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学申请书范文因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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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学申请书
复学申请书范文因病 第一篇

复学申请书

尊敬的西街小学学校领导、老师:

我是本校学生 ,(学号 ), 我因在 年 月 日患 , 不能坚持学业,休学在家。经过近段时间治疗和调养,现已痊愈,为了不耽误课程学习,现特提出申请,请求重读 年级。

情况属实,同意批准复学! 洛宁县城关镇西街小学教导【复学申请书范文因病】

___月___日

申请人: . 年 月 日

复学申请书
复学申请书范文因病 第二篇

【复学申请书范文因病】

复学申请书

尊敬的桂江二中学校领导:

你们好!

我是贵校初二(12)班的学生李泳欣。我因在2011年11月19日感到身体不适,经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检查出病因为转肝梅升高,经过这段时间的治疗和调养,现已经痊愈,为了不耽误课程学习,现特提出申请,请求重读初二。

在家修养这段时间里,我从未放弃过自己的课本学习。出院不久,我就让家人把我所有的书籍从学校拿了回来,每天给自己制定了具体的学习计划。这段时间里,我还读了不少提高个人修养方面的书,读了一些中外名著。因此,这段时间来我虽未在校学习,但却并未停止学习。因此,我希望学校领导能让我重新复读初二。

此致【复学申请书范文因病】

衷心的谢意

学生:李泳欣

2012-07-07

教师因病申请困难补助的申请书范文
复学申请书范文因病 第三篇

尊敬的上级领导:

您们好!

我是xx镇xx小学教师xx。因二十六岁就独自带着三个儿女长大的家母,今年七十八岁,在本年四月十五日医治无效离开人世,夫妻俩负责家母三十多年,兄妹从未付过半斤盐钱,家母是农村妇女,又没收入,从精神与物质我们都得全方位支持她,给她安慰。爱人xxx年就已经下岗,工作居无定所,还愁出全身病,近四年,每月固定的医药费就要五百多, 对于家中的开支全靠我一份工资承担,多种原因促我负债累累,压力重重,本人工作了三十多年,今年五十六岁岁,身体和经济经常欠佳,不敢随便进院看病。万望领导支持与鼓励,促我摆脱困境,笑对人生。

谢谢!

申请人:xx

【复学申请书范文因病】

我叫···,今年55,从教40年,兢兢业业,忠诚党的教育,为党和国家做出了应尽的义务。劳累成疾:糖尿病、冠心病等,花费不小,但是坚持工作,圆满完成,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肯定和赞赏!

家庭里只有我一人工作,并且抚育儿女上学,极其艰辛。赡养父母老人,负担格外沉重。院落还是30年前结婚的老房子。孩子该结婚,经济特别窘困。

如今虽然退休手续已经办好,但是还依然在岗位坚守。

因病休学复学申请书
复学申请书范文因病 第四篇

因病休学复学申请书

尊敬的校领导:

你们好。

我是我校×级xx专业xx班的学生xxx。我在去年的一次体育课上,由于不慎摔了一跤,造成了左腿骨折。经过一年的治疗和调养,现已基本痊愈,为了不耽误下学期的课程学习,现特提出申请,请求复学。因病休学复学申请书

去年住院以后,由于不能上课,就向学校提出了休学申请。当时我的辅导员张治业老师跑前跑后,所有的休学手续都是他给办的,因此有些具体复学的手续我还不太清楚。上周,我曾给张老师打电话,但办公室的老师告诉我张老师已经调往别的单位了。我也不好再麻烦张老师。我开始休学的时间是6月7日,再有20天正好就是整一年。由于学校进入6月份,临近期末,

在家修养这一年中,我从未放弃过自己的课本学习。出院不久,我就让家人把我所有的专业书籍从学校拿了回来,每天给自己制定了具体的学习计划。专业外语,我每天几乎都在读。班上同学来我家时,我就会把看不懂的地方拿出来,向他们求教。这一年来,我还读了不少提高个人修养方面的书,读了一些中外名著。因此,一年来我虽未在校学习,但却并未停止学习。因此,我希望领导考虑能否让我重新跟原班学习。我知道这种提法有些过分,但我请学校找有关的老师考试一下,再做决定。

若我各方面知识确实不让人满意,我将无怨无悔重新学起。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xx年xx月xx日

教师调动申请书范文
复学申请书范文因病 第五篇

篇一:小学教师工作调动申请书

尊敬的xx县教育局各位领导:

您好,感谢您百忙之中抽空阅读此申请书。

我叫xxx,我于20xx年x月从xx乡调到xx乡箐门小学工作至今,在家里面,我是这个家的顶梁柱,由于父母年老多病。需要人照顾。

我是个比较外向的人,无论对生活还是工作,我都充满了热忱,用积极乐观向上的态度面对教育事业,同时也使我充满了动力,良好的人格和性格使我与教育的同事们相处愉快,让我懂得更多与人相处的道理和技巧,懂得教书育人是我的人生航标。教师调动申请书范文

为解决实际困难,免除后顾之忧,更好地投身到教育教学工作中,尊敬的xx县教育局领导:

你好!

我于2007年通过xx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后,一直在县内从事教育工作。最初在本县边远山区塔城乡陇巴完小工作,期间,因为我身体不适,一度出现胃溃疡并出血症状。在局领导的体谅和关心下,我于08年调至九河;并在该年7月中旬,因胃出血导致休克,好在送院抢救及时,侥幸躲过一纸病危,侥幸在急救室昏迷了一昼夜之后,还能醒来。

可是近来我时常感觉腹、背疼痛,一如当初行胃大部切除手术之时;月初胃内窥镜检查显示,溃疡面积已呈进一步扩大趋势。一则为方便饮食和保证及时就近就医;二则解除我及亲友的后顾之忧,放心教学,我诚恳的向领导提出工作调动申请,望予以理解和支持。

父母、妻子都在拉市吉余。父母多病,常年汤药不歇;妻子体弱,大学毕业后一时赋闲在家;小儿年仅一岁有余,婆媳二人每日朝夕侍奉,昼夜轮番更替、经月不歇,其间的辛劳艰苦自不必赘言;一时困难重重,一半家事,一半多病,此中诸般无奈,邻里皆知!真心希望各位德隆望重的老师能够予以体谅。

自我来到九河,谦和礼让、与人无争,一直服从学校安排,执教过英语、生物、地理和历史,在完全陌生的领域把“施爱”和“立人”的思想传播到每个学生心里,忠实践行素质教育的理念。我毕业于汉语言文学专业,从求学时期一直到大学毕业止,我在语文方面都是年级中的翘楚,参加工作后,年年申请,却一直无缘主科、无缘从事语文教学工作?比之一再拆班的那些班主任,比之一来就身兼数门主科的新同事,学校此举似乎有失公允?我殚精竭虑,一再努力、表决心,终究争取不来能够容许自己发挥才干的尺寸空间!远在距今一千多年前的唐朝,韩愈在其散文<师说>一文中就阐述了“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的观点,到今天还有人操着“全才”和“跨专业”成就事业的荒谬腔调!如此,则当初又何必划分专业、何必潜心专攻某一领域的知识?所有人都跑去学同一门课程,同一个学科的知识就好了,既省却了纠结于选择何种专业的苦恼,又能避免错过某一专业的遗憾。原来,除了无耻,尽扯蛋之能事也是“某些所谓领导”的一大特色。作为公民,我有要求得到公正待遇和维护合法权益的权力;作为教师,我有成就事业和争取荣誉的权力;作为职员,我有要求单位给我机会锻炼和积累经验、促进个人成长的权力。我没有多大的要求,只想把我平生所学和平日里揣摩汉语言文学所得的一点心得体会,教给学生。一来使学生真正懂得汉语言文学的博大精深,改变少数民族学生尤其是家住农村的这部分学生语文薄弱的现状;二来,也使得自己在工作上,收获该得的荣誉和得到别人的肯定,结束在九河中学被搁置不用的局面;其三,我不想再让本该属于自己的劳动报酬,成为加剧贫富差距和社会不和谐、不安定的因素!

“竖子不足与谋”,九河中学既无识人之才,更无用人之德,复无容人雅量。观乎泱泱大哉,实无异于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僵化的固式思维和死板的应试教育,以及变态的管理,一切以钱权为终极目标的激励方式,除了迎合某些具有特殊嗜好的人,把摧残继续下去,(此处省略八个字)我无法想象这也叫培养未来?我不是殷渊源,九河中学也没有庾征西,束之高阁的伎俩也无需再玩下去!这世界离不开谁?少了谁,地球照样转,太阳明天依旧升起。

自古文人相轻。而且文人好斗,文人犹好窝里斗,孱弱的形象却天生与之相悖的残酷与冷漠,如晋曹氏之手足相残等等,不胜枚举。人类的这一点在打猎时代形成的毛病在近代文明社会早已难觅踪迹,在教师队伍中则屡见不鲜,九河尤为明显。不就一群落井下石的宵小,还玩群鸡围啄的把戏!当前尊师重教的社会风气已不再,师德败坏的事件屡有发生,什么范跑跑逃生记,校长开房门事件等等不一而足,教师形象一落千丈!当此非常之时、关键之际,有人却不思重塑教师形象,反而标新立异,唯恐天下不乱。开千年未有之先河,把多年来一直从事一线教学工作的教师归入学校后勤组,致使斯文扫地!殊不知,我不是孔子门生,而某些人亦非夫子可比。是对我成见太深,以至于不择手段,咄咄逼人,以逞一时之快?还是嫌这几年丽江教育界太平静,存心捣鼓点事情出来?终是不得而知,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九河中学已无我立锥之地。最后奉劝某些人一句,老子不是鸡,九河中学的那些猴,也不是那么容易就被吓住的。

当初我在考取事业单位的时候,得到了考官们的慧眼识人;那就请局领导再雄才大略一回,再展现一回真正的领导者应当具备的胆识和魄力,再慧眼用人一回。古有毛遂自荐,现在时代不同了,毛遂也不在了,可是一成不变的,依旧是那种在官僚作派下形成的结党营私、任人唯亲的用人环境。我就自荐一回,看二千多年后的今天比之二千多年前,在用人方面到底倒退了多少;看二千多年后的我,是否还可以像二千多年前的毛遂那样,得到一个施展抱负的机会。同时也恳请领导明鉴,我多年所学,是否强于某些函大本科生?

所以,我希望领导能从我的身体和家庭两方面以及现在恶劣的工作环境综合考虑;兼顾我急切的想在自己擅长的领域作出一番成就的拳拳之心;看到我的上进心和努力的决心,理解我证明自己价值的迫切愿望,就近调我到xxxx工作,执教语文,让我酣畅淋漓的施展一番才华。

请领导批准。

此致

申请人:xxx

学生管理制度
复学申请书范文因病 第六篇

[篇一:大学生纪律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学生的基础文明道德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共同创造一个优美、安静、舒适、文明的学习环境,促进学生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一代大学生,根据<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学生个人应当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注重个人品德修养,文明学习,文明生活,做文明的大学生。

第二条学生必须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和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

1、自觉遵守学习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课堂认真听讲,课后认真完成作业;上午上课时间不得开展与学习无关的活动。学生管理制度

2、自觉维护教学秩序,路上,必须严格遵守交通秩序,注意安全,骑自行车必须礼让三先,不得在路上逗留,不得进入“两室三厅”。

第十六条同学之间应团结友爱,不得打架、吵闹,且纠集社会青年寻衅闹事、影响教育秩序者,一律从严处置或移交派出所处理。

第十七条男女同学之间倡导正常同学友谊,但不准谈情说爱。

五、卫生制度

第十八条学生必须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在日常生活中养成爱整洁、讲卫生、不吸烟、不喝酒的好习惯。

第十九条讲究公共卫生、不乱丢纸屑、不随地吐痰。

第二十条注重个人卫生,要求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换衣服;不吃不洁净的食物;严禁购买小商小贩的东西;男同学头发不能过耳,不蓄胡须,女同学不烫发。

第二十一条积极参加周末大扫除,坚持教室、走廊、楼梯间每天一小扫。

六、爱护公物制度

第二十二条不得涂抹或损坏校内的一切刊物,不得乱写乱画乱张贴。

第二十三条教室内课桌、椅、门、窗、玻璃、黑板,必须指定管理的责任人,损坏照价赔偿,进行教育并酌情处罚。

第二十四条不得在教室内乱接电源,冬天严禁生火,一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爱护公物,人人有责,坚决杜绝偷盗事故,防止火灾等人为事故发生。

七、考试制度

第二十六条未经家长同意必须参加学校举行的各类考试。

第二十七条考试不得交头接耳、夹带、传递纸条等舞弊。

第二十八条开考30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开考前30分不得交卷,交卷后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前走廊上逗留,不得大声喧哗,上下楼梯脚步要快,以免影响他人考试。

[篇五:学生管理制度]

一、学生守则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2、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遵守校规校纪,遵守社会公德。

3、热爱科学,努力学习,勤思好问,乐于探究,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有益的活动。

4、珍爱生命,注意安全,锻炼身体,讲究卫生。

5、自尊自爱,自信自强,生活习惯文明健康。

6、积极参加劳动,勤俭朴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

7、孝敬父母,尊敬师长,礼貌待人。

8、热爱集体,团结同学,互相帮助,关心他人。

9、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知错就改,有责任心。

10、热爱大自然,爱护生活环境。

二、学生考勤制度

为营造学校良好学风,按照学生学籍管理要求,特制定学生考勤制度如下:

1、学生每学期必须按时报到,自开学起开始考勤。

2、学生上课(包括自习课)、班会、规定参加的会议等全部实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按规定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凡事先没有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或超过假期事先未办理续假手续者,均以旷课论处。

3、学生在节、假日期间,必须按规定的时间离校和返校。因故需提前离校或推迟返校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若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校者,应出具相关证明),否则,均以旷课论处。

4、迟到、早退以上课铃声为准,在上课铃声完后进入教室者为迟到,下课铃响以前离开教室者为早退。迟到、早退三次,作旷课一学时计算。

5、学生上课考勤,由任课教师负责点名。班主任认真登记迟到、早退、旷课学生名单。班主任每月向学生科报送一次考勤表,学生科将采取不同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向有关部门通报学生处出勤情况。

三、学生请假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管理,强化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请各班级严格学生请假制度,做到手续齐全,遵章执行。

1、学生因正当理由请假不到学校上课,要求其监护人(家长或教练)及时与班主任取得联系,写好请假条,履行请假手续。学生因正当理由请假离开学校,须向班主任报告并写好请假条,班主任应及时与监护人取得联系,予以证实或证明。请假单由班主任保管、备案。

2、凡请假一天以内,由班主任同意批准;请假一天以上须由班主任向学校教务(学生)处申报。

3、对于无正当理由随意不到校或对于不按规定手续请假的学生按旷课论处。

4、学生请假出校

①必须填写离校请假条。

②班主任必须与监护人(家长或教练)电话联系,取得同意。

③离校请假条上必须由该班的班主任同意请假签字并由监护人(家长或教练)补签意见。

④遇到特殊情况,如学生生病,需要有老师、教练陪同,并及时通报家长。

5、凡上课期间无特殊原因不允许请假。

6、各班必须严格执行请假制度,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请准假老师问清情况,对理由不确定、不充分的不予准假,严格把关。

7、对没有按时返校的学生由班主任及时弄清原因,并与家长、教练及领导联系处理。

四、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和加强无锡市体育运动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维持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无锡市学校管理中心<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按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由学校发给新生录取通知书,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要求的有关证件(材料),按学校规定日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申请延期报到,延期一般不超过两周,学校保留其入学资格。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报到后,报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在网上注册。新生即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由学校建立学籍档案,记录学生在学校期间思想品德、课程(含实践教学,下同)等方面的表现和成绩。学校统一编排学生学号,并核发<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证>。取得学籍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国家规定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奖学金、助学金等资助、奖励政策。

第三条每学期开学,学生应按规定日期返校、缴费、注册,因故不能如期返校注册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未经请假并逾期两周不到校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二章成绩考核

第四条学生成绩考核包括思想品德评定、课程成绩考核两个方面。思想品德评定、课程成绩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毕业鉴定在毕业前进行。成绩考核结果应如实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五条思想品德评定以<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守则>和行为规范为主要依据,全面评定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规范和组织纪律。思想品德评定由学校教务处负责,于每学期末进行。采取学生个人总结,班级民主评议,班主任写出综合评语的形式,并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制评定等级。

第六条课程成绩考核由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按教学计划的规定,采取考试、考查或其他考核方式进行。

第七条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分;考查成绩采用五级制,即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和不及格(59分及以下)。考核成绩不及格者,允许补考两次,首次在下一学期开学后两周内,第二次在毕业前,由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安排时间进行。补考的要求和期末考试要求相同,两次补考仍不及格的应重修。

第八条课程学期成绩按以下规定确定:

1、考试课程学期成绩以期末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期中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30%,综合确定。平时成绩包括作业、课堂提问、小测验等。

2、考查课学期成绩由两部分组成,综合性测验成绩(一学期进行2次)占60%,平时成绩占40%。

3、学生实践能力的考核,以组织学生参加国家相应专业的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等级证书的考核为主,取得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第九条实践教学成绩考核。内容包括实践能力、应用性知识及实习表现等。实习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实践技能考核成绩、实习日记、实习报告和实际表现,做出综合评定意见,并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制评定等级。在企业实习的,由实习指导教师和实习单位共同对学生进行评定。

第十条学生必须按时参加学校规定的课程成绩考核。学生因病或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凭有关证明向班主任提出缓考的书面申请,报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批准,无请假手续的按旷考处理。

第十一条旷考、考试作弊的学生,由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按照考试的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并进行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第十二条毕业鉴定对学生在校期间德、智、体、美等进行综合评定。毕业鉴定由学生管理部门负责,采取学生个人总结,班级民主评议的形式,班主任写出毕业鉴定评语,并按五级制(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合格)评定等级。

第三章升级与留级

第十三条学生每学年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经考核合格或补考后合格的门数大于该学年所学课程总门数三分之二者,准予升级。学生升级后,不及格课程由学校安排在毕业前补考。

第十四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留级:

1、一学年所学课程成绩经补考后,不及格的门数达学期考核总数三分之一者。

2、连续两学期经补考后仍不及格的课程累计门数不足两学期总门数的三分之一者,家长或本人要求留级者。

第四章转学

第十五条学生一般应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因特殊原因,不便或无法在本校学习的,可以申请转学。中等职业学校可接收普通高中转入的学生,须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1、学生确有某一专业特长,转学更有利于发挥其潜能和专长者。

2、学生患某种疾病,经学校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不适合在学校学习,但能在其他学校学习者。

3、学生家庭居住地迁移。

4、有其它正当理由。

第十六条学生申请转学,按下列程序办理:

1、学生在同一市内学校转学,由学生提交家长签字同意的书面申请,班主任签署意见,学生管理部门审核,学校研究批准,并填写<无锡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转学申请(确认)表>,经转入学校同意后,由转入学校报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2、学生转学,应在每学期开学前申请、办理。

第十七条学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转学:

1、入学不满一学期。

2、毕业年级。

3、普通中专、职业中专、成人中专学校之间不予相互转学。

4、应退学或责令退学的学生。

第五章休学与复学

第十八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或令其休学:

1、因病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不能在学校正常学习,必须停课治疗,治疗(修养)时间超过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者。

2、一学期病假事假累计超过本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者。

3、因特殊原因,本人提出休学书面申请,家长签字同意者。

4、学生因创业、就业、工学交替,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家长签字同意者。

第十九条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但不享受奖学金、助学金等。

第二十条学生休学期满,应于新学期开学前向学校提交复学申请书及相关证明(病休学生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康复证明),经学校学生管理部门审核,主管副校长批准后办理复学手续,休学期间如有违法行为者,学校有权取消其复学资格。

第六章退学

第二十一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退学或责令退学:

1、因病休学期满,经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理复学手续者。

2、经指定医院确诊患有精神病、癫痫病等严重疾病者。

3、意外伤残不能坚持学习者。

4、一学期累计旷课超过两周(60学时)者。

5、考试作弊屡教不改或多次旷考,情节严重者。

6、在同一学年内课程成绩经补考后,仍有三分之一以上门数不及格,或学年所得学分低于规定学分三分之一者。

7、自愿要求退学且家长签字同意者。

8、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又无正当理由者。

9、其他原因,学校认定必须责令退学者。

第二十二条学生退学按下列规定办理;

1、退学或责令退学须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

2、患精神病等严重疾病(包括意外伤残)者,须由学生家长负责领回。

3、学校发给学生退学证明,并根据学习年限及成绩发给写实性学习证明。未经学校批准擅自离校者,不发给学习证明。

第二十三条退学学生,取消学籍,不能申请复学,户口迁回原户口所在地。

第七章奖励与处分

第二十四条学校对学生上课、自习、实验、实习、劳动和各项集体活动等,均应进行考勤。

第二十五条学校对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或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社会实践、文体活动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给予表彰和奖励,有关材料存入学生档案。

第二十六条对违犯学校管理规定的学生,视情节轻重和认错态度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处分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处分的时限为:警告、严重警告不少于三个月;记过不少于半年;留校察看为一年。处分的有关材料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第二十七条处分学生,应实事求是,重在教育,并按照慎重和适当的原则进行。处理结果要同本人见面(开除学籍要通知家长),允许本人申诉、申辩和保留意见。对本人的申诉,学校要认真复查。

第二十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1、违反宪法,组织煽动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破坏安定团结者。

2、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者。

3、侵害他人、组织的合法权益,破坏公共财产,偷窃国家、集体和个人财物,造成严重损失和情节严重者。

4、打架斗殴、酗酒、吸毒、赌博、品行恶劣、道德败坏造成严重后果或情节严重者。

5、违反校纪校规,严重影响学校秩序及公共秩序情节极为严重者。

6、受留校察看处分,在察看期间仍无明显进步者。

第二十九条处分学生,须经学校学生管理部门研究决定,并按下列权限审批: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须报主管副校长备案;留校查看由主管副校长批准并向校长办公会报告;开除学籍须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十条受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期满,能认真改正错误并有显著进步的学生,经本人申请,班委会和班主任做出鉴定并提出意见,经学生管理部门研究,报主管副校长批准可撤销处分。撤销留校察看处分须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处分撤销后,有关处分材料和决定从本人档案中取出,由学校统一保存。受开除学籍处分的,不能撤销处分。

第三十一条学生在毕业时尚未撤销处分的,待处分期满有显著进步后,由学生本人提出撤销处分申请,经所在单位鉴定同意,报学校按规定权限审批撤销其处分。

第八章毕业与结业

第三十二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或修满规定学分,毕业鉴定合格,学校准予毕业,并颁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十三条毕业时仍有不及格课程或未达到规定学分总数,准予结业,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结业学生在两年内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合格或达到毕业总学分后换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自换发毕业证书之日算起。

第三十四条毕业证书为一次性证件,务必妥善保管。如有遗失,不再补发,但经学校核实后出具证明,可发给毕业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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