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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阳市人事局、建阳市财政局《关于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潭政人[2010]33号)文件精神,为了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我局实际,经局班子会议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体现工作量与实际贡献,建立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的分配制度,完善体现人才价值的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水利事业健康发展。
二、实施范围
市水利水电技术队、市水利水电管理站在岗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
市水土保持监督站在岗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参照本方案执行。
三、绩效工资的构成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绩效工资和奖励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绩效工资占70%,奖励绩效工资占30%。基础绩效工资按人事局核定的标准按月发给。奖励绩效工资总额为市人事局、财政局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分为考勤奖、节日补贴、年终绩效奖三部分,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四、实施方案及考核办法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由考勤奖、节日补贴、年终绩效奖三部分组成。
(一)考勤奖
1.月考勤奖,100元/月.人,按月发放。
考核办法:工作人员当月旷工每天扣30元;当月无故未签到或未签退每次扣5元;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局里组织的学习、会议的,每次扣5元。考勤其他规定按局里有关规定执行。
2.年考勤奖,500元/年.人,按年发放。
考核办法:当年旷工累计6天(含6天)不发全勤奖,6天以内按每旷工1天扣发50元。当年病事假累计未超过8天的在职职工按全勤全额发放,8天以上的按每请假1天20元扣发,扣完为止。工作人员当年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可与当年病事假抵扣。
(二)节日补贴
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六个节日,年终按600元/年.人发放。
(三)年终绩效奖
1. 岗位履职津贴,2200元/年.人,按年发放。
考核办法:结合股室当年的职责任务进行考核,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的予以发放岗位履职津贴。其中股室(所、站、大队)工作人员当年旷工累计15天(含15天)以上的不予发放,工作人员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全额发放;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的,工作年限不满10年的按90%发放,满10年的照发;工作人员病假超过6个月的,其中患门诊特殊病种甲类、乙类疾病的按80%发放,患其他疾病的按50%发放。当年事假累计15天(含15天)至19天的按50%发放,当年事假累计20天(含20天)以上的不予发放。该项病假的认定,除医生证明外,还需提供就诊医院病历、检查依据等。
2. 绩效津贴,当年结余及扣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年发放。
(1)绩效奖,发放标准根据实际情况由局班子会议研究确定,按年发放。工作人员股室负责人以上、其他股级人员、一般干部职工按1.5:1.2:1,上年度12月所聘岗位(2010年以11月所聘岗位工资核算)即专业技术岗位高级、中级、初级按1.5:
1.2:1,管理岗位职员、办事员按1.2:1,工勤岗位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及以下按1.5:1.2:1比例分配。
(2)加班补贴,主要用于应急、突发性事件工作人员的加班,补贴的标准根据实际情况由局班子会议研究确定。
(3)特殊岗位、身兼多职工作人员的奖励补贴酌情考虑,补贴的标准根据实际情况由局班子会议研究确定。
(4)宣传报道稿费,按《绩效考评责任书》制定的标准发放。
五、其他问题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1.受刑事处罚,或受党、团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处分期限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
2.被县级(含县级)以上效能告诫或通报的;
3.表现很差、群众意见很大的。
扣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纳入全局统筹发放。
(二)下派村支部书记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含合格)的,发放其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00%。
(三)到发电公司任职的局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水利局将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划拨到任职所在单位考核发放。
(四)借调到其他单位的事业单位人员,领取其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0%。
(五)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奖励绩效工资发放参考依据。
(六)国家法定的假期(如探亲假、婚假、生育假、丧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文未涉及而政策法规有规定的,按相应规定处理。
六、其它事项
需完善调整及未尽事宜,由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后执行。
七、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李集镇中心小学
李小[2015]06号
李集小学2015年绩效工资
考 核 方 案
一、考核分配原则
1、绩效考核、分配依据:《徐州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徐教【2009】94号)和《睢宁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指导意见》(睢教【2010】1号) 。
2、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工作实绩。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职责,实施素质教育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4、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二、考核分配方法:
(一)总体考核、分配方案:
中心校统一考核的人员与项目:2013年特殊人员、教学质量奖、教学业务
奖、教育科研奖、素质教育活动奖、常规管理奖、中心校安排的加班工作量、评优评先奖、教干津贴、班额补助、编制补助与学校是否及时完成上级布置工作等,按照制定的考核标准核算,从绩效工资( )部分的总额中先扣除,其余资金按照中心校制定的分配方案,下发各小学,由各校对每一位教师进行绩效考核、分配。
(二)绩效奖金考核与分配办法:
1、基本工作量奖金:
所有在职在岗的教师经综合考评“合格”,均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人均( )%部分。计算方法:教师个人基本工作量奖金=全镇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不含班主任津贴)÷教师总数×( )%
2、中心校考核部分绩效奖金的分配办法:
(1)管理津贴:【2015年建阳区市直部门绩效管理考评工作方案】
定点小学中层以上干部按中心校核定岗位,按人均60元/月拨付总额,考核组按照每人在管理岗位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分配(含护导组、教研组、年级组等)。
(2)班额与编制补助:
①班额补助:全镇班生均45人。45人—55人的班级,每月补助20元/班,56人以上,每月补助30元/班。
②编制补助:全镇平均编制2.8人/班。编制低于平均的学校,补助500元/学期。
(3)教学质量奖:
①学科县级质量奖:一等奖500元/科,二等奖300元/科,三等奖200元/科。学科质量团体奖按照同档次加倍执行。
②学科镇级质量奖:一等奖300元/科,二等奖200元/科,三等奖100元/科。根据各学科周工作量标准,英语科按照标准的2/3执行,科学科按照标准的1/2执行。如果某一学科均分不及格,则按照相应档次降一级标准执行。
(4)教学业务奖:
县级综合业务优秀奖:100元/人;镇级综合业务优秀奖:60元/人。单项业务评比优秀奖减半执行(皆以文件为准)。
(5)教育科研奖:
①优秀课:省级一等奖300元、二等奖200元、三等奖100元。市级一等奖200元、二等奖150元、三等奖100元。县级一等奖100元、二等奖80元、三等奖50元。镇级一等奖80元、二等奖50元、三等奖30元。
以上获奖,原则上按照同类别、同批次评比最高级别计算,不重复奖励。 ②展示课、研讨课:市级200元、县级100元、镇级50元。
③讲座或学术报告:市级200元、县级100元、镇级50元。
④优秀论文奖(三个奖次):国家级300元、200元、100元;省级200元、
150元、100元;市级100元、80元、60元;县级80元、60元、50元;镇级50元、40元、30元。
⑤单位或个人申报的课题,经专家团考核,最后圆满结题的,同级别参照④一等奖标准奖励。
⑥教师基本功大赛、专业技能比赛获奖、学科单项比赛(教学设计、教案评比制作比赛等)参照①标准减半执行。
⑦论文发表奖:按照④标准同档加50元。 ⑧以上七项皆以教育主管部门专业机构评审结果或教育主管部门的刊物为准,教育团体、教育主管部门的非专业机构的成果减半执行。在期刊、社会团体、非主流媒体等发表、评审的成果皆不予以奖励。
(6)素质教育成果奖:
①、学生参加国家及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种比赛获团体优秀奖以上,辅导(或教练)的奖金分别为500元/次、400元/次、300元/次、200元/次。
②、学生参加国家及省市县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各种比赛获单项优秀奖以上,辅导(或教练),奖金分别为300元/次、200元/次、150元/次、100元/次。
③、在镇举办的各项素质教育活动中获奖,团体按照活动的文件规定执行奖金,个人奖金(三个奖次)分别为100元、80元、60元。
(7)综合管理奖:
每学期,在中心校对各小学常规管理综合检查评比中,三个奖次奖金分别为1000元、800元、500元。
(8)评优评先奖:
①被推荐评为县级及以上的荣誉类先进,原则上不再享受绩效奖金。
②市级骨干教师、名教师、学科带头人等专业荣誉,原则上只享受县局统一发放的绩效奖励津贴。
③县级骨干教师、名教师、学科带头人等奖金为200元(上级已经发放奖金的,不再享受绩效津贴)。
④镇级评选的骨干教师每人100元/学年,李小按照30%比例,村小按照20%比例执行。
⑤镇级优秀班主任每人80元/学年,李小按照40%比例,村小按照30%比例执行。
⑥镇级优秀教师每人100元/学年;李小20%、村小15%执行。
(9)特殊奖励:
在重大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与个人奖励,按照中心校临时会议研究结果,予以奖励或补助。
(10)未完成工作处罚:
没有及时完成中心校布置的各种工作(上报材料、领取物品、参加大型活动等),罚学校100元/次,各校在考核中从相关责任的教干、教师绩效中扣除。
(11)说明:
以上各项中(1)、(2)、第(6)项中③、(7)、(8)、(9)为中心校量化考核分配指标项,不作为各校考核的定性分配指标。
3、特殊人员:
1、长期病假人员
(1)、患有灾难性重病请假治疗期间的教师,不扣除奖励性绩效工资。
(2)、局批病假时限内发放?%部分,超假及小病大养的,扣发所有奖励性绩效工资。
2、借调人员: 所有借调人员一律只发基本工作量奖金。
3、局批退养人员: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4、到龄退休人员:绩效工资按照考核数额,发至到龄退休月份;到龄后仍然上岗的,按照实际退岗时间发放奖励工资。
5、参加工作的新教师:从正式参加工作月份开始计算、发放绩效奖励工资。
4、教师奖励绩效工资考核部分奖金分配方法(?%):
(1)分配各小学考核部分奖金=[(?%全部金额-中心校集中考核的总金额-中心校人员分配金额-病事假人员考核应得金额)÷5 所小学实际在岗总人数]*分配学校在岗教师数-未完成工作处罚奖金。
(2)各小学绩效考核办法,可自行制定,也可以参考中心校制定的考核细则灵活执行。
三、考核细则
对所有一线在岗教师的考核,采取量化积分方式,每人每年设基本分200分。每学期设基本分100分
(一)、综合考核(3分)
年终考核优秀的每人加3分。“合格”的一律享受基本工作量奖金,“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取消。
(二)、师德考核(10分)
1、政治思想:政治思想不坚定,散布反动邪说,有损学校国家利益的,扣2—6分
2、职业道德:对学生体罚、变相体罚在小范围内造成影响的扣2分,乱办班、有偿家教的扣2分,乱收费、乱定资料造成影响的扣4——10分;违反规章制度、组织纪律、不服从领导、无理取闹的,扣2——5分。
3、为人师表:不遵守社会公德、举止不文明的;在公共场所发生斗殴、争吵造成影响的;不团结同志、不顾全大局的;在校内打闹的;以上每次扣2分。
4、敬业精神:不安心教育教学工作,不服从安排、工作推诿、敷衍塞责、工作失误等,每次扣2分。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取消
(1)、师德扣分全年超过20分的。
(2)、严重违背职业道德,年终考核基本合格及以下的。
(3)、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严重损坏学生利益的。
(4)、因渎职造成重大事故或严重社会影响的。
(5)、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影响、后果的。
(6)、因工作违规、违纪被县级有关部门通报处分的。
(三)、考勤(10分)
1、每学期全勤加6分。
2、病假、事假三次以内且无其他缺勤记录的,不扣分。病事假超过三次的,每次扣0.5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缺席一次扣2分(一次以4课时即半天计算)。婚、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超假按照事假处理。直系亲属婚丧假三天内原则不计。
3、每学期缺席达3天,累计事假超过15天,一般性疾病请假45天,奖励
第1篇: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为规范白云区档案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激励机制,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绩效工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市、区有关绩效工资分配政策,正确行使绩效工资分配的自主权。实行科学考核、绩效挂钩、按劳分配,建立自主灵活、符合档案工作特点的激励分配机制,进一步扩大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增强竞争意识,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档案工作全面健康发展。
二、分配原则
(一)坚持“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责益相符”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科学合理”的原则。
三、考核对象和时间
(一)考核对象
白云区档案局20XX年底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我局纳入实施范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个。即:白云区档案局地方志科编纂科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个。
(二)考核时间
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对白云区档案局20XX年1月-12月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进行绩效工资考核。
四、考核机构
区档案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党支部书记、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组成白云区档案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相关业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档案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主任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对全局事业单位绩效考核。
五、绩效工资的构成和考核内容
(一)绩效工资的构成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工作量、工作成效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每年考核一次,按照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二)绩效工资考核内容
绩效工资主要考核职工工作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具体内容包括:对职工工作作风、政治表现、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工作效率、是否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工作量大小、在岗工作时间、完成本单位规定的工作任务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1、基础性绩效工资设置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全额发放。对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的,全额发放其相应的基础性绩效工资。在职人员在法定假期内休假的,不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每月按照绩效工资的70%发放。
2、奖励性绩效工资设置
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百分制考核,由白云区档案局进行考核,主要考核职工的德、能、勤、绩、廉四个方面(具体考核标准参照附件)。每年考核一次,单位根据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
3、考核加分
年度履职考核为优秀的加2分;本年度内获得区、市、省、国家级先进个人称号或其他表彰的分别加2、3、4、5分,获得市、省、国家档案局档案工作先进表彰的分别加2、3、4分。(加分因素按照最后考核得分后直接相加)
六、考核方式和计算方法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方式
1、领导评(60%)。由白云区档案局领导班子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考评,最后得分占考评的60%。
2、同事评(40%)。由白云区档案局其他一般干部和工作人员考评,最后得分占考评的40%。
3、自评(10%)。由自己考评,自评得分占考评总成绩的10%。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计算方法
白云区档案局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人员分布为:领导班子共3人(考核加权总分为A),全局其他考核工作人员共8人(考核加权总分为B),被考核人2人(自评考核总分为C)。
被考核人最后考评得分=60%*A/3+40%*B/8+10%*C
七、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方法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发放
白云区档案局每年年底对事业编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一次工作绩效考核,按照德、能、勤、绩、廉及考核加分标准进行考核打分,最后按照考核计算方法进行汇总,作为被考核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依据。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最高分值为100分,被考核人最后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数额为激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个人最后考核得分的百分比。(如某工作人员年度扣取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为1000元,该同志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最后考评得分为95分,则应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金额为1000×0.95=950元)。
(二)排除性获得奖励绩效工资情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作人员,不得享受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1、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国家机关处理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的;
2、在工作中不服从工作安排,推诿扯皮,工作中不负责任,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影响全局或全区档案工作进展的;
3、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4、年度履职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或未参加考核的;
5、一年内无故旷工累计15个(含5个)工作日以上、事假累计超过30天(含30天)以上的(政策规定的法定休假,婚假、丧假、产假时限和工伤治疗期间除处)。
扣发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经考核兑现后积余部分金额,由单位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自主统筹安排。
八、工作要求
实施绩效工资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随时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评的各项得分必须保存有原始依据,考核量化分数及结果应告知被考核人员,有异议的可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复核。
九、本考核办法自20XX年1月起执行。
十、本考核办法由区档案局绩效工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2篇: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根据晋江市委、市政府要求,按照《中共晋江市委、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委【20XX】166号)文件精神,结合本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梅岭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本实施方案打破身份管理,实行岗位管理,不同身份人员同时纳入绩效考核实施范围。长期在编不在岗人员(不能享受绩效考核奖金)、当季退休人员(按在职月份享受固定绩效考核奖金)、离岗待退人员(在离岗待退期间没有违法违纪行为,固定享受称职等级奖金)不纳入绩效考核实施范围。
司法、土地、劳务等市直单位派驻梅岭街道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参加街道绩效考核,街道将提出初步考核意见,并将考核情况书面反馈市直主管部门,由各市直主管部门确定最终考核等次。
按照职务层次,考核对象按科级干部、中层干部(含工作点副点长)和一般工作人员三个类别分开考核。
二、绩效评价办法
1、基本原则
以“谁主管、谁负责、谁评价”为原则,采取自上而下的评价方式,形成上级考核下级、一级考核一级的组织评价机制。
2、考核分数计算办法
各项工作得分由该项工作的直接领导对照每个工作人员个人绩效工作台账、工作目标的完成程度和完成质量给予打分,常规工作总分为50分,如果同时兼科室工作和下社区工作,则每项为25分;重点项目工作满分为40分,如果同时兼任两个项目,则每个项目为20分;如果无参加重点项目工作,常规工作得分则以总分90计;考勤分值总分为10分,根据考勤情况计分,全勤得10分,迟到一次扣1分,迟到10次或以上该项不得分,旷工一天扣5分,旷工两天或以上该项不得分;奖惩附加分根据奖惩情况酌情加分或扣分,加减分值最高为10分。考评得分=(常规工作得分+重点项目得分+考勤得分+奖惩附加分)×60%+党政领导测评分值×40%。其中,党政领导测评分值按测评结果排名计,排名前25%得分为90分,排名前25%—55%得分为80分,其他得分为70分。
三、评价等级设定
根据绩效考评得分情况,从高到底排列,分为“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评得分高于90分以上的,评为“优秀”等次;考评得分75分—89分的,评为“良好”等次;考评得分60分—74分的,评为“称职”等次;考评得分60分以下的,评为“不称职”等次。绩效考核“优秀”等次和“良好”等次人员比例按三个考核类别分别控制在人数的25%以内和30%以内。
当季请假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的不能享受“优秀”等次奖金。当季退休人员和调离本市人员按在职月份享受“称职”等次奖金。
下列人员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当季新录用(聘用)或外县(市、区)新调入人员工作不满20个工作日的、当季请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的、当季被效能告诫的、受立案调查在立案期间的。
下列人员参加考核确定为不称职:当季旷工累计超过2个工作日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或在处分期间的当季确定不称职,以后按年度考核确定等次或不定等次。
四、绩效考核程序
绩效考核工作按照“计划、总结、评估、反馈”的流程,对各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动态管理。开展绩效考核工作一般按照以下四个步骤进行:
1、制定绩效计划。根据上级工作任务和本单位工作职能,各科室按目标时序进度安排,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并把工作计划细化到考核对象。考核对象应根据自己的岗位在每季度初填写好《工作目标量化评分表》,并报送街道绩效办。
2、做好工作纪实。按照绩效计划安排,考核对象应做好绩效工作记录,工作记录在《晋江市绩效管理工作日记》上,工作日记记录每天的出勤和主要工作情况。考核对象应按月份、季度和年度进行工作总结,逐条列举工作目标和进展情况、完成程度和工作成效,形成个人绩效工作台账。在填写《梅岭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绩效工作台帐》应尽量把工作内容细化、量化。个人绩效工作台账每季度首月5日前由各部门收集后报送至街道绩效办,由街道绩效办统一管理。
3、组织绩效评估。全体考核对象在每季度首月填写《梅岭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评分表》,并经各项工作的直接领导评价、打分后,于每季度首月5日前汇总至街道绩效办。街道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根据实际需要,召开述职评议会,对考核对象上一季度工作绩效完成情况进行评定,由街道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在逐级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确定考核等次。主要领导绩效考核等次应在与单位绩效评估暨“五大战役”考评结果以及单位奖励惩戒情况挂钩。绩效考核结果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4、做好绩效反馈。在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后,对照职能工作目标,指定专人向考核对象反馈考核结果。注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对考核对象的绩效情况进行讲评,主要是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明确方向。绩效考核结果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广泛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五、绩效考核结果运用
绩效考核结果运用是指把绩效结果与个人利益挂钩,把绩效结果作为物质激励、精神激励和政治激励的主要依据。
1、与考核奖金挂钩。“优秀”等次人员每季度奖励2100元,“良好”等次人员每季度奖励1800元,“称职”等次人员每季度奖励1500元。
2、与奖励惩戒挂钩。把绩效考核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表彰结合起来。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从季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中评选、产生,对于季度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三次及以上的,在本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限额内,可以直接确定为年度考核优秀,并作为年度评先评优的推荐人选。。对于季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等次两次及以上的,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被评为一次“不称职”等次的,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对于有计生、综治、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一票否决情况的,按相关规定确定考核等次。
3、与职业发展挂钩。坚持把绩效考核与岗位调整、选拔任用和学习培训结合起来。对于当年度绩效考核多次获评“优秀”等次的人员,在干部提拔使用上给予优先推荐;在干部培训时,作为优先安排人选。对于当年度绩效考核获评“不称职”等次的,给以一定期限的待岗处理,采取跟班学习、强制培训等措施,帮助待岗人员整改提高,并依据培训结果和能力条件重新安排工作;对于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予以辞退。
第3篇: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20XX——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建立个人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形成奖优罚劣、优胜劣汰的工作机制。根据《中共晋江市委、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委〔20XX〕166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探索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指标体系、绩效考评体系、绩效运用体系,努力规范公务行为、优化服务环境、提高工作效能,为我镇跨越发展、科学发展以及打好城建战役,建设美丽安海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分级考核与分类考核相结合的原则。根据职务层次、工作分工情况,把考核对象划分为科级干部、内勤工作人员和下村工作人员三种类别,分级分类进行考核。
2、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在设置考核指标时,要努力减少模糊不清的定性指标,尽量把考核内容具体化、数量化,切实增强考核指标的针对性和可比性。
3、坚持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在采取年度考核时,要以季度考核情况为依据,把绩效考核的时间关口前移,做到平时跟踪管理、定时检查评估、及时兑现结果,切实增强绩效考核的时效性。
4、坚持组织评价与社会评价相结合的原则。在组织民主测评时,除了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评价”的评价方式,还要注重公众评议,形成完善的评价机制。
5、坚持精神激励与物质激励相结合的原则。在运用绩效结果时,除了使用绩效考核奖金等物质激励外,注重把绩效考核结果与精神激励和政治激励挂钩,不断拓宽绩效结果的运用范围和领域。
三、实施范围和对象
1、纳入考核范围和对象:镇机关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镇国土资源所、劳动保障事务所、司法所、行政执法中队、环保执法中队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人员、事业编制人员、工勤人员参加镇机关考核,考核等次人数单独核算(等次仍须严格按照规定比例控制),不占用所在镇名额。考核等次由各市直主管部门最终确定,考核奖金由市直主管部门兑现。
2、不纳入考核范围和对象:镇机关处级以上干部、离岗待退人员、长期在编不在岗人员、20XX年7月1日前退休人员。
四、绩效考核内容
根据《晋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晋委[20XX]166号)的有关规定,安海镇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根据职务层次、工作分工情况进行分类考核,即科级干部、内勤工作人员及下村工作人员。
1、科级干部绩效考核内容。主要指“个人执行廉政准则”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重点项目完成情况、分管工作完成情况、组织协调工作情况(详见附件2)。
2、机关内勤、下村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内容。主要考核工作实绩,即工作完成成效。具体考核内容包括履职情况、测评情况及加减分情况(详见附件3、4)。
五、绩效评价方法
(一)科级干部考核内容
科级干部日常工作性质及范围与一般干部有所不同,因此考核内容也有一定的区别,具体内容如下:
1、“个人执行廉政准则”及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20分)
2、重点项目完成情况;(40分)
3、分管工作完成情况;(20分)
4、组织协调工作情况。(20分)
(二)机关内勤、下村工作人员考核内容
1、履职情况(80分)
①岗位目标(40分)
内勤人员:按时按质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情况,按时按质完成上级业务部门日常工作情况。
下村人员:为民办实事情况、制止“两违”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计生落实情况。
②重点目标(30分)
参与拆迁、征地等重点项目工作完成情况。
③公共目标(10分)
出勤情况。无故缺席、迟到、早退扣1分/次;旷工扣2分/天。
2、测评情况(20分)
内勤人员:镇领导班子、机关干部职工根据被考核对象平时的工作态度、为人处事等综合表现,酌情评分。
下村人员:镇领导班子、机关干部职工根据被考核对象平时的工作态度、下村频率、为人处事等综合表现,酌情评分。
3、加、减分情况
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10分,通报批评和新闻曝光扣10分;受县处级以上表彰奖励5分,通报批评和新闻曝光扣5分;突(偶)发事件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含媒体表扬的)奖励5分,失职扣5分;在省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论文、新闻报道等的,奖励3分;工作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扣5分;违法违规行为引发上访或行政诉讼的扣5分;未参加组织活动及规定培训学习者扣5分;本单位领导认为需要增减的其它奖扣5-10分。
(三)等次评定标准
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被考核对象的考核得分,按从高到低原则,对其依次排名,排名在总人数25%之前的评为“优秀”,排名在总人数25%-30%的评为“良好”,其余的除个别情况需评为“不称职”之外,均评为“称职”。考核得分相同的,等次评定由领导组研究、决定。
六、绩效考核程序
(一)科级干部绩效考核程序
1、考核准备。撰写自我鉴定材料(详见附件2)。
2、考核得分。镇党政主要领导根据被考核对象的工作表现及鉴定材料,给予评分(详见附件2)。
3、最终评定。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被考核对象得分排名情况,给予评定。
4、结果反馈。考核结果通知考核对象本人,并在镇政府大厅公示,公示日起7个工作日内被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向镇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或申诉。
(二)机关内勤、下村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程序【2015年建阳区市直部门绩效管理考评工作方案】
1、考核准备。整理考核相关材料,填写个人绩效工作台账(详见附件3、4)。
2、自我评分。被考核对象根据岗位目标、重点目标工作完成情况,客观进行评分(详见附件3、4)。
3、考核得分。工作点点长及部门负责人要查看被考核对象个人绩效工作台账,客观地根据其当季履职情况、测评情况和综合表现等因素,给予初步评分。下点领导及分管领导再进一步对其进行考核评分,所得分值为被考核对象的考核得分。
4、最终评定。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成员根据被考核对象得分排名情况,给予评定。
5、结果反馈。考核结果通知考核对象本人,并在镇政府大厅公示,公示日起7个工作日内被考核对象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向镇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核或申诉。
七、绩效结果运用
安海镇将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物质激励、精神激励和政治激励的主要依据,与考核奖金、年度考核、职务调整、奖励惩戒及职业发展等挂钩,
1、考核奖金按当季个人绩效考核“优秀”、“良好”、“称职”三个等级进行发放,即“优秀”等级发放2100元、“良好”等级发放1800元、“称职”等级发放1500元(绩效考核不称职,不给予发放奖金)。
2、当季请假累计超过15个工作日的不能享受“优秀”等次奖金;当季退休人员和调离本镇人员按在职月份享受“称职”等次奖金;当季新录用(聘用)或外县(市、区)新调入人员工作不满20个工作日的、当季请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的、当季被效能告诫的、受立案调查在立案期间的不定等次,不享受绩效考核奖金;当季旷工累计超过2个工作日的,确定不称职等次;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间的,当季不称职,以后按年度考核规定确定等次或不定等次;受立案调查的暂缓兑现绩效考核奖金。
3、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从季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中评选、产生,对于季度考核被评“优秀”等级三次及以上的,在本单位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限额内,可以直接确定为年度考核“优秀”,并作为该年度评先评优的推荐人选。
4、对于季度考评被评为 “不称职”等次一次的,年度考核一般确定为“称职”或以下等次;被评为“不称职”等级两次及以上的,直接确定为不称职。
5、对于当年度绩效考核多次获评“优秀”等次的人员,在干部提拔使用上给予优先考虑或推荐;在干部培训时,作为优先安排人选。
6、对于当年度绩效考核获评“不称职”等次的,给予一定期限的待岗处理。
第4篇: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实施方案事业单位是依法设立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公益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社会组织,这一定位决定了事业单位所应具有的四大特征,即:依法设立、从事公益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社会组织。
从事公益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是事业单位最重要的特征,由此也决定了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与企业的绩效考核有着本质的区别,它不能简单地以利润和经济成本为目标,而是要衡量所提供的公共服务的社会转移价值,而这种衡量存在三个较大的难点:
(一)难以确定:所谓难以确定,就是公共服务的评价标准难以确定,比如中小学教育质量,我们希望中小学为社会提供素质教育,但什么是素质,如何衡量素质,目标难以确定,于是,多数教育管理部门以分数和升学率作为评估学校教育质量的指标,因为这一指标容易确定,但遗憾的是,这种容易确定的、明确的指标,却往往不能代表事业单位的设立使命。
(二)难以量化:所谓难以量化,就是公共服务的评价标准难以完全定量衡量,比如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很重要的一项工作就是健康服务与健康教育,而由于区域的不同、服务对象的不同,对此项工作的考核标准就比较难以量化,考核就有一定的难度。
(三)难以衡量:所谓难以衡量,就是公共服务的评价数据难以计算和获取,对于企业来说,产值、利润、合格率、成本等都可以通过企业的财务信息获得,而事业单位则不然,一是有些工作的效果要经过较长的时间才能显现,二是针对公共服务的考核往往要引入社会评价的方式,要选择相当数量的样本进行调查,实现成本较高。
正因为此,事业单位普遍感觉绩效考核推行起来的难度很大,而本次事业单位的绩效工资改革又将考核的问题再次推上了桌面-既然是绩效工资,必然要有配套的绩效考核体系,产生考核结果,并将结果应用于工资的发放。这一矛盾如何解决?集多年为企事业单位设计绩效考核方案的经验,笔者认为,事业单位启动绩效考核,不一定要求面面俱到、非常完美,但必须把握好“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即:以绩效改进为中心,以程序公平与标准公平为基本点。
(一)以绩效改进为中心。
客观地看,相对于企业绩效考核,除少数相对市场化的单位之外,绝大多数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还处于起步阶段,许多单位的干部、员工甚至还不能完全区别绩效管理、绩效考核、考评、民主测评、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概念,因此,对于多数事业单位来说,第一轮的绩效考核体系的建设和运行,更多的是绩效管理概念的普及、理解与导入。在这一阶段,我们特别需要向全体人员灌输的概念是:绩效管理是一个循环,自绩效计划开始,经过绩效辅导、绩效考核、绩效反馈到考核结果的应用,形成了一个闭环;经总结提高后,进入下一轮绩效循环;在这一过程中,组织绩效呈螺旋上升的趋势;而绩效管理的目的,正是促进被考核者达成目标,并实现绩效的持续改进。其中,考核只是绩效管理的一个环节,绩效工资只是绩效考核结果的一种应用方式,考核不是目的而仅仅是绩效改进的手段。
有了这样的指导思想,大家就会把目光聚焦在如何实现绩效的改善上面,而不是把考核结果仅仅当作分配的依据,而过分关注其公平性。客观地讲,绩效考核的结果不可避免地存在非量化的、非可控的、非绝对公平的因素,即使是企业的绩效考核也是如此,事业单位的考核更是无法做到,因为公共服务的价值和质量本来就难以衡量,在不同区域、不同社会环境下、针对不同目标群体的服务更加难以建立完全公平的评价标准。此外,即便这样的标准可以找到,取样、清洗、计算的成本也将非常之高,可能导致绩效考核这一管理活动的投入产出比过低,无法长期持续。
第1篇:乡镇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推动政府绩效管理工作上新水平,根据县政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高唐镇20XX年度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政府绩效管理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目标,积极推进政府及其部门绩效管理,牢固树立绩效意识,运用绩效评估机制,促进管理方式转变,努力提升工作实效,不断提高政府履职力、执行力和公信力,推动高唐在海西建设中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范围
12个村,与县对镇绩效考评指标密切相关的镇直部门单位,镇直其他部门单位参照执行。
三、工作内容
20XX年,政府绩效管理继续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镇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本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情况、政府及其部门自身建设情况为主要内容,从政府绩效目标设定、分解和责任落实、实施与推进、监控与分析、实现程度评估、改进与提升等方面,着力构建科学、规范、可行的政府绩效管理机制和制度框架。绩效管理考核指标共设置:可持续发展、和谐社会构建、勤政廉政等3个一级指标和23个二级指标。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评估方案。制定本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突出体现各项指标的预期实现目标、任务分解后的责任职能单位和细化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的具体措施。
(二)抓好工作落实。各村、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工作方案,按照工作程序和基本要求,明确工作目标,确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切实把绩效管理工作的本质要求贯穿于发挥职能、履行职责、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全过程,认真抓好各项指标任务的落实,推动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三)开展公众评议。主要采取入户与电话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组织察访核验。由镇效能办牵头,组织对服务窗口办事效率、机关作风等开展明查暗访,同时对各项指标任务运行情况及有关指标数据进行抽查和现场核实,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工作扎实推进。
(五)进行绩效分析。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加强绩效管理工作,组织绩效分析点评活动,推动工作落实。对照镇里组织的评估评议反馈情况,进行深度分析,查找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提升本部门单位及各村绩效工作水平。
五、工作制度
(一)信息报送制度。信息报送主要内容:绩效管理和评估工作的部署、推进和落实情况,绩效管理和评估指标落实情况等,各村每年报送信息不少于5条,镇直部门单位每年报送信息不少于6条。
(二)分析通报制度。绩效管理和评估分析通报工作由镇效能办负责。分析通报内容:主要包括镇政府当年绩效指标完成情况,指标数据在全县所处的位置,县对镇政府绩效公众评议情况、明察暗访情况,下一步完成镇政府绩效指标的具体措施等。
(三)公众评议制度。根据绩效评估公众评议的总体要求,针对不同调查对象,要加大对政府工作成效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强政策的透明度,增强调查对象对本级政府绩效工作的满意度。
(四)绩效督查制度。镇效能办负责年初对纳入绩效管理和评估单位报送绩效评估方案情况进行督查,每季度对绩效管理信息报送、情况分析、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每半年进行一次绩效评估察访核验和明察暗访工作,年终对各单位指标落实情况进行核对督查。
(五)责任分工制度。绩效考评实行“统一组织、分别实施”的方式,全镇绩效管理和评估工作由党政办牵头,镇效能办负责镇政府绩效指标运行的组织协调、汇总、上报绩效管理考核结果等日常工作和绩效管理察访核验工作。
六、考核奖惩办法
(一)考核办法
20XX年的绩效管理考评采取指标考核、公众评议和察访核验三种方法进行。
1.指标考核,根据镇效能办采集的指标结合年终核查确定。
2.公众评议,采取入户与电话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抽取样本涵盖人大代表、企业经营者、城镇居民、农村居民等。内容主要是当地开展“四百活动”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情况,具体包括海西建设和经济发展、新农村建设、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环境保护、社会治安、安全生产、廉洁从政、行政效率,以及领导班子整体形象等内容。
3.察访核验,采取不定期的方式进行,实行倒扣分制。
(二)奖惩办法
1.实行指标考核奖励。在镇对镇直各单位及各村绩效管理单项一级指标考核位居全镇前三位的,对责任单位予以奖励。
2.实行责任追究。对镇直各单位及各村绩效考评单项一级指标考核结果位居倒三位的,追究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七、几点要求
(一)进一步发挥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导向作用。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把绩效管理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和加强自身建设的有效抓手,以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作为工作目标导向,注重全面持续协调发展,推动发展和工作绩效上新水平,以优异的发展成果和工作成效为绩效评估奠定扎实基础。
(二)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主要领导作为落实绩效管理、开展绩效评估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绩效管理工作和评估结果负总责,并指定绩效管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落实。
(三)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宣传教育工作。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政府绩效管理、政府绩效评估的重要意义,宣传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和政府绩效状况,宣传公众评议的主要内容,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着力推行政府绩效管理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提高公众参与面和评议满意度。
(四)进一步强化绩效评估结果运用。各村、镇直有关单位不仅要把绩效评估的结果作为检验政府绩效优劣的依据和评价工作的尺度,更要把它作为检验发展水平、发展质量的标准,作为推动工作的动力。
(五)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以开展“四百活动”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营造文明、优质、高效、廉洁的服务氛围,为提高政府绩效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要加强机关作风明查暗访力度,对不遵守机关工作纪律、作风涣散、影响经济发展的单位和个人,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决不能姑息迁就。
第2篇:乡镇绩效管理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重要工作部署,切实加强政府绩效管理,树立绩效意识,提升工作实效,提高政府及其部门履行力、执行力和公信力,现根据《长乐市20XX年度镇乡(街道)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潭头镇20XX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镇绩效管理工作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X中、X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正确政绩观为基础,以加强党和政府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委、政府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为目标,紧紧围绕发展第一要务,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降低行政成本,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继续打好“五大战役”、大干“十二五”XX之年,全面打造极具活力、侨乡特色、生态宜居的闽江口南岸中心城镇群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领导
20XX年度我镇绩效管理工作在长乐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具体由镇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镇绩效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发改局、市统计局等市直单位是绩效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单位和数据采集单位。我镇也相应明确绩效管理工作目标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具体分工负责,切实加强对绩效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
三、工作内容
绩效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责任分解、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考核评估、评估结果运用等五个方面。
(一)绩效目标设定。按照长乐市设定的绩效管理指标考核体系,根据长乐市委、市政府和市直部门分解下达的工作任务,以及镇党委、政府今年确定的工作部署,科学设定20XX年度绩效管理目标。
(二)绩效责任分解。根据年度确定的绩效管理目标,从提升工作绩效入手,分解和细化年度绩效工作任务,科学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具体的工作内容、工作质量、工作措施、工作时限、时序进度的要达到的预期目标,使每一项绩效目标都落实到相关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形成责任落实体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追究办法和措施,确保我镇各项绩效目标的落实。
(三)绩效运行监控。由镇绩效管理工作目标责任部门负责,针对年度各项绩效指标和工作目标,进一步健全运行机制,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推进绩效目标的落实;掌握绩效指标运行情况,及时发现绩效运行中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确保镇党委、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的完成。
(四)绩效考核评估。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综合运用指标考核、公众评议、察访核验3种考核方式,对年度绩效实现情况实行一次年终综合考评。
(五)评估结果运用。为进一步加大绩效管理工作力度,充分调动各部门工作积极性,更好地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力争20XX年度我镇绩效管理“保良争优”等次目标的实现,镇党委、政府将根据市本级绩效考评取得的成绩,对绩效管理工作落实完成好的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给予相应的绩效奖励。
四、考核方法
1、指标考评(占绩效总分的80%)。由市统计局牵头,市直各工作目标牵头单位、数据采集单位配合完成。绩效考核指标由统一考核指标和特色考核指标两个部分组成,统一考核指标占80%,特色考核指标占20%,设定7个一级指标、32个二级指标和69个三级指标:⑴经济发展、⑵科技教育、⑶环境与绿化、⑷民生改善、⑸社会管理、⑹依法行政、⑺加减分指标,由目标牵头单位、数据采集责任单位和数据采集配合单位负责细化分解,并进行年终考评。(详见附件1、附件2)。
2、公众评议(占绩效总分的20%)。由市统计局负责,市效能办配合完成。参加公众评议的人员有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经营者、城镇居民户或农村居民户。针对不同群体设置不同的公众测评表和问卷调查表,公众评议的抽样方法采取分层次、多阶段、等距随机抽样,同时兼顾地理分布的均衡性和经济有效的原则,以保证样本有较好的代表性。公众评议的主要内容是我镇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维护群众利益、依法稳妥处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等,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和把握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企业经营者代表、居民对当地政府围绕发展大局、关注民生、体察民情,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实际成效的满意度,以促进我镇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提高行政效能和工作效率。
3、察访核验(倒扣不超过2分)。由市效能办牵头,主要采取暗访督查、查看资料、现场调查等方式进行,重点对建立健全绩效运行机制、加强机关作风、规范权力运行、行政办事效率、推行政务公开、办理效能投诉及“12345”诉求件等6个方面的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察访核验情况进行累计扣分。具体工作根据市里制定的察访核验工作实施方案进行。
五、工作步骤
(一)工作部署和制定方案阶段(20XX年6-7月)。结合工作安排和要求,制定下发《潭头镇绩效管理责任分工实施方案》,及时组织传达,认真部署和落实。
(二)绩效管理评估阶段(20XX年7月-20XX年3月)。年终指标考核于20XX年3月前完成,由市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市统计局组织各目标责任和数据采集单位对20XX年度我镇工作绩效进行全面客观地考核;公众评议由市统计局组织实施评议调查;察访核验为不定时间不定次数进行。镇相关目标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与上级相关目标牵头单位建立沟通与联系,要适时掌握各项指标的评估考核动态和指标运行情况,按序时要求落实完成好各项指标,以达到绩效管理目标。
(三)总结表彰阶段(20XX年4月后)。镇党委、政府将对市委、市政府对我镇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情况所作出的评估结果进行认真分析总结、查找不足,落实整改措施。并对在本年度我镇绩效管理工作中表现优秀、良好的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表彰并给予相应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全镇上下要充分认识开展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有关领导要亲自抓,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认真学好绩效管理工作有关文件,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研究制定落实的措施和办法,确保绩效管理工作扎实有效发展。
(二)明确责任,形成合力。绩效管理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各相关部门和人员要知难而上,以高度的责任感,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工作,做到既各司其职,又通力合作,形成整体合力。要把绩效管理的每项具体任务都落实到实处、专人负责。认真做好资料采集、数据分析等工作,推动绩效管理工作协调运作、有序开展。
(三)求真务实,注重实效。要按照提速增效、服务发展的要求,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抓好绩效管理工作,做到实事求是,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走过场,认真落实数据质量领导责任制,各部门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并将此项工作纳入个人的绩效考核档案。
(四)强化措施,真抓实干。紧紧围绕建设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政府的要求,加强机关作风整顿,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和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督促检查机关效能建设制度贯彻执行情况,提高服务质量和执政水平。
第3篇:乡镇绩效管理实施方案根据县委县政府印发《20XX年度县对各乡镇绩效管理实施方案》(杭委[20XX]8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我乡20XX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的要求,围绕推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为主线,促进各村、各部门牢固树立绩效意识,改进管理方式,提升工作实效,不断提高履职力、执行力和公信力,为我乡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二、工作内容及步骤
工作的主要内容是:进一步健全绩效管理制度,完善评估指标体系,强化绩效运行监控,用好绩效评估结果,围绕绩效目标、绩效责任、绩效运行、绩效评估、绩效提升等基本环节,建立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具体步骤如下:
(一)制定方案。各村和乡直办各单位要根据乡里的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村、本部门、本单位绩效管理实施方案。方案的制定:一要明确领导机构。各村和乡直办单位要成立绩效管理工作小组;二要明确工作目标。突出反映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乡里的法定职责和当年的中心工作;三要明确绩效责任。细化绩效目标,落实到具体的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四要明确绩效运行监控的措施和途径。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五要明确绩效考评结果的运用。制定绩效奖惩措施,奖优罚劣。各村、单位的绩效管理工作方案,于10月10日前报送一份到乡效能办备案。
(二)责任分解。组织力量对绩效管理工作目标进行细化分解,提出明确的质量和进度要求,建立责任分解制度、责任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责任分解落实体系,促进工作目标的落实。各村和乡直办单位要结合实际将责任分解到相关责任人。
(三)运行监控。要进一步构建富有效率的行政运行机制,改善行政管理,优化行政服务,不断搞行政效能。要严格落实定期分析制度,每半年进行一次绩效运行情况分析,并形成材料备查。
(四)绩效自评。每年年终,开展自评,并形成绩效工作自评报告,供年度联合评估时使用。
(五)评估(抽查)计分办法
1、对绩效管理实行千分制综合评估,其中绩效评估指标考核得分占40%(400分)(见附件1),目标管理指标考核得分占45%(450分)(见附件2),公众评议得分占15%,各项的得分须按所占权重比例折算后计入千分制汇总。察访核验根据督查部门平时督查情况进行扣分,最多扣200分,其中效能明察暗访及基础性工作检查评议可扣50分,县委督查室评议最多可扣20分,县政府督查室评议最多可扣20分,县人大相关委室评议最多可扣20分,县政协相关委室评议最多可扣20分,县监效办(重点项目督察组)评议最多可扣50分,县行政服务中心评议最多可扣20分。
2、绩效管理考评结果汇总的公式为:绩效管理考评得分=绩效评估指标考核得分×40%+目标管理指标考核得分×45%+公众评议得分×15%-察访核验扣分(扣分不超过200分)。
(六)实施绩效评估
1、指标联合评估。对我乡指标联合评估由乡经委和统计站负责,乡责任部门配合。责任部门在翌年2月底前,将采集的绩效指标数据报送有关责任单位和考评牵头单位。
2、公众评议。公众评议于第四季度组织开展,乡效能办配合国家统计局上杭调查队负责实施,公众评议结果须报经乡党委(扩大)会议审定后报送至县效能办汇总公开。
3、察访核验。察访核验工作由各责任单位配合效能办、监效办(重点项目督察组)、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行政服务中心,县人大相关委室、县政协相关委室,察访贯彻落实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完成各套班子安排的各项任务工作情况,以及机关工作效率与作风纪律等方面情况。并将平时的检查情况记入绩效台帐,统一在年度绩效汇总时进行奖分扣分。
(七)综合汇总。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发文通告,落实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的奖惩情况。
四、组织领导
绩效管理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乡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乡政府乡长任乡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乡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日常工作由乡效能办牵头,会同党政办、统计站等组成乡绩效管理工作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实施。各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要明确责任,确保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五、结果运用
1、对各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绩效管理评估结果按得分高低的排名顺序,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进行奖励。
2、绩效奖金的分配。根据我乡实际情况及各村各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考评情况,制定具体的分配方法。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推行绩效管理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我乡“五大战役”建设的重要保障,是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的有益探索。各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要树立正确的绩效价值观,指把绩效管理作为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增强责任意识,认真抓好落实。
2、认真实施。要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构,按照绩效管理的工作步骤和绩效评估方案的安排,围绕自身职能和年度工作任务,加强日常的管理与运作,精心组织,认真抓好制度的落实,确保各项绩效目标的顺利实现和指标数据的真实、准确、客观。
3、积极探索。推行政府及其部门绩效管理是一项创新性的工作,各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探索,认真总结,积累经验,不断完善绩效考评体系。
第4篇:乡镇绩效管理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在总结20XX年度乡镇和县直机关绩效评估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经县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20XX年度乡镇和县直单位绩效管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以正确的政绩观为基本导向,坚持“四用发展”的实践主题,“四个重在”的实践要领,“四个关键”的工作要求,“四求先行”的实践方向,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运用评估管理机制,检验工作绩效,改进管理方式,努力提高履职力、执行力与公信力,不断加快临港工贸旅游城市建设,为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绩效管理原则
(一)科学发展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统筹兼顾、科学合理的绩效管理体系,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以人为本原则。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绩效管理成败的重要标尺,优化公共服务,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结果导向原则。采取过程控制与结果导向相结合的管理方法,强调“结果为本”,进一步减少繁文缛节,推动党委、政府工作目标的落实。
(四)绩效改进原则。把绩效改进贯穿于绩效管理的全过程,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推动机关绩效循序渐进上升,促使机关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三、绩效管理范围
(一)各乡镇、鲤城街道办事处(共18个)。
鲤城(含大蜚山)、鲤南(含鲤南园区)、赖店、盖尾、郊尾、枫亭(含枫亭园区)、园庄、榜头、钟山(含九鲤湖管委会)、游洋、石苍、龙华、大济、度尾、西苑、书峰、社硎、象溪。
(二)县级政府工作部门(共36个)。
卫生局、文体局、计生局、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人事局、审计局、国土资源局、外侨办、外经贸局、旅游局、人防办、发改局、物价办、建设局、城乡规划办、科技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环保局、统计局、经贸局、交通局、安监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县供销社、财政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药监局、质监局、公路局。
(三)党群机关、人民团体、法院、检察院(23个)。
县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县直机关党工委、党校、总工会、团县委、妇联、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台办、信访局、老干部局、档案局、侨联、文明办、编办、农办、法院、检察院、残联、科协、工商联。
四、绩效管理内容
绩效管理是政府管理的一种模式,是一个由多种环节和要素构成的实践过程,是一项创新性、探索性的管理工作。20XX年,各级各部门绩效管理要围绕政府绩效管理目标的设定、绩效责任体系的构建、绩效目标的推进与实施、绩效目标的信息收集、分析与监控、绩效评估的组织和绩效的激励与改进等六方面内容,着力构建科学可行的制度框架。
(一)设定绩效管理目标
绩效管理目标的设定是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其内容的设置反映了管理工作的本质特征和价值取向。绩效目标设计要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具体要把握:一要从政府及其部门的职能职责出发,突出检验职能发挥和履职实绩;二要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临港工贸旅游城市建设决策部署的落实;三要坚持质与量的统一,坚持高低适度;四要便于考核和评估。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测量性。绩效目标的设定要与绩效管理指标体系的设定相一致。
(二)构建绩效责任体系
1、建立绩效目标落实责任制。各单位要建立绩效管理目标落实责任体系,市对县政府绩效管理指标,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目标、工作任务以及单位职责的完成情况,列入绩效评估和察访核验内容。要紧紧围绕责任范围内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计划,采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落实;无正当理由未完成所列工作任务、工作目标的,应追究相关责任。
2、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各绩效目标落实责任单位要结合工作人员绩效考评,推动绩效管理向股站、机关工作人员延伸。有条件的乡镇试推行乡镇站所和村级绩效管理工作要制定绩效目标分解流程示意图,将上级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和单位职责科学、明确地分解落实到内设机构、各个岗位及承办人员,明确进度、质量和完成时限,建立主体明确、层级清晰、具体量化的岗位责任制,实现责任无缝链接。
(三)绩效目标实施与推进
要加强效能监督,建立健全落实工作的机制,确保绩效管理有序有效推进,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一要建立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确保行政决策的正确有效;二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三要进一步改造行政流程,提高行政效率,规范权力运作;四要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条件具备的单位要推进网上审批和电子在线监察;五要加强窗口建设,创建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六要加强行政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促进依法行政,改善行政管理,确保政令畅通。
(四)绩效目标信息收集、分析、监控
制定《关于加强政府绩效管理指标落实情况跟踪问责的通知》,进一步建立健全绩效目标月报告、季通报分析和跟踪问责制度,加强对绩效管理目标落实情况的跟踪和监测分析。
1、建立完善绩效目标落实情况月报告制度。各绩效目标工作落实责任、数据采集责任单位要加强与市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按照市对县政府绩效管理考核指标计算方法,加强指标进度跟踪与动态分析,对未按序时进度完成、进展不够明显或在全市排位滞后的工作指标,注意分析存在的问题、薄弱环节及原因,及时加以整改,认真填写并及时上报市对县政府绩效管理指标落实情况和县对各乡镇绩效管理主要指标考核情况。年终要召开绩效情况总结会,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集中力量加以突破,确保目标任务按预定时序进度得到有效实现。
2、建立完善绩效目标落实情况季度通报分析制度。县绩效评估办对各数据采集责任单位报送的指标落实情况要按季度进行汇总、分析、通报;对发现的问题与薄弱环节,责成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落实并反馈;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3、建立完善跟踪问责制度。县效能办要对绩效管理目标工作落实责任单位、数据采集责任单位履职情况加大察访核验力度,对违反规定或绩效低下的,严肃予以效能问责。
五、绩效管理的实施办法
1、评估方法
采取公共考评与单列考评、季度考评与年终考评、量化考评与社会评议及察访核验相结合方法进行。
(1)20XX年度绩效评估考评项目实施办法,采取平时督查、季度考评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2)乡镇绩效评估(公共考评部分)指标采取季度考评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对考核指标中的主要经济指标及其他可量化评估指标每季度考评一次,主要考评各项工作按时序完成进度情况,每季度考评分值占该指标分值的10%,年终考评分值占该指标分值的70%。
(3)年终总评采取量化考评与社会评估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乡镇绩效评估量化考评占分90%,社会评估占分10%,县直单位绩效评估量化考评占总分值80%,社会评估占总分值20%。社会评估方法详见附件2。
(4)组织察访检验。由县效能办牵头,结合督查工作,通过暗访、听取汇报、查看材料、现场调查等形式定期不定期组织察访核验,具体按照《仙游县绩效评估工作察访核验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察访核验作为扣分依据,扣分不封底。
(5)设立成效显著工作加分项目,具体加分项目及评分细则详见附件4,成效显著工作加分最高为100分,乡镇最高50分。
(6)评估工作结束后,由考核组将评估分值向参评单位反馈,参评单位对考核组初评结果有异议的,应自反馈之日起3日内向县绩效办提出书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经审核后报县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作出决定,超过规定时限的不予受理。
2、计分方法与评估等级
(1)计分方法
各单项指标先按照责任单位报送的百分制评分标准进行评分,之后按照指标权重比例计算实际得分。
县直单位绩效评估总得分=量化考评得分×80%+社会评估得分×20%+成效显著工作加分-察访核验扣分+重点项目单列考评得分
乡镇绩效评估总得分=量化考评得分×90%+社会评估得分×10%+特色工作加分-察访核验扣分+重点项目单列考评得分
其中:量化考评得分=年终考评得分(占70%)+季度考评得分(占30%)
(2)等级评定
①综合等级
绩效评估分值为1000分。评估结果分优、良、一般、差四个等级,总得分在900分以上(含900分),且名列乡镇前6名、党群机关前6名、县级政府部门前10名、垂直管理部门前2名的为优秀;得分在900分以上但未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以及得分在750-899分之间的为良好;得分在600-749分之间的为一般;得分600分以下(不含600分)的为差等。
被评估单位出现下列问题之一的,年度绩效评估等级认定不予评为综合优秀(其它单项工作符合条件的可评为单项优秀):
a、人口与计划生育被黄牌警告或单列管理的(以县计生局提供的情况为准)。
b、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存在突出问题被一票否决的(以县综治办提供的情况为准)。
c、出现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被一票否决的(以县安监局提供的情况为准)。
d、机关工作人员(含下属所、站负责人)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出现刑事违法案件;抽调、借用到本机关的工作人员出现与所从事的工作有关的刑事违法案件(以案发时间及所在地为准),被立案查处的(以县检察院、县公安局提供的当年度查处的案件为准)。
第1篇:绩效考核工作计划
第一步 搭建考核体系 计划用时3个月:5月——7月。
研发部员工按照工作类型可分为项目工作和非项目工作两类,即我们通常所说的项目组和工程组工作。两类工作考核方式稍有不同。
a)推广实行研发项目管理和工作日志管理。通过项目管理实现工作任务分解,明确项目工作任务责任人、完成时间、质量标准等。同时,结合工作日志管理实现员工工作记录,确保员工工作过程、结果公开、透明,实现考核数据记录真实、全面,进而实现考核量化。计划用时2个月;5月——6月。
b)单独承担项目工作的员工考核按照项目管理考核方式,采用项目经理评价。单独承担非项目工作的员工考核以部门经理评价为主,综合周边绩效评价。交叉承担项目工作和非项目工作的员工考核以部门经理评价为主,参照项目经理评价及周边绩效评价。
c)考核周期之初,员工制定个人绩效计划,包括项目工作计划和非项目工作计划。项目工作计划来源于各个项目工作任务的分解,以项目考核为主。非项目工作计划来源于工程组日常工作任务,非项目工作考核将以量化的考核指标为主,行政人事部将深入了解各岗位非项目各项工作特点,提取关键绩效考核指标,明确各指标考核责任人、数据来源、考核标准等。计划用时2个月:5月——6月。
d)行政人事部负责协助研发部建立和推广项目管理和工作日志管理,通过项目计划,实现对研发资源合理分配。对项目任务进行分解,使项目任务明确到人。对项目过程实施监控,使研发工作透明。同时,注重管理过程中上级对工作任务及时跟踪,员工对工作任务及时反馈,形成上下级之间沟通、反馈机制和习惯。计划用时2个月:6月——7月。
第二步 正式实施考核 计划用时3个月:8月——10月。
用制度明确考核体系,让考核和员工绩效工资挂钩。
a)制定研发部门绩效考核制度,明确考核流程及约束激励机制。计划用时1个月:8月。
b)制度培训、推行及各种疑问、冲突、申诉等问题处理。计划用时2个月;9月——10月。
第三步 考核体系优化 计划用时2个月:11月—12月
实现“四化”,即量化考核指标,细化考核标准,优化考核流程,固化考核制度。
a)根据项目任务特点,员工岗位职责,深入量化考核指标。包括项目工作和非项目工作。
b)参照、分析历史数据,细化考核标准。
c)全面审核考核运行状况,优化考核流程。
d)面向业绩提升,进一步调整、固化考核制度。
第2篇:绩效考核工作计划【2015年建阳区市直部门绩效管理考评工作方案】一、绩效考核实施目标概述
公司自××××年开始推行绩效考核工作至今,在改善员工绩效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在具体操作中,也有许多地方急需改进和完善。人力资源部将此项工作列为本年度的重要任务之一,其目的就是通过完善绩效评价体系,达到绩效考核应有的效果,实现绩效考核的根本目的。
人力资源部在上一年度推行绩效考核工作的基础上,将着手进行公司本年度绩效评价体系的完善,并使之能够更好地为公司发展服务。
二、绩效考核具体实施计划
1. ××××年1月31日前完成对绩效考核制度和配套考核方案的修订与撰写,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2. 自××××年2月1日开始,按修订完善后的绩效考核制度在公司全面推行绩效考核。
3. 具体设想
(1)建议对现行基本制度进行完善
结合上一年度绩效考核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对现行《绩效考核细则》、《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及相关使用表单进行修改。建议大幅度修改考核的形式、项目、办法、结果反馈与改进情况跟踪、结果运用等方面,保证绩效考核工作的良性运行。
(2)建议将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分离并平行进行
目标管理的检查作为修正目标的经常性工作,其结果仅作为绩效考核的参考项目之一。
(3)建议推行全员绩效考核
上一年度仅对部门经理级以下员工进行了绩效考核,而忽视了对高层的绩效考核,从而使考核效果大打折扣,本年度人力资源部在完善绩效评价体系之后,将对全体员工进行绩效考核。
4.本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的起止时间为××××年1月1日到××××年12月31日。人力资源部完成此项工作的标准就是保证绩效评价体系平稳、有效运行。
三、绩效考核实施计划注意事项
1. 绩效考核工作牵涉到各部门各员工的切身利益,因此人力资源部在保证绩效考核结果能科学合理利用的基础上,要做好各部门绩效考核的宣传与培训工作,从正面引导员工用积极的心态对待绩效考核,以期达到通过绩效考核改善工作流程、提高工作绩效的目的。
2.绩效评价体系对于公司来说还是一件新生事物,由于经验不足,难免会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困难和问题,人力资源部将在操作过程中着重听取各方面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方法。
3.绩效考核工作本身既是一项沟通的工作,也是一个持续改善的过程。人力资源部在操作过程中需注意纵向与横向的沟通,确保绩效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需支持与配合的事项和部门
1. 修订后的各项绩效考核制度、方案、表单等文本需经公司各部门经理、主管副总经理及董事会共同审议。
2.为保证绩效考核工作的顺利推行,公司需成立绩效考核推行委员会对绩效考核的推行与实施负责。建议公司至少应有一名高层领导参加,人力资源部作为具体承办部门将承担方案起草、方法制定、协调组织、记录核查及汇总统计等职责
第3篇:绩效考核工作计划一、 考核目的
1、作为晋级、解雇和调整岗位依据,着重在能力、能力发挥和工作表现上进行考核。
2、作为确定绩效工资的依据。
3、作为潜能开发和教育培训依据。
4、 作为调整人事政策、激励措施的依据,促进上下级的沟通。
二、 考核原则
1、公司正式聘用员工均应进行考核,不同级别员工考核要求和重点不同。
2、考核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同时考核必须公开、透明、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3、制定的考核方案要有可操作性,是客观的、可靠的和公平的,不能掺入考评人个人好恶。
4、提倡考核结果用不同方式与被评者见面,使之诚心接受,并允许其申诉或解释。
三、 考核内容及方式
1、工作任务考核(按月)。
2、综合能力考核(由考评小组每季度进行一次)。
3、考勤及奖惩情况(由行政部按照《公司内部管理条例》执行考核)。
四、考核人与考核指标
1、成立公司考评小组,对员工进行全面考核和评价。
2、自我鉴定,员工对自己进行评价并写出个人小结。
3、考核指标,员工当月工作计划、任务,考勤及《内部管理条例》中的奖惩办法。
五、考核结果的反馈
考绩应与本人见面,将考核结果的优缺点告诉被评人,鼓励其发扬优点、改正缺点、再创佳绩。
六、员工绩效考核说明
(一)填写程序
1、每月2日前,员工编写当月工作计划,经部门直接上级审核后报行政部;
2、工作绩效考核表每月28日由行政部发放到部门,由本人填写经部门直接上级审核后于次月2日前交至行政部;
3、工作计划编写分日常工作类5项、阶段工作类5项及其它类等,其它类属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4、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分完成、进行中、未进行(阶段性工作)三档,月末由本人根据实际选项打分,并在个人评价栏内给自己评分;
5、工作计划未进行、进行中(阶段性工作)项请在计划完成情况栏内文字说明原因。
(二)计分说明
1、工作绩效考核表总分90分,日常工作类5项每项8分占40分,阶段工作类5项每项10分占50分,其它类每项附加分8分,意见与建议如被公司采纳,附加分10分;其中个人评分、职能部门评分、直接上级评分所占工作绩效考核得分比例分别是30%、30%、40%。(个人评分突破90分者,个人评分无效,按直接上级评分减10计算;职能部门评分从两方面考评:成本意识、职业规范。分别由财务部和行政部考评。)
2、综合绩效考核由考评小组季度进行一次,员工每季度填写一份《员工考核表》和一份《员工互评表》,具体时间由行政部另行通知;《员工考核表》由被考核员工和考评小组填写,《员工互评表》由员工以无记名方式填写后投入公司投票箱;其中自我考评、员工互评、考评小组考评所占综合绩效考核得分比例分别是30%、30%、40%。
3、工作绩效考核季度得分为3个月的平均分,占季度绩效考核得分的60%;综合绩效考核得分占季度绩效考核得分的40%,季度最终绩效考核得分即为两者之和。
4、评分标准:优85分以上,良84-80分,合格79-75分,一般74-65分,不合格64(含)分以下。
(三)季度绩效工资内容
季度绩效工资=绩效考核奖+绩效季度奖
(1)绩效考核奖由三部分组成:
a、员工季度预留岗位工资10%的考核风险金;
b、员工的第13个月月工资的四分之一;
c、公司拿出该岗位10%的年岗位工资的四分之一作为激励。
员工季度考核为优秀的发放全额季度绩效考核奖金;考核为合格的只发a项和b项;考核不合格者无季度绩效考核奖金。
(2)绩效季度奖金是总经理根据员工在公司的整体表现,参考员工的考核情况在季度末以红包形式发放。
(四)增减分类别:
1、考勤计分:当月事假1天扣2分,以此类推。季度内事假累计3天扣绩效工资1%,累计5天扣绩效工资3%;
2、培训计分:参加培训一次加1分,缺勤一次扣2分,以此类推。季度内缺勤培训累计2次扣绩效工资1%,累计4次扣绩效工资3%;
3、没有按期编写当月工作计划和填报工作绩效考核表,每逾期一天扣1分,以此类推。
4、季度内考核为合格的员工,其季度内个别月份考评为优秀的,每评为优秀一次加绩效工资2%,以此类推;其季度内个别月份考评为不合格的,每不合格一次减绩效工资4%,以此类推。
5、奖惩计分:
(1)季度内嘉奖一次加绩效工资2% 、记功一次加绩效工资4%、记大功一次加绩效工资6%;
(2)季度内警告一次减绩效工资2%、记过一次减绩效工资4%、记大过一次减绩效工资6%。
七、附件
工作绩效考核表、员工考核表(半年)、员工互评表、部门评议表。
为进一步规范绩效管理工作,提高绩效管理效能,充分发挥绩效管理导向作用,确保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完成,经局党组研究,制定2016年县工商局绩效管理考核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紧紧围绕市工商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充分履职尽责,坚持科学合理、公正透明的原则,认真落实指标制定、责任分解、运行监控和考核分析等制度,全面推进绩效管理,着力提升工作效能,促进今年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为服务“两化”互动、统筹城乡做出应有贡献。
二、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绩效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其他成员任副组长,成员为各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行政办公室,纪检组长兼任主任负责总协调,办公室负责绩效管理考核综合数据、材料的汇总,并负责建立全局绩效管理档案。
三、绩效管理考核对象
各工商所(队)、机关各股(室)。
四、绩效管理内容及分值
(一)机关股(室)绩效管理
1、考核内容。按照市局、县委、县政府和相关部门2016年绩效考核相关的业务绩效指标、执行县局各项内部管理制度情况、临时交办任务完成情况等。
2、考核分值,总分为100分。股(室)年终绩效考核总分=业务绩效指标考核得分(50分)+纪律作风情况得分(15分)++基层评价得分(10分)+局领导评价得分(15分)+临时交办工作考核得分(10分)+奖励分。(股室业务绩效指标考核由分管领导和其他党组成员各占50%的分值进行考核评定;纪律作风建设情况由监察室、人教股按照机关管理制度据实考核;临时交办工作由局党组考核)
(二)工商所(队)绩效管理
1、管理指标设置。
指标内容及分值(见附表)。经济检查大队只考核办公室、人教股、监察室、财务股、法制股、公交股等指标。
2、考核分值计算方法,总分为100分。工商所(队)年终绩效考核总分=指标考核得分(75分)+领导评价得分(20分)+基层双述民主评议得分(5分)+奖励分。(经济检查大队指标考核得分以对应分值所占比例折合)
(三)民主评议
民主评议由局监察室结合年终双述工作同步组织实施,局党组成员对各单位进行评议;基层所(队)对机关股(室)评议;党政和群众代表对基层所(队)评议。各类评议分设为满意、比较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四个档次。每类评议总分为100分,每张比较满意票扣1分、基本满意票扣2分、不满意票扣5分、弃权票扣3分。
五、奖励项目
为进一步调动工作的积极性和创新性,设立奖励加分项目。奖励项目由单项奖励、工作创新奖励和评先奖励组成。
(一)单项奖励项目分
1、某单项工作成效显著,影响广泛,被上级肯定认可的,每项奖1分。
2、执法案件被省、市工商局评为典型案件的,每件奖1分、0.5分;主动申报并被县局认定为质量零瑕疵案件,每件奖0.1分。
(二)工作创新奖励
1、工作有创新、有特色、出成效,其典型经验被上级机关推广认定的:被国家工商总局或省委、省政府认可的奖3分;被省工商局或市委、市政府认可的奖2分;被市工商局或县委、政府认定的奖1分。
2、围绕提升工作和工作热点、难点、重点及时撰写并上交各类政务信息和调研文章,由办公室牵头组织认定。
政务信息被《工商行政管理》(半月刊)、《中国工商管理研究》等国家级刊物刊用的,每条奖3分;《工商》等省级期刊刊用的,每条奖2分;在《工商》等市级期刊刊用的和被市局政务信息采用的,每条奖1分;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刊用的各类政务信息每条奖0.05分;股室报送的业务信息经办公室整理上报刊用的,按同等分值折半奖励办公室。调研文章按同级别政务信息加1倍计分。
3、评先奖励分,由局党组认定。
获国家、省、市、县表彰的分别奖4分、3分、2分、1分。
4、各项评先奖励以当年度获奖时间为准,同一典型经验、调研文章和评先表彰项目,按最高级别记奖分,不重复计分。
5、12月10日前,机关各股(室)、各工商所(队)将已获得奖励项目有关证明资料报县局绩效管理考核领导小组认定。
六、扣分情况
(一)单位工作人员因违法违纪受党政纪处分法的;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处理的;单位未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发生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的;因不履行法定职责,辖区发生重大商品质量安全事故,并造成严重影响的。每项扣10分,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二)受到各级党委、政府和工商局通报批评,或领导点名批评的,按省、市、县分别扣2分、1分、0.5分;被中央、省、市、县相关媒体曝光,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分别扣3分、2分、1分、0.5分。
(三)相关工作被上级问责的,每次扣1分。
七、结果应用
(一)绩效考核与评先评优挂钩。工商所(队)、机关股室考核总分在90分以上的认定为合格单位,80-90为基本合格单位,80分以下为不合格单位,合格单位具有评先评优资格,基本合格单位于不合格单位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二)绩效考核与工作经费挂钩。年度考核合格的前三名工商所(队)和股室认定为优胜单位,给予表彰,并追加工作经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扣减工作经费15%。
(三)绩效考核与职务挂钩。对考核排名最后且考核不合格的单位负责人诫勉谈话;连续两年排名最后且考核不合格的单位负责人免职。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开展绩效管理作为推动工作落实的有力抓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认真抓好落实。要认真对照绩效管理目标,逐项逐条进行对照,扎扎实实抓好工作落实。经常分析绩效指标,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克服薄弱环节。同时,要做好情况收集、数据统计、资料整理、材料上报等有关工作。
(三)力求客观公正。被考核单位提供的考核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发现弄虚作假,该项指标按零分处理,并通报批评。考核单位要认真核实绩效管理各项目标完成情况,做到考核有理有据,考核情况需经分管领导审核,坚决杜绝考核一团和气。
(四)强化工作创新。要不断开拓创新,提升创新层次,提高工作质量,提高服务效能,努力做到整体推进与创新提升相结合,确保各项工作有创新、有特色、出成效。
(五)遵循公开原则。由局绩效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牵头,抽调办公室、人教股、监察室等部门人员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并将考核情况及时在OA系统上公示,接受全局干部职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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