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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岗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标签:卫生院 岗位 绩效 工资 方案 杂谈
分类:医疗机构管理概况
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9号)和人事部、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事业单位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11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黔府发[2006]45号)的精神,在开展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基础之下,为深化医疗卫生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以工作岗位性质,技术含量和风险程度,服务数量与质量等工作业绩为主要依据,以服务效率,服务质量,群众满意为主要内容的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体系,充分调动全院干部的积极性与创造性,体现优秀人才的价值,经院务会研究决定制定平庄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进一步完善绩效工资(综合目标管理管理制)考核办法,提高卫生院的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提高卫生院的社会效益;通过成本核算与控制,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益;通过深化卫生院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按岗取酬,按工作业绩取酬机制,充分调动各种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劳动创造性。
二、考核分配基本原则
1、坚持院组两级考核和综合目标考核、真实反映工作绩效的原则。
2、坚持确保结余的原则。个人收入增长低于卫生院收入增长,以收定支,确保结余。
3、坚持按劳分配,绩效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向临床一线和技术风险高的科室倾斜,重技术,重实绩,重责任,重贡献,向关健岗位培训和优秀人才倾斜。
4、坚持绩效工资分配不与药品收入挂钩,不与科室收入直接挂钩的原则。
三、考核单元
考核单元分为临床(2个岗位)、护理(2个岗位)、行政(1个岗位)、防保(2个岗位)、药剂(2个岗位)五个系列。
四、考核对象
本卫生院在编聘用人员和编外聘用人员。
五、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各考核岗位的服务量,服务质量(效率),服务行为。收支结余四个指标。
(一)、服务量考核:
从岗位工作结果角度评价工作完成情况(科室目标和任务绩效)。主要考核考核单元门诊诊疗人次,收治病人数,病房出院人次,实际占用床日,手术数,医技检查与治疗人渔翁,药剂调配处方数及行政后勤科室完成相关任务情况等。
(二)、服务质量的考核:
从工作岗位过程中展现的能力角度进行评价。主要考核医疗文件文件率,出入院诊断符合
率,急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差错事故发生率,标本送检率,病区管理,消毒隔离管理,整体护理,基础护理,各项报表数据的准确率等。
(三)、服务行为的考核:
是员工对其所在岗位工作的认知程度和努力程度。主要考核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的遵守,医疗核心制度的执行,出勤情况,医疗收费与药品价格物价政策的执行,廉洁行医和各项便民惠民措施的落实情况等。
(四)、收支结余的考核:
主要考核各单元的收支结余,人均积累等指标。
(五)否决性指标考核:
否决性指标考核:医疗事故(一票否决)、医德医风(一票否决)。
五、考核办法
(一)、实行百分制考核
对服务量,服务质量(效率),服务行为,收支结余等指标实行百分考核,服务量占15%,服务质量占15%,收支结余占60%,服务行为占10%(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四个考核项的比例)。
六、岗位绩效工资
(一)、薪酬构成:1、在编人员由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岗位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基本工资是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岗位绩效工资是各种浮动工资和各种津贴补贴等。岗位绩效工资分两部分;;固定部分(岗位绩效工资的40%)和绩效考核部分(岗位绩效工资的60%)。固定部分随工资按月发放,考核部分根据业绩考核情况发放。2、单位业务收入的一部分纳入绩效工资总额之中进行考核发放。3、编外聘用人员工资由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固定工资是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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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二)、卫生院分配安排顺序:
卫生院内部分配支出共分为五大项,每月按下列顺序按排,如不能实现当月收支平衡,应后向前依次调减分配项目。分配按排顺序就是确定薪酬总额。
第一:计提事业发展基金(含修购基金)。卫生院每月按业务收入的8%计提一事业发展基金。
第二:安排社会保障支出。如在岗位在编和编外聘用职工的三大保险、临时人员保险、丧葬抚恤和遗属生活补贴等。
第三:按排固定工资支出。如聘用人员岗位工资、护龄津贴、独生子女等。
第四:安排公用经费支出。根据业务工作量的多少,合理安排、严格控制。公务费(办
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等),业务费(印刷费、水电费、业务燃料费、材料费、交通费、培训费、会议费等)和招待费实行成本核算,或实行定额管理(院长通讯费等),卫生院三项经费的支出一般控制在业务收入的10%以下(控制在前三年的比例均数以下)。 第五:安排绩效工资支出。绩效工资实行考核发放。
七、岗位分配系数的确定
根据岗位工作性质,即知识技能要求、责任风险、贡献程度的不同,将卫生院所有工作岗位分成临床组系,护理职系,行政职系,药技职系,防保职系,为反映不同岗位的价值差异和体现公平,每个职系中,根据岗位评价的薪点分布,将同职系中不同的岗位分为不同的职等(A、B、C、D、E、F),代表岗位由高到低的相对差异。为体现相同岗位上不同能力和水平的员工个人价值差距和给员工提供合理的晋级空间,每个职等从低到高均分为六个薪级,形成卫生院的工资体系。
表一:
平庄卫生院岗位绩效分配表
岗位类型 聘用类型 职系 岗位等级 岗位 岗位系数 考核分配系数
(A、B、C、D、E、F)
专业技术岗位 在编人员 临床职系
防保职系 初级十三级 住院医师 1.1 1.1 1.05 1.0 0.95 0.9
初级十二级 住院医师 0.8
初级十一级 住院医师 0.8
中级十级 主治医师 1.1
编外人员 护理职系 四级
三级 护士 0.9
二级 护师 0.9
编外人员 药技职系 四级三级 药士 0.85
二级 药师 0.85
管理岗位 在编人员 行政职系 九级(科员级) 管理岗位(院长) 1.0
表二:
平庄卫生院编外聘用人员
基本工资标准表
岗位工资 岗位工资标准 薪级工资
年限 薪级标准 年限 薪级标准 年限 薪级标准 年限 薪级标准 年限 薪级标准 中级 一级 680 1 10 7 81 13 183 19 303 25 423
2 21 8 95 14 203 20 323 26 443
3 32 9 111 15 223 21 343 27 463
初级 二级 620 4 43 10 127 16 143 22 363 28 483
三级 580 5 55 11 145 17 263 23 383 29 503
四级 550 6 67 12 163 18 283 24 403 30 523
八、绩效工资的确定
(一)、全院绩效工资控制总额=卫生院绩效考核部分(可发放绩效工资)+财政发放岗位绩效考核部分(岗位绩效工资的60%)
(二)、卫生院可发绩效工资=月业务收入¬¬¬——8%的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修购基金——员工社会保障支出——员工固定支出——公用经费(药品成本、低值易耗支出及公务费、业务费、招待费)
(三)财政发放岗位绩效工资=在编人员岗位绩效工资
三、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的方式:
1、在实行全员聘用制后,在人员聘用定岗的前提下,聘用人员一律按新聘用职务(技术等级、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
2、对全员聘用后未聘人员,从未聘的下月起按待岗人员发放工资,待岗期间生活费按月发放,发放工资额包括原技术职务工资。待岗人员不得享受岗效工资、年度奖金、业绩工资等待遇。
2009-9-24 18:29 回复
3楼
狼才shuo
3、实行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后,工作人员的档案工资标准按国家政策进行调整。 四、县妇幼保健站工资分配的基本内容: 职工工资由职务(技术)工资、活津贴、保健津贴、岗效工资、业绩工资等项目构成。
岗效工资的经费来源,从职工活津贴中预扣50%的金额和年
终奖金作为当年岗位目标责任管理工作考核兑现的浮动工
资。
五、工资分配发放办法
1、基础工资的发放:凡受聘人员,发放基础工资项目是:
基础职务工资+活津贴50%+工资标准提高10%部分+政策性
补贴(护龄津贴、知补、边远补贴、粮差等)编制工资册,
按月发放。
2、岗效工资的发放:根据岗位目标责任管理工作考核实施
方案规定,将预扣50%的活津贴和财政拨给年末奖金,与当
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挂钩,经过年终考核评定等次,按照考
核结果兑现岗效工资。
如职工连续旷工10天或累计旷工超过15天的;职工全年病假累计超过6个月,事假累计超过3个月,或病事假累计超过5个月者,不得享受当年岗效工资;职工受记过处分、记大过处分者,不得享受当年岗效工资。
3、业绩工资的提取与发放:业绩工资的经费来源,从开展医疗保健工作纯收入中提取部分金额,每月从职工活津贴中扣取30%的金额,参与业绩工资分配。根据职工工作的质量与创造经济价值和降低成本消耗的情况,确定业绩工资的发放标准。
(1)各科室业务纯收入提取业绩工资的比例
保健科业务纯收入中提取25%;
妇产科业务纯收入中提取20%;
B超室从业务纯收入中提取5%;
药房纯收入中提取5%;
检验室业务纯收入中提取25%的经费作为化验员发放的业绩工资。
(2)为推动相关科室业务工作的开展,调动职工的积极性。
各科室送检的化验项目、检查费、B超纯收入中各提2%,药费纯收入中提取0.5%的经费,作为各科室内部分配的业绩工资。
(3)业务收入提取业绩工资的计算方法:
科室纯收入
总收入 (减除) 各种消耗(各种材料费、办公用品开支、电话费、水电费等) (减除)药品收入 (减除)各种辅助检查费(减除) 保健津贴
(减除)夜班费(减除)加班费(减除) 手术劳务费(减除) 医疗器械折旧与维修费==== 纯收入
(4)发放业绩工资办法:
业绩工资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与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分配给职工的业绩工资与其贡献的大小、工作出勤的多少挂钩,实行奖勤罚懒,打破平均主义。按照一流人才、一流待遇;一流业绩、一流报酬;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分配方法。
将职工出勤考核与发放业绩工资结合起来,当月考核,当月兑现业绩工资。
1分配业绩工资标准:
实际出勤天数×分配系数+30%活津贴=应得业绩工资
2015年双桥中心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2015年是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落实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零差价、公共卫生均等化工作重要一年,完善德、仁、勤、绩考核。全面实施绩效工资分配,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深化内部管理,坚持:“按量分配、效益优先、兼顾公平”,分配原则,结合我院实际经院务会讨论,院长办公室会议研究决定,特制定本管理及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 考核办法:
1、 所有科室人员不定经济指标,必须完成医院下达的各项任务及临时性工作,保基础工资,剩余工资与绩效工资与考核分值计算(计算比值按附表),绩效工资与四个方面相挂钩:①绩效工资的20%,与医德医风考核挂钩②绩效工资的10%与考勤挂钩,③绩效工资的10%与服务质量考核挂钩④绩效工资的60%与业务成绩挂钩,医德医风考评参照本院医德医风考评制度与细则执行。县每月预发档案工资及部分绩效工资,年终统一结算。
2、 本考核办法与省市县绩效工资考核项冲突的地方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
3、 绩效工资超过上级要求时,按县卫生局财务核算中心核算发放标准发放;
4、 在核实医务人员按工作业绩分值后计算出总系数,实行封顶,封顶指标为(15000+X),封顶后按25%比值提取绩效(即个人得25%,医院留75%);
5、 病假不享受绩效工资,进修、短期学习、绩效工资按院务会研究有关规定执行;
6、 行政、后勤、财务人员工资参照全院平均绩效工资;
7、 院长按卫生局考核标准发放绩效工资,副院长绩效工资按职位1.2倍发放绩效工资,如从事业务工作,工作量指标超过职位值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发放,中层干部完成科室目标管理,按平均绩效工资1.1倍发放,如工作量指标超过中层干部指标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发放;
8、 疾控、卫监科日常工作任务完成,医院保底全额工资及70%绩效工资,有偿收入纯利除支付绩效工资后有结余,按财务核算中心的发放系数计算;
9、 均等化办公室,实行分片(村)管理,确保任务指标的完成,上级考核第6名发放全额平均绩效工资,每前进1名或退后1名加或减300元绩效工资;
10、 关于仓库药房人员:完成工作目标,发放全额平均绩效工资;仓库有药时因药房人员不及时调拨到药房影响临床用药,每发现一次(在上
班人员)扣服务质量分值0.2分;仓库(中、西仓)全年耗损的药品控制在1500元以下,中西药房全年耗损控制在3000元以下,不得出现亏损,出现亏损全额赔款(实物负责人高出10%片赔付),升溢(除去耗损,实行奖励),按5%计算(超出绩效工资参照财务核算中心计算系数);
11、2015年设立贡献奖,除药品收入外,其他医疗收入,比如手术材料收入等,减去材料消耗、用餐、护送、手术提成后的纯利,20万元奖600元,每超过2万元加奖100元;
12、遇医院处理突发事件及紧急手术,接院方通知后要立即返院到岗,不得推诿,否则扣除1%的绩效工资,造成严重后果者,再追究相关责任;
13、在手术时,参加手术的医生和护士,200元以上的手术,每例参与者按主刀、麻醉、一助、巡回护士、洗手护士、二助按2%、1.7%、1.5%、1.3%、1.0%、0.8%比例计发,手术风险管理金,确因急诊加班手术、每例按手术费8%计发加班费,其中92%发放给参加手术人员,8%发放给病人所在科室的护理人员,其他人员不得给予加班费,特殊病人抢救费除外;取消误餐费,由手术室如实登记,财务核实计发,如有不实按双倍处罚;
14、第13个月工资设定为年终满勤奖,全年累计休事(病假)超过15天或累计缺指纹考勤36次者不予享受;
15、个人所得税由个人承担;
16、科室发生病人欠交医药费用,按经管医师、护理人员、医院6:2:2比例分摊,在绩效工资中扣除,如医务人员担保的医疗费用全部由担保人员负责;
17、因为政策调整,群发事件的因素导致科室工资量由较大幅度增减时,院方在计发绩效工资时,应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适当调整;
18、绩效工资一经计算下发,如因科室或个人持有异议而拒领,可向院方提出书面申请复议,复议1周后如科室或个人再次拒领,院方有权收回该绩效工资,拨入工会使用,不得吵闹、罢工,相关人员处以100元/人/次罚款;
19、各科室、二门诊、三门诊科室收入性质的界定,通过医院信息系统计算出各科室全部业务收入定为科室收入,其中药品费用不参与工作量的计算(纯中药饮片处方除外),不参加绩效工资的分配,其他费用折算系统计算后参与目标服务值累计,在参加绩效工资的分配,2013年、2014年两年完成数量平均的基础上增加5%为2015年目标的服务值;完成服务值后享受全院平均绩效工资,超越部分按上级分配方案执行;
20、大力倡导用中药饮片等方法防病、治病,中药饮片积分值不计入封顶范围;
21、妇产科除负责日常的医疗工作外,必须完成均等化等相关工作,医院实行负担15%的绩效工资;
22、加强功能科室设备管理,实行设备15%的折旧管理,在业务中冲减折旧费计值;
23、新毕业或招聘人员,第一年绩效工资参照同类人员的70%发放,第二年85%,第三年90%,第四年95%,第五年100%,因工作能力强,按实际工作量计酬;
24、鼓励宣传、报道在市级报刊上发表文章,每篇报道奖励160元;
25、在医院未招聘专职麻醉医师的情况下,有手术时,巢双全为主要麻醉医师,黄永明同志为预备麻醉医师,并按工作量计分值给予奖励;
26、本考核办法未尽事宜,经院务会研究决定;
附一:2015年医疗收入计分值表:
注:单独一个人完成的手术费加计5%
附二:护理组
护理人员必须认真执行护士质量控制标准规定进行考核绩效工资
附三:按22条之规定,功能科室在完成目标值后,按超值25%提分值,按财务 标算中心的核发的分配系统算发超值绩效工资;【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细则】
双桥镇中心卫生院
2015年3月
水头镇卫生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乡镇卫生院管理,提高乡镇卫生院工作效率,逐步建立
乡镇卫生院提供医疗服务所得收入与医务人员个人收入不直接挂钩的分配制度和激励机制,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根据《交口县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通知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效率优先原则。坚持工作数量与工作质量相结合,按劳取酬、优劳多酬,,突出社会效益,淡化经济效益;
(二)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工作总量与服务质量相结合、岗位风险与分配系数相统一,实行因事设岗、以岗定责、以责定分、以分取酬; (三)合理分配原则。坚持成本核算、总量控制、确保结余,加强成本费用控制,摒弃短期行为,增强发展后劲。
(四)分级考核原则。卫生院接受卫生局的考核,同时负责对职工进行考核。同一层级实行一个考核标准、一套考核办法。 二、考核内容及评价标准
卫生院干部职工的考核内容及评价标准参照附件制定。 三、考核方法
1、乡镇卫生院院委会负责对职工进行考核。 2、乡镇卫生院每年年初要结合本院实际,根据职工工作岗位的性质和特点,确定岗位工作职责和考核评价标准,坚持每月考核,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并上报县卫生局审核备案,按考核结果兑付绩效工资。
3、乡镇卫生院职工实行考勤与考绩相结合的绩效考核办法。档案工资的70%作为基本工资,每月考勤发放,乡镇卫生院依据出勤情况实行日工资制,出勤天数按照当月法定出勤日计算。档案工资的30%,并提取卫生院业务收入的20%作为绩效工资,进行考核二次分配,将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
4、乡镇卫生院职工津贴补贴和护士的基本工资提高10%的部分列入支出预算,作为收入分配中的固定部分按月发放。 四、考核方式
1、查阅资料。包括查阅各种统计报表、、疫情报告、等; 2、现场检查。包括查看、服务流程、服务规范、、环境卫生等; 3、走访群众。包括对预防接种对象、保健对象、建档对象和患者及其家属等接受医疗卫生服务的情况,测评满意度。
4、召开座谈会。随机抽取30%的职工和患者进行座谈,征求意见。 5、计算工作量。对每个职工的工作量进行核算。
6、评价服务质量。对每个职工的服务质量采取不定期巡查和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结果作为评价服务质量的依据。
7、评估满意度。对不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等要按次、按性质予以扣分。
五、考核结果运用
1、乡镇卫生院职工绩效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结果分为4个等次,分值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考核优秀的比例不得超过15%,按分数高低依次确定。 2、按考核结果确定考核系数,不合格的为0.8、合格的为1.0、良好的为1.2,优秀的为1.4 。
3、结合岗位考核系数对绩效工资进行分配。即:职工当月绩效工资=(卫生院职工个人30%绩效工资+20%业务收入人均数)×考核系数 (三)坚持考核分配原则,紧贴实际制定可操作的绩效考核办法,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权利到人、考核到人、分配到人。决不能偏三向四,厚此薄彼,要始终做到公平、公道、公正,切实发挥绩效考核的奖勤罚懒、激励创优作用,调动广大职工工作积极性,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六)各乡镇卫生院职工的请销假旷工按照县人事局下发的《关于
机关事业人员请假旷工有关规定的通知》执行
附件:水头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绩效考核评价细则(试行)
一、公共考核项目
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了切实解决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进一步做好医院人员管理、增强医院运行活力、规范财务管理和收益分配。按照 “有利于调动卫生人员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农村卫生事业发展,有利于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思路,改变卫生院提供医疗服务所得收入与医务人员个人收入挂钩的做法,真正切断医务人员个人经济利益与业务收入之间的联系,实施以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取酬的激励性分配机制,促进卫生院的工作重点由重医疗服务向重视公共卫生服务职能转变;由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由单一部门评价向多部门及社会公众共同评价转变;由追求经济效益向注重社会效益转变;由按人员补助向按服务结果付费转变,更好地体现乡镇卫生院公益福利性事业单位的特性,达到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的目的。依据《医院财务制度》和国家财经法规的有关规定,现结合乡镇卫生院实际特制定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试行)。
一、指导思想
医院经济管理坚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同时吸取现代企业管理的成功经验运行,分配制度改革在推行准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坚持绩效优先、兼顾公平,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划小核算单位,实行实际工资与档案工资相分离,体现向第一线和特殊岗位适度倾斜,努力激发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医院的内部活力,提高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塑造以质量为核心,以绩效规范管理的运行机制,切实促进医院全面建设和可持续快速发展。坚持乡镇卫生院公益福利性事业单位的特性,努力创建和谐的医患关系,提升基层卫生院综合服务能力。
二、基本原则
1、遵循“按劳取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2、遵循“因事设岗、以岗定责、以责定分、以分计酬”的原则。
3、遵循“绩效得分付酬为主、岗位补助付酬为辅”的原则。
4、积极推行准全成本核算,收入减支出,结余部分列入核算单位分配;
5、以科室或医疗组为基本核算单位;
6、质量考核和管理目标考核与科室效益挂钩;
三、工资组成、考核、核算
一)工资组成
1
1、基本工资:人事局审批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护士津贴。
2、绩效工资:人事局审批的最新绩效工资标准。
绩效工资总额=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总额的60%列为基础性绩效工资,40%为奖励性绩效工资。 (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50%每月从医院总收入中拨出,按时发放到个人账户。
3、效益奖金:效益奖金=【科室纯收入-支出-奖励性绩效工资-50%×(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科室提成比例。
住院科室纯收入包括:化验费、B彩超、心电图、TCD费、放射费、床位费、治疗费、护理费。
手术室收入包括:麻醉费、手术费。
门诊科室纯收入包括:化验费、B彩超、心电图、TCD费、碎石费、理疗费、放射费、诊疗费。
科室支出包括:医用材料、办公材料、手术会诊费、科室招待费、维修费、误餐费、夜班费、收入院病人回扣。
50%基本工资与基础性绩效工资根据每月的考勤情况发放,扣除的基本工资与基础性绩效工资部分充入到科室效益奖金考核周期内的效益奖金总额内进行现分配。
二)考核办法
1、工作考核:实行工作数量和工作质量双考核。
工作数量实行加分制,即干一项工作加相应分数,上不封顶,体现多劳多得;
工作质量实行减分制,起始分数为100分,每月根据个人工作质量情况进行考核,工作中有欠缺部分减去相应分数,所得分占总分比即为个人质量得分的百分比。
2、岗位系数:卫生院根据各个岗位的技术含量、责任风险、工作量确定每个岗位的岗位系数。【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细则】
临床、医技、总务后勤系列分配系数分别为1.0:0.95:0.85确定; 其中副高、中级、初级师(高级工)职称各在本岗位系数上加0.10、0.08、0.06;
无执业(从业)资格的人员岗位系数减少0.08;
院委会成员岗位系数加0.10,中层干部加岗位系数0.08(上述人员不得重复计算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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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人员加岗位系数0.08(兼职人员的岗位系数原则上只能累加一次)。
个人考核得分=实行工作数量得分×质量得分的百分比×岗位系数。
5、绩效工资计算:所有工作岗位考核分数上不封顶,下不包底。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院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院长奖励基金-加值班费)/全院职工绩效考核得分之和*个人考核得分。
本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属试行方案,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存在的问题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将逐步修改完善。
附:***卫生院绩效工资考核标准
0一0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3 二
岗位名称:医疗岗位 被考核人: 考核内容:工作数量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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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县赵庄镇中心卫生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方案
为搞好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以工作岗位性质、技术含量和风险程度、服务数量与质量等工作业绩为主要依据,以服务效率、服务质量、群众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综合目标管理制度考核系统,充分调动全院职工积极性,体现多劳多得的分配机制,经院委会决定制定本分配办法。
一、相关人员待遇
1、副院长、医疗组长、护士长、防保组长由于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和管理责任,且每月完成具体的、临时的、指令性的相关工作后分别发给每月 100.00 元、100.00 元、100.00 元、100.00 元补助,补助经费从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中进行分配。
2、相关兼职工作人员
(1)药房、收费室、出纳、办公室完成了具体工作及兼职分别发给加班费300.00 元/月(达15 天以上)。
(2)放射、B 超、心电图、理疗、妇产科分别按照工作量及出勤天数予以加班计算。
(3)救护车驾驶员分别按照出车趟数予以加班计算补助。
二、相关假期规定
1、连续病假两个月之内,岗位津贴全额发放,超过两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岗位按80%发放,连续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九个月起岗位按50%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一律停发。
2、连续事假一个月以内的,岗位津贴全额发放,超过一个月的,从第二个月起岗位津贴按50%发放,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停发岗位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一律停发。
三、职工待遇 对执行了岗位职责、完成了当月工作任务的工作人员,全额发给岗位津贴及奖励性绩效工资的70%,另外30%的剩余部分分配主要向临床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任务重、劳动量大岗位倾斜(从事临床一线医护人员、公共卫生每人每月加50.00 元),再剩余部分视出勤天数分配.
四、相关工作情况的处理
1、对照工作职责的完成情况,有一项未完成的扣绩效工资(按分值计算比例)。
2、矿工一天扣岗位工资200.00 元,并对未上班所产生的后果自负。
3、病、事假一天以上的扣发当天奖励性绩效工资。
4、有群众举报(当月)工作及服务态度的经查实的扣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5、召开职工会缺席的扣奖励性绩效工资20.00 元,并对未参加会议所产生
的后果负责.
6、未穿工作服上班的一次扣10.00 元。
7、职工之间、院内家属之间、医患之间发生吵架、打架行为的扣奖励性绩效工资100。
8、上班时间不做私事、不穿拖鞋、背心,违者扣20.00 元。
9、保管的各科室财产,必须做到防火、防雷、防电,出现财产损失的扣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20 元,吃饭时间、下班后必须关掉电炉电源,发现一次未断电源情况扣20 元,并对财产损失进行经济赔偿。
10、辅助科室不得违规操作及私自收费,违者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50%。
五、考核日期 实行每月考核一次,在次月5 号前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 本奖励性绩效工资严格采取当月任务完成情况加工作职责任务进行考核,本办法自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之日起执行。
医师工作职责
一、工作任务
1、医师对病员要热情接待,细心询问病史,认真检查,耐心解释,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2、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传染病报告制度,按时交接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3、认真及时登记门诊日志,传染病登记本,肠道门诊日志,慢性病登记。
4、对就诊病人应及时作出正确的诊断及治疗,认真书写临时观察记录,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每月每位医师完成一份住院病历。大架、扯皮及危重病人必须书写病历)。
5、坚持首诊医师负责制。
6、对危重病人要随到随诊,及时抢救,及时书写抢救记录。对远到而来病员和行动困难的残疾人,老人应提前安排应诊。
7、当班医师负责每天打扫门诊卫生,冬天负责生火,保持好诊疗环境的卫生整洁。
8、杜绝与病人及家属争吵,如有争议请示院领导协调解决。
9、坚守工作岗位,不得离岗、脱岗,以便对突然到来的危急病人进行及时的诊治和抢救,杜绝医疗纠纷的发生。
10、按照使用基本药物制度规定使用基本药品。
11、严格执行《执业医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绩效考核
1、门诊日志登记完整,地址详细,14 岁以下儿童要填写户主姓名,少一项扣0.5 分。
2、处方一般项目要齐全,药品剂型、规格、用法、用量齐全,少一项扣0.5 分。
3、发热病人、肠道病人、慢性病病人登记漏登一例扣1 分。
4、传染病漏登漏报一例扣5 分。
5、与病人及家属争吵一次扣2 分。
6、每月未完成一份住院病历扣2 分。
7、门诊卫生脏、乱、差一次扣1 分。
8、值夜班医师必须在医师值班室值班,未在班一次扣1 分。
9、按基本药物使用制度规定用药,违反一次扣1 分。
10、危重病人未书写抢救记录1 次扣3 分。
11、上班期间着装整洁,违反一次扣1 分。
12、推诿病人一次扣2 分。
13、打架扯皮及为重病人未书写病历扣3 分。
14、节约用电,开着电暖炉离开20 分钟以上一次扣1 分。
15、上班期间违反诊疗常规,出现医疗差错事故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16、私自脱岗、离岗造成的医疗事故、纠纷、初追究责任外,经济赔偿责任自负,病扣50 分。
17、年终目标任务未完成指标的90%扣20 分。
药房人员工作职责
1、积极执行(按医疗需求)药品购进计划,按照规定验收入库,合理储存,违反一次扣1 分。
2、基药及非基药每月执行消耗,每月5 日上报卫生局业务科,违反一次扣2 分。
3、按处方准确发药,违反一次扣1 分,造成事故者另行处理。
4、上班期间随时保持清洁卫生,检查药品效期,有过期药品另行保管,每年药品消耗控制在1‰,违反一次扣1 分,如造成严重损失责任自负。
5、药房盘点时,药房人员必须参加,违反一次扣1 分。
6、上班期间在岗在位,着装整洁,违者扣1 分。
7、夜班不允许脱岗,违者扣1 分。
8、精神药品按照“五专一管理”规定执行,违者另行处理。
9、私自脱离岗位,因用药问题造成的纠纷扣50 分。
10、年终目标任务未完成指标的90%扣20 分。
收费员工作职责
1、按时上岗,做好收费前准备工作,桌面上不准摆放个人物品。
2、工作时间不准在收费室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非本科室人员一律不准如内,违反一次扣0.5 分。
3、收款时做到唱收唱付,清晰准确,接待患者态度和蔼,着装整洁,使用文明用语,违反一次扣0.5 分。
4、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对每天收取的现金必须上交或存单位账户,如有特殊情况未能接账和结账的款项必须上交,违着一次扣 0.5 分。
5、收费员手中周转金、零钱,下班后不准在收费室内存放,必须存放于保险柜中。存钱途中不得单人前往,必须有 1 人以上陪同. 准备交财务的现金可以暂时存放于保险柜中,钥匙必须专人保管。违反一项扣1 分。
6、加强空白票据管理,支领票据要有手续,交会票据要清点核实,确保票款相符。违反一次扣0.5 分。
7、按照财务规定,对收入分科分项统计,月底按时结账,做到及时准确,工作中不互相推诿,违者一项扣2 分。
8、工作人员需请假必须亲自到单位向院长请假,病假必须有病假条及疾病证明书。违反一次扣1 分。
9、对合医网络问题或其他原因引起的不能报销问题应及时处置或有应对措施,不得借故不予合医报账。违者一次扣2 分。
10、年终目标任务未完成指标的90%扣20 分。
妇幼工作职责
一、工作任务
1、按时完成市保健院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2、按时下村指导、检查妇幼工作。
3、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必须按规定办理,不得私自收费。
4、负责“降消”项目报表工作(每月25 日前)。
二、绩效考核
1、妇幼医师出现一例孕产妇死亡扣20 分。
2、出先一例旧法接生(五特殊原因)扣5 分。
3、不及时报送“降消”报表扣2 分。
4、未按时报送妇幼报表扣2 分。
5、年终目标任务未完成指标的95%扣5 分。
后勤工作职责
一、工作任务
1、负责全院后勤保障工作。
2、院办行政上班制。
3、负责村合医报账、下账工作(参照财务工作任务执行)。
4、配合完成其他工作。
5、及时领发各种票据。
二、绩效考核(记分制:1 分=20 元)
1、未按时合医下账一次扣2 分。
2、上班时间不在院内扣1 分。
3、出现一次因票据问题影响工作正常开展扣0.5 分。
4、未按时完成交给的其他工作扣2 分。
财务兼村合医报账工作职责
一、 工作任务
1、严格执行财经管理制度,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
2、认真管理好有关票据、凭证并及时审核。
3、严格执行每月财务对账制度(会计、出纳、信用社),且必须相符,要有双方签字及盖章认可。
4、严禁公款私借,特殊情况1000 元以上必须由院长签字同意。
5、按时(每月 5 号前)必须上报财务报表,有院领导签字并交院办一份。
6、及时领用或发放相关票据,不得影响工作正常开展。
7、因工作需要外出,必须报院领导同意,私事外出必须以书面形式请假。
8、出纳保险柜现金不超过500 元,搞好财务防范安全。
9、按时完成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10、村合医报账,3 天之内电脑下账,7 天之内付款。
11、负责全镇合医、职工医疗、“降消”项目等报账、审核工作及当月合医公示工作。
二、 绩效考核:(计分制:1 分=20 元)
1、当月不及时对账扣2 分。
2、出现一次不在岗或因未领取相关票据而影响工作正常开展扣0.5 分。
3、私借公款1000 元以上扣2 分。
4、未及时上报月报表扣1 分。
5、财务检查未达到90%扣5 分。
6、村合医报销未按时,有举报情况的一次扣2 分。
7、下班之后未关门窗、水、电、电脑,出现安全事故的责任自负,并扣5 分。
8、年终目标任务未完成指标的90%扣20 分。
护理工作职责
一、工作任务
1、认真执行各项护理工作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正确执行医嘱,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护理工作。严格执行查对及交接班制度,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2、上班期间着装整洁,持证上岗,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出现责任事故当班人员负责。
3、正确处置医疗废物,医疗废物贮存不超过两天。消毒、销毁并做好登记,登记内容保存3 年,禁止出售医疗废物。
4、保持科室整洁,每日檫拭,紫外线消毒一次,并做好登记。
5、定期及时更换消毒液及各种无菌物品的高压消毒并做好登记。
6、认真书写各种护理文书,提高病历质量,按时完成上级领导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绩效考核
1、按时完成护理文书记录及书写,缺一份扣 1 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上班无故不着装一次扣0.5 分。
3、认真贯彻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正确处理医疗废物,违反一次扣0.5 分。
4、定期及时更换消毒液,违反一次扣1 分。
5、年终目标任务未完成指标的90%扣20 分。
疫情管理工作职责
一、疾病预防控制
1、建立健全传染病报告和管理制度。
医院绩效工资分配考核方案
自**年以来,我院进行了绩效工资改革,增进了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了医院的发展。为了进一步改善员工的待遇,让医院的薪资结构更具有市场竞争力,以更好的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改善全院的服务质量和医疗质量,加快医院的发展,特制定医院**年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社会效益优先,追求合理经济效益的原则。
2、坚持进一步强化成本管理,渐次降低医疗运行成本,提高经济运行质量的原则。
3、坚持全面的服务质量管理考核与绩效工资分配挂钩的原则。
4、坚持责、权、利相结合和“多劳多得”,效益优先的原则。
二、工资构成
院长、副院长、学科带头人、特聘专家采用年薪管理办法不享受辅助工资和绩效工资,其余员工采用结构工资制。划分为四部分:员工工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辅助工资+绩效工资。
1、基本工资:最低工资标准880元/月。
2、岗位工资:依据所在岗位确定的工资。
3、辅助工资:指院龄工资和夜班补助。从**年10月1日起算院龄工资,满1年50元/年递增,最高额500元/年。夜班补助按照10元/天补贴。
三、绩效工资计算办法
(一)门诊个人、科室绩效计算办法
1、门诊医生个人绩效,按照门诊医技检查收入(包括放射、CT、B超、化验、心脑电、胃镜等)5%,药品收入2%,门诊手术收入5%,治疗收入1%,收住院病人5元/个计算;
2、门诊注射室按照治疗收入的6%计算;
3、药房按照药品总收入的0.4%计算;
4、收费室按照收取费用总额的0.1%计算。
(二)住院科室绩效计算办法
1、住院医生按照首诊医师原则,每收一个住院病人,按5元/人计算到收治医生个人(不包含观察病人),住院辅助检查收入(包括放射、B超、化验、心脑电、胃镜、CT等)5%,手术收入3%,药品收入按照1%计算到科室,其他相关收入按2%计算;
2、麻醉医生按麻醉费3%,其他相关收入按2%;
3、住院护士按照护理费、治疗费、抢救费的6%计算到各科,其他相关收入按2%;
4、手术室(ICU)护士按照手术病人15元/人计算(50元以上的手术)、监护费按照6%、其他相关收入按2%;
5、及时、完整书写病历10元/份(含医生护士)。
(三)医技科室绩效计算办法按照科室总收入的2%计算。
(四)行政后勤及其他科室绩效计算办法
院平均绩效=临床、医技、药剂科、收费、护理绩效总数/享受绩效人数
院级领导绩效=院平均绩效×1.4
医务、财务、护理部主任绩效=院平均绩效×1.0
行政后勤科室及其他科室=院平均绩效×0.8
行政后勤科室包括:院办、门诊导医、医保办、财务科、总务科、驾驶员等。
三、绩效考核
(一)成立绩效管理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副组长:****
成员:******
****。
考核小组职责:制订绩效考核方案,并根据情况评估、调整、修订和完善绩效考核内容,组织执行绩效考核方案,并负责绩效考核中的复议与仲裁。
(二)绩效考核方式:以月度考核为主,以问卷、表格、调(抽)查、巡查、测评和走访等多种形式进行。
(三)考核结果与处理:
1、考核分为临床医技科室和行政部门两大部分。医技科室分医德医风、人力资源、医疗质量、护理质量、财务指标、科室管理等方面;行政后勤部门分为岗位职责、行为、经济和其他指标等方面。总分均为100分,考核项目中分数有增有减。
2、考核的结果将及时与被考核者见面,以科室负责人签字为最终结果。每月发放绩效工资=计算绩效额*考核实际得分-违规扣发绩效。
(四)违反《医院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及医院其他规定的,按照《员工守则》和相关管理条理扣除相应绩效工资。
(五)医院绩效工资分配,由财务科按时进行核算和绩效工资测算,形成初步意见后,分管院长审核后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最后由院长审批签字后执行。
四、其他事项
试用期不享受绩效工资;病假、事假、产假、探亲假、工休假、婚假不享受。
为保证各项数字的准确及时,各有关科室必须于下月5-10日与财务科核对相关统计数据。
本方案从**年1月开始执行,在执行过程中,需完善调整及未尽事宜,由院长办公会研究,报院长批准后执行。(编辑:圆圆)
方案一:中心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实施绩效工资是贯彻落实国家工资制度改革的具体措施,是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我院绩效工资的实施,必须与我院的人事制度改革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紧密相结合;必须与有助于激发医院的内部活力,调动职工积极性,提高我院职工的收入紧密相结合;坚持绩效优先,兼顾公平,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
根据国家工资改革文件规定,“原津贴比例按国家规定高出30%的部分,套改后按绝对额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并按原来的分配办法继续发放”。我院按职工原高出的10%的绝对额直接计入职工工资帐户,按月发放。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
推行成本核算,坚持绩效优先,兼顾公平,实施按劳分配,多劳多得原则。由审计科制定科室效益绩效分配原则,制定临床科室、医技科室效益绩效核算办法和行政后勤科室质量考核体系。按月核算,分科室发放,每两个月兑现一次奖励。各科室制定本科室个人绩效核算办法,按个人绩效核发到职工本人。
三、津贴性绩效工资:
为更好地加强人才管理,有利于拔尖人才脱颖而出,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人才激励机制,我院实施了“胡萝卜”人才激励工程。“胡萝卜”人才工程评选分甲、乙、丙三等,每一年考核评选一次。甲等津贴8000元/月,乙等4000元/月,丙等2000元/月,按月计入当选人个人帐户;
为激励护理工作者继承、发扬南丁格尔精神,促进护理人才队伍的健康发展,在护理系列开展“南丁格尔”人才评选活动。“南丁格尔”人才评选分为甲、乙两等,甲等800元/月,乙等600元/月。按月计入当选人个人帐户。
为吸引人才,鼓励职工钻研业务,促进员工继续教育,对取得硕士学位的职工发放硕士学位津贴,1000元/月,按月计入个人帐户。
为鼓励职工热爱医院,积极参与科室管理,有利于管理人才发挥才能。在院内实施中层干部聘任制,每年一考核,一年一聘任。发放中层干部岗位津贴,院级600元/月、正科级500元/月、副科级300元/月,正护士长400元/月,副护士长、技师长、干事200元/月,按月计入个人帐户。
以上津贴性绩效工资不重复享受,按就高的原则执行。
四、绩效考核:
全院职工必需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恪守职业道德,坚持以病人为中心,强调医德医风建设,树立白天使形象。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服从医院管理。
“胡萝卜”人才、“南丁格尔”人才、中层干部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提高管理水平和学术水平,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方案二:禄丰县人民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总则
为加大医院分配制度改革力度,进一步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在兼顾国家、医院、职工三者利益的前提下,使职工的收入增长与单位经济效益同步增长,正确处理好积累与分配的关系,根据云南省20xx年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办法》中绩效工资的实施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二、指导思想
医院分配制度改革在推行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以实绩和贡献,坚持绩效优先、兼顾公平,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划小核算单位,体现向第一线和特殊岗位适度倾斜,努力激发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医院的内部活力,提高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塑造以质量为核心,以绩效规范管理的运行机制,切实促进医院全面建设和可持续快速发展。
三、政策依据
云南省20xx年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办法》第二部分的第(四)条绩效工资的实施规定:“绩效工资是事业单位工资构成中活的部分,国家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实行总量调控和政策指导。事业单位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分配程序和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办法,自主决定本单位绩效工资的分配”
绩效工资总量:根据云工改[20xx]3号文件《关于我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中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中第38条规定:“事业单位在分类办法和地区附加津贴制度出台前,绩效工资总量按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省统一执行的津贴补贴核定或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核定。其中,原工资构成中津贴比例按国家规定高出30%(差额拨款单位40%)的部份,按绝对额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
四、基本原则
绩效工资发放的基本原则是:全成本核算,收支有结余,总量调控。
绩效工资是以成本核算为基础。主要是通过科室对收入和支出的控制来降低医疗成本,提高收益率,并与工作数量和质量相结合的一种分配形式。其核心是按科室的人均收支结余,根据科室对医院经济效益以及社会效益的贡献来分配,不仅考虑了科室工作的数量、质量,而且还考虑了医德医风,以及所消耗的各种成本的价值,这就鼓励科室必须进行增收节支,提医疗护理质量,以取得收入为前提,体现人均结余最大化;控制成本支出,增强科室的成本意识。科室为了人均结余最大化,科室必须减员增效;增强科室的投资风险意识,科室增加设备时,必须考虑投入回报的问题。
1、推行全成本核算,收入减支出(包括院级及后勤管理运行成本分摊)结余部分列入核算单位分配,根据科室人均收支结余额的一定比例计提绩效工资。收支结余为负数时,一律从固定工资中扣除,直至扣到财政差额补足为止。
2、医院对各临床科室不下达任何经济任务指标,按实际收支结余计发绩效工资。
3、绩效工资取消从档案工资扣出一部分作为绩效考核参与搞活分配。
4、以科室和个人为基本核算单元;
5、质量考核与科室效益挂钩;
若需详情,请致电:xxxxxxxx。
方案三:20xx年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如下,根据卫生部和省、市关于分配制度改革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医院经济管理坚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同时吸取现代管理的成功经验运行,分配制度改革在推行准全成本核算的基础上,坚持绩效优先、兼顾公平,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划小核算单位,实行实际工资与档案工资相分离,体现向第一线和特殊岗位适度倾斜,努力激发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医院的内部活力,提高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塑造以服务质量为核心,以绩效规范管理的运行机制,切实促进医院全面建设和可持续快速发展。
二:基本思路
1、积极推行准全成本核算,收入减支出(包括院级管理运行成本分摊)结余部分列入核算单位分配;2、以科室或医疗组/个人为基本核算单元;3、质量考核和管理目标考核与科室个人效益挂钩;4、档案工资与实际工资分离。即国家规定的职工工资作为档案工资保留,并按规定报批后记录在职工的档案中,作为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计发退休费的依据。实际工资由档案工资扣出一部分作为绩效,参与奖金分配。
三:绩效工资范围:
绩效工资范围包括:医生个人技术绩效、活工资、科室/个人效益绩效等。1、个人技术绩效:具有高技术、高风险、高强度、责任重的项目,按其实现的综合效益按比例计入个人绩效部分。个人业务技术及操作规范、医疗法规考核相结合。2、活工资:从档案工资中扣出50%,作为绩效工资进行发放。3、科室/个人效益绩效:以医疗组/个人、科室为核算单位,与科室/个人收入指标挂钩进行考核,通过经济效益核算结果,结合工作质量,按比例计入科室/个人的部分,即奖金。
总的来说,医院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是跟医护人员的工资紧密挂钩的,希望上篇的范文能给大家提供参考价值。
方案四:医院绩效补助分配方案
为加大医院分配制度改革力度,进一步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卫生部和省、市、县关于绩效改革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绩效补助分配方案。
指导思想:医院绩效补助制度改革坚持绩效优先、兼顾公平,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划小核算单位,努力激发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发医院的内部活力,提高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塑造以质量为核心,以绩效规范管理的运行机制,切实促进医院全面建设和可持续快速发展。
基本思路:
1、以科室或医疗组为基本核算单元;
2、质量考核和管理目标考核与效益补助挂钩;
一:绩效补助范围:
①效益绩效分配原则:原则上科室业绩绩效的2/3由科室负责人根据个人业绩贡献及个人有关控制指标数进行分配或经审批的科室分配方法进行分配,1/3为科室绩效由科室负责人根据科室有关控制指标数进行二次分配。科室可分配绩效为科室业绩绩效减去科室及科室个人末完成有关控制指标数。科室月业绩绩效为科室个人月业绩绩效的和。
②医院核算单位:医师办、妇产科、护理部、骨伤科、公卫科、放射科、检验科、防疫科、B超室、心电图、药房、后勤部、收费处、新农合。后勤部、新农合为无收入科室,其它为收入科室。新建科室根据医院业务发展规划进行具体核算。
③为保证各项数字的准确及时,每月10日前由阵新华负责收集各科室或科室个人上一月业绩绩效并将分配表和原始票据上报医院业绩审核小组审核,
方案一:漳州市科技局直属其他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根据《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漳人综〔20xx〕196号)和《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直其他事业单位调整绩效工资标准的通知》(漳人综〔20xx〕10号)的精神和要求,为了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干部工作积极性,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我局实际,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本局直属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其他事业单位(不含已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在编不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参照本方案执行。【卫生院绩效工资分配细则】
二、分配比例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为市人事局、财政局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结合本系统实际,分为每月固定发放和年度一次性发放两部分,分别占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80%和20%,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标准及档次划分办法
(一)档次划分办法。
参照有关规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由低至高分为以下五个档次。
(二)发放额度。
根据市人事局、财政局有关文件要求,20xx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为月人均681元,执行时间为20xx年9月-11月。从20xx年12月1日起,奖励性绩效工资限额调整为月人均771元(遇市人事局通知有调整月人均基数,按此方案执行)。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在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内,对照0.9至1.1的五个档次,用加权平均法,测算出每个工作人员的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后,再按照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分别占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80%和20%,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需年度考核合格后才予以发放,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发放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基础上另加200元。
五、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两部分。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
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主要考核全年工作中的总体表现或突出成效等情况。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考核工作请按照漳州市人事局《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漳人综〔2015〕164号)规定执行。
六、兑现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兑现办法分为每月兑现和年度兑现。
(一)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兑现办法。
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档次系数×681元×80%。(从20xx年12月1日起,奖励性绩效工资限额调整为月人均771元)。
当月病、事假、缺勤累计达到或超过11天的,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因工作失职或违法乱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因工作失职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工作中弄虚作假、致使工作目标完不成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新聘用在编工作人员从聘用时间起开始执行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退休人员或解聘人员从退休或解聘的下一个月起停发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纳入单位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用于列支年度考核中获优秀人员发放当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兑现办法。
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个人年度考核情况,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领取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12〕。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不发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基础上另加200元。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停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七、有关要求
1、本方案未明确相关事宜,按照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漳人综〔20xx〕196号)执行。
2、被省、市效能部门检查到问题并通报批评的同志停发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八、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方案二: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收入分配秩序,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事业单位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我局实际,经局务会研究,全体干部讨论,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好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干部职工利益,规范事业单位内部分配办法,各事业单位在县人事、财政和主管部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内,以责任为重点,以绩效考核为核心,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以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努力推进交通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范围
本局财政核拨和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20xx年12月实有在编事业人员16人。
三、分配比例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绩效工资和奖励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绩效工资按县人事局核定的标准按月发给,奖励绩效工资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公开操作,确保干部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保障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奖励绩效工资以基础津补贴总额×0.3÷0.7计提,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县公务员局通知,每人每月预留300元作为年度考核奖金。除预留部分,其余按月发放。
四、兑现办法
奖励绩效工资的兑现办法分为月度兑现和年度兑现。
㈠月奖励绩效工资兑现办法。除预留部分,其余按月发放,月发放额见附表。出现以下情况停发当月奖励绩效工资。
⑴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停发当月奖励绩效工资。情节严重的,停发后续月奖励绩效工资。
⑵受上级机关效能告诫的,停发当月奖励绩效工资。情节严重的,停发后续月奖励绩效工资。
⑶违反《明溪县交通运输局20xx年度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和《明溪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考勤制度》相关规定的。
㈡年度考核奖金兑现办法。按县委组织部、公务员局相关通知要求统一进行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不定等次等。考核结束后,根据县委确定的考核等次兑现年度考核奖金(含第13个月工资),年度考核奖金按以下等次进行兑现:优秀4400元,合格3500元,基本合格2500元。出现以下情况停发当年奖励绩效奖金。
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停发当年年度考核奖金。
⑵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停发当年年度考核奖金。
⑶一年内被本级机关效能告诫一次,扣除当年年度考核奖金30%;受上级机关效能告诫一次(含),扣除当年年度考核奖金50%;受本级或上级机关效能告诫二次(含)以上的,停发当年年度考核奖金。
⑷违反《明溪县交通运输局20xx年度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和《明溪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考勤制度》相关规定的。
以上月和年度奖励绩效扣除、停发和没有领取的全部纳入统筹金,经局务会研究,做为单项优秀奖予以奖励。
五、其它事项
需完善调整及未尽事宜,由局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后执行。
六、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明溪县交通运输局事业单位奖励绩效工资分配表
方案三:东街街道关于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根据《福州市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榕人薪【20xx】8号),以及《福州市鼓楼区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鼓人综【20xx】88号)文件精神,为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在区人事局、区财政局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建立符合街道特点的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水平合理决定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干部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动街道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分配以个人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和日常工作业绩作为主要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责任重大岗位、业绩突出的人员倾斜。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过程实行阳光操作,考核结果由街道党政办定期张榜公布,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统筹兼顾街道各类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力求科学合理,并根据街道及工作人员的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对象、额度及构成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对象:
街道全民事业编制、集体事业编制在册、在岗工作人员(名单附后)。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额度:
街道现有事业编制在岗、在编工作人员16名,20xx年基础性绩效工资总计17690×12=212280元,奖励性绩效工资总计11793×12=141516元。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基金册每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实际情况考核后予以发放。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和年终业绩奖励补贴三个部分构成。其中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每月造册发放,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待年终考核后统筹发放。
(一)管理岗位(责任)补贴
1、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总额:管理岗位(责任)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5%,20xx年总额为141516×5%=7075.8元。
2、管理岗位(责任)补贴的计算:街道现有股级干部9名,每月每人管理岗位(责任)补贴65元,全年总计65×9×12=7020元。
此项余额部分(7075.8-7020=55.8元)作为年终业绩奖励补贴。
(二)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发放办法
1、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总额: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85%,20xx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总额为141516*85%=120288.6元。
2、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构成:包括出勤情况、正常工作量、超时工作量(加班),考核按《东街街道干部管理办法》实施。
3、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发放计算:对遵守考勤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无纪律处分的人,每月发放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5%;对受街道通报批评的人,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50元;对受区级以上通报批评的人,扣除当月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发放办法
1、年终业绩奖励补贴总额: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10%,20xx年年终业绩奖励补贴总额为141516*10%=14151.6元。
2、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发放计算:街道工作人员年终业绩奖励发放按事业单位干部年终考核结果为依据,对年终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人员,全额发放年终绩效奖励补贴;对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人员,不发年终业绩奖励补贴。
3、对婚、丧、产假期间的工作人员绩效工资予以全额发放。
五、其他需完善调整及未尽事宜,由街道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后执行。
六、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附1:东街街道全民事业编制、集体事业编制在册、在岗工作人员花名册(截至20xx年1月1日)
方案四:蒙城县物价局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及考核办法
为了调动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体现公平公正、合理有序的分配原则,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体现工作量与实际贡献,建立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的分配制度,完善体现人才价值的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物价事业健康发展。
二、实施范围
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绩效工资的构成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绩效工资和奖励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绩效工资占70%,奖励绩效工资占30%。基础绩效工资按人事局核定的标准按月发给。奖励绩效工资总额为县人社局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四、实施方案及考核办法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由考勤奖、绩效奖、优秀绩效奖三部分组成。
(一)考勤奖
月考勤奖,100元/月.人,半年发放一次(每年7月,次年1月)。
考核办法:工作人员当月无故缺席一次或病、事假超过3天的扣除当月考勤奖。
(二)年度绩效奖,3000元/年.人,每半年发放1500(每年7月、次年1月)。
考核办法:完成所在部门和局党组、县委、县政府、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等交办的各项工作,绩效工资正常发放,如未完成所在部门和局党组交办的任务一次扣20%,未完成县委、县政府、市局交办的任务一次扣30%,未完成省局交办的任务一次扣40%。
(三)优秀绩效奖
考核办法:根据评优指标,全年出满勤且成绩突出的被评为优秀的,参照公务员考核标准年底一次性奖励800元。
五、其他问题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1.受刑事处罚,或受党、团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处分期限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
2.被县级(含县级)以上效能告诫或通报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表现很差、群众意见很大的。
扣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局统筹安排用于职工福利。
(二)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奖励绩效工资发放参考依据。
(三)国家法定的假期(如探亲假、婚假、生育假、丧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文未涉及政策法规有规定的,按相应规定处理。
六、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方案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切实做好我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工作,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和《大同市市属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办法》及11月23日全市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我单位是财政拨款(财政补助、自收自支)单位,主要职能是……。人员编制数为XX名,在岗正式职工XX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XX名,管理人员XX名,工勤技能人员XX名 。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事业单位实施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要适应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以增强活力和提高服务水平为导向,以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水平合理决定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为目的,通过绩效考核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逐步完善事业单位分配制度,促进我单位创新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2、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平衡。3、实行总量调控,内部搞活。
三、实施范围和时间
实施范围 :我单位在编、在职、在岗正式职工。
实施时间 :20xx年4月1日。
四、绩效工资的核定
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与考核挂钩的原则,重点向关键岗位、 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倾斜。绩效工资总量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其比例为7:3(6:4、5:5),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所对应的职务、级别,按市人事局、市财政局统一核定标准,按月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在岗、在编人员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年底根据考核结果 ,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核定的绩效工资额度内核定。
五、绩效考核
(一)考核内容采取个人总结自评、单位考核的方式,年终对职工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办法分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内容,实行百分制办法,具体如下:
1、德(XX分)
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服从领导,听从安排;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忠于职守,顾全大局。
2、能(XX分)
熟悉本职业务及相关政策法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工作能力强,业务素质高;善于协调各种关系,具有创新精神和处事能力。
3、勤(XX分)
遵守规章制度、考勤制度,积极参与单位组织的各种活动和参与单位管理。
4、绩(XX分)按照岗位说明书,从以下几方面考核:
工作作风:责任心强、扎实主动、团结协作、尽职尽责;
工作任务:圆满高效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情况;
工作质量:完成工作质量高、协调能力强;
工作效率:快捷、稳妥、效益明显。 5、廉(分XX)
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
(二)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自评;
2、考核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听取职工个人意见,评出个人绩效考核分数,取得考核结果;
3、将职工个人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参照考核分数,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依据
考核结果,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倾斜的原则。划分若干档次进行分配,不得平均分配。
七、组织实施
我单位将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专款专用。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主管局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严格把握政策和程序,做好实施绩效工资中的各项工作,维护稳定,促进和谐 ,推动单位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方案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XX县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基层计生事业单位按岗取酬、绩效挂钩、多劳多得的考核分配机制,使绩效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倾斜,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基层计生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劳取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二)坚持向“技术含量高、风险程度大、工作负荷强、管理责任重”的一线岗位倾斜的原则。
(三)坚持“绩效考核挂钩”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考核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县服务中心和乡镇计生服务站。
四、绩效量化考核
(一)绩效考核办法
绩效量化考核实行百分考核办法。由县服务中心负责制定符合本方案的具体考核评分细则,报县局进行监督审核后,自行组织实施。
(二)确定考核结果
考核领导组汇总干部职工考核量化得分,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或召开全体职工会通报,实行考核结果与本人见面、人人签字制度,无异议后上报县局备案,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干部职工对公示的考核结果有异议时,本人必须在公示期内书面向考核组提出复议,对于考核组难以答复的问题,可经全体职工会或三分之二以上的干部职工代表投票仲裁。
(三)考核结果使用
绩效量化考核结果将同时记入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年度考核、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考核中,作为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表彰奖励、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五、绩效工资的分配
(一)绩效工资构成
基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实施后,工资称岗位绩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保留工资、绩效工资;原工资构成中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护士10%津贴为基本工资;原工资构成中的保留补贴不变;原工资构成中的统一补贴、绩效补贴、临时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部分归并为绩效工资。实施绩效考核后,将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自20xx年10月份起执行。
(二)核定绩效工资总额
绩效工资总额按各单位干部职工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和规范后津补贴水平每年到人社局核定一次。
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占70%。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奖励性绩效工资占30%.主要体现干部职工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由单位在核定的总额内根据考核结果,重点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干部职工进行倾斜;所有干部职工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和为本单位本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三)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直接打入个人帐户。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完成任务的实绩和贡献。县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30%先行提取单位一把手奖励性绩效工资后,剩余部分作为单位干部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每半年兑现一次,各单位不得超支与截留。绩效考核结果是干部职工考核周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干部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单位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干部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绩效考核结果不称职人员考核得分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不计入单位绩效考核总分)
(五)绩效工资发放
各单位要召开全体职工大会,专题通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情况,并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写出书面公示报告,上报县XX局、人社局。
经县XX局、人社局审核后,办理奖励性绩效工资审批手续。
六、考核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考核不合格的。
(2)绩效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3)本年无故旷工累计达5个工作日以上(含)的、事假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含)以上的;
(4)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5)因违法违纪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
2、单位因工作需要选派进修的人员享受同岗位平均绩效工资。
3、法定产假、婚假、丧假、因公致残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因工作需要,县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抽调到县行政部门工作的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享受同岗位平均绩效工资,抽调到其它岗位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得享受。
5、受到警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或违反国家法律而追究刑事责任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6、借调出计生系统的干部职工,由借用单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本单位同职级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发放;
7、经县局批准长期病休的按本单位同职级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发放;
七、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一)县服务中心要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所辖职工和乡镇计生站人员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和管理。县服务中心考核小组由单位领导和职工代表5人组成,单位一把手任组长,考核小组成员中职工代表不得少于1/2。考核小组平时要收集、整理单位职工的相关考核资料,切忌到考核时凭印象而有失公允。
(二)县服务中心制定本单位和乡镇服务站的具体考评细则。考评细则必须经过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讨论通过,考评细则一旦通过,一年内一般不再改动,如果运行时发现细则有明显漏洞或显失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通过上述程序通过。考评细则报县局审查,XX局认为符合规范程序的,予以审批,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三)县局把干部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将纳入各单位一把手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县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情况进行督查。
(四)县服务中心考核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程序考核的,责令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进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从严处理。凡违反有关纪律和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组织程序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八、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绩效考核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县、乡服务单位要切实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和宣传国家的方针政策,统一思想认识,让每一名干部职工都明白,实行绩效考核分配是国家用来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一种政策,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属于干部职工个人,只是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按人头、职称等进行了测算。
(二)明确任务,认真实施。县乡服务单位要依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工作职能和任务,对工作目标任务进行认真细化、分解,核定每个工作岗位的工作任务,量化指标分值,制定考核细则,由单位集体研究后,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通过报县局批准后实施。
(三)严肃纪律,公平公正。县乡服务单位要严肃绩效考核分配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负责任,不按规定程序、标准、办法考核的,不按考核结果分配的,造成绩效考核失真、失实的,实行责任追究制。考核结果及时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要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引导职工正确对待绩效考核,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诉求。绩效工资实施后,县乡服务单位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或奖金,不得突破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
方案三: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东人发[201X]17号《关于事业单位201X年度绩效工资总额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单位劳动人事和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特制定我单位201X年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和XX届X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从本单位实际出发,认真贯彻上级关于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的方针和原则,适应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的要求,在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总额调控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围绕搞活内部分配,努力建立起以岗位管理为基础,以养老保险扩面和工作业绩考核为依据,以岗位目标考核为手段的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促进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运行。
二、分配的原则
1、在绩效工资分配形式上,建立总量宏观控制、加大岗考核兑现力度的分配制度。
2、在岗位目标考核上,建立岗位目标考核、扩面目标考核和综合目标考核的立体考核制度,按月公布考核结果,实现量化考核,确保公平、合理、透明。
3、在绩效工资分配兑现上,建立重工作目标、重工作实绩、重争先创优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合理拉开分配档次,保证收入分配客观公正、科学合理。
三、绩效工资分配的范围和对象
本单位全体在编工作人员。
四、绩效工资分配的形式
按照绩效工资分配的要求,为切实搞活内部分配,强化分配的激励机制和绩效机制,适当拉开分配档次,实行绩与效挂钩,按分配工资的总额和个人基本绩效工资为基础,以量化分数来进行分配。
五、绩效工资分配的考核方法
根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达我单位的工作目标,将年度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每个人。年度工作目标分岗位目标、扩面目标和综合目标三部分。三项目标按40%、30%、30%进行量化考核。
(一) 岗位目标
按照年初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由处考核小组对科室进行考核,并由科室考核到个人。满分为100分,按完成当年本单位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情况进行考核,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的得满分;超额完成任务的酌情加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扣分标准减分。
(二)扩面目标
每年初下达每个工作人员的扩面目标,按实际完成情况兑现。
(三)综合目标
综合目标分共性目标、争先创优目标和追加目标三项。共性目标满分100分,争先创优目标和追加目标不设基本分,采用加分办法。
1、共性目标:主要指按照上级政府、部门要求完成各项中心工作任务情况;考勤情况;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情况;以及在日常生活中必须共同执行的行为规范,包括政治思想品德、遵守党纪政纪、执行规章制度、服务态度、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要求。
2、争先创优目标:主要对工作人员在围绕中心工作任务争先创优等方面制定的目标。
3、追加目标:主要考核科室或个人在主要职责范围外,完成领导交办的阶段性、突击性的工作任务。
六、考核标准
(一)岗位目标考核
处考核小组对各科室岗位目标的考核,采取分项积分办法进行。(1)科室工作协调,按各科室职责分工,对因工作失职影响其他科室工作的,每项扣1-3分;(2)科室工作目标,每项目标每减一个百分点扣0.5-1分,超额完成目标的酌情加分;(3)来信处理和来访接待,因工作失职造成社会影响的,扣当事人5-10分。
(二)扩面目标考核
处考核小组对各科室工作人员扩面目标完成情况按科室实行分阶段考核,全年统算分值,按各科室实际完成扩面目标任务的百分比计算。
(三)综合目标考核
1、共性目标采取违例扣分法。由处考核小组进行考核,满分100分。
(1)制度考核:对违反本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及上级有关规定的,每发现一例扣减当事人1-5分。
(2)考勤考核:当月迟到、早退10分钟五次以下的,每次扣减当事人5分;当月旷工一天以下的或中途擅自离岗一次半小时以下的,扣减当事人10分;当月旷工两天以下或中途擅自离岗一次半小时以上的,扣减当事人20分;当月旷工三天(含三天)以上或迟到、早退10分钟五次(含五次)以上以及中途擅自离岗两次半小时以上的,按照本单位制定的《东台市社会保险业务结算大厅规章制度》规定执行,予以待岗,待岗时间视情节轻重而定,一般为1-6个月,待岗期间不发绩效工资。
2、争先创优目标采取加分法。科室和个人某项工作受到市委或市政府、盐城市、省、国家级表彰的,分别按5、10、15、20分加分,列入综合目标考核得分。
3、追加目标采取达标加分法。对完成处领导交办的突击性工作及涉及全处面上工作的目标任务,处办公室及时记载,年终汇总,报处考核小组审核确认,酌情加分,列入综合目标考核得分。
七、组织领导
1、成立处绩效工资分配工作小组,由×××、×××、×××、×××等四名同志组成,×××任组长。
2、建立处考核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由×××、×××、×××、×××、×××、×××、×××、×××等同志组成。
3、各科室和个人考核表格、资料等由办公室负责制发、收集、考核、汇总。
方案四:三类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调动中心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XXX,20x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建立以职工奉献精神为宗旨,以提高职工敬业爱岗精神为核心,以促进职工绩效为导向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全体职工工作积极性,打破平均主义的分配办法,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公平合理,按劳分配,优劳优酬,责重酬高”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
二、分配原则
公平合理,按劳分配,优劳优酬,责重酬高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比例
我中心在职人员6人,全年绩效工资为69816元×6人=418896元,其中全年基础性绩效工资为229680元(占全年绩效工资总量的54.8%),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为189216元(占全年绩效工资总量的45.2%)。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四部分组成,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一)月考勤奖,600元/月/人,按月发放。全年月考勤奖43200元,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2.8%;(二)月绩效奖,基数为800元/月/人,根据不同的岗位职责进行分配。正科实职、副科实职、管理八级和专技十级职员、一般工作人员(包含管理九、十级和专技十一、十
二、十三级)比例为1.3:1.2:1.1:1,按月发放。全年月考勤奖58560元,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9%;
(三)年度绩效奖,年末发放,年度绩效奖=(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3.5。年度绩效奖71778元,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7.9%
(四)其他绩效奖,年末发放,总额为15678元(未包含月考勤奖、月绩效奖、年度绩效奖扣发的金额和其他奖励),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3%。
四、考核办法
(一)月考勤奖
1、工作人员当月迟到或早退5次以内的,每次扣发50元,当月迟到或早退5次或以上的,全额扣发当月月考勤奖。无故旷工的,扣发当月全部月考勤奖;
2、当月请病事假3个工作日以内的,每个工作日扣发
50元,当月请病假10个工作日或以上的,全额扣发当月月考勤奖,当月请事假3个工作日或以上的,全额扣发当月月考勤奖;
3、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月考勤奖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二)月绩效奖
1、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扣发当月月绩效奖25%:
①当月迟到或早退达到6-10次的;
②当月事假累计达4-6个工作日的;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扣发当月月绩效奖50%:
①当月迟到或早退超过10次的;
②当月事假累计达到7-10个工作日的;
③当月无故旷工累计达2个工作日的;
3、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全额扣发当月月绩效奖:
①当月事假累计达10个工作日的;
②当月无故旷工累计达2个工作日的;
③因工作失职或违法乱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④因工作失职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⑤工作中弄虚作假、致使工作目标完不成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4、经批准请病假的,按病假日数比例,扣发月绩效奖;
5、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每月绩效奖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三)年度绩效奖
年度绩效奖根据个人年度考核情况,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领取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年度绩效奖。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扣发当年年度绩效奖。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绩效奖部分基础上另加500元。年度累计事假超过60个工作日、病假90个工作日的全额扣发年度绩效奖。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每月绩效奖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四)其他绩效奖
加班、值班、超工作量、年终先进奖励,按规定系数比例进行统筹发放。
五、其他问题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1、受刑事处罚,或受党、团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处分期限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
2、被市级(含市级)以上效能告诫或通报的;
3、表现很差、群众意见很大的。
扣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二)国家法定的假期(如探亲假、婚假、生育假、丧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文未涉及而政策法规有规定的,按相应规定处理。
六、其它事项
本方案20xx年12月 日经职工大会表决通过,于20xx年1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