根据考核结果,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核定的绩效工资额度内核定。

五、绩效考核

(一)考核内容

采取个人总结自评、单位考核的方式,年终对职工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办法分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内容,实行百分制办法,具体如下:

1、德(XX分)

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服从领导,听从安排;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忠于职守,顾全大局。

2、能(XX分)

熟悉本职业务及相关政策法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工作能力强,业务素质高;善于协调各种关系,具有创新精神和处事能力。

3、勤(XX分)

遵守规章制度、考勤制度,积极参与单位组织的各种活动和参与单位管理。

4、绩(XX分)

按照岗位说明书,从以下几方面考核:

工作作风:责任心强、扎实主动、团结协作、尽职尽责;

工作任务:圆满高效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情况;

工作质量:完成工作质量高、协调能力强;

工作效率:快捷、稳妥、效益明显。

5、廉(分XX)

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

(二)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自评;

2、考核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听取职工个人意见,评出个人绩效考核分数,取得考核结果;

3、将职工个人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参照考核分数,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

依据考核结果,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倾斜的原则。划分若干档次进行分配,不得平均分配。具体为:

(一)XXXX

(二)XXXX

……

七、组织实施

我单位将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专款专用。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主管局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严格把握政策和程序,做好实施绩效工资中的各项工作,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推动单位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2016情况报告格式范文
山西省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意见 第六篇

第1篇:学院安全大检查情况报告

为贯彻落实xx大学《关于在全校开展安全大检查的紧急通知》的文件精神,根据校领导指示,结合我院既定安全工作部署,学院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成立学院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党总支书记xxx担任组长,院党总支副书记担任副组长,教师等担任小组成员。此次安全大检查的重点是教室、实验室、资料室、学生宿舍等的安全及防火、防盗情况,加强对学生特别是新生的防火防盗防诈骗防渗透等方面的安全教育。xx学院高度重视院安全问题,对各方面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做了大量的防范工作,从检查结果看,整体情况是好的。现将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院师生的安全意识有了明显的提高,安全教育已形成了一个良好的氛围,学院日常安全检查工作更加落实到位,全院协同配合更加积极主动,我院的安全工作形成一个以宣传教育为基础、以防范为前提、以强化检查为手段而行之有效的较为完善的安全工作机制。

通过检查,我们发现重点部位的安全状况较以往有了较大的改善:

1、学院固定教室窗明几净。学院安全大检查小组加强对学院固定教室内门窗、暖气、多媒体、电器等设施的检查和防控,确保教室内的防火、防盗设施的完备情况,为学生创造良好、安全的学习环境。

2、学生宿舍安全、整洁。学院安全检查小组重点检查了学生宿舍的防火和防盗情况。学生宿舍存在使用电炉、煤气炉、酒精炉、乱接、乱扯电线等违章使用电器和违章用火的现象基本得到了遏制;对学生宿舍的消防设备和防盗门窗进行了全面检查,确保学生宿舍的安全;加强了对学生特别是新生的防火、防盗、防诈骗、防渗透的安全教育。

3、实验室、机房设备先进、管理完善化。学院安全检查小组重点对学院媒体准备实验室、数字化工作流程实验室、数码实验室、等的仪器设备、安全用电和药品、药剂进行安全检查。根据实验室使用规范,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4、学院资料室管理规范化。学院安全检查小组重点检查了资料室的设备管理情况、资料使用制度及防火和防盗情况,确保学院资料室的设备管理的规范化、资料齐全化、整齐化、安全化、完善化。

5、新生的安全教育更上一层楼。鉴于新生对大学生活了解有限,防范意识不高,在新生开学之日,我院就为学院新生发放甲型h1ni流感防护温馨告知宣传单,保护了广大师生的生命健康安全;随后,在军训活动中,加强对新生的安全知识教育;通过开会交流,增加学生在生活中有关防火、防盗、防诈骗、防渗透的安全知识,促进安全大检查工作顺利展开。

二、从检查情况看,学院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也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还是存在以下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

1、公共消防设施仍然存在不足,部分消防栓箱玻璃和消防指示灯(牌)遭损、个别灭火器压力不足等。

2、学生宿舍还存在个别使用违章电器的情况,存在安全隐患。

3、教室部分多媒体及机房部分电脑不能正常使用,存在使用安全隐患问题。

三、针对以上问题,院领导高度重视,认真抓好隐患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召开了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制定了以下整改措施和办法:

1、严格按消防安全规范要求维护和配置消防设施,保证落实到位。

2、经常对学生宿舍的电器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的专项检查。

3、强化学生宿舍日常检查制度,加大查处力度,学院继续完善对学生进行安全工作的思想教育工作。

在此次安全大检查工作中,学院本着对学院广大师生员工负责、对学校负责的态度,认真组织、周密部署、严格落实责任、边查边改、彻底整改,不断完善各项安全防范工作制度,确保各项任务有效的落实。营造了安全、文明、有序的校园环境、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xx学院

第2篇:改革试验区建设项目进展情况的报告

2016年,教育部确定德阳承担“探索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任务。两年来,德阳市在教育部,四川省委、省政府以及省教育厅等省级部门的支持下,精心谋划项目建设,科学制定实施方案,以重点工程为引领,建立高效工作机制,全面推进高职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基本情况

(一)德阳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德阳地处成都平原西北部,1983年建市,辖旌阳区、广汉市、什邡市、绵竹市、中江县、罗江县6个县(市、区)和1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面积5911平方公里,人口390.5万。德阳历史悠久,人文荟萃,是全国优秀旅游城市,拥有“长江文明之源”的三星堆古蜀文化遗址,西部第一、全国第三的德阳孔庙,全国“四大年画”之一的绵竹年画以及三国遗踪庞统祠等一大批人文自然景观。德阳工业基础雄厚,是中国重大技术装备制造业基地、国家首批新型工业产业化示范基地、联合国清洁技术与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国际示范城市。德阳区位优势明显,是成渝经济区和成都平原城市群的重要城市,是成绵乐发展带的组成部分,在成渝经济区“双核五带”总体布局中占据重要的地位。2016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137.4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584.3亿元,财政总收入258.8亿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9371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831元。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经济总量继续保持全省前列。

(二)教育事业发展情况

德阳市现有各级各类学校839所,在校学生53.52万人,有教职工3.3万人。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教育改革发展,始终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加大对教育事业的投入,优化教育布局结构,努力改善办学条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深化教育改革,促进了全市教育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2016年,德阳高水平通过国家“两基”督导检查,民族教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等进入全国先进行列,“警校共育”经验在全国推广。德阳是四川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辖区内有高校6所,除本科院校中国民航飞行学院以外,有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工业管理职业学院5所高职学院,占83.3%;高校在校本专科学生近5.9万人,其中高职在校生4.5万人,占76.3%,德阳是唯一拥有2所示范高职学院的地级市;区域内有中职学校20所,其中,国家级重点或示范性中职学校8所,在校生6.5万人。

(三)高等职业教育贯彻落实国家规划纲要的情况

2016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和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工作会议精神,在省教育厅的指导下,紧密结合省委、省政府“两个加快”的战略部署,以转变思想观念为先导,以创新体制机制为重点,以实施重大项目为引领,以健全质量保障体系为抓手,着力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一是注重抓思想观念转变,确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二是注重抓体制机制创新,激发高等学校办学活力。三是注重抓重大项目实施,提升高等教育整体水平。四是注重抓专业结构调整优化,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五是注重抓质量监控机制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

二、“探索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改革试点的执行情况

(一)强化领导,健全机制

一是健全工作领导机构。为加强试验区建设工作组织领导,2016年4月,市政府建立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教育局、发改委、经信委、财政、建设、国土等市级部门、高职学院、区域部分大中型企业负责人任成员,负责试验区建设组织领导、重大问题研究与决策。二是健全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协调会议制度。遇重大问题召开联席会议,涉及跨部门、跨行业、跨管理权限、跨体制事项召开协调会议。领导小组在市教育局设立了办公室,由市教育jú长任主任、分管jú长任副主任,由市职业教育中心负责日常工作推进。

(二)科学谋划,高效推进

一是科学制定试验区建设总体实施方案。在方案制定过程中,我们做到三个结合:紧密结合《国家中长期教育体制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对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的要求,紧密结合高等职业院校自身发展需求,紧密结合德阳“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德阳“一三五八”发展战略对职业教育的要求。经充分论证,2016年4月,市政府正式出台《德阳国家高等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实施方案》。该方案上报教育部和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受到领导和专家的充分肯定。二是精心指导院校制定子项目实施方案。市教育局和试验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多次派员深入辖区内高职院校、部分企业和中职学校调研,对子项目实施方案的制定进行论证和指导,明确各自的试点任务、阶段目标和保障条件。目前,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完成《德阳重大装备技术制造业产学研示范园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完成《四川建设职业教育集团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和四川警安职业学院完成《德阳职教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四川航天职业技术学院完成《四川航天职业教育联盟建设实施方案》。三是高效推进项目建设工作。为强力推进试验区建设工作(

三、着力五个探索,试验区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一)探索高职产学研园区建设,服务德阳重大装备制造产业

试验区建设重点工程——德阳重装产学研园是国内第一家面向重装产业的高职产学研园区,以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为建设主体,计划投入3亿元,建成后,将成为高校、重装企业及配套中小企业、科研机构的利益共同体,成为技术研发与应用协同创新的平台,成为学校和企业高端技术人才的培养平台。目前,该园区已完成规划用地500亩的征用,新建5500平米的材料工程中心,完成建设规划以及管网和道路建设的基本工程,完成设施设备购置和调试,市政府支持建设的下穿隧道也即将完工,完成“德阳市中小企业窗口服务平台”、“德阳市装备制造业产业集群窗口服务平台”申报,并通过工信部和财政部评审,并得到大力支持。

(二)探索高等职业教育集团建设,试点共建共享新机制

四川建设职业教育集团和四川航天职业教育联盟,是试验区率先探索高等职业教育集团发展试点的重点工程。四川建设职业教育集团以省建设厅和德阳市政府共建为基础,以四川建院为建设主体,吸纳省内外建筑院校、建筑行业企业和科研院所等102家成员单位,融产学研功能为一体,中职高职相互衔接的区域大型职教集团。四川航天职教联盟以四川航天职业学院为主体,立足服务于航天和国防军工产业,由普通高校、职业院校、航天与国防军工企业、科研机构组成,今年7月6日正式成立,成为国内大型的跨省、跨区域、跨行业、立体网络式的的职业教育联盟。

(三)探索高校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示范工程建设

为服务于德阳创建国家社会管理创新示范市建设,大力培养社会管理专业人才,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和四川工业管理职业学院(原四川警安职业学院)率先在全国高校开展职教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示范工程建设,目前进展顺利。2016年,四川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完成社会管理专业的调研和申办,今年已正式招生。两校注重与行业紧密合作,采用订单式培养社会管理专业人才,提高培养质量,利用资源优势,大力开展社会管理人员培训,为省司法厅、市司法局、旌阳区司法局培训警务人员年均800人次,培训其他社会管理人员年均1200人次以上。四川工业管理职业学院与罗江县签订共建高等教育园区协议,打造农业新技术示范园和大学生创业园,该项目已获省发改委立项。

(四)探索中高职衔接试点工作,促进中高职协调发展

在省教育厅等主管部门的支持下,我们率先进行中高职衔接工作试点。试验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多次召开座谈会,并以问卷调查等方式深入了解中高职院校对中高职衔接人才培养方案的意见和建议。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两所国家示范高职院校制定8个国家示范建设专业的中高职衔接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和质量评价体系,今年通过“单独招生”,向区域内中职学校普通毕业生和藏区“9+3”学生投放招生计划。

(五)探索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完善高等职业教育结构

高职试验区优惠的政策环境吸引部分高校到德阳发展,设立校区、开展协同创新、共建产学研园区等,进一步完善了德阳的高等职业教育结构,为在德阳率先探索构建现代职教体系,培养从初职到中职到高职乃至职业教育应用型本科、学士、硕士及以上高端人才创造了条件,提升了服务产业和社会的能力,也为德阳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特别是亭江新区建设注入活力。目前,已经进驻或即将进驻德阳的高校有:四川大学与德阳市政府和区域大型企业开展协同创新体系建设,计划在德阳设立产业研究院和德阳校区,联合开展技术研发、应用和推广以及高端人才培养工作,以省商贸学校为依托设立的四川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德阳校区正式挂牌,率先开展高端职业人才培训等;广汉市政府与四川师范大学共建的广汉科教园区即将峻工,届时四川师范大学职业技术学院入驻,将与广汉职业中专学校开展联合办学,探索人才一体化培养模式;四川省卫生学校在德阳征地800亩,筹建四川护理职业学院,目前正在进行征地前期准备工作。

四、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一)职教资源整合问题

德阳在统筹区域职教资源方面做了许多努力,积累了省市共建、政企共建、体制创新(民办公助、公办民助)经验在省内外推广,但在发展职业教育的过程中,我们依然存在职教资源分散问题,高等职业教育分属省级不同部门主管,中等职业教育也分属省、市、县(市、区)和企业,政府的很多部门也都有职教培训资源。如何将不同职教资源有机整合在一起,统一管理,统筹规划,统一使用,更好地服务于产业结构调整和重点产业发展、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和社会发展,将是德阳下一步继续研究的问题。

(二)职教体系建设问题

当前,职业教育在学历层次上,只有中职和高职两个学历层次,存在互不相通或通道极窄的情况,已经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职业教育的需要,不能适应现代产业对高素质、高技能型人才的迫切需要。在探索现代职教体系建设的过程中,我们觉得以地方政府来推动存在很大的难度,取得的效果也很有限。我们建议,以国家层面搭建现代职教体系的各个框架,完善从中职到高职乃至应用型本科及以上学历;允许条件具备的高职学院举办专业学士、专业硕士乃至专业博士班;扩大五年一贯制的中高职一体人才培养方案,在人才培养目标、课程体系、教学计划、培养模式、师资管理等方面实现有效对接;在高职和应用型本科院校中设置更高层次的培训课程,满足受教育者和产业发展的需要。

(三)校企合作推进问题

在推进校企合作的工作中,我们发现以地方政府出台支持政策、搭建校企合作平台往往是点对点、缺乏长效性,普适性。建议从国家层面,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实施国家战略的基础,列为国家行动,明确企业既是职业教育的受益主体,同时也应是职业教育的办学主体之一,在税收和用工等方面鼓励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发展,以立法的形式推进校企业合作,推动职业教育与经济更好地互动发展。

(四)就业准入落实问题

当前,我国普遍存在着农民工、职业院校学生甚至本科生同抢一碗饭的情况,归根结底是因为没有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度。这也是造成校企合作企业主动性不高,职业院校在社会的吸引力低的一个主要原因。就业准入提了很多年,但受这样那样的原因制约,没有真正贯彻落实。要进一步提高技能型人才的劳动待遇和社会地位,在全社会营造尊重普通劳动者、重视技术技能、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氛围,就必须落实就业准入制度。

(五)职教投入立法问题

当前,我国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尚不系统,中央财政资金往往以大的项目形式下达到地方和学校,如国家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职教中心建设项目、国家级示范中职和高职建设项目等,民办职业教育的投入也相对不足,有时还受到体制的阻碍。在推进试验区建设的过程中,我们在出台支持政策时,也会受到管理权限、扩权强县等因素而导致的财政分列问题,“有心无力”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建议从国家层面制定有关职业教育投入的法律法规,确保包括民办职业教育在内的职业教育稳定投入,明确地方政府发展区域职教(包括高职)时的投入责任。

第3篇:全国农资打假督查情况报告

根据全国农资打假专项斗争部际协调小组第三次会议的决定,由农业部牵头,会同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供销合作总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监察部等部局,开展农资打假联合行动。十月份,对全国14个省进行了联合督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今年农资打假工作的总体情况

《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活动联合行动》的通知下发后,农业部、公安部等五部局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农业生产资料打假联合行动的通知》,就农资打假联合行动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具体的部署。各地各部门迅速行动,密切配合,落实责任,在全国范围开展农资打假联合行动。经过几个月的工作,农资打假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据对14省的统计,今年农资打假共出动检查人员33.1万余人次,检查各类农资市场1.3万多个,检查各类农资经营网点、门市部27.2万个,检查各类农资生产企业2.46万家,捣毁各类农资制假售假窝点1342个。共查处违法违纪案件31326起,涉案货值5.01亿元,其中10万元以上的案件190多件。查处不合格种子398.1万公斤,劣质肥料2.5万吨,假冒伪劣、禁用和过期不能使用的农药36.85万公斤,伪劣兽药1万多公斤,各种无证冒证和伪劣农机及其零配件16万台/件。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6亿元。

工作中有以下比较成功的做法:

(一)领导重视,组织工作得力

各地参与农资联合打假部门的领导都较重视农资打假工作,大多数地方成立了农资打假协调小组,设立了农资打假办公室,明确了专职人员,公布了举报电话,将农资打假列为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内容。各省农业厅把农资专项打假作为重点工作抓,以此来促进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职能转变,发挥行政监督职能作用,为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服务。形成了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部门相互配合开展农资打假的局面。

为了确保农资打假专项斗争顺利开展,各省认真贯彻国务院、有关部局关于农资打假工作的精神,及时将有关精神传达下去,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通过联合发文,召开会议等方式安排农资打假工作。

(二)综合执法,农资打假工作逐步规范

近年来,许多地方实行农业综合执法,探索农业行政执法新的运行机制。福建、江苏、贵州等省农业厅成立了农业执法总队。湖南省农业厅今年从厅内各有关执法单位抽调了16名执法人员组成农资打假队伍。全国有77个地(市),815个县(市)成立了农业执法支队、大队。在今年的农资打假专项斗争中,发挥了“主力军”的作用。山西省为了加强农业执法机构建设,今年2月省委、省政府办公厅以晋办发〔2001〕9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加强农业和农村法制建设的意见》,要求各级农业部门结合市(地)、县机构改革,按照“先行试点,先易后难,分步实施,逐步到位”的步骤,力争三年内在全省全面实施集中综合执法,使农资市场的监管经常化、规范化。

四川省成都市编委专门发文组建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落实编制20名,市政府发文进一步明确了编制、人员管理(按公务员管理)和经费问题(纳入财政预算)。该市执法大队成立后,2000年就查处违法案件650起,比1999年增长60多倍,没收、转商假劣农资产品32.4吨,是1999年的6倍;2001年1-9月,查处违法案件1086起,比2000年同期增长30%;没收、转商假劣农资产品94.9吨,比2000年增长192%。

(三)广泛宣传,营造农资打假氛围

为使农资打假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各地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了对农资打假工作的宣传力度。不少地方在电视台、电台、报纸上开设了农资打假专栏,加强种子、农药、肥料、兽药、饲料等农资方面法律规章的普及和宣传,报道农资打假活动信息,并对大案要案、典型案件进行跟踪报道,对制假售假窝点进行曝光。

浙江省农业厅召开了三次农资打假工作新闻发布会,各新闻单位多次派员参加省执法检查组,赴各地进行现场采访和报道。河南省共出动宣传车3865车次,悬挂条幅760个,张贴标语53670条,在广播、电视、报刊上播放、刊登农资打假信息849次,举办大型咨询活动87次,印发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27.91万份。福建省执法总队在省电视台制作了7个农资打假专题节目。广东省农业厅召开了由省工商、质量技术监督、公安、供销社领导与执法人员和新闻记者参加的销毁假劣兽药、饲料及添加剂现场会,公开销毁查获的假劣兽药、饲料及添加剂近100个品种,共25吨,货值100多万元。

(四)突出重点,抓好关键时段的整治行动

江苏省农林厅先后组织开展了5次专项整治行动,在春播期间,开展了以春播用种、夏季作物用肥、春季畜禽用药、饲料为重点的春季打假护农大行动;夏季与省质监局联合开展了肥料专项整治行动;7月至9月开展了农药市场专项整治;8月至10月部署了全省畜牧行业生产资料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秋季开展了以小麦、油菜为重点秋播种子专项整治行动。浙江省农业厅针对养猪户和饲料经销户使用违禁药物、私屠滥宰、违规经营病猪等现象,开展了“劣病毒”猪肉专项整治工作。河北采取整治重点市场,按农时季节,适时开展专项斗争的方式推进农资打假工作。种子整治的重点是玉米杂交种子和抗虫棉种子,主要集中在石家庄市和保定市种子市场以及棉花集中产区;农药整治的重点是“三证”不全、假冒伪劣以及国家禁用的产品,主要集中在农资专业市场以及生产工艺落后、群众投诉较多的农药生产厂;肥料以复混肥料、叶面肥、微生物肥料为重点,以登记证号、产品标识和使用说明为主要内容,主要集中在专业市场;农机及零配件集中检查生产和销售企业(网点)、农机维修市场和有影响的农机市场集散地。

(五)集中力量,加大大案要案查处力度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积极与工商、质监、公安、供销社、经贸委等部门紧密合作、协同办案、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江苏省公安系统全年出动2000多人次进行农资打假执法活动。四川、重庆两省(市)都十分重视大案要案的查处,四川省查处典型案件16起,重庆市查处典型案件6起,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的四川宜宾县水稻种子案、重庆国威农药案和四川省武胜县杂交玉米种子案等三起案件都迅速按有关法律程序进行了查处。

农资打假涉及的范围广。各省在整顿和规范农资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农业、技术监督、工商、公安、监察、畜牧、饲料、农机、供销等部门互相配合,立足本职,积极行动,共同开展打假整治工作,形成了合力,使农资打假效果显著。湖南省华容县制售假农药案的侦破就是技术质量监督部门依法查处,公安、监察、农业等部门密切配合,各部门联合行动取得的成果。经侦查,犯罪嫌疑人到案发为止,已产销杀虫脒170多吨,销售货值71万多元。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收审,涉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多人受到党纪、政纪处理。

针对农资打假工作的特点,为提高办案速度,提高办案效果,各级农业部门无论在市场检查还是在典型案件查处过程中,都主动取得当地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公安等部门的支持和配合。河北今年查处的标值10万元以上的大案要案,基本上都是农业、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联合办案,相互支持,积极配合的结果。山西省农业部门在工商、公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整顿忻州市忻府区奶牛市场取得了良好效果。

(六)依法行政,确保农资打假工作持续健康进行

为了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各省加快了一些配套法规的建设,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了打假人员的素质。许多省根据《种子法》、《渔业法》、《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先后出台了可操作的配套的地方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为了规范行政执法工作,一些省还建立了农资打假工作制度。如江苏省农林厅建立了打假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县农业局每周五报市局,市局每周一报省厅,对于重大突发情况和重大事件即查即报,并根据事态进展随时续报。为确保农资打假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各省还加大农资打假工作督查力度。江苏省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一级督查一级的方式今年已组织了两次督查活动,除检查面上工作外,重点对领导批办案件、上级交办案件、大案要案进行督查。

【山西省事业单位改革指导意见】

为了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各地举办了形式多样的培训班。河北省今年组织了1095人次的种子法知识培训和576人次的种子检验知识培训。山西省农业厅今年举办了5期执法人员培训班,有1200名市(地)、市县执法人员和分管农业执法的领导参加了培训。

一些省制定了农资投诉(举报)案件的登记、处理程序等制度。使农资打假案件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结果。

福建省农业执法总队印发了《福建省农业执法总队科室、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及内部管理规定》,包括了总队科室的责任制,人员岗位责任制、人员工作守则、“十不准”规定、学习制度、办公室管理制度、队务会议制度、受理投诉或举报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外勤执法人员岗位工作制度、罚没物品交接管理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案件受理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文件或文书管理工作人员岗位工作制度等17项。

二、农资打假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资市场、农资产品问题仍很严重

从督查情况看,农资管理和打假面临的形势仍很严峻,由于农业生产资料,量大面广,假冒伪劣由来已久,并逐年呈蔓延趋势,许多领域的问题积重难返。虽然今年全国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农资打假行动,但还有许多值得研究和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是农资经营主体不规范。目前农资市场无证经营或超越经营范围的现象仍然很突出,不具备经营资格和经营条件而挂靠经营的现象比较普遍,非法经营者在农资销售旺季走村串户销售农药、化肥的现象比较严重。

二是经营行为不规范。销售过期、失效农药和劣质种子坑农害农的现象不断出现;农资和百货混合经营现象不在少数。兽药经营中的主要问题还有兽药、人药同时经营的现象。所有这些,都不同程度地影响着农资市场的经营秩序,如:

(1)无证生产和造假状况还比较突出。制假售假活动由公开、半公开向地下、半地下,组织性、隐蔽性、对抗性增强,手段趋向智能化,增加了打假工作的难度。

(2)假冒伪劣农资充斥市场的状况尚未根本扭转。农业部今年春夏对市场上的农药质量抽查结果显示,不合格农药为16%,有1/5的单位经营了不合格农药,这些是在合法的经营单位里抽出的登记过的农药产品,非法生产和经营的假劣农药就更多了。据陕西省畜牧部门抽查,“九五”期间,兽药质量抽检合格率为77%;近期对市场质量抽检合格率为50%。青海省西宁市经销的蔬菜品种近百种,但通过审定的只有20多种,大部分种子没有生产许可证,没有标签。

(3)农资产品标签不规范。农业部今年抽查了2586个农药标签,不合格率为54.6%,有的地方农药标签不合格率高达80%。有的擅自修改已审定的标签内容,有的扩大使用范围,有的盗用、冒用他人登记号,有的用一个登记证用于多个产品,还有的采用光写商品名而不写含量和使用情况等欺骗手段坑害农民,严重干扰了农药市场的正常秩序,危害了农民利益和农业生产安全。引起了农民与合法生产企业的强烈不满,国务院领导对此高度重视,责成农业部立即进行整顿。

(4)误导消费的广告多。主要是兽药和农药表现最为突出,虚夸产品质量的不少。有的企业还用“农业部推广新产品”、“中国农学会推荐产品”等来误导消费者。

(二)少数农业部门对开展农资打假的认识还不到位,执法意识薄弱

一些地方认为农资打假是工商、技术监督部门的事,和农业部门关系不大,有的地区和县级农业部门甚至放弃法定职权,不闻不动,根本没有安排部署和组织检查。农业各行业之间发展也不平衡,地区间发展也不平衡。

(三)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严重

由于受利益的驱使,一些地方对农资制假售假不仅不打击,而且还加以庇护。如有的农药生产厂家在生物农药中添加大量化学农药,使用在禁止使用的作物(果菜)上,坑害消费者。当检查发现后,地方出面说情、辩解,难于处理。另外,农业部门内不少单位也经营农药、兽药、种子、肥料、农机及零配件等,有不少单位,既进行经营活动,又有管理职能,还有的审批、登记、检测、监督集一体,使本应互相制约的监督机制失效。

(四)农资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在农资打假中,发现的一些问题按现行的农业法律法规无法处理,如化肥、农机质量管理等尚缺乏相关的法规和强制标准,农药、饲料、水产种苗等其他农资管理相应的配套办法或实施细则也要修订和完善。渔药、渔具市场的监管不明确,个别地方存在空白。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原有的一些农资产品管理法律法规已不适应当前农资生

产和市场监管的要求。

(五)参与农资执法的机构多,执法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

国务院抓农资执法、打假的机关如工商、技术监督、供销和农业部门等多个单位。农业部门内又分散在种子、土肥、植保、蚕种、畜牧兽医、饲料、农机、渔业等多个机构。但真正对农资市场和生产单位的执法起震慑作用的不多,力量分散,多部门协调困难,责任不明确。适应农资执法特点要求的,既具备必要的专业技术知识和较强的法律素质,又具有为人民服务宗旨观念和较强的职业道德水准的执法人员缺乏。

督查中也发现一些地方部门之间配合得不是很好,案件主办单位与协办单位沟通不够。有的省反映,由于各部门各自行使管理职能,缺少沟通与协调,往往出现多部门对同一行政管理对象多次检查的情况,生产、经营单位意见很大。此外,农资打假工作多部门操作,部门之间通气不够,发文多,部分内容交叉重叠,形式主义的东西也不少,工作实效不高。有的反映泛泛的执法检查多,实际查处的案件少。农资质量抽检工作开展不够,结果公开不够。多数地方的农资执法,仅仅检查销售机构,从销售机构查出农资产品质量问题时,对销售者做出处罚后便草草收兵,不再顺藤摸瓜,追究更深背景和生产者的责任,使更大违法者逃避

了法律制裁,制假售假的源头未得到有效控制。形成了农资违法案件中,小案多,大案少的假象。

(六)农业行政执法缺乏必要的经费和装备,执法机构不健全,执法队伍不稳定

各地普遍反映,缺乏农资打假专项经费,缺少必要的交通、通讯、取证等工具,抽样检查、假劣产品的销毁、联合执法等系列费用难以解决。参加农资打假的人员大部分是临时从各系统抽调的,执法意识不强。

基层反映,上级多头管理,缺乏统一的系统的农业行政执法指导,影响了农业执法的顺利进行。

三、农资打假工作的改进意见

(一)从“五不放过”入手,找准农资打假切入点

这次督查组共带回102个需要督办的案件,至目前已有85个查处完毕,剩下的17个,还将继续督办。有关领导批转的案件有10起,有9起通过督办已依法查清并进行了处理,还有1起正在查处中。各地投诉的转有关业务司局的案件10件,已有1件查清,其余9件正在追查中。

我们将对这些案件进行分类总结,追根溯源。

在大案要案查处过程中,各级农业执法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的同时,对于该移送司法机关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并与司法机关保持密切联系,了解案件的处理结果,还要认真查清伪劣农资源头和流向。对于源头非本省、市、县辖区范围内伪劣农资,要及时向有关省或市、县通报情况,请其他省或市、县查清和处理,或请上级单位处理。

要做到查处的案件有始有终,办事程序规范,档案齐全。对领导批示的重大案件,要及时研究处理,做到件件有结果。

(二)建立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新要求,尤其是我国已加入WTO的新形势,建立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是十分迫切和完全必要的,这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目前的农资打假方式只能是暂时的应急措施,今后要从机构设置、人员调配、管理机制和经费保证等方考虑这个问题。

在当前农资市场秩序混乱,假冒伪劣农资猖獗的严峻形势下,组织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打假是不可少的。因此,九个部委要继续加强部门间协作,建立联合打假的长效机制,进一步认识农资打假的重要意义,在农资打假方面形成合力。在联合执法检查过程中,各单位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在执法过程中各负其责,如技术监督部门主要负责好从源头打假和从源头抓质量的工作,工商部门检查营业执照和市场秩序等,农业部门检查经营许可证和生产许可证以及产品的包装标识等。

(三)健全完善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

结合我国加入WTO后,当前正在清理修改有关行政法律法规文件之机,加速健全完善农资市场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有的省反映,一是尽快制定肥料法;二是出台农机管理、水产种苗等方面法律法规;三是修改《农药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四是制定农药、兽药、种子、肥料等包装标签准则,统一标签规范等。

(四)农资打假的当务之急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加大农资打假案件的查处力度,关键的是要有健全的执法队伍,大量农资案件的查处需要专职农业执法队伍负责。这是在新形势下,赋予给农业部门的一项新的重要的职能。目前农业执法队伍很薄弱,近两年各级农业部门在农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如把原来比较分散的农业行政执法职能集中起来,实行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建立专职农业行政执法队伍,就是一个成功的经验。从各地实践的情况看,农业综合执法是值得推广的。各级农业部门应结合机构改革和调整,理顺各相关机构的管理权限,明确责任。避免部门间或部门内执法不一致,造成多头执法,损害国家形象。各相关执法部门均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

(五)加强监督管理,规范执法程序,严格依法行政

一是依法开展农资市场准入工作。对实行许可证管理的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要依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对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不予办理生产经营许可证。工商机关结合企业登记注册、年检换照等工作,对农资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对违法生产、经营者,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实行许可管理的农资产品,农业部门要认真进行检验、实验、鉴定,对不符合条件和质量标准的,不予办理产品许可、登记手续,不允许进入生产流通领域,从源头上防止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农资产品进入市场。质监部门要按照国务院领导关于从源头打假和从源头抓质量的要求,切实负起责任,加快研究制定必要和有效的管理措施,确保不合格农资产品不出厂。

二是建立农资打假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要对农资打假工作不力,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领导干部和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三是建立农资打假执法情况报告制度。各级农资执法机关要建立农资打假情况月报或季报制度,逐级上报农资打假工作情况、遇到的主要问题、大案要案情况等,以便及时指导和协调。

四是要严格执法,依法行政。执法一定要严,不能以罚代刑,以情代法,不追源头,不追究相关责任,包庇纵容,甚至知法犯法,否则就无法开创农资打假的新局面。

(六)保证农资打假经费

农资打假应有专项经费,建议国家把农资打假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设立农业行政执法财务项目,解决联合打假日常工作开支,用于购买必要设备及举报奖励等。

第4篇:县农村公路建设情况报告

为了全面推进我县农村公路建设,圆满实现“决战x年农村公路建设”的各项目标任务,县委、县府高度重视,慎密部署,狠抓落实,全县农村公路建设正稳中有序,高质推进,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农村公路建设基本情况

宣汉县地处大巴山南麓,幅员面积4271平方公里,辖54个乡镇,497个行政村,总人口118万(其中农业人口占90%)。全县公路总里程4013公里,占综合运输网总里程的88.9%,其中上等级公路有507公里。从整体看,全县交通建设发展仍然滞后,上等级公路仅占总里程的13.6%,路面铺装率仅占总里程的6.3%,等外级公路2891公里。

今年县委、县政府提出了“决战2016年,基本实现乡乡通水泥路(油路),力争实现40%的村通水泥路(油路)”的奋斗目标,吹响了全县进军农村公路建设的号角。全县下达农村公路建设计划217个,计划修建通乡水泥路247.718公里,新增23个乡镇通水泥路(油)路;改造和新建村道公路517公里其中:下达通乡公路硬(油)化计划30个,通村公路建设计划187个(其中:村通达146个、村通畅41个)。截止今年5月25日,全县已启动农村公路建设计划项目168个、占总计划的77.4%,其中:启动通乡公路硬(油)化23个,占计划的76.7%;通村公路145个(其中:通达121个、占村通达计划的82.9%,村通畅24个、占数村通畅计划的58.5%);建成163.7公里,占总计划的15.1%,其中:硬(油)化通乡路53.9公里,占计划任务的20.7%.庆云乡、隘口乡、马渡乡、双河镇、红峰乡、芭蕉镇、塔河乡、峰城镇8个乡镇完成了通乡路建设任务;完成通村公路104.6公里(通达75.8公里、通畅28.8公里),占计划的13.6%;计划外村通畅公路13条、54.8公里,已完成7.1公里。七里乡、华景镇、隘口乡、土黄镇、南坝镇、大成镇、三墩乡、白马乡、东乡镇、毛坝镇、君塘镇等乡镇进度较快;凤林乡、下八乡、茶河乡、黄金镇、峰城镇、天台乡、清溪镇、上峡乡、柳池乡等乡镇进度相对较慢。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强化领导,明确职责。一是成立了高规格的“加快全县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和县委常委、副县长任副组长,24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并设立了“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乡镇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班子,分解任务,落实责任。二是实行县委常委和副县长挂包农村公路建设重点项目制度和县级领导分片区督导通村公路的通达和通畅工程制度。今年,16位县级领导分别挂包16条通乡水泥路(油路)建设项目,8个县级领导带领交通局16名技术管理人员,分8个片区对通村公路通达和通畅工程进行督导。三是推行县级部门定点联系乡镇抓农村公路建设制度。每个县级部门联系一个乡镇,县级部门要经常深入联系乡镇调研和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工作,认真分析研究农村公路建设情况,加强现场检查指导,对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确保定点联系的乡镇按时按质完成全年农村公路建设的目标任务。县级部门要将联系乡镇的农村公路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要全力帮助

乡镇做好项目争取、资金筹措、进度质量监管等方面的工作,确保了联系工作扎实有效。

(二)突出民主,规范程序。一是突出民主决策程序。严格执行乡村公路项目“三张表”(即《村民大会决议书》、《乡镇人大代表决议书》、《县人民政府立项申请书》)的决策程序和公路建设“三大机制”(即自上而下的宣传机制、自下而上的民主决策机制和社会全面支持的援助机制)的监督管理规范,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参与和支持农村公路建设,形成部门协助修、群众自发修、企业捐助修农村公路的良好氛围。二是突出项目公示程序。所有项目从施工单位、技术标准建设里程、资金来源、受益范围、责任人员等群众所关心国家大的事项,在公示墙进行全面公开,全方位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三是严格招标程序。由村民大会民主推荐代表组成项目管理班子,实行公示制,将项目实施的时间、规模、资金安排、技术标准、举报电话等全部公示,同时执行最低评标价法和严格的履约保证金制度,确保民主管理,程序合法。

(三)整合资源,多法筹资。一是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及整合力度。积极争取国家和省上将项目纳入2016年投资建设计划,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强力争取各类农村公路项目资金,同时整合各种资源,充分发挥整合效应。二是大力加强县级财政预算。预安排1000万元作为农村公路建设专项奖励补助资金;安排7500万元通乡水泥路(油路)建设补助。同时对验收合格的乡村公路项目和农村招呼客运站,按乡道10万元/公里、村道3万元/公里、乡道公路养护补助资金5000元/公里、农村招呼站XX元/个的标准进行补助。三是加大社会支持力度。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全力支持农村公路建设。采取招商引资、农村客货运输企业投资、路桥冠名权、广告权、道路沿线资源开发权、绿化权等多种渠道收入加大农村公路建设的投入。积极协调争取中石化、中石油在宣单位和煤矿企业大力硬(油)化矿区乡镇、村连接干线公路的乡镇、村公路,建立新型的“油地”、“煤地”的共生共荣关系。努力形成“开放领域多方位,投资渠道多元化,引资方式多形式”的农村公路建设投入机制。

(四)严格把关,确保质量。一是严把工程设计关。统筹规划,布局合理。结合“十一五”公路建设规划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着力构建科学便捷的公路网络;设计科学,方便群众。县交通局工程技术人员实地勘测设计,并结合基层组织和当地群众的积极建议优化建设方案;高标准规划,高起点建设并从实际出发,兼顾农民群众的承受能力,在保证行车安全的情况下因地制宜选择相应的技术指标。二是严把施工队伍关。坚持阳光操作,公开透明原则,通乡路委托了市招投标中心进行了公开招投标。通村公路由村委会召开村民大会自主决策,并由村民大会民主推荐代表组成项目管理班子,实行公开招标制度,同时执行最低评标价法和严格的履约保证金制度,确保施工队伍按时按质完成任务。三是严把材料进场关。各条公路都明确了材料的质量要求,规定了水泥标号、石料标准,强调了工程用砂和水的注意事项;要求对所有的工程材料,必须严格检验,对达不到标准的碎石和含泥量重的沙、石一律不准进入施工现场。选好配齐必备机具,配置了台秤、搅拌机、振动棒(板、梁)、钢管滚杠、手工抹刀、压纹机等修路机具。施工搅拌现场一律吊挂由交通局统一制作的农村公路建设混凝土配合比公示牌,并严格按公示内容进行配料和搅拌。四是严把工程技术关。抓好路基工程,严格按要求处理地面、填筑碾压、开挖,做好挡墙和边沟,确保路基平整坚实,水沟沟底平整、排水通畅。抓好水稳层铺筑碾压,保证了水稳层的密实及厚度。抓好混凝土浇注,做好模板和隔板,施工中正确使用振动棒,确保工艺合理。各道工序严格按照技术规范施工,上道工序不合格的,坚决不准进入下道工序。五是严把工程监督关。强化现场监理。县交通局聘请工程质量监理人员到施工现场监理。强化质量监管。各乡镇质量监督小组全程进行质量监督,重点是对水稳层碾压、混凝土配合比例、水泥路面浇筑等进行全程跟踪监管。强化社会监督。制作了工程公示牌,公布了举报电话,设置意见箱,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强化督促检查。各乡镇成立督促检查组,由责任心强、公道正派的老党员、离退休老干部、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部分群众代表组成,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深入现场进行检查督促。

(五)强化考核,逗硬奖惩。一是对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严格考核,明确了奖励和惩处措施。县委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制定了2016年农村公路建设与管理工作专项目标考核办法和评分标准,对目标任务完成较好的,且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给予表彰奖励。设一等奖5名,二等奖8名,三等奖15名,分别奖励现金5万元、3万元、2万元,该乡镇党政“一把手”可按奖金总额的20%提取。对得分在80分以下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因组织领导不力、发动群众不充分、建设进展缓慢、完不成年度目标任务、不严格执行“村民自治”原则、因工作方法简单酿成严重事端的、出现农村公路建设重大安全质量问题的、公路建设与管理中严重违规违纪的、养护责任不落实影响行车安全及人民群众出行且社会反响较大的,取消评比资格,并视其情节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今年有建设项目的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一律与县委、县政府签定承诺书,明确承诺如果在农村公路建设中,不能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出现工程质量问题造成重大影响,向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讨并引咎辞职。二是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和县加快农村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县级部门定点联系乡镇开展农村公路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检查,及时通报督查情况,有关工作情况将作为考核县级部门的重要依据。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各地发展不平衡。全县通乡公路建设进展顺利,但通村公路多数还停留在宣传发动阶段或备料阶段、路基施工阶段,未进入实质性施工阶段。二是部分建设项目质量不高。虽总体质量较往年有所提高,但部分项目乡镇、村不按技术规范操作,导致部分公路技术等级低,错车道少,工程质量不高。三是资金筹措压力大。部分山区乡镇农村公路建设成本较高,项目资金缺口大,“一事一议”筹资难。四是养护力量弱。大多数乡镇基本未配备专门的公路建设管理人才,通村公路“重建轻养”现象非常严重。

四、几点建议

一是我县山地面积广,修路成本相对较高,在积极引导群众筹资投劳时,建议上级领导应加大对我县公路建设的政策倾斜和项目帮扶。二是建议上级各部门多下拔与通村公路相关联的项目资金(如扶贫资金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高效农业基地建设项目等)列一部分用于村道公路建设。三是建议上级对以前未“十一五”规划而现在迫切需要建设的项目准予提前下达计划。四是建议随着乡道公路等级的提高,其养护资金也适当提高标准。

第5篇:人大对市人事局进行评议的情况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

根据市人大一届五次会议工作报告要求和市人大常委会年初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会12月5日开始组织市人大代表和内司委委员对市人事局进行了述职评议。现将此次评议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

一、对市人事局和市人事局jú长全年工作的评价

(一)围绕实施人才战略,进一步加大了人才资源的开发力度

1、推进人才市场建设,充分发挥人才中心的服务功能。人事局经过多方面的筹集资金于今年4月25日建成了绥化市人才中心并投入使用。人才中心在每月的8、18、28日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举办人才招聘洽谈会。到今年年底,人才中心已累计举办人才交流会38次,接待用人单位195个,求职人员2033人次,达成了意向性协议542个。

2、完善人才政策体系,创新和优化人才发展环境。人事局在人才政策、体制和机制方面进行探索和改革,完善和优化人才政策体系,营造了培养使用人才的良好制度和政策环境。首先,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振兴绥化老工业基地的决策,制定了《绥化市2016一2016年促进老工业基地的人才培养规划》,为我市工业人才的长远发展和培养做出了指导和规划。其次,在调查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绥化市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坚持党管人才原则,以建设高素质的党政人才队伍、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和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为目标;以引进高层急需的人才为重点;以加强人才政策、人才机制和人才环境建设为基础;以政府引导为动力;以市场机制为手段的多层面、多渠道、多形式的人才工作思路。为加大我市的人才集聚力度,盘活现有人才的积极性提供了良好的政策支持和思想保障。

3、建立新型引智机制,加大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力度。人事局采取特事特办的超常规措施进行招才引智,不断提高引智工作水平。今年9月人事局根据省外专局的要求,组织了55个单位,156名人员参加了由省外专局组织的“海外专家龙江行”活动,签定了14个对接项目。到今年年末,全市共达成引智项目8个(已执行4个),聘请外国专家8人。

4、认真落实人才政策,加强对专业人才的管理和服务。一是拓宽多种就业渠道,全面为毕业生提供服务。今年,按照上级会议精神和“双向选择”的就业原则,制定了《绥化市2016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明确规定对本地生源的本科生和师范类毕业生继续实行指今性分配政策。并且根据我市企事业单位的需求向我市的13家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100余人。同时,为了方便毕业生办理相关手续,协调有关部门对毕业生需要办理的手续进行了简化和规范。目前,已经为市第一医院、中医院等单位的30多名毕业生办理了上岗手续。二是深化专业人才的管理,加大乡土人才开发力度。在年初对全市乡土人才全面调查的基础上,为全市乡土人才建立了考核档案,选送了具有示范引带作用的乡土人才到高等院校进行培训,并从中选拔了487名乡土人才担任村屯级领导。同时,根据我市乡土人才作用发挥情况,推荐了黑龙江省苏萌园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经理苏艳霞等3名同志为国家及省级表彰人选。

(二)围绕勤政廉政建设,进一步提高了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1、以“凡进必考”为原则,完善公务员选拔录用制度。人事局坚持“凡进必考”原则,按照上级的工作安排,组织了2016年从普通高校毕业生中考试录用国家公务员工作,全市共招考录用了7个职位9名人员。今年还在全市范围内为绥棱、明水两县公安局公开招录24名人民警察,现工作已完成。

2、以培训和继续教育为手段,努力提高公务员素质。市人事局在今年工作中建立实施了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备案制度,实现了培训教育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为了进一步使全市公务员掌握WTO知识和依法行政知识,先后组织了WTO知识专家和省法制处的同志对市直机关公务员进行了专题培训,对市直机关的2268人进行了WTO知识测试。

3、以先进典型人物为带动,促进公务员廉政勤政建设。今年按照省人事厅关于开展“人民满意公务员”和“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评选活动要求,市人事局认真组织了推荐工作。市人事局与宣传部门配合,开展了“十佳公仆”评选活动。通过各种宣传媒介,积极开展对以绥棱信访办、明水县林业局为代表的先进集体和以兰西县统计局jú长张毅为代表的先进个人的典型事迹宣传活动,通过树立这些正面典型人物和集体,扩大了公务员在群众中的良好形象,为全市公务员树立了榜样,提高了全市公务员廉政勤政建设水平。

(三)围绕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推进了全市各项改革的进程

1、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目标,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通过部门自我清理申报、审核小组审核审定,在全市625项行政审批事项中,取消了295项审批项目,超过了省里要求减少40%的目标。为了保证行政审批中心投入运行,市人事局严格对47家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进行了筛选后,最后确定27家的144项审批事项进入“行政审批中心”。二是针对人大、政协的实际情况,在尊重人大、政协意见的基础上,于今年6月份完成了人大、政协的机构改革工作。根据新一轮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和市委办好34件实事的实施意见,针对精减乡镇编制和人员分流工作的目标,对事业单位编制进行了摸底调查和对乡镇人员编制的测算工作,为开展好明年工作奠定了基础。

2、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为目标,深化事业单位配套改革。市人事局针对我市事业单位改革的现状,年初对市直现有的事业单位进行了清理整顿,对全市事业单位逐一进行统计,掌握了事业单位总体结构及每个人的基本情况,为我市事业单位的全面改革打下了良好基础。为了进一步促进全市事业单位的改革进程,市人事局在研究了国家、省有关的政策文件后起草了《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度暂行办法》,并指导各个事业单位制定了相关配套政策,深化了事业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实现了深化改革,扩大了事业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建立起运行良好、形式多样的内部分配体制。市人事局今年还确定了中医院、保健院、口腔医院和红十字血站四家事业单位进行综合配套改革的试点工作,并相应地成立了三个推进落实工作组,从机构改革、用人制度改革和分配制度改革三个方面重点予以指导。

(四)围绕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了人事部门的综合素质

1、抓思想作风建设,强化责任意识。市人事局始终坚持狠抓人事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局领导带头大兴学习理论之风,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把学习的日制度和党课教育活动作为学习主要方式和内容,有计划地请局领导班子成员和有经验的同志,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政治思想理论和市场经济知识、WTO知识、业务知识的辅导和培训。通过这些活动,使人事局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2、抓依法行政建设,强化法律意识。人事局在局机关广泛开展了学法、知法、守法活动,要求人事局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在工作中主动邀请人大监督,对今年收到的袁旭成等人大代表提出的六项关于人事人才方面建议,以正式文件的形式进行答复。提出建议的人大代表对市人事局的答复普遍表示满意。

3、抓工作作风建设,强化服务意识。市人事局以“两风”建设为契机,认真组织了“两风”建设知识测试,在思想上提高了全体党员干部对“两风”建设的认识,增强了人事局全体干部职工做好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4、抓业务能力建设,强化竞争意识。市人事局今年开展了岗位大练兵活动,为全体干部举办业务知识讲座和现代化办公技能培训,为人事干部的成长创造了良好环境。市人事局还在全局符合条件的年轻干部中公开选拔出5名副科级干部。

二、对市人事局jú长的工作评价

在评议谈话中市人事局的绝大多数同志反映,朱锦山同志能认真贯彻执行有关人事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制度、规定,履行市委、市政府赋予人事局的各项职责,有较好的理论素养和政策水平。在组织人事领导岗位上工作多年,熟悉人事工作,经验丰富,组织领导能力较强,工作思路清晰。

一是坚持原则、勤政敬业。人事局干部职工反映朱锦山同志在工作中的最大特点是,早来晚走,敢于负责,不怕触及方方面面的矛盾。尤其是在我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中,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工作方面,能认真调查研究,尊重各单位意见,使全市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平稳进行,顺利完成,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也圆满结束。在日常工作中思路清晰,作风深入,工作务实,抓基础管理和规范管理都取得了一定成效。在任市人事局jú长期间内,为加强对局机关的管理,通过多方面的协调,把原来分散在多处办公的科室集中到院内办公,方便了外来办事人员。将市人事局各科室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人员姓名、职务等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关心同志,不搞亲疏。不大吃大喝,在招待上级领导方面也很“抠”,尽量到小吃部,少花费。不主张,也不搞请客送礼。私事不用公车。工作中不为熟人谋私讲情。

三是严格要求,廉洁自律。他无论是对班子成员还是一般干部,都一视同仁,在工作上给予帮助,在生活上给予关心。在对市人事局中层干部的培养上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公平、公开、公正选拔,把政治素质好、文化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的年轻干部提拨到了领导岗位。

在票评中,市人事局50名干部职工参加投票,满意率达到100%。

二、存在的问题

1、市人事局整体存在的问题

一是在工作效率方面。据座谈反映,在外单位人员到市人事局办理审批事宜或其它工作中,本应一次办结的事情,常常因为人事局工作人员忙于自身业务或其它原因,而不能一次性办结,导致外单位办事人员有时要跑几次才能办结,客观上形成了工作效率低,办事不顺畅。

二是在服务意识方面。根据相关部门的反映,在外单位人员(尤其是事业单位人员)到市人事局办理相关业务时,市人事局少数同志还存在着重管理轻服务现象,个别工作人员对外来办事人员的服务态度上还存在一定程度门难进、脸难看的问题,个别人的行为影响了市人事局的整体形象。

三是在收取费用方面。一些单位对培训费用等收费项目的收取标准过高、收取的依据不足等方面有意见。

四是在协调方面。在外部协调方面,如在事业单位的政工职称工资兑现上,有些单位已经批准的政工职称在上报到市人事局兑现工资时,由于市人事局与相关部门协商沟通等方面的原因,上报一年,迟迟没有结果。在内部协调方面,人事局的一些班子成员因各种原因长期不能开展工作时,没有及时做出调整,使有些工作不能正常开展或延误。

2、市人事局jú长个人的不足

在评议中,根据个别谈话和座谈会所反映的情况,市人事jú长朱锦山同志在抓重点工作、协调上下级关系创新意识和调动班子成员积极性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三、意见和建议

1、对市人事局整体工作的建议

一是设立外来单位办事工作日制度。为了进一步促进人事局工作效率的提高,方便外来单位人员到人事局办理业务。建议市人事局的各个对外职能科室明确每周对外办理业务的时间并形成制度,在此期间内保证工作人员到位率和对外来单位的办事效率,以达到方便外来办事人员和提高人事局工作效率的目的。

二是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公仆意识。要认真落实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简化办事程序和工作环节,深入开展“一站式”办公和“一条龙”服务。简化审批程序,确定审批时限。同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熟悉工作流程。强化服务职能,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能。

三是加强自身的监督力度。在外部监督方面,聘请行风建设监督员,经常向他们汇报人事工作的开展情况,定期收集监督员对人事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反映的问题要认真解决处理,对解决的满意度进行统计和回访。同时开展内部督察自纠活动,建立暗访工作制度,采用跟踪办事过程等形式,了解和掌握各科室、各岗位办事的真实情况。

四是进一步加大对考试和培训工作的管理力度,提高透明度。建议市人事局定期将相关单位反映意见较大的培训收费的标准、收取的依据和收费的去向等问题,通过报纸、电视等传媒途径向社会进行公开。

五是进一步加强协调沟通工作。在对外协调方面,定期与人事工作有关单位通过召开联系会议等方式进行沟通和协调,减少矛盾,提高效率。在内部协调上,分管领导因客观原因长期不能参加工作时要及时进行调整和安排,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

2、对市人事jú长的个人工作建议

一是进一步调动班子成员和全体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在注意个人努力工作的同时,要充分调动其他班子成员的积极性,要发挥分管领导熟悉业务的优势,要发挥好领导班子整体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整合现有人才资源,为干部职工施展才华提供更大的空间。

以上报告请审议。

第6篇:保险公司最新年终工作情况报告

时间悠悠,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与机会和挑战中我司度过了XX年,而XX年是人保财险股份制改革上市后的第一个年度。在这一年里是我司面临压力攻艰克难的一年,是面对新变化、落实新机制、执行新规定的第一年。我司在市分公司党委、总经理室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员工的奋力拼搏下,取得了一定的经营业绩。实收毛保费**万元,同比增长*%,已赚净保费**万元,净利润**万元,赔付率为**%。较好地完成了上级公司下达的任务指标。下面从不同角度对我司年度工作总结

1、狠抓理赔和防灾防损质量的提高。公司从狠抓第一现场的查勘率入手,坚持实事求是、“迅速、及时、准确、合理”的原则。只要接到报案,无论事故大小,无论白天黑夜,始终坚持赶到第一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严格按照快速赔付流程,为客户提供力所能及的方便。一是坚持双人查勘,双人定损,交叉做案,限时赔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二是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积极参与“三个中心”建设,以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三是加强考核、加大督查力度。对理赔过程中出现各种问题一经查实,轻者批评教育,重者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四是积极做好防灾防损工作。在分管领导的负责下,防理部门主动与各业务部门联系,及时拟订了重大客户防灾防损工作预案、夏季防汛安全检查办法、冬季防火防爆安全检查办法,始终做到提前把握,提前介入,积极会同相关业务部门对预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落实,对可能出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以减少损失,增强防范风险的能力。

2、计划落实早、措施实。XX年初,我司经理室就针对**地区保险市场变化及XX年全年保费收入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将上级公司下达我司的各项指标进行层层分解,把计划分解成月计划,月月盘点、月月落实,有效的保证了对计划落实情况及时的进行监控和调整。在制定全年任务时充分考虑险种结构优化和业务承保质量,进一步明确了考核办法,把综合赔付率作为年终测评的重要数据。

3、在竞争中求生存,在竞争中促发展。**地区现有10家经营财产保险业务和短期健康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营销部、代理公司,另已发现1家公司(大地产险)在我县争夺业务,而**地区人口少,企业规模小,我司面对外部竞争所带来的业务压力,保持沉着冷静,客观面对现实情况寻求对策,与竞争对手们展开了一场品牌战、服务战:一是做好地方政府主要领导工作。公司经理室多次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工作,突出汇报我司是如何加大对**地方经济建设支持力度,是如何围绕地方政府中心开展工作的,我司积极参与了全民创业调研活动,与县领导一道走访个体、私营经济企业,不仅使县委、县政府对我司热心参与地方政府工作表示满意,还对我司正确调整业务发展方向,向中小企业提供保险保障,主动服务于他们,给予肯定。真实的让县委、县政府感到人保财险公司是真心为地方政府服务的,是值得扶持、信赖和帮助的,从而对我司工作给予了很大地倾斜。二是深入老客户企业,在客户企业中聘请信息员、联络员,并从其他保险企业抢挖业务尖子加盟我司,赢得“回流”业务,使其他保险公司的工作处于被动状态。三是服务更加人性化、亲密化,公司经理噬员年初就对县属各大系统骨干企业实行划块包干,进行了多次回访,请他们对我司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这一举措得到了企业的充分肯定,他们认为公司领导主动登门是人保财险的优质服务的充分体现,使客户对我司更加信任。四是要求所有中层干部走出办公室,对所有中小企业必须亲自上门拜访,对所有新保客户必须当面解释条款并承诺服务项目,与企业进行不断的联络,实行零距离接触,只要客户需要必须随叫随到,提供各方面服务。五是按照向社会服务承诺和行业禁令,严格内部管控,以理赔和承保两大服务部门为切入口,全面提高公司整体服务水平。

4、抢占车险市场,加大新工程、新项目的拓展力度,坚决的丢弃“垃圾保费”。今年来,我们把稳固车险和企业财产保险,拓展新车市场和新工程新项目作为业务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抓业务数量的基础上,坚决的丢弃屡保屡亏的“垃圾”业务。

一是确保续保业务及时回笼,我们要求各业务部门按月上报续保业务台帐,由经理室督促考核,并要求提前介入公关。一旦出现脱报,马上在全司公布,其他人员可以参与竞争,从而巩固了原有业务,大大减少了业务的流失,保证了主要险种的市场份额占有率。二是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建立联系网络,提前获悉新上项目、新上工程名录,并和交警部门、汽车销售商建立友好合作关系,请他们帮助我们收集、提供新车信息,对潜在的新业务、新市场做到心中有数,充分把握市场主动,填补了因竞争等客观原因带来的业务不稳定因素。三是已失业务不放弃。我们不仅对XX年业务台账做到笔笔清晰,并要求业务内勤把XX年展业过程中流失的业务列出明细,并分解到相关部门,要求加大公关力度,睁脱保原因,确属停产企业、转卖报废车辆的,由经办人提供确切证明;属竞争流失的,我们决不消极退出,而是主动进攻,上门听取意见和建议,改善服务手段,逐个突破,全面争取回流。四是大小齐抓,能保则保。因为企业改制、转产、资金等因素对企业财产保险形成了较大的冲击,加之竞争等因素,使的展业难度和展业成本大大增加。针对这些情况,我们充分动员,统一思想,上下形成合力,迎难而上。做到责任到人,对保费在5万元以上的实行分管经理介入,共同公关。

5、开展劳动竞赛,促进“两险”业务健康成长。今年以来,我们根据上级公司有关竞赛要求,积极配合开展了首季度“岁岁如意”贺岁保险、“幸福家庭”、“合家欢乐”等劳动竞赛活动,并自行组织了摩托车、责任险、意外险等突击活动,从而营造了一种健康活泼、你追我赶、团结奋进的业务发展氛围。特别是在年末开展的“幸福家庭”突击中,我公司顶住家财险滑坡和年末保源少的劣势情况,合理分解目标,层层落实,自加压力,跑企事业单位,跑个人家庭,一笔笔、一份份,最终以140%的好成绩超额完成市公司下达的任务。

6、以分散性业务为突破口,加大市场占有面。根据**当前阶段的保源情况,年初,经理室经过仔细的分析研究,确定今年把摩托车保险、家庭财产保险、学生以及人身意外险作为今年零散性险种突击,首先与交警、城市执法部门联系,请他们帮我们代理摩托车保险业务;同时与县教委取得联系,班子成员多次与分管教育的副县长、教委主任协调,最终取得他们的信任,才使我们的学平险业务有所突破。

本文来源:http://www.guakaob.com/qiuzhizhaopin/5708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