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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方案一:漳州市科技局直属其他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根据《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漳人综〔20xx〕196号)和《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直其他事业单位调整绩效工资标准的通知》(漳人综〔20xx〕10号)的精神和要求,为了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干部工作积极性,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我局实际,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本局直属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其他事业单位(不含已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在编不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参照本方案执行。
二、分配比例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为市人事局、财政局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结合本系统实际,分为每月固定发放和年度一次性发放两部分,分别占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80%和20%,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标准及档次划分办法
(一)档次划分办法。
参照有关规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由低至高分为以下五个档次。
(二)发放额度。
根据市人事局、财政局有关文件要求,20xx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为月人均681元,执行时间为20xx年9月-11月。从20xx年12月1日起,奖励性绩效工资限额调整为月人均771元(遇市人事局通知有调整月人均基数,按此方案执行)。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在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内,对照0.9至1.1的五个档次,用加权平均法,测算出每个工作人员的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后,再按照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分别占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80%和20%,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需年度考核合格后才予以发放,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发放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基础上另加200元。
五、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两部分。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
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主要考核全年工作中的总体表现或突出成效等情况。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考核工作请按照漳州市人事局《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漳人综〔2015〕164号)规定执行。
六、兑现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兑现办法分为每月兑现和年度兑现。
(一)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兑现办法。
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档次系数×681元×80%。(从20xx年12月1日起,奖励性绩效工资限额调整为月人均771元)。
当月病、事假、缺勤累计达到或超过11天的,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因工作失职或违法乱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因工作失职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工作中弄虚作假、致使工作目标完不成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新聘用在编工作人员从聘用时间起开始执行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退休人员或解聘人员从退休或解聘的下一个月起停发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纳入单位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用于列支年度考核中获优秀人员发放当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兑现办法。
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个人年度考核情况,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领取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12〕。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不发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基础上另加200元。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停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七、有关要求
1、本方案未明确相关事宜,按照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漳人综〔20xx〕196号)执行。
2、被省、市效能部门检查到问题并通报批评的同志停发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八、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方案二: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收入分配秩序,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事业单位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我局实际,经局务会研究,全体干部讨论,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好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干部职工利益,规范事业单位内部分配办法,各事业单位在县人事、财政和主管部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内,以责任为重点,以绩效考核为核心,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以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努力推进交通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范围
本局财政核拨和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20xx年12月实有在编事业人员16人。
三、分配比例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绩效工资和奖励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绩效工资按县人事局核定的标准按月发给,奖励绩效工资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公开操作,确保干部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保障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奖励绩效工资以基础津补贴总额
×0.3÷0.7计提,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县公务员局通知,每人每月预留300元作为年度考核奖金。除预留部分,其余按月发放。
四、兑现办法
奖励绩效工资的兑现办法分为月度兑现和年度兑现。
㈠月奖励绩效工资兑现办法。除预留部分,其余按月发放,月发放额见附表。出现以下情况停发当月奖励绩效工资。
⑴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停发当月奖励绩效工资。情节严重的,停发后续月奖励绩效工资。【机关单位年度绩效奖有多少】
⑵受上级机关效能告诫的,停发当月奖励绩效工资。情节严重的,停发后续月奖励绩效工资。
⑶违反《明溪县交通运输局20xx年度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和《明溪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考勤制度》相关规定的。
㈡年度考核奖金兑现办法。按县委组织部、公务员局相关通知要求统一进行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不定等次等。考核结束后,根据县委确定的考核等次兑现年度考核奖金(含第13个月工资),年度考核奖金按以下等次进行兑现:优秀4400元,合格3500元,基本合格2500元。出现以下情况停发当年奖励绩效奖金。 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停发当年年度考核奖金。
⑵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停发当年年度考核奖金。
⑶一年内被本级机关效能告诫一次,扣除当年年度考核奖金30%;受上级机关效能告诫一次(含),扣除当年年度考核奖金50%;受本级或上级机关效能告诫二次(含)以上的,停发当年年度考核奖金。
⑷违反《明溪县交通运输局20xx年度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和《明溪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考勤制度》相关规定的。
以上月和年度奖励绩效扣除、停发和没有领取的全部纳入统筹金,经局务会研究,做为单项优秀奖予以奖励。
五、其它事项
需完善调整及未尽事宜,由局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后执行。
六、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明溪县交通运输局事业单位奖励绩效工资分配表
方案三:东街街道关于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根据《福州市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榕人薪【20xx】8号),以及《福州市鼓楼区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鼓人综【20xx】88号)文件精神,为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在区人事局、区财政局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建立符合街道特点的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水平合理决定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干部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动街道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分配以个人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和日常工作业绩作为主要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责任重大岗位、业绩突出的人员倾斜。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过程实行阳光操作,考核结果由街道党政办定期张榜公布,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统筹兼顾街道各类人员之间绩效工
资分配关系,力求科学合理,并根据街道及工作人员的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对象、额度及构成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对象:
街道全民事业编制、集体事业编制在册、在岗工作人员(名单附后)。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额度:
街道现有事业编制在岗、在编工作人员16名,20xx年基础性绩效工资总计
17690×12=212280元,奖励性绩效工资总计11793×12=141516元。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基金册每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实际情况考核后予以发放。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和年终业绩奖励补贴三个部分构成。其中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每月造册发放,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待年终考核后统筹发放。
(一)管理岗位(责任)补贴
1、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总额:管理岗位(责任)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5%,20xx年总额为141516×5%=7075.8元。
2、管理岗位(责任)补贴的计算:街道现有股级干部9名,每月每人管理岗位(责任)补贴65元,全年总计65×9×12=7020元。
此项余额部分(7075.8-7020=55.8元)作为年终业绩奖励补贴。
(二)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发放办法
1、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总额: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85%,20xx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总额为141516*85%=120288.6元。
2、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构成:包括出勤情况、正常工作量、超时工作量(加班),考核按《东街街道干部管理办法》实施。
3、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发放计算:对遵守考勤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无纪律处分的人,每月发放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5%;对受街道通报批评的人,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50元;对受区级以上通报批评的人,扣除当月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发放办法
1、年终业绩奖励补贴总额: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10%,20xx年年终业绩奖励补贴总额为141516*10%=14151.6元。
2、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发放计算:街道工作人员年终业绩奖励发放按事业单位干部年终考核结果为依据,对年终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人员,全额发放年终绩效奖励补贴;对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人员,不发年终业绩奖励补贴。
3、对婚、丧、产假期间的工作人员绩效工资予以全额发放。
五、其他需完善调整及未尽事宜,由街道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后执行。
六、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附1:东街街道全民事业编制、集体事业编制在册、在岗工作人员花名册(截至20xx年1月1日)
方案四:蒙城县物价局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及考核办法
为了调动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体现公平公正、合理有序的分配原则,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体现工作量与实际贡献,建立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的分配制度,完善体现人才价值的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物价事业健康发展。
二、实施范围
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绩效工资的构成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绩效工资和奖励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绩效工资占70%,奖励绩效工资占30%。基础绩效工资按人事局核定的标准按月发给。奖励绩效工资总额为县人社局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四、实施方案及考核办法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由考勤奖、绩效奖、优秀绩效奖三部分组成。
(一)考勤奖
月考勤奖,100元/月.人,半年发放一次(每年7月,次年1月)。
考核办法:工作人员当月无故缺席一次或病、事假超过3天的扣除当月考勤奖。
(二)年度绩效奖,3000元/年.人,每半年发放1500(每年7月、次年1月)。
考核办法:完成所在部门和局党组、县委、县政府、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等交办的各项工作,绩效工资正常发放,如未完成所在部门和局党组交办的任务一次扣20%,未完成县委、县政府、市局交办的任务一次扣30%,未完成省局交办的任务一次扣40%。
(三)优秀绩效奖
考核办法:根据评优指标,全年出满勤且成绩突出的被评为优秀的,参照公务员考核标准年底一次性奖励800元。
五、其他问题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1.受刑事处罚,或受党、团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处分期限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
2.被县级(含县级)以上效能告诫或通报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表现很差、群众意见很大的。
扣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局统筹安排用于职工福利。
(二)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奖励绩效工资发放参考依据。
(三)国家法定的假期(如探亲假、婚假、生育假、丧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文未涉及政策法规有规定的,按相应规定处理。
六、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受奖人员名单
填表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方案一:漳州市科技局直属其他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根据《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漳人综〔20xx〕196号)和《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直其他事业单位调整绩效工资标准的通知》(漳人综〔20xx〕10号)的精神和要求,为了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干部工作积极性,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我局实际,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本局直属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其他事业单位(不含已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在编不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参照本方案执行。
二、分配比例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为市人事局、财政局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结合本系统实际,分为每月固定发放和年度一次性发放两部分,分别占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80%和20%,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标准及档次划分办法
(一)档次划分办法。
参照有关规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由低至高分为以下五个档次。
(二)发放额度。
根据市人事局、财政局有关文件要求,20xx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为月人均681元,执行时间为20xx年9月-11月。从20xx年12月1日起,奖励性绩效工资限额调整为月人均771元(遇市人事局通知有调整月人均基数,按此方案执行)。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在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内,对照0.9至1.1的五个档次,用加权平均法,测算出每个工作人员的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后,再按照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分别占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80%和20%,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需年度考核合格后才予以发放,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发放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基础上另加200元。
五、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两部分。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
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主要考核全年工作中的总体表现或突出成效等情况。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考核工作请按照漳州市人事局《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漳人综〔2015〕164号)规定执行。
六、兑现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兑现办法分为每月兑现和年度兑现。
(一)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兑现办法。
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档次系数×681元×80%。(从20xx年12月1日起,奖励性绩效工资限额调整为月人均771元)。
当月病、事假、缺勤累计达到或超过11天的,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因工作失职或违法乱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因工作失职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工作中弄虚作假、致使工作目标完不成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新聘用在编工作人员从聘用时间起开始执行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退休人员或解聘人员从退休或解聘的下一个月起停发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纳入单位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用于列支年度考核中获优秀人员发放当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兑现办法。
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个人年度考核情况,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领取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12〕。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不发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基础上另加200元。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停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七、有关要求
1、本方案未明确相关事宜,按照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漳人综〔20xx〕196号)执行。
2、被省、市效能部门检查到问题并通报批评的同志停发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八、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方案二: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收入分配秩序,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事业单位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我局实际,经局务会研究,全体干部讨论,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好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干部职工利益,规范事业单位内部分配办法,各事业单位在县人事、财政和主管部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内,以责任为重点,以绩效考核为核心,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以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努力推进交通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范围
本局财政核拨和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20xx年12月实有在编事业人员16人。
三、分配比例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绩效工资和奖励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绩效工资按县人事局核定的标准按月发给,奖励绩效工资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公开操作,确保干部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保障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奖励绩效工资以基础津补贴总额×0.3÷0.7计提,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县公务员局通知,每人每月预留300元作为年度考核奖金。除预留部分,其余按月发放。
四、兑现办法
奖励绩效工资的兑现办法分为月度兑现和年度兑现。
㈠月奖励绩效工资兑现办法。除预留部分,其余按月发放,月发放额见附表。出现以下情况停发当月奖励绩效工资。
⑴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停发当月奖励绩效工资。情节严重的,停发后续月奖励绩效工资。
⑵受上级机关效能告诫的,停发当月奖励绩效工资。情节严重的,停发后续月奖励绩效工资。
⑶违反《明溪县交通运输局20xx年度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和《明溪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考勤制度》相关规定的。
㈡年度考核奖金兑现办法。按县委组织部、公务员局相关通知要求统一进行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不定等次等。考核结束后,根据县委确定的考核等次兑现年度考核奖金(含第13个月工资),年度考核奖金按以下等次进行兑现:优秀4400元,合格3500元,基本合格2500元。出现以下情况停发当年奖励绩效奖金。
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停发当年年度考核奖金。
⑵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停发当年年度考核奖金。
⑶一年内被本级机关效能告诫一次,扣除当年年度考核奖金30%;受上级机关效能告诫一次(含),扣除当年年度考核奖金50%;受本级或上级机关效能告诫二次(含)以上的,停发当年年度考核奖金。
⑷违反《明溪县交通运输局20xx年度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和《明溪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考勤制度》相关规定的。
以上月和年度奖励绩效扣除、停发和没有领取的全部纳入统筹金,经局务会研究,做为单项优秀奖予以奖励。
五、其它事项
需完善调整及未尽事宜,由局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后执行。
六、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明溪县交通运输局事业单位奖励绩效工资分配表
方案三:东街街道关于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根据《福州市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榕人薪【20xx】8号),以及《福州市鼓楼区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鼓人综【20xx】88号)文件精神,为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在区人事局、区财政局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建立符合街道特点的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水平合理决定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干部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动街道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分配以个人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和日常工作业绩作为主要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责任重大岗位、业绩突出的人员倾斜。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过程实行阳光操作,考核结果由街道党政办定期张榜公布,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统筹兼顾街道各类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力求科学合理,并根据街道及工作人员的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对象、额度及构成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对象:
街道全民事业编制、集体事业编制在册、在岗工作人员(名单附后)。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额度:
街道现有事业编制在岗、在编工作人员16名,20xx年基础性绩效工资总计17690×12=212280元,奖励性绩效工资总计11793×12=141516元。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基金册每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实际情况考核后予以发放。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和年终业绩奖励补贴三个部分构成。其中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每月造册发放,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待年终考核后统筹发放。
(一)管理岗位(责任)补贴
1、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总额:管理岗位(责任)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5%,20xx年总额为141516×5%=7075.8元。
2、管理岗位(责任)补贴的计算:街道现有股级干部9名,每月每人管理岗位(责任)补贴65元,全年总计65×9×12=7020元。
此项余额部分(7075.8-7020=55.8元)作为年终业绩奖励补贴。
(二)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发放办法
1、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总额: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85%,20xx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总额为141516*85%=120288.6元。
2、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构成:包括出勤情况、正常工作量、超时工作量(加班),考核按《东街街道干部管理办法》实施。
3、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发放计算:对遵守考勤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无纪律处分的人,每月发放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5%;对受街道通报批评的人,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50元;对受区级以上通报批评的人,扣除当月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发放办法
1、年终业绩奖励补贴总额: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10%,20xx年年终业绩奖励补贴总额为141516*10%=14151.6元。
2、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发放计算:街道工作人员年终业绩奖励发放按事业单位干部年终考核结果为依据,对年终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人员,全额发放年终绩效奖励补贴;对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人员,不发年终业绩奖励补贴。
3、对婚、丧、产假期间的工作人员绩效工资予以全额发放。
五、其他需完善调整及未尽事宜,由街道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后执行。
六、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附1:东街街道全民事业编制、集体事业编制在册、在岗工作人员花名册(截至20xx年1月1日)
方案四:蒙城县物价局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及考核办法
为了调动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体现公平公正、合理有序的分配原则,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体现工作量与实际贡献,建立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的分配制度,完善体现人才价值的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物价事业健康发展。
二、实施范围
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绩效工资的构成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绩效工资和奖励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绩效工资占70%,奖励绩效工资占30%。基础绩效工资按人事局核定的标准按月发给。奖励绩效工资总额为县人社局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四、实施方案及考核办法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由考勤奖、绩效奖、优秀绩效奖三部分组成。
(一)考勤奖
月考勤奖,100元/月.人,半年发放一次(每年7月,次年1月)。
考核办法:工作人员当月无故缺席一次或病、事假超过3天的扣除当月考勤奖。
(二)年度绩效奖,3000元/年.人,每半年发放1500(每年7月、次年1月)。
考核办法:完成所在部门和局党组、县委、县政府、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等交办的各项工作,绩效工资正常发放,如未完成所在部门和局党组交办的任务一次扣20%,未完成县委、县政府、市局交办的任务一次扣30%,未完成省局交办的任务一次扣40%。
(三)优秀绩效奖
考核办法:根据评优指标,全年出满勤且成绩突出的被评为优秀的,参照公务员考核标准年底一次性奖励800元。
五、其他问题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1.受刑事处罚,或受党、团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处分期限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
2.被县级(含县级)以上效能告诫或通报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表现很差、群众意见很大的。
扣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局统筹安排用于职工福利。
(二)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奖励绩效工资发放参考依据。
(三)国家法定的假期(如探亲假、婚假、生育假、丧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文未涉及政策法规有规定的,按相应规定处理。
六、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为进一步规范绩效管理工作,提高绩效管理效能,充分发挥绩效管理导向作用,确保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经局党组研究,制定2016年县工商局绩效管理考核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市工商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履职尽责,坚持科学合理、公正透明的原则,认真落实指标制定、责任分解、运行监控和考核分析等制度,全面推进绩效管理,着力提升工作效能,促进今年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为服务“两化”互动、统筹城乡做出应有贡献。
二、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绩效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其他成员任副组长,成员为各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行政办公室,纪检组长兼任主任负责总协调,办公室负责绩效管理考核综合数据、材料的汇总,并负责建立全局绩效管理档案。
三、绩效管理考核对象
各工商所(队)、机关各股(室)。
四、绩效管理内容及分值
(一)机关股(室)绩效管理
1、考核内容。按照市局、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2016年绩效考核相关的业务绩效指标、执行县局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情况、临时交办任务完成情况等。
2、考核分值,总分为100分。股(室)年终绩效考核总分=业务绩效指标考核得分(50分)+纪律作风情况得分(15分)++基层评价得分(10分)+局领导评价得分(15分)+临时交办工作考核得分(10分)+奖励分。(股室业务绩效指标考核由分管领导和其他党组成员各占50%的分值进行考核评定;纪律作风建设情况由监察室、人教股按照机关管理制度据实考核;临时交办工作由局党组考核)
(二)工商所(队)绩效管理
1、管理指标设置。
指标内容及分值(见附表)。经济检查大队只考核办公室、人教股、监察室、财务股、法制股、公交股等指标。
2、考核分值计算方法,总分为100分。工商所(队)年终绩效考核总分=指标考核得分(75分)+领导评价得分(20分)+基层双述民主评议得分(5分)+奖励分。(经济检查大队指标考核得分以对应分值所占比例折合)
(三)民主评议
民主评议由局监察室结合年终双述工作同步组织实施,局党组成员对各单位进行评议;基层所(队)对机关股(室)评议;党政和群众代表对基层所(队)评议。各类评议分设为满意、比较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四个档次。每类评议总分为100分,每张比较满意票扣1分、基本满意票扣2分、不满意票扣5分、弃权票扣3分。
五、奖励项目
为进一步调动工作的积极性和创新性,设立奖励加分项目。奖励项目由单项奖励、工作创新奖励和评先奖励组成。
(一)单项奖励项目分
1、某单项工作成效显著,影响广泛,被上级肯定认可的,每项奖1分。
2、执法案件被省、市工商局评为典型案件的,每件奖1分、0.5分;主动申报并被县局认定为质量零瑕疵案件,每件奖0.1分。
(二)工作创新奖励
1、工作有创新、有特色、出成效,其典型经验被上级机关推广认定的:被国家工商总局或省委、省政府认可的奖3分;被省工商局或市委、市政府认可的奖2分;被市工商局或县委、政府认定的奖1分。
2、围绕提升工作和工作热点、难点、重点及时撰写并上交各类政务信息和调研文章,由办公室牵头组织认定。
政务信息被《工商行政管理》(半月刊)、《中国工商管理研究》等国家级刊物刊用的,每条奖3分;《工商》等省级期刊刊用的,每条奖2分;在《工商》等市级期刊刊用的和被市局政务信息采用的,每条奖1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刊用的各类政务信息每条奖0.05分;股室报送的业务信息经办公室整理上报刊用的,按同等分值折半奖励办公室。调研文章按同级别政务信息加1倍计分。
3、评先奖励分,由局党组认定。
获国家、省、市、县表彰的分别奖4分、3分、2分、1分。
4、各项评先奖励以当年度获奖时间为准,同一典型经验、调研文章和评先表彰项目,按最高级别记奖分,不重复计分。
5、12月10日前,机关各股(室)、各工商所(队)将已获得奖励项目有关证明资料报县局绩效管理考核领导小组认定。
六、扣分情况
(一)单位工作人员因违法违纪受党政纪处分法的;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处理的;单位未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发生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的;因不履行法定职责,辖区发生重大商品质量安全事故,并造成严重影响的。每项扣10分,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二)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工商局通报批评,或领导点名批评的,按省、市、县分别扣2分、1分、0.5分;被中央、省、市、县相关媒体曝光,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分别扣3分、2分、1分、0.5分。
(三)相关工作被上级问责的,每次扣1分。
七、结果应用
(一)绩效考核与评先评优挂钩。工商所(队)、机关股室考核总分在90分以上的认定为合格单位,80-90为基本合格单位,80分以下为不合格单位,合格单位具有评先评优资格,基本合格单位于不合格单位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二)绩效考核与工作经费挂钩。年度考核合格的前三名工商所(队)和股室认定为优胜单位,给予表彰,并追加工作经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扣减工作经费15%。
(三)绩效考核与职务挂钩。对考核排名最后且考核不合格的单位负责人诫勉谈话;连续两年排名最后且考核不合格的单位负责人免职。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开展绩效管理作为推动工作落实的有力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认真抓好落实。要认真对照绩效管理目标,逐项逐条进行对照,扎扎实实抓好工作落实。经常分析绩效指标,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克服薄弱环节。同时,要做好情况收集、数据统计、资料整理、材料上报等有关工作。
(三)力求客观公正。被考核单位提供的考核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发现弄虚作假,该项指标按零分处理,并通报批评。考核单位要认真核实绩效管理各项目标完成情况,做到考核有理有据,考核情况需经分管领导审核,坚决杜绝考核一团和气。
(四)强化工作创新。要不断开拓创新,提升创新层次,提高工作质量,提高服务效能,努力做到整体推进与创新提升相结合,确保各项工作有创新、有特色、出成效。
(五)遵循公开原则。由局绩效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牵头,抽调办公室、人教股、监察室等部门人员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并将考核情况及时在OA系统上公示,接受全局干部职工监督。
第1篇:员工绩效考核制度
第一条、工作绩效考核,简称考核,目的在于通过对员工一定期的工作成绩、工作能力的考核,把握每一位员工的实际工作状况,为教育培训、工作调动以及提薪、晋升、奖励表彰等提供客观可靠的依据。更重要的是,通过这些评价可促使员工有计划地改进工作,以保证公司营运与发展的要求。
第二条、绩效考核原则。
1、考绩不是为了制造员工间的差距,而是实事求是地发现员工工作的长处、短处,以扬长避短,有所改进、提高;
2、考绩应以规定的考核项目及其事实为依据;
3、考绩应以确认的事实或者可靠的材料为依据;
4、考绩自始至终应以公正为原则。决不允许营私舞弊。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规则除下列人员外适用于公司全员。
1、考核期开始进人公司的员工;
2、因私、因病、因伤而连续缺勤三十日以上者;
3、因公伤而连续缺勤七十五日以上者;
4、虽然在考核期任职,但考核实施日已经退职者。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考核分为试用考核、平时考核、年终考核三种。
(一)考核依本公司人事规则规定任聘人员,均应试用三个月。试用三个月后应参加试用人员考核,由试用部门主管考核。如试用部门主管认为有必要缩短、延长试用时间或改派他部门试用亦或解雇,应附试用考核表,注明具体事实情节,呈报经理核准。延长试用,不得超过3个月。考核人员应督导被考核人提具试用期间心得报告。
(二)平时考核
1、各部门主管对于所属员工应就其工作效率、操行、态度、学识每月进行考核,其有特殊功过者,应随时报请奖惩。
2、员工假勤奖惩应统计详载于请假记录簿内,以提供考核的参考。
(三)年终考核
1、员工于每年12月底举行总考核1次。
2、考核时,担任初考各部门主管参考平时考核记录及人事记录的假勤记录,填具考核表送复审。
第五条、考核年度为自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第六条、考核标准
(一)人事考核的种类。
人事考核可以分为两种:
1、能力考核,就是参照职能标准,以员工在一定时间当职务的能力,进行评定。
2、业绩考核,就是参照职务标准,对员工在一定时间务工作完成的情况,进行评定。
(二)人事考核必须把握的能力。
人事考核把握并测评的能力是职务担当的能力,包括潜在能力和显在能力。潜在能力是员工拥有的、可开发的内在能力;显在能力是指职工工作中发挥出来的,并表现在业绩上的努力。潜在能力,可根据知识技能、体力以及经验性能力来把握;显在能力,则可能通过工作业绩(质和量),以及对工作的态度来把握。具体包括:
知识、潜在能力、体力、能力、经验性能力、显在能力、工作业绩和质量、态度
第七条、考评者的职责。
1、第一次考评者,必须站在直接监督的立场上,并且,对于想要特别强调的评分和评语,以及对评定有显著影响的事项,必须予以注明。
2、第二次考评者,必须在职务、级别上高于第一次考评者。有关需要特别强调的评分和评语,或与第一次评定有明显差别的地方,必须予以注明。
特别在遇到与第一次评定有显著差别的情况下,需要倾听一下第一次考评者的意见,有必要的话,相互商讨,对评定作出调整。
在不能做出调整的情况下。至少应该把第二次评定的结果,告诉给第一次考评者。
3、裁定、拍板者,参考评定经过报告,作出最终评语。
4、在职务级别层次很少的部门,二次考核可以省掉。
5、为了使人事考核公平合理的进行,考核者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1)必须根据日常业务工作中观察到的具体事实作出评价。
(2)必须消除对被考核者的发恶感、同情心等偏见,排除对上、对下的各种顾虑,在自己的信念基础上作出评价。
(3)考核者应根据自己作出的评价结论,对被考核者进行扬长补短的指导教育。
(4)在考核过程中,要注意加强上下级之间的沟通与能力开发,通过被考核者填写自考表,了解被考核者的自我评价及对上级的意见和建议,以便上下级之间相互理解。
第八条、考核结果的运用。
为了把考核的结果,应用于开发利用员工的能力,应用于人事管理的待遇方面的工作中去,做法如下:
1、教育培训。
管理者以及教育工作负责人,在考虑教育培训工作时,应把人事考核的结果作为参考资料。借此掌握教育培训,进而是开发、利用员工能力工作的关键。
2、调动调配。
管理者在进行人员调配工作或岗位调动时应该考虑事争考核结果,把握员工的适应工作和适应环境的能力。
3、晋升。
在根据职能资格制度进行晋升工作时,应该把能力以及业绩考核的评语,作为参考资料加以运用。考核评语是按职能资格制度要求规范化的。
4、提薪。
在一年一度的提薪之际,应该参照能力考核的评语,决定提薪的幅度。
5、奖励。
为了能使奖励的分配对应于所做的贡献,应该参照业绩考核的评语进行。
第九条、考核结果的反馈,部门经理通过面谈形式,把考核的结果,以及考核的评定内容与过程告诉被考核者本人,并指明今后努力方向,自我培养和发展的要点,以及相应的期待、目标和条件等等。
第十条、考核表的保管与查阅
(一)考核表的保管。
1、保管者。
考核表由规定的保管者加以保管。
2、保管期限
考核自制成之日起,保存十年。但是,与退休、退职人员有关的考核表,自退休、退职之日起,保存一年。
(二)表内容的查阅。
管理者在工作中涉及到某员工人事问题,需要查阅有关内容时,可以向考核表的保管者提出查阅要求。
第十一条、考核者的培训
(一)在取得考核者资格之后,必须经过考核者培训。
(二)培训包括:
1、理解考核制度的结构;
2、确认考核规定;
3、理解考核内容与项目;
4、统一考核的基准。
第十二条、人力资源部负责考核考绩的计划和具体组织工作。
第2篇:绩效管理制度绩效管理制度内容
绩效管理制度不仅包含评估、考核制度,还包括与考核相关的考勤制度、人员晋升制度、奖惩制度主要内容:
(1)考勤制度。
(2)教育训练评估考核办法。
(3)绩效考核制度。
(4)新进人员试用期考核办法。
(5)晋升制度。
(6)管理法则评估制度。
(7)奖惩制度。
(8)中期述职考核管理办法。
绩效管理制度原则
(1)公平、公正原则。
(2)客观、正确原则。
(3)全方位的评估。
(4)优缺点并重原则。
(5)考核目的是从人事决策导向绩效提升。
(6)平时考核辅导重于年底定期考核。
(7)考核内容与企业策略及组织文化结合。
绩效管理制度的方法
任何制度在组织推进都需要一个过程,尤其是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制度在推进过程中会遇到更多问题,因此在制度推进时要特别注意方式方法。
(1)小范围试点法
在公司内部选择个别部门先进行小范围的试点,选择部门符合人员素质较高、管理基础较好等要求。
(2)管理人员动员法
制度在推行之前,对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和指导,使他们充分理解和接受制度,便于制度在员工中推进。
(3)引入第三方法
俗话说“外来和尚会念经”,绩效管理制度涉及员工切身利益,制度推进由第三方咨询公司或管理公司开展,会让员工认为更公平,从而更容易接受。
绩效管理制度设计步骤
第一步,制度设计前调查。包括了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同行业相关制度调查;企业内部制度实施情况调查。
第二步,成立制度设计工作组。工作组主要成员包括:高层管理人员、人力资源部、部门经理。
第三步,设计绩效管理制度。
第四步,征求员工意见,对员工合理意见进行修改。
第五步,修改后把管理制度方案交至相关部门备案或进行鉴定。
第六步,企业内推进管理制度。
绩效管理制度调整
绩效管理制度作为企业核心制度应具有一定刚性,不能经常进行调整,但是当公司发生重大变化时,就必须进行相应调整。主要调整内容有:
(1)对个别管理制度中少部分条款进行修改。
(2)增加或减少个别制度的少部分条款。
(3)企业组织架构变化后管理制度应重新修订。
(4)制度中的管理流程调整。
(5)制度制定原则发生重大调整。
绩效管理制度环境建设
建立绩效管理制度过程中,公司管理水平和管理体系健理制度的执行力,因此十分有必要夯实公司的管理基础,建立的绩效管理环境。
(1)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理顺权责关系。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理顺权责关系就是使公司内部各级组织结构清晰、员工职责分工明确、关键绩效指标真正落实到具体的人身上。
(2)企业奖惩分配机制以绩效为导向。
绩效管理要真正能在公司的绩效提升中发挥牵引和激发作用,就要使考核评价成为企业组织内部成员价值分配的客观、合理依据。
(3)建立以绩效为导向的业务工作流程。
(4)建立预算评估机制。
没有预算管理就不能对相关的财务指标定下目标,也就缺乏考核财务指标的参照体系。
(5)建立与绩效考核相配套的其他环节,如信息平台等。
绩效管理制度的推行要经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实施阶段。此时管理者会有排斥心理,这是因对推行结果的未知而表现的一种自然反映。
第二阶段:推行阶段。这时由于来自上级的压力而使管理者不得不将新制度作为在一段时期内的主要工作目标之一,但实质上他们有可能并不清楚其内涵。
第三阶段:试运行阶段。由于需要花费大量时间来处理和解决由于实施新制度而产生的种种问题,如奖酬制度的改变引发团队内部矛盾等,这令管理者再次陷入抵触与反感的情绪中。
第四阶段:深入理解阶段。之所以过这样概括是因为管理者通常在这个阶段已经明确了自身的定位,并且能够有条不紊地制度的推行。
第五阶段:主动推行阶段。通过长时间的大力推行,新的制度已基本融人了日常工作。此时管理者已经经历了一个全面的转变过程,不仅全面理解并接受新制度,并且还十分善于通过压力传递来切实激励员工的卓越表现。
第3篇:关于绩效管理制度建设的实践与思考近年来,福州市把绩效管理作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提高政府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从指标体系、领导体制、绩效考评、察访核验、成果运用五个方面入手,不断完善绩效管理制度,形成上下结合、奖惩分明的约束和激励机制,激发和调动了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高了机关效能,保障和促进了福州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机关单位年度绩效奖有多少】
一、绩效管理的主要做法
(一)科学设定管理指标。指标设置既注重经济指标,也兼顾社会指标。2015年在12个县(市)区和76个市级机关单位中推行绩效管理工作中,对市本级指标,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省直部门下达的工作目标进行设定;对县级指标,坚持统一考核指标和特色考核指标相结合,统一指标占权重75%,特色指标占权重25%。同时,根据城区与半城区、沿海与山区、强工业与保生态等区别,设置符合县(市)区实际的特色指标,不同县(市)区,考核指标不同;即使考核相同指标,分值都不一定相同,避免“一刀切”。如,五城区特色指标中,设置“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率”、“第三产业增加值增长率”指标,鼓励发展服务业;闽清、永泰等山区县,特色指标中设置“旅游业增长率”指标,鼓励发展旅游业,充分调动各县(市)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健全责任分解机制,将绩效工作目标进行分解和细化,明确具体工作内容、工作时限、预期目标等;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将各项目标任务转化为具体的考核指标予以量化,落实到岗、责任到人。健全运行监控机制,对机关效能等各项制度及工作要求落实情况进行察访核验,对县(市)区和市级机关单位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向有关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并提出整改建议。定期分析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绩效指标,结合每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会,由市发改委、市统计局等部门对主要经济指标运行情况进行分析和通报。健全绩效整改机制,定期将绩效评估情况逐一反馈给各县(市)区和市级机关单位,各相关单位针对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提升水平。
(三)健全公众评议机制。科学设置调查问卷,主要对各级各部门促进经济发展、提高居民收入、社会治安状况、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工作、机关工作人员办事效率、廉洁从政、领导班子整体形象、企业发展环境等内容进行测评,由国家统计局福州调查队采取电话调查、面访等形式进行调查和评议,提高评议结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党群部门调查对象包括市四套班子领导和市直部门主要领导两个层面,zhèng fǔ 部门的调查对象包括市四套班子领导、市直部门主要领导、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监督员、企业法人代表和城区居民代表等7个层面,公众评议结果计入考评总分。通过民意评价效能,促进各县(市)区、市级机关单位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优化政务服务,提高公众满意率。
(四)注重评估结果运用。着力发挥绩效管理“指挥棒”作用,积极探索将绩效管理与推动工作相结合、与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相结合、与干部考核使用相结合、与行政问责相结合的绩效评估结果运用模式,使绩效管理工作成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绩效、推进发展的有效载体与平台。一方面,注重绩效奖励,考评结果分优秀、良好和一般3个等次,由市委、市政府对评为优秀、良好等次的进行表彰。把绩效评估情况作为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另一方面,对评估中发现的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吃拿卡要等现象,采用效能问责、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促进绩效目标落实。
通过开展绩效管理,推进行政管理创新(
二、绩效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几年的实践,我市的绩效管理工作形成了有效的工作机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在开展绩效管理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考核指标的设置和优化问题。随着绩效管理工作的拓展和延伸,一些部门和领导把绩效管理作为督促工作落实的“万能药”,要求把更多甚至所有工作都纳入绩效管理,设置专门的考核指标。指标体系大而全,绩效管理的涉及面不断延伸,使得考核的重点不够明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评估的科学性和导向性。
二是重评估结果、轻过程监控的问题。个别被评估单位对绩效管理工作缺乏系统性认识,简单地把绩效管理等同于绩效考核,存在重考核、轻管理,重结果、轻过程的现象,对评估结果高度关注,忽视了对绩效管理过程的监控和改进。
三是评估结果的有效运用问题。近年来,绩效评估结果运用的力度不断加大,在实行物质奖励的同时,把评估结果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相挂钩。但是,如何进一步强化评估结果的运用,切实发挥绩效管理的导向作用,真正实现绩效管理与评价政绩、选人用人的结合,还需要进一步探索。
三、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制度建设的思路
完善的制度是深入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保障。制度化也是当前国际上绩效评估活动的趋势之一。我们要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和做法,通过完善制度,使绩效管理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和经常化的道路。
(一)完善绩效管理指标体系。科学设定指标体系,是推进绩效管理工作的核心和基础。绩效管理成效好坏,取决于评估指标体系设置是否科学、完善。在评估指标的设计上,要力求体现导向性、科学性、可操作性,重点突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价值取向,体现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以及经济、效率、效能和公平的原则。同时,要根据具体工作的发展和变化,及时调整、完善评估指标,使之更加贴近实际情况。为此,在确定绩效管理的内容及评估指标时,要突出“五个统筹”,即: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本年度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上年度工作薄弱环节整改落实情况,涉及群众利益热点问题的处理情况,政府及部门自身建设情况等。
(二)健全机关日常管理制度。在推行绩效管理的过程中,要把实施绩效评估和加强机关日常管理紧密结合,着力防止只重视评估结果,忽视日常监控和改进的错误倾向。特别是考评主体要对被考评单位及相关考核内容实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绩效进行考核评估,考评情况要与被考评单位的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考评结果及时反馈给被考评单位,并对被考评单位完成指标的过程进行全方位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各项指标保质保量高效完成。通过完善工作程序、强化机关日常管理等方式,进一步强化绩效意识,引导各级各部门不仅重视评估的结果,更重视日常工作机制的建立、作风的改进和环境的优化,有效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三)健全岗位绩效考核制度。为推进本部门绩效目标的完成,必须切实将部门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到个人,因此,要进一步加强对公务员,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日常考核,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用人、以制度激励人的有效机制。对一般公务员的绩效考核,以考核工作实绩为主,兼顾德、能、勤、廉等方面的考核;对领导干部的绩效考核,以重点工作督查为主。通过健全公务员绩效考核制度,不仅能够有效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也能够比较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务员的工作作风、工作业绩等情况,从而达到客观评价公务员工作绩效的目的。
(四)健全监督和问责制度。进一步明确绩效管理的程序、要求、纪律,并结合工作实际,在评估的每个环节、每个步骤明确专人负责评估的数据采集、结果汇总及报送,严格落实“谁考核、谁负责”的责任机制。凡在绩效管理及考核评估中违反规定,泄露考评情况,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造成考评结果失真的,要根据实际情况,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健全考评监督制度,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通过聘请绩效管理工作监督员,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等多方位的监督,促使考评工作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严格遵守考评纪律,坚持考评程序,做到公道正派,维护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五)建立信息化管理制度。完备的评估资料和数据,是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的基础。绩效管理工作所需要的信息量大,涉及的部门多,信息来源渠道广泛,应建立有效的信息传递网络,形成覆盖省、市、县各级的绩效管理网络系统,并建立与之配套的运行、管理和监督制度,确保绩效评估的结果能够及时反馈和传递给有关各方,及时发现和修正正在实施的有关工作项目的缺陷,提高评估效果。
(六)完善评估结果运用制度。评估结果的有效运用,是绩效管理持续发挥作用的关键所在。要进一步健全奖惩、调节、约束制度,把绩效评估结果作为评价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和考核干部的一项主要内容,与干部任用、评先评优、年终绩效奖金等挂起钩来,凡是没有完成责任目标、工作出现滑坡、察访核验发现问题拖了后腿的,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同时,将评估结果与财政预算安排相结合,奖优罚劣,及时调整和优化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效率,以求达到通过开展绩效管理活动,不断提高政府绩效能力和水平的目的。
第4篇:酒店绩效管理制度使得每个员工都有绩效奖金,提高每位员工工作的积极性,酒店也同样要制定相关的绩效管理制度。以下是关于酒店绩效管理制度的范本,请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建立和完善酒店员工绩效管理系统,使员工的绩效得到认可,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使酒店得到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解释
绩效管理是根据酒店核心价值、评价理念与标准,依据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员工的工作技能与贡献进行制度性的管理。
第三条定位
绩效管理是酒店的资源管理的基础,绩效评估的结果是确定员工晋升、岗位轮换、薪酬、福利、奖惩、人事决策的客观依据,同时也是员工职业生涯发展规划与教育培训的客观依据。
第四条酒店绩效管理规程的基本目的
1、通过绩效管理系统,实施目标管理保证酒店整体目标的实现,提高在市场竞争环境中的整体动作能力与核心竞争力。
2、通过绩效管理帮助每个员工提高工作绩效与工作胜任能力,建立适应酒店发展战略的人力资源队伍。
3、在绩效管理过程中,促进管理者与员工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形成开放、积极参与、主动沟通的酒店文化,增强酒店的凝聚力。
第五条基本原则
1、公开性原则:管理者要向被管理者明确说明绩效管理的标准、程序、方法、时间等事宜使绩效管理有透明度。
2、客观性原则:绩效管理要做到以事实为依据,对被管理者的任何评价都应有事实根据,避免主观臆断和个人感情色彩。
3、开放沟通原则:在整个绩效管理过程中,管理者和被管理者要开诚布公地进行沟通与交流,评估结果要及时反馈给被管理者,指出不足,并提出今后应努力改进的方向,发现问题或有不同意见应在第一时间内进行沟通。
4、差别性原则:对不同部门、不同岗位进行绩效评估时,要根据不同的工作内容,制定不同的衡量标准,评估的结果要适当拉开距离,不搞平均主义。
5、常规性原则:绩效管理是各级管理者的日常工作职责,对下属作出正确的评估是管理者重要的管理工作内容,绩效管理的工作必须成为常规性的管理工作。
6、发展性原则:绩效管理通过约束与竞争促进个人及团队的发展,因此管理者和被管理者都应将通过绩效管理提高绩效作为首要目标,任何利用绩效管理进行打击、压制、报复他人和小团体主义的做法都应受到制度的惩罚。
第六条绩效管理依据
绩效管理的依据是员工在绩效期内工作过程中的工作表现和工作结果,员工工作过程之外地言行均不作管理依据。
第七条管理者(评估者)
各管理者(评估者)必须把绩效管理作为管理过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的利用绩效管理、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准与管理效果,在绩效管理过程中,各级管理者有责任指导,帮助激励和约束下属,使下属尽快成长起来,下属的工作表现与业绩是各级管理者绩效的重要体现。
第八条被管理者(被评估者)
被管理者(被评估者)只有通过自身的长期不懈的努力,才能得到绩效管理规程的高度评价,进而享受到酒店的高级待遇。
被管理者(被评估者)有权力了解个人的绩效管理依据与绩效评估结果,有权依据制度规定的程序对不公正的绩效管理进行申诉。
第九条绩效评估方式
绩效评估实行自我评估与直接评估相结合,以双方沟通达成一致的结果,结合其它部门对工作产出的满意评估进行全方位的绩效评估。
办公室负责全酒店绩效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调整和监控,以及制度的解释和处理有关评估申诉。
第十条评估的时间
绩效评估每月进行一次,酒店各部门每次月1日—5日前将本部门员工的绩效考评结果上报酒店办公室,汇审后转交财务部,绩效成绩将在工资中具体体现。
第十一条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采用3分制,具体标准如下:
3分:优秀(绩效成绩在100分以上)
工作绩效经常超出本职位常规的标准要求,有较高的酒店意识,通常具有下列表现: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要求完成任务,并经常提前完成任务,在时间、数量、质量上超出规定的标准,得到上级和顾客的满意。
2分:优良(绩效成绩在80——100分)
工作绩效经常能够按本职位常规标准的要求,具有酒店意识,通常具有下列表现:能按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等工作标准完成,没有不满意现象。
1分:需改进(绩效成绩在80分以下)
工作绩效显著低于常规本职位工作标准的要求,酒店意识不足,通常有下列表现:工作中出现较多失误,或在时间、数量、质量上达不到规定的工作标准,经常突击完成任务,偶尔有不满意的投诉。
第十二条申诉
各类评估结束后,被评估者有权利了解自己的评估结果,评估者有向被评估者反馈和解释的职责。
被评估者如对评估结果存有异议,应首先通过沟通方式解决,解决不了时,员工有权向办公室提出申诉,申诉时需提交(绩效评估申诉表)及相关说明材料。
办公室需在5个工作日内对员工的申诉作出答复。
如员工的申诉成立,必须改正申诉者的评估结果,同时评估者个人的评估结果将因此受到影响。
第二章自我评估
第一条解释
自我评估是指在绩效管理期间结束时,由被评估者按照预先设定关键绩效指标和衡量标准对自己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自我评估是酒店绩效管理制度中有机组成部分,它是利用被评估者对自己工作所做的反思,总结检查和评估来激励被评估者不断的改进工作方法,端正工作态度,提高工作能力,提高工作绩效。
第二条自我评估的基本原则
自我评估制度进行的基本原则:
1、被评估者必须以对个人负责,对工作负责和对酒店负责的态度,认真进行自我评估。
2、在自我评估过程中,被评估者必须严格自律、客观、公正地对自己的工作做出正确的评估。
第三条自我评估的依据
被评估者自我评估的依据是行业行为规范和酒店相关规章制度,单纯的与其它人比较而得出的自我评估结果,将得不到本制度的认可。
第四条自我评估程序
1、工作绩效评估
在绩效管理期末时,被评估者根据事先确定行规为衡量标准对个人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我评估。
2、制定自我发展计划
被评估者根据自己的工作绩效中有待改进的地方提出自我改进与提高计划,并提出自己未来职业发展的兴趣点。
第三章主管评估
第一条解释
主管评估是指在绩效管理期间结束时,由被评估者自我评估之后由被评估者的直接主管对被评估者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主管评估是酒店绩效管理制度的有机组成部分,它是实现管理的监督和控制职能的重要途径,同时主管人员通过绩效管理帮助被评估者提高工作能力,提高工作绩效。
第二条主管评估的基本原则
主管评估制度运行的具体原则:
1、评估者必须对工作负责和对酒店负责的态度,认真进行评估,评估应该以事实为依据。
2、主管评估针对的是被评估者的工作情况,而不是对被评估者的个性特征进行评估。
3、主管人员对下属的评估应以发展和提高下属的工作绩效和工作能力为最终目标,不得以个人的好恶进行评估。
第三条主管评估的依据
主管评估的依据主要是:预先设定的被评估的关键绩效指标和衡量标准,单纯性的被评估个人与其它人进行比较而得出的评估结果将得不到本制度的承认。
第四条主管评估程序【机关单位年度绩效奖有多少】
1、工作绩效评估
在绩效管理期末时,评估者根据预先确定的被评估的工作产出和衡量标准,对被评估者的个人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评分标准另定。
2、提出工作期限
评估者对被评估者的主要优缺点进行总结并根据被评估者在工作绩效中有待改进的地方提出改进与提高的期望。
第五条评估结果反馈
直接主管和被评估根据评比结果进行绩效反馈面谈,根据被评估者自我评估和主管者评估共同达成对该员工的最终评估结果,共同制定提高绩效方案,评估者与被评估者在评估表上签名,并将此表上交给上级主管,由上级主管审核评比结果。
第五章相关部门的满意评估
第一条解释
部门间的满意评估是指由接受其部门服务的相关部门对该部门提供的服务进行评估,主要体现在对该部门提供的服务的满意程度,相关部门的满意度是部门绩效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与该部门员工的个人绩效评估最终结果有关。
第二条适用范围
每一个为其他部门提供服务的部门,都应接受其服务对象的评估,每一个接受其他部门服务的部门都有责任对服务的提供者进行认真客观的评估,帮助其他部门提供工作绩效。
第三条评估关系的确定
在进行满意度的评估时,评估关系按照工作产出的方向来确定,被评估部门的某项工作产出是提供给出哪些部门的,对该项工作产出的满意度就由哪些部门来评估,作为评估部门,只对自己所接触的被评估部门的工作产出进行评估,不对被评估部门做全面的评估。
第四条评估时间和频率
部门的满意度评估为每年的3月、6月、9月、12月四次评估。
第五条满意度评估的实施
办公室是满意度评估工作的组织者和协调者。
每年年初,办公室向各部门发放《部门间满意评估表》。
各部门的主管组织本部门员工认真填写接受其他部门服务的内容、时间,对该项服务的满意程度。在重要事实记录中主要填写被评估部门在提供该服务时的一些主要表现,与评估部门的需求的差异等。
每年的3月、6月、9月、12月,办公室向部门发出回收《部门间满意度评估表》的通知,评估部门根据几个月来对被评估部门所提供的服务记录,对被评估部门的总体满意程度做出评价,同时给出被评估部门工作改进的建议。
第六条满意度评估的等级说明
部门间满意评估按以下等级标准进行
5分:非常满意。提供的服务始终超越接受服务部门的常规标准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现:在规定的时间之前完成任务,完成任务的数量、质量等明显超出规定的标准,能够主动积极的为接受服务部门着想,积极主动沟通、态度热情,给接受服务部门的工作带来极大的方便。
4分:比较满意。提供的服务经常超越接受服务部门的常规标准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现: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完成任务并经常提前完成任务,经常在数量、质量上超出规定的标准,能够了解接受服务部门的要求、态度比较热情,给接受服务部门的工作带来方便。
3分:可接受。提供的服务维持或偶尔达到接受服务部门的常规标准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现:基本上达到规定的时间、质量、数量等工作标准,不影响接受服务单位的正常工作。
2分:不够满意。提供的服务基本维持或偶尔达到接受部门的常规标准要求,通常具有以下表现:偶尔有小的疏漏,有时在时间、数量、质量上达不到规定的工作标准,或有时服务态度不好,有时影响接受服务部门的正常工作。
1分:非常不满意。提供的服务显著低于接受服务部门的常规工作标准要求,通常具有下列表现:工作中出现大的失误,或在时间、数量、质量上达不到规定的工作标准,经常突击完成任务,服务态度不好,严重影响接受服务部门的正常工作。
第六章评估结果的运用
第一条解释
评估结果的应用是指将依据对被评估者的评估结果,实施相应的人力资源管理措施,将绩效管理与其他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联系起来。
绩效评估结果,主要应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作出绩效改进与制定培训计划的重要依据。
2、作为薪酬调整和绩效符合分配的直接依据,与薪酬制度接轨。
3、作为职位等级晋升(降)和岗位调配的依据。
4、记入员工发展档案,为制定员工职业生涯发展规划提供依据。
第二条绩效改进计划
各级评估者和被评估者应及时针对评估中未达到绩效标准的项目分析原因,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评估者有责任为被评估者实施绩效改进计划提供指导,帮助以及必要的培训。
第三条薪资调整
依据绩效评估结果,依照一定的程序和方法改变岗位薪资等级,从而激励员工在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的基础上,享受酒店更好的人事待遇,更高的职位薪资等级。
职位薪资级别晋(降)级级数与年度评估档次直接对应,具体标准每次绩效评估结束后另行制定。
第四条员工发展档案
各部门管理者应将员工每次评估结果记入员工发展档案,作为员工培训发展的依据。
办公室有责任依据酒店目前的员工状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培训计划,安排组织各部门员工参加培训,员工的岗位轮换调动也应以评估结果为依据。
第五条免职
对于绩效评估结果为“1分”的员工,除按制度规定降低其职位工资等级外,还应酌情给予调离原工作岗位,参加办公室组织的脱岗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否则按辞退处理。
对于管理人员评估结果为“1分”的管理者,除按制度规定降低其职位工资等级外,还应在其综合能力进行全面的评估的基础上由办公室向酒店领导提出免职或降职处理的建议。
第1篇:乡镇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推动政府绩效管理工作上新水平,根据县政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高唐镇20XX年度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政府绩效管理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目标,积极推进政府及其部门绩效管理,牢固树立绩效意识,运用绩效评估机制,促进管理方式转变,努力提升工作实效,不断提高政府履职力、执行力和公信力,推动高唐在海西建设中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范围
12个村,与县对镇绩效考评指标密切相关的镇直部门单位,镇直其他部门单位参照执行。
三、工作内容
20XX年,政府绩效管理继续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镇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本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情况、政府及其部门自身建设情况为主要内容,从政府绩效目标设定、分解和责任落实、实施与推进、监控与分析、实现程度评估、改进与提升等方面,着力构建科学、规范、可行的政府绩效管理机制和制度框架。绩效管理考核指标共设置:可持续发展、和谐社会构建、勤政廉政等3个一级指标和23个二级指标。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评估方案。制定本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突出体现各项指标的预期实现目标、任务分解后的责任职能单位和细化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的具体措施。
(二)抓好工作落实。各村、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工作方案,按照工作程序和基本要求,明确工作目标,确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切实把绩效管理工作的本质要求贯穿于发挥职能、履行职责、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全过程,认真抓好各项指标任务的落实,推动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三)开展公众评议。主要采取入户与电话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组织察访核验。由镇效能办牵头,组织对服务窗口办事效率、机关作风等开展明查暗访,同时对各项指标任务运行情况及有关指标数据进行抽查和现场核实,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工作扎实推进。
(五)进行绩效分析。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加强绩效管理工作,组织绩效分析点评活动,推动工作落实。对照镇里组织的评估评议反馈情况,进行深度分析,查找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提升本部门单位及各村绩效工作水平。
五、工作制度
(一)信息报送制度。信息报送主要内容:绩效管理和评估工作的部署、推进和落实情况,绩效管理和评估指标落实情况等,各村每年报送信息不少于5条,镇直部门单位每年报送信息不少于6条。
(二)分析通报制度。绩效管理和评估分析通报工作由镇效能办负责。分析通报内容:主要包括镇政府当年绩效指标完成情况,指标数据在全县所处的位置,县对镇政府绩效公众评议情况、明察暗访情况,下一步完成镇政府绩效指标的具体措施等。
(三)公众评议制度。根据绩效评估公众评议的总体要求,针对不同调查对象,要加大对政府工作成效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强政策的透明度,增强调查对象对本级政府绩效工作的满意度。
(四)绩效督查制度。镇效能办负责年初对纳入绩效管理和评估单位报送绩效评估方案情况进行督查,每季度对绩效管理信息报送、情况分析、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每半年进行一次绩效评估察访核验和明察暗访工作,年终对各单位指标落实情况进行核对督查。
(五)责任分工制度。绩效考评实行“统一组织、分别实施”的方式,全镇绩效管理和评估工作由党政办牵头,镇效能办负责镇政府绩效指标运行的组织协调、汇总、上报绩效管理考核结果等日常工作和绩效管理察访核验工作。
六、考核奖惩办法
(一)考核办法
20XX年的绩效管理考评采取指标考核、公众评议和察访核验三种方法进行。
1.指标考核,根据镇效能办采集的指标结合年终核查确定。
2.公众评议,采取入户与电话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抽取样本涵盖人大代表、企业经营者、城镇居民、农村居民等。内容主要是当地开展“四百活动”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情况,具体包括海西建设和经济发展、新农村建设、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环境保护、社会治安、安全生产、廉洁从政、行政效率,以及领导班子整体形象等内容。
3.察访核验,采取不定期的方式进行,实行倒扣分制。
(二)奖惩办法
1.实行指标考核奖励。在镇对镇直各单位及各村绩效管理单项一级指标考核位居全镇前三位的,对责任单位予以奖励。
2.实行责任追究。对镇直各单位及各村绩效考评单项一级指标考核结果位居倒三位的,追究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七、几点要求
(一)进一步发挥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导向作用。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把绩效管理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和加强自身建设的有效抓手,以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作为工作目标导向,注重全面持续协调发展,推动发展和工作绩效上新水平,以优异的发展成果和工作成效为绩效评估奠定扎实基础。
(二)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主要领导作为落实绩效管理、开展绩效评估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绩效管理工作和评估结果负总责,并指定绩效管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落实。
(三)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宣传教育工作。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政府绩效管理、政府绩效评估的重要意义,宣传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和政府绩效状况,宣传公众评议的主要内容,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着力推行政府绩效管理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提高公众参与面和评议满意度。
(四)进一步强化绩效评估结果运用。各村、镇直有关单位不仅要把绩效评估的结果作为检验政府绩效优劣的依据和评价工作的尺度,更要把它作为检验发展水平、发展质量的标准,作为推动工作的动力。
(五)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以开展“四百活动”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营造文明、优质、高效、廉洁的服务氛围,为提高政府绩效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要加强机关作风明查暗访力度,对不遵守机关工作纪律、作风涣散、影响经济发展的单位和个人,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决不能姑息迁就。
第2篇:乡镇绩效管理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重要工作部署,切实加强政府绩效管理,树立绩效意识,提升工作实效,提高政府及其部门履行力、执行力和公信力,现根据《长乐市20XX年度镇乡(街道)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潭头镇20XX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镇绩效管理工作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X中、X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正确政绩观为基础,以加强党和政府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委、政府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为目标,紧紧围绕发展第一要务,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降低行政成本,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继续打好“五大战役”、大干“十二五”XX之年,全面打造极具活力、侨乡特色、生态宜居的闽江口南岸中心城镇群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领导
20XX年度我镇绩效管理工作在长乐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具体由镇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镇绩效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发改局、市统计局等市直单位是绩效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单位和数据采集单位。我镇也相应明确绩效管理工作目标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具体分工负责,切实加强对绩效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
三、工作内容
绩效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责任分解、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考核评估、评估结果运用等五个方面。
(一)绩效目标设定。按照长乐市设定的绩效管理指标考核体系,根据长乐市委、市政府和市直部门分解下达的工作任务,以及镇党委、政府今年确定的工作部署,科学设定20XX年度绩效管理目标。
(二)绩效责任分解。根据年度确定的绩效管理目标,从提升工作绩效入手,分解和细化年度绩效工作任务,科学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具体的工作内容、工作质量、工作措施、工作时限、时序进度的要达到的预期目标,使每一项绩效目标都落实到相关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形成责任落实体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追究办法和措施,确保我镇各项绩效目标的落实。
(三)绩效运行监控。由镇绩效管理工作目标责任部门负责,针对年度各项绩效指标和工作目标,进一步健全运行机制,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推进绩效目标的落实;掌握绩效指标运行情况,及时发现绩效运行中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确保镇党委、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的完成。
(四)绩效考核评估。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综合运用指标考核、公众评议、察访核验3种考核方式,对年度绩效实现情况实行一次年终综合考评。
(五)评估结果运用。为进一步加大绩效管理工作力度,充分调动各部门工作积极性,更好地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力争20XX年度我镇绩效管理“保良争优”等次目标的实现,镇党委、政府将根据市本级绩效考评取得的成绩,对绩效管理工作落实完成好的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给予相应的绩效奖励。
四、考核方法
1、指标考评(占绩效总分的80%)。由市统计局牵头,市直各工作目标牵头单位、数据采集单位配合完成。绩效考核指标由统一考核指标和特色考核指标两个部分组成,统一考核指标占80%,特色考核指标占20%,设定7个一级指标、32个二级指标和69个三级指标:⑴经济发展、⑵科技教育、⑶环境与绿化、⑷民生改善、⑸社会管理、⑹依法行政、⑺加减分指标,由目标牵头单位、数据采集责任单位和数据采集配合单位负责细化分解,并进行年终考评。(详见附件1、附件2)。
2、公众评议(占绩效总分的20%)。由市统计局负责,市效能办配合完成。参加公众评议的人员有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经营者、城镇居民户或农村居民户。针对不同群体设置不同的公众测评表和问卷调查表,公众评议的抽样方法采取分层次、多阶段、等距随机抽样,同时兼顾地理分布的均衡性和经济有效的原则,以保证样本有较好的代表性。公众评议的主要内容是我镇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维护群众利益、依法稳妥处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等,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和把握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企业经营者代表、居民对当地政府围绕发展大局、关注民生、体察民情,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实际成效的满意度,以促进我镇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提高行政效能和工作效率。
3、察访核验(倒扣不超过2分)。由市效能办牵头,主要采取暗访督查、查看资料、现场调查等方式进行,重点对建立健全绩效运行机制、加强机关作风、规范权力运行、行政办事效率、推行政务公开、办理效能投诉及“12345”诉求件等6个方面的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察访核验情况进行累计扣分。具体工作根据市里制定的察访核验工作实施方案进行。
五、工作步骤
(一)工作部署和制定方案阶段(20XX年6-7月)。结合工作安排和要求,制定下发《潭头镇绩效管理责任分工实施方案》,及时组织传达,认真部署和落实。
(二)绩效管理评估阶段(20XX年7月-20XX年3月)。年终指标考核于20XX年3月前完成,由市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市统计局组织各目标责任和数据采集单位对20XX年度我镇工作绩效进行全面客观地考核;公众评议由市统计局组织实施评议调查;察访核验为不定时间不定次数进行。镇相关目标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与上级相关目标牵头单位建立沟通与联系,要适时掌握各项指标的评估考核动态和指标运行情况,按序时要求落实完成好各项指标,以达到绩效管理目标。
(三)总结表彰阶段(20XX年4月后)。镇党委、政府将对市委、市政府对我镇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情况所作出的评估结果进行认真分析总结、查找不足,落实整改措施。并对在本年度我镇绩效管理工作中表现优秀、良好的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表彰并给予相应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全镇上下要充分认识开展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有关领导要亲自抓,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认真学好绩效管理工作有关文件,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研究制定落实的措施和办法,确保绩效管理工作扎实有效发展。
(二)明确责任,形成合力。绩效管理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各相关部门和人员要知难而上,以高度的责任感,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工作,做到既各司其职,又通力合作,形成整体合力。要把绩效管理的每项具体任务都落实到实处、专人负责。认真做好资料采集、数据分析等工作,推动绩效管理工作协调运作、有序开展。
(三)求真务实,注重实效。要按照提速增效、服务发展的要求,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抓好绩效管理工作,做到实事求是,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走过场,认真落实数据质量领导责任制,各部门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并将此项工作纳入个人的绩效考核档案。
(四)强化措施,真抓实干。紧紧围绕建设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政府的要求,加强机关作风整顿,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和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督促检查机关效能建设制度贯彻执行情况,提高服务质量和执政水平。
第3篇:乡镇绩效管理实施方案根据县委县政府印发《20XX年度县对各乡镇绩效管理实施方案》(杭委[20XX]8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我乡20XX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的要求,围绕推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为主线,促进各村、各部门牢固树立绩效意识,改进管理方式,提升工作实效,不断提高履职力、执行力和公信力,为我乡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二、工作内容及步骤
工作的主要内容是:进一步健全绩效管理制度,完善评估指标体系,强化绩效运行监控,用好绩效评估结果,围绕绩效目标、绩效责任、绩效运行、绩效评估、绩效提升等基本环节,建立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具体步骤如下:
(一)制定方案。各村和乡直办各单位要根据乡里的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村、本部门、本单位绩效管理实施方案。方案的制定:一要明确领导机构。各村和乡直办单位要成立绩效管理工作小组;二要明确工作目标。突出反映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乡里的法定职责和当年的中心工作;三要明确绩效责任。细化绩效目标,落实到具体的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四要明确绩效运行监控的措施和途径。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五要明确绩效考评结果的运用。制定绩效奖惩措施,奖优罚劣。各村、单位的绩效管理工作方案,于10月10日前报送一份到乡效能办备案。
(二)责任分解。组织力量对绩效管理工作目标进行细化分解,提出明确的质量和进度要求,建立责任分解制度、责任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责任分解落实体系,促进工作目标的落实。各村和乡直办单位要结合实际将责任分解到相关责任人。
(三)运行监控。要进一步构建富有效率的行政运行机制,改善行政管理,优化行政服务,不断搞行政效能。要严格落实定期分析制度,每半年进行一次绩效运行情况分析,并形成材料备查。
(四)绩效自评。每年年终,开展自评,并形成绩效工作自评报告,供年度联合评估时使用。
(五)评估(抽查)计分办法
1、对绩效管理实行千分制综合评估,其中绩效评估指标考核得分占40%(400分)(见附件1),目标管理指标考核得分占45%(450分)(见附件2),公众评议得分占15%,各项的得分须按所占权重比例折算后计入千分制汇总。察访核验根据督查部门平时督查情况进行扣分,最多扣200分,其中效能明察暗访及基础性工作检查评议可扣50分,县委督查室评议最多可扣20分,县政府督查室评议最多可扣20分,县人大相关委室评议最多可扣20分,县政协相关委室评议最多可扣20分,县监效办(重点项目督察组)评议最多可扣50分,县行政服务中心评议最多可扣20分。
2、绩效管理考评结果汇总的公式为:绩效管理考评得分=绩效评估指标考核得分×40%+目标管理指标考核得分×45%+公众评议得分×15%-察访核验扣分(扣分不超过200分)。
(六)实施绩效评估
1、指标联合评估。对我乡指标联合评估由乡经委和统计站负责,乡责任部门配合。责任部门在翌年2月底前,将采集的绩效指标数据报送有关责任单位和考评牵头单位。
2、公众评议。公众评议于第四季度组织开展,乡效能办配合国家统计局上杭调查队负责实施,公众评议结果须报经乡党委(扩大)会议审定后报送至县效能办汇总公开。
3、察访核验。察访核验工作由各责任单位配合效能办、监效办(重点项目督察组)、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行政服务中心,县人大相关委室、县政协相关委室,察访贯彻落实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完成各套班子安排的各项任务工作情况,以及机关工作效率与作风纪律等方面情况。并将平时的检查情况记入绩效台帐,统一在年度绩效汇总时进行奖分扣分。
(七)综合汇总。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发文通告,落实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的奖惩情况。
四、组织领导
绩效管理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乡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乡政府乡长任乡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乡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日常工作由乡效能办牵头,会同党政办、统计站等组成乡绩效管理工作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实施。各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要明确责任,确保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五、结果运用
1、对各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绩效管理评估结果按得分高低的排名顺序,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进行奖励。
2、绩效奖金的分配。根据我乡实际情况及各村各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考评情况,制定具体的分配方法。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推行绩效管理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我乡“五大战役”建设的重要保障,是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的有益探索。各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要树立正确的绩效价值观,指把绩效管理作为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增强责任意识,认真抓好落实。
2、认真实施。要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构,按照绩效管理的工作步骤和绩效评估方案的安排,围绕自身职能和年度工作任务,加强日常的管理与运作,精心组织,认真抓好制度的落实,确保各项绩效目标的顺利实现和指标数据的真实、准确、客观。
3、积极探索。推行政府及其部门绩效管理是一项创新性的工作,各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探索,认真总结,积累经验,不断完善绩效考评体系。
第4篇:乡镇绩效管理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在总结20XX年度乡镇和县直机关绩效评估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经县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20XX年度乡镇和县直单位绩效管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以正确的政绩观为基本导向,坚持“四用发展”的实践主题,“四个重在”的实践要领,“四个关键”的工作要求,“四求先行”的实践方向,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运用评估管理机制,检验工作绩效,改进管理方式,努力提高履职力、执行力与公信力,不断加快临港工贸旅游城市建设,为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绩效管理原则
(一)科学发展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统筹兼顾、科学合理的绩效管理体系,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以人为本原则。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绩效管理成败的重要标尺,优化公共服务,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结果导向原则。采取过程控制与结果导向相结合的管理方法,强调“结果为本”,进一步减少繁文缛节,推动党委、政府工作目标的落实。
(四)绩效改进原则。把绩效改进贯穿于绩效管理的全过程,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推动机关绩效循序渐进上升,促使机关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三、绩效管理范围
(一)各乡镇、鲤城街道办事处(共18个)。
鲤城(含大蜚山)、鲤南(含鲤南园区)、赖店、盖尾、郊尾、枫亭(含枫亭园区)、园庄、榜头、钟山(含九鲤湖管委会)、游洋、石苍、龙华、大济、度尾、西苑、书峰、社硎、象溪。
(二)县级政府工作部门(共36个)。
卫生局、文体局、计生局、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人事局、审计局、国土资源局、外侨办、外经贸局、旅游局、人防办、发改局、物价办、建设局、城乡规划办、科技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环保局、统计局、经贸局、交通局、安监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县供销社、财政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药监局、质监局、公路局。
(三)党群机关、人民团体、法院、检察院(23个)。
县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县直机关党工委、党校、总工会、团县委、妇联、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台办、信访局、老干部局、档案局、侨联、文明办、编办、农办、法院、检察院、残联、科协、工商联。
四、绩效管理内容
绩效管理是政府管理的一种模式,是一个由多种环节和要素构成的实践过程,是一项创新性、探索性的管理工作。20XX年,各级各部门绩效管理要围绕政府绩效管理目标的设定、绩效责任体系的构建、绩效目标的推进与实施、绩效目标的信息收集、分析与监控、绩效评估的组织和绩效的激励与改进等六方面内容,着力构建科学可行的制度框架。
(一)设定绩效管理目标
绩效管理目标的设定是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其内容的设置反映了管理工作的本质特征和价值取向。绩效目标设计要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具体要把握:一要从政府及其部门的职能职责出发,突出检验职能发挥和履职实绩;二要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临港工贸旅游城市建设决策部署的落实;三要坚持质与量的统一,坚持高低适度;四要便于考核和评估。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测量性。绩效目标的设定要与绩效管理指标体系的设定相一致。
(二)构建绩效责任体系
1、建立绩效目标落实责任制。各单位要建立绩效管理目标落实责任体系,市对县政府绩效管理指标,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目标、工作任务以及单位职责的完成情况,列入绩效评估和察访核验内容。要紧紧围绕责任范围内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计划,采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落实;无正当理由未完成所列工作任务、工作目标的,应追究相关责任。
2、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各绩效目标落实责任单位要结合工作人员绩效考评,推动绩效管理向股站、机关工作人员延伸。有条件的乡镇试推行乡镇站所和村级绩效管理工作要制定绩效目标分解流程示意图,将上级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和单位职责科学、明确地分解落实到内设机构、各个岗位及承办人员,明确进度、质量和完成时限,建立主体明确、层级清晰、具体量化的岗位责任制,实现责任无缝链接。
(三)绩效目标实施与推进
要加强效能监督,建立健全落实工作的机制,确保绩效管理有序有效推进,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一要建立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确保行政决策的正确有效;二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三要进一步改造行政流程,提高行政效率,规范权力运作;四要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条件具备的单位要推进网上审批和电子在线监察;五要加强窗口建设,创建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六要加强行政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促进依法行政,改善行政管理,确保政令畅通。
(四)绩效目标信息收集、分析、监控
制定《关于加强政府绩效管理指标落实情况跟踪问责的通知》,进一步建立健全绩效目标月报告、季通报分析和跟踪问责制度,加强对绩效管理目标落实情况的跟踪和监测分析。
1、建立完善绩效目标落实情况月报告制度。各绩效目标工作落实责任、数据采集责任单位要加强与市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按照市对县政府绩效管理考核指标计算方法,加强指标进度跟踪与动态分析,对未按序时进度完成、进展不够明显或在全市排位滞后的工作指标,注意分析存在的问题、薄弱环节及原因,及时加以整改,认真填写并及时上报市对县政府绩效管理指标落实情况和县对各乡镇绩效管理主要指标考核情况。年终要召开绩效情况总结会,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集中力量加以突破,确保目标任务按预定时序进度得到有效实现。
2、建立完善绩效目标落实情况季度通报分析制度。县绩效评估办对各数据采集责任单位报送的指标落实情况要按季度进行汇总、分析、通报;对发现的问题与薄弱环节,责成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落实并反馈;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3、建立完善跟踪问责制度。县效能办要对绩效管理目标工作落实责任单位、数据采集责任单位履职情况加大察访核验力度,对违反规定或绩效低下的,严肃予以效能问责。
五、绩效管理的实施办法
1、评估方法
采取公共考评与单列考评、季度考评与年终考评、量化考评与社会评议及察访核验相结合方法进行。
(1)20XX年度绩效评估考评项目实施办法,采取平时督查、季度考评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2)乡镇绩效评估(公共考评部分)指标采取季度考评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对考核指标中的主要经济指标及其他可量化评估指标每季度考评一次,主要考评各项工作按时序完成进度情况,每季度考评分值占该指标分值的10%,年终考评分值占该指标分值的70%。
(3)年终总评采取量化考评与社会评估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乡镇绩效评估量化考评占分90%,社会评估占分10%,县直单位绩效评估量化考评占总分值80%,社会评估占总分值20%。社会评估方法详见附件2。
(4)组织察访检验。由县效能办牵头,结合督查工作,通过暗访、听取汇报、查看材料、现场调查等形式定期不定期组织察访核验,具体按照《仙游县绩效评估工作察访核验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察访核验作为扣分依据,扣分不封底。
(5)设立成效显著工作加分项目,具体加分项目及评分细则详见附件4,成效显著工作加分最高为100分,乡镇最高50分。
(6)评估工作结束后,由考核组将评估分值向参评单位反馈,参评单位对考核组初评结果有异议的,应自反馈之日起3日内向县绩效办提出书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经审核后报县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作出决定,超过规定时限的不予受理。
2、计分方法与评估等级
(1)计分方法
各单项指标先按照责任单位报送的百分制评分标准进行评分,之后按照指标权重比例计算实际得分。
县直单位绩效评估总得分=量化考评得分×80%+社会评估得分×20%+成效显著工作加分-察访核验扣分+重点项目单列考评得分
乡镇绩效评估总得分=量化考评得分×90%+社会评估得分×10%+特色工作加分-察访核验扣分+重点项目单列考评得分
其中:量化考评得分=年终考评得分(占70%)+季度考评得分(占30%)
(2)等级评定
①综合等级
绩效评估分值为1000分。评估结果分优、良、一般、差四个等级,总得分在900分以上(含900分),且名列乡镇前6名、党群机关前6名、县级政府部门前10名、垂直管理部门前2名的为优秀;得分在900分以上但未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以及得分在750-899分之间的为良好;得分在600-749分之间的为一般;得分600分以下(不含600分)的为差等。
被评估单位出现下列问题之一的,年度绩效评估等级认定不予评为综合优秀(其它单项工作符合条件的可评为单项优秀):
a、人口与计划生育被黄牌警告或单列管理的(以县计生局提供的情况为准)。
b、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存在突出问题被一票否决的(以县综治办提供的情况为准)。
c、出现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被一票否决的(以县安监局提供的情况为准)。
d、机关工作人员(含下属所、站负责人)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出现刑事违法案件;抽调、借用到本机关的工作人员出现与所从事的工作有关的刑事违法案件(以案发时间及所在地为准),被立案查处的(以县检察院、县公安局提供的当年度查处的案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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