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制度改革,党政干部与企业单位干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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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化企事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汇报材料
人事制度改革,党政干部与企业单位干部交流 第一篇

×××市关于深化企事业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汇报材料

近几年来,我市认真按照中央、省委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建设高素质的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和科学技术干部队伍,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理顺关系,积极探索国有企业干部管理的有效形式。一是理顺管理体制。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按照政企分开,国有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结合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组建大型企业集团,对符合产业政策、规模大、效益好,在全市国民经济中占重要地位的常山、石药、宝石、东方热电、威远等家大型企业集团授权经营国有资产,建立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初步形成了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国有资本运营机构(授权经营的大型企业集团)——企业三个层次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营运体系和机制框架。授权经营的大型企业集团持有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产权,并依法向独资、控股、参股公司委派产权代表,管理和监督国有资产的营运;决定所持有国有产权的收益分配、使用、再投资和资本运作等。国有独资、控股、参股的企业,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维护出资人权益,对企业的全部法人财产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与此同时取消企业和企业干部行政级别。按照管人与管事相统一的原则,改进企业干部管理办法,对国有企业干部实行了分类管理。市委于年回收了家大型企业集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权,进一步加大对关系全市国民经济命脉和重点骨干企业的领导力度。二是理顺管理办法。在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去年起草制定了《关于市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初步建立了把党管干部原则同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者和经营者依法行使

情况,对该企业班子进行了大调整,撤换了行政“一把手”,新厂长到任后,强化管理,细化质量,狠抓干部职工队伍建设,迅速打开工作局面,使企业扭亏为盈。二是注重企业班子的合理配置。普遍本着“优势互补、气质相容、专业配套,能够发挥整体功能”的原则,选拔企业人才,配备领导班子,既注重个人素质和能力,好中选优;又兼顾班子的专业年龄结构,合理搭配。做到不用平庸型人才,不建凑合型、过渡型班子。同时,把发现启用德才兼备的优秀年轻人才做为战略任务来抓,着力解决企业领导班子中存在的老化、断层问题。近年来借助国企班子考核调整,先后在企业班子中提拔充实岁左右的年轻人才人,推荐企业后备干部人。经过努力,国有企业领导班子的年龄、文化、专业结构得到进一步改善。目前,家市属大中型企业领导班子中,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占;大学本科人,占;大专人,占;中专以下学历人,占。大学以上学历比年以前提高个百分点。三是注重不拘一格用人才。市委、市政府进一步优化国有企业用人导向和环境,在市属企业实施了高层次人才引进战略,坚持把引进高科技人才、高级管理人才、高层次营销人才作为建设高素质的经营管理者队伍的重要环节。引进人才的重点为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国家有关部委、东欧独联体国家。为使高层次人才招得进、留得住,出台了《关于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待遇的暂行规定》,为引进的高级人才提供比较优越的工作生活条件。近两来我市有关部门多次赴人才密集的北京、天津、沈阳等地,走访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千方百计与高层次人才接触,多次召开引进高层人才供求洽谈现场会,为引进高层人才牵线搭桥。天同集团从北京、邯郸两地招聘两名研究生担任集团副总经理及总工程师,从天津摩托罗拉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柴油机公司招聘了总经理;石药集团从社会上招聘博士后人,硕士人。通过努力,近两年市属企业先后引进具有硕士以上学历、高级职称的高层次人才多名,引进人才为市属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增添了生机和活力。此外,一些部门还积极探索国有企业经营者选拔任用的其它方式,市贸易局在第一五交化总公司、水产公司进行了民主选举总经理,井陉矿区在七家区属企业中实行民主选举企业经营者,都收到较好成效。截止目前,全市实施民主选举企业经营者的有家,选出正职人,副职

人。

四、抓好国有企业班子实绩考核,为企业领导班子及领导人员奖惩提供科学依据。国有企业领导班子转入正常考核以来,我市在对前几年国企班子考核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的基础上,结合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对今后的国企班子考核工作进行了认真谋划研究,为发挥考核工作在企业班子管理监督方面的作用,以便真正把企业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激励约束建立在经过严格考核、经营业绩真实和广大职工认可的基础上。为此,对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初步实行了实绩考核制度。一是规范考核体制。将市管企业领导班子考核工作纳入市委的一项重要工作,对市管企业班子实行一年一考核,统一组织实施。市管企业班子考核工作明确由市考核办具体负责,组织人事、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工会等部门联合参与。为加强对市管企业领导班子考核工作的组织指导,市考核办内部成立了企业处,专门增加了人员和编制。二是建立合理的目标考核体系。每年年初由市考核办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每家企业本年度的考核指标。在考核指标的设置上,坚持定性目标与定量目标相统一的原则,把企业领导班子情况、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情况,同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经济效益、固定资产投资、国有资产增值保值等综合考虑,融为一体,根据每家企业类型情况的不同,逐一制定出具体的量化考核指标,形成了系统全面的企业经营实绩评价体系。三是明确奖惩依据。明确规定把企业领导班子考核结果,作为对企业领导班子及成员实施奖惩的有效依据。按照市管企业领导班子考核办法,我市年底对市管企业领导班子进行集中考核,考核结果以市委文件形式在全市进行了通报,同时对考核结果为实绩突出的市管企业领导班子和实绩突出领导人员,分别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这一做法在市管企业领导班子及人员中震动较大,收到了良好效果。

五、坚持与完善相结合,不断改进和加强企业领导班子及成员管理。不断增强对企业领导班子的管理意识和责任意识,并对工作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一是认真落实党内各项制度。督促企业领导班子坚持党组织中心组学习制度,定时间、定内容,建立严格的检查考核;指导企业领导班子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及时解决班子自身存在问题;要求企业领导人员按照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普遍建立了企业党政领导班子议事、行政领导定期向党委通报工作等制度,进一步增强了企业主要负责人的民主意识、民主作风和党政班子的合力。二是注意做好企业班子经常性管理工作。普遍实行了对企业领导班子定期考核、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制度,全面掌握企业班子情况。在坚持对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定期谈话制度,对企业班子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诫勉的同时,对企业班子及成员实行全程监督,即在企业领导班子调整、干部任免前,各级纪委进行审计把关;调整后的党性、廉政教育;离任时的离任审计或组织,对其总结评价。三是不断强化企业的民主管理。认真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各企业普遍按规定做到每年召开两次职代会,重大问题提交职代会讨论通过,重大事项向职代会通报,并在年终职代会上对企业领导人员进行民主评议。近两年来,我市着眼于企业班子及成员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在总结整理天同集团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监督”经验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在全市国有企业进一步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监督”制度的意见》,提出“五规范、一满意、两提高”的总体要求,狠抓了厂务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召开经验交流会推动工作,有力地促进了企业领导班子管理和建设。四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主要做法及设想
人事制度改革,党政干部与企业单位干部交流 第二篇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主要做法及设想

一、近五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主要做法

自2001年以来,永州市冷水滩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精神,不断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因地制宜,大胆改革,初步形成科学、民主、规范的干部人事制度。主要做法是:

(一)坚持“理性”与“人文”相结合,不断创新观念,努力形成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五年来,冷水滩区委始终坚持把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政绩观和人才观与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紧密结合起来,牢固树立用事业选人用人的新观念,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干部选拔上来,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

1、坚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抓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就是抓经济工作的观点。市场竞争,实际上就是人才的竞争。如何发现和大胆使用这类可以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人才,成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中心。因此,解放思想,就是要树立正确的用人观,在讲政治、讲党性、讲大局的同时,还要牢固树立搞好人事制度改革就是推动生产力发展的观点。改革干部人事制度,可以为市场经济

良性循环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机制,为领导和决策市场经济的发展方向提供大批可用人才,最终达到振兴区域经济的目的。通过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大批认识和掌握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理论和特征,具有总揽经济工作全局能力的干部被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了,人、财、物资源配臵整合到最佳状况。2003年全区财政收入提前两年实现了过亿元的目标,去年达到1.42亿元,就是区委坚持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抓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就是抓经济工作观点的结果。

2、坚持德才兼备与注重实绩相结合,大力培养选拔干部。选拔德才兼备的人进入领导班子中来,是加强对全区经济工作领导的组织保证。对年轻干部只要能力强,本事好,能带领人民群众走社会主义道路,能够打开局面,改变面貌,发展生产力,提高人民文化生活水平的人就要大胆提拔任用,把德才兼备、“四化”方针与注重实绩结合起来,对优秀人才不求全责备,大胆地让勇于开拓进取、能成就事业的人担当重任。2002年以来,我们提拔到科级岗位的年轻干部,占提拔干部总数的90%。一大批德才兼备的年轻干部被选拔到领导岗位上,2001年区委公开选拔了一名年仅25岁的团区委书记,经过两年的培养锻炼,去年又将他调任竹山桥镇担任党委书记。5年来,共培养选拔科级干部200余名,其中16名成长为县处级领导干部。2003年区委实施了“551”工程,即选拔50名国家干部到社区

和农村任党支部书记,选拔50名干部参与重点项目建设,选拔100名年轻干部职工离岗创业。2004年初在全市首创选派5名新提拔的科级干部到区信访局挂职锻炼,经过一年的锻炼,去年底5名干部都被选派到乡镇、街道和区直单位担任正职;今年初又选派3名新提拔干部到区信访局挂职。

3、坚持不拘一格选人才,做到能者上,庸者下。在干部任用中,树立“无功也是过”的用人观,敢于用那些棱角分明,敢讲真话,本质好,工作尽职尽责、能开创新局面的人,不用那些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八面玲珑的无为庸人。努力拓宽选人视野,广开渠道,打破地域、身份、所有制等条条框框,面向社会、面向群众、面向基层,广开进贤之路。近五年来,共从别的县区公开选拔了5名科级正、副职,面向企业选拔了6名科局副职和乡镇副职,13名有争议的干部在经过调查核实后,也得到了提拔重用,53名政绩平平,缺乏开拓进取精神的干部从领导岗位调整下来。

(二)坚持“原则”与“制度”相辅相成,不断健全制度,努力使干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随着中央“五个规范性制度”的出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已经进入了实际性步骤。冷水滩区委把用人原则与用人制度结合起来,既做到了铁面

无私,又使全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干部任用工作日趋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从而走上了科学管理的轨道。从而彻底杜绝了用人的随意性、任意性和“一言堂”的现象。

1、建立完善制度。冷水滩区委根据十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践经验和中央“五个规范性制度”的具体内容,结合实际,相继研究出台了《冷水滩区干部考察预告制度》、《冷水滩区干部考察责任制度》、《冷水滩区干部任免操作规程》、《冷水滩区干部调配和分类管理规定》、《冷水滩区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制度》、《冷水滩区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度》、《冷水滩区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冷水滩区党政领导干部辞职规定》、《关于调整不胜任现职党政领导干部的暂行办法》、《冷水滩区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关于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的暂行规定》、《冷水滩区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制度》《领导干部考核末位淘汰制度》、《领导干部民主测评不称职免职制度》、《超职数呈报讨论干部责任追究制度》、《领导干部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提拔任职备案制度》等十六个干部管理任用工作制度,使全区干部工作走向规范有序。

2、改革创新制度。近三年来,区委除了坚持“凡进必考”的原则外,还在强调考察者责任、考察范围等方面作了积极的探索,收到了比较理想的效果。一是在选拔任用制度上创新。逐步降低委任制干部的比重。强化考任制,

逐步扩大考任制在选拔任用干部中的比例。我区已进行了三次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11人),安排公选职位15个,两次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21人)。二是在干部考察制度上创新。我区建立了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考察人员除写出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外,还要提出使用意见,最后签订考察责任状,责任状写明:“考察情况属实,如有故意隐瞒,造成选人用人失误,本人愿承担考察干部责任制度所规定的相应责任,接受相应处分。”三是考察范围上创新。考察了解的人员不仅有本单位的干部职工,而且有上级主管部门和下属单位的同志,不仅有“院子”内的人,而且有“院子”外的人,不仅看八小时之内的工作、生活情况,而且要看八小时外的生活、社交情况,力争全面、综合考察掌握干部的情况。四是对考察情况实行公开讲评。2004年7月,区委在干部考察全面结束后,一改以往考察情况秘而不宣的情况,召开乡镇、办事处、部办委科局单位主要负责人大会,进行公开讲评分析。这一做法在全市乃至全省尚属首例。

3、畅通用人渠道。理顺干部“出口”,畅通用人渠道,是事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成败的关键。冷水滩区委严把干部“出口关”,确保了全区干部任用工作的顺利进行。①实行诫勉制度。对问题比较突出的班子或党政领导干部,规定一定的诫勉期,限期整改提高。对整改效果不明显,没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交流材料
人事制度改革,党政干部与企业单位干部交流 第三篇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交流材料

作者:佚名 资料来源:不详 点击数:

*是一个130万人口的县级市,现有在职干部17694人,其中行政机关单位2508人,事业干部14547人(含教师10948人)、企业单位干部639人;县处级(含副处)实职领导职务29人,科级(含副科)实职领导干部1391人。近年来,特别是*年中央颁发《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以来,在上级党委及其组织人事部门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我市各级党组织及组织人事部门解放思想、主动探索、突出重点,大胆尝试,深化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了干部选任工作水平。一是拓宽了选人用人视野,特别是公开选拔和选调打破了地域、部门、行业、职业的限制,有利于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用人视野不宽、优秀人才难于发现的问题。二是扩大了群众的参与度和干部工作的透明度,防止和克服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我市机构改革以及换届调整两次大的干部变动,没有显失水平的反映,确保了大局的稳定。三是优化了领导班子结构,全市科级实职30岁以下青年干部169人,占12.15 %,妇女干部113人,占8.12%,大专以上学历945人,占67.94%。四是激发了广大干部积极进取的精神,干部作风明显改善,工作效果和质量明显提高。五是在全省产生一定的影响,我市干部任前公示制和竞争上岗工作得到全省的特别推介。下面就我市实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作个汇报,敬请批评指正: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在优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环境上有突破。

一是市委班子高度重视,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形成共识。近年来,市委和市委主要领导非常重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把深化和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作为“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重大举措,摆上了重要位置。市委定期召开会议学习、传达讨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精神,先后学习《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的*关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有关的论述,以及《20*—20*年*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通过学习在市委领导层形成了共识。大家普遍认为,实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战略举措,是适应国际国内新形势特别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是实践“*”的本质要求。为此,近年来,我市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及规范化管理若干规定》、《*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制度》等10余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措施,并在干部人事工作实践中推行。

二是干部观念逐步转变,心理认同感和承受力大大增强。在“三讲”教育和“*”学教活动中,我们在广大干部中开展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大讨论,通过开设专栏,组织民主生活会,举办座谈会,开展调研,对干部队伍中存在的“跑官要官”、“论资排辈,平衡照顾”、“无错不下,下必有错”等陈旧落后甚至错误思想进行了分析和讨论,逐步提高了干部队伍的思想认识水平,特别是我们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坚持正确的干部任用导向,高看有德才的干部,重用有实绩的干部,厚爱有潜力的干部,促使干部的观念发生转变,逐步形成了“以素质论人才,凭实绩坐位子”的观念;“讲台阶而不唯台阶,讲资历而不抠资历”的观念;“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观念”,为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和舆论基础。

(二)规范程序,扩大民主,在提高干部选任工作的透明度上有突破。

613 更新时间:2009-6-5 22:15:31

一是尊重民意,落实民主推荐。我们严格坚持提拔领导干部必须进行民主推荐,未经民主推荐,概不例为考察对象。在操作过程中,对推荐对象事先不画圈圈,不作暗示,而是严格尊重民意,进行无记名投标,对在民主推荐中得票不多的拟推荐对象坚决不予考察。

二是扩大群众参与度,提高考察质量。我们在干部考察中广泛推行考察预告制、差额考察制、考察结果通报制,更好地落实了广大干部群众对干部考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提高了干部考察工作的质量。与此同时,还实行考察责任追究制,坚持“谁考察,谁负责;谁失察,谁负责”。要求考察人员深入群众了解情况客观真实反映考察情况,公正合理提出考察任免意见。今年春节前后的换届调整中,由于考察深入,方案拿得准,被调整的300余名干部都愉快地接受了组织任命,没有要求复议的现象。

三是发扬党内民主,把好用人决策关。在干部任免问题上,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办事,坚持会议讨论决定,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绝不允许个人凌架于集体之上,搞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凡未经组织考察和组织部部务会讨论的拟提拔人选,不提交常委会讨论,完全杜绝了临时动议干部的现象。

四是实行任前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我市是全省最早实行任前公示制的三个县市之一。近年来,我们逐步扩大了公示范围,规范公开程序,对新提拔的科级、副科级干部进行公示的同时,扩大到对非领导职务改任领导职务或平级调动到重要部门和岗位的干部进行公示;由在拟任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公示扩大到其下属单位进行公示。

(三)疏通“出口”、畅通“入口”,在解决干部能上能下机制上有突破。

1、大力推行公开选拔制度和竞争上岗逐步建立公开的干部竞争机制,让干部“上”得来。最近几年来,我们先后举行多次公开选拔和选调活动,不断扩大了领导干部考任制比例,逐步建立优秀人才和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选任机制,大大优化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结构。今年,我们更是加大公选与选调的力度,现已腾出团市委书记、团委副书记、外经局副局长、旅游局副局长、安全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规划局副局长、煤炭局总工程师、安全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等9个领导职位向社会公开选拔;面向本市公开选调10名机关文秘人员。这次公开选拔、选调工作已经完成了笔试,有省内外考生300余人参加笔试的角逐。此外,我们在全市市直机关单位普遍实行了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并把竞争上岗纳入组织工作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2、实行干部任职交流和内部轮岗,建立正常的干部流动机制,让干部“流”得动。我市在全面实行任职回避交流的基础上,重点实施了领导干部岗位交流和内部轮岗。岗位交流着重解决领导干部在同一单位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过长的问题。我市出台的相关文件规定,下列四种情况原则上实行岗位交流:①现任乡镇街道办事处的党政正职,在同一职位上任职满6年的;②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同一单位担任党政正职职务满7年的;③在乡镇街道办事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中同一单位担任副职,任副科级职务满8年以上的;④因工作需要、改善领导班子结构、发挥干部特长以及没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其他原因需要交流的。今年乡镇、市直机关干部的调整中,我市共有10个乡镇党委书记交流到科局任党政一把手,11位科局的一把手实行岗位交流,230名副科级干部实行岗位交流,其中下派乡镇、基层企事业单位任职的有28名。内部轮岗,主要是解决副职干部和中层干部分管一项工作时间过长的问题。要求副职和中层干部的岗位分工实行三年一轮换,包括从事人、财、物管理的干部和专业性较强的干部。这项制度在市人事局率先试点后已逐步向全市各单位推广。

3、大力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构建干部能“下”机制,让干部“下” 得去。一是遵循机构改革精神,让年龄到杠者下。去年市直机关机构改革领导班子成员年龄到岗改任非领导职务93名,提前离岗25名;今年在干部调整中又改非23人。二是实行“关笼子”政策,让一票否决者下。对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财税工作、煤矿安全等工作实行专项考核,对在全市排名倒数第一或被列入省、衡阳市重点管理的单位其党政一把手就地免职。今年内,因煤炭安全事故、计划生育、参与赌博被免职的领导干部共7人,对在年度考核、届中届末考察中民主评议不称职票超过30%的,坚决退出领导岗位。去年因身体不适或任职表现不佳、考核不合格而降职使用、改任非领导职务的领导干部13人。四是推行竞争上岗,让德才平庸者下。五是推行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任期制和聘任制改革。通过逐步构建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机制,干部强化了危机意识,增强了工作压力,激发了内在活力。

(四)明确责任,强化监督,在加强领导干部的监督上有突破。

一是强化了事前监督。我们把监督关口前移,加强事前防范,防止领导干部在任期内,滥用职权,谋取不正常利益。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我们改变过去“离任审计”的做法,普遍实行“任内审计”,并十分注重审计结果的运用,凡审计有问题干部一律不提拔、不交流,坚决防止“带病提拔”。

二是实行全方位监督。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利使用到哪里,领导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就实行到那里。近年来,我们在加强对领导干部“8小时以内”管理的同时,还特别建立领导干部“家访”制度和兼职社会监督员制度,加大了对领导干部8小时以外的监督。

三是强化了监督责任。我们要求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政正职负有监督责任,党政正职对本级班子成员负有监督责任,领导干部对分管部门负有监督责任,对监督不力,以致酿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连带责任。近年来,因为追究连带责任对10余名干部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对20余名干部进行谈话诫勉。四是突出了一把手监督。我市专门出了《关于在全市实施“一把手” 工程的工作方案》,对一把手行使权力进行了明确规定,强调一把要主动接受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绝不允许“一言堂”和“一手遮天”。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1、改革制度坚持难。尽管现在各地已逐步认识到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性,但由于制度本身并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一些地方和一些部门出于人治惯性,往往把制度当摆设,想搞一下就搞一下,不能一以贯之的坚持,甚至个别地方把人事制度改革当作“政治作秀”,名为改革,实为穿新鞋走原路,没有实质内容。【人事制度改革,党政干部与企业单位干部交流】

2、干部上易下太难。现在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干部能上不能下,每次干部调整总是提拔的多,交流的少,下的更少,导致领导干部职数太多,人浮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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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价标准把握难。干部能上能下的问题是干部制度的难点问题,而干部的“上”与“下”的标准体系的建立,更是难点中的难点。由于没有一套科学的权威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干部评价标准体系就会“上”之无凭,“下”之无据,为人为因素的干扰创造条件,也就无法达到“上”的准确和“下”的公正,难以有说服力。

4、配套措施落实难。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牵涉方方面面,如果配套措施滞后就会影响干部人事制度的推行和深化,如今公开招考涉及到招考人员的编制、工资待遇等系列问题难以解决致使公开招考难以为继;对于干部“下”去之后,除了思想政治教育以外,理应制定干部正常“下”的待遇保障政策,还要帮助“下岗”干部实现再就业,不能让干部“下”变成失业,而要“下”得其所。但事实上难以落实,干部“下”去之后往往成为“不管”干部和“自由人”导致干部对“下”产生恐惧感。

(二)建议

1、在深化认识上下功夫,进一步形成更加浓厚的改革氛围。要以党的*精神和“*”重要思想为武器,把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放在国际大背景和全党全国工作大局中去思考,充分认识到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大势所趋、人心所向、势在必行。要加强舆论宣传,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新鲜经验,促使人们端正对改革的认识,消除对改革的心理障碍。增加对改革的信心和心理承受能力,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在探索创新上下功夫,不断拓展改革的深度和广度。当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面临的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迫切需要我们大胆学习和借鉴市外的、国外的干部人事管理方面的经验,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大胆探索,不断拓展改革的深度和广度。从深度方面来说,要对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试用期制、任前公示制进行总结和完善公开选拔要力求在增强命题的科学性、改进考察以及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等方面进一步完善;竞争上岗要着重解决简单以票取人、程序不够规范和少数人拉选票等问题以及不同年龄段干部合理使用的问题;试用期制要重点研究调整考核不合格者的方式和途径;任前公示制要重点研究解决调查核实时间较长影响任用、跑风漏气和打击报复的问题。从广度方面来说,要全面推行干部考察预告制、差额考察制、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实行票决制和常委会提名、全委会审议并投票表决下一级党委、政府正职拟任人选的制度。

3、在配套协调上下功夫,确保改革整体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同改革措施起着不同的作用,缺少任何一个方面都必然会对其他方面产生不良影响。比如,对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要综合运用多种改革措施,在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公示以及选举等各个环节采取措施,把民主推荐、民主评议、民意测验、差额考察、考察预告、票决制、公示制、试用期制等制度捆绑使用,环环相扣,层层把关,防止考察失真失实,减少用人失察失误,确保选准人、用准人。还比如,干部交流,要逐步完善与干部交流相关的政策措施,像住房问题、家属子女随迁问题、不同地区和部门待遇差别问题。

4、在突破难点上下功夫,力争改革取得实质性的进展。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一些改革的难点问题逐渐暴露,有的成为制约整个改革的“瓶劲”。这些难点问题不解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很难取得实质性的进展。比如,如何解决干部“能下”的问题,这是当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的难中之难。首先,从观念上突破。要克服官本位和“官贵民贱”等封建落后观念,消除患得患失心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其次,从机制上突破。要下决心普遍推行职务任期制、任职试用期制、辞职制度及部分领导职务聘任制等,建立和完善干部能“下”的各项配套措施。通过实行待岗、转岗、降职、改任非领导职务等办法,不断拓展“下”的渠道。

国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探索经验
人事制度改革,党政干部与企业单位干部交流 第四篇

编者按:近年来,各地在国企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宝贵的经验。深圳、厦门、哈尔滨、宜宾、黄石等市和单位的做法,在中组部最近于青岛召开的“全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经验交流会”上,被收入经验汇编材料之中。现特刊登他们的做法,以飨读者。

实现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三化”

中共福建省厦门市委组织部

一、按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努力实现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层次化。

市委于年3月下发了《厦门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用暂行办法》,根据资产规模大小、效益高低和对经济发展所起作用大小等实际情况,形成了市委、资产运营主体和基层企业三个层次的管理模式。市委管理的国有企业的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监事会主席,由市委组织部提出人选,报市委审批;资产营运主体的副职及运营主体投资、控股的国有企业正职,由运营主体党组织或主管部门的党组织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党组织提出人选,报党委组织部门审批;基层企业的党组织副书记、纪委书记及监事会副主席,由基层企业提出人选,运营主体党组织或主管部门党组织审批。以上三层次的董事长、总经理、监事会主席均按《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办理任免手续。

二、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努力实现企业经营人才选任的市场化。

一是抓好企业经营者素质和业绩考核。依托考试中心,研制了对经营者显质和潜质进行综合测评的指标

员工平均持投额的5倍至倍,由个人出资购股。目前,试点工作已在家企业展开。三是试行期股经营。对确实做出贡献的经营者,除自己出资所购股份外,每年进行一定比例的期股奖励。

三、完善约束机制,加强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

一是建立以产权为纽带的监督约束机制。先后建立了资产经营责任制、产权代表报告制、财务总监委派制、产权单位对主要经营者的备案管理制、企业领导人员向产权单位财产申报制、财务部长下管一级制、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对大额资金调拨的联签制等。二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了董事会、经营班子、监事会的各自职责,建立了决策中心、生产经营中心、监督制约中心的权力制衡机制。

四、是发挥党组织的保证监督作用。

党组织负责人交叉进入董事会和经营班子,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重大决策和人事任免,并建立了党员领导人员向党组织报告工作制度。四、加强经理人才市场建设,推进企业经理人才的职业化、市场化。年6月成立了市企业高级经理人才评价推荐中心。三年来,形成了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搜寻网络,拥有高级经理人才信息多名;建立了经理人才评价标准体系,研究开发了测评技术手段,测评经营管理者多名;实行了企业领导人员任职资格证书制度,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全部实行了持证上岗;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优势,为各类企业成功推荐了高级经理人才余名。

大力推进企业人事制度改革

中共黑龙江省哈尔滨高委

一、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进一步规范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

一是不再确定行政级别,实行企业领导人员分类管理。按国家确定的标准,依据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将国有企业划分为大、中、小三类,企业领导人员不再使用行政等级工资制,代之以效益工资或年薪制。企业领导人员享受的各种政治待遇,如参加会议、阅读文件等,以企业的分类情况作为参考,并与企业类别动态变化相统一。

二、是按照产权关系,实行企业领导人员分层管理。

企业资产由哪一级政府授权,其领导班子就由哪一级党委管理,或者受委托授权的政府的同级党委管理,使资产所有权和用人权相统一。同时,转变企业主管部门的职能,组建了由市政府授权管理企业资产的经营公司和企业集团个。三是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建立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目前,我市转制的户国有大中型企业班子中,董事长、党委书记一人兼的比例占。二、适应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多渠道选拔企业经营管理者。一是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去年以来,我们依托市企业经营者人才市场,分两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了名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二是在大型企业采取民主推荐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选拔企业经营管理者。三是在中小型企业推行民主选举企业经营管理者。去年以来,我市共有户企业实行了民主选举厂长(经理),都收到比较好的效果。

三、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大力加强企业经营者人才市场建设。

一是组建企业经营者人才评价推荐中心,进一步强化经营者人才市场建设。年月,我市就成立了企业经营者人才市场。年月又组建了企业经营者人才评价推荐中心,履行搜集、储备人才信息、评价、推荐企业经营人才等职能。二是分层建立人才库,为充分发挥经营者人才市场的作用奠定基础。目前,已建立起人的国有企业现职领导人员人才库,人的后备人才库,人的战略后备人才库,人的社会自荐人才库。三是健全配套措施,确保企业经营者人才市场健康规范运行。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规章制度,对企业经营者人才流动、招聘管理、争议仲裁、市场管理等方面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探索新的选拔管理机制

中共湖北省黄石市委组织部

从去年5月份开始,我市进入新一轮企业改革。在企业改组改制过程中,市委十分重视加强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建设,着力深化企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新的选拔管理机制,为改组改制企业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

一、改变企业经营者的管理模式,理顺管理体制。

一是调整管理范围。市委和市委组织部主要管理重点骨干国有企业的领导班子,企业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主要管理非重点骨干企业的党政正职,其他企业领导人员全部由企业党组织管理。通过改革,市委直接管理的企业领导班子由以前的家减少为家,今年经过改组改制,进一步减少到家,避免了班子多头和交叉管理。二是取消了企业的行政级别。三是改变管理方法。市重点骨干企业党委书记、副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厂长)由市委组织部议定人选,按有关规定选举产生或向股东大会、董事会推荐产生。企业其它副职人选,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选举产生或由董事会、总经理(厂长)任免,使企业的用人自主权得到落实。

二、改革选拔方式,启用优秀人才。

一是打破地域、身份界限,大胆起用德才兼备的“能干人”。二是广泛实行民主选举,让职工选择自己信得过的“带头人”。

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突破与创新
人事制度改革,党政干部与企业单位干部交流 第五篇

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突破与创新

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2008级在职博士研究生 陆国强

2010年04月16日09:44 来源:《中共中央党校学报》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一个基本方面,也是关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贯穿我国改革发展全过程的一项艰巨任务。经过30年的改革和发展,我国的干部人事制度发生深刻变化,得到理论与实践的双重完善。

一、实践突破:初步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干部人事制度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历届党中央领导集体正确领导我国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大背景下,我国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展开、不断深化,现已取得实质性进展。它大体经历这样几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党的十二大前后,新时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拉开大幕。以党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的拨乱反正为基础,通过党的组织路线的拨乱反正,制定我国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简称干部“四化”)的方针,建立起老干部离休退休制度,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优秀年轻干部走上领导岗位,在实现新老干部合作与交替方面迈出重要步伐。

第二阶段,党的十三大前后,重点改革当时的干部管理体制。为了适应从农村到城市的全面经济体制改革,这一阶段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从纵向和横向两个方面展开:纵向方面,本着“管少、管好、管活”的原则,实行下管一级的干部管理体制;横向方面,以建立公务员制度为重点,探索建立科学的分类管理体制,形成各具特色的干部管理制度。

第三阶段,党的十五大前后,主要改革党政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制度。这一阶段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围绕十四届四中全会和十五大提出的“扩大民主,完善考核,推进交流,加强监督”(简称“四句话”)的要求,创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富有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尤其是在干部能上能下方面取得明显进展。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和竞争上岗的工作逐步推开。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愈见成效。

第四阶段,党的十六大前后,以颁布《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为标志,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入到全面规划、整体推进的新阶段。十六大以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成为政治文明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这方面的建设和改革,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等重大战略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为目标,通过建立健全干部的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把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的各项事业中来,在许多方面取得新的重大进展。目前,各地各部门正在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要求,解放思想、勇于实践,出现了新一轮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高潮。

经过30年的改革和发展,党和国家初步形成适合中国国情、保证共产党长期执政为民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干部人事制度,从组织工作方面有力地支持我们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有效地促进我国的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顺利进行。

(一)干部队伍实现“四化”带动各级领导班子的结构和素质形成质的飞跃。 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党委认真贯彻干部“四化”方针,针对不同历史时期领导班子建设存在的问题,有步骤有重点地加以解决。改革开放初期,主要是结合机构改革,大规模地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建立和实行老干部离休退休制度。

1982-1990年,全国共提拔72万多名中青年干部担任县级以上领导职务,同时有526万多名达到年龄的老干部陆续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此后,各级党委的组织人事部门采取多方面措施,制定一系列有关培训、在实践中锻炼和选拔干部、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政策和制度。十六大以来,主要是结合各级领导班子换届,大力推进领导班子的配备改革:减少职数、优化结构、增强功能。2008年,县级以上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达到99%;省市县三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的平均年龄,分别比1982年时下降6、7、9岁。各级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明显提高,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领导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能力显着增强,并且经受住重大事件的考验。

(二)用“四句话”精神构筑新型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根据“扩大民主、完善考核、推进交流、加强监督”的要求,按照《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的部署,各地各部门的党委加大力度、加快步伐,全力改革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在扩大民主方面,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成为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必经程序,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成为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重要方式,全委会票决制、任前公示制普遍推行。2003-2007年,全国公开选拔领导干部1.7万人,通过竞争上岗走上领导岗位的干部22.1万人。一些地方还探索公推公选和公推直选等竞争性选拔方式。十五大、十六大、十七大确定“两委”考察人选,都运用民主推荐的方法。在完善考核方面,制定、实施《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试行办法》。该办法正在进行部门综合考评的试点。以完善个别谈话、民主测评为基础,增加实绩分析、民意调查和综合评价,使考察方法更加科学。一些地方还建立领导干部定期考核制度、经常性考察制度和关键时刻考察制度。在推进交流方面,重点部门、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实行交流并形成制度。2003-2007年底,全国共交流机关干部173.8万人。十六大以来,各级领导干部交流力度进一步加大,市县党政一把手以及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门的主要领导干部普遍实现了异地任职。在加强监督方面,建立诫勉谈话和函询、述职述廉、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制定有关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下发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的具体措施和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坚决防止拉票等不正之风的“十严禁”规定。中央和各省区市设立的巡视机构发挥监督作用,专项检查《干部任用条例》的执行情况;同时,开通“12380”监督举报电话和网上举报,建立严重违规用人问题的立项督察制度,加大对用人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三)引领干部人事工作朝着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方向进行根本性建设。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重要的是把成熟的改革经验和成功的改革结果,抓紧形成制度,使我们的工作不因领导人和领导人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改革开放以来,干部人事工作的制度化建设主要体现在3个方面:一是实际上的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向退休制、任期制和辞职制转变。上个世纪80年代,邓小平、陈云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带头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为全党树立主动遵守制度、高风亮节的榜样。在十六大上,江泽民等一批为党、为国家、为人民作出杰出贡献的中央领导人主动退出中央委员会,为推进党和国家高层领导新老交替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作出表率。现在,任职到龄退休已经成为广大老干部的自觉行动。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已经实行,落实干部能下能出的制度也有新进展。2004年以来,全国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的干部共有6 876人。其中,

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近300人。二是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的基本规章,主要是“一法、三条例”:《公务员法》是我国第一部带有干部人事管理总章程性质的法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规章;《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是加强干部监管工作的重要法规;《干部教育培训条例(试行)》是做好新形势下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基本准则。三是集中出台一批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单项法规文件。2004年,中央集中出台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5+1”法规性文件。2005年底和2006年上半年,中央又集中颁发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任职回避等法规文件,从而初步形成相互配套、有机衔接、较为完备的干部人事工作法规制度体系。

(四)干部分类管理的格局基本形成,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正在转变。

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和党管人才的原则,各级党委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进一步加强对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宏观指导,吸引、培养、选拔各类人才的工作出现新气象。过去,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长期沿用党政干部管理模式进行干部人事管理。现在,这种状况被逐步改变,干部分类管理的格局基本形成。对于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结合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初步建立领导人员分层管理体制,健全领导人员的选拔、任用、激励和监督机制;建立国有大型公司董事会,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高级经营管理者,积极探索国有企业选人用人新机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考核力度不断加大,考核评价机制逐步健全。对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坚持全面推进和分行业实施相结合,分类制定科研、卫生、高校、中小学、广播电视、文化、新闻出版等部门的改革意见;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搞活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健全岗位管理制度,实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推进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逐步转变为岗位管理。

二、理论创新:系统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思想

经过30年的改革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指导我国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探索新实践,总结新经验,不断获得规律性认识,逐步形成适合当代国情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干部人事理论:

(一)确立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全局性地位。

随着拨乱反正和全党全国工作重心的转移,邓小平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从事关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大局出发,多次提出要进行干部制度改革。1980年,邓小平发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著名讲话,奠定我国政治体制、包括干部制度的改革基础。这篇纲领性文献、深刻总结文化大革命的教训,指出领导制度、组织制度的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从而阐明制度建设的重大意义。他指出,我们要在政治上创造出比资本主义国家更高的民主、更切实的民主,造就比这些国家更多的、更优秀的人才。问题是,现行组织制度和不少干部的思想方法,不利于选拔和使用四个现代化急需的人才。而不搞政治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也搞不通,因为首先遇到人的障碍。这些思想说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政治体制改革、政治制度建设和党的建设中可以发挥带动全局的作用。邓小平号召,要勇于改革不合时宜的组织制度、人事制度,大力培养、发现和破格使用优秀人才,实行干部队伍“四化”,废除领导职务终身制,建立健全干部的选举、招考、任免、考核、弹劾、轮换等制度。从此,我国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迈出坚实步伐。邓小平的上述重要思想,后来不断得到丰富和发展。江

泽民、胡锦涛强调,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建设善于治国理政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制度保证,是防止和纠正用人不正之风的治本之策。它事关党的先进性建设、事关党的执政能力的增强和执政地位的巩固,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二)确立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根本方针。

改革开放初期,针对干部队伍年龄偏大、文化偏低,不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状况,党中央重新确立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提出干部队伍要革命化、年轻化、专业化、知识化。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这一根本方针,指引我国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坚决解放思想,克服重重障碍,打破事实上存在的领导干部职务终身制,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推动新老干部的合作与交替;通过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切实转变组织工作、干部工作的方式方法。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具有战略意义的干部“四化”方针,不断被赋予鲜明的时代内涵。上个世纪80年代初,在坚持革命化的前提下,干部队伍建设主要是推进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到了90年代初,邓小平强调,要选拔任用人民公认、坚持改革开放并有政绩的人。此后,我们党进一步提出,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特别要选拔自觉坚持科学发展、善于领导科学发展的干部。2008年初,胡锦涛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提出,坚持德才兼备,要以德为先。这个标准,丰富和发展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充分体现新时代选用干部的特殊要求。坚持这一标准,有利于正确树立用人导向,自觉树立科学发展观和为民政绩观,创造出真正经得起群众、实践和历史检验的政绩。坚持这一标准,能够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有利于解决当前干部选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好地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三)确立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

在计划经济体制之下,党和国家的干部考察、选任工作是在封闭、神秘的状态下运行的,多由“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缺乏民主和缺少群众的参与。2001年,江泽民在纪念建党80周年的讲话中提出:要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这个重要思想,继承和发展我们党的群众路线,也是一个重大的理论亮点。第一,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在党和国家的干部工作中得到具体体现。由人民群众选择自己的公仆,参与干部的选用和监督,这是我们党的性质和我国政权的性质所决定的。第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取向,就是要不断地扩大民主。在党管干部的前提下,让人民群众充分“知情、参与、选择和监督”干部的选拔任用。第三,我们的干部工作和生活在人民群众中间。他们的优劣和功过是非,群众最了解、最清楚,因而也最有发言权。只有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落实好“四权”,干部人事工作才能真正把优秀人才选拔上来,才能有效地防止和克服“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党的十七大总结这些年干部人事工作的经验,进一步提出要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和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要求。这是对干部人事工作落实“四权”思想的丰富和发展。强调干部的选拔任用要以人民群众满意、人民群众公认为标准,是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来的。提高干部人事工作的民主公开程度,让选人用人在阳光下运行,可以增强干部队伍活力,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这样去做,有助于完善、创新选人用人的机制和方式。

(四)确立干部人事制度中的新型管理体制。

干部管理体制与经济体制、政治体制紧密联系。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党实行

高度集中的干部管理体制。和平建设时期,我们党和国家长期实行分级分部的干部管理体制,由中央和地方的各部门分别管理干部。在实际运作的过程中,这种管理体制暴露出上面管得过多过死、下面缺乏活力的弊端。党的十三大从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高度,提出合理分解“国家干部”,按照党政分开、政企分开、管人与管事既紧密结合又合理制约的原则,分类管理各类人员。这是干部管理原则的一个重大创新。根据十三大的这一精神,国家干部的分类管理工作迈出重要步伐,先后颁布《公务员暂行条例》、《法官法》和《检察官法》;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干部的管理,也开始探索不同于党政干部的管理办法。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人才的重要性日渐突出,越来越成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关键。同时,人才和干部的分级分类管理也出现值得注意的问题,主要是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和科技专家不在党委组织部门的视野之中,甚至不在传统的公有制体制之内;党政干部、企业事业单位的各类人才之间,也遇到不合理的流动障碍。党的十六大确立“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提出把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的事业中来。随后召开的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和出台的关于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进一步提出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等符合时代发展方向的先进理念。特别是“党管人才”的战略思想,延伸和拓展党管干部的原则,成为做好人才工作的根本指导原则。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就要充分发挥我们党的领导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优势,更好地统筹人才工作,组织起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人才大军。党管人才主要是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不是要党委去包揽人才工作的一切方面。在党管人才原则和科学人才观的指引下,各级党委组织部门成立人才工作机构,制定一系列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极大地推动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和“四个尊重”方针的贯彻,形成鼓励人才干事业、支持人才干成事业、激发人才干成大事业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确立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布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由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文化制度、社会制度等构成的完整体系。我国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性质和要求。早在1980年,邓小平就指出:改革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及其他各方面的制度,是为了充分发挥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加速发展现代化事业。《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明确提出,要建立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相适应的干部人事制度。核心是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严格监督、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今年初,胡锦涛进一步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发展道路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正确道路。它要求我国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沿着这条道路指明的根本方向继续走下去,即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的关系和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与严格依法办事的关系。为了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干部人事制度,中央在不同历史时期,相继部署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并且提出明确要求,就是一个目标,实现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两个机制,建立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管理监督机制;“三支队伍”一起抓,形成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分类管理、各具特色的管理制度;“四句话”要求,落实扩大民主、完善考核、推进交流、加强监督,加快改革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等制度;五条原则,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和依法办事原则。

2015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人事制度改革,党政干部与企业单位干部交流 第六篇

第1篇: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

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撑。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造就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生动局面的制度保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适应全面深化改革新要求,对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作出了新部署,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切实加以贯彻落实。

进一步明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总要求

《决定》提出,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使各方面优秀干部充分涌现。这是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总的方向、目标和思路的新概括,是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总要求。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牢牢把握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正确方向。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需要把它放到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这个大局下去认识、去审视,放到全面深化改革的整体布局中去谋划、去推进。党管干部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最鲜明的政治特色,是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根本保证,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随着全面深化改革的展开,特别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决定性作用的发挥,干部工作需要充分走群众路线,进一步扩大民主,增强透明度。但必须明确,这种改革的目的是提高党管干部水平,更好地为党选拔优秀人才,决不是放弃党管干部原则。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继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牢牢把握正确方向,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每一项措施,都应有利于加强而不是削弱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而不是动摇党的执政地位。

着眼选拔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进一步明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目标。我们党选拔任用干部的标准,大的方面说就是德才兼备。不同历史时期,对干部德才的具体要求有所不同。习近平同志在今年6月召开的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正确回答了怎样是好干部、怎样成长为好干部、怎样把好干部用起来等重大问题,明确提出新时期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的标准,即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并对这一标准的内涵作了深刻阐述。习近平同志要求各级党委及组织部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努力做到选贤任能、用当其时,知人善任、人尽其才,把好干部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这就指明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标和着力点。在新的历史阶段,面对全面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艰巨任务,我们继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最根本的任务,就是要培养选拔更多党和人民需要的好干部,尤其要使那些理想信念坚定、锐意改革创新、敢于负责担当的优秀干部充分涌现,使各级干部都各尽其能、才尽其用。

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选人用人机制,着力提高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科学化水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政治性、政策性和敏感性都很强,必须科学设计,扎实推进,务求实效。我们要按照《决定》提出的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选人用人机制的要求,以求真务实精神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有效管用,就是改革措施的推出要服务于选准用好干部的需要,更加注重实际效果,遵循干部人事工作规律,坚持形式服从内容、过程服从结果。简便易行,就是改革制度的设计要坚持于法周延、于事简便,既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又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为此,要正确处理继承干部工作优良传统与改革创新的关系,尤其要坚持在实践中培养、发现和使用干部。要把自上而下的改革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结合起来,改革措施要成熟一个推出一个,重大改革举措坚持试点先行。要加强制度统筹,既着力解决制度缺失问题,又有效防止制度繁密现象。要注意各项改革措施的衔接和配套,重视抓好已有制度的完善和落实。

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改革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必须抓住当前干部人事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总结,深入研究,不断改进,努力取得突破性进展。要把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与完善考核评价、管理监督、激励保障制度结合起来,修订好干部任用条例、干部考核评价办法等,努力形成科学完备的制度体系。

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相关制度。《决定》提出,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强化党委(党组)、分管领导和组织部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权重和干部考察识别的责任。这是正确认识和处理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构建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的关键所在。

一是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制度。主要是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充分发扬民主结合起来,提高干部工作民主质量。一方面,要改进民主推荐、测评方式和程序,增强民意表达的真实性。在干部工作中发扬民主,不仅体现在投票推荐上,而且体现在个别谈话、实地调查、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等各个方面,体现在酝酿动议、考察预告、沟通协商、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各个环节。另一方面,要正确分析和对待票数,把得票作为用人的重要参考。坚持全面、历史、辩证看干部,注重一贯表现和全部工作,把干部推荐得票情况与组织平时掌握的德才和实绩情况对照起来分析,综合考虑确定人选。对那些坚持原则、敢抓敢管而得票相对较少的干部,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该保护的一定要保护,坚决纠正唯票取人现象。

二是改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办法。合理确定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职位、范围、规模,坚持选拔任用条件和资格,改进选拔程序和方法,严格组织考察和把关,加强纪律监督,引导干部在实干、实绩上竞争,防止把严肃的干部工作搞成选秀,坚决纠正唯分取人现象。

三是区分实施选任制和委任制干部选拔方式。根据选任制和委任制的不同特点,探索不同的干部人选产生方式和票数权重,避免一刀切。选任制干部即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适用选举民主。委任制干部即各级党政机关的部门领导、中层干部和一般干部,适用“实绩晋升”。这一层面干部的选拔,主要是扩大提名、考察环节的民意收集和决定环节党委(党组)内部的民主,不能把竞争性选拔作为主要方式甚至唯一方式。

四是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培养造就大批优秀年轻干部,事关党的事业薪火相传,事关国家长治久安。要按照拓宽来源、优化结构、改进方式、提高质量的要求,搞好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的总体规划。下大气力抓好培养工作,对那些看得准、有潜力、有发展前途的年轻干部,要敢于压担子,有计划安排他们去经受锻炼,尤其要放到基层、艰苦岗位去磨炼。注意用好各年龄段干部,既重视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又合理使用其他年龄段干部,不能简单地以年龄划线,不搞任职年龄层层递减。

改革和完善干部考核评价制度。《决定》明确提出,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产能过剩、科技创新、安全

生产、新增债务等指标的权重,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人民健康状况。要据此改革实绩考核指标体系的设置,完善考核办法,健全奖惩机制,形成促进科学发展导向,促进各级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要实行对不同区域、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分类考核。改进德的考核办法,细化干部德的评价标准,检验干部理想信念坚定不坚定,主要看是否在重大政治考验面前有政治定力,是否能树立牢固的宗旨意识,是否对工作极端负责,是否能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是否能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勇挑重担,是否能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要把考察识别干部的功夫下在平时,健全到基层干部群众中、从履职过程中考察干部制度,完善通过谈心谈话、民主生活会了解干部办法,建立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制度,增强考核全面性和准确性。

完善干部管理相关制度。一是打破干部部门化,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加强干部跨条块跨领域交流。这对于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统筹干部资源的优化配置,改善领导班子的群体结构,促进党的事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在选人用人上,现在还存在着违背五湖四海原则的现象,有的用干部以部门、地域、单位划线,干部调不进、派不出,有的只注重安排身边的干部。客观上讲,单位、部门之间领导职数资源分配不够均衡,从制度上导致干部发展机会不平衡。因此,必须打破干部部门所有,大力推进干部跨条块跨领域交流,统筹用好各类干部资源,增强干部工作的系统性和协调性。二是破除“官本位”观念,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创造条件,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的行政级别。三是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把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对干部严格考核、选拔和监督上,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要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问责制,规范被问责党政领导干部重新任职的条件、程序。对于那些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蛮干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责任,而且要终身追责。四是完善公务员激励保障制度。主要是推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职级与待遇挂钩制度,加快建立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和聘任人员管理制度,完善基层公务员录用制度,在艰苦边远地区适当降低进入门槛。通过这些措施,着力改变公务员队伍千军万马挤领导职务这个独木桥问题,调动广大公务员特别是基层公务员积极性,使他们都能各尽所能、各得其所。

建立集聚人才的体制机制

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事情成败的关键就是能不能发现人才,能不能用人才。当今世界综合国力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决定》提出,建立集聚人才体制机制,择天下英才而用之。这是加快确立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布局,推动我国由人才大国迈向人才强国的体制保证,有利于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建立集聚人才的体制机制,首先要深刻分析人才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决定》强调,打破体制壁垒,扫除身份障碍,让人人都有成长成才、脱颖而出的通道,让各类人才都有施展才华的广阔天地。这是人才工作重要理念创新。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发展为人们提供了广阔发展空间,同时也出现了社会分层“凝固化”和社会流动“缓慢化”趋势。这不仅不利于把大批优秀人才凝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而且易激起社会“仇官心理”。一段时间以来,人们对一些年轻干部破格提拔习惯性质疑,从深层次上折射出社会公众对社会流动不畅的焦虑。因此,必须着力打破体制壁垒,扫除身份障碍,大力营造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制度环境,让社会各阶层人员都有通过平等竞争向上发展的机会和通道。

完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方面人才顺畅流动的制度体系。现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之间干部交流渠道不够通畅,许多社会优秀人才,包括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自由职业者中的人才,海外留学人员和普通工人农民,由于受到体制和身份限制,难以进入党政干部队伍。要探索建立由多种干部选拔方法、多条干部选拔渠道构成的干部选拔体系,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对社会上的优秀人才可推行直接引进、公开选拔、聘任、挂职等办法,畅通进入党政领导岗位和公务员队伍渠道,给他们提供平等的机会。同时,对党政机关干部向企事业单位流动也要进行一些制度性探索,打通干部在不同体制之间的流转通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干部队伍活力,促进人才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当然,这种流动要严格按制度办事,增强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防止期权交易、权力寻租等问题发生,防止干扰正常经济秩序,防止滋生腐败。

健全人才向基层流动、向艰苦地区和岗位流动、在一线创业的激励机制。当前推动基层各项事业改革发展,面对的迫切问题是人才缺乏,中西部地区和基层学校、医疗卫生、农技推广等机构和艰苦岗位人才匮乏、留不住人、人员素质整体偏低问题比较突出。因此,要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激励政策,在待遇、职称、选拔任用等方面真正向基层、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岗位人才倾斜,切实解决他们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促进人才向缺乏人才地区聚集。要树立“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理念,打破户籍、地域、身份、人事关系等刚性制约,通过智力引进、人才创业、人才派遣等多种形式,实现高层次人才柔性流动。要大力倡导服务基层、奉献社会精神,鼓励年轻人到基层和艰苦地区锻炼成长。

加快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李光耀曾说,中国和美国之间的竞争,关键在人才,中国从13亿多人中选人才,而美国是从全球70亿人中选人才。此说虽不完全准确,但也有一定道理。这与我国人才引进方式单一、引才审批手续繁琐等不无关系,特别是对外国人才来华留华工作缺乏有吸引力的制度。因此,必须适应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要求,增强人才政策开放度,敞开大门,招四方之才。要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借鉴国际经验,研究建立各类人才能力素质标准体系,通过业绩和贡献评价人才,依靠实践和群众发现人才。要持之以恒抓好“千人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实施,完善人才签证、绿卡等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国家技术移民、投资移民等法律,推动人才试验区建设等,大力吸引国(境)外优秀人才回国或来华创业发展。要按照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发挥作用的方针,千方百计创造条件,使广大留学人员回到祖国有用武之地,留在国外有报国之门,让他们把自己的梦想融入亿万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壮阔奋斗之中。

第2篇: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述评

全面深化改革能否成功,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既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成功的重要保证,直接关系着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的实现。

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一年来,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把落实《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紧锣密鼓推进各项改革任务组织实施。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扎实推进,成效初步显现。

积极稳妥、有序推进——2015年改革任务基本完成

2015年12月2日上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建议根据会议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报批实施。

这一有利于调动广大基层公务员积极性的改革举措进入实施前的“倒计时”,标志着党的建设制度改革2015年4项重点改革任务已基本完成。

此前,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意见、全国党政领导班子建设规划纲要等重点改革任务的文件已经出台。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过程中,加强制度建设的效果最可靠、效力最持久。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部署要求,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加强谋划、精心组织,把改革紧紧抓在手上,着力破解党的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扎实有效推进改革。

为落实三中全会提出的党的建设制度改革重要举措,专项小组制定了任务分工方案等。专项小组制定并经中央审议通过的《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更明确了今后几年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路线图、时间表,为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提供了基本遵循。

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主要包括深化党的组织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制度和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四个方面内容,基本目标主要体现为上述四个方面制度和体制机制的“不断完善和创新”。

围绕这些目标任务,《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共提出26个方面的改革任务。在已经出台的改革文件中,包括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从严管理干部队伍制度体系,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度改革,建立健全集聚人才体制机制,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薪酬水平、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以及总体规划性文件等方面。

这些文件提出的改革举措,坚持问题导向、注重配套对接,针对党的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增强制度的刚性和约束力。目前,部分改革措施已产生阶段性效果。实施方案中计划2015年完成的任务已基本完成,计划2015、2016年完成的部分改革任务已提前启动。

狠抓落实、注重执行——已出台改革文件落地见效

2015年12月,中央组织部先后公布全国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和副处级以上“裸官”清理工作的成果。2015年初,又公布了全国整治超职数配备干部工作所取得的实效。一组组数字、一项项举措,正是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不断从文件转化为行动,取得具体成效的写照。

制度出台一个就要执行好一个。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坚持一手抓制度制定,一手抓制度落实,对机制不健全的着力改进完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坚决整治规范,确保改革取得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效。

——全面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努力破解“唯票、唯分、唯GDP、唯年龄”选人问题。中央组织部着力推动条例贯彻执行,及时组织学习宣传培训,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使条例真正成为选人用人的严规铁律。2015年年初出台的《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也得到认真贯彻。中央组织部结合巡视开展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规用人问题,2015年以来已经开展两轮,共查处各省区市和中央单位违规用人问题278起,近期即将启动第三轮专项检查工作。

——深入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工作的通知》,促进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通知印发后,中央组织部先后深入5个省区市调研指导,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研究改进贫困县考核机制。同时,推动各地各部门抓紧确定和建立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考核内容和指标。

——制定实施《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意见》,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中央组织部召开全国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座谈会,改进后备干部人选产生方式,在新一轮领导班子建设规划中体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要求,推动实现各级党政领导班子选拔配备年轻干部工作常态化。

——落实《配偶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任职岗位管理办法》,集中治理“裸官”。全国共有3200余名副处级以上干部报告了配偶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情况,对近千名在限入性岗位任职且配偶或子女不愿意放弃移居的领导干部,全部进行了岗位调整。

——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惩戒瞒报漏报。截至目前,中央组织部已抽查核实中管干部、省部级后备干部等1550名,各地各单位已抽查核实厅局级、县处级领导干部60170名。5名拟提拔中管干部,数十名厅局级、县处级考察对象因抽查核实发现问题被取消提拔资格。

——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集中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2015年以来,采取具体到人、规定时限的办法,全国共清理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40736人次。

——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规定,全国共清理清退“吃空饷”16、3万人;查处6484名“走读干部”。按照《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有关事项的通知》,清理整顿领导干部参加社会化培训,3094名参加EMBA等“天价”培训的领导干部按要求退学,23个高收费项目被整顿停办。

——落实加强基层基础有关制度规定,大力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全国共排查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18、6万个。经过整顿,基本配齐7195个村和556个社区长期缺职的党组织书记,93、5%的村和94、9%的社区得到不同程度的转化提升。

——加快推进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创新创造活力。中央组织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立法工作,完善国家重大人才工程相关制度,增加人才政策开放度。各地各部门以更大力度培养国内创新人才,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据统计,2015年“千人计划”申报人数比上年增长24%,“万人计划”进展顺利。

落实要求不变通,严格执行不走样。各项改革举措的落实,不仅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更推动党员干部增强制度意识,形成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

上下联动、逐级推进——各地对改革措施承接配套、细化落实

全面深化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和整体谋划,还需要上下联动,做好政策统筹、方案统筹,确保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一年来,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扎实推进各地对已出台改革方案、改革文件的细化落实工作,逐级压实责任、逐级推进落实。

执行改革方案要有配套措施。《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出台后,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及时宣传部署,推动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确保任务无缝对接。各省区市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专项小组及时召开会议学习传达,研究制定本省区市实施方案或落实意见。据统计,目前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4个省已制定下发落实《实施方案》具体措施;15个省区市已完成制定,将于近期下发;12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正在研究制定。

在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中,各地也结合实际出台承接措施,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

实施改革文件要有细化举措。围绕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河北制定文件,对党组织在选拔任用干部中发挥好领导把关作用做出制度安排;山东出台工作流程,对省管干部调整的重点环节有针对性地进行调整完善;云南出台工作规程、贯彻落实意见和一系列试行措施,形成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套精细化操作办法。围绕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意见》,安徽、湖北、福建等制定和出台实施意见,搞好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总体规划。围绕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广西、宁夏、内蒙古等出台实施意见或细则,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

第3篇: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

新华社北京8月20日电中共中央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已经中央批准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并在通知中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中央各部委,国家机关各部委党组(党委),军委总政治部,各人民团体党组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全文如下:

我们即将跨入新世纪。国际形势已经和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化,世界多极化趋势不可逆转,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综合国力竞争和人才竞争日趋激烈。在今后10年中,为实现我们党和国家确定的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目标,抵御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战胜各种困难,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关键在于我们党要按照代表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包括党政干部、企业经营管理干部、科学技术干部和其他战线干部在内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以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培养造就大批优秀人才的治本之策。改革开放以来,在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指引下,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展开,并取得了重大进展:提出和实行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废除领导职务终身制;下放干部管理权限;建立公务员制度;颁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推进以“扩大民主、完善考核、推进交流、加强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党政干部制度改革,有力地推进了新时期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为了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进一步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特制定2001-2015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

一、基本目标和方针原则

1、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目标

通过不断推进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到2015年,要建立起一套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相适应的干部人事制度,为建设一支符合“三个代表”要求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制度保证。基本目标是:

--建立起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严格监督、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

--完善干部人事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有效调控的宏观管理体系;【人事制度改革,党政干部与企业单位干部交流】

--形成符合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特点的、科学的分类管理体制,建立各具特色的管理制度;

--健全干部人事管理法规体系,努力实现干部人事工作的依法管理,有效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创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实现人才资源的整体开发与合理配置。

2001年至2015年“十五”期间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以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为重点,以初步建立起一套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相适应的干部人事制度为目标,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规划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2、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方针和原则

--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服从和服务于党的基本路线。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相适应,服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以“三个代表”和“三个有利于”作为衡量改革成败与得失的根本标准。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统一,坚持和发扬我们党长期形成的干部人事工作的优良传统,勇于改革一切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制度和方式方法。坚持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改革相结合,积极鼓励和支持各地区、各部门探索创新。

--必须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以素质论人才,重实绩用干部。促进年轻干部健康成长,实现领导班子成员新老交替制度化。

--必须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同时,适应新的情况积极改进党管干部的方法。坚持群众公认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扩大群众对干部工作的参与和监督。

--必须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通过加强立法和健全制度不断巩固改革成果,引导和推动改革逐步深入。

二、党政干部制度改革

3、党政干部制度改革的重点和基本要求

推进党政干部制度改革,重点是深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推进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通过扩大民主,引入竞争机制,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全相关制度措施,形成正常的更新交替机制;逐步实现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考核、交流、监督等工作的规范化,从制度上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进一步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及法官、检察官制度,提高党政机关干部人事管理法制化、科学化水平。

4、深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

(1)完善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民主评议制度。把民主推荐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必经程序,适当扩大参与人员的范围,改进民主推荐的方法,提高民主推荐的质量。在干部考核中,普遍运用民意测验、民主评议的方法,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探索将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民主评议的结果适时适度公开的做法。凡是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不能提拔任用。

(2)推行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在3至5年内,地厅级以下领导干部(特殊岗位除外)的选拔任用,普遍实行任前公示制。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这项改革逐步进行规范。

(3)推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制度。逐步提高公开选拔的领导干部在新提拔同级干部中的比例。规范程序,改进方法,降低成本。加快全国统一题库建设,完善公开选拔工作的配套措施。实现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4)健全党政领导干部选举制度。正确处理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的关系,改进党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工作。积极探索在差额选举的条件下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充分发扬民主的方式方法。保护代表参加选举的权利和热情,提高代表参与的能力和水平。总结和推广一些地方扩大基层民主,做好选举工作的成功经验。(5)实行党政领导职务任期制。抓紧制定任期制法规。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完善选任制干部的任期制。县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和其他工作机构的委任制领导干部,也要逐步实行任期制。

(6)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对新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委任制干部,逐步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者正式任职,不胜任者解除试任职务。

(7)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制度。制定实施办法,建立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自愿辞职、责令辞职、引咎辞职等制度。坚持和完善退(离)休制度。完善对退(离)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保障和服务管理的办法。

(8)进一步完善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干部的制度和办法。制定和细化有关标准、程序,加大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干部工作的力度。对不称职、不胜任现职或相形见绌的干部,除按规定免职、降职外,可实行待岗制,或采取改任非领导职务、下岗学习、离职分流等多种办法予以调整,妥善安置。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努力拓宽渠道,做到人尽其才,各得其所。

(9)根据各类干部不同特点,建立和完善培养选拔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非党干部的相关制度。

(10)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制订配套法规或实施细则,逐步形成党政领导干部管理的法规体系。

5、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制度

建立健全党政领导干部定期考核制度。普遍实行届中和届末考核。在建立党政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党政领导干部岗位职责规范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以工作实绩为主要内容的考核指标体系。建立考核举报、考核申诉、考核结果反馈等制度。改进实绩考核方法,加大考核结果运用的力度。

研究制定防止干部考察失真失实的对策。拓宽考察渠道,广泛听取意见,不仅了解干部工作方面的情况,而且要了解干部思想、生活、社交等方面的有关情况。重视核查知情人提供的情况。对在考察中群众反映强烈、情况复杂或意见分歧较大的问题,要深入进行专项调查。根据实际情况试行考察预告制。探索思想政治素质的评价标准及其考察方法。

6、推进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办法,对培养锻炼性交流、回避性交流、任职期满交流,逐步规范化和制度化。对一些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实行跨地区、跨部门交流。

逐步健全党政领导干部交流的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把干部交流同培养使用结合起来,形成正确的政策导向,引导干部向艰苦地区和艰苦岗位交流。妥善解决干部交流工作中的各种实际问题,完善配套政策。严肃干部交流工作纪律。

配合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逐步加大东西部干部交流的力度。制定和实施与西部大开发相配套的干部交流规划,有计划地选派西部地区的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和东部经济发达地区挂职锻炼。

7、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建立和完善干部谈话制度、诫勉制度、回复制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廉政鉴定制度、任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以及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上级党委对下级领导干部的监督。建立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改进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拓宽监督渠道,积极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评议监督和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等各方面的监督。研究制定有关法规和制度,明确各有关监督主体的权利、责任,规范监督行为,实行依法监督。

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并加强督促检查。试行巡视员制度,严肃查处用人中的违纪违法案件。

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探索实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明确选拔任用工作过程中推荐、考察、决定等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依照有关纪律和法律规定追究责任。

8、进一步完善国家公务员制度及法官、检察官制度

加强对《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抓紧研究制定《国家公务员法》、《国家机构和编制法》等法律法规,逐步健全党政机关干部人事管理的法规体系。

坚持和完善党政机关干部考试录用制度,改进考试考核方法。积极推行竞争上岗,党政机关内设机构中层领导职务出现空缺,提倡采用竞争上岗的方式确定任职人选。对部分领导职位试行职务聘任制,对技术性、操作性、辅助性的职位试行聘用制。严格执行奖惩、降职、辞退等制度,实行优胜劣汰。

根据党政机关不同职位的特点,制定分类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核定的编制员额和职数合理设置职位,规范职位管理。改进年度考核工作,运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客观、公正地评价机关工作人员,并运用考核结果对工作人员实行奖惩、升降。加大党政机关干部轮岗的力度。

9、改进和完善干部培训制度

完善干部脱产学习、在职自学和中心组学习制度。建立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试考核制度。坚持办好各级领导干部进修班、培训班和专题研究班,推进党校、行政学院的教学改革,提高办班质量。有计划地选拔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干部出国培训和到高等院校进修,培训后备人才。

【人事制度改革,党政干部与企业单位干部交流】

在重点抓好任职前培训和脱产培训的基础上,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建立培训考核档案。增强培训的针对性、适用性,着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10、探索符合党政机关特点的工资福利制度

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的变动,相应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加强对工资分配的宏观管理,保障退(离)休人员退(离)休费和有关待遇的落实,防止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工资分配差距过大。

探索和完善符合党政机关特点的工资分配方法。改善工资结构。充分发挥工资分配的激励作用。

结合机关后勤管理制度的改革和住房、养老、医疗、保险等制度的改革,逐步将福利分配货币化、工资化。加快建立机关工作人员的医疗、养老、待业保险制度。

三、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

11、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和基本要求

深化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以建立健全适合企业特点的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激励、监督机制为重点,把组织考核推荐和引入市场机制、公开向社会招聘结合起来,把党管干部原则和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结合起来,完善体制,健全制度,改进方法,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制度。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制度改革,形成具有生机与活力的选人用人新机制。12、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

中央和地方党委要对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骨干企业领导班子加强管理,制定具体办法。各级政府授权的投资机构(包括授权经营国有资产的大企业、企业集团、资产经营公司、控股公司,下同)的领导人员,原则上由哪一级政府授权,就由哪一级党委管理。政府授权的投资机构所属企业的领导人员,由投资机构管理。明确管理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的职责,避免一个班子多头管理。

取消国有企业和企业领导人员的行政级别,研究制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享受有关待遇的相关办法。

13、改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方式

实行产权代表委任制和公司经理聘任制。各级政府授权的投资机构及所属企业的产权代表,由政府和投资机构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任命,经理由董事会聘任。

通过组织推荐、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竞争上岗等多种方式产生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人选,择优任用。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进一步完善企业党组织和工会组织负责人选举制度。

加快培育企业经营管理者人才市场。逐步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推荐中心等中介机构。组织、人事等部门要加强对人才评价推荐机构的指导,发挥人才评价推荐机构在国有企业人力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

14、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考核办法

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根据岗位职责的特点,确定考核指标和考核标准,重点考核经营业绩和工作实绩。改进考核方法,研究制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业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在国有企业中逐步推广。建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业绩档案。

15、健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激励机制

研究制定经营管理者收入与企业经营业绩挂钩的具体办法。对经营业绩和工作实绩突出,为企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领导人员,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探索年薪制、持有股权等分配方式。选择具备条件的企业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推行年薪制、持有股权等分配方式改革的指导和监督。

16、强化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监督约束机制【人事制度改革,党政干部与企业单位干部交流】

加强党组织监督和职工民主监督。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和厂务公开等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建立健全监事会,依法行使职权。推行财务总监委派制度。建立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实行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凡是由于企业领导人员失职、渎职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其责任,并不得继续担任或易地担任国有企业领导职务。

17、健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培训培养制度

制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教育培训规划。改进培训内容和方法,提高培训质量。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培训工作的管理,明确培训管理部门的职责任务,避免多头培训。加强培训基地的建设,形成科学的培训网络。

建立国有重要企业后备领导人才培养制度。对后备人才实行动态管理。

18、完善国有企业内部用人机制

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制度改革,落实企业用人自主权。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全面推行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制。改革分配制度,按实绩和贡献多劳多得,易岗易薪。加强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员工素质。研究制定具体办法,吸引各类优秀人才到国有企业工作。

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19、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和基本要求

围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适应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以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逐步建立适应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用人机制和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机制,建设高素质的科学技术干部队伍。

20、推行聘用制度

破除事业单位目前实际存在的干部身份终身制,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单位与职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和权利。制定《事业单位聘用制条例》。保障单位用人权和职工择业权的落实,保护单位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合理安置未聘人员。

21、建立和推行岗位管理制度

对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区别情况分别实行聘任、选任、委任、考任。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选拔任用中引进竞争机制。建立健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任期目标责任制,加强对任期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

合理设置专业技术岗位,明确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和聘任期限,竞聘上岗,择优聘用。逐步实现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和岗位聘用的统一。对教师、医师等专业技术岗位,推行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建立政府宏观指导和管理下的公开、公平、公正的社会化评价机制。以岗位职责和聘用合同为依据,建立适合不同专业技术工作特点和岗位特点的考核指标体系。

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实行职员制度。制定职员条例,规范职员的聘用和管理。

22、改革事业单位的收入分配制度

根据“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实行按岗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的分配办法,将职工的工资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以及成果转化中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直接挂钩。积极进行按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分配的试点,认真总结经验,逐步形成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

23、建设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适应知识经济、新科技革命发展趋势和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大力培养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提高整体素质,优化队伍结构。以培养优秀拔尖人才、高新技术人才、年轻创新型人才为重点,加大人才培养投入,推动人才培养投入主体多元化和市场化。全面推行以提高业务素质和创新能力为主要目的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制度。完善专业技术人才奖励表彰制度。

大力发展并规范人才市场,建设全国性的人才信息网络,逐步实现人才资源配置的社会化。采取有效措施,吸引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或为国服务。制定优惠政策,在稳定西部地区现有人才队伍的同时,鼓励和吸引各类人才向西部合理流动。

五、加强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领导

24、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领导。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宏观指导,组织部门要做好牵头和协调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的职能,充分发挥作用,形成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合力。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本纲要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分阶段的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25、加强对改革的分类指导

对已经出台的各项改革措施,要认真贯彻执行,并加强监督检查;通过试验和实践已经成熟的经验,要及时加以规范,形成制度;尚无经验和需要探索的,要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大胆试验和探索;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认真研究和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和办法,推动改革不断深入发展。

26、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

加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舆论宣传,为推进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发挥各级党组织的作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干部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统筹协调,搞好配套改革,妥善解决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保证各项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

第4篇:中国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党的十八大在对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作出全面部署时指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

多年实践证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的执政骨干队伍,这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关键所在;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广开进贤之路,广纳天下人才,把各方面的人才集聚到我们党和国家的事业中来,这是推进党和人民事业的根本之举。

锻造合格执政骨干队伍——

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

11月30日,山东菏泽市开了一场县区交流推进会,主题是党委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与会者不仅观看了制度建设成果展,交流了党委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情况,还对推进县区党委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进行了研究部署。菏泽这一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务实举措,恰是各地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的一个缩影。

党的十八大对新形势下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高素质执政骨干队伍作出了新的部署,最重要的是执行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而要做到任人唯贤,就要形成一套相应的制度机制。

“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关键在于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执政骨干队伍。”中央党校教授李民表示,这是我们党第一次在党的代表大会文件中使用“执政骨干队伍”这个词,表明党的执政意识有了新的深化,从执政高度对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有了进一步提升。

与十七大报告、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等相关干部队伍建设的论述相比,十八大报告首次集中提出“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明确了选任领导干部必须坚持的原则、视野、路线、标准、方法、途径。

在政策导向上,十八大重申了“优化领导班子配备和干部队伍结构,注重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这一积极信号为长期扎根基层、具有真才实学的干部带来了好消息。特别是报告明确提出“拓宽社会优秀人才进入党政干部队伍渠道”,这对进一步打破体制内、体制外人才的流通壁垒,无疑是个重大利好。

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也是十八大提出的一个方向。多少年来,我们党一直重视党的事业薪火相传、后继有人。事实上,近些年来,各级各地在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用上持续升温。以2015年换届为例,在综合分析不同层级选拔配备年轻干部情况的基础上,中央提出了换届时配备年轻干部的目标任务,明确各省区市配备45岁以下市级党政正职、40岁以下市级党政副职、35岁以下县级党政正职的数量要比上次换届时有所增加。十八大报告的这一论述,显然为出台更多新政提供了最新的政策依据。

此外,健全干部管理体制,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加强党政正职、关键岗位干部培养选拔,完善公务员制度;加强和改进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干部素质和能力;重视培养选拔女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鼓励年轻干部到基层和艰苦地区锻炼成长……可以想见,十八大报告中的这些具体要求在不远的将来,都将会找到实践的注脚。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使优秀干部充分涌现、各尽其能、才尽其用

十八大报告强调,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只有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才能风清气正,这是纯洁党员干部队伍的一个重要标准和抓手。”上海市浦东新区区委书记徐麟认为,关键是要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只有做到民主、公开、竞争,才能实现择优的目标。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是着眼党长期执政大局、保持干部队伍先进性纯洁性的根本保证,是党的用人标准的重大创新和发展。然而,现在一些干部出问题,主要不是出在才上,而是出在德上。一些干部群众说得好,“干部没才会误事,干部无德更坏事”,选人用人先“问德”是个好导向。因此,十八大报告增加“以德为先”的表述,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扩大民主是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方向,也是干部工作走群众路线的重要体现。十八大明确提出,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扩大干部工作民主,提高民主质量。李民认为,提高干部选任过程的民主质量,须注意3个方面:一是提名质量,建立健全主体清晰、程序科学、责任明确的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二是考评质量(

十八大指出,要“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这对下一步继续深化干部竞争性选拔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竞争性选拔干部是广开进贤之路、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的重要举措。以2015年为例,全国各省区市竞争性选拔厅处级干部占到新提拔总数的30、7%,中央和国家机关达到46%。可以预计,未来无论在力度、方法、形式等方面,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都会有一个大的提升,实现干部选拔任用的“多中选好、好中选优、优中选适”。

广开进贤路广纳天下才

推动我国由人才大国迈向人才强国

就在几天前,中组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组织人事部门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做好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特殊一线岗位人才医疗保健工作。

人们注意到,十八大报告在部署党建重点工作时,专设一部分来阐述人才工作。这在党代会历史上是第一次,充分体现了中央对人才工作的重视。

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院长吴江指出,党管人才原则的提出是党对执政规律和人才开发规律的深刻总结与自觉把握,集中反映了党对人才资源的重要价值的科学判断与战略选择。党管人才的目的是为了履行集聚人才的执政责任。十八大报告提出广开进贤之路、广纳天下英才,是保证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根本之举。这就说明,人才作为国家战略性资源,同时也就上升为与党员队伍、干部队伍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执政资源,成为执政党实现执政目标的最可依靠的优势资源。专家表示,当前要着力解决一些领导干部和工作部门对党管人才认识不到位、党管人才体制机制不健全、党管人才方式方法不适应、党管人才保障不有力等问题。

人才大国与人才强国,一字之差,区别甚大。十八大提出,“推动我国由人才大国迈向人才强国”。“这一目标具有强烈的针对性和指导性,要下大力气解决我国人才开发的质量、结构和效能问题,尽快形成我国人才竞争的比较优势,这是未来十年迈向人才强国的奋斗目标。”吴江表示,十八大还提出,加快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形成激发人才创造活力、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是有重大现实意义的。

第5篇: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

我们即将跨入新世纪。国际形势已经和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化,世界多极化趋势不可逆转,经济全球化进程加快,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综合国力竞争和人才竞争日趋激烈。在今后10年中,为实现我党和国家确定的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目标,抵御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战胜各种困难,把建设有中国社会主义事业不断推向前进,关键在于我们党要按照代表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利益的要求,努力建设一支包括党政干部、企业经营管理干部、科学技术干部和其他战线在内的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以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培养造就大批优秀人才的治本策。改革开放以来,在邓小平理论和基本路线的指引下,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逐步展开,关取得了重大进展:提出和实行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废险领导职务终身制;下放干部管理权限;建立公务员制度;颁布《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推进以”扩大民主、完善考核、推进交流、加强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党政干部制度改革,有力地推进了新时期各给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为了适应新的形势和任务的要求,进一步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步伐,特制定2001-2015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

一、基本目标和方针原则

1、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基本目标

通过不断推进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到2015年,要建立起一套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相适应的干部人事制度,为建设一支符合”三个代表”要求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制度保证。基本目标是:

――建立起能上能下、能进能出、有效激励、严格监督、竞争择优、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

――完善干部人事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有效调控的宏观管理体系;

――形成符合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不同特点的、科学的分类管理体制,建立各具特色的管理制度;

――健全干部人事管理法规体系,努力实现干部人事工作的依法管理,有效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创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实现人才资源的整体开发与合理配置。

2001年至2015年”十五”期间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要以推进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为重点,以初步建立一套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相适应的干部人事制度为目标,为实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规划提供保证和人才支持。

2、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方针和原则

――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服从和服务于党的基本路线。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相适应,服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必须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以”三个代表”和”三个有利于”作为衡量改革成败得失的根本标准。继承与他新相统一,和发扬我们党长期形成的干部人事工作的优良传统,勇于改革一切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和制度和方式方法。坚持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改革相结合,积极鼓励和支待各地区、各部门探索创新。

――必须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以素质论人才,重实绩用干部。促进年轻干部健康成长,实现领导班子成员产新老交替制度化。

――必须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同时,适应新的情况改进党管干部的方法。坚持群众公认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扩大群众对干部工作的参与和监督。

――必须坚持依法办事的原则。通过加强立法和健全制度不断巩固改革成果,引导和推动改革逐步深入。

二、党政干部制度改革

3、党政干部制度改革的重点和基本求

推进党政干部制度改革,重点是深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推进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通过扩大民主,引入竞争机制,促使优秀人才脱肄而出;健全相关制度措施,形成正常的更新交替机制;逐步实现领导干部选拔任用、考核、交流、监督等工作的规范化,从制度上防止和克服用人上的不正灾风和腐败现象。

进一步完善国家化务员制度及法官、检察官制度,提高党政机关干部人事管理法制化、科学化水平。

4、深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

(1)完善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民主评议制度。把民主推荐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必经程序,适当扩大参与人员的范围,改进民主推荐的方法,提高民主推荐的质量。在干部考核中,普遍运用民意测验、民主评议的方法,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完善。探索将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民主评议的结果适时适度公开的做法。凡是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不能提拔任用。

(2)推行党政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在3至5年内,地厅级以下领导干部(特殊岗位除外)的选拔任用,普遍实行任前公示制。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这项改革进行规范。

(3)推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制度。逐步提高公开选拔的领导干部在新提拔同级干部的比例。规范程序,改进方法,降低成本。加快全国统一库建设,完善公开选拔工作的配套措施。实现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4)健全党政领导干部选举制度。正确处理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的关系,改进党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的选举工作。积报探索在差额选举的条件下党管干部原则、充分发扬民主的方式方法。保护代表参加选举的权利和热情,提高代表参与的能力和水平。总结和推广一些地方扩大一些地方扩大基层民主,做好选举工作的成功经验。

(5)实行党政领导职务任期制。抓紧制定任期制法规。在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完善选任制干部的任期制。县以上党委、政府工作部门和其他部门和其他工作机构的委任制领导干部,也要逐步实行任期制。

(6)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试用制度。对新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委任制干部,逐步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者正式任职,不胜任者解除试任职务。

(7)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制度。制定实施办法,建立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自愿辞、责令辞职、引咎辞职等制度。坚持和完善退还(离)休制度。完善对退(离)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保障和服务管理的办法。

(8)进一步完善高速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干部的制度和办法。制定和细化有关标准、程序,加大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干部工作的力度。对不称职、不胜任现职或相形见绌的干部,除按规定免职、降职外,可实行待岗制,或采取改任非领导职务、下岗学习、离职分流等多种办法予以调整,妥善安置。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努力拓宽渠道,做到人尽其才,各得其所。

(9)根据各类干部不同,建立和完善培养选拔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非常干部的相关制度。

(10)修订《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制订配套法规或实施细则,逐步形成党政领导干部管理的法规体系。

5、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制度

建立健全党领导干部定期考核制度。普遍实行届中和届末考核。在建立党政领导班子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党政领导干部岗位职责规范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以工作实绩为主要内容的考核指标体系。建立考核举报、考核申诉、考核结果反馈等制度。改进实绩考核方法,加大考核结果运用的力度。

研究制定防止干部考察失真失实的对策。拓宽考察渠道,广泛听取意见,不仅了解干部工作方面的情况,而且要了解干部思想、生活、社交等方面的有关情况。重视核查知情人提供的情况。对在考察中群众反映强烈、情况复杂或意见分歧的问题,要深入进行专项调查。根据实际情况试行考察预告制。探索思想政治素质的评价标准及其考察方法。

6、推进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办法,对培养锻炼性交流、回避性交流、任职期满交流,逐步规范化和制度化。对一些重要岗位的领导干部,实行跨地区、跨部门交流。

逐步健全党政领导干部交流的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把干部交流同培养使用结合起来,形成正确的政策导向,引导干部向艰苦地区和艰苦岗痊交流。妥善解决干部交流工作中的各种实际问题,完善配套政策。严肃干部交流工作纪律。

配合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逐步加大东西部干部交流的办度。制定和实施与西部大开发相配套的干部交流规划,有计划地选汽船西部地区的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和东部经济发达地区挂职锻炼。

7、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任用工作的监督

建立和完善干部谈话制度、诫勉制度、回复制度、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制度、廉政鉴定制度、任职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以及组织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上级委对下级领导干部的监督。建立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改进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拓宽监督渠道,积极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评议监督和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等各方面监督。研究制度有关法规和制度,明确各有关监督主体的权利、责任,规范监督行为,实行依法监督。

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并加强督促检查。试行巡视员制度,严肃查处用人中的违纪违法案件。

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探索实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制度。明确选拔任用工作过程中推荐、考察、决定等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失职、渎职行为,依照有关纪律和法律规定追究责任。

8、进一步完善国公务员制度及法官、检察官制度

加强对《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和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抓紧研究制定《国家公务员法》、《国家机构和编制法》等法律法规,逐步健全党政机关于干部人事管理的法规体系。

坚持和完善党政机关干部考试录用制度,改进考试考核办法。积极推行竞争上岗,党政机关内设机构中层领导职务出现空缺,提倡采竞争上岗的方式确定任职人选。对部分领导职位试行职务聘任制,对技术性、操作性、辅助性的职位试行聘用制。严格执行奖惩、降职、辞退等制度,实行优胜劣汰。

根据党政机关不同职位的。制定分类管理办法。严格按照核定的编制员额和职数合理设置职位,规范职位管理。改进年度考核工作,运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客观、公正地评价机关工作人员,并运用考核结果对工作人员实行奖惩、升降。加大党政机关干部轮岗的力度。

9、改进和完善干部培训制度

完善干部脱产学习、在职自学和中心组学习制度。建立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考试考核制度。坚持办好各级领导干部修班、培训班和专题研究班,推进党校、行政学院的教学改革,提高办班质量。有计划地选拔有发展潜力的中青年干部出国培训和到高等院校进修,培训后备人才。

在重点抓好任职前培训和脱产培训的基础上,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建立培训考核档案。增强培训的针对性、适用性,着力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10、探索符合党政机关特点的工资福利制度

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生活费用价格指数的变动,相应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加强对工资分配的宏观,保障退(离)休人员退(离)休费和有关待遇的落实,防止地区间、行业之间工资分配差距过大。

探索和完善符合党政机关特点的工资分配方法。改善工资结构。充分发挥工资分配的激励作用。

结合机关后勤管理制度的改革和住房、养老、医疗、保险等制度的改革,逐步将福利分配货币化、工资化。加快建立机关工作人员的医疗、养老、待业保险制度。,

三、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

11、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和基本要求

深化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以建立健他适合企业特点的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激励、监督机制为重点,把组织考核推荐和引入市场机制、公开向社会招聘结合起来,把党管干部原则和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结合起来,完善体制,健全制度,改进方法,病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制度。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制度改革,形成具有生机与活力选人用人新机制。

12、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体制

中央和地方党委要对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骨干企业领导班子加强管理,制定具体办法。各给政府授权的投资机构(包括授权经营国有资产的大企业、企业集团、资产经营公司、控股公司,下同)的领导人员,原则上由哪一级政府授权,就由哪一级党委管理。政府授瓜的投资构所属企业的领导人员,由投资机构所属的职责,避免一个班子多头管理。

取消国有企业和企业领导的行政级别,研究制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享受有关待遇的相关办法。

13、改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方式

实行产权代表委任制和公司经理聘任制。各级政府授权的投资机构及所属企业的产权代表,由政府和投资机构按照和有关规定任命,经理由董事会聘任。

通过组织推荐、公开招聘、民主选举、竞争上岗等多种方式产生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人选,择优任用。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人国工会法》,进一步完善企业党组织和工会组织负责人选责人选制度。

加快培育企业经营管理者人才市场。逐步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推荐中心等中介机构。组织、人事等部门要强对人才评价推荐机构的指导,发挥人才评价推荐机构在国有企业人才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

14、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考核办法

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根据岗位职责的特点,确定考核指标和考核和考核标准,重点考核经营业绩和工作实绩。改进考核方法,研究制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业绩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在国有企业中逐步推广。建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业绩档案。

15、健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激励机制

研究制定经营管理者收入与经营业绩挂钩的具体办法。对经营业绩和工作实绩突出。为企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的领导人员,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探索年薪制、持有股权等分配方式。选择具体条件的企业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逐步推开。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推行年薪制、持有股权等分配方式改革的指导和监督。

16、强化国有企业领导人监督约束机制

加强党组织监督和职工民主监督。坚持和宣判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和厂务公开等制度。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公司法》和《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建立健全监事会,依法行使职权。推行财务总监委派制度。建立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实行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和国有企业领导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凡是由于企业领导人员失职、渎职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要依法追究其责任,并不得继续担任或易地担任国有企业领导职务。

17、健全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培训培养制度

制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教育培训规划。改进培训内容和方法,提高培训质量。加强对领导人员培训工作的管理,明确培训管理部门的职责任务,避免多头培训。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形成科学的培训网络。

建立国有重要企业后备领导人才培养制度。对后备人才实行动态管理。

18、完善胃企业内部用人机制

深化国有企业内部人事制度改革,落实企业用人自主杈。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全面推行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制。改革分配制度,按实绩和贡献多劳多得,易岗易薪。加强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员工素质。研究制定具本办法,吸引各类优秀人才到国有企业工作。

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19、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的重点和基本要求

围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适应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的要求,以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逐步建立适应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制度,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人机制和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机制,建设高素质的科学技术干部队伍。

20、推行聘用制度

破除事业单位目前实际存在的干部身份身制,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单位与职工按照国家有半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义务和权利。制定《事业单位聘用制条例》。保障单位用人权和职工择业权的落实,保护单位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合理安置示聘人员。

21、建立和推行岗位管制度

对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区别情况分别实行聘任、选任、委任、考任。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选拔任用中引进竞争机制。建立健全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任期目标责任制,加强对任期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

合理调协专业技术岗位,明确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和聘任期限,竞聘上风,择优聘用。逐步实现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和岗位聘用的统一。对教师、医师等专业技术岗位,推行执业资格注册管理制度。以岗位职责和聘用合同为依据,建立适合不同专业技术工作特点和岗位特点的考核指标体系。

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实行职员制度。制定职员条例,规范职员的聘用管理。

22、改革事来单位的收入分配制度

根据”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关行按岗定酬、按任务定酬、按按业绩定酬的办法,将职工的工资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实际贡献以及成果转化中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直接挂钩。积极进行按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分配的试点,认真总结经验,逐步形成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的分配激励机制。

23、改革事业单位的收入制度

适应知识经济、新科技革命发展趋势和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大力培养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提高整体素质,优化队伍结构。以培养优秀拔尖人才、高新技术人才、年轻创新型人才为重点,加大培养投入,推动人才培养投入主体多元化和市场化。全面推行以搞高业务素质和创新能力为主要目的的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制度。完善专业技术人才奖励表彰制度。

大力发展并规范人才市场,建设全国性的人才信息网络,逐步实现人才资源配置的社会。采取有效措施,吸引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或为国服务,制定优惠政策,在稳定西部地区现有人才队伍的同时,鼓励和吸引各类人才向西部合理流动。

五、加强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领导

24、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领导。各给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宏观指导,组织部门要做好牵头和协调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的职能,充分发挥作用,形成推进干部人塥制度改革的合力。各地区、各部门要求按照本纲要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分阶段的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25、加强对改革的指导

对已经出台的各英改革措施,要及时加以规范,形成制度;尚无经验和需要探索的,要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大胆试验和探索;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好的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认真研究和解决改革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和办法,推动改革不断深入发展。

26、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造良好的社会条件

加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舆论环境。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发挥各级党组织的作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干部群众各级支持和参与改革。统筹协调,搞好配套改革,妥善解决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保证各英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

2015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调研报告
人事制度改革,党政干部与企业单位干部交流 第七篇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调研报告

XX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实际,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作为加强党的建设、做好组织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不断扩大民主,创新机制,深化改革,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进程。

一、当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形势的分析判断

近年来,XX市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进一步加大《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的贯彻力度,通过不断探索、实践,牢固树立了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形成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干部群众“四权”得到进一步落实,选用干部的民主化和透明度进一步增强,干部监督管理及考核评价体系进一步完善,干部教育培养机制进一步健全,干部队伍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正朝着有益的方向发展。当前,新形势新任务下,各个方面社会矛盾越来越显现,对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领导能力提出了考验。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要求越来越高,落实群众对干部工作的“四权”,迫切需要扩大选人用人公信度,提高干部选拔程序的透明度。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程中仍有许多困扰我们的重点难点问题需要解决:一是如何规范干部提名方式、选准用好干部的问题;二是如何考实考准干部、实现对干部有效监督管理的问题;三是如何实现党管干部原则与群众公认原则的有机统一,实现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与建立科学机制有机统一的问题;四是如何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问题;五是如何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问题;六是如何加强对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问题。

二、XX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创新与探索

(一)坚持“一个统领”,深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程。即坚持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为统领,着眼于建立健全干部人事制度体系,深化改革,对新一轮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出总体要求和重点工作,进一步明确目标和任务。一直以来,市委组织部组织开展了干部队伍建设大调研活动,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草拟了《全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计划适时召开全市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会议,推出一批相关配套措施,对干部初始提名、干部考核考察、任免程序、推进干部培养交流、破格提拔、实行公开选拔、扩大干部任用公信力、强化干部监督等方面进行规范,健全干部培养、使用、交流机制。

(二)努力达到“两个满意”,不断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一是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牢固树立重视品行、重视基层、重视能力、重视实绩的用人导向,坚持“五湖四海”、“四面八方”,做到唯才是举,公正用人。同时,放眼各条战线、各个领域,放眼基层和生产一线,放眼条件艰苦、工作困难、矛盾复杂的地方,放眼关键岗位、重要岗位、长期默默奉献的岗位,把各方面真正优秀的人才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选人用人做到“四看”,即:看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看干部的作风、看干部的实绩、看干部的群众公认度。二是扩大干部任用提名环节民主。制定了《进一步完善市管党政正职领导干部选配制度》,县(区)、市直部门党政正职出现缺额时,在组织考察、会议决定前,市委组织部全面分析推荐职位所在单位存在主要问题、岗位的需求情况、后备干部情况和班子现状,充分进行多层面的沟通和交换意见后,在全委会委员、候补委员中进行第一轮民主推荐,在“第一轮推荐”的基础上按不少于1:2比例进行酝酿,确定考察人选方向,再到酝酿拟任人选所在单位进行“第二轮推荐”,根据推荐情况,确定考察人选。确定考察人选一般应多于拟任人选。三是扩大干部推荐环节民主。做到“三个扩大”、“四个结合”,即扩大民主推荐范围、扩大个别谈话推荐范围和在考察廉洁自律方面扩大听取意见的范围,把平时考察与使用考察相结合、听取意见与实地察看相结合、考察干部的一贯表现与关键时刻的表现相结合、注重八小时以内与八小时以外考察相结合。四是扩大干部讨论决定环节民主。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实行“两记实、两审核、一征求、一票决”把关制度,即:“两记实”是对拟任人选提名、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到讨论决定全程记实记录,讨论干部时用省委组织部配发的专用记录本专人记录,要求记录全面详细,真实准确,能够反映讨论干部任用的全过程,以备查考;“两审核”是重点审核拟任人选所在单位和干部监督“12380”举报专线有无举报,有无影响任用或需要缓议情况,坚决从源头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现象发生;“一征求”是讨论干部前必须征求纪检部门意见,在廉洁自律方面严把关;“一票决”是市委常委会在充分讨论酝酿的基础上,坚持任免人选票决制度,做到集体把关。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对拟提拔人选在XX市电视台、《XX日报》和组织工作《党建栏目》网上进行公示,切实落实人民群众对干部工作的“四权”。

(三)按照“三个一”的要求,建立健全选人用人机制。按照省委提出的“三个一”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干部选拔、任用、考核、管理、监督和激励机制。一是建立健全选人用人机制。制定出台了《干部任免职工作联系制度》、《进一步完善市管党政正职领导干部选配制度》、《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几个重要环节工作的意见》、《干部例行考察办法(试行)》、《干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等制度办法,为选准用好干部提供了可靠保证。二是建立健全干部退出流动机制。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保持领导干部任期内的稳定。加大调整不胜任现职和不称职领导干部工作力度,制定出台了《XX市关于调整不胜任现职、不称职领导干部暂行办法》,使干部能上能下制度化。三是建立健全干部教育培训机制。制定《干部教育培训“十一·五”规划》,着力抓好领导干部和班子“一把手”、优秀年轻干部、新型工业化人才、少数民族干部和边境一线干部的教育培训,推进“十大培训工程”的组织实施,将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四是建立健全干部实绩考核机制。出台了《XX市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实施意见》和《XX市市直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实施意见》,注重考核干部在应对严峻形势、完成重大任务、应对重大事件、解决复杂矛盾中的表现,坚持在关键时刻、危难关头和涉及个人利益的重大问题上考察干部,坚持在工作一线、民生问题处理中识别干部,坚持在重大事件、突发事件处理、维护稳定中检验干部。

(四)执行四项制度,强化干部监督管理。一是执行“一报告两评议”制度。以规范党政“一把手”用人行为的监督检查为重点,严格按照一年一自查,两年一检查的要求,对各级党委(党组)执行《条例》情况进行检查。在试点的基础上,全面推行“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专题报告本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接受全委会委员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民主评议、对新提拔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二是执行从严管理领导干部的各项制度。坚持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财产申报、经济责任审计、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任前廉洁承诺制度,严格执行诫勉谈话和函询制度,进一步完善干部监督工作协调机构,聘请了一批干部特邀监督员,拓宽干部监督渠道,制定了《信访工作首问、首办责任制暂行办法》、《信访工作规程》、《督查工作制度》、《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试行)》等制度。三是执行整治用人不正之风的有关规定。健全选人用人问责制,严格执行严重违规用人问题立项调查制度,坚决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行为,坚决查处各种非组织活动,坚决查处封官许愿、跑风漏气行为,坚决查处突击提拔干部行为,坚决防止和纠正不按《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选人用人的问题。坚决整治乱告状、乱造谣、乱诬陷、干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歪风邪气,营造心齐劲足、风清气正的干事环境。四是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制定了《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和追究制暂行办法》,对干部推荐、考察、任用等环节的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认定和追究方式作出了具体的规定。试行干部考察全程记实制和考察干部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按照“谁考察,谁负责,谁失察,谁负责”的要求落实责任。

三、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需要突破的重点难点问题

(一)从扩大民主入手,推进干部工作的民主化进程。把扩大民主贯穿于干部工作的全过程,严格按照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选拔任用干部。一是扩大推荐提名环节中的民主,把初始提名权交给干部群众;二是扩大征求意见环节中的民主,充分发挥地方党委全体委员把关作用;三是扩大组织考察环节中的民主,坚持同等对待、同一标准,比较分析,优中选优,真正把最优秀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四是扩大决策任用环节中的民主,坚持和完善党委常委会讨论任免干部票决制和全委会对重要干部投票表决制,做到多数人不同意的不提名,多数人不赞成的不通过,切实减少和避免用人失误。

(二)从坚持标准入手,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三个一”要求选人用人,树立“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对一些特别重要的岗位,要选拔那些政治素质强、基层经验丰富、埋头苦干、政治可靠的人,做到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

(三)从推进改革入手,努力创新干部工作机制。以扩大民主为改革方向,建立以民主为基本趋向的机制,进一步提高干部工作的公开程度和透明度;以完善考核为关键环节,建立以竞争为基本特征的机制,使更多的优秀人才进入党组织的选拔视野;以推进交流为重要措施,进一步增强干部队伍活力;以加强监督为根本保证,进一步完善制约制度和措施。

(四)从提高能力入手,强化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干部的培养教育,着力提高干部的能力素质。一要加大培训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促使干部开阔视野,更新知识,积累新经验,增强新本领。二要注重在实践中锻炼培养年轻干部。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全面培养锻炼干部。研究制定党政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办法,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各级党政机关,真正形成“到基层去、从基层来”的科学培养链。三要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加快后备干部库建设进度,对年龄、民族结构进行优化,确保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有充足的来源。

(五)从规范程序入手,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条例》和省委“三个一”要求。一要强化干部工作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经常性检查。二要加大监督力度,规范“一把手”用人行为,积极推行“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加强巡视和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逐步推行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用人情况离任检查制度。三要完善监督机制,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拟提拔领导干部个人有关情况报告制度。四要坚决查处用人上的违规违纪行为,严格执行严重违规用人问题立项调查制度,坚决防止和纠正不按《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选人用人的问题。五要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监督记实制度,明确监督的主体和责任,建立记实档案,使推荐、考察、酝酿、决定等各个环节都有据可查,保证选人用人的各个环节置于党委和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六要建立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协调会议制度,定期不定期就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等问题进行分析研究,(

(六)从强化责任入手,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要建立相关制度和科学有效的机制,保障《条例》及相关规定的落实。一要建立健全落实《条例》及相关规定的责任制度,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二要建立健全落实《条例》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贯彻执行《条例》及相关规定的情况要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三要落实好组织人事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等有关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监督员的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加大对干部工作的监督力度。

(七)从加大宣传入手,增加干部工作的透明度。整合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资源,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广泛深入宣传党的干部政策、干部工作法规、干部工作程序、干部工作纪律,通过扎实有效的宣传工作,增加干部工作的透明度,扩大选人用人的公信度,让干部工作自觉接受群众的检验和监督,努力营造干部工作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2016文件贯彻落实情况汇报
人事制度改革,党政干部与企业单位干部交流 第八篇

范文一:文件贯彻落实情况汇报

县委关于《进一步做好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有关工作的通知》下发后,我系统党委高度重视,及时转发了县委有关文件,并认真组织全系统党员干部学习了文件精神,使全体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了贯彻四个长效机制文件的重要性,准确把握了四个长效机制文件的主要精神,把思想统一到了中央、省市委和区委的要求上来。各总支、支部也讨论制定了强化贯彻落实长效机制的具体措施,实现了党建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为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提供了切实可靠的制度保证。

一、强化领导、完善措施,确保长效机制落实到位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迅速学习传达。文件下发后,党委立即召开了党委工作会议,学习传达了文件的精神,并对文件及时向各支部进行了转发,使全局上下充分认识到做好先进性教育活动四个长效机制文件贯彻落实的重要性,把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统一到了落实四个文件的具体行动当中。

二是采取多种形式,努力营造学习氛围。我局充分运用党务公开栏、专题讲座等多种载体,及时向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宣传四个文件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发放学习资料200多份,举办学习培训班61多场次,为学习和贯彻四个文件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是夯实领导责任,修订完善制度。结合今年年初全局作风集中教育活动的开展,局党委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切实抓好中央四个长效机制文件的贯彻落实。系统党委及时修订完善了《先进性长效机制》,各支部详细制定了具体的落实措施。组织专门力量对党员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的建立、党员活动场所建设等工作进行了督查。

四是坚持开拓创新,促进各项工作。把改进工作方法、创新活动载体作为有效激发党员活力的重要抓手,按照方便帮带的原则,动员党员与困难户结成联系对子,机关支部与xx-xx小学组成帮扶对子,xx公司党员和困难学生组成帮扶对子。通过这些活动的开展,为广大党员作用的发挥搭建了新的平台,辐射带动我局党建工作进一步走向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健全制度、建立机制,确保长效机制长抓不懈

先进性教育活动结束后,我委注重总结和汲取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好措施、好办法,着眼于从根本上、制度上、机制上解决问题,抓紧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努力使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更大成效。

(一)建立常抓不懈的党员学习教育机制。一是建立各项学习制度。建立和完善了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员学习日制度等相关制度。围绕提高党员自身素质,增强保持先进性的能力等方面,在教育培训的途径、方式上,积极进行创新,探索适应形势发展和党员实际的教育培训模式,采取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典型教育、集中教育等形式,重点对党员进行六个方面的教育: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理想、信念和宗旨观念教育;道德品质教育;组织纪律教育;执政能力教育;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教育。二是建立和完善理论学习考核制度。我们把党员干部参加学习教育的情况和理论考核的成绩与党员评议、年终考核、评先评优、干部提拔结合起来,通过这些措施,切实改变了一些部门和干部“学与不学一个样,学多与学少一个样,学深与学浅一个样”的状况。

(二)建立坚强的组织保障机制。先进性教育活动开展以来,为进一步健全完善组织保障制度,我们着力抓好“查、整、带”三个环节,对基层党组织中存在的活动开展不正常,作用不明显等问题,因地制宜,及时解决,抓好整顿工作。“查”,即派出调研组,结合机构调整,深入对全系统七个党支部逐一排队摸底;“整”,即根据每个软弱涣散党组织的具体情况,认真分析其主要原因,找准存在的突出“症结”,针对各自的问题,采取不同的措施予以整顿。到目前,共调整基层党支部6个;“带”,即通过在全局系统党支部中开展一系列争先创优活动,树立一批党建工作先进典型,带动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作。2016年全局共表彰优秀基层党支部5个,表彰优秀党员10多人。通过这些措施,建立起坚强的组织保障机制,促进基层党组织开展活动规范化。

(三)建立完善的激励管理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典型激励机制。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局高度重视选树先进典型工作,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在全系统树立了4名先进典型,全系统广大党员通过学习身边典型先进事迹,以实际行动体现先进性,极大激发了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觉性。为此,在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我们进一步健全典型激励机制,做好典型引路。我们通过各单的工作位简报对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各类先进典型进行了广泛宣传,同时,将他们的先进事迹及时推荐到上级进行大力宣传。此举,为开展好先进性教育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氛围,激励全局广大党员干部把优秀品质挖掘出来,可贵精神弘扬开来,切实把新时期共-产-党员的先进形象树立起来。二是进一步完善考核奖惩制度。为进一步完善考核奖惩制度,唤起党员内在动力,使党员在实现组织目标的同时也实现自身需要,我局在各企业窗口单位中推行了“党员示范岗”,从而有效地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充分激发了他们的创造性和工作热情,有效地保持了党员的先进性。此举不但有效地发挥作用,还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肯定。

(四)建立健全领导联系点制度。在先进性教育活动中,系统党委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了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四个双重”和“六个带头”,即履行双重责任、明确双重身份、过好双重生活、取得双重效果,带头学、带头讲、带头用、带头查摆、带头剖析、带头整改,党员领导干部在活动中切实发挥了表率作用。同时,进一步完善了领导干部联系点和包单位工作制度,每个领导干部都建立了1-2个联系点,每月到联系点不少于3次,形成了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层层有落实的工作机制。

(五)建立全面的联系服务机制。进一步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建立健全了各项服务群众的工作制度,近年来,我局的联系服务制度得到了很好的坚持,为对挂钩村提供资金、技术、信息、政策等方面的帮扶,仅2016年我局就为该村落实了3万元的帮扶资金,为全系统生活困难的职工发放了1、8万元的救济金。2016年,全局系统帮助群众解决各种困难207件,解决生活困难57件。

(六)建立规范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建设,必须注重建立有效的监督管理、吐故纳新、自我纯洁的机制。一是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严把党员“入口”关。我们进一步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教育,认真把好政治审查、党员标准、入党手续、上报审批等关口。二是坚持从严党方针,疏通党员“出口”关。我们不断探索和改进方式方法,努力拓展评议途径,切实提高党员民-主评议工作的质量和实效。在坚持原则,规范程序的基础上,确保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落到实处。三是加强对党员的党内监督约束。强化对党员的党内外监督,特别对领导班子的监督。

三、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企业支部各项机制落实情况不好。部分企业主重视企业的经济效益,但对于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不够重视,各项机制坚持和落实的不够好。

二是在教育管理特殊类型党员方面缺乏长效机制。失去联系的党员,我们采取了多种途径、多种方式联系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的党员,但这部分党员为了生计四处奔波,居无定所,不能象其他党员一样按时正常的参加组织生活,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局各项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的有效落实。离退休党员,这部分党员因身体原因参加组织生活、交纳党费都有困难。

党员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正常运行,有效地推了全局系统党员干部作风的转变,真正达到了“党员长期受教育、群众长期得实惠”的目的,为做好全县交通工作工作,建设“和-谐交通”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范文二:贯彻落实中央“5+1”文件情况汇报

今年4月,中组部召开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议之后,我们国家税务总局迅速行动起来,总局党组对总局机关及国家税务局系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下发的《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五个法规性文件和中纪委、中组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对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进行清理的通知》进行了部署。全国税务系统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及时组织了对“5+1”文件精神的学习贯彻,经过近半年来的实践,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基本做法

中央六个文件出台后,我们按照中央要求,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和中组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对中央出台的“5+1”文件,采取抓学习、抓宣传、抓落实,确保六个文件在全国税务系统得到全面完整的贯彻落实。

(一)抓学习,领会精神,把握实质。贯彻落实好“5+1”文件,首先要学习好、理解好,切实掌握其基本精神。我们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学习步骤,对国家税务局系统贯彻执行中央“5+1”文件进行了部署:一是抓好各级班子的学习。在中组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议召开后,国家税务总局先后两次在总局党组内部组织了传达学习,并要求各省局党组要把学习“5+1”文件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作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组织学习,各级领导班子尤其是“一把手”要带头学、亲自抓,并结合各省实际,进行认真研究和部署,尽快制定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和措施。二是抓好各级人事部门的学习。总局人事司把熟悉和掌握“5+1”文件精神作为人事司干部业务学习的重点内容,采取集中学习讨论、个人自学撰写学习体会等方法,在司内掀起了学习掌握“5+1”文件精神的热潮。在抓好自身学习的同时,对国税局系统人事部门的学习进行了布置和督促,于5月19日至20日召开了国家税务局系统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座谈会,传达中组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各地运用多种形式,切实抓好“5+1”文件的学习培训,使每一个人事干部全面准确地领会文件精神,精通文件内容。全国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国税局都先后召开了人事工作会议,以会代训,传达贯彻中组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的精神,江西、湖北、甘肃等省的部分地方,还聘请当地组织部门的专家作“5+1”文件学习的专题讲座,对有关条款现场释疑解惑。三是抓好全体税务干部的学习。在“5+1”文件公开报道后,我们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的力度,适时把学习宣传的对象辐射到全体税务干部,根据各地学习的情况,扩大学习面,有步骤、分层次地在广大税务干部群众中组织传达学习,各地通过召开“5+1”文件宣讲报告会、发放“5+1”文件汇编手册等形式,使广大干部群众初步了解中央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主要精神,了解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积极性。

(二)抓宣传,统一思想,营造氛围。为使“5+1”文件在全国税务系统深入人心,我们至上而下,加大了宣传力度,广泛运用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宣传、在税务报刊杂志开辟宣传专栏、在税务系统各级局域网开辟相关网站宣传等多种途径,重点围绕两个方面,力求将文件精神传达到税务系统的各个基层单位:一是宣传文件出台的重大意义。让广大干部群众深刻认识到这批改革措施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高度重视,标志着我们党的干部人事工作水平有了新的提高,有利于营造加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良好社会氛围。从而使全系统干部群众更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清形势。二是宣传文件涉及的主要内容。“5+1”文件内容丰富,涉及面广,为便于广大干部群众掌握其基本精神,我们结合税务系统的实际,有所侧重地对文件精神进行宣传。通过宣传《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让大家明白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规定程序;通过宣传《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让大家更加清楚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机制业已形成,从而引导大家把握其精神实质,正确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山东、安徽、陕西等省国税局还专门编发了“5+1”文件的专题宣传简报,及时反映各地宣传贯彻文件精神的动态情况。

(三)抓落实,完善制度,推进改革。中央集中出台组织人事方面的法规性文件,为从整体上不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供了新的契机。我们借此东风,乘势而上,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推进实践,从四个方面的结合入手,全面推进全国税务系统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一是把贯彻落实文件精神与贯彻纲要和条例相结合。我们坚持把中央“5+1”文件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干部任用条例》等三者融合到一起进行贯彻落实,充分发挥过去贯彻落实《纲要》和《条例》的成功经验,在具体干部工作实践中落实文件精神。总局党组对国税系统空缺的47个副厅级职位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公开选拔,全国国税系统有292名处级干部参加了笔试,220名同志参与面试演讲答辩,98名同志进入组织考察程序,最终从全国国税系统292名处级干部中遴选出47名副厅级干部。竞争上岗的47名厅级干部,平均年龄43、3岁,研究生以上学历达到84、8%,有12名同志跨省份异地任职。各省市国税局也纷纷结合本地实际,在税务系统竞争上岗、轮岗交流上抓落实、求突破,按照“5+1”文件中对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规定的程序、条件、要求和纪律,抓好各级税务局的处、科级干部的选拔工作,推进系统干部任用工作的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进程。二是把贯彻落实文件精神与修订完善现行制度相结合。过去,各地国税系统在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轮岗交流、辞职辞退等方面都做了大量而有益的尝试,形成了一些制度规定。我们把修订完善这些制度规定作为贯彻落实“5+1”文件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总局人事司在国家税务局系统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座谈会上,向会议提交了《国家税务局系统厅(局)级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和公务回避暂行办法》、《国家税务局系统厅(局)级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等五个讨论文件,由会议代表在认真学习领会“5+1”文件精神的基础上,集中对这些制度规定进行修订完善。各地国税系统也按照“5+1”文件精神,对本单位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行了认真梳理总结,对涉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政策性、规范性文件进行了重新审查、修订和完善。三是把贯彻落实文件精神与抓好清理检查相结合。我们把对总局机关和国家税务局系统干部在企业兼职的清理及领导干部辞职从事经营活动的检查作为贯彻落实“5+1”文件的一个重要抓手。总局党组根据中组发[2016]2号文件的精神,于今年5月下发了《关于对国家税务局系统干部在企业兼职进行清理的通知》(国税党字[2016]62号),对总局机关机关91名司级干部、393名处级干部和全国国家税务局系统的科以上干部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出在企业兼职的厅局级干部1名、处级干部11名,科级干部18名。目前,29名在企业兼职的干部全部辞去了企业兼职,另外1名处级干部免去了行政职务。四是把贯彻落实文件精神与选拔厅局级后备干部相结合。我们注重把“5+1”文件落实在实际工作实践中,落实在我们手头正在做的事情上。在今年5月份开始的全国国家税务局系统厅局级后备干部的选拔工作中,严格执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把民主推荐和考试作为后备干部选拔程序必须履行的两个基础性环节,在总局、省局两级党组确定后备干部人选时,都实行票决制,进行无记名投票。这些措施有效地保证了后备干部选拔工作的准确性,也促进了“5+1”文件的全面贯彻落实。

二、取得的成效

实践证明,“5+1”文件的颁布出台,顺乎民意,不同凡响,十分重要而及时。它对于进一步拓宽选人视野,引进竞争机制,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对于进一步加强干部的监督管理,规范领导人才的正常流动,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对于扩大党员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于营造良好气氛,形成规模效应,从整体上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等都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一)形成了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共识。各级国税局党组通过对“5+1”文件和中组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深刻体会到党中央大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决心,更加坚定了推进本单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程,全面实施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信心和决心。过去,少数地区国税部门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求稳怕乱,在干部选用、干部管理上墨守成规,裹足不前。“5+1”文件的颁布实施,打消了这些地区对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工作等待观望的思想,使他们迅速加入到推进改革的行列中来,系统上下形成了改革求发展、竞争识英才的共识。

(二)营造了投身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氛围。“5+1”文件的深入贯彻落实,使广大干部群众看到了解决干部能上能下和能进能出、扩大党内民主、加强干部监督等问题的胜利曙光,感受到中央从根本上保证了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的坚决态度,从而形成了正确的用人导向,广大干部群众对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公正、公开、公平的信任度增强了。从国税系统贯彻落实的情况看,各地国税干部职工全心相信改革、积极参与改革、涌跃投身改革的热情高涨,国家税务局系统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已经逐步形成规模效应,营造出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优化了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的工作机制。近几年来,国家税务局系统在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等诸方面都作了大量的探索创新,积累了很多经验,但在改革中也伴生出不少问题和矛盾,如各地制度规定不一致、在干部选用程序方面不规范、笔试面试考察的人员比例不科学等等,中央“5+1”文件的颁布,对各地制定的相关制度创新进行了统一和规范,全面推进了国税系统干部人事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尤其是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和轮岗交流等制度办法更加健全和完善,实现了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把人选准用好,从整体上优化了干部选用机制。

三、下一步的打算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作为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系统工程,具有复杂性和艰巨性,而且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处于改革的敏感部位。在贯彻“5+1”文件、整体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工作实践中,我们也遇到了不少亟待研究的问题和矛盾,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中,笔试面试试卷的命题有待进一步规范、工作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成本有待进一步降低;二是要研究解决“考试型”干部和“实干型”干部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三是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与后备干部管理之间存在如何加强衔接的问题;四是领导干部辞职后相关政治经济待遇不明确,实际工作中不好掌握;五是对干部停薪留职、带薪留职经商办企业等问题缺乏政策规定等等。

为了切实抓好国家税务局系统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在今后一个时期,我们将以贯彻落实“5+1”文件精神为主线,加大干部人事制度调查研究的力度,加快干部人事管理的制度体系建设,加强对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全面推动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

(一)深入调查研究,不断探索和总结干部人事工作的内在规律。对全国税务系统的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和干部管理情况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全面掌握全国税务系统干部队伍的结构现状、思想情况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情况,为总局党组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的决策提供有关依据、意见和建议。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以科学的精神,探索干部人事工作的客观规律,特别是各级领导人才成长的规律,做到全面准确地考察、客观公正地评价、有针对性地培养、人尽其才地使用、持续有效地激励和严格及时地监督干部,真正把那些德才兼备、实绩突出和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二)结合税务实际,着手建立税务系统干部人事管理制度体系。正确处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扩大民主和依法办事三者之间的关系,将三者有机结合起来,以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为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破除影响改革的各种思想障碍和体制障碍,为从整体上不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和体制环境,坚持自上而下的推动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结合,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和支持各地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不断丰富和完善“5+1”文件的内容,进一步提高其科学性,使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康有序地推进。总局人事司将适时组织人力,结合税务部门的实际,对干部人事制度进行再次全面修订和增补,形成一整套切合税务系统实际、操作性强的制度体系,切实创造良好的用人机制和环境,全面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整体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

(三)切实加强指导,统筹抓好税务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必须自上而下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国家税务总局从2001年开始就加大了领导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力度,决定在国税系统除少数职位外,全面推行处、科级领导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但各地国税部门在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工作过程中进展程度不够平衡,有的地方在进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工作过程中还存在程序不够严格、工作不够透明的问题等等。总局人事司将在今年年底组织对各省国税局贯彻执行《干部任用工作条例》、“5+1”文件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完善措施、加强督导、狠抓落实。同时,根据各地国税部门的实际情况,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对改革中亟待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力量,抓好试点,潜心研究,力求突破。

(四)加强自身建设,为整体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供组织保证。继续抓好税务系统深化和拓展“树人事干部形象”集中学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人事干部队伍素质,使公道正派的理念深深扎根在每一个人事干部心中,体现在组织人事部门的各项工作中,以“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的实际行动,进一步树立起组织人事干部的良好形象,用好的作风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2015选拔干部力度的调查与思考
人事制度改革,党政干部与企业单位干部交流 第九篇

选拔干部力度的调查与思考

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是当前干部群众认为最有成效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措施。近年来,XX市结合实际、完善措施、加大力度开展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研究完善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显得尤为重要。

一、XX市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不断加大

(一)竞争性选拔干部形式不断丰富。目前,我市竞争性选拔干部主要采取以下几种形式。一是面向社会公开选拔处、科级领导干部。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特别是近几年来力度不断加大,仅2016、2016两年,就公开选拔县处级干部X名,科级干部XX名。二是积极推行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采取考试、演讲、竞职陈述等方式,积极推行机关干部竞争上岗。明确要求机关中层干部出现空缺,一般要以竞争上岗的方式产生。仅2016年就开展竞争上岗工作XX次,1XXX名干部脱颖而出。三是逐步推行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并联合下发了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的文件规定,市、县两级机关更加关注基层,大力从基层选调工作人员。2016年,市委组织部率先垂范,在全市公开选调了X名工作人员,市纪委也公开选调了12名工作人员。四是对公推公选等形式进行了有益探索。宁洱县采取公推公选的方式选拔任用了磨黑镇镇长。西盟县采取公开承诺竞职选拔了3名正科级领导干部。

(二)竞争性选拔干部成效初显。一是促进了选人用人观念的转变。竞争性选拔干部通过有序竞争、比较择优、努力把最优秀的干部选拔出来。实践证明,通过竞争性选拔任用的干部大多数都是潜力大、素质好、能力强的干部。通过竞争性选拔干部,在干部队伍中逐步形成了注重学习的良好氛围,干部队伍的素质和竞争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二是拓宽了选人用人视野。竞争性选拔干部,打通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才流通的渠道,实现了在更宽的领域、更大的范围选人用人,改变了“在少数人中选人”、“由少数人选人”的传统模式。三是促进了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通过全市、甚至是全省范围内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加快了年轻干部成长的步伐。四是提高了选人用人公信度。竞争性选拔干部实行全程公开,做到选拔职位公开、选拔程序公开、选拔结果公开,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始终在阳光下选人用人,有效地提高了选人用人公信度。

二、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整体推进力度不大。一是竞争性选拔干部程序复杂,大多数地方和单位仅把它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一个补充手段,没有当作是一项常规工作。二是操作中还需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实施意见。如:中组部和省委组织部先后制定下发的机关干部竞争上岗办法,明确规定机关干部竞争上岗必须达到1:3的比例才能进行,一般实行1:2的差额考察。而我们好多市县机关人数较少,中层干部出现空缺,难以达到上面要求的竞争比例。三是有的地方和单位领导存有私心。竞争性选拔干部是对干部选拔权利的重新分配,有个别干部存在抵触情绪,认为会削弱了自己手中的权利。受这些因素的影响,竞争性选拔干部也出现了随意性大,缺乏宏观把握和长期计划,总体比例偏低,发展不平衡、忽冷忽热等现象。

(二)资格设置不够科学。各地各单位把竞争性选拔干部作为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的一个重要手段,有的地方片面追求干部的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对竞争性选拔的干部提出了年龄要小、学历要高等要求,出现了年龄上逐级递减、学历上层层加码的现象,把那些学历较低、年龄偏大、实际工作能力强的干部排除在选拔范围之外,一定程度上挫伤了一些干部的积极性。同时,在选拔中对年龄、学历、任职资格也随时在调整变化。出现了不少干部年轻时达不到资格条件,达到资格条件时,年龄又超了的现象。

(三)考试难以考出真才实学。一是职位分析不够科学。对拟竞争性选拔的职位特点分析不够科学,考试针对性不强,难以体现职位要求。二是命题不够科学。由于受命题人员水平等因素影响,目前的竞争性选拔干部试题普遍存在着重领导干部通用能力,轻具体职位胜任能力的问题,命题形式单一、考察内容泛泛,导致考试“专业户”和“高分低能”等现象的出现。另外,命题人员中专家多、领导干部少,试题也出现了考察理论多,考察实际能力少的现象。三是分类命题过于宽泛。在统一公选中,采取按类别命题,为降低选拔成本,往往分类过粗,考非所用。如2016年市教育科学研究所考就是研究所卷,而不是教育卷;市妇幼保健站党支部书记考的是卫生卷,而不是党务卷。

(四)考察难以考出真实情况。一是干部群众反映情况

不够真实。竞争性选拔选拔干部的考察对象都是经过笔试、面试、演讲等环节比拼后确定的,可以说是过了五关、斩了六将的佼佼者。考察中,单位为了“多出干部、快出干部”,同事为了成全考察人选的好事,一般讲成绩的多,讲不足的少,甚至把德才一般的干部“包装”成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的干部。二是考察方法滞后。就目前来讲,竞争性选拔干部仍然沿用一般的干部考察方法,还没有一套较好区分不同层次、不同类别、不同领域干部的考察指标体系和考察方法,难以全面、准确、客观地了解和评价干部的实际情况。一定程序上存在着重程序公平、轻群众公认,重考试、轻考察,甚至是唯分数取人的现象。三是德的考察难以开展。德的考察内容空泛、方法简单,没有反映出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

(五)后续管理滞后。一是培养锻炼不够。普遍存在着重选拔,轻培养的现象,没有针对竞争性选拔干部的特点、不足和需要提高的方面,进行专题培训、实践锻炼和传帮带,有的竞争性选拔出来的干部进入角色不够快,工作实绩不明显,群众认可度不高。二是试用期制度执行不好。竞争性选拔干部一般都实行试用期制度,但考核中对不胜任现职的干部难以认定或难以调整,个别地方出现了“留在新岗位在不住,退回原岗位不可能”的情况。三是调整交流不够。对竞争性选拔干部有地方只注重一次性开发使用,有的选拔出来后,长期在同一个职位工作,干部的综合素质和领导水平提高不大。

三、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对策建议。

(一)提高认识,推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常态化。实现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的常态化,就是要把竞争性选拔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一种重要方式,用制度的形式规定下来、坚持下去。中央、省委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中提出:“到2016年,每年新提拔厅局级以下委任制党政领导干部中,通过竞争性选拔方式产生的应不少于三分之一”。要实现这一目标,各级各部门必须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改革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能因为怕麻烦而不搞竞争性选拔,更不能怕丢权而拒绝搞竞争性选拔。要进一步宣传推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的重要意义,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和引导工作,消除干部群众的思想疑虑,形成推进改革、参与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氛围。要制定规划,每年有计划的拿手出一定的职位来进行竞争性选拔。要健全制度,结合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及时出台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工作制度,建立起一套符合我市实际的竞争性选拔干部制度,使全市竞争性选拔干部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放宽条件,拓宽选人用人视野。竞争性选拔方式的优势是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因此,不宜将竞争性选拔干部的“门槛”定得过高。一是要放宽年龄条件。着眼调动不同年龄段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除侧重结构性、培养性年轻干部选拔外,在多数职位的选拔上对年龄不应要求过小。二是要放宽学历条件。学历不等于能力,不同层级、不同职位、不同年龄段领导干部的学历要求不能“一刀切”,基层更不能一味的追求高学历、高学位。三要放宽选拔范围。除目前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体制内选拔干部外,要进一步打破身份壁垒,将选拔范围扩展到非公有制企业、新社会组织等领域,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

(三)科学命题,增强考试的针对性。一是要做好职位分析。做好职位分析是促进竞争性选拔好中选优、优中选强的有效措施。要克服职位分析报告泛泛而谈,随意交差的做法。要组织力量,对选拔职位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写出切合实际的职位分析报告,为命题打好基础。二是要科学命题。要采取专业考试机构与熟悉岗位特点有关部门结合的办法来命题,适当增加有领导工作经验的人员参与命题,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减少死记硬背的知识题,增加灵活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考题的比重,使考试更加符合基层实际,切实让干得好的考得好。三是要统筹资源,统一命题。要有计划的在全市统一开展联合公选,实行分级分类考试,按照一类一卷的要求,统一命题、统一考试,切实提高试题的质量,降低考试的成本。市、县(区)两级组织人事部门应统筹安排、整合资源、统一命题,有计划地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统一开展竞争上岗、公开选调工作。

(四)改进方式,提高考察质量。竞争性选拔干部,考试测重于考“才”,考察测重于考“德”。因此,在竞争性干部考察中,首先要加强“德”的考核。注重从干部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表现、对待个人名利等方面考察干部的“德”。其次要改进考察方式。空间上要横向拓展。根据工作需要,考察范围要从工作单位拓宽到上下级对口单位和工作服务单位;从“工作圈”拓展到“生活圈”、“社交圈”。时间上纵向延伸。坚持选拔考察与试用期考核、年度考核相互结合、相互印证,加大时间跨度,动态掌握干部情况。三是加大考察权重。考察结果所占权重应不低于笔试、(

(五)跟踪培养,建立后续管理制度。要克服重选拔、轻管理的思想,把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后续管理纳入干部培养管理的重要内容。一是加强培训。任职这前,举办新任竞争性选拔干部专题培训班,有针对性地加强理论知识、领导艺术等内容的培训;针对竞争性选拔干部资历不深、阅历较浅、工作能力有待提高等实际,采取上派下挂的方法加强实践锻炼,让他们丰富阅历、增长才干。二是严格执行试用期制度。竞争性选拔的委任制干部,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竞争性选拔的非委任制干部,任职满一年后,也要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免去职务,按选拔之前职级安排工作。三是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的调整交流力度。竞争性选拔的干部成绩突出、群众公认的,要及时委以重任、提拔重用;年纪轻、潜力大的,要加大培养力度,加强实践锻炼,不断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人岗不太相适、长期在同一岗位工作的,要用其所长,及时调整交流到其他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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