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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乡镇平安创建工作总结
制定了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实行"一岗双责",与镇各领导、各村(居)委会、各企事业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分解,并对全镇各企事业单位、商店、餐饮店及其他人口密集场所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进行了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并限期督促整改落实。
(九)加强铁路护路工作
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建立严密的网格化铁路护路责任体系,实行了铁路护路联防"网格化管理"模式,通过"定格、定人、定责",构建职责明确、管理精细、信息畅通、反应迅速的社会管理服务体系,进一步细化护路联防管理区域,实现对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全覆盖。多方协调,部门联手,建设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合防控体系。通过调查摸底和集中整治,共清理三无(无暂住证、无固定住所、无固定收入)人员14名,调解28起矛盾纠纷,解除了现实和潜在的铁路肇事肇祸安全除患,有效维护了铁路运输大动脉的安全。加强铁路沿线治安防控巡逻,加大宣传力度,利用翼之梦进行广泛宣传,建立了平安建设宣传街,大力宣传平安建设暨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通过开展平安创建,我镇社会治安良好,无重大民刑事案件,人民安居乐业,促进了我镇经济及其他各项事业的良好发展。
xxxx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平安建设工作计划
为切实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按照师市党委、集团公司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工作实际,特制定2016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项目建设、民生建设、效能建设”三项重点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深入开展“优质服务年”活动,深入开展“三项活动”(即安全经营、隐患排查和员工职业文化培训),切实加强“三项建设”(即推进企业经营机制建设、加强安全经营保障能力建设和加强员工队伍建设),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为公司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创造稳定和谐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事故防范为中心、双基工作为重点、政策法规为导向、严格监管为手段、科技兴安为支撑、队伍建设为保障,积极构建科学、规范、高效的安全经营工作机制。促进单位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杜绝等级事故发生。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综治和平安建设责任。根据机关人员
变动,及时调整领导小组,健全领导和办事机构,切实加强对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严格落实综治平安建设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面展开综治工作。
(二)切实做好维稳工作,提高治安防控能力。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度,认真分析排查调处本公司、本系统的矛盾纠纷,制定处置突发性事件预案。加强内部防范工作,按照“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管好自己的人”的要求,认真落实,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治安防范意识。认真落实好干部值班,建立与有关部门的联系组织网络。
(三)强化工作落实,全力压降事故保平安。安全经营与平安建设工作紧密相连,只有切实压降和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维护好职工的利益,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的安全,才能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一是进一步加大对平安创建工作的宣教培训力度。通过各种形式、各种媒体把建设平安工作宣传到位,特别是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平台,通过多形式、多渠道的广泛宣教培训,大力普及安全文化,提升广大职工的安全访范意识。【2016创建平安乡镇主要工作】
二是加大监督检查,促进企业平安运行。工作中,我们将监管重心前移和下移,把大部分的安全监管力量下沉到基层,认真开展安全检查,排查各站安全隐患。特别是每逢重大节日及重大活动,组织发动各部室、班组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是加强重点领域监管,认真抓好专项整治。今年,我公司根据经济发展的特点,继续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资金管理作为公司监管重点,列入专项整治内容,认真制定整治方案,工作中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及时解决整治工作中所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做到常抓不放,设法提高重点监管领域的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企业安全运行,助推企业做大做强。
四是加强应急管理,提升应急救援能力。通过多种方式,全面推动应急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明确应急管理措施和办法,督促生产技术部完善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应急预案。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增强广大干部员工的防灾抗灾意识,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总之,我公司按照上级的部署和要求,加大综治平安建设工作的组织力度,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为建设平安单位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为巩固我乡平安创建成果,提升平安建设水平,夯实平安建设基础,不断深化平安大洲建设,为全乡经济社会实现转型跨越发展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现结合我乡实际,制订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深化“平安大洲”建设主题,以群众对社会平安的需求为导向,坚持健全制度和落实责任相结合,强化服务和规范管理相结合,源头预防和重点整治相结合,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平安创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自下而上、从小到大,层层创建、逐级推动的平安建设创建体系,以“小安”积“大安”、局部平安推动全面平安,为全乡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总体目标,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求真务实、全力推进基层平安创建。年内力争实现全乡80%的村、100%的单位达到创建标准,努力推动全乡平安建设再上新台阶。
全乡平安创建工作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施,具体创建标准是:
1、社会大局稳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健全,社会矛盾得到有效化解,缠访、闹访和群体性上访事件得到有效控制。辖区内矛盾纠纷排查率、调处率均达到100%,调成率达到98%以上;无到市赴省进京非正常访、无越级集体访、无信访积案。
2、治安状况良好。治安防控体系全面落实,防控措施落实,八类主要案件、多发性侵财案件得到有效控制。村、辖区单位刑事治安案件在可控范围(辖区内人口在2000人以上的村刑事案件发案不超过1起,治安案件控制在4起以内;2000人以下村刑事案件控制在0起,治安案件控制在3起以内)。禁毒工作成效显著,无新滋生吸毒人员,无种毒、贩毒、制毒违法犯罪活动。
3、社会公共安全。群防群治队伍管理规范,装备、经费落实,作用发挥好。辖区内无黄赌毒现象、无非法宗教和邪教组织活动;无火灾事故、道路交通和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完善,公共安全事件、紧急突发事件的风险管控水平明显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达95%以上。
4、法治环境优化。公民道德和法制观念增强,平安创建宣传深入,群众知晓率、参与率达90%以上。农村家庭成员学法用法、依法维权,男女平等、尊老爱幼,邻里和睦、文明居住,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勤俭节约、爱护环境,做到无毒品、无赌博、无纠纷、无邪教、无家庭暴力、无犯罪。
5、社会管理规范。社会服务管理基层基础平台作用发挥良好,解决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实现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乡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和村级社会服务管理工作站健全完善,规范运行;实有人口网格化管理全面推行,流动人口及特殊人群底数清、情况明,管理服务措施到位;刑释解教、社区矫正等重点人群无脱管、漏控、重新违法犯罪等现象。
三、具体措施
1、健全机制,全力化解社会矛盾。建立由乡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以乡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为依托,其它单位(站所)协同参与的调解机制,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调处,防止激化”的原则,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各村要按照“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的目标要求,坚持矛盾纠纷日排查、周通报、月分析工作制度,严格落实首问首办责任制,乡村干部在遇到纠纷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必须立即赶赴现场了解情况,能够解决的就地解决,力求矛盾纠纷在最短的时间内得到化解。对重点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化解制度,做到“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把调处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乡综治办负责协调整合辖区内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力量,定期召开会议,加强督办和检查,形成“党政主导,综治牵头,单位联动,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要建立纠纷调处回访制度,即对突出的案例或可能反复的纠纷,包村领导干部要同村干部一起上门回访,进一步消除双方怨气,沟通思想。要建立每月信访接待日制度,即乡综治办、司法所及包村挂点干部在各村开展信访接待日活动,深入了解群众思想状况,从而实现源头预防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2、综合施策,集中处理信访积案。以“两访”治理为重点,对近年来产生的信访积案进行全面排查,并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遗漏,实行台账管理,挂牌销号。各村、各单位要以“三无”(无到市赴省进京非正常访、无越级集体访、无信访积案)村、单位创建活动为抓手,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等办法,因案施策化解信访积案,要注重从政策层面研究解决带有倾向性、普遍性和合理性的突出问题,努力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要主动引导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对按法律程序已经处理终结的缠访闹访人员,要做好稳控化解和引导说服工作。对长期缠访闹访和“三跨三分离”的信访问题,采取解决问题、困难救助、三级终结、引导司法诉讼、思想教育疏导转化等多种措施集中进行化解,力争终结一批,息诉一批,最大限度的减少信访积案存量。
3、整合资源,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各村、各单位要坚持把加强基层政权建设作为创建活动的关键来抓,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配齐配强人员,落实保障待遇。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要通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广泛征求党员、干部、群众意见,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要落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出台的前置程序和刚性门槛,凡是与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容易引发不稳定因素的重大决策,都要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努力提高乡村依法行政和服务群众的水平,防止因行政不作为、乱作为侵害群众利益引发群体性事件。由综治办牵头负责,抓好以综治委、视频监控室、矛盾纠纷调解为主的社会服务管理规范运行;由财政所牵头负责,抓好便民服务中心规范运行,整合各项职能,实现集中办公,一条龙服务,一揽子解决。
4、加大投入,健全完善防控体系。乡综治办要健全完善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乡视频监控中心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切实提升社会治安防控水平。各村各单位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尽可能在办公区域、住宅小区、交通要道架设视频监控设施,切实加强对社会面的控制和防范,要挖掘和整合各方面的治安力量,减少防范空隙,压缩违法犯罪的空间;学校要切实加强对农村青少年的教育和管理,积极建立学校家庭和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管理机制;企事业单位要切实加强农村安全生产管理,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由乡综治办协调,派出所、司法所指导,以乡治安联防大队成员为骨干,在敏感节点、重要时段、重点地段和治安问题突出的区域开展治安巡逻。各村各单位要充分发挥群防群治队伍在看家护院中的作用,加强教育培训和考核管理,积极探索创新激励方式,推动职能作用有效发挥。各村要切实落实十户联防值班巡逻制度,人防物防技防并举、自防专防群防结合,确保消除治安死角,提升动态化条件下预防打击违法犯罪的能力,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5、突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从去年检查的情况看,群众反映较多的还是“两抢一盗”和寻衅滋事、聚众赌博等问题。派出所要加大打击整治力度,增强打击整治实效,要紧紧扭住针对乡村的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打架斗殴等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影响农民增收的各种违法犯罪,始终保持对犯罪分子的高压态势,适时组织区域性统一行动和专项斗争,努力达到“整治一地、稳定一方”的效果。对盗窃、赌博等突出问题,继续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治理,努力做到不蔓延、不反复、不回潮。乡综治办、派出所要紧密配合,大力深化反邪教斗争,加强反邪教警示教育和基层无邪教创建活动,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识邪防邪意识,最大限度挤压邪教组织活动空间,铲除邪教滋生土壤。
6、强化服务,着力保障民本民生。要牢固树立富民与安民共进的理念,自觉把群众的平安需求作为努力方向,要着力解决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深层次矛盾,把改善和保障民生作为治本之策。各村各单位要突出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加强流动人口的摸排登记和服务管理工作,切实做到情况清、底子明。特别要针对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不良行为青少年、涉邪教人员、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等特殊人群,大力实施矫正、回归、关爱、转化、康复“五大行动”,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关怀帮扶体系。要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必接必送和安置帮教制度,提高服务管理水平。要加强对社会闲散人员、不良行为青少年的教育、帮扶、矫治、管理,使他们遵纪守法,与社会和睦相处。各村各单位要不折不扣地把党的各项惠民政策宣传到位、落实到户、执行到人,努力减少因政策宣传和执行不到位引发的信访问题。乡民政办要加强对特殊人群和弱势群体的关注和服务,提高对低收入家庭因突发性生活困难和支出型贫困的救助力度。做好五保供养管理服务工作,切实改善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条件。全面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按季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落实贫困家庭重度残疾儿童集中救治抚养工作,切实改善特殊人群和弱势群体的生存环境。
四、工作要求
1、抓氛围,舆论宣传落实到位。各村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法制宣传日和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的有利时机,通过组织文艺演出、散发宣传材料、展示宣传图板、粘贴宣传标语等形式,深入广泛地开展平安建设大宣传、大发动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社会团体充分认识到平安创建的目的意义、目标要求和任务措施,提高他们的知晓率、认同感和参与度,形成全社会共建共享平安的良好社会氛围。要以“民主法治示范村”、“诚信守法示范企业”、“执法示范窗口单位”等创建为抓手,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形成平安法治联创联建、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
2、抓领导,工作任务落实到位。为加强平安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大洲乡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政府乡长、乡人大主席任副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综治办,乡综治办主任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协调解决创建活动中存在的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创建活动的日常事务,并作好各种信息情况反馈工作。各村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解落实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创建活动扎实有序开展,坚决杜绝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的现象。
3、抓督导,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乡综治办要通过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与调查走访相结合的办法,切实加强对平安创建工作的检查督促和分类指导。要对各村、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做到每月一督查,每季一通报。对工作力度大、措施落实好、效果明显的村、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创建活动不重视、工作不得力、措施不到位的村、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落实整改。
4、抓示范,工作成效落实到位。各村、各单位在开展创建活动过程中,既要把握总体目标要求,又要创新活动载体,突出本村、本单位的工作特色,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不断丰富创建活动的内涵,增强创建的实效。要注重抓好示范工作,对工作中的典型和经验要认真加以总结,及时上报,并抓好宣传推广,充分发挥经验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
5、抓奖惩,工作目标落实到位。为确保创建活动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乡党委、政府将进一步建立健全考评机制,完善考核办法,年终进行考评,并将考核考评结果与工资报酬挂钩兑现奖罚。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达到“平安村(单位)”“平安小区”、“平安家庭”、“平安校园”创建标准的,予以命名;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失职、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和群体性事件等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村(单位)予以黄牌警告;对因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恶性案件,年度群众安全感测评满意程度下降幅度较大的村(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并严肃追究其村(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范文二:乡镇平安创建工作计划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镇今年的“平安乡镇”创建工作,特制定我镇2016年度平安乡镇创建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进法治建设为总揽,以创建法治乡镇、法治单位为抓手,以健全工作体制机制为保障,以发挥普法依法治理职能为先导,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和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为根本,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在县政法委、县综治办的指导下,组织和动员全镇力量,以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长效工作机制为核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为主线,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广泛开展平安建设活动,为青杠坡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1、政治安定。基层组织坚强有力,执政能力不断提高,在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上明显加强,充分发挥堡垒作用,有效防止发生各种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事件。
2、社会稳定。深入开展“7+5”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各种严重犯罪活动,认真做好“******”等邪教参与者的教育转化工作,严防产生新的“******”等邪教参与者。
3、治安良好。刑事案件万人发案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两抢一盗”案件低于同类乡镇平均水平;不发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不发生重大治安灾害事故;辖区违法犯罪人员下降;突出治安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无治安乱点。
4、经济运行安全。经济持续稳步发展,经济运行安全,经济秩序良好,市场运行规范,有效预防、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和坑蒙拐骗等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
5、文化活动健康。加强群众性文化建设,各类文化娱乐活动健康有序。加强网吧整顿管理;有效预防政治性非法宣传和违背社会主义道德的演出行为。
6、法治环境优化。公民道德法制观念增强,平安创建宣传深入,群众知晓率、参与率达90%以上。综治先进、见义勇为人员得到及时表彰。
7、群众满意和安全感。全镇治安平稳、社会安定,人民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和工作秩序得到充分保障,公共安全感明显增强。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率达到95%以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覆盖面达到90%以上,公众对政法队伍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0%以上,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和安全感率达到90%以上。
三、工作措施
平安建设力求稳步推进,在每年度均能取得明显进步。
1、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健全领导班子和办事机构。把创建“平安镇”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主要领导把重大问题拿在手上亲自抓。把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作为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配强力量,完善制度,强化责任,发挥党的基层组织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整合基层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力量,加强镇村两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建设,配齐配强工作力量,确保平安建设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全面开展“7+5”活动。
2、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村组干部要做到包组包户,坚持民调工作“四在前”的作法,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确保本镇社会稳定。对责任区影响政治稳定和治安秩序的各种不安定因素,要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理,把各种闹事事件和民事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
3、广泛开展“无盗镇”等创安活动,整体推进依法治理工作,要通过创安活动,落实“十子防范”等措施,大力实施“细胞工程”、“三沿防范工程”和“两防两保工程”,创安覆盖率达到80%,依法治理要突出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大力推进村级民主与政治建设。
4、继续“三圈五体系”为载体,深入开展专项斗争和重点整治,狠狠打击“三强行为”,确保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
5、完善社会管理系统。做好特殊群体的管理教育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充分发挥社区矫治功能,加大对刑释解教人员和违法青少年的帮教工作力度,有效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各村要对社会闲散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完善流动人口管理,突出抓好流动人口重点人口的管理,减少流动人口中的违法犯罪。加强青少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特别是对在校学生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引导青少年学法、知法、守法、懂安全。高度重视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各方面力量,经常性地开展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对违规经营的网吧和电子游戏厅及其他娱乐场所的整治力度。
6、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县党委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一系列重要方针政策,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措施,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7、认真组织好综合治理和法制宣传活动。全镇中小学校要继续做好法制副校长的聘用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的作用。在全镇努力营造创建“平安乡镇”的浓厚氛围,群众对创建“平安乡镇”知晓率高,各“平安单位”、“平安小区”、“平安村”对创建工作要进行经验总结并典型推广等。
四、平安建设考核验收
1、采取平时考评与年终验收相结合的方法,实行百分计奖,按所得分值定为最佳、先进、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五个档次,基本分在95分(含95分)以上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85分到94分的为合格单位,社会治安责任目标中有两项不达标或75分至84分的为基本合格单位,社会治安责任目标中有四项以上不达标或75分以下的为不合格单位,最佳单位从先进单位中拔尖产生。
2、最佳单位由镇党委、政府予以表彰,对第一、第二责任人给予全镇通报表彰。
3、合格单位由镇党委、政府予以定期通报。
4、基本合格单位由镇党委、政府通报批评。不合格单位予以警告,并对责任人进行通报。取消单位及责任人的评先资格。
5、因对责任区的不安定因素和内部矛盾化解不及时,处置不当,一年内发生一起群体性事件或在敏感时期或重大节庆期间有1名“******”练功者上访,直接予处分。
6、责任区内发生一起重大影响的特大刑事案件(包括有影响的黄赌毒事件)或恶性治安灾害事故,或发生1起民转刑重大案件,予以责任人处分。
7、按辖区人口计算,年内“六类”刑事案件(含重大治安事故)和可防性案件的发案案件(含重大治安事故)可防性案件的发案高于全镇平均水平,给予通报批评。
8、发生重大刑事案件或重大治安问题(事故);有意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予以通报批评。
9、因领导不重视,分管责任人专工作不力,综合治理措施不落实,造成本责任区治安秩序混乱,被评为全镇后三名的给予批评。
范文三:乡镇平安创建工作计划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切实做好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的各项工作,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特制定20xx年全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以防为主、重在治本”的综合治理方针,继续在抓重点、求突破、创特色、有亮点、见成效上下功夫,着力寻求适合新形势下维护全乡社会稳定,促进社会治安根本好转的新方法和新途径,尽快建成平安金石,为实施“135”发展战略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目标任务
20xx年平安创建的总目标是:力求全乡刑事发案总数、可防性案件稳中有降,八类案件和刑事案件侦破率明显提高;群体事件、越访、集访问题明显减少,不发生因矛盾激化导致民转刑、民转凶案件和非正常死亡,社会治安形势明显好转。通过一年的努力,确保我乡平安村(社区)、单位、平安校园、平安户达到95%,实现平安乡达标。
20xx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的总任务是:建立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建立并完善打防控一体化的“大防范”格局,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搞好基层综治创建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为全乡经济的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和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工作措施及要求
1、坚持严打整治方针,切实维护全乡社会政治稳定。
2、建立和完善大调解机制,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
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进一步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加快建立和完善排查、调解、处理于一体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机制,筑牢维护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充分发挥我乡成立党委分管领导挂帅、综治委牵头组织、派出所等有关单位参加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村(居)民委员会在继续发挥基层调委会作用的基础上,充实和完善农村十户一个调解员和矛盾纠纷信息员队伍。按照“排查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的要求,坚持排查在先,发现问题在先,在落实定期排查的基础上,加强经常性、随机性排查,及时掌握和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努力使排查调处工作走上制度化、经常化轨道。坚持统一受理、集中梳理、依法处理、限期办理,做到有案必受、有受必理、有理必果、有果必公。工作中,各村(居)、单位要认真建立处置突发性事件的预案,妥善处理和解决各类现实问题和其他社会不安定因素,及时制止事态发生、蔓延和扩大,实现处置的最佳效果。
3、认真落实“以防为主、重在治本”的工作原则,全力构建打防控一体化的“大防范”格局。
推进农村的治安防范。在6月份前全面推进契约式联保联防,年内按要求壮大专职防范队伍。加强夜间巡逻防范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不断加大乡、村、各单位的防范力度。农村实行十户联防的做法,在原有义务防范的基础上,不断增加防范覆盖面。
切实加大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工作。针对在校生违法犯罪突出这一实际,健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认真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宣传发动工作,年内仍然将工作重点放在平安校园的创建上面,主动组织相关单位对校园周边治安秩序进行整治,进一步优化教书育人的外部环境。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教育行政部门及各学校要加强内部教育管理,充分发挥法制设立专门的法制宣传橱窗和阵地,每季度至少出一期板报。各学校要积极协助公安、卫生、消防等部门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教育行政部门要对各学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的情况进行督查,并及时向乡综治办反馈。
20xx年,各村(社区)、单位防范工作要出经验、有亮点。要培植典型,并推广成功经验,推动防范工作再上新水平。
4、强化治安管理,切实搞好各项基础工作。
进一步明确村(社区)主任及驻乡民警在治安和稳定中所承担落实考核奖惩措施,扎实推进基层基础工作。要将暂住人口、流动人口的管理放在重要位置。各村(社区)要明确专人,开展流动暂住人口的管理工作,力求登记率达90%以上,发证率达到95%,房屋出租户治安责任书签订率达xx0%。同时要普遍建立治安信息联络员制度,使暂住、流动人口的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对未登记的流动、暂住人口在市区作案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相关单位及负责人实行倒查,并与奖惩挂钩。加强流动暂住人口管理的新经验,注重把管理、教育、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引导人口有序流动,保护流动、暂住人口的合法权益,提高流动暂住人口素质,预防和减少犯罪。
加强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回归衔接工作,重点是做好有可能重新违法犯罪人员的防范管理和帮教工作,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帮教,努力减少重新犯罪。要维护刑释解教人员的各种合法权益,帮助他们解决暂时的生活困难,广开就业渠道,鼓励自谋职业,对吸纳安置刑释解教人员达到一定比例的企业给予政策优惠。同时采取措施,做好管制、缓刑、剥夺政治权利、假释有及保外就医人员的管理、教育和改造工作。
继续加大对场所行业的管理力度,派出所及相关综治委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大对场所行业的管理力度,既各负其职,又互相配合,发挥综合治理的整治效能。在治安管理、经营管理、卫生管理、市容管理的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把关,管理到位。公共娱乐服务场所发生严重的影响较大的刑事案件,群众反映强烈的,要追究相关管理部门及责任人的责任,取消相关单位个人评先受奖的资格。
5、切实加强工作的制度建设和规范化建设。
加强基层制度建设。坚持综治、平安创建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并有记录;坚持综治创建工作的月报制度;坚持矛盾纠纷的月排查上报制度。各综治委成员单位衽年度述职制度和重大信息上报制度。
要加强信息调研和宣传工作,不断探索和总结综治创建工作。各基层单位至少要有一篇有价值的信息或经验上报,并通过各种新闻媒体等及时充分地宣传平安创建工作。制度建设、规范化建设及调研宣传工作的情况一并纳入综合治理的半年和年终考核。
6、突出重点,强化对综治、创建工作的考核。
严格科学的检查考核是推动基层综治和创建工作的有效途径和必要手段。按照省、市、县对平安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结合2016年工作实际,20xx年除将继续加强对刑事发案尤其是可防性案件的考核外,通过增加分值,突出对由矛盾纠纷引发民转凶、民转刑案件及非正常死亡的考核;突出对进京去省去市去县集访和群体事件的考核;突出对八大类案件、被媒体曝光的治安问题的考核;突出对在校学生违突出对基层基础工作的考核;突出对群众治安满意度及安全感的考核等。
在严格考核的同时,客观、公正地实施表彰奖励、执行一票否决权制和黄牌警告、末位警示制度,对被一票否决、黄牌警告、末位警示的单位,做好跟踪督查工作,确保整改效果。
20xx年社会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工作,面临的任务十分繁重,要求很高,我们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勇争一流的工作姿态,在乡党委、政府和上级综治部门的领导下,奋发努力,积极进取,为我镇社会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跨入全区先进行列而努力奋斗。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维护全镇社会政治稳定,更好地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特制定本镇平安建设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网格化服务、零距离便民、推动平安和谐”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充分发挥政法及各综治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积极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广泛开展平安镇、平安村(社区)和平安单位建设活动。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积极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坚持排查、整治治安复杂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建立健全平安建设的长效机制,确保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治安环境和法治秩序。
二、工作目标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健全,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发生严重危害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有效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和治安乱点,社会治安秩序良好,不发生严重危害群众安全的重大治安问题。有效预防和减少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不发生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群死群伤等恶性事故。依法查处突出经济犯罪案件,及时消除经济领域的不稳定因素,不发生严重危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案件。对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以及“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非法活动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不发生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和政治稳定的事件,无集体越级上访和赴省进京上访,平安建设组织领导有力,工作扎实有效,群众社会安全感增强。
三、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构建维稳防控体系,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
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政策、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筑牢平安建设基础。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当前要重点纠正在农村征地、企业重组改制、企业违法排污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加强对医疗、教育等领域“乱收费”的治理。
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三级中心网络,建立定期排查、协调联动、归口调处、重点督办等工作机制。镇、村坚持每月、每周排查矛盾纠纷制度,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按照“分级负责、归口调处”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相关部门及时化解;对排查出的重大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坚持实行领导包保化解;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办法,依靠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当地、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夯实基础,加快网格化服务进度程,拓宽社情民意表达渠道,坚持领导干部接待群众来访、阅批群众来信、包案、下访解决问题的工作制度;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强化初信初访工作,妥善解决群众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引导群众有序反映合理诉求,预防和减少集体访、越级访和非正常上访,建立畅通有序的信访秩序。
积级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建立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分析机制,多渠道多方式地及时掌握深层次预警性信息,严格报告制度,各村要及时上报稳定信息,镇定期进行稳定形势分析,做好对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突发事件的风险评估和预测。建立健全预防和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工作预案,加强演练,不断提高处突能力和水平。要坚持慎用警力、慎用警械、慎用强制措施。
(二)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敌对势力的破坏活动,完善落实经常性“严打”工作机制。
坚持治安形势分析通报制度。针对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打击行动。重点是坚持“命案必破”,依法严厉打击有组织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涉枪、涉爆等严重暴力犯罪和抢劫、抢夺、盗窃等多发性犯罪。
定期排查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各村、单位要坚持每周排查群众反映突出的治安问题,采取领导挂点、专班立项整改的办法,就地解决突出治安问题,重点排查整治学校和企业周边、供电通讯设施、公路沿线、集贸市场等治安环境。坚持查禁取缔“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经济犯罪,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重点打击事关国家经济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严重经济犯罪,整治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非法生产经营活动。
严密防范和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和敌对份子的渗透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利用互联网等技术手段从事蛊惑煽动活动,以及插手人民内部矛盾制造事端等非法活动。坚决取缔“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有效防范和严厉查处冒用宗教名义进行的各种非法活动和有害气功活动。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
(三)强化基层基础,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工作
各村、单位要精心制定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把思想认识、工作重点、力量配置、经费投入、考核奖惩等切实转移到“预防为主”上来,因地制宜,构建专群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力争全时段全地域覆盖,有效预防和控制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按照社会化、职业化、市场化、规范化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集镇要强化安保队的巡防,村(社区)要开展群防群治,重点要害部位和特殊行业、公共复杂场所、机关、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内部要建立安全防范网络。
开展全民思想防范建设。以“构筑思想防线,促进平安创建”为主题,通过发布违法犯罪和治安隐患信息、开展法制、预防犯罪和禁毒常识宣传教育等多种形式,促进思想防范进单位、进学校、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使90%以上的居民增强自我防范意识,提高预防违法犯罪的能力。组织广大群众在平安创建中尽该尽之责,尽能尽之力。引导群众积极检举揭发违法犯罪,提供破案线索,不断提高对社会治安的参与率和满意率。
严格执行《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规范单位内保工作,健全组织,建立和完善单位负责人治安保卫责任制、突发案(事)件应急处置预案、重点要害部位保卫责任制、门卫值班、安全检查、档案及重点人口管理、奖惩、治安问责等工作制度。
大力加强技术防范建设。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对主要街道、商业区、重点单位(要害部位)、治安复杂场所和新建居民集中居住小区全部实行以视频监控为主,其它形式为补充的技术防范体系,并逐步把技术防范措施推广到社区、单位和家庭。
(四)努力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
积极组织群众参与社会管理。要认真探索、总结、完善城镇社区综合管理的做法,采取政府和部门出资购买社会管理成果的方式,组织群众运用公开管理和阵地控制的方式,协助行政执法部门加强社会管理,逐步消除社会管理的空白点和薄弱环节。充分发挥综合管理的优势,发现举报各种违规、违法、犯罪线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平安和谐。
加强和改进对特殊社会群体的服务和管理。一是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使其成为和谐社会的建设者。关心和重视农民工的技能培训、法制教育、劳动保护、子女就学和社会保障,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二是深入开展“花蕾保护行动”,坚持开展“困难家庭子女就业帮扶活动”;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机制;落实贫困家庭子女、无业闲散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子女的结对关爱和流浪儿童救助工作。三是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帮教工作。四是认真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不断提高社区矫正质量。五是加强在校学生的法制教育。重视对重点学生的关爱与潜能激发,强化学校领导和老师的法律和综治责任,并科学适当地问责追责。
加强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危险物品和放射性物品的管理和整治,严防群死群伤案件事故发生。加强对网吧、娱乐服务场所及特种行业的管理;加强对互联网和移动通讯不良信息的监控和管理,提高信息安全防护水平;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消防管理,控制和减少事故发生;加大查禁毒品力度,有效控制黄赌毒蔓延。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障机制。各地要开展创建平安(安全)企业和维权岗活动,坚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对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治理、控管,遏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行政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安全责任事故背后隐藏的腐败问题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犯罪。完善落实各类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统一指挥、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保障公共安全的能力。
(五)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
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健全基层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认真落实镇(村)务公开,财务公开等办事公开制度。认真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落实普法规划,重点抓好青少年、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农村基层干部和社区管理人员法制教育,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加强和规范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广泛深入开展“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不断提高公民道德素质。
严格公正执法,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良好的法治秩序。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教育培训,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加强政法队伍管理和纪律作风教育整顿,进一步健全完善管理制度。严肃查处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执法不廉的行为,坚决查处损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进一步深化文明执法活动,实行执法质量目标管理,落实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度。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领导工作责任。平安建设工作实行党委、政府负总责,综治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各单位、各部门要把平安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执政为民的实绩,纳入“三个文明”建设的整体布局,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落实,一同考核,定期听取情况汇报,认真分析研究本单位、本部门社会稳定和治安形势,及时协调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使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检查,严格奖惩。坚持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不断推进平安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对在平安建设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考核达不到要求的,列为重点管理对象,实行“黄牌警告”;对措施不到位,工作不落实,造成重大群体性事件、恶性刑事案件和重大治安案件、重大灾害事故的单位,要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三)健全完善保障机制。要安排一定的创建工作经费,按照“谁受益,谁出资”的原则,采取财政拨一点,受益单位和个人适当出一点的办法,解决落实好群防群治所需经费,确保防控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四)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文化、教育、广电、司法行政、公安派出所等综治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宣传和指导,努力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平安建设的浓厚氛围,最大限度地调动全社会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使平安建设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为。
为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和谐平安建设的总体部署,根据县综治委的挂点帮扶创建平安乡镇的要求,我局挂点帮扶村为三县村、村委会,按照区综治委确定的以创建平安村为重点,深入推进和谐平安建设的总体思想和抓“两头”、带中间、促平衡的工作思路及我局和挂点村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帮扶工作计划:
一、完善组织,周密部署
为建设和谐平安,不断提升平安创建整体水平,我局及时召开局党组会议,成立了以同志为组长,同志为副组长,成员有、的帮扶工作小组,由同志具体负责与帮扶点的日常联系。
二、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计划
1、积极督导挂点村化解矛盾,加强与挂点村联系,及时了解村民困难、矛盾纠纷,通过排查调处,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有效防止矛盾缴化、上升。
2、青少年是未来建设的中尖力量,加强青少年道德教育,预防青少年犯罪是我们帮扶工作的重点之一,我局计划每季度下村进行一堂思路道德教育和光荣传统教育,努力提高青少年思想道德素质,有效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3、关心弱势群体,开展“一对一”、“一帮一”活动,一是根据村委会提供信息,为村里贫困户,五保户开展捐钱、捐物活动以及送科技文化下乡活动,帮助他们早日脱贫致富;二是关心村里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通过村委会流动人口档案,定期下乡了解老少留守家庭的实际困难切实帮助他们解决问题。
4、协助督导帮扶村开展严打整治斗争,促进和谐平安建设。一是加强法制道德教育,搞好综治工作进村入户,提高村民法制意识;二是督导帮扶村加强和改进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加强对“武疯子”的管理,防止这部分人员失控危害社会;三是督导帮扶村,加强刑事犯罪的打击,遏制刑事犯罪,增强群众安全感。
和谐平安社会建设是我们社会各行各业的共同责任,我局将按照省、市、县综治委文件精神,全面提升平安创建工作的总体水平,为建设和谐、平安贡献自己的力量。
按照全国、全省、全市、全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全镇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为主题,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为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镇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强大精神动力、文化力量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
活动时间:2016年6月1日至30日。在各村(居)和有关单位同时开展。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安监所、宣教办、派出所、工会、共青团、妇联。
各主办单位负责人组成镇“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镇安监所,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工作。各村(居)和单位相应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
四、活动形式
(一)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讲话精神专题宣贯活动。
活动时间:6月1日-30日。
组织单位:各村(居)、有关单位。
活动内容:通过邀请专家宣讲、视频讲座等方式组织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讲话精神,大力营造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宣传咨询日活动
活动时间:6月16日(上午9:00-11:00),在汽车站举行宣传咨询日活动。
组织单位:安监所、派出所、工商所、村建站、农机站。
活动内容:邀请镇政府主要领导亲临现场检查、指导咨询活动,邀请媒体到现场宣传报道,届时将开展安全图片展览,组织安全生产知识现场答疑,现场发放宣传品,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深化“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主题,加大舆论宣传力度。
(三)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周活动
活动时间:6月2日-8日。
组织单位:各村(居)、有关单位。
活动内容:各村(居)、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安全生产特点,突出交通运输、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商贸、消防、特种设备、旅游、烟花爆竹、冶金等重点行业领域,组织动员辖区内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职工观看由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制作推出的主题宣传片《生命的红线》、警示教育片《盲洞·迷途》、安全教育微电影《生命的刻度》、安全生产情景剧《平安是福》;开展“安全生产月”主题展板警示教育,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防范类似事故发生;要组织新闻单位对重点地区、单位隐患整改、违法违规情况进行采访报道,集中曝光一批单位。
(四)开展安全文化周活动
活动时间:6月9日-15日。
组织单位:各村(居)、有关单位。
活动内容:组织安全文化专家、有关人员开展安全文化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商场、进宾馆(酒店)、进工地、进窗口、进景区、进家庭等“十进”活动。
(五)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活动时间:6月16日-22日。
组织部门:各村(居)、有关单位。
活动内容:镇安办承办全镇性应急救援预案演练,依托企业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启动仪式,组织相关人员现场观摩,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各村(居)、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组织开展道路交通、校园安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公众聚集场所等行业领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疏散演练。【2016创建平安乡镇主要工作】
(六)多渠道加强集中宣传
活动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
组织单位:安监所、有关单位。
活动内容:(1)各村(居)、各单位要在厂区、街道、学校、工地、重点路段、厂矿企业门口、车站、旅游景点、宾馆、酒店、市场等人流密集场所,悬挂“安全生产月”主题内容宣传条幅或设置固定墙体标语、公共宣传栏、文化橱窗、LED显示屏等(标语内容附后)。(2)组织宣传车辆进村入户播放安全生产相关知识,并向社会公布12350等安全隐患举报电话。
(七)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年提升工程宣传活动
活动时间:6月1日-30日。
组织单位:镇安办、有关单位。
活动内容:组织相关企业参加全市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宣讲团深入企业,解读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意义、政策法规、评审的程序和方法,并对创建内容进行逐项讲解、剖析、指导。
(八)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时间:6月1日-30日。
组织单位:镇道安办、有关单位。
活动内容:深入报道有关单位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和经验做法;加大公益宣传力度,以报刊重要版面、电视重要时段、专题节日、公益广告等方式,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
(九)开展村级安全员、一般企业负责人和安全员培训
活动时间:6月上旬
组织部门:镇安办、镇安监所。
活动内容:针对辖区内村级安全员和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员进行安全管理知识培训,加强基层工作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使安全生产意识深入到基层群众和从业人员中。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村(居)和部门要建立组织,细致谋划,结合本区域、本行业实际,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精心部署,组织安排活动内容和形式,开展各具特色的活动,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协调联动。“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作用,加强沟通,上下联动,左右协调,引导发动有关单位、企业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活动,拓宽参与面,扩大覆盖面,增强影响力。
(三)营造氛围。各村(居)和部门要加强与媒体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强正面引导。要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开设专版专栏,制作专题节目,宣传先进典型,传播安全理念,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四)力求实效。各村(居)和部门要善于总结经验,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原则,结合自身特点,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增强活动实效。
各村(居)和部门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分别于5月29日和6月25日前以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送镇组委会办公室。
第2篇:非法建筑消防治理工作方案一、治理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对辖区内非法建筑(仅针对1998年9月1日消防法实施之后建成的建筑)清查见底,建筑内的火灾隐患见底,登记造册率达100%,实体性火灾隐患全部进入整改程序并得到有效整改,单位消防安全状况明显改善,进一步健全完善消防安全源头管理长效机制。
二、治理范围和对象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消防监督检查和历次火灾调查发现的,派出所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国土、村建、两违办、工商等相关部门移交的,群众举报投诉核查属实的以下建筑:
1.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或备案手续的。
2.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特别是丁、戊类厂房、仓库改为丙类及以上厂房、仓库使用的,车库改为仓储经营场所的,其他性质改为人员密集场所使用的。
3.非法搭建的。
三、任务分工
各工作片、村居和有关部门要明确分工、强化措施、密切协作、齐抓共管,全面排查和治理各类非法建筑。
1.各工作片、村居:负责对辖区内的小单位场所及在建工地的排查整治,对排查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是非法搭建的建筑及时通报消防办。
2.文教服务中心:负责教育系统内的非法建筑排查整治。对拟开办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公共场所的消防条件未获得公安消防部门审查通过的,不予批准。对排查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是非法搭建的建筑及时通报消防办。
3.监察室:负责监督、检查专项治理行动中履行职责情况和执法监督情况,对开展工作不力导致专项治理行动不能顺利完成,从而引发较大火灾事故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4.民政办:负责各类社会福利机构、民政事业服务单位非法建筑的排查。对必须经消防行政许可方能开办的各类社会福利机构、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条件未获得公安消防部门审查通过的,不予批准。对排查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是非法搭建的建筑及时通报消防办。
5.村建站:指导建设系统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加强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对发现的非法建筑,依法查处或者移送、通报公安消防部门处理。对依法应当经消防部门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筑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经消防设计、竣工验收不合格,或者被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的,应依法处理。对发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是非法搭建的建筑及时通报消防部门,并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开展重大火灾隐患的督改。
6.两违办:负责辖区内的非法建筑排查整治,对发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是非法搭建的建筑及时通报消防部门,并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开展重大火灾隐患的督改。
8.卫生院:负责医疗卫生系统内的非法建筑排查整治。严格医疗机构开办的审查许可,对必须经消防行政许可方能开办的医疗机构,消防安全条件未获得公安消防部门审查通过的,不予批准。对排查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是非法搭建的建筑及时通报消防办。
9.安监所:负责危险化学品单位非法建筑的排查整治,对排查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是非法搭建的建筑及时通报消防部门,并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开展重大火灾隐患的督改。
10.派出所:积极加强与村建、城管、工商等部门的联系,组织梳理近年来在消防监督检查中、举报投诉以及部门信息互通过程中发现和掌握的非法建筑,特别是招商引资项目中,未纳入日常消防监管的非法建设工程和单位,并建立《非法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排查情况登记表》。在此基础上要以行政村为基本单元划分排查整治网格,明确每个网格排查整治的工作人员和负责人。原则上,二级消防重点单位由消防大队列管的消防监督人员排查,网格内的其他单位由责任民警负责排查,与村干部实行责任捆绑,所有网格必须明确到监督责任人,全力确保清查见底。
11.工商所:依法办理娱乐场所的登记注册,对未取得消防许可的不予登记;督促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被镇政府依法责令停产停业的企业,办理相应的变更、注销手续。对发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的单位及时通报消防办。
12.国土所:对发现的未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改变使用性质或是非法搭建的建筑及时通报消防办。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4月18日)
各工作片、村居和有关单位要根据“镇非法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细化各阶段具体工作任务,列出推进时间表,明确每一项任务的完成时限、责任人和工作要求,同时要加强参与排查人员的培训和方案宣贯工作,确保排查质量。
(二)全面排查阶段(4月19日至5月31日)
派出所要积极加强与村建、城管、工商等部门的联系,组织梳理各类非法建筑,各部门加强联动,开展全面排查。
(三)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至10月15日)
对已登记的所有非法建筑和排查过程中发现的非法建筑,各地都要逐幢明确监督检查的责任人,逐幢开展行政指导式检查,切实查清查实存在的火灾隐患,督促单位认真落实整改,特别是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要执行更加严格的督改要求。对存在火灾隐患单位,要督促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按期整改,并补办相关消防行政许可手续(1998年9月1日前建成的建筑不需要补办手续,但要提供房屋所属权证等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复印件)。要结合地区实际,对存在突出消防安全问题的重点区域、行业开展集中区域性排查整治。要根据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实际情况、隐患整改的难易程度和手续办理情况,合理采取督改措施,区分以下情况处理:
1.隐患整改难度不大的,要督促单位限期整改,同时加强管理,防止反复。
2.对需改动建筑结构、增加消防设施等投入资金大、整改周期长的,要集体研究,合理确定整改期限,督促单位迅速整改。
3.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在督促单位整改的同时,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村建、消防办等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负有督改职责,同时通报监察部门。
4.对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人员密集场所违规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等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消防部门要对危险部位或单位予以临时查封,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由公安机关报请镇政府依法实施关停。
5.对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的,要责成单位恢复经过消防审验核准的使用性质。确实无法恢复的,要督促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如单位提供变更后的规划手续,或区级以上政府或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该工程合法性的有效文件,并根据现有使用情况进行了重新设计,则依法办理相关消防手续。对整改隐患后无法办理消防手续的单位,通报规划等部门。
6.对非法搭建的,要及时通报国土、城管等部门依法予以拆除。对确实拆除不了的,要督促整改存在的火灾隐患,并提请镇政府召集有关部门开展联合集中治理。
7.对既没有规划手续也没有消防手续的建筑,特别是未办理规划手续或其他原因未办理规划手续而导致无法办理消防手续的单位,如补办了规划手续或提供区级以上政府或其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该工程合法性有效文件的,督促单位补办相关消防手续。
8.对于有规划手续但没有消防手续的建筑,责令单位限期补办消防手续,在规定期限内拒不补办的单位,依照《消防法》规定,责令其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
各工作片、村居和有关单位要加强对单位整改隐患的服务指导,对遇到的困难和疑难技术问题,进行“会诊”,根据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综合考虑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和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隐患整改最低标准,帮助并督促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按期完成整改。整改期间,消防办要提前介入,主动上门,跟踪整改进度,督促落实临时性防范措施,建立隐患整改档案,做到一楼一档。对拒不整改隐患及整改期间措施不力的,要根据《消防法》规定,从严从重处理。其中属于旅馆、饭店、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其他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单位的,要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9条规定,对单位经营管理人员给予拘留处罚。
(四)结果运用阶段(10月16日到10月25日)
非法建筑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并补办了消防手续的,消防办汇总后上报区消防大队。非法建筑火灾隐患未整改或已整改完毕但补办不了消防手续的均应登记造册,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进行监管,同时向区政府作出专题报告并抄送规划办、住建、城管、工商及其行业主管部门。其中符合火灾高危单位界定标准的,要列入高危单位进行严格监管,加大检查频次和处罚力度,督促单位采取更加严密的防范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五)总结验收阶段(10月26日至10月31日)
各工作片、村居和有关单位要组织对专项行动检查验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巩固成果,加强源头管理和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非法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是加强消防安全源头管控和部门联合监管的重要举措,是全力消除火灾隐患,维护良好消防安全环境的有力之举,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集中力量,迅速行动。派出所、村建、安监、工商、教育等部门要明确治理工作职责,认真查验相关建筑行政许可办理情况,深入检查建筑消防安全情况,确保工作成效。
二是营造氛围,广泛宣传发动。各工作片、村居和有关单位要加强宣传发动,充分运用各种载体,向社会公告专项治理的时间、范围、内容和要求,引导社会单位和群众积极参与、给予支持。要在公开栏开设专栏、专版,及时跟踪报道治理情况,曝光久拖不改的单位名单、存在的严重隐患及可能造成的后果,形成强大舆论声势。要鼓励、引导非法建设单位积极整改隐患,主动办理消防行政许可手续,进一步增强消防法制意识。
三是健全机制,完善源头管理。各工作片、村居和有关单位要严格招商引资项目行政许可制度,明确各部门源头管控工作职责,防止产生“先天性”隐患。要建立完善与政府有关部门信息互通、协调配合的常态化工作机制。
四是落实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各工作片、村居和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明确工作责任。镇政府将分阶段组织对各单位工作成效开展督察。今后凡发生重特大火灾和亡人火灾事故的一律实行责任倒查,事故建筑未排查的将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请各工作片、村居和有关单位每月25日前汇总当月工作情况,并如实填写《镇非法违法建筑消防安全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加盖印章,11月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第3篇: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方案一、2016年整治目标任务
(一)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己有的整治成果。
1、建立巡查制度。镇成立一支巡查队伍,成员由综合执法队、治安队组成,将开展不定期巡查,并帮助各村养殖场(户)进行序时拆除关闭。各村要相应成立工作机构,建立巡查制度,切实加强对畜禽养殖场(户)污染整治的日常监督管理。防止“反弹复建”。
2、建立处置机制。各工作片、各村要建立处置机制,在日常巡查发现的、上级的批示件以及相关部门通报的案件之后,要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查处,查处期限为15个工作日,需要反馈的要在查处后的10个工作日内进行反馈。【2016创建平安乡镇主要工作】
3、建立督查机制。党政办、效能办、农技站、环保站等部门要加强日常督查,每周至少进行1次的巡查督查,巡查督查发现的案件,要及时书面报告所在工作片、村,并记录在册,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4、各工作片、各村责任人要认真履职,认真执行巡查、督查和处置工作制度,并按照时限要求,认真落实畜禽污染整理工作。对未及时查处到位的,将给予效能告诫等处理。
二、2016年整治范围、对象和完成时限
今年整治范围内的需拆除关闭的畜禽养殖场(户)必须在2016年8月31日前全部拆除或关闭。整治范围和对象:
1.全镇禁养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必须在今年6月30日前拆除关闭。
2.全镇禁建区范围内除经公示拟保留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以外,其他畜禽养殖场(户)必须在今年6月30日前拆除关闭。
3.全镇可养区范围内除经公示拟保留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以外,其他畜禽养殖场(户)必须在今年8月31日前拆除关闭。
4.全镇拟保留的畜禽养殖场必须在今年10月31日前完成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和备案手续方可保留,否则必须在今年10月31日前完成拆除关闭。拟保留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要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养猪场常年存栏数不低于1000头,养禽场常年存栏数不低于20000羽;离居民区500米以上,高速路、铁路500米以上。
(2)符合环评条件的;
(3)畜禽养殖场的废水处理应符合莆政综【2016】127号文件规定的处理办法,做到达标排放。
三、资金补助范围、对象和标准
(一)列入今年整治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户),在今年6月30日前完成拆除的,按实际拆除的畜禽养殖场(户)建筑面积计算,其中,养猪(牛、羊)场(户)补助80元/㎡(市、区各补助40元/㎡),其他养殖场(户)补助40元/㎡(市、区各补助20元/㎡)。
(二)各村可结合本辖区畜禽养殖场(户)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奖励或补助标准,确保整治工作的有序推进。
四、资金补助拨付办法
(一)2016年4月15日,各村上报畜禽养殖场(户)调查统计表(附表二)和今年应拆除的畜禽养殖场(户)的总面积。
(二)2016年9月10日前,各村分别上报经公示验收确认已拆除的各畜禽养殖场(户)总建筑面积,以此计算各村应得的补助资金,经区、镇验收组验收确认后,按各村应得补助总额的50%予以拨付。
(三)2016年10月,经市验收组统一公示确认后,计算出各村实际拆除面积、应得补助,拨付剩余应补助资金,多还少补。
(四)畜禽养殖专项治理补助经费要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虚报瞒报,弄虚作假。
(五)各畜禽养殖场(户)的拆除和补助情况要在所在村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五、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和宣传发动阶段(2016年3月1日—2016年5月20日)。各工作片协助各村尽快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填报畜禽养殖场(户)调查表及统计表(附表一、二),并在2016年5月20日前送镇政府汇总。各工作片、各村应按时全面开展畜禽养殖场(户)调查摸底,对逾期未报、瞒报、漏报的养殖场(户)将按“两违”给予强制拆除,不予资金补助。
(二)综合整治阶段(2016年5月21日—2016年8月31日)。各包片领导带队,组织包片干部、镇纪委、村干部对养殖场面积进行现场丈量、填写丈量登记表、画出养殖场平面图,由养殖户签字确认;丈量后应立即与养殖户签订拆除协议、登记养殖户的账户,并对养殖场四周进行拍照留底。在8月31日前各村应分别统计上报本辖区畜禽养殖场(户)拆除情况表(附表三)和畜禽养殖场(户)拆除情况汇总表(附表四)。同时应及时建立健全档案资料,做到一场(户)一档,档案资料应包括:一份协议书、一份丈量表、一套拆除前后的照片、一份验收表、一份补偿资金,要求每张表都要有经办人、相关村主干及工作队、包片两委签字等相关拆除证明资料以及验收资料等,建立健全验收档案资料。
(三)考核验收阶段(2016年9月1日—2016年12月31日)。由区农业局、监察局、财政局、环保局组成区验收组,对各村上报的畜禽养殖拆除情况进行现场验收核实。并在核实的基础上,向市里申请市级验收,确定拆除面积和补助金额。
六、工作措施
(一)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为切实加强领导,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完成,成立了镇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具体整治工作由各工作片组织实施,各村主干具体负责落实到位。各工作片、村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形成高压的工作态势,切实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治工作的连续性和各项整治目标任务的落实。
(二)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接受群众监督,取信于民。从调查摸底、现场丈量、数据记录和公示、资金补助等,都要规范、公开,禁止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无论什么理由,都要依法依规予以查处;镇监察室将设立公开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畅通举报渠道,对群众举报的事项各工作片要有专人负责,逐一进行核实、查处,不得隐瞒不查。
(三)对“反弹复建”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关闭,要坚决杜绝“边拆边复建”“异地复建”现象。各村要加强畜禽养殖场整治的监管,对违规建设的,要坚决按“两违”予以打击。要加大拆后的土地整理或生态恢复工作,开发利用土地资源。
第4篇:城乡除四害工作实施方案一、组织领导
各村(居)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城乡除四害工作,坚持“以村(居)为责任单位,属地管理”原则,由各村(居)统一组织,统一实施。镇政府牵头负责城乡除四害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协调、督查监测和联系区爱卫会复查验收等工作。各村(居)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和完成本辖区城乡除四害工作任务。镇文明办负责协调有关单位;镇党政办负责落实镇机关大院和宿舍区;村建站负责落实镇管理的建筑工地和所属主干道及其下水道等,按照爱卫会的统一部署,参加城乡除四害活动。
同时,各部门要落实好所属或所管理的单位按照辖区内环境为重点,按照除四害技术规范要求把孳生地治理工作贯彻始终。要以村委会(居委会)为单位,统一组织辖区内各单位、居住户进行针对四害孳生特点的孳生地治理。包括室内外废弃积水容器、下水道口等的全面检查,进行翻盆倒罐,及时清理清除积水、垃圾、污物,并针对周边环境,进行强化施药除四害。要组织专门队伍,对所有建筑工地及其建筑物内外,以及废品、轮胎、缸罐集中存放处进行卫生死角清理,并实行除四害卫生消杀活动。要对城乡各主次干道、生活区、单位内的下水道、水池等,进行强饱和施药滞留消杀,对所有水道、河沟、池塘等各大中型水体进行环境卫生治理,疏通。同时,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开展城乡除害防病的意义,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把除害防病知识宣传活动做到进村入户、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技术管理
除四害坚持环境整治与药物防治相结合,专业队伍消杀与群众消杀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药物灭鼠活动中要以乡镇人民政府为单位,统一使用国家规定的安全、高效、无二次中毒的慢性凝血杀鼠剂,药物灭蟑螂、蚊、蝇活动中要统一使用高效、滞留的杀虫剂。各村(居)使用的各类消杀药物由各村委会(居委会)统一采购使用。既要严格做到使用统一的消杀药物,又要根据实际采用多样化剂型。区疾控中心为本级除四害工作的技术指导单位,负责除四害技术指导、技术管理和监测评价等工作,要制定技术方案,培训专兼职消杀人员,开展灭前调查和灭效考核。在采购、保管、兑配、施药和防护等除四害消杀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技术规范,保障科学合理使用灭鼠药和杀虫剂。同时,要加强消杀药物的保管和发放管理,严防人畜中毒事件发生,并做好人畜中毒的急救治疗等准备工作。
三、资金筹措
统一除四害工作的资金由各单位筹措。在巩固提高阶段,各重点单位和重要场所除四害活动中,要联系实际,根据有偿服务、合理收费的原则,加大资金投入。
在统一使用灭鼠药和杀虫剂的前提下,在4—10月期间,由区爱卫办统一指导消杀时间和监督消杀工作,各村(居)、机关企事业单位要统一按步骤实施药物消杀,以及日常补漏、巩固和保障活动。
四、实施步骤
今年的灭鼠、灭蟑螂、灭蚊、灭苍蝇工作同步开展,统一化学消杀除四害的时间和步骤安排为:
(一)准备阶段(组织动员和孳生地治理阶段):从现在起到今年4月份下旬。主要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发动,进行资金筹措,技术培训,灭前监测评价;组织本辖区内所有单位、住户和公共地段进行室内外环境、水体等四害孳生地治理和防四害设施维修、设置,为除四害施药做好环境准备。
(二)施药阶段(四害杀灭和防制阶段):今年5月上旬至7月。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统一时间组织进行三轮除四害施药消杀,每一轮进行两次施药。每次施药要统一在第一天上午9:00开始进行。其中,居民区灭蚊施药,住宅内部安排在当天晚上7:30左右开始,外环境安排在晚间8:30开始进行。灭蚊施药期间,各类房屋要在室内施药驱赶蚊虫后关闭门窗或防蚊纱窗。如恰逢下雨等天气原因,统一施药则安排顺延,届时由区爱卫办统一通知。
第一轮施药:今年5月6—8日进行第一次施药,5月20—22日进行第二次施药。
第二轮施药:今年6月10—12日进行第一次施药,6月24—26日进行第二次施药。
第三轮施药:今年7月15—17日进行第一次施药,7月29—7月31日进行第二次施药。
各次施药过程要严格做到“五统一”,即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统一药物、统一方法、统一时间,以及“五不漏”,即不漏单位、不漏户、不漏房间、不漏外环境、不漏孳生水体等各种场所,落实饱和施药。各轮施药期间要注意观察灭效情况,及时做好补漏巩固工作。
五、督查考核
镇爱卫办要加强对除四害工作的指导和督查,组织专门干部队伍、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分片包干的原则,进行本辖区除四害技术指导和经常性工作检查,全力推动除四害巩固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在除四害各阶段活动中,区爱卫会也将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督查,并定期根据《省除四害管理办法》进行灭效监测和考核,通报各阶段工作情况。管委会将加强新闻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对除四害成效显著的典型及时宣传报道和推广;对工作不落实,四害密度控制达不到要求的应予曝光,限期整改。
第5篇:门前三包专项整治方案进一步推进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创造清洁、优美的生活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打造环境优美、清洁、文明、整洁的中心城区,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提高群众参与城市管理的意识,逐步建立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城市品位。
二、活动目标
全镇动员,全民动手,从我做起,从我家做起,从我单位做起,深入开展“家园清洁行动”活动,进一步加大城市管理力度,加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努力把打造成环境优美、清洁、文明、整洁的中心城区。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成立镇“门前三包”活动领导小组:
四、主要内容
建立健全“门前三包”责任制,城区临街单位、商铺、临街居民住户要全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机制,明确权利和义务。镇文明办、村建站、城建市容中队、工商所等相关单位配合做好签定责任书的有关工作。
(一)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范围
城区内所有主干道全部实行“门前三包”责任制。“门前三包”责任区范围:横向从责任单位(包括临街单位、经营户、住户)的建筑物的墙基或围墙至人行道路缘石以内,无人行道路缘石的,以道路中心线为界;左右以相邻建筑物的中心线或用地界线为分界线。
(二)“门前三包”责任内容
1、包卫生:按要求自备废弃物容器,生活垃圾实行袋装或桶装,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投放废弃物和生活垃圾或由环卫部门上门收集;坚持经常清扫责任区,保持门前人行道整洁卫生,做到地上无纸屑、果皮、烟头、痰迹、污物、废物、杂物、粪便和积水等;责任区内公共设施及本单位临街建筑物、围墙、牌匾、墙壁门窗及灯饰橱窗各类设施整洁美观、无破损、无乱张贴、无乱牵乱挂、无乱喷涂写、乱画等;临街两侧无晾晒衣物,阳台不外露破烂杂物;无违章占道搭设构筑物、遮阳篷。
2、包秩序:门前自行车、三轮车划线停放,排列整齐,无机动车辆和三轮车占道停放;门前无摊点或无违章占道经营(包括店外修车、冲洗、饮食摊点摆设、店外加工、堆放杂物等)及乱挖、乱堆、乱建等;人行道平整、无黄土裸露,路灯、果皮箱、护栏、广告牌、交通标志等各类公用设施无人为破坏、完好无损。
3、包绿化:维护责任区的花草树木,门前行道树、花坛绿地无损坏缺株和践踏等,无擅自修剪、移植、砍伐城市树木和破坏花草;责任区树木无乱栓、乱挂、乱钉。
五、工作要求
(一)做好城区“门前三包”责任状签订工作。镇文明办、村建站、城建市容中队、工商所、村居委会要通力合作,严格按“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要求,组织临街单位和住户做好“门前三包”责任状的签订工作(村建站、城建市容中队负责本辖区内临街机关、企事业单位、临街住户“门前三包”责任状的签订工作;临街个体工商户“门前三包”责任状的签订工作由工商所负责)。
(二)切实做好“门前三包”管理工作。镇文明办、村建站、市容中队要切实加强城区街道及公共场所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临街单位要明确本单位的“门前三包”专职管理人员,并悬挂统一规定的标志,坚持每天进行清扫保洁,履行“门前三包”责任。责任单位(签状单位、店铺、居民住户)及其“门前三包”专职管理人员对其“门前三包”责任区内违反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道路管理等的行为,应劝阻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三)严格考核检查。镇政府对“门前三包”工作定期考核检查,并对责任单位落实“门前三包”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对开展活动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对拒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或对“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责令改正,逾期不整改或未达到整改要求的,给予通报批评。如责任单位属市直、区直有关单位的,将考评检查情况通报区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并提出处理意见;对拒不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或对“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临街经营户、住户,责令改正,逾期不整改或未达到整改要求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对不服从“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无理取闹,阻碍执行“门前三包”责任制,构成违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
第6篇:全镇清剿火患战役实施方案一、强化政府主导作用
(一)加强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改。针对旧街存在的区域性突出火灾隐患问题,结合实际,加强整治力度,通过召开协调会研究对策,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细化整改进度,明确职责,做到分工到位、责任到位、整改到位。
(二)制定修订消防专项规划。要结合城市化进程,制定修订符合本辖区发展需求的消防专项规划。科学规划,加快新城区、老旧城区、城乡结合部等消防专项规划的修编,年内要完成本辖区的消防专项规划文本的编制审批。同时统筹安排,做好老旧城区、棚户区、“城中村”、木屋毗连区等建筑耐火等级低、易燃建筑密集区及发生火灾后不利于火灾扑救区域的拆迁改造工作。
(三)建设完善公共消防设施。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延伸市政水务管网,合理增补市政消火栓,做到消火栓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完善辖区内消防供水设施。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摸排修复工作,对不符合灭火救援要求的城市消防供水,限期改造、定期维护,及时解决市政消火栓缺失、损坏、被圈占、被埋压以及配置不足等问题。督促整治因城市景观工程、户外广告设施导致堵塞、占用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场地等影响人员逃生疏散和灭火救援问题,依法拆除占用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通道违法搭盖(设置)的建(构)筑物、路障及建设工程施工工地搭建不符合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现场人员办公、住宿等彩钢板临时用房,改造影响灭火救援的架空设施。
(四)建强基层专职消防力量。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及《省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加强基层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将义务消防队伍建设纳入我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有关部门的建设目标任务,在年内做到有1支政府组建的专职消防队伍,充实乡镇消防力量。
(五)加强宣传教育培训。推进消防宣传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普及消防知识和逃生自救常识。把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干部职工培训、职业培训、保安员培训、科普和普法教育、义务教育内容,纳入建设行业从业人员、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安全监管行业特种作业人员、旅游从业人员及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的教育培训鉴定内容。
二、全面整治火灾隐患
(一)突出重点时段隐患排查整治。各工作片、村居、有关单位和部门要牵头协调有关单位,加强季节性、重大活动及节假日期间火灾防控工作,重点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物流仓储、商场市场、劳动密集型企业、违章搭盖厂房的排查整治力度。对生产、经营、储存建筑内违规设置住宿场所,疏散逃生条件达不到要求,建筑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室内外消火栓缺水或压力不足等问题,要依法依规由政府挂牌督办,彻底整治。
(二)突出重点领域隐患排查整治。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及高层、地下建筑等高危单位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违规使用易燃可燃保温、装修(饰)材料以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
(三)突出重点行业隐患排查整治。对鞋业、红木家具业可燃易燃材料多,发生火灾后蔓延速度快,燃烧产物毒性大的特点,继续开展鞋业、红木家具业消防安全整治,重点整治场所建筑耐火等级不足,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堵塞,消防设施损坏、关停、设置不足,生产与储存区域及生产、储存与办公、休息区域防火分隔不到位,生产、储存场所内设置员工宿舍,场所内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及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不落实等问题。
(四)突出“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要充分发挥“三合一”整治办公室的作用,摸清辖区“三合一”场所底数情况,全面整治“三合一”场所,实现员工集体宿舍、车间、仓库全部分离,并建立健全防范长效管理机制。对严重违反规定、发生火灾容易造成群死群伤严重后果且无条件改造的要坚决取缔。对有条件改造的企业应采取调整功能布局、进行防火分隔、增设疏散通道、增加消防设施等技术性措施,使其基本达到消防安全要求,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
(五)突出农村火灾防控。积极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村民委员会组织管理、村民群众共同防范”的工作格局,有效解决当前农村消防工作防火安全条件差、基础设施滞后、火灾扑救力量不足、工作经费保障不力等突出问题。依托政府综治网格化管理平台,强化农村“网格化”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明确村消防安全负责人及企业的消防安全责任。各工作片每月组织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解决老旧建筑、违章搭盖建筑存在的火灾隐患问题,全力遏制农村地区火灾多发现象。各村居要每周组织“两委”有关成员,对居民小区、辖区单位开展一次日常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整治小旅馆、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切实解决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设施器材设置不到位,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等隐患。物业管理人员、社会单位管理人员、消防督导员、消防管理员和消防宣传员以及单位内部无定点定位、从事一般性巡防工作的保安、巡防队员要结合岗位职责,每天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督促整改,对难以整改的要做好登记并及时移交乡镇或公安消防部门依法处理。
(六)突出多警联勤监管机制。派出所要认真研判火灾形势,每半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形势分析。严格执行“三条铁律”,即对未经消防行政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单位和场所,一律依法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对严重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采取罚款、拘留、关停等执法手段;对招商引资项目严格把关,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一律不予审批。相关警种要形成合力,在重要活动和重大节假日期间,加强对商场市场、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和娱乐庆典活动举办场所的监管,加大“错时”检查力度,集中开展“零点”夜查行动,必要时可对重点场所和危险部位采取蹲点守护措施。结合治安巡查、入户走访等日常警务工作,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排查整治辖区的火灾隐患。督促辖区重点单位和火灾高危单位按要求纳入户籍化管理,实地抽查重点单位建筑消防设施运行和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
三、强化部门监管责任
(一)国土、村建站等部门要把好建设工程审批关口,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严格依法审批,坚决杜绝建设项目“三边”(边勘测、边设计、边施工)行为,严防源头性火灾隐患。村建站要加强建筑施工工地(含建筑外墙改造工程)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禁搭建不符合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的现场人员办公、住宿等彩钢板临时用房,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对住宅小区内的消防设施的维护和疏散楼梯间、公共通道、安全出口及消防车道的消防安全管理,负责新建市政项目消火栓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二)工商所、安监所、派出所等部门要联合排查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居住出租房屋、生产加工作坊等场所,重点整治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生活住宿没有防火分隔、消防设施器材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等火灾隐患。工商所要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领取营业执照的单位消防行政许可情况进行核查,依法注销或者吊销不具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取缔无照经营行为。安监所要组织、指导和督促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派出所要依法对烟花爆竹行业组织开展检查,督促整改隐患;派出所负责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负责“清剿火患”战役的技术指导,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派出所负责辖区小单位、小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质监、派出所、村建站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和管道燃气、压力容器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责任制,重点督促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检查、维修、更换损坏的燃气管道、仪表、阀门、报警装置等部件。
(四)水利站、派出所等部门要联合开展市政消火栓建设专项检查,摸清实有数、差额数和损坏数,并建立完整的消火栓档案。战役期间,水利站应根据专项检查情况及时增补市政消火栓,在年底前对市政消火栓全部维修、保养一次,确保市政消火栓完好率达到90%以上。
(五)各工作片、村居、村建站等有关单位要负责组织整治影响消防安全的违章建筑。环保站要加强整治因城市绿化景观工程导致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消防登高场地等问题。
(六)文教服务中心、民政、卫生、宗教等部门要明确消防安全监管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监管的单位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文教服务中心要组织、指导和督促高等院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组织、指导和督促公共文化场所、公共娱乐场所和文物保护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民政办要组织、指导和督促养老院、敬老院、儿童福利院等社会福利机构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卫生院要组织、指导和督促医院、诊所及其他医疗卫生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宗教办要组织、指导和督促寺庙等宗教活动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其他各有关单位按照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区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文件规定的职责,负责本系统单位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四、落实单位主体责任
各工作片、村居、企事业单位要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原则,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全面实行户籍化管理,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履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消防安全评估等三项报告备案制度,要将单位基本情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职责、机构及人员、建筑及消防设施、消防工作记录、安全报告备案等6个方面32子项内容及时录入互联网户籍化管理系统。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要开展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并做好记录;不具备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能力的,应当委托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修保养。
(二)火灾高危单位除了要落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主体责任外,还要按照《省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每年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落实更加严格的日常管理措施,每半个月至少进行一次内部防火检查,每季度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全员疏散演练活动,及时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每月要召开一次的消防安全例会,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研究、部署、落实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措施。
(三)其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一般单位要继续开展“四个能力”建设,切实提高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
请各工作片、村居、镇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于3月14日前将清剿火患工作方案报送镇消防办,7月1日前将开展清剿火患工作半年工作情况,2016年1月2日前将开展清剿火患工作总结报送镇消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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