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生育承诺书的现居住地

| 留学生招聘 |

【www.guakaob.com--留学生招聘】

篇一:计划生育承诺书的现居住地
承诺书(计划生育)

办理计划生育证明承诺书

本人申请办理 ,谨此承诺:

本人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 户 籍 地: 现居住地: 工作单位: 婚姻状况: 结婚日期:

生育情况: 其他需说明情况:

本人郑重承诺,以上陈述内容全部属实,且无婚育情况遗漏,无违法生育情况。如本人陈述内容与实际不符,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行为和后果,本人愿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接受处理。

承诺人(签字按指印):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注:1.其他需说明情况指承诺人经历几次婚姻或生育子女后子女

死亡,但仍符合登记条件等特殊情况;无特殊情况需要说明的,请在空白处划斜线。

2.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乡(镇、街办)、当事人各存一份。

提 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七条 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计划生育证明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取消其计划生育证明;出具证明的单位有过错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七条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计划生育证明的,由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宣布其证明无效;出具证明的单位有过错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

处分。

请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珍惜个人信用,如实提供本人信息。

篇二:计划生育承诺书的现居住地
办理计划生育证明承诺书

办理计划生育证明承诺书

本人申请办理 ,谨此承诺:

本人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 户 籍 地: 现居住地: 工作单位: 婚姻状况: 结婚日期:

生育情况: 其他需说明情况:

本人郑重承诺,以上陈述内容全部属实,且无婚育情况遗漏,无违法生育情况。如本人陈述内容与实际不符,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行为和后果,本人愿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接受处理。

承诺人(签字按指印):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注:1.其他需说明情况指承诺人经历几次婚姻或生育子女后子女

死亡,但仍符合登记条件等特殊情况;无特殊情况需要说

明的,请在空白处划斜线。

2.本承诺书一式两份,乡(镇、街办)、当事人各存一份。

篇三:计划生育承诺书的现居住地
2016计划生育证明承诺书

计划生育证明承诺书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我一定严格执行有关计划生育的各项规定,保证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如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愿承担法律责任。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保证人:

年 月 日

办理计划生育证明承诺书

办理计划生育证明承诺书

本人申请办理 ,谨此承诺:

本人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 户 籍 地: 现居住地: 工作单位: 婚姻状况: 结婚日期:

生育情况: 其他需说明情况:

本人郑重承诺,以上陈述内容全部属实,且无婚育情况遗漏,无违法生育情况。如本人陈述内容与实际不符,由此产生的一切违法行为和后果,本人愿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接受处理。

承诺人(签字按指印)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计划生育个人承诺书(正式)

本人 (性别:男/女,出生日期: 年 月 日)于 年 月 日与 (性别:男/女,出生日期: 年 月 日)登记结婚,为初婚。 我与 至今未曾生育。

本人承诺以上均为事实,若承诺与事实不符,愿承担法律责任,与单位无关。

承诺人签字:

承诺人手印:

承诺时间: 年 月 日

员工个人计划生育承诺书1

加强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计划生育政策,现结合烟草行业实际,签订本承诺书:

一、本人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计划生育政策,并严格贯彻执行。

二、本人将严格执行《*****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确保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一)已婚育龄女员工每年一月、五月、九月月末前到居住地所在的街道(或县区)计生部门查环查孕,发现计划外怀孕的,必须及时落实补救措施,并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按要求收齐查环查孕证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统一上交所在单位计划生育办公室(以下称“计生办”)。

(二)已婚男员工每年一月、五月、九月月末前将配偶的当地计生部门查环查孕证明交部门负责人审核。部门负责人收齐后,统一将证明复印件上交单位计生办。

(三)员工在领取结婚证二个月内到单位计生办备案。

(四)员工持合法生育证明,怀孕后应将证明复印件上报部门负责人并交单位计生办备案。

三、员工在****内部工作调动的,计生责任与义务在部门间作相应调整。

四、本人将主动按当地计生部门的要求配合其管理自有房屋承租(借)人的计划生育,若出现违反计生政策的,本人负全责。

五、本人如不认真落实前述条款之规定,造成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本人自愿按规定接受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计划生育承诺书的现居住地】

六、本承诺书壹式叁份,所在单位、所在部门、员工本人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部门负责人签名: 员工签名:

(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

计划生育管理承诺书

依据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以及《施工单位计划生育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本企业在贵地区从事建筑活动期间,本公司郑重承诺如下:

一、统一管理本企业在贵地区所有项目部,并按照人口计划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建立项目部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度,督促各项目部自觉服从工程所在地人口计生部门(社区)的指导和管理,组织各项目部落实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确保本企业及各项目部不发生违反计划生育相关规定问题。【计划生育承诺书的现居住地】

二、统一管理各项目部招用建筑民工工作,核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重点加强进驻建筑工地的育龄妇女(包括职工随带家属)计划生育管理,督促建筑工地建立项目部育龄妇女计划生育台帐,不定期进行检查。

三、积极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宣传教育,督促各项目部在建筑工地生活区宣传栏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情况,并在人口计生部门(社区)的指导下,开展各项计划生育活动。

四、监督检查各项目部探亲来访流动人口登记管理工作,确保不应留宿的人员不留宿。对于建筑农民工配偶探亲来访,建筑工地项目部应督促办理暂住证等手续,并安排单间探亲房予以安置。

五、保证本企业及各项目部按照人口计生部门(社区)的要求,

报送有关计划生育信息和数据,并确保其真实性。

六、建立本企业计划生育工作档案,将本年度开展计划生育工作文件、资料、宣传、检查等工作原始资料归集建档备查。

本公司保证本企业在人口计划生育部门(社区)指导下,认真落实上述六个方面工作,做好本企业计划生育管理,如发生违反计划生育及有关规定,自愿接受处理。

(印章)

备注: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企业和计生、建设部门各执一份。

计划生育诚信承诺书

xx-x村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承诺书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男): 身份证: 电话:

(女): 身份证: 电话:

户籍地: 现居住地:

根据国家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及黔党发[2016]17号文件《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确保实现“双降”目标的意见》和黔人口领发[2016]15号《黔西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全面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的实施方案的精神》及本村《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的规定,于2016 年 月 日召开的村民代表大会,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自愿达成以下承诺。

一、甲方承诺

(一)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做好本社区人口计生工作。

(二)依法向本社区群众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提供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和生殖保健知识咨询服务,传播优生、优育、优教和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

(三)依法为本村符合规定的生育对象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计划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计划生育证明。

(四)及时落实各级各部门对计生家庭的各项优先优惠政策。

(五)每年免费为本村生育对象提供一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六)免费为群众提供生殖健康服务。

(七)未违反计生政策的育龄群众,按政策法规优先办理低保,医疗补助,良种补贴等惠民政策。并优先协调办理贷款,为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对象出具计划生育有关证明材料。

(八)每年春节对计生“两户”家庭进行慰问。

(九)按规定实行村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十)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承诺

(一)自觉实行计划生育,遵守《村规民约》,积极配合甲方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

(二)教育子女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定按政策生育,督促外出子女返乡签订《计划生育诚信管理合同》。不违法收-养-孩-子,不代养未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家庭的孩子和不代管财产、代耕土地。坚决做到不政策外怀孕、不政策外生育。

(三)未婚人员应达到婚龄结婚并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提倡晚婚、晚育,不早婚、早育。早婚的,处违约金1000元;早育的,按非婚生育的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四)已婚人员要按照规定办理《一孩生殖保健服务证》、《二孩生育证》并签订《林泉镇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诚信管理合同》,不做胎儿性别鉴定、不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生育子女后及时报告,并根据规定落实相应的避孕节育措施。

(五)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学习和培训,了解、掌握科学的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知识,增强自我保健能力。

(六)已婚育龄妇女按规定每季度接受查环查孕及妇科病检查,出现意外妊娠后主动告知甲方,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七)拟外出务工,经商等人员,要主动告知甲方,并按照规定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留下联系方式,保持与村的联系,及时报告婚育情况,违约的,处违约金500元;已婚育龄妇女外出后,应每季度按要求寄回流入地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出具的孕情,环情证明,及时反馈生育、避孕、节育等情况,缺一次,按规定处罚200元。

(八)生育孩子后,主动在及时期内落实相应避孕节育措施。

(九)违法生育子女后,主动接受甲方按规定进行处罚,主动落实相应避孕节育措施,并按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三、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履承诺的,乙方有权要求履行或向上级反映情况,提请对相关干部进行处理。

(二)乙方不履行承诺的,经评议、公示、告知后,仍不履约的,甲方有权根据上级有关政策、《村规民约》和本承诺内容,暂停乙方有关惠民奖补政策和取消计划生育家庭的各项优先优惠政策,并在履约小组的监督下,自愿承担违约责任。自愿放弃享受的低保,并接受《计划生育村规民约》规定和《计划生育诚信管理合同》约定的处罚。

(三)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监督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xx-x委员会(盖章)

乙方: 村 组 夫妇(盖章)

监督单位: 年 月 日

篇四:计划生育承诺书的现居住地
2016计生证明承诺书

计生证明承诺书

通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打击“两非”工作要求,迎接台州市9月20日专项检查,请各单位在9月18日前签订所有对象的承诺书。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留管理机构,一份留签订单位或个人。

承诺书样张附后,供各单位参考。

计生证明承诺书

乡(镇、街道)计生办:

我们二人系合法夫妻,双方均未生育子女,也未收养子女,没有法律规定禁止生育的情形,现申请办理无违法计划生育证明。我们对上述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本人计划生育承诺有欺骗导致的违法生育,愿意按照《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最高倍率缴纳社会抚养费。

特此承诺。

男方姓名(手模): 女方姓名(手模):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户籍地址: 户籍地址:

现居住地地址: 现居住地地址: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篇五:计划生育承诺书的现居住地
2016计划生育公开承诺书

计划生育公开承诺书

xx-x村人口计生“双诚信、双承诺”承诺书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男): 身份证: 电话:

(女): 身份证: 电话:

户籍地: 现居住地:

根据国家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及黔党发[2016]17号文件《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确保实现“双降”目标的意见》和黔人口领发[2016]15号《黔西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关于全面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的实施方案的精神》及本村《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的规定,于2016 年 月 日召开的村民代表大会,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自愿达成以下承诺。

一、甲方承诺

(一)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做好本社区人口计生工作。

(二)依法向本社区群众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提供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和生殖保健知识咨询服务,传播优生、优育、优教和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

(三)依法为本村符合规定的生育对象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计划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计划生育证明。

(四)及时落实各级各部门对计生家庭的各项优先优惠政策。

(五)每年免费为本村生育对象提供一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六)免费为群众提供生殖健康服务。

(七)未违反计生政策的育龄群众,按政策法规优先办理低保,医疗补助,良种补贴等惠民政策。并优先协调办理贷款,为自觉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对象出具计划生育有关证明材料。

(八)每年春节对计生“两户”家庭进行慰问。

(九)按规定实行村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十)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承诺

(一)自觉实行计划生育,遵守《村规民约》,积极配合甲方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

(二)教育子女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定按政策生育,督促外出子女返乡签订《计划生育诚信管理合同》。不违法收-养-孩-子,不代养未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家庭的孩子和不代管财产、代耕土地。坚决做到不政策外怀孕、不政策外生育。

(三)未婚人员应达到婚龄结婚并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提倡晚婚、晚育,不早婚、早育。早婚的,处违约金1000元;早育的,按非婚生育的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

(四)已婚人员要按照规定办理《一孩生殖保健服务证》、《二孩生育证》并签订《林泉镇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诚信管理合同》,不做胎儿性别鉴定、不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生育子女后及时报告,并根据规定落实相应的避孕节育措施。

(五)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学习和培训,了解、掌握科学的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知识,增强自我保健能力。

(六)已婚育龄妇女按规定每季度接受查环查孕及妇科病检查,出现意外妊娠后主动告知甲方,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七)拟外出务工,经商等人员,要主动告知甲方,并按照规定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留下联系方式,保持与村的联系,及时报告婚育情况,违约的,处违约金500元;已婚育龄妇女外出后,应每季度按要求寄回流入地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出具的孕情,环情证明,及时反馈生育、避孕、节育等情况,缺一次,按规定处罚200元。【计划生育承诺书的现居住地】

(八)生育孩子后,主动在及时期内落实相应避孕节育措施。

(九)违法生育子女后,主动接受甲方按规定进行处罚,主动落实相应避孕节育措施,并按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三、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履承诺的,乙方有权要求履行或向上级反映情况,提请对相关干部进行处理。

(二)乙方不履行承诺的,经评议、公示、告知后,仍不履约的,甲方有权根据上级有关政策、《村规民约》和本承诺内容,暂停乙方有关惠民奖补政策和取消计划生育家庭的各项优先优惠政策,并在履约小组的监督下,自愿承担违约责任。自愿放弃享受的低保,并接受《计划生育村规民约》规定和《计划生育诚信管理合同》约定的处罚。

(三)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监督单位各执一份。

甲方:xx-x委员会(盖章)

乙方: 村 组 夫妇(盖章)

监督单位: 年 月 日

县计划生育局作风效能建设承诺书

县计划生育局是县政府主管全县计划生育工作的职能部门,现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机关干部挂牌、持证上岗。实行首问负责制。

二、每月25日局领导公开接访,对合理诉讼,当场解决,不能当场解决的,在10日内答复。

三、对年度生育计划;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奖励扶助、公益金救助范围;病残儿、不孕不育鉴定;有奖举报办法等分级按时公开。

四、一孩《服务手册》的办理:凡符合生育政策,手续齐全的,由镇(办)及时办理;二孩《生育证》的办理:符合政策的,县计划生育局收到材料后10日内核发。不符合生育条件的,书面告知理由;外出《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的办理:凭结婚证、身份证、村(居)婚育证明,由户籍地镇(办)及时免费办理。

五、农村户口的育龄夫妇下列技术服务免费:1、孕情、环情监测。2、放取环。3、流引产。4、结扎。

六、对年满60周岁、符合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给予每人每月50元的奖励扶助。

七、每年对计划生育特困家庭开展一次救助活动。

县计划生育局局长是第一责任人,如有违约,将在新闻媒体上公开道歉。

受理投诉电话:8212701

电子信箱网址:#url#

地址:桓台县云涛小区商学街计划生育局院内

教师个人计划生育承诺书

为加强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福建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计划生育政策,现结合行业实际,签订本承诺书:

一、本人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福建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计划生育政策,并严格贯彻执行。

二、本人将严格执行《福建省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确保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一)已婚育龄女员工每年一月、五月、九月月末前到居住地所在的街道(或县区)计生部门查环查孕,发现计划外怀孕的,必须及时落实补救措施,并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按要求收齐查环查孕证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统一上交所在单位计划生育办公室(以下称“计生办”)。

(二)已婚男员工每年一月、五月、九月月末前将配偶的当地计生部门查环查孕证明交部门负责人审核。部门负责人收齐后,统一将证明复印件上交单位计生办。

(三)员工在领取结婚证二个月内到单位计生办备案。

(四)员工持合法生育证明,怀孕后应将证明复印件上报部门负责人并交单位计生办备案。

三、员工在内部工作调动的,计生责任与义务在部门间作相应调整。

四、本人将主动按当地计生部门的要求配合其管理自有房屋承租(借)人的计划生育,若出现违反计生政策的,本人负全责。

五、本人如不认真落实前述条款之规定,造成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本人自愿按规定接受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六、本承诺书壹式贰份,所在单位、员工本人各执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学校负责人签名: 教师签名: (盖章)

2016 年 9 月 1 日 2016 年 9 月 1 日 1

第1 / 1页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公开承诺书

一、贯彻实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和法规,拟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规划和工作制度;

二、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协调、指导、督查和信息统计工作;

三、做好协调和推动有关部门建立并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治理的服务管理机制的工作;

四、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网络工作,落实属地化管理职责,完善“一盘棋”建设机制;

五、做好流出人员《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发放工作、落实属地化管理职责、做好流动人口信息的采集、录入和流动人口信息系统平台的信息反馈工作;

六、及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流动人口提供便民维权服务;

七、宣传有关流动人口管理政策和计划生育相关知识。

八、热情指导流入已婚育龄妇女参加计生服务站提供的免费避孕节育和“双查”等服务,主动上门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人口计生局流动办

计划生育服务站公开服务承诺书

一、主要职能:

1、生殖健康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咨询;

2、开展围绕生育、节育、不育为内容的避孕节育、生殖保健和优生优育等技术服务和咨询指导服务,指导乡、村(居)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工作;

3、组织本站及乡镇(街道)计生技术人员参加业务培训和新药具、新技术培训与指导;

二、服务内容:

放、取环、人(药)流、皮下埋植、引产、(男/女)结扎、不孕不育诊治、避孕节育知情选择指导、随访服务、环情孕情检查、优生优育咨询与指导、生殖健康服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三、服务对象:

全区广大育龄群众(包括流动人口)。

四、服务承诺:

1、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以优质的服务质量,全心全意为广大育龄群众服务。

2、积极为育龄群众做好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等服务,做到认真负责、耐心细致、群众满意。

3、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对服务对象一视同仁,热情接待,关心群众,随到随做,不推不拖。

4、指导育龄群众选择适合自己的避孕节育措施,维护和尊重育龄群众的知情选择权利。

5、认真施术,严格执行计划生育节育手术技术常规,严防节育手术并发症和手术事故的发生,保证育龄群众的身心健康。

6、认真宣传人口计生政策,耐心解答育龄群众提出的问题。

7、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坚决落实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免费政策,不乱收费。

8、严格遵守技术服务道德规范,不施假手术、不做假检查、不出假证明。

9、不以权谋私,不卡拿索要,不收受红包、礼品和财物。

10、严禁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一经发现,将按规定严肃处理。如有违诺,愿按相关法规接受处分,欢迎广大群众监督。

五、联系和监督电话:

联系电话:1111111监督电话:1111111

篇六:计划生育承诺书的现居住地
2016六盘水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

六盘水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

甲方: 村村民委员会

代表人:

乙方:(男)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户籍地 现居住地

(女)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户籍地 现居住地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黔党发201617号文件、安市发201619号文件和《关岭自治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双诚信、双承诺”活动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本村《村规民约》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以下承诺。

一、甲方承诺

(一)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做好本村人口计生工作。

(二)依法对本村群众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提供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和生殖保健知识咨询服务,传播优生、优育、优教和计划生育基础知识。

(三)依法为本村符合规定的生育对象办理《生殖保健服务证》、《计划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计划生育证明。

(四)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家庭、推迟或放弃政策内二孩生育的家庭和“独双户”,优先落实各级各部门的各项优先优惠政策。

(五)每年免费为本村生育对象提供一次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六)免费为群众提供生殖健康服务。

(七)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村民,优先帮助发展种养殖业。

(八)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村民在发展经济产业需要贷款时,由村进行担保。

(九)按规定实行村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十)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承诺

(一)自觉遵守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积极配合甲方和上级人口计生部门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

(二)严格遵守《婚姻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不早婚、不早育、不政策外生育。

(三)不违法收-养-孩-子,不帮助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对象代养孩子、代管财产、代耕土地。

(四)按规定按时参加妇检,出现政策外意外怀孕后主动向甲方报告,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五)生育孩子后,主动在规定时间内落实相应避孕节育措施。

(六)违法生育子女后,主动接受甲方按规定进行处罚,主动落实相应避孕节育措施,并按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

(七)外出务工前,主动向村报告并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并告知甲方流入详细地址及联系方式,按时寄回妇检证明,邮寄费用(在返回时,在2日内向村委会报告相关信息后)由甲方出。

(八)不做胎儿性别鉴定,不选择性别终止妊娠。

(九)积极向村报告违反计划生育的人和事,不支持、包庇、藏匿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人和事。

(十)教育子女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法规,按政策生育和在规定时间内落实相应避孕节育措施,按时参加妇检。

三、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的,乙方有权要求履行承诺,有权向村履约监督小组投诉,有权向上级履约监督机构反映。

1、甲方未按时履约的,村履约监督小组督促在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履行承诺,对仍未履约的报告上级履约监督机构,经查实,确为村责任的,连续3次,取消村年终评先选优资格,同时,对村责任人给予处罚和责任追究。

2、甲方未按时履约的,经查实,为乡党委、政府或县、乡直属有关部门的,由县、乡履约监督机构责成乡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于3个工作日内履行承诺,对连续3次仍未履行承诺的,取消乡及相关部门年终评先选优资格,对拒不履约的,报经有关部门对主要领导和责任人给予年终考核不称职处理。

(二)乙方违约的,经评议、公示、告知后,仍不履约的,甲方有权根据上级有关政策、《村规民约》和本承诺内容,暂停乙方有关惠民奖补政策和取消计划生育家庭的各项优先优惠政策,并在履约监督小组的监督下,自愿承担违约责任,自愿放弃享受的低保等优先优惠政策,并愿接受计生政策法规及《村规民约》规定的相关处罚。

四、本承诺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计生办各执一份。

五、本承诺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坪寨村村民委员会(公章):

代表人:

乙方: 夫妇

年 月 日

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

甲 方: 县(市、区) 乡(镇、办事处) 村(居、社区) 代 表 人:

乙 方:姓名: 身份号:

户籍所在地: 现居地:

根据国家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及我村(居、社区)村(居)民自治章程、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的规定,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现承诺协议如下:

一、 甲方承诺的内容

1、 在社会待遇、经济政策、开发扶贫、农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社会保障、政策扶持、项目扶持、普惠扶持、提供服务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优待。

2、 及时足额兑现计划生育法定奖励和各级党委、政府制定出台的奖励扶助、少生快富、优先优惠、养老保障政策。

3、在教育、医疗、入学、就业、危房改造、新农保、低保、经营项目等发面给予优先优惠优待。

4、在项目、资金、物资、技术上给予优先优惠优待。

5、在组织分配集体资产及收益、征地补偿款时,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向独生子女户和计划生育女儿户倾斜。

6、对生产、生活中需要办理的各种事项,符合政策的优先办理。

二、乙方承诺的内容

1、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定按政策生育,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相关避孕节育措施,按规定参加妇检,积极配合计划生育管理。

2、教育子女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定按政策生育,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相关避孕节育措施,按规定参加妇检,积极配合计划生育管理,不早婚早育和非婚生育。督促外出子女返乡签订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

3、自愿接受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处罚。

4、不违法收-养-孩-子,不代养未落实计划生育的孩子和不代管财产、代耕土地。

5、不做胎儿性别鉴定,不选择性别终止妊娠。

6、积极向村(居、社区)报告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和事,不支持、包庇、藏匿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人和事。

三、违约责任

1、甲方不履行承诺的,乙方有权要求履行或向上级反映情况,提请对相关干部进行处理。

2、乙方不履行承诺的,自愿放弃有关政策的享受,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在办理个人业务受阻时,责任自负。甲方有权按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进行处理、有权暂停承诺的兑现,有权要求乙方对甲方损失进行补偿。

四、其他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乡(镇、办事处)备案一份。

甲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签名): 乙方签名:

厍东关乡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

为贯彻执行好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根据本村村民自治章程和村民代表大会通过的计划生育村规民约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订立本承诺书。

一、甲方向乙方承诺

(一)依法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优生优育优教、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等管理服务工作。

(二)对计划生育家庭在生产、生活和申报普惠政策上给予优先优惠。

(三)帮助计划生育家庭申报国家、省、市、县各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与优惠政策。

(四)对诚信计划生育家庭在以下方面给予优先优惠:

(1)对遵守诚信计生的家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低保、优先开民用煤票、优先进行危房改造、优先办理农村合作医、优先享受农村养老保险。

(2)对诚信计生家庭的子女就读中专、专科、本科的,乡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

(3)对诚信计生家庭优先享受创业、就业培训。

二、乙方向甲方承诺

(一) 已婚育龄夫妇坚决做到不政策外生育,每季度按时参加孕情、环情检查和妇科病检查。出现意外妊娠后主动告知甲方,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政策外生育后,依法足额缴纳社会抚养费,不能一次性缴清的,订立申请分期缴纳协议。

(二) 未婚人员达到法定婚龄结婚并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结婚登记.不早婚、早育。

(三) 新婚夫妇按照规定办理《一孩生殖保健服务证》,符合二孩生育条件的及时申请办理《二孩生育证》。不做胎儿性别鉴定、不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生育子女后及时报告,并根据规定落实相应的避孕节育措施。

(四) 外出务工、经商等人员,主动告知甲方,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留下联系方式,保持与村联系,及时报告婚育情况。已婚育龄妇女外出后,要及时到流入地计生部门进行登记,并参加流入地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孕情、环情检查,及时反馈生育、节育等情况。

(五) 教育子女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督促外出已婚育龄子女返乡签订《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不违法收-养-孩-子,不代养未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家庭的孩子和不代管财产、代耕土地。

三、违约责任

(一)甲方不履行承诺的,乙方有权要求履行或向履约监督小组及上级反映情况,提请对相关干部进行责任追究。

监督履约方:厍东关乡人民政府,电话:(0857)—3527100。

(二)乙方不履行承诺的,自愿放弃有关惠民政策的享受,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事务受阻时,自行承担责任,并承担《计划生育村规民约》规定和《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约定的责任。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监督单位各执一份。

城关街道办事处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

甲方:城关街道办事处________村(社区)

乙方:诚信计生小组组长:_________ 诚信小组成员:__________

为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人口计划生育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体现育龄群众是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主人,推动诚信计生活动的有效开展,实现群众计划生育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根据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承诺:

一、权利义务

(一)、甲方承诺

1、兑现落实国家规定的特别扶助政策,确保资金足额发放到位。

2、对于农村夫妻双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从领证之日当月起子女年龄在16周岁以下的,每年发放12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

3、做好城市独生子女父母补助金的审核发放工作。

4、为乙方办理《生育登记报告单及生殖健康服务卡》、《再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并送证上门。

5、免费为已婚育龄妇女提供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知识、常见妇科病检查,免费为乙方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和补救措施,免费发放避孕药具,定期为乙方提供孕情、孕期保健服务,做好术后、生育后回访工作。

(二)乙方承诺

1、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中所规定的各项义务,主动接受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自觉参加妇检、孕情、优生健康检查及其他的生殖健康服务。

2、结婚、怀孕、生育或收养子女的,应当在一个月之内告知甲方并进行登记。

3、做到按政策生育、持证生育,持证怀孕后,不做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不违反规定做人流、引产。主动落实以长效节育措施为主的避孕措施。落实节育措施后意外怀孕或计划外怀孕的,应主动落实补救措施。

4、外出务工时在离开户籍所在地前,自觉办理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到达现居住地后主动交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自觉接受户籍地和现居住地的计生管理服务。

5、当诚信小组成员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出现政策外怀孕、违法生育等行为时,其他成员应当积极主动做好其说服劝解工作,动员其采取补救措施和承担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处罚。

6、乙方未履行约定承诺的,按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依法处理,不能享受相关优先优惠政策;之前享受的奖励优惠待遇予以返还。

二、协议期限

本承诺书有效期2年,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计算,期满后应重新签订。在协议有效期内,协议内容涉及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修改变化,依据合法性原则,协议双方约定自动适应新的法律法规、政策法规。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城关街道办事处(盖章) 乙方:诚信计生小组组长:___________

___________村\社区(盖章) 诚信小组成员: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诚信计生双向承诺书38

关于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

村(居)示范活动的具体措施

为积极探索做好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有效途径,建立广大群众自觉参与和实行计划生育的长效机制,按照市人口计生委、计生协关于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百村(居)示范活动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在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的基础上,县人口计生局、计生协决定,自2016年至2016年在全县广泛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村(居)示范活动。现制定具体措施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精神,按照《国家人口计生委民政部中国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加强和完善村级计划生育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意见》和《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国计划生育协会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规范》,以及省、市关于深化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试点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将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纳入到整体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建设之中。坚持行政管理、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的原则,充分发挥基层计生协的作用,组织群众依照法律法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为统筹解决全县人口问题,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目标与主要任务

培树一批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居),推动和引领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工作的全面开展,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基层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管理服务模式,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长效工作机制建设,引导广大群众自觉、自主、自愿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促进人口计生行政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

(一)转变职能和工作思路,深化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创新,逐步拓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范围,切实有效地组织开展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大力弘扬文明进步的婚育新风,倡导先进的人口文化,推广男女平等的新型婚居模式。

(二)各地加强村(居)计生组织建设和阵地建设。按照“五有”(有活动阵地、有活动器材、有活动制度、有服务项目、有宣传队伍)标准,推进村(居)计生工作组织与村(居)计生协组织一体化。建立健全村(居)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阵地。

(三)加强村(居)自治制度以及自治能力建设。宣传、培训与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措施。指导村(居)制订完善并落实《村(居)民自治章程》和《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约》。推动各地积极开展“诚信计生”活动。

(四)逐步建立和完善“两委领导负总责,依法建章立规矩,协会承做当骨干,群众参与做主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

作新机制。

(五)加强群众自治专题培训,提升各级尤其是乡级的工作能力,切实使乡级承担起指导、督促的作用,推动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健康发展。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省、市、县“三级联创”活动,培树一批村(居)人口计生工作的先进典型。

三、活动规划与主要措施

(一)2016年:宣传发动,启动实施

1、加大对示范活动的宣传力度,层层发动,统一思想,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2、乡镇要制定示范活动具体实施方案,确定具体政策措施、评估要求与程序。示范村(居)原则上要在深化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试点范围内确定,每个乡镇(城区)示范村数量至少1个村(居),要自下而上逐级申报审核,由本乡、村提出申请,鼓励乡、村的积极性、主动性。4月底,各乡镇(城区)将实施方案和拟定示范村(居)上报县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村(居)示范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3、研究制定和完善示范活动相关政策标准和规范。层层组织开展培训。

4、组织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研讨。

5、总结评估一批示范村(居)。

(二)2016年:推广经验,深化实施

1、组织对第一批示范村(居)创建情况进行调研总结,引导各乡村相互学习、巡回观摩和交流推广。

2、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村(居)示范主题活动”,推动示范活动深入开展。

3、总结评估一批示范村(居),每个乡镇新培树2个以上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示范村。

4、召开全县“村(居)示范活动”中期经验交流会。

(三)2016年:总结交流,巩固提升

1、在总结前两年工作情况的基础上,继续推动示范活动深入开展。通过有关媒体深入示范村(居)报道采风,大力宣传“村(居)示范活动”。

2、总结评估一批示范村(居)。

3、召开全县是“村(居)示范活动”总结及经验交流会。

4、全面巩固示范活动成果,提出下一步全面开展群众自治的意见和建议,探索建立基层群众组织长效工作机制。

四、组织领导及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是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重要举措,是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发展方向。“村(居)示范活动”是进一步推动这项工作的有效载体。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密切协作,合力推动,把这项活动作为全面推进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的重要抓手,作为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措施,作为人口计生综合改革的主要内容。要与“诚信计生”、“阳光计生”活动结合起来,与“无多胎生育乡镇、无政策外生育村”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与民政、组织等有关部门加强基层组

织建设活动结合起来,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循序渐进的原则,培树一批过硬的示范村(居),真正起到典型带动辐射作用。把这一活动纳入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工作经费,保障活动顺利开展。

(二)成立机构,明确职责。县成立 “村(居)示范活动”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计划生育协会,负责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此项活动的开展,研究制定示范村(居)的标准,总结评估示范村(居)。各乡镇(城区)计生办和计生协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办事机构。

计生办主要负责:转变工作思路和方法,切实把这项活动纳入全局工作重点。大力推进人口计生政务公开和村(居)务公开;改革和完善对村(居)的配套考核措施;保障必要经费,支持村(居)人口和计划生育组织网络、服务阵地建设;推动村(居)民委员会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协助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计生协主要负责:负责示范活动的各项组织实施工作,制定和完善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相关规定和规范,协调、督导、推动活动的深入开展;指导做好村(居)计划生育协会建设,为基层计划生育协会开展活动创造必要的条件;指导做好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

(三)加强指导,巩固提高。要全面把握活动的进展情况,完善措施,狠抓落实,培树典型,总结经验,组织示范村(居)开展学习交流活动,互相促进,共同提高。要深入基层,及时发现工作中出现

本文来源:http://www.guakaob.com/qiuzhizhaopin/5809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