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公用经费指的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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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哪些
学校公用经费指的是哪些 第一篇

小学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哪些?

编辑日期:2011-4-7 作者/编辑:张成军 阅读次数:

1026 次 [关 闭]

答:中小学公用经费是指保证农村中小学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的开支。教师培训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

当阳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实施细则

当财教发[2007]81号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6]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学校公用经费指的是哪些】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农村中小学是指农村(含县镇)义务教育学校。

第三条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是指保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 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

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通讯、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屋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第四条 公用经费的资金来源包括:各级财政补助的免杂费资金、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寄宿学生住宿费、勤工俭学补助办公经费不足的部分等。

第五条 教师培训经费按照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等开支。

第六条 财政补助的免杂费资金和补助的公用经费不得用于发放教职工(寒暑假安排教职工护校除外)的津补贴(含班主任津贴)、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学校债务等方面的开支。

第七条 单独核算的校办企业、师生食堂的成本费用不得列入学校公用经费。

第八条 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与教学教研无关的外出考察等方面的开支。

第九条 公用经费中不得用于社会性募捐和扶助性活动的开支(对校内贫困学生资助开支除外)。

第十条 分配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依据上一个年度秋季教育事业年报中在校学生人数,按照统一规定的公用经费标准,年初一次性预算到学校,并适当向办学规模小、办学条件薄弱的学校倾斜,保证较小规模学校的基本需求。

第十一条 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日常维护等方面的开支,初中和小学分别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20%和15%。

第十二条 严格控制招待费。接待上级来客,应本着热情、节俭的原则安排食宿。乡镇内检查指导工作,确需进餐的,在学校食堂安排工作餐,不得远离学校到镇或城区就餐。

第十三条 加强交通差旅费的管理。下乡、出差或进城办事应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严格控制租车费用。

第十四条 各中小学校要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基本开支,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开支。 第十五条 各中小学校应当按照规定,制定本校公用经费内部管理办法,细化支出范围与标准,加强实物消耗核算,建立规范的经费、实物等管理程序,厉行节约,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第十六条 建立物品采购登记台账,建立健全物品验收、进

出库、保管、领用制度,明确责任,严格管理。

第十七条 学校购置仪器设备、教学办公用品及图书资料等,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应实行政府采购,资金由国库直接支付。

第十八条 公用经费支出严格实行校长负责制下的“一支笔”审批制度,经办人、验收人、保管人应按财务或资金管理规定履行相关手续。

第十九条 农村中小学要将公用经费使用情况定期在校内外公布,接受师生和群众监督。

第二十条 公用经费年度有结余时,结转下年使用。

第二十一条 严格管理,定期开展内部审计,自觉接受审计、监察和财政部门的监督。对不按规定使用公用经费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二条 本细则从2007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由市财政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学校公用经费管理
学校公用经费指的是哪些 第二篇

学校公用经费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全区学校公用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印发的《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支出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6]5号)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学校公用经费是指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在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电化教育、实验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第三条 学校公用经费来源包括:财政拨付的义务教育体育生均公用经费、免学杂费补助资金、事业性收费收入、其他收入等。

第四条 学校公用经费分配主要依据在校学生人数,兼顾不同规模学校运转的实际情况,适当向薄弱学校倾斜,保证较小规模学校和教学点的基本需求。

第五条 学校要按照“轻重缓急、统筹兼顾、综合预算”的原则安排使用公用经费,既要保证开展日常教育教学活动所需的基本支出,又要适当安排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所需的活动经费开支。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人员支出、基本建设和偿还债务。

培训费按年度综合预算公用经费总额的5%安排,用于教 — 1 —

师按照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各类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不准用于公款旅游、休假、疗养等与教学无关的支出。【学校公用经费指的是哪些】

教育装备购置费按不低于年度综合预算公用经费总额的15%安排,专项用于购置各类电教、教仪设备、图书、音乐、体育、美术、卫生、劳技、通用技术、计算机等设备。学校根据现行设备配置标准和实有设备情况制定年度配置计划分别报送区教仪站、区电教馆审核,交区教育体育局计财科备案。设备的采购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

公务接待费在年度综合预算公用经费总额的2%内安排,严禁铺张浪费。

除上述项目的支出外,其余资金应主要用于保障学校日常运转的办公、水电、交通、差旅、校舍维修、设备维护等支出,保障德育、文化体育、社会实践、实验实习等教育教学业务支出。

第六条 学校应当按照本实施细则,制定本校公用经费内部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开支范围与预算标准,于每年初根据公用经费生均拨款标准,结合学校组织的收入等情况,科学测算,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制定年度公用经费收支计划,报区教育体育局、区财政局审核备案并严格执行。

第七条 学校要充分发挥经费和设施设备的使用效益。— 2 —

要建立健全各项公用经费预算、使用、监督和报批管理制度。要建立健全消耗性物品购买、保管和领用制度。要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登记固定资产明细账、卡,建好台账,定期清理,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

第八条 学校要坚持民主理财、依法理财,重大事项实行集体决策制度;要建立公用经费使用情况“两公开,一监督”制度(即公开办理结果,公开办事程序,接受师生和群众的监督),各校每学期末在校内书面公示本学期公用经费使用情况。

第九条 区财政局、区教育体育局每年定期组织专项检查,对不按规定使用公用经费的,将依法追究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

【学校公用经费指的是哪些】

第十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全区各级各类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参照执行。

第十一条 本实施细则由区财政局、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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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管理
学校公用经费指的是哪些 第三篇

【学校公用经费指的是哪些】

学校公用经费支出管理

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标准定额核定工作、确保学校正常运转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教[2001]38号)及财政部颁发的《中小学财务制度》[1](财文字[1997]281号)中的相关规定,中小学校的公用经费是指:保证中小学校正常运转所需经费。

按照上述文件中的规定,中小学校公用经费的范围包括:学校维持正常运转所需开支的业务费、办公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和其他属于公用性质的费用等方面。 其中,业务费是指为开展教学活动所发生的各项业务费用,包括教学业务费、实验实习费、文体维持费、宣传费等;办公费是指为开展教学活动所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取暖费、公用差旅费、会议费、邮电费、机动车辆燃料费等(一般折分核算);设备购置费是指因教学和管理需要购置的仪器设备、文体设备、图书及其他设备;修缮费是指教学和管理用房屋、建筑物和各类设备维修所发生的人工、材料费用,以及不够基建立项的零星土建工程费用;其他费用是指上述费用以外的有关支出,包括按规定提取的工会费等。 人员经费和基建投资等方面的开支不包括在内。

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办公费)、教师培训、学生体检、实验实习(含教学计划内的社会实践活动)、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招待费、宣传费、邮电通讯、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及其他费用等。不得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房屋大修理支出,不得用于校舍建设、专项设备购置等形成固定资产的资本性项目等支出。【学校公用经费指的是哪些】

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包括生均公用经费以及义务教育经费等由财政下拨的各项资金。2012年度生均公用经费按初中每生每年约792元、小学约420元安排,要求学校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对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准确反映学校公用经费支出情况。

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中,教师培训费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安排,用于教师按照学校年度培训计划参加培训所需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资料费和住宿费等开支。

各中小学购置教学办公用品、仪器设备、专用材料等,要求每年安排10%的资金用于设施设备购置,要按照《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实行政府采购。并预算一定的资金进行教学设施设备的维修及保养。

按规定计提工会经费。

规范公用经费使用标准。教师培训费、差旅费、会议费以及房屋、建筑物、仪器设备等日常维修按照年初预算有计划使用,做到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公务接待费不得超过公用经费的2%。

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学校公用经费指的是哪些 第四篇

[篇一: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管好用好学校资金,充分发挥资金效益,更好地为教学为师生服务,特制定财务管理制度。

1、学校对预算内外资金支出做到事前有计划,量入而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审批一支笔。每一张原始单据要有“三人”(经办人、分管领导、主管财务领导)签字后方可报销。严禁白条入帐。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2、学校的财务人员必须坚持财务工作制度,坚持会计原则,履行会计义务。做到科目齐全,帐目清楚,明细分类,日清月结。财务人员要做好会计档案的管理。正确行使会计职权,不徇私情,拒收拒付乱收乱付的条据。

3、学校勤工俭学财务人员负责做好商店、食堂的核算记帐,把每天的商店、食堂的收入交到学校财务室,fǔ 部门规定、根据学校教育教学需要而零星收取的费用。

二、收费人员的规定

1、教育成本费、代收款项统一由财务部或由学校授权招生办收取,其他人员或部门未经授权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

2、学生零星款项(如校服、红领巾款)由生活教师(走读生由班主任)收取,并及时交到财务部。

3、学生的市外交通 费由校车长代为收取,电话磁卡费由总务处代为收取,统一交到财务部。

4、对于其他因工作需要确需由非财务部收取的费用,必须事先征得财务部的同意,并在其指导下才能收取,否则作违规处理。

5、其他费用的收取按财务部的相关规定办理。

三、收费金额的规定

1、成本费按学校规定收取,代收代支款项按家长选择的就读方式收取。

2、对于本花园的物业业主子女,须持集团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证明,按规定享受优惠。

3、教职员工的子女在本校入学,其成本费收费按学校规定办理,先到人事部办理预审手续,经校长批准同意后,按批准的金额收取。

4、其他费用的收取,按物价部门批准、由学校公示的价目表收取。

四、收费流程

(一)学费及代收费

1、老生:家长选择就读方式——>财务派发缴费通知——>家长缴费(现金/存折/银行转账)——>财务汇总学生就读方式统计表并报总务一份——>总务制作就读卡片——>学部、总务提供服务——>家长向学部重新申请选择就读方式——>财务计算补退费——>总务更改就读卡片——>学部/总务根据相应收费标准提供服务。

2、新生:家长选择就读方式——>招生办办理入学手续——>家长缴费(现金/存折/银行转账)——>总务制作就读卡片——>学部、总务根据相应收费标准提供服务——>家长向学部重新申请选择就读方式——>财务计算补退费——>总务更改就读卡片——>学部/总务根据相应收费标准提供服务。

(二)市外交通费校车长期统计学生乘车考勤——>校车管理员汇总——>校车长签字确认(电子表格发财务)——>财务审核汇总——>校车长定期收取车费并上交财务。

五、其他

1、财务部于每学期开学前按规定制定价目表,置于校内网,以供查阅。

2、财务部每学期定期(如一个月一次)提供学生就读方式明细表给学部,学部生活老师或班主任应认真进行核对,如有学生交费与服务不符的,应通知家长向学部办理转档手续。

3、学生临时休学的,学部应于三天内书面通知总务及财务,以便办理暂停服务手续,待最终确定结果后,再按规定办理正式手续,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学部相关负责人员承担。

4、校财务部将不定期对学生交费情况进行现场核对,将核对结果告知校办。校办应将核对情况作为当月绩效考核内容之一,如现场核对结果与实际情况有出入,将对直接责任人员(如生活老师、班主任、学部主任、德育主任等)给予100—500元的经济处罚,并直接从其当月绩效工资中扣除。

5、其他未述及的收费管理,参照现有相关规定办理。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15条支出是指学校为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16条学校的支出包括:

(一)主营业务成本:即学校开展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其内容包括与教学直接相关的教师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租赁费、折旧费、教研活动支出、教学资料支出和其他费用等。

(二)管理费用:包括教师以外的管理人员、工勤人员及其他人员的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业务费、设备购置费、租赁费、折旧费、修缮费、取暖费、物业费等。

(三)财务费用:包括利息支出、汇兑损失及相关手续费等。

(四)营业外支出: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如固定资产的盘亏等。

第17条学校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必须以不影响正常教学活动为前提。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并按照一定的比例合理分摊。

第18条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学年度初由校董事会批准的年度预算计划。超预算支出项目,报董事会批准后,由财务主任及财务副主任共同签字确认、由校长审批后方可执行。

第19条学校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第20条学校的费用支出管理制度。

第六章年度净收益及其分配

第21条年度净收益是指学校年度收入扣除办学成本后的余额。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弥补以前年度经营亏损,其余部分并入学校结余。

第22条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学校应当从年度净收益中,按不低于25%的比例提取学校发展资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按不低于5%的比例提取奖学助学基金,用于支付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开展勤工助学活动报酬及困难学生补助等;按不低于10%的比例提取风险保证金,用于学校发生意外事故和学校终止的善后处理。

本条各项资金提取累计未使用总额达到本年度预算支出总额的70%时,不再进行提取。

各项基金的使用须在年度预算内做专项预算并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剩余部分按国家相关规定,由校董事会决定其分配方案或其他用途。

第七章资产管理

第23条资产是指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24条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25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应收及暂会款项、借款、存款等。存款是指学校在开展教学及其他活动过程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燃料、消耗物资和低值易耗品等。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从企业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对应收及暂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确定无法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项,要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经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对存货应当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存货的盘盈、盘亏应及时进行调整。

第26条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学校的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年限如下:

一、房屋和建筑物,折旧年限为20年;

二、专用设备、交通工具和陈列品,折旧年限为10年;

三、一般设备、图书和其他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5年。

上述固定资产折旧年限的规定,可根据国家相关财务制度进行调整。

第27条学校固定资产的报废和转让,一般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核销。大型、精密、贵重的设备、仪器报废和转让,应当经过有关部门鉴定,报校董事会批准。

第28条学校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对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应当按规定的程序及时处理。

第29条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及其他财产权利。学校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

第八章负债管理

第30条负债是指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还的债务。

第31条学校的负债包括借入款、应付及暂存款、代管款项等。代管款项是指学校接受委托代为管理的种类款项,该类款项的管理原则为按实收取、按实支付、多退少补,不能有结余。

第32条学校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九章财务清算

第33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或校董事会决议等,学校发生划转撤并时,应当进行财务清算。

第34条学校财务清算,应当成立财务清算机构,在业务主管部门、校董事会或其授权机构的监督指导下,对学校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第35条学校的财务清算结束后,经业务主管部门、校董事会或其授权机构的审核批准后,分别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章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36条财务报告是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学校应当定期向各有关主管部门、校董事会及其他有关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第37条学校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情况表、现金流量表、有关附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学校收入及支出、年度净收益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38条学校的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应当按照业务主管部门及校董事会的规定和要求,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的需要,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财务分析的内容包括学校预算执行、资产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财务管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财务分析指标包括预算收支完成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分别占总支出的比率、资产负债率、学生人均支出增减率等。学校可以根据本校特点及不同时期的实际情况增加财务分析指标。

第十一章会计档案管理及其他

第39条会计档案管理会计档案是学校经营活动过程中形成的财务会计资料、文件等。

一、会计档案的内容,主要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报告、查账报告、验资报告、财务管理制度、会计制度、学校章程、合同、协议、权利证书、缴费名册等。

二、会计档案的整理与装订会计档案在归档之前应分类整理、装订,会计档案封面的内容应填写齐全,相关人员签字盖章确认。

三、会计档案保管1、学校财务部应指定专人妥善保管好学校会计档案;2、对于会计档案的归档必须制作归档清册,相关保管人员、经手人员、借阅人员必须在清册上签字,以明确责任;四、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1、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为15年;2、银行对账单及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为15年;3、会计账簿为15年;4、会计报表及会计报告类为15年;5、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为25年;6、年度决算会计报表为永久保存;7、会计档案归档清册为25年;8、合同、章程、协议、验资报告、权利证照、许可证、缴费名册保管期为公司存续期。

第40条财务人员工作移交制度财务人员工作移交,是指财务工作人员岗位变动(辞职、离职、调岗)时,为保持财务工作的连续性,对某一财务岗位进行交接的一项工作。

一、须办理财务工作移交的事项1、经管人员岗位变动,如内部调动、换岗等;2、经管人员辞职、离岗等;3、经管人员临时离岗(3个月以上)。

二、移交人员的职责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完成填制;2、尚未登记会计账目的,应当完成登记,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3、整理好自己所管理的有关资料,并就未了事项写出书面资料交与接交人;4、将自己所经管的现金、支票、发票、物资、材料、证件、印章等编制清单,逐项清点;5、对自己所经管的工作详细地向接交人员交待清楚,直到接交人员能够完全延续移交人的工作为止。

三、接交人的职责

1、对接手的物资、资料、证件清单逐项清点,如有疑问,应向移交人询问;

2、对自己所接手的工作,应详细向移交人询问清楚,直到能够将所接管的工作延续性地开展为止;3、涉及到债权债务的,应当逐项核实清楚,防止坏账、呆账的出现。

四、监交人的职责1、协调解决交接双方争议,不能解决的应上报处理;2、通过交接工作,检验财务工作,检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方法,以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五、交接责任1、监交人应对交接过程中出现的争议予以及时解决或上报解决,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监交人负责;2、移交人对移交前所经管的工作承担责任,接交人对接管后的工作承担责任;3、由移交人没有向接交人交待的事项引起的后果,由移交人负责;4、对移交时急需处理的事项,接交人应当及时处理,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接交人负责;六、移交工作的监交人员1、会计、出纳人员的工作移交,由财务主任监交;2、财务主任的工作移交,由上级领导指定授权人监交。

第十二章附则

第41条本制度由学校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42条本制度自2010年3月1日起施行。此前的学校财务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篇四: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中小学校的财务管理,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国发[2005]43号)文件精神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校财务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初中、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普通小学、特殊教育学校,高级中学等也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度;坚持量入为出,勤俭办学;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

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实行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预算外资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活动进行核算和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按照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要求,以中小学经费实行“校财局管”的管理办法,并由县级财政、教育行政部门及农村中小学共同组织实施。

县级财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按有关政策和要求,组织预算编制工作,按规定程序和时间下达预算控制数和批复农村中小学预算;按批准的农村中小学年度预算和用款计划,及时拨付资金。每年新学期开学前,要按国库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的办法,保证农村中小学运转资金及时到位;对农村中小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使用效果进行考核;定期向县级人民政府报告农村中小学预算执行情况;定期向上级财政部门报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情况。

县级教育部门的主要职责:在编制好本级教育行政部门预算和执行部门预算的前提下,组织、指导农村中小学校编制本单位年度预算草案,汇总报送同级财政部门;根据县级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和预算批复,向各农村中小学下达预算控制数和年度预算;汇总审核农村中小学校用款计划,及时向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加强教育经费的管理和监督,对农村中小学校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内部审计;定期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情况。

农村中小学校的主要职责: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在校长的领导下,组织学校教务、总务、财务和教师代表研究、确定预算建设草案,报各乡镇中心学校汇总,各中心学校在规定的时间报送县教育局;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按批准的年度预算向县教育局申报用款计划,按要求定期报送预算执行情况报表。

第六条

按照财政“四项改革”的要求,中小学校的财务严格实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管理。建立健全中小学校预算编制制度,各项收入统一编入县级财政预算,并由县级财政部门按照财政国库管理体制的规定办理资金支付。

第七条

以乡镇中心学校为单位分别设立中小学财务核算点,以学校(教学点)为基本核算单位,分别按政策规定的标准,核算中小学经费,各中学和村小(教学点)实行报帐制,但学校的资金所有权、使用权、财务自主权不变。中小学校的账户按照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管理的规定,在本地金融机构开设零余额账户,核算学校的财务收支,账户的管理按照国库集中收付管理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

各乡镇中心学校的财务核算点要有专门人员担任会计、出纳工作一般乡镇2-3人,大乡镇3-4人。各中学和各小学只设立报帐员,财务核算点分别为各中小学校设立帐本。中学财务核算点的会计负责为有关中学代理记帐,小学财务核算点的会计负责为各小学代理记帐,并办理学校的会计核算、资金收付、会计报表、档案管理等财会业务。学校可成立教职工选举推荐产生的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对学校每月收支汇总表进行初审,校长终审。学校对会计原始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第九条从事财务工作的人员必须由具备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学校财务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得随意撤换和调动。

第三章预算管理

第十条按照财政“四项”改革的要求,中小学校必须编制完全的部门预算,将学校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统一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第十一条预算编制原则

预算编制应正确体现和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政策、方针和规章制度,严格执行<预算法>、<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保证重点,公开透明”的原则,不得编赤字预算。

第十二条预算编制

中小学校预算主要包括收入预算、支出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收入预算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和其他收入;支出预算主要包括基本支出(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支出)和项目支出等。

中小学校预算编制时应将预算内、外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统筹考虑。本着量入为出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支出,重点保证教职工工资、公用经费、校舍维修改造、资助贫困生等支出。

第十三条预算执行

各中小学校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应视资金的用途,采取网上申请或手工填写<中小学校用款计划表>,向教育财务部门提出用款计划,教育局财务部门对各学校的用款计划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根据教育财务部门分校汇总表对各学校所需资金进行直接支付或授权支付。

第十四条预算调整

中小学的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予调整,但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或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因素,直接影响到中小学正常教育教学活动时,可由中小学校提出预算调整申请。预算调整的申请应包括调整的事项和原因、调整的必要性、调整的金额等。预算调整必须符合法定程序。

中小学校的预算支出应当按照预算科目执行,即按申请(指定)的用途使用资金。不同预算科目之间的预算资金需要调整使用的,必须报县财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十五条

中小学校依法从各渠道取得的收入必须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不得隐瞒、截留、坐支、挪用,不得公款私存,谋取私利。取得收入时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票据,并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纳入财政专户储存。

第十六条中小学校的收入主要有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其它收入等。

中小学校代收的课本费、作业本费等不属于学校收入,但必须纳入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储存,在学校财务部门通过往来账户核算,代收费收入应与学生结算,多退少补。

第五章支出管理

第十七条

中小学校的各项支出,必须按国家和当地的统一开支范围和定额标准执行。严格区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项目经费的使用,保证专款专用。中央和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不得挪作它用,中央和省补助的中小学校公用经费不得用于偿还各类非债务。

第十八条

中小学校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支出、项目支出、勤工俭学支出、拨出经费、上缴上级支出、结转自筹基建支出等。

人员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和其他人员支出等。

对个人家庭的补助支出主要包括离退休费、退职费、抚恤和生活补助费、医疗费、住房补贴、助学金和其他补助支出等几项。

公用支出是指维持学校正常运转和满足基本办学需要而形成的支出,包括日常公用支出和专项公用支出。日常公用支出主要有: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劳务费、租赁费、零星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工会经费、其它日常支出等;专项公用支出主要有: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图书资料购置费、其他专项支出等。

[篇五:学校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濠江区教育系统单位财务内控制度>、<濠江区教育系统会计工作职责>和<濠江区教育系统出纳工作职责>以及其他有关财经法规与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校办学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财务和会计行为;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厉行节约,杜绝奢侈浪费;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三条:财务管理的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并对预算执行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科学配置学校资源,努力节约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管理,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规范校内经济秩序;如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对学校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监督。

第二章财务组织管理制度

第一节财务管理体制

第一条:校长对本校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及完整性负领导责任。

第二条:本校财务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以及财政、审计、纪检、监察、税务、物价等部门的领导、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

第二节校长对财会工作的领导职责

第一条:贯彻党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遵守各项财会法规和财经纪律。

第二条:对财会人员进行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定期进行专业业务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提高理财水平。

第三条:领导财会人员建立健全本校财务规章制度,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对学校重点经济活动制定财务控制和监督办法。

第四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根据学校班子集体决定,对学校的重大经济事项作出决策,审阅学校各类报表,对财务管理提出指导性意见。

第三节会计工作职责

第一条:贯彻执行<会计法>、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及财务部门的各项财务政策、法规和制度。

第二条:负责工会财务、帐目等会计档案的监督、使用、管理工作。

第三条:做好工会年度经费的预算、决算工作。

第四条:根据各项财务制度的规定,严格审核预算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第五条: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做好清帐、记帐、报帐工作,全面、准确、完整、真实地反映会计资料,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会计信息。

第四节出纳员工作职责

第一条:在主管校长和主管主任的领导下,从事学校资金的收付、管理工作。

第二条:认真学习,应具有较高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和心理素质;应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育人意识、主人翁意识和合作意识。坚持原则,顾全大局,爱岗敬业。

第三条:认真学习、掌握并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及学校的财务工作制度。遵守财经纪律。

第四条:根据有关制度规定,及时认真做好经费、存款及其它各项费用的现金和转账的收付工作。对违犯政策、纪律、制度的一切收付有权并应坚决予以抵制。

第五条:在办理各项收付工作时,要防止一切可能发生的差错。如有差错,及时汇报查明原因,并根据会计制度予以纠正。

第六条:根据每天发生的收付凭证,分别现金和转账,及时按科目记好现金收付账,银行存款账,核对现金库存和银行存款金额。做好现金收付日结单,月终做好结账工作。

第七条:按照现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实施办法,做好现金管理工作。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不得以白条抵库,不得保留账外公款。

第八条:认真管好各项单据凭证,印章和钥匙,严守各项数字机密。

第三章基础管理制度

第一节财务处理程序

第一条:所有财务处理必须按照规定的步骤和方法进行。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中小学财务制度>及财政局规定设置和使用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根据会计制度的规定和业务管理的实际需要设置明细科目和辅助账。

第二条:办理任何一项经济业务,必须按规定取得或填制原始凭证。经办人应及时检查原始凭证是否合法有效,内容是否齐全,印章是否完整、齐全和清晰,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物品申购单和验收手续是否齐全,原始凭证是否真实、有效及财务负责人是否同意报销等。出纳会计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第三条:财务处理程序是:(1)根据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2)根据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登记各种明细分类账;(3)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总分类账;(4)月末,将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各类明细分类账的余额与总分类账有关账户余额核对,同时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核对。

第二节财务监督制度

第一条:财务监督的依据:(1)国家的方针、政策。(2)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各类财政、财务制度和其他财经制度。(3)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根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或补充规定。(4)学校内部财会管理制度及内部各种经济、业务计划等。

第二条:财务监督的对象:本单位资金活动情况。财务监督的内容:(1)预算编制的真实性、科学性、合理性,预算执行的进度与计划是否适应、是否及时合理地调整。(2)各种收入的计划性、合规性是否有增加的潜力、是否及时入账、是否全额纳入预算管理。(3)各种开支是否符合标准、是否按计划与预算开支、是否履行审核和批报手续。(4)货币资金、往来款项、存货、固定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存货、固定资产的领用、购建盘点情况。(5)负债的规模,各种应缴款项有无及时、足额解缴,债务是否及时结清,债务是否在可控范围内。(6)国有资产是否流失,专用基金是否专款专用,结余资金的分配情况。(7)有无乱发奖金福利、挥霍浪费、贪污盗窃等问题。(8)其他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

第三条:财务监督工作由校长室、总务处及相关人员按照各自的分工,各司其职。组长由学校校长担任,小组成员由教代会推选。对本单位所有经济活动进行审计监督。

第四条:财务监督人员有权监管学校财经法律、法规、财务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有权监管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有权监管资金收付的合法性、真实性和财务资料的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对于监管检查出的问题及违法违纪行为,监督人员有权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向单位领导人反映。

第三节内部牵制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内部的财务管理,保证财产物资的安全可靠,保证会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证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财务管理必须实行内部牵制。内部牵制的基本要求是:任何财务、会计事项的处理,必须经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员或部门参与的各种会计处理程序规定和实物控制措施。每项经济业务处理,都要使下级受上级的监督,上级受下级的制约,促进上下级均忠于职守。

第二条:财务工作按照机构分设,职务分离,钱、账、物分管的原则进行管理。每一项业务的各种经办人员相互牵制,相互制约。出纳、记账、审批和财务保管岗位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出纳人员不得兼任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财物保管工作和会计档案管理工作;审批出入库手续的人员不得担任采购员和保管员的工作;资产核算与资产保管岗位分离;物资采购与物资保管、物资核算岗位分离;报账人员与内审人员岗位分离。

第三条:重大经济业务事项的决策人员要与执行岗位相分离,并对执行情况和执行结果进行监督。任何一项经济业务的办理必须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或人员分工办理。经办人员之间相互牵制,相互制约、相互监督。重大经济事项必须校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第四节财务审批制度

第一条:学校财务收支审批分为审核和批报。审核由财务室负责人负责;批报由学校校长担任,实行“一支笔”批报。审核和批报两项工作不得兼任。

第二条:学校每一笔经济业务发生后,经办人首先要办理经办人、证明人、验收人等签名手续,然后把和经济业务相关的所有凭证如物品申购单、入库单、工程决算书、购物清单等原始资料附在原始凭证后报审核人审核,最后由学校校长批报。

第三条:学校重大购置、维修和活动费用需报校长室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并报请教育局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第四条:审核和批报人员应严格执行各类收支审批手续,财会人员严格把关。审核和批报人员对违反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的收支承担责任,财会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第五节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第一条:原始记录的基本内容包括:1、原始记录名称;2、填制日期;3、填制单位或填制人姓名;4、原始记录编号;5、经济业务内容;6、数量、单价和金额或其他计量单位;7、经bàn zhèng明、验收和审批人的签章等。

第二条:原始记录的格式按财政部门具体管理和核算的要求执行。各种原始记录要由业务部门和总务部门进行认真审核,重点是真实性、准确性、规范性和合法性。

第三条:原始记录的填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填写的内容和数字必须真实可靠,反映的经济业务符合实际情况。2、各种内容要按规定的格式填写齐全,不得遗漏,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盖章;经办人员必须认真审查,签字盖章,做到手续齐备。3、文字简明扼要,数字清楚,易于辨认,阿拉伯数字要逐个写清楚,不得连写,在金额数字前面应填写人民币符号,属于套写的凭证一定要写透。4、各种凭证必须连续编号,以便检查。在发生错误作废时,应加盖“作废”戳记,并将作废单据全部保存备查,不得撕毁。5、不得涂改、刮擦、挖补,填写错误需要更正时,应加盖经办人印章。6、原始记录要及时填写,按规定程序进行传递。7、原始记录记载后按财务管理规定科学保存,不得遗失。

第六节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条:库存现金的存放不得超过核定的限额,超过限额部分,当日必须及时送存银行。调整库存现金限额需由总务处提出申请,报主管校长批准后,由开户银行核定。

第二条:收取大额现金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三条:不得保留账外公款,不得用转账凭证、编造用途或利用账户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更不得将学校的现金收入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

第四条:从银行支取现金,出纳员应在支票上写明用途,现金收入必须当日送存银行,不得将当天收取的现金直接用于支付,即“坐支”现金;不得用不符合规定的“白条”抵充库存现金。

第五条:出纳人员每天必须按照现金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序时登记现金日记账,每日终了,将库存现金的实存数和日记账上的结存数核对,保证账实相符,如有差错,即时查明原因。

第四章收入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校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资金。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条:收入管理的要求:1、必须按规定的渠道、标准取得收入,不得违反规定通过非正常渠道组织收入。2、各项收入应按规定管理,对拨入经费要按国家预算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对行政性收费按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执行,实行财政专户管理,接受财政监督。3、各项收入必须统一纳入财务处核算,不得设立“小金库”或账外账;各项收入要统筹考虑,综合安排,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效益。4、根据收入类别,合理设置明细账,并及时、准确地记账,防止收入流失,提高核算的准确性度。

第三条: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1、学校收取的资金,统一按规定上缴财政专户,再根据财政部门的核定,从财政专户拨回。2、调整收费标准和范围,必须按规定程序报经有关部门批准。3、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范围收取费用,凭<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并实行收费公示制,严禁乱收费。

第四条:其他收入纳入学校预算统筹安排使用,作为财政拨款的补充。但取得其他收入须符合国家政策规定,不得违法取得。按照预算管理要求,对其他收入如实填报,不得瞒报、不报或虚报。

第五章支出管理制度

第一条:支出是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经常性支出、专项支出和自筹基本建设支出。

第二条:支出管理的任务是:维护本校的正常运转;保证学校基本工作任务的完成;节约使用各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三条:支出管理的要求是:严格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适度从紧、实行保障与控制并重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项支出管理制度,增强支出管理的科学性,积极采取措施,强化支出管理;深化支出改革,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完善和执行重大支出项目的审批程序。对金额较大或专项支出项目的立项、审批等决策性工作,要建立和完善审批制度,严格审批程序。要严格按照主管部门制定的基本建设投资、固定资产管理、大宗物资采购的规定执行。学校的重大支出应由校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并列入学校预算和财务计划予以实施,防止造成无计划开支和损失浪费。对需要报有关部门批准的,要履行报批手续。

第五条: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开支范围和标准,不得自行扩大开支范围和提高开支标准。用于职工待遇方面的支出,必须严格执行人事、劳动、财政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个人福利待遇政策。未经有权部门批准的开支范围和标准,包括用于个人的福利待遇支出,一律不得执行。对违反财经纪律和不合理的开支一律不得支付。

第六条:支出管理要重点保证人员经费和学校正常运转所必须的开支,对批准的人员经费支出和维持学校基本运转的公用经费支出要予以落实。在执行过程中,努力保证国家规定所必需的人员经费支出,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和完成基本工作所必需的公用经费支出。

第七条:坚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采取有效措施,对薄弱环节加强管理,加大控制力度,杜绝花钱大手大脚、铺张浪费的行为。尤其是要对节约潜力大、管理薄弱的支出项目实行重点管理和控制,分别制定管理办法,从严控制这些支出的过快增长。必要时可根据情况适当运用经济手段来管理与个人利益有关的支出。

第八条:专项资金要专项审批,对于其支出要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定期报送使用情况,同时建立专项资金包干负责制,落实到人。专项工程完工后,要进行专项验收,验收内容包括是否专款专用,有无损失浪费、资金积压等情况,专项资金的使用效果如何,是否达到预期的目标。

第六章附则

第一条:本制度自修订之日起实施,学校原有相关制度与本制度不符的,按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校各项经济活动。本制度由校长室负责解释,学校上级财务单位监督执行。

第三条:本制度与上级新出台的政策和规定不相符的,则按新政策和规定执行。

第四条:本制度视国家有关财务制度更新和实际执行情况而定期修订。

学校后勤工作计划
学校公用经费指的是哪些 第五篇

[篇一:学校后勤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遵循学校总体工作思路,通过建设和加强后勤管理制度,挖掘后勤工作潜力,调动后勤工作的积极性,建立良好的后勤管理秩序。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育人”的思想,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技能,保证服务质量,规范后勤管理,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后勤保障。

二、重点工作:

1、落实岗位责任制。

2、加大校产管理力度,不断完善校产管理制度。学校后勤工作计划

3、加强经费使用的管理,加大对财务收支、基建维修、大宗教育用品采购等方面的科学管理,提倡艰苦创业,厉行节约。

4、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大小,做好采购审批制度及物品的验收归库工作。

8、切实加强各功能教室、活动室的管理,充分发挥各功能教室、活动室的作用。严格执行专用室的保管责任制和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

四、抓好重点工作

1、重点抓好学校安全工作。

(1)经常检查场地、设施和各处室中的电器、线路、装置、设备,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隐患,切实做好防水、防盗、防触电及防其它意外事故的工作。

(2)认真负责地做好各项后勤常规管理工作。

2、重点抓好校舍、校产及财务管理工作。

(1)进一步完善学校校产管理制度,增强师生对校产的爱护意识。完善校产维修报修制度,由相关人员将报修单送到后勤处,以便及时安排;维修完毕,由报修人负责验收签字。

(2)加强对校产校具的管理,提高对各类设备的使用效率,做到妥善保管,合理使用,正常维护,每期期初要对校产校具、设备、图书进行清点登记,责任到人。

(3)严格校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充分发挥教学器材和现代教学设备的作用,严禁乱拿、乱用、乱丢、乱放等不负责任的行为。

(4)完善财务制度,经费的领取,支付等工作,应按程序进行,严格财务审查和复核;实行会计报账制度,用款人办理报销必须持有有效凭据,杜绝过期或伪发票入账。严控审批范围,严格履行开支单据与物品入库签字手续。实行现金购物,不计帐。

(5)实行民主理财。学校的财经收支情况,定期向教职工公示,做到财务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每向学校汇报一次收支情况。

(6)加强用电用水和日常检修管理,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努力为学校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分钱。

五、具体安排

二月份:1、做好开学初的常规工作。a、分发新书;b、分发各类布置教室物品

2、各室公共财产登记。

3、发放教师基本办公用品。

4、调整部分教室的课桌椅。

5、协助学校做好开学迎接检查工作。

三月份:1、做好校园绿化工作。

2、做好财务季度报表工作。

四月份:1、协助学校做好教师考核工作。

2、做好后勤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

五月份:1、安排“五一”假值班。

2、搞好大扫除,完成好疾病预防消毒工作。

3、完成固定资产的盘点、报表工作。

六月份:1、做好全体师生的防暑降温工作,给师生提供最佳服务。

2、拟定暑假维修事项。

3、安排教职工假期值班。

七月份:1、做好后勤工作总结。

2、财产验收(各班、各室)。

3、档案整理。

九月份:

1.做好开学准备工作。落实各类财物的采购工作。

2.制定后勤计划。

3.搞好校园垃圾清运工作。

十月份:

1做好全校安全检查工作。

2。做好秋季运动会的准备工作

十一月份:

1、搞好大扫除,完成好疾病预防消毒工作。

2、做好校园绿化工作。

3、做好全校安全检查工作。

十二月份:

1、做好全校安全检查工作。

2、拟定寒假维修事项。

3、档案整理。

[篇三:学校后勤部20xx年工作计划]

为了保证学生的安全,为学生塑造更好的学习环境,现制定2013年后勤工作计划,计划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学校办学思想,坚持“以人为本、服务教育”的后勤工作原则,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技能,保证服务质量,规范后勤管理,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提供有力的后勤保障。

二、工作重点:

1、搞好后勤服务、保障优质高效;

2、加强资财管理、积极增收节支;

3、抓好安全工作、力创“平安校园”。

4、完成环境设计,力争启动改善工程。

三、工作措施

(一)后勤工作

1、梳理后勤部门各项制度,并结合学校工作实际进行完善,力争后勤管理科学化。

2、加强水电线路的检查、维护。落实线路整改的资金预算。对师生提出节水、节电、节约办公用品的倡议。

3、加强树木养护管理。今年的重点是做好白蚁灭杀工作,对苗圃里裸露土地补种绿化植物,做好花卉培植工作,(预想为购买一批四季开放的花卉种子,由花工进行种植养护,完成校门口、幼儿园对面花坛、教学楼外侧及厕所旁苗圃的花卉美化。努力构建一个四季鲜花盛开,诗意盎然的校园。具体方案等学校讨论后再定)。

4、加强教学设施的维修与更新,做到维修经费预算化。本学期将根据去年制定的基建财政预算,进行教学楼屋顶防水工程维修,完成多功能厅采购项目的资金划账及大操场音响设备的添置、及班班通工程。

5、做好学校日常保障工作,提升服务质量。理念:“品位”“高效”“奉献”。每学期都要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来访的客人比较多,后勤除了作好保障工作以外,要提高服务的品位。为保障学校正常的

运作,要处理好常规工作。如设施的维护、物品的管理、建设良好的学习、工作环境和美好校园的创建,突发事件的处理等等。学校重大活动对会场的安排、临时任务做到及时求品位。

(二)校产、财物管理工作

1、进一步梳理完善校舍、校产、校具管理制度。

2、抓好固定资产管理,提高使用效益。建立好校产固定资产总帐和明细帐、充分用好现有教学设备。运用校产管理软件做好固定资产的增减管理,做好校产登记、保管、申领、维修、报废、转让等各环节工作,增强教师和学生爱护公物的意识。

3、严格执行请购、审批、验收、入库、报销、领用制度。逐步添制教学仪器等设备,供教育教学使用,所添置的办公用品及教学仪器等设备先有年级组长申报,校长室审批、然后采购有年级组长签名领取。对耐用物品实行以旧换新制度。(耐用物品指:剪刀、计算器、美工刀、多余作业本等)。

4、抓好课桌椅的管理,将课桌椅维护纳入教师绩效考核管理中,开学初与师生签订课桌椅使用维护协议,抓好班级课桌椅的使用维护,后勤部门每月对课桌椅进行一次检查。做好闲置校产的登记照册,

5、做好闲置校舍及校产的开发利用,尽力发挥其经济效益,为学校增收创收。

6、加强办公室、功能室及重要财产的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做好安全保卫、财产管及清洁卫生工作,

7、严格财务管理,创建节俭校园。原则:“严谨”、“规范”、“节俭”。

8、严格执行教育局物价局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开学初做好收费备案工作、收费公示工作,学期结束做好结算清单,相关作业本费用定期进行结算,严格执行多退少不补政策。

(三)安全保卫工作

1、进一步梳理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按时参加各级安全工作会议,及时向学校领导及师生汇报,传达会议精神,加强安全工作信息沟通,加大安全工作的宣传力度,安全教育与学校整体工作紧密配合。

3、加强岗位安全责任制,重点部位安全警示语及安全责任制上墙,每学年与教师签定“安全责任书”。每学期组织教师学习各项安全常规制度。

4、加强隐患排查,建立各类安全台帐。对学校安全隐患及各类设备、用火、用电、饮食等进行定期、不定期安全检查,并积极落实整改。做好隐患排查台帐、校舍财产检查台帐、班级安全台帐、甲流防控台帐。做到台账资料完整化、规范化。

5、严格学校值班制度,加强校园与周边的安全防范,保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6、加强平安校园工作,做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放学路队及学校门卫的管理,把好放学路队关、出入校门关。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争创“平安校园”。措施:“预防”“坚持”“排查”。

(1)、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网络的建设和制定活动应急预案。

(2)、加强门卫的管理。具体措施:落实来访登记制度,加强学校保卫工作,做到不离岗、不离职、多盘问,多汇报。发现不良现象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关措施予以制止。

(3)、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及学校设施设备安全。措施:每学期开展1~2次安全逃生演练,平时对师生加强防火、防盗、防电教育,日常做到每天检查,排除隐患。消除电线线路、电器、辅助设施、校舍设施、体育器械的安全隐患,及时检查排查。坚持每月向教育局进行安全月报。

(5)、加强假日安全。措施:落实节假日值班护校制度,做到每天都有值班人员,每个假期的值班护校工作,人防和技防相结合。

(6)、加强学生大型集会及活动安全。措施:大型集会及活动须制定周密科学的活动方案及应急预案,各环节安排周密,责任到人,安排有序。

(7)、加强校区里租赁单位的安全监管,多巡查、多督促、多指导租赁单位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篇四:学校后勤工作计划]

一、学校后勤工作的基本指导思想:

学校后勤工作是学校管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在学校工作中举足轻重。科学管理学校后勤工作有着重要意义。首先,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在当地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与指导下,按照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以后勤工作管理也要与时俱进为宗旨,在后勤管理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按照依法治教的原则,认真加强政治理论和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明确学校后勤管理工作的内涵,更加深入地了解学校后勤工作的任务和特点,努力探索和掌握后勤工作在学校工作中的规律性、计划性、超前性、预测性、全面性、政策性、原则性、适应性,真正落实好后勤工作在学校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

其次是强化后勤服务意识,真正树立为教学第一线服好务的思想,努力为学校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提供后勤保障。

二、学校后勤工作管理目标:

1、财务管理;2、校产管理;3、安全管理;4、办学条件改善;5、教书育人中的“服务育人”管理;6、其他。

三、具体工作

(一)财务管理

1、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工作管理,坚决遏制乱收费。

2、进一步加强财务、工资管理,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各校廉政理财,节支增效。

3、搞好每年度经费预决算工作,在编制经费预算过程中,明确指导思想,注意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原则;执行过程中,注意计划开支,确保第一线的急需,保证重点项目的完成。

4、加强民主理财,合理使用农村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不准用其经费乱发补助;同时,按文件精神,认真及时兑现贫困寄宿生补助等涉农经费。

5、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原则,配合县局搞好“校财局管”工作,坚决制止账外账,私设“小金库”。

6、进一步强化各校发票报销的合法性、合理性,严格发票报销的程序和规范性,加大审核、监督力度。

7、加大内控管理,按财务管理制度各司其职。

8、认真落实“两免一补”,对其经费不克扣、挪用、拖欠。

9、加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管理,认真落实再分配方案,使其充分发挥作用。

10、认直搞好期末各校收支结账,实行学校财务收支预决算决策民主化。

11、严格物资采购中分级报告、报批程序,严禁我行我素,随意采购行为。

12、严格学校基建工程管理,无论大小基础设施、维修等工程,需按基建工程相关程序,完成相关手续方能动工,否则,视为不合法或手续不完善工程,拒付所有经费。

13、严格各校经费管理,严禁单位资金外流和挪用。认真执行备用金库存和保管原则,慎防各类收支发票、库存现金、印章、支票等的失盗发生。

(二)校产管理

1、各学校对固定资产要有一本清楚、明了、明细的清理、造册、折价、登记账,认真落实存放地点及保管。

2、各学校建立健全校产管理制度、赔偿制度、领取和移交制度。

3、实行校产常查、常修、常补,做到“三分建,七分管”的原则,建管结合。

4、从本期开始,各学校建好固定资产台账,做好固定资产的增减明细账,以便随时做到心中有数。

5、认真做好修旧利废工作,不破罐破摔。

6、建立学校护校、值班制度,加强电线、校门、楼道等的管理;注意火灾,盗窃事故的发生;值班、护校实行晨检、晚查制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中心学校和派出所。

(三)安全工作管理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安全不保、何谈教育。学校是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的地方,是党和国家后继有人、繁荣昌盛的关键之地。学校应把安全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

1、各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机构,主要领导任组长亲自抓,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具体抓,建立安全工作网络,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责任制、考核制和责任追究制。

2、实行安全工作层层签订责任状,人人树立安全责任感和具有安全防范意识。通过各种渠道对学生进行全方位的安全知识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使其懂得藐视安全,就是亵渎生命。

3、各校应在校园内外设置相关学生安全的永久性安全警示语,随时提醒学生加强各方面的安全防范。

4、各校要建立安全工作台账,实行安全工作逐级月报制,对安全工作要建立常抓、常查制度。学校对安全工作做到勤检查,勤记录、勤反映、勤弥补;要认识到位、管理到位、措施到位、相关职责、责任落实到位。同时,要实行多调度、多督促、多落实、多整改;时时绷紧安全工作这根弦。避免重特大安全事故在学校发生,注重安全管理实效。

5、严禁违规组织师生户外活动,严禁老师组织学生对其个人进行义务和有偿劳动。

6、注意教学楼楼顶、后排门窗管理,严防学生疏忽掉下楼底。

7、坚决整治校园内外摊点,强化对学生食品卫生安全教育,加强对学校化学实验药品、毒品的管理,制定相关制度,确保万无一失。

8、凡有师生食堂的学校,要加强对食堂卫生、食物储藏等管理,根除鼠类、蚊蝇等带菌动物对食物的爬拔;不准向师生出售变质腐烂食品;食堂工作人员须进行体格检查、食堂办理三证方能上岗营业。

9、各校要制定消防、洪水雹灾、疾病传染、道路交通、化学药品、建筑及地质灾害、食品卫生、集会活动、防雷防震、节假日等特大安全事故处理及应急预案。制定预案的背景和目的,预案执行的时间要清楚,要行之有效。

10、校车接送学生的学校,校车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及要求,且完善一切手续方能启用。学校要时时检查各条线路的路况,针对不同季节,观察 分析气候变化情况,掌握各种隐患和易发事故特点。严禁超员超载,老师随车同行,强化校车管理,签订校车安全责任状和作好接送记录,保证学生安全。

11、强化校园及周边环境治理、清理取缔周边违法经营文化娱乐场所,加强学校校园附近环境的巡查,严防社会流氓和恶少对学生的骚扰,坚决遏制社会黑恶势力对师生的人身侵害。

12、加强对学生“禁毒”和“反邪”知识的教育,让学生懂得“毒品”的危害和“邪教”对身心的摧残,整合社会各界力量,以“九个一”为载体,构建起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体系,让学生得到人格的完善、心理健康水平的提高,逐步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13、各校对学生每期举行一次消防、防震等应急避险和紧急蔬散演练,让学生掌握自救、互救、自护和如何逃生的能力。

14、各校要经常教育学生不在山坡上、校园内、院落边玩火,避免森林、房屋火灾发生。

15、各校抓住每年“6。26国际禁毒日”、“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11。9”消防宣传日、“12。2”交通宣传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有利时机,开展安全管理教育活动,对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其安全意识,提高自护自救能力。

16、严防死守学生在楼道、楼梯间的追逐、嬉戏,坚决遏制因此造成的伤亡事故发生。

17、加强学校流行性疾病和季节性疾病预防,认真做好晨检、晚消毒,零报告制度。

18、各校时时对学生进行管制刀具、仿造qiāng支、易燃易爆物品等直接危害人身伤亡的器械进行清理没收并销毁,同时做好收缴、销毁记录。

19、对安全工作,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抓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层层落实责任,确保事事有人管、处处有人抓的安全工作网络。同时,喻安全工作于教育、教学活动中,达到齐抓共管的目的。

20、中心学校每期对全乡各学校进行两次安全工作调度暨培训会。

21、各校对安全工作的预防应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宁可信其大,不可信其小。绝对不能忽视、掉以轻心,谨记“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之说。

(四)不断完善各学校办学条件,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1、不断完善各学校附属工程建设及相关维修。学校的大小基础设施建设、维修工程,不但要完善相关手续报批,而且要特别落实好施工过程中的安全责任。

2、各校发动师生栽花种草,绿化校园。对成形的树木分科挂牌,认真培植。

3、教师周转房(公租房)竣工验收的学校,认真做好住房分配,把握公平、公正原则。

4、办理项目学校相关手续、加强施工管理。

5、凡有在建工程的学校,学校认真搞好施工管理,做好施工日志记录;进行质量监督和安全施工管理。

(五)后勤工作相关方面的管理

1、后勤工作要体现“三育人”中的服务育人。

2、要保证正常的开学及各种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

3、对相关的后勤资料要建档齐全。

4、随时加强学校“脏、乱、差”治理,力排校园周边噪音和校内外的叫买叫卖,不断净化校园。

5、巩固“两基”成果,不断提升后勤工作管理。

6、保证每期正常开学和正常的学期结束工作。

物资管理制度
学校公用经费指的是哪些 第六篇

[篇一:企业物资管理制度]

第一条常备材料:由生产管理单位依生产及保养计划定期编制“材料预算及存量基准明细表”(附表13、1、2),拟订用料预算。

第二条

预备材料:由生产管理单位依生产及保养计划的材料耗用基准,按科别(产品表)定期编制“材料预算及存量基准明细表”拟订用料预算,其杂务用品直接依过去实际领用数量,并考虑库存情况,拟订次月用料预算。

第三条非常备材料:订货生产的用料,由生产管理单位依生产用料基准,逐批拟订产品用料预算,其他材料直接由使用单位定期拟订用料预算。

存量管理

第四条常备材料:物料管理单位依材料预算用量,交货所需时间、需用资金、仓储容量、变质速率及危险性等因素,选用适当管理方法以“材料预算及存量基准明细表”(附表13、1、2)列示各项材料的管理点,连同设定资料呈主管核准后,作为存量管理的基准,并拟“常备材料控制表”(附表13、1、3)进行存量管理作业,但材料存量基准设定因素变动足以影响管理点时,与生产计划设定,若产销计划有重大变化(如开发或取消某一产品的生产,扩建增产计划等)应修订月用量。

(二)季节性与特殊性材料由生产管理人员于每年3、6、9、12月的25日以前,依前三个月及去年同期各月份的耗用数量,并参考市场状况,拟订次季各月份的预计销售量,再乘以各产品的单位用量,而设定预估月用量。

第二条请购点设定

(一)请购点——采购作业期间的需求量加上安全存量。

(二)采购作业期间的需求量——采购作业期限乘以预估月用量。

(三)安全存量——采购作业期间的需求量乘以25%(差异管理率)加上装船延误日数用量(欧、美地区15天用量,日本与东南亚地区7天用量)

第三条采购作业期限

由采购人员依采购作业的各阶段所需日数设定,其作业流程及作业日数(公自订)经主管核准,送相关部门作为请购需求日及采购数量的参考。

第四条设定请购量

(一)考虑要项:采购作业期间的长短,最小包装量及最小交通量及仓储容量。

(二)设定数量:外购材料的欧美地区每次请购三个月用量,亚洲地区为二个月用量,内购材料则每次请购25天用量。

第五条存量基准呈准建立

生产管理人员将以上存量管理基准分别填入“存量基准设定表”(附表13、1、5)呈总经理核准,送物料管理建档。

请购作业

第六条请购单提出时由物料管理单位,利用电脑(人工作业)查询在途量、库存量及安全存量填入以利审核,其无误后送采购单位办理采购。

用料差异管理作业

第七条用料差异管理基准

(一)上旬(1-10日)实际用量超出该旬设定量×%以上者(由公司自订)。

(二)中旬(1-20日)实际用量超出该旬设定量×%以上者(由公司自订)。

(三)下旬(即全月)实际用量超出全月设定量×%以上者(由公司自订)。

第八条用料差异反应及处理

生产管理人员于每月5日前针对前月开立“用料差异反应表”(附表13、1、6),查明差异原因及拟订处理措施,研判是否修正“预估月量”,如需修订,应于反应表“拟修订月用量”栏内修订,并经总经理核准后,送物料管理单位以便修改存量基准。库存查询及采取措施

第九条库存查询

物料管理人员接获核准修订月用量的“用料差异反应表”(附表13、1、6)后应立即查询“库存管理表”(附表13、1、7),查询该等材料的在途量反进度,研判是否需要修改交货期。

第十条采取措施

物控人员研判需修改交货期时,应填具“交货期变更联络单”(附表13、1、8)送请采购单位采取措施,采购单位应将处理结果于“采购单位答复”栏内填妥,送回物控人员列入管理。

存量管理作业部门及其职责

第十一条物控人员

为材料存量管理作业中心,负责月使用量基准设(修)订,用料差异分析及采取措施。第十二条采购单位

负责各项材料内、外购别的设(修)订,采购作业期限设(修)订及采购进度管理与异常处理。

五、物资计划管理制度

(一)各部、分公司每年必须在12月底之前做好物资供应部下发的第二年度材料计划申请表填报工作。

(二)在填报第二年度材料计划申请表时,各单位应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情况,认真准确地制定出全年生产所需的材料用量计划,确保本单位材料计划符合工程和维护生产需要。

(三)对已审定的各单位年度材料计划,一式二份由材料计划申请单位负责人、物资供应部负责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双方单位各执一份。

(四)物资供应部对各单位所签订的年度材料计划,设立帐本进行材料计划执行情况管理,做好材料计划在领用过程中帐务方面的记录。

(五)计划外材料的申请,可按材料计划外采购办法处理。

(六)为了加强物资计划管理,物资供应部对于计划外材料的领用应严格控制,有少发或不发的权利。□材料计划若干办法

根据公司关于加强物资管理的有关决定,物资部已将年度材料计划汇总完毕,并与工程部和其他分公司审签了全年的工程材料计划和维护材料计划。为了做好和加强材料计划执行的管理,做到保障供应,力求节约,避免积压浪费现象,现对材料计划的执行办法作以下通知:

(一)工程材料计划

1、自办工程材料

凡属自办工程计划使用的材料,领取时必须同时具有外线工程材料管理表和货仓取货申请单方可办理领料手续。外线工程材料管理表上要填写工程部确定的工程名称,工程编号以及施工单位。工程编号以工程部编制的号码为准,自办工程编号的号码尾数是“1”字表示。在审批领取材料时,材料名称、数量应以外线工程材料管理表上确定的为准,仓库取货申请单的数量必须要与表内相符,才能审批发货。对已领出的材料,如有因设计修改造成材料更换或取消工程施工等情况的,要及时到物资部办理材料计划更正手续,否则由相应部门负责。

2、凡属代办工程计划内使用材料,在办理材料领取时,领料手续与自办工程相同。代办工程编号的号码尾数是“9”字表示。代办工程材料除工程设计指定领料施工外,承担代办工程的施工单位一律要在公司物资部购买材料,以确保工程材料质量。

(二)维护材料

1、各分公司必须严格按照已签定的材料计划领取维护所需要的材料。领取材料时,在货仓取货申请单上的工程编号格内必须填上维护工程编号或维护工程说明,才给审批办理领料手续。分公司设立的材料小仓库,除储备日常少量够用的维修材料外,不允许过量地存放材料,为确保材料在工程中的合理流通使用,并保证材料的质量,做到物尽其用。绝对不允许将计划内的维护材料作其它用途使用。

2、公司下达给各分公司的年度放号任务,各单位须按照已签定的材料计划合理地分配领取。如电话机、电话线、电话机出线盒以及零星配套材料,必须按照放号的实际数量领取,日常仓库只允许储备极少数量作维护备料。对已领出去的电话机,在放号时出现质量问题,可分批送回公司物资部仓库更换。但绝对不允许将已用过的或残缺的以及与放号机不相符的电话机送回仓库更换。

(三)劳保用品计划

劳保用品计划内物资的发放,统一由公司人事部门处理,其中包括三个分公司的劳保用品计划。对独立核算单位的劳保用品,由本单位自行解决。各单位在领取劳保用品时,必须到公司人事部审批申请取货单后,仓库才给予发放。

(四)业务单式计划

业务单式计划由公司业务部统一计划安排,包括三个分公司所需要的业务单式用量。各单位必须根据本单位业务量的实际情况进行领用,不允许自行到外面印刷各种业务单式,对用量不够或增加印刷其它品种的业务单式,应向物资部申请办理,以便保证业务单式格式和内容的完整性,并逐步使业务单式有一个完整的管理制度。

(五)计划外材料的申请

在执行材料计划的过程中,对一些突发性的工程和维护工程中出现的应急抢修材料,或者计划内数量已用完,以及制定计划时无法考虑到的一些工程材料及其它物资,使用部门可以填报需求单向物资部申请计划外采购,经物资部领导审批后才给予办理。工程使用的材料,国内物资采购到货时间需要一个月左右,进口物资采购到货时间需要3—4个月才能完成。因此希望 各单位在制定材料计划时必须做到周密考虑,力求准确,使材料计划在各项工程中起到计划合理、保障供应的作用。

(六)执行材料计划的实施办法

1、凡属计划内使用的工程、维护材料,需经计划人员在外线工程材料管理表、货仓申请取货单审核盖章后,才能领取材料。

2、为了掌握好各单位计划内材料使用的情况,将主要工程材料建立帐本,以便累计全年的材料使用情况。

3、各单位领取材料经审核盖章后,计划室将留下外线工程材料管理表、货仓取货申请单作为统计资料凭证。

□下发物资管理若干规定

为加强公司物资供应管理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标准可依,切实贯彻以通信为中心,保质,保量,及时成套,主动服务,科学管理”的工作方针,更好地为特区邮电通信现代化服务,充分发挥物资管理部门在通信生产建设中的主渠道作用和支撑作用,特下发此规定,望各单位遵照执行:

(一)重要物资的归口管理

物资供应部在公司主管领导的直接领导下,负责物资的统一管理工作以及国内通信设备和器材的采购工作,同时组织做好本公司的物资筹供。物资供应部是物资归口管理的职能部门。重要物资按上级有关规定实行归口管理,凡属归口管理的物资,统一由物资供应部负责,同时实行统一计划,统一申请,统一进货,统一供应,统一管理。归口的品种,按物资部和邮电部的规定执行。(归口管理物资目录见附录)

(二)加强物资的计划管理

凡属公司的通信、基建生产等所需的物资(引进设备和器材除外),各单位必须按规定向物资供应部申报计划。物资供应部门负责全公司计划物资的申请、汇总、平衡、供应和调度工作,同时加强与专业部门和财务部门的联系,认真审核,综合平衡,确定计划申报量并经主管领导同意后编制上报。

各单位在编制计划时要有依据,有核算,并根据物资需求量和自有储备量进行编制,力求准确。在编制计划时应按规定和要求填写物资名称、型号、规格、计量单位、数量,技术要求、供应时间和地点等。根据供应计划的要求,各单位需按下列时间向物资供应部申报计划,年度计划必须在上一年的12月1日前申报;追加计划必须提前一个月申报。物资供应部在每年的10月上旬将年度计划申请表发到各生产部门填写(填报时必须将工程料和维护料分开填报)。如不按时送报计划,影响供应,责任由各单位负责。

(三)加强物资的采购管理

各单位所需属于归口管理的各类物资,必须由物资供应部统一组织订货采购,未经物资供应部门同意不得自行采购。部分归口管理的物资,经物资供应部门认可或委托,可由需求单位或相关专业部门协调进行采购。物资供应中,应树立全心全意为生产部门服务的思想,做到及时、主动、优质。同时认真做好市场调查及大宗物资采购的招标工作,确保供应好,周转快,消耗低,费用省。

物资供应部门参加通信设备和器材引进的技术谈判和商务工作,负责合同的编制和制订,做好合同的执行和管理工作以及设备到库后的核查,并汇同工程技术部门做好引进设备的验收工作。

(四)加强工余料、拆旧料、废旧料的管理

各项工程和生产所发生的工余料、拆旧料、筛选料、边角余料及废料,应由施工单位、生产部门负责整理、鉴定后分类列单移交物资供应部,施工单位、生产部门不得自行处理或截留。违者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固定资产报废由相关单位提出报告经财务部和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通知物资供应部门回收处理。

(五)加强物资材料的转让和外售的管理

邮电通信物资是保证邮电通信建设顺利完成的前提,各种物资材料的转让和外售,一律须经物资供应部批准,售往特区外的物资材料,由总经理批准。

(六)加强物资仓储的管理

仓储工作为抓好物资的入库验收、保管保养和出库发放等三方面的管理。要积极创造与物资吞吐量相适应,与高科技产品相适应的仓储条件。仓管员在认真做好物资进仓验收工作的同时,对物资的数量、规格、质量、品种等情况要如实反映,做到准确无误。严格执行放料须有领料凭证,检查审核凭证手续是否齐全准确,发现凭证有不妥之处,仓管员应拒发材料。切实做好物资的管理工作,对各类物资要求做到合理堆放、牢固堆放、定量堆放、整齐堆放、方便堆放。坚持先进先出,切实做到快收快发。认真做好一年一度的仓库物资的清仓盘点工作,做到帐、卡、物三相符。

(七)加强物资供应人员队伍的建设

为了适应通信建设发展的需要,提高物资管理的水平,必须加强物资供应人员队伍的建设。物资供应部门的工作人员必须不断加强业务知识的学习,热爱本职工作,廉洁奉公,遵纪守法,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物资供应部门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联系公司以外的业务及从事经济活动。同时,要经常对其工作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以确立全心全意为通信建设、为用户服务的思想。

要充分发挥公司各单位物资供应人员的积极作用,要求各生产部门和维护部门配备一名业务素质好、思想觉悟高的专职材料员或保管员,并保持相对稳定,以负责本单位的物资供应工作。各级领导要切实加强对物资工作的领导,努力为特区邮电事业作出贡献。

六、企业物资消耗定额管理制度

总则

(一)物资消耗定额是国民经济计划中的一个重要技术经济指标,是正确确定物资需要量,编制物资供应计划的重要依据。是产品成本核算和经济核算的基础。实行限额供料是有计划地合理利用和节约原材料的有效手段。

(二)物资消耗定额应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根据本厂生产的具体条件,结合产品结构和工艺要求,以理论计算和技术测定为主,以经验估计和统计分析为辅来制定最经济最合理的消耗定额。

物资消耗定额的内容

(三)物资消耗定额分工艺消耗定额和非工艺消耗定额两部分:

工艺消耗定额:

1、主要原材料消耗定额——指构成产品实体的材料消耗,如六角钢、氧化铝等。

2、工艺性辅助材料消耗——工艺需要耗用而又未构成产品实体的材料,如石蜡,苏州土等。

非工艺消耗定额:

指废品消耗、材料代用损耗,设备调整中的损耗等。但不包括途耗、磅差、库耗等(此部分作仓库盘盈盘亏处理)。

物资消耗定额的制定和修改

(四)材料工艺消耗定额由工艺科负责制订,经供应科、车间会签,总工程师批准,由有关部门贯彻执行。非工艺消耗定额根据质量指标,由供应科参照实际情况制定供应定额。

(五)工艺消耗定额必须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本着节约的原则制订。

(六)物资消耗定额一般一年改修一次。由供应科提供实际消耗资料,工艺部门修订工艺消耗定额。由于管理不善而超耗者,不得提高定额。

(七)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及时修改定额。

1、产品结构设计的变更;

2、加工工艺方式的变更,影响到消耗定额;

3、定额计算或编写中的错误和遗漏。

限额供料

(八)限额供料是执行消耗定额,验证定额和测定非工艺消耗量的重要手段,是分析定额差异和提出改进措施的依据。

(九)限额供料范围:

1、产品用料,包括本厂自制件和外协加工件;

2、大宗的辅料和能源。

(十)限额供料的依据:

1、工艺科提供的产品单件材料工艺消耗定额;

2、生产调度科和车间提供的月度生产作业计划。

[篇二:物品管理制度]

一、物品购置

1、学校日常办公、教学用品由办公室统一购买入库;固定资产购置需由用物部门填写购物申请表,经主管领导及校长审批后,由办公室安排购买;材料及低值易耗品购置由用物部门向主管领导口头申请审批后,办公室安排购买,用物部门负责人验货签收。

2、凡购入物品一律严格履行入库或验货签收手续。不办理入库或验货签收手续,不能发放领用,相关费用及票据不予报销。根据学校工作实际,各类物品入库或验货签收手续如下:

(1)购买固定资产的由办公室办理固定资产入库登记手续,用物部门负责人进行签领,购物发票需由经办人签名、办公室主任及主管领导证明、校长审批再送财务室计账付款。

(2)日常办公、教学用品由供货单位按采购物品的品牌及数量送仓管员验货入库,仓管员清点无误做好入库记录后在购物清单(一式二份)上签名,确认验货和物品入库,购物清单双方各执一份,定期结算。结算时需经仓管员验核、办公室负责人及主管领导证明、校长审批,再到财务室计账付款。

(3)试卷纸、矿泉水等材料及低值易耗品由用物部门负责人验货签收,试卷纸由教务处印刷负责人验货并做好物品入库登记手续,木工、水电工等日常用品由技术负责人验货签收及入库登记。

二、仓库管理

1、仓库管理

(1)仓管员应把好质量关,对数量不符、质量低劣物品,应拒绝验收入库。要建立入库、出库明细账,入出库明细定期结算。

(2)物品仓储明晰有条理,为学校提供购物与公用经费开支参考依据。

(3)按处室及教研组建立物品签领档案。

(4)教务处印刷室按备课组建立资料印刷登记档案,印刷人员定期按备课组统计资料印刷情况,为学校管理提供决策参考依据。

(5)木工、水电工等技术负责人也应做好物品出库使用情况登记。

2、物品领用与发放

(1)教职工按规定向仓管员领取物品必须在指定物品签领表上完整登记签名。

(2)教职工印刷资料需按所在备课组在相应的印刷登记表上完整登记签名。

(3)除按常规发放物品及低值易耗品外,未经办公室及学校领导批准,仓库管理员不准随意发放物品。

三、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管理

1、使用与管理

(1)固定资产由办公室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后,用物部门方可签领使用。

(2)使用人要落实保护措施,使用好、管理好、维护好,不得损坏、流失,要严格执行“谁损坏谁丢失,谁赔偿”制度。

(3)使用人要妥善保管校产,不准私自外借、转移和调整。部门管理员要经常进行检查,维护所管校产,建立正常的维修制度,确保学校财产不受损失。

(4)使用人在调出单位前,应将使用和借用学校的一切物品原数交还学校,到部门管理员处办理交接手续。不履行交接注销手续的,不予办理调动及工资转移手续。

(5)财产管理员调动工作、退休时需由移交人、接管人、监交人三方认真办理交接手续。

2、赔偿制度

(1)公物使用或保管人员要增强责任心,确保学校固定资产不损坏、不丢失。

(2)除正常报废、报损物品外,由于责任事故造成的固定资产损失,由责任人按当前市价赔偿(图书按有关规定执行)。

(3)由于故意破坏而造成的公物损坏的,视情节加倍赔偿;数额较大、情节恶劣的,交有关部门处理。

(4)班级公共财物,一经集体配置交付班级使用后,各班要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教育学生以校为家,爱护公物,保管和使用好班级公共财物,对因管理失职或人为破坏造成的损失,除扣班级量化评比分外,照价赔偿。

3、内宿管理人员有对宿舍内外公共设施及学生纪律、安全管理检查评比责任。教育学生要遵守寝室管理规定,爱护公物。学生宿舍公物因管理不善失职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责任,人为破坏造成损失的,除扣班级量化评比分外,照价赔偿。

4、学期末,学校对各班级、宿舍公物使用与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使用与管理好的班级进行表彰奖励。

四、学校公物检查与维护

1、学校定期组织校舍、校产设备的检查,日常保管、维护由部门管理员及使用人负责。

2、坚持使用报修制度,由部门管理员或使用人报办公室后,按学校有关规定安排维修。

3、校产相关管理人员要经常对所辖固定资产使用与管理状况进行检查,定期向学校上报固定资产的使用与管理情况。

4、学校及各处室应建立物品正常使用破损报废登记制度,及时做好固定资产变更登记。

五、设备借用制度

1、校外借用设备,凭单位介绍信,经校长签署意见,办公室负责人签名,财产负责人可借出,借用人必须注明归还日期。

2、教学设备(或软件)、电教设备是学校的教学器材,为教学服务,一般不得外借。校内教职工因教学需要借出教学设备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借出。

3、学校兴趣小组所需设备,由指导教师负责办理登记手续并及时归还。

4、贵重设备、电教器材和数码设备等,原则上私人不得借用,如确需借用必须经校长同意并办理借用手续方可借出,并及时做好回收和验收工作。

5、借出的设备必须妥善保管,归还设备如有损坏,应依损坏赔偿制度给予赔偿。

6、设备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未经批准任何人无权将设备借出,否则后果自负。

[篇三:材料物资管理制度]

为了搞好增收节支,杜绝损失浪费现象发生,合理购置和认真保管好各类物资,保护国有资产不流失,提高单位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非营业性物料用品的购进:各部门、班组和个人无购入物资的权力,一切需要购入的物品由各班组长、部门报办公室,办公室综合汇总后报所部统一审批,统一购进,统一保管。

1、凡需购置总价在100元以内的用品由班组长报办公室,办公室经验证后给予答复或办理。

2、凡需申报总价在200元以内的维修项目,(主要指汽车修理和外请他人设备维修)由班组长报办公室,办公室经验证后给予答复或办理。

3、凡总价在100-—500元内的物品购置、200—500元的维修项目,由办公室报所部同意后方能办理。

4、凡总价在500元以上的物品购置和修理项目,由办公室提出书面计划,报所部研究同意后方能办理。

5、凡购置物品必须进库验收后方可领用。

二、凭单采购物品人员应注意经济、实用、美观、新颖等要求。不得采购失效、变质、假冒商品,并注意市场同类物品的价格,力求购到价廉物美的商品,不得损害单位利益,更不得收取回扣,如商家给予回扣一律交公,如发现收受商家回扣未交公者以贪污论处。

三、外出采购1000元以上一律使用转帐支票或汇票的形式,金额在1000元以下可以使用现金结算,其它特殊需要现金支付的应经领导批准,其安全由当事人负责。

四、所采购物品要做到钱、物、凭证三及时:及时办理物品入库手续,凭发票和入库验收单及时向财务结清帐款,及时做妥有关方面的凭证。

五、营业性丧葬用品的购进和管理:

一切丧葬用品的购入单位、产品的价格、结算方式等均由所部领导认定,分管中层按其所部精神具体操作。严格履行一切产品、器材、物资的出入库手续,做到账物相符,仓库凭认可进货的入库通知单核收入库,凭销售部门领条发货。

六、仓库管理:做到物资分类保管,库容整洁卫生,堆放整齐,防止损坏浪费。同时仓库保管人员要及时向有关人员沟通库存物资情况,以防脱销影响生产。

七、领用低值易耗品凭已审批的领料单发放,固定资产领用除有领用审批单以外还必须有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责任人签字等,并报财务部门,仓库库存必须做到账物相符,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要结算出库存金额并与财务对账,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

[篇四:物资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加强材料、物资管理,保证生产、工程材料、物资的供应。现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了加强公司的材料、物资管理与核算,制订本制度:

1、材料物资采购申请计划

l)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公司批准的生产维修、大修、技改、业扩、基建等计划任务,编制材料、物资采购计划。

2)生产维修计划所需用的材料物资计划,一般由生产单位按照公司下达生产计划和公司制定主要物资消耗定额、生产维修材料费用、综合消耗定额以及事故备品定额等进行编制。

3)大修、技改、业扩和基建工程所需用的材料、物资的计划,应根据经公司审批的初步设计材料、设备清册,由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分工程项目编制材料物资总需要量计划,报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

4)备品备件需用量计划,由公司生产技术部门会同有关单位根据实际的设备类型和数量,核定合理的储备定额数量后编制。消耗后的补充备品备件计划,由公司使用部门提出,报公司生产技术部门审核,分管生产副总经理、总经理审批。

5)劳保用品计划,由公司工会负责组织编制。

6)材料物资采购申请计划必须附文字说明和主要需用量计算依据,经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经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才能下达计划给实业公司。

2、材料、物资采购

材料、物资采购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经贸委、安全监察室、审计署关于贯彻执行<国有工业企业物资采购管理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本公司的有关规定。

1)除急需的零星材料和因特殊情况经公司领导批准外,生产、工程等所需的材料物资原则上都应由实业公司统一采购。

2)实业公司根据各单位报来经公司审批的材料物资采购申请计划,进行汇总、平衡,确定采购计划,组织材料物资供应,满足公司的需要。

3)实业公司按月份编制材料供应计划,临时重大采购项目编制临时供应计划,供应计划及有关情况,应及时报送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和财务部门,以便有关部门及时了解材料物资的准备情况和组织资金供应。

4)在订货、采购和加工过程中,有关人员应认真核对材料物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及技术要求。

5)贯彻择优采购、讲求经济效益和兼顾扶持三产的原则。物资采购要做到在同等条件下,先批发后零售,先近后远,定点采购。公司基层单位仓库所需的材料、物资应从实业公司调拨,一般不直接对外采购。

6)公司向实业公司购买材料物资的订价原则:生产、维修和检修所需的一般材料、工具仪器仪表,由供需双方协商订价,最高不得超过同质同类产品的当地市场销售价;大修、技改、业扩、基建工程所需的材料物资(包括设备),由供需双方协商订价,最高不得超过按规定经审批的工程项目的预算价格。

7)经公司批准向外单位采购材料物资,必须选择有生产许可证的厂家,并比质比价择优选厂,对当年采购同类型材料物资,应作比质比价分析。不得采购不定型产品。对重大的设备,应按照公司研究决定的厂家订货。

8)委托加工材料应核实图纸、技术要求和材料。提回成品后应组织有关人员及时验收。

9)对外采购的材料物资,应努力争取先用后付款或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或先用后分期付款,严格控制未收货先预付款和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以防范资金风险和节约资金。

10)按公司有关规定须签订对外物资采购订货合同的,由业务主管部门和厂家进行签订;重大的物资采购,还应有生产技术、计划、审计、财务、纪检等部门和使用单位参加商谈;公司向实业公司订货的合同,由公司业务主管部门与实业公司签订。所有的物资采购订货合同,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的合同,必须依据经审批的材料物资采购申请计划、加工定制计划和公司有关会议决定的厂家等事项。

(3)填写后的合同须核对产品名称、技术要求、数量、单价、要求交货期都要与工程项目计划相符。并要求填明售后服务的具体条件。

(4)按公司财务收支审批权限,物资采购合同金额壹万元及以上需经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审计、财务等部门及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会签审批,才能加盖公章。

(5)对合同组成部分有关签订合同的记录、文书和图表,应与合同一起管理。

(6)货款结算应坚持用货付款或验货付款的原则,严格控制签合同就预付款和托收承付的结算方式。

3、材料、物资的验收和付款

1)仓库可按照材料物资的性质和用途分为若干类,如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材料、仪器仪表、电气材料、工具器具、管理用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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