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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为贯彻落实《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建立个人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形成奖优罚劣、优胜劣汰的工作机制。根据《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委„2011‟166号)精神,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探索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指标体系、绩效考评体系、绩效运用体系,努力规范公务行为、优化服务环境、提高工作效能,为我街道跨越发展、科学发展以及建设现代滨海港口宜居城街道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一)分级考核为主、分类考核为辅的原则。考核对象划分为科级干部和科级以下工作人员两个层级,分层次进行考核。工作岗位划分为三个类型,第一类是内勤管理岗位;第二类是驻点下村岗位;第三类是指定项目岗位。
(二)定量考核为主、定性考核为辅的原则。在设置考核指标时,除少数不能量化的指标外,尽量把考核内容具体化、数量化,努力减少模糊不清的定性指标,切实增强考核指标的针对性和可比性。
(三)平时考核为主、年度考核为辅的原则。在采取年度考核时,注意把绩效考核的时间关口前移,做到平时跟踪管理、定时检查评估、及时兑现结果,切实增强绩效考核的时效性。
(四)组织评价为主、社会评价为辅的原则。在组织民主测评或公众测评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评价”,采取自上而下的评价方式,形成上级考核下级、一级考核一级的组织评价机制。
(五)精神激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的原则。在运用绩效结果时,除了使用绩效考核奖金等物质激励外,注重把绩效考核结果与精神激励和政治激励挂钩,不断拓宽绩效结果的运用范围和领域。
三、实施范围和对象
全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处级及以上干部不纳入绩效考核实施范围。绩效考核打破身份管理,实行岗位管理,同一单位不同身份人员同时纳入绩效考核实施范围。新考录和新调入人员绩效考核从正式录用或调入的下一个月开始实施。市直单位派驻基层所站队工作人员由街道绩效考核领导小组会同相关主管部门进行考核。
四、绩效考核内容
绩效考核内容主要指工作实绩,即考核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包括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进度和工作成效。建立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一般按照以下四个步骤进行:
(一)梳理岗位工作职权。根据各科室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相关规定,科学设置工作岗位,合理分配人员编制数额。在人员定编定岗的基础上,科学界定个人的工作范围、工
作权利和工作职责,形成具体的岗位说明书,及时报绩效办汇总审定。
(二)明确职能工作目标。根据上级分解的工作任务和各科室职能目标,制定职能工作目标,再分解为个人工作目标。工作目标包括重点工作目标、常规工作目标、自选工作目标和动态工作目标。重点工作目标主要指市委、市政府或本街道重点工作目标分解、为民办实事任务分解及部门、单位服务“五大战役”及中心工作的目标;常规工作目标主要指日常事务性工作;自选工作目标主要指创新性工作;动态工作目标主要指临时性、阶段性工作,以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部署确定的阶段性工作任务为主要内容。常规工作目标根据各科室职能确定,重点工作目标、自选工作目标和动态工作目标根据当年度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
(三)建立绩效考核指标。根据各科室的职能工作目标和个人的岗位职责,按照重要性、匹配性、可比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把工作目标分解细化、量化成考核指标,并且明确时序进度、质量要求和相关责任人,形成个人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四)形成绩效评价标准。对考核指标要求进行描述,明确规定每个指标的含义、测量标准和程度要求,对考核指标要求进行描述,明确规定每个指标的含义和评判标准,一般以近三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为参考值,按照“自己与自己”纵向对比或“自己与他人”横向对比的原则,设置统一的评价标准。评价标准可以按工作完成情况设置,全部完成的,得全部分数;没有完成的,按完成情况得一部分分数;也可以按工作例外情况来设定,有例外情况的,扣分;没有例外情况的,得分。对于同一项工作由多
人共同参与的,按照完成主体“负责:配合”比例为“0.6以上:0.4以下”原则来确定分数。街道驻点下村岗位由各相关业务部门设置考核标准。
五、绩效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主要是对照制定的工作目标和设置的评价标准,采取总分制的方式,总分150分。其中基础分数100分,自选工作目标10分,动态工作目标10分,考勤制度执行情况10分,民主测评情况20分。根据职能工作目标的轻重缓急,给予各项工作目标设置不同的考评分值。根据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按以下计算公式把工作实绩量化成分值。
(一)绩效评价计算公式
1、单个工作岗位分值考评公式为:
考评得分 = 基础分数(重点工作目标+常规工作目标) +考勤制度分值+
×完成程度×难度系数+加分分值-扣分分值 民主测评分值
专职岗位得分×70%+兼职岗位得分(取平均分)+考勤制度分值+
×(一个岗位40%、二个岗位50%、三个岗位60%) 民主测评分值 2、多个工作岗位分值考评公式: 考评得分 =
指标解释:1、基础分数:基础分数包括重点工作目标分值、常规工作目标分值,分值为100分。各科室根据职能工作目标的轻重缓急,给予各项工作目标设置不同的考评分值。内勤管理岗位和指定项目岗位考评分值由各科室负责人商分管领导拟定,报街道绩效办审核确定。驻点下村岗位考评分值由各相关业务部门拟定,报街道绩效办审核确定。考评分值可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调整修改,报街道绩效办审核确定。2、完成程度:按照规定时序进度安排,根据目标完成额度设置完成程度系数,分别做出“超
额完成”“完成”“基本完成”“未完成”四种评价,并相应给予该分值一定分数。对于定量指标,以“完成”系数为100%,分别计算出不同完成程度系数,再乘以该项分值;对于定性指标,分别给予该分值的100-150%、100%、60-90%、60%以下的分数。3、难度系数:内勤管理岗位和指定项目岗位根据岗位职责、工作数量、工作强度和加班频率等因素,设置不同的工作难度系数,难度系数分为“难、中、易”三级,系数档次为1.2:1:0.7。驻点下村岗位按照村(社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人口总数和工作强度等因素,分为大村(经济欠发达村或不适应村)、中村和小村,难度系数分别为“难、中、易”三级,系数档次为1.2:1:0.8。4、加分项目:是指自选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分值为10分;动态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分值为10分;表彰奖励情况指受到各级表彰及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认定可加分的项目,分值为≤40分;5、扣分项目:效能告诫、通报批评、工作落实不到位、出现较大失误或造成不良影响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认定需扣分的项目,分值为≤40分。同一项工作受多头表彰或多头惩戒,只记一次最高加分或最高扣分。6、考勤制度分值:是指出勤、请销假、会议学习和值班制度等出勤制度的执行情况,分值为10分;7、民主测评分值:民主测评总分为20分,采取召开专场测评会,与会人员为全体干部、职工,各村(社区)主干、街道直部门负责人。计算公式如下: 民主测评分 = (优秀票数×1 + 良好票数×0.8 +称职票数×0.5)х20
有效票数
(二)设定评价等级
根据绩效考评得分情况,从高到低排列,分为“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评得分高于总分90%以上的,
龙源坝镇农村信息服务站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建立个人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形成奖优罚劣、优胜劣汰的工作机制。根据县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探索建立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指标体系、绩效考评体系、绩效运用体系,努力规范公务行为、优化服务环境、提高工作效能,为我镇村跨越发展、科学发展以及建设现代乡镇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一)分级考核为主、分类考核为辅的原则。考核对象划分为科级干部和科级以下工作人员两个层级,分层次进行考核。工作岗位划分为三个类型,第一类是内勤管理岗位;第二类是驻点下村岗位;第三类是指定项目岗位。
(二)定量考核为主、定性考核为辅的原则。在设置考核指标时,除少数不能量化的指标外,尽量把考核内容具体化、数量化,努力减少模糊不清的定性指标,切实增强考核指标的针对性和可比性。
(三)平时考核为主、年度考核为辅的原则。在采取年度考核时,注意把绩效考核的时间关口前移,做到平时跟踪管理、定时检查评估、及时兑现结果,切实增强绩效考核的时效性。
(四)组织评价为主、社会评价为辅的原则。在组织民主测评或公众测评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评价”,采取自上而下的评价方式,形成上级考核下级、一级考核一级的组织评价机制。
(五)精神激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的原则。在运用绩效结果时,除了使用绩效考核奖金等物质激励外,注重把绩效考核结果与精神激励和政治激励挂钩,不断拓宽绩效结果的运用范围和领域。
三、实施范围和对象
龙源坝镇农村信息服务站在编在岗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打破身份管理,实行岗位管理,同一单位不同身份人员同时纳入绩效考核实施范围。新考录和新调入人员绩效考核从正式录用或调入的下一个月开始实施。
四、绩效考核内容
绩效考核内容主要指工作实绩,即考核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包括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进度和工作成效。建立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一般按照以下四个步骤进行:
(一)梳理岗位工作职权。根据各科室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相关规定,科学设置工作岗位,合理分配人员编制数额。在人员定编定岗的基础上,科学界定个人的工作范围、工作权利和工作职责,形成具体的岗位说明书,及时报绩效办汇总审定。
(二)明确职能工作目标。根据上级分解的工作任务和各科室职能目标,制定职能工作目标,再分解为个人工作目标。工作目标包括重点工作目标、常规工作目标、自选工作目标和动态工
作目标。重点工作目标主要指县委、县政府或本站所重点工作目标分解、为民办实事任务分解及部门、单位服务“五大战役”及中心工作的目标;常规工作目标主要指日常事务性工作;自选工作目标主要指创新性工作;动态工作目标主要指临时性、阶段性工作,以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部署确定的阶段性工作任务为主要内容。常规工作目标根据各科室职能确定,重点工作目标、自选工作目标和动态工作目标根据当年度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
(三)建立绩效考核指标。根据各科室的职能工作目标和个人的岗位职责,按照重要性、匹配性、可比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把工作目标分解细化、量化成考核指标,并且明确时序进度、质量要求和相关责任人,形成个人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四)形成绩效评价标准。对考核指标要求进行描述,明确规定每个指标的含义、测量标准和程度要求,对考核指标要求进行描述,明确规定每个指标的含义和评判标准,一般以近三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为参考值,按照“自己与自己”纵向对比或“自己与他人”横向对比的原则,设置统一的评价标准。评价标准可以按工作完成情况设置,全部完成的,得全部分数;没有完成的,按完成情况得一部分分数;也可以按工作例外情况来设定,有例外情况的,扣分;没有例外情况的,得分。对于同一项工作由多人共同参与的,按照完成主体“负责:配合”比例为“0.6以上:0.4以下”原则来确定分数。站所驻点下村岗位由各相关业务部门设置考核标准。
五、绩效评价方法
绩效评价主要是对照制定的工作目标和设置的评价标准,采
取总分制的方式,总分150分。其中基础分数100分,自选工作目标10分,动态工作目标10分,考勤制度执行情况10分,民主测评情况20分。根据职能工作目标的轻重缓急,给予各项工作目标设置不同的考评分值。根据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按以下计算公式把工作实绩量化成分值。
(一)绩效评价计算公式
1、单个工作岗位分值考评公式为:
考评得分 = 基础分数(重点工作目标+常规工作目标) +考勤制度分值+
×完成程度×难度系数+加分分值-扣分分值 民主测评分值
专职岗位得分×70%+兼职岗位得分(取平均分)+考勤制度分值+
×(一个岗位40%、二个岗位50%、三个岗位60%) 民主测评分值 2、多个工作岗位分值考评公式: 考评得分 =
指标解释:1、基础分数:基础分数包括重点工作目标分值、常规工作目标分值,分值为100分。各科室根据职能工作目标的轻重缓急,给予各项工作目标设置不同的考评分值。内勤管理岗位和指定项目岗位考评分值由各科室负责人商分管领导拟定,报党镇办审核确定。驻点下村岗位考评分值由各相关业务部门拟定,报党镇办审核确定。考评分值可根据工作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调整修改,报街道绩效办审核确定。2、完成程度:按照规定时序进度安排,根据目标完成额度设置完成程度系数,分别做出“超额完成”“完成”“基本完成”“未完成”四种评价,并相应给予该分值一定分数。对于定量指标,以“完成”系数为100%,分别计算出不同完成程度系数,再乘以该项分值;对于定性指标,分别给予该分值的100-150%、100%、60-90%、60%以下的分数。3、难度系数:内勤管理岗位和指定项目岗位根据岗位职责、工作数量、工
作强度和加班频率等因素,设置不同的工作难度系数,难度系数分为“难、中、易”三级,系数档次为1.2:1:0.7。驻点下村岗位按照村(社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人口总数和工作强度等因素,分为大村(经济欠发达村或不适应村)、中村和小村,难度系数分别为“难、中、易”三级,系数档次为1.2:1:0.8。4、加分项目:是指自选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分值为10分;动态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分值为10分;表彰奖励情况指受到各级表彰及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认定可加分的项目,分值为≤40分;5、扣分项目:效能告诫、通报批评、工作落实不到位、出现较大失误或造成不良影响的,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认定需扣分的项目,分值为≤40分。同一项工作受多头表彰或多头惩戒,只记一次最高加分或最高扣分。
6、考勤制度分值:是指出勤、请销假、会议学习和值班制度等出勤制度的执行情况,分值为10分;7、民主测评分值:民主测评总分为20分,采取召开专场测评会,与会人员为全体干部、职工,各村主干、站所负责人。计算公式如下:
民主测评分 (优秀票数×1 + 良好票数×0.8 +称职票数×0.5)х20
有效票数
(二)设定评价等级
根据绩效考评得分情况,从高到低排列,分为“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考评得分高于总分90%以上的,评为“优秀”等次;考评得分占总分75%-90%的,评为“良好”等次;考评得分占总分75%-60%的,评为“称职”等次;考评得分低于总分60%以下的,必须评为“不称职”等次。绩效考核“优秀”等次和“良好”等次人员比例分别控制在总人数的25%以内和30%以内。科级干部和科级以下工作人员的“优秀”“良好”比例控制
xx镇2014年度目标任务综合考核实施意见
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激发全镇广大干群“推进转型升级,加快进位争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全面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特制定2014年度全镇目标任务综合考核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县委相关会议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市进位争先、全县勇创一流、同档争做第一”目标定位,凝心聚力,锐意进取,攻坚克难,全力推进镇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考核项目
2014年度全镇目标任务综合考核项目分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两大类,先进集体分设综合奖、单项奖。另外,根据情况设立特殊贡献奖。
1、综合奖
综合奖设2个:
(1)农业农村类1个,即“农业农村工作综合奖”。
(2)工业经济类1个,即“工业经济工作综合奖”。
2、单项奖
单项奖设18个:
(1)财税主导类1个,即“财税贡献奖”。
(2)工业主导类5个,即“招商引资工作奖”、“项目推进工作奖”、“科技人才工作奖”、“安全生产工作奖”、“开放型经济发展奖”。
(3)农业主导类5个,即“农业农村发展奖”、“农村经营管理奖”、“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奖”、“社会保障工作奖”、“人民武装工作奖”。
(4)三产服务业类1个,即“服务业发展奖”。
(5)村镇建设类1个,即“镇村建设工作奖”。
(6)其它综合类5个,即“党建工作奖”、“精神文明建设奖”、“法制高作建设奖”、“服务发展工作奖”、“社会事业发展奖”。
3、综合先进个人
设80个左右,由镇目标任务综合考核领导小组根据推荐情况确定。
4、特殊贡献奖(经济发展功臣)
表彰在全镇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中(主要指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有特殊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三、考核办法
(一)综合奖(两大类12个)
1、农业农村工作综合奖
(1)考核对象与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各村居三方面工作,即常规性工作(主要指经营管理、环境整治、人口计生、经费征收、党的建设、社会稳定、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等工作);关键性工作(主要指农村城镇化、发展高效农业、招商引资、吸护税等工作);突击性工作(主要指夏季征兵、无偿献血、土地复垦等临时性、阶段性工作)。由分管领导牵头,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制定考核细则并负责考核排名,取前6名表彰。
(2)奖励办法
分别颁发奖牌一面、奖金10000元,其中,奖励村居书记4000元、村主任2000元。
2、工业经济工作综合奖
(1)考核对象与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各企业财税贡献、应税销售、技改扩能、项目推进、安全生产、科技创新、招商引资等工作。由分管领导牵头,经贸服务中心制定考核细则并负责考核排名,取前6名表彰。
(2)奖励办法
分别颁发奖牌一面、奖金10000元。
(二)单项奖(18类约80个)
1、财税贡献奖
(1)考核对象与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各企业(含交通运输企业)应税销售、入库税金等主要指标。由分管领导牵头,财政所会同经贸服务中心、国税分局、地税分局制定考核细则并考核排名,届时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表彰名额。
(2)奖励办法
分别颁发奖牌一面,奖金按照财税贡献大小确定。
2、招商引资工作奖
(1)考核对象与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各村居、各企业、各单位招商引资成果(包括一二三次产业)。由分管领导牵头,经贸服务中心、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制定考核细则并考核排名,届时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表彰名额。
(2)奖励办法
分别颁发奖牌一面,奖金按照项目实际投资情况确定。
3、项目推进工作奖
(1)考核对象与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各企业、各项目实施单位技改扩能、投产达效工作,项目
推进等工作。由分管领导牵头,经贸服务中心会同财政所、建设环保服务中心制定考核细则并考核排名。取前6名表彰。
(2)奖励办法
分别颁发奖牌一面、奖金根据项目推进情况确定。
4、科技人才奖
(1)考核对象与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各企业品牌升级、科技推广、技术革新、人才引进等指标。由分管领导牵头,经贸服务中心制定考核细则并负责考核排名,取前3名表彰。
(2)奖励办法
分别颁发奖牌一面。
5、开放型经济发展奖
(1)考核对象与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各企业对外贸易、利用外资等工作。由分管领导牵头,经贸服务中心制定考核细则并考核排名,取前3名表彰。
(2)奖励办法
分别颁发奖牌一面。
6、安全生产工作奖
(1)考核对象与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各企业安全生产的设备更新、资金投入、软件建设等指标。由分管领导牵头,镇安委会定考核细则并考核排名,取前3名表彰。
(2)奖励办法
分别颁发奖牌一面。
7、农业农村发展奖
(1)考核对象与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各村居发展高效农业、设施农业,土地流转、秸秆禁烧、机械插秧、绿化造林、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合作组织组建等指标。由分管领导牵头,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制定考核细则并考核排名,取前5名表彰。
(2)奖励办法
分别颁发奖牌一面,奖金2000元。
8、农村经营管理奖
(1)考核对象与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村居发展集体经济、化解债务、增加积累、农民减负、财务管理、资金争取、经费征收等指标。由分管领导牵头,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制定考核细则并考核排名,取前5名表彰。
(2)奖励办法
分别颁发奖牌一面,奖金2000元。
9、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奖
(1)考核对象与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各村居、各单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由分管领导牵头,人口与计生服务中心制定考核细则并考核排名,取前6名表彰(其中村居5名)。
(2)奖励办法
分别颁发奖牌一面,奖给获奖村居2000元,由人口计生中心列支。
10、社会保障工作奖
(1)考核对象与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各村居、各企业保费收缴、社保扩面等工作。由分管领导牵头,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制定考核细则并考核排名,取前6名表彰(其中村居5名)。
(2)奖励办法
分别颁发奖牌一面,奖给获奖村居2000元。
11、人民武装工作奖
(1)考核对象与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村居冬季征兵、民兵整组、军事训练、阵地建设、活动开展等工作。由分管领导牵头,镇人武部制定考核细则并考核排名,取前5名表彰。
(2)奖励办法
分别颁发奖牌一面,奖金2000元。
12、服务业发展奖
(1)考核对象与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三产服务业投资和建设单位的投资规模、建设速度、社会效应等工作。由分管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制定考核细则并考核排名,取前3名表彰。
(2)奖励办法
分别颁发奖牌一面。
13、镇村建设工作奖
(1)考核对象与考核内容【乡镇实绩考核实施方案】
主要考核各村居、各单位推进城镇化进程、集镇规划区建设、新农村试点村建设、重点工程建设、建设质量管理、征地拆迁等工作。由分管领导牵头,建设环保服务中心制定考核细则并考核排名,取前6名表彰(其中村居5名)。
(2)奖励办法
分别颁发奖牌一面,奖给获奖村居2000元。
14、党建工作奖
(1)考核对象与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各村居、各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阵地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活动开展、统战工作、党员教育管理等工作。由分管领导牵头,党委组织办制定考核细则并考核排名,取前8名表彰(其中村居3名)。
(2)奖励办法
分别颁发奖牌一面。
15、精神文明建设奖
(1)考核对象与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各村居、各单位学习宣传、思想教育、文化活动、文明程度、社会事业、队伍建设、环境卫生等工作。由分管领导牵头,党委宣传办制定考核细则并考核排名,取前8名表彰(其中村居3名)。
(2)奖励办法
分别颁发奖牌一面。
16、法制高作建设奖
(1)考核对象与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各村居、各单位政法综治、信访、司法、普法、社会治安、矛盾调处、社区矫正、帮教安置、禁赌禁毒等工作。由分管领导牵头,政法委、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负责制定考核细则并负责考核排名,取前6名表彰(其中村居5名)。
(2)奖励办法
分别颁发奖牌一面,奖给获奖村居2000元。
17、服务发展工作奖
(1)考核对象与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镇直办各单位、各条管单位服务发展、服务项目,行风建设等工作。由分管领导牵头,镇纪委、经济贸易服务中心制定考核细则并考核排名,取前6名表彰。
(2)奖励办法
分别颁发奖牌一面。
18、社会事业发展奖
(1)考核对象与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各村居、各相关单位在社会管理、社会帮扶、社会救助、危房改造、殡葬改革、卫生室建设、五保户供养等工作。由分管领导牵
乡镇和县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分管工作
实绩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为了发现各类优秀人才,充分调动乡镇(场)、社区和县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积极性,进一步营造紧张快干、加快工作推进的浓厚氛围,根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乡镇和县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副职分管工作考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现就乡镇和县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分管工作实绩考核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考核原则
考核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科学性、可比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原则,坚持实绩考核与工作评议同步进行。
二、考核对象
乡镇(场)、社区和县直单位党政正职以外的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专业招商、县重点工作借用等不参加单位分工的干部另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及方法
采取百分制量化评分与表彰批评加减分相结合方式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取得实绩和工作表现情况,其中条线业务考核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考核内容能够合并的合并,能够整合的整合,半年不宜考核的则暂不考核。
㈠乡镇(场)、社区领导班子成员考核
1、得分构成。对乡镇(场)、社区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包括
条线业务考核、群众评议、领导班子评议、乡镇主要负责人评议四个方面。其中条线业务考核占40%,群众评议占20%,领导班子评议占10%,乡镇主要负责人评议占30%。
条线业务考核实行“集体评分”,由县分管领导主持,业务主管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人数较少的单位可扩大到有关工作人员),按10%左右的比例分别去掉高分和低分,进行汇总平均、确定名次,然后再参照《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乡镇和县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副职分管工作考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文件规定计算出得分。群众评议参加人员范围为:乡镇(场)、社区机关工作人员,村居党组织书记,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
2、条线排名。以得分高低为依据,按工作条线分别进行排名。
3、分类排名。以得分高低为依据,分为人大主席、副书记、副乡镇长、党委条线班子成员及其他干部五种类型分别进行排名。
4、综合排名。以得分高低为依据,对所有考核对象进行综合排名。
一人分管2项(含2项)以上工作的,分类排名、综合排名时取其条线业务考核得分的平均数折算后计入总分。
㈡县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考核
1、得分构成。对县直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包括分管业务考核、县分管领导评议、群众评议、主要负责人评议四个方面,评议内容突出工作实绩。其中分管业务考核占30%,县分管领导评议占20%,群众评议占20%,主要负责人评议占30%。
分管业务考核以70分为基础分,按30%比例折算后再根据受表彰批评情况相应加减计算得分。一个部门涉及2名(含2名)以上县领导分管的,由主管县领导牵头评议。群众评议参加人员范围为:
机关工作人员、下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2、综合排名。参照有关惯例,按工作职责、内容将县直单位划分为四办及群团口、计经委、财贸、农水、科教文卫、政法等系统,以得分高低为依据,对系统内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综合排名。
分管工作受到县、市、省、国家级表彰的,分别加1分、3分、5分、10分;分管工作受到批评的,按加分标准相应扣分。同一项工作受到不同层次表彰或批评的,按最高级别加分、扣分,不重复计分。
为减少县分管领导、单位和乡镇之间的评分误差,评分参照以下标准进行: 85-90分为优秀,75-84分为良好, 65-74分为中等,64分以下的为较差,60分以下为不及格。对评分高于90分、低于60分的,县分管领导、乡镇或单位主要负责人要附相关材料说明情况。
四、考核的组织实施
由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局牵头成立考核工作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每半年进行一次。为了尽可能减少对基层工作的干扰和影响,条线业务考核原则上采取“案头考核”的方式进行,根据平时掌握情况及有关统计数据、资料进行排名和评分。如确实需要到实地了解情况的,须向县发改局提出申请,报县领导审批后,原则上组成联合考核组进行考核。受到表彰或批评的文件、证书等材料,由各相关单位如实提供,统一报县委组织部。考核评议要坚持客观公正原则,杜绝打“人情分”、打“和牌”,对评分与干部实际表现严重不符、与班子成员和群众评议评分有明显差距的乡镇和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将责令重新进行评议,并严肃追究责任。
五、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确定后,将进行适度公开,综合排名向分管负责人所在单位反馈。将考核结果与干部的使用、激励紧密结合起来,综合排名前10名的乡镇分管负责人以及连续两年综合排名在10-20名的乡镇分管负责人、前1-2名的各系统县直部门分管负责人直接进入人才库,所在单位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的,优先提拔重用。对综合排名后5名的乡镇分管负责人、处于末位的各系统县直部门分管负责人进行谈话诫勉;综合排名连续2次处于后5名或处于末位,经考察确实不胜任本职工作的,予以调整,或降职使用。
六、本办法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乡镇机关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镇机关干部绩效考评办法
为促进机关效能建设,加强镇机关干部科学管理,提高干部的责任意识、效率意识和争先意识,营造全力干事的工作氛围,本着“规范行为、注重业绩、鼓励争先、奖优罚劣”的原则,特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镇机关干部工作绩效考评工作的领导,建立镇机关干部工作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领导小组下设督查组,×××任督查组组长,×××、×××、×××、×××为督查组成员。督查可以采取实际督查,也可以根据镇领导或相关办公室的督查抄告单或干部工作记录进行督查。
二、考评内容和办法
机关干部工作绩效考评分为月度考评、年度考评、单项考核奖励。
(一)月度考评
月度考评基本分为100分,由纪律规范考评、办公室日常工作考评、临时性工作和农村公共安全等四部分。外借干部或学习培训在一个月以上,不参与考评,保留每月100分的基本分。
1、纪律规范考评
根据干部遵守机关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干部行为规范情况实行考评。
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扣2分:
①上班迟到或下班早退的;
②上班时间在打牌、玩游戏、聊天、看电影的;
③出现随地吐痰,乱丢烟头、纸屑,乱倒茶叶渣等不良卫生行为的;
④办公室内环境卫生不整洁的;
⑤侵占、浪费和损坏公共资源的(长明灯、长流水、电器不关等);
⑥不遵守学习、会议纪律的;
⑦上班不注重仪表的(穿拖鞋、背心上班,男同志留长发、长胡子等)。
⑵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扣4分:
①未经请假不参加各级统一组织的学习、会议或参加后中途不请假缺席的;
②行政服务中心和值班人员值班擅自离岗的;
③相关人员在起草文件或打印校对正式文件材料中文字差错率在1‰以上;
④没有完成领导交办任务的。
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扣6分:
①节假日值班期间缺岗或未按值班要求履行好值班职责的;
②旷工一天的(迟到、早退1小时的视作旷工1天);
③不服从领导安排工作的;
④服务工作没有按期办结、没有客观原因的;
⑤外出办公弄虚作假的;
⑥其他贻误工作并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
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每次扣10分:
①未按规定程序擅自盖公章造成不良后果的;
②参与赌博的;
③干部因工作作风、态度或其他不良行为被群众投诉并经查实的;
④值班人员缺岗或没有履行好职责,造成机关大楼发生失窃、失火等安全事故的;
⑤违反×纪、×纪规定或其他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
考评以督查组成员督查为主,领导班子和各办公室(中心)协助督查;采取经常性考核(每月不少于2次)与抽检督查相结合。考评结果在下一个月5日前书面报领导小组。
2、办公室日常工作考评
⑴没有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办公室岗位职能规定工作的,每项扣4分。未完成办公室职能工作的界定:A、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工作,造成群众投诉的;B、没有完成镇月度中心工作的;C、受到市有关部门批评的;D受镇主要领导批评的;E未完成办公室半年度、年度工作总结及有关报表的。此项工作扣分按各办公室职责分解落实到人,直接责任人扣4分,协助配合人扣2分。
⑵有服从办公室主任或分管领导安排工作的,每次扣5分。
⑶没有按时召开办公室例会的,每次扣5分;
⑷督查组成员每月督查不少于2次,每少一次扣5分。【乡镇实绩考核实施方案】
3、临时性工作考评
⑴上班时间发生突发性事件,干部没有按规定执行上级命令的,每次扣5分;因此造成严重后果的,扣10分。
⑵单位部署突击性工作(如拆违、卫生整治、计划生育等),干部逃避或出工不出力的,每次扣2分;因此造成严重后果的,扣4分。
4、农村公共安全考评。
按××[2008]48号文件考核。
(二)年度考评
年度考评基本分为100分,由基础考评、满意度考评两部分组成。
1、基础考评(基本分70分)
基础考评以月度考评为基础,由月度考评平均分×70%计算。
2、满意度测评(基本分30分)
分别由主职领导、××领导等对干部一年来的综合情况进行评定。其中镇村干部考评占10分,××领导考评占20分。考评分为优秀或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三个档次,分别按10分、6分和0分标准,根据得票情况取平均值最终得考评分。
班子成员考评得分按市委组织部的测评结果为依据计算得分。
(三)单项考核考评
重点工程、计划生育、××工作、争先创优、信息工作按单项考核办法考评。【乡镇实绩考核实施方案】
三、考核奖励及其他
1、月岗位考核奖
基数为300元(其中农村公共安全考核占100元),系数为一般干部1,中层副职1.2,财政所长1.3,班子副职1.4,班子正职1.6。
2、年度考评奖励
按百分制纳入机关干部年度双争先考核。
3、生日慰问。
实行生日慰问制度,干部生日给予物质慰问。
4、实行干部年休假制度。按干部工作年限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干部在工作日请事假的,抵当年年休假天数。
本办法由镇机关干部工作绩效考评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为全面客观公正地考核评估各村和各科室履行职责、服务发展的实绩成效,进一步发挥考核与绩效管理的导向、监控和激励作用,促进全镇干部作风转变和管理创新,确保“苦干五年争当亿元财税乡镇”发展目标如期实现,根据县委、县政府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从严治政,争先进位;
(二)统筹管理,分类评估;
(三)量化指标,规范考核;
(四)注重实绩,群众认可;
(五)强调结果,兼顾过程;
(六)奖优罚劣,末位淘汰。
二、实施范围
(一)各科室、各村共计39个单位分两类实施
1、各村(30个);
2、镇机关科室(9个)
三、考评内容及评分单位
(1)招商引资工作由镇招商领导小组制定评分细则并负责评分;
(2)项目建设工作由镇经济办制定评分细则并负责评分;
(3)新农村建设工作由镇社会事务办制定评分细则并负责评分。
(4)和谐稳定工作由镇综治办制定评分细则并负责评分;
(5)各村任务目标完成情况、服务经济发展情况由镇考核与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考绩办)制定评分细则并负责评分;
(6)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由镇党政办、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制定评分细则并负责评分;
(7)党风廉政建设、优化发展环境及依法行政由镇纪委制定评分细则并负责评分;
(8)全民创业工作由镇全民创业领导小组制定评分细则并负责评分;
(9)精神文明建设由镇社会事务办制定评分细则并负责评分;
(10)计划生育由镇计生办制定评分细则并负责评分;
(11)现代农业由镇经济办制定评分细则并负责评分;
(12)财政收入由镇经济办制定评分细则并负责评分;
(13)教育工作由镇党政办制定评分细则并负责评分;
各评分科室要分别就各自负责事项制定详细的评分办法,6月20日前报镇考绩办,经镇考绩办审核把关,报镇考核与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予以公开。各项评分上报后,报镇考核与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作为年终奖罚依据。
四、实施步骤
(一)指标设置
1、各类别一级指标为重点工作、日常工作、公众评议、领导评议、第三方评估。
2、各类别二级指标分别为:村19个、镇科室15个。
(二)进展跟踪
1、各村、各科室要严格执行“日记录、周报送”工作制度,每周首个工作日将上周工作进展情况报送镇考绩办。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要随时报送。
2、镇考绩办每周对各单位上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跟踪和汇总,摘要编发工作动态简报,报送镇考核与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阅示。
3、镇考绩办每月采取随机抽查、重点督查、跟踪追查等方式,对各村、各科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过程监督、验效问责。督查内容主要包括工作日志记录、各项制度落实、日常工作完成、重点工作进展、难点工作推进等情况。
(三)季度通报
1、各村、各科室每季度前两个工作日将上季度指标完成情况报送镇考绩办。
2、各评分单位于每季度过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考核评分,并将考评结果报送镇考绩办。
3、镇考绩办根据评分汇总和日常督查情况,对各村、各科室各单位每季度得分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全镇大会通报。
(四)年终总评
1、指标评估。各村、各科室于2016年元月1日前将全年工作完成情况报送镇考绩办;各评分单位于2016年元月5日前完成考核评分并将考评结果报送镇考绩办。
2、社会评价。由公众评议、领导评议、第三方评估三项评议构成。公众评议是指依据民主评议和企业评议两项结果对各单位进行量化计分;领导评议是由镇领导对各单位进行评议;第三方评估是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根据统计学方法实施评估。
3、汇总公示。镇考绩办在核实认定指标得分和评议得分基础上,综合加、减分因素,于2016年元月10日前完成得分汇总并公示(5个工作日)。
4、确定结果。经公示、复核,确认评估结果,于2016年元月底前报镇党委会最后审定。
五、评分方式
(一)评估分值
评估实行百分制,各村、各科室均采取指标评估和社会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指标评估占90分,其中重点工作为60分,日常工作为30分,按照四个季度计分权重为10:10:10:70;社会评价占10分,其中公众评议(包括民主评议、企业评议)、领导评议、第三方评估分别为3分、4分、3分,社会评价分半年和年终两次进行,权重分别为30%和70%。
1、指标评估。各评分单位以量化的考核与绩效管理指标为评估标准,对各村、各科室工作进行公开考核计分。
2、公众评议。以我镇民主评议和企业评议结果为依据进行加权计分。不在两项评议范围的单位,参照该办法纳入评议。
3、领导评议。由镇领导班子成员采用等级评估划档(优秀、良好、一般、较差)的方法,对各单位目标完成情况作出绩效评估,按不同档次(分别以4分、3分、2分、1分)计分。
4、第三方评估。委托评估机构进行群众满意度调查,采用等级评估划档(优秀、良好、一般、较差)的方法,按不同档次(分别以3分、2分、1分、0.5分)计分。
(二)评价方式
1、公众评议由镇纪委负责;
2、领导评议和第三方评估由镇考绩办负责。
(三)加分因素
1、发扬“见红旗就扛,逢第一就争”的精神,所做工作获国家级表彰或奖励的加10分,获省部级表彰或奖励的加5分,获市厅级表彰或奖励的加3分,获市委、市政府主管部门或县委、县政府表彰或奖励的加1分;会议典型发言按获同级表彰加分;获中央、省、市领导肯定性批示的,分别加5分、3分、2分;省、市、县在我镇检查指导工作,分别加5分、3分、2分。加分项目以正式文件、证书等为依据,由被考核单位提供,经镇考绩办审核后予以加分;
2、在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由镇招商领导小组、镇经济办拿出加分意见;
3、争取政策资金和扶持资金数额较大的,由镇经济办拿出加分意见;
4、各村、各科室在全民创业方面有突出成绩的,由镇创业办拿出加分意见;
5、镇党委、政府临时交办的征地拆迁、造林绿化、城镇建设、农村改造提升等阶段性重点工作,由各牵头科室拿出加分意见;
第2-5项加分项目,由镇考绩办审核汇总后,报镇考核与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适当加分。上述5项加分最高不超过30分。
(四)减分因素
1、纳入考核与绩效管理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及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受到查处的(自查自处的不减分),每起减2分;
2、所做工作受到中央、省、市通报批评或中央、省、市领导给予否定性批示的,分别减5分、3分、2分;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受到镇党委、政府通报及主要领导批评的,每起减2分;
3、环境建设、社会治安、信访稳定、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等项工作因失误被问责的,每次减2分;
4、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未完成年初目标任务的,根据完成情况,由镇招商领导小组、镇经济办拿出减分意见。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经考核不实或落实不到位的,上一年度考核所得分数,在下一年度相应扣除;
5、各村、各科室在全民创业方面有突出成绩的,由镇创业办拿出减分意见;
6、用不正当手段影响评分单位不能客观公正评分、影响恶劣的,每次减5分。
第4、5项减分项目,由镇考绩办审核汇总后,报镇考核与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适当减分。其他减分项目经镇考绩办审核后予以减分。上述6项减分最高不超过20分。
六、结果运用
(一)评估得分=指标评估得分+社会评价得分+加分-减分。评估结果经镇考绩办确认,报镇党委会审定后,通报全镇。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其中,每类被考核单位前25%(含)为优秀,25%至75%(含)为良好,最后1名为较差,其他为一般。
(二)评估结果与干部年度考核挂钩。被评为优秀、良好的村和科室,其干部考核“优秀”等次的人数分别按2人执行;被评为一般的,其干部考核“优秀”等次的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人;被评为较差的,其成员定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档次,公职人员原则上不评定“优秀”等次。
(三)被评为优秀的村和科室,给予适当奖励,用于补充办公经费、奖励有功人员。同时,机关科室可优先推荐1—2名副科级后备干部。
(四)被评为一般的村和科室,主要领导向镇党委、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同时,镇党委派出督导组,帮助分析问题,研究整改措施,解决权力配置、工作机制、管理制度、工作纪律等方面的不足,有针对性地落实整改,作为下一阶段考核与绩效管理工作改进的依据和方向。
(五)被评为较差的单位,对主要领导予以黄牌警告,通报全镇;班子成员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绩效工资)。下一年度,该科室干部不予提拔重用。连续两年被评为较差的村和科室,对主要领导予以免职。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村和科室要成立相应组织,明确专人负责,切实抓好考核与绩效管理工作,并报镇考绩办备案。
(二)制定方案。要结合实际,制定本村和科室考核与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并报主管镇领导批准后实行,同时报镇考绩办备案。
(三)严格执行。各评分科室要认真履行职责,确保评分客观、公正;要明确专人,及时、准确、完整地报送相关材料和数据;要与镇考绩办积极沟通、全力配合,推进工作顺利开展。对工作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给予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相应党政纪处分,并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四)教育培训。对被免职的村和科室领导、被问责的工作人员,由镇党政办安排离岗培训,提高其履职能力,培训合格后再安排适当工作。
第1篇:乡镇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推动政府绩效管理工作上新水平,根据县政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高唐镇20XX年度政府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政府绩效管理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目标,积极推进政府及其部门绩效管理,牢固树立绩效意识,运用绩效评估机制,促进管理方式转变,努力提升工作实效,不断提高政府履职力、执行力和公信力,推动高唐在海西建设中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范围
12个村,与县对镇绩效考评指标密切相关的镇直部门单位,镇直其他部门单位参照执行。
三、工作内容
20XX年,政府绩效管理继续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镇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情况、本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情况、政府及其部门自身建设情况为主要内容,从政府绩效目标设定、分解和责任落实、实施与推进、监控与分析、实现程度评估、改进与提升等方面,着力构建科学、规范、可行的政府绩效管理机制和制度框架。绩效管理考核指标共设置:可持续发展、和谐社会构建、勤政廉政等3个一级指标和23个二级指标。
四、工作步骤
(一)制定评估方案。制定本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突出体现各项指标的预期实现目标、任务分解后的责任职能单位和细化落实各项管理制度的具体措施。
(二)抓好工作落实。各村、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工作方案,按照工作程序和基本要求,明确工作目标,确定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切实把绩效管理工作的本质要求贯穿于发挥职能、履行职责、推动工作、促进发展的全过程,认真抓好各项指标任务的落实,推动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三)开展公众评议。主要采取入户与电话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组织察访核验。由镇效能办牵头,组织对服务窗口办事效率、机关作风等开展明查暗访,同时对各项指标任务运行情况及有关指标数据进行抽查和现场核实,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工作扎实推进。
(五)进行绩效分析。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加强绩效管理工作,组织绩效分析点评活动,推动工作落实。对照镇里组织的评估评议反馈情况,进行深度分析,查找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提升本部门单位及各村绩效工作水平。
五、工作制度
(一)信息报送制度。信息报送主要内容:绩效管理和评估工作的部署、推进和落实情况,绩效管理和评估指标落实情况等,各村每年报送信息不少于5条,镇直部门单位每年报送信息不少于6条。
(二)分析通报制度。绩效管理和评估分析通报工作由镇效能办负责。分析通报内容:主要包括镇政府当年绩效指标完成情况,指标数据在全县所处的位置,县对镇政府绩效公众评议情况、明察暗访情况,下一步完成镇政府绩效指标的具体措施等。
(三)公众评议制度。根据绩效评估公众评议的总体要求,针对不同调查对象,要加大对政府工作成效和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强政策的透明度,增强调查对象对本级政府绩效工作的满意度。
(四)绩效督查制度。镇效能办负责年初对纳入绩效管理和评估单位报送绩效评估方案情况进行督查,每季度对绩效管理信息报送、情况分析、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每半年进行一次绩效评估察访核验和明察暗访工作,年终对各单位指标落实情况进行核对督查。
(五)责任分工制度。绩效考评实行“统一组织、分别实施”的方式,全镇绩效管理和评估工作由党政办牵头,镇效能办负责镇政府绩效指标运行的组织协调、汇总、上报绩效管理考核结果等日常工作和绩效管理察访核验工作。
六、考核奖惩办法
(一)考核办法
20XX年的绩效管理考评采取指标考核、公众评议和察访核验三种方法进行。
1.指标考核,根据镇效能办采集的指标结合年终核查确定。
2.公众评议,采取入户与电话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抽取样本涵盖人大代表、企业经营者、城镇居民、农村居民等。内容主要是当地开展“四百活动”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情况,具体包括海西建设和经济发展、新农村建设、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环境保护、社会治安、安全生产、廉洁从政、行政效率,以及领导班子整体形象等内容。
3.察访核验,采取不定期的方式进行,实行倒扣分制。
(二)奖惩办法
1.实行指标考核奖励。在镇对镇直各单位及各村绩效管理单项一级指标考核位居全镇前三位的,对责任单位予以奖励。
2.实行责任追究。对镇直各单位及各村绩效考评单项一级指标考核结果位居倒三位的,追究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七、几点要求
(一)进一步发挥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的导向作用。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把绩效管理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和加强自身建设的有效抓手,以绩效评估指标体系作为工作目标导向,注重全面持续协调发展,推动发展和工作绩效上新水平,以优异的发展成果和工作成效为绩效评估奠定扎实基础。
(二)进一步完善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主要领导作为落实绩效管理、开展绩效评估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绩效管理工作和评估结果负总责,并指定绩效管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工作落实。
(三)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宣传教育工作。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采取各种形式,广泛宣传政府绩效管理、政府绩效评估的重要意义,宣传我镇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和政府绩效状况,宣传公众评议的主要内容,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着力推行政府绩效管理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确保提高公众参与面和评议满意度。
(四)进一步强化绩效评估结果运用。各村、镇直有关单位不仅要把绩效评估的结果作为检验政府绩效优劣的依据和评价工作的尺度,更要把它作为检验发展水平、发展质量的标准,作为推动工作的动力。
(五)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各村、镇直有关单位要以开展“四百活动”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营造文明、优质、高效、廉洁的服务氛围,为提高政府绩效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要加强机关作风明查暗访力度,对不遵守机关工作纪律、作风涣散、影响经济发展的单位和个人,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决不能姑息迁就。
第2篇:乡镇绩效管理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重要工作部署,切实加强政府绩效管理,树立绩效意识,提升工作实效,提高政府及其部门履行力、执行力和公信力,现根据《长乐市20XX年度镇乡(街道)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潭头镇20XX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我镇绩效管理工作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X中、X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正确政绩观为基础,以加强党和政府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委、政府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为目标,紧紧围绕发展第一要务,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降低行政成本,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继续打好“五大战役”、大干“十二五”XX之年,全面打造极具活力、侨乡特色、生态宜居的闽江口南岸中心城镇群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领导
20XX年度我镇绩效管理工作在长乐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具体由镇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镇绩效管理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发改局、市统计局等市直单位是绩效管理工作目标责任单位和数据采集单位。我镇也相应明确绩效管理工作目标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具体分工负责,切实加强对绩效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
三、工作内容
绩效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责任分解、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考核评估、评估结果运用等五个方面。
(一)绩效目标设定。按照长乐市设定的绩效管理指标考核体系,根据长乐市委、市政府和市直部门分解下达的工作任务,以及镇党委、政府今年确定的工作部署,科学设定20XX年度绩效管理目标。
(二)绩效责任分解。根据年度确定的绩效管理目标,从提升工作绩效入手,分解和细化年度绩效工作任务,科学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具体的工作内容、工作质量、工作措施、工作时限、时序进度的要达到的预期目标,使每一项绩效目标都落实到相关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形成责任落实体系。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追究办法和措施,确保我镇各项绩效目标的落实。
(三)绩效运行监控。由镇绩效管理工作目标责任部门负责,针对年度各项绩效指标和工作目标,进一步健全运行机制,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推进绩效目标的落实;掌握绩效指标运行情况,及时发现绩效运行中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确保镇党委、政府年度工作任务的完成。
(四)绩效考核评估。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综合运用指标考核、公众评议、察访核验3种考核方式,对年度绩效实现情况实行一次年终综合考评。
(五)评估结果运用。为进一步加大绩效管理工作力度,充分调动各部门工作积极性,更好地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各项工作部署,力争20XX年度我镇绩效管理“保良争优”等次目标的实现,镇党委、政府将根据市本级绩效考评取得的成绩,对绩效管理工作落实完成好的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给予相应的绩效奖励。
四、考核方法
1、指标考评(占绩效总分的80%)。由市统计局牵头,市直各工作目标牵头单位、数据采集单位配合完成。绩效考核指标由统一考核指标和特色考核指标两个部分组成,统一考核指标占80%,特色考核指标占20%,设定7个一级指标、32个二级指标和69个三级指标:⑴经济发展、⑵科技教育、⑶环境与绿化、⑷民生改善、⑸社会管理、⑹依法行政、⑺加减分指标,由目标牵头单位、数据采集责任单位和数据采集配合单位负责细化分解,并进行年终考评。(详见附件1、附件2)。
2、公众评议(占绩效总分的20%)。由市统计局负责,市效能办配合完成。参加公众评议的人员有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经营者、城镇居民户或农村居民户。针对不同群体设置不同的公众测评表和问卷调查表,公众评议的抽样方法采取分层次、多阶段、等距随机抽样,同时兼顾地理分布的均衡性和经济有效的原则,以保证样本有较好的代表性。公众评议的主要内容是我镇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维护群众利益、依法稳妥处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情况等,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和把握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企业经营者代表、居民对当地政府围绕发展大局、关注民生、体察民情,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实际成效的满意度,以促进我镇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提高行政效能和工作效率。
3、察访核验(倒扣不超过2分)。由市效能办牵头,主要采取暗访督查、查看资料、现场调查等方式进行,重点对建立健全绩效运行机制、加强机关作风、规范权力运行、行政办事效率、推行政务公开、办理效能投诉及“12345”诉求件等6个方面的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察访核验情况进行累计扣分。具体工作根据市里制定的察访核验工作实施方案进行。
五、工作步骤
(一)工作部署和制定方案阶段(20XX年6-7月)。结合工作安排和要求,制定下发《潭头镇绩效管理责任分工实施方案》,及时组织传达,认真部署和落实。
(二)绩效管理评估阶段(20XX年7月-20XX年3月)。年终指标考核于20XX年3月前完成,由市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市统计局组织各目标责任和数据采集单位对20XX年度我镇工作绩效进行全面客观地考核;公众评议由市统计局组织实施评议调查;察访核验为不定时间不定次数进行。镇相关目标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与上级相关目标牵头单位建立沟通与联系,要适时掌握各项指标的评估考核动态和指标运行情况,按序时要求落实完成好各项指标,以达到绩效管理目标。
(三)总结表彰阶段(20XX年4月后)。镇党委、政府将对市委、市政府对我镇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情况所作出的评估结果进行认真分析总结、查找不足,落实整改措施。并对在本年度我镇绩效管理工作中表现优秀、良好的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表彰并给予相应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全镇上下要充分认识开展政府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有关领导要亲自抓,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认真学好绩效管理工作有关文件,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研究制定落实的措施和办法,确保绩效管理工作扎实有效发展。
(二)明确责任,形成合力。绩效管理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各相关部门和人员要知难而上,以高度的责任感,积极主动地做好各项工作,做到既各司其职,又通力合作,形成整体合力。要把绩效管理的每项具体任务都落实到实处、专人负责。认真做好资料采集、数据分析等工作,推动绩效管理工作协调运作、有序开展。
(三)求真务实,注重实效。要按照提速增效、服务发展的要求,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抓好绩效管理工作,做到实事求是,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走过场,认真落实数据质量领导责任制,各部门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并将此项工作纳入个人的绩效考核档案。
(四)强化措施,真抓实干。紧紧围绕建设服务型、责任型、效能型政府的要求,加强机关作风整顿,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和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督促检查机关效能建设制度贯彻执行情况,提高服务质量和执政水平。
第3篇:乡镇绩效管理实施方案根据县委县政府印发《20XX年度县对各乡镇绩效管理实施方案》(杭委[20XX]8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我乡20XX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推行政府绩效管理制度的要求,围绕推进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为主线,促进各村、各部门牢固树立绩效意识,改进管理方式,提升工作实效,不断提高履职力、执行力和公信力,为我乡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二、工作内容及步骤
工作的主要内容是:进一步健全绩效管理制度,完善评估指标体系,强化绩效运行监控,用好绩效评估结果,围绕绩效目标、绩效责任、绩效运行、绩效评估、绩效提升等基本环节,建立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政府绩效管理制度。具体步骤如下:
(一)制定方案。各村和乡直办各单位要根据乡里的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村、本部门、本单位绩效管理实施方案。方案的制定:一要明确领导机构。各村和乡直办单位要成立绩效管理工作小组;二要明确工作目标。突出反映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乡里的法定职责和当年的中心工作;三要明确绩效责任。细化绩效目标,落实到具体的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四要明确绩效运行监控的措施和途径。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五要明确绩效考评结果的运用。制定绩效奖惩措施,奖优罚劣。各村、单位的绩效管理工作方案,于10月10日前报送一份到乡效能办备案。
(二)责任分解。组织力量对绩效管理工作目标进行细化分解,提出明确的质量和进度要求,建立责任分解制度、责任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责任分解落实体系,促进工作目标的落实。各村和乡直办单位要结合实际将责任分解到相关责任人。
(三)运行监控。要进一步构建富有效率的行政运行机制,改善行政管理,优化行政服务,不断搞行政效能。要严格落实定期分析制度,每半年进行一次绩效运行情况分析,并形成材料备查。
(四)绩效自评。每年年终,开展自评,并形成绩效工作自评报告,供年度联合评估时使用。
(五)评估(抽查)计分办法
1、对绩效管理实行千分制综合评估,其中绩效评估指标考核得分占40%(400分)(见附件1),目标管理指标考核得分占45%(450分)(见附件2),公众评议得分占15%,各项的得分须按所占权重比例折算后计入千分制汇总。察访核验根据督查部门平时督查情况进行扣分,最多扣200分,其中效能明察暗访及基础性工作检查评议可扣50分,县委督查室评议最多可扣20分,县政府督查室评议最多可扣20分,县人大相关委室评议最多可扣20分,县政协相关委室评议最多可扣20分,县监效办(重点项目督察组)评议最多可扣50分,县行政服务中心评议最多可扣20分。
2、绩效管理考评结果汇总的公式为:绩效管理考评得分=绩效评估指标考核得分×40%+目标管理指标考核得分×45%+公众评议得分×15%-察访核验扣分(扣分不超过200分)。
(六)实施绩效评估
1、指标联合评估。对我乡指标联合评估由乡经委和统计站负责,乡责任部门配合。责任部门在翌年2月底前,将采集的绩效指标数据报送有关责任单位和考评牵头单位。
2、公众评议。公众评议于第四季度组织开展,乡效能办配合国家统计局上杭调查队负责实施,公众评议结果须报经乡党委(扩大)会议审定后报送至县效能办汇总公开。
3、察访核验。察访核验工作由各责任单位配合效能办、监效办(重点项目督察组)、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行政服务中心,县人大相关委室、县政协相关委室,察访贯彻落实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重大决策部署情况,完成各套班子安排的各项任务工作情况,以及机关工作效率与作风纪律等方面情况。并将平时的检查情况记入绩效台帐,统一在年度绩效汇总时进行奖分扣分。
(七)综合汇总。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发文通告,落实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的奖惩情况。
四、组织领导
绩效管理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由乡机关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乡政府乡长任乡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乡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日常工作由乡效能办牵头,会同党政办、统计站等组成乡绩效管理工作小组及其办公室具体实施。各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要明确责任,确保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五、结果运用
1、对各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绩效管理评估结果按得分高低的排名顺序,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进行奖励。
2、绩效奖金的分配。根据我乡实际情况及各村各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考评情况,制定具体的分配方法。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推行绩效管理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我乡“五大战役”建设的重要保障,是推进政府管理创新的有益探索。各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要树立正确的绩效价值观,指把绩效管理作为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增强责任意识,认真抓好落实。
2、认真实施。要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构,按照绩效管理的工作步骤和绩效评估方案的安排,围绕自身职能和年度工作任务,加强日常的管理与运作,精心组织,认真抓好制度的落实,确保各项绩效目标的顺利实现和指标数据的真实、准确、客观。
3、积极探索。推行政府及其部门绩效管理是一项创新性的工作,各责任部门、责任领导、责任人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探索,认真总结,积累经验,不断完善绩效考评体系。
第4篇:乡镇绩效管理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XX大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在总结20XX年度乡镇和县直机关绩效评估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经县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20XX年度乡镇和县直单位绩效管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以正确的政绩观为基本导向,坚持“四用发展”的实践主题,“四个重在”的实践要领,“四个关键”的工作要求,“四求先行”的实践方向,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运用评估管理机制,检验工作绩效,改进管理方式,努力提高履职力、执行力与公信力,不断加快临港工贸旅游城市建设,为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绩效管理原则
(一)科学发展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统筹兼顾、科学合理的绩效管理体系,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以人为本原则。把人民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衡量绩效管理成败的重要标尺,优化公共服务,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结果导向原则。采取过程控制与结果导向相结合的管理方法,强调“结果为本”,进一步减少繁文缛节,推动党委、政府工作目标的落实。
(四)绩效改进原则。把绩效改进贯穿于绩效管理的全过程,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推动机关绩效循序渐进上升,促使机关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三、绩效管理范围
(一)各乡镇、鲤城街道办事处(共18个)。
鲤城(含大蜚山)、鲤南(含鲤南园区)、赖店、盖尾、郊尾、枫亭(含枫亭园区)、园庄、榜头、钟山(含九鲤湖管委会)、游洋、石苍、龙华、大济、度尾、西苑、书峰、社硎、象溪。
(二)县级政府工作部门(共36个)。
卫生局、文体局、计生局、教育局、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人事局、审计局、国土资源局、外侨办、外经贸局、旅游局、人防办、发改局、物价办、建设局、城乡规划办、科技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环保局、统计局、经贸局、交通局、安监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县供销社、财政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药监局、质监局、公路局。
(三)党群机关、人民团体、法院、检察院(23个)。
县委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县直机关党工委、党校、总工会、团县委、妇联、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台办、信访局、老干部局、档案局、侨联、文明办、编办、农办、法院、检察院、残联、科协、工商联。
四、绩效管理内容
绩效管理是政府管理的一种模式,是一个由多种环节和要素构成的实践过程,是一项创新性、探索性的管理工作。20XX年,各级各部门绩效管理要围绕政府绩效管理目标的设定、绩效责任体系的构建、绩效目标的推进与实施、绩效目标的信息收集、分析与监控、绩效评估的组织和绩效的激励与改进等六方面内容,着力构建科学可行的制度框架。
(一)设定绩效管理目标
绩效管理目标的设定是绩效管理的关键环节,其内容的设置反映了管理工作的本质特征和价值取向。绩效目标设计要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具体要把握:一要从政府及其部门的职能职责出发,突出检验职能发挥和履职实绩;二要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临港工贸旅游城市建设决策部署的落实;三要坚持质与量的统一,坚持高低适度;四要便于考核和评估。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测量性。绩效目标的设定要与绩效管理指标体系的设定相一致。
(二)构建绩效责任体系
1、建立绩效目标落实责任制。各单位要建立绩效管理目标落实责任体系,市对县政府绩效管理指标,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目标、工作任务以及单位职责的完成情况,列入绩效评估和察访核验内容。要紧紧围绕责任范围内工作目标,制定工作计划,采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落实;无正当理由未完成所列工作任务、工作目标的,应追究相关责任。
2、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各绩效目标落实责任单位要结合工作人员绩效考评,推动绩效管理向股站、机关工作人员延伸。有条件的乡镇试推行乡镇站所和村级绩效管理工作要制定绩效目标分解流程示意图,将上级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和单位职责科学、明确地分解落实到内设机构、各个岗位及承办人员,明确进度、质量和完成时限,建立主体明确、层级清晰、具体量化的岗位责任制,实现责任无缝链接。
(三)绩效目标实施与推进
要加强效能监督,建立健全落实工作的机制,确保绩效管理有序有效推进,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一要建立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确保行政决策的正确有效;二要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三要进一步改造行政流程,提高行政效率,规范权力运作;四要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条件具备的单位要推进网上审批和电子在线监察;五要加强窗口建设,创建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六要加强行政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促进依法行政,改善行政管理,确保政令畅通。
(四)绩效目标信息收集、分析、监控
制定《关于加强政府绩效管理指标落实情况跟踪问责的通知》,进一步建立健全绩效目标月报告、季通报分析和跟踪问责制度,加强对绩效管理目标落实情况的跟踪和监测分析。
1、建立完善绩效目标落实情况月报告制度。各绩效目标工作落实责任、数据采集责任单位要加强与市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按照市对县政府绩效管理考核指标计算方法,加强指标进度跟踪与动态分析,对未按序时进度完成、进展不够明显或在全市排位滞后的工作指标,注意分析存在的问题、薄弱环节及原因,及时加以整改,认真填写并及时上报市对县政府绩效管理指标落实情况和县对各乡镇绩效管理主要指标考核情况。年终要召开绩效情况总结会,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集中力量加以突破,确保目标任务按预定时序进度得到有效实现。
2、建立完善绩效目标落实情况季度通报分析制度。县绩效评估办对各数据采集责任单位报送的指标落实情况要按季度进行汇总、分析、通报;对发现的问题与薄弱环节,责成相关责任单位限期整改落实并反馈;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3、建立完善跟踪问责制度。县效能办要对绩效管理目标工作落实责任单位、数据采集责任单位履职情况加大察访核验力度,对违反规定或绩效低下的,严肃予以效能问责。
五、绩效管理的实施办法
1、评估方法
采取公共考评与单列考评、季度考评与年终考评、量化考评与社会评议及察访核验相结合方法进行。
(1)20XX年度绩效评估考评项目实施办法,采取平时督查、季度考评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2)乡镇绩效评估(公共考评部分)指标采取季度考评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对考核指标中的主要经济指标及其他可量化评估指标每季度考评一次,主要考评各项工作按时序完成进度情况,每季度考评分值占该指标分值的10%,年终考评分值占该指标分值的70%。
(3)年终总评采取量化考评与社会评估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乡镇绩效评估量化考评占分90%,社会评估占分10%,县直单位绩效评估量化考评占总分值80%,社会评估占总分值20%。社会评估方法详见附件2。
(4)组织察访检验。由县效能办牵头,结合督查工作,通过暗访、听取汇报、查看材料、现场调查等形式定期不定期组织察访核验,具体按照《仙游县绩效评估工作察访核验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察访核验作为扣分依据,扣分不封底。
(5)设立成效显著工作加分项目,具体加分项目及评分细则详见附件4,成效显著工作加分最高为100分,乡镇最高50分。
(6)评估工作结束后,由考核组将评估分值向参评单位反馈,参评单位对考核组初评结果有异议的,应自反馈之日起3日内向县绩效办提出书面申请(加盖单位公章),经审核后报县绩效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作出决定,超过规定时限的不予受理。
2、计分方法与评估等级
(1)计分方法
各单项指标先按照责任单位报送的百分制评分标准进行评分,之后按照指标权重比例计算实际得分。
县直单位绩效评估总得分=量化考评得分×80%+社会评估得分×20%+成效显著工作加分-察访核验扣分+重点项目单列考评得分
乡镇绩效评估总得分=量化考评得分×90%+社会评估得分×10%+特色工作加分-察访核验扣分+重点项目单列考评得分
其中:量化考评得分=年终考评得分(占70%)+季度考评得分(占30%)
(2)等级评定
①综合等级
绩效评估分值为1000分。评估结果分优、良、一般、差四个等级,总得分在900分以上(含900分),且名列乡镇前6名、党群机关前6名、县级政府部门前10名、垂直管理部门前2名的为优秀;得分在900分以上但未被评为优秀等次的以及得分在750-899分之间的为良好;得分在600-749分之间的为一般;得分600分以下(不含600分)的为差等。
被评估单位出现下列问题之一的,年度绩效评估等级认定不予评为综合优秀(其它单项工作符合条件的可评为单项优秀):
a、人口与计划生育被黄牌警告或单列管理的(以县计生局提供的情况为准)。
b、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存在突出问题被一票否决的(以县综治办提供的情况为准)。
c、出现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被一票否决的(以县安监局提供的情况为准)。
d、机关工作人员(含下属所、站负责人)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出现刑事违法案件;抽调、借用到本机关的工作人员出现与所从事的工作有关的刑事违法案件(以案发时间及所在地为准),被立案查处的(以县检察院、县公安局提供的当年度查处的案件为准)。
第1篇:乡镇村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和党风廉政建设,保障村民依法对村务进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把全区村务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根据中办发〔20XX〕17号、苏办〔20XX〕56号、盐办发〔20XX〕1号、都办发〔20XX〕7号和都办发〔20XX〕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对全区村务公开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XX大及XX届X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好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有关村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市、区有关村务公开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健全村务公开制度、规范民主决策机制、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强化村务管理的监督制约机制,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我区农村基层民主真正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基本原则:依法公开、内容真实、简明扼要、通俗易懂、注重实效、运作规范、监督有力。
二、村务公开内容和基本要求
以保障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调动农民群众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
(一)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内容
凡是群众关心的、凡是群众想知道的、凡是群众有疑虑的都要公开,主要公开10个方面的内容:
1、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
2、村级财务收支详细情况。继续把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村级所有收支必须逐项逐笔公布明细账目。
3、集体资产管理情况。村集体企业的经营、承包、租赁、出售、转让及费用的收缴和使用,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水面、荡滩等经济资源的开发、承包、租赁、入股,机动地和“四荒地”发包,集体土地征用、补偿及其分配等。
4、有关政策落实情况。“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种粮补贴以及国家其他补贴农民、资助村集体的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等。
5、公益事业建设情况。村级道路、桥梁、水利闸站沟涵、文化教育卫生事业等的申请立项、经费筹集和使用、工程招标、承包方案及实施情况等。
6、社会救助情况。农村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五保户的供养,筹资、筹劳的减免,政府下拨和社会捐赠的救灾、救济、扶贫、助残等款物的接受、分配、发放等。
7、计划生育情况。生育计划安排、准生证发放、符合生育二孩政策的申报等。
8、工作安排情况。村(居)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村(居)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村(居)干部分工,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形成的决定、决议及其实施情况等。
9、村(居)干部管理情况。包括村(居)干部报酬、民主评议干部工作实绩、任期和离任审计及奖惩情况等。
10、其他涉及村(居)民利益和村(居)民普遍关心、要求公开的事项也要进行公开。
要根据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及时丰富和拓展村务公开内容。
(二)规范村务公开时间、形式和程序
1、村务公开的时间:应公开的事项及办理情况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每一个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为村务公开日。涉及村(居)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应及时进行公开。集体财务业务量较多的村(居),财务收支情况应每月公布一次。
2、村务公开的形式:要本着实用、方便、节俭,便于观看、便于了解、便于管理、便于监督的原则,设立固定、便于群众观看的公开栏,同时要根据各村(居)实际,采取会议、广播、印发明白卡和便民手册、入户告知等形式进行公开。公布期限应不少于20天且应有两名以上监督员签字。
3、村务公开的程序:村务公开的内容应形成文字或表格方案,经村(居)民议事小组和村(居)务公开监督小组审查后再正式公布。村(居)民委员会要加强对村务公开资料的收集、管理,保证相关资料的完整,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归档,并妥善保管、方便查阅。
三、认真做好村务公开督查工作
1、加强自治组织监督。要通过民主推选的方式建立健全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参与研究、安排村务公开工作;监督村(居)民委员会按时、按程序真实地公开村务;向村(居)民会议或村民(居)代表会议报告村务公开监督情况;受理村(居)民对村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要求,督促村(居)民委员会及时解决问题,改进工作。民主理财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参与制订村财务预决算方案;审核村财务收支;监督村(居)民委员会如实公布财务类事项。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居)财会人员及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或民主理财小组成员。
2、接收广大群众监督。村(居)民对村务公开内容、时间、程序等有疑问的,有权要求村(居)民委员会解释答疑;有权委托村(居)务公开监督小组查阅村务公开资料,并通报有关情况;有权向管委会反映村务公开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对无理拒绝、阻挠村务公开或在村务公开中弄虚作假、侵犯村(居)民民主权利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居)民有权提请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依法对其作出处理。
3、强化舆论监督。要通过宣传村务公开工作中好的典型来强化舆论监督作用,对村务公开工作开展不力的要公开曝光。
4、加强工作督查。管委会定期对各村(居)村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协调处理相关问题;对各村(居)贯彻执行村务公开各项政策、规定及落实工作情况进行经常性督查;依法指导、督促村(居)民委员会按时、全面、真实公开村务,及时整改存在问题,确保村务公开取得实效。
四、村务公开工作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4-5月份)准备阶段。主要是制定村务公开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汇总各村(居)村务公开一览表。
第二阶段(6-8月份)落实阶段。召开有关会议进行部署落实,并组织村务公开实施工作,突击6、7、8三个月,认真抓好这项工作。
第三阶段(9-10月份)集中检查和整改提高阶段。管委会对各村(居)村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逐一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针对存在问题,认真整改,不断完善提高村务公开工作。
第四阶段(11-12月份)总结考评阶段。对一年来的村务公开工作进行归纳总结,宣传好的典型,改进薄弱环节。同时认真做好考评考核工作,把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作为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创建财务规范化管理合格村等先进工作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通过监督检查和严格考核,促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切实加强对村务公开工作的领导
村务公开工作在党工委、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强化各村的具体落实工作,村(居)委会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一名负责同志分管这项工作,并落实专门班子具体负责。要把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作为关系农村改革、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件大事来抓,努力把我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第2篇:乡镇村务公开实施方案为扎实做好村务公开工作,建立和完善村民自治和民主管理机制,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的落实,创建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根据省、市关于村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调动广大村民积极参与村务管理的积极性,让村民对村委会的工作进行民主监督,行使民主权利,促使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廉洁自律,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村务公开工作目标
各村需在5月份前按“广东省村务公开栏统一模板样式”完成村务公开栏的设置,充分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我镇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公开栏的设计阶段(4月10日至4月25日),由各片派员配合镇社会事务办(民政办)、广告公司到各村量度村务公开栏的尺寸进行板面设计;
第二阶段:公开栏上墙阶段(4月26日至5月25日),村务公开栏由广告公司安装后,各村要根据公开栏的内容收集整理有关资料上墙张贴;
第三阶段:市村务公开领导小组检查验收阶段(6月份),具体时间待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片、部门要督促所挂的村扎实做好村务公开工作。各村委会要高度重视村务公开工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资金到位,积极配合,确保村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设立村务公开监督(理财)小组,负责监督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要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审查村务公开各项内容是否全面、真实细致。对不按村务公开的要求实行村务公开,造成村民意见较大且又拒不改正的村委会,按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公开规范,准确及时。各村在实行村务公开中要遵循“依法办事、实事求是、内容具体、形式规范、及时有效”的原则,做到全面、真实、细致(详见广东省村务公开栏统一模板样式)。村务公开栏设置规格:长3米、宽1.5米或长4米、宽1.8米。村务公开栏由社会事务办(民政办)与广告公司联系统一设计,各村要提供足够的村务公开栏场地,没有公开栏的村要重新设置。村务公开栏的费用由各村自行解决。
第3篇:乡镇村务公开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和省、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关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我镇的村务公开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动力,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以规范村务公开为目标,以财务公开为重点,切实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不断提高村民自治水平,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促进农业、农村经济与农村社会的全面发展和进步。
二、公开的内容、时间、形式和基本程序
(一)公开内容
财务公开内容:
1、财务收支情况。分年度总收支,日常收支。
2、集体资产管理,包括房屋、机械、机动地、林地等。
3、债权债务情况。
4、机动地、自然资源和集体经济项目承包、租赁、拍卖等经营所得收益的分配使用情况。
5、土地征用补偿分配。
6、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及其使用情况。
事务公开内容:
7、村基本情况;村委会、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
8、村干部的民主评议、考核和审计结果等事项。
9、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
10、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招投标结果、费用收取、合同履行和经营状况。
11、村公益福利事业建设,包括村建道路、自来水、有线电视、(电)线路改造等。
12、村土地(含机动地和“四荒地”)经营承包方案及土地流转情况。
13、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
14、村委会为村民提供服务的项目、程序、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政务公开内容:
15、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政策执行情况。
16、宅基地审批情况。
17、救灾救济款物发放。
18、五保户、征兵优抚、低保户评议、审批、享受待遇情况。
19、国家惠农政策补贴:包括粮食(良种)、大型农机具、燃油、畜牧养殖贷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教育、兴修水利、人畜饮水、退耕还林还草等。
20、各级党委政府强农惠农政策、社会各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项目;国家和省扶贫开发项目。
21、新增的有关村务公开和经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或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要求公开的其它事项。
党务公开内容:
22、党员评优及表彰奖励情况。
23、创建“五星级”党员“三个代表”责任区活动开展情况。
24、村级后备干部确定及管理使用情况。
25、离职村干部享受补助人员情况。
26、发展党员情况(积极分子培养、确定重点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
27、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情况。
28、建国前老党员生活补贴发放和慰问贫困党员情况。
29、民主评议党员情况。
30、远程教育设备管理使用情况。
(二)公开时间
随时公开事项 :
1、财务日常收入支出,支出应逐项逐笔公开。
2、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招投标结果、费用收取、合同履行和经营状况。
3、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
4、救灾救济款物发放。
5、征兵优抚、五保户、低保户、大病救助评议、审批、享受待遇情况。
6、土地征用补偿分配。
7、村委会为村民提供服务的项目、程序、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8、新增的有关村务公开和经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或五分之一上村民代表联名要求公开的其它事项。
9、发展党员情况(积极分子培养:在民主推荐产生后公示7天、确定重点发展对象:在民主推荐产生后公示7天、接收预备党员:最迟支部大会召开前7天进行公示、预备党员转正:最迟支部大会召开前7天进行公示)。
10、离职村干部享受补助人员情况。离职村干部自申请享受补助起,由镇党委、政府对其本人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进行首次公示(7天),上报市委组织部,经审核后进行第二次公示(7天)。
11、党员评优及表彰奖励情况。在每次党员评优及表彰确定人选时,对要表彰的党员进行公示。
12、村级后备干部确定及管理使用情况。
13、远程教育设备管理使用情况。
季度公开事项:(后一个月下旬)
1、村集体资产,包括房屋、农业机械、机动地、自然资源和集体经济项目承包、租赁、拍卖等经营所得收益的分配使用情况。
2、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标准。
3、村公益福利事业建设,包括村建道路、自来水、有线电视、(电)线路改造等。
4、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政策执行情况。
5、宅基地审批情况。
6、各级党委政府强农惠农政策、社会各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项目;国家和省扶贫开发项目。
半年公开事项:
1、创建“五星级”党员“三个代表”责任区活动开展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评星,并将评星结果公布在图板上。
2、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情况(同上)。
年终公开事项:
1、村干部本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和下年度目标。
2、村干部的民主评议、考核和审计结果等事项。
3、财务年度总收支情况。
4、新农村建设各项资金及其使用情况。
5、村集体债权、债务情况。
6、村土地(含机动地和“四荒地”)经营承包方案及土地流转情况。
7、国家惠农政策补贴:包括粮食(良种)、大型农机具、燃油、畜牧养殖贷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教育、兴修水利人畜饮水、退耕还林还草等。
8、建国前老党员生活补贴发放(人员名单固定,生活补贴款由民政部门具体发放)和慰问贫困党员情况(年底“两节”期间发放,具体名单由村党支部报镇党委审查确定初步人选后,由镇党委分别在本村范围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上报市委组织部,经市委组织部研究后确定人选。
9、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年底前,党支部内部公开。
(三)公开的形式
1、设立固定的村务公开栏。村民委员会应当在便于村民观看的场所设立固定的村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的内容应当至少保留5日;保留少于5日的,应当重新公布。
2、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上公布。
3、具备条件的村可以通过广播、书面等形式进行村务公开。
4、村民委员会管辖多个自然村的,应当通过适当方式分别在各自然村进行村务公开。
(四)村务公开的程序
村务公开应当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村民委员会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依照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要求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
2、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把关,对公开的内容进行补充完善。
3、经村民代表会议或两委联席会议讨论通过,采用公开栏等形式向村民如实公布。
4、听取意见。每次公开后,应广泛征求和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5、答疑解释。村民委员会应该认真地对待村民的质询、查询和解释答疑工作,力争让每一个村民满意。
三、加强对村务公开的监督
(一)成立组织机构
设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一般由3至9人组成,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从村民或者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
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
(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职责
1、审查村务公开的各项内容;
2、监督村务公开制度的执行并及时向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报告监督情况。;
3、征求并反映村民对村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
4、督促村民委员会对村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答复
(三)监督程序
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村务公开的内容、步骤、时间或者形式有异议的,应当自村民委员会提出具体方案的5日内提出。村民委员会应当自提起异议之日起5日内给予答复;确有问题的,应当及时纠正。村民对村务公开的内容、步骤、时间或者形式有异议的,可以自村民委员会提出具体方案或者方案公布后的5日内通过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提出,也可以直接向村民委员会提出。村民委员会应当自提起异议之日起5日内给予答复。
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村民对村民委员会的答复或者纠正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镇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出异议并申请书面答复,镇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调查处理并给予书面答复。
(四)问题的处理
1、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不履行监督职责的,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罢免其成员职务。
2、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在村务公开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镇人民政府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由村民会议依法罢免负有责任的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职务:
(1)不按规定的内容、步骤、时间和形式公开村务的;
(2)弄虚作假、侵犯村民利益的;
(3)干扰或者阻碍对村务公开进行监督的;
(4)打击报复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和对村务公开提出异议的村民的;
(5)违反村务公开规定的其他行为。
3、在村务公开中发现的挥霍、挪用、侵占、贪污集体财物等违法行为,由镇人民政府或者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
村委会要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以实际、实用、实效为原则,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实现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使之真正做到工作有序,办事有据,理事有章。
(一)建立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议事会制度。其主要职责是决定村政发展规划,公共建设项目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
(二)建立民主理财制度。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民主理财制度。成立群众代表占三分之二以上的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审核、监督每月的财务收支情况。村年度收支计划、重大财务收支项目等,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张榜公布。
(三)建立档案管理制度。要建立村务公开档案、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档案、村委会工作档案、村党支部党务公开档案,将公开的内容及审议时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记录进行归档、保存,规范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档案管理工作。档案资料要真实、完整、规范,保存期限与村财务帐簿相同。
(四)建立民主评议干部制度。每年年终由乡(镇)党委、政府负责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和党员大会,村两委班子及成员进行勤廉双述,由群众对村两委班子及成员的勤廉情况提出质询后,进行民主评议。评议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凡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的,按照法律程序予以罢免。
(五)建立审计监督制度。镇及其以上农村财务管理部门或审计部门要对村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常规审计;对征地补偿,农民负担等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以及干部的任期目标和离任等进行专项审计。
(六)建立定期检查制度
镇政府要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纳入目标管理。镇政府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年终进行考核。检查工作由各级政府组织,有关部门配合进行。
五、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根据当前农村工作的新情况及上级对“两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成立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各村支部、村委会要把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工作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支部、村委会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设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
(二)认真学习,统一认识。各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深刻认识推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是当前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农村民主与法制建设的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和群众的宣传教育,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管理和监督,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指导,逐步规范。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要注意总结提高,形成制度,规范运作,注重实效,避免形式主义。各村要以“难点”为重点,结合实际,规范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和方式,健全制度,做到内容全面、真实、具体,形式灵活多样。要突出财务公开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的公开,明确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重大事项即时公开的要求。
(四)检查验收,巩固成果。镇“两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派出检查组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开的内容、形式、制度、监督措施、整改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督促落实,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年末镇“两公开”领导小组将组织一次全面的检查、考核,将检查考核情况全镇通报并将考核结果列入镇乡目标考核内容之一。
第4篇:乡镇村务公开实施方案实行村务公开,有利于把村级组织的工作置于广大群众监督之下,有利于强化民主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有利于保证党在农村各项决策的落实,促进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巩固基层政权,更好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维护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大事,对于保护和调动广大农民生产积极性、巩固和发展农业和农村的良好形势,推进新农村建设,有着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为了认真贯彻市、县村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地做好我镇村务公开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首先,调整充实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纪检、经管、民政、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协作配合,齐抓共管,保证村务公开工作,持之以恒,其次各村(居)也要调整成立村务公开领导小组。村务公开首要责任人是村支书、主任。有一个团结奋进、富有战斗力的两委班子是开展好村务公开工作的前提,也是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保证。第三,成立村级民主理财小组,为加强对村财收支管理、民主监督,各村居要成立由有威望的离退休老干部、群众推选的村民代表组成的民主理财小组,定期对村财收支进行审核,严格把关。
莲山
乡镇卫生院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方案
为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充分调动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全县农村卫生及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事业的协调快速健康发展,确保xx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xx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充分发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等综合职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客观全面地评价考核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通过考核,表彰先进、鞭策后进,充分调动基层医疗卫生工作者的积极性,确保我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各项既定目标的圆满完成。
二、工作原则
坚持科学发展、突出重点、客观公正、群众公认的原则,立足全县农村卫生工作实际,注重社会效益,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做到综合考核与单项考核结合,集中考核与平时考核结合,阶段性考核与经常性考核结合,点上考核与面上考核结合,建立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的考核机制,力争更加客观全面地评价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工作。
三、考核方式和内容
(一)考核方式
1.考核组听取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xx年度的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2.查看相关工作资料;
3.考核组反馈考核意见。
(二)考核内容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目标综合考核,具体内容如下:
(1)综合管理(包括行政管理、环境建设、信息工作、安全工作,由县局办公室会同考核组考核);
(2)疾病预防控制(由县疾控中心、艾防中心提供考核结果,考核组审定);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公卫办会同考核组考核);
(4)妇幼卫生(由县妇幼保健院提供考核结果,考核组审定);
(5)卫生监督(由县卫生监督所提供考核结果,考核组审定);
(6)财务管理(由县局规划财务股提供考核结果,考核组审定);
(7)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县合医办提供考核结果,考核组审定);
(8)食品药品安全(考核组考核)。
四、组织实施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核工作由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目标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有关单位和股室配合,及时将考核相关资料报考核领导小组。
五、考核结果运用
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考核评价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领导班子政绩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通过综合考核评定后,兑现奖惩,考核结果运用如下:
1.综合奖。综合考核总分排列前六名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工作目标考核一等奖,总得分第七至十二名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工作目标考核二等奖,总得分第十三至十九名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工作目标考核三等奖,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单位分别给予相应的物质及精神奖励。
2.进步奖。考核结果较上年前进三个以上名次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工作目标考核进步奖,给予相应的物质及精神奖励。
3.考核总得分列后三名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主要负责人不得评为先进工作者,参加年度考核时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4.年度内有以下情形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表彰资格,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相应组织处理:
(1)工作受到县级以上通报批评的;
(2)发生两件及以上医疗事故或发生一级医疗事故的;
(3)在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因工作失误、不作为,造成传染病爆发流行或其他严重后果的;
(4)发生两件及以上安全事故或发生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
xx年x月x日
主题词:卫食药监年度考核方案
抄报:地区卫生局、县人民政府
主送: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xx县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xx年12月16日印发
共印60份莲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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