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guakaob.com--教师招聘】
南安市兰溪小学教职工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师队伍,构建和谐学校,根据有关法规政策和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本暂行规定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员工。
第二章 教育教学常规管理
第三条 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是学校管理的核心。加强学校的教育教学常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保证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是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推进教育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关键。
第四条 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是学校各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校长必须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依法治校,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教师素质,充分发挥教代会和全体教职工在办学育人工作中的积极性,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
第五条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加强师德修养、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教师要严格按照中小学校、幼儿园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常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各项教育教学工作。
第六条 班主任是学校日常思想道德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的主要实施者,是学生健康成长的引领者。从事班主任工作是教师的重要职责。学校在教育管理工作中要充分发挥班主任的骨干作用,建立班主任工作档案,定期组织对班主任工作进行考核;要建立奖励机制,对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或在班主任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在进修培训、职务评聘、评优评先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应予优先考虑。
第七条 工作量:
(一)教师工作量包括学校教育工作和教学工作的总量,原则上应承担学校分配的学科教学工作,同时承担学校安排的其他教育工作任务(含班主任、生管、年段、教研组工作等)。
(二)教师教学工作量由学校根据本校教育教学任务和教师人数确定。学校在确定教师工作量时,将参照上级有关教师职务评聘等文件规定,同时考虑不同
学科教学准备、教学实施、批改作业等方面的实际情况,统筹好学校内部普通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之间、不同学科之间的工作量关系。
(三)一般人员、非教师序列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由学校根据工作岗位需要确定工作量。
第三章 师德建设
第八条 师德是教师职业的灵魂,是教师最重要的素质,是教师执教之本。高尚的师德,是对学生最生动、最具体、最深远的教育。师德建设是教育改革发展的内在需要,是提高民族道德素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是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满意与否的重要标尺,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
第九条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008年修订)》:
(一)爱国守法。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
(三)关爱学生。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良师益友。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四)教书育人。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五)为人师表。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终身学习。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条 教职工应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福建省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十条禁令”(闽教监〔2008〕9号),牢固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和专业思想,力行师德规范。对违反《福建省中小学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闽教人〔2009〕143号)划定的师德考核20条“红线”和福建省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十条禁令”者,当学期师德考核、绩效考核等次直接定为不合格(不称职),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情节严重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撤销教师资格、解聘处理,触犯国家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四章 请假与考勤
第十一条 教职工要自觉遵守规章制度,按时上班(及时签到)、不早退,坚守岗位、服从领导,做好本职工作。请假必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学校要加强考勤管理,严格实行请销假制度,安排专人负责考勤考绩。考勤情况作为教职工绩效考核、年度考核、职务评聘、奖惩、调资的依据。
第十二条 请假的类别及期限:
(一)病假:教职工因病无法坚持正常上班,可申请病假。请假期限根据实际病情而定。凡请病假一周及以上者,必须附上病历卡及县级以上医院医生诊断证明。
(二)事假:教职工有私事应尽量安排在公休日,确有特殊原因仍须占用工作时间处理私人事务的,可以请事假,但全年事假期限掌握在8个工作日以内。
(三)公假:教职工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通知或本单位指派外出参加有关会议、学术讲座(交流)、理论学习或业务培训以及出国出境学习考察等公务活动,可凭文件或通知请公假。教职工参加在职学历、学位等教育的,如集中面授时间不在寒暑假的,本人可向学校提交书面报告说明(附有关证明材料),经学校同意后可不计为事假。集中面授时间超过15天的,应报市教育局审批。
(四)婚假:教职工结婚凭结婚证申请婚假。达到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以上)结婚,婚假3天。夫妻双方晚婚者(男25周岁,女23周岁以上)婚假可延长到15天(含法定的节假日)。
(五)生育假:女教职工分娩,可请产假,产假为90天,由学校审批。晚婚晚育且领取独生子女证者,产假可延长到180天。未达晚育但经批准生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者,产假135天。早婚、早育者也要办独生子女证,但产假按事假处理。独生子女证均必须在孩子出生三个月内办妥,否则不得享受延长产假。如产假正值寒暑假,可以顺延其休假时间。请分娩假的教职工,应提供准生证、孩子出生证明复印件。夫妻双方为双职工的,男方可享受7—10天的照顾假。
(六)探亲假:因教职工实行寒暑假休假制度,教职工需要探亲者(包括往境外探亲),原则上安排在寒暑假进行。若非寒暑假探亲,一律按事假处理。
(七)丧假: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请丧假,由校长批准,最多不超过3天。若在外地需路程假者,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
第十三条 请假的程序和审批权限:
(一)教职工在工作中需要请假的,应填写《教职工请(销)假审批表》一式两份,按管理权限审批。请假期满,必须按时返岗,并及时向学校销假,其中校
级干部到市教育局人事科办理销假手续。
(二)教职工请事假必须事前办理请假手续,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能离校。3天以内的由所在学校的校长审批,超过3天不满15天的,由学校〔小学由乡镇(街道)中心小学,下同〕校务会审批;15天以上的报市教育局审批。中学、乡镇(街道)中心小学、市直学校的副校级干部请事假3天(含3天)以内的,由所在学校的校长审批;请事假3天以上的,报市教育局审批。中学、乡镇(街道)中心小学、市直学校的正校级干部(含主持工作的副校级)请事假1天及以上的,经市教育局同意后报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批。
本系统属公安报备对象(含公务员、行政工勤人员、离退休的县处级干部、副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等)因私事出国(境),应严格按《南安市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暂行规定》(南委办〔2010〕39号)等文件规定做好有关工作。
(三)教职工请病假,一周内由校长审批;一个月内由学校校务会审批;一个月以上报市教育局审批。中学、乡镇(街道)中心小学、市直学校校级干部请病假一周以上的,报市教育局审批,其中正校级干部(含主持工作的副校级)同时报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审批。
(四)连续病休一年以上的人员,经学校同意并附县(市)级以上医院证明报市教育局批准,可列入编外。编外人员每三个月应持县(市)级以上医院证明办理续假手续一次,送市教育局审批。编外人员身体复原后要求恢复工作,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同意并附县级及以上医院医生证明报市教育局批准
(五)除病假、生育假、丧假外,其他各类请假(含照顾假),其程序和审批权限按事假的规定执行。【福建南安教师工资调整】
第十四条 请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一)事假的待遇:
1、教职工全年累计事假在8个工作日及以下的,其基本工资(指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教龄津贴的总和,下同)及特级教师津贴、特殊教育津贴、绩效工资照发;全年累计事假超过8个工作日的,从第9个工作日起,其基本工资、特级教师津贴、特殊教育津贴及绩效工资按日减发。其日减发计算方式为:每月列入工资基金管理的扣除改革性补贴外的应发工资总额除以21.75天。
2、教职工当月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15天的,停发岗位津贴(指基础性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下同)。
(二)病假待遇:
1、当月病假累计达到或超过15天的,停发岗位津贴。
2、教职工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基本工资、特级教师津贴、特殊教育津贴
及生活补贴照发。
3、教职工病假超过两个月的不满六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基本工资,特级教师津贴、特殊教育津贴及生活补贴照发:
(1)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
(2)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基本工资照发。
4、教职工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照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基本工资,特级教师津贴、特殊教育津贴及生活补贴照发:
(1)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
(2)工作年限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
5、病休编外人员工资按照病假超过六个月的规定发给。
(三)婚假、生育假、公假、丧假(含路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不变。
(四)因病、事假累计超过一学期的,当年度不得参与年度考核。
(五)教职工因故请假的,应办理有关手续并按期销假。对于既无正当理由,又未办理续假手续而无故超假的,所在学校应敦促本人及时返回工作岗位。如本人坚持不回的,从超假之日起即扣发工资,并按旷职(工)有关规定处理。
(六)请假获准需变动工资的,学校应及时到市教育局、人事局为其办理工资变动审批手续。
第十五条 严格考勤制度。
(一)学校要加强对教师队伍的管理,认真做好教职工的考勤和各类假期的登记管理;要建立考勤考绩档案,严格按照校务公开的相关要求,及时将教职工每周(月、学期)的考勤情况进行汇总与公示。
(二)由于教职工迟到、早退、中途离岗而导致所在班级(岗位)发生安全事故,主要责任由教职工个人承担,并按《南安市学校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南委教〔2010〕39号)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教职工请假期间,学校要统一安排代课(工),确保请假对象请假期间相关工作正常运作。
第五章 旷职(工)的界定和处理
第十六条 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视为旷职(工)行为:
(一)虽有充分的请假理由,但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的;
(二)请假弄虚作假,经发现查实的;
(三)请假批准期限已满,未再办理续假报批手续而超假的;
(四)未按规定程序经组织批准自行请他人顶岗的;
(五)未按规定程序经组织批准,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第十七条 教职工未按规定程序经组织批准,连续旷职(工)超过15个工作
附件2
2015年南安市新任教师定向分配学校情况表
备注:定向分配到码头中心小学的音乐、美术、英语新任教师各1名先派往诗山中心小学支教三年。
南安市金光中学
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2013年1月5日日五届三次教代全体教工修改表决通过)
2013、1、5
南安市金光中学
教职工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根据《南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南安市中小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方案的通知》(南政办[2010]107号)、《关于印发〈南安市中小学校(单位)及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南教综[2010]31号)和《南安市人事局、南安市财政局、南安市教育局转发福建省人事厅、财政厅、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南人[2010]50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教职工工作补贴,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推动学校事业持续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来源与发放对象:
1、资金来源:上级主管部门核拨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2、发放对象:列入南安市2008年调整中小学教职工津贴补贴范围的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二、分配原则:
1、坚持“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奖励性绩效工资以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依据。除有关政策规定以外,凡没有绩效考核结果者,不能参与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绩效考核分配的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
三、考核内容:
绩效考核内容包括工作量、职业道德、业务能力、专业发展和工作成效等方面。考核以100分制量化,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四、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组 长:陈燕鹏
副组长:方明华 王文钊 吴慧强
成 员:尤灿迎 陈丽云 黄金树 黄永建 林传身 尤明忠 卢新娣 王美芳
王松龙 黄庆云 吴云山 陈金奖
五、绩效考核细则:
专任教师
(一)工作量:(30分)
1、基本工作量:服从学校安排,按要求认真完成工作者,可得20分。
①教师工作量参照《南安市常规管理制度》的标准执行。
原则上担任一个班的班主任及相当于两个班的语、数、英教学为满工作量。按学校实际情况逐年调整,即:语、数、英为每周10节;政、史、地、理、化、生、体为每周11节;音、美、计为每周12节。初三中考科目和初二地生每周八节或八节以上加2节,八节以下加1节;语数英跨年段每周加1节。
②管理工作量按照《南安市学校管理制度》相关文件及学校规定执行(附后)。
③不足工作量者,每节扣1分,教师根据学校工作需要,主动承担参加代课、代班、午晚自修或其它工作等代缺工作,并计算节数相抵。
2、超工作量:教师完成基本工作量后所超过的课时,计算超工作量,每周每超3节加1
分,5分封顶,并发给超课时津贴。
3、出勤:自觉遵守《南安市金光中学常规管理制度》,按时到校上课,不迟到、不早退,按时参加会议和教研等规定活动,坚持出满勤者,可得10分。考勤办法按照《南安市金光中学常规管理制度》中的《考勤制度》执行。情节严重者,依据《南安市教职工管理暂行规定》处理。
说明:1、公假、法定婚、产、丧假不扣分。
2、请假(事假自行调课)应按规定办理手续,否则按旷课(工)论处,扣3分。每请事假1天扣1分。
3、学校规定活动(政治学习、例会、教研活动及其它集体活动)每缺席一次扣1分,请假扣0.5分。
(二)职业道德:(10分)
凡该学期没有违反法纪法规,依法执教,爱岗敬业,热爱学生,认真履行职责者,可得10分。凡学期内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等处分者,视情节轻重扣除该项得分5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影响恶劣者,视情节轻重每例扣除该项得分5分。凡学期内违反《关于严禁组织有偿补课的通知》〔2007〕9号、违反《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闽教人[2009]143号)规定的师德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的有关情况者,绩效考核则一票否决,直接定为不合格。
(三)业务能力:(15分)
常规工作按照《南安市中学常规管理制度》和上级文件精神的要求,包括听课、备课、教案编写、作业批改、教研活动及各种计划、总结等教育教学材料要求。学校规定的各项常规工作及材料,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组织的检查中按要求完成,可得15分。常规检查由学校统一部署。教学常规由教务处牵头,分管领导监督,下组行政及教研组长配合,每学期最少联检二次,检查情况公示通报;教育常规由政教处牵头,分管领导监督,值日领导老师配合,每学期最少检查四次,检查情况公示通报。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扣分情况如下(扣完为止):
(1)旷课每节扣5分(再扣30元),迟到、早退(包括“三修”)每节扣1分。
(2)没带当节教案上课者,每次扣1分。常规检查时无教案者扣5分。(4)作业没有布置或不批改者,每次扣1分。常规检查时无作业者扣5分。
(3)没按要求出练习卷或考试卷者,每次扣2分。
(4)学生出现严重安全事故,而应负有一定责任者,每例扣10分。
(5)没按时完成学校布置的任务,每次扣0.5分。
(6)教师随意让学生自习或随意离开课堂者,每次扣5分。
(7)教学常规检查,没按要求写课后反思,一次扣1分;无故坐着上课,一次扣1分;私自调课按旷课论处。
(8)没按时缴交各项材料,每次扣2分。
(四)专业发展:(15分)
教师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学历提高教育、各级教研活动、校本培训、课题研究等活动的,完成情况较好,可得15分。有下列情形的则给予扣分(扣完为止):
(1)每周至少听课一节,少一节扣0.5分。
(2)没按要求完成公开课者,每次扣2分。
(3)每学期没有撰写教学经验总结或论文的扣2分。
(4)无正当理由拒绝学校安排的外出听课、教研、进修的,每次扣2分。
(五)工作成效:(30分)
1、教育教学工作:任课教师按照上级及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要求,认真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取得较好的工作业绩,可得30分。
2、期中、期末考试:
考试学科教师期中、期末考试成绩,以年段、学科为单位,计算所任课班级学生成绩的综合比率(巩固率30 %,优秀率30 %,及格率40 %)。综合比率第一名的任课者加8分,每次津贴120元,第二名(与第一名差距在10%内)任课者加5分,每次津贴80元;奖金奖励三人及以上任教者奖2人,两人任教者奖1人。单人任教者综合比率在年段各科中排前2名者加8分,每次津贴120元,与第一名差距在10%内任课者加5分,每次津贴80元。考试学科期中、末考试若均未获得以上奖励津贴者,每学期每人加3分,按50元/人标准发放津贴。非考试学科(体、音、美、信息)的任课教师按要求落实考查工作,视同考试学科,每学期每人加3分,按50元/人标准发放津贴。。
3、教师参加各级各类技能竞赛获奖或辅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技能竞赛获奖的奖励方法按以下规定执行。辅导学生参加南安市级(含南安市级)以上学科竞赛获奖的教师,奖励办法如下:
注:(1)若比赛只评名次不分等级,则前三名按一、二、三等奖核算,其他均按鼓励计算;
(2)以最后获奖时间确定获奖级别,奖金以最高额核算,但不能兼得;
(3)团体奖为个人奖核算方法的两倍。音体美特长生被一级达标学校录取每名奖200元。
(4)教师个人(队)参加市级以上竞赛获奖在辅导学生奖等级上加30元;参加本校竞赛和指导学生参加校级比赛获奖,一等奖奖励45元、二等奖奖励30元、三等奖奖励20元。
后勤职工
(一)工作量:(20分)
1、根据学校实际需要,服从学校安排,按要求完成工作者,可得10分。
2、自觉遵守《南安市学校管理制度》,按时到校上班,不迟到、不早退,按时参加会议等规定活动,坚持出满勤者,可得10分。考勤办法按照《南安市金光中学常规管理制度》中的《考勤制度》执行。情节严重者,依据《南安市教职工管理暂行规定》处理。说明:1、公假、法定婚、丧假不扣分。2、请假应按规定办理手续,否则按旷课(工)论处。
(二)职业道德:(20分)
凡该学期没有违反法纪法规,服务育人、爱岗敬业,热爱学生,认真履行职责者,可得20分。凡学期内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等处分者,视情节轻重扣除该项得分5-10分。凡学
期内违反《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闽教人[2009]143号)规定的师德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的有关情况者,绩效考核则一票否决,直接定为不合格。
(三)工作表现:(20分)
所担任工作按照《南安市金光中学常规管理制度》和上级文件精神的要求,认真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常规工作及材料,在上级主管部门及学校(或相关处室)组织的检查中按要求完成,可得20分。常规工作的检查由学校统一部署,由相关处室组织检查,凡工作没有按要求、按规定时间完成者,每人每次扣5分。
(四)业务能力:(20分)
后勤职工熟悉本职工作与业务,能够主动创新工作,积极主动承担学校的工作,与相关业务部门沟通、协调较好,可得15分。积极参加各类培训,不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得5分。
(五)工作成效:(20分)
1、后勤职工按照上级及学校教育管理工作要求,热情为教学和师生服务,认真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取得较好的工作业绩,可得20分。
2、后勤职工个人获奖的奖励与专任教师相同。
3、有失职行为发生或安全责任事故发生,视情节轻重每例扣除5-10分。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及计算办法:
1、奖励性绩效工资分为突出业绩奖励金和学期考核奖励金二部分。
2、突出业绩奖励金分设班主任津贴、超课时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名优教师奖励等四个项目。
(1)班主任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元。
(2)超课时津贴:每节10元按规定逐学期发放(包括公病假代课、早读、午晚自修)。
(3)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本方案中对期中、期末考试的奖励。
(4)名优教师奖励:主要对在各级各类竞赛中获奖或辅导学生在各级各类竞赛中获奖的老师进行奖励,按规定每学期发放一次。
3、学期考核奖励金:按绩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不称职者不发放学期考核奖励金。各等次奖励数额计算方法如下:
(1)学期考核奖励金=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突出业绩奖励金+本方案扣入款项
(2)优秀、称职、基本称职相邻等次级差为8%,语、数、英任教者按分值高低至少1人进优秀等次。各等次比例按上级考核结果确定。
七、考核程序:
按《关于印发〈南安市中小学校(单位)及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南教综[2010]31号)规定的考核程序进行:教师自评—民主测评—综合评定—校内公示—确定等次。【福建南安教师工资调整】
八、附则:
1、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由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裁定。
2、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属于学校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3、本《实施方案》自2012年秋季起执行。
附:管理工作量(每周)暂行规定(节)
副校级各9 学校中层干部各7 (中层副职减半) 班主任(包括课间操 )各4 男女生管各6 出纳及报帐员各6 教务员 5 值日每天各4 政教员3 保卫干部2
2016泉州南安市公开招聘公立学校教师公告
2016泉州南安市公开招聘公立学校教师公告于2016年3月15日后发布,公告内容包括招考对象,报名时间,考试内容以及相关注意事项,具体内容可以下载后点击查看:2016年福建省教师招聘考试招考最新公告汇总。现将公告中的部分内容摘录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幼儿园教师50名、小学教师205名、特教学校教师5名、中学教师15名,共计275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要求等详见《2016年南安市公开招聘公立学校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十八周岁;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2013年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在1979年3月15日至1997年3月15日期间出生);
6.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特别说明: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②南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含试用期)的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二)其他条件及要求
1. 现被南安市幼儿园(含小学附设学前班,下同)聘请为临时教学人员,并具有三年及以上(按足年足月计算)幼儿教育教学实践经历的、符合招聘基本条件的南安市生源(户籍)者,可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岗位代码01),其他资格条件如下:(1)大专及以上学历(非全日制亦可报考);(2)大专及
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学前(幼儿、儿童、早期)教育、学前(教育)方向;(3)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2.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的专业条件不限(但教师资格证书上的任教学科须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3.招聘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以及取得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相关学历的人员,其学历认定按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4.招聘岗位专业要求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所学专业与所列专业一致者方可报考;专业要求中的“××类”,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6年)中“××类”所列专业的人员方可报考。报考者专业的确认,以毕业证书所署的专业为准。
5.以下三类人员视为符合福建省户籍条件要求:(1)2016年3月15日前常住户口在福建省的报考者;(2)福建省内高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3)高考生源地或籍贯为福建省的报考者。户籍要求为南安市的,按以上原则类推。
此外,2016年3月15日前取得《福建省泉州市居住证》,且现在泉州地区实际居住的流动人口(〈居住证〉须在有效期内),视同具备居住地户籍条件。
6.本次招聘对象包含2016届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2016届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最迟须于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其他报考人员上述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15日。
最新完整公告内容,请下载后按住ctrl点击查看:2016年福建省教师招聘考试招考最新公告汇总。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及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委编办《关于2016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6〕5号)等文件精神和“资格准入、凡进必考、择优聘用、定向补充、依次择校、严格程序、严把条件、严格期限”招聘原则,结合我市公立学校师资需求情况,经南安市人民政府同意并报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组织2016年度南安市公开招聘公立学校新任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幼儿园教师40名、小学教师160名、特教学校教师5名、中学教师25名,共23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要求等详见《2016年南安市公开招聘公立学校新任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2013年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0年3月10日至1998年3月10日期间出生);
6.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见附件1)。
特别说明: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②南安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含试用期)的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二)其他条件及要求
1.本次招聘对象包含2016届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及往届全日制毕业生。2016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最迟须于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等相关证书;其他报考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最迟须于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其他相关资格证书取得以及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10日。
2.招聘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以及取得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相关学历的人员,其学历认定按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3.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n/)上可查询认证。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取得的学位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
(或拨打南安市教育局人事科咨询电话:0595-86367819。
(五)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南安市教育局、南安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日前,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决定从2016年10月1日启动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统筹推进城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促进机关事业单位深化改革。
9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配合这次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需要完善工资制度。胡晓义进一步透露,国办已为此转发了三个实施方案,一是公务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二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的调整,三是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待遇的调整。
这一消息再次引发社会对公务员工资改革的关注。有关专家表示,在加快调整公务员工资制度的同时,要注意规范公务员的薪酬待遇,要让相关福利待遇透明化、显性化。
工资结构亟待优化
最近,有关公务员将涨薪的传言不断,甚至有媒体报道称,公务员工资即将大幅提高六成。在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看来,这一说法是不准确的,容易引发错误理解。
“不是‘涨工资’,而是‘调结构’。”苏海南强调。
目前公务员工资制度是2016年《公务员法》出台后实施的,公务员工资存在最为突出的问题是工资结构不合理。表现为由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两项之和组成的基本工资(事业单位: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在公务员全部工资收入中占比太小,仅约为30%,而60%以上是各种津贴补贴。
“这种工资结构与工资分配的通行理论是完全相违背的。理论上,基本劳动报酬原本应体现公务员的基本劳动付出,在一定职务、一定级别如承担的责任更重、管理幅度更宽,其收入就应当高一些,而现实情况并非如此。基本工资本应当是工薪劳动者的基本收入或者说是主要收入,而目前基本工资占比相对过小。”苏海南表示,因此要对此进行改革,调整工资结构,增大基本工资比重,“现在之所以能够调整基本工资比重,恰恰是因为我们实行了公务员养老保险金并轨。”
而在并轨之前,工资结构是无法调整的。“因为基本工资一旦调整上去,退休的公务员就得比照基本工资相应提高其退休金,而这种安排又会进一步拉大退休公务员和企业退休人员之间的养老待遇差。养老金并轨后,就为调整工资结构、加大基本工资比重提供了很好的必要条件。”苏海南说。
工资调整亟待动态化
在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研究院院长唐任伍看来,将公务员福利货币化、阳光化,同时阻断权力寻租的暗道,是公务员薪酬改革的关键。
苏海南指出,这里所称“相当人员”,应该是指企业的管理人员。在这个对比过程中,可以划分若干对照组,比如全部公务员对所有企业管理人员的平均工资、公务员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平均工资。而公务员当中的司局级、处级、科级和科员与企业可比层级管理人员,比较起来得出的结论又不一样。
为了确保公务员工资水平的合理性,北师大收入分配与贫困研究中心主任李实建议,引入第三方机构,成立“公务员薪酬委员会”。由委员会的专家通过调研拿出工资调整方案,然后经多方协商论证决定。然后建立“微调”机制,综合考虑经济发展、财政收入、物价变动、市场工资水平等多方面因素,不断进行调整。
更多相关内容推荐:
十八届四中全会主题是什么?
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10大亮点
2016十八届四中全会要点:涉及八大方面
2016年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要点
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习近平讲话全文
小学八荣八耻演讲稿
2016十八届四中全会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
新八荣八耻(童谣版)
私立幼儿园园长开学计划为大家整理私立幼儿园园长对新学期幼儿园园务工作,教师与幼儿管理工作作出计划,下面是这篇私立幼儿园园长开学计划
私立幼儿园园长开学计划
一、以教师成长为本,继续做好师徒结对工作,融合新老师和骨干教师的专业力量,打造有执行力,共同成长的教师队伍。
1、新入职教师:
新学期新聘教师4名,全部是有7年以上经验的教师,有两位来自省一级幼儿园,两位有艺术专长。我们需要在8月份让他们尽快熟悉我园的管理流程,课程设置特点,熟悉同事、幼儿和家长情况,在开学后能够顺利开展工作。在8月份完成所有入职培训,开通各类渠道让他们尽快融入我们幼儿园。各位管理人员和配班老师要做好接待、合同签订、培训、工作交接、交流沟通工作,给新教师创建一个宽松、友好、温馨的工作环境。在工作岗位安排上,根据新聘教师的能力、个性特点、专长配置相关岗位,提供施展才华的舞台。
2、现在职教师:
结合园部学年考核和个人的自评,对教师专业水平和班级管理情况进行评估、评比,对优秀教师进行岗位工资调整,提高优秀教师的待遇。管理人员要对骨干教师的短板部分进行评析,制定培训学习计划;对优势部分也要进行总结汇总,形成经验学习材料,大家取长补短。
3、管理人员:
做好总结,分析内外部形势和我园的人员年龄和专业
结构以及人员流动性预测,制定保教、后勤工作的详细工作计划。要可执行性、实效性、有重点的进行工作部署。要绝对避免老师在穷于应付,以实实在在能帮助、指导老师成长为基点,特别是教研活动,要克服针对性不强的毛病,减少量次,提高水准。
二、以精心、精细为抓手,让幼儿获得高品质的保教服务。
1、新入学幼儿:
做好8月份的亲子班工作,采取分批分时段的方式,
加强与幼儿和家长的接触和沟通,消除幼儿分离焦虑,让幼儿尽快适应幼儿园的生活。对新生和插班生要做好幼儿喜好、家庭环境、个性特点的摸查,形成初步档案。有针对性采取措施,做好家园沟通,举办家长讲座和班级家长会,让家长了解班级常规、沟通模式、交流渠道、教师的专业能力和个性特点,建立家园沟通的基础。各班做好家长手机幼儿园开通工作,让更多家长通过智能手机随时随地能了解孩子在园情况。没有智能手机或不会上网的家长,要做好家园联系栏和通知告知工作,分门别类地做好家长的沟通工作。
2、老生:
各班要做好各自班幼儿个性特点、各项能力的评估。新学期幼儿能力培养的重点计划,特别是幼儿行为习惯方面为重点,对照上学期各年龄段幼儿的常规以及《3~6岁儿童发展指南》,做好班级幼儿能力培养计划,有针对性措施。并要与家长做好沟通,要让家长充分配合幼儿园做好孩子习惯养成培养。在课程安排上严格按照幼儿园制定的教学计划和班级计划执行,做好过程的记录。各班开通手机幼儿园,增强与家长的沟通渠道,打造沟通及时的校园平台。
三、加强教研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这学期重点抓新入职教师和入职2年内的教师。
四、做好环境创设,打造高雅的育人环境。
1、暑假对操场进行了全面的改造,寒假将对教学楼外墙和活动室和睡室进行全面改造,创建一个焕然一新的幼儿园。
2、区域环境建设:
各班要创建自己的特色,以幼儿参与为主,培养幼儿能力为主,展示幼儿才艺为主。
3、人文环境:重高品质沟通,以互相学习和分享的心态交往,以欣赏的眼光看自己的同事,促大家共同进步和成长。公平的、用心地对待每个孩子。对家长友好、有自己的原则,以孩子的长远发展为基础,共同培育幼儿。
五、继续做好后勤服务:
控制好传染病、做好幼儿饮食管理。服务好老师、孩子和家长。根据新生和老生情况有针对性做好家长讲座和家园互动工作。组织好年末亲子运动会,在原来的基础上做创新。
六、做好省级园所评估准备,在资料档案管理上规范化。注重工作过程资料的整理、活动成效的总结以及幼儿园发展态势的分析。以打造省级幼儿园为标准,黄埔区最优质幼儿园为目标,建立区域高知名度,为更多的家庭提供优质的学前教育学位。
方案一:中心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在实施规范公务员津补贴的同时,统筹解决中小学教师待遇,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津补贴补贴。这次新增的工资性津补贴的部分作为绩效工资,由学校统一管理支配,以体现岗位责任和工作业绩。为了调动我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融教[20xx]60号《福清市教育系统教师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文件精神和本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科学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广大教职工工作积极性。
二、分配原则
1、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岗位及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
2、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建构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阳光操作,分配方案经学校教代会讨论通过后实施,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小组成员由校领导、中层干部、工会及其他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教师工作量、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地发放。
四、发放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教师。
五、绩效金额分配额度、构成
1、绩效工资分配度
这次新增工资性津补贴中月人均400元,作为学校绩效工资分配额度,由学校自主分配。
2、构成部分
绩效工资由工作量(任务)补贴、管理岗位(责任)补贴、业绩奖励三个部分构成。其中工作量补贴占绩效工资构成的60%,管理岗位补贴占20%,业绩奖励占20%(其中的2.5%作为学区统筹)。
六、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一)工作量补贴的分配
1、核定工作量的基本依据。
(1)教职工正常工作量按闽教人[87]104号文件规定计算。
(2)教学计划及小学教师教育教学任务和课堂教学的基本要求。
(3)学校实际工作内容。
2、课时量补贴
A、每学年学校教导处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统筹均衡分配教师课时量,按不同的岗位规定不同的工作量标准。
(1)根据闽教人[87]104号文件规定,小学专任教师标准周授课时数不少与18节。
(2)任实职的中心校正职校级领导任课时数不少于4节,副职校级领导任课时数不少于6节,其它任实职的学校中层干部、中心校财务人员、任课时数不少于8节,中心校生管、图书管理员(计生专干)任课时数不少于10节,为满工作量。
(3)其他科任教师课时量的计算为全校平均课时量,由校务会议研究决定周课时量规定。其中语数包班教师递减4节,数学跨班递减2节,英语跨校递减2节,教研组长递减1节(享有管理岗位补贴的不再递减)。
B、课时量补贴:完成规定周课时量,每人每月补贴110元;低于规定周课时量的少1节月扣10元;高于规定周课时量的每超1节月奖10元。
3、超工作量补贴
A、公代补贴:公代每节补贴5元,由教导处安排公代,校长签字确认。
B、导辅补贴:导辅每天补贴10元(月封顶50元)。
C、节假日值班、加班补贴:节假日值班人员每人每天补贴30元;节假日因公事加班人员每人每天补贴50元。晚上加班每晚按半天计算。节假日值班按上级要求排班。加班的需填写加班申请表,报校长予以审批方能认可,并按月予以公示。
D、英语教师跨校教学补贴:根据福清市教育局融教[2015]116号文件规定执行。
E、学校专刊补贴每期30元,由德育处负责布置。
量化工作量,情况复杂,不可能把所做工作都包括在内,教师应发扬奉献和团结协作的精神。
4、考勤奖励办法。
根据《东张中心小学考勤管理办法》实施签到制度。
A、月满勤者学校发给月满勤者奖50元。
B、教师因病请假,病假由学校安排代课的每天扣5元。病假两天以内且自己调课(需请假并将调课安排表上交学校确定存档)者不扣,超出两天的每天扣5元。
C、事假每天扣10元;
D、旷课一节扣20元,旷工半天扣50元,旷工超过三天的取消当月工作量补贴。
E、迟到、早退每月3次内不计,超过3次的前3次扣10元,后面每次扣5元(另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上的每月超过5次以上计扣)。教师违规签到(代签等)情况,每次扣30元。导辅迟到或早退(含人在校不在岗)一次扣10元,缺岗一天扣50元,并负当天该岗的一切责任。
F、学校规定的活动(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教研活动、临时性通知及其他集体活动)缺席者,每1次扣10元(公假不扣)。
G、教师签到由当天值班行政负责监督,学校抽查,当天值班行政人员监督不到位的扣20元。
(二)管理岗位补贴
1、采购、保管、事务等人员每月管理岗位补贴30元。
2、年段长、艺体组长每月管理岗位补贴40元。(图书管理员+计生专干)每月管理岗位补贴50元。
3、工会主干人员每月管理岗位补贴60元。
4、班主任、中心校生管教师、中心校财务人员每月管理岗位补贴80元。
5、中心校中层以上行政人员每月管理岗位补贴90元。校级领导每月管理岗位补贴100元。
相关岗位管理人员要完成本职岗位任务才可享受相应的管理岗位津贴。兼任多种管理岗位取最高一档。担任班主任同时还兼任其他管理岗位职务的人员补贴可追加10元。
(三)业绩奖励分配
按《福清市东张中心小学教师工作业绩评估细则》每学期对每位教师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给予相应奖励,奖励按学期发放。业绩奖励包括教育教学常规奖、突出贡献奖、优质教学奖、竞赛指导奖、教科研成果奖、师德考核奖、年度考核奖等。
其中学区统筹每人2.5%,用于教学点、完小校超工作量补贴等,剩余款项并入各校年度结算。
1、教学常规奖
以《福清市东张中心小学教育教学常规管理条例》为考评要求,每学期对教师的教案、作业批改、安全管理、课堂教学、班级常规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评价。
2、优质教学奖
根据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从平均分、提高分、优秀率、合格率四个项进行综合评估。跨学科、跨年级任教统考科目的,按双班或多班的平均后进行评估。
平均分低于及格线,及格率低于50%的则该项不奖励。
技能科任课教师,优质教学奖取该校教师获得奖励的最低一档。
获得第一名的学校每项奖励20元,奖给完小校长。(本项由管理岗位津贴部分支出,中心校不参与此项奖励)
3、竞赛指导奖
凡辅导学生参加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市进修学校等单位组织的各类竞赛(由学校选拔),学生获奖的指导教师,均可获竞赛辅导奖。
学生作品市级报刊发表的每篇奖30元,省级报刊发表的每篇奖50元。
竞赛指导奖具体奖额如下:
4、教科研成果奖
(1)教师优质课(比武课)获奖(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
(2)公开课执教者奖励:省级500元,福州市级300元,福清市级200元,教研片100元,学区性50元,学区内教学片30元。
(3)承担市级课题研究工作且任务完成良好的课题组成员每位每学年奖励120元。
5、师德考核奖
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乐于奉献、为人师表,遵守《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每师每学期奖励50元。详见《东张中心小学师德考核细则》。违反《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有关规定和发生安全责任的此项不予以发放。
6、年度考核奖
学年年度考核合格者,每师每学年奖励100元。考核不合格、未参加考核或考核未定等次者不发放。
7、突出贡献奖
学校每学年评选出为学校做出特殊贡献的先进人物。奖金额由校务会议视实际情况讨论决定,公示后予以发放。
(1)数学跨两班补贴:两个班人数和超过70人的,每学期补贴200元。
(2)教学点补贴:南胡、金芝每学期500元,岭下、芦岭每学期200元。(本块资金由学区统筹部分支出)
(四)工作量补贴、管理岗位补贴可按月发放,业绩奖励按学期或学年发放。各校在绩效工资总额度不变的情况下,月份的奖金和分解的权重可统筹使用,若有剩余的,期末累计后按在岗教师均分。
(五)中心校校级领导的绩效工资原则上不超过400元。
(六)暑假(7、8月份)的绩效工资,扣除当月的管理岗位津贴、节假日值班、加班费用、业绩奖励后,余下金额按在岗在编教师均分,于当月发放。寒假的绩效工资凭原方案执行。
(七)绩效工资发放情况当月公示,学期累计。上述项目中,若有剩余的,期末累计按在岗教师均分。上述项发放总额若出现不足的,则按比例适当下调。
七、其它具体事项
1、不参加绩效工资分配的对象
根据福建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第五章第十五、十六条款规定的“甲方随时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对象,即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严重违反师德,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擅自出国或出境逾期不归,失职及其他严重违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胜任工作调整或培训后调整岗位仍不胜任工作,以及因个人原因不参加年度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等。
2、当月取消绩效工资参评的对象
根据市人事局、财政局融政人[20xx]58号关于“扣发当月考勤奖的对象”,即月旷工累计超过三天的;每月病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十五天的(法定假除外);以及《聘用合同书》中双方约定的其他可扣发当月考勤奖情形的。
3、经组织选派挂职、支教或进修学习人员,按有关规定完成任务的,按满工作量计算。这些人员由挂职单位、支教学校、培训学校提供出勤及表现情况,由原单位进行考核。
4、发生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人不享受当月绩效工资。相应领导责任的按责任扣除50%岗位管理津贴。
5、分娩假的教师每月领取绩效工资150元。
八、有关要求
(一)辖区各校应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由校领导、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教师工作量、管理岗位职责、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的发放。各单位根据本指导意见,在核定拨付的绩效工资额内,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方案。
(二)辖区各校绩效工资分配方案要充分发扬民主,充分征求教职工的意见,报学区审核后,由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分配办法要与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业绩贡献结合,加大向一线教师、成绩突出教师倾斜的力度,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
(三)除本实施方案规定的绩效工资外,各学校不准利用任何账户、任何资金、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发放或变相发放各种补贴、资金和实物。违反规定的,要没收违规的全部资金上缴财政,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各学校对每个岗位都要制定明确的责任目标及资格条件,同时要制定与岗位职责相配套的规章制度,把目标管理和制度管理结合起来,做到有章可循,严格考核,确保每个具体岗位责任目标和学校管理目标的实现。
(五)各学校要切实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持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积极稳妥地进行分配制度改革。
九、本《方案》解释权归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十、本《方案》自学校教代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方案二:怀柔某小学关于实施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的方案
根据怀柔区教委“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制定实施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的方案。
一、实施绩效工资的原则: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完善内部考核制度,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
我校正式工作人员(包括镇教委上班人员和中心幼儿园上班人员),从20xx的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三、实施绩效工资后工资总额的构成:
年工资总额基本工资
保留的津贴补贴
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
基础津贴
奖励性绩效工资农村教师补
骨干教师补
综合性补
节日补贴(四个节)
学年奖
四、基本工资:在原岗位工资、薪级工资之和的基础上提高10%。
五、保留的津贴补贴:冬季取暖补、独生子女补、公有住房提租补,教龄津贴,其它各项补贴都予以取消。
六、绩效工资:
(一)基础性绩效工资:
1、岗位津贴:学校按教职工人均852元核定总额,参照三类岗位津贴表标准,根据余亏全体人员上下均等调整发放。
岗位津贴表
专业技术岗管理岗工勤岗
等级标准
(元/月)等级标准
(元/月)等级标准
(元/月)
五级1035六级1035三级770
六级七级900四级670
七级八级770五级
八级900(含高职低聘及09年新参评的人员)九级670普通工
九级十级学徒期 熟练期590 十级见习期590 十一级770 十二级、十三级见习期590
备注:表中各类人员的等级是指本人档案工资中岗位工资所对应的等级
以20xx年12月252人为基数测算,其中:技术岗位的五、六、七级为1035元/月;八、九、十级为900元/月;十一、十二、十三级为770元/月;见习期为590元/月。管理岗的六级为1035元/月。工勤岗的三级为770元/月;四、五、普通工为670元/月。
2、基础津贴:学校按教职工人均1165元核定总额,分两档按月发放,第一档为教学岗位和现任副主任级以上干部(不含享受干部待遇的职员),第二档为职勤岗位及其他人员。第一档高于第二档50元(相关文件要求第一档至少高于第二档50元)。此基础津贴不含中心园和镇政府上班人员,两单位分配方案自定。中心小学审批备案。第一档人员月人均1168元;第二档人员月人均1118元。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
1、农村教师补贴:平原教师每月100元(我校含张小、郭小、东四小学上班人员);五小、中心园、镇政府上班人员无此补贴。
2、骨干教师津贴:市学科带头人3000元/年;市骨干教师及区学科带头人2000元/年;区骨干1000元/年,对考核合格者,于每年7月一次性发放。
3、综合性补贴:【福建南安教师工资调整】
区教委文件原引:“各单位根据本单位教职工月人均679元的核定总额,结合岗位、工作量、教育教学成果、考勤情况、苦脏累险程度和加值班情况自主确定分配方法。其中包括班主任津贴,每月不低于200元。内退人员为本单位月人均综合性补贴的80%。正校级领导的综合性补贴不高于学校满工作量与班主任津贴之和的1.3倍。
学校实施办法:
原则是依照学校原校内结构工资方案和岗位聘任制方案;参照城区小学研讨标准;本次不做大调整,20xx——20xx学年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做出规范的相关方案。
①怀柔镇中心幼儿园、怀柔镇教委上班人员由本单位自行制定综合性补贴实施方案,经校务委员会审批备案。
②学校教学岗工作量的界定与津贴:
a、标准工作量岗位津贴600元。
b、五小、张小实行语数分科教学。凡教一个班语文并任班主任工作的为一个满工作量(含课外活动课和健康教育课)并加班主任津贴。即600元加200元,共800元。原则上教两个平行班数学的为一个满工作量(含数学实践活动课),但特殊情况,如:五小六年级数学教师任一个班教学并带一个学困生提高班加副班主任,或特殊情况教单班数学并带年级学困生提高班的为一个满工作量,津贴600元。郭小、东四包教一个班语文、数学并任班主任工作(含课外活动课和健康教育课)的为一个满工作量加班主任津贴。即600元加200元,共800元。
c、英语为主学科,任课满12节并加一个兴趣小组的为一个满工作量,津贴600元。
d、体育任课15节加带操、带一个训练队以及器材管理的为一个满工作量,津贴600元;音乐任课15节,带一个音乐训练队的为一个满工作量,津贴600元。
e、其它科任学科任课16节为一个满工作量,津贴600元。
f、英语、体育、音乐及其它各科任学科(含带兴趣小组),不足或超满工作量的,每一课时增减30元。
②领导干部津贴:
a、校级正职960元(含正校级调查员)(相当于教学岗位标准工作量津贴加班主任津贴的1.2倍)。
b、校级副职880元(含工会主席及五小总务主任、政教主任、教务主任、张小教导主任享受相应待遇者)。
c、正主任级840元(含少先总队辅导员及五小负责安全主任、张小一名副主任享受相应待遇者)。
d、副主任级800元(含教研员、会计、出纳、五小教务干事、五小政教干事享受相应待遇者)。
③职勤人员津贴:
a、办公室干事、伙管员、电教网络管理人员、档案员、安全员、文印员、校医、五小总务、图书管理员为一级职勤岗位,津贴590元。
b、司机、张小总务为二级职勤岗位,津贴580元。
c、门卫、清洁工、炊事员为三级职勤岗位,津贴570元。
④其它工作津贴、奖励津贴:
满工作量之外,代课费每节5元。(扣除两个月综合性补贴中列支)
五小、张小的课后班,按班级学生人数,每生3元计算。(扣除两个月综合性补贴中列支)
东四、郭小的课后班每班60元。(扣除两个月综合性补贴中列支)
现任副班主任津贴10元。下学年,每班都须配备以数学、英语为主的科任教师为副班主任,在制定相关职责并完成职责情况下,补贴50元。
五小年级组长、镇级大教研组长补贴50元,数学学科教研组长、各分校教研组长补贴40元。
完小网管电教人员,张小为0.2个工作量(120)元,郭小、东四为0.1个工作量(60元)。
自然仪器管理员:五小大实验室,张小实验室各30元,五小小实验室、东四和郭小实验室各20元)
东四、郭小总务为0.5个工作量(300元)。
张小少先队辅导员计0.5个工作量(300元);东四、郭小少先队辅导员计0.2个工作量(120元)。
张小卫生管理员计0.5个工作量(300元),东四、郭小卫生管理员计0.2个工作量(120元)。
图书、报刊、档案管理人员:张小计0.4个工作量(240元)东四、郭小计0.2个工作量(120元)
张小勤杂工计0.5个工作量(300元)。
伙食管理员:张小、郭小100元补贴,东四50元补贴。
党小组长、工会小组长每学期末一次性补贴50元。(扣除两个月综合性补贴中列支)
值勤教师每天补贴10元、加班每天补贴20元、值班每天白天补贴15元、昼夜补贴40元。(扣除两个月综合性补贴中列支)
各项奖励津贴:继续执行学校现行的“奖惩条例”中的奖励额度(扣除两个月综合性补贴中列支)。
市、区、镇级骨干教师,按年800元、500元、300元补贴,经考核合格,7月份一次性发放。
⑤综合性补贴相关说明:
综合性补贴按每学期5个月发放,一学年发放10个月的(2月、8月停发)。停发两个月的分别用于两个学期的课后管理班费、代课费、加班费、值班费(凡经批准的加班人员和值班干部、教师可享受此补贴),用于集体性奖励(每学期取其300元作为每个学期期末效益奖,分等级发放)。用于“奖惩条例”中应得的奖金(此项奖励津贴学年末一次性发放)。
(三)节日补贴:五一、十一、元旦、春节各1000元,在每个节日的当日发放。
(四)学年奖:参照公务员督考奖的人均标准,教委结合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学校的综合评价结果和学校工作实绩,分等发到单位。学校将根据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适当拉开档次,进行合理分配。说明:学年奖暂按本区2015年公务员的人均7500元计算,实际发放时按本区当年的公务员的人均数计算。
七、退休人员增加补贴
退休人员补贴标准由全市统一制定,由三部分构成。一是按退休时职务增加的补贴(见下表);二是按照年龄增加的补贴(见下表);三是节日补贴,参照本区在职教师的节日补贴的发放办法执行。退休人员增加补贴按现工资关系所在单位统一执行。
按照退休时职务增加的补贴
职务(岗位)标准(元/月)
行政人员处级170
科级及以下150
专业技术人员副高级170
中级及以下150
工人150
退职人员每月130元
按照年龄增加的补贴
(含退职人员)
年龄组标准(元/月)
59岁及以下50
60——6455
65——6960
70——7465
75——7970
80岁及以上75
八、相关政策及要求、说明等
(一)基本工资及保留的津贴补贴按现行政策分配,不得提高现有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
(二)绩效工资不作为计发退休费的基数。
(三)学校要严格把握政策,认真制定本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经学校党支部审定、教代会讨论通过后,报人事科审批。分配结果要在本校公开。
(四)实施绩效工资后,学校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应坚决纠正并进行严肃处理。
(五)规范学校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等费用的规定。严禁“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学校的国有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各类政府非税收入一律按照国家规定上缴区财政,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严禁利用收费收入和公用经费自行发放津贴补贴。
(六)坚持和完善学校内部监督、主管部门监督、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等各项制度,加强对学校收入分配的监管,尤其要加强定期财务审计。同时,加强对学校内部分配改革的指导,确保收入分配分开、民主、合法、规范。
(七)实行绩效工资后,教职工年人均工资总额将达到62260元,比现在的年人均工资38531元提高23729元。但此次增加工资并非平均都增加一个标准,其中是有差别的,应正确看待。此次实行绩效工资更加规范了工资问题,对个别人有影响的,应正确理解。
九、加强领导: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书记、校长,校务会成员、办公室主任、总务主任为组员,负责本次绩效工资的落实工作,本着依法依章办事,科学民主规范,实事求是,统筹兼顾,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努力做好此项工作。
十、时间安排:
09.11.24区教委布置相关工作。
09.11.25学校校务扩大会传达区教委文件,并传达相关精神,上报表一、表二。
09.11.25——1130,学校制定实施方案。
09.12.1——12.3学校进行干部、教师讨论、教代会通过方案。09.12.4上报方案,审批。
09.12.10前上报相关工资表等。
方案三: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明光市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充分调动全校教职工教书育人的工作积极性,全面提高教育教育教学质量。真正落实多劳多得,优劳高薪的激励机制。根据市教育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小学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桥头教育,提高全镇小学教育质量为总
体目标。坚持“一突出”(突出教学质量),“二抓牢”(抓牢检查落实,抓牢奖惩兑现),“三强化”(强化管理、强化过程、强化师德师风)的工作思路,坚持优劳优酬、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确保我镇小学教育事业健康、高效快速发展。
二、实施范围与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教师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发放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依照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评方
案,提出考评结果,报教育局审核后,每学期由财政部门根据考核结果。划入个人工资银行帐户。
四、绩效工资发放领导小组
组长:钟如飞
副组长:吕永胜严保卫
成员:吕发青李明斌蒋家杰顾长银卢丙香吕杰
郑克庭毕美功曹甫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吕永胜担任办公室主任,并安排操作程序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细则:
一、考勤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
全月出满勤,不迟到,不早退者按考勤津贴标准发放,有下列情况者之一从考勤津贴中扣除:
A、迟到、早退3次折算事假半天。以此累计。
B、旷工1天扣考勤津贴10元,旷课一节扣5元。
C、对婚、丧、产相关法律规定假期。以实际假期天数不享受月考勤津贴。但不做缺勤处理。
D、开会以及参加各种培训缺席1次扣3元,迟到1次扣1元。依次类推,连续5次以上者,按旷工1天处理。
E、事、病假每天扣3元,超过10天以上,当月不享受考勤津贴,
二、班主任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0%)
班主任要全面做好本班日常管理、认真做好班级卫生、板报、学生思想等工作,认真履行班主任的任务和职责。按班主任津贴标准发放,副班主任按班主任津贴标准50%执行,如有以下情况之一,从班主任津贴中扣除。
1、黑板报缺一期,扣5元。
2、班主任手册填写不完整,发现一次扣5元。
3、班主任计划,总结不及时上交,一次扣5元。
4、正副班主任没有参加全校性集体活动、一次扣30元。
5、班级出现重、特大安全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扣除当月正副班主任津贴。
6、凡遇学校大型活动,或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工作检查,因正副班主任思想麻痹、工作落实不到位,受到上级批评者,扣除当月正副班主任津贴。
7、正副班主任在(升旗、课间操、集会、大扫除、劳动)时,不在场,每缺一次扣5元。
8、小学生素质报告册填写应客观、公平、合理评价学生,如草率了解、不认真的,发现1个扣班主任1元。
9、班级卫生连续3次被评为不清洁,扣正副班主任5元。
三、学校常规管理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5%)
学校常规管理工作是教师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教职工精神文明建设重要组成部分。每个教师都要认真执行教育法规,依法执教,依法办事,做遵纪守法的好教师。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加强师德修养。爱岗敬业,团结共事,尊重他人,顾全大局,维护集体荣誉。虚心好学,不骄不躁,不讲不利团结的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与家长交往文明得体,接待家长客气、礼让,关心爱护学生。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从学校常规管理津贴中扣除: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发现1次扣10元。
2、办公时间上网聊天、打扑克、打游戏的,1次扣5元。
3、违规补课或搞有偿家教的,扣20元。
4、私自向学生推荐资料或商品的,扣20元。
5、教学过程中不负责任,造成学生伤害的,扣45元。
6、无故损坏公物的,按价赔偿。
四、教育教学管理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
1、教学常规管理,(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0%)
按要求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积极做好各方面常规性工作。全额发放教学常规管理津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教学常规津贴中扣除。
⑴、备课
a没超周备课,发现一次扣2元。
b没有教学反思,或未按要求备课,每1课扣1元。
⑵、上课
1无教案进堂上课,扣5元。
2坐着上课,无故缺课不在岗,扣5元。
3擅自调课或私自请人代课,双方当事人均扣2元。
4上课未关闭或使用通讯设备,扣2元。
⑶作业
1、教师未按时批改作业的,或批改错误的,一次扣5元。
2、没有督促学生及时更正错误的,一次扣2元。
⑷其他
a、不交各种计划、总结,一次扣10元。
2、教学质量检验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
⑴中心校教学质量检测津贴标准
①合格率在90~100%(发教学质量检验津贴100%)
②合格率在80~89%(发教学质量检验津贴95%)
③合格率在70~79%(发教学质量检验津贴90%)
④合格率在60~69%(发教学质量检验津贴80%)
⑤合格率在60%以下(发教学质量检验津贴的70%)
计算方法:
1一、二年级65分为合格。
2三~六年级60分为合格。
3专职教师按所教学学科合格率总平,按教学质量津贴乘以1.5计算。
4跨学科老师教学质量检测津贴,语文、数学两科按标准计算,另加英语
学科教学质量检测津贴的50%计算
5学前班教师按教学质量检测津贴的人均数计算。
⑵村校教学质量检测津贴标准:
①合格率在90~100%(发教学质量检测津贴100%)
②合格率在80~89%(发教学质量检测津贴95%)
③合格率在70~79%(发教学质量检测津贴90%)
④合格率在60~69%(发教学质量检测津贴80%)
⑤合格率在60%以下(发教学质量检测津贴的70%)
计算方法:
1一、二年级语、数以65分为合格。
2三~六年级语、数、英以60分为合格。
3担任语、数、英两科以上的教师取所任学科的平均合格率,再参照教学质量检测津贴标准计算。
4担任语、数、英一个学科。按一学科学生合格率计算。
五教科研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
积极参与教科研活动。不得迟到、缺席,做到有事履行请假手续。每学期要读一本教育理论专著,写好一篇学习心得,上一堂公开教学课,坚持“科研兴校”理念,发挥教育科研对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促进作用,密切教育科研与教育思想、教育实践关系,使教育科研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进一步调动,保护教职工的教育科研积极性,使我校教育科研工作登上新台阶,为此,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从教科研津贴中扣除
1、政治业务学习,迟到一次扣1元。
2、每学期、没上公开课扣5元。
3、一学期,没有读教育理论书籍,没交心得体会和教学论文,缺一扣5元。
4、无故不参加教研活动一次扣5元
六、工作量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
1、工作量主要体现教师多劳多得原则,教师超课时工作,每节课补贴4元,不足扣2元。其计算标准为按每学期初教师任课课时为标准。(因公除外)
2、班级学生超过45人,每超过1人补足任课教师4元。
3、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点,每天30元。
六、特别说明
1、制订和执行本方案时不考虑个别情况。
2、执行中如出现重大偏差或出现未尽事宜,由办公室主任将问题提交校委
会或教师大会讨论定夺。
3、本方案报教育局备案。
方案四:某校中学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分配原则
1、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对教师工作量、考勤和工作业绩进行考核,适当拉开分配距离,充分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分配原则。
2、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类人员绩效工资的分配关系,科学安排,建构符合我校实际的分配激励机制。
二、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小组成员由校领导、各处室负责人、工会、及其他教师代表组成,负责对教师工作量、工作业绩的考核,以及绩效工资的分配、发放、解释等方面的工作,确保绩效工资公平、公正地发放。
三、发放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四、工资构成
1、绩效工资总量=全体教职工工作性津补贴的40%×85%(扣除15%指2%的养老保险+12%的住房公积金+1%的失业保险)。
2、教职工个人绩效工资由工作量、考勤、业绩三个部分构成。
五、分配额度及办法
(一)工作量:
根据《中都中学教师工作量核算办法》,每学期初教务处将教师工作量折算成标准课时,并公示。由此作为课时量补贴和超课时量补贴的根据。
1、基本课时量:
(1)、根据岗位设置计算教师周满工作量:标准课时数:16节
(2)、达到周平均标准课时数4/5(13节标准课时)且能履行工作职责者得16分/周。
(3)、超工作量(标准课时为16节以上)发给超课时补贴;标准课时少于13节,每节扣2分。
(4)有下列情形的扣课时量分,至绩效工资为零止。
A、教学方面:
a.教案检查缺一次扣10分,补交扣6分;教案被评为“中”扣4分、“差”扣6分。
b.上课常规:未经教务处同意长期私自换课(教研活动除外)每次扣6分。
c.上课、蹲班不点名每次扣4分(教务处不定期抽查)。
d.作业未按规定布置、批改不及时、不认真,每人次扣4分。
e.监考、试卷装订、评卷失职一次扣4分;造成大面积作弊的,扣发当月全部课时量得分。
B、德育工作:
班级疏于管理、班风差学生出现重大违纪事件或安全事故,每人次扣班主任4分,责任行政、帮教老师每人次扣2分。
C:上交材料:质量问题要补充完善,缺交一份扣6分,每迟交一天扣2分。
F:坐班教职工:履职差,教职工反映多,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列入最低档者,每月扣发10分。
以上扣款可累计,直至扣完半年工作量补贴为止。
课时量补贴每月统计,每半年发放一次。
2、超课时量:
(1)、超课时量补贴对象:
A、标准课时16节以上者,每超1个标准课时得1分。
B、被学校安排代课、代职者,每个标准课时得1.5分。
(2)、有因履行职责和考勤旷课、旷职被扣款者不享受超课时量补贴。
(3)、超课时量补贴每半年统筹发放一次,
(二)、出勤:出满勤者每月得20分/人。
1、专任教师实行周日点名,周五签退:星期日晚教职工会点名,星期五签退,签退由校办室负责。
2、坐班教职工实行周日点名,星期五签退;星期一至星期五签到。签到时间:上午8:00——8:30,下午2:30——3:00,签到由校办室负责。
3、按照签到(退)情况,每月缺签1次扣6分,缺签3次,取消当月工作量补贴和考勤补贴。
4、有下列情形的考勤扣分:
(1)、旷职、旷课、迟到、早退:坐班的教职工旷职半天扣10分,上班迟到或早退扣4分/次;老师旷课(含班主任到位、值周到位、蹲班、听课、说课、各类会议、升旗仪式)1节(次)扣6分,迟到或早退扣2分/次。
(2)、事假:坐班的教职工扣2分元/天;教师(含班主任到位、值周到位、蹲班、听课、说课、各类会议、升旗仪式)扣1分/节,扣完当月出勤补贴止(标准课时达20节的,教师每月请事假2节内、坐班的教职工每月请事假1天内,不扣出勤补贴)
(3)、病假:坐班的教职工扣1分/天;教师(含班主任到位、值周到位、蹲班、听课、说课、各类会议、升旗仪式)扣0.5分/节,扣完当月出勤补贴止。(标准课时达20节的,教师每月请病假3节内、坐班的教职工每月请事假1.5天内,不扣出勤补贴)
(4)、上述扣款半年累计,扣完绩效工资止。
(5)、婚丧假、女教工生育假、公派培训、经学校批准不超过一个学期的本专业学历进修培训,不扣发假期内的考勤津贴。
(三)业绩分
1、全校教职工业绩总分=教职工数×80分。
(1)民主测评(教代会代表考核)占30%
(2)考核小组测评(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占70%
2、教职工在学期末向教代会和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各提供一份教育、教学业绩汇报材料(用A4纸打印)。
3、教代会代表和“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根据教职工教育、教学业绩,考核认定等级,分五级,人员比为:5%:15%:65%:10%:5%;各等级考评分系数为:1.4、1.1、1.0、0.8、0.6,若四舍五入后,总人数超或少在比例最大的等级中减或增。
4、计算公式:教职工个人得分=全校教职工业绩总分÷全校教职工考评系数之和×个人系数
六、绩效工资的核算、发放程序:
1、绩效工资计算公式:
(1)、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课时量+考勤+业绩
(2)、教职工个人绩效工资=全校绩效工资÷全校绩效考核总分×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
2、每学期末由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教职工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公示五个工作日。绩效得分核实无误后,由学校会计核算教职工个人本学期绩效工资,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通过个人工资帐户直拔教职工个人工资折。
七、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参加绩效工资分配
1、教职工不接受学校工作安排导致没事可做者、或工作不称职者。
2、被有关部门认定违法犯罪以及重大责任事故、有偿家教、乱收费、违反计生者。
3、累计旷工达10个标准课时者,坐班教职工旷工3日者。
(二)、连续请事假一个月以上的,停发请假月份的绩效工资。
(三)、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教职工个人绩效工资限高不限低,最低为零,不倒扣,最高不得高于全校教职工平均绩效工资的1.6倍,校长的绩效工资按全校前五名教职工的平均绩效工资计发。
(四)、经教育局批准城乡交流的教职工高于全校教职工平均绩效工资3%内发放;经教育局批准借调的教职工按全校教职工平均绩效工资发放。
(五)、暑假(7、8月)绩效工资根据市教育局规定:考勤和基本工作量全额发放,其余部分在扣除暑期值班和加班补贴后教职工均分。
八、本《方案》解释权归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九、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
第1篇: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明光市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方案>>,充分调动全校教职工教书育人的工作积极性,全面提高教育教育教学质量。真正落实多劳多得,优劳高薪的激励机制。根据市教育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小学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桥头教育,提高全镇小学教育质量为总
体目标。坚持“一突出”(突出教学质量),“二抓牢”(抓牢检查落实,抓牢奖惩兑现),“三强化”(强化管理、强化过程、强化师德师风)的工作思路,坚持优劳优酬、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确保我镇小学教育事业健康、高效快速发展。
二、实施范围与对象:
本校在编在岗教师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发放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依照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考评方
案,提出考评结果,报教育局审核后,每学期由财政部门根据考核结果。划入个人工资银行帐户。
四、绩效工资发放领导小组
组 长:钟如飞
副组长:吕永胜 严保卫
成 员:吕发青 李明斌 蒋家杰 顾长银 卢丙香 吕 杰
郑克庭 毕美功 曹 甫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吕永胜担任办公室主任,并安排操作程序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实施细则:
一、考勤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
全月出满勤,不迟到,不早退者按考勤津贴标准发放,有下列情况者之
一从考勤津贴中扣除:
A、迟到、早退3 次折算事假半天。以此累计。
B、旷工1天扣考勤津贴10元,旷课一节扣5元。
C、对婚、丧、产相关法律规定假期。以实际假期天数不享受月考勤津贴。
但不做缺勤处理。
D、开会以及参加各种培训缺席1次扣3元,迟到1次扣1元。依次类推,
连续5次以上者,按旷工1天处理。
E、事、病假每天扣3元,超过10天以上,当月不享受考勤津贴,
二、班主任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0%)
班主任要全面做好本班日常管理、认真做好班级卫生、板报、学生思想等
工作,认真履行班主任的任务和职责。按班主任津贴标准发放,副班主任按班主任津贴标准50%执行,如有以下情况之一,从班主任津贴中扣除。
1、黑板报缺一期,扣5元。
2、班主任手册填写不完整,发现一次扣5元。
3、班主任计划,总结不及时上交,一次扣5元。
4、正副班主任没有参加全校性集体活动、一次扣30元。
5、班级出现重、特大安全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扣除当月正副班主任
津贴。
6、凡遇学校大型活动,或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工作检查,因正副班主任思想
麻痹、工作落实不到位,受到上级批评者,扣除当月正副班主任津贴。
7、正副班主任在(升旗、课间操、集会、大扫除、劳动)时,不在场,每
缺一次扣5元。
8、小学生素质报告册填写应客观、公平、合理评价学生,如草率了解、不
认真的,发现1个扣班主任1元。
9、班级卫生连续3次被评为不清洁,扣正副班主任5元。
三、学校常规管理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5%)
学校常规管理工作是教师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教职工精神文明建设重要组
成部分。 每个教师都要认真执行教育法规,依法执教,依法办事,做遵纪守法的好教师。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人师表,加强师德修养。爱岗敬业,团结共事,尊重他人,顾全大局,维护集体荣誉。虚心好学,不骄不躁,不讲不利团结的话,不做不利团结的事,与家长交往文明得体,接待家长客气、礼让,关心爱护学生。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从学校常规管理津贴中扣除: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发现1次扣10元。
2、办公时间上网聊天、打扑克、打游戏的,1次扣5元。
3、违规补课或搞有偿家教的,扣20元。
4、私自向学生推荐资料或商品的,扣20元。
5、教学过程中不负责任,造成学生伤害的,扣45元。
6、无故损坏公物的,按价赔偿。
四、教育教学管理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
1、教学常规管理,(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0%)
按要求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积极做好各方面常规性工作。全额发
放教学常规管理津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教学常规津贴中扣除。
⑴ 、备课
a没超周备课,发现一次扣2元。
b没有教学反思,或未按要求备课,每1课扣1元。
⑵、上课
1无教案进堂上课,扣5元。
2坐着上课,无故缺课不在岗,扣5元。
3擅自调课或私自请人代课,双方当事人均扣2元。
4上课未关闭或使用通讯设备,扣2元。
⑶ 作业
1、教师未按时批改作业的,或批改错误的,一次扣5元。
2 、没有督促学生及时更正错误的,一次扣2元。
⑷其他
a 、不交各种计划、总结,一次扣10元。
2、 教学质量检验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
⑴中心校教学质量检测津贴标准
①合格率在90~100%(发教学质量检验津贴100%)
②合格率在80~89% (发教学质量检验津贴95%)
③合格率在70~79% (发教学质量检验津贴90%)
④合格率在60~69% (发教学质量检验津贴80%)
⑤合格率在60%以下 (发教学质量检验津贴的70%)
计算方法:
1一、二年级65分为合格。
2三~六年级60分为合格。
3专职教师按所教学学科合格率总平,按教学质量津贴乘以1.5计算。
4跨学科老师教学质量检测津贴,语文、数学两科按标准计算,另加英语
学科教学质量检测津贴的50%计算
5学前班教师按教学质量检测津贴的人均数计算。
⑵ 村校教学质量检测津贴标准:
①合格率在90~100%(发教学质量检测津贴100%)
②合格率在80~89% (发教学质量检测津贴95%)
③合格率在70~79% (发教学质量检测津贴90%)
④合格率在60~69% (发教学质量检测津贴80%)
⑤合格率在60%以下 (发教学质量检测津贴的70%)
计算方法:
1一、二年级语、数以65分为合格。
2三~六年级语、数、英以60分为合格。
3担任语、数、英两科以上的教师取所任学科的平均合格率,再参照教学
质量检测津贴标准计算。
4担任语、数、英一个学科。按一学科学生合格率计算。
五 教科研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5%)
积极参与教科研活动。不得迟到、缺席,做到有事履行请假手续。每学期
要读一本教育理论专著,写好一篇学习心得,上一堂公开教学课,坚持“科研兴校”理念,发挥教育科研对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促进作用,密切教育科研与教育思想、教育实践关系,使教育科研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进一步调动,保护教职工的教育科研积极性,使我校教育科研工作登上新台阶,为此,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从教科研津贴中扣除
1、政治业务学习,迟到一次扣1元。
2、每学期、没上公开课扣5元。
3、一学期,没有读教育理论书籍,没交心得体会和教学论文,缺一扣5元。
4、无故不参加教研活动一次扣5元
六、工作量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0%)
1、工作量主要体现教师多劳多得原则,教师超课时工作,每节课补贴4元,
不足扣2元。其计算标准为按每学期初教师任课课时为标准。(因公除外)
2、班级学生超过45人,每超过1人补足任课教师4元。
3、因工作需要加班加点,每天30元。
六、特别说明
1、制订和执行本方案时不考虑个别情况。
2、执行中如出现重大偏差或出现未尽事宜,由办公室主任将问题提交校委
会或教师大会讨论定夺。
3、本方案报教育局备案。
第2篇: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15】133号)、教育部(国教人发【2015】15号)、黑龙江省教育厅(黑教人发【2015】99号)、齐齐哈尔市教育局(齐教人发【2015】6号)文件精神,结合试点学校的经验和做法,全面启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从而调动广大教师争先创优积极性。
二、基本原则:
1、“政策导向,激励为主”原则。用正确的政策舆论为导向,坚持激励为主、处罚为辅,引导教职工把主要精力用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上。
2、“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原则。充分向班主任、一线骨干教师和超工作量的教师倾斜,以责任心、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为主要依据,切实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分配原则。
3、“相对统一,学校自主”原则。为有效推进绩效工资的分配与发放,必须全区一致,相对统一。同时,各校要根据自身情况,充分发挥学校办学的自主性和积极性,制定学校科学合理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4、“科学定岗,公平公正”原则。教师绩效工资首先应建立在科学定岗、竟聘定员的基础上,坚持能者优先、效能优先和公平公正的原则。要按照有关规定科学设置各种岗位,采用公开、公平、公正的竞聘上岗模式合理安排各类教学人员和教辅人员,有效开发和利用学校人力资源,切实提高学校办学效益。
三、实施范围
实施对象是在编在岗的中小学教职工。
以下情况不参与绩效工资考核:
(1)学校派出的支教教师、借调及留守人员。
(2)长期病休的人员(两个月以上)。参照黑人办字[1998]131号《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问题的有关规定》执行。
(3)长期无故离岗停发工资、报请相关部门审批、终止其劳动关系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有关部门处理的人员。
四、资金来源
绩效工资=津补贴(2015年规范的津补贴增资额+区政府投入的资金)+年终一次性奖金
津补贴:在校期间的津补贴用于每月的班主任岗位津贴、任课教师岗位津贴和校长岗位津贴的发放;寒、暑假期的津补贴,学校统筹管理使用,作为骨干教师岗位津贴、超课时补贴、学期内教育教学等方面的奖励资金。
一次性奖励资金:按照年末综合考核结果发放,考核结果分四档,即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每档之间要相差200元,不合格者不发放。对于考核优秀的校长和教师(工作者),由政府另行发放奖励资金。
五、考核与发放
教师考核结果作为教师专业发展、岗位聘任、职务晋升、培养培训、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并作为教师实施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
(一)工资考核与发放
教师没有出满勤、不满工作量等情况,要从固定工资中扣除。
(固定工资=实领工资-2015年规范的津补贴增资额)
1、考勤:主要考核教职工出勤情况。考核依据为学校(单位)考勤记载。婚、丧、产、休等假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参照依据黑人办字[1998]131号《黑龙江省人事厅关于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问题的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执行。
(1)缺勤考核:病假、事假、旷工。按照学校(单位)的考勤制度执行。病假每天扣同级别日工资的30%,事假每天扣同级别日工资的50%,旷工每天扣同级别日工资的100%。
(2)在岗考核:主要考核是否按时进课堂、临时外出、无故缺课或调课、课内发生事故等,以校为单位,结合实际适当扣除工资。
2、工作量:要结合各校实际,科学搭配教职工的工作量,尽量做到均衡、合理。
(1)任课标准:小学16-18课时/周,中学10-16课时/周。
(2)兼职标准:兼职岗位有班主任、教研组长、学年组长、干事、实验员、档案员、现代信息管理员等。
中层以上领导要求必须兼课,周课时标准为:学校副职2—4节;中层领导4—6节。
按岗位核算周课时标准:干事6—8节;图书管理员8--10节;实验员8—10节;校医8—10节;档案员6—8节;各专业教室2—4节;学年组长、教研组长、备课组长2课时。各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参考执行。
(二)津补贴考核与发放
月发放部分:能够完成岗位工作职责,考核合格者,每月按下列岗位发放津贴(在满工作基础上)。正校级领导月岗位津贴160-180元,副校级领导月岗位津贴140—160元,班主任月岗位津贴66—86元(186—216元),中层领导月岗位津贴120—140元(或30元+其他岗位津贴),主线学科月岗位津贴120—130元(中学指中考学科、小学指数、语、外学科),其他人员月岗位津贴100—110元,学校派出的支教教师、借调和留守人员岗位津贴100元(各校可按此标准参考执行),工人岗位津贴和值周教师等岗位月补贴由学校自定。
学期发放部分:寒、暑假津补贴由学校统筹管理使用(在满工作量的基础上),用于骨干教师的岗位津贴、超课时补贴、教职工的政绩和业绩考核奖励资金。骨干教师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岗位津贴。各级骨干教师每学期津贴标准为:校级50元、区级100元、市级150元、省级200元。对出满勤者,区政府每学期补助午餐费100元,每缺勤一天扣除一元。根据学校规模和实绩,区政府还将给予补助。
(三)一次性奖金考核与发放
年终一次性奖金要根据教职工年度综合考核分档发放,各校要结合《龙沙区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办法》和本校实际,制定本校的绩效工资考核细则,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档;校长奖励工资由区教育局考核分档发放。
六、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学校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标准由学校负责认真核算,经学校职代会通过后,报区教育局财审科和人事科审核、备案,以工资折的方式发放到个人。
七、特殊规定
1、年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者,下年度只发放基本工资。
2、学校竞岗落聘人员,由区教育局统一重新分配,不服从分配的教师停发工资。
八、加强组织领导
(一)区政府成立绩效工资实施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大伟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刘亚娜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 陆忠华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
谷金柱 区政府党组成员、财政局局长
崔晓敏 区人事局局长
崔 凯 区教育局党委书记
王崇丽 区教育局局长
绩效工资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王崇丽(兼)。
(二)各学校也要成立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成员应由副校长、工会主席、人事干事、财务人员及教职工代表组成,全面负责学校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工作的领导、管理和实施。
九、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达成共识。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教职工绩效工资的分配与发放工作,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的精神,广泛宣传有关政策法规,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各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方案必须广泛征求意见的前提下,反复讨论,不断完善,并且必须经过学校职代会审议通过,报区教育局审批后方可实施。全区义务教育学校于2015年3月份开始实施绩效工资。
3、落实责任,严肃纪律。在学校绩效工资实施过程中,要实行校长责任制,各考核环节要层层落实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学校要严肃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工作纪律,绩效工资执行后,一律不准擅自增设津贴和奖金项目;要制定详实的落实方案,确保绩效工资的分配与发放工作万无一失。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2、精心组织,稳步推进。各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方案必须广泛征求意见的前提下,反复讨论,不断完善,并且必须经过学校职代会审议通过,报区教育局审批后方可实施。全区义务教育学校于2015年3月份开始实施绩效工资。
3、落实责任,严肃纪律。在学校绩效工资实施过程中,要实行校长责任制,各考核环节要层层落实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学校要严肃绩效工资分配与发放工作纪律,绩效工资执行后,一律不准擅自增设津贴和奖金项目;要制定详实的落实方案,确保绩效工资的分配与发放工作万无一失。
第3篇:县教师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一、农村学校教师津贴
实施绩效工资时,在城区学校(见附注)以外的学校分二类设立农村学校教师津贴。偏远农村山区学校30元/人月;一般农村学校10元/人月。
农村教师补贴的发放对象为农村学校(不含教育局确定的城区学校)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教师、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但不包括校长。
具体分类为:
偏远农村山区学校:奉家镇、天门乡、金凤乡、古台山林尝大熊山林场五个乡、镇、场的学校。
一般农村学校:除城区学校和偏远农村山区学校以外的其它农村学校。
上述偏远农村山区学校教师和一般农村学校教师津贴先从全县绩效(jixiao)工资总量中提出,再加入到教师个人的基础性绩效工资中按月发放。
工作人员调离农村学校后按新学校所在区域的标准执行。
二、校长的绩效工资。
享受校长绩效工资的对象是乡镇中心学校、初级中学、中心小学校长。县属学校、乡镇中心学校校长的绩效工资在县人事、财政核定的全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总量中按人均1.2倍提取,单独考核确定分配。乡镇初中和中心小学校长的绩效工资按人均1.2倍从各乡镇绩效工资总量中提龋
校长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校长所聘同等次专业技术职务教师的基础性绩效工资标准即副高5748元/年,中级5472元/年,助理级5124元/年随月统发,其余部分计入奖励性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分配。其中乡镇中心学校和县属学校校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与县教育局对各乡镇和县属学校的年度工作绩效评估结果挂钩。其它学校校长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各乡镇中心学校参照县教育局对学校的年度工作绩效评估方案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报县教育局审定后发放。
三、班主任津贴
班主任工作以班主任津贴形式进行补贴,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扣出。按标准班额小学不低于80元/月、中学不低于100元/月的标准执行,具体由乡镇中心学校根据实际确定。但学校必须根据班主任职责制定班主任工作绩效考核方案,根据考核结果发放,此津贴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列支。
四、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
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要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对于绩效考核结果不合格和未考核的人员,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其基础性绩效工资也应视情况减发直至全部取消。
五、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基础性绩效工资审批到人,打卡发放到人;奖励性绩效工资核定到校,按程序审批,打卡发放到人。
六、关于请假、退线、借调等人员的绩效工资的规定
1、请病假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发放标准参照国发(1986)77号、湘政发(1986)38号文件执行,对身患癌症、重性精神病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教职工要出示省级以上医疗机构的相关证明,方可全额享受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请假长短相应扣减,即每请一个月(满一个月)核减六分之一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每半年分配一次),依此类推。
2、退居二线的学校领导和男年满58岁、女年满53岁作编外休养的教职工,享受全额基础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学校平均数享受。
3、借调到外系统的人员不参与所在学校的绩效工资的分配,其他“吃空饷”的人员(新人发[2015]25号文件规定的清理对象)一律停发所有待遇。
附注:下述学校为城区学校:上梅镇中心学校、黄泥学校、县实验小学、上梅镇二孝三孝四孝五孝县双语实验小学、上渡办中心学校、上渡办中心小学、铁牛小学、上渡办明德小学、十四中、十五中、一中、三中、上梅中学、职业中专、教师进修学校,县机关幼儿园。
第4篇:福建教师绩效工资方案一、指导思想
根据省、市相关的指导性方案,进一步推进分配制度改革,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进我校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分配制度改革的原则
1、多劳多得,按劳取酬的原则。
2、优质优酬,注重绩效的原则。
3、凸显岗位,向一线教师、教学骨干倾斜的原则。
4、岗变薪变,待遇能高能低的原则。
5、不区分职称差异,不体现学科差异的原则。
三、具体办法
(一)工作量分值设定(以月绩效为计算单位,半年累计)
1、周满工作量:语文、数学、英语10—12课时,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生物12—14课时,美术、音乐、体育、信息、综合实践、通用技术14—16课时,体育教师带两操及组织课外活动按每周共增加2课时计算。(其他岗位以学校核定岗位为满工作量,学校将另行公布教职工工作量清单)
2、按县有关文件规定,副校级领导、处室主任半个教学工作量视为满工作量,副主任为正常工作量,会计、教务员、学籍管理员为满工作量,出纳为三分之二个工作量。
3、根据实际情况,学校在执行此标准时,不取上限和下限,拟取中限。已达下限、未达中限者按中限计算。
4、设满工作量为每月100分。非个人原因,课时较少且未担任其他兼职,每月低于80分的,按80分计(50周岁以上的教师按90分计算,55周岁以上的教师按100分计算),其他服从学校安排完成其他工作且胜任者,按100分计。
5、教研组长、年段长每月增加10分,备课组长每月增加5分。
6、校级每月增加40分,行政、班主任每月增加30分。
7、教师代课或超课时按每课时每月增加2分,跨年段按每月增加一课时计算(可累加)。
8、早读、早自习、晚自习下班由教务处按实际计算,早读、早自习下班每次增加0.5分,晚自习下班每节增加0.5分。保卫科人员晚间巡逻值班每晚按三节晚自习下班计算。
9、网络管理维护人员每月增加10分。
10、周末及节假日值班或加班,每天增加5分。
11、寒、署假期间,除提取10%用于中高考奖励外,全体教职工同分考核。
二)考核实施办法
1、教职工考勤管理由相关处室考核,交办公室汇总
在教学工作中请事假每天扣5分,旷勤每天扣10分(教师每缺一节课扣5分),教工例会、升旗仪式、教研组活动、备课组活动、月考质量分析会、师生座谈会、希望生座谈会及其他活动缺勤每次扣2分,请事假每次扣1分,早、晚下班缺勤每节课扣1分,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体育老师下操缺勤每次扣0.5分。(教职工请假制度按县教育局文件执行)
2、班主任工作考核、扣分由政治处负责
3、教师教学常规工作考核、扣分由教务处负责
4、教师业绩考核由教务处负责
体现优质高薪,设目标完成系数(取得等级乘以相应的系数)。教职工根据学校安排的工作,根据教育、教学业绩,经“教师业绩工作绩效考评组”考核认定后,成绩突出者可以高出一至二级;业绩特差,或有重大违纪、失职者、或给学校声誉、财产造成损失者,经行政会认定后,可以低定一至二级。具体分五级,即系数为1.1、1.05、1.0、0.95、0.9。(业绩认定参照《长汀县半期考、期末考教学质量考核与奖罚实施细则》执行)
5、关于教师在教学中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培养学科特长生指导教师、参与教育科研课题奖、学科技能竞赛奖、指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奖、优秀课评比奖,由教研室另拟方案另行加分。
6、行政人员工作目标考核:由校长负责
(三)考虑到毕业班教学质量评估因素,学校从每年绩效工资总收入中抽出10%,根据毕业班奖励办法,另行奖励毕业班教师。
(四)根据工作职能,相关工作由有关部门负责统计,并于当月25日前报给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考核,公示3个工作日。绩效得分核实无误后由办公室核算教职工个人当月绩效工资,校长审批后由会计室每半年一次发放给教职工。
第5篇:教师绩效工资考核方案2015年,我校将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指导,以《修文县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作的实施办法》为准则,结合《贵阳市教育工作会议》要求,在总结三年来我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相关绩效考核措施的基础上,制定了《修文县久长镇中心小学教师绩效工资考核方案(2015年度试行)》。2015年12月16日经久长镇中心小学第二届一次教代会于以51票赞成、1票反对、0票弃权,讨论通过。现公布如下:
一、绩效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按照《修文县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作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公平、公正、合理地开展义务教育阶段绩效工资考核工作,以此激发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管理有序开展,教学质量逐步提高,学生素质全面发展。
二、绩效实施对象
2015年元月至12月之间在久长镇中心小学在岗任职的全体小学教师(中途调离、退休等教师根据教育局方案考核)。
三、绩效实施总量
绩效工资总量是修文县教育局以久长镇中心小学在全县教育系统年终目标考核所获等次为依据下拨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绩效考核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坚持中心校统筹,各学校具体实施的原则。
五、绩效工作定量
中心校中层人员不任课,各学校校长任课2节,教育专干任课6节,教导主任任课6节,党支部书记任课6节(如行政人员参与统考科目教学,则按具体课程安排)。
上一篇:教师对学困生结对帮扶内容
下一篇:小班亲子活动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