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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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管理答案
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有哪些 第一篇

河北省百万职工企业民主管理百题知识竞赛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国有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A )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A职工代表大会 B厂务公开 C民主对话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民主管理,依照法律规定(C )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

A民主评议 B酝酿推荐 C选举和罢免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规定,( B )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A厂务公开 B职工代表大会 C民主对话会

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规定,集体企业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民主管理。职工(代表)大会是集体企业的(A )机构,由其选举和罢免企业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 A权力 B民主管理 C议事

5、《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规定,集体企业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厂长(经理)对企业(C )负责,是集体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A领导班子 B职工代表 C职工(代表)大会

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 A)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

A职工代表大会 B厂务公开 C民主对话会

7、《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 C )。

A审议 B讨论 C讨论通过

8、《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A )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A职工代表大会 B厂务公开 C民主对话会

9、《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违反(A )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工会有权要求纠正,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

A厂务公开 B职工代表大会 C民主对话会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A )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A职工代表大会 B总经理办公会 C党政工联席会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国有企业( A)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职权。

A职工代表大会 B厂务公开 C劳资恳谈会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A )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A职工代表大会 B厂务公开 C劳资恳谈会

1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 C)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A劳资恳谈会 B厂务公开 C职工代表大会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或者两个以上的其他国有投资主体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董事会成员中( A )有公司职工代表。

A应当 B可以 C允许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A )、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A职工代表大会 B股东会 C董事会

1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员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委派;但是,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 A)选举产生。

A工会 B股东会 C职工代表大会

17、《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A )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

A职工 B党组织 C行政

1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 A ),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A讨论 B讨论通过 C表决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B )。 A职工代表大会 B工会 C监事会

20、《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C )。 A表决 B讨论 C讨论通过

21、《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规定,厂长应当定期向(A )报告工作,听取意见。 A职工代表大会 B全体职工 C职工代表

22、《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规定,厂长任期届满前,原任命或批准机关应当根据厂长在任期内的实绩,在听取( C )意见的基础上作出连任或离任的决定。

A职工代表大会 B全体职工 C职工代表

23、《中国共产党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党委通过( B ),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党的工作和作风。

A职工代表 B职工代表大会 C工会组织

24、《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规定,监事会中的企业职工代表由企业(A )民主选举产生,报监事会管理机构批准。

A职工代表大会 B工会 C董事会

25、《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规定,国有企业、国有控股的或者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应当至少每年一次向本企业的( C )公布财务会计报告。

A工会 B职工代表 C职工代表大会

26、《关于国有企业实行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向职代会报告制度的规定》规定,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应当向( B )报告下列重要事项:(一)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二)个人廉洁自律情况;【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有哪些】

(三)与职工切身利益直接有关的事项。

A工会 B职代会 C职工代表

27、《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监督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企业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报(A )或董事会审定。

A职工代表大会 B监事会 C工会

28、《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监督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企业对外投资必须编制投资损益明细表,详细反映企业各项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或发生的损失。连续三年没有达到预期效益或低于本企业资金利润率的,主要决策者必须向( C )或董事会做出书面汇报。

A监事会 B国资委 C职工代表大会

29、《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规定,厂务公开的主要载体是( B )。

A厂务公开栏 B职工代表大会 C厂报

30、《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规定,( A )是实行厂务公开的主体。

A企业行政 B企业工会 C企业党委

31、《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及其控股企业深入实行厂务公开制度的通知》规定,(A )是厂务公开领导小组的工作机构,负责日常工作。

A企业工会 B企业行政办公室 C企业纪委

32、《河北省厂务公开条例》适用于(C )。

A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有企业 B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集体企业 C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

33、《河北省厂务公开条例》规定,厂务公开应当遵循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实事求是、注重实效、及时准确和有利于改革发展稳定、( B )的原则进行。

A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B保护商业秘密 C促进企业发展

34、《河北省厂务公开条例》规定,企业(B )是厂务公开的主要责任人。

A工会主席 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C党委书记

35、《河北省厂务公开条例》规定,企业( A)负责组织职工对厂务公开实施民主监督。 A工会 B纪委 C党委

36、《河北省厂务公开条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实行公开是厂务公开的( A )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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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基本 B主要 C日常

37、《河北省厂务公开条例》规定,属于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的事项,应当每(B )公开一次,其他事项应及时公开,或根据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的要求予以公开。

A季度 B半年 C年

38、《河北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自(B )起施行。

A2002年8月1日 B2003年8月1日 C2004年8月1日

39、《河北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适用于(A )。

A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 B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有企业 C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集体企业

40、《河北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A )和协调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权利的机构。

A民主管理 B民主监督 C民主决策

41、《河北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职工代表大会实行(A )制。【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有哪些】

A民主集中 B总经理负责 C董事长负责

42、《河北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企业(B )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

A行政办公室 B工会组织 C纪委

43、《河北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依法与企业建立(B )的职工均可当选为职工代表。 A劳务关系 B劳动关系 C劳动合同

44、《河北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职工代表必须由职工(A )产生。

A民主选举 B民主推荐 C酝酿

45、《河北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选举单位的职工有权监督和罢免本单位的职工代表,罢免程序由( B )确定。

A选举单位 B企业职工代表大会 C企业工会

46、《河北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职工代表中一线职工、科技人员和一般管理人员的比例应当不低于( B )。

A百分之三十 B百分之五十 C百分之七十五

47、《河北省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职工代表对( A)负责。

A选举单位的职工 B全体职工 C企业工会

民主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有哪些 第二篇

西沟乡民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乡政务管理,健全监督机制,增加工作透明度,促进乡两个文明建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提高民主意识,实施民主决策,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本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乡机关及所、站、办的干部和管理人员开展政务工作的规范,是干部群众进行民主管理、监督的依据。

第二章 第二章 乡机关廉政建设制度

第三条 秉公办事,不得以权谋私。

一、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要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

二、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公私分明,不准将公款公物用于私人开支或使用;不准借用公款逾期不还;不准私分公款公物;不准无偿占用下属单位和其他企事业单位的财物;不准公款私存或私设小金库。

三、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自觉维护企事业单位和其他企事业单位的合法经济利益;不准利用职权向下属单位摊派各种费用。

四、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依法履行职责,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从事经济活动提供优惠条件。

第四条 勤俭办事,厉行节约。

一、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务交往活动中,必须厉行节俭,不准违反规定用公款吃喝;不准要求或接受超过当地食宿标准的接待;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各种接待和宴请;不准用公款接待与公务无关活动的人员;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各种歌、舞厅等娱乐健身活动;不准借各种庆典名义铺张浪费。

二、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一切从节俭出发,不准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用;不准借公务之机绕道旅游,不准携带亲友接受公务性款待。

第五条 严于律己,自尊自重。

一、机关工作人员在任职期间应当认真履行公务,不准在企业或营利性事业单位兼任职务。

二、机关工作人员必须自学遵守有关工作纪律,不准以各种形式经商、办企业或参资、参股;不准以各种名义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三、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品行端正,遵守社会主义道德,不准组织参与或支持色情、赌博、吸毒、迷信等活动。

第三章 乡机关组织人事管理制度

第六条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对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乡委、政府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工作,由乡委依照权限严格管理,并接受书记和党群副书记的领导。乡机关干部必须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不准在组织人事问题上搞特殊化,不得以职权和工作之便干扰组织人事工作。

第七条 选拔任用干部、职工必须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不准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下列情况必须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

1、提拔、任用、调整股级以下干部;

2、干部、职工调入乡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

3、乡委、政府机关、乡属事业单位招考,聘用各类临时工作人员;

4、各个层次后备干部人选的确定。

第八条 严格按照组织人事工作的规定、程序提拔任用干部和职工,不按规定程序办理的,常委不予讨论。凡招聘、调用干部职工(含临时工)必须严格按下列程序办理:

1、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在单位集体讨论后报主管领导初审,再向乡委提出申请。

2、负责组织人事的干部按有关规定和权限办好有关手续,送主管党群的副书记审查;【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有哪些】

3、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

4、按有关规定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

第九条 坚持干部职务、职工调整由组织决定的原则,坚决刹住拉关系、走后门、伸手要官的恶劣风气。对要官跑官的,要严肃批评教育,对搞个人封官许诺的要严肃处理。各部门及下属事业单位不得自行招聘录用工作人员的,不得弄虚作假,欺骗组织。一经发现未按规定程序自行招聘工作人员,要责成辞退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干部职工对岗位的调整、职务的变动,必须坚决服从,不能闹个人主义和无政府主义。

第十条 增强保密观念,严格保守人事机密,党委讨论人事任免的情况,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外传,更不准向当

事人透露。干部职工任免、调动决定未正式通知前,任何人不得私下传播,无论是谁泄露了干部人事机密,都要认真追查,作出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制度建设。继续扩大民主,完善考核制度,推进交流,加强监督检查,逐步建立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富有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为防止和纠正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提供制度保证。

第十二条 对列入公务员系列管理的干部,严格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对非公务系列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条例及乡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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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条 招聘合同工、临时工条件。

招聘合同工的条件:

1)有开平市常驻户口的水口乡居民;2)年龄男35岁以下,女30岁以下;3)文化高中以上(勤杂工除外);

4)试用期三年;5)思想品德好,工作表现积极有上进心,单位干部群众反映良好;6)身体健康;7)符合上级劳动部门有关规定。

招聘合同工程序:

1) 个人申请;2)单位同意,乡主管领导加意见;3)党委会通过;5)报市劳动局审批;

聘用临时工条件:

1)18岁以上的当地居民;2)高中以上文化(勤杂工可适当放宽);3)思想品德好;4)身体健康。 聘用临时工程序:

1)个人申请;2)单位同意;3)党委审批。

第四章 财经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 加强财经工作领导,成立乡财经领导小组。

一、组长及成员:组长梁和平,副组长:何俊贤,成员:梁树森。

二、财经领导小组履行如下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上级财经部署;

2.研究制定本乡财经工作规划;

3.审批乡府重大经济收支;

4.检查监督全乡集体资产增值保值情况。

第十五条 加强审计监督,成立乡财务审计小组。

一、组长及成员:组长:何俊贤,副组长:梁树森,成员:谭维炽、张浣炽、罗亮发

二、审计小组在乡委、乡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严格执行审计制度,对全乡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岗位变动前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六条 财政预决算。

一、乡级财政预、决算必须依法管理,以“收支平衡,略有节余”为原则。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重大财政事项由常委研究决定,接受乡人大的严格监督。

二、财政预、决算审批程序。由乡财政所每年初提交上年度财政决算方案和本年度财政预算方案,由乡长办公会议通过并经乡党委会审定,提请乡人大批准,调整预算必须报乡人大审批通过方能生效。

三、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1、年度报告。乡政府严格按《组织法》、《预算法》每年向乡人大报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2、月报表。乡财政所每月将预算执行情况向财经领导小组正、副组长汇报。

第十七条 预算内资金使用。

一、年度核定的经常性经费支出,由乡财政所按月均衡拨付,预算单位包干使用,自求平衡。

二、市拨入专项资金(支农、水利等专项拨款)实行专款专用,先由用款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领导同意,才能拨出,并实行跟踪监督。

第十八条 预算外支出管理。

一、乡财政所依法履行财政总预算职能,严格控制各项资金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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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生产建设性开支。属生产性开支的,负责农业、城建、经济的副书记、副乡长可视需要可能,每项目可审

批5000元以下,在建委、经济发展公司、乡农业专户开支,并报乡长存案。其他开支要向乡府领导请示批准。

三、非生产性的项目和业务开支。各领导负责的工作需要开支,可同意开支300元以下,开支单由乡长签名,超过300元以上,报乡长批准。

第十九条 其他事项。除以上规定外,要执行财政部制定的有关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规定。

第五章 投资决策制度

第二十条 乡投资的经济项目,由乡经济发展公司制订计划、可行性报告。投资的经济项目:5万元以下,由乡长审批;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由乡委书记审批;超过10万元以上的,由乡委、乡府联席会议决定。

第六章 支农资金使用制度

第二十一条 上级拨来的支农资金(如水利工程费、发展三高农业资金、扶贫启动资金、造林绿化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由乡财政所设立专门账户管理,按上级的要求,支农资金,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动用必须经主管农业的领导和乡主要领导同意。

第七章 救灾、救济款发放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上级民政部门拨来的救灾、救济款,根据上级的要求,由乡社会事务办设立救济款专户管理,专款专用,救济款的发放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切实保障重点救济对象有饭吃,有衣穿,杜绝平分和不正常的现象发生。

第二十三条 救灾、救济款的申领由本人向村民小组长申报,经村委会审查同意后向乡社会事务办申报,由社会事务办调查了解实际情况后拟定救灾、救济方案,报乡主管领导审批后由社会事务办发放,发放救灾、救济款的情况实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第八章 征用土地和土地出让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广东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土地由乡人民政府国土所统一征地,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出让,统一补偿。凡是征用土地,由乡国土所按用地原因、用地面积、用地红线图等写成用地申请报告,报市人民政府批准,方能用地。乡国土所与各村委会签订征地合同,并按实际征地价格补偿征地款给各村委会(包括青苗补偿),征地款的分配使用办法按开委发[1992]42号文件规定执行,集体留用部分主要用于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不得分光吃光。土地征用以后由乡国土所统一出让土地的使用权,土地出让款由乡国土所设立专账代管,由乡人民政府统一安排使用。

第九章 企业转制制度

第二十五条 乡属企业的厂房租赁、项目承包金额5万元以下由乡经济发展公司集体讨论通过并报主管领导同意;5万元(含固定资产)需要拍卖、转让或合资的企业,经有关评估后,再交由乡三套班子领导研究决定。

第十章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 乡府购建(含捐赠)单位价值500元以上,专用设备价值80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物资;大批购入单位价值不足500元,但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以上的物资均列入固定资产管理和核算。

第二十七条 购建30万元以下资产,由乡三套班子领导研究决定,30万元以上的,由乡三套班子领导会议讨论通过后再经乡府全体干部会议审查通过。

第二十八条 固定资产设帐登记,每年盘点一次,基建工种完工后及时验收并入固定资产帐,真实反映资产累积情况。

第二十九条 固定资产由专人管理,责任到人,管理人员退休后或因工作调动,要及时办好交接手续。凡遗失、损坏的应查明原因,及时作出处理,不得拖延,固定资产每年提留折旧,计入当年费用。

第十一章 计生指标分配及计生款收支管理制度

第三十条 乡年度生育指标,按国家政策和市下达年度人口出生率不得超过16‰的规定,下达到村委会,由村委会研究符合生育条件的对象,并向社会张榜公布;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0‰以内;多胎率控制在2.3%以下,计划生育率达到90%以上.

第三十一条 计划生育征收款按《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第六章第四十六条规定执行,由市统计局按当地当年人平分配收入计算好应征的收费金额,乡计生办对应征收对象发给“征收计划生育费”通知书和收款票据,统一由乡府财务收款。

第三十二条 计生征收款由乡府财务设专账专户管理,费用开支由乡负责计生工作的领导和乡府主要领导审批。计生征收款除下拨一成给各村委会用作计生经费外,其余的应用于计生对象的营养补助费、手术费、路费,计划生育系列保险费,购买计生医疗器械以及用于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其他费用。

第三十三条 计生征收款实行专收专户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年终公布收支情况。

第十二章 通讯及交通工具使用制度

第三十四条 通讯工具使用,按照上级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以前用公款安装的乡副科级以上领导手提电话,按现行价卖给个人使用,移动电话费由个人负责(除主要领导按规定报销外);住宅电话按每台每月补贴话费60元;今后,不能用公款为领导干部安装手提电话、住宅电话、BP机等通讯工具。

第三十五条 为确保车辆安全行驶,节省开支

一、乡府的车辆由主管后勤的领导管理、调配,特殊情况时,可集中安排使用。

二、乡府机关公务用车,用车者应向主管领导报告,经同意方可外出。

三、凡在晚上或节假日,全部车辆停放在乡府车库(除领导工作用车外),如公务需要或特殊情况不能入库的,预先报告主管领导,否则,该车出事故由当事人负责。

四、不准用公车学习驾驶技术,不准无牌人员驾驶车辆,凡外出公务须由职业司机驾驶,否则,当事人要负由此而引发的全部事故责任。

五、乡府车辆不准借给外单位、个人和乡府干部、职工私用,如遇特殊,须向乡主要领导请求同意,同时登记用车全程、油料,按价收费。

六、乡府小汽车统一在金三角加油站加油,摩托车已按上级有关规定拍卖处理,每部每月包干80元(含维修费),不足部分自行解决。汽车维修费用由主管车辆和财务的领导审批。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制度由乡党委和乡政府组织实施。乡政务公开督查小组实行监督。

第三十七条 本制度由乡党委和乡政府负责解释,如有与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的,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第三十八条 本制度如要修改,由乡党委和乡政府提出意见,经召开乡三套班子领导、乡机关全体干部、村委会全体干部、乡政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会议通过。

第三十九条 本制度由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民主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有哪些 第三篇

民主管理制度 民主管村就是要在农村基层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落实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一、民主选举

通过三年一次的换届选举工作,由有选举权的村民直接提名推荐候选人的方法,公开、公正、公平地依法选举村委会干部。采取“两推一选”办法,加大群众参与力度,选举村支部委员会。

二、民主管理

民主管理重在抓好由村民讨论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管理制度建设。

(一)村民自治章程的结构形式与内容

村民自治章程是农村实行民主管理较为权威性的综合性的规章制度,可以说是村委会的一部“小宪法”,从结构上讲,可采用总则、分则、附则,“章”、“节”、“条”的三级结构形式。即总则为第一章,内容包括制定章程的依据、目的和作用;分则可分为几章,如第二章,村民组织(包括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下属各工作委员会。村民小组的设立、产生、职责、任务、议事规则等)。第三章经济管理(包括发展村办企业、劳动积累、土地管理、承包费的使用收取、生产服务、财务管理,国家任务的完成、宅基地审核等)。第四章社会秩序(包括社会治安、村风民俗、相邻关系、婚姻家庭、计划生育、户籍管理、民事调解等)。第五章社会福利(包括村民的权利和义务、村民保险、兴办公益事业、养老办法、减免提留摊派款的办法、奖励学生学习的办法、村民档案管理等)。第六章监督机制(包括村干部的廉政制度,村民或村民代表的监督渠道、村务公开、民主评议村民委员会干部等)

第七章附则,内容包括本章程何时由村民会议通过,何时执行及修改、解释权等问题。

党支部应组织村委会制定好《村民自治章程》,但不把党支部的建设的有关内容列入章程中。

(二)村规民约的结构形式与内容

村规民约一般由三部分组成,即名称、正文和结尾,如××村村规民约,结构形式为“条款式”,第一条、第二条、第三条„„,结尾部分为何时通过,何时生效。

村规民约的内容,由两方面组成,一方面是规定村民的行为,村民应该怎么做,如何做。属于这方面的内容有:

1、热爱祖国、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热爱集体、热爱劳动等; 2、履行公民义务,依法完成交粮、纳税、服兵役、义务教育等任务;3、学法、遵纪守法,维护社会公共秩序,遵守本村的规章制度等;4、爱护公物、爱护集体财产、保护自然资源和环境等;5、尊重和赡养老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家庭和睦,邻里团结、互助互谅、教育子女、争当五好家庭等;6、讲文明、讲礼貌、遵守社会公德、保持公共环境卫生整洁等;7、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移风易俗、树立好的村风民风、提倡婚姻新办、丧事简办、反对铺张浪费、反对封建迷信活动等;8、执行基本国策、搞好优生优育、计划生育等;9、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劳动等;10、提高警惕、加强防范、自觉维护社会治安,不吸毒,不看淫秽书刊和录相、不赌博、不打架斗殴、不参加邪教组织等。

另一方面规定村民违反和破坏规章制度的处罚条款,主要有进行教育、给予批评、作出书面检查、罚款数额等内容。

村规民约的内容要符合法律、法规的精神,不能有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合法财产权利和有侮辱人格、剥夺权利、体罚等内容。

(三)民主讨论,对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提出意见

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制定出来之后,应进行民主讨论、提出意见。村民委员会必须召开各种会议,如村民小组会、村民代表会议等,组织他们进行广泛的民主酝酿讨论,让村民群众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村委会干部所有成员要参加民主讨论会,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四)集中意见,拟定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初稿

1、组织专门人员对村民群众提出的各种意见、问题进行集中梳理,分门别类,关于分则中的村民组织、经济管理、社会秩序、社会福利、监督机制应归类,总则和附则理清逻辑关系,共有多少条,使其眉目清晰,有一个总体印象。

2、对村民提出的各种意见进行对比,去粗取精,进行筛选,对哪些意见即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

精神,又结合本村实际,是村中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在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中应该规定。

3、责成专人,根据被采纳的意见和问题修订草稿。

4、村民委员会对拟定的草稿,进行讨论研究和修改,然后将修改稿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研究再修改,形成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初稿。

(五)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制定的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要符合法律和政策规定

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精神,村委会要将定稿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文本,呈县级人大常委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和司法局,恳请他们对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内容严把法律政策关,这些部门把关有利于保证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六)召开村民会议,表决通过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

表决通过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村民会议,要召集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参加的村民会议。可邀请驻村单位的职工和家属列席,会议由村委会召集,村委会主任主持,会议要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过半数参加,才符合法律规定,才能有效。

会议要通报起草经过,报告民主讨论情况,提出意见、起草经过、村民代表会修改意见和县级人大常委会法律工作委员会及司法局,对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把关情况。

会议要宣读文本,提请会议审议通过。会议表决,可以举手表决,也可投票表决,无论哪种表决,必须获得本村18周岁以上参加会议的过半数以上为通过。驻村单位职工和家属不享受表决权。会议宣布决定。(通过或未通过的决定)

(七)公布实施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并报乡人民政府备案

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经村民会议表决通过后,村民委员会向全体村民群众公开、公布、公告。 公告的样式:

××村第×届村民委员会公告

我村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已经第×届第×次村民会议于××年×月×日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年×月×日在本村施行。请全体村民模范遵守并监督执行。

××村第×届村民委员会(章)

××年×月×日

此外,村民委员会还将通过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文本,报乡镇人民政府及县级民政局备案。

(八)执行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

1、执行机构

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制定后,由村民委员会负责监督执行。村委会应定期向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报告、接受审议和监督。

2、印发到户,组织学习宣传

村委会应将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印成小册子或印成文字材料,发到各家各户,保证每户有一册,组织村民学习。

3、党员、村干部、村民代表要带头模范执行和遵守。

4、驻村单位的职工和家属应遵守和执行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驻在农村的机关、团体、部队、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参加村民委员会组织,不属于村办集体所有制单位的人员可以不参加村民委员会组织,但是,他们都应当遵守有关村规民约”。因此他们应毫不例外地遵守和执行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

三、 民主决策

(一)村民委员会研究村内重大事务,必须组织召开村民会议。 所谓村内重大事务,是村民自治范围内普通涉及到村民利益或村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事项。从我市农村的实际情况看,村内重大事务主要有:1、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2、村级财务预决算;3、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4、乡统筹的收缴办法,村提留的收缴和使用;5、土地的征用、出租、转让和补偿的使用;6、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7、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需要村民出资、出劳的方案和建设承包方案;8、村集体土地及其它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9、宅基地使用,计划生育指标分配;10、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方案;11、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等重要规章制度的建立和修改等。

上述事项,村民认为属于重大事项的事务,村民委员会在决定实施前应组织召开村民会议研究讨论,提

出符合大多数村民的利益,而且行得通的解决方案,村民委员会不得擅自做出决定,对一些村民难以达成一致意见的事项,可以暂时搁置不议。如果本村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联名提出要求召开村民会议,村民委员会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拒绝召开。

(二)忠实执行村民会议决定

村民会议做出的决定,只要不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村民委员会要不折不扣的执行,不得随意更改,如因情况需要更改,也要由村民会议决定,并且要把执行情况向村民做出交待,该公开的要向全体村民公开,不能在实施过程中暗箱操作,在实施过程中假如村干部的意见与大多数村民的意见不一致时,要尊重村民的意愿,按照大多数村民的意愿办理,在村民思想不通的情况下不要强行实施。

四、 民主监督

(一)村务公开

1、财务公开

(1)经济收入情况:包括村办企业、集体土地、山林、水利工程等承包费、上缴利润和管理费等;村里兴办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所需资金的筹集费用;乡统筹、村提留的上缴情况;各种罚没款,土地转让费和补助费、利息收入等;国家下拨的各类专项资金及其他经济收入等。

(2)经济支出情况:包括村办企业、集体土地、山林、水利工程管理先进表彰所需费用;兴办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经费的使用情况,村干部的补贴人数、标准、奖金发放情况,村民委员会办公,差旅费和公务活动招待费等情况。

(3)财产财务情况:包括村集体所有的固定资产,股金及其产品和物资等。

(4)债权债务情况:包括外村、外单位、村内外个人占用和欠集体的各种资产和款项;本村占用和欠外村、外单位及村内外个人的资产和款项。

(5)合同兑现情况:包括承包项目的标底,发包情况,承包项目实际兑现入帐数额,各农户应承担的实际交纳数额等情况。

2、一般性事务公开

一般性事务,指除财务之外的由村民委员会办理的本村的自治事务,包括属于村集体的山林、土地、水利工程的承包、拍卖、转让、出租、国家征用土地及兑现情况;村集体经济项目(村办企业)的立项,承包方案;兴办村学校、文化站、图书馆、体育场、村建道路、饮水等村公共事务经费统筹的方案;兴办敬老院、幼儿园、公墓和供电、广播电视、绿化美化村容村貌等公益事务的建设承包方案;乡统筹的收缴方法,村提留的收缴和使用;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村干部的人数及标准;农民负担的项目、依据、标准、数额及分解落实到户的情况;本村雇用的护林员、治安员、水管员、电工的补贴标准和数额等;涉及本村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他自治事务等。

3、政务性公开

(1)计划生育公开的内容

①本村年度人口计划及符合计划内一胎、二胎指标条件、生育的夫妇名单;

②每月或者单月、双月本村孕检应普查人数,实普查人数和应普查而没有普查户和夫妇名单; ③应采取节育措施和应采取而没有采取节育措施的户及夫妇名单;

④生育证的办理条件、发放办法、报批程序、收费标准、发放结果等;

⑤计划生育费的征收情况;

⑥本村年内登记结婚人员名单和对非婚同居人员的处罚结果等。

(2)宅基地审批公开

①申请建房的名单、申请理由,原有宅基地面积和申请的宅基地面积;

②村民委员会制定的本村建设规划和经村民委员会认可,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上级政府的建房名单; ③政府批准的建房户名单,建房地点、面积及收费情况。

(3)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公开

①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数量、地点;

②耕地补偿费总额,包括土地补偿费、地上建筑物、树木、水利设施等附着物的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 ③劳动力的安置方案,包括招工转户(由农户转非农户)及劳动力安置补偿费等。

(4)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公开

第一步,村委会根据党和政府的政策,按照下发救灾救济款数额、品种、数量及对象的困难程度提出初步接受救灾救济款物的名单;

第二步,村民委员会将初步提出的名单提交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第三步,张榜公布,张榜公布时应公布接受救灾救济款物人员名单及接受的数额、品名和数量。 以上四项公开的内容,一般应在村务公开栏张贴,做到标题醒目、内容真实、层次清楚。

(二)民主评议

1、评议的内容:

(1)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

(2)办事公道、廉洁清政、作风民主、遇事同村民群众商量;

(3)思想解放、开拓进取、事业心强、工作认真负责,能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敢于坚持原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抵制封建迷信、黄、赌、毒和旧风陋习。

(5)团结同志,联系群众,热心为村民服务。

民主评议的时间,一般一年举行一次,选在年度农闲时间比较合适,具体由村民会议根据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

(三)村委会向村民会议报告工作

村民是村内的主人,村民委员会行使管理权力必须对村民传说负责,代表大多数村民的利益,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每年至少向村民会议报告一次工作情况。为保证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报告工作的质量,村民委员会应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 建立制度,积累资料。在新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产生组成之日,即召开的第一次村民委员会会议时,就应有一名委员分工主管此项工作,建立起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报告工作的制度,使村民委员会每一位成员牢固树立起我是村民选的,要对村民负责,受村民监督的思想观念,摆正村民委员会与村民会议是“仆人”与“主人”的关系。这样村民委员会平时就会收集、积累资料,为一年一次的报告工作做好准备,才能向村民会议有一个高质量的报告。不然的话,无准备,到时才凑材料马虎从事、村民对报告肯定有不会满意的。

第二, 集体研究反复修改。村民委员会要在报告的前两个月就进行部署研究,先提出报告的基本思路,框架结构和写作提纲,再责成专人进行初步的起草工作,拿出初稿,然后村民委员会组成人员集体进行研究,形成文字材料。村民委员会讨论修改报告时,要注意报告的内容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精神,要本着实事求是,一是一,二是二的态度,如实向村民报告,请村民审议和监督,切忌说大话、说假话、说空话、哗众取宠,引起村民的反感和不满,造成不良的后果和影响。

第三, 提请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村民委员会向村居会议的工作报告形成文字材料后,应将此报告提请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让代表集思广益,进行再修改。因此村民代表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看得清、看得准,是好是坏他们心中有数,经他们修改,讨论通过,报告就进一步贴近了村民群众。

第四, 向村民会议报告

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的工作报告,主要提请全体村民对报告进行审议,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进行监督。为此,村民委员会在村民会议上要充分发扬民主,让村民把想说的话都说出来,把想提的意见都提出来,畅所欲言。如果发言的村民较多,还可能分组对报告进行讨论。村民委员会一定要虚心听取,认真记录,会后进行整理,特别是村民会议的批评和建议,村民委员会要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改进的措施和办法,把村内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办好。

事业单位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有哪些 第四篇

[篇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事业单位管理制度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二章岗位设置

第五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事业单位管理制度

第七条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第三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事业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

第三十五条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三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退休。

第八章人事争议处理

第三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发生人事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考核结果、处分决定等不服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提出申诉。

第三十九条负有事业单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处理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

(二)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

(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第四十条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和机关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九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事业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者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二条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事处理违反本条例规定给当事人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

第四十三条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二:20xx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二章岗位设置

第五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

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

(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

(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

(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评;

(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

(六)办理聘任手续。

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交流。

第四章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

第十三条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

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其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

第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30日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双方对解除聘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九条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第五章考核和培训

第二十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考核应当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和评价。

第二十一条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年度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聘期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

第二十二条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当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编制工作人员培训计划。

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所在单位的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为完成特定任务的专项培训。

第二十四条培训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支。

第六章奖励和处分

第二十五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长期服务基层,爱岗敬业,表现突出的;

(二)在执行国家重要任务、应对重大突发事件中表现突出的;

(三)在工作中有重大发明创造、技术革新的;

(四)在培养人才、传播先进文化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有其他突出贡献的。

第二十六条奖励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

第二十七条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荣誉称号。

第二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处分:

(一)损害国家声誉和利益的;

(二)失职渎职的;

(三)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四)挥霍、浪费国家资财的;

(五)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的;

(六)其他严重违反纪律的。

第二十九条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开除。

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24个月。

第三十条给予工作人员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三十一条工作人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没有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单位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第七章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

第三十二条国家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事业单位工资制度。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

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应当结合不同行业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等因素。

第三十三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第三十四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

事业单位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假制度。

第三十五条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工作人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第三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国家规定退休条件的,应当退休。

第八章人事争议处理

第三十七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所在单位发生人事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考核结果、处分决定等不服的,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提出申诉。

第三十九条负有事业单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人事争议处理等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与本人有利害关系的;

(二)与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

(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

第四十条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投诉、举报,有关部门和机关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九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一条事业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者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四十二条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事处理违反本条例规定给当事人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给予赔偿。

第四十三条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和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三:20xx年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第一篇第一章事业单位概况]

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概述

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制度是指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人事部门对事业单位人员进行管理的一系列法规、制度和措施的总称,它包括对事业单位人员的录用、考核、培训、交流、回避、工资、福利、保险等进行管理的规定。

人事管理的基本原则:(1)公开平等原则;(2)竞争择优原则;(3)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原则;(4)依法管理和精简原则。

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特征

1、国家是事业单位真正的用人主体国家制定统一的人事制度。国家规定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的关系,国家确定事业单位编制,国家制定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制度,国家运用行政与计划手段调配人员。在这种情况下,事业单位没有独立的用人权,事业单位仅仅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场所,事业单位仅仅代表国家管理其工作人员、执行有关的人事制度与政策。

2、不存在独立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

事业单位与国家机关实行一体化的人事制度。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与专业技术人员同属于国家干部。执行与国家机关相同的干部人事制度:事业单位的工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任用关系、奖惩考核、工资分配、福利保障等方面没有明显的区别。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国家的任用关系属于公职关系

从法律观点看。即属于行政法律范畴的行政任用关系,而非平等主体之间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国家公职人员,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属于国家公职人员人事制度。

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内容

(一)岗位设置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的岗位是指事业单位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设置的工作岗位。应具有明确的岗位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事业单位实行特定的岗位设置管理制度。

1、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原赠

(1)事业单位要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2)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3)国家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行宏观调控,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4)国家确定事业单位通用的岗位类别和等级,根据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规模以及隶属关系等情况,对岗位实行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

(5)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工作指导、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人事部会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有关行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

(6)事业单位根据岗位设置的政策规定。按照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自主设置本单位的具体工作岗位。

2、岗位类别

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

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专业技术工作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

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单位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3、岗位设置权限

(1)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核准。国务院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本地区人事厅(局)核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zhèng fǔ 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本地区人事厅(局)核准。

(3)地(市)、县(市)政府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地区或设区的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二)公开招聘制度

为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提高人员素质,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制度。

1、公开招聘的范围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范围包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其中,参照公务员制度进行管理和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除外。

2、公开招聘的原则

(1)公开招聘要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2)公开招聘要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三)聘用制度

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是用人单位与职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的要求,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与工作有关的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制度。聘用制度主要包括公开招聘、签订聘用合同、定期考核、解聘辞聘等制度。通过实行人员聘用制度,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建立一套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1、聘用制度的基本原则

建立和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要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坚持党管于部原则;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观念;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保证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2、聘用制度的实施范围

事业单位除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以及转制为企业的以外,都要逐步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任用,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可以采用招聘或者任命等形式。使用事业单位编制的社会团体录用专职工作人员,除按照国家公务员制度进行人事管理的以外,也要参照相关法律规章试行人员聘用制度。

3、规范解聘辞聘制度

聘用单位、受聘人员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1)连续旷工超过l0个工作日或者l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2)未经聘用单位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3)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4)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聘用单位、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5)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聘用单位也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不得解除聘用合同:(1)受聘人员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3)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l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4)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5)受聘人员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6)属于国家规定的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受聘人员与所在聘用单位的聘用关系解除后。聘用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调转手续。做好各项社会保险的衔接工作。

(四)工资制度

事业单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岗位绩效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等四部分组成。其中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为基本工资。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完善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为核心。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结合规范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实施绩效工资。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对其他事业单位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稳慎推进的原则。实施绩效工资。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改革进程,探索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绩效工资管理办法,分步实施到位。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正常调整机制。

1、事业单位工资的分类管理

根据事业单位特点和经费来源的不同,对全额拨款、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三种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管理办法。

(1)全额拨款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在工资构成中,固定部分为70%,活的部分为30%。这些单位在核定编制的基础上,可实行工资总额包干,增人不增工资总额,减人不减工资总额,节余的工资,单位可自主安排使用。

(2)差额拨款单位,按照国家制定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执行。在工资构成中,固定部分为60%,活的部分为40%。差额拨款单位,根据经费自立程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工资总额包干或有自身特点的管理办法。促使其逐步减少国家财政拨款。向经费自收自支过渡。

(3)自收自支单位,有条件的可实行企业化管理或企业工资制度,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工资正常调整机制

(1)正常增加薪级工资

从2006年7月1日起,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并从第二年的1月起执行。

(2)岗位变动人员工资调整办法

工作人员岗位变动后,从变动的下月起执行新聘岗位的工资标准。岗位工资按新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按以下办法确定:

①由较低等级的岗位聘用到较高等级的岗位,原薪级工资低于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执行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第二年不再正常增加薪级工资;原薪级工资达到新聘岗位起点薪级工资的。薪级工资不变。

②由较高等级的岗位调整到较低等级的岗位,薪级工资不变。

③由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之间变动的。薪级工资按薪聘岗位比照同等条件人员重新确定。

(3)调整基本工资标准

根据国家经济发展、财政状况、企业相关人员工资水平和物价变动等原因,适时调整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

(4)调整津贴补贴标准

国家根据经济发展、财政状况及调控收入分配关系的需要。适时调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标准。

(五)培训制度

1、培训的内涵培训是指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为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和能力而进行的培养和训练。事业单位的培训,是指对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的以更新、补充、拓展知识,增强创新能力,提高管理水平和专业技术水平,促进事业单位发展为目的的培养和训练。加大培训工作的力度,更新和充实培训的内容,完善培训制度,是事业单位各类人员提高自身素质和技能,适应新时期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2、培训的原则

根据我国事业单位的特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培训应该遵循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学以致用和讲求实效的原则。

3、培训的基本内容

(1)培训的对象

事业单位的培训对象就是工作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行业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

(2)培训的方式

培训的方式按培训与工作的关系、培训的组织形式、培训的目的等可以有不同的划分。

①从培训与工作的关系来划分,可分为在职培训和非在职培训。

②从培训的组织形式来划分,可分为正规学校培训、非正规学校培训等形式。

③从培训的目的来划分,有学历培训、文化补课、岗位职务培训等。

(3)培训的内容

①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等基本素质的培训。

②新知识、新思想、新技能的培训。

③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六)考核制度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制度是为了正确评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督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职责,对其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成绩及其他素质进行考察了解,作出客观评价,并为其晋升、聘任、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工资待遇等提供依据的制度。

1、考核原赠与范围

考核原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

考核范围:考核范围包括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各级各类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人。

2、考核的内容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考核的等次及标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突出,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取得显著成绩。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合格: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较好,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基本合格: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一般,基本履行岗位职责,基本完成工作任务,服务对象满意度较低:

不合格: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较差,不能履行岗位职责,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可以在各等次基本标准的基础上,结合各岗位类别、等级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标准。

4、考核的方法

年度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进行,由事业单位组织实施。各地区、各单位在实施考核过程中。应结合各自实际,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采取综合分析、量化测评等符合岗位特点的方法。

职代会制度
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有哪些 第五篇

[篇一: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规定,为切实加强企业的民主管理,保障企业员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充分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有效提高企业素质和经济效益,结合我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在行使总经理负责制的同时,必须建立和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以保障与发挥工会组织和职工代表在审议企业重大决策、监督行政领导、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权力和作用。

第三条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使职权。

厂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职代会制度

第四条职工代表大会接受厂党委的思想政治领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处理国家、企业和职工三者利益关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职工代表大会应当积极支持总经理执行和实施厂部的决定和行使总经理对厂业务活动管理运作的指挥控制权,

工会制度
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有哪些 第六篇

[篇一:工会制度]

1、根据<工会法>第14条第1款的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具有法人资格这一点说明,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的财产具有独立性,不混同于其他主体的财产,可以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至于基层工会,即用人单位内部的工会财产,是否也具有独立性。根据<工会法>第14条第2款的规定,“基层工会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工会制度。因此,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的财产的独立性也是不言而喻的,其道理和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的财产具有独立性的道理完全相同。那么,不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没有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的财产是不是就没有独立性了呢?不是。没有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的财产仍然具有独立性。<工会法>第37条规定:“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第39条规定:“工会的财产、经费和国家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这两条法律规定不仅是对具有法人资格的工会而言,和要求,确定公开的时间。属于阶段性工作按阶段公开。如年底,将计划的完成情况、各种公开事项的办事结果、群众意见的答复和解决情况公开,让职工从总体上对企业的重要厂务有所了解。

六、公开的程序

厂务公开要体现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通过法定的程序做出符合实际的决策。凡提交职代会审议、审查的各项议案,应提前发给职工代表预审,职代会主要工作报告、改革与管理方案提前10天发至各基层代表组超前审议。对各项决策的实施和工作执行情况,要及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座谈会、职工代表值班巡视或通过设立举报箱、意见箱等方式收集职工群众的反映、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的研究与分析。对有条件解决的问题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对条件不成熟的要作出解释和说明,争取职工的谅解和支持。

七、组织领导及职责

1、建立、健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搞好组织协调。处成立“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2、建立健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工作小组,搞好群众监督。

处成立“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工作小组。

3、职责

(1)、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规划、公开方案的制定,重大问题的协调以及指导此项工作的考核、监督和检查。

2、及时发现和解决在厂务公开工作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注重研究厂务公开工作的新思路。

3、及时总结、交流、推广典型经验。

4、结合实际情况,引导厂务公开不断向生产经营管理领域及各个领域延伸,并纳入现代企业管理的体制、机制和制度之中。

5、不断健全和完善厂务公开制度和职工民主管理制度。

6、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部署有关工作。

(2)、监督小组工作职责:

1、监督和检查全处厂务公开所涉及的公开事项、内容是否真实、全面,公开是否及时,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群众反映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组织职工代表对厂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和监督。

2、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根据实际情况,与公开工作小组协商一致后,确定公开方案,并予以监督、指导。

3、监督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分析情况,研究对策,安排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遇有重大情况随时开会研究。

4、负责对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并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3)、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在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文件起草、会议组织及日常协调工作。

2、深入基层,指导“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开展,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先进典型。

3、定期组织职工代表对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参与“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实施情况的考核,并对考核结果进行评价分析,并实行公开。

5、不断建立健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基础资料,负责工作的登记、催办、落实和信息的反馈交流。

八、工作要求

1、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是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基本要求,是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保证。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在这个问题上,统一思想,形成共识,认真负责地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实。

2、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贵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就是要不断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既要抓宣传、讲意义,又要抓落实、抓典型、持之以恒。制度化就是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作为搞好企业的一项重要内容,固定下来,形成制度。规范化就是逐步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内容、形式、程序、标准、时间和责任落实规范化。标准,把公开工作做深、做细,使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更加透明,职工更加满意。

3、“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切忌形式主义和一阵风。认真抓落实,力求取得更大的实效。公开的形式要灵活有效,因事制宜。公开的程序要体现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

第二部分:女工工作制度规定

一、加强女职工委员会的建设,建立健全基层女工组织,定期召开女工委员会会议。

二、全面提高女职工素质,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女工委员培训班。

三、认真总结女职工工作,每年“三八”期间召开女职工总结表彰会。

四、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为女职工说话办事,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要及时解决,并做好记录。

第三部分:文化体育工作制度规定

一、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增强职工的身体素质,为生产建设服务。

二、每年组织三次处以上规模的文体活动,活跃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三、每年为基层配备一次文体用品,定期组织指导基层开展小型多样的文体活动。

第四部分:劳动争议工作制度

参照劳部发[1993]301号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及工作规则执行

第五部分:劳动保护工作制度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贯彻全国总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保护职工的安全、健康,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积极向职工宣传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三、健全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体系,每年组织一次基层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培训班。

四、参与企业职工劳动保护及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参与企业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制定及对生产厂家的资质检查和质量监督。

五、健全有毒有害岗位职工档案,每年安排有毒有害岗位职工进行健康疗养。

第六部分:工会办公室管理制度

一、会议制度

1、会委员会及工会经审会会议制度

(1)、参加对象:全体工会委员会委员、经审委员。

(2)、会议时间:每半年召开一次,遇有重大情况随时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决定。

(3)、会议内容: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及工作安排;听取和审议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及预决算报告;审批立功集体及个人;其它需要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

(4)、每次会议必须指定专人认真做好原绐记录。

2、办公室会议制度

(1)、参加对象:全体办公室成员。

(2)、会议时间:每周召开一次,遇有重大情况临时组织召开。

(3)、会议内容:各岗汇报分析上周工作完成情况,安排布置下周工作任务,协调全处工会工作;及时总结发现工会工作先进典型,检查工作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各岗做到情况互通,重点工作相互配合。利用办公例会时间进行政治、业务学习。

(4)、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二、工作总结汇报制度

1、工会工作半年总结一次。

2、各个岗位工作做到半年一小结,全年工作有总结有安排。

3、做好重大工作项目及活动有专项总结,及时向领导和上级汇报。

[篇三:工会管理制度]

一、各部门管理制度。

公会各部门目前分为三个:接待部、外宣部、人事部、传媒部、音效部、影效部、活动部等,根据曦文后援公会不同发展阶段的不同要求开展不同方面的工作,辅助新粉丝进驻后援工会。

1、外宣部工作说明及人事安排。

工作说明:外宣部,即外交、宣传部,将两者合二为一,发展公会外部交流,与各类明星艺人论坛、贴吧以及yy公会建立良好合作关系;根据后援公会发展要求,采取各类手段,发部曦文资料,传播曦文信息,宣传曦文新作。

人事安排:设立外宣部部长1名,统领整个外宣部的工作;设立负责外交方面的副部长1名、专员4-5名;设立负责宣传工作的副部长1名、专员10名。

2、人事部工作说明及人事安排。

工作说明:人事部即行政人事部,其工作主要分为:人员考核与监督、、新人接待、人员考核是指公会内部各管理员的工作绩效考察、监督、出勤情况的综合考量,并及时向人事部部长反映;新人接待指的是在曦文后援论坛、qq群、和yy回答新人疑问、传达曦文信息等。

人事安排:人事部设部长1名,统领整个人事部工作;设负责考核监督的副部长1名、专员2名;设负责新人接待的副部长1名、专员5名。

3、传媒部、音效部、影效部说明以及人事安排

以上三个部门包括技术制作小组,利用视频、图片、音乐等多媒体形式全方位、立体化的制作出宣传曦文的作品。

人事安排:各个部门部长1名,负责设计各种宣传动画或者视频,专员10人,传媒部3人,负责下载曦文各种影视作品或者访谈加工。音效部3人,制作影效需要的各种特效音乐,包括收集。影效部4人。整理传媒部和音效部的资料制作成品。

4、活动部说明以及人事安排

活动组织是指定期或不定期的举办各类娱乐、文体活动和比赛,旨在活跃公会气氛,增强公会凝聚力和向心力

人事安排:设负责活动组织的副部长1名、专员2名

二、管理人员人事考核管理制度

曦文后援公会管理人员,包括专员应遵守以下人事考核管理制度,营造良好公会文化,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1、人事晋升流程

公会实行“能者上、庸者下”原则,即任何正式团员(西米)都可以申请担任公会管理职位。想担任公会管理职位,可以遵照论坛招聘管理人员流程申请:

2、人事撤免原则

对于已在职的各管理员,由人事部负责考核的副部长将各管理员名单备案,备案信息包括:网名、qq号码、电话,以便于随时联系。

人事考核的专员,应随时巡视各管理员的工作态度和出勤情况,出现以下情况者,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不同处罚:

a、违反公会规定,经劝告之后仍不知悔改、屡教屡犯者,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行政处罚;

b、无故谩骂、侮辱会员、滥用职权、不作为并且经过查证属实者,两次以上即撤消管理职位;

c、制造、传播、公布、执行分裂公会、破坏公会团结的言论、行为者,经发现一律开除永不复用;

3、人事管理制度

a、各管理员和部门负责人,应在做好自身工作的同时,积极发现和举荐优秀人才加入管理队伍;

b、为了给各管理员更加宽泛的开展工作的空间,公会不制定具体的约束性条例,但是各位管理员应做到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为广大团员(西米)起到一个良好的表率作用;

c、管理员、部门专员需要请假时,应第一时间向自己的直接上级请假;若直接上级不在,可在论坛行政人事版块发布请假贴,表明请假理由、请假时间段,工作交接情况,由人事部考核专员负责批复并备案。如果没有事先请假便无故消失7天以上者,第一次发现予以警告,第二次撤消职位。

d、各管理员应尽量的保持在线量和活跃度,积极的发现问题、思考问题、解决问题。遇到困难应第一时间向上汇报请求帮助。若发现不报、瞒报、漏报、误报的情况,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予以严重警告,第三次直接撤职除名;

e、人事部负责考核监督的副部长和专员,应经常在线巡视各管理员的工作状态和出勤率,发现不合理现象应在先了解真实情况的前提下予以纠正和劝导,若对方执意不听可直接向工会管理总部汇报;

三、公会yy管理制度

曦文后援公会统一使用yy做为官方语音交流工具,曦文后援公会唯一yy频道号码:90631207,其他频道均为虚假。

(一)、曦文后援公会yy频道总管理制度如下:

1、黄马按照要求和职业申请,给予红马考核一个月

2、二级、三级频道红马甲分别根据房间性质不同而设定;

3、各全频道红马甲,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发布私人全频道文字和声音广播。凡发现滥用红马甲权力者,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撤销红马甲;不得随意建立二级、三级频道,如果确实因为发展的需要建立下级子频道,请先向工会管理总部提出,经批准后再建立。不推荐以个人情侣名义建立情侣频道,对于公会其他会员有失公平原则;

4、yy比起其他单纯的文字交流工具更能拉近西米之间的感情,所以做为一名心智正常的、愿意与大家交流的会员,都应该到yy上注册并发言。只有不断的交流才会使人进步;

5、曦文后援公会yy不随意给vip,只有西米之家成员才能给予,其他一律发放嘉宾或临时嘉宾。

6、任何人严格禁止通过yy散布淫秽声音、文件等,经发现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罚。

(二)、公会yy频道管理员相关管理要求:

1、一切以西米团员为中心。因为他们才是公会的核心人物。请管理务必与会员和谐相处,团员若投诉管理我们将严格处置,严重者将以降级处置。

2、考核管理的必须有黄马做担保人,如果推荐上的黄马做有损公会名誉,等等有损公会的事件。就找推荐人负责。严重者与推荐人一起降级处罚,并写检讨。如果3天不上线不请假的黄马和红马工会管理总部有权利和义务收回马甲

3、黄马必须是从红马开始实习,如果没披过红马那必须接受至少1星期的红马考核

4、管理不允许随意改名,如要改名请上报到工会管理总部处。管理要做到爱西米之家,一切以曦文为核心的利益出发。爱会员。会员有提议的管理必须谦虚接受。并且改进。

5、各管理各尽其职既可。不允许干涉其他部门或游戏管理工作,如有事情请与各部门管理联系方可进行处理。处理不来在找工会管理总部

7、黄马,红马不能乱改动频道界面如有修改与工会管理总部打招呼。私自删频道严重者直接下马甲。

8、自己下黄马的管理如果还想在升职恢复到黄马必须进入该公会各管理的考核期,考核期暂定为2个星期,如果表现特别优秀的人员,将可以重新考核黄马。

9、黄马,红马,不许乱用权限去把成员调来调去的玩弄,管理不许乱用权限。

10、黄马必须每天固定2-4小时在线,处于对频道积分的想法。如达不到以上要求的管理请自动辞职。等能达到要求方可复职

11、如果有请假超过1个星期不上线的,[特殊情况除外,请假带上原因和理由,到工会管理总部]请假时间长的可以先自动请求下黄马,等时间稳定了在申请复职,不申请的工会管理总部3天后直接收回马甲在另行通知

12、不允许随便发全频语音广播。

13、下了会员的马甲不能给vip如有需要请到接待区找管理进行处理。

14、在公会做娱乐活动时黄马以及红马不能卡麦,如果有急事可以先打字,麦序上的人同意了方可说话,如果直接卡麦的,严重者下马甲,黄马以及红马不能随便乱骂人,

15、其他部门副部只给予红马。如要上黄马必须由部长做担保人与推荐人到工会管理总部处考核通过方可给予马甲,

16、以上要求如黄马,红马有犯错,接受批评。

四、公会qq群管理制度

西米之家工会开设的管理员qq群,只是用来作为yy所有管理员而用,并不做为公会主要的交流工具,q群只是起到一种辅助论坛辅助yy的作用。

1、曦文后援工会各个qq群内,常设管理员4名,分别为黄马、2名橙马,人事接待员;

2、公会所有管理员上任以后,必须加入管理群,(加群请表明身份,否则一律不加)可以以部门的名义建群,各个职能部门允许建立各自的部门群。

3、q群虽然不是主要的交流工具,但是既然加到q群里,就是来到一个公共场所,在公共场所请保持良好的个人修养和言谈习惯。随意辱骂他人、在群里发表病毒、木马、色情等违法信息的,发现一次警告,第二次直接请出群,不再允许加入;并开除yy管理员资格。

4、不管是在q群、yy、论坛、贴吧等的公共频道等公共场合散步、制造、传播各类小道消息、无中生有的言论等扰乱军心者,发现一次警告,第二次直接请出去;

5、粉丝团各yy管理员,在yy询问非曦文的话题,管理员有权不在qq群里回答任与曦文无关的问题,如果有关于曦文的提问,在qq群里或yy的提问,如果管理员知道的,应该以自己所了解的范围去回答,但不要超出合理化范围。

五、公会正式会员的权利与义务如下:

(一)、权利

1、依据规则参与团内组织的各类活动;

2、通过参与活动赢得曦文亲笔签名照等奖励物品;

3、在曦文后援论坛/yy/qq群/贴吧等交流场所发表合法合理言论;

4、可以向管理员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请求执行;

5、可以自荐或者推荐参与qq群管理yy管理,论坛管理,贴吧工作组等,并有权利监督每一位管理。

(二)、义务

1、经常关注西米之家论坛、贴吧和登录yy,积极参与团里活动;

2、自觉维护西米之家的良好氛围,揭发不良现象,抵制不良言论,举报不合格管理员;

4、宣传曦文电影或续集,传播曦文消息和动态的时候,在本身与别人观点互相冲突时,能够根据实际情况以大局为重。应该理智的去回击或者回复。

公会正式会员数量将严格控制,凡是在qq群里的。才可以领取vip。

[篇四:工会会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工会会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工会组织。

第三条工会会计是各级工会核算、反映、监督工会预算执行和经济活动的专业会计。工会依法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管理体系,与工会预算管理体制相适应。

第四条县级以上(含县级,下同)工会应当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县级以下工会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专职会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基层工会,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或者聘请兼职会计。

第五条各级工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完善岗位责任制度和内部稽核制度。县级以上工会应当组织指导和检查下级工会会计工作,负责制定有关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组织工会会计人员培训,不断提高政策、业务水平。

第六条工会应当对其自身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和报告。

第七条工会会计应当以工会的持续运行为前提。

第八条工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会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如半年度、季度和月度)。

第九条工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第十条工会会计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以权责发生制为补充。

第十一条工会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支出。其平衡公式为:资产=负债+净资产。

第十二条会计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十三条会计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第二章一般原则

第十四条工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工会宏观管理的要求,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满足本级工会加强财务管理的需要。

第十五条工会会计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工会财务状况、各项收支情况及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第十六条工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使用。

第十七条工会会计应当按照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前后各期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以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第十八条工会会计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对于重要的经济业务,应当单独反映。

第十九条工会应当及时进行会计处理和报告,不得提前或延后。

第二十条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实际成本计量。除另有规定外,一律不得自行调整账面价值。

第二十一条凡是指定用途的资金,应按规定的用途专款专用,并单独反映。

第三章资产

第二十二条资产是工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流动资产、投资和固定资产等。

第二十三条流动资产是指预计在一年内(含一年)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借出款、应收款项、库存物品等。

(一)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等。

货币资金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工会应当设置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库存现金的核算应当做到日清月结,其账面余额必须与库存数相符;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应当与银行对账单定期核对,如有不符,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工会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算成人民币金额记账。

(二)借出款是工会因开展工作或发展工运事业的需要而出借给其他工会或工会所属单位的款项。

工会应当对借出款严格管理,借出每笔款项时均需与借款单位签订书面文件,署明用途和还款期限,还款期限通常不应超过三年;对于逾期未还款的借出款,需在年度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原因。逾期三年以上、因借款单位原因尚未收回的借出款,报经批准认定确实无法收回或者报经批准认定不再要求借款单位还款的,应及时予以核销。

(三)应收款项包括应收上级经费、应收下级经费、其他应收款等。

应收上级经费是工会应收未收的上级工会应拨付(或划转)工会经费和补助。应收下级经费是本级工会应收下级工会的上缴经费。其他应收款是工会除应收上下级经费以外的其他应收及暂付款项。

应收款项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期末,工会应当分析各项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对于确实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应报经批准认定后及时予以核销。

(四)库存物品指工会取得的将在日常活动中耗用的材料、物品及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等。

库存物品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购入、有偿调入的库存物品以实际支付的价款记账。无偿调拨、接受捐赠的库存物品以其公允价值或者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费用)记账。

库存物品在发出(领用或出售等)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择一种方法确定发出库存物品的实际成本,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更。

工会应当定期对库存物品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全面盘点一次。对于盘盈、盘亏或报废、毁损的库存物品,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报经批准认定后及时进行处理。盘盈的库存物品按照其公允价值入账,并计入当期收入;盘亏的库存物品,将其账面余额计入当期支出。报废、毁损的库存物品,先扣除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责任人赔偿等,将净损失计入当期支出。

第二十四条投资是指工会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工会的相关规定,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投资按其流动性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按其性质分为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

(一)投资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以货币资金方式对外投资,以实际支付的款项记账。以实物资产方式对外投资,以评估确认或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记账。

(二)投资期内取得的利息、利润、红利等各项投资收益,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三)处置(出售)投资时,实际取得价款与投资账面余额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投资收益。

对于因被投资单位破产、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政府责令关闭等情况造成难以收回的未处置不良投资,报经批准认定后应当及时核销。

第二十五条固定资产是指工会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

(一)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为固定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使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按固定资产管理。

(二)固定资产在取得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

购入、有偿调入的固定资产,以实际支付的买价、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装卸费及相关税费等记账。

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必要支出记账。

无偿调入、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以其公允价值或者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费用)记账。

对固定资产进行改建、扩建,其净增值部分,应当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支出。

(三)处置(出售)固定资产时,冲减其账面余额并相应减少固定基金,处置中取得的变价收入扣除处置费用后的净收入(或损失)计入当期收入(或支出)。

(四)工会应当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每年至少全面盘点一次。对于盘盈、盘亏或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报经批准认定后及时进行处理。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其公允价值入账,并相应增加固定基金;盘亏的固定资产,冲减其账面余额并相应减少固定基金。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冲减其账面余额并相应减少固定基金,清理中取得的变价收入扣除清理费用后的净收入(或损失)计入当期收入(或支出)。

第四章负债

第二十六条负债是指工会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以资产偿付的债务。包括借入款、应付个人收入、应付款项等。

第二十七条借入款指工会借入的款项。

第二十八条应付个人收入包括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

(一)应付工资(离退休费)指应付未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工资及离退休费。其中,工资指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给在职人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以及经国务院或人事部、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津贴补贴等。离退休费指按国家统一规定发放给离退休人员的离休、退休费及经国务院或人事部、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津贴补贴。

(二)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指应付未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其中,地方(部门)津贴补贴指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出台的津贴补贴。

(三)应付其他个人收入指应付未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其他个人收入。其中,其他个人收入指按国家规定发给个人除上述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误餐费、夜餐费,出差人员伙食补助费、市内交通费,出国人员伙食费、公杂费、个人国外零用费,发放给个人的一次性奖励等。

第二十九条应付款项包括应付上级经费、应付下级经费、其他应付款。

(一)应付上级经费指本级工会按规定应上缴的工会经费及建会筹备金。

(二)应付下级经费指本级工会应付下级工会的各项补助以及应转拨下级工会的工会经费和建会筹备金。

(三)其他应付款指除应付上下级经费之外的其他应付及暂存款项。

第三十条各项负债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

第五章净资产

第三十一条净资产是指工会的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包括固定基金、在建工程占用资金、投资基金、专用基金、后备金、结余。

第三十二条固定基金指工会固定资产占用的基金。固定基金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

在建工程占用资金指工会在建工程完工前累计占用的资金。在建工程占用资金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记账,待工程完工后转入固定基金。

第三十三条投资基金指工会对外投资占用的基金。投资基金应当按照实际发生数额入账。

第三十四条专用基金指工会按规定依法提取和使用的有专门用途的基金。包括增收留成基金、财务专用基金、工会干部权益保障金。

提取专用基金时,按照实际提取金额计入当期支出;使用专用基金时,按照实际支出金额冲减专用基金余额;专用基金未使用的余额,可滚存下一年度使用。

第三十五条后备金指县级以上工会按规定依法提取的特殊情况下使用的储备金。

提取后备金时,按照实际提取金额冲减结余;使用后备金时,按照实际支出金额冲减后备金余额;后备金未使用的余额,可滚存下一年度使用。

第三十六条结余指工会各项收入与支出相抵后滚存的累计余额。

第六章收入

第三十七条收入是指工会根据<工会法>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开展业务活动所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收入按照来源分为会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政府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

(一)会费收入指工会会员依照规定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费。

(二)拨缴经费收入指基层单位行政拨缴、下级工会按规定上缴及上级工会按规定转拨的工会经费中归属于本级工会的经费及建会筹备金。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本级工会收到的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包括回拨补助、专项补助、超收补助、帮扶补助、送温暖补助、救灾补助、其他补助。

(四)政府补助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按照<工会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

(五)行政补助收入指工会取得的所在单位行政方面按照<工会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

(六)事业收入指独立核算的工会附属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

(七)投资收益指工会对外投资发生的损益。

(八)其他收入指工会除会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政府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投资收益之外的各项收入。

第三十八条各项收入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

第七章支出

第三十九条支出是指工会为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及损失。支出按照功能分为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行政支出、资本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事业支出、其他支出。

(一)职工活动支出指工会为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发生的支出。

(二)维权支出指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

(三)业务支出指工会培训工会干部、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

(四)行政支出指工会为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发生的各项日常支出。

(五)资本性支出指工会从事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而发生的实际支出。

(六)补助下级支出指工会为解决下级工会经费不足或根据有关规定给予下级工会的各类补助款项。

(七)事业支出指工会对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补助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支出。

(八)其他支出指各级工会除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行政支出、资本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事业支出以外的各项支出。

第四十条各项支出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入账。

第八章会计报表

第四十一条工会会计报表是反映各级工会财务状况、业务活动和预算执行结果的书面文件。工会会计报表是各级工会领导、上级工会及其他会计报表使用者了解情况,掌握政策,指导工作的重要资料。

第四十二条工会会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和附注。

(一)资产负债表,是反映工会某一会计期末全部资产、负债和净资产情况的报表。

(二)收入支出表,是反映工会某一会计期间全部收入、支出及结余情况的报表。

(三)附注。附注应分析说明工会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工会在筹集、分配、使用、管理经费过程中的成绩和问题,分析影响预算执行的原因,经费收支变动趋势,提出改进措施、意见和建议。

第四十三条工会会计报表分为年度会计报表和中期会计报表。以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期间(如半年度、季度和月度)编制的会计报表称为中期会计报表。年度会计报表是以整个会计年度为基础编制的会计报表。

第四十四条工会要负责对所属单位会计报表和下级工会报送的年报进行审核、核批和汇总工作,定期向本级工会领导和上级工会报告本级工会预算执行情况。

第四十五条会计报表要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做到数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会计报表必须经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审阅签章并加盖审查公章后上报。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工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应当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本制度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

[篇五:工会组织工作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工会法>、<劳动法>、<女职工权益保障法>及上级工会组织的工作部署。

二、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对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共产主义和社会公道、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

三、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切实加强职工参政议政的民主管理工作。

四、组织职工开展争先创优劳动竞赛,以公路建设为中心,开创两个文明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五、抓好工会委员的管理工作,做到组织健全,任务明确,办好“职工之家”。

六、协助行政办好职工集体福利,做好困难职工生活补助工作,参与调解劳动争议。

七、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维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合法权益,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参与安全检查和伤亡事故的处理。

八、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妇女的现象做斗争。针对女职工的特殊问题,女职工的保护工作。

九、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好工会财产。

十、开展丰富多彩的读书、演讲、参观、竞赛等文体活动,活跃职工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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