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志愿者基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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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志愿者活动方案
党员志愿者基本条件 第一篇

广西玉林商贸技工学校党总支

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会全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讲话精神,响应各级机关党委提出的党员要自觉自愿时刻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基本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切实做好我校党员深入基层群众中了解群众的生活、工作情况与需要,尽力服务好群众,建立良好的干群的亲人关系。校党总支决定在全体党员中深入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以及“十八大精神”等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实践《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要求,以“服务社会、传播文明”为宗旨,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助人为乐、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时代精神,努力营造团结、关爱、平等、和谐的社会氛围。

【党员志愿者基本条件】

二、活动原则

【党员志愿者基本条件】

1、自愿性原则。充分尊重党员个人意愿,鼓励党员志愿者参与和选择服务项目,不带强制性。

2、公益性原则。党员志愿者服务,是党员自愿为群众提供的公益性服务,充分体现无偿、利他的基本要求。【党员志愿者基本条件】

3、实效性原则。党员志愿者服务与活动开展要从学校实际出发,根据服务条件,把主观愿望与客观实际结合起来,把群众需求与服务能力结合起来,做到量力而行、实事求是,务求实效。

4、规范性原则。党员志愿者在党员志愿者服务队的统一领导下,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服务活动。

三、主要方式

1、开展“一助一”结对帮扶志愿者服务行动。以“爱心献社会,真情暖人心”,让志愿者走进千家万户,向需要帮助的人伸出援助之手。以“奉献者奉献”为主题,采取组织和动员全社区志愿者以与社区结对定点的形式,以接力服务的方式,推进志愿者“一助一”长期结对服务工作。根据社区和居民的需求,以孤寡老人,残疾人、烈军属、生活困难的离退休人员和下岗职工、特困学生、国家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众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扶贫帮困、文化教育、法律援助、文体娱乐、生活家政等多种志愿服务。

2、参加主题实践活动。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积极参加党总支开展的以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推行党员承诺,有条件的党员每年要承诺为群众办一两件实事。承诺内容要切合实际,具体可行,履行承诺的情况要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3、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党员要积极参加所在部门建立的志愿者队伍,开展多种形式的便民、利民活动。积极参加政府或社会团体组织的扶贫、支教、保护环境和关心下一代等志愿者服务活动。积极参加帮助生活困难群众的捐赠活动。【党员志愿者基本条件】

4、开展文化、科技、法律“三进家”志愿服务行动。组织有专长的志愿者组成专业服务队,进社区、进千家万户,切实做到文化进家家家乐,科技进家家家富,法律进家家家安。重点开展送文化下乡、农业科技知识培训、弱势群体法律援助等活动。

四、检查与监督

1、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由党政一把手共同负责,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负责,督促检查责任部门和责任人抓好落实。

2、志愿服务活动要采取集中奉献和长期服务相结合、集体活动和“一助一”活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要积极探索开展活动、服务群众的新

方式、新方法,务求志愿者活动形式上有新突破,工作上有新进展。要防止走过场,一阵风,要俯下身子,踏踏实实开展好几项活动,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使群众受益,社会欢迎。

3、在活动中注意发现和培养一批志愿者典型。要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促进活动的全面开展。为表彰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年底奖评优秀志愿者集体和十佳志愿者。要积极利用各种渠道,广发宣传志愿服务精神、服务理念、志愿服务取得的成效和志愿者风采,引导社会公众支持、参与志愿服务,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党员志愿者方案
党员志愿者基本条件 第二篇

【党员志愿者基本条件】

中共陇西县委组织部

关于进一步深化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的通

知【党员志愿者基本条件】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及省、市驻陇有关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深入开展万名党员志愿者服务行动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的影响力,扩大活动覆盖面,县委组织部决定在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各参学单位党组织中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的基础上,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现就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广泛宣传,切实抓好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伍的组建工作 (一)招募方式及数量

在全县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行动,通过组织推荐、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共青团员)自荐、网上注册(第一步,登陆陇西县党建网党员志愿者之家,网址:

注册登记,真正把党性意识强、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有专业特长的党员招募到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伍。要按照本单位党员数量10%的比例招募志愿者,并保证一定数量的党员领导干部。同时,由团县委牵头负责,按照全县团员数量2%的比例招募志愿者。

(二)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共青团员;

2、有奉献精神,志愿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3、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者服务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和服务技能。

(三)基本原则

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行动,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自愿性原则。应充分体现党员志愿者的个人意愿,党员志愿者参与和选择服务的项目不带任何强制性,均采取自愿原则。

2、公益性原则。党员志愿者服务是党员自愿为群众提供的公益性服务,不收取任何报酬,是出于人文关怀和博大爱心而付出的无私奉献。

3、实效性原则。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的开展要从本乡镇、本单位和党员的实际出发,根据自身条件,把主观愿望与客观实际结合起来,把群众的需求和服务能力结合起来,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尽力而为。

4、规范性原则。党员志愿者在各乡镇党委和县直有关单位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由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有组织、

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地进行,也可由党员志愿者依据个人特长和自身优势单独开展。

(四)组建程序

1、申请汇总。有志参加党员志愿者服务的中共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共青团员向所在单位的党支部提出申请,所在单位没成立党组织的,可向邻近党支部或向上一级党(工)委直接申请,党支部整理汇总后上报所在基层党工委审核。各基层党(工)委要确定专人,对党支部推荐上报的参加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人员情况进行审核、分类、汇总,于2010年1月18日前将《陇西县党员志愿者登记表》和《党员志愿者基本信息台帐》统一上报县委组织部(隶属于县直机关工委的党组织,以党总支或党支部为单位汇总后直接报送县委组织部)。

2、组建分队。各乡镇党委、县直有关单位党(工)委要结合不同行业、不同领域的实际,按志愿服务项目进行分类,组建党员志愿服务队,确保从2010年1月20日前全面启动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每名党员志愿者要结合自己特长、个人爱好、岗位需要和工作实际,加入到一个或多个志愿者服务队,参加志愿者服务行动。

二、创新载体,确保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取得实效

(一)在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中开展“四走进四服务”活动

1、走进社区,服务居民。党员志愿者服务队要经常深入社区和居民家中,广泛听取社区及广大居民的意见和建

议,倾听居民群众的呼声,着力为居民群众排忧解难。要根据党员的特长,尽自己可能的力量,开展捐资助学,扶智扶贫,促进再就业,为社区居民群众送温暖、做好事、解难事。

2、走进企业,服务员工。党员志愿者服务队要及时收集企业信息,掌握企业发展动态,努力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积极主动协调帮助企业和员工解决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3、走进学校,服务师生。党员志愿者服务队要定期走进学校、走进课堂,志愿担任校外辅导员,在学校师生中广泛开展公民道德教育、法律法规宣讲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关心孤贫学生、留守儿童的成长,关心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学习和生活,深入开展捐资助学和结对帮扶活动。

4、走进农村,服务村民。党员志愿者服务队要切实加强与基层的沟通联系,围绕当前基层和群众最关心、最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倾听民声、了解民意、帮贫济困,做到服务群众面对面,深入基层办实事、解难题。要大胆探索创新,努力在服务理念、服务内容、服务载体和服务手段上下功夫,积极为农村和农民发展生产提供技术、智力和经济上的帮助,尤其是要注意与农村低收入户、生活困难党员、残疾人、孤寡老人等弱势群体开展结对服务,不断改善农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

(二)在党员志愿者中开展“四联四帮”活动

1、联系一名流动党员、帮架设“桥梁”。要根据党员志愿者自身实际和特长,积极与流动党员结成“一帮一”对子。要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介,积极搜集有关劳务、商业等方面的信息,为流动党员实现就业、增收致富牵线搭桥。要通过联系流动党员,全面落实流动党员目标管理制度,为流入地党组织和流出地党组织联系架设“桥梁”,进一步畅通流出地党组织与流入地党组织沟通联系渠道,着力构建流动党员服务教育管理工作新局面。同时,想方设法帮助流动党员家庭解决一些实实在在的困难,让每名流动党员切身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

2、联系一名生活困难党员、帮脱贫致富。要通过走访联系结对帮扶生活困难党员,面对面讲解党的富民政策,积极为生活困难党员提供致富信息、传授科学致富技能,使每名生活困难党员都能够掌握1—2门实用技术,不断提高他们的致富本领和就业技能,帮助困难党员实现脱贫致富。要结合全县中药材、洋芋、畜牧、劳务等支柱产业开发实际,积极引导生活困难党员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不断增加收入。

3、联系一名年老体弱党员、帮解决困难。要通过定期入户走访,及时向年老体弱党员传达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特别要向他们宣讲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宣讲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激发他们带头跟党走的热情。要从服务、关怀入手,及时了解掌握

2016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工作方案
党员志愿者基本条件 第三篇

一、党员志愿者条件

1、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党员、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

2、具有“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荣誉感,自觉自愿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3、有一定的服务技能或熟悉了解相关行业、领域的基本知识,具备一定的服务群众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4、身体健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能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之间的关系,注重维护和树立党员志愿者服务队的良好形象。

二、党员志愿者招募程序

1、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宣传发动,由党员向所在党支部提出申请,并填写《党员志愿者报名登记表》。

2、镇党委对申请登记人员进行审核,根据本人专长和职业,建立党员志愿者档案库。

三、党员志愿者服务队组织设置

镇“星火”党员志愿者大队设大队长一人、副队长若干人,镇党委根据党员志愿者人数、年龄、职业、特长等因素将党员志愿者队伍化成若干分队。设分队长一人、副分队长若干。

四、服务内容

党员志愿服务要坚持以人为本,围绕“群众需要、党的需要、志愿者所能”,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公益性、扶困性、福利性的服务项目上,服务对象重点指向老年人、学生、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及其他弱势群体上,广泛开展群众最迫切需要的服务。重点开展好以下服务:

1、宣教服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协助做好群众工作,协助镇、村开展文明创建活动,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活动,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制止等。

2、帮扶服务:以残疾人、孤寡老人、留守儿童、困难师生等为主,为其提供力所能及的生活帮助、人文关怀及心理疏导服务等。

3、环保服务:组织开展环保知识宣传,共同搞好辖区内清洁卫生,认种、认养树木或绿地。

4、维权维稳服务:开展法律知识宣传,进行法律援助和民事调解;结对做好上访人员思想政治工作;参加治安巡逻、值勤保卫,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等。

5、便民助民服务:开展下基层医疗保健知识宣传、义诊服务及支教、帮教服务。

6、党建服务:协助农村、非公有制党组织抓好自身建设,搞好党员教育管理,帮助改善农村党组织的工作设施和基础条件,研究解决农村、非公有制党建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帮助困难党员解决思想及实际问题等。

7、其他社会公益性活动:在“七一”、国庆节等大型活动中积极开展党员志愿服务。组织参与重大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抢险救援、卫生防疫、群众安置、心理安抚等工作,不断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

五、活动开展

志愿服务活动坚持集中活动和分散活动相结合。集中服务活动由党员志愿者服务大队统一组织,一般每年不少于2次,集中活动期间,所有服务大队及志愿者要服从调度管理,要佩戴党徽或共产党员志愿者统一标识。分散服务活动由各分队结合职能优势、行业特点及志愿者个人特长,自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每年服务活动不少于4次,活动开展情况要及时向党员志愿者服务大队反馈。党员志愿者个人也可以自行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党员志愿服务活动计入党员奉献服务积分。

六、评优表彰

镇党委根据志愿者服务队的活动开展情况、志愿者积分

等因素,对活动开展规范、效果明显的志愿者队伍给予表彰,对涌现出的先进事迹和模范志愿者人物给予表彰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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