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参加支部活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 留学生招聘 |

【www.guakaob.com--留学生招聘】

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
领导干部参加支部活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第一篇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发布通知

(2014版第38号)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已于2014年9月4日通过公司制度建设领导组审批,现予发布,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签发人:郭守国 2014年9月4日

规章制度控制表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

(政工【2014】第8号)

1 目的

健全党内组织生活,加强各级领导班子思想建设,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增强党性观念。 2 适用范围

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

3 职责

3.1 政工部(工会办)

负责公司本部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的实施,并督导基层企业党委严格执行本制度。

3.2 各单位党委(支部)

负责做好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的具体实施工作。

4 管理内容和程序

4.1 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是指党员领导干部既要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召开的组织生活会,又要参加党委召开的民主生活会。

4.2 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的人员范围,包括党委委员和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各支部(总支)的委员和本支部(总支)的行政中层党员干部。

4.3 双重组织生活会的基本要求

4.3.1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自觉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的组织生活,遵守有关规定,积极发表意见,如实汇报思想,为其他党员作出榜样。

4.3.2 党员领导干部因故不能参加组织生活,必须事先向支部或小组请假并说明原因。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组织生活,不接受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4.3.3 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执行党委、支部大会通过的决议,努力完成党委、党支部和党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4.3.4 党员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会,要进行详实登记。

4.4 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内容

要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紧紧围绕党委的中心任务,联系工作实际,重点从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加强领导班子团结,实行民主集中制,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来确定。

【领导干部参加支部活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4.5 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原则,要以统一思想,增进团结,

互相监督,共同提高为目的,要遵循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增强政治性、思想性和原则性。

4.6 民主生活会召开时间和确定议题的要求

4.6.1 党委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1至2次。党支部和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1至2次。

4.6.2 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时间和主要议题,须提前通知参会人员,让其做好准备。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党委要认真填写《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报告单》,并提前10天分别报告公司党委和政工部(工会办)。

4.7 民主生活会的具体操作

4.7.1 会前准备: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领导班子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反馈班子成员;领导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诚恳交换意见,沟通情况,根据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和征求到的意见,拟好发言材料。

4.7.2 会上运作

4.7.2.1 要严格遵循:党员思想认识不到位不召开、征求意见不到位不召开、谈心活动不广泛不召开、参加会议党员达不到规定人数不召开、党性分析材料不符合要求不召开、党组织负责人不能到会不召开;没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重开、问题找不准的重开、整改措施不具体的重开。主持人要

党员干部在线测试
领导干部参加支部活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第二篇

【领导干部参加支部活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党员干部在线测试

判断

1、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总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

2、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

3、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共产党员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

4、《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保证。(√)

5、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组织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一律给予纪律处分。(×)

6、《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一年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7、党的各级纪律检查机关负责《廉政准则》的贯彻实施。(×)

8、《廉政准则》规定,党员领导干部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9、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级党组织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认为有错误的,可以暂缓执行。(×)

10、《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党员受到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两年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11、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贪污社保基金、扶贫、救济资金的应从重或加重处分。(√)

12、《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

13、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的各级领导班子决定重要事项,应当进行表决。表决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或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结果和表决方式应当向全体党员公布。(×)【领导干部参加支部活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14、《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基层党委、纪委,党总支、党支部负责人,述职述廉时可以邀请群众代表参加会议。(√)

15、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党员有权向党组织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的违法违纪事实;有权向所在党组织或者上级党组织提出处分有违法违纪行为党员的要求。(√)

16、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党员有权在任何会议上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

17、《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调动或者交流决定的,依照法律及有关规定予以免职或者降职使用。(√)【领导干部参加支部活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18、《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要求,单位一把手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19、《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中明确,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仍需要报告,并要填写担任的具体职务。(√)

20、根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接待工作组时,接待方要根据被接待人员所在单位确定陪餐人员,做到上下级对应陪同接待。(×)

21、《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涉密公文个人阅后应主动销毁,不得私自留存。(×)

22、《济宁市委常委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规定,所有会议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搞豪华布置。(×)

23、根据《济宁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试行)》,二人以上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按职务高低确定责任。(×)

24、《济宁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试行)》规定,根据被问责情形的情节、损害和影响,情节较轻,损害和影响较小的,采用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方式问责。(√)

25、《济宁市机关工作人员作风效能问责办法》规定,懒政怠政,推诿拖延,违反首问负责和一次告知制度,致使服务对象往返多次的,应当予以问责。(√)

26、根据《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我市领导干部操办婚庆事宜,不得接受本单位人员礼金、礼品。(√)

27、根据《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我市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要严格落实报告制度。参加人员超出亲属家庭成员范围的,事前须向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报告有关活动的计划安排。(√)

28、《济宁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规定,出差人员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29、《济宁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定,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30、济宁市纪委《关于加强公车管理严禁公车私用的通知》规定,严禁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向下属单位及企业借用公务车辆办私事。(√)

单选(共30题,给出的答案有一题是错误的)

1、在所有党的纪律和规矩中,第一位的是( )纪律和( )规矩。(B) A:经济 B:政治 C:组织 D:保密

2、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对党的中央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委员、候补委员,给以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的处分,必须由本人所在的委员会全体会议( )以上的多数决定。(C)

A:三分之一 B:半数 C:三分之二 D:四分之三

3、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留党察看的最长时限是( )。(D)

A:6个月 B:12个月 C:18个月 D:24个月

4、《中国共产党章程》指出,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党按照( )的原则选拔干部。(A)

A: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B: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C:德才兼备、任人唯贤 D:五湖四海、以德为先

5、《中国共产党章程》指出,党执政后的最大危险是( )。(B)

A:决策失误 B:脱离群众 C:思想僵化 D:封闭僵化

6、《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 )原则。

(B)

A:民主集中制 B:少数服从多数 C:下级服从上级 D:向全体党员公开

7、《廉政准则》规定,党员领导干部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 )。

(A)

A: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

B: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

C: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D: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

8、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A:党员干部李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配偶收受对方财物,无论李某是否知道,都应以受贿追究李某的责任

【领导干部参加支部活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B:党员干部钱某在经济往来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受回扣,归个人所有,对钱某按受贿处理

C:党员干部孙某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品,按照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对孙某按贪污处理

D:某县委书记赵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用公款购买住房归个人所有,对赵某应按贪污处理

9、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重婚或者包养情妇(夫)的,给予( )籍处分。(D)

A:严重警告 B:撤销党内职务 C:留党察看 D:开除党籍

10、《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任职试用期未满或者提拔任职不满( )的,不得破格提拔。(B)

A:半年 B:一年 C:一年半 D:两年

11、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公示期不少于( )。(C)

A:5天 B:7天 C:5个工作日 D:7个工作日

12、《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规定,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确因特殊情况在提任前未达到教育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 )内完成培训。(B)

A:6个月 B:一年 C:一年半 D:两年

13、《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规定,党员、党组织对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由( )承办。(A)

A:作出处理决定的纪律检查机关

B:作出处理决定的纪律检查机关同级党委

C:上一级纪律检查机关

D:上一级党委

14、《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规定,被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对问责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决定书》之日起( )内,向问责决定机关提出书面申诉。(C)

A:3 B:7 C:15 D:30

15、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某县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是( )。(A)

A:县委书记 B:县长 C:县委副书记 D:县纪委书记

16、《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规定,党组织进行选举,应采用( )的方式。(A)

A:无记名投票 B:谈话投票 C:举手表决 D:鼓掌通过

17、《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规定,党员、党组织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处理决定的党组织( )。(B)

A:意见 B:申诉 C:控告 D:复查

18、《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县级机关中的正科级干部办公室面积不得超过( )平方米。(C)

A:30 B:24 C:18 D:15

19、2013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通知规定:该通知印发之日起,( )年内,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C)

A:2 B:3 C:5 D:10

20、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那一项不是必须履行的义务:( )。(C)

A: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

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须承担纪律责任。

B:遵守党的纪律和控告申诉工作的有关规定,维护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如有违犯,须接受教育、劝告,直至承担纪律责任。

C:党组织作出处理意见后,不得就同一事件再次进行检举、控告、申诉。 D:接受党组织的正确处理意见,不得提出党章、制度、政策规定以外的要求。

21、《济宁市委常委会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规定,市委常委要带头减少会议,严格执行( )“无会月”制度。(C)

A:2月、6月 B:3月、7月 C:4月、8月 D:5月、9月

22、根据《济宁市机关工作人员作风效能问责办法》,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C)

A:受到问责的工作人员,取消当年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 B:受到调离岗位问责的工作人员,一年内不得提拔。

C:受到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问责的工作人员,不得提拔。

D:工作人员因作风和效能问题,一年内受到问责两人次以上的,取消所在部门单位评优评先资格。

23、《济宁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试行)》规定,给予责令辞职问责的,被问责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自接到问责决定之日起( )日内,提出书面辞职申请。(C)

A:3 B:7 C:15 D:30

24、根据《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我市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中未能按照规定谢绝和退还的礼金、礼品等财物,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在( )内上交组织处理。(B)

A:十五天 B:一个月 C:三个月 D:六个月

25、按照市纪委《关于进一步严肃公务接待有关纪律的通知》,公务接待陪餐人员最多不超过( )人。(A)

A:3 B:4 C:5 D:6

26、根据《济宁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严肃公务接待有关纪律的通知》,以下关于公务接待的表述,符合规定的是( )。(C)

A:公务接待,陪餐人数不能超过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B:接待项目投资方时,午餐可以喝红酒。

C:公务接待必须在定点接待场所。

D:接待方可视被接待方级别确定菜肴和酒水档次。

27、根据《济宁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实行( )制度。(B)

A:派餐 B:公函 C:函询 D:现金结账

2016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三会一课"制度
领导干部参加支部活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第三篇

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党课),为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特制定“三会一课”制度如下:

一、支部党员大会制度

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一般每三个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前召开,无特殊情况,一般不推迟举行。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

开会前,党支部委员会要结合形势、围绕工作,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并将会议内容、要求事先通知全体党员。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有时也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列席会议。 党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任务: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本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讨论接受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选举支部委员会;讨论需要由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

二、党支部委员会议制度

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特殊情况需要研究,可以随时召开。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问题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支部委员会人数的半数才有效;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能到会的委员又不超过半数时,必须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党支部委员会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和决定,支部党员大会有权修改和否定,如发现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和上级党委的决议时,支部委员会可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三、党小组会制度

党小组会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以推迟召开。

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的决议的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根据支部的统一安排,定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研究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评选优秀党员,讨论对党员的处分等党务方面的有关工作。

四、党课制度

党课是对党员进行教育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是提高党员政治思想觉悟的重要措施。一般情况下,三个月要上一次党课,也可结合形势任务的需要,相对集中使用党课教育时间。

党课教员一般由在局党员领导干部或先进党员担任,也可聘请上级党组织的党员领导干部或聘请党校的教授授课。

上好党课应注意以下问题:一是突出党员教育的特点。党课的内容要紧密结合国内外形势及党的中心任务,讲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授党的基本知识。二是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切忌空谈,要针对党员的思想实际,解决党员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三是根据党组织建设的要求,结合规划工作情况,研究制定党课教育计划。四是定期检查和讲评党员接受教育情况,适时对党员进行理论测验,并作为支部党建目标的考核内容。

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参加"三会一课"制度 [篇2]

“三会一课”( 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党课)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是党的基层支部应该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也是健全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是我党经过长期实践证明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党组织生活制度。

为更好地推进学习型先进党组织建设工作,特制订本制度

一、支部大会制度

1、会议时间: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

3、会议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发展新党员和接受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和出席上级党代会的代表。

(5)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它重要事项。

4、会议形成的决议由支委会负责检查落实。

5、会议记录:支部组织委员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年终归档备查。

二、支部委员会制度

1、会议时间: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

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

3、会议内容

(1)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

(2)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工作总结

(3)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5)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党员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

(6)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4、会议要求: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如遇重大问题要作出决定,到会的委员不超过半数时,必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

5、会议形成的决议,应确定有关支委会成员负责检查落实,并向书记报告执行情况。

6、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由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三、党小组会制度

1、会议时间: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推迟召开。

2、与会人员:会议由小组全体党员参加,由党小组长主持。

3、党小组会的主要内容

(1)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

(3)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定期召开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4、注重效果:会前要有准备,会议内容要集中,每次会议有针对性、有重点地解决一两个问题即可。

5、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四、党课制度

1、上课时间:每个季度至少上一次党课。

2、党课内容:

(1)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

(2)学习党的方针政策。

(3)学习党建相关理论和知识。

(4)结合当前形势,对党员进行先进性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

3、党课要求:

(1)要认真制定党课计划,由组织委员负责。

(2)建立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能无故缺席。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

(3)党课教员由支部书记担任,也可以邀请上级领导及党员先进典型人物和由具备授课能力的其他支委担任。每次授课必须要充分准备,讲课时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

(4)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以备上级检查考核。

本文来源:http://www.guakaob.com/qiuzhizhaopin/6139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