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层干部岗位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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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层干部聘任管理及考核办法
中层干部岗位征求意见 第一篇

中层干部聘任管理及考核办法

为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建设一支高举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高素质的企业干部队伍,为公司的改革发展和谐稳定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根据《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聘任公司中层干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党管干部的原则;

2、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5、民主集中制原则;

6、依法办事的原则。

二、选拔聘任条件

(一)公司中层干部具备的基本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考验;

2、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的决策和部署,实事求是,开拓创新,积极参与改革,卓有成效的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做出实绩;

3、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党组织和职工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中层干部岗位征求意见】

4、坚持原则,办事公正,作风民主,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顾全大局,执行力强;

5、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组织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政治思想水平高,熟悉精通所要担任职务的工作业务。

(二)选拔聘任公司中层干部职务应具备的资格

1、提任公司中层副职的,一般应具有3年以上工龄;提任正职的,应当在副职岗位工作2年以上;

2、一般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新聘干部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表现突出、工作业务能力强的可以放宽到40岁以下;

3、身体健康;

4、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或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三、聘用中层干部的程序

(一)民主推荐

1、选拔聘任公司中层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民主推荐的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2、会议投票推荐一般由公司机关相关人员、各分、子公司负责人和部分职工代表参加。个别谈话推荐由集团公司党政领导酝酿提名。

3、民主推荐由公司党委办公室主持,人力资源部配合,应经过下列程序:

(1)召开推荐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出有关要求;

(2)填写推荐表,进行个别谈话;

(3)对不同职务层次人员的推荐票分别统计,综合分析;

(4)向公司党委汇报推荐情况。

4、由党委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人数应多于拟任职务人数;

5、确立考察对象时,应当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同时防止简单的以票取人;

6、党委、行政及其工作部门个别特殊需要人选,可以由组织提名作为考察对象。

(二)考察

1、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党委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进行严格考察;

2、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

3、必须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职务的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4、考察时,要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部门)党支部、行政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

5、在民主测评或个别谈话中,有三分之一不同意选拔任用的,考察对象不得提拔聘任;

6、对考察对象进行政治理论水平任职资格考试,命题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中共党史、法律法规、经营管理、企业规章制度、目标任务等,考试不合格者,不得提拔聘任;

7、对考察对象必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报公司党委。

(三)酝酿并讨论决定

1、党委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根据考察结果,经过酝酿后,将考察结果报公司党委讨论决定;

2、党委或党政工领导班子联席会议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

头表决、举手表决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以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3、党委办公室、人力资源部按规定将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本人档案和党委或党政工领导班子联席会议纪要,讨论记录,公示文告,谈话记录,民主推荐材料等严格审查后,存档备案。党办并建立干部管理档案。

(四)任职

1、经公司党委或党政工领导班子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后决定的拟聘任干部,下发任职通知前,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

政工干部由公司党委聘任,以党委行文公布。行政干部由总经理聘任,以公司行政行文公布。

2、被选拔聘用的中层干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不含选举产生的干部);

3、聘任干部的每一个聘任期不超过3年,可以连续聘任;

4、对决定聘任的干部,由公司党委指定专人同本人谈话; 5、被聘任的干部要作出“双廉”责任公开承诺。

四、干部交流,回避制度

(一)实行中层干部交流制度

1、交流的对象主要是:因工作需要交流的;需要通过交流提高领导能力的,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因其他原因需要交流的。交流的重点是机关各部室、各分、子公司的负责人,后备干部;

关于中层干部调整方案的请示(样表)
中层干部岗位征求意见 第二篇

2011 27 ***

荣昌县****学校

关于中层干部调整方案的请示

荣昌县教育委员会:

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幼儿教育的发展被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我校近年来招生规模在逐年扩大,纯女生的幼教学生使得学校德育管理工作难度大,安全管理工作任

务重。为进一步加大对学生德育安全管理工作力度,解决今年部分中层干部任职年龄到点后留下的职务空缺,优化班子结构,提高管理效能,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高效有序开展提供组织保证,根据荣教工委〔2010〕57号文件精神。经学校行政会研究,拟调整学校部分中层干部。方案如下:

一、 基本情况

学校现有**教学班,有***名学生,核定编制**人,现有教职工**人。现有校长1人、副校长3人;德育处主任1人、总务处主任1人。

二、 调整岗位情况及原因

1. 设办公室主任1名。

2. 设招生办公室主任1名。

3. 设德育处副主任2名(分管幼师)。

4. 设总务处副主任1名(拟免原总务处副主任)。

三、选拔任用条件及资格

选拔任用学校领导干部除必须坚持《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资格和条件:

(一)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

(二)有较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师德。

(三)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四)新提拔的中层干部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五)干部原则上逐级提拔,新提拔的干部原则上从后

备干部中产生。

四、选拔任用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选拔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管理、严格程序原则。

五、选拔任用程序

(一)民主推荐

选拔任用学校领导干部,必须经过全校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在教育党工委的领导下,由组织人事科负责实施。民主推荐的方式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两种方式。

(二)组织考察

根据民主推荐情况,学校行政会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前要发布考察预告。考察组由2名以上成员组成,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其“工作、生活、社交”的情况进行了解,综合运用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报告并提出任用建议方案。

(三)学校行政会集体讨论,投票决定

学校领导干部的任用,必须由学校行政会议集体讨论,采取无记名投票决定。集体讨论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领导成员到会,以应到会议成员过半数投票同意形成决定,方为有效。【中层干部岗位征求意见】

(四)任免文件抄送县教委备案

本方案经县教委批复,学校实施后将任免文件抄送县教委备案。

以上方案妥否,请批示。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一日

主题词:干部 调整 方案 请示

荣昌县教师进修学校 2010年10月10日印制

2016民主评议及中层干部考核工作计划
中层干部岗位征求意见 第三篇

一、指导思想

2016年,全局系统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创先争优和党的十七大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关注民主、标本兼治、纪建并举、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继续按照“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强化对各部门的指导和监管责任,以社会各界群众和系统中小企业的广泛参与为基础,以促进部门和行业转变作风、不断提高行政效率、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为目标,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为核心,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全力为我市实施“四位一体”战略,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长治搞好服务保障。

二、评议对象

按照县民主评议办公室的要求,我局机关办公室、企业管理科、计划统计科为评议对象。

三、评议内容和重点

(一)评议内容

1、完成工作目标责任制情况。完成本部门、本行业和本单位的重点工作任务,把承诺给老百姓办好的实事落到实处。

2、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情况。以关注民生、改进作风为主线,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积极落实改善民生政策,有效维护群众利益,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注重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各种不正之风。

3、创优发展环境情况。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推动科学发展、保持经济平衡较快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认真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中层干部岗位征求意见】

4、推行政(事)务公开情况。有切实可行的办事依据、办事规则、办事纪律,有公开透明的办事要求、办事时限、办事程序,有认真负责的回告结果,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方便人民群众监督。

5、依法履行职责情况。各科室其职,各负其责,依法履行职责,建立和完善收费公示制度,切实解决存在的各种乱收费的问题。

6、严格财务管理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加强财务管理,切实解决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突出抓好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及时发现和严肃查处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等行为,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种偷税、漏税、逃税行为。

7、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情况。结合县委提出的发扬认真、务实、团结的要求,全面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建立评议办、纠风办与部门行业双向联动机制,在规范政风行风调查、明察暗访、听证对话等日常评议工作的基础上,强化日常监督,继续推行“政风行风问题督办卡制度”,通过督导检查、明察暗访、通报情况、督促整改等方式,推动政风行风建设,促进管理改革创新。

8、强化绩效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情况。各参评科室和公司要结合实际制订绩效管理方案、健全绩效管理制度、分解绩效管理目标,把绩效责任落实到每个科室和干部个人,并把绩效考评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通过构建奖惩分明绩效问责体系,规范公务活动中的行政行为,全面提高工作质量和行政效率。

(二)评议重点

各科室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能任务和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评议。

根据工作特点,我局系统的评议重点放在提升服务理念、夯实服务基础、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推进服务创新、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上,通过落实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措施,真正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

四、评议方法和步骤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行局评议办统一组织、分级实施,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突出重点、全面评议,自评为主、督导为辅的方法进行。评议办并加强对评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一)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阶段

1、县局要建立健全评议工作领导组和办公室,制定实施全局系统要召开评议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年度评议工作。

2、加强对政风行风监督员的管理。县局要认真做好政风行风监督员的续聘、培训、管理和使用工作,充分发挥好他们在评议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3、会同新闻媒体继续发挥好广播电台、电视台的舆论监督作用。

4、各参评科室要将2016年本单位政风行风承诺及兑现情况,通过新闻媒体、版面公示、网站宣传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公示。被确定的重点岗位同时向社会公示。

5、各参评部门和行业要继续设立评议意见箱,公布举报电话,并设立评议电子信箱。

(二)调查评议与整改反馈阶段

1、多方收集意见。要以走访服务对象、召开评议代表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表等形式,多方收集群众的具体意见和建议,并及时进行反馈。

2、组织召开集中评议大会。市县局评议办要针对调查中发现的最突出的2-3个问题和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邀请社会各界评议代表、服务对象和政风行风监督员与被评部门领导进行面对面评议。

3、整改反馈。各科室要针对评议代表提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归类,对能及时解决或通过努力能解决的问题要限时解决;对一时无条件解决的,要作出说明。要坚持把“事实调查清楚、问题处理到位、整改措施落实、群众真正满意”作为整改反馈的标准对新闻媒体及日常举报电话等反映的问题各级评议办要填写“政风行风问题解决落实督办卡”,报幕请领导批转有关部门限期落实解决,处理结果经评议办领导指示后,在新闻媒体进行反馈。对反馈不及时,甚至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各级评议办和节目组要跟踪督办,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再反馈。

4、建章立制。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提高队伍素质,建立和完善各项内部监管制度,形成有效的内部监管机制,促使评议由解决具体部门向注重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建立预防机制转变,由外部推动向自我行动转变逐步建立靠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考核和总结阶段

1、工作考核方法。经常性工作考核由局评议办负责。依据“日常工作规范”、“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创优发展环境”三项指标进行。平时要建立日常考核档案,做到考核有依据。最后参加局评议办和县区评议办年终考核。

2、实行测评考核结果报告制度。最终评议结果在总结表彰会议上公布。测评和考核结果要要考核参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评选先进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等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和条件。各参评单位在认真总结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基础上,写出书面总结材料,同时要找出差距,提出新的政风行风建设目标,进一步促进全县民营企业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再上新台阶。

五、评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实施

(一)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抓机关必须抓基层”的工作责任制,充分发挥主管部门对行业的监管作用,市直各参评牵头部门要把全行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切实加大行业监管力度,指导和督促所属单位,特别是基层站所认真开展民主评议活动。

(二)要逐步建立统一的评价体系。各级评议办从评议代表数据库中,每年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评议代表进行问卷测评。问卷测评及考核办法由各级评议办制定。

成安县企业局成立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宋子民

副组长:姜瑞玲

成员:程尧

何蛟

苏跃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程尧

成员:秦波峰杨平邬晓飞

办公室联系电话:7289436

举报投诉电话:7289436

六、工作要求

(一)注重实效,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政风行风评议要坚持纠、评、建相统一,与各单位的业务工作相结合,把明查和暗访相结合,抓住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重点问题,要督促相关单位限期整改,举一反三,堵塞漏洞,防止同类问题的发生;对群众提出的普遍性的问题,要从政策措施上认真反思,推动制度创新和政策完善,以扎扎实实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

(二)严明纪律,杜绝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被评单位严禁用不正当手段拉票;严禁弄虚作假,编造评议资料;严禁刁难或报复投诉举报单位或个人;严禁其它故意损害评议工作的行为。评议代表及其他参与民主测评和考核的人员,严禁接受被评单位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及安排的娱乐活动;严禁利用评议之便在被评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篡改统计数据或评议名次。参与评议的代表和工作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并追究领导责任。被评单位违反规定的,直接列为年度评议较差或最差单位,同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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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报告
中层干部岗位征求意见 第四篇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报告(一)

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颁布以来,我局党委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落实,在实际工作中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以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为原则,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形成了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大幅度提高。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年上半年,县人民医院公推公选副院长3人,选拔县疾控中心副主任2人,六套和县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分别各1人,在选拔的干部中已取得本科学历6人,大专学历10人。

二、主要做法

工作中,我局认真学习《条例》精神,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对干部的培养力度,努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一)高度重视,深入学习。一是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局党委高度重视《条例》的贯彻落实,把此项工作做为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推动我县卫生事业的工作不断前进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实、抓好。二是加强领导,认真学习。积极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党员、机关干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大精神为指导,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等形式,认真学习《条例》精神,深刻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坚持全面把握《条例》的内容和要求,切实增强了贯彻执行的自觉性。

(二)建立健全机制,强化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为了保证提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纯洁性、严肃性,我局首先围绕选好人、用好人,制定了《干部选拔任用公示制》,认真落实了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进一步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我局不断强化选拔任用干部监督机制,加强了对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有效的防止了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真正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把人选准用好。

(三)坚持选拔任用程序,择优充实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队伍。一是强化程序意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我局按照《条例》的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了严格的选拔任用程序,一丝不苟的执行空岗预告、民主推荐、民主评测、民主评议和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党组票决等工作程序,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坚持群众路线与组织考察并举的原则,注意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做到了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二是拓宽选拔干部渠道。为充实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队伍,拓宽干部选拔的范围和途径,采取了公开招考的方式,面向全县卫生系统提供职位广纳人才。与此同时,严把“入口关”,对报名条件进行严格的规定,对笔试合格者还进行严格的政治审查,确保招录德才兼备的人才壮大卫生系统领导干部队伍。**来,通过公推公选等方式共提拔2人,民主直选人,任命人,为更多优秀年轻人才脱颖而出提供条件,有力的充实了医疗卫生单位领导队伍力量。

(四)加大培养力度,全面加强机关建设。一是注重培养,营造良好环境。我局领导班子在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的同时,全面落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高度重视对干部的培养工作,注意提高领导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积极鼓励各级干部参加省、市、县培训,**年,就派出名干部参加由省、市、县举办各类专题研究班、培训班,选派名同志参加全县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二是加强机关建设。在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基础上,我局突出以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三型”机关为统领,以树立新的学习观念为先导,弘扬求真务实、追求卓越的精神,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说、写、组织、协调的能力,努力建设朝气蓬勃、奋发有为、开拓创新、勤学善思、务实高效、追求卓越、廉洁奉公的机关干部队伍,全面增强了我局机关的凝聚力、创造力、竞争力和战斗力,在机关中形成人心思进,求真务实的良好作风,促进了机关建设不断向前发展,为机关整体素质的提升提供了坚实的基础保障,推动我县卫生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创造新业绩。

三、存在问题及工作打算

【中层干部岗位征求意见】

我们的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着对《条例》学习、掌握还不够透彻,配套机制不够健全,选拔范围过窄等问题。今后,我们将按照《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干部任用条例》的总体要求,从思想上找差距,从机制上求突破,从工作上找抓手,抓重点、抓关键,切实加大改革力度,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符合卫生事业发展需要的用人机制。一是改进和完善干部考察的方法。根据不同职务的不同职责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考察标准,积极探索拓展干部考察的深度和广度,扩大群众的参与面,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把人选准、用好。二是加大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工作的力度。通过制度创新、方法创新、手段创新,不断提高公开选拔的科学化水平和工作效率,全面推进中层干部竞争上岗。三是积极探索调整不称职干部的有效措施。对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坚决予以调整,解决好干部能下的问题。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报告(二)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自查的通知》(甬组通[20**]46号)精神,我局对20**年7月至20**年6月期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

局党委坚持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干部提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和《宁波市市直单位中层(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等政策法规列入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做到带头学习,熟悉掌握。20**年3月,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中组部的“四项监督制度”出台后,局党委立即组织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专题学习,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按照“四项监督制度”,切实履行职责。为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局还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通知》,要求把“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和测试作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的重点内容。同时结合党政换届选举工作,将中组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和严肃换届纪律的“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五个一律”通过农民信箱发送、印发给每个党员干部群众,组织大家认真学习,加强了对干部换届纪律的教育;并及时将《严肃换届纪律宣传手册》和《严肃换届纪律提醒卡》发送给相关人员,做到人手一份,领导干部和组工干部按要求作出了严肃换届纪律的书面承诺;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真正使领导干部熟知、组工干部精通、干部群众了解有关干部选拔任用的政策法规要求,为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夯实思想基础。

【中层干部岗位征求意见】

一、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自20**年7月至今年6月,局党委选拔任用干部共5名,其中,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2名、森林派出所所长1名;直属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2名。在上述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局党委都能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选拔干部,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一是严格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任职资格。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条例》和《宁波市市直单位中层(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努力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对特别优秀和特殊需要的干部,适当放宽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也是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才实施。20**年6月在选拔局办公室副主任时,我们将1名任正科级职务不满三年、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的干部,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才列入竞争选拔对象。

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对提拔局机关处级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都由干部职能处室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市编办核定的职数和局干部实际情况,提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建议方案提交党委讨论同意,如提拔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的还报送市委组织部审核确定后向全局公布实施;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办事,做到未经民主推荐的干部不考察,未经组织考察和考察有问题的干部不提交党委讨论,与会班子成员达不到规定的人数不研究,未经集体讨论和任前公示的干部不任命。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都严格把好关。(

三是严格坚持竞争上岗。局在选拔任用2名机关处级领导干部时,都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竞争上岗实施细则》的要求开展竞争上岗,认真制定实施竞争上岗方案,严格方案报批程序,保证选拔任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20**年6月和20**年11月先后推出竞争局办公室副主任、局绿化造林与林业经济处处长各1个职位,竞争职位公布后即召开动员会,鼓励所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干部报名参加竞争上岗。后因办公室副主任职位因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数形不成有效竞争且有合适人选的,经党委研究决定,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直接通过民主推荐、个别酝酿、组织考察(含民主测评)、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等干部选拔任用基本程序产生提拔人选;而局绿化造林与林业经济处处长1个职位,因报名人数符合竞争上岗条件,则按竞争上岗方式进行选拔。

四是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局党委始终把严守组织人事纪律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每次干部选拔任用动员部署会上,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都代表党委明确表态,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公开、公平、公正。同时,要求干部职能处室和有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持公道正派,认真负责地做好选拔任用工作;要求干部和群众本着对事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负责地参与民主推荐。在推荐时要客观、公正、全面地分析和评价干部,坚持看本质、看主流,实事求是地向组织反映情况。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公正负责地投好自己的一票。对实施过程中的违纪行为和个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我们也设立了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公开接受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几年来,局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规范有序,没有发现违规操作现象,也没有发生用人失察失误现象,从局开展党员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是满意的。

三、增强干部选任工作的监督管理

积极构建开放的工作体系,增强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做到选拔任用干部的政策让群众熟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每项程序让群众明白,干部上岗的具体条件和要求让群众掌握,干部的基本情况让群众了解,切实把评价干部的标准和衡量干部工作的尺度交给广大群众,以公开见公平,以监督保公正。一是落实群众“知情权”。坚持在考察前把推荐的职位及条件、考察目的与任务进行沟通和征求意见,让干部群众先知情,再推荐。坚持考察预告制,给群众充分发表意见的时间和渠道。二是落实群众“参与权”。在推荐工作中,坚持召开全局大会,组织全体干部进行民主推荐、测评和谈话推荐。三是落实群众“选择权”。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把在民主推荐中得票数高的干部确定为重点考察对象,经过考察了解和征求意见后确定拟提拔对象。近几年,局提拔任用的干部都是在民主测评中得票多、日常表现好、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四是落实群众“监督权”。坚持对干部选拔任用的事先、事后监督。为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在选拔任用前,我们将选拔任用干部的每个环节都公开,特别是在考察阶段,能够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前年中组部关于“四项监督制度”出台后,我们按照市委组织部相关要求,又加强了对选拔任用干部的事后监督,前年下半年、去年年初和年末,分别在市林场和局机关2次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让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使干部职工在干部的提拔任用上,既有发言权,又有评议权,提高了群众监督的积极性,从而营造了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和氛围。从局一报告两评议情况来看,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体评价是满意的。

虽然近年来我局在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进程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现代林业建设对干部工作的要求相比还存着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宣传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还不够系统深入;二是激励培养优秀年轻干部、为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搭建平台、创造条件不够。我们将以这次市委组织部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自查为重要契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改进和加强工作。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自查报告(三)

根据镇徒组[20**]41号《关于对全区20**年度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精神,农委对本单位20**年1月以来的学习贯彻《条例》情况、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等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现将总结报告如下:

一、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的情况

本年度,农委党委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领导干部把学习《干部任用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股级干部管理的意见》(镇徒组[20**]47号)和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作为政治理论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切实做到学深、学透,贯彻执行到位。党委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认真抓好学习:一是要求组织人事干部首先学好《干部任用条例》,正确掌握选拔任用干部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及各个环节的操作办法和要求,在“精通”《干部任用条例》上下功夫。二是把《干部任用条例》作为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抓紧抓实,使领导干部熟悉《干部任用条例》、组织人事干部精通《干部任用条例》、广大职工了解《干部任用条例》,为执行好《干部任用条例》打下良好的基础。三是把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工作来抓,采取集中辅导、座谈讨论等形式深入推进《条例》学习,全面提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自觉性。

二、严格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等情况

20**年,农委提拔任命股级干部2人,调整、充实场级干部3人。提拔、上报、备案均符合规定的资格和条件,没有出现违反“十不准”纪律的行为发生。

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农委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和按章办事的原则,始终从严把握干部选拔、任用的各个环节,严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严格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等规定,严把“六关”:一是严把民主推荐关。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对拟任人选进行民主推荐。在民主推荐过程中,始终坚持“用发展衡量实绩,凭实绩任用干部”的原则,切实营造唯才是举的用人环境。二是严把资格审查关。对拟任人选的年龄、学历、工作年限、任职年限等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取消。三是严把民主测评关。把干部群众满意度作为提拔任用干部的一条重要标准,民主测评票达不到50%的党组不予讨论通过。四是严把组织考察关。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德才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能否坚持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能否胜任任职岗位工作要求。五是严把公示关。把被考察对象基本情况、简历、考察组成员、反应情况联系方式等内容予以公告,把选拔任用全过程置于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之下,切实增强了群众的民主参与意识。六是严把讨论决定关。坚持民主讨论、集体决策的原则,局党组书记带头发扬党内民主,不搞一个人说了算,不搞临时动议,严格按照《条例》办事。

三、认真落实干部选拔有关文件要求,强化监督管理

在工作中,农委充分落实广大干部职工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在民主推荐中,要求全体人员参加。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有效防止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真正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把人选准用好。在农委党委的领导下,组织人事干部公道正派、清正廉洁,严于律己,遵守纪律,认真执行了“十个不准”和《组织人事干部行为若干规范》等各项纪律要求。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和建议

下一步,农委将进一步加大《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自觉性、规范性,进一步强化对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监督检查,按照规定程序、方法、步骤,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保证干部选拔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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