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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方案10篇
第1篇
为做好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根据《县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被考核对象
各股室
二、考核内容
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以深化政府服务、规范适用裁量权基准、贯彻落实执法程序以及执法证据制度为准则,重点考核《法治建设纲要》、《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服务规定》、《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的贯彻实施情况和工作情况。(详附件2、)。
三、考核方法及要求
1.日常考核。包括每月向局法规股报告依法行政情况,考核任务落实、案件报告和局党组与局法规股交办事项完成情况。
2.年终核实依法行政考核评分细则的落实情况。核实方式采取现场核实、问卷调查、民意测试、专家评议、座谈访谈、社会监督意见等方式。
四、考核程序和方式
(一)动态监测。被考核对象应当按考核细则的要求完成好各项工作
(二)组织抽查。考核机关对被考核对象依法行政情况进行抽查。经批准,考核机关可根据工作需要抽调有关单位法制工作人员对被考核单位进行交叉检查。
五、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年度考核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被考核对象年终总得分将分类予以排序。
(二)根据考核所得分值情况,分为优秀(90分以上)、合格(75-89分)、基本合格(60-74分),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次。考核结果为优秀、合格等级的不予扣分。在优秀等级中产生表彰对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予以扣分,扣分纳入年度考核,实行倒扣分制。被考核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年终不能评先评优,须制订整改方案并按要求整改到位,整改结束后,报局法规股申请验收。
第2篇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为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今年我局成立了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贺孟良任组长,副局长蔡赛西、文德辉、杨立庆、钟灿华任副组长,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其他股室通力合作的工作机制,使责任分解“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逐级分解,责任到人”。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今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年度计划的落实。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推进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
二、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大法制宣传工作力度。
一是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要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法,积极主动地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开展法制学习。二是把握好学习的重点内容。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关于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理论,全面落实“五五”普法规划,重点学习与价格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新颁布的《物权法》、《反垄断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价格法》等。三是丰富价格法制宣传形式。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为契机,大力开展专题价费宣传活动,
利用公众信息网等载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价格宣传活动,不断探索价格法制宣传新途径,提升群众价格法制意识和维权能力。
三、落实制度,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要高度重视法制工作,要不断完善依法行政的相关制度,坚持以好的制度管好人、管好事,努力使依法行政工作中上一个新的台阶。一是按照《行政许可法》规定和价格审批项目实施办法要求,进一步提高价格行政审批质量和水平,实现依法审批、廉洁审批、高效审批;二是要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政府价格决策听证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价格听证各项工作,扩大制定规范性文件的社会参与面,努力从制度上、形式上和监督机制上不断完善价格听证工作,进一步提高价格听证工作的质量。在价格听证过程中要牢固树立法制观念,切实做好依法听证、依法调价,坚决纠正和制止越权定价、违法定价等行为;三是不断完善集中审价、集体审案、行政执法责任评比考核、规范性文件备案等方面的制度,提高透明度,增强集体决策的科学性。
四、全面深化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按照省、市、县政府对深化行政执法责任的工作要求,继续抓好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要依照相关制度和办法做好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处罚的备案审查工作,研究改进备案审查办法,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工作,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依法依规制定规范性文件,完善落实有关工作制度;要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遵守价格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处罚文书制度,提高办案水平;要进一步落实价格行政执法责任制和价格回访制度,做好价格行政诉讼等工作;要和人事等有关部门共同搞好公务员岗位法律知识的培训和学习。
五、切实依法履行职责、继续加强价费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出台的各项价格调控政策措施,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保价格听证制度的落实。认真贯彻《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规定》《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程序、指南和公开目录,加快信息内容填报,及时公开信息,依法办理公众申请公开事项,提高物价工作的透明度。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把握好价格走势,积极维护市场价格基本稳定。
继续贯彻落实国家、省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相关规定;按照县委、政府“行政收费负增长”要求,运用专项调查督察、收费年度审验、《收费许可证》换证和企业缴费监测等手段,跟踪了解取消和停止征收项目、降低收费标准与收费优惠减免政策的落实情况,确保政策执行到位,严防涉企负担的反弹和转嫁。
六、加强行政执法干部队伍建设。
要坚持以人为本,加大行政执法干部思想教育,采取以会代培、研讨交流等形式,不断提高行政执法干部的素质和能力,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执法人员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廉洁自律能力,建立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正派、形象良好的行政执法队伍。
第3篇
一、组织机构
成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行政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有关股室、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法制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二、工作目标
按照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坚持“突击重点、量化考核、严格规范、全面推开”的原则,通过执法监督检查,完善、落实各项制度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三、考核内容
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以深化政府服务、规范适用裁量权基准、贯彻落实执法程序以及执法证据制度为准则,重点考核《法治建设纲要》、《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服务规定》、《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的贯彻实施情况和工作情况。具体任务见考核细则。
四、考核程序和方式
(一)动态监测。被考核对象应当按考核细则的要求完成好各项工作,将资料汇编后按时报送局依法行政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组织抽查。局依法行政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被考核对象依法行政情况进行抽查。
五、工作措施
(一)完善制度。结合自身实际,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等依法行政制度。完善工作信息报送机制,完成本方案考核细则中的某项工作后,应按要求及时向考核机关报送有关资料或信息。
(二)建立档案。在日常依法行政工作中,注意收集相关文件、会议记录、行政执法案卷、行政复议案卷等各种数据、资料,建立依法行政工作档案,动态记录本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完成情况。
(三)自查自评。相关责任股室和二级机构对照考核考核细则进行自查自评,形成依法行政工作年度自查报告,连同相关资料于2016年10月30日前报至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依法行政考核结果列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将在局年度总结表彰大会上予以表彰。
(二)对考核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被考核单位并督促整改,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或股室要制订整改方案并组织落实。
第4篇
2016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将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根据省委建设“法治”总体部署和“率先建成法治政府”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建设“法制”总体目标,认真贯彻实施《法治建设纲要》和“一规划两规定六办法”为主要内容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为实现依法治县战略,建设法治政府提供保障。
一、强化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采取举办法制讲座、专题培训等形式,推动完善干部学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积极组织参加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举办的培训班。计划本局开展一至二次行政执法人员培训。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报批、清理、汇编
改进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方式方法,完善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机制,不仅要审查其内容和制定程序的合法性,还要适当兼顾文件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异议的文件应作出相应处理。
三、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是持证上岗。对未取得省政府颁发的执法证而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 二是有针对性地开展案例分析,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实践能力。
三是规范行政强制行为。加强对行政强制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认真做好有关行政强
制规定的清理工作,依法规范行政强制实施主体。完善行政执法流程,细化执法环节和步骤,健全调查取证规则,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做到职责分明、流程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
四是完善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制度。实施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行为,必须建立完整、规范的案卷,客观全面地记录行政行为的事实、理由、依据和行政决定,并将有关监督检查记录、证据材料、执法文书立卷、归档。
五是转变行政执法理念。按照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要求,积极推行理性、文明、平和执法,寓管理于服务中,努力推动行政管理方式的创新和完善。要总结推广行政指导、首案不罚和公众参与管理等好的经验做法,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妥善处理行政管理中碰到的矛盾和问题。探索建立行政许可等领域控制行政裁量权的规则。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及时将执法主体、执法依据和执法职权等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有关事项向社会公布。
四、积极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将行政调解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会矛盾化解机制来抓,充分发挥其功能作用。局属各单位要健全工作机构,充实工作力量,建立和完善行政调解有关配套制度,使行政调解制度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积极探索行政复议的途径和方法,创新机制,完善制度,落实经费,为行政复议工作创造必要条件。
第5篇
一、指导思想
我局依法行政工作以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为指导,以《省行政程序规定》为主线,以贯彻实施《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省政府服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为重点,以推进依法行政,构建和谐交通为目标,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和执法监督,努力提高执法队伍建设和依法行政的能力,全面完成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县人民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主要任务
(一)继续抓好普法和法制宣传
1、继续做好“六•五”普法工作,积极组织全系统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六五”普法学习,进一步加强督促指导系统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六.五”普法计划。
2、广泛宣传依法行政知识和行业法规,营造依法行政的良好环境。采取各种形式,宣传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加强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普及教育,增强全社会了解、遵守有关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观念和意识,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继续抓好法制教育培训
1、组织开展运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学习。于2月份组织各所分管法制所长和法制员进行培训学习,并要求各所自行组织干职工进行法律法规的学习。计划在6月份,由局法制股牵头,运管所配合,到局属各运政执法二级机构进行案卷评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4、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发放和更换工作。对去年新进人员和停薪留职人员以及行政执法人员有异动的,及时发放和更换执法证件。
(三)推进法治交通建设,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为深入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和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行行政审批工作“便民、高效、服务”的精神,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行政服务效能,完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本系统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及收费项目由
政务中心交通窗口受理,各业务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要做到责任明确,程序公开,在行政许可的受理、审查、决定等方面严格遵循法定的程序和时限要求。
(四)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1、进一步规范完善行政机制和程序,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策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
2、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将我局的决策事项、依据和结果进行公开,促进政府管理的公开、廉洁、规范、便民。
3、建立健全决策后评估机制,对决策机制情况进行跟踪反馈,由行政相对人和有关专家对决策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按程序修改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
1、依法、科学、合理地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并积极开展调研工作,主动向社会征集规范性文件立项的意见和建议。
2、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提高规范性文件透明度。进一步改革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对重大或者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应当组织论证,广泛听取、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3、规范性文件下发后,及时采取各种方式向社会予以公布。
(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主体,加强对执法人员管理,坚决杜绝无执法证人员上岗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省行政程序规定》,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行使权力,违法处理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运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合理行使本局制定的《道路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
3、加强队伍行为规范建设。贯彻实施《县交通运输局执法队伍形象建设工作规划》,树立文明执法形象。
4、加强案卷评查工作。健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今年继续抓好案卷评查工作,拟在6月份和12月份对全局行政执法案卷分别进行一次评查。评查情况纳入全年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内容,并纳入局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同时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案卷归档制度。
三、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1、进一步推行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建立以局领导为核心的执法责任体系,明确执法责任范围、任务、权限和执法目标。切实做到工作环节到位,工作任务落实到位,责任明确到位。
2、加强评议考核,落实执法责任。积极探索完善本单位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办法,健全执法过错(错案)责任追究制。完善听证、协商制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四、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加强我局行政复议能力和诉讼建设,力争不发生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和经行政复议、诉讼被撤销案件。加大宣传力度,畅通复议、诉讼渠道,依法积极办理涉及我局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自觉履行上级的行政复议决定或法院的判决和裁定。
五、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
1、加强和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局领导和干部要带头学习和掌握宪法、行政法及交通运输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全面落实年初制订的学法计划。增强宪法和行政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与依法行政和履行职务相适应的法律素质和能力。于2016年2月20日至21日以两天的时间组织机关全体干职工学习《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中华
2015年度全市依法行政考核方案制定说明
一、关于探索实施分类考核。分类包括:
1、对象分类。再细划成5类,其中县区政府分两类:县(市)和铜山区政府、主城区及贾汪区政府(含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机关分三类:执法任务较重的、较轻的和垂直管理的市级示范点。
2、内容分类。不同对象对应的考核内容和要求不同,分值比重不同。如区别县(市)政府和区政府在政务服务、城市管理、机构设置等方面要求不同,区别不同市直机关的决策、许可、处罚任务量不同及示范点管理等。
3、计值分类。分常规工作和特色工作。其中,常规工作为基础工作和共性指标,进行重点考核。如县区考核中的学法、决策、执法、编制、经费、败诉、外部评议、网络报备等,此项得分即为报市考核办的分值。特色工作为加分项目,包括行政指导、调解、法律顾问、宣传、城管、综合执法、两法衔接等,此项分值加常规分值后的总得分,作为确定考核等次的主要依据。
实施分类考核目的是改变“一把尺子量到底”的模式,力求更加客观、科学衡量各地各单位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强化横向和同类比。同时,在法制工作日趋繁重之际,首先确保常规、基础工作扎实不出问题,再引导有能力的地区和单位发展自身特色,鼓励纵向和全市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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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评时间
拟2016年1月-2月。其中,现场核查时间:各县(市)、区政府和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为2016年1月中旬至下旬;市直机关为全市市直单位绩效目标年度终考时间。
三、考核内容
具体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分五个附件。
四、考核形式
与去年基本相同。市依法行政办组织核查组,先对网络平台报送资料情况进行核查,再分组对县区政府、市直机关进行现场考核。最后将日常考核、现场核查、专项评价和社会评议的分值集中汇总。
五、考评结果
一是将常规考核中的县区考评分值交市政法委,市直机关考核分值交市绩效办。二是根据考核得分结合特色工作开展情况,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报市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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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度全市依法行政考核评价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江苏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省政府令第47号)和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法治政府建设指标体系>的通知》(苏依法„2015‟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评主体
市政府统一领导全市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市政府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依法行政办”)组织核查组,负责具体实施。
二、考评对象
各县(市)、区政府,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列入全市绩效考核范围、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市直机关。
三、考评时间
2016年1月-2月。
其中,现场核查时间:各县(市)、区政府和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为2016年1月中旬至下旬;市直机关为市直机关和单位绩效目标年度终考时间。
四、考评方式
考核评价方式包括以下三类:
1、日常考核,由核查组根据“徐州市依法行政工作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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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报送系统”的报送情况,集中评估、打分。
2、现场核查,核查组现场听取工作汇报,抽查年度内重大行政决策、许可、处罚卷宗,实地走访,核查本地本部门开展的特色工作等。
3、外部评议,包括县(市、区)与相关市直机关互评,第三方独立调查机构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满意度和有关情况的调查。
五、考评内容和评分标准
(一)考核实行分类考核。具体考核名单、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见附件一至附件五。
1、各县(市)、区政府和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采取日常考核、现场核查、外部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附件一、二)。
2、具体行政执法任务较重的单位,采取日常考核、现场核查与外部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附件三)
3、具体行政执法任务较轻的单位,采取日常考核与外部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再现场核查。(附件四)
4、获得省市级依法行政示范点的国家和省垂直管理部门,采取现场核查(示范项目开展情况)与外部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附件五)
六、考评结果
(一)市依法行政办根据考核得分和特色工作开展情【信阳市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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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报经市政府批准。
(二)县(市)、区依法行政考评分值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法制建设考核分值;市直机关考核分值纳入市直机关和单位绩效考核分值。
(三)考评结果作为省级、市级依法行政示范点资格申报和重新确认的重要依据。
市依法行政办联系人:周志杰,联系电话:83756914,电子邮箱:yfxzbgs@163.com,徐州市依法行政工作统计报送系统地址:
附件一、《2015年度县(市)、贾汪区政府依法行政考核评价内容和评分标准》
附件二、《2015年度市辖区政府依法行政考核评价内容和评分标准》
附件三、《2015年度市直机关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具体行政执法任务较重单位)》
附件四、《2015年度市直机关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具体行政执法任务较轻单位)》
附件五、《2015年度市直机关依法行政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省市依法行政示范点的垂直管理单位)》
2015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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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全面提高依法行政的工作质量,着力解决依法行政的公信力、执行力、操作力,规范依法行政权力和自由裁量权工作运作,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特制定20xx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持续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做好依法行政工作,依法管理民政事务,依法完善依法行政的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健全科学依法行政管理模式,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为建设和谐冷水江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法制环境。
二、总体要求
通过依法行政的实践,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建设。注重由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依靠与运用法律手段管理转变。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水平;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严格实行执法责任和执法过错追究倒查制,提高法律效率,促进廉政建设,确保法律的严格实施和政令畅通;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推行电子政务,网上政务,提高行政效率,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体制;创建服务型、学习型的机关,切实提高本部门本行业及其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
三、具体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依法落实科学民主决策
1、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制度,在事关冷水江的经济发展和民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重要的投资项目的制定,直接涉及到人民群众具体利益和行政行为时,要广泛集中民智,充分听取方方面面的意见,在广泛听取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由局集体讨论决定,杜绝滥用职权,防止决策的随意性。
2、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建立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对已经失效或不符合上级规定的,特别是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冷水江等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及时予以废止或修改。
3、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依照法定权限、遵循规定程序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涉及由市政府出台规范性文件,由业务股室拟稿,分管领导把关,局主要领导签批,局办公室负责全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呈报工作。
(二)严格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1、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做到持证上岗、执法亮证、程序合法。强化行政执法人员的服务意识、教育责任意识、法制意识。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廉政教育,坚决防止和追究行政执法中可能出现的以权谋私、以情代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问题,维护法制的尊严,树立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
2、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以行政首长责任制为核心的执法体系,保障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要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明确执法权限,落实执法责任,在不断总结行政执法实践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行政责任制的作用。
3、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向社会公示与公民、法人与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办事内容、条件、程序和投诉渠道。公开的内容要做到合法、完整、规范、具体、统一、有效。做到上墙、上网络、下农村、下社区。
4、认真做好依法行政工作。规范依法行政工作程序,严格落实审核审批手续,在执行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服务类审核、审批工作中加强沟通协调,稳妥处理,推进公开、公平、公正依法行政。
(三)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依法从政工作
1、在开展民政事务管理中,自觉接受群众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接受司法机关依据行政诉
讼实施的监督和舆论监督。
2、加强局机关行政内部的层级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行政机关违法的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
3、加大对发生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审查力度,严格按照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实施意见进行查处,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县政府备案审查。
4、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错案追究的落实,对本系统内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因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要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四)进一步完善制度,确保依法行政质量
1、抓好民政职能方面的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按照省市民政部门、市法制办对于依法行政工作规定,要进一步抓好依法行政制度的贯彻落实。要把各项制度规范化、具体化。要将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服务类项目的统一办理、实施程序、听证、监督检查、责任等制度,按照职能分工,分解落实到各股室、责任人,制定统一的依法行政工作流程,通过定期的监督通报,从建设高效合法的内外环境着手,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行为,转变工作方式和作风,改革行政管理方式,提高办事效率,真正展现“满意群众”的形象。
2、探索高效动作的行政审批制度。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围绕办事效率、服务质量、工作作风等方面,全面理顺民政审批程序,深化行政审批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简化审批工作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创新审批方式,完善联审制度。对于属于行政许可范围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要严格按照许可程序贯彻执行,明确行政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听证、变更等规范程序,加大监督检查,保证依法开展行政许可工作;对于其他行政审批程序,要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程序,严格依法行政,对于涉及民政行政审批的内容、程序、时限、责任人,全部向社会公开承诺,特别是对于最低生活保障、优抚安置、婚姻登记等行政审批程序,要建立内部协调运转机制,探索集中行政审批受理机制,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3、强化对行政执行人员培训。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依法行政知识培训,把学习培训成绩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依据之一,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
4、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行政执法人员自觉学法,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意识,自觉地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涉及到民政业务方面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2016年区政府依法行政考核指标任务分解
一、任务性指标(50%分值,扣分项)
1.未按照《xx市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办法》要求组织常务会会前学法4次以上、法制讲座2次以上、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2期以上的,扣2分;(区政府法制办) 未按要求向上级政府、同级党委、同级人大提交本年度本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扣2分。(区政府法制办)
2.未制定并落实区公务员依法行政年度培训计划的,扣1分;(区人保局)
公务员初任培训和任职培训中没有安排依法行政内容或安排少于8学时的,扣1分。(区人保局)
3.未公布权力清单的,扣1分;未公布权力事项办事流程图的,扣1分;(区编办)
未建立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制度的,扣1分;(区编办) 未结合实际,选择几个职责不清、关系不顺的管理事项或领域,界定部门职责分工,落实管理责任,形成责任清单,完成不好的,扣1分;(区编办)
在建立健全权责清单制度中没有管理创新的,扣1分。(区编办)
4.各区政府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未履行本级政府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的,每件扣1分,最多扣4分 ;(区政府办)
区政府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异议审查中发现有违
法情形的,扣4分,此项最多扣4分。(区政府法制办)
5.区政府未落实双随机联合抽查试点工作的,扣1分;(区编办、区政府法制办)
区政府所属委办局未落实执法岗位目录制度的,扣1分;(各委办局)
区政府所属委办局擅自增设、删除、修改、调换行政许可、处罚权力清单中的权力及相关事项,擅自调整职权编码的,扣1分。(区政府各职能部门)
在平台建设方面,区政府所属委办局未利用行政执法信息服务平台系统按时填报、维护本区行政执法基础信息(包括执法部门、执法主体、执法岗位、执法人员等)的,扣1分;(区政府各职能部门)
未利用平台按时、完整填报行政检查信息、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扣1分。(各职能部门)
6. 未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扣2分;(区政府办)
未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机制的,扣2分。(区政府办)
7. 未落实《关于深化xx市社会治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和《xx市“十三五”时期社会治理规划》,完成年度确定的社会建设、改革、治理工作任务的,扣4分。(区社会办)
8.未全面贯彻执行新《预算法》、《政府采购法》等财政相关法律法规的,扣2分;(区财政局)
未按照新《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全面规范财政部门行政【信阳市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
行为的,扣2分。(区财政局)
9.区政府及相关单位未按照《xx市人民政府办理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提案办法》要求,办理全国及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扣1分;(区政府办)
未积极配合做好全国及市人大常委会和政协组织的视察、考察、检查及调研工作的,扣1分。(区政府办)
10.未健全有利于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管理体制的,扣2分;(区审计局)
未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的,扣1分;(区审计局)
未完善审计结果运用机制的,扣1分。(区审计局)
11.未加强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工作宣传的,扣1分;(区司法局)
未落实普法责任制的,扣1分;(区司法局)
区人民调解工作未落实相关要求的,扣2分。(区司法局)
12.不依法办理交办的信访案件立案诉求的,扣1分;(区信访办)
中央国家机关交办案件、市领导批示案件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期限办结的,扣1分;(区信访办)
未按要求办理复查复核案件的,扣1分;(区信访办)未落实“三项建议”的,扣1分。(区信访办)
13. 不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以及不配合上级行政复议机关开展案前、案中和解、调解工作的,扣1分;(区政
府法制办)
未按要求及时、完整填报行政复议信息管理系统和报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统计报表以及情况分析报告的,扣1分;(区政府法制办)
未按法定期限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行政复议书面答复及相关证据材料,及时返回送达回证,及时履行上级行政复议决定书、意见书、建议书以及行政诉讼生效判决、裁定或者司法建议的,扣1分;(各相关部门)
在市级行政复议案卷评查中存在不合格卷的,扣1分。(区政府法制办)
二、激励性指标(20%分值,得分项)
1.发生行政诉讼案件,区政府主要领导出庭应诉的,得4分;(区政府办)
主管领导出庭应诉的,每次得3分;(区政府办) 此项得分最高不超过4分。(区政府办)
2.区所属部门人均执法量(不含垂直管理部门)。该考核指标由人均行政检查量(行政检查办结数量/执法监管类岗位数量)和人均行政处罚量(实施行政处罚结案数量/执法监管类岗位数量)组成。人均行政检查量超过90件(含
90)的,得3分;70-90件(含60)的,得2分;40-60件(含40)的,得1.5分;20-40件(含20)的,得1分;0-20件(不含0)的,得0.5分;0件的,不得分。人均行政处罚量超过30件(含30)的,得3分;20-30件(含20)的,得2分;10-20件(含10)的,得1.5分;5-10件(含5)
的,得1分;0-5件(不含0)的,得0.5分值;0件的,不得分。(各相关部门)
3. 区政府被司法机关和复议机关直接纠错的案件数与被诉和被复议的案件数之比,第一至第四位的不得分,第五至第八位,得1分,第九至第十二位,得2分,第十三至第十六位,得4分。(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4. 依法行政相关工作有创新或成绩突出,受到上级政府或者部门表彰、推广的,每项得3分;(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依法行政专项工作成绩突出的,每项得1分;此项得分最高不超过6分。(区政府各相关部门)
三、决策评价(15%分值,得分项)
各区报送本区2014——2016年之间所作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由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选取1个具有代表性的重大行政决策案例,邀请成员单位和部分专家对决策过程、程序、执行、效果、后评估等相关情况进行评价。(区政府办牵头,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做好上报目录及相关汇报材料)
四、社会公众评价(15%分值,得分项)
一、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11分)
(一)建立健全部门领导班子学法制度。(4分)
1.建立部门领导班子学法制度,局长(主任)办公会研究涉法议题,要先组织领导干部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学习。(2分)
2.制定年度学法计划,年内至少开展两次以上专题法制讲座(2分)
(二)实行拟提拔干部任职前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3分)
3.建立拟提拔干部任职前依法行政情况专门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4分)
4.认真组织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县政府法制机构组织通用法律知识和新法律法规培训考试。对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在本年度内进行一次专门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
二、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共25分)
(一)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依法制定和出台规范性文件。(6分)
5.建立并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规定。(2分)【信阳市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
6.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前置合法性审查制度。(2分)
7.认真落实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规定。(2分)
(二)严格实行政务信息公开制度。(4分)
8.建立政务信息公开配套制度,落实政务信息公开载体,对按规定需公开的政务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公布,更新及时。
(三)建立和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3分)
9.建立完善处理群众投诉举报制度并认真运行。
(四)健全推进依法行政的领导体制和机制。(12分)
10.建立由部门主要领导牵头的依法行政领导机构。(3分)
11.部门领导班子召开专门会议研究依法行政工作,年内至少要听取2次本部门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关于依法行政工作汇报。(2分)
12.按时向县政府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3分)
13.部门法制机构规格、编制与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法制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4分)
三、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共17分)
(一)完善行政决策程序。(5分)
14.部门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把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决策的必经程序,重大决策事项决策前要将方案交本部门法制机构或者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
(二)完善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4分)
15.作出行政决策要广泛听取、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完善听证制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听证的行政决策事项,以及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群众利益的决策事项均组织听证。
(三)行政决策评估。(4分)
16.结合本部门实际,建立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明确风险评估的范围、内容、程序和方式。
(四)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4分)
17.建立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存在的问题。(2分)
18.建立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2分)
四、规范行政执法(共39分)
(一)完善行政执法体制和机制。(4分)
19.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不断得到强化和改进,开展本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工作。(2分)
20.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没有罚没收入与行政执法机关业务经费、工作人员福利待遇挂钩问题。(2分)
(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13分)
21.持有效《罚没许可证》,在职权范围内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能。(3分)
22.要结合本部门实际,依法细化执法流程,明确行政执法的每一个环节和步骤,完善行政执法告知、说明理由、回避、调查取证、听证、法制机构审查、集体决定等制度。(3分)
23.积极改进行政执法方式,切实做到公正、规范、文明执法,本部门行政执法机构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行执法职责,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未出现被撤销、变更、确认违法。(3分)
24.建立案卷评查制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2分)
25.按《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冀政【2010】52号)要求,参照上级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建立本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并认真实行。按规定应备案的,要报上级行政执法部门和县政府法制机构备案后实行。(2分)
(三)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4分)
26.要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立、改、废情况,及时调整行政执法职责,明确执法机构、执法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切实做到职责清晰、责任到位。(2分)
27.制定行政执法人员业务档案管理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每年对行政执法机构、执法人员的执法情况进行评议考核,存入业务档案,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奖励惩处、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2分)
(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3分)
28.落实《河北省行政执法证件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管理办法》,行政执法人员持有效行政执法证件上岗。
(五)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管。(11分)
29.认真落实《河北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规定》(省政府令第10号)、《邯郸市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市政府令93号)的有关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加大对本部门、本系统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2分)
30.按规定期限和要求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处理和答复。(3分)
31.依法执行县政府和上级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复议决定,认真执行县政府和上级行政执法部门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3分)
32.自觉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和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发出的司法建议书。(3分)
(六)严格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3分)
33.建立落实本部门、本系统关于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七)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1分)
34.落实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加大移送力度,不出现应移未移现象。
五、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共8分)
(一)完善行政调解制度。(2分)
35.建立行政调解工作体制,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
(二)加强信访工作。(6分)
36.建立落实信访工作综合协调机制。(2分)
37.按照信访条例和相关制度规定,在法定期限内处理信访事项。(2分)
38.建立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2分)
六、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取得实际效果的情况
39.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成绩突出,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得到国家级表彰的,加6分,省级表彰的,加5分,市级表彰的,加4分,县政府表彰的,加3分。
湘潭市政府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现在各级政府部门都非常重视依法行政,第一公文网网下载网为您带来一篇湘潭市政府依法行政考核方案,全文如下:
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
为做好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和〈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16〕28号)精神,结合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湘潭高新区、经开区和昭山示范区管委会和市直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
二、考核内容
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的主要内容:《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意见》《湖南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重点是依法行政的组织领导、依法决策、依法制定、发布规范性文件、依法实施行政管理、依法受理和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等。
三、考核程序和方式
(一)动态监测。考核机关对各考核对象建立档案,随时收集各考核对象依法行政工作资料,动态记录各考核对象依法行政工作完成情况。考核对象完成本方案考核内容中的某项工作后,应当及时向考核机关报送有关资料或信息(联系人:舒向阳,电话:58570491)。
(二)组织抽查。考核机关对考核对象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根据实际需要进行抽查。抽查主要采取听汇报,查阅相关文件、会议记录、行政执法案卷、行政复议案卷和其他资料等方式进行。同时从司法、信访、监察部门和新闻单位收集材料,了解各考核对象是否存在行政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等情况。
(三)自查自评。2016年11月20日前,各考核对象对照考核内容分解表(见附件)进行自查自评,形成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并将报告和有关资料报送考核机关。
(四)核实情况。2016年12月1日前,考核机关通过现场检查、网上核查等方法核实各考核对象报送的相关资料及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情况。
(五)确定结果。2016年12月20日前,考核机关在核实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评价,确定考核分值和考核等次。
四、考核结果运用
(一)对2016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结果予以通报。
(二)考核机关将发现的问题反馈给被考核单位,并督促整改,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要制定整改方案并认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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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将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服务保障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建设法治型政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2016年度依法行政保障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经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批准实施,具体如下:
一、认真做好学习培训宣传工作
继续做好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依法行政学习培训工作,广泛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普法和法制宣传,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氛围。
1、落实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2、落实依法行政集中培训制度,对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法律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查和测试制度。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人大办公室)
3、制定2016年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行政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4、专题法制专题讲座两场,区人社局、区司法局各安排一场。
(责任单位:区法制办会同单位:区人社局、区司法局)
5、以营造依法行政良好社会氛围为重点,结合“五五”普法,开展《行政复议法》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活动。
(责任单位:区法制办)
二、加大组织领导力度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关键在领导。各部门要完善行政首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依法行政工作组织领导体制,切实把依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行政首长要定期听取依法行政汇报,研究依法行政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6、依照《纲要》、《决定》,突出重点,制定201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安排。
(责任单位:镇、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7、严格落实行政责任追究制,继续落实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为重点的绩效管理制度。
(责任单位:区监察局)
8、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使机构设置、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
(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会同单位:区编办)
三、严格落实行政决策机制
正确决策是保证区各项社会事业顺利发展的重要前提,决策正确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决策工作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程度。倾听群众心声,听取专家意见,完善民主集中,才能切合实际、符合规律、反映民意,真正体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9、完善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规则和程序制度。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10、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情况后评估制度。
(责任单位:区监察局)
四、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
规范性文件作为行政机关制发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决定、命令,既是行政决策的结果,又是行政管理的依据。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起草制定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并通过法定载体向社会公开发布。
11、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责任单位:区法制办、会同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五、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进一步改革行政管理方式,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进一步简政放权,完善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强化公共服务意识,简化公共服务程序,降低公共服务成本,逐步建立统一、公开、公平、公正的现代公共服务体制。进一步增强社会自治功能,探索建立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机制。
12、完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
(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13、完善各种预警和应急机制;完善电子政务建设。
(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会同部门:区直各部门)
14、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和工作体系,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拓展信息公开载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年度报告、责任追究等制度。
(责任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
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改革行政执法体制,加快行政程序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完善行政执法经费保障机制,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是建立权力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的关键所在,各部门应按照要求大力推进。
15、严格执行财政预算制度、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制度。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
16、落实《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在三区开展相对集中处罚权》批复,积极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
(责任单位:区行政执法局)
17、制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方案,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完善并落实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
18、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责任单位:区监察局会同单位:区政府法制办)
19、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做到依法征收。
(责任单位:区征迁办)
20、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积极开展行政执法培训,贯彻落实持证上岗制度。
(责任单位:区直各部门)
七、加强行政行为监督
行政机关应自觉接受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其他多种形式的社会监督。依法办理信访案件,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发挥行政复议、应诉和调解在解决社会矛盾中的作用。切实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创新监督模式、畅通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措施、丰富监督手段,规范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
21、以依法行政制度建设情况和执行情况为重点,开展依法行政督查工作。
(责任单位:区监察局会同部门:区法制办)
22、严格落实《区行政执法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加大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力度。
(责任单位:区监察局)
23、健全审计监督制度,依法开展审计监督工作。
(责任单位:区审计局)
24、建立健全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
(责任单位:区监察局)
2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要求,健全行政复议机构,成立行政复议办公室,行政复议办案人员不少于2人,配备行政复议专用车辆。
(责任单位:区劳人局、会同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26、完善招标代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积极开展招标代理工作。
(责任单位:区监察局)
27、成立区行政复议委员会,改进行政复议工作方式,制定行政复议流程,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做到有案必接,公开公平公正地审理。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
28、落实《区应诉讼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落实行政机关应诉主办责任制度和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
29、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
八、强化依法行政考核
结合区工作实际,进一步建立健全考核办法,明确考核内容,规范考核程序,统一考核标准,正确运用考核结果。
30、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制度,制定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办法和考核方案,报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会同单位:区目标办)
31、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年度报告制度。区政府每年12月31日前向市政府、区人大报送年度依法行政工作报告,镇、办事处、区直各部门每年12月25日前向区政府报告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依法治市的基本方略,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体制机制,增强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的公信力和执行力,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提高制度建设质量,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证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
工作目标:用3年左右的时间,实现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阶段性工作目标,即: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履行基本到位;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基本形成;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行政决策体制基本实现;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基本建立;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机制比较完善且规范运行;健全、资源有效整合的行政监督机制正常运转且效能明显;全市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观念、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人民群众满意程度明显提升。到2016年底,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全部创建成为市依法行政示范乡镇(街道),并建成一批全国示范乡镇(街道)。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
(一)加快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职能转变
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推进以“世代服务”为品牌,融宣传教育、行政服务、技术服务、信息管理、药具发放、人员培训为一体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开展受理行政法规事项、办理查验计划生育证明、接受群众来信来访和投诉举报等各事项的“一站式服务”。规范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的基本内容和提供方式,深化便民维权,增强依法履职、优质服务、社会自治功能,提升“世代服务”中依法行政公共服务平台的规范运作和服务能力。加强政策法规语音咨询热线电话的规范管理,并协助将“12356阳光计生服务热线”拓展成集咨询、查询、倡导、告知、预约、随访、调查、投诉为一体的便民维权信息服务平台。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进一步规范再生育审批、生育服务联系单办理、计划生育证明出具、社会抚养费征收、“两非”案件行政处罚等程序和行为。开展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建立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指导、行政确认、行政合同等制度。
全面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机制,编制公开目录,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都要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完善办事公开制度,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再生育审批、计划生育证明办证验证、法定奖励扶助政策待遇落实等各项事务,都要实现办事项目有关信息充分告知。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方式,改革行政审批制度,逐步建立计划生育行政服务公共服务查询制度,扩大网上查询、办证、求助等服务事项的范围,为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优质服务。
规范行政权力阳光运行。按照全面推进、网上运行、权力制约、高效便民的原则,完善各项配套制度,深化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依据和权力的动态调整机制。规范行政权力库、网上政务大厅、行政权力运行平台、行政监察平台、法制监督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将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情况纳入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考核内容。
(二)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立法和制度建设
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严格执行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规范性文件自发布之日起15日内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涉及行政管理相对人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规范性文件草案,应当先由法制机构审查,发现有超越职权、滥用职权、违反程序等情况的,应当据实报告并提出修改意见。对违法制发规范性文件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规范性文件实施满1年,应当开展执法情况检查。所依据的上位法有重大修改或调整和涉及信访、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较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应及时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规范性文件修改或废止的重要依据。规范性文件一般每2年清理一次,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三)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保证行政决策合法、科学、民主。依法明确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行政决策的具体范围和事项并向社会公布,对涉及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决策事项要组织听证。重大决策事项应当在会前交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能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报告制度。
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建立和完善专家论证、公众参与、专业组织评测等相结合的风险评估机制,凡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通过综合评估确定决策事项的风险等级,凡风险不可控的,不得列入决策议程。
加强行政决策后评价和责任追究。跟踪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行政决策的执行情况,通过民意反映、抽样调查、跟踪反馈、评估审查,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必要时作出停止执行的决定。严格执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的决策行为以及行政决策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都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四)加强和改进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
完善行政执法体制。适应政府职能转变、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级别管辖制度、行政执法权力下放等要求,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加强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执法经费由财政保障的机制。
推进规范文明执法。增强职权法定意识,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平等对待行政相对人,同样情形同等处理。进一步强化程序意识,严格执行全市统一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程序和文书。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社会抚养费征收、行政复议、行政监督等执法活动应当建立完整、规范的案卷,客观、全面地记录行政执法的事实、有关证据及行政决定,完善回避、公开、告知、听证、说明理由等各项行政程序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裁量适用规则。坚持文明执法,不得粗暴对待当事人,不得侵害执法对象的人格尊严。建立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案件监督审查制度,开展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许可、重大行政征收的备案审查工作。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深入推行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入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文明执法专项活动。
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探索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方式的改革创新。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以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为手段,推行基层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流程网上管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质量考核、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工作。探索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建立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风险防范机制,有效防范和控制执法风险。坚持教育指导为先,全面推行全程说理式执法、行政监管劝勉、执法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知、重大案件回访等柔性执法方式。
(五)强化行政监督和问责
完善层级监督机制。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加大人口和计划生育上级对下级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加强上级行政部门对影响重大和跨行政区域案件的协调和督办。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行政案件的备案制度,及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进一步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定期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检查。完善行政复议工作制度,依法规范行政复议的申请、审理、决定和执行程序以及相应的法律文书,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自我纠错机制。建立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负责人参与重大复议案件审理工作机制,创新复议工作方式方法,全面提高复议质量和效率。深化“阳光计生行动”,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行风政风建设。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各级人大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接受监察、审计机关的专门监督和社会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人口和计划生育违法行政行为。自觉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积极出庭应诉、答辩,全面、自觉履行生效的判决和裁定,认真对待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更加重视人民群众的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完善群众举报投诉制度。高度重视网络和新闻媒体监督,积极回应民意诉求,全面提升应对网络和新闻媒体舆情的能力。
进一步推进“诚信计生”以及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全面开展“诚信计生”工作,到2016年底全市全面实现“诚信计生”,全面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全面落实法定奖励和扶助优惠规定,形成行政管理与基层民主管理之间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积极预防和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深入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工作,贯彻落实《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规范》,发挥群众对计划生育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百村示范村(居)活动,引导广大群众实现计划生育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严格实施行政问责。严格执行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健全行政问责配套制度体系。坚持把行政不作为、失职渎职、滥用职权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为问责重点,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严肃查处问责案件,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严格实行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重大行政侵权违法案件的“一票否决”,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重视行政复议工作,强化对复议工作的监督,提高复议质量和效率。加强复议制度、机构、队伍和工作规范建设,完善行政复议与信访的衔接机制。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进一步完善信访长效工作机制。扎实做好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信访工作,不断优化信访结构。进一步完善信访问题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信访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信访目标责任考核制度和信访各项工作制度,加快信访工作信息系统建设,不断推进信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对可以通过复议、诉讼等法律程序解决的信访事项,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三、工作步骤和时序安排
(一)准备阶段
2016年9月底前,结合本地依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具体的贯彻意见和推进工作实施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
2016年8月至2016年底,各镇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依据本意见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年度依法行政工作重点。2016年对各镇进行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中期检查和督导。
(三)检查验收阶段
2016年8月底前,对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总结验收,并向市人口计生委书面报告贯彻落实本意见的情况。省人口计生委将对各地“十二五”期间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总结验收,对“十二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评比表彰。
四、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市级建立完善由部门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组织本部门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各镇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的一把手是依法行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承担领导责任,将依法行政工作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事项和重大问题。要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必要的人财物保障,特别是要保证执法、监督检查、法制教育培训、政策调研和依法行政重大项目工程等专项经费。
(二)完善工作机制。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和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做到五年有规划,年度有安排。落实依法行政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大对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要将依法行政情况纳入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考核,列入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将考评结果作为任免、职务升降、奖惩的依据,对违法违纪予以追究责任,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
(三)加大普法力度。认真制定落实人口和计划生育“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不断深化以宪法为核心,以人口和计划生育“一法三规”、《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为重点内容的法律法规规章宣传教育,认真学习宣传《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行政法律法规。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载体建设,提高依法行政工作宣传质量和效果。大力弘扬社会法治精神,丰富人口和计划生育法治文化活动,营造良好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治政策环境。
(四)落实学法制度。加强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培训,将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法制培训纳入“十二五”人口和计划生育教育培训规划。每人每年学法和接受法律知识培训不少于40个课时。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培训和日常培训、轮训常态化工作机制,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每年不少于15天,培训情况和学习成绩要作为行政执法人员任职晋职的依据之一。
(五)加强队伍建设。稳定和健全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工作机构,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德才兼备的干部充实到法制工作机构,到2016年,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至少要配备1名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干部。加大对法制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重视提拔政治素质高、法律素养好、工作能力强的法制干部。各镇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提高新形势下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当好领导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
(六)建立考核制度。“十二五”期间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将实行年度考核,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将当年本区域内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及考核情况,于每年11月20前上报市人口计生委,市人口计生委将适时对各市考核情况予以检查和重点核查,结果将作为“十二五”期间各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2016年全街道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市、县有关要求,以“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为抓手,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和推进依法行政这一时代主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督查督导、改革创新、综合考核、自身建设四项工作措施;突出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法制监督、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四项重点工作;努力实现立法质量、执法水平、监督能力、队伍整体素质四项提升;打造一支“崇法护民”的政府法制工作队伍,当好政府的参谋助手与法律顾问,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法治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
一、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1.做好贯彻实施《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第五个五年规划(2016--2016年)》总结验收工作。总结交流五年来全街道推进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的经验做法,推动全街道依法行政工作整体发展。筹备并提请街道办事处召开2016年全街道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办事处与各部门签订《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2016年度依法行政责任书》。
2.在全街道开展“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制定并下发《关于在全街道组织开展“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提升行政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
3.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认真落实《省行政程序规定》、《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建设,严格落实“五个”法定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提请集体讨论前必须经政府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制度,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
4.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切实发挥政府法制机构的主体作用,强化对全街道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积极推进街道办事处法律顾问工作。健全工作制度,规范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政府重大涉法事务的工作程序。积极探索党政一体的法律顾问制度体系。
5.组织领导干部集体学法。以《行政诉讼法》、《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省行政程序规定》为重点,认真抓好各级领导干部学法活动,特别是抓好《行政诉讼法》和《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新实施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
二、以规范行政行为为重点,加大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力度
6.制定《街道办事处2016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发计划》。紧紧围绕党工委、办事处中心工作,按照突出重点、统筹兼顾、急需为先、质量为上的原则,科学安排规范性文件制发计划。重点做好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工作急需、惠及民生的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充分发挥制度对经济社会的规范调节和引领作用。
7.继续贯彻实施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和有效期制度。
8.加大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审查力度,提升规范性文件质量。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提高规范性文件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审查率、纠错率。按照《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法定程序。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的原则,不断创新公众参与的方式。
9.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活动。按照《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府法办〔2016〕56号)要求,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省行政程序规定》出台前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清理评估后,对确需继续执行的,重新登记、编号、公布,并重新设定有效期;需要修订的,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办理。没有重新登记、编号、公布的规范性文件,宣布无效,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三、以贯彻实施《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为抓手,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0.组织开展《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利用广播、橱窗、文化广场、法制长廊等多种平台,采取专题培训、法制讲座、案例解析、印发宣传图册等多种形式在全街道范围内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的知晓度及依法监督的能力和水平。
11.完善执法监督体制机制。加强专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为符合条件的人员申领《行政执法监督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备案制度,督促各部门对作出的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并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按照法定期限向街道办事处法制机构备案。开展全街道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对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执法权和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评议考核。研究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网上政府法制监督系统和行政权力事项动态管理系统,推进网上办案、网上监督、网上服务,实现行政权力运行规范化、信息化、公开化。
12.加强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公告制度,加强对全街道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档案。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对聘用的劳动合同制人员、劳务派遣人员、临时借调人员以及其他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进行清理。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推进网上考试。
13.制定权力清单,规范权力运行。全街道法制系统结合自身职能梳理权力清单,确定廉政风险点,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把转作风、抓廉政作为重要内容,加强日常内部督查和社会评议监督,把权力清单及廉政风险点主动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营造清正廉洁、优质高效的政府法制工作环境。
四、以化解矛盾纠纷为落脚点,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
14.畅通行政复议案件受理渠道。加强街道办事处行政复议受理联络点建设,在全街道普遍建立行政复议联络员制度。
15.提高行政复议工作的公信力。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好案件审理工作。所作维持类的复议案件,通
过宣传教育、以案释法等形式说服申请人,做到“案结事了”。
对纠错类行政复议案件,要严格依据法律程序,突出复议监督
职能,使行政机关做到知错能改、知错善改。
16.增强行政复议工作的沟通协调。强化与办事处有关单位的联系,着力做好“事前介入”工作。充分利用调解、和
解等手段,将行政争议化解在萌芽状态;强化行政复议与法庭、检察室等部门的联系,着力做好“事中介入”工作。在案件审
理过程中,强化行政复议与纪检监察部门的联系,着力做好“事后介入”工作。建立联系协作机制,对在行政复议中被撤销的案件向纪检监察部门备案,对发现的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及时向纪检监察部门移交;落实司法与行政互动,完善行政与司法合作平台。强化行政复议与信访维稳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化解涉法信访、维稳行政争议,提升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7.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重点把握好行政复议立案审查、案件审理、复议决定、复议监督等四个关键环节。不断完善行政复议案件受案通报制度,形成复议案件审理工作长效机制,同时加大行政复议公开审理机制;深入推行行政复议决定书公开、行政复议意见书和建议书等制度;健全行政复议案件统计、通报,分析报告和行政复议
案件归档制度。
18.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加强学习和研究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及时转变出庭应诉观念,按规定推动落实复议机关当被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法定新要求。
19.完成县法制办指派到街道办事处的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工作。
五、以“为民务实清廉”为总要求,着力打造“崇法护民”政府法制工作队伍
20.强化督查督导。街道办事处将重点工作特别是列入党工委、办事处重大任务的指标进行分解细化,加强工作调度。坚持月调度、季汇报,随时了解工作推进和任务落实情况,研究分析工作形势,加强具体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1.强化改革创新。要始终把工作创新贯穿工作全过程,积极推动体制机制、思维思路、方式方法创新,倡导采用科学手段推进工作,不断探索新形势下做好各项工作的新举措、新模式,运用工作创新适应和引领新常态。
22.强化综合考核。根据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工作的要求,健全考核方式,完善考核办法,加大依法行政工作的考核力度,并突出考核结果运用,形成激励机制,以考核为抓手,全面推进政府法制工作再上新水平。
23.强化自身建设。抓班子带队伍,强素质树形象,着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敢于担当“崇法护民”的政府法制工作队伍,为建设环境优美、产业高端、社会和谐、群众安康的现代化新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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