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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事业单位改革分类目录
一、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认定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1.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职能,行使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等行政职权;
2.承担的行政职能,必须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中央有关政策规定的依据;
3.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的,必须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中央有关政策规定明确授权(即明确指向事业单位)。
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海事和航运管理(港口管理),公路行政管理,道路运输管理,动物卫生监督,移民管理,文物管理。
二、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
(一)公益一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认定为公益一类:
1.面向社会提供基本公益服务,或仅为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
2.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
3.不从事经营活动,其宗旨、业务范围和服务规范由国家确定。
(1)教育类: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公益性宣教机构(党员电化教育、讲师团等),考试机构等。
(2)科研类:基础研究或社会公益性科研等。
(3)文体类:公共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纪念馆(烈士陵园), 1
美术馆,科技馆,群艺馆(文化馆),文物考古保护,文献情报,广电信号传输和技术监测,出版物审读,体育运动项目管理等。
(4)卫生类:疾病(疫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计划生育服务,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5)社会保障类:社会救助,社会保障经办和公积金管理,优抚安置,法律援助,婚姻登记,公共就业服务,社会福利机构,公益性残疾人康复机构,老龄妇幼工作机构,学生资助管理,离退休干部服务等。
(6)公共安全类:人工影响天气,防汛抗旱防火,应急救援指挥,无线电监测,人防指挥保障,信息安全保障,重要或应急物资储备等。
(7)社会经济服务类:基础测绘和公益性地质调查,农机安全监理,经济社会调查与统计,渔业船舶检验,植物检疫,地震监测,环境监测,网络监测,工程 标准定额,自然资源保护,纯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流域河道管理,园区管理服务,水文(水资源)监测,价格监测,价格认证,药品和医疗器械审评,生态公益型 林场,公共资源交易,土地整理储备,实行无偿服务的农业技术推广,乡镇(街道)综合为民服务等。
(8)行政辅助类:质量稽查,食品药品稽查,国土监察,环境监察,安全生产监察,劳动保障监察,交通运输监察,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城市综合执法,农业 监察,林业监察,水利监察,财政监察,节能监察,旅游监察,卫生监督,知识产权管理,档案管理,水土保 2
持监督监测,散装水泥管理,政策研究,劳动人事争议 仲裁,政府投资和经济责任审计,财政资金评审支付,政府资金和项目管理,举报投诉维权,电子政务,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金融协调与服务,建设工程质量和安 全监督,驻外省市联络机构等。
(二)公益二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的,认定为公益二类:
1.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或主要为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可面向社会提供与主业相关的服务,依法获得服务收益;
2.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
(1)教育类:普通高中,普通高校,技工技师和职业院校,电大函授及远程教育,老年大学,幼儿园等。
(2)科研类:基础应用科研等。
(3)文体类:需要重点扶持的文艺院团,文化宫,公园,体育场馆,体育训练基地,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
(4)卫生类:非营利性医疗保健,职业病疗养等。
(5)社会经济服务类:人才交流服务,人防工程管护,对外交流服务,种苗良种培育,混合经营型林场,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公益性地质勘查,实行有偿服务的农业技术推广等。
(三)公益三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的,认定为公益三类:
1.具有一定的公益属性;
2.在国家政策支持下可以通过市场配置资源。
时政类报刊,广播电视,彩票发行,公益性规划设计,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公益性培训机构,公证,重要涉密文印机构,经济仲裁, 3
殡葬服务等。
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的,认定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1.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以营利为目的;
2.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属于政府必须提供的公益服务范围;
3.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能够且应当通过市场获得。
工程建设、维修、养护,工程勘察设计,市政公用经营与作业,经营性水利工程管理,农场、园艺场、养殖 场、苗圃和经营性林场等农业养殖(种植)机构,技术开发类科研,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商业性地质勘查,招投标代理,一般性评审认证,咨询服务,评估鉴定, 面向社会的培训机构,宾馆,招待所,经营性康复疗养,房屋修缮,物业、车辆服务,部门文印机构,投融资,担保,粮食收储,物资、图书、仪器设备供应,非时政类报刊,一般文艺院团,影剧院,影视音像制作销售,演出中介,新闻媒体的印刷广告发行传输等经营部分,电影制片厂及其他各类公司(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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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014年3月18日山东省事业单位分类目录
一、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认定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1.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职能,行使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等行政职权;
2.承担的行政职能,必须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中央有关政策规定的依据; 3.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的,必须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中央有关政策规定明确授权(即明确指向事业单位)。
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海事和航运管理(港口管理),公路行政管理,道路运输管理,动物卫生监督,移民管理,文物管理。
二、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
(一)公益一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认定为公益一类:
1.面向社会提供基本公益服务,或仅为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山东事业单位分类交通运输局属于几类】
2.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
3.不从事经营活动,其宗旨、业务范围和服务规范由国家确定。
(1)教育类: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公益性宣教机构(党员电化教育、讲师团等),考试机构等。
(2)科研类:基础研究或社会公益性科研等。
(3)文体类:公共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纪念馆(烈士陵园),美术馆,科技馆,群艺馆(文化馆),文物考古保护,文献情报,广电信号传输和技术监测,出版物审读,体育运动项目管理等。
(4)卫生类:疾病(疫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计划生育服务,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5)社会保障类:社会救助,社会保障经办和公积金管理,优抚安置,法律援助,婚姻登记,公共就业服务,社会福利机构,公益性残疾人康复机构,老龄妇幼工作机构,学生资助管理,离退休干部服务等。
(6)公共安全类:人工影响天气,防汛抗旱防火,应急救援指挥,无线电监测,人防指挥保障,信息安全保障,重要或应急物资储备等。
(7)社会经济服务类:基础测绘和公益性地质调查,农机安全监理,经济社会调查与统计,渔业船舶检验,植物检疫,地震监测,环境监测,网络监测,工程 标准定额,自然资源保护,纯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流域河道管理,园区管理服务,水文(水资源)监测,价格监测,价格认证,药品和医疗器械审评,生态公益型 林场,公共资源交易,土地整理储备,实行无偿服务的农业技术推广,乡镇(街道)综合为民服务等。
(8)行政辅助类:质量稽查,食品药品稽查,国土监察,环境监察,安全生产监察,劳动保障监察,交通运输监察,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城市综合执法,农业 监察,林业监察,水利监察,财政监察,节能监察,旅游监察,卫生监督,知识产权管理,档案管理,水土保持监督监测,散装水泥管理,政策研究,劳动人事争议 仲裁,政府投资和经济责任审计,财政资金评审支付,政府资金和项目管理,举报投诉维权,电子政务,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金融协调与服务,建设工程质量和安 全监督,驻外省市联络机构等。
(二)公益二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的,认定为公益二类:
1.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或主要为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可面向社会提供与主业相关的服务,依法获得服务收益;
2.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
(1)教育类:普通高中,普通高校,技工技师和职业院校,电大函授及远程教育,老年大学,幼儿园等。
(2)科研类:基础应用科研等。
(3)文体类:需要重点扶持的文艺院团,文化宫,公园,体育场馆,体育训练基地,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
(4)卫生类:非营利性医疗保健,职业病疗养等。
(5)社会经济服务类:人才交流服务,人防工程管护,对外交流服务,种苗良种培育,混合经营型林场,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公益性地质勘查,实行有偿服务的农业技术推广等。
(三)公益三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的,认定为公益三类:
1.具有一定的公益属性;
2.在国家政策支持下可以通过市场配置资源。
时政类报刊,广播电视,彩票发行,公益性规划设计,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公益性培训机构,公证,重要涉密文印机构,经济仲裁,殡葬服务等。
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的,认定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1.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以营利为目的;
2.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属于政府必须提供的公益服务范围;
3.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能够且应当通过市场获得。
工程建设、维修、养护,工程勘察设计,市政公用经营与作业,经营性水利工程管理,农场、园艺场、养殖 场、苗圃和经营性林场等农业养殖(种植)机构,技术开发类科研,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商业性地质勘查,招投标代理,一般性评审认证,咨询服务,评估鉴定, 面向社会的培训机构,宾馆,招待所,经营性康复疗养,房屋修缮,物业、车辆服务,部门文印机构,投融资,担保,粮食收储,物资、图书、仪器设备供应,非时政类报刊,一般文艺院团,影剧院,影视音像制作销售,演出中介,新闻媒体的印刷广告发行传输等经营部分,电影制片厂及其他各类公司(厂)等。
山东事业单位改革分类目录
一、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认定为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1.完全或主要承担行政职能,行使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裁决等行政职权;
2.承担的行政职能,必须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中央有关政策规定的依据;
3.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的,必须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中央有关政策规定明确授权(即明确指向事业单位)。
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海事和航运管理(港口管理),公路行政管理,道路运输管理,动物卫生监督,移民管理,文物管理。
二、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
(一)公益一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的,认定为公益一类:
1.面向社会提供基本公益服务,或仅为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
2.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
3.不从事经营活动,其宗旨、业务范围和服务规范由国家确定。
(1)教育类: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公益性宣教机构(党员电化教育、讲师团等),考试机构等。
(2)科研类:基础研究或社会公益性科研等。
(3)文体类:公共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纪念馆(烈士陵园),
美术馆,科技馆,群艺馆(文化馆),文物考古保护,文献情报,广电信号传输和技术监测,出版物审读,体育运动项目管理等。
(4)卫生类:疾病(疫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精神卫生,应急救治,采供血,计划生育服务,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
(5)社会保障类:社会救助,社会保障经办和公积金管理,优抚安置,法律援助,婚姻登记,公共就业服务,社会福利机构,公益性残疾人康复机构,老龄妇幼工作机构,学生资助管理,离退休干部服务等。
(6)公共安全类:人工影响天气,防汛抗旱防火,应急救援指挥,无线电监测,人防指挥保障,信息安全保障,重要或应急物资储备等。
(7)社会经济服务类:基础测绘和公益性地质调查,农机安全监理,经济社会调查与统计,渔业船舶检验,植物检疫,地震监测,环境监测,网络监测,工程 标准定额,自然资源保护,纯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流域河道管理,园区管理服务,水文(水资源)监测,价格监测,价格认证,药品和医疗器械审评,生态公益型 林场,公共资源交易,土地整理储备,实行无偿服务的农业技术推广,乡镇(街道)综合为民服务等。
(8)行政辅助类:质量稽查,食品药品稽查,国土监察,环境监察,安全生产监察,劳动保障监察,交通运输监察,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城市综合执法,农业 监察,林业监察,水利监察,财政监察,节能监察,旅游监察,卫生监督,知识产权管理,档案管理,水土保
持监督监测,散装水泥管理,政策研究,劳动人事争议 仲裁,政府投资和经济责任审计,财政资金评审支付,政府资金和项目管理,举报投诉维权,电子政务,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金融协调与服务,建设工程质量和安 全监督,驻外省市联络机构等。
(二)公益二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的,认定为公益二类:
1.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或主要为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可面向社会提供与主业相关的服务,依法获得服务收益;
2.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
(1)教育类:普通高中,普通高校,技工技师和职业院校,电大函授及远程教育,老年大学,幼儿园等。
(2)科研类:基础应用科研等。
(3)文体类:需要重点扶持的文艺院团,文化宫,公园,体育场馆,体育训练基地,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
(4)卫生类:非营利性医疗保健,职业病疗养等。
(5)社会经济服务类:人才交流服务,人防工程管护,对外交流服务,种苗良种培育,混合经营型林场,准公益性水利工程管理,公益性地质勘查,实行有偿服务的农业技术推广等。
(三)公益三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的,认定为公益三类:
1.具有一定的公益属性;
2.在国家政策支持下可以通过市场配置资源。
时政类报刊,广播电视,彩票发行,公益性规划设计,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公益性培训机构,公证,重要涉密文印机构,经济仲裁,
殡葬服务等。
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的,认定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1.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以营利为目的;
2.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属于政府必须提供的公益服务范围;
3.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能够且应当通过市场获得。
工程建设、维修、养护,工程勘察设计,市政公用经营与作业,经营性水利工程管理,农场、园艺场、养殖 场、苗圃和经营性林场等农业养殖(种植)机构,技术开发类科研,经济鉴证类社会中介,商业性地质勘查,招投标代理,一般性评审认证,咨询服务,评估鉴定, 面向社会的培训机构,宾馆,招待所,经营性康复疗养,房屋修缮,物业、车辆服务,部门文印机构,投融资,担保,粮食收储,物资、图书、仪器设备供应,非时政类报刊,一般文艺院团,影剧院,影视音像制作销售,演出中介,新闻媒体的印刷广告发行传输等经营部分,电影制片厂及其他各类公司(厂)等。
2016山东省属事业单位考试大纲科目整理
2016山东省属事业单位考试大纲相关内容将在sybexam事业单位招聘网进行更新。本文整理了省属事业编考试中的大纲和考试科目等内容,如果考生们对省属事业编招聘考试的内容不是很了解,可以参考考试大纲和考试科目进行合理的备考。
点击查看2016山东省属事业单位考试大纲科目
sybexam事业单位招聘网已在上述链接的页面中更新了考试大纲科目的内容,其中包括综合类的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的公共基础知识和医疗卫生专业基础知识;教育类的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
2016山东省属事业单位考试大纲中考哪些科目: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2016山东省属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答题技巧:
2016山东省属事业单位考试大纲中公共基础知识这一学科,与其他的公职考试学科有很大的不同,最大的一个区别就是其他的学科都是以技巧为主,而公共基础知识却是一门纯知识性的学科。这就造成了复习方法的不同,其他学科,如判断推理,只需要掌握一些最基本的解题技巧,如“三个等价,三个翻译”等,再做些题目练习一下就可以了。而公共基础知识则需要复习大量的知识点,技巧性相对较弱。但是知识浩如烟海,我们考试的时候难免会遇到没有复习到的知识点,那怎么办?难道只能纯蒙吗?也不是,公共基础知识还是有一些解题技巧的。
所谓排除法,就是从反面出发,把明显错误的选项筛除,在剩下的选项中进行思考,选出答案,这就大大降低了试题的难度。排除法还可以进行细化,包括排谬法、排异法、排重法等等,下面依次来介绍。
首先,排谬法。顾名思义,“谬”就是“错”的意思,排谬法即如果选项中有些选项本身说法就是错误的,则可直接排除,然后在剩余的本身说法正确的选项中选出正确答案。
其次,排异法。所谓排异法,即选项本身的表述是正确的,但不符合题意或与题干(关键词)无关,则可排除。
第三,排重法。所谓排重法,即选项中若有某几个选项意义重复,是同一含义的不同表述,则可同时排除(只适用于单选题)
综上所述,合理运用好排除法,对于2016山东省属事业单位考试大纲中公基的有些题目即便是知识点没有掌握,也可以把正确答案选出来,当然,复习的时候不能投机取巧,解题技巧只能起到锦上添花的作用,备考过程中最主要的还是踏踏实实的复习知识点。
2016山东省属事业单位考试综合写作结尾答题技巧:
总结全文式
【方法】
一提起总结全文式结尾,一些同学很苦恼。总觉得该写的都写了,总结的内容不知从哪里来。其实总结全文有很多种总结,2016山东省属事业单位考试大纲中的写作可以总结论据、分论点、文章内容等,可以写的内容相对较多。
【范例】
立意:不为失败找借口
分论点:不给失败找借口要勇于承担责任
不给失败找借口要寻找方法解决问题
不给失败找借口要热爱自己岗位
结尾写作:
错误就是错误,不要为自己找回避的借口和理由;命令就是命令,不要为自己作逃脱的辩解;责任就是责任,不要为自己找推卸的理由。在错误面前,要用于承担责任,积极找办法去解决错误,更要发挥爱岗敬业的精神。不给错误找借口,只为成功找方法。因为,我们没有任何借口!
【点评】
结尾第一句话用排比方式揭示出“不要为自己的错误寻找借口”,第二句话用总结分论点的方式阐述不给失败找借口,而应该怎么做。第三句和第四句总结总论点,总体来说这个结尾点明主题清晰明了。
展望未来式
【方法】
展望未来式结尾指在结尾中对美好未来进行适当憧憬,指明方向,奋勇前进,其常用句型:只有„才„。展望未来式结尾的适当使用可以让人读了之后充满希望意气风发。
【范例】
立意:经济环境协调发展。
结尾写作: 山东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
古有孟子之言“以邻为壑”,今有邻避项目。政府应当理性看待百姓的反应,同时反省自身的工作。只有更好的规划,统筹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才能在发展经济的同时确保百姓的生产生活环境。唯有如此才能达到经济发展和环保的双重效果。
【点评】
引言式引出结尾的第一句话,第二句话进行总结,第三句话开始展望,典型的只有„才„句式,最后总结。由浅入深,层层递进。像经典的衣服款式一样:简单大方得体。
更多关于2016山东省属事业单位考试大纲科目相关信息请访问山东省属事业单位招聘日报
2015年山东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笔试试题
(综合类)
(时间:120分钟 总分:100分)
一、单项选择题:下列各题备选答案中只有一项是正确的,请将正确答案选出,并用2B铅笔填涂在答题卡相应的位置上。(本大题共60小题,每小题0.8分,共48分)【山东事业单位分类交通运输局属于几类】
1.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依法治国的关键在于( )。
A.党的领导 B.依法执政 C.依法行政 D.有法必依
2.下列关于习近平同志用典语句反映出的哲学原理,与其他三项不一致的是( )。
A.泾溪石险人兢慎,终岁不闻倾覆人。却是平流无石处,时时闻说有沉沦
B.天下之理,有张必有翕,有强必有弱,有兴必有废,有与必有取
C.耳闻不如目见,目见不如足践
D.兵无常势,水无常形
3.下列关于剩余价值理论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剩余价值理论是马克思首创的,是建立现代科学社会主义的重要依据
B.剩余价值理论阐明了资本主义雇佣劳动的本质,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发展和灭亡的规律
C.剩余价值理论阐明了无产阶级在资本主义制度中的地位和历史使命
D.剩余价值理论及其范式不属于现代经济学,在解释现实经济问题时,日趋为利润理论所代替
4.毛泽东思想活的灵魂是贯穿于毛泽东思想各个组成部分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下列各项中不是毛泽东思想的活的灵魂的基本方面的是( )。
A.群众路线 B.实事求是 C.统一战线 D.独立自主
5.我国经济已经告别过去30余年的两位数高速增长,开始进入中高速增长的“新常态”,增速放缓是大势所趋。要成功应对“新常态”下的挑战,必须依靠( )。
A.改革创新 B.淘汰落后产能 C.加大基建投入 D.积极的货币政策
6.2014年2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将( )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
A.8月15日 B.9月3日 C.12月13日 D.9月5日
7.人类在太空中发展起来的技术可以为人类造福,但太空活动留下的大量航天器残骸等太空垃圾却可能给人类带来巨大的危害。这段话反映的哲学原理是( )。
①矛盾双方逐渐融合趋向一个无差别的统一体
②矛盾双方相互对立,相互分离的趋势
③矛盾双方相互贯通,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④矛盾双方相互依赖,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8.下列表述中,符合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的是( )。
A.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 B.是亦彼也,彼亦是也
C.心外无物,心外无事 D.天灾不由人,抗灾不由天【山东事业单位分类交通运输局属于几类】
9.习近平同志在谈论依法治国问题时,曾引用英国哲学家培根的一段话:“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一一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一一好比污染了水源。”这句话强调了( )的重要性。
A.提升司法公信力 B.确保立法科学性
C.完善监督制度 D.防止极力滥用
10.下列关于“一带一路”战略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相关的国家基于但不限于古代丝绸之路的范围,各国和国际、地区组织均可参与
1
B.中心线是连云港一郑州一西安一兰州一新疆一中亚一欧洲
C.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涵盖东南亚、东北亚经济整合
D.作为一个实体和机制,“一带一路”是依靠中国与有关既有的双边多边机制,借助既有的、行之有效的区域合作平台
11.下列关于“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党的十七大最早提出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
B.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
C.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D.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宣示全面从严治党
12.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2015)》中指出,全面推进“三网融合”,加快建设光纤网络,大幅提升宽带网络速率,发展物流快递,把以互联网为载体,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型消费搞的红红火火。其中,“三网”不包括( )。
A.互联网 B.电信网 C.物联网 D.广播电视网
13.迄今为止,我国涉及国别贸易额最大、领域范围最为全面的自贸协定是与( )签订的。
A.欧盟 B.韩国 C.东盟 D.日本
14.中国科学院院士( )获得2014年度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
A.张存洁 B.于敏 C.程开甲 D.郑哲敏
15.下列属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个人层面要求的是( )。
A.自由、平等、公正、法治 B.自由、平等、公正、诚信
C.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D.爱岗、敬业、诚信、友善
16.201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下列有关该办法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单位和个人缴费基数要高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B.单位缴纳职业年金费用的比例为本单位工资总额的8%
C.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缴费工资的4%,由单位代扣
D.职业年金所需费用由单位和工作人员个人共同承担
17.教人必欲使读尽天下书,将道全看在书上,将学全看在读上。这种关于学习的观点没有处理好( )。
A.物质与意识的关系 B.实践与认识的关系
C.真理与价值的关系 D.量变与质变的关系
18.工业4.0是以智能制造为主导的工业化阶段,这一概念最早是由( )提出的。
A.美国 B.德国 C.日本 D.中国
19.习近平总书记曾在中纪委会议上指出,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的根本之策是( )。
A.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 B.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杀
C.官员财产公示与高薪养廉 D.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20.“三农”工作是我国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成为国家政策的关注重点。截至2015
年,中央在新世纪已连续出台十二个关注“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的主题是( )。
A.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
B.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
C.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
D.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
21.下列关于《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叙述,正确的是( )。
2
A.为明确权利义务,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要做出相应规定
B.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
C.创业者只要取得了行政许可证,即可直接到工商部门申办营业执照
D.个体户营业执照不用再年检
22.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启的农村改革,将承包经营权从农村土地所有权中分离,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启动的新一轮改革,将经营极从承包经营权中分离,赋予经营极以抵押担保权能。对此,下列有关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抵押担保不会改变土地承包关系
B.农民以经营权为抵押物,能够从金融机构获得资金支持
C.土地承包权作为物权允许抵押
D.工商企业到农村租赁土地不能改变所有权,不能改变土地用途,不能损害农民利益
2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 )。
A.自由经济 B.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的经济
C.法治经济 D.商品经济
24.2014年12月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推进农业现代化,要坚持把保障国家( )安全作为首要任务。
A.种子 B.土地 C.粮食 D.水资源
25.市场经济中,( )作为最基本的投入要素,其价格是整个价格体系的核心。
A.技术 B.劳动力 C.生产资料 D.信息
26.( )是指公司借助网络面向普通投资者出让一定比例的股份,投资者通过出资入股公司,获得未来收益。
A.私募股权 B.股权融资 C.P2P D.股权众筹
27.下列选项中,对商品经济的基本特征描述不正确的是( )。
A.商品经济是竞争性经济 B.商品经济是计划性经济
C.商品经济是开放性经济 D.商品经济是具有自主性和平等性的经济
28.下列个人网名中,符合《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的是( )。
A.中纪委巡视组 B.王小二 C.奥巴马 D.乡村赌场
29.近年来,我国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改革。中央提出,要以( )为重点,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服务均等化。
A.农业人口 B.农业转移人口 C.城镇常住人口 D.城市人口
30.下面关于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的叙述不正确的是( )。
A.目前,最高法院在深圳和上海分别设立巡回法庭
B.与普通法院相比,受地方党政制约更少,办案更加自由、独立
C.法官不常驻法庭,没有严格的组合关系
D.主要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案件和民商事案件
31.周某因出国留学,把自己的几幅贵重字画交由朋友吴某保管。吴某将字画藏于卧室,一日,卧室暖气管道突然破裂,字画浸水受损。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吴某存在过失,应付部分赔偿责任
B.吴某存在过失,应付全部赔偿责任
C.吴某系无偿保管且无重大过失和故意,不应赔偿
D.暖气管道突然破裂属于不可抗力,吴某不应赔偿
32.犯罪嫌疑人冯某因一起打斗事件被拘留,检察院在审查公安机关移送的起诉材料时,认定冯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对此,检察院应该采取的处理方式是( )。
A.撤销案件 B.中止审查 C.不起诉 D.提起公诉
3
33.市民薛某发现一家化工厂趁夜间直接向河流里排放污水,他应该拨打的举报电话是( )。
A.12369 B.12315 C.12388 D.12322
34.马某过生日,好朋友彭某去X商场购买了Y酒厂生产的一箱啤酒到马某家为其庆祝。不料,在打开一瓶啤酒时,酒瓶发生爆炸,并将两人都炸伤。对此,下列有关两人的做法不正确的是( )。
A.马某以侵权为由起诉X商场 B.马某以违约为由起诉X商场
C.彭某以违约为由起诉Y酒厂 D.彭某以侵权为由起诉X商场
35.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下列属于劳动争议的是( )。
A.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而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
B.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C.劳动者请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
D.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
36.下列不属于我国宪法基本原则的有( )。
A.基本人权原则 B.人民主权原则
C.权力分立与制衡原则 D.民主集中制原则
37.下列行为不属于行政处罚的是( )。
A.安监局对企业因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责令其停产停业
B.交警对不按照道路标志行驶的驾驶员王某予以警告
C.公安局对吸食毒品的社会无业人员李某实施拘留
D.规划局对某企业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申请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
38.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表述不正确的是( )。
A.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贵任
B.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不管情况如何,都由机动车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C.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员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D.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39.下列选项中,既是原始证据,又是直接证据的是( )。
A.被害人有关被告人衣着情况的陈述
B.被告人有关犯罪事实的供述
C.犯罪现场提取的被告人的脚印
D.被告人遗留在犯罪现场的作案工具
40.根据《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下列公文标题正确的是( )。
A.《XX省人民政府授予王某等100名同志X荣誉称号的通报》
B.《国务院关于对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
C.《关于召开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的通知》
D.《关于请求解决3号教学楼加固改造经费的请示》
41.下列曲目不属于中国十大古典名曲的是( )。
A.梅花三弄 B.十面埋伏 C.渔樵问答 D.牡丹亭
42.某型号计算机的配置为:Intel酷睿2.8GHz/4G/500GB/50X/19,那么该机器的内存大小是( )。
A.2.8GHz B.4G C.500GB D.50X
43.人们常用“鳄鱼的眼泪”来形容那些伪君子。近年来,通过研究发现鳄鱼的眼泪是( )。
A.它吞食牺牲品时流出的悲痛的眼泪
B.它吞食牺牲品时流出的喜悦的眼泪
C.反映出它有怜悯、同情之心
4
D.排泄出来的盐溶液
44.第二次世界大战的战火燃及欧洲、亚洲、非洲和大洋洲,各国人民同法西斯展开了艰苦卓绝的斗争,最终取得了世界反法西斯战争的胜利,也留下了许多著名战役。下列战役成为二战转折点的是( )。
A.莫斯科保卫战 B.诺曼底登陆 C.斯大林格勒战役 D.中途岛战役
45.工业机器人是最典型的机电一体化装备,技术附加值高,应用范围广,是先进制造业的支撑技术和信息化社会的新兴产业。下列不属于工业机器人发展的关键技术是( )。
A.高强度复合材料 B.传感器 C.人工智能 D.自控技术
46.手机的无线充电技术日趋成熟,方便了我们的生活。下列关于无线充电技术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无线充电又称作感应充电、非接触式感应充电
B.源于无线电力输送技术
C.利用磁共振在充电器与设备之间的空气中传输电荷,线圈和电容器则在充电器与设备之间形成共振,实现电能高效传输
D.技术含量高,操作方便,但传输距离有限,仅在50厘米以内
47.维生素对人体健康具有重要作用,是维持细胞正常功能所必需的。下列关于维生素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机体内不能合成维生素C
B.维生素根据其溶解性质分为水溶性和脂溶性两种
C.是构成机体内组织的主要原料物质
D.主要功能是调节物质代谢和维持生理功能
48.诺贝尔是以瑞典著名化学家、硝化甘油炸药的发明人阿尔弗雷德·贝恩哈德·诺贝尔的部分遗产作为基金创立的。下列属于后续增加的诺贝尔奖的是( )。
A.化学奖 B.文学奖 C.经济学奖 D.和平奖
49.随着大数据、物联网等产业的加速发展,( )成为我国的战略性基础设施。
A.高速服务平台 B.互联网数据中心
C.无线电发射基站 D.云计算
50.( )是利用无线电波的探测设备。
A.声呐 B.红外探测仪 C.激光探测仪 D.雷达
51.下列有关家用电器工作原理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传统显示器通过电子束打击荧光粉而显示,比液晶的透光式显示更为明亮
B.荧光灯是利用低气压的汞蒸气在通电后释放紫外线,从而使荧光粉发出可见光
C.数码相机由于通过成像元件和摄像处理芯片的转换,成像质量比光学相机缺乏层次感
D.氟利昂的特性是气态变为液态时,吸收大量的热量,由液态转化为气态时,释放大量的热量,空调就 是据此原理而设计的
52.明朝时期,兴起于江南地区的( )达到鼎盛,对此后的诸多居中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被誉为“百戏之祖”。
A.昆曲 B.京剧 C.越剧 D.豫剧
53.前苏联著名枪械设计师米哈伊尔·季莫费耶维奇·卡拉什尼科夫设计的( )自动步枪,是目前全世界生产数量最多的一种自动步枪。
A.MP5 B.AK47 C.M5A1 D.M1
54.( )由中国近代著名教育家、出版家陆费逵动议编纂,至今已有整整100年历史,是我国唯一一部以字代词,集字典、语文词典和百科辞典等功能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图书。
A.《中国大百科全书》 B.《说文解字》 C.《辞源》 D.《辞海》
55.中国大运河项目成功入选世界文化遗产名录。中国大运河中的“京杭大运河”山东段全长643公里,历史上就是通航条件最困难,维修保护工程技术最复杂、最巧妙的著名河段。下列关于“京杭大运河”山东段的描述,不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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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厅、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五大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省、市防范暴恐犯罪的最新要求,市局决定6月中旬至9月中旬,在全市集中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市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厅、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部署安排,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总要求,在全市集中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查隐患、抓整改、强督查、严问责,切实消除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继续强化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防范措施,为南京青奥会圆满召开,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人民出行提供安全、畅通的交通运输环境。
二、检查范围
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所有人员密集场所(以下简称“各企事业单位”)。突出交通运输重点领域、重要节点和关键环节,重点检查道路客运、旅游包车、危险货物运输、渡口渡船、水上风景区旅游船舶、危化品运输船舶、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和危化品罐区、公路水运交通工程建设等行业领域。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我市集中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市局成立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局安委会办公室设在局安监处,负责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
四、时间安排
6月中旬至9月中旬,此次大检查分为四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6月15日-7月15日)。各企事业单位开展全面深入、细致彻底的安全生产自查整改。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帐,制订整改方案,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本单位的自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和工会组织监督,并上报当地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
(二)检查督查阶段(7月16日-8月15日)。各市(区)交通运输局对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检查,督促落实整改。7月16日至20日,各行业管理部门组织专项督查组,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对主管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明查暗访。7月21日至7月26日,市局组织由局领导带队的综合督查组,对各市(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及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综合督查。8月2日至15日,各部门、各单位对督查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进行查漏补缺,进一步落实防范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堵塞漏洞,排除隐患,迎接省厅、市安委会督查。
(三)严防严控阶段(8月16日-8月31日)。南京青奥会期间(8月16日至28日),是这次全市集中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关键阶段。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党政主要负责人不得同时外出,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同志要坚守岗位。对各类突发事件,领导干部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妥善处置,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要始终保持严防、严查、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严防死守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确保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为南京青奥会成功举办营造安全稳定的交通运输环境。
(四)总结提升阶段(9月1日-9月15日)。各部门、各单位及时提炼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督促各企事业单位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着力筑牢安全生产责任网、监督网、保障网。
五、检查内容
(一)综合内容
1、行业管理部门方面
是否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监管责任;是否落实市局《南京青奥会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保障工作方案》(泰交安〔2016〕12号)的各项要求;是否召开会议研究部署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工作,以及专项行动的宣传发动和贯彻落实情况。
2、企事业单位方面
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研究部署南京青奥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安全投入、隐患治理、制度建设等方面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预案完善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自查整改报告情况。
(二)专项内容
1、水上交通安全方面。
牵头单位:地方海事局、航道处
重点检查:(1)水上交通安全“打非治违”、“三超一无”船舶专项整治等活动开展情况,严厉打击船舶标志标识不规范、船舶超载、船队超拖违法行为和无证书或证书无效船舶及“三无船舶”非法从事水上运输活动,强化对“代而不管”船舶管理公司和“让代不让管”船舶的监管。(2)内河通航安全情况,检查影响通航安全的违章停泊、作业行为,加大对通航水域内非法采砂和占用通航水域过驳作业行为的查处,检查内河加油(气)站(船)安全设施和船舶加油(气)停靠秩序等。(3)地方政府乡镇渡口监管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乡镇渡口乘渡旅客穿戴救生器具过渡情况,学生渡口学校护渡制度落实情况,乡镇渡口监控监督制度执行情况等。(4)水上风景区旅游客船经营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及旅游船舶安全状况等。(5)汛期船舶登记、待闸和过闸秩序维护情况,危化品船舶过闸管理情况等。
2、港口码头安全方面。
牵头单位:港口处
重点检查:(1)港口危险货物储罐、港口压力管道、危险货物码头安全设备设施、危险货物现场作业安全情况等。(2)危化品码头、储罐安全设备设施日常维护和安全管理情况。(3)危化品储罐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和建档情况。(4)高温季节危化品码头和储罐降温措施落实情况,重点储罐区防爆燃措施落实情况。(5)重点开展石油化工码头及其仓储设施防雷防静电安全隐患排查,突出对易燃、易爆化学品压力管道防雷防静电设施,石油化工码头装卸作业区、库区的防雷防静电设施,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罐的防雷防静电设施检查。
3、道路运输安全方面。
牵头单位:运管处
检查重点:(1)长途客运凌晨2时至5时落地休息或实行接驳运输执行情况,安全带—生命带活动开展情况,信息化动态监管制度落实情况等。(2)汽车客运站“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落实情况,配合公安部门开展省内进宁长途客运班车源头安检工作情况,特别要督促企业加强小件快运物品的检查,严防危险品上车出站。(3)包车客运企业是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网上业务申请,包车实际运行线路是否与审批一致等。(4)汽车站、加油站等重要部位防爆燃措施落实情况。(5)公交车、重点公交场站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情况,公交车灭火器、消防锤等安全设备实施配备情况,驾驶员安全教育和应急培训情况等。(6)城市公交企业针对车辆起火、运营事故等不同类型公共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准备情况和防范处置能力,查出的隐患问题是否整改到位,是否有新的隐患问题等。(7)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维护与检测、电子路单和车辆动态监控制度落实情况,审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资质条件和从事驾驶、装卸管理、押运人员的从业资格。
4、公路安全方面。
牵头单位:公路处
检查重点:(1)桥梁工程师制度、一桥一档制度、定期检查制度落实情况。(2)施工路段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施工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的规范设置情况。(3)治超工作责任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公路、运政、港口等相关部门联合工作机制,依法开展源头治理、路面查处等工作。(4)应急指挥体系是否健全,应急预案是否完备,夏季防汛防台、应急保通工作措施等是否落实等。
5、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方面。
牵头单位:质监站
重点检查:(1)围堰施工、桥梁挂篮施工以及各类起重机械、支架脚手架和大型模板支撑体系等作业环节或设备设施等防坍塌措施落实情况。(2)临边、洞口、水上作业、高处作业等作业环节或场所等防坠落措施落实情况。(3)生产过程中是否有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深化协作。市局成立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部门、各单位都要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成立相应工作机构,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执行安全生产“零报告”制度。要积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大力配合开展好道路交通、渔业、水利、铁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领域的安全生产检查整改行动,及时将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反馈给牵头部门,并督促相关企业落实整改。
(二)精心宣传,深入发动。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充分利用宣传媒介,采取播放专题节目、印发宣传资料、开展论坛讲座、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和现实紧迫性,迅速掀起全行业开展专项行动的热潮。要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引导企业职工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专项行动,始终保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的高压态势。
(三)突出重点,严管严控。确保青奥会期间安全生产,各相关部门、责任单位要安排专人对辖区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和重大危险源实施全天候严密监控。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安全隐患,要明确专人盯守,落实临时安全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各部门要按照《南京青奥会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保障工作方案》要求,加强入宁客运车辆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船的监管,以每个岗位、每个环节的安全确保青奥会全过程安全,做到责任全覆盖、监管无缝隙、检查无盲区。青奥会期间,全市重点港口内部要落实二级保安措施。
(四)狠抓落实,严格问责。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省厅、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本通知要求,扎实有序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把各项责任、措施和要求落到实处。要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抓好“建立组织、细化方案、强力推进、督查整改、巩固提升”等每个环节工作,确保每项工作都有人去管、去盯、去促、去干。对专项行动开展期间特别是南京青奥会期间发生事故的,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彻查严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统筹兼顾,力求长效。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作为南京青奥会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保障工作的重要内容,与“平安交通”创建相结合,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相结合,做到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同步抓好落实,全面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各项重点工作。要坚持标本兼治,紧紧抓住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引入安全风险管理理念,研究制定长效措施,推动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各部门、各单位要分别于6月25日前将本单位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方案,7月15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和隐患整改报告,7月28日前将行业专项督查明查暗访报告,9月8日前将安全生产检查整改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报至局安委办。
全市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工作报告
同志们:
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党的十八大,全省交通运输工作座谈会、全省交通运输工作暨廉政工作会议和市第四次党代会议精神,总结成绩,交流经验,表彰先进,认真分析当前交通运输面临的形势,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思路和目标。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工作回顾
是不平凡的一年。面对交通建设融资难、资金短缺、资源环境要素趋紧等不利形势,全市交通运输系统不畏难、不懈怠,咬定目标不放松,着力推进投资总规模536亿元的14个交通重点项目。全市公路水路交通固定资产投资首次突破50亿元大关,达54.12亿元,为年度目标的101.37%,同比增长30.37%。其中高速公路完成投资25.75亿元,同比增长63%;普通公路完成投资13.43亿元,同比增长7.5%;港航建设完成投资12.19亿元,同比增长8.8%;站场物流建设完成投资2.75亿元,同比增长37.5%;全年争取交通项目财政资金达6.8亿元,创历史新高。在建高速公路总里程达到221.5公里,超过我市已建高速公路总里程。
(一)突出重点,统筹兼顾,“重大项目建设年”成效明显
发展是硬道理,建设是硬任务,规划是硬指标。坚持规划引领,完成了《荆州市综合交通规划纲要》(-2020)送审稿,《荆州港总体规划》调整方案已报省。《荆州市道路运输发展规划》、《“十二五”客运站场规划》、《荆州市物流业发展规划》先后出台。荆州首部公交发展规划已完成规划结构审查。
一是高速公路建设克难奋进。江南高速公路建设进展顺利,洪监高速公路3个标段全面施工。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洪湖段、东卷高速开工建设。潜石高速江陵段、江北高速公路、沙市至公安高速公路前期工作快速推进。
二是普通公路建设全面推进。国省干线建设步伐加快。荆松一级公路开工建设;318国道荆州段改扩建工程、洪湖至赤壁一级公路洪湖长江大桥项目前期工作有新进展;全市共完成国省道及地方二级公路大修148公里,完成一、二级公路路基73.8公里、路面65.8公里;完成国省干线路网调整规划,800公里二级公路的前期工作已全面启动。全市共完成县乡道改造128.8公里;完成通村公路建设649公里;完成农村公路渡改桥3座/309延米;完成安保工程折合投资2500万元。完成危桥改造42座/1622延米。
三是港航建设强势竞进。引江济汉通航工程龙洲垸船闸主体工程基本建成。荆州组合港“一港十区”建设全面铺开, 公安朱家湾码头、石首工业综合码头、荆州涉外旅游码头、沙隆达股份有限公司热电煤码头、松滋车阳河码头等5个项目基本竣工;盐卡(三期)多用途码头、李埠港区一期综合码头、国电沙市煤炭储备中心码头、柳林港区煤炭储运码头、洪湖新堤港区综合码头、观音寺港区江陵石化码头、观音寺港区宝莲综合(一期)码头、监利容城港区新洲码头工程等8个项目和北煤南运江陵枢纽港等16个项目前期工作务实推进。
四是站场物流建设乘势而进。我市被交通运输部纳入全国139家公路运输主枢纽城市行列。荆州郢城客运枢纽站被交通运输部定为公路客运示范项目,工程建设平稳推进;沙市长途汽车客运站改扩建工程完工;石首客运站完成主体工程;荆州大垸管理区客运站、公安县潺陵新区客运站前期工作基本完成;松滋东岳等6个农村综合运输服务站及23个农村候车亭完工。长江物流园二期、南湖物流园和江陵飞达物流中心完工;洪湖新滩物流中心、荆州开发区货运中心已开工;荆岳、石首物流园,监利、公安物流中心启动前期工作。
五是交通工程质量监管全面跟进。全市公路、水路建设质量监督受监项目覆盖率100%,重点工程优良率80%以上,干线好路率90%。全市在建交通项目无施工安全责任事故。
(二)以开展“服务提升年”活动为载体,交通行业管理水平稳步提高
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坚持一手抓行业发展,一手抓服务提升,公路水路运输事业持续稳定发展。全市完成公路客运量9360万人、旅客周转量728683万人公里、货运量4635万吨、货物周转量882261万吨公里,同比分别增长8%、16.7%、14.1%、23.7%;完成水路货运量2200万吨、货运周转量2227539万吨公里,同比分别增长18%、25.8%。完成港口吞吐量2304万吨,同比增长7.26%;完成港口集装箱7.25万标箱,同比增长11.3%。全市船舶运力达到131万吨, 同比增长5.73%。完成交通费收2.14亿元,同比增长11%。
一是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安全态势稳定。以“安全生产年”为主线,大力开展“道路客运安全年”、 “平安水域”建设、“打非治违”专项行动、6月“安全生产月”等多项活动;严格履行“三关一监督”管理职能,对中心城区3家二级以上客运站实行封闭式管理,实现了车流、人流、物流分离;开展旅游客运市场联合整治,基本解决了旅游客运企业挂靠经营难题。全市221艘老旧农村渡船改造更新任务全部完成。全市辖区水域全年零事故。全市道路运输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同比分别下降40%、57%、28%。
二是提升服务高效便民。圆满完成所有66件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见面率、回复率、满意率均达到了100%。中心城区市一级3个执法门类交通行政许可的25个项目全部集中到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交通窗口,各县市区局3个执法门类的行政许可项目全部进入政府行政服务中心,15项市级审批项目通过前移、直接下放到各县市区。
三是公共交通保障能力不断提高。新增、更新中高级客车170辆,全市中、高级车比率达到了63%。高铁开通后,新增8条公交线路和120辆公交车,设立出租汽车候车点,搭建候车棚、安装隔离带,基本实现旅客“零换乘”。 城区出租车实现以gps平台为核心的综合科技服务功能,行业管理科技手段及出租车整体形象得到提升。
(三)交通文化凸显特色,行业文明创建亮点纷呈
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扎实开展了学习型党组织创建、基层组织建设年、“1 1心连心”、“三抓一促”、全民阅读进机关、交通窗口行业为民服务创先争优、“保持党的纯洁性,助推荆州跨越发展”等主题活动,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
深入推进“廉政阳光工程”,构建了以“廉政交通”主题教育机制、廉政风险预警防控机制等“六大机制”为支撑的具有交通运输行业特色的惩防体系。
开展了行业文明创建“十项活动”、“十行百佳”评选活动,一批交通运输服务先进典型脱颖而出。绩效考核、“三万”活动、信访维稳、财务审计、工会老干、交通科技、教育培训、史志档案、宣传信息、安保后勤、节能减排等方面工作都取得新成绩,发挥了有力的支撑保障作用。
交通运输工作亮点纷呈,为“十二五”交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重点有推进。 经过大量基础工作的积累,我们务实的工作作风,赢得了省交投的支持。10月份,省交投与我市再签4条高速公路投资协议,省交投在荆州投资高速公路总里程达到318.69公里,投资总规模达328亿元。至此,我市“十二五”规划内所有高速公路项目全部落实了投资主体。
二是难点有突破。年初,洪监高速开工几年没有进展,政府不满意,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不满意,人民群众不满意,换投资商的呼声几乎一边倒。为推动洪监高速建设,市局先后召开专门的督办协调会议12次,先后四次赴北京、深圳、广州、香港与投资商董事会、高管层进行沟通、督办,先后5次在荆州与香港保利达集团高层进行洽谈,促进了项目实质性开工建设。为化解公路债务难题,多次争取、多次汇报,经省政府批准设立了荆监一级公路杨场收费站;经过多次对接、多次协调,与所有县市区签订了二级公路债务偿还协议。
三是热点有转变。交通运输安全、危桥等民生问题是社会关注交通的“热词”。我们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加大对重大节假日、重要时段、重点单位实施重点监督检查力度,扭转了被动局面,三项安全指数全面下降。全市1455座危桥就象顶在头上的炸弹,特别是弥市大桥因病害限载,更是引起了新华社的关注。经过积极工作,市政府明确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危桥建设,与各县市区政府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将危桥改造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管理,省厅将松滋列为全省唯一危桥改造示范市,“十二五”末将全面完成691座危桥改造任务。
,在十分困难的形势下,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能取得良好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团结一心、奋力拼搏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局党组,向长期以来大力支持交通运输工作的各级党政领导、各部门领导,向离退休老领导、老同志,向全市交通运输广大干部职工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回顾工作,我们清醒认识到还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一是高速公路规模总量不足,普通公路通行能力不高,网络结构不完善,建设标准偏低,危桥改造压力大。二是资金、资源、土地等刚性约束日趋强化,交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三是交通基础设施总量快速增长与对养护管理重视和投入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县乡公路和通村公路的养护管理水平亟待提高。四是运输行业集约化规模化程度不高,行业管理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交通运输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任务
是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起始年,是实施“壮腰工程”的第二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湖北交通运输“攻坚突破年”。党的十八大制定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和实现gdp、人均收入两个“倍增”计划,中央继续实行积极财政政策和稳健货币政策,交通运输发展的外部环境总体上将长期向好,“十二五”后三年是交通运输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要充分认识到交通建设任务的艰巨性、资金资源环境趋紧的约束性、结构调整转型发展的紧迫性、解决深层次矛盾的复杂性,始终保持清醒冷静的头脑和昂扬奋发的精神,坚决打好攻坚战、实现新突破。
刚刚结束的全省交通运输工作暨廉政工作会议上,尤习贵厅长作了题为《深入推进建设祖国立交桥战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先行》的工作报告,张月斌巡视员作了廉政工作报告。全省交通运输工作座谈会上,许克振副省长作了重要讲话。市政府全会对今年全市工作作了安排。结合荆州交通运输实际,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为主线,紧紧围绕“交通壮腰”和“十二五”规划后三年任务,深化改革创新、坚持求真务实、全力决战攻坚、推进“交通壮腰”,为打造湖北经济增长“第四极”奋力当好先行。
主要目标:完成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75亿元。其中:高速公路49.5亿元,普通公路16亿元,港航建设8亿元,站场物流1.5亿元。建成一、二级公路150公里,农村公路1100公里,完成危桥改造100座。完成港口吞吐量2600万吨,港口集装箱8万标箱,新增船舶运力3.5万吨。建成3个客运站、4个货运物流中心。
(一)打好“十二五”规划后三年攻坚战,实现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跨越发展
一是强力组织好高速公路“三年决战”。当前全国、全省高速公路建设呈现竞相追赶超越之势,周边地市发展势头十分强劲,我市高速公路建设任务繁重。高速公路建设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是“交通壮腰”的重要支撑,必须大力争取省市领导重视,举全市之力,统筹协调,强力推进高速公路建设。一是在建重点项目江南高速、洪监高速、东卷高速、荆松一级公路要掀起建设高潮,武汉城市圈环线洪湖段要加快形成实物指标;二是确保潜石高速江陵段、江北高速、沙市至公安高速、石首长江公路大桥及接线项目具备开工条件,力争年内全部开工;三是开展新增高速公路的规划论证和前期工作,为2016年前陆续开工建设创造条件。启动二广高速荆州段改线项目前期工作。创造良好投资环境,打好交通建设投融资“组合拳”。
二是强力组织好普通公路“三年决战”。-2016年普通公路要完成投资59亿元,建成一级公路路基215公里、路面244公里,二级公路路基467公里、路面467公里,农村公路3466公里,农村公路桥梁3270延米。省厅明确政策“两个不变”,即“十二五”规划目标不变、“十一五”补助标准不变。公路部门必须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加强对普通公路建设的领导,落实各项目标责任,将普通公路发展目标纳入地方政府目标考核内容;切实建立起普通公路建设筹融资的长效机制,确保地方自筹资金与部省补助资金同比例到位;加快前期工作,确保上半年完成“十二五”规划所有项目的工可批复、完成全部项目的初步设计批复。
改革普通公路计划管理模式。对普通公路实行计划切块和项目管理相结合的方式。采取“四定一调”原则,即“定规模、定标准、定基数、定额度、可调控” 。改革农村公路管养体制。省厅已报请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意见》,进一步落实县市政府对农村公路管养的主体责任,设立专职农村公路管理机构,指导乡镇、村对乡道、村道的日常养护,养护资金筹措以县市财政投入为主,乡镇、村投入为辅,省、市给予补助,社会各界捐资捐助。
三是强力组织好水运强市攻坚战。要突出抓好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争取省厅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荆州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方案。确保引江济汉通航工程全面完工。完成《荆州港总体规划》调规工作。在确保已开工重点港航项目快速推进的情况下,确保荆州港江陵宝莲综合码头(二期)工程开工,力争荆州港柳林港区综合码头、荆州港公安中粮(荆州)公司专用码头开工建设。
四是强力组织好站场建设物流发展攻坚战。确保荆州开发区货运中心竣工,加快郢城综合客运枢纽站、沙市长途客运站改造、荆州人民大垸客运站、松滋金松客运站建设进度。推进交通物流基地布局,突出北煤南运荆州煤炭储运物流中心建设,力争荆岳综合物流园开工建设。打造龙头物流企业。打破行业垄断、部门分割、地方保护,培育跨各种运输方式的全程运输服务供应商。促进传统运输向现代物流转型。抓好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
要高度重视交通工程政府监督职能的落实,强化监督手段,加大监管力度,严格落实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确保交通建设项目施工质量安全的有效监管。
(二)加快交通运输转型升级,改善交通环境,让人民群众的出行成为“幸福之旅”
在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着力改善投资效益,同步提高养护、管理水平,实现由外延式增长向内涵式增长的转变。要紧紧抓住城镇化的重大机遇,继续加快农村交通建设,加强综合运输体系与城镇化布局的有机衔接,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要高度关注城镇化发展趋势,主动参与当地城镇化规划,使交通运输服务城镇化、引领城镇化、助推城镇化。
大力推进道路运输与铁路、水运、城市交通的对接。大力支持发展甩挂运输。要充分运用高铁的倒逼机制,大力促进道路运输业结构调整。继续推动城乡客运一体化改造,落实公交优先战略,提升公交服务水平。加快向低碳绿色发展转型,开展重大科技攻关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实现交通运输科学发展。
认真落实水上交通安全八项制度和六项工作。突出抓好客运站、“两客一危”企业安全管理,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提高依法治交水平。要切实宣贯好、落实好、执行好《湖北省水路交通条例》、《湖北省公路超限运输管理办法》等新出台法规规章。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继续推进交通执法形象建设“四统一”,对执法人员开展三年轮训,组织开展交通执法人员大比武活动。加强路政管理和执法,维护路产路权,提升应急管理信息化水平。
(三)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加强交通运输行业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形成助推交通运输发展的正能量
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关于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加强和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和文件简报,厉行勤俭节约,大力弘扬讲求效率、雷厉风行、深入基层、勤勉务实的作风,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讲真话,办实事。
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队伍建设。坚持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积极稳妥实施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改革。
进一步巩固扩大交通政风行风建设的成果。围绕交通运输行业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十行百佳”创建,引导激励广大交通运输干部职工在推进交通运输跨越发展中建功立业、争创一流。
进一步加强交通廉政建设,健全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一岗双责”为核心的组织领导体系,健全以践行交通运输行业核心价值观和建设廉政文化为重点的廉政教育体系,健全以廉政风险防控和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的预防制度体系,健全以规范执法行为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为重点的社会监督体系,健全以纪检监察部门履职尽责、党政齐抓共管为主体的内部监督惩处体系,打造具有荆州交通运输特色的廉政阳光模式。
进一步做好财务审计,严格预算管理,降低“三公”经费。继续做好工会、共青团、信访、老干、外事、史志、后勤等工作。
同志们,的工作目标、工作思路、工作任务已经明确,希望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干部职工万众一心,奋发努力,勇于担当,狠抓落实,为圆满完成今年交通运输各项目标任务拼搏奋斗,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服务保障!
第1篇: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粤发[20XX]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我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以社会功能为依据,突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逐步建立公益目标明确、布局结构合理、投入机制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微观运行高效、监管制度健全的现代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制,促进我市社会事业更好更快地发展。
二、改革的主要内容
根据现有事业单位所具有的社会功能,将其划分为行政类、公益类和经营类三个类别。公益类事业单位再划分为三个小类别,即公益一类、二类、三类。
1、行政类事业单位:指依据法律法规授权,按规定程序批准设立,履行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部门自行委托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的不作为依据。
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的方向是:职能归位、调整机构。即对获批准的行政类事业单位予以保留,将其经营服务性职能剥离,并交由其他机构、社会组织;对编制数少于6名的行政类事业单位,将行政职能回归行政部门,机构与相关事业单位进行资源整合。对申报未获批准单位,则根据其社会功能划定相应的公益类别。
根据省编制部门的审批程序规定,行政类事业单位审批权限上收到省,并由省按程序报中央编办。在分类时,市编制部门将对现有事业单位进行清理和调整,对拟定为行政类的事业单位要求申报部门和单位列出法律法规授权依据,并依照省的规范格式和要求汇总,按机构编制审批程序报批。改革后,除法律法规授权外,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2、公益类事业单位: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和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为国家机关行使职能提供保障的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等不同情况,这类单位具体划分为三个类别。
(1)公益一类:指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公共文化、经济社会秩序和公民基本权利、政府必须予以保障、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以及只为政府履行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
这类事业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由政府确立并严格监管,不得从事任何的经营活动。单位的机构编制要严格管理,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予以保证,履行责任依法取得的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具体包括:党校(行政学院),基础性或社会公益性科研机构,人口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军队退役人员服务管理机构,行政服务中心,社会保障经办机构,政府资金和项目管理机构,义务教育、特殊教育学校,残障康复机构,公共卫生机构,人事、教育考试机构,承担义务教育的少年体校,公益性宣教、咨询机构,法律援助机构,彩票管理事务机构,公共图书馆,公共博物馆,文献情报、档案馆,地方志编纂机构,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科技馆,土地储备、土地整理机构,地震、气象、环境等监测预报机构,基础测绘和地质调查机构,离退休(老龄)服务机构,应急救助机构,战略物资储备机构,强制性检验检疫机构,完全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信息机构、基础或公共科研任务的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教育助学机构等。
(2)公益二类:指面向全社会提供涉及人民群众普遍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公益服务,政府予以支持,可部分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以及主要为政府履行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
这类事业单位按照国家确定的公益目标和相关标准开展活动,在确保实现公益目标的前提下,可依法开展相关的经营活动,提供公益服务依法取得的行政性事业性收费,要按规定实现“收支两条线”管理;依法取得的经营性收入用于公益事业发展,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具体包括: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政府举办的示范性幼儿园,基础应用科研院所,一般性技术推广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对外交流促进机构,职业病疗养机构,运动项目管理机构,体育训练基地,公共体育场馆等。
(3)公益三类:指从事的业务活动具有一定公益属性,但社会化程度较高,与市场接轨能力较强,可基本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这类事业单位自主开展公益服务和相关经营活动,受政府委托承担有关公益任务的,政府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相应支持。具备转企条件的逐步转为企业。具体包括:职业培训、非学历教育,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一般性疗养机构,咨询服务机构,一般性评鉴机构,非强制性检验检疫机构等。
公益性是事业单位的根本属性,在分类改革中要进一步清理整顿事业单位,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完善公益类事业单位布局结构。一是改革要在清理整顿的基础上进行。对实行大部门体制进行整合的部门所属的事业单位,要统筹考虑,优化业务流程,进行结构调整,整合重组;对工作任务相同、相近或在一个区域内重复设置的,要打破条块、部门界限进行重组;对设置过于零散、规模过小、服务对象单一但仍有社会需求的,要予以合并;对公益服务任务萎缩,工作量严重不饱和或工作任务已完成的,要予以整合或撤销。二是改革要充分体现区域覆盖,资源整合。对检验检测,要打破部门壁垒,按照优化、效能的原则,整合技术设备、技术手段相同或相近的的检测、检验机构,以及同在一地、任务不饱满的同类检测、检验机构。解决政府重复投入、检测资源浪费问题,全面提升公共检测能力与水平。对信息机构,要结合电子政务建设,以职能转变促进政府管理创新,推进信息机构的分类调整和资源整合。部分公共管理职能重的部门可依托信息机构建立完善政府决策咨询机制与平台,促进公众与政府的良性互动。对投诉机构,要整合资源,建立完善统一的投诉受理平台,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监督和资源共享,实现一个电话受理,一个窗口对外,方便群众投诉。三是对混合型事业单位,即:兼有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类别属性的事业单位和其它目前难以确定类别的事业单位,应对其职能进行剥离、调整后再确定类别;对由多个不同类别属性的所属单位组成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别确定各个单位的不同类别;对职能混合不宜进行剥离的,按“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类别。
3、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指从事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营利为目的,已经实现或经过调整后可以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的改革方向是:对完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直接转企;对部分既开展经营活动又从事公益服务的,视具体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对无市场前景、转企成本过高或转企后难以生存的,予以撤销。今后不再批准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目前仍列为事业单位管理但不应列入事业单位的行业学会、学术联谊、咨询经纪、鉴定评估、公正、认证等机构以及承担非强制性技术检验、检测的事业单位,要转为民间性社团或社会中介组织,依法独立开展活动。具体包括:开发应用型科研机构,工程勘察设计机构,宾馆、招待所,经营性体育场馆等。
4、暂不纳入分类改革的事业单位:根据全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要求,(1)人民群团(不含其下属事业单位)暂不分类。具体包括:清远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清远市归国华侨联合会、清远市科学技术协会、清远市残疾人联合会、清远市社会科学联合会、清远市红十字会、清远市基督教三自爱国委员会、清远市佛家协会等8个单位。(2)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技工学校等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主要按标准进行管理,中央和省正在制定或修订相关机构编制标准,故暂不分类,机构性质、人员编制等维持现状。具体包括:清远市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清远市职业技术学校、清远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清远市高级技工学校等4个单位。(3)根据省文化专项体制改革的精神和部署,文化系统事业单位暂不列入此次分类改革。具体包括:清远日报社、清远广播电视台、清远广播电视台广播电视报、清远广播电视台经营广告中心、清远广播电视台电视中心、清远广播电视台广播中心、清远广播电视台技术传输中心、清远广播电视台网络中心、清远市民族歌舞团、清远市演出公司等10个单位。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求各地成立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机构编制部门与组织、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管理、法制等部门相互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二)召开动员大会
4月20日召开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会议,由机构编制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市直副处级以上单位工作人员参加。转发《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印发《清远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会议既是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动员部署,也是制定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业务培训。
(三)时间安排
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按照因地制宜、分级组织;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稳妥推进。改革于20XX年4月启动, 11月完成,12月检查验收和总结。市直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的具体安排:
4月-6月,受理市直所有行政类事业单位的材料和上报工作;受理审核农业局22家、林业局18家、民政局9家、残联6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家、人口与计划生育局4家、旅游局1家、法制局1家,科学技术局2家、教育局6家、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8家、卫生局11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家,合计98家事业单位的送审材,6月底前按程序报批。
7月-9月,受理审核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6家、城乡规划局6家、国土资源局6家、气象局3家、国资委1家、交通运输局10家(其中,清远市交通运输开发公司隶属市国资委)、公路局(含公路局)14家、水务局5家、发展和改革局2家、审计局1家、统计局1家、物价局2家、财政局7家、经济和信息化局3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家、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2家、民族宗教局1家、司法局5家、城市综合管理局(包括市环卫处及其下属单位)11家,合计97家事业单位的送审材料,9月底前按程序报批。
10月-11月,受理市委2家、市政府9家、清远经济开发区10家、无线电管理处(含无线电管理处)2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含机关事务管理局)4家、市政府金融工作局1家、红十字会办公室4家、社会科学联合会1家、科学技术协会2家、市委组织部2家、市委宣传部2家、市委统战部1家、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1家、总工会3家、妇联3家、检察院1家、广东丝源蚕业有限公司1家,合计53家事业单位送审材料,11月底按程序报批。同时,对分类改革过程中遇到的一些暂未解决的难点问题进行集中处理,一并上报。
12月,对全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写出总结材料上报。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稳步推进。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复杂性、艰巨性,统一部署,精心组织,审慎实施。具体工作由市机构编制部门会同组织、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国有资产管理、法制等部门组织实施,各部门要按各自的职责分工,统一思想,通力协助,针对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进行沟通研究,提出办法和对策,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二)严格机构编制管理。分类改革期间,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原则上只减不增,确应需要新增机构或编制的,采取机构有撤有设、编制有减有增的办法,实行部门或行业、系统内调剂,动态管理。任务取消、下放和转移的,编制相应核减。有明确规定必须增事业设机构的,严格按“撤一建一、总量控制”的原则办理。确需新增财政补助事业编制的,要根据“整合资源,优化结构”的原则在经营管理类型相同的机构之间内部调剂解决。
(三)严肃纪律,强化监督。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要树立大局观念,改革期间,暂停人员调动,不得利用改革之机突击提拔、评聘职称;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隐瞒、侵吞单位国有资产。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工作。
第2篇: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为推进全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方案>的通知》(晋发〔20XX〕16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市县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的意见》(晋办发〔20XX〕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X中、X中、X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积极配合政府机构改革,本着规范、搞活、发展的宗旨,通过对事业单位进行清理规范,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逐步建立起基础优先、服务公平、区域均衡、门类齐全的公益服务体系和公益目标明确、投入机制完善、布局结构合理、治理结构规范、微观运行高效、监管制度健全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精简、优化、效能的原则。按照区域经济和社会公益事业发展的要求,适当调整现有事业单位,优化布局结构,创新体制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高事业单位服务水平和社会效益,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二)坚持政事分开和事企分开的原则。合理界定事业单位的性质,规范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使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三)坚持分类管理、衔接配套的原则。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要与财政预算管理方式和人事制度改革以及各行业体制改革相配套、相衔接,统筹考虑,整体推进。
(四)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在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的前提下,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事业单位人员的切身利益,保障改革所涉及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积极稳妥操作,确保改革顺利有序推进。
三、目标任务
在认真调研、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对全市现有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清理,对保留的事业单位重新规范,并根据其职责任务,进行科学分类,实行分类改革和管理,实现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科学、单位名称规范、职责界定清晰、经费渠道适宜、编制职数合理、内设机构精干、类别划分准确、管理规范有序,逐步理顺事业单位与政府部门和企业的关系,改革事业单位现行管理体制,优化资源配置,调整布局结构,进一步解放和发展事业单位生产力,提高公益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一)清理
根据社会事业发展需要,采取“撤、并、转”的方法,对事业单位资源进行统筹规划。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事业单位应予撤销:
(1)长期不开展工作或不能正常运转的;
(2)长期无正式在编工作人员,其日常工作由机关工作人员或其他外聘人员承担的;
(3)所承担的职责已完全划入行政机关的;
(4)所承担的职责任务已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消失的;
(5)任务严重不足,长期不出成果,社会效益差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事业单位应成建制合并,确因工作需要的,可保留牌子:
(1)分工过细、规模偏小、工作量不大、社会效益不佳的;
(2)职责任务相近、工作任务交叉、设置不合理的;
(3)同一部门所属多个单位承担执法职责的;
(4)随主管部门划转,需进行合并的;
(5)具有不同隶属关系,业务相同相近的。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事业单位,应逐步转制:
(1)现主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及其他营利性活动的;
(2)属于社会中介组织,进行收费服务的;
(3)现承担的工作任务可由市场调节解决,或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交由其他社会组织承担的。
(二)规范
1、机构名称。事业单位的名称应当规范、准确,能够反映其机构的性质特征、举办主体、所在区域、主要职责、组织形式等内容。除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可冠以局、办外,其他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再称局、办。严格控制事业单位增挂牌子,除法律法规或上级规定必须增挂外,一般应通过明确职责或变更单位名称的方式予以解决。
2、职责任务。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要以有关法律、法规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定为依据,科学合理地界定,充分体现事业单位的属性特点,并与行政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相区别。
3、机构规格。事业单位的规格一般要比其举办主体的规格低一格,事业单位内设机构的规格要比事业单位低一格。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的现行规格与上述要求不符的,要重新确定规范。
4、经费形式。事业单位的经费形式应根据事业单位的类别和职能属性合理确定,具体可分为财政拨款、财政补助和自收自支三种类型。国家规定可以获取规费收入并实行管理费开支的,应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
财政拨款类。对承担行政管理、行政监督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从事社会公益事业、提供社会公共服务、难以通过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其经费形式确定为财政拨款。
财政补助类。对主要从事社会公益事业,通过市场运作或运用自身条件开展有偿服务,能够取得一定数量的经济收入,但不足以抵补本单位经常性支出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确定为财政补助。
自收自支类。对业务活动具有公益属性,通过市场运作,利用专门知识和技能开展有偿服务,获取比较稳定收入并能保证基本支出需要的事业单位,经费形式确定为自收自支。
5、人员编制及结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根据其承担的工作量及内部岗位设置要求,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核定。凡国家和省有定编标准的,按照标准从紧核定;无定编标准的,要结合财力状况,本着从严从紧的原则,综合考虑单位性质、职责任务、工作需要等因素合理核定。对承担行政管理、行政监督、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其编制应从紧核定并适当精简;对承担公益职能的事业单位,其编制应严格控制在履行公益职能所必需的范围内,并要兼顾财政承受能力;对编制数与承担的工作量明显偏离的,其编制应予裁减。在清理规范过程中,事业单位的编制总量只减不增。在重新核定事业单位编制的同时,要对其人员编制结构进行规范。以管理岗位为主体的单位管理人员编制不少于50%,以专业技术岗位为主体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不少于70%,以工勤技能岗位为主体的单位工勤人员编制不少于50%。
6、内设机构。事业单位的内设机构应根据单位职责任务、内部分工和岗位要求综合设置,不宜过多过细,一般不设4人以下的内设机构。业务科室不少于70%。
7、领导职数。事业单位的领导职数应根据事业单位自身规模、工作任务等因素从严从紧配备,提倡党政领导交叉任职。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的领导职数,按照《阳泉市机构编制管理办法》中的标准核定。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事业单位现有领导职数超过规定要求的,或单位需要撤销、合并的,在过渡期保留现有人员的相应待遇。
(三)分类
1、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即从事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行政管理工作,并按照行政机构方式运行的事业单位。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即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已经实现或经过相应调整后可以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3、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即为社会提供公益服务或者为政府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根据其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等方面的不同情况,划分为以下三个类别。
——公益一类。即从事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教育、公共文化、公共卫生、经济社会秩序和公民基本社会权利的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公益二类。即面向全社会提供涉及人民群众普遍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公益服务,可部分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公益三类。即提供的服务具有一定公益属性,可基本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四)改革
1、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依据《行政许可法》规定,按照“清理、归并、精简、规范”的原则进行改革。完全或基本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结合政府机构改革,有行政编制或可以调剂行政编制的,转为行政机构或将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关。目前不具备划转条件的,待条件成熟时再行划转。承担部分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将行政职能收回行政机关。对一时难以收回的,依法予以授权或委托,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委托的职能必须取消。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关后,原事业单位机构进行综合设置,该归并的归并,该撤销的坚决予以撤销。今后,除法律法规授权外,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目前可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依法进行企业注册,撤销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注销事业单位法人,使之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谋发展、自我约束的企业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不具备转企条件的,作为过渡暂按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进行管理。今后,不再批准设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财政也不再以任何形式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拨付经费。
3、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根据区域覆盖、就近服务、优势互补和精简效能的原则,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调整布局结构,优化事业单位资源配置,统筹规划机构设置。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所需经费由财政予以保证,严格执行国家确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不开展经营活动,不收取服务费用;履行职能依法取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或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入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不能自主支配。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所需经费由财政给予不同程度投入,同时鼓励社会力量投入;提供公益服务取得的事业性收费等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纳入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依法取得的其他收入,纳入单位预算管理,主要用于公益事业发展,并依法纳税。
——公益三类事业单位实行经费自理,自主开展公益服务活动和相关经营活动。根据需要,政府购买其有关服务。
(五)逐步完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配套改革
按照政事分开的要求,对事业单位的管理逐步从微观转向宏观,重点是管政策、管规则、管标准、管监督,逐步建立既能充分激发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又能有效约束其行为的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按照事业单位的类别,进一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收入分配、养老保险、财政投入和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配套改革,逐步探索新的符合事业单位自身发展规律的管理模式。创新事业单位运行机制,按照管办分离的原则,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逐步实现政府“以办为主”向“以管为主”转变,让事业单位充分享有内部管理等方面的自主权,真正成为自主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我完善、面向社会服务的独立法人。
1、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聘用合同管理制度,聘用制必须在编制内进行。完善岗位管理制度,坚持科学设岗、以岗定酬、合同管理,逐步建立岗位分类管理、符合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和各类人员特点的具体人事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公开招聘、竞聘上岗制度,建立完善人事争议仲裁制度,完善未聘人员安置政策体系。通过改革,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单纯的行政管理向法治化管理转变,由行政依附关系向平等人事主体转变,由国家用人向单位用人转变,由单位人向社会人转变,激活事业单位活力,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2、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全面实施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收入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紧密联系和鼓励创新创造的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
3、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按照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公平与效率相结合、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建立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4、推进财政投入制度改革。规范财政供给范围,转变财政投入方式,完善财税优惠政策,保障公共服务和公共管理需要,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对事业单位财产、债权、债务的管理,进一步创新财政支持方式,采取经费全额拨付、按照项目拨付、购买服务、适当资助或给予其他扶持等多种方式支持公共事业,保障财政资金分配的公平与合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事业单位提供更多更好的公益服务。
5、加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加强和规范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国有资产的监管,妥善做好撤、并、转事业单位的经费、物资、房地产等资产处置工作。要认真做好资产清查、登记、造册和债权、债务清算工作。要根据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国有资产划转、移交以及重新分配。
四、组织实施
全市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市和县区要统一步骤、同步推进。具体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清理规范(20XX年10月—20XX年6月)。市直各主管部门和各县区要制定《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实施方案》,提出《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意见》,其主要内容包括: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清理和规范的主要内容及理由,清理规范后事业单位机构名称、机构规格、经费形式、职责任务、人员编制、编制结构、内设机构、领导职数、隶属关系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等,并于20XX年3月底前报同级编办,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定或报批。其中,市直全额、差额事业编制总量及副县级以上事业单位机构规格、领导职数要报省编办确认;县区全额、差额事业编制总量及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机构规格、领导职数要报市编办确认。
第二阶段:合理分类(20XX年7月—12月)。市直各主管部门和各县区要提出《所属事业单位分类意见》,包括单位的拟定类别、划分类别的理由及依据,于20XX年10月底前报同级编办。编办根据事业单位的业务性质、功能定位、发展方向等进行认真审核、科学分类,并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定或报批。
第三阶段:配套改革(20XX年1月—10月)。市直各主管部门和各县区根据批准的事业单位类别和有关管理体制改革政策,组织实施财政配套改革,加强事业单位财务和资产管理;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全面推行公开招聘,转换用人机制;全面推进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保险体系。同时着力推进上级已做出部署的文化体制、水管体制和勘测设计等单位的改革。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20XX年11月—12月)。市直各主管部门和各县区,对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进行认真自查和全面总结,并写出专题报告报市编办。市编委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市直和各县区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为确保改革工作整体顺利推进,成立以市长、市编委主任为组长的市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协调组,主要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及时研究和解决改革中的有关问题。协调组成员包括市编委组成人员和市纪委、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审计局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协调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协调并组织实施改革工作,办公室设在市编办。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安排,精心组织实施,严格落实责任,务求取得实效。各县区、各部门“一把手”是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调研,制定工作计划,及时了解和掌握改革动态,及早发现和妥善处理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强化协同配合。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机构编制部门牵头,纪检、组织、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组织部门负责事业单位领导班子的及时调整和配备;财政部门负责制定配套财政政策,做好事业单位机构整合过程中国有资产清算、移交和债务清理等工作,并根据清理规范后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情况合理安排财政预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协助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做好人员的调整安置工作和涉及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审计部门负责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财务收支审计工作;国有资产监管部门要加强事业单位转制后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做好机构变动单位资产划转处置等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其他相关部门也要做好相应工作,确保改革工作顺利进行、圆满完成。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不得擅自定机构、定编制、提高机构规格、超职数配备干部、超编进人。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改革实施期间,机构编制总量只减不增,除上级有明确要求外,一般不再审批新的事业单位。要严肃组织、人事、财经纪律,强化国有资产监管,不得突击提拔干部、评定职称、分钱分物。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3篇: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我省公益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XX〕5号),结合江苏实际,现就分类推进我省事业单位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创新体制机制为核心,坚持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增强事业单位活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发展公益事业,把提高公益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分类指导,明确功能定位,根据不同类别事业单位的特点,实施改革和管理;坚持开拓进取,创新体制机制,破除影响公益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大胆进行多种形式的探索和实践;坚持着眼发展,优化资源配置,充分发挥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参与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公益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和提供方式多样化;坚持统筹兼顾,整体配套衔接,注意与行业体制改革、政府机构改革等相衔接,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三)主要目标
改革的总体目标是:2020年前,建立起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具有江苏特点的公益服务体系,为全省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重要支撑。有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提前。
改革的阶段性目标是:20XX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事业单位分类工作。2015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在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会保险、财税政策等方面的改革取得明显进展,管办分离、完善治理结构等改革取得较大突破,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制度环境进一步优化,为全面建成惠及全省人民的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重要保证。
二、工作任务
(一)按照社会功能科学划分事业单位类别
在前期清理规范的基础上,明确事业单位分类范围,规范事业单位分类标准,严格事业单位分类程序。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方式等情况,将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细分为两类: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一类;承担高等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今后,不再批准设立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
(二)稳步推进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是否完全或主要履行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职能,从严认定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不以机构名称、经费来源、人员管理方式等作为依据。
对已认定为完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主要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在其他职责剥离后,在规范和调整其行政职能、重新核定人员编制的基础上,可调整为相关行政机关的内设机构,确需单独设置行政机构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改革中涉及行政机构编制调整的,不得突破政府机构限额和行政编制总额,主要通过行政管理体制和政府机构改革中调剂出来的空额逐步解决。
已认定为承担行政职能、但尚未调整到位的事业单位,在过渡期内继续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职责,使用事业编制且只减不增,依照现行机构编制、人事、财务、社会保险等政策规定实施管理。
对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要认真梳理职能,将属于政府的职能划归相关行政机构;职能调整后,要重新明确事业单位职责、划定类别,工作任务不足的予以撤销或并入其他事业单位。
按照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的改革方向和管理要求,今后制定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三定”规定等规范性文件时,原则上不再授权或委托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
(三)积极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
1.加快推进转企改制。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要加快转企改制,使其成为市场竞争主体。要周密制定转企改制工作方案,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清查、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核实债权债务,界定和核实资产,由同级财政部门依法核定国家资本金。事业单位转为国有企业的,要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深化内部改革,转变管理机制,并依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的原则,与原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其国有资产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负责。鼓励事业单位转企的同时,进行产权制度改革,采取兼并、重组、股份制改造等多种形式,依法组建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转企改制单位要按规定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核销事业编制,进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商登记,并依法与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或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2.制定完善相关政策。为平稳推进转企改制工作,可给予过渡期,一般为5年。在过渡期内,对转企改制单位给予适当保留原有税收等优惠政策,原有正常事业费继续拨付。在离退休人员待遇方面,转企改制前已离退休人员,原国家和省规定的离退休费待遇标准不变,支付方式和待遇调整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转企改制前参加工作、转企改制后退休的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和调整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保证离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在医疗保障方面,离休人员继续执行现行办法,所需资金按原渠道解决;转企改制前已退休人员,转企改制后继续按规定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障等待遇。有条件的转企改制单位,可按照有关规定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和企业年金。要进一步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四)深化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改革
1.优化布局结构。加强公益事业的统筹规划,推动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重大社会公益项目立项与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有效对接,为社会力量参与举办公益事业留下足够空间。打破条块分割和行政区划界限,整合职责功能相近的事业单位,提升公益服务能力。优化事业单位层级分布,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省级主要举办承担全省性、示范性或者跨区域、跨流域公益服务事业单位。
2.改革管理体制。实行政事分开,理顺政府与事业单位的关系。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创新管理方式,减少对事业单位的微观管理和直接管理,强化制定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范和监督指导等职责。对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积极探索管办分离的有效实现形式,逐步取消行政级别,落实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权,保证其依法决策、独立自主开展活动并承担责任。
3.规范和创新机构编制管理。贯彻落实《江苏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全面规范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事项。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机构编制管理。推进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管理。建立健全“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动态管理长效机制,用好用活现有编制资源。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人事)管理、财政预算等综合约束机制。加快建立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和公益性职责履行情况的定期评估制度。探索对事业单位部分岗位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办法。
4.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加强事业单位的法人资格管理。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探索建立理事会、董事会、管委会等多种形式的治理结构,健全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提高运行效率,确保公益目标实现。不宜建立法人治理结构的事业单位,继续完善现行管理模式。
5.深化人事制度改革。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核心,以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建立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加快推进职称制度改革,健全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坚持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方向,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分类人事管理,依照编制管理办法分类设岗,实行公开招聘、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6.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以完善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为核心,健全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结合规范事业单位津贴补贴,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学校、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工作;根据改革进程,不断探索完善对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分类管理办法。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逐步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和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机制。
7.推进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积极研究并逐步推进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政策,逐步建立起独立于单位之外、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险体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个人缴费全部记入个人账户。养老保险基金单独建账,实行省级统筹,基本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逐步过渡”,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妥善保证其养老待遇水平平稳过渡、合理衔接,保持国家规定的待遇水平不降低。探索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
8.加强对事业单位的监督。建立事业单位绩效考评制度,考评结果作为确定预算、负责人奖惩与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据。加强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要建立信息披露制度,重要事项和年度报告要向社会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公益服务事项要进行社会公示和听证。
9. 全面加强事业单位党的建设。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党的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选好配强党组织领导班子,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在促进事业发展、完成本单位中心任务中的领导核心或政治核心作用,保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在事业单位的贯彻执行。
(五)构建公益服务新格局
1.大力发展公益服务。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需要,不断拓展公益服务领域,增加公益服务品种,扩大公益服务供给总量。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形成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公益服务新格局,满足全省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公益服务需求。
2.强化政府责任。按照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优先发展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基本需求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公益服务,加快构建终身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社会养老服务“六大体系”,把公益服务资源更多地向民生领域倾斜,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公益服务水平差距,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公益服务。
3.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充分发挥市场在公益事业领域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完善相关政策,放宽准入领域,推进公平准入,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和国(境)外资本,以出资创办、入股联办和民办公助、公办民助等形式兴办公益事业,或通过捐赠等形式参与公益服务。创新公益服务提供方式,采用政府购买、合同外包、特许经营、投资补贴等方式,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医疗、科技、教育、社会福利、文化、旅游、体育等公益事业,对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在设立条件、资质认定、职业资格、职称评定、税收政策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与事业单位公平对待。
(六)完善支持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政策
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快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系,调整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构建财政支持公益事业发展长效机制,对基本公共服务范畴的公益事业优先保障。制定和完善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公益事业的财政政策,形成多渠道筹措资金发展公益事业的投入机制。对事业单位的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考评,严格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2.完善财政支持方式。按照国家政策和以事定费的原则,结合不同事业单位的具体特点和财力,对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不同的财政支持办法,合理制定标准,实行动态调整,健全监管制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效用。对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正常业务需要,财政给予经费保障;对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根据财务收支状况等,财政给予经费补助,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
3.推进预算管理、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研究建立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体系,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编制有机结合,强化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与执行,规范政府采购操作执行行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严格收费项目和标准审批。建立健全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使用规范、安全和有效。
三、组织实施
(一)健全领导机制。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事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变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定改革信心,坚持改革方向,加强组织领导。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事业单位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研究审议改革政策,协调处理重大问题,督促落实改革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编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市、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的改革负总责,要抓紧建立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意见和具体办法,并抓好组织落实。
(二)加强协作配合。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机构编制、组织、发展改革、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要按照领导小组明确的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指导做好相关工作,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提出指导性意见。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所属事业单位改革的各项具体工作,妥善解决改革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部门要按照现行的领导体制和政策规定,继续推动行业体制改革。
(三)积极稳妥实施。坚持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的工作方针,按照有利于促进公益事业发展、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要求,注重把握改革的节奏和力度,加强统筹协调,做到条块结合、上下结合,条件成熟的可率先改革,暂不具备条件的允许过渡,不搞“一刀切”,平稳有序推进事业单位改革。严格遵守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和财经纪律,严禁突击提拔干部、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或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加强新闻宣传,把好宣传口径,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为改革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要深入细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确保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确保公益事业健康发展。
第4篇: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XX)5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及省编委有关安排部署,为切实解决事业单位存在的功能定位不清、政事不分、事企不分、机制不活、资源配置不合理等问题,推动公益事业更好更快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益服务需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就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和管办分离的要求,以促进公益事业发展为目的,以科学分类为基础,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核心,分类指导、分业推进、分级组织、分步实施,稳步建立功能明确、治理完善、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逐步形成基本服务优先、供给水平适度、布局结构合理、服务公平公正的公益服务体系。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分类改革、分步实施的原则。根据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对事业单位进行科学分类,对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确定不同的改革目标,采取不同的改革方式,制订不同的管理办法。事业单位改革按计划、分步骤、分行业稳步推进,市、县区分级负责组织实施。
——坚持明确职能、准确定位的原则。依据事业单位分类管理的有关要求,明确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功能定位,科学合理确定各事业单位的职能职责,准确界定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范围,切实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坚持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的原则。明确政府部门与事业单位的事权界限,实行政府部门与事业单位分开、事业单位与企业分开,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发展公共事业,逐步推行管办分离,实现政府部门由“办事业”向“管事业”转变。
——坚持政策配套、协调推进的原则。将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与公共财政、社会保障、法人治理和国有资产管理改革等配套措施相结合,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综合执法改革、后勤服务体制改革、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实施公务员法工作相衔接,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强化监管,完善机制,增强事业单位的生机与活力。
——坚持以人为本、积极稳妥的原则。始终把提高公益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作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区别轻重缓急,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注重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先易后难、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妥善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三、改革内容
(一)开展清理规范
在对现有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情况等基础信息进行认真核实、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组织对事业单位资源进行统筹清理。未按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擅自设立的,原承担职责任务已消失、划转或履行职责的法定依据已消失的,承担特定任务已完成的,批准设立两年以上未正式组建或未开展工作的,等事业单位,予以撤销。机构设置过于分散、规模过小的,服务对象单一、社会效益不佳的,职责相同相近的,任务严重不足的,等事业单位,打破条块、部门界限,予以整合。对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和暂保留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重新规范其机构名称、隶属关系、职责任务、机构规格、经费来源、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内设机构和人员结构等事项。
(二)合理确定类别
在清理规范基础上,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具体分类目录另行制订。
1、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指依据法律、法规授权,按规定程序批准设立,履行行政决策、行政执行、行政监督等行政管理职能,纳入财政全额预算,并按照行政机构方式运行的事业单位。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指从事生产经营服务活动,以营利为目的,已经实现或经过相应调整后可以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
3、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指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和为国家机关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服务对象和资源配置等情况,将这类单位具体划分为两类: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益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划入公益一类;面向社会提供非义务教育、非营利医疗等公益服务,涉及人民群众普遍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划入公益二类。
(三)分类推进改革
1、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这类事业单位的改革方向原则上是逐步将其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相关行政机构。对有法律、法规授权并按规定程序批准设立的,剥离其经营、服务性职能,划归其他机构或社会组织后,暂予保留;对无法律、法规授权,但按规定履行行政委托(含党委部门委托)手续后承担了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暂维持现状;对既无法律、法规授权,又未依法履行行政委托(含党委部门委托)手续而承担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其职能收归行政机构或党委部门,机构予以合并或撤销。此类事业单位承担的非强制性技术检验、检测及鉴定、仲裁、评估、认证等职能,逐步剥离划归其他相关机构或社会中介组织。已认定为承担行政职能、但尚未调整到位的事业单位,人事、财务、社会保险等依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实施管理。今后,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不再批准设立新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
2、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改革。这类事业单位的改革方向原则上是逐步转为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谋发展的企业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完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可由市场配置资源,条件成熟的,直接转制为企业,注销事业法人资格,核销事业编制,并依法进行企业登记注册。为平稳推进转制工作,可给予过渡期,一般不超过5年,在过渡期内,对转制单位给予适当保留原有税收等优惠政策,原有正常事业费继续拨付。转企改制可参照国有企业改制的办法,打破所有制和地域、行业、隶属关系界限,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伙制、兼并或转让国有产权等方式进行。鼓励非国有单位、个人参与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改企转制。转制为国有企业的,纳入国有资产监管体系进行管理。
3、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改革。这类事业单位的改革方向是强化公益属性,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调整布局结构,优化资源配置,统筹机构设置,进一步理顺体制、完善机制、健全制度,真正激发事业单位生机与活力,不断提高公益服务水平和效率,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公平的公益服务。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要严格控制,其宗旨、主要任务和业务范围由事业登记管理部门确定并严格监管;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证;履行责任依法取得的政府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由国库集中支付;募集的基金应规范管理,并严禁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要根据其工作任务科学设置机构,合理核定人员编制;这类单位所需经费由政府按照法律、法规、政策、单位业务特点和财务收支状况,给予不同程度的投入;其公益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由政府规定,其他业务活动项目与收费标准接受政府指导;其服务质量执行相关标准;在确保实现公益目标的前提下,可依法开展相关的经营活动;提供公益服务依法取得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依法取得的经营性收入主要用于公益事业发展,纳入单位预算。
方案一:漳州市科技局直属其他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根据《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漳人综〔20xx〕196号)和《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直其他事业单位调整绩效工资标准的通知》(漳人综〔20xx〕10号)的精神和要求,为了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干部工作积极性,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我局实际,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本局直属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其他事业单位(不含已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在编不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参照本方案执行。
二、分配比例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为市人事局、财政局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结合本系统实际,分为每月固定发放和年度一次性发放两部分,分别占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80%和20%,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标准及档次划分办法
(一)档次划分办法。
参照有关规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由低至高分为以下五个档次。
(二)发放额度。
根据市人事局、财政局有关文件要求,20xx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为月人均681元,执行时间为20xx年9月-11月。从20xx年12月1日起,奖励性绩效工资限额调整为月人均771元(遇市人事局通知有调整月人均基数,按此方案执行)。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在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内,对照0.9至1.1的五个档次,用加权平均法,测算出每个工作人员的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后,再按照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分别占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80%和20%,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需年度考核合格后才予以发放,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发放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基础上另加200元。
五、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两部分。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
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主要考核全年工作中的总体表现或突出成效等情况。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考核工作请按照漳州市人事局《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漳人综〔2015〕164号)规定执行。
六、兑现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兑现办法分为每月兑现和年度兑现。
(一)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兑现办法。
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档次系数×681元×80%。(从20xx年12月1日起,奖励性绩效工资限额调整为月人均771元)。
当月病、事假、缺勤累计达到或超过11天的,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因工作失职或违法乱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因工作失职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工作中弄虚作假、致使工作目标完不成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新聘用在编工作人员从聘用时间起开始执行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退休人员或解聘人员从退休或解聘的下一个月起停发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纳入单位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用于列支年度考核中获优秀人员发放当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兑现办法。
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个人年度考核情况,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领取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12〕。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不发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基础上另加200元。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停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七、有关要求
1、本方案未明确相关事宜,按照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漳人综〔20xx〕196号)执行。
2、被省、市效能部门检查到问题并通报批评的同志停发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八、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方案二: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收入分配秩序,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事业单位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我局实际,经局务会研究,全体干部讨论,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好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干部职工利益,规范事业单位内部分配办法,各事业单位在县人事、财政和主管部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内,以责任为重点,以绩效考核为核心,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以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努力推进交通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范围
本局财政核拨和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20xx年12月实有在编事业人员16人。
三、分配比例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绩效工资和奖励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绩效工资按县人事局核定的标准按月发给,奖励绩效工资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公开操作,确保干部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保障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奖励绩效工资以基础津补贴总额×0.3÷0.7计提,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县公务员局通知,每人每月预留300元作为年度考核奖金。除预留部分,其余按月发放。
四、兑现办法
奖励绩效工资的兑现办法分为月度兑现和年度兑现。
㈠月奖励绩效工资兑现办法。除预留部分,其余按月发放,月发放额见附表。出现以下情况停发当月奖励绩效工资。
⑴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停发当月奖励绩效工资。情节严重的,停发后续月奖励绩效工资。
⑵受上级机关效能告诫的,停发当月奖励绩效工资。情节严重的,停发后续月奖励绩效工资。
⑶违反《明溪县交通运输局20xx年度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和《明溪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考勤制度》相关规定的。
㈡年度考核奖金兑现办法。按县委组织部、公务员局相关通知要求统一进行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不定等次等。考核结束后,根据县委确定的考核等次兑现年度考核奖金(含第13个月工资),年度考核奖金按以下等次进行兑现:优秀4400元,合格3500元,基本合格2500元。出现以下情况停发当年奖励绩效奖金。
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停发当年年度考核奖金。
⑵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停发当年年度考核奖金。
⑶一年内被本级机关效能告诫一次,扣除当年年度考核奖金30%;受上级机关效能告诫一次(含),扣除当年年度考核奖金50%;受本级或上级机关效能告诫二次(含)以上的,停发当年年度考核奖金。
⑷违反《明溪县交通运输局20xx年度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和《明溪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考勤制度》相关规定的。
以上月和年度奖励绩效扣除、停发和没有领取的全部纳入统筹金,经局务会研究,做为单项优秀奖予以奖励。
五、其它事项
需完善调整及未尽事宜,由局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后执行。
六、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明溪县交通运输局事业单位奖励绩效工资分配表
方案三:东街街道关于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根据《福州市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榕人薪【20xx】8号),以及《福州市鼓楼区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鼓人综【20xx】88号)文件精神,为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在区人事局、区财政局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建立符合街道特点的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水平合理决定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干部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动街道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分配以个人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和日常工作业绩作为主要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责任重大岗位、业绩突出的人员倾斜。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过程实行阳光操作,考核结果由街道党政办定期张榜公布,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统筹兼顾街道各类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力求科学合理,并根据街道及工作人员的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对象、额度及构成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对象:
街道全民事业编制、集体事业编制在册、在岗工作人员(名单附后)。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额度:
街道现有事业编制在岗、在编工作人员16名,20xx年基础性绩效工资总计17690×12=212280元,奖励性绩效工资总计11793×12=141516元。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基金册每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实际情况考核后予以发放。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和年终业绩奖励补贴三个部分构成。其中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每月造册发放,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待年终考核后统筹发放。
(一)管理岗位(责任)补贴
1、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总额:管理岗位(责任)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5%,20xx年总额为141516×5%=7075.8元。
2、管理岗位(责任)补贴的计算:街道现有股级干部9名,每月每人管理岗位(责任)补贴65元,全年总计65×9×12=7020元。
此项余额部分(7075.8-7020=55.8元)作为年终业绩奖励补贴。
(二)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发放办法
1、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总额: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85%,20xx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总额为141516*85%=120288.6元。
2、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构成:包括出勤情况、正常工作量、超时工作量(加班),考核按《东街街道干部管理办法》实施。
3、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发放计算:对遵守考勤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无纪律处分的人,每月发放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5%;对受街道通报批评的人,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50元;对受区级以上通报批评的人,扣除当月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发放办法
1、年终业绩奖励补贴总额: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10%,20xx年年终业绩奖励补贴总额为141516*10%=14151.6元。
2、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发放计算:街道工作人员年终业绩奖励发放按事业单位干部年终考核结果为依据,对年终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人员,全额发放年终绩效奖励补贴;对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人员,不发年终业绩奖励补贴。
3、对婚、丧、产假期间的工作人员绩效工资予以全额发放。
五、其他需完善调整及未尽事宜,由街道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后执行。
六、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附1:东街街道全民事业编制、集体事业编制在册、在岗工作人员花名册(截至20xx年1月1日)
方案四:蒙城县物价局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及考核办法
为了调动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体现公平公正、合理有序的分配原则,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体现工作量与实际贡献,建立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的分配制度,完善体现人才价值的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物价事业健康发展。
二、实施范围
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绩效工资的构成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绩效工资和奖励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绩效工资占70%,奖励绩效工资占30%。基础绩效工资按人事局核定的标准按月发给。奖励绩效工资总额为县人社局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四、实施方案及考核办法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由考勤奖、绩效奖、优秀绩效奖三部分组成。
(一)考勤奖
月考勤奖,100元/月.人,半年发放一次(每年7月,次年1月)。
考核办法:工作人员当月无故缺席一次或病、事假超过3天的扣除当月考勤奖。
(二)年度绩效奖,3000元/年.人,每半年发放1500(每年7月、次年1月)。
考核办法:完成所在部门和局党组、县委、县政府、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等交办的各项工作,绩效工资正常发放,如未完成所在部门和局党组交办的任务一次扣20%,未完成县委、县政府、市局交办的任务一次扣30%,未完成省局交办的任务一次扣40%。
(三)优秀绩效奖
考核办法:根据评优指标,全年出满勤且成绩突出的被评为优秀的,参照公务员考核标准年底一次性奖励800元。
五、其他问题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1.受刑事处罚,或受党、团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处分期限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
2.被县级(含县级)以上效能告诫或通报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表现很差、群众意见很大的。
扣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局统筹安排用于职工福利。
(二)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奖励绩效工资发放参考依据。
(三)国家法定的假期(如探亲假、婚假、生育假、丧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文未涉及政策法规有规定的,按相应规定处理。
六、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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