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出租情况调查摸底工作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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渑池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办公用房调查摸底工作总结
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出租情况调查摸底工作小结 第一篇

渑池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办公用房调

查摸底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财政局《关于在全县开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现状及房产出租情况调查摸底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编办领导高度重视,全面开展了对办公用房的清查工作,现就我单位办公用房调查摸底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

我办及时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传达了有关文件精神,成立了由编办主任王占江任组长、陆海霞主任任副组长的办公用房摸底调查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从严要求、从严把关、从严管理”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规定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二、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数共计14名,其中,行政编制7名,工勤编制1名;下属事业单位2个,全供事业编制6名。按照我单位编制数统计,我单位应核定办公用房面积共计87㎡。 目前,单位实有在编人员8人,借调外单位1人,临时人员2人。

三、自查整改情况

自开展办公用房调查摸底工作以来,我单位加大了对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对清理整改办公用房的思想认识,并对办公用房进行了精确的测量,工作领

导小组对照县相关文件规定的事项、内容,逐一对各办公室用房面积进行登记、清查。经清查,我单位现有办公用房使用面积共79㎡,其中办公室使用面积60㎡,服务用房16㎡,设备用房3㎡。完全符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标准的要求。在办公用房调查摸底过程中,我单位不存在出租、出借办公用房情况。

四、下步打算

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机关形象的重要举措。我单位将认真贯彻落实两办关于清理办公用房规定,落实整改要求,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清理成果,主动接受县委、县政府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渑池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0月10日

2015最新办公用房自查自纠报告
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出租情况调查摸底工作小结 第二篇

第一篇

根据中央《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及、省、市、县关于各级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我局积极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局领导高度重视,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要求,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落实专人负责,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和文件精神,对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办公用房进行了全面清理,确保相关精神落实到位。

二、办公用房清理情况

我局为行政事业单位,单位编制总人数9人,实际在职干部14人,临聘人员2人。现有办公楼总建筑面积为1474m2,其中:公共服务室1251.5m2,设备用房面积20m2,因此实际办公用房使用面积仅为02.5m2。

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之规定,我局属于三级办公用房,其办公用房实际使用面积为102.5m2/人,符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要求的编制定员每人使用面积为7.5m2的规定。

在单位办公用房清理自查过程中,未发现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出租、出借办公用房,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和事业单位违规占用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情况。

第二篇

县清房办:

根据市县相关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指派专人对全局办公用房建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先就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按照市、县有关要求,由局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各干部职工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我局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的领导。要求办公室工作人员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严格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清理工作落到实处。

2、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根据国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有关规定和市县工作要求,迅速在全局范围内开展自查工作,进一步明确了自查和统计上报的工作要求,确保各项数据真实有效。并按照文件要求,积极进行办公人员调整。

3、严明纪律,加强督查。要求办公室严格按照市县要求,认真自查自纠,坚决杜塞管理和工作上的漏洞,对自查和上报工作进行回头看,杜绝错报、漏报等现象。

二、自查情况

我局现有办公楼一座,建筑面积为798.52㎡。共有办公用房6间建筑面积118.4㎡;公共服务用房3间使用面积63.5㎡(会议室1间37.5 ㎡,收发室1间17㎡,其他用途1间9㎡);特殊业务用房6间使用面积178.66㎡(其中:压力表校检室1间29.8㎡,组织结构代码证办证大厅1间 37.5㎡,实验室1间37.5㎡,业务培训室1间49.16㎡,职工宿舍2间共14.7㎡);出租办公用房5间共119.1㎡;办公楼公摊部分建筑面积 318.86㎡。我局核定编制12名,现使用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181.9㎡,人均建筑面积15.16㎡。按照文件规定要求,未超出国家规定标准。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办公用房专项清理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市、县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立有效监管的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杜绝违建违规用房事件发生。目前已成立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办公室及财务人员为成员的清房领导小组,并严格按照清理的范围要求,核算标准,做到应清尽清,应报尽报。并按时限要求,完成清理工作任务。

关于博爱县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 租情况的调查报告
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出租情况调查摸底工作小结 第三篇

关于项城市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收入管

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2015 年2月2日 近年来,我市多数单位都能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促进了政府非税收入的良性增长,但个别单位和部门因疏于对房屋出租行为的管理,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也引起了上级巡视部门的关注。为此,由市财政局派出专门调查组,于1月下旬对全市所有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进行了一次全面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范围为市区老城区37家独立核算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和21个镇办(其中一级机构53个,二级机构5个),其中:没有房屋出租行为的 24 个,有房屋出租行为的34 个(其中一级机构29个,二级机构 5 个)。2014 年房屋出租收入累计511.9万元,已上缴市财政314.2万元,欠缴197.7 万元。

二、存在问题

本次调查发现,在有房屋出租行为的 34 个单位中,较为规范的有等10 个单位,不规范的有24个单位,根据出租行为的不规范情况分为四类,其中: 1、租赁合同

签订时间过长。有人社局、计生指导站、永丰等 11个单位25宗。其中 6-10 年12宗, 10-20 年 3 宗,20-50 年4 宗。 2、预收房租期限较长的有4 个单位,预收房租合计 84.61 万元。其中:永丰镇于2005年预收4间30 年房租8万元,2002年预收2间50 年房租4万元,秣陵镇2005年预收55 间 17年房租 42.75 万元,王明口镇于2005-2009年预收10年或20年临街房租16.2万元。 3、房屋出租价格的确定不规范比较普遍。较大规模资产出租没有通过招投标等方式竞价, 单间小规模资产出租价格确定随意,形成隐形收入流失。 4、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的有 6个单位,违纪金额合计(不含老干局) 201 万元。具体分为 4 种 形式: (1)承租方以修缮房屋和固定资产投资抵顶房租(为隐瞒财政收入行为)的 7 个单位, 违纪金额计 76.4 万元,其中: 军供站 0.4 万元、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6 万元、农机监理站 0.3 万元、兽医工作站 5 万元、 企业服务局 1.75 万元。 八极武校在体育馆西侧投资 28 万元新建 31 间房屋抵顶 10 年房租,10 年后资产归体育 局所有,另外,体育局用旧轿车换八极武校新轿车形成的差价 10 万元,抵顶八极武校所 租的 30 间房屋 2007 年至 2012 年 5 年房租(2 万元/年)。 秀珠小学麻庄幼儿园承包方投资 25 万元在院内新建 20 间(590m2)教学楼抵顶 10 年 房租,10 年后资产归校方

所有。 (2)坐收坐支的单位有 4 个(收入交单位账户但未上缴财政专户管理)计 79.5 万元, 其中: 05 年-07 年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原劳动服务公司)收入 19.6 万元,粮食局收入 12.76 万元,青天河水库收入 18.9 万元,县工会收入 28.26 万元。 这四个单位房屋租赁收入 未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直接将收入交单位账户,由单位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3)承租方以提供商品和文印、餐饮等服务抵顶房租(为帐外收支,私设“小金库”行为) 的 12 个单位,违纪金额 21.5 万元,其中: 月山军供站 0.3 万元、实验小学 1 万元、广电局 4.25 万元、体育局 1.35 万元、清化卫 生院 5.4 万元、城管局(看大门、打扫卫生等服务抵顶,无合同,无金额)、商务局 4 万元(原民营中心餐饮抵顶 3.6 万元、商务局让饭店承包方交纳该局另租房屋租金抵顶 0.4 万元)、交警局 2.16 万元、科技局 2.4 万元、林业局 0.06 万元、企业服务局 0.6 万元。 (4)账外收支、私设“小金库”的单位有 4 个(收入未交单位账户也未上缴财政专户), 收入 23.4 万元,支出 17.3 万元,结余 6.1 万元。其中: 博爱二中收 14 万元,支 11.8 万元,结余 2.2 万;建委收 1.76 万元,支 1.76 万元;交 通局收 5.9 万元,支 2 万元,结余 3.9 万元;科技局收 1.75 万元,支 1.75 万元。

三、对违规违纪行为的处理意见

【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出租情况调查摸底工作小结】

1、 处理基本原则。 按照远期从宽、 近期从严 《博爱县政府工作规则》 (以 的执行时间 2004 年 9 月 1 日划分),自查自纠从宽、重点从严的基本原则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处理。 《规则》出台以前的违规违纪行为,认真整改的不予追究责任;《规则》出台后的违规违 纪行为,一要认真整改,二要向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对自查自纠工作扎实,整改 措施到位的,从轻处理,不再追究个人责任,否则经重点检查又发现违规违纪行为的,依 法从重处理,并追究单位负责人责任。性质严重的,除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外,还要给予 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并在新闻媒体暴光,给予通报批评。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 法处理。通过专项检查,实现以处理促整改,以整改促规范的工作目标。

2、处理细则。根据单位违规违纪行为性质,按照国务院《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国务院令第 427 号)等相关法规,分以下不同情况处理。

(1)房屋租赁合同签订超过三年的,必须重新签订规范合同,情况特殊的,须报请县政 府同意。2004 年 9 月以前签订的合同,整改到位的不予追究;2004 年 9 月以后签订的 合同,除认真整改外,还要向县委、县政府作出检查。

(2)预收房租收入超过一年的(不分前任、现任领导,

一律以现任领导为责任人),虽 已足额上缴财政专户,但已造成国有资产收入隐性流失,单位领导要向县委、县政府作深 刻检查,合同到期后立即整改的,不再追究其他责任。

(3)对以承租方投资修缮房屋、自建房屋抵顶应缴房租收入和坐收坐支房租收入的,根 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 427 号)第十三条的规定,责令限期上 缴应当上缴的房租收入,并处以 10%-30%罚款。自查自纠的处以 10%罚款;被查被纠 的处以 30%罚款,并对单位负责人处以 3000 元罚款。

(4)对私设“小金库”、 账外收支的,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 427 号)第十七条和《财政部、审计署、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清理“小金库”的具体规定》 (财监字[1995]29 号),没收全部违纪金额,属被查被纠的,处以一倍罚款,并对单位 负责人处以 3000 元罚款,属于国家公务员的,同时给予记大过处分。

(5)对房屋出租行为没有经过单位班子集体研究和招投标,以明显低于当期市场价格“优 惠”出租给当期领导或主要班子成员的亲朋好友以及“关系户”,群众反映十分强烈的作如 下处理: ①收入已上缴财政的,单位除将当期出租价与当期市场价差额部分补缴财政外,并处以差 额部分 10%罚款。 ②收入未上缴财政的,连同差额部分一并按第

关于清理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
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出租情况调查摸底工作小结 第四篇

关于清理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

通 知

为了全面加强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管,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按照《xxxx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七届第30次)和《中共xxxx委办公室、xxxx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印发xxxx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管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补充通知》xxxxxx精神,现就有关清理办公用房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

县直、乡镇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

二、清理内容

(一)对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闲置的商业(含盈利、非盈利商铺)和闲置办公用房进行清理。

对清理出的商业和办公用房由xxxx国有资产管理局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统一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并统一纳入非税收入。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本次清理各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闲置商业用房、闲置办公用房,工作量大面宽。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加强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现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严防国有资产流失,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完成。

(二)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各行政事业单位认真做好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信息汇总、报送等工作,要不重复不漏报相关信息数据。

(三)落实工作责任。各行政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清理工作的领导,对资产清查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领导责任。对漏报、瞒报或在清查中不按规定程序擅自处置国有资产的行为,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主要领导和国资管理人员的相应责任。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行政事业单位一把手要高度负责,各行政事业单位国资管理员要客观真实地做好清理登记工作。对抵触、拒报、瞒报、漏报、干扰清理工作或不讲原则、不按规定要求填报登记,致使清理结果不实、造成重大国有资产流失的。县财政局将暂缓拨付该单位的财政预算经费,县监察局将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工作责任和法律责任。

2015年度办公用房自查自纠报告
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出租情况调查摸底工作小结 第五篇

第1篇: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

根据达川委办发〔20XX〕17号文件精神,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我校积极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现将我校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清理整改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为做好党政机关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我校在接到上级通知后,立刻组织全体教职工进行学习,并成立了由党支部书记、校长赵锐成同志为组长的清理办公用房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落到实处,进行了全面清理、整改。

二、自查整改情况。

我校关于清理整顿办公用房工作在学校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心组织、认真排查。除了全体教师共同清理外,还抽调专人做具体测量,确保落实上级精神,让自查自纠不走过场。【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出租情况调查摸底工作小结】

1、认真清理教职工办公用房。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按照我校在编人员人数对人均办公面积进行统计,并对各办公室教职工进行适当调整。我校在编教职工72 人。我校实行教师集体办公,以教研组和年级组为单位,每间办公室面积为20平方米,办公教师都在6人以上,人均办公面积约4平方米,未超出标准;

2、严格对学校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进行清理。一是书记校长室建筑面积为18平方米,按要求超标9平方米,经整改将办公室分出9平方米作为学校文印室,整改后校长办公面积9平方米,未超标;副校长、政教和少先队办公室共一间,面积24平方米,共4人办公,未超标;副校长、工会和安全办公室一间,面积18平方米,共3人办公,未超标;教务、教科室和学籍管理办公室一间,面积24平方米,共4人办公,未超标;总务办公室一间22平方米(含财务档案室12平方米),共2人办公,未超标。

【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出租情况调查摸底工作小结】

经自查整改,我校办公用房无超标使用现象,符合标准。同时,各办公室布置简单、整洁,既厉行节约,又践行了党的群众路线方针。

三、今后规范管理措施。

1、不擅自装修和兴建办公楼,维持办公楼普通、简单现状。【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出租情况调查摸底工作小结】

2、严格依据办公楼标准,本着节约从简原则,进一步规范好正常办公行为。

3、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好清理整治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

第2:办公用房清理自查报告

根据《关于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攀委办〔20XX〕59号)和《关于报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落实情况的通知》(攀机管发〔20XX〕277号)要求,我局对照通知要求逐条进行了核实、清理,现将办公用房清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掌握标准,及时清理

收到《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责成办公室相关人员吃透文件精神,掌握政策标准,按《通知》要求,及时按清理范围、内容对办公用房逐一进行了清理,确保了清理工作按时完成。

二、清查情况

从清理情况看,我局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均符合相关规定。

(一)我局办公用房已进行了权属登记,纳入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

(二)严格办公用房统一调配管理,无出租、出借办公用房的情况;

(三)无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的情况;

(四)无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五)所属事业单位无违规占用我局办公用房的情况;

(六)我局现有办公用房建筑总面积1779.86平米,办公室用房720.08平米,没有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的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编制部门核定我局编制人数(含行政和事业人员)41人,实有职工人数47人(由于机构改革原因),编制数和实有人员数均未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的党政机关用房人均建筑面积;

(七)无局领导多处占用办公用房的情况和离退休领导干部占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三、存在的困难

新一轮食品药品机构改革即将全面推行,改革到位后,我局因职能增加,机构、人员编制将相应增加,现有车辆少,车况不佳,满足不了日常监管检查、专项检查、处理投诉举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监管工作需要;所属事业单位人员、检验检测项目、设备将扩充,现有办公用房不足,满足不了履行新职能的需要,下一步还需机关事务管理局协调解决。

2016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总结暨下年度工作计划
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出租情况调查摸底工作小结 第六篇

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工作总结暨下年度工作计划

2016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把握新形势下机关事务工作的发展脉搏,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围绕“打基础、攻重点、强薄弱、抓关键”四个方面的内容,不断完善机关事务管理机制,积极发挥管理保障服务职能,全局发展呈现良好态势。

一、打基础,打造过硬作风,形成良好工作环境

一是以活动创建为载体,凝心聚力,推进工作。聚焦“四风”问题,深入开展“市中精神”大讨论、“转作风、抓落实、促发展”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大力弘扬“马上就办、办就办好、办有回音”的工作作风,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主人翁意识和干事创业的热情,凝聚全局工作信心和力量,推进全局各项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二是注重提升全局人员的思想境界,与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大力加强“道德讲堂”建设。我局把“道德讲堂”建设与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道德讲堂”学习,先后专题学习了《弟子规》、《沟通的艺术》、《面对困境怎么办》、《健康新理念》等内容,使全局精神面貌得到明显提高。在主题活动中,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绿化家园、美化市中”、“清明祭先烈,明志铸忠诚”、“慈心一日捐”、“文明交通我先行”等多种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并积极发挥市级文明单位的示范、带动作用,热心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在“慈心一日捐”活动中募集善款9500元、为“关爱人口”募捐1910元。此外,市中区党家镇土屋村是我局在新农村共建帮扶工作中的帮扶对象,我局组织干部职工为帮扶共建村的特困群众捐款9560元,用于危房修缮,并在领导班子成员中开展与贫困家庭帮扶结对活动。此外,我局创新性地开通了“E信通短信平台”,号召科以上干部每人每周向全局工作人员发送励志警句、工作信息等内容,短信受众共计9000余人次。

三是完善制度,严格考核,构建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以建设效能型机关为抓手,立足自身特点和实际,对机关事务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先后修订各项工作制度十余项,组织完成了细化科室职责、优化办事流程等大量基础工作,制定了《工作人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将工作作风表现列入每季度工作目标考核范畴,对工作成果进行量化考核,有效整治“散、懒、庸、浮、满”现象,形成用制度管纪律、强作风的长效机制。

二、攻重点,提高工作执行力,严格落实八项规定

(一)深化全区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成果

由我局牵头负责的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在去年的工作基础上,解放思想,积极推进公务用车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一是出台《**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我局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本着清理与规范并重的指导思想,不断强化我区公务用车管理的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适时出台了《**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这是我区首次就公车配备使用出台规定。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编制管理。按照从严从紧的原则,对全区一般公务用车编制进行了核定,并由上级公车主管部门正式下发了编制核定文件。三是严格做好公务用车节假日集中封存管理以及离退领导干部工作用车收回工作。建立起公务用车节假日集中封存管理长效机制,经统计,今年以来在放假调休期间共封存公务车辆2591辆次。此外,区公车办对全区各单位中调离市中区以及离退领导干部的用车情况进行了统计,收回公车3辆。四是发挥监管作用,为公务用车的配备、处置进行把关。我区公务用车的购置和报废实行区公车治理领导小组和区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双重审核制度,截至目前,区公车办向区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出具购车审核意见书5份,更新车辆审核意见书9份,报废车辆审核意见书14份,为公务用车的配备、处置把好关。五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大兴勤俭节约之风。在全局推行公务用车燃修公示制度,截至目前,全局公车燃修费用较上年同期节省50%。我局被济南市评为**年度“四个创建”先进单位。

(二)积极开展全区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工作

自中办发**号、鲁办发**号、济办发**号文件下发后,我区迅速成立了清房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在我局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负责办公用房清理工作。区清房领导小组办公室先后两次向全区各单位下发了《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并就资产漏报、瞒报问题进行核实,对全区各单位办公用房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目前,我局以坚持标准、节约资源、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资源共享、提高资产利用率为原则,充分利用全区现有房产资源,根据各单位人员编制和实际需要,并参照市局相关办法和经验,制定出《全区办公用房清理整合方案》和《**区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及所属土地、房产统计汇编》,初步建立起全区办公用房和房地产基础信息数据库,全面、直观地反映全区办公用房情况,为今后实行资产变化动态监管,建立资产“实物链”与“价值链”的平衡及资产划转提供了依据。

(三)全力做好市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

节能工作是我区经济工作的重点分解任务之一,我局作为协办单位,主要具体承办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一是加强全区各公共机构单位信息报送联系,完成公共机构能耗数据统计。组织召开全区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培训班,规范了我区能耗数据报送工作,为全面完成年度节能指标奠定基础。我局被济南市授予“全市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工作成绩突出单位”。二是认真做好市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创建工作。按照择优推荐的原则,顺利完成济南市公共机构节约型示范单位申报工作,节约型示范单位申报单位落实到舜玉路街道办事处,并指导该单位完成相关申报材料的起草、审核工作。三是进一步规范区直公共机构废品处置工作。联合区保密局、区财政局、区商贸局、区经信局等相关单位完成了市中区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的建立工作,对全区各公共机构的废旧商品回收工作做出明确要求,确定了五家有资质的回收公司作为备案企业。四是广泛开展节能宣传活动,推进节能设备改造。组织开展“地球一小时”、“节能周低碳日”等宣传活动,通过电子显示屏、短信、发放购物袋、宣传册等方式对广大机关干部进行相关宣传,并对机关大楼公共区域进行节能灯改造,将原25W和40W高耗能灯泡逐步更换为5W和7W的LED节能灯,节电率达80%。

(四)加强区直机关支付分中心财政预算和资产管理工作

一是有效控制行政运行成本。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提高预算资金使用的计划性、科学性。二是加强财务监督。本着“按进度控制使用,科学调剂有限资金,确保重点工作完成”的原则,规范各核算单位的财务行为,加强对各核算单位的财务监督,严格各类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三是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组织清理盘点了资产使用情况,积极盘活闲置资产,对固定资产的报废、调出等情况严格审核,做到账实相符,为今后的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改革提供了可靠依据。

三、强薄弱,转变服务方式,提升总体满意程度

食堂餐饮、安全保卫、宿舍管理、物业服务是我局日常工作中容易引起干部职工不满的相对敏感之处。我局从转变服务方式入手,狠抓薄弱环节,提升服务质量,提高群众满意率。

(一)不断增强机关安保工作水平

**年年初,我局引入竞争机制,严格筛选,引进社会上有资质、技术强、信誉好的专业安保企业参与我区机关的安保服务,并定期组织安全形势分析和安全检查评比,不断加大安全保卫管控力度。一是抓好办公区域的车辆停放管理。坚持“节假日科室人员随岗值班制度”以及“济南大厦公务车辆进出停放管理制度”,为优化政务环境做好保障。二是抓好消防安全。及时更新办公街、济南大厦等集中办公区域的消防器材,扩大消防器材的配备范围。三是认真落实门卫制度。做到对来访人员,有询问、有登记、有检查、有反馈,截至目前,安全保卫科有效劝解、疏导上访群众4000余人次。四是建立每周工作例会制度。互通、互评每周工作完成情况及工作安排,强化对安保公司的监督与约束,建立起发现问题、反映问题、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

(二)进一步提高机关餐饮服务质量

为提高我区机关餐饮服务质量,我局经过多方调研、反复磋商和领导批准,于7月份选定专业餐饮服务企业入驻济南大厦机关食堂,同时,我局根据工作需要,将餐厅工作人员减少了近一半。为了做好餐厅管理工作,我局逐步完善了出纳、采购、仓管、验收等多个环节的管理制度,并对餐厅人员进行了食品安全责任分解,对餐厅环境卫生、储存加工、清洁消毒等工作流程进行优化,对原材料购置、食品加工等各个环节严格把关,严格执行餐品样本留存制度,不定期开展安全卫生检查,确保食品卫生监管无盲区。目前,我区机关餐厅饭菜质量、环境卫生、服务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三)加强宿舍管理服务,逐步探索市场化物业管理新路子

一方面,建立“听、看、查”工作制度。“听”,即听到宿舍业主报修,立即安排相关人员予以解决,出现跨权限的问题,积极帮助协调相关部门,绝不推诿扯皮;“看”,即上门维修服务,实地查看,优选处理方案,尽量达到住户满意;“查”,即对宿舍区水、电、暖等基础设施定期检查,杜绝一切安全隐患。区机关部分宿舍区的老干部多次以感谢信的方式对我局宿舍区域服务管理工作提出了表扬。

另一方面,根据形势和要求,逐步推进宿舍区物业服务社会化进程。为了改善宿舍区整体面貌,顺应机关事务服务社会化改革新形势,我局积极探索宿舍区物业市场化管理新路子,本着初步以提供服务为主,低额取费为辅的原则,拟用二至三年时间实现我区机关宿舍区物业市场化管理的目标。此项工作已成立了试点工作小组,在广泛征求区机关宿舍业主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尽快开展试点工作,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逐步在区机关宿舍区全面推开。

(四)开展机关宿舍楼体保温改造及供热“分户计量”工作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实施意见》,从2016年年初开始,我局利用中央、省、市关于节能改造的专项补助,在未动用区财政一分钱的情况下,有计划、按步骤地对区机关五个宿舍区18栋宿舍楼进行了屋面及楼体外墙保温改造工程,此项工作历时10个月,现已全部完工。通过与去年同期能耗数据比较,楼体外墙经过保温处理后,每户室温平均提高了3-5℃,使住户居住舒适度有了较大改善,居民反映良好。此外,我局利用住房维修资金,对机关宿舍进行了供热分户计量系统改造,为下一步在五个宿舍区800余户中全面实行供热分户计量做好了前期准备。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我局借此次宿舍楼体保温改造的机会,为二、三、五宿舍安装了新型防盗保温门,更换了楼道窗户,并将二至五宿舍区所有楼体内墙面粉刷一新,这是自各宿舍区建立以来,第一次进行全面的楼道粉刷及修缮工作,使各宿舍区整体面貌大为改观。此外,还对二至五宿舍的屋面防水进行了更新与维护,使屋面的防水性能延长到8年,按照原来屋面防水维修25万/年的标准计算,累计可节约资金高达200万元。

四、抓关键,加强制度化管理,扎实推进廉政建设

一是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充分发扬党内民主,积极维护党的团结和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建立起完善的领导制度和工作机制,从制度上保证民主集中制的正确执行,抑制和防止独断专行、软弱涣散、自由主义、任人唯亲等不正之风的滋生,并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和发展党内民主生活,确保广大党员民主意愿和民主权利的实现。

二是建立健全干部选用制度。实行科级以下干部交流轮岗制度,制定了《科级以下人员考核评分办法》,努力调动各方积极性,真正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并适时提供相应的、适合的平台和空间,让那些真正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同志承担重任,打造用心工作、勤奋工作、务实高效、汇聚正能量的干部队伍。

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深入开展权力观和党风党纪教育以及岗位廉政教育,坚持责任分工制,不断规范工作程序,运用党内民主生活会、局长办公会、专项检查等形式,充分发挥党内监督、行政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营造浓厚的廉政氛围。

回顾2016年的工作,我局主要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工作思路创新求实。主要表现在全局及各科室全年的工作安排及部署上,特别是在重点工作目标的落实上,例如公车管理、办公用房清理整合工作,都能够根据各自职能从实际出发,早准备、早研判、早动手,牢牢把握住了工作的主动权,体现出了良好的求实精神。同时,我局在工作方式、工作细节上求创新、求突破,例如:全局建立起公车燃修公示制度,将公车燃修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有效降低了公车燃修费用;膳食科创造性采用成本正向核算与逆向核算相结合的方式,向管理要效益,实现了餐饮资源的集约利用和各项成本的合理控制。

二是工作作风勤俭务实。在日常管理工作中,我局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树立精打细算、节俭办一切事的思想,特别是对运行设备的管理养护,做到“小修不请人,大修不出门”,从提高自修率入手,认真学习,深入调研,自己动手检修音响、电视等设备,对济南大厦礼堂的灯光、屏蔽仪等进行了更新、升级,共节约资金10万余元。

三是工作成果有效落实。我局适时出台《**市市中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了我区机关公务用车“三管理,三统一,三定点”制度,这在我局历史上尚属首次;同样,在中央下发《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后,我局积极行动,有序开展了大量基础性工作,目前,《市中区办公用房及房地产汇编手册》已整理编印完成;机关餐厅的成本核算软件升级工作也基本走上制度管理正轨,这些工作在我局历史上也是首次开展和实施。

总而言之,今年以来我局大事多、难事多、需要内外配合的事多,工作中还存在着诸多薄弱环节及不足之处。

一是机关事务服务社会化改革不充分。我区在会务接待、宿舍管理、办公用房及公务用车的使用等方面仍在沿用自己招人、自己管理、自己服务的传统服务方式,随着社会中介服务业的发展,特别是中央先后对机关公务用车、办公用房、会务接待实行改革后,机关事务工作的社会性特征越来越明显,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在政务运行保障、机关房地产管理、经费使用等方面仍需要不断改革和探索。

二是部分机关事务从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机关事务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专业化要求不断提高,财务、房产管理等都需要专业的技术人才。当前,我局的部分工作人员欠缺岗位技能学习的主动性,同时,我局组织队伍存在年龄结构老化,知识层次较低,专业技能缺乏的问题。

2016年,我局的工作重点是:

一、加强我局党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为主线,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继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推进我局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支部建设,增强党员队伍活力,引导全局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努力做贯穿群众路线的表率。

二、继续深化我区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治工作

一是做好资产管理系统对接,对产权明确的办公用房,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资产划转工作。二是在深入调研,统筹规划的基础上,利用我区市民服务中心、市民健身中心、区医院、区国税局投入使用的时机,以坚持标准、注重实效、节约成本、规范管理,体现职能相近,地点相对集中,与突出公共服务职能相结合为原则,严格按照办公用房配备使用标准,对区直机关办公用房进行全面整合、调配。三是制定出台符合我区实际的办公用房统一管理办法,完善和建立“统一产权、集中管理、授权使用、运营高效”的资产管理体制,提高资产利用率,缩减行政成本,实现我区房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三、加强我区公务用车管理监督,适时推进公务用车改革工作,完善停车场管理制度

一是继续加强对我区公务用车管理的指导和监督,巩固我区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建立完善符合我区实际的公车管理体系。二是根据省市公车管理改革进度,适时开展公务车辆改革工作。三是做好全区停车场收费的管理工作,制定相匹配的管理运作办法,在交警部门的支持配合下,会同各街办,进一步完善全区停车场管理工作。

四、继续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建设节约型机关

一是进一步完善节能管理规章制度,强化能耗计量、统计和监督,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力争“十二五”期间我区10家以上公共机构成功创建市级节能示范单位。二是继续推进公共机构废旧商品回收体系建设,加强节能改造和新能源与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

五、加快机关服务社会化进程,规范监管制度

加快我区会务接待、宿舍区物业服务社会化改革步伐,加强机关办公集中区域的服务配套设置,以及餐厅运营、物业、安保等社会服务的运作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健全服务项目、范围、标准和程序,强化对准入资质和服务质量的监管。

六、加强区直机关有关部门经费及国有资产管理

一是深化部门预算改革,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充分发挥专项审计工作的作用,稳步推进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为区直机关部门工作提供财力保障。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计划及合同要素编报流程,规范政府采购数据计算。三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认真做好资产调拨核销工作,及时盘存资产,做好年度国有资产上报和核算。

2016年即将到来,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将齐心协力,团结一致,按照《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要求,牢牢把握机关事务工作的主题、主线、主攻方向,开阔视野,拓宽思路,力争机关事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编辑:新新)

2016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方案
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出租情况调查摸底工作小结 第七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十八条意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深入推进我市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做好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掌握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情况,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办公用房配备的有关规定,推行办公用房统一权属登记管理,逐步建立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和规范办公用房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清理范围

全市各镇(街道、场、园、区)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市属街道办事处(场、园、区),市人武部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的办公用房,以及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办公室用房。

二级单位办公用房的清理整改工作,由所属一级单位负责。

三、清理方式

1.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的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应予以腾退。

2.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的,应恢复原使用功能。

3.已经出租、出借的办公用房到期应予收回,租赁合同未到期的,租金收入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管理,到期后不得续租。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的,应予以清理并腾退,严禁以租用过渡性用房名义变相购建使用办公用房。

4.除在立项批复中明确事业单位和行政机关办公用房一并建设外,所属其他企事业单位一律不得占用行政机关办公用房,已占用的,应予以清理并腾退。

5.单位在机构变动中转为企业的,所占用的办公用房应予腾退,确实难以腾退的,经批准可租用原办公用房或按规定程序转为企业国有资本金。

6.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应当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规定配置办公用房。办公用房面积超标准配置的,应予以清理并腾退;领导干部在不同部门同时任职的,应在主要工作部门安排一处办公用房,其他任职部门不再安排办公用房;领导干部工作调动的,由调入部门安排办公用房,原单位的办公用房不再保留;领导干部在人大或政协任职,人大或政协已安排办公用房的,原单位的办公用房不再保留,人大或政协没有安排办公用房的,由原单位根据本人承担工作的实际情况,安排适当的办公用房;领导干部在协会等单位任职的,由协会等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办公用房,原单位的办公用房不再保留;领导干部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原单位的办公用房应及时腾退。

7.在清理整改基础上,逐步建立健全市级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实行统一调配、统一权属登记。要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各单位“三定方案”规定,从严核定办公用房面积。新建、调整办公用房的单位,要按照“建新交旧”、“调新交旧”原则,在搬入新建或新调整办公用房的同时,及时将原办公用房腾退移交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腾退办公用房要求相对集中。因机构增设、职能调整确需增加办公用房的,应在本单位现有办公用房中解决;本单位现有办公用房不能满足需要的,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整合办公用房资源调剂解决;无法调剂、确需租用办公用房的,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各级党政机关要制定本单位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制度,严格办公用房使用管理。

四、工作步骤

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自2016年5月开始,至8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登记自查阶段(5月9日至5月31日)。各地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迅速统一思想认识,安排专班专人对本地本单位办公用房配置使用管理等情况开展自查,重点查看机关和领导干部有无超面积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多处占有办公用房情况,边查边改,在此基础上分别填写《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自查基本情况统计表》、《市党政机关领导办公用房清理自查基本情况登记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一式两份,含电子版)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土地证、房产证、“三定方案”等文件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审查核实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各地各单位报送的资料进行复核,对不符合标准和本方案要求的事项,要深入现场进行核查,再会同各地各单位制定具体整改方案。

(三)督查整改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各地各单位按照整改方案认真组织整改,同时,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工作专班对全市各单位办公用房清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进度迟缓、敷衍应付以及弄虚作假的,要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四)建章立制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各地各单位认真总结分析清理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建章立制工作,推进办公用房的集中统一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检查督办。

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委关于清理办公用房的相关文件精神,把进一步做好全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作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抓实;要成立相应的工作专班、明确专人,抓好本单位及所辖二级单位办公用房清理工作。

(二)精心组织,准确填报。各地各单位要大力协作,密切配合,认真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如实填报相关表格,不得虚报、瞒报、漏报。要掌握好政策,严格区分办公用房和技术业务用房及其他用房,确保填报数据真实可靠。

(三)认真整改,规范管理。各地各单位要通过此次清理,切实摸清本地本单位办公用房现状,对存在的问题按要求整改到位,对相关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同时要健全完善办公用房管理制度,确保用房符合政策,管理规范有序。

(四)严明纪律,强化督办。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对待此次清理工作,要把清理工作和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严明纪律、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禁走过场。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市纪委要加大督查力度,对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纪律要求予以严肃处理。

2015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出租情况调查摸底工作小结 第八篇

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近日,根据《区委办公室、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严格对照标准办法,对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自查工作。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

通知指出,近年来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要求,在严格控制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方面采取了一些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近期一些地区和部门又出现了违规修建楼堂馆所的现象,损害党风政风,影响党和政府形象,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强调各级党政机关要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全面停止兴建楼堂馆所,规范办公用房管理。切实把有限的资金和资源更多用在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上。

经查,我局实有工作人员9人,其中科级干部4人,科级以下5人,办公室使用面积60㎡。符合办公用房的使用标准。

2015年9月30日

2015办公用房自查报告
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出租情况调查摸底工作小结 第九篇

办公用房自查报告(一)

根据中国共产党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全县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精神,按照上级的安排部署,我局积极组织学习,并开展办公用房清理整顿工作。现将我局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客观要求。为做好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有关工作,县质监局成立了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整顿工作小组,严格落实责任制,确保本通知精神落到实处,进行了全面清理。

二、自查情况

办公楼使用上:本单位现有办公楼一栋,系90年代末一建公司兴建的,总建筑面积1200余平方,于2015年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以50万元从县房产局购买,购买后采用简单装修的方式。办公面积上:我局在职人员16人,聘请人员5人,借用人员1人,共21人。对于本单位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办公用房进行了严格的审查,清理了部分不合格的用房,并将相关情况做了明确要求,做到了公平化、透明化行政。目前,单位领导干部和干部职工办公用房在人均使用面积为5.71平方,符合标准,简单、整洁的要求,给办公人员带来了更高工作效率。我单位在办公楼、办公室等方面使用符合《党政机关办公用户建设标准(1999)》要求,无超标使用行为和现象。

三、下一步规范管理措施

【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出租情况调查摸底工作小结】

1.不擅自装修和兴建办公楼,维持办公楼普通、简单现状;

2.严格依据办公楼标准,本着节约从简原则,进一步规范好正常办公行为;

3.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好清理整治成果,确保良好的办公秩序。

办公用房自查报告(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精神,按照中国共产党开江县委办公室开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县级机关办公用房管理的意见(开委办发[20**]2号)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学习,及时行动,对办公用房进行了清理。经自查,我局机关办公用房符合文件规定。现将我局开展办公用房清理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人员情况:

1.县编办核定:交通运输局机17人、开江县交通战备办公室3人、开江县交通规划勘测设计所10人、开江县地方海事处6人。其中科级领导干部12人,科级以下24人。

2.企业性质:开江众望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人员6人。

(二)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县交运局办公用房系借用原县稽征所办公楼,位于开江县城普大道老年公寓旁,建筑面积747平方米,其中:办公室用房304.95平方米,(

二、自查情况

经自查,我局不存在新建楼堂馆所、改扩建楼堂馆所情况;不存在办公用房的购建、租赁、转让等活动;也不存在领导干部超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三、自查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阮德章任组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古雪云任副组长,办公室雷挺、胡永红、徐丽、黄子均为成员的交运局办公用房清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积极开展登记自查活动。我局对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登记,填报《开江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基本情况表》、《开江县领导干部办公用房情况表》,并将登记情况在全局范围内进行公示,登记自查面达到100%。

(三)建立完善办公用房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科学编制规划,细化预算约束。认真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三定”规定,从严核定办公用房面积,严格办公用房使用管理,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调配、登记相关制度,加强经常性督查检查,从根本上杜绝违规建设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现象的发生。

办公用房自查报告(三)

根据《关于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攀委办〔20**〕59号)和《关于报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落实情况的通知》(攀机管发〔20**〕277号)要求,我局对照通知要求逐条进行了核实、清理,现将办公用房清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掌握标准,及时清理

收到《通知》后,我局高度重视,责成办公室相关人员吃透文件精神,掌握政策标准,按《通知》要求,及时按清理范围、内容对办公用房逐一进行了清理,确保了清理工作按时完成。

二、清查情况

从清理情况看,我局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均符合相关规定。

(一)我局办公用房已进行了权属登记,纳入了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

(二)严格办公用房统一调配管理,无出租、出借办公用房的情况;

(三)无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的情况;

(四)无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五)所属事业单位无违规占用我局办公用房的情况;

(六)我局现有办公用房建筑总面积1779.86平米,办公室用房720.08平米,没有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的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情况。编制部门核定我局编制人数(含行政和事业人员)41人,实有职工人数47人(由于机构改革原因),编制数和实有人员数均未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的党政机关用房人均建筑面积;

(七)无局领导多处占用办公用房的情况和离退休领导干部占用办公用房的情况。

三、存在的困难

新一轮食品药品机构改革即将全面推行,改革到位后,我局因职能增加,机构、人员编制将相应增加,现有车辆少,车况不佳,满足不了日常监管检查、专项检查、处理投诉举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监管工作需要;所属事业单位人员、检验检测项目、设备将扩充,现有办公用房不足,满足不了履行新职能的需要,下一步还需机关事务管理局协调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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